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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來料加工合同(匯總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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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來料加工合同(匯總8篇)
時間:2023-09-17 02:20:16     小編:ZS文王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合同優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歡。

混凝土來料加工合同篇一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將工程所用混凝土加工、運輸業務承包給乙方,并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業務概況

1.1 業務范圍: 等所用混凝土拌制、運輸。

1.2 業務內容:加工混凝土所用攪拌站設備基礎制作,攪拌站設備采購、安裝、調試,設置避雷裝置,攪拌站設備校驗標定,混凝土的拌制并運輸至各施工現場。

第二條 工期

2.1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開始試運行;

年 月 日達到混凝土的正常供應量。

2.2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2.3 如業主、建設單位與甲方所簽合同工期調整,則甲乙雙方約定的竣工日期相應調整。

第三條 生產條件

3.1乙方必須保證建設二條完好的生產線使用,以確保達到甲方工程所需砼數量(高峰期日最大供應量 m3)。建站期間乙方使用的水電費用自理。

3.2 乙方所提供生產線必須設備齊全、運行良好。要求使用新型 拌和站(自動上料,骨料倉、粉料倉、水、外加劑均使用電子計量)兩套。乙方提供100t地磅一臺,備用發電機一臺。

3.3乙方提供甲方宣傳所用條幅、標識等懸掛地點。

3.4乙方應出具成品混凝土的檢驗合格報告。

3.5乙方應具有混凝土罐車不少于 輛。

第四條 合同單價、數量、價值

4.1本合同采用包干單價:

4.1.1混凝土加工、運輸綜合單價為 元/m3,單價包含的內容:混凝土的拌制及運輸、裝卸費(運距 公里);拌合站臨時設施費[含拌合站生活、貯存、生產設施、砼實驗設施(標養室)、圍墻、地面硬化、排水設施、文明施工設施等];地方事宜協調費;拌合站及攪拌車設備費及安裝、維修、拆除費;砼原材料場內的保管、搬運、標識費;抽水設備費及安裝、使用 、維修、拆除費;水電費;設備及人員調遷費、各種保險費、稅費、安全措施費及施工管理費等為完成混凝土加工、運輸所需的全部費用。

4.1.2本合同為綜合單價,不因任何因素變化進行調整。

4.2數量:本合同各規格混凝土供應總數量約計 m3.具體結算時以實際供應數量為準。

4.3價值:價值為混凝土供應單價乘以混凝土供應數量。本合同總價值約計 萬元,具體以實際結算為準。

第五條 計劃及供貨

5.1甲方于混凝土使用前4小時填寫《混凝土需用計劃單》送乙方,乙方在計劃供混凝土時間前3小時簽字回執確認按計劃供應混凝土。

5.2如甲方變更需用混凝土時間,需提前2小時以書面形式書面告知乙方,乙方簽字回執甲方。

5.3乙方根據施工需要及時將混凝土送達施工現場。如因乙方原因導致不能及時供應或中斷混凝土供應時,所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承擔。

5.4甲方在灌注臨近結束最后兩車前向乙方電話通知剩余實際需用方量。

第六條 運輸及裝卸

6.1乙方負責辦理混凝土的運輸、裝卸等手續直至交到甲方指定的施工現場。乙方混凝土運輸車輛送貨到達施工現場后,應安排專人負責調度指揮,保證車輛及隨行人員進出場的安全,以及車輛駛出現場達到環保要求。

6.2甲方為乙方提供必需的混凝土供應保障條件:做到施工現場道路平整、暢通,有足夠保證輸送混凝土必需的電力、照明、水源及臨時清洗車輛等設施。

第七條 檢驗和驗收

7.1乙方應按照國家現行的有關混凝土技術規范組織生產,并隨機取樣制作試件和養護。若出機口試件不合格,引起工程實體質量問題由乙方承擔;若出機口試件合格,需雙方具體分析原因,引起的工程實體質量問題由責任方承擔。

7.2甲方在混凝土到達施工現場后對混凝土相關性能指標進行檢驗測試。現場初試按本合同有關要求及國家標準進行,主要指坍落度、溫度、黏聚性等,不能滿足要求時,由乙方負責調試,并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調試合格,可以投入使用,否則乙方就地作廢處理。

7.3乙方制作的混凝土在澆筑前經甲方表觀檢驗如有質量異常現象,不得在工程上使用,由此造成的損失及責任由乙方承擔。

7.4混凝土運輸到達澆筑地點后,如果由于甲方現場準備不充分等原因不能及時澆筑,導致混凝土拌和物的相關性能指標不能滿足灌注要求或產品失效報廢時,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7.5混凝土運到施工現場后,乙方單方摻加外加劑、摻和物、生水等,由此發生的混凝土質量問題和造成的'損失、責任等由乙方承擔。

7.6甲方對澆注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時,應在發現之時24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進行核實。如有爭議,應由甲方組織,會同工程監理、政府主管質量監督部門共同分析確認發生質量異常的原因、責任,并共同提出書面處理意見,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八條 結算及付款方式

設計圖紙量為結算依據進行計量。出現跑模、漲模時按雙方現場確認的數量據實計量。根據配合比計算砂石料的實際數量。

8.2履約保證金:合同簽訂后7日內,乙方繳納合同總額的5%作為履約保證金。未按約定時間繳納的,乙方同意甲方從第一次結算款中扣除合同總額的5%作為履約保證金。甲方與業主、建設單位辦理工程竣工驗交(合格)后30日內,據合同履行情況無息返還。

8.3工程進度結算及付款:本工程無預付款。結合工程形象進度按月計量付款,每月按實際結算額的 70% 支付工程款,季度付款按實際結算額度的 90% 支付。

8.4竣工末次結算及付款:甲方與業主、建設單位辦理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30日內辦理末次清算手續,工程款付至結算款的95%,剩余5%作為質量保證金。付款時乙方提供發票。

8.5質量保證金支付:保修期滿(一年),無質量問題或修復完所有質量缺陷后,經甲方出具質量保證金返還憑據后,由甲方返還(無息)。

8.6結算程序:乙方報送甲方并經甲方按審核程序審核(甲方審核程序:技術負責人、材料負責人、預算工程師、施工負責人、項目經理)及工地代表親筆簽字的計量單,作為施工期間和最終結算、付款依據。除此之外任何證明、收條、欠款、信函等文件資料,都不能作為結算、付款依據。甲方其他人員的任何簽字、簽認都不具有該事項最終確認的效力,甲乙雙方或任何第三方持有的此類文件,對甲方不產生效力。

第九條 材料及設備

9.1本工程所用水泥、砼外加劑、粉煤灰、砂石料由甲方供應,乙方負責保管及數量控制。

9.2本工程所用材料損耗數量以甲方提供的砼配合比乘以約定消耗系數 (一般碎石3%,中砂5%,水泥0,粉煤灰2%,外加劑1%) 為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供應材料用量超出配合比的額定數量部分,甲方在結算中按市場價扣除乙方所超用甲方供料款,并加收 8% 的管理費。

9.3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滿足工程需要的攪拌站及砼運輸設備,保證在出現設備故障、臨時停電、設備檢修等情況時不中斷砼供應。主要設備有:兩套 攪拌機及相應的四斗配料機,配齊相關的水泥罐、粉煤灰罐;配備狀態良好的砼攪拌運輸車不少于十臺。

第十條 安全質量及職業健康

10.1乙方必須按照國家及鐵道部現行的有關技術標準、規范及甲方提出的具體要求進行施工,確保混凝土質量。

10.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須對其工作內容全面負責,必須達到甲方技術交底要求、國家及工程所屬行業現行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滿足甲方同建設單位及業主簽訂的各項目標。

10.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實驗室提供的配合比通知單拌合混凝土,混凝土在拌制前,應測定砂、石含水率,并根據測試結果將理論配合比調整為施工配合比。乙方必須按規范要求制做砼抗壓試件,混凝土的強度等級及其它各項指標達到設計及行業規范要求。因砼質量原因造成損失的,由乙方全部負責。

10.4雙方在履行合同期間,應執行國家及行業有關環境及職業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規,如在履行合同期間出現環境污染問題及職業健康問題,由發生方負全部責任并負責賠償。

10.4在施工現場內,供方車輛要聽從甲方指揮,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第十一條 甲乙方駐工地負責人及主要管理人員

11.1甲方駐工地負責人 ,聯系電話:

11.2乙方駐工地負責人 ,聯系電話:

11.3乙方駐工地負責人(以及駐工地負責人書面委托的臨時駐工地負責人),甲方視為乙方的全權代表。

11.4乙方駐工地負責人需要更換時,乙方應提前10天通知甲方同意后,后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

11.5乙方所有與本工程有關的對外經濟活動,需經甲乙雙方駐工地負責人(以及駐工地負責人書面委托的臨時駐工地負責人)共同簽字認可,方能生效,否則甲方一律不認可,造成的損失由乙方無條件全部承擔。

第十二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12.1甲方負責該工程項目的監督、檢查、指導。包括混凝土運輸車輛到達施工現場,由專人負責對預拌混凝土品種、質量、數量進行檢查與驗收。

12.2甲方制定總體進度計劃,明確質量、安全管理目標、文明施工目標,指導乙方實現管理目標,保證施工時間準確,確保施工現場道路暢通,工地卸料及時。

12.3按本合同約定,提供技術交底資料,向乙方提供工程用量、混凝土配合比控制資料。

12.4審查乙方報送的各項管理制度和措施。

12.5及時組織砼所需各項材料,并運送到乙方攪拌站。

12.6按本合同約定辦理工程計量和結算手續,及時撥付工程款。

12.7按有關規定組織乙方參加竣工驗收交接工作。

第十三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13.1嚴格按照《預拌混凝土》gb/t14902、《混凝土質量控制》gb50164、《混凝土泵送技術規程》jgj/t10現行國家標準進行生產。

13.2 按時保質保量的供應混凝土,并保證混凝土質量的勻質性、連續性。

13.3 保證混凝土坍落度及有關指標符合合同要求,在交貨檢驗過程中,發現有關指標超出現行有關標準、規范的規定時,甲方有權拒收或退回,損失由乙方承擔。

13.4在合同簽訂后,按要求的時間、機械設備數量、人員(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及時組織進場。

13.5負責制定砼攪拌站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和措施。

13.6按本合同約定的分工范圍,做好工程材料、砼的試驗檢測工作,加強設備管理及維護工作,保障砼及時供給。

13.7負責辦理交通所需各項手續,混凝土的運輸車輛須有養路費,以確保混凝土的及時、不間斷供應。

13.8嚴格按國家、鐵道部、業主、甲方關于施工安全的有關規定,承擔施工安全的全部責任和經濟責任。

13.9遵守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維護甲方的利益及企業形象。必須執行甲方制定的進度、質量計劃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指揮,按甲方要求做好職工安全、職業等相關培訓。接受甲方及業主進行的安全、質量、工期、文明施工考核、評比和獎懲。

13.10乙方在施工過程中要主動接受質量監督部門和安全管理機構、監理單位對工程質量、安全的檢查和監督,并予以積極的配合支持。

13.11按照甲方統一的形象要求,做好現場文明施工、環境保護、勞動保護、安全生產及企業宣傳工作,臨時設施按照甲方要求統一規劃,作業人員、機械設備統一標識。費用由乙方承擔。

13.12負責竣工原始資料的收集、整理、保管歸檔等工作,乙方服從甲方組織的竣工驗收工作安排,并積極配合處理有關事宜。

13.13乙方單位主要技術、質量、安全管理人員不得在其他項目兼職,并服從甲方的業務指導。

13.14乙方處理好與業主、設計、監理、接管使用單位關系,協助甲方處理地方事宜。自行處理及維護與地方的關系,加強與各橋涵勞務承包人之間的協調配合,保證滿足施工現場混凝土的供應。

13.15必須嚴格執行甲方和建設單位合同中及當地政府有關環境保護的規定,認真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施工中采取一切適當措施,保護(現場內外)環境,防止火災,減少污染、降低噪音,并承擔由于施工作業造成的環境破壞、損害公眾利益和財產等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及經濟責任。

13.16及時提報工程計量資料、辦理工程價款結算及竣工結算。

13.17乙方不得將本工程項目或部分項目分包或轉包給他人,在本合同終止前乙方不得將本項目工程款挪作他用。

13.18由于業主、建設單位對甲方撥付資金不及時導致甲方不能按時支付乙方款項時,甲方按業主、建設單位遲延支付的時間及比例順延支付乙方,此種情況下甲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包括不承擔支付利息及其他違約責任)。乙方應當自行籌集足量資金用于工程周轉,并不得以此為由拖延工期。

13.19乙方應及時支付參與本工程施工的勞務人員報酬。乙方在季度結算時,必須提供職工工資發放的原始憑證,并作為結算的附件存檔。如乙方不能及時足額支付勞務人員報酬,造成工期、延誤及不良社會影響時,甲方視作乙方違約并有權解除合同。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14.1本工程乙方應按本合同要求工期及有關安全、質量規定完成,如由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罰款5000元。如發生安全、質量事故或事件,按業主及上級對甲方的罰款及造成的甲方損失由乙方雙倍賠償。

14.2甲方對違反操作規程、安全規定等規章制度的乙方施工人員按規定給與罰款,情節嚴重者將清理出場,乙方代表必須無條件服從并及時執行。

第十五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達不成一致意見的,向甲方法人住所地有管轄權的鐵路運輸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其它約定:

17.1甲方為履行與業主所簽合同目標,有權力制定各種規章制度和計劃,乙方必須無條件執行。

17.2乙方資料需要上報業主、監理的,必須先上報甲方,由甲方審核批準并加蓋公章統一上報,否則無效。

17.3乙方在甲方統一指導組織下開展公共關系工作,負責相應費用,時時處處維護甲方的聲譽。

17.4乙方管理人員納入甲方管理范圍,乙方人員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指揮調配,不得影響甲方的總體計劃。

17.5本工程施工中,乙方發生的任何債務糾紛和責任均由乙方承擔。如困此造成甲方對外承擔責任的,甲方向乙方雙倍追索。乙方人員出現任何違法亂紀或刑事案件后果均自負,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混凝土來料加工合同篇二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委托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混凝土事宜,簽訂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混凝土所需混凝土攪拌站、混凝土輸送泵、攪拌站實驗裝置、供電裝置、電子汽車衡、裝栽機、廠房、場地,由甲方提供乙方無償使用。其維簡費、維護費、保養費、保險費、燃料費、動力費等相關費用支出,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對第三方生產銷售混凝土,應向甲方支付上述資產使用費。使用費支付標準按元/m計算。

第二條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混凝土的數量、標號、供應地點、施工部位及施工時間等,在混凝土澆注前,應以書面形式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并對乙方下達委托加工混凝土加工單。乙方加工時間聽從甲方質監員安排。加工生產過程由雙方共同監督。月末,雙方就當月加工簽收混凝土數量、標號進行核對,并辦理核對簽字手續。乙方憑核對手續開票結算。

第三條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混凝土所需原材料(水泥、地材、粉煤灰、外加集、礦粉)由甲方采購提供,價格、質量由甲方控制。乙方參與材料進場數量驗收,并向甲方出具驗收單,見;建立備查帳薄登記。月末,乙方根據當月加工混凝土數量、標號,按照各標號混凝土材料理論消耗指標和材料合理損耗,向甲方提供材料使用匯總表,經甲方審核簽字后,雙方作當月材料出庫依據。因甲方提供原材料質量不符合要求,而造成乙方加工混凝土出現質量問題,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材料庫存信息,以便甲方及時組織進料,確保混凝土加工材料需要。乙方對第三方生產銷售混凝土所需原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購。合同終止時,甲方在攪拌站剩余原材料,如乙方需要,可按市場價銷售給乙方。

第四條乙方僅負責甲方所需混凝土的加工生產,甲方自行組織車輛運輸。運輸費、泵送費由甲方承擔。因甲方運輸能力不足或運輸不順暢,造成所加工混凝土報廢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甲方按20元/m(含稅23.4元/m)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加工費。加工費支付時間為次月日前。加工費支付方式為現金結算。

第六條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確保攪拌站的正常運行。每月保證28天生產時間(2天維修保養),每天24小時隨時加工混凝土(遇人力不可抗拒情況除外)。

2、乙方應確保甲方所需混凝土的數量、質量。加工混凝土的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及甲方要求。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混凝土質量出現問題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混凝土質量出現問題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3、甲方派專人到施工現場對混凝土的標號、塌落度、數量進行驗收。如混凝土與甲方要求不符,甲方有權拒收,乙方自行處理,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無異議,甲方必須簽字驗收。

4、乙方負責混凝土試件的制做和養護。甲方負責混凝土試件的檢驗。

5、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每盤混凝土的配料單。

6、乙方向甲方免費提供5—6人在攪拌站的食宿。

第七條其他特殊約定: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補充、修改;雙方簽字后,與本合同等效。

第九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申請仲裁或訴訟。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第十一條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混凝土來料加工合同篇三

乙方: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該工程木模工以包工助料的方式承包給乙方施工。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要求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承包范圍:

該工程設計圖紙所包含的現澆混凝土的模板制作、支撐制作、木模安裝及拆除、模板整理、修補、上油、拆除歸堆等,主體工程完工后材物料清理分類堆放到指定地點。圍木放線工作及所需木樁的制作,線方及剛性屋面分格縫木方的制作以及技術交底的工作內容等。

二、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總工期為________天。

三、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按國家現行的《建筑安裝工程施及驗收規范》和《建筑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本工程必須達到質量評定標準的合格或優良。

四、圖紙:

甲方在勞務分包工作開始時,向乙方提供圖紙一套。在施工過程中,如圖紙不夠用由乙方自行解決。

五、承包價格:

按上述承包內容,采取按實際建筑面積計算,每平方以________元計價付款,施工期間,乙方每完成一層主體工程,預借本層建筑面積________%的工資,其余款項待該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________月內付清。

六、勞務報酬支付:

每完成一層主體結構(基礎算一層)按該層建筑面積的________%付款,剩余款項待主體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________月內付清。

七、雙方義務

甲方義務:

1、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負責工程技術、質量、安全、工期等方面的監督檢查指導及管理。

2、負責對乙方提供的工程所需材料表、機械設備計劃進行審批。

3、按照所批準的乙方提供的材料表提供工程所需材料、機械設備,臨時設施。

4、向乙方作書面技術交底、安全交底和對乙方施工方案的審批。

5、負責整個施工現場的管理工作,協調乙方的工作,確保乙方按照其批準的施工方案進行施工。

6、負責與發包人、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聯系,協調現場工作關系。

7、負責樓層主要軸線的定位,樓層標高的傳遞引上工作。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混凝土來料加工合同篇四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規定,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甲乙雙方就甲方購買乙方混凝土一事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生產、供應方式

1、生產混凝土所需原材料(含水泥、地材、外加劑、粉煤灰、礦粉)由甲方采購、驗收,質量由甲方控制。所有進場材料由乙方負責保管與使用控制。

2、乙方負責甲方所需混凝土的生產和運輸(至甲方施工現場),生產(包括上料、攪拌)、運輸過程中的一切事宜和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3、車輛及機械設備的油料由甲方負責供應。

4、甲方無償為乙方提供整套設備及車輛的施工和存放場地,設備基礎由甲方出資承建。

二、合同期限及混凝土數量

1、合同期限:暫定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具體使用時間以現場情況為準)。

2、混凝土數量:c50~5.6萬m3c30~5萬m3c35~1.3萬m3

三、混凝土價格

混凝土運到甲方施工現場價格分為:生產加工單價、運輸單價二部分。

1、生產加工單價:35 元/m3,合計:4165000元。

2、運輸單價:27 元/m3,合計:3213000元。(雙方協商同意不論運距遠近,此項目執行統一單價)。

3、甲方如需使用混凝土輸送泵車,價格為22元/m3,合計:2618000元。

4、運輸和泵送、車輛產生的油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結算及支付方式

2、甲方以現金支票或轉帳方式支付應付款;應付費為不含稅價格。(甲方若需乙方出具正式發票,發票所產生的稅費由甲方承擔)。

五、雙方責任和權利

1、乙方應確保攪拌站、運輸車的完好,每月至少保證28天(3天維修保養)24小時隨時供應混凝土(遇人力不可抗拒之情況除外); 甲方材料進場和現場具備混凝土生產條件時,乙方則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進行生產。

2、乙方應配備足夠的混凝土運輸車以保證甲方所需混凝土的運輸。(甲方每天最大需求方量為800m3)

3、乙方按甲方出具的混凝土配合比進行生產,并按規定時間(1小時內)運至甲方施工現場(運輸距離不超過1.5公里),確保到場混凝土的質量和數量,混凝土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及甲方要求。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混凝土質量問題的,則乙方必須承擔全部責任;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混凝土質量問題的,則甲方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4、甲方派專人在施工現場對混凝土的標號、塌落度、數量進行檢驗,如與甲方要求或混凝土發貨單不符,甲方有權拒收,乙方自行處理;如無異議甲方必須據實簽收。

5、甲方負責出庫混凝土試件的制做和養護,甲方負責試件的檢驗。

6、乙方有義務按甲方要求隨時提供庫存材料數量,以便甲方及時進料,確保混凝土的生產需要。

7、甲方應提供給乙方每盤混凝土的配料單。

8、乙方必須保證混凝土供應的連續性,如因此造成的質量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損失;甲方負責提供200kw發電機一臺。(若甲方不配備發電機,則應和乙方及時溝通,合理安排生產)。

9、乙方的食宿自理。(甲方須在攪拌站場地內為乙方無償提供住房和辦公房共6間)

10、甲方應保證進場原材料的質量,因此造成混凝土的質量問題,乙方概不負責。

1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預付款,因甲方預付款不足導致乙方停止供應混凝土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12、在混凝土澆注前,甲方應以書面形式提前5小時通知乙方所需混凝土的標號、數量、供應地點、部位及施工時間等,并按要求提供混凝土委托單和施工配比單。具體生產時間聽從甲方質監員安排。

13、甲方質量監督員有權對混凝土生產過程及配比進行監督,乙方不得阻撓。因混凝土施工中可能有數量的增減,乙方必須聽從監督員的安排,及時增減混凝土的生產數量。監督員必須提前2小時通知乙方,否則乙方已經按委托單數量生產的混凝土,如無質量問題,甲方必須簽收。

14、甲方應保證混凝土施工現場的道路通暢、場地平整,協調好與當地群眾的關系,因此方面原因造成混凝土供應延誤或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概不負責。

六、其他特殊約定

七、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須在被告所在地法院解決。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

十、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蓋章)(蓋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代 理 人: 代 理 人:

電 話: 電 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混凝土來料加工合同篇五

需方: 供方:

簽約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廣州市建筑管理條例》及有關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四條:施工單位

第五條:需方委托供方供應預拌混凝土,經雙方議定,混凝土強度等級、質量需求、數量、單價等信息如下表:

說明:本單價不含稅,不包發票。

第五條質量標準和技術要求:供方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之原材料,其質量應符合國家標準gb14902《預拌混凝土》、gb/t50107《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的規定,并按委托書所確定的實際澆筑部位向需方提供相應的混凝土技術資料。

第六條供砼方式:(1)需方預約供砼。普通砼應于24小時前預約,并將供料計劃書面通知供方(包括具體時間、數量、澆筑部位、輸送方式和質量要求),以安排生產,非采取書面通知方式的,供方有權視為未收到預約;經雙方確認后,供方應按時、按要求將砼運送至交貨地點。(2)每次泵送之前,如需使用砂漿由需方自行解決。(3)需方應保證工地內的道路順暢、安全,為供方運送車輛的到達提供必要的幫助,因需方原因導致供方運送車輛無法按時到達交貨地點,需方應自行承擔相應責任;供方的混凝土車司機要服從工地有關人員的指揮。(4)每天(每批次)供應的混凝土尾數至多只能有一車,如超出此車數,需方應按8m3保底,不足保底方數加收35元/m3的標準向供方補償運費。供砼方應負責運輸車輛在運輸途中一切安全及經濟損失責任。

第七條驗收方法及期限:(1)混凝土運抵交貨地點后,需方應派遣具有資格的檢驗人員并在貨物運抵后的20分鐘內按規定完成坍落度和抽樣檢測;需方應配合供方在貨物運抵后的90分鐘內將整車混凝土卸清,若超過時間供方不負任何質量責任。需方應指定被授權人簽認混凝土送貨單,否則供方有權拒絕交付貨物。(2)供應數量應按供方實際供應量計算,需方對供貨量和質量有異議時,應按gb14902《預拌混凝土》標準中的有關規定進行抽檢解決。砼重量按2350kg/m3±2%計。需方有效簽收人員名單:( )。

第八條結算方式和期限:發貨后每15日結數。

第九條違約責任:供方:(1)所供應的混凝土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第四條、第五條的有關要求,供方應負責需方因此而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2)因供料中斷而導致影響施工質量及進度時,應賠償需方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需方:(1)由于非貨物質量原因而造成的工程質量事故,由需方負責。(2)逾期付貨款,除應按拖欠款數額每天向供方付千分之一的違約金外,供方有權停止供砼。(3)如供需雙方正在協商中止合同時,需方不得與其它供應方就本工程簽訂預拌混凝土供應合同,如有違反,需方按履約未供的貨款總值5%作違約金付給供方。

第十條本合同如在執行過程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互諒互讓、實事求是通過協商或調解的方式解決,如協商和調解無效,可向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文件,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送達。任一方如果變更地址,應當書面通知另一方,未履行通知義務的,一方按原地址郵寄相關文件即視為已履行送達義務。

第十二條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四條其它約定事項:以上單價隨市場原材料價格波動,供方提前三天提出提價通知,雙方協商再確定新單價。

附注:簽約前雙方應互相提供營業執照的復印件、簽約代表應提供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各一份。

需方: 供方:

年月日:

混凝土來料加工合同篇六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甲乙雙方就甲方購買乙方混凝土一事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生產、供應方式

1、生產混凝土所需原材料(含水泥、地材、外加劑、粉煤灰、礦粉)由甲方采購、驗收,質量由甲方控制。所有進場材料由乙方負責保管與使用控制。

2、乙方負責甲方所需混凝土的生產和運輸(至甲方施工現場),生產(包括上料、攪拌)、運輸過程中的一切事宜和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3、車輛及機械設備的油料由甲方負責供應。

4、甲方無償為乙方提供整套設備及車輛的施工和存放場地,設備基礎由甲方出資承建。

二、合同期限及混凝土數量

1、合同期限:暫定自20xx年 08月29日至20xx年 08 月29日(具體使用時間以現場情況為準)。

2、混凝土數量:c50~5.6萬m3c30~5萬m3c35~1.3萬m3

三、混凝土價格

混凝土運到甲方施工現場價格分為:生產加工單價、運輸單價二部分。

1、生產加工單價: 35 元/m3,合計:4165000元。

2、運輸單價:27 元/m3,合計:3213000元。(雙方協商同意不論運距遠近,此項目執行統一單價)。

3、甲方如需使用混凝土輸送泵車,價格為 22 元/m3,合計:2618000元。

4、運輸和泵送、車輛產生的油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結算及支付方式

2、甲方以現金支票或轉帳方式支付應付款;應付費為不含稅價格。(甲方若需乙方出具正式發票,發票所產生的稅費由甲方承擔)。

五、雙方責任和權利

1、乙方應確保攪拌站、運輸車的完好,每月至少保證28天(3天維修保養)24小時隨時供應混凝土(遇人力不可抗拒之情況除外); 甲方材料進場和現場具備混凝土生產條件時,乙方則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進行生產。

2、乙方應配備足夠的混凝土運輸車以保證甲方所需混凝土的運輸。(甲方每天最大需求方量為800m3)

3、乙方按甲方出具的混凝土配合比進行生產,并按規定時間(1小時內)運至甲方施工現場(運輸距離不超過1.5公里),確保到場混凝土的質量和數量,混凝土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及甲方要求。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混凝土質量問題的,則乙方必須承擔全部責任;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混凝土質量問題的,則甲方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4、甲方派專人在施工現場對混凝土的標號、塌落度、數量進行檢驗,如與甲方要求或混凝土發貨單不符,甲方有權拒收,乙方自行處理;如無異議甲方必須據實簽收。

5、甲方負責出庫混凝土試件的制做和養護,甲方負責試件的檢驗。

6、乙方有義務按甲方要求隨時提供庫存材料數量,以便甲方及時進料,確保混凝土的生產需要。

7、甲方應提供給乙方每盤混凝土的配料單。

8、乙方必須保證混凝土供應的連續性,如因此造成的質量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損失;甲方負責提供200kw發電機一臺。(若甲方不配備發電機,則應和乙方及時溝通,合理安排生產)。

9、乙方的食宿自理。(甲方須在攪拌站場地內為乙方無償提供住房和辦公房共6間)

10、甲方應保證進場原材料的質量,因此造成混凝土的質量問題,乙方概不負責。

1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預付款,因甲方預付款不足導致乙方停止供應混凝土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12、在混凝土澆注前,甲方應以書面形式提前5小時通知乙方所需混凝土的標號、數量、

供應地點、部位及施工時間等,并按要求提供混凝土委托單和施工配比單。具體生產時間聽從甲方質監員安排。

13、甲方質量監督員有權對混凝土生產過程及配比進行監督,乙方不得阻撓。因混凝土施工中可能有數量的增減,乙方必須聽從監督員的安排,及時增減混凝土的生產數量。監督員必須提前2小時通知乙方,否則乙方已經按委托單數量生產的混凝土,如無質量問題,甲方必須簽收。

14、甲方應保證混凝土施工現場的道路通暢、場地平整,協調好與當地群眾的關系,因此方面原因造成混凝土供應延誤或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概不負責。

六、其他特殊約定

xxx

七、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須在被告所在地法院解決。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

十、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混凝土來料加工合同篇七

合同編號: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使用方向(工程項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將工程所用混凝土加工、運輸業務承包給乙方,并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業務概況1.1業務范圍:等所用混凝土拌制、運輸。

1.2業務內容:加工混凝土所用攪拌站設備基礎制作,攪拌站設備采購、安裝、調試,設置避雷裝置,攪拌站設備校驗標定,混凝土的拌制并運輸至各施工現場。

第二條工期2.1開工日期:年月日開始試運行;

年月日達到混凝土的正常供應量。

2.2竣工日期:年月日。

2.3如業主、建設單位與甲方所簽合同工期調整,則甲乙雙方約定的竣工日期相應調整。

第三條生產條件3.1乙方必須保證建設二條完好的生產線使用,以確保達到甲方工程所需砼數量(高峰期日最大供應量m3)。建站期間乙方使用的水電費用自理。

3.2乙方所提供生產線必須設備齊全、運行良好。要求使用新型拌和站(自動上料,骨料倉、粉料倉、水、外加劑均使用電子計量)兩套。乙方提供100t地磅一臺,備用發電機一臺。

3.3乙方提供甲方宣傳所用條幅、標識等懸掛地點。

3.4乙方應出具成品混凝土的檢驗合格報告。

3.5乙方應具有混凝土罐車不少于輛。

第四條合同單價、數量、價值4.1本合同采用包干單價:

4.1.1混凝土加工、運輸綜合單價為元/m3,單價包含的內容:混凝土的拌制及運輸、裝卸費(運距公里);拌合站臨時設施費[含拌合站生活、貯存、生產設施、砼實驗設施(標養室)、圍墻、地面硬化、排水設施、文明施工設施等];地方事宜協調費;拌合站及攪拌車設備費及安裝、維修、拆除費;砼原材料場內的保管、搬運、標識費;抽水設備費及安裝、使用、維修、拆除費;水電費;設備及人員調遷費、各種保險費、稅費、安全措施費及施工管理費等為完成混凝土加工、運輸所需的全部費用。

4.1.2本合同為綜合單價,不因任何因素變化進行調整。

4.2數量:本合同各規格混凝土供應總數量約計m3.具體結算時以實際供應數量為準。

4.3價值:價值為混凝土供應單價乘以混凝土供應數量。本合同總價值約計萬元,具體以實際結算為準。

第五條計劃及供貨5.1甲方于混凝土使用前4小時填寫《混凝土需用計劃單》送乙方,乙方在計劃供混凝土時間前3小時簽字回執確認按計劃供應混凝土。

5.2如甲方變更需用混凝土時間,需提前2小時以書面形式書面告知乙方,乙方簽字回執甲方。

5.3乙方根據施工需要及時將混凝土送達施工現場。如因乙方原因導致不能及時供應或中斷混凝土供應時,所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承擔。

5.4甲方在灌注臨近結束最后兩車前向乙方電話通知剩余實際需用方量。

第六條運輸及裝卸6.1乙方負責辦理混凝土的運輸、裝卸等手續直至交到甲方指定的施工現場。乙方混凝土運輸車輛送貨到達施工現場后,應安排專人負責調度指揮,保證車輛及隨行人員進出場的安全,以及車輛駛出現場達到環保要求。

6.2甲方為乙方提供必需的混凝土供應保障條件:做到施工現場道路平整、暢通,有足夠保證輸送混凝土必需的電力、照明、水源及臨時清洗車輛等設施。

第七條檢驗和驗收7.1乙方應按照國家現行的有關混凝土技術規范組織生產,并隨機取樣制作試件和養護。若出機口試件不合格,引起工程實體質量問題由乙方承擔;若出機口試件合格,需雙方具體分析原因,引起的工程實體質量問題由責任方承擔。

7.2甲方在混凝土到達施工現場后對混凝土相關性能指標進行檢驗測試。現場初試按本合同有關要求及國家標準進行,主要指坍落度、溫度、黏聚性等,不能滿足要求時,由乙方負責調試,并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調試合格,可以投入使用,否則乙方就地作廢處理。

7.3乙方制作的混凝土在澆筑前經甲方表觀檢驗如有質量異常現象,不得在工程上使用,由此造成的損失及責任由乙方承擔。

7.4混凝土運輸到達澆筑地點后,如果由于甲方現場準備不充分等原因不能及時澆筑,導致混凝土拌和物的相關性能指標不能滿足灌注要求或產品失效報廢時,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7.5混凝土運到施工現場后,乙方單方摻加外加劑、摻和物、生水等,由此發生的混凝土質量問題和造成的損失、責任等由乙方承擔。

7.6甲方對澆注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時,應在發現之時24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進行核實。如有爭議,應由甲方組織,會同工程監理、政府主管質量監督部門共同分析確認發生質量異常的原因、責任,并共同提出書面處理意見,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八條結算及付款方式8.1工程計量方式:鉆孔樁基礎的混凝土數量按雙方實際簽認量(以跟隨車輛的單據為依據)進行結算(混凝土供應過程中甲方抽檢,發現數量不符時當批次供應量按最低的抽檢數量進行計量)。橋涵其他部位混凝土用量按設計圖紙量為結算依據進行計量。出現跑模、漲模時按雙方現場確認的數量據實計量。根據配合比計算砂石料的實際數量。

8.2履約保證金:合同簽訂后7日內,乙方繳納合同總額的5%作為履約保證金。未按約定時間繳納的,乙方同意甲方從第一次結算款中扣除合同總額的5%作為履約保證金。甲方與業主、建設單位辦理工程竣工驗交(合格)后30日內,據合同履行情況無息返還。

8.3工程進度結算及付款:本工程無預付款。結合工程形象進度按月計量付款,每月按實際結算額的70%支付工程款,季度付款按實際結算額度的90%支付。

8.4竣工末次結算及付款:甲方與業主、建設單位辦理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30日內辦理末次清算手續,工程款付至結算款的95%,剩余5%作為質量保證金。付款時乙方提供發票。

8.5質量保證金支付:保修期滿(一年),無質量問題或修復完所有質量缺陷后,經甲方出具質量保證金返還憑據后,由甲方返還(無息)。

8.6結算程序:乙方報送甲方并經甲方按審核程序審核(甲方審核程序:技術負責人、材料負責人、預算工程師、施工負責人、項目經理)及工地代表親筆簽字的計量單,作為施工期間和最終結算、付款依據。除此之外任何證明、收條、欠款、信函等文件資料,都不能作為結算、付款依據。甲方其他人員的任何簽字、簽認都不具有該事項最終確認的效力,甲乙雙方或任何第三方持有的此類文件,對甲方不產生效力。

第九條材料及設備9.1本工程所用水泥、砼外加劑、粉煤灰、砂石料由甲方供應,乙方負責保管及數量控制。

9.2本工程所用材料損耗數量以甲方提供的砼配合比乘以約定消耗系數(一般碎石3%,中砂5%,水泥0,粉煤灰2%,外加劑1%)為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供應材料用量超出配合比的額定數量部分,甲方在結算中按市場價扣除乙方所超用甲方供料款,并加收8%的管理費。

9.3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滿足工程需要的攪拌站及砼運輸設備,保證在出現設備故障、臨時停電、設備檢修等情況時不中斷砼供應。主要設備有:兩套攪拌機及相應的四斗配料機,配齊相關的水泥罐、粉煤灰罐;配備狀態良好的砼攪拌運輸車不少于十臺。

第十條安全質量及職業健康10.1乙方必須按照國家及鐵道部現行的有關技術標準、規范及甲方提出的具體要求進行施工,確保混凝土質量。

10.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須對其工作內容全面負責,必須達到甲方技術交底要求、國家及工程所屬行業現行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滿足甲方同建設單位及業主簽訂的各項目標。

10.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實驗室提供的配合比通知單拌合混凝土,混凝土在拌制前,應測定砂、石含水率,并根據測試結果將理論配合比調整為施工配合比。乙方必須按規范要求制做砼抗壓試件,混凝土的強度等級及其它各項指標達到設計及行業規范要求。因砼質量原因造成損失的,由乙方全部負責。

10.4雙方在履行合同期間,應執行國家及行業有關環境及職業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規,如在履行合同期間出現環境污染問題及職業健康問題,由發生方負全部責任并負責賠償。

10.4在施工現場內,供方車輛要聽從甲方指揮,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第十一條甲乙方駐工地負責人及主要管理人員11.1甲方駐工地負責人,聯系電話.11.2乙方駐工地負責人,聯系電話.11.3乙方駐工地負責人(以及駐工地負責人書面委托的臨時駐工地負責人),甲方視為乙方的全權代表。

11.4乙方駐工地負責人需要更換時,乙方應提前10天通知甲方同意后,后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

11.5乙方所有與本工程有關的對外經濟活動,需經甲乙雙方駐工地負責人(以及駐工地負責人書面委托的臨時駐工地負責人)共同簽字認可,方能生效,否則甲方一律不認可,造成的損失由乙方無條件全部承擔。

第十二條甲方權利與義務12.1甲方負責該工程項目的監督、檢查、指導。包括混凝土運輸車輛到達施工現場,由專人負責對預拌混凝土品種、質量、數量進行檢查與驗收。

12.2甲方制定總體進度計劃,明確質量、安全管理目標、文明施工目標,指導乙方實現管理目標,保證施工時間準確,確保施工現場道路暢通,工地卸料及時。

12.3按本合同約定,提供技術交底資料,向乙方提供工程用量、混凝土配合比控制資料。

12.4審查乙方報送的各項管理制度和措施。

12.5及時組織砼所需各項材料,并運送到乙方攪拌站。

12.6按本合同約定辦理工程計量和結算手續,及時撥付工程款。

12.7按有關規定組織乙方參加竣工驗收交接工作。

第十三條乙方權利與義務13.1嚴格按照《預拌混凝土》gb/t14902、《混凝土質量控制》gb50164、《混凝土泵送技術規程》jgj/t10現行國家標準進行生產。

13.2按時保質保量的供應混凝土,并保證混凝土質量的勻質性、連續性。

13.3保證混凝土坍落度及有關指標符合合同要求,在交貨檢驗過程中,發現有關指標超出現行有關標準、規范的規定時,甲方有權拒收或退回,損失由乙方承擔。

13.4在合同簽訂后,按要求的時間、機械設備數量、人員(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及時組織進場。

13.5負責制定砼攪拌站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和措施。

13.6按本合同約定的分工范圍,做好工程材料、砼的試驗檢測工作,加強設備管理及維護工作,保障砼及時供給。

13.7負責辦理交通所需各項手續,混凝土的運輸車輛須有養路費,以確保混凝土的及時、不間斷供應。

13.8嚴格按國家、鐵道部、業主、甲方關于施工安全的有關規定,承擔施工安全的全部責任和經濟責任。

13.9遵守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維護甲方的利益及企業形象。必須執行甲方制定的進度、質量計劃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指揮,按甲方要求做好職工安全、職業等相關培訓。接受甲方及業主進行的安全、質量、工期、文明施工考核、評比和獎懲。

13.10乙方在施工過程中要主動接受質量監督部門和安全管理機構、監理單位對工程質量、安全的檢查和監督,并予以積極的配合支持。

13.11按照甲方統一的形象要求,做好現場文明施工、環境保護、勞動保護、安全生產及企業宣傳工作,臨時設施按照甲方要求統一規劃,作業人員、機械設備統一標識。費用由乙方承擔。

13.12負責竣工原始資料的收集、整理、保管歸檔等工作,乙方服從甲方組織的竣工驗收工作安排,并積極配合處理有關事宜。

13.13乙方單位主要技術、質量、安全管理人員不得在其他項目兼職,并服從甲方的業務指導。

13.14乙方處理好與業主、設計、監理、接管使用單位關系,協助甲方處理地方事宜。自行處理及維護與地方的關系,加強與各橋涵勞務承包人之間的協調配合,保證滿足施工現場混凝土的供應。

13.15必須嚴格執行甲方和建設單位合同中及當地政府有關環境保護的規定,認真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施工中采取一切適當措施,保護(現場內外)環境,防止火災,減少污染、降低噪音,并承擔由于施工作業造成的環境破壞、損害公眾利益和財產等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及經濟責任。

13.16及時提報工程計量資料、辦理工程價款結算及竣工結算。

13.17乙方不得將本工程項目或部分項目分包或轉包給他人,在本合同終止前乙方不得將本項目工程款挪作他用。

13.18由于業主、建設單位對甲方撥付資金不及時導致甲方不能按時支付乙方款項時,甲方按業主、建設單位遲延支付的時間及比例順延支付乙方,此種情況下甲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包括不承擔支付利息及其他違約責任)。乙方應當自行籌集足量資金用于工程周轉,并不得以此為由拖延工期。

13.19乙方應及時支付參與本工程施工的勞務人員報酬。乙方在季度結算時,必須提供職工工資發放的原始憑證,并作為結算的附件存檔。如乙方不能及時足額支付勞務人員報酬,造成工期、延誤及不良社會影響時,甲方視作乙方違約并有權解除合同。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14.1本工程乙方應按本合同要求工期及有關安全、質量規定完成,如由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罰款5000元。如發生安全、質量事故或事件,按業主及上級對甲方的罰款及造成的甲方損失由乙方雙倍賠償。

14.2甲方對違反操作規程、安全規定等規章制度的乙方施工人員按規定給與罰款,情節嚴重者將清理出場,乙方代表必須無條件服從并及時執行。

第十五條合同生效與終止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達不成一致意見的,向甲方法人住所地有管轄權的鐵路運輸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其它約定:

17.1甲方為履行與業主所簽合同目標,有權力制定各種規章制度和計劃,乙方必須無條件執行。

17.2乙方資料需要上報業主、監理的,必須先上報甲方,由甲方審核批準并加蓋公章統一上報,否則無效。

17.3乙方在甲方統一指導組織下開展公共關系工作,負責相應費用,時時處處維護甲方的聲譽。

17.4乙方管理人員納入甲方管理范圍,乙方人員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指揮調配,不得影響甲方的總體計劃。

17.5本工程施工中,乙方發生的任何債務糾紛和責任均由乙方承擔。如困此造成甲方對外承擔責任的,甲方向乙方雙倍追索。乙方人員出現任何違法亂紀或刑事案件后果均自負,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年月日年月日

簽訂地點:

混凝土來料加工合同篇八

買方(甲方):

賣方(乙方):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一) 總則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2、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因本合同所涉及工程中使用的不同部位、不同強度等級的混凝土;以及因價格、運輸方式、供貨時間、結算方式、付款時間等內容變化而簽訂的合同或協議均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為同一合同,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在甲乙沒有其他特殊要求的情況下,混凝土的質量標準應符合相關國標及內蒙地標規定。

(二) 甲乙工程概況及需用混凝土概況

1、結構形式及建筑面積約數:萬平方米。

2、計劃用混凝土數量:立方米。

3、計劃由乙方供應的混凝土部位:按買方提供的聯系單為準。

4、計劃由乙方供應的混凝土的強度等級:

四、供貨時間

1、乙方根據甲方的電話、傳真或其他經雙方認可形式的通知確定的供貨時間安排生產。

2、甲方需提前兩天(最遲應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需用混凝土的具體時間和 方量。

3、甲方每次要求供貨的通知中,均應包含供貨時間、強度等級、數量根據圖紙雙方共同確定、技術要求、澆筑部位等內容,并以雙方簽單后為準。

五、混凝土交付、供貨數量、質量的驗收及確認

1、混凝土的交貨地點為甲方施工的工程所在地,即施工現場。混凝土運至現場入模起,混凝土所有權移至甲方。

2、甲方需派專人在施工現場負責對乙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時驗收簽字,并及時澆筑。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現場簽收人員的授權書及由現場簽收人簽字的身份證復印件等相關資料;如甲方未提供此類資料、提交的此類資料有瑕疵或提交后變更簽收人,則以施工現場實際簽收人員的簽收為準。

六、甲方權利、義務

1、負責乙方運輸車輛、施工機械的現場指揮,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及必要的工作條件。

2、因混凝土泵送、澆筑等原因引起的擾民問題,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3、甲方對運送到現場的混凝土及時簽收,并安排按照供貨通知約定的部位指揮澆筑。

4、甲方施工人員不得在混凝土中加水或其他材料。

5、因甲方原因造成混凝土粘罐、報廢的損失,以及由此乙方造成的其他直接損失,由甲方承擔。因乙方原因造成混凝土粘罐,影響混凝土澆筑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6、甲方約定時間結算、付款、保證乙方生產正常進行。

7、如乙方供貨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因乙方混凝土質量不符合約定的質量標準而給甲方造成的直接及間接損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及費用。

8、如乙方供貨不及時或無能力供貨,甲方有權另行采購。

七、乙方權利、義務

1、及時按照甲方的供貨計劃、供貨通知供應符合約定要求的混凝土。

2、在運送混凝土過程中,遵守相關道路、環保等方面的法律法規,承擔因違反上述有關法律法規造成的一切損失。

3、乙方人員進入甲方現場后,須服從甲方的合理調配,積極配合現場施工。

4、提供混凝土技術資料。

5、如甲方未按約定辦理結算或付款,乙方有權選擇繼續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

6、如甲方工程出現停工或停止要貨一個月以上,乙方有權選擇繼續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如解除合同甲方必須將所欠乙方混凝土款全部付清。在沒有付清混凝土款的情況下不得購買其他攪拌站的混凝土。

八、價款結算及支付

1、甲乙雙方應在乙方對每一工程澆筑部位履行完畢供貨義務之日起日內辦理結算確認手續。

2、對混凝土砂漿、基礎柱、墊層、防水保護層、施工現場路面、臨設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結構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簽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為準結算。

3、貨款支付期限3,50天后支付已澆筑合格商砼款的50%,以此類推,剩余商砼款主體封頂后三月內全部付清。 本合同項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導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混凝土時,甲方應在停工之日起1個月內付清未結價款。

4、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內付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書面通知甲方后暫停供應混凝土。

九、爭議解決

1、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起訴與當地法院。

十、甲乙雙方需要補充條款:

1、以施工圖及變更要求為結算依據,施工前雙方共同確定砼的品種與數量,雙方簽字認可后以備結算。

2、因乙方供應量不足、質量不合格或供應不及時造成的直接及間接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

十一、附則: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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