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我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僅供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消防安全責任合同篇一
科學、合理的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必須建立在正確認識消防安全責任內涵的基礎上,消防安全責任
合同
書怎么寫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消防安全責任合同書范文,感謝您的閱讀。一、承租單位應按“誰主管,誰責任”的原則,建立和健全企業內部各項安全生產
規章制度
,明確法人代表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并要逐級落實安全生產、消防安全責任。二、承租單位每月要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大檢查。并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加強日常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限期整改。
三、根據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職責,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生產安全、消防安全宣傳教育,認真開展“安全生產月”和“冬防119”等專項活動,積極營造安全生產氛圍,努力提高員工安全意識。
四、承租期間必須搞好自已的生產經營工作、安全保衛、貨物保管保險工作、必須遵守有關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用火、用電等各項防火安全制度。
五、必須保持消防通道的暢通、嚴禁占用防火間距、消防通道搭建工棚等,車輛應按指定地點停放。
六、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整改安全隱患,并可協助乙方進行有利的整改。如違反上述安全規則,后果由乙方獨自承擔。
六、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各執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一、所有商貿區租賃商戶都必須按照消防安全規定開展工作,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確定責任人,服從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負責本公司商貿活動期間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在帳篷禁煙區域內合理設置禁煙標志,嚴禁吸煙。
三、在帳篷區域內不得使用電爐、明火設備,不得隨意拉接臨時電線。
四、帳篷區域內電器設備的安裝、使用要符合有關規范要求。
五、必須按照相關規定,帳篷面積滿30平米配置1至2只干粉滅火器,面積超出的依次類推,不滿30平米的按30平米計算。
六、滅火器材的擺放必須符合相關防火規定,并放置在明顯易取的地方,禁止挪作他用,并由專人負責看護。
七、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化學物品進入商貿區域。
八、每日停止營業后應對營業場所進行防火安全檢查、關閉所有電器設備并切斷營業性電源。
九、在活動期間應接受上賽場相關部門與消防部門不定期的消防安全檢查。
十、對上賽場相關部門及消防安全部門提出的問題應及時整改。
十一、所有商貿活動場所消防安全工作必須指定專人負責,該負責人負責落實本公司所有消防安全各項措施,并必須在現場監督管理,負責人名單上報上賽場保安部備案,其通訊聯系方式包括手機等必須保持暢通。
十二、本
責任書
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為有效地控制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酒店客人及員工生命財產安全;為促進安全生產管理常抓不懈、責任落實到人,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
1、嚴格執行宣傳消防法規和防火管理制度;
2、接受參加消防知識和防火技能、安全撤離的培訓;
3、熟悉本崗位防火區域、安全撤離路線和消防器材的設置使用;
5、維護酒點及他(她)人的人生、財產安全;
6、承擔行為人的法律責任;
7、組織制定本部門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10、組織對員工安全法規和安全操作程序的培訓;
11、本責任書一份,由部門保管。
12、本責任書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生效。
部門經理簽名:
部門主管、領班簽名:
員工簽名:
年月日:
消防安全責任合同篇二
為有效地控制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酒店客人及員工生命財產安全;為促進安全生產管理常抓不懈、責任落實到人,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
1、嚴格執行宣傳消防法規和防火管理制度;
2、接受參加消防知識和防火技能、安全撤離的培訓;
3、熟悉本崗位防火區域、安全撤離路線和消防器材的設置使用;
5、維護酒點及他(她)人的人生、財產安全;
6、承擔行為人的法律責任;
7、組織制定本部門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10、組織對員工安全法規和安全操作程序的培訓;
11、本責任書一份,由部門保管。
12、本責任書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生效。
部門經理簽名:
部門主管、領班簽名:
員工簽名:
年月日:
消防安全責任合同篇三
乙方: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自愿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依法履行監護職責,教育學生遵守本中心安全管理制度,遵紀守法,配合甲方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工作。
二、甲、乙雙方按照《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認定學生傷害責任,由責任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四、在本中心內,由于乙方或者學生自身過錯造成的傷害事故,或因意外因素造成的學生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擔責任。
五、學生違反本中心規章制度或紀律,違反本中心安全制度,如私自下河洗澡,課間追趕打鬧,外出不歸,攀爬樹木樓房等行為,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六、在本中心內因學校教師,學生及其他人故意實施的違法侵權行為,造成學生人身傷害的。致害人依法承擔一切責任。
七、在本中心內,學生自殺、自傷或因特定疾病突發死亡,甲方不承擔責任。
八、在本中心外,學生在自行上學、放學、返本中心,離本中心途中發生的學生傷害事故,意外事故,交通事故,甲方不承擔責任。
九、學生在往返學校途中,乘坐農用車等客運車輛、“三無車輛”及報廢車發生車禍而造成的傷害事故,甲方不承擔責任。
十、學生脫離乙方監護在校外租房居住而發生學生傷害事故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十一、因甲、乙方或其學生有過錯,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由甲乙雙方按責任大小共同承擔責任。
十二、學生傷害事故發生后,甲乙雙方按本協議通過商定方式解決:也可由當地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按本協議進行調解,調解無效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四、協議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學生姓名(簽章):
消防安全責任合同篇四
乙方:
一、 承包責任人、期限、責任范圍。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規定企業法人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甲方同意乙方指定的 同志為乙方安全、治安、保衛、消防工作主要負責人,具體負責乙方安全工作。
2. 安全責任期限與房屋租賃協議期限同步,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3. 責任范圍為乙方承租廠房、簡易房、場地的全部使用范圍。
二、 安全、治安、保衛、消防合同細則
1. 乙方從事的生產經營必須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并領取正式營業執照,辦理安全、消防相關手續,合法經營。違法違規的責任自負。
2. 乙方就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認真執行有關安全、治安、保衛、消防、環保的各項方針、政策和法規。要經常對自己的職工隊伍進行安全、治安、保衛、防火、防盜、環保的教育,接受甲方及主管部門的檢查監督。
3. 乙方安全責任如下:
1) 無重大傷亡事故和設備事故(特殊設備必須按規定期限年檢,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特殊行業必須遵守其相關規定)。
2) 無火災、爆炸事故發生,管好用好電器設備,安全用電,自行配備規定數量的消防器材,保證消防通道暢通。
3) 無重大刑事治安事件發生。
4. 乙方因管理不善,執法不嚴在其責任范圍內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若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 甲方在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中如發現乙方存在事故隱患,將及時發出書面整改通知書,乙方必須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整改,并將整改完成情況及時通報甲方。如遇乙方拒不整改,甲方有權終止租賃合同,并向有關安全保衛、消防等部門匯報協助處罰,后果由乙方負責。
6. 節假日暫停營業的租賃戶,需報甲方保衛部門備案,經安全檢查后方可封門。
7. 本責任書所有條款甲乙雙方均已仔細閱讀,明確了各自的權利和義務。在本責任書的同時,乙方向甲方交納安全責任保證金壹仟元,(下次簽合同時,如無問題,則同合同順延,無需再度交付)。如有違章,處罰將在保證金中扣除。
8. 本責任合同書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責任合同篇五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設備安全,根據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59、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甲方:浙江環宇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南方國際廣場d、e、f幢工程項目部
乙方:
第一條 工程項目:上海南橋南方國際廣場d、e、f幢工程土建施工項目
第二條 施工地址:上海市南橋鎮南奉公路望園路口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并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徐進 任書東 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系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甲方負責安排生產工作,對工作安排的同時布置好安全工作。
6、甲方有權對參與施工的人員班組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臨時有電、設備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并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
9、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施工現場違規使用明火發生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臟、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有關生產規程和甲方關于工作制度及其他安全生產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于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少于30人者設兼職)。乙方指派 作為安全工作聯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施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施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責。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并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報給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處于安全狀態。
9、乙方應在施工范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0、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系,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13、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并積極配合調查。
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必須立即用電話、電傳或電報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并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并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第五條 甲乙雙方聯系方式及響應時間:甲乙雙方應以工作聯系單、傳真、電傳等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聯系時,應于4小時內予以響應。
第六條 施工安全保證金
(1)發生人身死亡事故、電網和設備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
(2)發生人身重傷事故、電網和設備事故,扣除50%安全保證金;
(3)乙方人員發生違章行為的經濟處罰,按處罰規定從安全保證金內扣除。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由于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并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4、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人員安全工作規程抽考不合格,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10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7、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8、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9、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3000元至10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于主合同。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本工程施工開工至本工程結束止。
第十二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四條 本協議簽訂地點 :南方國際廣場d、e、f幢工程項目部
甲方:浙江環宇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