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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押貸款協議書篇一
借款人: 電話:
地 址: 郵編:
貸款人: 電話:
地 址: 郵編:
出質人: 電話:
地 址: 郵編:
第一條 借款人因購買自用住房需要,特向貸款人申請借款。
第二條 借款人(出質人)自愿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質物,出質給貸款人,質物評估現值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元(詳見質物清單、質物評估證明,清單號碼____)。質物移交時間為__年__月__日。
第三條 貸款人同意貸給借款人個人住房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元,本項貸款用于____,貸款利率為月利率____‰(如遇國家利率調整或借款人未按時向貸款人付息時,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辦理),借款期限由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一、等額償還法:
貸款月數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采用____法償還,首期還款日為__年__月__日,還款金額為____元,剩余款項分____月償還(具體償還日期及金額詳見還款計劃表)。
第五條 質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和實現質權的費用。
第六條 借款人授權貸款人把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轉賬方式劃轉到售房單位在銀行開立的賬戶。
第七條 在借款期內,借款人須在貸款人處開設的存款賬戶上存有不少于兩個月還款的款項,并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可從該賬戶扣收本合同項下的有關欠款。
第八條 借款人應按本合同訂立的還款計劃按期足額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還款,借款人必須在還款日前15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后,辦理延期還款手續,貸款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訂立的貸款利率收取貸款利息。貸款人不同意延期還款或借款人不提出延期申請的,貸款逾期后,貸款人按規定計收逾期利息。借款人申請延期次數不超過____次,且每次延期時間不超過一個月。
借款人可以提前歸還全部貸款,但必須提前1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已計收的貸款利息不再調整。
第九條 借款人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人審查同意,辦理延期還款手續后,出質人自愿繼續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條 質物質押期間,貸款人有權收取質物所生的孳息。
第十一條 質物由出質人辦理財產保險,財產保險單交貸款人保存。在質押期間,質物保險期屆滿,出質人應負責續保。質物在質押期間,發生保險責任內損失,出質人必須以保險理賠款償還所擔保的債權或存入貸款人指定的專戶。當理賠款不足以歸還所擔保的債權時,借款人負責彌補或提供其他擔保。
第十二條 質物的保險、鑒定、登記、運輸等費用由出質人負責。
第十三條 質物清單所列的質物,移交貸款人保管,出質人于質物移交日一次性向貸款人支付估價金額的____‰的保管費。質物保管不當,造成損害、滅失,由貸款人承擔賠償責任(自然和客觀原因除外)。
住房
經合同各方自愿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 借款人因購買自用住房需要,特向貸款人申請借款。
第二條 借款人(出質人)自愿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質物,出質給貸款人,質物評估現值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詳見質物清單、質物評估證明,清單號碼____________)。質物移交時間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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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押貸款協議書篇二
第一條 甲方以“質押權利清單”所列之權利設定質押。
第三條 甲方保證對質押的權利依法享有所有權。
第四條 甲方應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將質押的權利憑證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時向乙方支付保管費_______________元。
第五條 質押擔保的范圍: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__________________及實現貸款債權和質權的費用__________________(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
第六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鑒定、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1)、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后,乙方向甲方賠償;
(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乙方的賠償責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債務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九條 非因乙方過錯導致質押的權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三十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條 質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予、轉讓、兌現、再質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質押的權利。
第十一條 質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兌現質押權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償其所擔保的債權。
1、到期兌現用于提前清償貸款;
2、轉換為定期儲蓄存單繼續用于質押;
3、用乙方認可的等額債券、存款單調換到期債券、存款單。
第十三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質押權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兌現質押權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實現質權。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致使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或借款人有《借款合同》第十三條第3項約定的違約情形等。
第十六條 乙方依法處分質押權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質押財產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違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強制執行;
第十九條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解決達不成一致意見,應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條 本合同簽訂后自甲方將權利憑證交付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__份。
質押貸款協議書篇三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甲方以“質押權利清單”所列之權利設定質押。
第三條 甲方保證對質押的權利依法享有所有權。
第四條 甲方應于年月日將質押的權利憑證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時向乙方支付保管費元。
第五條 質押擔保的范圍: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__________________及實現貸款債權和質權的費用__________________(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
第六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鑒定、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1)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后,乙方向甲方賠償;
(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乙方的賠償責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債務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九條 非因乙方過錯導致質押的權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三十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條 質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予、轉讓、兌現、再質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質押的權利。
第十一條 質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兌現質押權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償其所擔保的債權。
1.到期兌現用于提前清償貸款;
2.轉換為定期儲蓄存單繼續用于質押;
3.用乙方認可的等額債券、存款單調換到期債券、存款單。
第十三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質押權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兌現質押權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實現質權。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致使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或借款人有《借款合同》第十三條第3項約定的違約情形等。
第十五條 甲方因隱瞞質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____%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對上述違約金、賠償金以及甲方未承擔質押擔保責任的貸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費用,乙方有權直接用甲方存款帳戶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第十六條 乙方依法處分質押權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質押財產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違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強制執行;
第十九條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解決達不成一致意見,應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條 本合同簽訂后自甲方將權利憑證交付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__份。
甲方:(公章或印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個人(簽字):_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質押貸款協議書篇四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質權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第一條甲方以“質押財產清單”所列之財產設定質押。
第二條甲方質押擔保的貸款金額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條甲方保證對質押財產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甲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將質押財產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時向乙方支付保管費_________元。
第五條質押擔保的范圍:貸款金額_________及利息、違約金、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及實現貸款債權和質權的費用。
第六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鑒定、保險、保管、運輸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1.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后,乙方向甲方賠償;
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乙方的賠償責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債務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九條甲方應辦理質押財產在質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條質押期間,質押財產如發生投保范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質押財產價值減少的,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質押財產,存人乙方指定的賬戶,質押期間雙方均不得動用。
第十一條非因乙方過錯致質押財產價值減少,甲方應在三十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二條質押期間,質押財產造成環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質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財產。
第十四條質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償其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質押財產折價或以拍賣、變賣、兌現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實現質權。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改變貸款用途、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程序、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七條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賠償金直接與甲方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第十八條乙方依法處分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質押財產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本金、違約金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簽訂后自甲方將質押財產交付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應由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質押貸款協議書篇五
出質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賬戶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賬戶開戶行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保障實現編號為______________ 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項下債權,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單位定期存單(以下簡稱存單)項下權利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質押擔保。甲乙雙方依照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被擔保債權的種類、金額、利率和期限
一、被擔保債權為借款合同項下_______(短期/中期/長期)貸款,本金為(幣種) _______(大寫) _______ (小寫)_______,利率為_______,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始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條 質物
一、甲方保證
1、本存單項下權利為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處分權;
3、本存單上設定的質權未超出存單的現值;
4、已完成與質押有關的審批手續,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權;
5、提供與質押有關的所有文件、材料、均真實、準確、合法、有效。
二、存單情況
1、存單種類___________,號碼___________,數量___________(質物清單及存單原件附后)。
2、存單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存單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存單現值由甲乙雙方商定。如有爭議,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評估機構進行評估。
四、質押率為百分之___________,存單現值與質押率的乘積不得小于擔保債權。
第三條 質押擔保的范圍
甲方質押擔保的范圍為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乙方為實現質權而發生的費用(含乙方律師費等)以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以下簡稱擔保債權)。
第四條 存單的開立與確認
3、存單簽發行出具單位定期存單確認書時,應確認存單真實有效,并保證在質押期間除乙方外不接受其他各方存單掛失或提前支取的申請,同時,應保證乙方質權的實現及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五條 存單的移交與保管
1、甲方應將存單和單位定期存單確認書等權利憑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交由乙方保管,保管期限至本合同終止時。
2、乙方應妥善保管存單及預留印鑒和密碼。因保管不善致使其滅失、毀損或泄密的,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質物的評估、保管、提存和質押公證、鑒定等質押費用及實現質權的費用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承擔。由乙方代繳的,甲方授權乙方從其賬戶直接扣收。
第七條 質押的效力
1、質押期間,甲乙雙方及有關第三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處分存單,除乙方外的其他各方不得申請掛失、提前支取或提起公示催告程序。
2、質押期間,甲方必須處分存單的,經乙方書面同意后,其所得價款應向乙方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繼續清償。甲方也可以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以保證乙方債權的實現。
3、質押期間,存單所產生的法定利息作為質物的組成部分,乙方可以直接用于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甲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4、存單有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權利的,乙方權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擔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依法處分存單,將所得價款用于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甲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5、存單期限先于貸款期限屆滿的,乙方可以在貸款期限屆滿前提前兌現,并與甲方協議將兌現的價款用于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者向與甲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6、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以質押方式提供新的擔保的,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執行。
7、因存單所征收的存款利息稅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質權的實現
1、質押期間,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可能或已經發生停業整頓、解散(撤銷)、破產、關閉等情況時,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和/或代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提供由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或采取停止發放貸款,并/或提前收回貸款等措施,或將存單兌現或提前支取從而提前實現質權。
2、貸款期間,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人未履行合同義務,乙方按照合同約定采取停止發放貸款,并/或提前收回貸款措施時,乙方有權在債權未受到清償時提前實現質權。
3、貸款期限(含展期)屆滿,乙方債權未受清償的,乙方有權將存單兌現或提前支取,從而實現質權。所得價款不足清償的,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繼續清償。
4、貸款按次分期歸還的,如果某期應還款項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的,乙方有權將存單兌現或提前支取,所得價款直接用于清償該期應還款項,剩余部分可用于提前清償所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5、乙方對存單享有優于其他任何債權人的受償權。
6、甲方采取其他方式清償擔保債權的,須經乙方書面同意.
第九條 質物的返還
貸款期限(含展期)屆滿,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履行還款義務或者甲方提前清償擔保債權的,乙方應當返還存單。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隱瞞存單爭議、申請掛失、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或提前支取,或偽造、變造權利憑證,或涉及訴訟、仲裁等其他嚴重情況危害質權實現時,應向乙方支付擔保債權數額百分之的違約金。并且,乙方有權采取停止發放貸款,并/或提前收回貸款等措施從而提前實現質權,或由甲方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等其他補救措施。
2、發生存單毀損或滅失,乙方應及時申請補辦或申請掛失,否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3、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時實現質權的,甲方應承擔妨礙清除前擔保債權數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 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就超過部分向乙方支付損害賠償金。
第十二條 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項下當事人的,甲方保證,發生存單不足以清償擔保債權時,由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本合同項下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的支付方式為甲方主動支付乙方賬戶,乙方有權從甲方賬戶直接扣收。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或/和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等有關各方發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等體制變更時,本合同對其繼受人仍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五條 借款合同項下貸款展期或債權轉讓,無需經過甲方同意;甲方繼續承擔本合同項下擔保責任。
第十六條 借款合同項下債務轉讓,須經甲方同意,否則甲方免除債務轉讓后的擔保責任。
第十七條 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項下當事人,在乙方實現質權后,有權向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追償。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或解除、甲方財務狀況發生變化、經營方式、自身體制或法律地位等發生變化或甲方簽訂的其他任何協議或文件而無效。
第十九條 質押期間,甲方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等發生變更而未書面通知乙方時,乙方按本合同所載資料向甲方發送的所有文書,視同送達。
第二十條 本合同自存單移交乙方占有,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至擔保債權全部清償之日終止。
第二十一條 其他約定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1、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在不違背專屬管轄或國際慣例的情況下,應向_______(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甲乙雙方在協商、訴訟或仲裁期間,對不涉及爭議的本合同項下其他條款,仍須執行。
第二十三條 合同文本
1、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請甲方注意本合同項下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并按甲方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充分說明,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內容的理解不存在異議。
第二十四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項下有關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
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 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