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在各個領域都有著重要的作用,無論是在個人生活中還是在組織管理中,都扮演著至關重要的角色。通過制定方案,我們可以有計劃地推進工作,逐步實現目標,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劃書范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幼兒園涉校涉生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方案篇一
為認真貫徹落實上級公安機關建立健全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長效機制的意見精神,深入開展矛盾糾紛的排查化解工作,進一步促進轄區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矛盾糾紛,有效維護我轄區社會治安穩定,結合我轄區實際,特制定201*年度工作措施如下。
為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有關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按照構建和諧社會的目標要求,著力排查化解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突出問題,著力預防和減少新的矛盾和問題,建立健全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的長效工作機制,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
1、堅持注重預防,完善矛盾糾紛排查工作機制,建立健全定期排查制度。要求各責任區民警認真執行每周排查矛盾糾紛工作,排查的范圍包括各種信訪突出問題以及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的矛盾糾紛和苗頭隱患,全面掌握轄區內的矛盾糾紛情況。
地進行化解矛盾糾紛工作。做到“三個明確”,即明確責任單位、明確責任人,明確限辦時間,做到矛盾不化解不銷帳,問題不解決不結案。
3、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司法調解的聯合力量,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有效整合鎮綜治辦、司法所力量,充分發揮農村基層治保、調解組織和村民小組的作用,加強人民調解隊伍建設,強化人民調解組織在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上的作用。
4、進一步強化非正常越級上訪應急處置工作。在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過程中,當事人由于對相關部門的處置結果不服或出于某種目的,出現非正常越級上訪或群體性上訪、鬧訪、靜坐等情況發生時,派出所領導及責任區民警,在接到相關情況報告后,務必在第一時間將情況向相關部門匯報,及時趕往現場,做好安撫、化解、勸返工作,負責將上訪群眾勸回,平息事態。
重點抓好三個環節,一是抓好排查環節。對本轄區重點問題、重點人群的排查,認真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專項治理。二是抓好調處環節。及時化解各類矛盾糾紛,最大限度消除不穩定因素,最大限度減少矛盾,最大限度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三是抓好防范環節。充分發揮村民調解會、治保會和治安聯防隊的作用,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矛盾。
幼兒園涉校涉生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方案篇二
為切實做好全縣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切實維護好社會和諧與穩定,保障全縣人民安居樂業,根據中央、省、市相關會議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切實做好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2019年是新中國成立70周年,是高水平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關鍵之年,各司法所、各街道(鄉鎮)、各級調委會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認真做好矛盾糾紛調處與化解工作。
(一)堅持預防為主,認真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工作。各鄉鎮(街道)綜治中心、司法所、各級調委會要動員和組織對轄區內矛盾糾紛開展集中全面的排查,對重點單位、重點部位以及重點人、重點事、重點上訪和重復上訪對象要進行重點排查,要把征地拆遷、勞資糾紛、醫療糾紛、非法集資、鄰里糾紛、拆遷安置等易發多發矛盾糾紛列為重點排查范圍。要積極主動地做好群眾思想工作,幫助群眾解疑釋惑、理順情緒、排憂解難,同時要及時報告當地黨委、政府和相關部門,逐一落實措施,防止矛盾激化。
(二)開展集中治理,切實做好矛盾糾紛調處工作。對排查出的矛盾糾紛,要根據其性質、規模和危害程度進行認真梳理,按照“分級負責、歸口管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責任單、落實到人,積極調處、妥善解決。重點糾紛及突發事件要及時介入,防止事態擴大,嚴防糾紛激化;對影響當地社會穩定的突出問題和群眾關心的難點、熱點糾紛,要及時向黨委政府報告,爭取黨委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支持,妥善加以解決,避免群體性事件發生;要進一步鞏固和深化“訪調對接”工作、海魚事調處工作和警調、訴調等行業性專業性矛盾化解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社會不穩定因素。
(三)做好法治宣傳,努力營造良好氛圍。各鄉鎮(街道)、各級調委會要充分利用各種宣傳手段,大力宣傳人民調解工作的優勢,在廣大人民群眾中形成“有糾紛,找調解”的法治思維,最大限度地把各類矛盾糾紛消除在萌芽狀態,解決在基層。要落實“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深入宣傳與經濟社會發展、社會和諧穩定、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在全社會樹立依法辦事觀念,引導群眾依法有序表達利益訴求。要組織法律服務從業人員,結合審判案例、調解案例,寓政策法律宣傳和道德教育于調解糾紛的過程中,有針對性地加強宣傳教育,做到調解一案、教育一群、影響一片。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地對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要逐一認真進行研究分析,并協調有關方面查找問題的癥結,探究解決的途徑,拿出解決的措施,明確解決的期限。對矛盾糾紛要實行邊排查邊調處,排查出一起調處好一起,切實做到不積壓、不耽擱、不延誤。對能夠當場調結的,要當場調結;對重大疑難復雜的,要做到“一個問題、一名干部、一個方案、一抓到底、限期調結”。
(二)暢通信息渠道。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中,要注重發揮調解組織網絡作用,及時掌握糾紛動向。通過充分發揮基層調解人員“人熟地熟情況熟”的優勢,把觸角延伸到轄區的各個角落,廣泛收集社情民意和糾紛動態,及時了解掌握糾紛苗頭和發展趨勢。要強化社會矛盾糾紛分析研判、重大糾紛直報、糾紛調處督辦等工作制度的執行力,對可能發生重大矛盾糾紛的隱患,要及時提出預警工作意見,向黨委政府報告,使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成為各級黨委政府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
(三)認真總結經驗。各司法所要對本轄區矛盾糾紛排查開展情況進行自查總結,認真總結活動取得的成效和經驗,及時發現和解決存在的問題。對問題解決不徹底的,要查漏補缺,做到不留隱患;對已經化解的矛盾糾紛要及時回訪,鞏固成果,防止反復。請各司法所將專項活動開展情況報送至縣局基層股。
幼兒園涉校涉生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方案篇三
按照縣委辦發〔2016〕103號《關于進一步加強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緊急通知》文件要求,進一步促進我局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任務落到實處,切實加大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和信訪工作力度,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加強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是認真貫徹落實全國政法工作會議精神的重要舉措,切實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以充分發揮調解職能作用為核心,以調處社會熱點難點糾紛和群體糾紛為重點,以落實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各項措施為主線,及時有效地化解矛盾糾紛,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和諧因素,為構建“平安李家堡”、“和諧李家堡”作出積極的貢獻。
(一) 鎮成立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中心,具體人員如下: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統一受理、分流辦理、歸口負責、限時辦結”。
(二)建立健全聯調聯動機制,以司法所和鎮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中心為基礎,對重大疑難糾紛實行相關部門聯調聯動制度,進一步擴大勞資糾紛、征地拆遷糾紛、醫患糾紛、消費爭議等糾紛的聯調聯動范圍。司法所和鎮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中心受理上述類型糾紛,將及時與相關部門對接,實行聯合調解或邀請相關部門派員參與調解;對群體性糾紛或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的重大糾紛,司法所將及時向鎮黨委、鎮政府報告,并以口頭或書面形式通報派出所,啟動聯動應急預案。
(一)要提高認識,充分認清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重大意義
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從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的高度,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重大意義,進一步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把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工作,為黨的十八大的勝利召開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將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專項活動作為鎮里的重點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有效預防和化解各類矛盾糾紛,全力維護好李家堡鎮社會的安定穩定。
(二)突出重點,著力排查調處影響社會穩定的各類矛盾糾紛
和苗頭隱患上來,突出二個重點:一是突出重點部位。突出抓好矛盾糾紛多發、頻發、易發部位的排查調處。二是突出重點對象。對越級上訪、重復上訪等重點對象,進行重點摸排,有針對性地采取措施,進行重點調處。圍繞三個方面:一是宅基糾紛、土地使用糾紛等引發的矛盾糾紛;二是因家庭成員、鄰里、交通事故等引發的矛盾糾紛;三是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的生產經營性、產權糾紛、村公務管理糾紛。
(三)發揮作用,切實把矛盾糾紛解決在萌芽狀態 要切實負起責任,充分發揮在排查調處矛盾糾紛中的職能作用。一要認真排查。要堅持“調防結合、以防為主”的工作原則,以村為單位對存在的各種矛盾糾紛進行全面、深入、細致地排查。對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要按照輕重緩急進行梳理歸類、分類建檔、動態管理,切實做到底子清、情況明。二要及時調處,對矛盾糾紛要實行邊排查邊調處,排查出一起調處好一起,切實做到不積壓、不耽擱、不延誤。三要掌握信息。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中,要注意了解矛盾糾紛的信息情況,掌握苗頭和趨勢動態,對可能發生重大矛盾糾紛的隱患,要及時上報鎮調處中心。
(四)加強領導,確保矛盾糾紛集中排查調處活動取得實效
要高度重視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切實加強對這項工作的領導,主要領導要負總責,親自抓,經常過問工作進展,協調解決困難問題。鎮、村對矛盾糾紛的潛在問題要認真分析、查找原因、研究對策、加強防范,及時總結工作經驗,查找薄弱環節,做好補缺補漏,不留死角、不留隱患。對已調處的矛盾糾紛要鞏固成果,做好回訪,防止回潮;對未調處好的矛盾糾紛要研究對策,制定方案,確保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幼兒園涉校涉生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方案篇四
為了認真貫徹全國、全省、全市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精神和我市教育局下發的相關文件精神,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確保我校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取得實效,現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工作實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認真處理解決好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及時排除化解矛盾糾紛的問題隱患,預防和減少、排除新的矛盾糾紛。
成立油街小學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賀育輝
副組長:楊田英劉新濤
成員:溫托趙旺王科軍王振軍凌耕地吳轉
領導小組成員職責與分工
組長、副組長主要負責學校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指導、協調。小組成員負責收集和反饋各類信息,組織相關人員落實排查化解工作,負責做好領導小組的其他各項工作。
重點排查違規招生和辦學問題,考試和教育亂收費問題,農村弱勢群體子女上學問題,學校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問題,貧困生救助問題,教師評優評先、職稱聘任問題等群眾最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引起的矛盾糾紛以及群眾投訴反映的其他問題,預防和減少新的矛盾糾紛。
1、信息接受登記。來訪、信訪、網上投訴等的接待接收工作由邵宗欣負責登記接受并報送到領導小組。
2、呈報與分發批復。趙旺負責將接到的投訴件與信訪件根據內容、范圍、層級及時做好呈閱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批復,并準確及時將批復分發到相關負責人手中,同時做好登記工作。
3、督辦與回訪。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領導小組要對信訪、投訴問題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調查處理,并做好矛盾糾紛排查的督辦工作,定時對承辦人員回復的情況進行回訪,確保矛盾及時得到化解。
加強領導責任制。學校要高度重視排查化解矛盾糾紛工作,一把手要把排查化解矛盾糾紛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主要領導(賀育輝)對學校的排查化解工作負責,分管領導(楊田英)直接抓好各項具體工作的落實,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務,細化工作措施,有計劃、有步驟、扎實推進排查化解工作的開展。
加強基層調處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認真切實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做好排查化解糾紛工作,牢牢把握工作主動權。
加強檢查監督力度。落實領導責任制,督辦督查相應的組織機構和人員,履行好學校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檢查,及時反饋,定期(即每季度)總結匯報。建立定期征求群眾意見制度,發揮群眾的監督作用,努力使排查化解工作取得實效。
幼兒園涉校涉生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方案篇五
?為切實做好我鎮2020年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和信訪維穩工作,有效防范和處置我鎮群眾非正常上訪,及時有效地防止和妥善處理可能出現的突發事件,提高信訪維穩工作的應急反應能力,經鎮黨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請認真貫徹執行。
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關于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和信訪維穩工作的指示精神,超前籌劃,周密部署,落實責任,廣泛發動,竭力化解,強化管理,確保及時發現,妥善解決信訪穩定問題,矛盾就地化解,人員就地穩定,在全鎮形成群防共治,全員參與的大信訪工作格局,確保“北京不去、本地不聚”,確保實現“六個堅決防止”目標,即堅決防止發生影響國家安全和政治穩定事件、堅決防止發生暴恐事件、堅決防止發生重大群體性事件和大規模進京訪事件、堅決防止發生影響惡劣的個人極端事件、堅決防止發生在全國有影響的惡性刑事案件、堅決防止重特大公共安全事件。為高城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嚴格落實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和信訪維穩工作“第一責任”,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原則,以源頭預防、處理并解決信訪問題為手段,強化責任落實及責任追究,努力將不穩定因素化解在萌芽,將越級上訪人員控制在鎮內,實現“兩會”期間零赴京上訪。
成立高城鎮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和信訪維穩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該項工作組織領導領導和督促檢查。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謝文琪
第一副組長:潘海亮
副?組?長:易秉芝
成??員:朱俊剛、歐陽小兵、龍水云、龍雙全、劉琦君張建軍、許明、王茂生、劉根明、高美華、宋育波、陳秋根、潘偉昌、秦烺、施勇剛、鎮綜治辦主任及各村(社區)黨支部書記。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易秉芝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領導小組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排查處理本地區、信訪維穩工作事項,將各種矛盾化解在當地、解決在萌芽;將本地區可能上訪人員穩控在當地;將勸返人員及時接回當地進行教育、穩控、處置。
(一)突出抓好排查化解矛盾糾紛工作。各村、社區要進一步增強政治意識和大局意識,對本轄區的不穩定因素立即進行一次全面集中排查,排查出來的重點矛盾糾紛問題要落實責任領導和責任人員,限期解決到位。對重點人員,要落實專班,多對一幫扶,人盯人穩控。對已排查出重點問題、重點群體,各村、社區要將包案責任落實情況、調解處理情況報鎮綜治辦。
(二)開展“兩會”期間信訪突出問題集中化解工作。?各村委、單位要結合日常工作部署,爭取把大多數重點信訪問題化解在“兩會”召開之前;一時不能解決到位的也要有進一步的穩控措施,確保這些突出問題不激化,不演變成到市、赴省、進京集體上訪、群體性事件及進京非正常上訪。
(三)制定教育穩控措施,盯死看牢重點對象。把信訪維穩工作的著力點,放在曾經到市、赴省、進京上訪的信訪老戶、纏訪鬧訪人員、上訪組織挑頭人員和新摸排出的重點上訪人員和群體上。各村、單位對可能進行到市、赴省、進京上訪的人員,要逐人見面,逐人談話,逐人解決問題,徹底打消其上訪念頭。對可能進行非正常上訪的信訪人員,要成立駐村干部、村干部、公安民警“三位一體”的幫教小組,加強思想和法制教育,逐人落實穩控措施。對重點信訪群體,公安機關要密切注意動向,強化挑頭人員穩控措施,及時打掉串聯鏈條。要堅決實行鎮、村干部對重點人員“一對一”方式盯死看牢,確保穩控在當地。對確認在當地失控或已經在進京途中的,要迅速報告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強化重點管控堅決消除隱患。切實抓緊開展嚴重肇事肇禍精神障礙患者的集中篩查,通過逐村、逐組、逐戶的排查方式,搞清情況,摸清底數,逐一進行危險性評估并登記建檔,重點做好高風險患者的信息甄別等工作,特別要重視對流動人口和人員密集地區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的發現、登記、管理,防止脫管漏管,堅決防止其肇事肇禍。要加強動態監測、預警和對嚴重肇事肇禍精神障礙患者的入戶隨訪,確保救治救助、服務管理及穩控措施的到位,消除一切隱患。
(五)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群體性事件。為及時化解涉穩問題和疏導勸返上訪人員,根據上級要求及縣、鎮主要領導指示,各村、社區要相應成立疏導勸返應急工作組,明確帶隊領導和工作人員,一旦發生訪情,各村、社區要在接通知后第一時間指派疏導勸返工作人員,迅速做好疏導和勸返。不給高城抹黑,全力維護“兩會”期間良好秩序。
各村、社區務必充分認識做好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和信訪維穩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增強做好維穩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要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層層壓實工作責任,切實把防范、化解、穩控責任落實到基層,落實到具體單位和人員。要“看好自己的門、管好自己的人”,切實履行職責,認真負責地做好本地本系統涉穩人員的穩控、勸返、接回和化解工作。對因工作不到位、勸返不盡職、穩控措施不落實或該解決的解決不到位,甚至激化矛盾造成影響的,鎮黨委、政府將嚴格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以嚴明的紀律促進維穩工作的落實。
對因措施不力、工作不當造成后果的單位和個人將按以下處罰辦法嚴肅追究責任。
1、凡發生赴京訪的,所在村書記降為副職使用,駐村領導、駐村干部全鎮通報批評并在大會上作檢討,鎮黨委書記約談,上訪對象由鎮、村兩級責任領導及責任干部負責接訪,所有接訪費用由所在村(社區)自行負責。
2、凡出現赴省訪的,所在村書記及駐村領導干部在大會上作檢討,由鎮、村兩級責任領導及責任干部負責接訪,所有接訪費用由所在村(社區)負責。
3、凡發生赴市、縣重復訪或多次訪造成社會影響較大的,依照有關規定進行黨紀政紀處分。
幼兒園涉校涉生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方案篇六
按照縣委辦發〔2016〕103號《關于進一步加強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緊急通知》文件要求,進一步促進我局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任務落到實處,切實加大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和信訪工作力度,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加強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是認真貫徹落實全國政法工作會議精神的重要舉措,切實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以充分發揮調解職能作用為核心,以調處社會熱點難點糾紛和群體糾紛為重點,以落實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各項措施為主線,及時有效地化解矛盾糾紛,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和諧因素,為構建“平安李家堡”、“和諧李家堡”作出積極的貢獻。
(一)鎮成立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中心,具體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統一受理、分流辦理、歸口負責、限時辦結”。
(二)建立健全聯調聯動機制,以司法所和鎮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中心為基礎,對重大疑難糾紛實行相關部門聯調聯動制度,進一步擴大勞資糾紛、征地拆遷糾紛、醫患糾紛、消費爭議等糾紛的聯調聯動范圍。司法所和鎮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中心受理上述類型糾紛,將及時與相關部門對接,實行聯合調解或邀請相關部門派員參與調解;對群體性糾紛或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的重大糾紛,司法所將及時向鎮黨委、鎮政府報告,并以口頭或書面形式通報派出所,啟動聯動應急預案。
(一)要提高認識,充分認清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重大意義
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從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的高度,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重大意義,進一步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把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工作,為黨的十八大的勝利召開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將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專項活動作為鎮里的重點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有效預防和化解各類矛盾糾紛,全力維護好李家堡鎮社會的安定穩定。
(二)突出重點,著力排查調處影響社會穩定的各類矛盾糾紛
和苗頭隱患上來,突出二個重點:一是突出重點部位。突出抓好矛盾糾紛多發、頻發、易發部位的排查調處。二是突出重點對象。對越級上訪、重復上訪等重點對象,進行重點摸排,有針對性地采取措施,進行重點調處。圍繞三個方面:一是宅基糾紛、土地使用糾紛等引發的矛盾糾紛;二是因家庭成員、鄰里、交通事故等引發的矛盾糾紛;三是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的生產經營性、產權糾紛、村公務管理糾紛。
(三)發揮作用,切實把矛盾糾紛解決在萌芽狀態要切實負起責任,充分發揮在排查調處矛盾糾紛中的職能作用。一要認真排查。要堅持“調防結合、以防為主”的工作原則,以村為單位對存在的各種矛盾糾紛進行全面、深入、細致地排查。對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要按照輕重緩急進行梳理歸類、分類建檔、動態管理,切實做到底子清、情況明。二要及時調處,對矛盾糾紛要實行邊排查邊調處,排查出一起調處好一起,切實做到不積壓、不耽擱、不延誤。三要掌握信息。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中,要注意了解矛盾糾紛的信息情況,掌握苗頭和趨勢動態,對可能發生重大矛盾糾紛的隱患,要及時上報鎮調處中心。
(四)加強領導,確保矛盾糾紛集中排查調處活動取得實效
要高度重視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切實加強對這項工作的領導,主要領導要負總責,親自抓,經常過問工作進展,協調解決困難問題。鎮、村對矛盾糾紛的潛在問題要認真分析、查找原因、研究對策、加強防范,及時總結工作經驗,查找薄弱環節,做好補缺補漏,不留死角、不留隱患。對已調處的矛盾糾紛要鞏固成果,做好回訪,防止回潮;對未調處好的矛盾糾紛要研究對策,制定方案,確保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幼兒園涉校涉生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方案篇七
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和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城市拆遷、農村征地及大量涉及群眾利益問題的出現,必然引發各類矛盾糾紛,群體性事件,越級上訪的增多,影響了社會安定穩定,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壓力和難度明顯加大。為切實加大矛盾糾紛的化解力度,整合基層司法行政力量,提高司法行政化解各類復雜疑難矛盾糾紛和處置涉法涉訴案件的能力和水平,充分發揮矛盾糾紛聯動聯調工作機制的作用,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十七屆六中全會和省九次黨代會精神,圍繞**科學發展、跨越發展,以提升人民群眾幸福指數為導向,以深化“平安**”建設為載體,以排查化解矛盾糾紛為主線,加強人民調解隊伍建設,發揮人民調解職能作用,及時有效地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為建設海峽西岸生態型工貿旅游強縣創造更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一)造就“一支隊伍”
通過開展聯動聯調活動,推進基層司法行政工作人員相互學習, 相互促進,培育基層干部駕馭復雜問題的能力,造就一支高素質調解隊伍。
(二)重抓“二率提升”
通過開展聯動聯調工作,轄區內對排查出來的糾紛調處率達到100%、調解成功率達到95%以上;不發生由民間糾紛引起的重大事件和群體性事件,不發生民轉刑案件和集體上訪事件;實現“四無”的村居(社區)達到90%以上。
(三)實現“三個轉變”
1、由小調解向大調解的轉變,真正實現整合社會各方資源,各方參與調解的新格局;
3、由隨意調解向規范調解轉變,從接待、咨詢、受理到調處問題規范化、制度化運行。
(四)建立“四個對接”
1、建立人民調解與刑事和解對接;
2、建立人民調解與信訪調解對接;
3、建立人民調解與專業調解對接;
4、建立人民調解與法院調解對接。
(五)達到“五個目標”
1、調解資源整合集中;
2、調解體系健全完善;
3、調解機制聯動高效;
4、調解職能提升發展;
5、調解隊伍素質提高。
(一)設置聯動聯調工作區域。
按照地域、風俗、民情等將全縣分為三個片區:
1、※撫片區。含※※、※※、※※、※※、※※、※※等6個鄉鎮,設※※、※※、※※為一個聯動小組,※※、※※、※※為一個聯動小組。
2、金豐片區。含※※、※※、等8個鄉鎮,設※※、※※、※※為一個聯動小組,※※坑、※※為一個聯動小組,岐嶺、下洋、湖山為一個聯動小組。
3、城關片區。含※※、※※等10個鄉鎮,設**、城郊、西溪、金砂為一個聯動小組,※※、※※、※※為一個聯動小組,※※、※※、※為一個聯動小組。
(二)構建聯動聯調工作模式
1、縣鄉(鎮)兩級上下聯動
能部門共同解決工作范圍的各類矛盾糾紛。發生重大矛盾糾紛,由縣 “聯動聯調”工作領導小組統一協調指揮。
2、部門與鄉(鎮)縱向聯動
“聯動聯調”工作領導小組依托在鄉(鎮)綜治信訪維穩中心,負責日常工作。涉及有關部門發生重大矛盾糾紛,由鄉(鎮)“聯動聯調”工作領導小組統一協調指揮,各綜治成員單位和各主管部門共同參與,密切配合做好矛盾糾紛化解工作。
3、鄉(鎮)之間橫向聯動
“聯動聯調”工作領導小組依托在鄉(鎮)綜治信訪維穩中心,負責日常工作。涉及跨越鄉(鎮)發生重大矛盾糾紛,由鄉(鎮)“聯動聯調”工作領導小組統一協調指揮,各有關鄉(鎮)共同參與,密切配合做好矛盾糾紛化解工作。
(三)制定聯動聯調工作制度
1、工作制度
(1)“聯動聯調”領導小組工作職責;
(2)“聯動聯調”辦公室工作制度;
(3)“聯動聯調”工作范圍;
(4)“聯動聯調”領導干部責任制;
(4)“聯動聯調”獎懲機制;
(5)“聯動聯調”利益導向機制。
2、工作流程
。
(2)當事人申請受理 (或調委會主動受理或黨委政府指定受理或人民法院、公安機關和其他機關委托受)----直接處理----調查----調解不成----告知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或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3)當事人申請受理 (或調委會主動受理或黨委政府指定受理或人民法院、公安機關和其他機關委托受)----直接處理----調查----調解----簽訂協議----協議不能履行----告知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或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4)當事人申請受理 (或調委會主動受理或黨委政府指定受理或人民法院、公安機關和其他機關委托受)-----分流劃配有關部門處理-----定期報告。
3、工作紀律
1、不得徇私舞弊;
2、不得侮辱、處罰或變相處罰當事人;
3、不得泄露當事人的隱私;
4、不得接受當事人任何宴請和禮物;
5、不得對當事人壓制或打擊報復。
幼兒園涉校涉生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方案篇八
為切實抓好局機關矛盾糾紛和信訪問題,埇橋區民政局不斷完善矛盾糾紛化解機制,著力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做到重點穩控,緊急處置,協調一致,服從全局,切實加強民政系統重大事項決策的民主化和科學性,有效保障各類民政對象的合法權益。
一是依法履職,科學決策,不斷完善矛盾糾紛的源頭預防機制。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認真履行職責,全面落實各項民政政策,確保民政對象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失,困難群體的基本生活不受影響,黨的惠民政策不打折扣。著力加強局干部職工對社會救助、救災救濟、社會福利、社會事務、雙擁優撫、區劃地名管理、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等民政業務相關政策法規的學習,將法制思維全面貫穿于民政工作的全過程,確保各項工作都依法依規全面推進。通過多種渠道及時向社會公開公布信訪事案件的受理地點、接待時間、處理進展及結果等信息,全方位接受社會和人民群眾的監督。
二是加強調研,細化措施,不斷加大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力度。排查要深、要細、要實,不得遲報、漏報、瞞報,不得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認真梳理涉及民政部門的各類信訪案件,對排查出的矛盾糾紛,逐案逐人逐項登記建檔,建立工作臺賬,做到“底數清、情況明、有分析、有對策”。根據工作進展情況,認真分析可能引發信訪問題的程序和環節,制定并完善各類信訪預案,切實增強工作的針對性、預見性和超前性,落實工作責任,積極妥善處理各類信訪問題。實行信訪問題分類處理機制,對有政策依據的,依據政策積極解決;對沒有政策依據但反映的問題合乎情理的,結合相關政策靈活解決;對既不符合政策也不符合情理的,做好解釋說明、情緒疏導工作。
三是強化領導,健全機構,不斷健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體制機制。一是成立以王廷軍局長任組長,張明學書記任副組長,各相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矛盾糾紛調處領導小組,形成主要領導總體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各相關人員全力抓,層層抓落實的領導責任體系,各股室積極配合領導小組的工作,嚴格落實保障措施。二是積極推行首問負責制、承諾制、領導接待制、領導干部定期下訪制等相關制度,切實做到訴求合理的解決到位,訴求無理的教育到位,生活困難的幫扶救助到位。三是加強了與縣區、相關部門以及上級領導機關的溝通銜接,建立了聯席會議機制,確保工作合力最大化。同時充分發揮社會組織、志愿者、社會工作者在調處糾紛,化解矛盾中的積極作用,推動建立政府主導、部門配合、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四是加大督查力度,積極查處超越或者濫用職權、違反法定程序、不作為、慢作為等損害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行為。
幼兒園涉校涉生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方案篇九
以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加強社會治理、深化平安中國建設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為指導,緊緊圍繞服務科學發展的總體要求,從維護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出發,以群眾密切關注、影響社會穩定的熱點難點問題和重大疑難問題為重點,全面深入開展交通運輸矛盾糾紛、安全隱患排查調處,努力化解、消除不穩定因素,全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為建設平安交通、和諧交通創造良好的社會政治環境。
這次集中開展矛盾糾紛、安全隱患排查調處活動,要以化解不穩不安定因素為目標,以最終解決問題為目的,尤其是把妥善解決因交通建設工程征地拆遷、道路運輸“打非治違”等問題可能引發的集體上訪、群體性事件、非正常上訪等影響社會穩定的各類突出問題,作為排查化解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實做到“四個底數清楚”:一是影響全縣社會穩定的突出問題底數清楚;二是矛盾糾紛隱患底數清楚;三是群眾性事件苗頭底數清楚;四是重大信訪苗頭底數清楚。實現“三個確保”:一是確保不發生群眾進京集體上訪;二是確保不發生惡性非正常進京上訪;三是確保不發生上訪群眾進京滋事問題。
集中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解決不穩定不安全隱患活動,是省、市、縣委作出的一項重大戰略部署,各單位、各股室要站在講政治的高度,從現在起,要堅持矛盾糾紛排查,不放過一起上訪苗頭和不穩定不安全隱患,切實將這項活動抓緊抓好,達到預期的目標要求。
1.加強領導,周密部署。各單位、各股室要充分認識排查調處活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將其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各單位、各股室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要負總責,親自抓,認真謀劃,精心組織,迅速行動,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各項工作落實,推動排查調處工作廣泛深入開展。
2.突出重點,深入排查。各單位、各股室要迅速組織人員,深入工程施工現場、運輸企業和龍湖碼頭等交通運輸行業生產一線,對群眾普遍關心和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以及重點目標、重點人員進行深入細致排查,要將可能引發越級信訪、惡性信訪事件的突出問題,可能進京滋事的上訪老戶、有非正常進京上訪傾向的人作為排查重點,摸清底數,建立臺帳,不留死角漏洞,不放過可疑之點,切實掌握底數和原因。
3.明確責任,狠抓落實。對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安全隱患,要認真梳理,分類調處、妥善化解。對一般性矛盾糾紛要邊排查邊調處,對重大疑難問題特別是積案、上訪老戶、縣以上掛帳督辦案件以及越級集體訪、重復訪、非正常進京訪要落實領導包案、掛帳督辦。要因情施策,定領導、定人員、定責任、定措施、定時限,確保調處到位。
4.強化督導,嚴肅問責。各分管領導要加強對分管部門和分包案件的督促和指導,扎扎實實做好矛盾糾紛、安全隱患排查調處工作。對因排查不力、化解不到位、穩控不落實、整治不得力而發生嚴重問題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5.加強值班,暢通信息。在矛盾糾紛、安全隱患排查調處活動期間,要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人員要在職在位,切實履行職責,嚴禁出現脫崗、漏崗現象。要及時反饋信息,杜絕瞞報、漏報、遲報現象,對重大信訪情況和突出事件必須在1小時之內上報局人秘股。各單位、各股室要認真總結活動開展情況,分別在2014年1月、2月、3月底將本月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情況書面報人秘股,并于3月30日前將活動總結材料報人秘股匯總。
幼兒園涉校涉生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方案篇十
按照區、盟兩級綜治委要求,為了深入貫徹落實“兩會”精神,正確分析社會治安形勢,重點整治治安混亂地區和突出的治安問題,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由人民內部矛盾引發的群眾性事件,進一步維護我鄉的社會政治穩定,為黨的順利召開和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項工作任務創造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根據縣委辦發[2005]7號文件精神,鄉綜治委決定,今年第一季度在全鄉集中開展一次治安混亂地區排查和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活動,并針對當前突出的治安問題,結合各地實際,在3月份組織開展一次集中打擊和專項治理活動。具體安排如下:
這次治安混亂地區排查和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活動,要以黨的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做好黨的期間的安全穩定工作和全年工作任務的完成,確保全鄉社會政治穩定,深入扎實地排查調處各類人民內部矛盾,集中整治治安混亂地區和突出治安問題,消除各種不安定因素,使全縣重點地區的社會治安明顯改善,人民群眾安居樂業。
治安混亂地區抽查,主要對象是鄉、村辦公所在地,繁華街區,學校及周力地區、企業及周邊地區,車站、交通沿線,邊境地段及公共復雜場所。各村要結合治安混亂地區排查集中組織開展打擊專項活動。同時要深入開展安全大檢查和道路交通等重點整治活動,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堅決防止交通、火災等造成群死群傷的重大惡性事故發生。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的工作重點是影響社會穩定,影響黨群、干群關系,容易引起群體性上訪或釀成群體性事件的重大疑難糾紛和社會熱點、難點矛盾糾紛,特別是企業轉制兼并破產、職工下崗、失業、退休養老等方面涉及職工利益保護及生活保障問題(包括企業軍轉干部等方面人員);城市建設改造涉及征地、拆遷補償等方面的問題和矛盾;黨在農村牧區各項政策的落實,特別是土地承包、草場、林水礦產糾紛等方面的問和矛盾;涉法案件引發的矛盾糾紛;在中央、自治區越級上訪事伯;重訪和上訪老戶反映的問題;可能進京滋事的“×××”人員和其他重點人員的情況。
(一)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在鞏固前一階段嚴打整治斗爭成果的基礎上,繼續加大對治安混亂地區和突發的治安問題的排查力度。要以鄉為單位、村委會為基礎,以社、公共場所、交通要道、要害部位為重點,進行認真清理檢查,加強對黨政關、廣播電視、金融網點、爆炸物品和藥品倉庫等重點部位的安全保衛和治安防護,加強道路交通專項重點整治和消防檢查工作。防止發重大惡性事故。要堅持專門機關和群眾路線相結合的原則,廣泛動員人民群眾,認真摸排,分類統計并疏理排隊,切實把治安混亂地區排查出來。
(二)要結合各地實際,集中開展打擊和整治專項行動。對排查出來的治安突出問題和治安混亂地區。本著什么犯罪突出就集中打擊什么犯罪,什么問題突出就整治什么問題的原則,采取建立臺帳、掛牌督辦、限期整改、責任到人等有效措施,一個問題一個問題解決,一個地區一個地區整治,整治一個鞏固一個,防止出現反彈。要認真分析治安混亂的原因,查清工作的薄弱環節,建立健全治安防范經常性工作機制,堵塞滋生和誘發犯罪的漏洞,鞏固和擴大嚴打整治斗爭的成果。要認真落實責任制,加大領導責任查究的力度,對工作不到位,基礎工作薄弱,導致社會治安混亂和治安問題突出的地方和單位,應根據不同情況,對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及有關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追究責任。
(三)各地各部門要緊密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具體實際方案,本著普遍排查,重在調處、治理的原則,做到村不漏社,機關單位不漏科室,廠礦企業不漏車間班組。對排查出的矛盾糾紛和不穩定隱患要逐件逐項登記造冊。要在拉網式集中排查的基礎上,確定重點,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嚴格執行“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領導責任和部門負責制,屬于哪個地區的矛盾糾紛,哪個地區的黨委、政府負責組織有關部門調處解決;部門之間、地區之間、地區和部門之間相關聯的矛盾糾紛要相互協調,共同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決。
(四)在黨的召開前后,要盡最大可能避免發生進京和到自治區越級上訪事件,堅決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積極預防妥善處置群體性事件,特別要高度重視堵塞鐵中、公路、攔截列車的群體性事件的處置工作。要制定和完善處置各類群體性事件的工作預案,在發生重大群體性事件時,黨政主要領導要親臨一線,靠前指揮,按照工作預案,依法妥善處置,嚴防事態擴大。要慎用警力、警械和強制措施。
(五)各村綜治辦要做好本村治安混亂地區排查、集中整流器治和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的督促檢查,鄉綜治委成員單位要督促本系統做好矛盾糾紛排調處工作,并于3月7日前將這次治安混亂地區排查和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活動開展情況總結上報鄉綜治辦,鄉綜治委將納入各村第一季度考核目標版權所有,并在適當時候派出督查組進行督查。
(六)各村要嚴密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切實做好維護穩定工作,如發現責任不明、措施不力,存有疏漏等問題,要予以通報批評,對存在嚴重治安問題或發生重大可防性案件的地區、部門將予以嚴肅處理,以確保絕對安全。
幼兒園涉校涉生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方案篇十一
以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加強社會治理、深化平安中國建設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為指導,緊緊圍繞服務科學發展的總體要求,從維護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出發,以群眾密切關注、影響社會穩定的熱點難點問題和重大疑難問題為重點,全面深入開展交通運輸矛盾糾紛、安全隱患排查調處,努力化解、消除不穩定因素,全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為建設平安交通、和諧交通創造良好的社會政治環境。
這次集中開展矛盾糾紛、安全隱患排查調處活動,要以化解不穩不安定因素為目標,以最終解決問題為目的,尤其是把妥善解決因交通建設工程征地拆遷、道路運輸“打非治違”等問題可能引發的集體上訪、群體性事件、非正常上訪等影響社會穩定的各類突出問題,作為排查化解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實做到“四個底數清楚”:一是影響全縣社會穩定的突出問題底數清楚;二是矛盾糾紛隱患底數清楚;三是群眾性事件苗頭底數清楚;四是重大信訪苗頭底數清楚。實現“三個確保”:一是確保不發生群眾進京集體上訪;二是確保不發生惡性非正常進京上訪;三是確保不發生上訪群眾進京滋事問題。
集中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解決不穩定不安全隱患活動,是省、市、縣委作出的一項重大戰略部署,各單位、各股室要站在講政治的高度,從現在起,要堅持矛盾糾紛排查,不放過一起上訪苗頭和不穩定不安全隱患,切實將這項活動抓緊抓好,達到預期的目標要求。
1.加強領導,周密部署。各單位、各股室要充分認識排查調處活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將其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各單位、各股室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要負總責,親自抓,認真謀劃,精心組織,迅速行動,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各項工作落實,推動排查調處工作廣泛深入開展。
2.突出重點,深入排查。各單位、各股室要迅速組織人員,深入工程施工現場、運輸企業和龍湖碼頭等交通運輸行業生產一線,對群眾普遍關心和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以及重點目標、重點人員進行深入細致排查,要將可能引發越級信訪、惡性信訪事件的突出問題,可能進京滋事的上訪老戶、有非正常進京上訪傾向的人作為排查重點,摸清底數,建立臺帳,不留死角漏洞,不放過可疑之點,切實掌握底數和原因。
3.明確責任,狠抓落實。對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安全隱患,要認真梳理,分類調處、妥善化解。對一般性矛盾糾紛要邊排查邊調處,對重大疑難問題特別是積案、上訪老戶、縣以上掛帳督辦案件以及越級集體訪、重復訪、非正常進京訪要落實領導包案、掛帳督辦。要因情施策,定領導、定人員、定責任、定措施、定時限,確保調處到位。
4.強化督導,嚴肅問責。各分管領導要加強對分管部門和分包案件的督促和指導,扎扎實實做好矛盾糾紛、安全隱患排查調處工作。對因排查不力、化解不到位、穩控不落實、整治不得力而發生嚴重問題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幼兒園涉校涉生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方案篇十二
為切實維護社會穩定,機關各股室及委屬各單位必須進一步加強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努力從源頭上化解社會矛盾,營造和諧的社會環境。
1.加強組織領導。各股室各單位負責同志要高度重視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努力從源頭上化解社會矛盾。分管領導要集中精力抓好工作部署落實,確保該工作有人管,有人抓。
2.要健全工作網絡。完善排調工作網絡,充實基層排調力量,做到排調力量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分布,真正實現全覆蓋。
3.建設臺帳一體化制度。各單位要按時上報摸底表(各半月一次)并做好歸帳存底。
各單位要利用五天時間,采取集中排查和重點排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全面排查,并建立臺帳。實行“四定三包”,即定牽頭領導,定責任單位,定責任人,定化解時限,包調處,包跟蹤,包反饋。二是定期排查和滾動排查相結合,按規定時限上報綜治辦。
1、對已經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要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進行認真分析,制定切實有效的調處措施,明確調處責任人,提出化解時限。
2、要運用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機制,化解矛盾糾紛。
3、要落實跟蹤問責,對化解了的糾紛要及時銷案。對未化解的糾紛要進行深入分析,提出新的化解舉措,對跨區域跨行業的矛盾糾紛,可報告上一級綜治部門協調解決。
1.建立考核考評聯動機制。
2.工信委綜治辦將抽調人員組成督查組定期或不定期對各股室、委屬各單位的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并將結果進行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