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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員績效考核細則篇一
1、實事求是對教師工作作出科學、客觀的評價。
2、獎勤罰懶,充分調動教師的工作積極性。
3、考評結果作為教師年度考核、職稱晉升、評優選先和績效工資的主要依據。
4、促進學校健康和可持續發展。
二、考核對象、時間和權限
1、全校所有教師。
2、考核以月為周期,按照考核細則,每月末核算每位教師的考核成績。
3、確因有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上班,按照相關部門的規定進行考核。
三、考核內容及量化標準
(一)、考勤(20分)
病假一場扣0.5分,事假一場扣0.5分,遲到一場扣0.5,早退一場扣0.5分,曠工一場扣2分,一天兩場。本項得分扣完為止,不計負分。婚喪嫁娶產等假期按相關文件精神執行。考核以學校考勤記載和教師請假條為依據。
(二)、工作量(30分)
1、教學工作量;本校教師任課節數基本持平,教學工作量各為30分.
2、管理工作量:教導主任記6個工作量,安全校長記4個工作量,
后勤會計計4個工作量。收發報刊管理人員計1個工作量。
(三)、教育教學過程(30分)
1、備課(6分),要求教師對所任學科備寫相應的教案,具體要求按照《鄭郭鎮小學教學常規制度實施細則》關于對備課的規定進行,學校采取每月一次業務大檢查方式進行,檢查每缺一課時扣0.5分,備寫簡單,教學環節不全,字跡潦草,封面名目不全等不按學校要求備寫教案者每項扣0.5分,無教案和使用舊教案者本項不得分。(以學校各科教案檢查量化考評表量辦法為依據)
2、課堂教學(6分),對教師的課堂關于課堂教學的要求進行量化評定,并不定期抽查教師的上課情況,在檢查過程中發現課堂遲到早退1次扣0.5分,曠課一節本項扣完,無教案上課或備寫教案與上課教學過程不符者,發現一次扣0.5分,扣分累計在課堂教學量化評定總分中扣。
3、作業批改及輔導(8分)
關于對作業的要求進行檢查,采取平時抽查和月查結合進行,檢查或抽查中作業量達不到學校要求的標準,每少一次作業扣0.5分,作業批改不及時,每落一次扣0.5分,作業批改粗糙,發現明顯錯誤遺漏的,發現一處扣0.5分,無作業批改紀錄者扣5分,作業批改不按學校要求,作業普遍書寫潦草,封面不整潔,有家長反映,經學校調查核實,有明顯問題者扣0.5分。(以作業檢查情況反饋表為依據)
教師必須將培優補差納入到教育教學過程之中并做好過程性資料的積累,要求每學期要有完整的培優補差計劃、細致的記錄、效果的分析及總結,計劃、總結每項各占0.5分,每月組織檢查,量化分數。
4、教研活動(6分)
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政治、業務學習、積極參加各種教研活動,完成學校安排的聽課任務。學科教學計劃、政治學習、業務學習筆記、培訓筆記、月考試卷分析、總結,每項質量不高、數量不足扣0.5,每缺一次聽課活動扣0.25分,按照學校的要求教師每學期聽課不少于18節,領導組成員30節,每缺一次聽課記錄扣0.25分。周一例會每缺一次扣1分。
5、安全管理職責履行情況(4分)
教師要認真履行自己的崗位職責,做好學校安排的各種工作任務并積極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在當月28號前把所負責安全區安全隱患排查情況以書面形式上報安全副校長,安全副校長進行匯總再上報中心校。在教師的管理職責和時間區限內不出現任何安全事故者該項得滿分,如出現安全問題,除承擔相應的責任外,本項不得分。安全日志每缺一次扣0.25分。學校路隊護送每缺一次扣0.5分,門崗值班每缺一次扣0.5分。
(四)、師德規范(10 分)
1、政治思想:不按教育方針辦事,在學生和社會中散布反動言論或歪理邪說,造成惡劣影響,有損學校形象和政府或國家利益經查證屬實的扣3-10分/次。
2、職業道德:經學校調查落實教師對學生變相體罰扣0.5分/次,體罰扣1分/人次,嚴重體罰扣5分/人次;搞有償家教,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扣2分/人次;亂收費、亂辦班、亂訂資料等“三亂”行為的扣5分/次。
3、為人師表:在公開場合(或網絡上)語言不文明,撥弄是非,語言有損學校或他人形象,影響團結,查證屬實的每次扣2分;穿戴、舉止不端莊,亂吐亂扔等行為,扣1分/次。
4、敬業精神:不服從安排,工作推諉,敷衍塞責等扣2分/次。因非客觀原因推遲完成的扣1分/次。如課題研究,參加各級教研活動,論文撰寫、計劃總結、質量分析、輔導學生參賽等。
5、凡學期內受到通報批評的每次扣2分,受到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的,不予考核。上級另有規定的,按上級的規定執行。
(四)、教育教學業績(20分)
按照學校每次月考、教學質量評估的名次為依據,全鎮前3名20分,倒數2、3、4、5名10分,中間15分,全鎮倒數第1名5分。每上升一個名次加1分。
(五)、加分項目
1、教師輔導學生參加鎮級以上各種比賽,按獲獎名次予以獎勵,鎮級加2分,市級加5分,省級加8分,國家級加10分。
2、教師發文(含新聞報道)一篇,加2分,可累加。
3、教師在教育部門主管雜志發文一篇加2分。
4、教師參加校鎮級以上組織的教學比武、優質課競賽、個人才藝比賽、論文和教學設計評選等活動中獲獎,校級加1分,鎮級加2分,市級加3分,區級加4分,省級加5分。
5、學校安排臨時性工作應公開召集,個人報名。每次加1分,誰主管誰考核。
6、班主任工作加分按學生會各項檢查結果為依據,月總分在前2名者加6分,后2名者加4分,中間加5分。
四考核結果及復議
1、期末學校組織考核組成員對教師的學期工作依據考核細則進行客觀公正進行考核,并對考核結果在全校教師會上公布,由教師本人簽字確認。
2、教師個人對本人考核結果有異議,應按照正當渠道提交考核組進行復議,如對復議不滿意,學校或教師個人提交中心校解決。
駕駛員績效考核細則篇二
本考核是致力于提高編輯業務水平和發展潛能,保證兩刊稿源的質量與數量,實現欄目設置要求、編輯思想、雜志的風格以及刊社所定下的業績目標,完成以目標為導向的考核。
(一)、因地制宜、抓關鍵,力求簡化;
(二)、統一標準而且對標準有準確的統一理解;
(三)、以崗位職責為主要依據,量化與客觀行為指標相結合;
(四)、與刊社發展實際相結合,與集團刊社戰略思想、目標導引相結合;
(六)、堅持差別原則,保證具有激勵性,重點是激勵創新與優秀。
(一)考核主體:編輯、雜志負責人、副總編輯
刊社考核領導小組:總編輯、副總編輯
協助:辦公室
(二)、要求:
1、所有人員審慎地行使自己的權利,以負責之心對人對事,客觀公正;
3、刊社考核領導小組有最終決定權;
4、直接評估者、雜志負責人、副總編被申訴,并經調查情況屬實,則視情況刊社考核領導小組予以一定溝通、批評、扣罰。
駕駛員績效考核細則篇三
根據《瑪曲縣教師績效工資考核實施意見》,結合《學校教育教學常規管理辦法》,制訂本細則。
一、指導思想
1、實事求是對教師工作作出科學、客觀的評價。
2、獎勤罰懶,充分調動教師的工作積極性。
3、考評結果作為教師年度考核、職稱晉升、評優選先和績效工資的主要依據。
4、促進學校健康和可持續發展。
二、考核對象、時間和權限
1、全校所有公派教師。
2、考核以月為周期,按照考核細則,每月末核算每位教師的考核成績。
3、離職培訓的教師、確因有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上班,按照相關部門的規定進行考核。
三、考核內容及量化標準
(一)、考勤(20分)
病假一場扣0.5分,事假一場扣0.5分,遲到一場扣0.5,早退一場扣0.5分,曠工一場扣2分,一天兩場。本項得分扣完為止,不計負分。婚喪嫁娶產等假期按相關文件精神執行。考核以學校考勤記載和教師請假條為依據。
(二)、工作量(30分)
1、教學工作量;本校教師任課節數基本持平,教學工作量各為30分。
2、管理工作量:教導主任記6個工作量,安全校長記4個工作量,后勤會計計4個工作量。收發報刊管理人員計1個工作量。
(三)、教育教學過程(30分)
1、備課(6分),要求教師對所任學科備寫相應的教案,具體要求按照《采日瑪鄉寄宿制學校教學常規制度實施細則》關于對備課的規定進行,學校采取每月一次業務大檢查方式進行,檢查每缺一課時扣0.5分,備寫簡單,教學環節不全,字跡潦草,封面名目不全等不按學校要求備寫教案者每項扣0.5分,無教案和使用舊教案者本項不得分。(以學校各科教案檢查量化考評表量辦法為依據)
2、課堂教學(6分),對教師的課堂教學根據《學校教師績效工資考核實施意見》關于課堂教學的要求進行量化評定,并不定期抽查教師的上課情況,在檢查過程中發現課堂遲到早退1次扣0.5分,曠課一節本項扣完,無教案上課或備寫教案與上課教學過程不符者,發現一次扣0.5分,扣分累計在課堂教學量化評定總分中扣。
3、作業批改及輔導(8分)
按照《采日瑪鄉寄宿制學校教學常規制度實施細則》關于
對作業的要求進行檢查,采取平時抽查和月查結合進行,檢查或抽查中作業量達不到學校要求的標準,每少一次作業扣0.5分,作業批改不及時,每落一次扣0.5分,作業批改粗糙,發現明顯錯誤遺漏的,發現一處扣0.5分,無作業批改紀錄者扣5分,作業批改不按學校要求,作業普遍書寫潦草,封面不整潔,有家長反映,經學校調查核實,有明顯問題者扣0.5分。(以作業檢查情況反饋表為依據)
教師必須將培優補差納入到教育教學過程之中并做好過程性資料的積累,要求每學期要有完整的培優補差計劃、細致的記錄、效果的分析及總結,計劃、總結每項各占0.5分,每月組織檢查,量化分數。
4、教研活動(6分)
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政治、業務學習、積極參加各種教研活動,完成學校安排的聽課任務。學科教學計劃、政治學習、業務學習筆記、培訓筆記、月考試卷分析、總結,每項質量不高、數量不足扣0.5,每缺一次聽課活動扣0.25分,按照學校的要求教師每學期聽課不少于18節,領導組成員30節,每缺一次聽課記錄扣0.25分。周一例會每缺一次扣1分。
5、安全管理職責履行情況(4分)
全副校長進行匯總再上報中心校。在教師的管理職責和時間區限內不出現任何安全事故者該項得滿分,如出現安全問題,除承擔相應的責任外,本項不得分。安全日志每缺一次扣0.25分。學校路隊護送每缺一次扣0.5分,門崗值班每缺一次扣0.5分。
(四)、師德規范(10 分)
1、政治思想:不按教育方針辦事,在學生和社會中散布反動言論或歪理邪說,造成惡劣影響,有損學校形象和政府或國家利益經查證屬實的扣3-10分/次。
2、職業道德:經學校調查落實教師對學生變相體罰扣0.5分/次,體罰扣1分/人次,嚴重體罰扣5分/人次;搞有償家教,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扣2分/人次;亂收費、亂辦班、亂訂資料等“三亂”行為的扣5分/次。
3、為人師表:在公開場合(或網絡上)語言不文明,撥弄是非,語言有損學校或他人形象,影響團結,查證屬實的每次扣2分;穿戴、舉止不端莊,亂吐亂扔等行為,扣1分/次。
4、敬業精神:不服從安排,工作推諉,敷衍塞責等扣2分/次。因非客觀原因推遲完成的扣1分/次。如課題研究,參加各級教研活動,論文撰寫、計劃總結、質量分析、輔導學生參賽等。
5、凡學期內受到通報批評的每次扣2分,受到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的,不予考核。上級另有規定的,按上級的規定執行。
(五)、教育教學業績(20分)
按照學校每次期中、期末考試、教學質量評估的名次為依據,全校前3名20分,倒數2、3、4、5名10分,中間15分,全校倒數第1名5分。每上升一個名次加1分。
(六)、加分項目
1、教師輔導學生參加縣級以上各種比賽,按獲獎名次予以獎勵,縣級加2分,市級加5分,省級加8分,國家級加10分。
2、教師發文(含新聞報道)一篇,加2分,可累加。
3、教師在教育部門主管雜志發文一篇加2分。
4、教師參加校縣級以上組織的教學比賽、優質課競賽、個人才藝比賽、論文和教學設計評選等活動中獲獎,校級加1分,縣級加2分,市級加3分,省級加5分。
5、學校安排臨時性工作應公開召集,個人報名。每次加1分,誰主管誰考核。
6、班主任工作加分按學生會各項檢查結果為依據,月總分在前2名者加6分,后2名者加4分,中間加5分。
四、本學期考核組成員
組 長:xx
副組長:xx
組 員:xxxx
五、考核結果及復議
1、期末學校組織考核組成員對教師的學期工作依據考核細
駕駛員績效考核細則篇四
為了調動公司各項目負責人的工作積極性,激發工作熱情,提升工作業績,增強公司競爭力,保證公司各項目管理預定目標的順利達成,特制定本績效考核辦法。
公司所有承接項目委派之管理處經理、副經理。
(一)考核時間:每年度考核一次。
(二)考核工資標準:將每年度應發工資總額的 作為績效考核工資,根據當年度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確定績效工資發放比例和具體金額。
(三)考核內容:管理處經理當年度工作完成情況及管理的項目綜合評審表現。
(四)考核方式:實行兩級考核
1、公司總經理和分管總助意見;
2、公司職能部門例行項目檢查評審意見;
(一)、考核結果
a級:超額完成當年度工作任務,綜合表現突出,工作成績優異;
b級:全面完成當年度工作任務,綜合表現良好,工作成績良好;
d級:未完成當年度工作任務,綜合表現一般,工作成績較差或有重大工作失誤。
2、獎懲辦法
當年度考核結果直接與管理處經理當年度績效工資的發放掛鉤:
(1)考核結果為a級:績效工資按 %發放。
(2)考核結果為b級:績效工資按 %發放。
(3)考核結果為c級:績效工資按 %發放。
(4)考核結果為d級:不予發放績效工資。
考核中過程中,當年度考核等級為d的,留任原職查看;累計達到兩次的,降職降級或轉為試用員工;累計達到三次的,給予解聘或辭退。年度c級考核結果累計達到或超過三次的,根據其實際工作情況,公司另行安排職級崗位。
此外,管理處經理年度度工作績效考核結果,將作為年終考核和評優、評先進的直接參考依據。
(二)對管理處經理的考核
1、考核標準
考核標準主要由以下幾個方面組成:
工作完成情況(60%)、現場管理(30%)、內部管理(10%)、
2、考核辦法
考核采用外部調查、職能部門檢查、領導考評的方式,以公司領導最終評定為準。
3、考核結果和獎懲
年終,公司將根據各管理處經理全年總體表現情況,評選優秀管理者,并根據公司當年效益情況,給予適當獎勵。對于年終考評較差的,公司將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降薪、降職或解聘處理。
(一)計劃制定和返回:
1、年度度工作計劃:每年度由管理處經理制定《管理處年度度工作總結計劃表》,交公司領導審核后按計劃實施。
2、公司下發要求執行的任務;
3、計劃制定各階段,應進行必要的溝通。
(二)、公司常規業務標準作業的正常執行:
1、管理處經理監督管理處各部門按照公司業務流程和標準作業;
2、履行向下管理的職能;
(三)、了解業務單位滿意度;
駕駛員績效考核細則篇五
第一條 根據區委、區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嶗山區全員績效考核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精神(嶗辦發[2011]5號),結合安監局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考核范圍為全局所有在崗在編的工作人員。
第三條 組織領導。局成立全員績效考核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各位副職任副組長,有分管工作的調研員、副調研員以及機關各科室(大隊)主要負責人為成員(名單附后)。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分管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職責:一是制定本局全員績效考核實施細則;二是統籌本局全年及每月績效考核指標的分解,做好每周工作調度和督促檢查工作;三是組織實施對本局工作人員的月考核、年排序,及時進行信息反饋和指導改進;四是做好本局年終獎金的發放工作。
第四條 全員績效考核的`基礎內容:1、工作實績月考核,基礎分值為100分(按日記實匯總后考核,年底取月平均數,權重60%);2、年度業務目標完成情況、政令暢通以及其它制度層面考核,基礎分值為100分(權重20%);3、年終民-主評議,基礎分值為100分(按組織部、人社局要求進行,權重20%)。
第二章 月考核
第五條 月考核分日記實、周調度、月底評分三部分。
日記實依托金宏網,由每位工作人員根據周調度安排及職責分工開展工作,并在當天5點半前或第二天9點前上傳至“全員績效考核電子管理系統”,個人日記實原則上上傳限1-3項,每項表述字數不超過50字。對不按照規定上報日記實的,每出現一次在當月個人月考核中扣1分。
堅持每周調度工作。局考核領導小組成員原則上每周五下午召開工作調度會,因特殊情況不能召開的延遲到下周一上午,圍繞年度重點工作目標,區委、區政府階段性工作部署,業務上級工作部署,檢查和完善上周工作,布置和調度下周工作。每周五下午16:00前,各部門將下周周調度上傳到“全員績效考核電子管理系統”,限1-3項,每項表述字數不超過80字,不按照規定上傳的,每出現一次,在部門負責人當月月考核中扣1分;局周調度情況由局辦公室負責匯總各部門周調度情況并于每周五下午17:30前上傳到“全員績效考核電子管理系統”,限5-10項,每項表述字數不超過80字。
第六條 月考核每季度進行一次,考核分由局考核領導小組成員分別賦分,取平均數。其中分管領導打a票(占月考核權重的60%),部門負責人打b票(占月考核權重的40%)。年終按副處以上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兩類分別排序,局主要負責人不參加本局考核打分,考核結果按年度全區目標績效考核中部門目標完成情況和年終評議結果確定。區紀委派駐第三紀檢組副組長袁坤廷同志不參加本局日記實和考核。
第七條 考核分由局全員績效考核領導小組成員根據每名工作人員的日記實、周調度情況,按當月完成的工作質量、工作數量、工作效率、協調配合等情況,無計名投票賦分(考核賦分表式樣附后,分管領導打a票,部門負責人打b票,局蓋章有效)。
第八條 由各部門輪流派人對月考核進行全程監督(按照辦公室、監管科、法規科、危化辦、監察大隊、職業健康辦公室、事故調查辦公室的順序),月考核程序包括:準備賦分票(分a、b票)、發票、核對賦分票、統計分數、公示、歸檔。區紀委派駐第三紀檢組副組長袁坤廷同志對月考核過程進行監督,并簽字確認。
第九條 月考核結束后,在局內對月考核情況進行公示3天,考核材料由考核辦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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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員績效考核細則篇六
為進一步加強對村干部隊伍的管理,調動村干部工作積極性,激發村干部工作熱情,提高村級工作效率,確保鎮黨委政府下達的工作順利完成,特制定本辦法。
本規定中的村干部是指鎮經黨委研究任命的在職數范圍內的在職人員(不包括上級選派人員、選聘生以及村其他人員)。
村干部績效考評工作由鎮績效考評領導組具體操作。
條根據村干部的工作崗位,確定不同崗位人員的崗位系數:即村書記主任1.1;村副書記副主任1.05;其他人員1.0。如在考評年度職務變動的,依據文件分段執行。
考評主要通過民-主測評方式進行,測評分為基本稱職(60-70分)、稱職(71-80分)、良好(81-90分)、優秀(91-100分)四個格次。測評按實際參加測評人數算出平均得分,如一張表格內對某人沒打分值的視為對此人沒測評。
參加測評人員具體為:鎮領導班子成員測評,按30%折算分值;全體鎮干測評,按30%折算分值;村黨員、村民代表、村民組長測評(含村兩委成員,參加測評人員不少于30人,合并村不少于40人),按40%折算分值。
根據不同類別的測評算出每名村干部的綜合得分。再根據每名村干部的綜合得分乘以崗位系數,得出的結果即為每名村干部的績效考評得分。
加分事項:村干部上班實行簽到制,每周上班不少于5個工作日,作息時間按鎮干上班時間執行。每天安排一名村干部值班,負責接聽電話、接待群眾辦事,填寫值班日志和考勤等。節假日、雙休日根據工作需要由村兩委商定。每月考勤統計表應在次月5日前上報鎮組織委員處,未報視作未出勤。實行請銷假制度,所有請假要有書面請假條。全年請事假累計15天以上不得分,請事假6天扣1分、7天扣2分……15天扣10分;請病假且有醫院證明的6天以上的按事假對半折分;曠工1天扣1分,扣完為止。
以鎮統一印制村干部工作日志和村級工作日志,每名村干部應將每天工作情況詳細記錄在日志本上,聯系村班子成員每月對村干部日志進行一次點評,年終進行打分。村當天值班人員應將村級當天總體工作詳細記錄在村級工作日志上,村級工作日志由鎮黨委副書記或組織委員每月點評一次,年終進行打分。
減分事項:受到鎮通報批評的,一次扣1分;受到縣通報批評的',一次扣4分。
根據效績考評得分和加減分算出每名干部的最終考評得分。進出村干部隊伍人員,按最終考評得分,根據實際工作時間計算。
考評領導組在考評過程中,應規范操作,嚴格保密,考評結果可分村進行公開。干部對考評結果有異議的,可以申請查閱有關資料。
考核結果的使用:
1、以鎮設立村干部績效管理獎金,所需資金由鎮統籌,其中從村級資金中根據村干部數按500元/人標準提取,鎮政府按500元/人標準進行配套。村干部的年終獎勵按最終考評得分進行分配。(原規定村干部年終考核合格以上從村集體資金中獎勵500元/人不再執行)。
2、村干部的績效考評綜合得分作為評選優秀村干部和不合格村干部的重要依據。
3、村干部的績效考評綜合得分作為推薦鎮及以上各種表彰的重要參考依據。
4、對村干部績效考評綜合得分處于后三名的,由鎮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并實行效能告誡。
考核結果存在爭議的和有關事項,由考核領導組審核確定。
本辦法由鎮黨政與社會事業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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