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我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優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政府采購合同管理辦法篇一
一、采購標的物的價格 、規格型號、材質、數量
二、運輸方式:由供方負責運輸、由需方自提、由供方待運到需方
三、運費承擔方:運輸費用由需方負擔、由供方負擔
四、驗收標準:行業標準和國家標準和雙方協商而定的圖紙等標準
五、合理損耗部分承擔方
六、到貨地點
七:違約責任(規頂退貨的費用的承擔方)
八:其他規定(可以規定 相關的票據、入庫問題和一些安裝等問題的規定) 九:貨款的結算方式和結算時間:月結30/60天、現金支付、承兌匯票(銀行和商業)、款到發貨和貨到付款(一般看情況而定)
002一般合同構成的基本要素是什么
一、三個行為分別是,要約邀請,要約,承諾
二、成立。符合合同成立的要件。合同的成立必須具備以下三個要件:
(1)要有合同的當事人。合同必須具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當事人,因為,合同的訂立是雙方或多方法律行為,只有一方當事人就談不上合意問題,因而也就根本不能成立合同。不過,參加訂約當事人并不局限于自然人,其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民事主體。
(2)合同的訂立須經過要約和承諾兩個階段。合同法第13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采取要約、承諾方式。"要約和承諾作為合同訂立必須經過的兩個階段,是合同訂立的一般程序,也是合同成立必須具備的基本規則。
(3)合同當事人須對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合意。合同成立的根本標志即在于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即所謂合同當事人達成了合意。這是合同成立的基本構成要素,它是指合同的當事人必須就合同的主要條款業已作出了一致的意思表示。
三、乙可以行使“撤銷權”.期限的規定為《合同法》第55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1)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1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2)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后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放棄撤銷權。撤銷權消滅后,當事人不得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該民事行為有效。
003合同的內容要素
合同正文由合同的內容要素構成,合同內容要素即主要條款如下所述。
1.標的
標的是合同當事人權利和義務共同指向的對象。合同標的可以是貨物,可以是貨幣,也可以是工程項目,智力成果等等。合同的標的要寫明標的名稱,以使標的特定化,以便確定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2.數量和質量
數量是以數字和計量單位來衡量標的的尺度。質量是標的內在素質和外觀形態的綜合,包括標的名稱、品種、規格、型號、等級、標準、技術要求、物理和化學成分、款式、感覺要素、性能等。數量和質量條款是合同的主要條款,沒有數量,權利義務的大小很難確定;沒有質量,權利義務極易發生糾紛。因此該條款要給予明確、具體的規定。
3.價款或者報酬
價款是根據合同取得財產的一方當事人向另一方當事人支付的以貨幣表示的代價。報酬是根據合同取得勞務的一方當事人向另一方當事人支付的貨幣,又可以稱為酬金。價款或報酬是有償合同的必備條款,合同中應說明價款或報酬數額及計算標準、結算方式和程序等。
4.合同的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
合同的期限包括有效期限和履行期限。有的合同如租賃合同、借款合同等必須具備有效期限。合同的履行期限是當事人履行合同的時間限度。履行的地點和方式是確定驗收、費用、風險和標的物所有權轉移的依據。
5.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是違反合同義務的當事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合同規定違約責任有利于督促當事人自覺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也有利于確定違約方所承擔的責任,這是合同履行的保障性條款。
6.解決爭議的方法
合同發生爭議時,其解決方法包括當事人協商,第三者調解、仲裁、法院審理等幾種。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應當約定爭議解決的方法。
7.其他
除合同主要條款以外,雙方當事人應根據實際情況約定其他有關雙方權利和義務的條款。
004買賣合同的構成要素
買賣合同的構成要素有:主體、標的、行為要素。
主體要素指出賣人和買受人。
標的要素指買賣合同的標的物和價金。價金是與買賣標的物對價給付的金錢,價金的給付通常用支付一詞。
005從基本的合同要素淺談合同風險的防范
《合同法》中規定:合同的基本要素包括:(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我們來有針對性的具體講解一下: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合同的主體審核:1、合同當事人情況:首先,合同當事人必須具有合格主體資格。雖然現行《合同法》對合同當事人并沒有特別限制(已經包括了自然人),但并不是說沒有合格主體的問題。一方面涉及到專營、專控的業務必須由專業公司經營或經特別批準后經營,另一方面一些工作要求必須具有相應的資質等級的公司或人員才能完成。
首先,合同當事人的資質、履約能力能否適合合同內容,符合法律的強制性或指導性的規范,是審查合同是否有效的一個重要標準。主體不合格的合同是無效合同。因此存在巨大的風險。其次,合同如果是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合同當事人授權的經辦人或代理人代為簽訂的,在審查合同主體是否合格的同時,還應注意審查合同簽訂人是否取得委托人的委托證明,并根據授權范圍以委托人的名義簽訂。在一些單位委托本單位業務人員或聘請外單位人員簽訂經濟合同但未給予正式的、完備的授權委托書的情況下,對合同簽訂人的代理資格和代理權限,應作具體分析:1)合同簽訂人用委托單位加蓋公章的空白合同書,或者用委托單位的合同專用章簽訂合同的,應視為委托單位授予合同簽訂人代理權。這種情況下所簽訂的合同應確認為有效。2)合同簽訂人持有委托單位出具的訂立合同或者聯系業務的介紹信簽訂合同的,視為委托單位授予合同簽訂人代理權。這種情況下所簽訂的合同應確認為有效。
3)合同簽訂人未持有委托單位的任何委托證明文件所簽訂的合同,如果委托單位未予蓋章,這種情況下所簽訂的合同無效。但是如果委托單位已經開始履行,應視為委托單位對合同簽訂人的代理權已經予以追認,因此,所簽訂的經濟合同有效。
(二)標的:標的違法是指合同的標的物為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所禁止流通,或限制流通的專賣、專控物質不是由專業公司或經專門部門批準后經營。比如毒品是禁止流通的;再比如煙草制品必須由煙草專賣企業經營。違反這一規定,不僅所簽訂的合同無效,還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中第十條有規定:當事人超越經營范圍訂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認定合同無效。但違反國家限制經營、特許經營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經營規定的除外。涉及知識產權的標的物,應注意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合同標的違法,必然導致整個合同無效。這顯然非常重要。
(三)數量,質量,價款或報酬,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合同的這四項交易性條款非常重要。除了要符合經濟性,保證實現企業目的外。還要注意其內容是否有違法及風險所在。如質量標準要遵守國家有關產品質量的法規規定。如果有國家規定的指令性或指導性價格的,價格條款應予遵守。對于買賣合同,合同的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應特別加予注意。合同法規定,標的物的所有權自交付時起轉移,法律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所謂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是指不動產所有權自登記之日起轉移,部分動產如船舶和民用航空器所有權的取得、轉讓和消滅也應進行登記的。在所有權保留的買賣合同中,標的物所有權自買受人交清最后一筆款項時轉移給買受人。雖然之前出賣人早已將標的物交付給買受人。標的物的風險并不是隨所有權轉移而轉移,而是按照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后由買受人承擔的控制原則承擔。 此外注意,貨款的結算方式必需符合財務制度的規定。掌握好合同交易性條款中的相關法律規定,對于避免違法違規帶來的制度風險很重要。而合同的救濟性條款是為了保證合同的交易安全,主要針對合同違約的信用風險的條款。《合同法》第十二條,合同一般應有的條款后兩項,就是救濟性條款。
(四) 違約責任:違約責任,是指合同當事人因違反合同約定的義務而應承擔的法律后果。違約責任制度在合同法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英美法系國家的合同法站在“保護”的角度,將這種制度稱為“違約救濟”。我國現行合同法規定的違約責任實行的是無過錯責任的歸責原則,也就是說只要存在違約事實就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的賠償,《合同法》第113條采用了合理預見規則。第113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在違約責任的各種形式中,最常見的是損害賠償。實踐中如何確定損失數額,尤其是如何界定間接損失,這是一個很復雜也很有趣的問題。按照一般邏輯推理,在兩個事物之間找因果關系,并不困難。但只要有因果關系的損失,違約方就應當賠償的話,實踐中就可能發生損失無限擴大的情況。為此,創立了“合理預見規則”,即違約方在訂約時已經或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將會發生的損失,才是他應當賠償的損失。《合同法》第119條還規定了防止損失擴大規則。第119條:當事人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當事人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對于合同雙方自行約定的違約金,合同法也確立了適當性的原則。這些規定都有利于限制違約風險的無限擴大。
(五)解決爭議的方法:《合同法》規定,當事人可以通過和解、調解解決合同爭議,及根據仲裁協議或條款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沒有訂立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企業應根據法律規定選擇既有利于解決爭議又能保護自身利益的爭議解決方法。并應特別注意訴訟的時效及中止和中斷的規定。
政府采購合同管理辦法篇二
地址:
開戶銀行/賬號:
電話: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開戶銀行/賬號:
電話: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貨物名稱、數量、價格、供貨時間
1、貨物名稱:________救災專用單帳篷。
2、數量:____________頂。
3、價格:貨物單價:_____元;貨物總價:____萬元;裝運費:____萬元;合同總價:___萬元(貨物總價+裝運費)。
4、供貨時間:甲方向乙方支付預付款(時間以銀行票據為準)后____天。
5、產品編號:本批帳篷的編號為_______。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根據實際采購貨物要求進行制定)
三、交貨地點、方式由乙方送貨到_________救災物資儲備庫內。如因救災需要,送至甲方指定的交貨地點,但不增減裝運費。
四、裝運費由乙方向承運單位支付。
五、包裝要求
(建議根據實際采購貨物的特性進行約定)
六、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和方法
1、驗收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
2、方法:
(1)首件檢驗、封存。在簽訂合同后__日內,乙方提供首件產品,送至甲方指定的專業質量檢驗部門進行檢驗,合格后封存。首件檢驗不合格,甲方有權取消本合同,乙方不得提出經濟賠償要求。
(2)最終驗收。在產品全部交貨后,如需運抵指定倉庫,由甲方和其指定的專業檢驗部門對產品進行驗收。如需運往指定災區的,由甲方和其指定的專業檢驗部門在乙方生產場地對貨物進行檢驗。
a、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__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產品的貨款。
b、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c、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d、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__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甲方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說明合同號、運單號、車或船只、發貨和到貨日期;說明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花色、標志、牌號、批號、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號、數量、包裝、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的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說明的事項。)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
1、首件產品檢驗合格后__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按合同總價的___支付預付款(時間以銀行票據為準)。
2、全部產品交貨驗收合格后___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___(時間以銀行票據為準)。
八、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同意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或退貨而支付的一切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的,乙方應當負責全額賠償。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和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費用。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要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后,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發貨,并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發貨。
8、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9、其他
(1)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后___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來充抵。
(2)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3)本合同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_份,分送財政等部門各留存____份。
需方(甲方):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簽字)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供方(乙方):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簽字)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政府采購合同管理辦法篇三
一是采購的商品成本偏高。政府采購一般選擇一些較高信譽的廠家和較高質量的商品,有的甚至大超出采購單位的實際需要。再者,對于分散、零星、緊急的商品采購以及一些人為的因素,也使采購商品的成本偏高。
二是政府采購管理成本偏高。政府采購不同于一般的采購業務,要求采購人員不僅僅在招投標、合同、商業洽談等知識的掌握,還要求對市場調查分析、法律、工程、機電設備等知識有足夠的了解。而我國的政府采購人員目前主要來自財政部門,由于他們知識結構的局限性,相當的政府采購活動委托社會中介機構,從而增加了采購成本。
三是政府采購信息不通暢,縮小了采購渠道。我國大部分地區政府采購項目未公開發布信息,或只是在較小的區域內發布信息,以及信息發布的媒體選擇不科學,使政府采購信息溝通不暢,增加了供應商了解政府采購信息的困難。也使對供應商的選擇局限在很小的范圍,極易形成壟斷。不利于通過競爭機制節約政府采購資金,違背了實行政府采購的初衷,同時也影響了采購項目的質量和增加了成本。
目前,我國政府采購預算與部門預算脫節,編制籠統、粗糙,公用支出項目未細化到政府采購目標,財政部門很難把握政府采購資金額度。而一些政府采購程序繁瑣復雜,導致整個政府采購效率低下,特別是采購資金的申請、批復、撥付環節的時間周期長,影響了采購項目的執行效率。另外,財政部門重分配、輕管理,缺乏使用過程中的監督機制,忽視了采購項目的使用效益,浪費了資金。
目前,政府采購的范圍主要集中在交通工具、辦公設備、醫療設備等項目,而對于一些較大的工程、節能環保、會議、培訓等項目較少納入政府采購的范圍,采購項目單一,使政府采購節約財政資金的作用難以充分的發揮。
四、個別單位化整為零,逃避政府采購。
當前仍有一些單位以種種借口對于列入政府采購目錄的項目,在年初不編制預算,而在采購時把超出政府采購目錄中規定數量、金額標準的部分,分次采購,化整為零、化批次為單項從而規避政府采購。
一是從管理制度上控制。健立健全政府采購各項管理制度,完善政府采購程序,加強對各個環節的控制,優化政府采購預算,縮短申請、審批、撥付時間。優化內部崗位設置,建立高效的運轉機制。堅持政府采購公開制度,創新采購方式,使政府采購從機制上提高工作效率,降低采購成本。
二是從人的因素上控制。加強對政府采購人員在商務、質量、法律、工程、機電及采購流程、談判技巧、商品貿易、市場等方面的培訓,不斷拓寬政府采購人員的知識結構,或是調配相關行業的專家補充到政府采購隊伍。從人的因素控制采購成本。
三、從信息上控制。加快政府采購信息化發展,建立統一的政府采購數據管理系統。加快政府采購系統的建設,及時、準確、全面發布采購信息,加強市場商品價格信息的收集,加大政府采購供應商的可選擇范圍。
四、從監督上控制。目前,財政部門既負責政府采購管理工作,又負責監督工作,這無異于自己監督自己,這種監督相對于審計監督缺乏獨立性,根本不能達到降低成本的目的。因此,要加強政府采購審計監督,從編制預算至采購結束,從投入使用到后期績效,進行全方位的監督,從根本上降低采購成本,節約財政資金,加快政府采購的步伐。
政府采購合同管理辦法篇四
需方:_________
本協議所稱定點采購是指甲方在政府采購計劃實施中,對乙方中標的_________產品,在一定時間內有相同產品采購需求,由乙方按中標價予以供貨。
為了保護供需各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并嚴格遵循規定和《中標通知書》的要求,經供需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協議,并共同遵守。
注:在簽訂每一單采購合同前,需方可以就中標產品的服務條款、付款方式、價格與中標供應商進行進一步的洽談。若單一合同采購金額大于人民幣 _________元或數量超過_________臺時,需方可另行組織中標供應商進行重新報價(單一合同指一個需求單位單次成批量向一家中標廠商訂購同一包貨物所形成的合同)。
1、乙方保證本合同產品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以后生產的符合國家技術規格和質量檢測標準及安全認證的出廠原裝合格產品。
2、乙方保證產品安裝由有安裝資格的人員完成。
3、乙方在接到甲方的報修電話后,維修服務人員應在小時內到場,48小時未修復的,酌情提供備機應急。
4、乙方保證履行生產廠對該產品的其他售后服務措施的承諾。
:供方須在所安裝的每個產品上粘貼標簽,標簽上注明銷售商、銷售日期、售后服務電話、產品保修期限等內容。
供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貨物送至_________地點交由需方指定收貨人。運輸、保險和裝卸的費用由供方承擔。
五、驗收標準及提出異議時間
驗收標準:
1、裝箱單:_________;
2、供方保證一次開箱合格率大于98%(百分之九十八)。
提出異議時間:_________。
六、付款方式:
供方將供貨發票交給需方,同時憑采購合同、供貨發票的復印件(加蓋發票專用章)、《政府采購項目計劃執行表》(資金結算聯)、_________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定點采購)資金匯總支付單向_________市政府采購辦提出結算申請。
供方開戶行名稱: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1、供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供貨的,每延期一天,應向需方支付未按約供貨部分貨款0.5%的違約金。
2、供方逾期10天以上未按約供貨的,應向需方支付合同金額3%的違約金,同時需方有權終止合同。
3、需方無正當理由拒收供方按約提供的產品,應向供方支付拒收部分貨物合同金額3%的違約金。
4、其它由違約方承擔合同金額%的經濟責任。
1、雙方協商解決();
2、提請仲裁();
3、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_________等辦公設備_________招標文件以及投標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本合同未盡事宜從其規定。
2、本合同一式肆份,供方、需方、采購中心和采購辦各一份。交采購中心的一份由供方按月匯總上報。
3、本合同經供需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內容如遇國家法律、法規及政策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政府采購合同管理辦法篇五
本法第四十四條對政府采購合同的形式作出了特別規定,即政府采購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立法目的
確定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世界各國立法強調合同自由,合同采用什么形式,由當事人決定,一般不加以干涉。但是,政府采購活動具有很強的公共性質,政府采購合同不完全等同于一般的民事合同,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不宜采用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因此,本法對政府采購合同的形式作出特別限定,要求采用書面形式。
本法規定的含義
本法關于政府采購合同形式的規定,含義非常明確,即政府采購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所謂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執行中應注意的問題
執行本法關于政府采購合同形式的規定,需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 訂立政府采購合同,必須采用書面形式。
采用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訂立的政府采購合同,這是無效的。
2. 訂立政府采購合同時,具體采用何種書面形式,本法并未明確,有待國務院及財政部作出具體規定。
實踐中可能會根據不同情況采用不同的書面形式,一般應采用合同書的形式訂立,也不排除采用其他書面形式訂立。如采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的,按照合同法的規定,要在合同成立之前簽訂確認書。
本法第四十五條對政府采購合同必備條款的問題作出了特別規定,即國務院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政府采購合同必須具備的條款。
立法目的
明確由財政部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對政府采購合同的必備條款作出規定。一般來說,合同由當事人自愿簽訂,合同的內容也應當由當事人約定。按照合同法的規定,合同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法。但是,采購人在開展政府采購活動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法定的采購方式和采購程序,不能隨心所欲。因此,政府采購合同的主要內容,也就不能像一般民事合同那樣由采購人與供應商隨意確定,其主要內容必須有所限制。基于上述原因,本法對政府采購合同的主要內容作出了特殊規定,要求財政部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政府采購合同必須具備的條款。
本法規定的含義
本法關于政府采購合同必備條款問題的規定,含義比較明確,即要求財政部會同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等有關部門對政府采購合同必須具備的條款,作出具體規定。
執行中應注意的問題
執行本法關于政府采購合同必備條款問題的規定,需要注意的是,采購人與供應商簽訂的政府采購合同,其內容應當包括財政部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必須具備的條款,否則,雙方所簽訂的合同無效。根據本法的規定,財政部將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政府采購合同必須具備的條款,并會同制定政府采購合同的示范文本。
本法第四十六條對簽訂政府采購合同的期限作出了具體規定,即采購人與中標、成交供應商應當在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采購文件確定的事項簽訂政府采購合同。中標、成交通知書對采購人和中標、成交供應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后,采購人改變中標、成交結果的,或者中標、成交供應商放棄中標、成交項目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立法目的
明確采購人與中標、成交供應商簽訂政府采購合同的具體期限,以及中標、成交通知書的法律效力。
按照本法的規定,采購人采購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政府采購項目,必須委托集中采購機構代理采購;采購未納入集中采購目錄的政府采購項目,可以自行采購,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購機構或者經過資格認定的其他采購代理機構在委托范圍內代理采購。在采購人委托采購代理機構代理采購以后,采購代理機構就會根據采購人的委托,按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辦理有關政府采購事宜,包括確定中標、成交供應商。但是,采購代理機構并沒有與中標、成交供應商自行簽訂政府采購合同的權利,政府采購合同要在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以后,由采購人負責簽訂或者授權采購代理機構代其簽訂。即使是自行采購,采購人也必須按照規定的程序完成中標、成交供應商的確定工作,并向其發出中標、成交通知書。因此,無論是代理采購還是自行采購,政府采購合同都要在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后簽訂。這樣,客觀上就需要確定政府采購合同的期限,本法對此應當作出特別規定。同時,基于中標、成交通知書在政府采購合同簽訂中的重要性,本法也對中標、成交通知書的法律效力問題作出了具體規定。
本法規定的含義
本法關于簽訂政府采購合同期限等問題的規定,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含義:
1. 采購人與中標、成交供應商應當在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采購文件確定的事項簽訂政府采購合同。
同,只是采購人和供應商對采購結果的書面確認,有關事項在采購文件中都已具體確定,因此,采購人與中標、成交供應商必須按照采購文件確定的事項簽訂政府采購合同。
2. 中標、成交通知書對采購人和中標、成交供應商均具有法律效力。
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后,采購人改變中標、成交結果的,或者中標、成交供應商放棄中標、成交項目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在政府采購項目的采購活動中,無論采用何種采購方式,執行什么樣的采購程序,最后都必須確定中標、成交供應商,并要書面通知供應商,因此,中標、成交通知書應當具有十分嚴肅的法律效力。按照本法的規定,中標、成交供應商一旦依法確定,中標、成交通知書對采購人和中標、成交供應商都具有法律約束力。在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后,采購人不得改變中標、成交結果,中標、成交供應商也不應當放棄中標、成交項目,否則,就必須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執行中應注意的問題
執行本法關于簽訂政府采購合同期限的規定,需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 采購人授權委托采購代理機構代其簽訂政府采購合同的,本法關于簽訂政府采購合同期限等方面的規定,同樣適用于受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即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在中標、成交供應商按照采購文件確定的事項簽訂政府采購合同。
2. 采購人在委托代理協議中明確授權采購代理機構確定中標、成交供應商的,中標、成交供應商一旦依法確定,采購人就不能改變中標、成交結果,只能按照中標、成交結果,與中標、成交供應商簽訂政府采購合同,否則,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政府采購合同管理辦法篇六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工作,提高政府采購效率,構建規范透明、公平競爭、監督到位、嚴格問責的政府采購工作機制,現就規范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屬各行政事業單位(以下統稱采購人)政府采購工作有關事項明確如下,請遵照執行。
一、強化責任意識,建立有效制衡的單位政府采購內控機制。
1、落實應采盡采。采購人使用財政性資金(即納入預算管理的資金)采購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都應納入政府采購。以財政性資金作為還款來源的借貸資金,視同財政性資金;采購項目既使用財政性資金又使用非財政性資金的,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的部分適用政府采購;財政性資金與非財政性資金無法分割采購的,統一適用政府采購。應當實行政府采購的項目而未依法實行政府采購的,財政部門一律不予支付采購資金,并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的法律責任。涉及國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購項目由國家保密行政部門認定,采購人應及時報財政部門備案。
2、嚴格依法采購。采購人要樹立“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的依法采購理念,嚴格遵照《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和相關規章制度的規定開展政府采購活動,落實采購主體的相關職責。不得以化整為零的方式拆分政府采購項目,不得違法規避政府采購程序。
采購人應當嚴格按照年度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和政府采購限額標準的規定,依法實施政府采購。對集中采購目錄以外且在限額標準以下的項目,采購人應當按照內部采購管理制度的規定自行組織采購。
3、建立內控機制。采購人要按照“分事行權、分崗設權”的原則,明確采購、財務、業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紀檢監察相關部門在政府采購活動中的崗位職責,分設需求制訂、采購文件審核、組織評審、合同驗收等不相容崗位,嚴格政府采購內部流程控制。
采購人要強化主體責任意識,建立健全政府采購預算與計劃管理、政府采購活動管理、履約驗收管理、項目檔案管理等政府采購內部管理制度。
采購人應加強對采購項目采購文件、采購合同、質疑答復意見的審核,相關文件應在本單位相對應部門進行合法性審核后作出。
4、建立糾紛處理工作機制。采購人應認真應對、妥善處理供應商詢問、質疑以及舉報案件,建立預防和溝通機制,依法化解糾紛,避免爭議升級;采購人在處理采購糾紛時應當依法依規并充分征求本單位法制機構或委托律師的意見進行明確答復,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供應商的詢問、質疑和舉報,答復的內容不得回避供應商詢問、質疑和舉報的實質性內容。委托采購代理機構答復質疑的,須在答復意見書發出前進行書面確認。
對供應商因答復不滿意或未在規定期限內進行答復而發生投訴事項的,采購人應當積極配合財政部門對供應商提出的投訴事項進行處理。
5、加強檔案管理。采購人應當按照相關要求妥善保管每項采購活動的文件和資料。對委托采購代理機構代理的政府采購項目,采購活動完成后,采購人應督促采購代理機構將采購項目的文件和資料移交其歸檔保存。
二、規范采購行為,健全透明高效的政府采購工作機制。
6、強化預算管理。采購人應按照“應編盡編”的要求在部門預算中編列當年采購項目的政府采購預算,落實采購項目資金來源、明確采購需求、細化采購品目至《政府采購品目分類目錄》的最末一級。列入年初政府采購預算的采購項目,采購人應嚴格按照批復的政府采購預算執行并依法對執行結果負責。
采購人更改、調整已批復的政府采購項目采購品目、采購數量、預算金額或新增政府采購項目等,須在批準的部門預算支出總額內相應調整、追加政府采購預算,并填報《政府采購預算調整申請審批表》(附件一)。未納入年度政府采購預算或未進行調整或追加政府采購預算的,不得實施政府采購。
年終未使用的政府采購預算和部門預算同步結轉,預算指標被收回的,取消已批復的政府采購預算;預算指標同意結轉使用的,采購人按照結轉后下達的政府采購預算執行,適用新預算年度的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和采購限額標準及公開招標數額標準。
7、嚴格計劃管理。采購人應根據經批復的政府采購預算,適時申報政府采購計劃和組織實施政府采購,政府采購計劃的采購品目、數量、預算金額等內容應與批復的政府采購預算保持一致。
采購人應當根據項目的實際需求,對項目進行充分的市場調查和論證,包括項目建設規模、產品配置標準、產品技術參數和合理市場價格等。并根據政府采購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在申報政府采購計劃前詳實編制完整、真實、合理、有效的采購需求。
為保障需求制定的科學合理,政府向社會公眾提供的公共服務項目,應當就確定采購需求包括且不限于在望城區政府采購網公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預算金額在500萬元以上的重大復雜項目可以就確定采購需求在望城區政府采購網上公開征求意見。
采購人采購工程及與工程相關的服務項目,以及財政部門認為應對項目預算進行評審的項目,應當按照相關要求進行財政投資評審,并根據財政投資評審的結論確定項目政府采購計劃的預算金額。
8、嚴格審批管理。政府采購項目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需要采用公開招標以外采購方式的,采購人應當在采購活動開始前,報經區政府采購領導小組同意后,按照財政部《政府采購非招標方式管理辦法》(財政部第74號令,簡稱財政部74號令)規定要求,向區財政部門提交《長沙市非公開招標方式審批表》(附件二)及相應材料進行審查并上報,獲市財政部門審批同意后方可實施。采購人提出的申請理由應當充分,資料應當齊全,擬采用的采購方式應當符合政府采購法律法規所列情形。
對公開招標后沒有供應商投標或者沒有合格標的,或者重新招標未能成立的,以及招標過程中提交投標文件或者經評審實質性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供應商不足3家的政府采購項目,擬采用非招標采購方式的,采購人在公開招標程序結束后,按照財政部74號令規定要求,提交《望城區非公開招標方式審批表》(附件三)及相應材料報區政府采購領導小組和區財政部門審批。政府采購應當采購本國貨物、工程和服務,確需采購進口產品的,采購人應按《政府采購進口產品管理辦法》(財庫[__]119號)規定,向區財政部門提交相應材料進行審查并上報,獲市財政部門審核同意后方可實施。屬于國家法律法規政策明確規定限制進口產品的,在報財政部門審核時,應出具進口產品所屬行業市級主管部門意見和進口產品專家論證意見。
9、規范代理行為。采購人納入平臺管理的項目,需要采用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詢價、競爭性磋商等采購方式的,采購人一律委托經財政部門登記入庫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組織采購。采購人選擇委托采購代理機構時應綜合考慮委托對象的執業能力、管理水平和收費情況。
采購人應當在項目采購計劃下達后2個工作日內與采購代理機構簽訂委托代理協議,依法明確委托代理事項及項目履約驗收的方式,約定雙方權利與義務。確認采購文件、推薦供應商、確認評審報告、確認中標(成交)供應商等采購人的法定職責不得委托采購代理機構行使。
采購人應當在簽訂委托代理協議的同時向采購代理機構提供明確的項目采購需求,代理機構依法依規對采購需求提出書面修改建議或意見的,采購人應當在規定時限內進行書面回復。
政府采購項目代理服務費由采購代理機構向中標(成交)供應商收取的,采購人應在招標(供應商邀請)公告和項目采購文件中將代理服務費的限額和收取方式明確告知潛在供應商。
10、規范專家抽取。除財政部規定的情形外,評審專家應從政府采購專家庫中抽取,項目評審專家抽取人數應當符合政府采購法律法規的規定。
對重大項目或技術復雜、專業性極強的項目,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庫難以滿足評審要求的,由采購人提出申請,按照參加評審專家人數不低于1:3的比例推薦相應專業類型專家,經市財政部門審核后隨機抽取使用。
招標文件論證、進口產品論證、單一來源采購論證,不需在政府采購專家庫抽取,自行委托的專家應當具備相應專業水平和相應資質。對進行單一來源采購論證的,項目預算在300萬元以下的,項目論證專家人數為3人;項目預算在300萬元以上的,項目論證專家人數為5人。
11、公平設定準入條件。采購人應嚴格按照《政府采購法》第22條第一款和《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17條第一款的規定明確參與政府采購供應商的基本資格條件,法律法規強制規定或者為實現政府采購政策功能而設定的條件才可作為特定資格條件。
采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供應商提供基本資格條件和特定資格條件之外的證明材料,不得將注冊資本、資產總額、營業收入、從業人員、利潤、納稅額以及生產廠商的授權等條件設定為供應商資格條件,不得阻撓和限制中小企業自由進入本地區和本行業的政府采購市場。
在依法實施非招標采購活動中,對外發布邀請公告或推薦供應商、資格審查、確定參加采購活動供應商和評審等環節,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
12、嚴格采購文件審核。采購人應當嚴格按照政府采購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采購文件審核把關,并對采購文件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合規性承擔法律責任。采購文件不得指定特定供應商或者特定品牌產品,不得制定指向特定供應商和特定品牌產品的技術規格,不得以任何不正當理由限制和排斥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活動。
對實施招標的政府采購項目,采購人應根據項目的具體情況,嚴格按照《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的規定采用相應評標方法。技術、服務等標準統一的貨物和服務項目應當采用最低評標價法;采用綜合評分法的,評審標準中的分值設置應當與評審因素的量化指標相對應。
政府采購合同管理辦法篇七
一、凡列入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和分散采購限額標準范圍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項目,使用財政性資金(預算內、預算外、自籌資金)進行采購的,都必須實行政府采購。
二、政府采購項目,由州政府采購中心實施采購,確需自行組織采購的,根據項目和預算及用途向州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按規定的政府采購方式和程序組織實施。采購人自行組織招標的重大項目,應有財政部門現場監督。
三、招標程序完成后,將招標文件、評估報告、采購合同等相關資料報州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備案。
四、屬于分散采購范圍的貨物類、工程類、服務類項目,采購限額未達到公開招標標準的,經財政部門批準,按照政府采購的方式和程序,可自行組織采購,也可委托采購代理機構采購。
五、本單位不得采取化整為零、分解整體項目、增加采購
批次等手段規避集中采購,
六、在政府采購合同履行中,采購人需追加合同標的相同貨物、工程或服務的.,在不改變合同和其他條款的前提下,可以與供應商簽訂補充合同,但補充合同的采購金金額不得超過原合同金額10%,并在采購合同簽訂后七個工作日內,報州政府采購辦公室備案。
七、根據《政府采購法》的規定,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分散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采購行為要接受財政、監察、審計部門的監督。
八、做好采購項目預算工作,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區級xxxx年度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和分散采購限額標準》的規定范圍,上報本局下一年度采購項目預算。
政府采購合同管理辦法篇八
競爭性談判采購方式的特點是可以縮短準備期,能使采購項目更快地發揮作用下面本站小編整理了政府采購競爭性談判管理辦法,供你閱讀參考。
(1)在機構設置上,實行管理主體與采購主體分離,即實行采管分離的原則。那種集裁判員與運動員于一身的做法顯然有悖于公平競爭的法則。
(2)在采購資金結算上,實行采購、付款相分離的原則。即政府采購辦公室負責采購計劃的審批,并實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政府采購中心組織采購工作,但無權支付貨款,從而形成相互制約的機制。
(3)工作崗位設置合理性的監督。崗位設置要相互監督和牽制。如操作崗位與
合同
審核崗位、決策崗位與執行崗位之間等等,要保持相互監督和牽制的關系。防止少數甚至一人說了算,從而從制度上堵塞了采購操作上的漏洞,避免暗箱、違規操作的發生。(4)對采購人員定期輪崗制度的監督。對采購人員建立廉政檔案,建立崗位紀律要求,實行定期輪崗制度。
(5)加強采購人員的培訓工作及從業資質認定。采購人員的業務素質高低直接關系著政府采購的質量及效率。因此,要對采購人員的理論技能進行培訓和考核,對其實務操作多加指導,以全面規范政府采購操作行為。
(6)加強采購信息公開發布工作的監督。信息、公告是否嚴格按照《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管理辦法》執行的。因為腐敗行為的發生總是與暗箱操作等環節聯系在一起,加強采購信息的公開力度,就會有更多的人參與、關心相關的政府采購事項,這就相對擴大了對采購操作的監督力度。(7)對評標委員會的監督。評標委員會在招投標活動中擔負著非常關鍵的作用,決定著每一個投標單位的命運。對評審專家的使用是否嚴格按照《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辦法》執行。
(8)加強政府采購計劃編制工作的監督。按照《政府采購法》的要求,政府采購計劃的編制,是政府采購工作的最基礎工作,各采購單位應嚴格按要求編報政府采購計劃,按計劃采購是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前期參與和事前監督最有效的監督方式。
(9)加強采購預算的監督。采購?預算是政府采購的前期工作,對于后續工作的開展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為了保證政府采購預算的嚴肅性,凡是沒有上報預算或雖然上報預算但未經批準的政府采購項目,以及應實行集中采購的項目而擅自組織采購的,采購單位的財務部門不予報銷發票,財政部門拒絕撥款,審計、監察部門對違紀單位和責任人要追究責任。
2 對采購活動進行事中的有效監督
(1)對政府采購的開標評標過程進行電子監控。電子監控材料必須保證完整性和真實性,并且保存期不得少于6個月,并要求政府采購監管部門在處理投訴案件時,相關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必須提供該項目的電子監控材料。
(2)對采購供應商監督。政府采購市場,對社會各界合法生產和經營的商家機會是均等的。但由于市場經濟和政府采購的特殊性,對進入政府采購市場的商(廠)家必須有一個資格審查的過程,以保證政府采購供應商(廠)家的產品合法、資格合法、經營合法、履約能力適當。
3 在采購活動結束后,要及時跟蹤監督檢查,加強對政府采購的事后檢查。
(1)采購合同的監督。政府采購合同的監督應從以下三個方面著手:一是合同簽訂。二是合同執行監督。三是合同項目驗收及售后服務監督。
(2)采購外部的監督。通過開設政府采購舉報和投訴電話、聘請義務監督員、定期發布政府采購價格信息等形式來加強社會監督。
(3)加強審計、司法、監察部門對政府采購活動的監督。政府采購活動涉及面廣,對政府采購活動的監督涉及財政、財務、工程決算、國際貿易、金融、法律等專業知識,對于涉及專業知識的部分也要聘請相關專家進行評定。
(4)定期進行檢查。政府采購檢查應由紀檢、監察部門牽頭,組織財政、審計、金融、政府采購管理部門共同參加。監督采購機構是否按照采購程序、采購方法,是否公正、公開、公平等合規性監督外,還要注重本身的采購質量,看其是否在采購的過程中本著節儉高效,降低采購成本的原則.減少不必要開支,盡量做到少花錢,多辦事。
(5)加強檔案的管理和監督。政府采購檔案是反映采購活動過程及各項決策的記錄.完整妥善地保存采購檔案,可以為政府采購的統計分析、總結經驗教訓、接受監督檢查、處理糾紛、制定相關政策等項工作提供客觀依據。
(6)加強對集中采購機構監督檢查和業績考核。促使其強化服務意識,忠實履行采購執行職責,為采購人提供優質服務。提高采購效率,節約財政資金,實現物有所值、物美價廉的采購目標。公布考核結果,增強社會監督。
競爭性談判,是指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直接邀請三家以上供應商就采購事宜進行談判的方式。競爭性談判采購方式的特點是:一是可以縮短準備期,能使采購項目更快地發揮作用。二是減少工作量,省去了大量的開標、投標工作,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減少采購成本。三是供求雙方能夠進行更為靈活的談判。四是有利于對民族工業進行保護。五是能夠激勵供應商自覺將高科技應用到采購產品中,同時又能轉移采購風險。
“正確適用競爭性談判”這一話題背后更重要的話題是,一旦適用如何使用?《政府采購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并沒有明確規定競爭性談判的具體操作細節,致使競爭性談判被錯誤使用甚至被人利用。本文就這一問題推出一套使用“秘笈”,供讀者參考。
競爭性談判由于其自身具有特殊性和靈活性的特點,經常被各集中采購機構在日常工作中運用。《政府采購法》第38條給出了競爭性談判的一個操作程序,但相對比較籠統,對一些具體細節如何操作沒有明確,因此,各集中采購機構在具體實施過程中有很大的差異。筆者根據自己對理論的探索和工作經驗的積累,參考公開招標的一些程序和方法,結合工作實際,總結出競爭性談判采購操作上的一些細節程序。
政府采購合同管理辦法篇九
為了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適應推進政府購買服務、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等工作需要,財政部制定發布了《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下文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關于ppp項目政府采購管理辦法的解讀,歡迎閱讀!
問:制定《磋商辦法》和《ppp辦法》的背景是什么?
答:制定《磋商辦法》和《ppp辦法》主要是順應兩方面的需要。一方面,是為了進一步貫徹黨的xx屆四中全會精神,堅持立法先行和依法采購。本屆政府提出了推進政府購買服務、推廣ppp模式等重要改革任務。與此相關的采購活動,在采購需求、采購方式、
合同
管理、履約驗收、績效評價等方面存在一定特殊性,需要在政府采購現行法律框架下,作出創新和針對性的制度安排,對具體工作進行指引和規范,以確保采購工作順暢、高效開展。另一方面,政府購買服務、推廣ppp模式等工作,具有較強的公共性和公益性,其采購活動應當充分發揮支持產業發展、鼓勵科技創新、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等政府采購政策功能,以促進經濟和社會政策目標的實現。因此,需要明確相關采購活動的法律適用和操作規則。答:我國政府采購法規定的政府采購方式包括: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采購、詢價、國務院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認定的其他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是財政部首次依法創新的采購方式,核心內容是“先明確采購需求、后競爭報價”的兩階段采購模式,倡導“物有所值”的價值目標。
競爭性磋商和競爭性談判兩種采購方式在流程設計和具體規則上既有聯系又有區別:在“明確采購需求”階段,二者關于采購程序、供應商來源方式、磋商或談判公告要求、響應文件要求、磋商或談判小組組成等方面的要求基本一致;在“競爭報價”階段,競爭性磋商采用了類似公開招標的“綜合評分法”,區別于競爭性談判的“最低價成交”。之所以這樣設計,就是為了在需求完整、明確的基礎上實現合理報價和公平交易,并避免競爭性談判最低價成交可能導致的惡性競爭,將政府采購制度功能聚焦到“物有所值”的價值目標上來,達到“質量、價格、效率”的統一。
問: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的適用范圍有哪些?
答:《磋商辦法》規定了五種適用情形:一是政府購買服務項目;二是技術復雜或者性質特殊,不能確定詳細規格或者具體要求的;三是因藝術品采購、專利、專有技術或者服務的時間、數量事先不能確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計算出價格總額的;四是市場競爭不充分的科研項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五是按照招標投標法及其實施條例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以外的工程建設項目。其中,前三種情形主要適用于采購人難以事先確定采購需求或者合同條款,需要和供應商進行溝通協商的項目;第四種情形主要適用于科研項目采購中有效供應商不足三家,以及需要對科技創新進行扶持的項目;第五種情形主要適用于政府采購工程類項目,并與招標投標法律制度和《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74號)做了銜接。綜合來看,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在政府購買服務、ppp、科技創新扶持、技術復雜的專用設備等項目采購中將具有較高的可操作性和適用性。
問:為什么ppp項目選擇社會資本合作者適用政府采購法律制度?
一是ppp是政府從公共服務的“生產者”轉為“提供者”而進行的特殊采購活動。我國政府采購法第二條第七款規定“本法所稱服務,是指除貨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購對象”,對政府采購服務做了兜底式定義。從法律定義上看,ppp屬于服務項目政府采購范疇。同時,世界主要國際組織和國家在選擇ppp合作方時都遵循政府采購規則,并把服務和工程特許經營權的授予也視為政府采購公共服務的一種方式,將其納入政府采購監管。因此,將ppp項目選擇合作者的過程納入政府采購管理,可以進一步促進我國政府采購制度與國際規則對接,也符合世界貿易組織《政府采購協定》(gpa)對政府采購的定義——為了政府目的以任何合同方式開展的采購活動。
二是我國政府采購法規定了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詢價、單一來源五種采購方式,并授權監管部門認定新的采購方式。這些法定采購方式(包括競爭性磋商方式),能夠比較好地適用于ppp項目采購中公開競爭、選擇性競爭和有限競爭的情況,并充分實現“物有所值”的價值目標,使ppp項目采購更具可操作性。
三是政府采購法律制度規定了優先采購節能環保產品,支持中小企業等宏觀調控和政策功能目標。將ppp項目選擇合作者的過程納入政府采購管理,將更加有利于ppp項目發揮公共性和公益性作用。
問:《ppp辦法》的主要創新點有哪些?
答:《ppp辦法》在現行政府采購法律制度框架下,充分借鑒了國際經驗,特別是聯合國貿易法委員會《私人融資基礎設施項目示范法》及其立法指南中的有效做法,并與《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試行)》(財金〔20xx〕113號)第四章“項目采購”的有關內容作了銜接。
《ppp辦法》的主要創新之處在于:一是為了保證ppp項目采購過程順暢高效和實現“物有所值”價值目標,新增了競爭性磋商這一新的采購方式,引入了兩階段采購模式。二是為了保證ppp項目采購的成功率和減少后續爭議,新增了強制資格預審、現場考察和答疑、采購結果及合同文本公示等規范性要求。三是為了保證項目采購的質量和效果,創新了采購結果確認談判、項目實施機構可以自行選定評審專家等程序。四是為了維護國家安全和發揮政府采購政策功能,要求必須在資格預審公告、采購公告、采購文件、項目合同中列明采購本國貨物和服務、技術引進和轉讓等政策要求。五是結合ppp項目金額大、后續監管鏈條長等特點,創新了監管方式,對項目履約實行強制信用擔保,用市場化手段引入擔保機構進行第三方監管,以彌補行政監督手段的不足。同時,要求項目采購完成后公開項目采購合同,引入社會監督。六是針對ppp項目復雜程度高和采購人專業性不足的實際,明確具備相應條件和能力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可以承擔ppp項目政府采購業務,提供ppp項目咨詢服務的機構在按照財政部對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管理的相關政策要求進行網上登記后,也可以從事ppp項目采購代理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