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當中,合同是出現頻率很高的,那么還是應該要準備好一份勞動合同。那么合同應該怎么制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夠幫到你喲!
合同詐騙定性為合同詐騙篇一
上訴人因盜竊一案,不服____________人民法院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_)蘇刑初字第28號刑事判決,現提出上訴。
上訴理由和上訴請求:
對于判決書所述事實和定罪部分,上訴人并無爭議。但是對于量刑部分,上訴人認為量刑過重,理由如下:
1、上訴人盜走被害人現金后,在不到四個小時的時間內,上訴人便主動攜帶所盜全部贓款到公安機關投案,并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根據《刑法》第六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上訴人的該行為應認定為自首。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2、因全部贓款及時由公安機關發還給了被害人,對被害人生活影響不大,沒有給被害人造成嚴重后果,依據罪行相適應原則,上訴人所犯罪行應為輕罪,故不應當對上訴人判得這么重。
3、 上訴人是初次犯罪,比起累犯來講對社會危害不大。且上訴人一貫表現較好,上訴人在蘇仙賓館任保安期間,還因拾金不昧,多次受到務工單位的通報表揚,故不應該判這么重。
4、 上訴人認罪態度較好,有悔罪表現。
5、 上訴人在看守所積極配合改造,有悔罪表現。
上訴人年紀尚輕,從農村到城市務工時間不長,只是因一時糊涂才犯罪,且所犯罪行并非暴力犯罪,民憤不大,犯罪之后積極改造,痛悔前非,對上訴人予以輕判不致造成嚴重后果,但是卻能給上訴人一個重新做人的機會。綜上所述,上訴人認為這些都是可以給上訴人輕判的理由,但是原審人民法院對上訴人投案自首、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等均沒認定,判處上訴人三年徒刑,這是不符合懲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刑事政策及罪行相適應的原則,也不符合構建和諧社會的政策精神,因此上訴人不服原判,特提出上訴,請求撤銷原判,依法改判,給我以寬大處理。
此 致
_________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詐騙定性為合同詐騙篇二
金融詐騙罪是行為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法定的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方式進行集資、貸款、金融票據、金融憑證、信用卡保險、有價證券詐騙,數額較大或者進行信用證詐騙的行為。金融詐騙罪包括集資詐騙罪、貸款詐騙罪、票據詐騙罪、信用證詐騙罪、信用卡詐騙罪、金融憑證詐騙罪、有價證券詐騙罪、保險詐騙罪等。
金融詐騙罪與合同詐騙罪存在一些共同點:
(1)主觀方面,二者都是故意,而且都以非法占有為目的;
(2)二者在客觀方面,都采用了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的財物;
(3)從刑事責任方面看,兩者都分三個不同檔次,規定輕重嚴厲程度不同的法定刑。
但二者也存在一些差異:
(2)客體不同,合同詐騙罪侵犯了合同交易秩序和公私財產所有權,而金融詐騙罪則侵犯了私有財產所有權和國家金融管理制度,擾亂了金融秩序。
合同詐騙定性為合同詐騙篇三
金融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事實真相的
方法
,騙取公私財物或者金融機構信用,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的行為。金融詐騙罪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的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中的一個犯罪類別。在金融領域里,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保險
金等,或者進行非法集資詐騙、金融票據詐騙和信用證、信用卡詐騙,其數額較大的犯罪行為的總稱。 以下是本站小編今天為大家精心準備的:合同詐騙罪與金融詐騙罪的相關處罰。內容僅供參考,歡迎閱讀!? ?中國《刑法》第192條規定,【集資詐騙罪】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 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將處于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將處與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金融詐騙罪是行為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法定的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方式進行集資、貸款、金融票據、金融憑證、信用卡保險、有價證券詐騙,數額較大或者進行信用證詐騙的行為。金融詐騙罪包括集資詐騙罪、貸款詐騙罪、票據詐騙罪、信用證詐騙罪、信用卡詐騙罪、金融憑證詐騙罪、有價證券詐騙罪、保險詐騙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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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觀方面,二者都是故意,而且都以非法占有為目的;
(2)二者在客觀方面,都采用了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的財物;
(3)從刑事責任方面看,兩者都分三個不同檔次,規定輕重嚴厲程度不同的法定刑。
遏制金融詐騙犯罪最有效的防治對策,就是加強金融立法,實現金融行業的法律化、制度化和規范化,將整個金融系統工作納入法制軌道。為此,必須作好以下兩項工作:一是要加強金融行政立法。在這方面,中國自1995年以來,制定了《中國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保險法》、《票據法》、《擔保法》、《證券法》、《信用卡管理辦法》和國務院通過的《金融違法行為處罰辦法》等。這些法律、法規的制定,使金融立法有了很大的進步。但是,根據金融改革和發展的需要,還必須制定一些
規章制度
、業務管理的方法和金融崗位責任制等行政法規;二是嚴格執法,對違法犯罪行為,必須堅決依法查處,該從嚴的從嚴,該從輕的從輕,絕不能寬容手軟。在這方面,必須加強以下監督:一是金融系統監察、審計部門的監督。從實際情況來看,上述專門監督機構的監督作用還沒有充分發揮出來,主要是監督機構的權力還比較弱。要想充分發揮對金融系統監察、審計部門的作用,一個重要
措施
,就是要加強金融系統監察、審計部門的權力,提高其地位,從體制上保證其獨立行使監察和審計的權力,不受金融系統領導的干擾;二是加強群眾監督。在中國,人民享有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活動實行監督的權力。要加強群眾的監督作用,就必須調動廣大人民群眾的積極性,對其金融系統工作人員為不法分子實施金融詐騙而收受賄賂予以檢舉、揭發;三是要強化新聞監督。新聞部門擁有電視、廣播、報紙、書刊等多種傳播媒體和廣泛的新聞傳播權。由于新聞的廣泛性、敏感性、及時性和犀利的戰斗性,決定了輿論監督對于金融詐騙犯罪強有力的震懾和制約作用。它通過報紙抓住典型的金融詐騙案件,真實、客觀、及時地予以報道,公開揭露金融詐騙犯罪行為,以形成強大的輿論監督。 。
? ? ? ?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法》的規定和金融改革的發展,必須進一步健全“集中統一領導和分級管理”的金融管理體制。各級人民銀行要加強對專業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管理,就必須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制定一些基本的規章制度,并強化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執行。要強化金融管理,就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四是必須嚴格執行對帳制度,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制止犯罪;
五是必須嚴格執行雙人臨柜、雙人管庫等各項崗位相互制約制度;
六是必須嚴格執行交叉復換、雙線換算制度,實行相互制約的內部監督制度,防止一人獨攬。
在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的同時,還必須經常對職工進行遵守規章制度的
教育
,真正做到以教育和預防為主,輔之以必要的懲罰手段。 。
? ? ? ? 金融票據是可流通轉讓的信用支付工具。對金融票據必須認真審查、核對,才能避免受騙,使國家財產不受損失。
? ? ? ? ?金融詐騙是一種智能型的犯罪,運用高科技手段犯罪已成為金融詐騙犯罪的發展趨勢。因此,為適應同金融詐騙犯罪作斗爭的需要,就應積極推廣使用技術設備和技術預防措施,才能有效地辨偽防騙。在這方面,必須作好以下預防工作:
三是應在存單中的姓名、帳號、金額等部位添加類似銀行匯票的抗涂改功能,使犯罪分子一旦涂改,存單立刻顯示“作廢”二字,這對預防金融詐騙犯罪是極為有利的。
? ? ? ? 金融系統的綜合治理,是一項極為重要的社會系統工程,直接關系到中國金融事業的健康發展,統一領導,充分動員全社會各方面的力量,實行公安、司法機關的專門工作和群眾工作相結合,各司其職,通力合作,齊抓共管,運用政治、經濟、行政、法律、
文化
、道德、教育等各種手段,進行全社會、全方位的綜合治理,提高整個社會的防范機制,堵塞一切可供金融詐騙犯罪分子利用的所有渠道
和空隙。只有這樣,才能在全社會建立一個多層次的預防金融詐騙犯罪系統,從根本上預防、減少金融詐騙犯罪的發生。合同詐騙定性為合同詐騙篇四
合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采取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等欺騙手段,騙取對方當事人的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隨著中國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利用簽訂合同詐騙錢財的案件大有愈演愈烈之勢,不僅侵犯了他人財產權,擾亂了市場秩序,而且與經濟糾紛極難區分與識別,因而成為司法實踐中的一個熱點問題。
合同詐騙罪的構成要件
1.本罪的客體,是復雜客體,即國家對經濟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財產所有權。本罪的對象是公私財物。
2.本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以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首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本罪的詐騙行為表現為下列五種形式:
(1)以虛構單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義簽訂合同的。
(2)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這里所稱的票據,主要指能作為擔保憑證的金融票據,即匯票、本票和支票等。所謂其他產權證明,包括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以及能證明動產、不動產的各種有效證明文件。
(3)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這里所說的其他方法,是指在簽訂、履行經濟合同過程中使用的上述四種方法以外,以經濟合同為手段、以騙取合同約定的由對方當事人交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定金以及其他但報財物為目的的一切手段。
行為人只要實施上述一種詐騙行為,便可構成本罪。
其次,詐騙對方當事人財物必須數額較大的。所謂數額較大,根據,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個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五千元至二萬元以上的;
(2)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的,數額在五萬至二十萬元以上的。
3.本罪的主體,個人或單位均可構成。犯本罪的個人是一般主體,犯本罪的單位是任何單位。
4.本罪的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對方當事人財物的目的。
合同詐騙罪的犯罪類型
一、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勾當
行騙者為了便于實施詐騙的目的,專門持偽造的或他人的身份證件,到工商管理部門登記注冊成立公司,然后,以公司名義招聘員工、培訓員工,由員工進行詐騙,整個詐騙過程,真正的幕后策劃人始終不露面。因此,合同詐騙案件最終被追究刑事責任的通常都是公司的業務員或一般員工,而隱藏在合法公司后面的策劃人因為極少直接與受騙者接觸,從而得以逃避法律制裁。以合法公司名義行騙,可以減少行騙的風險,增加行騙手段的隱蔽性。更有甚者,公司連自己招聘的員工都騙,情節十分惡劣。
二、重操舊業者多屢騙不爽
行騙者多數是具有多次行騙劣跡的行家老手,通常一旦罪行被識破,便馬上聞風而逃。當他們認為風聲不緊的時候,就會重操舊業。因為他們對于行騙手段十分熟悉,所以在很短時間內他們便可以迅速成立詐騙組織,實施詐騙行為,而且,為逃避法律懲罰,他們會吸取教訓,得手后立即銷聲匿跡,給有關部門查辦造成困難。
三、運用見證手法騙取信任
合同詐騙公證和律師見證的形式,是較為流行的法律見證形式。正是由于這兩種形式社會效果好,也為老百姓所熟知,行騙者容易抓住這種心理,從而體現其合作項目和合同的真實性。受騙者此時更多的想法是,合作項目和合同都是受法律保護的,若對方違約,通過法律程序可以保障自己的權利。這也使得受騙者心里如吃了定心丸一樣,完全相信行騙者,從而被行騙者多次騙走財物,有時甚至連續被騙還毫無察覺。值得一提的是,這種方法,通常在受騙者尚且猶豫不決時,行騙者只要使用這種辦法,受騙者都會信以為真從而受騙上當的。
四、冒用他人名義實施詐騙
犯罪分子身份證、單位證明等證件均為偽造,并非常善于偽裝,虛張聲勢甚至假借他人資產以顯示其實力,投其所好甚至對受害單位方主管人員進行行賄,以騙取其信任。
五、偽造擔保票據非法獲取
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虛假產權證明作擔保實施合同詐騙。犯罪分子或利用高科技手段偽造此類票據,足以亂真,或以非法手段獲取,不易被察覺。
合同詐騙罪的犯罪手段
合同詐騙犯罪最常見的作案手段有:
1、以假亂真“飾耳目”。犯罪分子以虛假的證明材料虛構不存在的單位,或偽造身份證明、冒用他人名義,在簽訂合同騙取錢財后就溜之大吉。
2、招搖撞騙“唱空城”。犯罪分子虛構購銷產品、發包工程、投資協作等名目騙簽合同,待收受對方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得到擔保財產后迅速逃逸。
3、一唱一和“演雙簧”。犯罪分子利用媒體和網絡先發布虛假廣告,冒充國家行政機關、國有企業、部隊和知名民營企業等單位名義,以緊俏和滯銷商品為誘餌,通過以一方需購買某種物品,而另一方能提供此物品來演“雙簧”,隨后誘惑第三方參與進來,上當受騙。
4、虛張聲勢“空手道”。為證明自己“有經濟實力”,犯罪分子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虛假的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等作擔保,誘使對方當事人信任,再利用經濟合同詐騙錢財。
5、先舍后取“釣大魚”。犯罪分子本沒有實際履行能力,為達到其犯罪目的,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使對方當事人相信其履約能力和誠意,進而與之簽訂標的額更大的合同,待詐騙到大量錢財后立即銷聲匿跡。
6、高進低出“連環套”。犯罪分子先以高價簽訂買賣合同并交付小額定金或支付小部分貨款,在騙取對方信任后,想方設法拿到全部貨物,然后迅速將這些貨物進行低價傾銷,隨后迅速逃跑。
合同詐騙定性為合同詐騙篇五
合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采取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等欺騙手段,騙取對方當事人的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下面是愛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合同的詐騙罪,供大家閱讀!
中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刑法》修正案七第四條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后增加一條,作為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1.本罪的客體,是復雜客體,即國家對經濟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財產所有權。本罪的對象是公私財物。
2.本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以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首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本罪的詐騙行為表現為下列五種形式:
(1)以虛構單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義簽訂合同的。
(2)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這里所稱的票據,主要指能作為擔保憑證的金融票據,即匯票、本票和支票等。所謂其他產權證明,包括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以及能證明動產、不動產的各種有效證明文件。
(3)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這里所說的其他方法,是指在簽訂、履行經濟合同過程中使用的上述四種方法以外,以經濟合同為手段、以騙取合同約定的由對方當事人交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定金以及其他但報財物為目的的`一切手段。
行為人只要實施上述一種詐騙行為,便可構成本罪。
其次,詐騙對方當事人財物必須數額較大的。所謂數額較大,根據,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個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五千元至二萬元以上的;
(2)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的,數額在五萬至二十萬元以上的。
3.本罪的主體,個人或單位均可構成。犯本罪的個人是一般主體,犯本罪的單位是任何單位。
4.本罪的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對方當事人財物的目的。
一、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勾當
行騙者為了便于實施詐騙的目的,專門持偽造的或他人的身份證件,到工商管理部門登記注冊成立公司,然后,以公司名義招聘員工、培訓員工,由員工進行詐騙,整個詐騙過程,真正的幕后策劃人始終不露面。因此,合同詐騙案件最終被追究刑事責任的通常都是公司的業務員或一般員工,而隱藏在合法公司后面的策劃人因為極少直接與受騙者接觸,從而得以逃避法律制裁。以合法公司名義行騙,可以減少行騙的風險,增加行騙手段的隱蔽性。更有甚者,公司連自己招聘的員工都騙,情節十分惡劣。
二、重操舊業者多屢騙不爽
行騙者多數是具有多次行騙劣跡的行家老手,通常一旦罪行被識破,便馬上聞風而逃。當他們認為風聲不緊的時候,就會重操舊業。因為他們對于行騙手段十分熟悉,所以在很短時間內他們便可以迅速成立詐騙組織,實施詐騙行為,而且,為逃避法律懲罰,他們會吸取教訓,得手后立即銷聲匿跡,給有關部門查辦造成困難。
三、運用見證手法騙取信任
合同詐騙公證和律師見證的形式,是較為流行的法律見證形式。正是由于這兩種形式社會效果好,也為老百姓所熟知,行騙者容易抓住這種心理,從而體現其合作項目和合同的真實性。受騙者此時更多的想法是,合作項目和合同都是受法律保護的,若對方違約,通過法律程序可以保障自己的權利。這也使得受騙者心里如吃了定心丸一樣,完全相信行騙者,從而被行騙者多次騙走財物,有時甚至連續被騙還毫無察覺。值得一提的是,這種方法,通常在受騙者尚且猶豫不決時,行騙者只要使用這種辦法,受騙者都會信以為真從而受騙上當的。
四、冒用他人名義實施詐騙
犯罪分子身份證、單位證明等證件均為偽造,并非常善于偽裝,虛張聲勢甚至假借他人資產以顯示其實力,投其所好甚至對受害單位方主管人員進行行賄,以騙取其信任。
五、偽造擔保票據非法獲取
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虛假產權證明作擔保實施合同詐騙。犯罪分子或利用高科技手段偽造此類票據,足以亂真,或以非法手段獲取,不易被察覺。
合同詐騙定性為合同詐騙篇六
金融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事實真相的方法,騙取公私財物或者金融機構信用,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的行為。金融詐騙罪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的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中的一個犯罪類別。在金融領域里,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保險金等,或者進行非法集資詐騙、金融票據詐騙和信用證、信用卡詐騙,其數額較大的犯罪行為的總稱。 以下是本站小編今天為大家精心準備的:
合同
詐騙罪與金融詐騙罪的相關處罰。內容僅供參考,歡迎閱讀!中國《刑法》第192條規定,【集資詐騙罪】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 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將處于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將處與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金融詐騙罪是行為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法定的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方式進行集資、貸款、金融票據、金融憑證、信用卡保險、有價證券詐騙,數額較大或者進行信用證詐騙的行為。金融詐騙罪包括集資詐騙罪、貸款詐騙罪、票據詐騙罪、信用證詐騙罪、信用卡詐騙罪、金融憑證詐騙罪、有價證券詐騙罪、保險詐騙罪等。
(1)主觀方面,二者都是故意,而且都以非法占有為目的;
(2)二者在客觀方面,都采用了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的財物;
(3)從刑事責任方面看,兩者都分三個不同檔次,規定輕重嚴厲程度不同的法定刑。
(2)客體不同,合同詐騙罪侵犯了合同交易秩序和公私財產所有權,而金融詐騙罪則侵犯了私有財產所有權和國家金融管理制度,擾亂了金融秩序。
遏制金融詐騙犯罪最有效的防治對策,就是加強金融立法,實現金融行業的法律化、制度化和規范化,將整個金融系統工作納入法制軌道。為此,必須作好以下兩項工作:一是要加強金融行政立法。在這方面,中國自1995年以來,制定了《中國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保險法》、《票據法》、《擔保法》、《證券法》、《信用卡管理辦法》和國務院通過的《金融違法行為處罰辦法》等。這些法律、法規的制定,使金融立法有了很大的進步。但是,根據金融改革和發展的需要,還必須制定一些
規章制度
、業務管理的方法和金融崗位責任制等行政法規;二是嚴格執法,對違法犯罪行為,必須堅決依法查處,該從嚴的從嚴,該從輕的從輕,絕不能寬容手軟。在這方面,必須加強以下監督:一是金融系統監察、審計部門的監督。從實際情況來看,上述專門監督機構的監督作用還沒有充分發揮出來,主要是監督機構的權力還比較弱。要想充分發揮對金融系統監察、審計部門的作用,一個重要措施,就是要加強金融系統監察、審計部門的權力,提高其地位,從體制上保證其獨立行使監察和審計的權力,不受金融系統領導的干擾;二是加強群眾監督。在中國,人民享有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活動實行監督的權力。要加強群眾的監督作用,就必須調動廣大人民群眾的積極性,對其金融系統工作人員為不法分子實施金融詐騙而收受賄賂予以檢舉、揭發;三是要強化新聞監督。新聞部門擁有電視、廣播、報紙、書刊等多種傳播媒體和廣泛的新聞傳播權。由于新聞的廣泛性、敏感性、及時性和犀利的戰斗性,決定了輿論監督對于金融詐騙犯罪強有力的震懾和制約作用。它通過報紙抓住典型的金融詐騙案件,真實、客觀、及時地予以報道,公開揭露金融詐騙犯罪行為,以形成強大的輿論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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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法》的規定和金融改革的發展,必須進一步健全“集中統一領導和分級管理”的金融管理體制。各級人民銀行要加強對專業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管理,就必須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制定一些基本的規章制度,并強化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執行。要強化金融管理,就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三是必須嚴格執行貸款審批制度,即貸前調查,貸時審查,貸后檢查,防止以貸謀私;
四是必須嚴格執行對帳制度,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制止犯罪;
五是必須嚴格執行雙人臨柜、雙人管庫等各項崗位相互制約制度;
六是必須嚴格執行交叉復換、雙線換算制度,實行相互制約的內部監督制度,防止一人獨攬。
在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的同時,還必須經常對職工進行遵守規章制度的教育,真正做到以教育和預防為主,輔之以必要的懲罰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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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票據是可流通轉讓的信用支付工具。對金融票據必須認真審查、核對,才能避免受騙,使國家財產不受損失。
金融詐騙是一種智能型的犯罪,運用高科技手段犯罪已成為金融詐騙犯罪的發展趨勢。因此,為適應同金融詐騙犯罪作斗爭的需要,就應積極推廣使用技術設備和技術預防措施,才能有效地辨偽防騙。在這方面,必須作好以下預防工作:
三是應在存單中的姓名、帳號、金額等部位添加類似銀行匯票的抗涂改功能,使犯罪分子一旦涂改,存單立刻顯示“作廢”二字,這對預防金融詐騙犯罪是極為有利的。
金融系統的綜合治理,是一項極為重要的社會系統工程,直接關系到中國金融事業的健康發展,統一領導,充分動員全社會各方面的力量,實行公安、司法機關的專門工作和群眾工作相結合,各司其職,通力合作,齊抓共管,運用政治、經濟、行政、法律、文化、道德、教育等各種手段,進行全社會、全方位的綜合治理,提高整個社會的防范機制,堵塞一切可供金融詐騙犯罪分子利用的所有渠道和空隙。只有這樣,才能在全社會建立一個多層次的預防金融詐騙犯罪系統,從根本上預防、減少金融詐騙犯罪的發生。
合同詐騙定性為合同詐騙篇七
鑒于:
2、甲方的過錯行為,已經給乙方造成了身體上的創傷及財產損失,對此,甲方深表歉意并決心悔改。
有鑒于此,現甲方與乙方就本案的賠償等相關事宜,經過誠懇、友好的協商,訂立如下協議,以茲雙方共同信守履行:
1、甲方對自己的違法行為給乙方造成的損害,深感歉意,并致以誠懇的道歉,請求乙方予以寬恕。
2、甲方一次性賠償乙方財產損失(包括但不限于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傷殘賠償金、精神損害賠償金等)合計人民幣______萬元(大寫:______整)。
5、乙方本著化解矛盾的態度,對甲方的行為給予諒解,并同意請求公安機關對本案作調解處理,不再請求公安機關追究甲方的刑事責任。
區公安局存檔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詐騙定性為合同詐騙篇八
宜賓縣人民檢察院:
貴院審查起訴中的犯罪嫌疑人郭xx涉嫌合同詐騙一案,根據法律規定,郭xx委托xx律師事務所xx律師為其辯護人。辯護人接受委托后,查閱了郭xx提供的相關材料,向嫌疑人了解了案情經過,并到貴院查閱復印了起訴意見書,現根據事實和法律發表以下辯護意見,供貴院審查案件時參考: 辯護人認為,犯罪嫌疑人郭xx在本案中的行為不符合我國《刑法》規定的“合同詐騙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其行為不能構成犯罪。
根據《刑法》規定,所謂“合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采取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等欺騙手段,騙取對方當事人的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結合本案的實際情況來看,郭xx的行為在主、客觀方面均不符合該罪構成要件的要求。
一、主觀方面,郭xx沒有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故意
可見,謝xx向郭xx的賬號轉賬一百萬元人民幣的行為,實際上系履行其與項目部簽訂的協議中約定的保證金支付義務,項目部也認可郭xx代其收取保證金。
(二)根據xx公司與發包人xx公司的合同約定,xx公司需向其繳納保證金。該項目內部分包后,xx公司要求謝xx繳納保證金符合建設工程行業業務習慣。由此可見,郭xx并沒有為非法占有他人財物而收取保證金。從保證金的性質來說,就是發包方要求承包方為工程順利實施并驗收合格提供的一種擔保,且當條件成就的情況下,接受保證金一方須向繳納保證金一方退還。項目部收到謝xx支付的保證金后,會將該款項支付給xx公司,工程完工并驗收合格后自然予以退還。實際上,xx公司承包到相關工程后再將工程原封不動地轉包給謝xx,讓謝xx代為享有和履行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作為xx公司的合法授權代表郭xx,在本案中的所作所為純屬建筑工程施工市場上的慣常行為。
除了他們之間的協議之后再退還。該內部承包協議簽訂于2011年4月14日,謝xx在時隔僅僅三天未經與項目部充分協商溝通就徑行向公安機關報案,其所為意在借刑事立案偵查而逃避民事違約責任的嫌疑甚大。
(四)從郭xx與賈xx等人以及他所做的其他工程項目的情況也可以表明他沒有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故意。公安機關的《起訴意見書》將郭xx與賈xx等人簽訂協議又解除協議的事實列出,并認為可能與本案存在關聯性實屬明顯錯誤。其一,郭xx與賈xx等人簽訂協議又解除協議,純屬民事行為,與本案沒有任何聯系;其二,郭xx在與賈xx解除合同后且與謝xx簽訂合同之前,其私人帳戶上尚有二百萬余元的存款余額,完全有經濟實力退還賈xx的保證金;其三,郭xx不僅全額退還了賈xx的一百萬元保證金,還在賈xx未能正式開工但確有損失的情況下,給予了他二十三萬元補償金(賈xx出具了收條);其四,郭xx在近十年間,大大小小做過十余個工程,從來沒有發生過類似的爭議或糾紛。
二、客觀方面,犯罪嫌疑人郭xx并未實施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騙取財物的行為
堡坎、場地平整、土石方挖運等建筑施工工程發包給后者系客觀事實。xx機電設備工程有限公司與xx建筑集團有限公司簽訂分包協議,將部分工程分包給xx公司,協議中約定xx公司應支付兩百萬元保證金也系客觀事實。對此,謝xx及其岳父在簽約之前專門單獨到實地進行過考察。
(二)xx公司委托郭xx作為授權代表具體負責該項目并出具了授權委托書,也同樣合法有效。在xx公司與xx公司簽署的合同上,郭xx作為公司代表簽字,爾后郭xx再作為xx公司代表與謝xx簽訂內部承包協議。可見,郭xx在本案中的身份系xx公司項目負責人,其行為包括簽訂內部承包協議等行為均系職務行為,而非個人行為,并且沒有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
(三)xx公司遂寧項目部實際存在,其成立和運行并不違反法律規定。xx公司成立遂寧項目部后,其印章也在xx縣公安局備案。因此,該項目部具備與他人簽署內部承包協議的合法資格。
(四)xx機電設備工程有限公司與xx建筑集團有限公司簽訂分包合同,系附條件生效合同,且公安機關立案時(甚至是現在)只有條件成就,就會生效。該合同中關于生效條件的原文表述是:“雙方簽訂協議并完成相關手續后七日內保證金匯至甲方賬戶后本協議生效”。根據文意,該合同生效的條件有三:
1、雙方簽訂協議;
2、完成相關手續;
3、保證金匯至xx公司
賬戶。可以看出,第一個條件已經成就,第二、三個條件尚未成就。第二個條件的成就需要合同雙方的共同努力和相互配合,沒有時間限制。第三個條件有時間限制和基礎,是在第一、二個條件成就之后的七日以內。實際上,該合同尚未完全生效主要在于沒有時間限制的第二個條件尚未成就。所以,即便是在公安機關已經立案的情況下,謝xx與其岳父仍然希望和愿意繼續和xx公司項目部合作,簽訂補充協議,就在于他們知道xx公司直到現在也未將工程包給第三方,xx公司和xx公司的那份分包合同完全可以履行,而并不是已經失效或者無效。
以上可見,郭xx在與謝xx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并沒有采取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等欺騙手段,謝xx在本案中也并沒有基于錯誤的認識而交出自己的財物。
綜上所述,辯護人認為,犯罪嫌疑人郭xx在本案中無論是主觀方面還是客觀方面的表現和行為,均不符合合同詐騙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其行為不能構成犯罪。
xx律師事務所
xx律師
二〇一一年六月九日
合同詐騙定性為合同詐騙篇九
報案人:____________,男,漢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住_________________。
被報案人:____________,男,漢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住_________________。
報案請求:請求以涉嫌詐騙罪對被報案人立案偵查。
__________年_____月,被報案人稱__________廠有一批舊房屋需要拆遷,可由被報案人轉包給報案人拆遷,并于_____月_____日簽訂協議(協議附后)。報案人分別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和_____日向被報案人兩次共支付了押金__________萬元。協議簽訂后,報案人遲遲不能進場開工。經了解,根本上就沒有該工程,完全是虛構的項目,且多次催討,被報案人拒不返還押金。
報案人認為:被報案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報案人巨額現金的行為,完全符合刑法第266條詐騙罪的特征,因此特向貴所報案,請貴所依法立案偵查。
此致
__________公安分局__________派出所
報案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詐騙定性為合同詐騙篇十
控告是指 機關、 團體、 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向 司法機關揭露違法犯罪事實或 犯罪嫌疑人,要求依法予以懲處的行為。那么合同借款詐騙控告書又是怎樣的呢?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合同借款詐騙控告書,歡迎參考閱讀。
控告人: 某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被控告人: 李某 身份證號:
被控告人: 陳某某 身份證號:
被控告人: 張某某 身份證號:
控告請求:
三被控告人涉嫌合同詐騙罪,請求公安機關對本案立案偵查,依
法追求三被控告人刑事責任。
控告事實與理由:
被控告人李某、陳某某均系控告人派往xx分公司的管理人員,被控告人張某某系 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實際控制人。20xx年3月至20xx年8月被控告人李某共向張某某借款人民幣 元; 年 月至 年 月被控告人陳某某共向張某某借款人民幣元,上述借款系被控告人李某、陳某某與張某某之間的個人借款。20xx年8月、20xx年12月控告人與張某某控制的xx公司簽訂了2份《
購銷合同
》,約定由xx公司供應控告人施工的 工程所需鋼筋。后由于李某、陳某某無錢歸還張某某借款,張某某要求李某、陳某某利用控告人管理人員身份,在控告人與xx公司《購銷合同》履行期間,以虛增供貨鋼筋數量的方式將李某借款 元,陳某某借款中的 元轉化為xx公司提供給控告人的鋼筋款,已達到非法占有控告人資金 元的目的。李某、陳某某分別按照張某某的要求簽收了相應的鋼筋送貨單,并出具了結賬單,將上述個人借款元虛增為xx公司提供給控告人的鋼筋款。現被控告人控制的xx公司到控告人公司,以李某、陳某某出具的簽收單和結賬單要求控告人支付虛增鋼筋款 元。基于以上事實,控告人認為三被控告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控告人與xx公司《購銷合同》履行過程中,采用虛增鋼筋供貨數量的方式,騙取控告人資金 元,張某某到控告人公司要求控告人支付虛增鋼筋款,該詐騙行為發生地為控告人公司住所地。因此三被控告人的行為已構成了刑法第224條第5款規定的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合同詐騙罪。控告人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打擊犯罪,特向貴局提出控告,請求貴局依法追究三被控告人李某、陳某某、張某某合同詐騙罪的刑事責任。此致
xx市公安局
控告人:
20xx年3月23日
控告人: 某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被控告人: 李某 身份證號:
被控告人: 陳某某 身份證號:
被控告人: 張某某 身份證號:
控告請求:
三被控告人涉嫌合同詐騙罪,請求公安機關對本案立案偵查,依
法追求三被控告人刑事責任。
控告事實與理由:
款中的 元轉化為xx公司提供給控告人的鋼筋款,已達到非法占有控告人資金 元的目的。李某、陳某某分別按照張某某的要求簽收了相應的鋼筋送貨單,并出具了結賬單,將上述個人借款元虛增為xx公司提供給控告人的鋼筋款。現被控告人控制的xx公司到控告人公司,以李某、陳某某出具的簽收單和結賬單要求控告人支付虛增鋼筋款 元。基于以上事實,控告人認為三被控告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控告人與xx公司《購銷合同》履行過程中,采用虛增鋼筋供貨數量的方式,騙取控告人資金 元,張某某到控告人公司要求控告人支付虛增鋼筋款,該詐騙行為發生地為控告人公司住所地。因此三被控告人的行為已構成了刑法第224條第5款規定的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合同詐騙罪。控告人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打擊犯罪,特向貴局提出控告,請求貴局依法追究三被控告人李某、陳某某、張某某合同詐騙罪的刑事責任。
此致
xx市公安局
控告人:
20xx年3月23日
控告人: 某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被控告人: 李某 身份證號:
被控告人: 陳某某 身份證號:
控告請求:
被控告人涉嫌詐騙,請求公安機關對本案立案偵查,依法追求被
控告人治安責任和刑事責任。
控告事實與理由:
被控告人李某、陳某某均系控告人派往xx分公司的管理人員,被控告人張某某系 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實際控制人。20xx年3月至20xx年8月被控告人李某共向張某某借款人民幣 元; 年 月至 年 月被控告人陳某某共向張某某借款人民幣元,上述借款系被控告人李某、陳某某與張某某之間的個人借款。20xx年8月、20xx年12月控告人與張某某控制的xx公司簽訂了2份《購銷合同》,約定由xx公司供應控告人施工的 工程所需鋼筋。后由于李某、陳某某無錢歸還張某某借款,張某某要求李某、陳某某利用控告人管理人員身份,在控告人與xx公司《購銷合同》履行期間,以虛增供貨鋼筋數量的方式將李某借款 元,陳某某借款中的 元轉化為xx公司提供給控告人的鋼筋款,已達到非法占有控告人資金 元的目的。李某、陳某某分別按照張某某的要求簽收了相應的鋼筋送貨單,并出具了結賬單,將上述個人借款元虛增為xx公司提供給控告人的鋼筋款。現被控告人控制的xx公司到控告人公司,以李某、陳某某出具的簽收單和結賬單要求控告人支付虛增鋼筋款 元。基于以上事實,控告人認為三被控告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控告人與xx公司《購銷合同》履行過程中,采用虛增鋼筋供貨數量的方式,騙取控告人資金 元,張某某到控告人公司要求控告人支付虛增鋼筋款,該詐騙行為發生地為控告人公司住所地。因此三被控告人的行為已構成了刑法第224條第5款規定的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合同詐騙罪。控告人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打擊犯罪,特向貴局提出控告,請求貴局依法追究三被控告人李某、陳某某、張某某合同詐騙罪的刑事責任。
此致
派出所
區公安分局
市公安局
省公安廳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控告人:
201 年 月 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九條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合同詐騙定性為合同詐騙篇十一
本文主要介紹了擔保
合同
詐騙應注意的一些問題,怎樣去預防合同詐騙?合同詐騙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通過虛構事實、隱瞞真相、設定陷阱等手段騙取對方財產的行為。抵押財產應當可以進入民事流轉程序而又不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抵押物合法性應從以下方面進行考察,如抵押物是否為法律禁止流通物,是否為根本不能變現的物品,抵押人是否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同時應對擔保人的身份進行考察,防止擔保人不符合法律規定,致使擔保合同無效。
抵押財產應是法律上沒有缺陷,真正為抵押人所控制及占有的財產。抵押財產沒有其它法律負擔,在此之前沒有設置過抵押,抵押的價值沒有超過抵押財產自身的價值,抵押財產沒有設置多重抵押。
對抵押財產要充分考慮其變現的能力,即使真實合法的財產其變現能力也會因各種原因降低,從而使債權人的利益受到損失。另外應充分考慮到抵押財產不能變現的可能性,以免出現債權人無力接受該項財產又無法變現的情況。另外對一些價值雖然很高,但專業性很強的設備等財產應特別注意,由於專業性很強這類財產一般很難進行變現,一般不要接受這樣的抵押。
采用保證形式進行擔保的情況,對保證人的資信能力及信譽必須進行認真的考察,同時必須注意擔保人是否為法律限制進行擔保的主體,以免出現因擔保主體不符合法律規定而使擔保無效的情況。
應當與擔保人訂立擔保合同,合同必須是書面形式。按法律規定應辦理抵押登記的,按規定到不同的登記部門去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第三,對法律沒有規定辦理抵押登記的,為防止合同欺詐,可到當地的公證機關去辦理登記手續。辦理抵押登記的優點在於登記后,抵押物可以對抗第三人的要求;在辦理登記的審查中可以發現不良苗頭,及時對可能出現的欺詐進行防范。
在合同簽訂前,應當運用合法的調查手段通過不同渠道來核實擔保財產的真實性、合法性。抵押權人應當要求所接受抵押財產憑證應一律為原件。對數額較大的不動產要求抵押人提供有關機構所作的資產評估報告。
債權擔保的內容即擔保權與擔保義務組成的權利義務關系。債權人的擔保權因人的擔保和物的擔保的性質不同,也表現不同的屬性。在人的擔保即保證中,擔保權是一種債權性的請求權,屬債權范圍;而在物的擔保中,則是一種物權性的優先受償權,故也稱為擔保物權,兩者間的效力相差較大。與此相對應,擔保義務人的義務在人的擔保中,實為一種債務,而于物的擔保中則是一種物權負擔。
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數額;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保證的方式; 保證擔保的范圍; 保證的期間; 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保證合同不完全具備前款規定內容的,可以補正。
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數額;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抵押物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所在地、所有權權屬或者使用權權屬; 抵押擔保的范圍; 當事人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備前款規定內容的,可以補正。
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數額;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質物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 質押擔保的范圍;*質物移交的時間性; 當事人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質押合同不完全具備前款規定內容的,可以補正。
合同詐騙定性為合同詐騙篇十二
是詐騙罪還是合同詐騙罪
作者:謝德偉 許冬梅
來源:《新農村》2010年第01期
主 要 案 情
被告人劉某,男,1970年9月9日出生,系黑龍江省林甸縣紅旗鎮先進村1屯農民,住該屯。2007年11月下旬,被告人劉某產生利用空車配貨進行詐騙的想法,劉某為了實施詐騙制作了名為張某某的假身份證、假行車執照、車牌號為黑b66757的假牌照,劉某又在林甸縣先進村2屯林某處租用了一輛大貨車。2007年12月7日,劉某將黑b66757的假牌照掛到租來的大貨車上并將車開到訥河市后,劉某又到內蒙古自治區莫力達瓦自治旗勞動力市場雇來一男一女冒充其朋友和妻子。一切準備工作就緒,2007年12月10日,劉某來到訥河市暢通配貨站聯系配往大連的貨物,訥河市暢通配貨站業主李某將被害人蘭某的33噸白蕓豆(價值人民幣166,300.00元)配貨給劉某,雙方簽訂了配貨協議書,劉某將33噸白蕓豆騙走后賣給姜某和魏某。劉某銷贓得款134,600.00元。劉某得款后用該筆贓款在何某處購買一輛自卸貨車(價值人民幣119,500.00元)。案發后該車追還被害人。
分歧 意 見
被告人劉某的行為構成何罪,是本案爭議的焦點,有兩種意見:
第一種意見認為,劉某的行為構成詐騙罪。理由是:劉某主觀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客觀上采取了“制作假身份證、假行車執照、假貨車牌照,并租用了大貨車,雇傭兩名人員等”的一系列手段,用虛構事實的方法,騙得訥河市暢通配貨站業主及貨主的信任,將價值十六萬余元的白蕓豆騙走賣掉,詐騙數額巨大。
第二種意見認為,劉某的行為構成合同詐騙罪。理由是:劉某的詐騙行為是利用與配貨站簽定空車配貨協議來完成的。劉某的行為符合合同詐騙罪的特征。
評 析 意 見
筆者同意第一種觀點。
合同詐騙罪的犯罪主體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單位,而詐騙罪的犯罪主體僅限于自然人。前者侵犯的是復雜客體,既侵犯合同對方當事人的財產所有權,又侵犯市場秩序。后者侵犯的是單一客體,僅限于公私財物的所有權。在客觀方面,前者以簽訂履行合同為手段達到目的,后者則以故意編造虛假情況或隱瞞真相的方法,使財物所有人或經營人信以為真,從而“自愿”將公私財物交出。
筆者從詐騙罪的概念及構成要件對本案加以分析: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2、詐騙罪的構成要件
(1)詐騙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侵犯的對象,僅限于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而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有些犯罪活動,雖然也使用某些欺騙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經濟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體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財產所有權。所以,不構成詐騙罪。本案中劉某以空車配貨的名義將被害人的白蕓豆騙走后賣掉,侵犯了被害人的財產所有權。
(2)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具有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首先,行為人實施了欺詐行為,欺詐行為從形式上說包括兩類,一是虛構事實,二是隱瞞真相;從實質上說是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的行為。欺詐行為的內容是,在具體狀況下,使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并作出行為人所希望的財產處分,因此,不管是虛構、隱瞞過去的事實,還是現在的事實與將來的事實,只要具有上述內容的,就是一種欺詐行為。如果欺詐內容不是使他們作出財產處分的,則不是詐騙罪的欺詐行為。欺詐行為必須達到使一般人能夠產生錯誤認識的程度。欺詐行為的手段、方法沒有限制,既可以是語言欺詐,也可以是動作欺詐;欺詐行為本身既可以是作為,也可以是不作為。另外,欺詐行為使被害人處分財產后,行為人便獲得財產,從而使被害人的財產受到損失。本案中被告人劉某采用了積極的手段,虛構事實,為了實施詐騙制作了名為張某某的假身份證、假行車執照、號牌為黑b66757的假牌照,在林甸縣先進村2屯林某處租了一輛大貨車,又到內蒙古自治區莫力達瓦自治旗勞動力市場雇來一男一女冒充其朋友和妻子。之后,劉某將掛著假牌照且租來的大貨車開到訥河市暢通配貨站,聯系配往大連的貨物。劉某的這些行為足以使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取得了訥河市暢通配貨站業主李某及被害人的信任,自愿將貨物交給劉某,使其詐騙行為得逞。至于劉某與暢通配貨站簽定的配貨協議只是他實施詐騙的一個環節,而不能憑借簽定了配貨協議就認定是合同詐騙。
(3)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單位不構成詐騙罪。本案被告人劉某38歲,無精神疾病,屬于完全刑事責任能力人。
(4)主觀方面為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目的。詐騙罪有自己獨特的行為過程:行為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實施欺詐行為—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被害人基于錯誤認識而處分財產—行為人取得財產。首先,本案被告人劉某主觀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財產的故意,而正是在這種主觀意識的支配下,制造了各種假證件后將被害人的貨物騙出賣掉,贓款據為己有。
處 理 結 果
訥河市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劉某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人民幣80,000.00元。被告人沒有提出上訴,檢察院亦沒有提出抗訴。
(作者單位:訥河市人民法院)
合同詐騙定性為合同詐騙篇十三
答:
這個案件很難處理,從法理上講,這個應不構成合同詐騙罪,應為不存在非法占有目的. 但是現在這類案件存在判例很多,基本成立合同詐騙罪的.建議找一個當地社會關系不錯的律師協調,并通過其他社會關系處理.合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以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特征:
1、本罪侵犯客體是國家對經濟合同的管理制度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以及公私財產的所有權。
2、客觀方面表現為在簽訂、履行合同的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3、主體為一般主體,個人和單位均可成本罪主體。
4、主觀方面出于故意。
如何區分合同詐騙罪與一般經濟合同糾紛?
區分關鍵在于行為人主觀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對方當事人財物的目的,客觀上是否利用經濟合同實施了騙取對方不事人數額較大財物的行為。行為人的主觀心理態必須會通過系列行為表現出來。如果表明行為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的外在行為越多,則合同詐騙罪與一般全合糾紛的界限就越是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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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詐騙定性為合同詐騙篇十四
介紹信期限是什么?介紹信期限是多久?下面小編就為大家詳細介紹下!
介紹信期限是多久
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的有效期應根據所去單位的路程等實際情況確定,最長一般不應超過三個月。
黨員自帶組織關系應及時轉接,不按期轉接組織關系是黨的組織觀念淡薄的一種表現,是黨的紀律所不允許的。對過期的介紹信,要調查了解,弄清原因,分清責任。對于那些無正當理由不及時轉接組織關系,導致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過期的,應當給予嚴肅的批評教育。如系經辦人員工作不慎造成的,要對有關經辦人員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過期的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作廢,由開出介紹信的黨組織另行補轉。對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參加黨的組織生活的,要按照黨章規定作自行脫黨處理。
黨組織關系介紹信過期處理方法
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是黨員政治身份的證明。為了加強黨員管理,避免在轉移黨員組織關系過程中出現差錯,防止他人鉆空子或偽造組織關系介紹信,組織部門在填寫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時,應在介紹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限,并在介紹信和存根的連接部位上加蓋黨組織的印章。
附:介紹信寫作方法
1、自我簡介,寫信目的。
2、為什么我選擇xx,對該大學的渴望。
從學校的角度講,……
從專業的角度講,……
3、讀研目的,我的理想。
簡言之,我讀研就是為了……,為了……理想。
4、我的出生,我的特質。
出生地點和成長歷程決定我的特質。
5、我的求學經歷,我的品格。
6、我的大學,我的學識。
在本科期間,……計算機過級;英語四六級;參加的社團活動;如果是考本專業,突出強調自己的專業素養,做過哪些基礎試驗;如果自己很牛可以提你發表過哪些
論文
,參加的創新基金項目,參加的課題,做過哪些非基礎試驗,是否參加過挑戰杯,創業大賽,其他賽事,如機器人大賽,數學建模,歌唱比賽等;如果是跨專業考,要突出強調自己的強烈興趣與學習沖勁,這至關重要!可以看講自己課外都看過哪些與所考專業相關的書,看過哪些著名教授的論文,當然你所報導師的書是一定要看的。7、你的決心,你的計劃。
我有明確的研究方向……
我有自己的夢想。很快進入角色,投入到科研中去。
如果您收下我,我……
8、如果您不能收下我 ……
渲染自己十年寒窗的辛苦,示弱的好機會,更要夸獎你考院校專業及老師的優秀與不俗,反襯自己如果他/她不收你的后果,當然不要過,否則顯得沒骨氣沒自信。還有表決心,如“如果您不能收下我,不管是任何原因,以后您還是我的老師,只要我上了xx大學,我一定會抓住一切向您請教的機會!”
9、致謝:
最后,我要向您表示衷心的感謝,感謝您讀完我這封信,并送上我最誠摯的祝愿,祝愿×教授您在孜孜追求的人生道路上,身體永遠健健康康,心情永遠快快樂樂,科研方面會有好的機遇、新的突破!熱切期待您的回復!
寫信的目的主要是介紹自己,讓老師了解你是怎樣的人,值不值得不培養你,是爭取與老師見面的好機會,要突出自己的特色,文字之間要真誠、禮貌充滿敬意,并不要吝嗇自己的贊美,這要把握一個尺度,要謹慎,否則會顯得矯揉造作!讓他覺得你是一個有思想有膽量的人,敢去抒發自己的看法,當然也要自我批評,說明自己應該更優秀些,表達自己以后會不斷進取不斷超越自己,永不自滿!但也要襯托自己十年寒窗的辛苦,更要跨你考院校專業及老師的優秀。
寫信還有一點非常關鍵,就是要把自己的重點提煉出來,最好以小標題的形式,因為導師比較忙,尤其到了你找他的時候,肯定很多其他同學也在找,打電話的方法我也試過,效果不太好,當然你分非常高除外,我這里要講的是如何在分數不占優勢的情況下脫穎而出。
其次,好好準備復試。不考完前絕對不要放松,對復試要考的內容要全面準備復習,老師看了一封你認真寫出的信后,回復的概率非常大,如果有可能,則衣著得體的拜會導師,一定要注意禮貌,這很重要的。
合同詐騙定性為合同詐騙篇十五
需方: (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平等協商,依照《^v^合同法》等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質量標準:按照hj/t297-20xx陶瓷磚標準執行;乙方提供瓷磚樣品,甲乙雙方簽章確認封存后為準,瓷磚到場時,乙方提供檢測報告及合格證,甲方依據樣品的質量、顏色進行驗收。
二、產品名稱,規格,貨號,單位,數量,單價,總價等如表所列:
合同所簽收數量為大約數量,根據甲方實際提貨量,按實結算。
三、交貨方式及期限:
1、貨送到甲方工地指定位置,裝車費、運輸費、卸車費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2、雙方合同簽訂生效后,甲方根據工程進度分期分批提貨,乙方根據甲方要貨數量,保證在20xx年 月 日前全部送到甲方工地。
四、結算方式:
1、合同簽訂完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30%作為供貨定金;
2、貨到工地經甲方驗收合格后,甲方在3個工作日內付清貨款。
五、違約責任:
1、如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的交貨日期按時交貨,每延誤一天交貨,則按延期交貨部分價款每天5‰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施工單位的誤工費用。
2、如甲方不能按照合同約定的付款日期按時付款,沒延誤一天付款,則按延期付款金額每天5‰向乙方支付的違約金。
六、爭議解決:
如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