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這里我整理了一些優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抵押擔保合同未辦理抵押登記篇一
乙方(抵押人):
甲方作為出借人與借款人(以下簡稱“借款人”))于年月日簽訂的編號為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為確保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權利的實現,乙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約定為借款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提供抵押擔保。甲、乙雙方根據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守。
一、抵押物狀況及價值
第一條甲方提供的抵押財產是:(以下稱“抵押物”)。抵押財產的詳細情況以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單”為準。
第二條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從物、從權利、附著物、附合物、加工物、孳息及代位物。
第三條乙方向甲方陳述和保證:本合同簽訂之日,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經設定抵(質)押權或被采取強制措施等的情況如下:
二、被擔保的主債權
第四條乙方所擔保的主債權為主合同項下的本金人民幣(大寫)元;利率為%;借款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三、抵押擔保的范圍
第五條乙方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或仲裁費)、律師費、差旅費、保全費、公告費、保險費、評估費、拍賣費、保管費、鑒定費等所有其他應付合理費用)。
四、抵押物的登記
第六條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登記機關辦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抵押登記手續,并在登記手續辦妥之日起三日內將他項權利證明、抵押登記證明文件正本及抵押物權屬證明正本交甲方保管。
第七條抵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時,依法需要進行變更登記的,甲方與乙方應在登記事項變更之日起內到有關登記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否則,乙方要對所擔保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違約金、實現債權的費用等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五、保險
第八條如甲方要求乙方為抵押物投保,乙方應當協助配合辦理相應投保手續,保險金額不低于抵押物的評估價值,保險期限不短于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并應指定甲方為保險權益的第一受益人。保險手續辦妥后,乙方應將保單正本交由甲方保管。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時支付所有保費,并履行維持保險的有效存續所必需的其他義務。
第十條乙方未能投保或續保的,甲方有權自行投保、續保,代為繳付保費或采取其他保險維持措施。乙方應提供必要協助,并承擔甲方因此支出的保險費和相關費用。
六、乙方的承諾和保證
第十一條乙方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
第十二條乙方對抵押物享有充分的處分權,若抵押物為共有的,其處分已獲得所有必要的同意。
第十三條乙方保證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在抵押前未被出租,或已出租但已書面告知甲方;如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設定抵押后再出租的,乙方保證將設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并將有關出租情況書面告知甲方。
第十四條乙方保證在本合同簽訂前未對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設立過抵押,或雖已抵押但已書面告知甲方;該抵押財產上亦不存在任何其他第三者權利。
第十五條抵押物不存在任何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不存在爭議、抵押、質押、訴訟(仲裁)等情況。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甲方處分抵押財產所得的款項在清償本合同抵押擔保范圍內的全部債權后還有剩余的,甲方應將剩余部分退還給乙方。
第十七條乙方的行為導致抵押財產價值減少的,甲方有權要求甲方停止其行為,并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的價值,或者要求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八條在本合同抵押擔保范圍內的全部債權按期得到清償后,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注銷抵押登記,甲方應將保管的抵押財產產權或使用權憑證和其他有效證明文件退還乙方。
八、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九條乙方應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抵押物的評估、登記、公證、鑒定、保險、保管、維修及保養等費用。
第二十條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由乙方占有、管理和使用。乙方應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抵押物,不應以任何非正常的方式使用抵押物,應定時維修保養以保證抵押物的完好,并按甲方的要求辦理保險(如甲方要求)。
第二十一條有下列情形時,乙方應在事項發生之日或知道事項發生之日起五日內書面通知甲方,若抵押物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提供新的擔保:
21.1抵押物的安全、完好狀態受到或可能受到不利影響;
21.2抵押物權屬發生爭議;
21.3抵押物在抵押
21.4期間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財產保全或執行措施;
21.5抵押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21.6當乙方為法人或其他組織時,乙方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申請或被申請宣告破產時(或乙方為自然人時的工作、收入發生等發生重大變化)。
第二十二條在借款人向甲方清償主合同項下所有債務之前,乙方不向借款人或其他擔保人行使因履行本合同所享有的追償權。
第二十三條乙方應協助甲方實現抵押權并不會設置任何障礙。
九、抵押權的實現
第二十四條主合同約定的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包括依據主合同或本合同約定,甲方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情況),而主合同借款人未依約清償債務的,甲方有權隨時行使抵押權。
第二十五條甲方有權采取如下方式對抵押財產行使抵押權:
30.1與乙方協商,將抵押財產折價以抵償債務或以抵押財產拍賣、變賣后所取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30.2請求人民法院對抵押財產進行拍賣、變賣,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第二十六條當乙方為主合同借款人之外的第三人時,借款人自己也為主合同提供物的擔保的,甲方有權直接行使本合同抵押權而無需先以借款人提供的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主合同同時存在其他擔保合同擔保的,甲方有權自行決定行使權利的順序,甲方有權直接行使抵押權而無需先行向其他擔保人主張權利。
十、保證條款
第二十七條因下列原因致使抵押權不成立或未生效的,乙方應對借款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32.1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
32.2乙方在本合同中所作陳述與保證不真實;
32.3因乙方的其他原因導致本合同抵押權不成立或未生效。
第二十八條乙方基于本條承擔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或仲裁費)、律師費、差旅費、保全費、公告費、保險費、評估費、拍賣費、保管費、鑒定費等所有其他應付合理費用)。
第二十九條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主合同中約定借款人可分期履行還款義務的,保證期間按各期還款義務分別計算,自每期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至最后一期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兩年止。債權人宣布主合同項下債務全部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日。
十一、違約
第三十條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或違背其在本合同項下所作的任何陳述、保證與承諾的,即構成違約。因此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第三十一條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和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十三、特別提示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系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依法協商訂立,所有合同條款均是雙方意思的真實表示。雙方均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另一方注意合同中免除或限制當事人責任的條款,并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進行了解釋和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條款含義認識一致。
十四、合同生效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經合同雙方簽名或蓋章后成立和生效。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
(本頁為簽章頁,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時間:簽訂時間:
抵押擔保合同未辦理抵押登記篇二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茲因將由甲方提供抵押物,為乙方設定抵押權,并約定條款如下:
一、抵押物
(一)抵押物:________________牌_______________型汽車_________輛,車輛牌號為:____________,發動機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車架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抵押物:________________牌_______________型汽車_________輛,車輛牌號為:____________,發動機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車架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上述用于抵押的車輛為__________________所有。
二、抵押物于登記后如有粘貼標簽或烙印的必要時,甲方應協助乙方或登記機關辦理。其因此而支出的費用,全部應由甲方負擔。
三、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切實聲明:上述抵押物完全為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合法所有,并與任何第三人的權利無關。如日后發生任何糾葛致使乙方遭受損害時,縱其事由非可歸責于甲方及擔保物提供人,亦愿負連帶賠償責任。
四、本合同存續期間,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保證抵押物占有人對于抵押物必盡妥善保管的責任所有因抵押物支出的稅費、修理、保養等一切費用,亦與乙方無涉。
五、抵押物的現狀發生變動時,不論其原因如何,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應及時通知乙方。其因抵押物現狀的變動或價值的抵落致不能或不足使本合同第一條開列的全部債權獲得清償時,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愿負連帶賠償責任。
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得占有抵押物。
(一)有擔保法所定應占有情事時。
(二)未經乙方允準而抵押物的烙印或粘貼的標簽被損毀時。
(三)未經乙方同意而將抵押物出租時。
(四)因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的行為,致抵押物的價值顯然減少或顯有減少之虞時。
(五)乙方認為甲方借款運用不當時。
(六)乙方依前5項規定占有抵押物,甲方或第三人拒絕交付時,乙方得申請法院徑行強制執行。
(七)乙方因占有抵押物所受的損失及支出的費用,均由甲方負責賠償。抵押物被占有后所生孳息,乙方占有權收取,以之抵償收取孳息的費用及甲方債務。
(八)乙方占有處分抵押物,應依擔保法的有關規定行之。
七、甲方可以選取乙方認可的保證人,以為甲方履行本合同所定一切給付責任的保證。保證人并愿以本合同為證,聲明放棄先訴抗辯權公民法保證各法條內有關保證人的一切權利。
八、本合同所訂給付義務,以乙方所在地為履行地。如因本合同所訂事項而涉訟時,不
論當時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營業所在地,或其國籍有無變更,均以乙方所在地法院為第一
審管轄法院。
九、本合同書所載甲方、乙方、抵押物提供人、連帶保證人均包括其繼承人。又甲方、
抵押物提供人及連帶保證人等同意本合同乙方代表人變更時,承受其職務之人,即當然為本
合同書權利義務主體的代表人,毋庸為變更的登記。
十、除本合同所訂的條款外,凡乙方現在或將業所訂與借貸有關的各項章則以及金融業
現在或將來所適用的一切有關章則,甲方均愿遵守,決無異議。
十六、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立約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一共兩份附
帶借據和承諾書。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抵押擔保合同未辦理抵押登記篇三
貸款人(抵押權人):
借款人:
抵押人:
風險提示:
借款、還款都必須注意保存好相關的書面證據。一般而言,欠條或者借條在債務人之手時,可能將被推定為該債務已經清償。原告主張債權時,如無法提供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或與自己無利害關系的兩人以上的證人證言,來支持自己的主張。
經貸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金額、種類與用途:
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貸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借款種類為_________,借款用途為_________。
風險提示:
借款數額肯定要寫的,大家也都會寫,只是要注意數額應該用大寫,并標上幣種。在大寫的旁邊再附注小寫,并寫上小數點。這樣做主要是防止數額被更改。寫清楚了,如果你是借款人,你不用擔心數額被修改。如果你是出借人,不用擔心借款人說數額被你改過。
第二條借款期限:
本合同借款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實際放款日期與上述約定不一致的,以借款借據為準。
風險提示:
借款時間是認定借款期限和訴訟時效的重要依據,也是認定借條事實的重要因素,應該在寫明年月日。年份不能省略,如果沒寫年份,一旦發生糾紛,難以確定具體的時間。如果你是借款人,為防止借款日期被修改,應當用漢字大寫:如:“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第三條借款利率:
本合同借款利率為月利率_________%。若遇中國人民銀行基準貸款利率調整,借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本合同所約定利率不變;借款期限超過一年的,則利率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利率政策調整而作相應的調整,且貸款人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抵押人。
風險提示:
利息可以由雙方自行約定,但如最終引發糾紛,對于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過年利率24%,人民法院會給予保護;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但如果約定的年利率為24%–36%,借款人已經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還。
第四條還款方式:
本合同約定還款方式為按_________(月、季或年)付息,每_________(月、季末月或年末月)的20日為結息日,次日為付息日,逾期付息視為違約。本金到還款期限屆滿時一次性歸還,利隨本清。但如借款借據特別約定了當筆貨款還款方式的,則當筆貸款的還款方式依此約定。
第五條抵押人自愿以有完全處分權的財產(見附件1《抵押物清單》)作為抵押物,為本合同貸款人的債權提供抵押擔保。同時特別約定如下:
(一)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本金、利息(包括罰息、復息等)、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律師代理費、催討差旅費和其他合理費用。
(二)抵押效力及于抵押物之從物、從權利、孳息及賠償金、保險金等物上權利。如抵押權人要求抵押人辦理抵押物保險,則抵押人須為抵押物辦理足額的保險。在抵押關系存續期間,貸款人為該保險的第一受益人。抵押人應將抵押物權利憑證及保險單等交由貸款人保存;抵押人授權貸款人代為抵押人辦理全部保險理賠手續,并確認如貸款人出示本合同條款于保險公司或第三人即足見貸款人有特別代理權;若抵押物發生保險責任內的損失時,抵押人應將所得保險理賠款提前償還相應貸款本息或交由貸款人進行提存。若抵押物發生毀損,抵押效力及于抵押物殘值或修復后之抵押物全部價值。抵押物價值價減少時,借款人應在三十日內向貸款人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抵押物或其他有效擔保。
(三)貸款人依法轉讓債權,抵押人仍應以抵押物承擔抵押擔保責任。
(四)抵押登記手續由抵押人負責辦理,貸款人應密切配合抵押人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五)本合同主合同若無效,但抵押條款仍有效,且抵押人同意對貸款人在主合同無效情況下的一切債權(權利)仍按本合同有關抵押條款的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六)本合同貸款人債權如另設有人的擔保或物的擔保,則抵押人仍以全部抵押物價值作為貸款人債權的擔保。
(七)如抵押物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或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的,抵押人必須及時告知抵押權人。如抵押人不及時告知而使抵押權人遭受損失的,抵押人應負全部賠償責任。
第六條貸款展期:
借款人若需延長借款期限,應在借款到期日前以書面方式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人和抵押人同意后,由貸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另行簽訂展期還款協議。抵押人承諾對展期后的貸款繼續以本合同所涉抵押物承擔抵押擔保責任,并由借款人、抵押人根據展期還款協議辦理抵押物抵押登記相應手續,貸款人予以配合。貸款展期后,其利率按累計期限的現行利率檔次確定。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
1、不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含展期),從逾期之日起按約定利率加收_________℅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2、不按期償付貸款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息。
3、不按合同約定使用貸款,對擠占挪用的貸款在挪用期間按約定利率加收_________℅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4、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須經貸款人同意;貸款人對提前歸還的貸款有權按本合同約定期限、利率向借款人收取利息,但如征得貸款人同意,可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和實際天數計收利息。
5、借款人發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停止本合同尚未發放的貸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貸款和提前處置抵押物清償貸款:
(1)不按期償還貸款本金或不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據特別約定的還款方式歸還貸款本息的;
(2)不按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的;
(3)不接受或不配合貸款人對其貸款使用情況的查詢或監管的;
(4)未按期歸還貸款人其他貸款或未按期清償其他任何金融機構或第三人到期債務的;
(5)借款人、借款人之法定代表人、股東、高級管理人員等參與重大賭博、吸毒等違紀違法行為的;
(6)財產遭受哄搶等事件的;
(7)卷入重大不利訴訟的;
(8)被行政機關處以重大行政處罰的;
(9)因經營不善而停產歇業的;
(10)隱瞞企業財務狀況、經營狀況或抽選資金(本)的;
(11)未征得貸款人書面同意而實行承包、租賃、合資、兼并、分立、轉贈、股份制改造或減少注冊資本等的;
(12)變更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股東、住所地或經營范圍等工商登記事項,未在變更一個月前書面告知貸款人的;
(13)發生偷(逃)稅、被責令停業整頓或被吊銷(撤銷)營業執照的;
(14)發生其他嚴重影響償還貸款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二)貸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
貸款人未依約向貸款人提供貸款的,應向借款人承擔下列責任:
1、按違約金額、逾期罰息利率和違約天數向借款人支付違約金;
2、向借款人賠償超過違約金部分的直接損失(間接損失和可得利益不在賠償范圍)。
風險提示:
除違約金的約定外,為了保障款項的回收,還可以就借款設置抵押。
需要注意,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動產,要到相關部門辦理登記手續,才能對抗第三人。
第八條合同的成立、生效與解除:本合同自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自抵押登記辦妥之日起生效;若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抵押人未辦妥抵押登記手續的,貸款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合同的履行
(一)借款人應在本行(社)開設賬戶,貸款人將貸款劃入該賬戶時即視為履行了發放貸款之義務。
(二)貸款人收回到期貸款本息或依約提前收回貸款本息,可直接從借款人賬戶中扣劃。
第十條借款人、抵押人同意貸款人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和其他金融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在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息基礎數據庫及有關信息系統上錄入(查詢、披露)借款人、抵押人的有關信息。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風險提示:
借款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為2年。如約定還款期限的,訴訟時效從借款到期次日開始計算。到期有催討的,從催討次日重新計算,但須保存催討的證據;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債權人可以隨時提出還款主張,不受兩年訴訟時效的限制,但提出還款主張后兩年內沒有繼續主張的,視為超過訴訟時效,法律不予支持。
第十三條附則
(一)借款借據和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所發生的抵押登記費、保險費、鑒定費、評估費和公證費等,均由借款人或抵押人承擔。
(三)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抵押人對本合同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對本合同字體加粗部分向借款人、抵押人作了特別提示和充分的說明;本合同主要條款在訂立前均進行了充分磋商。
(四)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貸款人持二份,借款人和抵押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風險提示:
為了確保簽名的真實性,應要求當事人提供身份證復印件,而且復印件上還應當讓債務人簽字。最好有借款人按手印,因為身份證也有假的,如果有蓋手印會更好。尤其是在簽名潦草的情況下更是如此。
貸款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___年___月___日
借款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___年___月___日
抵押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___年___月___日
抵押擔保合同未辦理抵押登記篇四
甲方(委托方):xx
乙方(受托方):xx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茲共同信守:
第一條委托擔保內容:
甲方同意以其房屋(即座落于xx的房屋)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甲方為使順利獲得此項貸款,特委托乙方提供階段性擔保,該階段指的是甲方與貸款銀行簽訂《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之日起至甲方所購的房屋設定貸款抵押完成之期間。
第二條委托費的約定:
委托費為xx元,(大寫:xx),由甲方在簽訂《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的同時,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甲方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交納不少于房價總款(見甲方與賣方在《房屋轉讓合同》的約定)xx%的首付款;若銀行貸款與上述首付款之和小于房價總款,則甲方應在簽訂《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的同時一次性向乙方交納差額部分。
2.甲方承諾銀行貸款直接撥付乙方。
3.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委托費;并按法律法規及政策和合同規定,約定支付房屋過戶,申領權屬證書以及辦理抵押貸款過程中的各項稅費。
4.甲方須特別授權乙方為其辦理房屋過戶及申領權屬證書事宜。
第四條乙方義務:
在甲方完全履行本合同前提下,乙方承擔本合同第一條擔保責任。
第五條違約責任:
1.若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及《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不能履行,則視為甲方違約,甲方交納給乙方的委托代理費不予退還,歸乙方所有。
2.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及《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不能履行;若乙方已收取甲方委托代理費的,乙方應返還,同時乙方尚應支付等于委托代理費的違約金給甲方。
第六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雙方有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七條《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是本合同附件,系本合同組成部分。
第八條本合同終止時間為甲方所購的房屋設定抵押完成之日。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甲方(簽字):xx
乙方(蓋章):xx
身份證號:xx
代表人(簽字):xx
住所:xx
地址:xx
電話:xx
電話:xx
郵編:xx
郵編:xx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抵押擔保合同未辦理抵押登記篇五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___________
抵押人:
(1)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需要,向貸款人申請_________借款,經抵押人提供最高借款余額的,貸款人同意根據資金可能向借款人分次發放上述貸款。在本借款合同期間和額度內,不再逐筆辦理抵押擔保手續。經各方協商一致,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主要借款內容
1.借款余額、用途、種類、、期限:最高借款余額(大寫)用途種類利率期限年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日計息,按_________結息。在本期內,如遇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提款和還款
1.借款人在分次提款前應向貸款人遞交具體的提款計劃,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書面文件。
2.貸款人按提款計劃辦理借款憑證手續,在_________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內,每筆貸款的實際放款日、還款日和實際借款額、還款方式以借款憑證為準。
3.借款人應主動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歸還全部借款本息,并按雙方約定的分期還款計劃還款;不主動歸還的,貸款人可直接從借款人帳戶中扣收。
第三條還款資金來源借款人應用下列資金,但不僅限于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抵押內容抵押人自愿以____________等財產(詳見品清單)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抵押物,主要抵押擔保內容如下:
1.抵押擔保期間:自設定抵押之日起至擔保范圍內全部債務清償完畢止。
2.抵押擔保范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以及貸款人實現和的費用。
3.抵押物評估價值____________萬元,實際抵押額為____________萬元。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從權,從權利和孳息。
4.抵押人負責依法向有權部門辦理,所登記的抵押權的存續時間應與抵押擔保期間一致。
5.抵押物由抵押人妥善保管、使用。在抵押期間,如發生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人應及時通知貸款人,并在30天內恢復抵押物價值,或另行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貸款人有權隨時對抵押人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進行監督檢查。抵押人不得對抵押物轉讓、變賣、轉移、租借、或用與清償其他債務。否則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或行使抵押權。
6.抵押人應當擔保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安全、完整。在本息未清償期間,發生抵押物毀損、滅失的,由抵押人承擔責任。
7.在抵押擔保期間內,抵押物由抵押人辦理財產,財產保險單交由貸款人保存。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保險到期,借款人(抵押人)應負責續保;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發生內損失,抵押人應立即通知貸款人,款應用于提前向貸款人歸還貸款本息。在理賠款不足以歸還相應貸款本息時,不足部分由抵押人彌補或借款人另行提供擔保。否則,貸款人有權降低相應的貸款額或收回貸款。
8.抵押物的保險、鑒定、登記、運輸、評估等費用由借款人負擔。
9.貸款到期,借款人不能歸還或不足歸還貸款本息時由貸款人按照法定程序處理抵押物,收回貸款本息。不足受償部分,貸款人有權繼續向借款人追償。
10.貸款人按照本合同規定提前收回貸款時,有權按第四條第10款規定行使抵押權
11.當抵押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產或解散,卷入或即將卷入訴訟糾紛,或其他足以影響貸款人債權安全時,貸款人有權提前處分抵押財產,實現抵押權。
12.在本期間內,抵押人的擔保責任不因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訂有關協議和借款人財力狀況的變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貸款人的條款無效而受到任何影響或免除。
13.抵押人應予賠償使貸款人因抵押權不能實現而遭受的損失,向貸款人支付借款金額__________%的賠償金。
第五條權利、義務及
1.借款人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關于政策性貸款帳戶管理及資金結算管理的規定;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
2.借款人必須嚴格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計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貸款人對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計收利息。
4.借款人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會報表和統計報表等資料,配合貸款人的調查、審查、檢查;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包括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等相應的信貸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賃、合并、分立、等改變經營方式行為,均應最遲于變更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并積極落實債務;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范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對他人債務提供擔保,以擔保政策性貸款得安全。借款人對外任何擔保均應提前30天通
知貸款人,并以不超過其總額為限。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范措施。7.借款人發現有危及貸款人債權安全的情況時,應及時通知貸款人,并應及時采取保全措施。
8.貸款人應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向借款人提供貸款,未能及時提供貸款的,應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日付給借款人________違約金。
9.對貸款人的,借款人有權向貸款人的上級行反映;因貸款人的違約行為而受到損失的,有權要求貸款人給予賠償。
10.承擔政策性任務的借款人,有權享受政策性貸款的各項優惠政策;貸款人不得擅自提高,得無故提前收回貸款。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
1.本后,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
2.借款人因客觀原因造成不能還清貸款的,應在貸款到期前10天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抵押人同意后由貸款人決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還款的,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3.各方不得擅自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方、擔保方更換,改變住所時,應在變更后10天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在本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協商或者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可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合同附件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延期還款協議書、授權委托書、變更本的協議、抵押物品清單和貸款人要求借款人、抵押人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九條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份,借款人、貸款人、抵押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借款人公章(或合同專用章)法定代表人簽章(或授權代理人)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貸款人公章(或合同專用章)負責人簽章(或授權代理人)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1)(2)(3)公章(或合同專用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章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擔保合同2
甲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此合同。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小寫)___ 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開始,乙方在合同期內每月先償還甲方貸款_______元,兩月共償還甲方貸款______元。剩余_____ __元于合同期滿時全部還清。
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乙方應按照本協議規定時間主動償還對甲方的欠款,乙方到期還清所有本協議規定的款項后,甲方收到還款后將借據及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據交給乙方。
1、借款方自愿用位于 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2、借款方必須保證擁有抵押物無任何債權、債務糾紛及對抵押物的獨立產權。
3、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期限歸還本息。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經慎重考慮,雙方同意本協議簽訂后,并賦予本協議的強制執行效力。
2、此筆借款的到期時間為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從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如到期后乙方無力償還,乙方自愿將抵押物過戶給甲方,并承擔一切過戶費用及其它相關費用。借款方如果不按期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3、如到期后乙方想延長借款時間,甲、乙雙方再續寫新的借款合同。如到期乙方不提前通知甲方延長借款時間,不續寫新的借款合同,甲方將按第2條執行。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抵押擔保合同未辦理抵押登記篇六
立契約書人債權人xxx(以下簡稱甲方)
債務人xxx(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土地抵押借款事宜,經雙方同意訂立各條款如下:
第一條乙方所有下列土地提向甲方抵押借款。
第二條本約抵押借款金額人民幣xx萬元。
第三條本約抵押借款期間,自xxxx年x月x日起,至xxxx年x月x日止,共計x年。期限屆滿之日清償。
第四條本約抵押借款利息,依國家銀行核定的放款利率計算,并于每月一日計提利息。
第五條本約抵押借款的土地應提向政府主管機關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并于辦妥抵押權設定時,甲方應將全部借款一次交付與乙方。
第六條本約辦妥抵押權設定登記后,其土地所有權、他項權利證明書及設定契約書均由甲方收執。
第七條本約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所需的印花稅、登記費及代辦費均由乙方負擔。
第八條本約期限屆滿前后,若乙方還清借款時,甲方應會同辦理抵押權涂銷登記,不得借詞刁難或故意拖延,若乙方屆滿不清償,甲方得依法申請法院拍賣抵押的不動產土地。
第九條本約自簽訂日下生效。
第十條本契約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擔保合同未辦理抵押登記篇七
甲方(債務人):
乙方(債權人、抵押權人):
丙方(抵押人/連帶責任保證人):
甲方欠乙方貨款,丙方愿提供房屋和土地為其抵押擔保并自愿擔任連帶責任保證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雙方就貨款、抵押等相關事宜平等協商一致訂立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
1.欠款金額; 元 大寫金額:元整。
2.資金占用費支付辦法 元/月.現在 計 元。
3.甲方承諾 年 月 日前付清欠款及占用費,并制訂分月還款計劃。
第二條:丙方愿以其享有土地使用權的的房屋為乙方該項貨款和資金占用費提供抵押擔保,并自愿擔任連帶責任保證人。
第三條:特別約定,因抵押房屋不能辦理它項權證,為了保障乙方權利,丙方同意將抵押商品房給乙方(或乙方書面指定的任何第三方)進行網簽合同,房屋單價按雙方約定每平方米 元,并將網簽合同提交 房管局備案(辦理購房合同登記備案)。丙方如需銷售全部或部份抵押商品房,應先向乙方支付全部或部份的商品房全部房款后,乙方與丙方解除相對應的網簽合同,所有稅費由丙方承擔,乙方不承擔任何費用。乙方稅費零負擔(依法應由乙方或乙方書面指定第三方的稅費,均由丙方代付代繳直接承擔)。
第四條:甲方付清乙方貨款和資金占用費后,丙方抵押及連帶責任解除失效。如甲方不能按期付清款項,乙方有權直接要求甲方和丙方共同付清貨款及資金占用費。
第五條:本合同爭議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三份,各方簽字蓋章生效,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簽字):
乙方(蓋章簽字):
丙方(蓋章簽字):
時間 :
年 月 日
抵押擔保合同未辦理抵押登記篇八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大廈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與__________________實業有限總公司簽訂協議書一份,規定__________________將2萬平方米_________山莊用地退還給__________________實業有限總公司,____________實業有限總公司愿補償500萬元人民幣給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杭州_________大廈愿為__________________實業有限總公司按協議規定的期限支付補償款提供抵押擔保并簽訂如下抵押協議:
第一條抵押擔保的債權
乙方提供的房產抵押擔保的主債權為根據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與____________實業有限總公司簽訂的協議書規定的大__________________實業有限總公司應支付的_________萬元補償款,其支付期限分別為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支付_________萬元;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支付_________萬元。
第二條抵押物
乙方愿提供座落于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號的_______________大廈的房產作_________實業有限總公司履行義務的抵押擔保,該房產面積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屬框架結構,屬乙方所有,其房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__。
第三條雙方同意抵押擔保的范圍與__________________實業有限總公司履行義務承擔責任的范圍相同,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四條抵押期間,乙方應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產。如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為并有權要求再提供擔保。
第五條本抵押協議簽訂后,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抵押房產的房地產權證書和土地使用權證號,由甲方負責辦理抵押物的評估并向有關登記相關辦理抵押物登記,評估費和抵押物登記費用雙方各半承擔。
第六條因本抵押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送有關機關登記備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抵押擔保合同未辦理抵押登記篇九
抵押權人(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
債務人(乙方或丙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
為了保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乙方擔保的主要債務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
2._________
除上述約定的保證債務外的所有債務均不進入保證范圍。
第二條雙方同意,乙方的擔保范圍包括以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主要債權
2.主債權利息
3.乙方/丙方因違約收取的復利和附加利息
3.抵押物未被查封、扣押或重復抵押。
4.抵押人未隱瞞抵押物項下欠稅、工程款等款項及抵押物租金。
5.抵押人已獲得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共有人的同意。
6.不存在影響抵押權人實現抵押物抵押權的其他情形。
第五條抵押權的效力
抵押權的效力延及抵押物、從權利、代位權、附加物、混合物、加工品和抵押物的孳息。
第六條抵押物的占有
1.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歸抵押人所有,抵押人有義務妥善管理抵押財產。抵押權人有權對抵押物的管理進行監督檢查。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以任何其他方式給予、轉讓、出售、出租、再抵押或處分抵押財產。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轉讓、出租、出售抵押物所得價款,應當用于提前清償擔保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或者存入抵押人與抵押權人約定的第三人處。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物如有毀損、滅失或被征用,抵押人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并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抵押人取得的保險、賠償、補償等優先用于償還主合同項下的債務。
4.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物價值減少,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價值或提供抵押權人認可的擔保;抵押人拒絕恢復或者不提供擔保的,抵押權人有權宣布主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并可以要求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或者行使抵押權。
第七條抵押物保險
1.抵押人應按抵押權人的要求辦理相關保險,抵押權人是該保險的第一受益人。
2.抵押人應將抵押物的保險單據原件交抵押權人保管。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取消保險。保險中斷,抵押權人有權代為辦理保險手續,一切費用由抵押人承擔。抵押權人有權直接從抵押人的任何賬戶中轉移上述費用。
4.抵押物發生保險事故,保險金首先用于償還主合同項下的債務及相關費用。
第八條抵押登記
抵押人應在本合同簽訂后5日內到相關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并將抵押物的其他權利證書、抵押登記文件原件及其他權利證書交抵押權人保管。
第九條抵押權的實現
1.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后抵押權人未清償的,抵押權人有權依法對抵押財產進行折價,或者從拍賣或者變賣抵押財產的價款中優先受償。上述“期限屆滿”包括抵押權人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或主合同的約定,聲明主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屆滿的情形。
2.抵押權人有兩個以上抵押權人的,抵押權人在行使抵押權時有權處分任何一個或者每個抵押人的抵押財產。
第十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抵押權人和抵押人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2.抵押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給抵押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給予全額賠償;
(1)隱瞞存在共有、糾紛、查封、監管、扣押、重復抵押、租賃、欠稅或工程款支付等情況。
(2)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處分抵押財產。
(3)其他違反本合同或影響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的行為。
第11條成本承擔
抵押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抵押的登記、評估、保險、評估、公證和存款等費用。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或以下第一種方式解決:
1.訴訟。由抵押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2.仲裁。服從仲裁規則。
第十三條其他事項
1.抵押人已收到并閱讀擔保主合同。
第十四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依法需要辦理抵押登記的,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11條提示
抵押權人已提請保證人注意全面準確地理解本合同的所有印刷條款,并要求抵押人
的要求制定了相應的條款和條件。合同各方對本合同的含義有相同的理解。
抵押權人(簽字)抵押人(簽字)
負責人的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或授權代理人
抵押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抵押擔保合同未辦理抵押登記篇十
抵押權人(全稱):
抵押人(全稱):
鑒于抵押人愿為抵押權人與(下稱債務人)按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簽訂的一系列業務合同(下稱主合同)所形成的債權提供最高額抵押擔保,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當事人各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1抵押人自愿為抵押權人與債務人形成的下列債權提供擔保,擔保的債權最高余額折合人民幣(大寫金額)。外幣業務,按本條第(1)項約定的業務發生當日賣出價折算。
1.1.1抵押權人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與債務人辦理約定的各類業務所形成的債權。該期間為最高額擔保債權的確定期間。上述業務具體包括:(以劃“√”的為準):
□人民幣/外幣貸款□減免保證金開證□出口打包放款
□商業匯票貼現□進口押匯□銀行保函
□商業匯票承兌□出口押匯□賬戶透支
□其他業務:
1.1.2抵押權人與債務人已形成的下列主合同項下尚未受償的債權本金及其相應的利息、罰息、復利、費用等,其中利息、罰息、復利、費用等按相應的主合同約定計算至實際受償之日止:
(表中欄目不夠填寫而增加的附表,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1.2本合同擔保的每筆業務的種類、金額、利率、期限等內容以相關法律文書或者憑證為準。
1.3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間和最高余額內,抵押權人發放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或者提供其他銀行信用時無須逐筆辦理擔保手續。
1.4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間和最高余額內發生的業務,幣種不限,抵押人按原幣種承擔擔保責任。
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仲裁)費、律師費、處置費、過戶費等抵押權人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一切費用。
因匯率變化而實際超出最高余額的部分,抵押人自愿承擔擔保責任。
3.1抵押人同意以設定抵押。上述抵押物詳見(清單名稱及編號),該抵押清單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2上述抵押物暫作價(幣種及大寫金額),其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為準。
4.1抵押人已按有關規定和程序取得本合同擔保所需要的授權。
4.2抵押人對抵押物擁有充分、無爭議的所有權或者處分權。
4.3抵押物依法可以流通或者轉讓。
4.4抵押物不存在被查封、扣押、監管等情況。
4.5抵押人如實告知拖欠稅款、抵押物建設工程價款等款項及抵押物已設定抵押、已出租等情況。
4.6抵押人已就本合同項下抵押事宜征得抵押物共有人同意。
4.7抵押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人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4.7.1抵押物品被查封、扣押、監管或者被采取其他強制措施;
4.7.2抵押人改變資本結構或者經營體制,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并、分立、合資、資產轉讓等;
4.7.3抵押人被撤銷、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出現其他解散事由;
4.7.4抵押人申請破產、重整、和解或者被申請破產、重整。
4.8抵押物不存在其他影響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的情形。
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代位物、分離物、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財產和權利。
6.1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對抵押物負有妥善管理和合理使用的義務。抵押權人有權監督和檢查抵押物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6.2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對抵押物作出贈與、轉讓、出租、再抵押或者進行其他任何方式的處分。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以轉讓、出租或者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的,所得價款應用于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提存。
6.3抵押期間,抵押物毀損、滅失、被征收、被征用或者因附合、混合、加工使抵押物的所有權為第三人所有等,抵押人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有權就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優先受償;被擔保債權的履行期未屆滿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6.4抵押期間,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抵押權人認可的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7.1抵押人應根據抵押權人的要求辦理有關保險,并指定抵押權人為該項保險的第一受益人,保險單據原件交與抵押權人保管。
7.2保險費由抵押人承擔,抵押人應按時足額繳納保險費,并履行保險合同(含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下同)項下的其他義務。抵押期間,抵押人未按約繳付保險費或者辦理保險(續保)手續的,抵押權人有權代為墊付或者辦理保險(續保)手續,相關費用由抵押人承擔。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從其在中國農業銀行各機構開立的賬戶中直接劃收上述費用。
7.3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單方或者與保險人協商變更、解除或者終止保險合同;不得放棄保險金請求權或者向第三人請求賠償的權利。
7.4抵押期間,抵押物發生保險事故的,抵押人應立即通知保險人及抵押權人,并負責索賠事宜。抵押人未及時通知或者索賠,造成抵押權人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8.1抵押人應在本合同生效后五日內到有關登記機構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抵押登記文件或者其他權利證書由抵押權人占管。
8.2抵押期間,如需在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的,抵押人應及時到有關機關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手續。
8.3抵押期間,抵押權人依本合同約定轉讓最高額抵押權的,抵押人應當協助抵押權人、受讓人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手續。
1、本合同項下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確定前,抵押權人轉讓部分債權的,有權轉讓相應的抵押權。
2、本合同項下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確定后,抵押權人轉讓部分債權的,有權不轉讓相應的抵押權。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項下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確定:
10.1債權確定期間屆滿。“期間屆滿”包括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債權確定期間屆滿,以及抵押權人依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宣布債權確定期間提前屆滿的情形。債務人違反主合同約定義務或者抵押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的,抵押權人有權宣布債權確定期間提前屆滿。
10.2新的債權不可能發生。
10.3抵押物被查封、扣押。
10.4債務人、抵押人被宣告破產或者被撤銷。
10.5法律規定債權確定的其他情形。
11.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權人有權行使抵押權,并可以與抵押人協商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受償。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所擔保的債權的,抵押權人可以選擇將該款項用于歸還本金、利息、罰息、復利或者費用等:
11.1.1任一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期限屆滿”包括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以及抵押權人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者主合同的約定宣布主合同項下債權提前到期的情形;
11.1.2債務人、抵押人被撤銷、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出現其他解散事由;
11.1.3債務人、抵押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或者裁定和解;
11.1.4債務人、抵押人死亡、被宣告失蹤或者被宣告死亡;
11.1.5抵押物被查封、扣押、監管或者被采取其他強制措施;
11.1.6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者被征收、征用;
11.1.7抵押人未按抵押權人要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11.1.8抵押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
11.1.9其他嚴重影響抵押權實現的情形。
11.2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物的擔保(含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證擔保的,抵押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兩個以上物的擔保人的(含債務人提供物的擔保),抵押權人有權就其中任一或者各個擔保物行使擔保物權。抵押權人已經選擇某一擔保方式/擔保物來實現債權的,也可同時主張通過其他擔保方式/擔保物來實現全部或部分債權。
11.3抵押人為債務人以外的第三人,且債務人同時為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提供物的擔保,抵押權人放棄該擔保物權、擔保物權順位或者變更擔保物權的,抵押人同意繼續按本合同約定為主合同項下債權提供抵押擔保。“該擔保物權”指債務人為主合同項下債權提供物的擔保所形成的擔保物權。
11.4抵押人以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為債務人與抵押權人之間存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項下的數筆債務提供擔保,且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全部到期債務的,所清償的債務及抵充順序,由抵押權人確定。如果該抵押物同時為其它債務人與抵押權人之間的債務進行擔保,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人到期債務的,而且沒有其它約定事項,所清償的債務及抵充順序,亦由抵押權人確定。
12.1本合同生效后,抵押權人不履行合同義務,造成抵押人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12.2抵押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按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最高余額的%向抵押權人支付違約金;造成抵押權人損失的,應同時給予全額賠償:
12.2.1未取得本合同擔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權;
12.2.2未如實告知拖欠稅款、抵押物建設工程款等款項,以及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異議、已設定抵押、已出租或者被查封、扣押、監管等情況;
12.2.3未按本合同約定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12.2.4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擅自處分抵押物;
12.2.5未按抵押權人的要求恢復抵押物價值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12.2.6其他違反本合同約定或者影響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的行為。
13.1若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為建筑物、其他土地附著物、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物發生征用、征收或類似情形需要拆遷(以下統稱“拆遷”)的,抵押人應在知悉拆遷消息后的____日內通知抵押權人。
13.2若拆遷補償采用權利調換補償形式且借款人未提前清償債務,抵押人應以拆遷調換的建筑物、其他土地附著物、建設用地使用權繼續為借款設定抵押并簽訂相關協議,配合抵押權人為調換的建筑物、其他土地附著物、建設用地使用權辦理抵押權預告登記和抵押登記,并承擔相關費用。在新抵押登記辦理完成前,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提供其他擔保。
13.3若拆遷采用貨幣補償形式,抵押權人有權就抵押人獲得的拆遷補償款優先受償;借款履行期未屆滿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將拆遷補償款存入保證金專戶或以存單質押等形式為債務提供擔保并簽訂相應擔保協議。
13.4抵押人違反本條約定的,應按本合同擔保的主債權本金數額的%向抵押權人支付違約金。
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登記、評估、保險、鑒定、公證、提存等費用由抵押人承擔。
抵押權人依照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行使解除權的,抵押人的異議期間為七個工作日,自抵押權人以書面、口頭或者其他形式通知抵押人之日起計算。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各方協商解決,也可按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16.1訴訟。由抵押權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16.2仲裁。提交(仲裁機構全稱)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在訴訟或者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抵押人應主動了解債務人經營狀況及本合同項下各類業務發生、履行情況。本合同項下發生各類業務的主合同、相關法律文書或者憑證不再送達抵押人。
本合同自各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抵押權人份,抵押人各份,債務人份,份,效力相同。
抵押人聲明:抵押權人已依法向我方提示了相關條款(特別是黑體字條款),應我方要求對相關條款的概念、內容及法律效果做了說明,我方已經知悉并理解上述條款。
以下無正文
抵押權人(簽章)
負責人
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
抵押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
抵押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
抵押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債務人聲明:已收到上述《最高額抵押合同》,對全部條款無異議。
債務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
簽收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擔保合同未辦理抵押登記篇十一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定義
第三章 甲方聲明
第四章 乙方聲明及保證
第五章 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及數額
第六章 債券發行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第七章 抵押擔保的范圍
第八章 抵押資產
第九章 抵押資產的占管
第十章 抵押資產的處分
第十一章 三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二章 違約責任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第十四章 抵押登記
第十五章 爭議的解決
第十六章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十七章 附件
第十八章 附則
第一章總則
根據《特種金融債券托管回購辦法》、《特種金融債券托管回購辦法實施細則(試行)》之規定,為了確保丙方于______年_____月發行的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債權的實現,乙方愿意以其所擁有的資產作為抵押資產,為丙方從債券持有人融入資金所形成的債務提供抵押擔保。
根據_________要求,甲方代理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體債券持有人(即本合同項下抵押權人,以下簡稱債券持有人),與乙方和丙方簽訂本合同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
丙方作為債券發行人,在此承諾對此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抵押工作提供全面協助和便利。
甲方行使權利的期限為:在抵押登記機關登記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債券到期日止,其后本合同項下權利由債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以及其他債權人分別或聯合行使。
甲方經審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資產抵押擔保,為明確甲、乙、丙三方的權利、義務,依照國家有關法律及其他有關規定,特制訂本合同。
第二章定義
第一條債券發行人——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發行特種金融債券的金融機構,即丙方。
第二條特種金融債券——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丙方發行的專門用于清償證券回購債務的有價證券。
第三條抵押人——即本合同項下乙方,指以其所擁有的資產作為抵押資產為丙方發行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進行擔保的第三人。
第四條抵押權人——指丙方發行的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部債券持有人。
第五條抵押權——指在抵押擔保法律關系成立后,當丙方到期不履行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義務時,甲方依照法律的規定以抵押資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資產的價款優先受償的權利。
第六條抵押資產價值由中國人民銀行指定或甲方確認的評估機構評定。
第三章甲方聲明
第七條甲方作為本合同項下抵押權人的代理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聲明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出租、轉讓給第三人的,其出租、轉讓行為無效,甲方仍可對抵押資產行使權利;
2.任何第三人對債券持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產生侵害,甲方有權提起訴訟;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而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再設立任何形式抵押的,其抵押行為無效;
4.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只能用于防范特種金融債券到期兌付風險;
5.如丙方提前或如期清償債務,乙方可要求甲方通知抵押登記機關解除抵押登記;
6.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每年投保財產險,并向甲方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
7.當本合同項下的設定的抵押物價值不足抵償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提供其它資產進行抵押,直至足以擔保償還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止。
第四章乙方聲明及保證
第八條乙方作為本合同項下抵押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聲明及保證
1.乙方董事會已同意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進行抵押;
2.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是乙方依法取得并合法占有的;
3.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上的建筑物為乙方合法取得并具有完整的所有權;
4.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在權屬方面不存在任何爭議;
5.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在建筑和使用上完全符合法律規定;
6.設立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抵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7.在本合同簽字前未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設立過任何抵押和轉讓;
8.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監管;
9.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如在本合同簽訂之時已部分或全部出租,乙方保證將設立抵押事宜通知承租人,并將有關出租情況書面通知甲方;
10.根據《特種金融債券托管回購辦法》、《特種金融債券托管回購辦法實施細則(試行)》之規定,甲方作為債券持有人的代理人,代表債券持有人簽訂本合同,債券持有人和甲方可行使抵押權,也可委托其他代理人行使抵押權,乙方不就此提出抗辯;
11.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債務未獲清償前,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要求抵押登記管理部門解除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抵押登記;
12.當本合同項下的設定的抵押物價值變化,不足以擔保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將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其它資產進行抵押,直至足以擔保償還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止;
13.乙方保證每年度依法進行營業
執照年檢,并在其營業執照有效期滿之前,續辦工商登記手續。
第五章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
第九條本合同項下的被擔保的主債權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資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債券發行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第十一條債券發行人應在債券到期日或在此之前償還債券本金及相應利息。
第七章抵押擔保的范圍
第十二條本合同抵押擔保范圍包括:債券本金、利息、罰息、應支付給乙方的托管費用,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的費用。
第八章抵押資產
第十三條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資產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抵押資產建筑面積共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根據_________資產評估有限公司,經甲、乙、丙三方確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價值為人民幣_________。
第十五條有關資產抵押的有效證明文件和資料,乙方應根椐甲方要求,交甲方保管。
第九章抵押資產的占管
第十六條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由乙方占管。乙方在占管期間應維護抵押資產的完好,甲方有權檢查抵押資產的管理情況,并提出加強和改善經營管理的要求。
第十七條乙方占管的抵押資產發生毀損、滅失的,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應及時向甲方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發生毀損、滅失的原因證明。
第十八條在抵押期間,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因毀損、滅失而獲得的賠償金,屬于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資產。
第十九條在抵押期間,因其抵押資產發生毀損、滅失而取得的保險金,乙方應書面要求并保證保險公司匯入甲方指定帳戶,該項資金作為抵押資產。
在乙方另行提供了經甲方認可的、相當的抵押資產并進行抵押登記后,甲方應將該保險金返還給乙方。
在主債務履行期滿而債務未獲清償前,甲方有權從該保險金中優先受償。
第二十條乙方在抵押期間,應為抵押資產投保,并按期足額交納保險費,履行《保險法》和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保險合同中規定的義務。
第十章抵押資產的處分
第二十一條甲方在代理抵押權人行使本合同項下抵押權時,有權采取如下方式
1.依據法律規定,將抵押資產折價以抵償丙方所欠的債務。
2.依據法律規定,將抵押資產拍賣、變賣以取得價款優先受償。
3.甲、乙、丙三方就甲方行使抵押權發生爭議協商不成時,請求_________調解和處理。
第二十二條甲方依據本合同處分抵押資產時,乙方和丙方應給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二十三條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處分權利包括部分處分權和全部處分權。
第十一章三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根據乙方的抵押資產價值變化情況,可要求乙方對其所抵押的資產進行調整,包括更換和增加抵押資產。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有關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所有合法有效證明及有關資料 。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協助以避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權益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4.為保證債券持有人利益,甲方有權在抵押期間,對抵押資產狀況進行監督,并組織評估機構進行再評估和出具評估意見。
5.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處分部分或全部抵押資產,并從處分后的價款中代理抵押權人優先受償。
(1)乙方或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被宣告解散、破產或歇業的;
(2)丙方與第三人發生訴訟,法院判決丙方敗訴,以致對丙方清償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產生重大影響的;
(3)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還款期限已到,丙方未歸還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的;
(4)出現使甲方在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的債權難以實現或無法實現的其他情況 。
6.甲方處分抵押資產所得,不足以清償其在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的全部債務的,有權依法另行追索;清償其在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應將剩余部分退還給乙方 。
7.當因國家需要征用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時,甲方有權依法要求乙方重新設定或增加抵押資產,以確實保障甲方的.權益不受損害。
8.在丙方清償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后,經中國人民銀行核準,甲方應通知乙方和有關登記機構解除抵押。
第二十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有關抵押資產的所有合法手續和有效證明資料。
2.乙方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財產保險、鑒定、評估、登記、過戶、保管和審查本合同項下增加或變更資產的律師服務等費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抵押資產
作出轉讓、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處分。
4.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5.在抵押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時,乙方有義務通知甲方并協助甲方免受侵害。
6.在丙方或乙方清償了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的全部債務后,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解除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抵押登記。
7.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及資產評估機構,做好抵押期間抵押資產狀況的監督和再評估工作。
8.當本合同項下設定的抵押物價值,在抵押期間發生變化,不足以擔保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時,對不足部分乙方有義務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其它資產進行抵押,直至足以擔保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清償時止。
第二十六條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丙方應協助甲、乙雙方辦理抵押資產登記手續。
2.在甲方行使本合同項下權利時,丙方應按甲方要求給予協助。
3.在甲方或其他債券持有人的代理人提起訴訟以實現抵押權時,應給予協助。
4.丙方應按甲方要求提供抵押資產狀況的情況說明,如抵押資產發生毀損、滅失、價值變化或其他使抵押權的實現有可能遇到障礙的情形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配合甲、乙雙方對抵押資產進行調整,包括更換或增加抵押資產。
5.對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關抵押材料的真偽負有審查義務。
6.督促乙方履行本合同項下其他義務。
第十二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不得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有關人員的變動而對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造成影響。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如乙方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給債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損失時,丙方負有連帶責任。
第二十八條乙方如有下列行為之一,給債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1.隱瞞抵押資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被監管或已經設立抵押等情況的;
2.未按甲方要求提供有關抵押資產完備手續和真實資料的;
3.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處分抵押資產的。
第十三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條不可抗力指訂立本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和造成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況。
第三十條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必須進行修改時,乙方保證任何改變將不會免除或減少乙方在本合同中應承擔的義務,不影響或不侵犯甲方在本合同項下享有的權益。
第十四章抵押登記
第三十一條在本合同簽訂后30日內,甲、乙、丙三方應到當地有關的土地、房屋管理機關辦理資產抵押登記手續。
第十五章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二條如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甲、乙、丙三方應通過協商或調解方式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時,在_________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六章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后,自到有關土地、房屋管理機關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經三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合同并到有關土地、房屋管理機關辦理變更或解除抵押登記。在書面合同達成并至登記機構辦理變更或解除手續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的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十七章附件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的附件包括(以下文件均為復印件)
1.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
2.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國有土地使用證;
3.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營業執照;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抵押登記機關、_________各執一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抵押權人(蓋章):___________抵押人(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債券發行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抵押擔保合同未辦理抵押登記篇十二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
xxxx年xx月xx日,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與__________________實業有限總公司簽訂協議書一份,規定將2萬平方米山莊用地退還給__________________實業有限總公司,____________實業有限總公司愿補償500萬元人民幣給________。乙方_________愿為__________________實業有限總公司按協議規定的期限支付補償款提供抵押擔保并簽訂如下抵押協議:
第一條抵押擔保的債權
乙方提供的房產抵押擔保的主債權為根據xxxx年xx月xx日甲方與____________實業有限總公司簽訂的協議書規定的_________有限總公司應支付的_________萬元補償款,其支付期限分別為xxxx年xx月xx日支付_________萬元;xxxx年xx月xx日支付_________萬元。
第二條抵押物
乙方愿提供座落于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號的_______________大廈的房產作_________實業有限總公司履行義務的抵押擔保,該房產面積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屬框架結構,屬乙方所有,其房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__。
第三條雙方同意抵押擔保的范圍與__________________實業有限總公司履行義務承擔責任的范圍相同,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四條抵押期間,乙方應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產。如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為并有權要求再提供擔保。
第五條本抵押協議簽訂后,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抵押房產的房地產權證書和土地使用權證號,由甲方負責辦理抵押物的評估并向有關登記相關辦理抵押物登記,評估費和抵押物登記費用雙方各半承擔。
第六條因本抵押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送有關機關登記備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xxxx年xx月xx日
抵押擔保合同未辦理抵押登記篇十三
合同編號:
抵押權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抵押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債務人(乙方或者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乙方為擔保甲方與乙方/丙方之間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所簽訂_________合同的履行,在公平、自愿、平等協商的基礎上乙方以自己享有相關處分權的財產為甲方提供抵押擔保。
第一條:乙方擔保的主債務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方與_________方簽訂的_________合同項下的以下債務:
1、_________
2、_________
以上約定的擔保債務外的其他債務均不進入擔保范圍。
第二條:雙方約定乙方擔保的范圍包含以下各項中的第_________項、第_________項、第_________項、第_________項、第_________項、第_________項,未選中的不包括在擔保范圍中選中。
1、主債權
2、主債權利息
3、乙方/丙方違約計收的復利和加收的利息
4、乙方/丙方違約金
5、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6、乙方/丙方對甲方的損害賠償金
第三條:乙方以以下有權設置抵押權的財產的所有權、使用權以及其他可以處分的權利提供抵押擔保:_________。
1、其中法律規定需要辦理抵押登記始設立抵押權的財產為:
財產a: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其中財產_________在此之前已經設有_________擔保物權,擔保金額為:_________,擔保方式為:_________元人民幣,除此之外沒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主張的物權存在。
2、法律規定不需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即設立的財產為:
財產a: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其中財產_________在此之前已經設有_________擔保物權,擔保金額為:_________,擔保方式為:_________元人民幣,除此之外沒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主張的物權存在。
以上財產名稱、權屬證書編號、基本狀況描述、價值評估等基本信息由乙方提供清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若乙方所提供的以上抵押財產與清單不符,低于清單所描述的價值致使擔保債權不能完全實現則乙方當承擔違約責任。
3、甲方有權隨時對抵押財產狀況進行檢查,若遇抵押人不當使用或者保管將可能致抵押物價值減損,甲方有權制止不當使用或者使用有利于保護抵押物的方式保管,必要時可以要求抵押人維修,抵押人不維修的則甲方可以自己維修,保管費用和維修費用由抵押人負擔。但抵押人提供其他等額的物的擔保則甲方不再享有前項權利。
4、抵押物上如果存在賦稅事項則甲方有權隨時監督抵押人繳納賦稅。
第四條:雙方約定在抵押權設立前由_________方對第三條約定的以下抵押財產向保險公司上_________保險,保險金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保險期間為_________,保險費由_________方負擔,續保由_________方及時辦理。
財產a: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辦理保險事務乙方應當提供協助義務。
若乙方或者丙方違反前款約定致使抵押權設立后保險事務尚未辦理完畢而導致抵押財產價值減損不能完全清償債務或者抵押財產毀損滅失,乙方或者丙方應當另行提供擔保。
若約定甲方辦理保險,在抵押權設立前甲方沒有辦理完畢致使抵押財產價值減損或者毀損滅失后無法主張保險理賠則乙方有權以該抵押財產清單上所載明的評估價值抵消主債權。
第五條:抵押財產價值減損或者毀損滅失所獲得的保險賠償金由保險人向_________提存以擔保債權的履行,提存費用的負擔依法律法規規定。
抵押財產被第三人侵權所獲得的賠償金由乙方向_________提存以擔保債權的履行,提存費用的負擔依法律法規定。
發生前兩款情形債務人要求提前履行債務,甲方不得拒絕。
第六條:以下抵押財產由抵押人協同甲方辦理登記,法律法規規定須由抵押人和抵押權人一起辦理登記的,則甲方和抵押人一起去登記單位辦理。
1、法律規定辦理登記后抵押權始設立的財產:
財產a:_________
登記單位: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登記單位:_________
2、法律規定不需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即設立的財產為:
財產a:_________
登記單位: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登記單位:_________
3、登記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
4、登記機關要求填寫的擔保登記期間屆滿由_________方辦理延續登記。
5、登記需要繳納的費用由_________方負擔。
6、登記事項需要變更的由雙方協商辦理。
第七條:主債務人違約或者侵權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以以下方式處理下列財產,抵押1、1、人可以監督甲方處理:
2、以下財產折價處理:
財產a: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3、以下財產變賣:
財產a: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4、以下財產拍賣:
財產a: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折價、變賣、拍賣的各財產所得價款按照以下順序實現甲方的債權,實現全部擔保債權后剩余款項歸還抵押人。
(1)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即折價、拍賣、變賣這些財產所合理支出的費用
(2)罰息或者復利
(3)主債權利息
(4)主債權
第八條:主合同效力不影響本擔保合同的效力。
1、依據法律規定本合同經_________審查批準后生效,由_________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_________提出申請。
2、依據法律規定本合同不需經過國家行政審批則本合同生效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1)抵押人和甲方簽字蓋章則生效。
(2)本合同自向_________公證處公證后生效。公證費由_________方承擔。
(3)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
(4)本合同自_________(附某一種或者多種條件)成就時生效。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當事人各方各執一份,經公證的公證機關執一份,各分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九條:各方以本合同書上載明的通訊地址和電話送達文件和口頭通知,若有變動當及時通知各方。
第十條: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主合同債權和債務都不得轉讓,否則乙方有權撤銷本擔保合同;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變更主合同,否則乙方不承擔擔保責任;若主合同雙方均未按主合同的約定實際履行主合同則乙方免除擔保責任。
第十一條:若因本合同發生爭議各方經協商不成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簽訂地點是:
甲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
乙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
丙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
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擔保合同未辦理抵押登記篇十四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借款方(丙方):______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聲明:_________________乙丙雙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乙丙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本合同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乙丙雙方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曉并充分理解。
根據借款方(丙方)與貸款方銀行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簽訂的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以及甲方與貸款方簽訂的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保證合同)和甲方與丙方簽訂的《委托保證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甲方就主合同項下的債務為丙方提供了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經丙方要求,乙方愿意就保證合同項下的全部款項以其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的財產向甲方提供抵押,為丙方進行反擔保。甲、乙、丙三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抵押財產評估作價萬元。
二、乙方抵押期限自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期屆滿后兩年止。
三、乙方保證抵押物為其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處分權或經營管理權)的無權屬爭議的財產。
四、乙方應負責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承擔抵押登記費用,保證抵押的合法性。乙方在本合同簽定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給甲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五、抵押反擔保范圍:_________________擔保金額(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萬元及利息、借款方應支付貸款方的違約金或罰息、保證人代償的本金及利息、違約金以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強制執行費、抵押物處置費等)。
六、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主合同及保證合同,主合同及保證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因主合同及保證合同無效所產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擔。
七、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鑒定、登記、保管、公證等費用均由乙方和丙方承擔。
八、主合同期限屆滿,丙方未能清償債務,甲方代丙方履行還款義務后,甲方有權以法定的方式處置抵押物并從所得價款中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九、抵押期間,乙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抵押擔保合同未辦理抵押登記篇十五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號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_____投資的股權作質押,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依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_____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質押標的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_________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______________元整。
(3)質押股權派生權益,系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記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保管帳戶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后____日內就質押事宜征得______________公司董事會議同意,并將出質股份于股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
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本質押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相一致。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須作一定刪節、修改、補充時,應不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發生下列事項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并將轉讓所得款項提前清償貸款本息。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經雙方協議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期限內不能取得______________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或者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將股權出質給第三者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本合同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并自股權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約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