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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禁酒令心得體會(通用10篇)

格式:DOC 上傳日期:2023-09-23 19:48:04
2023年禁酒令心得體會(通用10篇)
時間:2023-09-23 19:48:04     小編:夢幻泡

當在某些事情上我們有很深的體會時,就很有必要寫一篇心得體會,通過寫心得體會,可以幫助我們總結積累經驗。我們應該重視心得體會,將其作為一種寶貴的財富,不斷積累和分享。下面我幫大家找尋并整理了一些優秀的心得體會范文,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禁酒令心得體會篇一

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參考。

學習禁酒令心得體會

學習禁酒令,你有什么心得?看看下面的心得體味,看看大伙兒是如何樣想的。

篇一:學習禁酒令心得體味

全國大事,與我直接有關聯的,無非是我國實施了更嚴格的嚴禁酒后駕車行動。而孫偉銘張明寶醉駕案,杭州飆車案,則是“戒酒令”中一具又一具頂風違紀的插曲。在絡、電視、報章等媒體長篇累牘的報道下,凄慘的車禍時間敲打著公眾的神經,醉酒駕駛,超速行駛的危害,把人們對尊重生命的意識慢慢地喚醒,激昂憤慨的情緒完全點燃,要求對肇事者加于嚴懲的呼聲一浪高過一浪,以至于一些法律專業人士理智的聲音,也在大眾盲目過激的喊殺聲中淹沒。

重大的交通惡性事故都有一具顯著的特征,算是肇事者事前都有較多的違紀違章行為,由于種種原因沒有獲得嚴厲的處罰。試想一下,一具司機,從駕車的第一天開始,一有違章,立刻被懲罰,別管什么地位什么權力,拘留,罰款,通報,曝光,讓違規別再是特權的象征,而是無知無能的表現,也許,不少的惡性事故可不能再發生,那個世界上就少了許多別明別白的冤魂。

固然,對肇事者的制裁是必要的。應當堅持罪行法定原則,而別是建立在公眾的“民憤”之上,刑罰針對的是事實之罪,罪的大小別隨著“民憤”的大小而改變。“民憤”只能說明人們對交通事故的危害由麻木變得重視。

斯人已逝,生者猶存,我們活著的人,還在參與交通的人,要做點什么,才能夠告慰這些逝去的亡魂?也許我們自己也說別清晰。別要超速飆車,別要酒后駕駛,文明禮讓,遵守交通法規,至少,是為了我們自己的生命,使自己別要淪為下一具孫偉民或張明寶。

篇二:學習禁酒令心得體味

為進一步改進機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嚴肅工作紀律,樹立機關干部職工文明、高效、廉潔、勤政的良好形象,近日,謝通門縣委書記旦增同志作出重要指示,在全縣范圍內實施“禁酒令”:全縣干部職工在工作日及非工作日執行公務期間嚴禁飲酒。以此推動全縣干部職工以昂揚的精神、踏實的態度、務實的作風,開創全縣工作新局面。

一、明確對象,嚴格禁酒要求

動時原則上別得飲酒,鄉(鎮)干部別得勸酒、逼酒;六是節假日及雙休日無值班或工作任務時可適量飲酒,但必須保證別妨礙工作日正常工作。

二、強化監督,嚴格貫徹降實

為保證“禁酒令”降到實處,縣里特意成立了由縣委辦、政府辦、紀檢委、組織部組成的督查領導小組。督查小組經過明察暗訪、定期別定期抽查、專項檢查等方式,對“禁酒令”執行事情進行督查,并向社會發布了禁酒監督電話,積極發揮群眾監督作用。對違反“禁酒令”規定的人員,情節較輕的,在全縣范圍內通報批判,對本人進行誡勉談話;情節嚴峻并造成違紀后果的,將按相關規定進行紀律處分。對頂風違反“禁酒令”的,嚴懲別怠,絕別手軟,以確保“禁酒令”令行禁止、令行長久、降實到位。

三、降實責任,建立長效機制

“禁酒令”采取“一把手”負責制,各鄉鎮、縣直各單位“一把手”負總責,帶頭執行,全權負責本單位、本部門的禁酒工作;紀檢委、組織部負責全面履行監督職能,形成了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一級負責一級的格局,職責清楚、監督有力,從而確保執行“禁酒令”的常態化、長效化。

禁酒令心得體會篇二

淺談如何貫徹落實公安部“五條禁令”

公安部實施“五條禁令”,這是嚴肅公安隊伍紀律作風,加強內部管理工作,堅決制止少數民警涉槍、酒、車、賭重大惡性案件,有效解決少數民警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進一步純潔公安隊伍、推進公安隊伍建設的迫切需要,是深入貫徹十六大精神,從“三個代表”的高度,加大依法從嚴治警力度,促進公安機關履行鞏固共產黨的執政地位,維護國家長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神圣使命,順利完成各項公安保衛任務的重大舉措。那么,如何貫徹落實好“五條禁令”,通過近日的學習、領會,我認為當前應從如下八個方面入手:

一是領導重視,率先士卒。常言道:火車靠頭帶,上梁不正下梁歪。因此,抓“五條禁令”的落實,領導非常重要,如果作為一個單位的領導不能從自身做好、率先士卒,把落實“五條禁令”看成是多此一舉的話,就無法落實好“本文來自公務員在線,轉載請保留此標記。五條禁令”,其單位的個別人違反“五條禁令”也只是見怪不怪了。

二是加強教育,警鐘長鳴。政治思想工作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線。作為教育,必須常抓不懈,要通過正反典型,開展好教育活動,使民警自覺長鳴自律這根弦,確保“五條禁令”常在耳邊回想,規范自己的行為。

全國大事,與我直接有關聯的,無非是我國實施了更嚴格的嚴禁酒后駕車行動。而孫偉銘張明寶醉駕案,杭州飆車案,則是“戒酒令”中一個又一個頂風違紀的插曲。在網絡、電視、報章等媒體長篇累牘的報道下,凄慘的車禍時刻敲打著公眾的神經,醉酒駕駛,超速行駛的危害,把人們對尊重生命的意識漸漸地喚醒,激昂憤怒的情緒徹底點燃,要求對肇事者加于嚴懲的呼聲一浪高過一浪,以至于一些法律專業人士理智的聲音,也在大眾盲目過激的喊殺聲中淹沒。

重大的交通惡性事故都有一個顯著的特征,就是肇事者事前都有較多的違紀違章行為,由于種種原因沒有獲得嚴厲的處罰。試想一下,一個司機,從駕車的第一天開始,一有違章,立刻被懲處,不管什么地位什么權力,拘留,罰款,通報,曝光,讓違規不再是特權的象征,而是無知無能的表現,也許,很多的惡性事故不會再發生,這個世界上就少了許多不明不白的冤魂。

當然,對肇事者的.制裁是必要的。應當堅持罪行法定原則,而不是建立在公眾的“民憤”之上,刑罰針對的是事實之罪,罪的大小不隨著“民憤”的大小而改變。“民憤”只能說明人們對交通事故的危害由麻木變得重視。

斯人已逝,生者猶存,我們活著的人,還在參與交通的人,要做點什么,才可以告慰這些逝去的亡魂?也許我們自己也說不清楚。不要超速飆車,不要酒后駕駛,文明禮讓,遵守交通法規,至少,是為了我們自己的生命,使自己不要淪為下一個孫偉民或張明寶。

中華酒文化源遠流長,最早可追溯至夏朝,傳說中酒的兩個始作傭者杜康和儀狄,大概都是這個時代的人物,距今約4000多年歷史。在那個物質生活不是十分豐富的時代,酒的發明究竟是緣于一種怎樣的靈感和機緣,我們不得而知,不過,這種看似簡單的發明卻影響和貫穿了整個中華民族的發展史,上至皇親國戚王公貴族下至山野村夫販夫走卒對此都有所鐘愛,某種程度上,它的影響力要超過令國人驕傲的四大發明!如果你問一個目不識丁的人印刷術是怎么回事,他不一定清楚,但如果你問他酒是什么東西,他或許會反譏你:“你白癡啊!”

酒對人影響力之大之深,我們無法用語言來描述,也沒有能力穿越時光隧道,因此也無法真切地感受古人對酒的態度,不過查閱一下史志典籍,我們還是能夠窺視一二。

早在2500年前,佛教的創始人釋伽牟尼就在《佛說優婆塞五戒相經》中,將“不飲酒”做為在家優婆塞、優婆夷應持守的戒律,時至今日,廣大信眾仍信守奉行。

《戰國策》中說:“昔者,帝女令儀狄作酒而美,進之禹,禹欽而甘之,遂疏儀狄,絕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國者”。儀狄制作美酒去拍馬屁,沒想到大禹不僅不領情,還下了個“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國者”的批語,這大概可以視為最早的“禁酒令”。

古人倡導禁酒,對于文人卻好像不起什么作用,該喝還喝,該醉還醉。但是,幾位嗜酒的文人是不能夠代言所有古人的,“李白斗酒詩百篇”,對于文人的醉酒國人在感情上一直持寬容的態度。然而醉酒畢竟不是一件什么光彩的事,尤其是醉酒后亂說亂罵不知東南西北尿床吐穢者,更是丟人顯眼。至于酒后亂性或借醉酒之名行違法之事,則更是害人害己、誤國誤民。這大概正是古圣先賢們對酒持以抵制態度的原因了。

古人飲酒倡導“溫克”教人不做“三爵不識”。所謂“溫克”,即是說雖然多飲,也要能自持,要保證不失言、不失態。所謂“三爵不識”,指不懂以三爵為限的禮儀。《禮記玉藻》提及三爵之禮云:“君子之飲酒也,受一爵而色灑如也,二爵而言言斯,禮已三爵而油油,以退,退則坐。”就是說,正人君子飲酒,三爵而止,飲過三爵,就該自覺放下杯子,退出酒筵。所謂三爵,指的是適量,量足為止,這也就是《論語鄉黨》所說的“惟酒無量不及亂”的意思。

大概從宋代才開始,人們比較強調節飲和禮飲。至清代時,文人們著書將禮飲的規矩一條條陳述出來,約束自己,也勸誡世人,如:《酒箴》、《酒政》、《觴政》、《酒評》等。清人張晉壽《酒德》中有這樣的句子:“量小隨意,客各盡歡,寬嚴并濟。各適其意,勿強所難”。由此可以看到清代奉行的禮飲規范的具體內容。

由此看來,古人飲酒是以不違反禮制和不影響健康為原則的,這一點從古代的酒具“爵”的型制上可見一斑。古代的“爵”即是我們現在的酒杯,不同的是,“爵”口處有兩根直立的小柱名曰“止酒”,喝酒時恰好擋在嘴的兩邊,防止一次性喝得過多,從這一點可以看出,古人為了防止飲酒過量和倡導理性。

全國大事,與我直接有關聯的,無非是我國實施了更嚴格的嚴禁酒后駕車行動。而孫偉銘張明寶醉駕案,杭州飆車案,則是“戒酒令”中一個又一個頂風違紀的插曲。在網絡、電視、報章等媒體長篇累牘的報道下,凄慘的車禍時刻敲打著公眾的神經,醉酒駕駛,超速行駛的危害,把人們對尊重生命的意識漸漸地喚醒,激昂憤怒的情緒徹底點燃,要求對肇事者加于嚴懲的呼聲一浪高過一浪,以至于一些法律專業人士理智的聲音,也在大眾盲目過激的喊殺聲中淹沒。

重大的交通惡性事故都有一個顯著的特征,就是肇事者事前都有較多的違紀違章行為,由于種種原因沒有獲得嚴厲的處罰。試想一下,一個司機,從駕車的第一天開始,一有違章,立刻被懲處,不管什么地位什么權力,拘留,罰款,通報,曝光,讓違規不再是特權的象征,而是無知無能的表現,也許,很多的惡性事故不會再發生,這個世界上就少了許多不明不白的冤魂。

當然,對肇事者的制裁是必要的。應當堅持罪行法定原則,而不是建立在公眾的“民憤”之上,刑罰針對的是事實之罪,罪的大小不隨著“民憤”的大小而改變。“民憤”只能說明人們對交通事故的危害由麻木變得重視。

斯人已逝,生者猶存,我們活著的人,還在參與交通的人,要做點什么,才可以告慰這些逝去的亡魂?也許我們自己也說不清楚。不要超速飆車,不要酒后駕駛,文明禮讓,遵守交通法規,至少,是為了我們自己的生命,使自己不要淪為下一個孫偉民或張明寶。

全國大事,與我直接有關聯的,無非是我國實施了更嚴格的嚴禁酒后駕車行動。而孫偉銘張明寶醉駕案,杭州飆車案,則是“戒酒令”中一個又一個頂風違紀的插曲。在網絡、電視、報章等媒體長篇累牘的報道下,凄慘的車禍時刻敲打著公眾的神經,醉酒駕駛,超速行駛的危害,把人們對尊重生命的意識漸漸地喚醒,激昂憤怒的情緒徹底點燃,要求對肇事者加于嚴懲的呼聲一浪高過一浪,以至于一些法律專業人士理智的聲音,也在大眾盲目過激的喊殺聲中淹沒。

重大的交通惡性事故都有一個顯著的特征,就是肇事者事前都有較多的違紀違章行為,由于種種原因沒有獲得嚴厲的處罰。試想一下,一個司機,從駕車的第一天開始,一有違章,立刻被懲處,不管什么地位什么權力,拘留,罰款,通報,曝光,讓違規不再是特權的象征,而是無知無能的表現,也許,很多的惡性事故不會再發生,這個世界上就少了許多不明不白的冤魂。

當然,對肇事者的制裁是必要的。應當堅持罪行法定原則,而不是建立在公眾的“民憤”之上,刑罰針對的是事實之罪,罪的大小不隨著“民憤”的大小而改變。“民憤”只能說明人們對交通事故的危害由麻木變得重視。

斯人已逝,生者猶存,我們活著的人,還在參與交通的人,要做點什么,才可以告慰這些逝去的亡魂?也許我們自己也說不清楚。不要超速飆車,不要酒后駕駛,文明禮讓,遵守交通法規,至少,是為了我們自己的生命,使自己不要淪為下一個孫偉民或張明寶。

空軍禁酒令心得體會一:

在公眾眼中以喝酒豪邁著稱的中國軍人們,正在試圖改變這個固有印象,比如空軍將士將不用再經受“酒精考驗”。

本觀察員了解的一項新規定是,最近空軍司令員許其亮和政委鄧昌友簽署命令,頒布了《空軍部隊從嚴控制飲酒的規定》。

《空軍報》在短評中表示,“《規定》既是對無度飲酒者的警示,也是對廣大干部在應酬中對酒的困惑的解脫。”要求各級“充分認清空軍黨委、首長狠剎濫飲、酗酒不良習氣的嚴肅態度和堅定決心”。

這個被軍內俗稱“禁酒令”的規定對工作日午餐飲酒和工作期間飲酒都明令禁止,且相當嚴厲:“凡工作期間違規飲酒者,干部給予撤職處分,士官給予取消士官資格,士兵給予記大過處分。”

本觀察員了解到,目前空軍一些部隊營門衛兵和車場值班室配備了如交警般的“酒精測試儀”,抽查出入人員和車輛;一些部隊的官兵也拿到了“禁酒令”卡片,以便溫習;有部隊舉行抗震救災慶功宴也以飲料代酒。

一名空軍機關助理告訴本觀察員,他現在隨工作組下部隊檢查工作,喝酒的壓力“小多了”。《解放軍報》一則通訊引用一位空降兵師政委的話說,長期以來,軍人飲酒問題困擾著部隊管理,但假如基層單位自己禁酒,“哪個基層單位獨立這么做,哪個單位就會陷入孤立的境地。”該政委并盛贊該規定“是為基層解了套”。《解放軍報》還引述說,某空降兵師機關實施“禁酒令”后,同期接待費比去年下降45.4%,官兵存款上升56.8%。一位軍官稱,自從實施禁酒令以來,營區周圍的大小餐館逐漸蕭條,有幾家已經倒閉。

一元后開始,萬象更新。今天是1月25日,歡迎大家參加新年的第一個政治學習。

根據中央要求,結合發展爭取他們優良的活動,第一次中央委員會決定,在所有的政治和法律警察“發揚傳統、堅定信念、執法為民”主題教育實踐,努力解決在理想和信念,目的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意識、執法和司法,努力創建一個公司政治,精通業務,良好的風格,公平執法隊伍,讓人民政法機關,新的變化和新的氣氛。

結合政治和法律的實踐,進行三個關鍵工作。廣大政法警察顯然認識到工作是我們黨的優良傳統,和器官政法的政治優勢,在任何時間在任何情況下,我們不能放棄黨的優良傳統,而且不要忘記大眾的觀點。做群眾工作作為一個王牌,努力深入基層,深入群眾,與群眾血肉聯系的人。自覺接受群眾監督,聽取各方,特別是一些不同的觀點,是心靈的寬容、勇氣、智慧、政治文化的綜合體現。有意識地使用群眾監督,理論,社會監督發現問題和糾正錯誤,提高,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團隊風格的政治和法制建設,建立誠信執法的形象和大有益處。相信的人必須客觀、真實、合理評估警察政法,更具建設性的建議和意見,促進執法工作。

最近收到一些來信,內容反映了一些警察在個人問題上的政治和法律必須加強“自律”的意識。問群眾,做到第一,群眾不做要求,自己堅決不做。堅決抵制第二天沒有精神,晚上精神文明。不允許以自己的人格為交易,交易不允許把自己的制服,不允許把自己的政治生活和未來。


禁酒令心得體會篇三

禁酒令,作為一項引發爭議的政策,早在歷史上出現過。然而,在現代社會,隨著各種問題的出現,禁酒令再次成為人們討論的焦點。盡管有些人持支持的態度,認為禁酒令能有效遏制酒精帶來的社會問題,但我認為禁酒令并非最佳解決方案。本文將從社會和經濟兩個角度給出我的觀點。

首先,禁酒令可能帶來的社會問題是我反對其實施的原因之一。歷史上的禁酒令,比如美國20世紀初的禁酒時期,導致了大規模的非法黑市活動和犯罪率的上升。人們渴望享受酒精帶來的放松和開心,如果禁止合法途徑,他們勢必會尋找非法的渠道來獲取酒精。這將不僅加劇犯罪現象,還可能引發一系列相關問題,如違禁酒精的健康問題和無法控制的酒精中毒。而在解禁之后,可能會出現一些與酒精過度消費相伴隨的危害,比如酒駕,家庭暴力等。由此可見,禁酒令可能會引發社會秩序紊亂和安全隱患。

其次,經濟方面的問題也使我對禁酒令產生疑慮。酒精行業是一項龐大的經濟支柱,尤其是對于一些國家來說。禁酒令會導致酒類企業和相關產業的倒閉,導致大量的就業崗位流失。此外,政府稅收也將面臨巨大壓力,無法從酒精行業獲得收入。相反,如果政府能夠以適當方式管理該行業,他們可以通過稅收和監管獲得穩定收入,用于社會福利和公共服務的發展。當然,這并不意味著我們應該完全放任酒類行業,而是應該采取合理的規制和監管措施來把握好度。

當然,禁酒令也有其合理之處。酗酒問題是一個全球性的難題,對人們的健康和家庭帶來嚴重影響。如今,越來越多的人對酒精的過度消費和酗酒問題感到擔憂。因此,一些政府和組織呼吁采取禁酒令來解決這個問題。他們認為,禁止酒精的消費可以遏制酗酒現象,減少相關問題的發生。然而,我認為更重要的是通過宣傳教育、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和提供心理輔導來解決這個問題。只有在根本解決人們對酒精的錯誤認識和應對壓力的有效方法之后,才能達到長期的酒精消費管理。

綜上所述,禁酒令作為一種政策手段,雖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遏制酒精帶來的問題,但其負面效應也不可忽視。政府和社會應該更多關注對酒精消費的合理管控、教育和支持,而不是簡單地采取禁止的方式。只有綜合各種手段,才能在確保社會秩序和經濟繁榮的同時,解決酗酒問題,實現大家的福祉。

禁酒令心得體會篇四

第一段:引言(100字)

現代社會的快節奏生活,使得人們對于放松自己的要求越來越高,而飲酒成為了許多人釋放自己壓力的一種方式。然而,為了保障社會的穩定與安寧,年禁酒令逐漸在我國各地實施。作為一個參與者,我愿意分享我在這一期間的心得體會。年禁酒令不僅僅是社會對我們的限制,更是一種提醒,讓我們反思自己的生活態度與價值觀。

第二段:對禁酒令背景的分析(200字)

年禁酒令的實施背后有著豐富的文化內涵與歷史淵源,禁酒令旨在通過限制酒精消費,促進人們的健康生活。中國歷史上多次實行禁酒政策,早在古代我們就擁有長期的清酒禁令,這顯示了酒精對社會的危害性以及對人類生活的威脅。而如今,年禁酒令的實施不僅是為了維護社會的運行秩序,更重要的是提醒人們要關注自身的健康與家庭的幸福。

第三段:禁酒令對習慣的改變(300字)

年禁酒令的實施無疑給習慣了飲酒的人們帶來了很多困擾,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這也給我們提供了一個珍貴的機會來改變不良習慣,重新審視自己的生活。在禁酒令實施的期間,我逐漸發現自己不再號求酒精來滿足心理上的需求。我開始主動尋找其他健康的放松方式,比如運動、閱讀和與家人朋友的交流。這個過程讓我深刻認識到自己對于酒精的依賴程度,也讓我更加重視健康生活的價值。

第四段:對禁酒令影響的思考(300字)

年禁酒令實施期間,社交活動的熱情下降,人們更加重視家庭生活和自我培養。我身邊的朋友、同事們紛紛表示,通過這段時間的禁酒,他們重新認識到家庭的重要性和團圓的快樂。家庭成為溫馨的港灣,同時,人們也更加重視內心世界的充盈。禁酒令的實施讓我們認識到酒精并不是唯一的快樂源泉,而是通過心靈的滿足來獲得美好的生活。

第五段:個人成長與體會(200字)

年禁酒令期間,我逐漸學會了拒絕他人的誘惑和表達自己的意愿。我發現,通過堅守初衷,我不僅能夠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更能夠讓自己變得更加自信和堅強。禁酒令讓我體驗到了自我控制帶來的成就感,這也激勵著我繼續追求更高質量的生活。

結尾(100字)

年禁酒令期間,我深刻體會到了酒精對自身健康和家庭幸福的威脅。同時,禁酒令也給了我改變生活以及提升自我的機會。禁酒令一定程度上改變了人們的生活習慣,喚醒了我們對酒精危害的認識。我希望未來能夠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并將這份理念分享給身邊的人。通過年禁酒令的肯定,我們要共同努力促進社會的健康與發展。

禁酒令心得體會篇五

近日讀到一則消息,說是空軍實行禁酒后,經隨機調查某師的接待費下降近50%,看來我們的這些個軍人們酒量還是可以的哈,酒錢比飯錢多多了。只是這些個數據都只是一個相對的百分比,沒有一個絕對的數值,所以不知道這個師一個的接待費到底是多少,但這個數字肯定不會太低。

這些年我們的軍事實力在整體上是有一些提升,但差距還是很明顯的,特別是自主創新能力不足,整體裝備比較落后,特別是我們的海軍、空軍,都存在著致使的硬傷,比如沒有航母、比如我們的戰斗機技術裝備相當落后等等。我不知道我們每年的軍費投入是多少,但我相信,每個吃喝這筆費用絕對不是一個小數字。光是酒這一項,恐怕就會是一個天文數字。歷來我們的部隊都喜歡酒,我們的茅臺酒就是這些個部隊首長的最愛,從周恩來、許世友等老一輩到現在,茅臺酒一直都伴隨左右。我注意到茅臺酒廠的這些個領導們到部隊去拜個年什么的,大多都是部隊一號首長親自出來接見,可見茅臺酒的地位之高,也可見酒在部隊中的特別地位。

空軍禁酒,當然是一件好事,一件還不算太遲的好事。這樣的好事提前到來的話多好啊,至少節省下來的錢我們可以到俄羅斯多購買一些武器裝備,至少在酒桌子上節約下來的時間我們可以多去搞一些技術創新,提升我們的整個技術水平,至少讓那些當官的隨時保持一個清醒的頭腦,可以深入思考一下如何從嚴治軍,提高整個部隊的戰斗力。當然,現在到來也不算遲。

所以說,空軍禁酒是一個非常好的開頭,我希望這個開頭能夠持續下去,并能夠影響到陸軍、海軍,影響到整個部隊,我希望我們的各級政府也能夠從中得到一些啟示,也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一個清醒的頭腦,少圍著酒桌子轉,多關注民生,多做一些實事,我相信,在某種程度上也可能讓那些個官員們多活幾歲。酒喝多了,絕對傷身。所以,于公于私,禁酒都是一件好事。

希望明日就可以聽到海軍的禁酒令、后日就可聽到二炮的禁酒令……

禁酒令心得體會篇六

中華酒文化源遠流長,最早可追溯至夏朝,傳說中酒的兩個始作傭者杜康和儀狄,大概都是這個時代的人物,距今約4000多年歷史。在那個物質生活不是十分豐富的時代,酒的發明究竟是緣于一種怎樣的靈感和機緣,我們不得而知,不過,這種看似簡單的發明卻影響和貫穿了整個中華民族的發展史,上至皇親國戚王公貴族下至山野村夫販夫走卒對此都有所鐘愛,某種程度上,它的影響力要超過令國人驕傲的四大發明!如果你問一個目不識丁的人印刷術是怎么回事,他不一定清楚,但如果你問他酒是什么東西,他或許會反譏你:“你白癡啊!”

酒對人影響力之大之深,我們無法用語言來描述,也沒有能力穿越時光隧道,因此也無法真切地感受古人對酒的態度,不過查閱一下史志典籍,我們還是能夠窺視一二。

早在2500年前,佛教的創始人釋伽牟尼就在《佛說優婆塞五戒相經》中,將“不飲酒”做為在家優婆塞、優婆夷應持守的戒律,時至今日,廣大信眾仍信守奉行。

《戰國策》中說:“昔者,帝女令儀狄作酒而美,進之禹,禹欽而甘之,遂疏儀狄,絕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國者”。儀狄制作美酒去拍馬屁,沒想到大禹不僅不領情,還下了個“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國者”的批語,這大概可以視為最早的“禁酒令”。

古人倡導禁酒,對于文人卻好像不起什么作用,該喝還喝,該醉還醉。但是,幾位嗜酒的文人是不能夠代言所有古人的,“李白斗酒詩百篇”,對于文人的醉酒國人在感情上一直持寬容的態度。然而醉酒畢竟不是一件什么光彩的事,尤其是醉酒后亂說亂罵不知東南西北尿床吐穢者,更是丟人顯眼。至于酒后亂性或借醉酒之名行違法之事,則更是害人害己、誤國誤民。這大概正是古圣先賢們對酒持以抵制態度的原因了。

古人飲酒倡導“溫克”教人不做“三爵不識”。所謂“溫克”,即是說雖然多飲,也要能自持,要保證不失言、不失態。所謂“三爵不識”,指不懂以三爵為限的禮儀。《禮記玉藻》提及三爵之禮云:“君子之飲酒也,受一爵而色灑如也,二爵而言言斯,禮已三爵而油油,以退,退則坐。”就是說,正人君子飲酒,三爵而止,飲過三爵,就該自覺放下杯子,退出酒筵。所謂三爵,指的是適量,量足為止,這也就是《論語鄉黨》所說的“惟酒無量不及亂”的意思。

大概從宋代才開始,人們比較強調節飲和禮飲。至清代時,文人們著書將禮飲的規矩一條條陳述出來,約束自己,也勸誡世人,如:《酒箴》、《酒政》、《觴政》、《酒評》等。清人張晉壽《酒德》中有這樣的句子:“量小隨意,客各盡歡,寬嚴并濟。各適其意,勿強所難”。由此可以看到清代奉行的禮飲規范的具體內容。

由此看來,古人飲酒是以不違反禮制和不影響健康為原則的,這一點從古代的酒具“爵”的型制上可見一斑。古代的“爵”即是我們現在的酒杯,不同的是,“爵”口處有兩根直立的小柱名曰“止酒”,喝酒時恰好擋在嘴的兩邊,防止一次性喝得過多,從這一點可以看出,古人為了防止飲酒過量和倡導理性。

中華酒文化源遠流長,最早可追溯至夏朝,傳說中酒的兩個始作傭者杜康和儀狄,大概都是這個時代的人物,距今約4000多年歷史。在那個物質生活不是十分豐富的時代,酒的發明究竟是緣于一種怎樣的靈感和機緣,我們不得而知,不過,這種看似簡單的發明卻影響和貫穿了整個中華民族的發展史,上至皇親國戚王公貴族下至山野村夫販夫走卒對此都有所鐘愛,某種程度上,它的影響力要超過令國人驕傲的四大發明!如果你問一個目不識丁的人印刷術是怎么回事,他不一定清楚,但如果你問他酒是什么東西,他或許會反譏你:“你白癡啊!”

酒對人影響力之大之深,我們無法用語言來描述,也沒有能力穿越時光隧道,因此也無法真切地感受古人對酒的態度,不過查閱一下史志典籍,我們還是能夠窺視一二。

早在2500年前,佛教的創始人釋伽牟尼就在《佛說優婆塞五戒相經》中,將“不飲酒”做為在家優婆塞、優婆夷應持守的戒律,時至今日,廣大信眾仍信守奉行。

《戰國策》中說:“昔者,帝女令儀狄作酒而美,進之禹,禹欽而甘之,遂疏儀狄,絕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國者”。儀狄制作美酒去拍馬屁,沒想到大禹不僅不領情,還下了個“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國者”的批語,這大概可以視為最早的“禁酒令”。

古人倡導禁酒,對于文人卻好像不起什么作用,該喝還喝,該醉還醉。但是,幾位嗜酒的文人是不能夠代言所有古人的,“李白斗酒詩百篇”,對于文人的醉酒國人在感情上一直持寬容的態度。然而醉酒畢竟不是一件什么光彩的事,尤其是醉酒后亂說亂罵不知東南西北尿床吐穢者,更是丟人顯眼。至于酒后亂性或借醉酒之名行違法之事,則更是害人害己、誤國誤民。這大概正是古圣先賢們對酒持以抵制態度的原因了。

古人飲酒倡導“溫克”教人不做“三爵不識”。所謂“溫克”,即是說雖然多飲,也要能自持,要保證不失言、不失態。所謂“三爵不識”,指不懂以三爵為限的禮儀。《禮記·玉藻》提及三爵之禮云:“君子之飲酒也,受一爵而色灑如也,二爵而言言斯,禮已三爵而油油,以退,退則坐。”就是說,正人君子飲酒,三爵而止,飲過三爵,就該自覺放下杯子,退出酒筵。所謂三爵,指的是適量,量足為止,這也就是《論語·鄉黨》所說的“惟酒無量不及亂”的意思。

大概從宋代開始,人們比較強調節飲和禮飲。至清代時,文人們著書將禮飲的規矩一條條陳述出來,約束自己,也勸誡世人,如:《酒箴》、《酒政》、《觴政》、《酒評》等。清人張晉壽《酒德》中有這樣的句子:“量小隨意,客各盡歡,寬嚴并濟。各適其意,勿強所難”。由此可以看到清代奉行的禮飲規范的具體內容。

由此看來,古人飲酒是以不違反禮制和不影響健康為原則的,這一點從古代的酒具“爵”的型制上可見一斑。古代的“爵”即是我們現在的酒杯,不同的是,“爵”口處有兩根直立的小柱名曰“止酒”,喝酒時恰好擋在嘴的兩邊,防止一次性喝得過多,從這一點可以看出,古人為了防止飲酒過量和倡導理性。

中華酒文化源遠流長,最早可追溯至夏朝,傳說中酒的兩個始作傭者杜康和儀狄,大概都是這個時代的人物,距今約4000多年歷史。在那個物質生活不是十分豐富的時代,酒的發明究竟是緣于一種怎樣的靈感和機緣,我們不得而知,不過,這種看似簡單的發明卻影響和貫穿了整個中華民族的發展史,上至皇親國戚王公貴族下至山野村夫販夫走卒對此都有所鐘愛,某種程度上,它的影響力要超過令國人驕傲的四大發明!如果你問一個目不識丁的人印刷術是怎么回事,他不一定清楚,但如果你問他酒是什么東西,他或許會反譏你:“你白癡啊!”

酒對人影響力之大之深,我們無法用語言來描述,也沒有能力穿越時光隧道,因此也無法真切地感受古人對酒的態度,不過查閱一下史志典籍,我們還是能夠窺視一二。

早在2500年前,佛教的創始人釋伽牟尼就在《佛說優婆塞五戒相經》中,將“不飲酒”做為在家優婆塞、優婆夷應持守的戒律,時至今日,廣大信眾仍信守奉行。

《戰國策》中說:“昔者,帝女令儀狄作酒而美,進之禹,禹欽而甘之,遂疏儀狄,絕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國者”。儀狄制作美酒去拍馬屁,沒想到大禹不僅不領情,還下了個“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國者”的批語,這大概可以視為最早的“禁酒令”。

古人倡導禁酒,對于文人卻好像不起什么作用,該喝還喝,該醉還醉。但是,幾位嗜酒的文人是不能夠代言所有古人的,“李白斗酒詩百篇”,對于文人的醉酒國人在感情上一直持寬容的態度。然而醉酒畢竟不是一件什么光彩的事,尤其是醉酒后亂說亂罵不知東南西北尿床吐穢者,更是丟人顯眼。至于酒后亂性或借醉酒之名行違法之事,則更是害人害己、誤國誤民。這大概正是古圣先賢們對酒持以抵制態度的原因了。

古人飲酒倡導“溫克”教人不做“三爵不識”。所謂“溫克”,即是說雖然多飲,也要能自持,要保證不失言、不失態。所謂“三爵不識”,指不懂以三爵為限的禮儀。《禮記玉藻》提及三爵之禮云:“君子之飲酒也,受一爵而色灑如也,二爵而言言斯,禮已三爵而油油,以退,退則坐。”就是說,正人君子飲酒,三爵而止,飲過三爵,就該自覺放下杯子,退出酒筵。所謂三爵,指的是適量,量足為止,這也就是《論語鄉黨》所說的“惟酒無量不及亂”的意思。

大概從宋代開始,人們比較強調節飲和禮飲。至清代時,文人們著書將禮飲的規矩一條條陳述出來,約束自己,也勸誡世人,如:《酒箴》、《酒政》、《觴政》、《酒評》等。清人張晉壽《酒德》中有這樣的句子:“量小隨意,客各盡歡,寬嚴并濟。各適其意,勿強所難”。由此可以看到清代奉行的禮飲規范的具體內容。

由此看來,古人飲酒是以不違反禮制和不影響健康為原則的,這一點從古代的酒具“爵”的型制上可見一斑。

古代的“爵”即是我們現在的酒杯,不同的是,“爵”口處有兩根直立的小柱名曰“止酒”,喝酒時恰好擋在嘴的兩邊,防止一次性喝得過多,從這一點可以看出,古人為了防止飲酒過量和倡導理性。

中華酒文化源遠流長,最早可追溯至夏朝,傳說中酒的兩個始作傭者杜康和儀狄,大概都是這個時代的人物,距今約4000多年歷史。在那個物質生活不是十分豐富的時代,酒的發明究竟是緣于一種怎樣的靈感和機緣,我們不得而知,不過,這種看似簡單的發明卻影響和貫穿了整個中華民族的發展史,上至皇親國戚王公貴族下至山野村夫販夫走卒對此都有所鐘愛,某種程度上,它的影響力要超過令國人驕傲的四大發明!如果你問一個目不識丁的人印刷術是怎么回事,他不一定清楚,但如果你問他酒是什么東西,他或許會反譏你:“你白癡啊!”

酒對人影響力之大之深,我們無法用語言來描述,也沒有能力穿越時光隧道,因此也無法真切地感受古人對酒的態度,不過查閱一下史志典籍,我們還是能夠窺視一二。

早在2500年前,佛教的創始人釋伽牟尼就在《佛說優婆塞五戒相經》中,將“不飲酒”做為在家優婆塞、優婆夷應持守的戒律,時至今日,廣大信眾仍信守奉行。

《戰國策》中說:“昔者,帝女令儀狄作酒而美,進之禹,禹欽而甘之,遂疏儀狄,絕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國者”。儀狄制作美酒去拍馬屁,沒想到大禹不僅不領情,還下了個“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國者”的批語,這大概可以視為最早的“禁酒令”。

古人倡導禁酒,對于文人卻好像不起什么作用,該喝還喝,該醉還醉。但是,幾位嗜酒的文人是不能夠代言所有古人的,“李白斗酒詩百篇”,對于文人的醉酒國人在感情上一直持寬容的態度。然而醉酒畢竟不是一件什么光彩的事,尤其是醉酒后亂說亂罵不知東南西北尿床吐穢者,更是丟人顯眼。至于酒后亂性或借醉酒之名行違法之事,則更是害人害己、誤國誤民。這大概正是古圣先賢們對酒持以抵制態度的原因了。

古人飲酒倡導“溫克”教人不做“三爵不識”。所謂“溫克”,即是說雖然多飲,也要能自持,要保證不失言、不失態。所謂“三爵不識”,指不懂以三爵為限的禮儀。《禮記玉藻》提及三爵之禮云:“君子之飲酒也,受一爵而色灑如也,二爵而言言斯,禮已三爵而油油,以退,退則坐。”就是說,正人君子飲酒,三爵而止,飲過三爵,就該自覺放下杯子,退出酒筵。所謂三爵,指的是適量,量足為止,這也就是《論語鄉黨》所說的“惟酒無量不及亂”的意思。

大概從宋代才開始,人們比較強調節飲和禮飲。至清代時,文人們著書將禮飲的規矩一條條陳述出來,約束自己,也勸誡世人,如:《酒箴》、《酒政》、《觴政》、《酒評》等。清人張晉壽《酒德》中有這樣的句子:“量小隨意,客各盡歡,寬嚴并濟。各適其意,勿強所難”。由此可以看到清代奉行的禮飲規范的具體內容。

由此看來,古人飲酒是以不違反禮制和不影響健康為原則的,這一點從古代的酒具“爵”的型制上可見一斑。古代的“爵”即是我們現在的酒杯,不同的是,“爵”口處有兩根直立的小柱名曰“止酒”,喝酒時恰好擋在嘴的兩邊,防止一次性喝得過多,從這一點可以看出,古人為了防止飲酒過量和倡導理性。

為進一步改進機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嚴肅工作紀律,樹立機關干部職工文明、高效、廉潔、勤政的良好形象,近日,謝通門縣委書記旦增同志作出重要指示,在全縣范圍內實施“禁酒令”:全縣干部職工在工作日及非工作日執行公務期間嚴禁飲酒。以此推動全縣干部職工以昂揚的精神、踏實的態度、務實的作風,開創全縣工作新局面。

此次“禁酒令”的頒布,主要是針對全縣干部職工,并提出了6項禁酒要求:一是嚴禁在工作日(周一至周五)飲酒;二是嚴禁在值班和執行公務時飲酒;三是嚴禁單位之間用公款相互宴請;四是各單位有公務接待活動時,一律在縣機關食堂安排自助餐,除特殊情況經主要領導批準外,原則上不安排飲酒;五是縣處級領導及縣直機關工作人員到基層進行公務活動時原則上不得飲酒,鄉(鎮)干部不得勸酒、逼酒;六是節假日及雙休日無值班或工作任務時可適量飲酒,但必須保證不影響工作日正常工作。

為保證“禁酒令”落到實處,縣里專門成立了由縣委辦、政府辦、紀檢委、組織部組成的督查領導小組。督查小組通過明察暗訪、定期不定期抽查、專項檢查等方式,對“禁酒令”執行情況進行督查,并向社會公布了禁酒監督電話,積極發揮群眾監督作用。對違反“禁酒令”規定的人員,情節較輕的,在全縣范圍內通報批評,對本人進行誡勉談話;情節嚴重并造成違紀后果的,將按相關規定進行紀律處分。對頂風違反“禁酒令”的,嚴懲不怠,絕不手軟,以確保“禁酒令”令行禁止、令行長久、落實到位。

“禁酒令”采取“一把手”負責制,各鄉鎮、縣直各單位“一把手”負總責,帶頭執行,全權負責本單位、本部門的禁酒工作;紀檢委、組織部負責全面履行監督職能,形成了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一級負責一級的格局,職責清晰、監督有力,從而確保執行“禁酒令”的常態化、長效化。

全國大事,與我直接有關聯的,無非是我國實施了更嚴格的嚴禁酒后駕車行動。而孫偉銘張明寶醉駕案,杭州飆車案,則是“戒酒令”中一個又一個頂風違紀的插曲。在網絡、電視、報章等媒體長篇累牘的報道下,凄慘的車禍時刻敲打著公眾的神經,醉酒駕駛,超速行駛的危害,把人們對尊重生命的意識漸漸地喚醒,激昂憤怒的情緒徹底點燃,要求對肇事者加于嚴懲的呼聲一浪高過一浪,以至于一些法律專業人士理智的聲音,也在大眾盲目過激的喊殺聲中淹沒。

重大的交通惡性事故都有一個顯著的特征,就是肇事者事前都有較多的違紀違章行為,由于種種原因沒有獲得嚴厲的處罰。試想一下,一個司機,從駕車的第一天開始,一有違章,立刻被懲處,不管什么地位什么權力,拘留,罰款,通報,曝光,讓違規不再是特權的象征,而是無知無能的表現,也許,很多的惡性事故不會再發生,這個世界上就少了許多不明不白的冤魂。

當然,對肇事者的制裁是必要的。應當堅持罪行法定原則,而不是建立在公眾的“民憤”之上,刑罰針對的是事實之罪,罪的大小不隨著“民憤”的大小而改變。“民憤”只能說明人們對交通事故的危害由麻木變得重視。

斯人已逝,生者猶存,我們活著的人,還在參與交通的人,要做點什么,才可以告慰這些逝去的亡魂?也許我們自己也說不清楚。不要超速飆車,不要酒后駕駛,文明禮讓,遵守交通法規,至少,是為了我們自己的生命,使自己不要淪為下一個孫偉民或張明寶。

為進一步改進機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嚴肅工作紀律,樹立機關干部職工文明、高效、廉潔、勤政的良好形象,近日,謝通門縣委書記旦增同志作出重要指示,在全縣范圍內實施“禁酒令”:全縣干部職工在工作日及非工作日執行公務期間嚴禁飲酒。以此推動全縣干部職工以昂揚的精神、踏實的態度、務實的作風,開創全縣工作新局面。

一、明確對象,嚴格禁酒要求

此次“禁酒令”的頒布,主要是針對全縣干部職工,并提出了6項禁酒要求:一是嚴禁在工作日(周一至周五)飲酒;二是嚴禁在值班和執行公務時飲酒;三是嚴禁單位之間用公款相互宴請;四是各單位有公務接待活動時,一律在縣機關食堂安排自助餐,除特殊情況經主要領導批準外,原則上不安排飲酒;五是縣處級領導及縣直機關工作人員到基層進行公務活動時原則上不得飲酒,鄉(鎮)干部不得勸酒、逼酒;六是節假日及雙休日無值班或工作任務時可適量飲酒,但必須保證不影響工作日正常工作。

二、強化監督,嚴格貫徹落實

為保證“禁酒令”落到實處,縣里專門成立了由縣委辦、政府辦、紀檢委、組織部組成的督查領導小組。督查小組通過明察暗訪、定期不定期抽查、專項檢查等方式,對“禁酒令”執行情況進行督查,并向社會公布了禁酒監督電話,積極發揮群眾監督作用。對違反“禁酒令”規定的人員,情節較輕的,在全縣范圍內通報批評,對本人進行誡勉談話;情節嚴重并造成違紀后果的,將按相關規定進行紀律處分。對頂風違反“禁酒令”的,嚴懲不怠,絕不手軟,以確保“禁酒令”令行禁止、令行長久、落實到位。

三、落實責任,建立長效機制

“禁酒令”采取“一把手”負責制,各鄉鎮、縣直各單位“一把手”負總責,帶頭執行,全權負責本單位、本部門的禁酒工作;紀檢委、組織部負責全面履行監督職能,形成了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一級負責一級的格局,職責清晰、監督有力,從而確保執行“禁酒令”的常態化、長效化。

淺談如何貫徹落實公安部“五條禁令”

公安部實施“五條禁令”,這是嚴肅公安隊伍紀律作風,加強內部管理工作,堅決制止少數民警涉槍、酒、車、賭重大惡性案件,有效解決少數民警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進一步純潔公安隊伍、推進公安隊伍建設的迫切需要,是深入貫徹十六大精神,從“三個代表”的高度,加大依法從嚴治警力度,促進公安機關履行鞏固共產黨的執政地位,維護國家長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神圣使命,順利完成各項公安保衛任務的重大舉措。那么,如何貫徹落實好“五條禁令”,通過近日的學習、領會,我認為當前應從如下八個方面入手:

一是領導重視,率先士卒。常言道:火車靠頭帶,上梁不正下梁歪。因此,抓“五條禁令”的落實,領導非常重要,如果作為一個單位的領導不能從自身做好、率先士卒,把落實“五條禁令”看成是多此一舉的話,就無法落實好“本文來自公務員在線,轉載請保留此標記。五條禁令”,其單位的個別人違反“五條禁令”也只是見怪不怪了。

二是加強教育,警鐘長鳴。政治思想工作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線。作為教育,必須常抓不懈,要通過正反典型,開展好教育活動,使民警自覺長鳴自律這根弦,確保“五條禁令”常在耳邊回想,規范自己的行為。

自學校開展學習六條禁令活動以來,我進一步認識到“六條禁令”是規范學校辦學、校長履職、教師從教的“高壓線”。同時作為一名普通教師加強師德修養是多么的重要。通過認真學習,我反思了自己的行為,我對師德師風及工作作風建設有了更清晰、更深刻的認識。

下面就談談我對這“六條禁令”的幾點體會。

愛教育和熱愛學生結合起來,他就是一個完美的教師。”反過來說,如果我們只知道教書而不知道育人,那么,只能稱其為“教書匠”,所謂“人類靈魂工程師”也是空有其名。由此看來,“德”是賦予人靈魂的基石。道德的培養和提高,不管是對教師自身還是對學生都是尤為重要的。在思想上崇尚、遵守師德,在行為上,體現師德。做到將“六條禁令”的內容熟記于心、銘記于腦、落實于行。

其次,“六條禁令”規范了教師的工作行為。俗話說:“沒有規矩,無以成方圓”。大至一個國家,需要制訂法律、法規來規范國民的行為;小至一個單位,需要制訂規章制度,來約束成員的舉止。我們教師的行為更應該受到規范的約束,因為我們承擔著教書育人的重任,因此需要更加嚴格地要求自己。教育部頒布的“六條禁令”,無疑正是我們教師的行為之“規矩”,是對我們廣大教師行為的更深一層的約束。我認為頒布“六條禁令”,是對廣大教師真正的關心、愛護。因為,我們教師也是人,也存在著人性的弱點,也有可能會犯錯。與其犯錯后懲罰、整頓,不如未雨綢繆,加強教育、約束。

因此我們要認真鉆研和探索教育教學的新理念,新方法.隨時隨地以六條禁令告訴自己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以《教育法》,《教師法》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以嚴謹的態度對待工作,對待每一個人.教書育人是教師的天職,教書是手段,育人是目的.育好人是師德的歸宿.因此,教師在任何時候都不能忘記,自己不單單是為教書而教書的教書匠,而是在學生心靈上精心施工的.這樣才能完成傳道授業解惑這一光榮的任務,托起明天的太陽.

最后,認真落實“六條禁令”是教師的職責。“一失足成千古恨”,正是緣于非分之想,存僥幸之心才會因小失大。我們要時刻保持清醒頭腦,常懷律已之心。矢志不懈,嚴守禁令,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不論是何時何地都能管得往身手,抗得住誘惑,經得起考驗。同時要善于總結工作上的得與失,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和不足,牢記自己的崗位職責,多做工作、少說空話、多干實事、盡職盡責,忠于職守,踏踏實實、勤勤懇懇地認真做好本職工作,不斷提出改進工作的新辦法、新思路,努力把自己的工作推上一個新臺階。

通過六條禁令的學習,我將從思想上嚴格要求自己,在業務上刻苦鉆研,在行動上提高工作責任心,時時處處為學生做出榜樣,凡是要求學生要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學生不能做的,自己堅決不做.嚴于律已,以身作則,這樣才能讓學生心服口服,把自己當成良師益友。

全國大事,與我直接有關聯的,無非是我國實施了更嚴格的嚴禁酒后駕車行動。而孫偉銘張明寶醉駕案,杭州飆車案,則是“戒酒令”中一個又一個頂風違紀的插曲。在網絡、電視、報章等媒體長篇累牘的報道下,凄慘的車禍時刻敲打著公眾的神經,醉酒駕駛,超速行駛的危害,把人們對尊重生命的意識漸漸地喚醒,激昂憤怒的情緒徹底點燃,要求對肇事者加于嚴懲的呼聲一浪高過一浪,以至于一些法律專業人士理智的聲音,也在大眾盲目過激的喊殺聲中淹沒。

重大的交通惡性事故都有一個顯著的特征,就是肇事者事前都有較多的違紀違章行為,由于種種原因沒有獲得嚴厲的處罰。試想一下,一個司機,從駕車的第一天開始,一有違章,立刻被懲處,不管什么地位什么權力,拘留,罰款,通報,曝光,讓違規不再是特權的象征,而是無知無能的表現,也許,很多的惡性事故不會再發生,這個世界上就少了許多不明不白的冤魂。

當然,對肇事者的制裁是必要的。應當堅持罪行法定原則,而不是建立在公眾的“民憤”之上,刑罰針對的是事實之罪,罪的大小不隨著“民憤”的大小而改變。“民憤”只能說明人們對交通事故的危害由麻木變得重視。

斯人已逝,生者猶存,我們活著的人,還在參與交通的人,要做點什么,才可以告慰這些逝去的亡魂?也許我們自己也說不清楚。不要超速飆車,不要酒后駕駛,文明禮讓,遵守交通法規,至少,是為了我們自己的生命,使自己不要淪為下一個孫偉民或張明寶。

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統一部署和《通知》要求,我校高度重視,多措并舉,認真落實禁酒令有關規定。通過嚴格執行禁酒令,我校無違規違紀現象發生,作風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得到進一步加強。現將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加強領導。學校領導班子高度重視此項工作,成立了以校長為組長的專項治理領導小組,多次召開會議部署有關工作,并組織全體教職工學習《通知》內容;學校領導在執行中以身作則,嚴于律己,模范帶頭遵守禁酒令,為全體教職工做出表率。在日常管理中,形成了以校領導班子親自抓,各辦公室負責人具體抓,班子成員負責監督的工作格局。

二、制定措施。在實行禁酒令的過程中,我們主要采取三條措施確保“禁酒令”的貫徹落實。一是全體教職工集體承諾自覺執行禁酒令,如做不到則自動辭職。二是制作警示牌。在學校醒目位置擺放了“禁酒令”警示牌,將禁酒令內容在警示牌上標注,做到了警鐘長鳴、常抓不懈。三是建立領導責任制。凡是違反“禁酒令”規定的,不僅嚴肅追究當事人的責任,還將追究負責人的責任。形成了一級管一級,一級抓一級,一級負責一級的責任體系。

三是嚴格督查。學校對各辦公室的執行情況進行了明察暗訪,并將檢查情況及時向上級匯報。通過檢查,沒有發現違規違紀現象,全體教職工在工作日期間的禁酒意識明顯增強,切實維護了教育行業的良好形象。


禁酒令心得體會篇七

“節日期間,軍務部門要結合日查夜巡、查鋪查哨等時機,加大對重點部位、重點人員的檢查力度,一旦發現違規飲酒問題一律嚴懲,絕不姑息遷就,春節前夕,在北部戰區空軍某場站組織開展的“禁酒令”專題警示教育課上,剛剛下連的列兵田世港第一感覺就是:嚴!

空軍是高技術兵種,飛行保障過程中不能有一絲一毫差錯。2016年4月,空軍《從嚴貫徹執行“禁酒令”措施》頒布后,北部戰區空軍某場站按照“法規學習固思想、從嚴執紀抓實效、健全機制求常態”的思路,從教育引導、行為規范、監督制約、落實責任等多方入手,狠抓措施的落實。該場站的政委朱序科說,“從嚴落實‘禁酒令’,體現的是抓作風、抓安全、抓戰斗力,強調的是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的號令意識。”

通過落實“禁酒令”,官兵身上沒了酒氣,多了安全發展的底氣、蓬勃發展的朝氣和健康發展的正氣。“如今,不飲酒已成為官兵自覺,部隊各項秩序更加正規,受益的不僅是連隊建設,更是每一名基層官兵。”某連指導員周健感慨地說。

武警山東總隊政治部干部馮杰也深有感觸:"禁酒令’從源頭上禁住了不該喝的酒,使自己從推杯換盞的無聊酒局中解脫了出來,現在投身練兵備戰的精力更集中了。”

“禁酒是對作風養成的要求,更是對戰斗力的一種提升。”武警河北總隊滄州市支隊一中隊指導員李磊告訴記者,作為擔負城區武裝巡邏和應急備勤任務、處置突發事件的“先頭部隊”,大年三十晚上,中隊官兵全部不脫裝備地吃完炊事班準備的年夜飯,隨即奔赴執勤一線,"禁酒令’這一紀律也是對一線官兵在執勤崗位上的保護”。

【篇二】禁酒令心得體會部隊

一元后開始,萬象更新。今天是1月25日,歡迎大家參加新年的第一個政治學習。

根據中央要求,結合發展爭取他們優良的活動,第一次中央委員會決定,在所有的政治和法律警察“發揚傳統、堅定信念、執法為民”主題教育實踐,努力解決在理想和信念,目的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意識、執法和司法,努力創建一個公司政治,精通業務,良好的風格,公平執法隊伍,讓人民政法機關,新的變化和新的氣氛。

結合政治和法律的實踐,進行三個關鍵工作。廣大政法警察顯然認識到工作是我們黨的優良傳統,和器官政法的政治優勢,在任何時間在任何情況下,我們不能放棄黨的優良傳統,而且不要忘記大眾的觀點。做群眾工作作為一個王牌,努力深入基層,深入群眾,與群眾血肉聯系的人。自覺接受群眾監督,聽取各方,特別是一些不同的觀點,是心靈的寬容、勇氣、智慧、政治文化的綜合體現。有意識地使用群眾監督,理論,社會監督發現問題和糾正錯誤,提高,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團隊風格的政治和法制建設,建立誠信執法的形象和大有益處。相信的人必須客觀、真實、合理評估警察政法,更具建設性的建議和意見,促進執法工作。

最近收到一些來信,內容反映了一些警察在個人問題上的政治和法律必須加強“自律”的意識。問群眾,做到第一,群眾不做要求,自己堅決不做。堅決抵制第二天沒有精神,晚上精神文明。不允許以自己的人格為交易,交易不允許把自己的制服,不允許把自己的政治生活和未來。

【篇三】禁酒令心得體會部隊

中華酒文化源遠流長,最早可追溯至夏朝,傳說中酒的兩個始作傭者杜康和儀狄,大概都是這個時代的人物,距今約4000多年歷史。在那個物質生活不是十分豐富的時代,酒的發明究竟是緣于一種怎樣的靈感和機緣,我們不得而知,不過,這種看似簡單的發明卻影響和貫穿了整個中華民族的發展史,上至皇親國戚王公貴族下至山野村夫販夫走卒對此都有所鐘愛,某種程度上,它的影響力要超過令國人驕傲的四大發明!如果你問一個目不識丁的人印刷術是怎么回事,他不一定清楚,但如果你問他酒是什么東西,他或許會反譏你:“你白癡啊!”

酒對人影響力之大之深,我們無法用語言來描述,也沒有能力穿越時光隧道,因此也無法真切地感受古人對酒的態度,不過查閱一下史志典籍,我們還是能夠窺視一二。

早在2500年前,佛教的創始人釋伽牟尼就在《佛說優婆塞五戒相經》中,將“不飲酒”做為在家優婆塞、優婆夷應持守的戒律,時至今日,廣大信眾仍信守奉行。

《戰國策》中說:“昔者,帝女令儀狄作酒而美,進之禹,禹欽而甘之,遂疏儀狄,絕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國者”。儀狄制作美酒去拍馬屁,沒想到大禹不僅不領情,還下了個“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國者”的批語,這大概可以視為最早的“禁酒令”。

古人倡導禁酒,對于文人卻好像不起什么作用,該喝還喝,該醉還醉。但是,幾位嗜酒的文人是不能夠代言所有古人的,“李白斗酒詩百篇”,對于文人的醉酒國人在感情上一直持寬容的態度。然而醉酒畢竟不是一件什么光彩的事,尤其是醉酒后亂說亂罵不知東南西北尿床吐穢者,更是丟人顯眼。至于酒后亂性或借醉酒之名行違法之事,則更是害人害己、誤國誤民。這大概正是古圣先賢們對酒持以抵制態度的原因了。

古人飲酒倡導“溫克”教人不做“三爵不識”。所謂“溫克”,即是說雖然多飲,也要能自持,要保證不失言、不失態。所謂“三爵不識”,指不懂以三爵為限的禮儀。《禮記玉藻》提及三爵之禮云:“君子之飲酒也,受一爵而色灑如也,二爵而言言斯,禮已三爵而油油,以退,退則坐。”就是說,正人君子飲酒,三爵而止,飲過三爵,就該自覺放下杯子,退出酒筵。所謂三爵,指的是適量,量足為止,這也就是《論語鄉黨》所說的“惟酒無量不及亂”的意思。

大概從宋代才開始,人們比較強調節飲和禮飲。至清代時,文人們著書將禮飲的規矩一條條陳述出來,約束自己,也勸誡世人,如:《酒箴》、《酒政》、《觴政》、《酒評》等。清人張晉壽《酒德》中有這樣的句子:“量小隨意,客各盡歡,寬嚴并濟。各適其意,勿強所難”。由此可以看到清代奉行的禮飲規范的具體內容。

由此看來,古人飲酒是以不違反禮制和不影響健康為原則的,這一點從古代的酒具“爵”的型制上可見一斑。古代的“爵”即是我們現在的酒杯,不同的是,“爵”口處有兩根直立的小柱名曰“止酒”,喝酒時恰好擋在嘴的兩邊,防止一次性喝得過多,從這一點可以看出,古人為了防止飲酒過量和倡導理性。

【篇四】禁酒令心得體會部隊

中華酒文化源遠流長,最早可追溯至夏朝,傳說中酒的兩個始作傭者杜康和儀狄,大概都是這個時代的人物,距今約4000多年歷史。在那個物質生活不是十分豐富的時代,酒的發明究竟是緣于一種怎樣的靈感和機緣,我們不得而知,不過,這種看似簡單的發明卻影響和貫穿了整個中華民族的發展史,上至皇親國戚王公貴族下至山野村夫販夫走卒對此都有所鐘愛,某種程度上,它的影響力要超過令國人驕傲的四大發明!如果你問一個目不識丁的人印刷術是怎么回事,他不一定清楚,但如果你問他酒是什么東西,他或許會反譏你:“你白癡啊!”

酒對人影響力之大之深,我們無法用語言來描述,也沒有能力穿越時光隧道,因此也無法真切地感受古人對酒的態度,不過查閱一下史志典籍,我們還是能夠窺視一二。

早在2500年前,佛教的創始人釋伽牟尼就在《佛說優婆塞五戒相經》中,將“不飲酒”做為在家優婆塞、優婆夷應持守的戒律,時至今日,廣大信眾仍信守奉行。

《戰國策》中說:“昔者,帝女令儀狄作酒而美,進之禹,禹欽而甘之,遂疏儀狄,絕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國者”。儀狄制作美酒去拍馬屁,沒想到大禹不僅不領情,還下了個“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國者”的批語,這大概可以視為最早的“禁酒令”。

古人倡導禁酒,對于文人卻好像不起什么作用,該喝還喝,該醉還醉。但是,幾位嗜酒的文人是不能夠代言所有古人的,“李白斗酒詩百篇”,對于文人的醉酒國人在感情上一直持寬容的態度。然而醉酒畢竟不是一件什么光彩的事,尤其是醉酒后亂說亂罵不知東南西北尿床吐穢者,更是丟人顯眼。至于酒后亂性或借醉酒之名行違法之事,則更是害人害己、誤國誤民。這大概正是古圣先賢們對酒持以抵制態度的原因了。

古人飲酒倡導“溫克”教人不做“三爵不識”。所謂“溫克”,即是說雖然多飲,也要能自持,要保證不失言、不失態。所謂“三爵不識”,指不懂以三爵為限的禮儀。《禮記玉藻》提及三爵之禮云:“君子之飲酒也,受一爵而色灑如也,二爵而言言斯,禮已三爵而油油,以退,退則坐。”就是說,正人君子飲酒,三爵而止,飲過三爵,就該自覺放下杯子,退出酒筵。所謂三爵,指的是適量,量足為止,這也就是《論語鄉黨》所說的“惟酒無量不及亂”的意思。

大概從宋代才開始,人們比較強調節飲和禮飲。至清代時,文人們著書將禮飲的規矩一條條陳述出來,約束自己,也勸誡世人,如:《酒箴》、《酒政》、《觴政》、《酒評》等。清人張晉壽《酒德》中有這樣的句子:“量小隨意,客各盡歡,寬嚴并濟。各適其意,勿強所難”。由此可以看到清代奉行的禮飲規范的具體內容。

由此看來,古人飲酒是以不違反禮制和不影響健康為原則的,這一點從古代的酒具“爵”的型制上可見一斑。古代的“爵”即是我們現在的酒杯,不同的是,“爵”口處有兩根直立的小柱名曰“止酒”,喝酒時恰好擋在嘴的兩邊,防止一次性喝得過多,從這一點可以看出,古人為了防止飲酒過量和倡導理性。

【篇五】禁酒令心得體會部隊

一元后開始,萬象更新。今天是1月25日,歡迎大家參加新年的第一個政治學習。

根據中央要求,結合發展爭取他們優良的活動,第一次中央委員會決定,在所有的政治和法律警察“發揚傳統、堅定信念、執法為民”主題教育實踐,努力解決在理想和信念,目的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意識、執法和司法,努力創建一個公司政治,精通業務,良好的風格,公平執法隊伍,讓人民政法機關,新的變化和新的氣氛。

結合政治和法律的實踐,進行三個關鍵工作。廣大政法警察顯然認識到工作是我們黨的優良傳統,和器官政法的政治優勢,在任何時間在任何情況下,我們不能放棄黨的優良傳統,而且不要忘記大眾的觀點。做群眾工作作為一個王牌,努力深入基層,深入群眾,與群眾血肉聯系的人。自覺接受群眾監督,聽取各方,特別是一些不同的觀點,是心靈的寬容、勇氣、智慧、政治文化的綜合體現。有意識地使用群眾監督,理論,社會監督發現問題和糾正錯誤,提高,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團隊風格的政治和法制建設,建立誠信執法的形象和大有益處。相信的人必須客觀、真實、合理評估警察政法,更具建設性的建議和意見,促進執法工作。

最近收到一些來信,內容反映了一些警察在個人問題上的政治和法律必須加強“自律”的意識。問群眾,做到第一,群眾不做要求,自己堅決不做。堅決抵制第二天沒有精神,晚上精神文明。不允許以自己的人格為交易,交易不允許把自己的制服,不允許把自己的政治生活和未來。

【篇六】禁酒令心得體會部隊

為進一步改進機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嚴肅工作紀律,樹立機關干部職工文明、高效、廉潔、勤政的良好形象,近日,謝通門縣委書記旦增同志作出重要指示,在全縣范圍內實施“禁酒令”:全縣干部職工在工作日及非工作日執行公務期間嚴禁飲酒。以此推動全縣干部職工以昂揚的精神、踏實的態度、務實的作風,開創全縣工作新局面。

此次“禁酒令”的頒布,主要是針對全縣干部職工,并提出了6項禁酒要求:一是嚴禁在工作日(周一至周五)飲酒;二是嚴禁在值班和執行公務時飲酒;三是嚴禁單位之間用公款相互宴請;四是各單位有公務接待活動時,一律在縣機關食堂安排自助餐,除特殊情況經主要領導批準外,原則上不安排飲酒;五是縣處級領導及縣直機關工作人員到基層進行公務活動時原則上不得飲酒,鄉(鎮)干部不得勸酒、逼酒;六是節假日及雙休日無值班或工作任務時可適量飲酒,但必須保證不影響工作日正常工作。

為保證“禁酒令”落到實處,縣里專門成立了由縣委辦、政府辦、紀檢委、組織部組成的督查領導小組。督查小組通過明察暗訪、定期不定期抽查、專項檢查等方式,對“禁酒令”執行情況進行督查,并向社會公布了禁酒監督電話,積極發揮群眾監督作用。對違反“禁酒令”規定的人員,情節較輕的,在全縣范圍內通報批評,對本人進行誡勉談話;情節嚴重并造成違紀后果的,將按相關規定進行紀律處分。對頂風違反“禁酒令”的,嚴懲不怠,絕不手軟,以確保“禁酒令”令行禁止、令行長久、落實到位。

“禁酒令”采取“一把手”負責制,各鄉鎮、縣直各單位“一把手”負總責,帶頭執行,全權負責本單位、本部門的禁酒工作;紀檢委、組織部負責全面履行監督職能,形成了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一級負責一級的格局,職責清晰、監督有力,從而確保執行“禁酒令”的常態化、長效化。

【篇七】禁酒令心得體會部隊

在公眾眼中以喝酒豪邁著稱的中國軍人們,正在試圖改變這個固有印象,比如空軍將士將不用再經受“酒精考驗”。

本觀察員了解的一項新規定是,最近空軍司令員許其亮和政委鄧昌友簽署命令,頒布了《空軍部隊從嚴控制飲酒的規定》。

《空軍報》在短評中表示,“《規定》既是對無度飲酒者的警示,也是對廣大干部在應酬中對酒的困惑的解脫。”要求各級“充分認清空軍黨委、首長狠剎濫飲、酗酒不良習氣的嚴肅態度和堅定決心”。

這個被軍內俗稱“禁酒令”的規定對工作日午餐飲酒和工作期間飲酒都明令禁止,且相當嚴厲:“凡工作期間違規飲酒者,干部給予撤職處分,士官給予取消士官資格,士兵給予記大過處分。”

本觀察員了解到,目前空軍一些部隊營門衛兵和車場值班室配備了如交警般的“酒精測試儀”,抽查出入人員和車輛;一些部隊的官兵也拿到了“禁酒令”卡片,以便溫習;有部隊舉行抗震救災慶功宴也以飲料代酒。

一名空軍機關助理告訴本觀察員,他現在隨工作組下部隊檢查工作,喝酒的壓“小多了”。《解放軍報》一則通訊引用一位空降兵師政委的話說,長期來,軍人飲酒問題困擾著部隊管理,但假如基層單位自己禁酒,“哪個基層單位獨立這么做,哪個單位就會陷入孤立的境地。”該政委并盛贊該規定“是為基層解了套”。《解放軍報》還引述說,某空降兵師機關實施“禁酒令”后,同期接待費比去年下降文庫45.4%,官兵存款上升56.8%。一位軍官稱,自從實施禁酒令以來,營區周圍的大小餐館逐漸蕭條,有幾家已經倒閉。

空軍禁酒令心得體會二

全國大事,與我直接有關聯的,無非是我國實施了更嚴格的嚴禁酒后駕車行動。而孫偉銘張明寶醉駕案,杭州飆車案,則是“戒酒令”中一個又一個頂風違紀的插曲。在網絡、電視、報章等媒體長篇累牘的報道下,凄慘的車禍時刻敲打著公眾的神經,醉酒駕駛,超速行駛的危害,把人們對尊重生命的意識漸漸地喚醒,激昂憤怒的情緒徹底點燃,要求對肇事者加于嚴懲的呼聲一浪高過一浪,以至于一些法律專業人士理智的聲音,也在大眾盲目過激的喊殺聲中淹沒。

重大的交通惡性事故都有一個顯著的特征,就是肇事者事前都有較多的違紀違章行為,由于種種原因沒有獲得嚴厲的處罰。試想一下,一個司機,從駕車的第一天開始,一有違章,立刻被懲處,不管什么地位什么權力,拘留,罰款,通報,曝光,讓違規不再是特權的象征,而是無知無能的表現,也許,很多的惡性事故不會再發生,這個世界上就少了許多不明不白的冤魂。

為什么一種事情,當以慘烈的方式展現于世人面前時,才能獲得關注?為什么那么多人都緊盯著事后的嚴懲,而沒有想過事前的防范?為什么電視上報紙上鋪天蓋地地對肇事者的謾罵,而鮮有人對現狀冷靜的反思?當然,對肇事者的制裁是必要的。應當堅持罪行法定原則,而不是建立在公眾的“民憤”之上,刑罰針對的是事實之罪,罪的大小不隨著“民憤”的大小而改變。“民憤”只能說明人們對交通事故的危害由麻木變得重視。

斯人已逝,生者猶存,我們活著的人,還在參與交通的人,要做點什么,才可以告慰這些逝去的亡魂?也許我們自己也說不清楚。不要超速飆車,不要酒后駕駛,文明禮讓,遵守交通法規,至少,是為了我們自己的生命,使自己不要淪為下一個孫偉民或張明寶。

【篇八】禁酒令心得體會部隊

為進一步改進機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嚴肅工作紀律,樹立機關干部職工文明、高效、廉潔、勤政的良好形象,近日,謝通門縣委書記旦增同志作出重要指示,在全縣范圍內實施“禁酒令”:全縣干部職工在工作日及非工作日執行公務期間嚴禁飲酒。以此推動全縣干部職工以昂揚的精神、踏實的態度、務實的作風,開創全縣工作新局面。

一、明確對象,嚴格禁酒要求

此次“禁酒令”的頒布,主要是針對全縣干部職工,并提出了6項禁酒要求:一是嚴禁在工作日(周一至周五)飲酒;二是嚴禁在值班和執行公務時飲酒;三是嚴禁單位之間用公款相互宴請;四是各單位有公務接待活動時,一律在縣機關食堂安排自助餐,除特殊情況經主要領導批準外,原則上不安排飲酒;五是縣處級領導及縣直機關工作人員到基層進行公務活動時原則上不得飲酒,鄉(鎮)干部不得勸酒、逼酒;六是節假日及雙休日無值班或工作任務時可適量飲酒,但必須保證不影響工作日正常工作。

二、強化監督,嚴格貫徹落實

為保證“禁酒令”落到實處,縣里專門成立了由縣委辦、政府辦、紀檢委、組織部組成的督查領導小組。督查小組通過明察暗訪、定期不定期抽查、專項檢查等方式,對“禁酒令”執行情況進行督查,并向社會公布了禁酒監督電話,積極發揮群眾監督作用。對違反“禁酒令”規定的人員,情節較輕的,在全縣范圍內通報批評,對本人進行誡勉談話;情節嚴重并造成違紀后果的,將按相關規定進行紀律處分。對頂風違反“禁酒令”的,嚴懲不怠,絕不手軟,以確保“禁酒令”令行禁止、令行長久、落實到位。

三、落實責任,建立長效機制

“禁酒令”采取“一把手”負責制,各鄉鎮、縣直各單位“一把手”負總責,帶頭執行,全權負責本單位、本部門的禁酒工作;紀檢委、組織部負責全面履行監督職能,形成了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一級負責一級的格局,職責清晰、監督有力,從而確保執行“禁酒令”的常態化、長效化。

【篇九】禁酒令心得體會部隊

中華酒文化源遠流長,最早可追溯至夏朝,傳說中酒的兩個始作傭者杜康和儀狄,大概都是這個時代的人物,距今約4000多年歷史。在那個物質生活不是十分豐富的時代,酒的發明究竟是緣于一種怎樣的靈感和機緣,我們不得而知,不過,這種看似簡單的發明卻影響和貫穿了整個中華民族的發展史,上至皇親國戚王公貴族下至山野村夫販夫走卒對此都有所鐘愛,某種程度上,它的影響力要超過令國人驕傲的四大發明!如果你問一個目不識丁的人印刷術是怎么回事,他不一定清楚,但如果你問他酒是什么東西,他或許會反譏你:“你白癡啊!”

酒對人影響力之大之深,我們無法用語言來描述,也沒有能力穿越時光隧道,因此也無法真切地感受古人對酒的態度,不過查閱一下史志典籍,我們還是能夠窺視一二。

早在2500年前,佛教的創始人釋伽牟尼就在《佛說優婆塞五戒相經》中,將“不飲酒”做為在家優婆塞、優婆夷應持守的戒律,時至今日,廣大信眾仍信守奉行。

《戰國策》中說:“昔者,帝女令儀狄作酒而美,進之禹,禹欽而甘之,遂疏儀狄,絕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國者”。儀狄制作美酒去拍馬屁,沒想到大禹不僅不領情,還下了個“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國者”的批語,這大概可以視為最早的“禁酒令”。

古人倡導禁酒,對于文人卻好像不起什么作用,該喝還喝,該醉還醉。但是,幾位嗜酒的文人是不能夠代言所有古人的,“李白斗酒詩百篇”,對于文人的醉酒國人在感情上一直持寬容的態度。然而醉酒畢竟不是一件什么光彩的事,尤其是醉酒后亂說亂罵不知東南西北尿床吐穢者,更是丟人顯眼。至于酒后亂性或借醉酒之名行違法之事,則更是害人害己、誤國誤民。這大概正是古圣先賢們對酒持以抵制態度的原因了。

古人飲酒倡導“溫克”教人不做“三爵不識”。所謂“溫克”,即是說雖然多飲,也要能自持,要保證不失言、不失態。所謂“三爵不識”,指不懂以三爵為限的禮儀。《禮記玉藻》提及三爵之禮云:“君子之飲酒也,受一爵而色灑如也,二爵而言言斯,禮已三爵而油油,以退,退則坐。”就是說,正人君子飲酒,三爵而止,飲過三爵,就該自覺放下杯子,退出酒筵。所謂三爵,指的是適量,量足為止,這也就是《論語鄉黨》所說的“惟酒無量不及亂”的意思。

大概從宋代才開始,人們比較強調節飲和禮飲。至清代時,文人們著書將禮飲的規矩一條條陳述出來,約束自己,也勸誡世人,如:《酒箴》、《酒政》、《觴政》、《酒評》等。清人張晉壽《酒德》中有這樣的句子:“量小隨意,客各盡歡,寬嚴并濟。各適其意,勿強所難”。由此可以看到清代奉行的禮飲規范的具體內容。

由此看來,古人飲酒是以不違反禮制和不影響健康為原則的,這一點從古代的酒具“爵”的型制上可見一斑。古代的“爵”即是我們現在的酒杯,不同的是,“爵”口處有兩根直立的小柱名曰“止酒”,喝酒時恰好擋在嘴的兩邊,防止一次性喝得過多,從這一點可以看出,古人為了防止飲酒過量和倡導理性。

【篇十】禁酒令心得體會部隊

為進一步改進機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嚴肅工作紀律,樹立機關干部職工文明、高效、廉潔、勤政的良好形象,近日,謝通門縣委書記旦增同志作出重要指示,在全縣范圍內實施“禁酒令”:全縣干部職工在工作日及非工作日執行公務期間嚴禁飲酒。以此推動全縣干部職工以昂揚的精神、踏實的態度、務實的作風,開創全縣工作新局面。

此次“禁酒令”的頒布,主要是針對全縣干部職工,并提出了6項禁酒要求:一是嚴禁在工作日(周一至周五)飲酒;二是嚴禁在值班和執行公務時飲酒;三是嚴禁單位之間用公款相互宴請;四是各單位有公務接待活動時,一律在縣機關食堂安排自助餐,除特殊情況經主要領導批準外,原則上不安排飲酒;五是縣處級領導及縣直機關工作人員到基層進行公務活動時原則上不得飲酒,鄉(鎮)干部不得勸酒、逼酒;六是節假日及雙休日無值班或工作任務時可適量飲酒,但必須保證不影響工作日正常工作。

為保證“禁酒令”落到實處,縣里專門成立了由縣委辦、政府辦、紀檢委、組織部組成的督查領導小組。督查小組通過明察暗訪、定期不定期抽查、專項檢查等方式,對“禁酒令”執行情況進行督查,并向社會公布了禁酒監督電話,積極發揮群眾監督作用。對違反“禁酒令”規定的人員,情節較輕的,在全縣范圍內通報批評,對本人進行誡勉談話;情節嚴重并造成違紀后果的,將按相關規定進行紀律處分。對頂風違反“禁酒令”的,嚴懲不怠,絕不手軟,以確保“禁酒令”令行禁止、令行長久、落實到位。

“禁酒令”采取“一把手”負責制,各鄉鎮、縣直各單位“一把手”負總責,帶頭執行,全權負責本單位、本部門的禁酒工作;紀檢委、組織部負責全面履行監督職能,形成了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一級負責一級的格局,職責清晰、監督有力,從而確保執行“禁酒令”的常態化、長效化。


禁酒令心得體會篇八

一元后開始,萬象更新。今天是1月25日,歡迎大家參加新年的第一個政治學習。

根據中央要求,結合發展爭取他們優良的活動,第一次中央委員會決定,在所有的政治和法律警察“發揚傳統、堅定信念、執法為民”主題教育實踐,努力解決在理想和信念,目的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意識、執法和司法,努力創建一個公司政治,精通業務,良好的風格,公平執法隊伍,讓人民政法機關,新的變化和新的氣氛。

結合政治和法律的實踐,進行三個關鍵工作。廣大政法警察顯然認識到工作是我們黨的優良傳統,和器官政法的政治優勢,在任何時間在任何情況下,我們不能放棄黨的優良傳統,而且不要忘記大眾的觀點。做群眾工作作為一個王牌,努力深入基層,深入群眾,與群眾血肉聯系的人。自覺接受群眾監督,聽取各方,特別是一些不同的觀點,是心靈的寬容、勇氣、智慧、政治文化的綜合體現。有意識地使用群眾監督,理論,社會監督發現問題和糾正錯誤,提高,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團隊風格的政治和法制建設,建立誠信執法的形象和大有益處。相信的人必須客觀、真實、合理評估警察政法,更具建設性的建議和意見,促進執法工作。

最近收到一些來信,內容反映了一些警察在個人問題上的政治和法律必須加強“自律”的意識。問群眾,做到第一,群眾不做要求,自己堅決不做。堅決抵制第二天沒有精神,晚上精神文明。不允許以自己的人格為交易,交易不允許把自己的制服,不允許把自己的政治生活和未來。

禁酒令心得體會篇九

近年來,為了營造健康、文明的社會氛圍,許多國家和地區紛紛出臺了年禁酒令。年禁酒令作為一種特殊的行政管理措施,旨在控制和減少群眾的酒精消費,以降低由酒類引發的社會問題。經歷了一年的禁酒生活,我對這種措施有了更深入的認識和體會。本文將從禁酒的益處,個人的成長,社會的進步,行為的改變和文化的傳承五個方面,談談我對年禁酒令的心得和體會。

首先,年禁酒令對個人和社會都有益處。過量飲酒不僅對個人健康造成威脅,而且經常會引發家庭矛盾、社會治安問題和道德倫理問題。尤其對青少年和年輕人來說,酗酒所引發的犯罪行為和健康問題成倍增長,這嚴重影響了社會的穩定和和諧。年禁酒令的實施可以有效控制群眾的飲酒行為,降低與酒精相關的問題,減少社會矛盾,促進社會的和諧發展。

其次,年禁酒令不僅是對飲酒習慣和消費行為的規范,也是對個人的思想和人格的熏陶。在禁酒的日子里,我學會了堅持和淡定的品質。酒精的誘惑使很多人不能堅持禁酒,而我經過一年的磨練,鍛煉了毅力和堅持的能力。同時,沒有了酒精的刺激,我的思維更加清晰,更加容易集中注意力,對自身的優點和缺點有了更清醒的認識。通過消除對酒精的依賴,我也變得更加自律,懂得更好地管理自己的行為和生活。

第三,年禁酒令對社會的進步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在禁酒的日子里,社會的治安狀況有了明顯好轉,酒后斗毆、交通事故等與酒精有關的事件大大減少。此外,年禁酒令的實施也推動了公共服務行業的發展。在過去,酒吧、夜店等娛樂場所幾乎是每個城市繁榮的象征,然而年禁酒令的推行,讓更多的人選擇了健康的娛樂方式,如參加運動、文化藝術活動等,這些公共服務行業得到了提升,在社會和經濟中發揮了更大的作用。

第四,年禁酒令不僅改變了個人的行為習慣,也對整個社會的價值觀念和行為規范產生了巨大的影響。一段時間的禁酒生活促使人們重新審視自己的行為,并逐漸形成了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禁酒令的實施鼓勵了人們探索更有意義的活動,如健身、旅游、學習等。這些活動的相對普及,改變了人們對社交的依賴,強調真實、持久的人際關系,提升了社會的文化素養和道德水平。

最后,年禁酒令的推行,也對傳統文化的傳承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在禁酒的日子里,人們逐漸回歸傳統,尊重文化,大力弘揚中華傳統美德。例如,很多地區的人們用茶代酒,通過茶道來溝通感情、增進友誼,不僅促進人與人之間的交流,也保留了中國傳統文化的精髓。

年禁酒令對于整個社會來說,是一次由內而外的變革。它不僅僅是規范行為,也是對社會風氣的正面引導。在禁酒的過程中,我們可以看到社會風氣的明顯改善,個體心態的積極向上,關愛他人的行為得到了更好的展現。通過一年的禁酒,我深刻體會到,年禁酒令有助于個人成長、社會進步、行為改變和文化傳承,希望能夠持續推廣禁酒文化,讓更多的人受益,讓社會更加和諧。

禁酒令心得體會篇十

自學校開展學習'六條禁令'活動以來,我進一步認識到“六條禁令”是規范學校辦學、校長履職、教師從教的“高壓線”。同時作為一名普通教師加強師德修養是多么的重要。通過認真學習,我反思了自己的行為,我對師德師風及工作作風建設有了更清晰、更深刻的認識。

下面就談談我對這“六條禁令”的幾點體會。

愛教育和熱愛學生結合起來,他就是一個完美的教師。”反過來說,如果我們只知道教書而不知道育人,那么,只能稱其為“教書匠”,所謂“人類靈魂工程師”也是空有其名。由此看來,“德”是賦予人靈魂的基石。道德的培養和提高,不管是對教師自身還是對學生都是尤為重要的。在思想上崇尚、遵守師德,在行為上,體現師德。做到將“六條禁令”的內容熟記于心、銘記于腦、落實于行。

其次,“六條禁令”規范了教師的工作行為。俗話說:“沒有規矩,無以成方圓”。大至一個國家,需要制訂法律、法規來規范國民的行為;小至一個單位,需要制訂規章制度,來約束成員的舉止。我們教師的行為更應該受到規范的約束,因為我們承擔著教書育人的重任,因此需要更加嚴格地要求自己。教育部頒布的“六條禁令”,無疑正是我們教師的行為之“規矩”,是對我們廣大教師行為的更深一層的約束。我認為頒布“六條禁令”,是對廣大教師真正的關心、愛護。因為,我們教師也是人,也存在著人性的弱點,也有可能會犯錯。與其犯錯后懲罰、整頓,不如未雨綢繆,加強教育、約束。

因此我們要認真鉆研和探索教育教學的新理念,新方法.隨時隨地以'六條禁令'告訴自己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以《教育法》,《教師法》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以嚴謹的態度對待工作,對待每一個人.教書育人是教師的天職,教書是手段,育人是目的.育好人是師德的歸宿.因此,教師在任何時候都不能忘記,自己不單單是為教書而教書的教書匠,而是在學生心靈上精心施工的.這樣才能完成傳道授業解惑這一光榮的任務,托起明天的太陽.

最后,認真落實“六條禁令”是教師的職責。“一失足成千古恨”,正是緣于非分之想,存僥幸之心才會因小失大。我們要時刻保持清醒頭腦,常懷律已之心。矢志不懈,嚴守禁令,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不論是何時何地都能管得往身手,抗得住誘惑,經得起考驗。同時要善于總結工作上的得與失,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和不足,牢記自己的崗位職責,多做工作、少說空話、多干實事、盡職盡責,忠于職守,踏踏實實、勤勤懇懇地認真做好本職工作,不斷提出改進工作的新辦法、新思路,努力把自己的工作推上一個新臺階。

通過'六條禁令'的學習,我將從思想上嚴格要求自己,在業務上刻苦鉆研,在行動上提高工作責任心,時時處處為學生做出榜樣,凡是要求學生要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學生不能做的,自己堅決不做.嚴于律已,以身作則,這樣才能讓學生心服口服,把自己當成良師益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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