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簽訂簽訂協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大連勞動合同篇一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 居民身份證號: 住址: 聯系電話: 風險提示:
企業的招聘工作完成后,就進入了用工階段,在用工前,企業一定要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否則企業將為此付出巨大的代價: 一是,企業將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的雙倍工資。如:企業超過一年未簽勞動合同,企業就得多支付員工11個月的工資。 二是,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超出一年,將致使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條件成立,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企業就得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無法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采取下列第______種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已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時止。
風險提示: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法》中對試用期長短的限制根據合同期限的來規定,如:
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2、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3、勞動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違反以上規定進行約定的,若被員工投訴,會被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如果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單位還要向員工支付賠償金。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崗位,從事____________工作,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可以簽訂崗位
協議書
,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
崗位職責
,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安排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下列第______種工作時間制度:
(一)標準工作時間制度:乙方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
(二)不定時工作制。甲方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并充分聽取乙方意見的基礎上,應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等適當方式,確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三)以_____(月、季、年)為周期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應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后實行。
甲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企業生產經營需要,合理安排乙方工作時間,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保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甲方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3小時,每月不超過36小時。
四、勞動報酬
甲方按下列第______種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標準為______元/月(周),績效工資(獎金)根據乙方實際勞動貢獻確定。
(二)計件工資。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__,計件單價為_________。
(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______。
甲方于每月______日前以貨幣或轉賬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簽字等情況,并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者按照國家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
乙方正常提供勞動的,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乙方在醫療期的病假工資由甲方根據企業規章制度的規定標準支付,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風險提示: 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的法定義務,即使是員工自己同意不繳納社保,還簽訂了相關的協議,這也不能規避企業為員工繳納社保的義務。因此,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必須而為的行為,否則,當員工以此通過法律程序維權,用人單位就要為此付出相應的代價。
甲乙雙方應當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乙方在合同期內,休息休假、患病或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公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為乙方提供勞動所必需的工具和場所,以及其他勞動條件;保證工作場所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預防職業病。
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
乙方應當保守工作期間知悉甲方的各種商業秘密、知識產權、公司機密等任何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協議時,未與其他任何單位保持勞動關系或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否則,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失的,由乙方單獨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七、勞動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終止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滿當事人一方或雙方不續訂的;
2、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
3、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4、勞動者死亡或被依法宣告失蹤、死亡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
1、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同意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已經修改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的。
(三)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2、勞動者不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八、其他事項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名):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共
3
頁,當前第2
頁1
2
3
大連勞動合同篇二
第二章勞動合同的訂立
第三章勞動合同的終止、變更和解除
第四章經濟補償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完善勞動合同制度,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大連市勞動和社會保險監察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大連市勞動合同條例。
第二條凡在大連市行政區域內的各類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簡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均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第四條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五條市和縣(市)、區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勞動合同制度實施的指導、管理和監督。
第六條各級工會應依法幫助、指導勞動者訂立和履行勞動合同,并對用人單位訂立和履行勞動合同的情況進行監督。
第二章勞動合同的訂立
第七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應當在勞動者第一個工作日之前以書面形式訂立。
勞動合同訂立前,用人單位應當如實向勞動者說明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勞動報酬、勞動條件等情況,有可能產生職業病的,用人單位還應當將有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情況如實告知勞動者;勞動者應當如實向用人單位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證、就業狀況、學歷和職業技能等證件。
第八條勞動合同文本可以使用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統一印制的文本,也可以自制文本。用人單位自制的勞動合同文本,應當聽取工會的意見,并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勞動合同用中文書寫,也可以同時用外文書寫,中、外文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內容為準。
第九條勞動合同應具備以下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二)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四)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
(五)工作時間,休息休假;
(六)勞動紀律;
(七)勞動合同終止、解除的'條件;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當事人可以協商約定試用期、保守商業秘密、培訓、福利待遇等其他內容。
第十條勞動合同文本一式二份,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各執一份。勞動合同訂立時,由用人單位、法人代表或其書面授權委托的代理人和勞動者本人簽字、蓋章。勞動合同訂立后用人單位應在簽訂之日交付勞動者本人一份。
勞動合同訂立后當事人可以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鑒證。
第十一條勞動合同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勞動合同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約定,國家、省、市有規定的應從其規定。
第十二條勞動合同約定的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內的,試用期不超過15日;勞動合同期限在1年以內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2年以內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0日。勞動合同期在2年以上的,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第十三條勞動合同約定保守商業秘密條款的,當事人可以約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提前通知期,提前通知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第十四條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不得低于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
第十五條訂立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勞動者收取定金、抵押金(物)、保證金及其他費用,也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無效:
大連勞動合同篇三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 法律 、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單位類型 經濟類型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 注冊登記地 省 市 區(縣) 街(鄉) 號
實際經營地 省 市 區(縣) 街(鄉) 號
聯系方式及電話
第二條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
戶籍所在地 省 市 區(縣) 街(鄉) 號
實際居住地 省 市 區(縣) 街(鄉) 號
聯系方式及電話
第三條 乙方聯系方式及電話發生變更,應及時 通知 甲方。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四條 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采取下列第 種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已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五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崗位,從事 工作,工作地點為 。甲乙雙方可以簽訂崗位 協議書 ,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第六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 崗位職責 ,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 規章制度 。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下列第 種工作時間制度:
(二)不定時工作制。甲方在保障乙方身體 健康 并充分聽取乙方 意見 的基礎上,應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等適當方式,確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三)以 (月、季、年)為周期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應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后實行。
第八條 甲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企業生產經營需要,合理安排乙方工作時間,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保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第九條 甲方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3小時,每月不超過36小時。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結合乙方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等確定,實行同工同酬。
第十一條 甲方按下列第 種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周),績效工資(獎金)根據乙方實際勞動貢獻確定。
(二)計件工資。乙方的勞動定額為 ,計件單價為 。
(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為 。
第十二條 甲方于每月 日前以貨幣或轉賬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簽字等情況,并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
第十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者按照國家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
第十四條 乙方正常提供勞動的,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五條 乙方在醫療期的病假工資由甲方根據企業規章制度的規定標準支付,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六、社會 保險 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應當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采用下列第 種方式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一)參加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二)參加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及 。
第十七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休息休假、患病或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公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醫療期、 孕期 、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九條 甲方建立健全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危害防護制度,并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培訓。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規范和安全基數操作規程。
第二十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二十一條 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 教育 ,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第二十二條 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乙方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甲方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八、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二十四條 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五條 甲方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第二十六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七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八條 乙方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九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 行政法 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七)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或者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三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三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1個月工資,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如需裁員,應依據《勞動合同法》規定進行,并不得侵害乙方合法權益。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 民法 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 決定 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15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甲方應當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甲方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文本,至少保存2年備查。
十、經濟補償和賠償
第三十五條 按本合同第二十七條,由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和按本合同第二十九條、三十一條、三十二條解除合同以及按本合同第三十三條終止合同的,甲方應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三十六條 經濟補償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工資標準為乙方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
第三十七條 若乙方的工資高于甲方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甲方以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為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支付的年限最高不超過12年。
第三十八條 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法按照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其他事項
第三十九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服務期。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
第四十條 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的,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競業限制條款。
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一條 以下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一) 崗位協議書
(二) 培訓協議書
(三) 保密協議書
第四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三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大連勞動合同篇四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單位類型經濟類型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注冊登記地省市區(縣)街(鄉)號
實際經營地省市區(縣)街(鄉)號
聯系方式及電話
第二條乙方(勞動者)姓名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
戶籍所在地省市區(縣)街(鄉)號
實際居住地省市區(縣)街(鄉)號
聯系方式及電話
第三條乙方聯系方式及電話發生變更,應及時通知甲方。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四條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采取下列第種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已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五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崗位,從事工作,工作地點為。甲乙雙方可以簽訂崗位協議書,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第六條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下列第種工作時間制度:
(二)不定時工作制。甲方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并充分聽取乙方意見的基礎上,應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等適當方式,確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三)以(月、季、年)為周期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應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后實行。
第八條甲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企業生產經營需要,合理安排乙方工作時間,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保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第九條甲方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3小時,每月不超過36小時。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結合乙方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等確定,實行同工同酬。
第十一條甲方按下列第種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標準為元/月(周),績效工資(獎金)根據乙方實際勞動貢獻確定。
(二)計件工資。乙方的勞動定額為,計件單價為。
(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為。
第十二條甲方于每月日前以貨幣或轉賬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簽字等情況,并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
第十三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者按照國家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
第十四條乙方正常提供勞動的,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五條乙方在醫療期的病假工資由甲方根據企業規章制度的規定標準支付,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甲乙雙方應當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采用下列第種方式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一)參加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二)參加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及。
第十七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休息休假、患病或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公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九條甲方建立健全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危害防護制度,并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培訓。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規范和安全基數操作規程。
第二十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二十一條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第二十二條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乙方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甲方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八、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二十四條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五條甲方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第二十六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七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八條乙方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九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七)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或者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三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三十一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1個月工資,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二條甲方如需裁員,應依據《勞動合同法》規定進行,并不得侵害乙方合法權益。
第三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15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甲方應當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甲方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文本,至少保存2年備查。
十、經濟補償和賠償
第三十五條按本合同第二十七條,由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和按本合同第二十九條、三十一條、三十二條解除合同以及按本合同第三十三條終止合同的,甲方應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三十六條經濟補償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工資標準為乙方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
第三十七條若乙方的工資高于甲方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甲方以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為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支付的年限最高不超過20年。
第三十八條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法按照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其他事項
第三十九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服務期。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
第四十條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的,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競業限制條款。
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一條以下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一)崗位協議書
(二)培訓協議書
(三)保密協議書
第四十二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第四十三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大連勞動合同篇五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單位類型 經濟類型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 注冊登記地 省 市 區(縣) 街(鄉) 號
實際經營地 省 市 區(縣) 街(鄉) 號
聯系方式及電話
第二條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
戶籍所在地 省 市 區(縣) 街(鄉) 號
實際居住地 省 市 區(縣) 街(鄉) 號
聯系方式及電話
第三條 乙方聯系方式及電話發生變更,應及時通知甲方。
第四條 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采取下列第 種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已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時止。
第五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崗位,從事 工作,工作地點為 。甲乙雙方可以簽訂崗位協議書,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第六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下列第 種工作時間制度:
(二)不定時工作制。甲方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并充分聽取乙方意見的基礎上,應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等適當方式,確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三)以 (月、季、年)為周期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應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后實行。
第八條 甲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企業生產經營需要,合理安排乙方工作時間,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保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第九條 甲方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3小時,每月不超過36小時。
第十條 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結合乙方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等確定,實行同工同酬。
第十一條 甲方按下列第 種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周),績效工資(獎金)根據乙方實際勞動貢獻確定。
(二)計件工資。乙方的勞動定額為 ,計件單價為 。
(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為 。
第十二條 甲方于每月 日前以貨幣或轉賬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簽字等情況,并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
第十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者按照國家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
第十四條 乙方正常提供勞動的,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五條 乙方在醫療期的病假工資由甲方根據企業規章制度的規定標準支付,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應當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采用下列第 種方式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一)參加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二)參加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及 。
第十七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休息休假、患病或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公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九條 甲方建立健全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危害防護制度,并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培訓。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規范和安全基數操作規程。
第二十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二十一條 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第二十二條 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乙方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甲方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二十四條 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五條 甲方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第二十六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第二十七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八條 乙方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九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七)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或者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三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三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1個月工資,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如需裁員,應依據《勞動合同法》規定進行,并不得侵害乙方合法權益。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15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甲方應當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甲方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文本,至少保存2年備查。
第三十五條 按本合同第二十七條,由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和按本合同第二十九條、三十一條、三十二條解除合同以及按本合同第三十三條終止合同的,甲方應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三十六條 經濟補償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工資標準為乙方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
第三十七條 若乙方的工資高于甲方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甲方以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為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支付的年限最高不超過20xx年。
第三十八條 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法按照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九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服務期。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
第四十條 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的,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競業限制條款。
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一條 以下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一) 崗位協議書
(二) 培訓協議書
(三) 保密協議書
第四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三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大連勞動合同篇六
茲有本單位職工,身份證號碼為。勞動合同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現鑒于該職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動議,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雙方簽訂的前述勞動合同,故該職工與本單位的勞動合同已自年月日起解除。
特此證明!
深圳市容光機電設備有限公司(蓋章)年月日
本人確認上述證明書中的`陳述真實無誤,并已收到該證明書。
簽收人(簽字):年月日
大連勞動合同篇七
茲有本單位職工,身份證號碼為 。勞動合同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現鑒于 該職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動議,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雙方簽訂的前述勞動合同 ,故該職工與本單位的勞動合同已自 年 月 日起解除。
特此證明!
深圳市容光機電設備有限公司(蓋章) 年 月 日
本人確認上述證明書中的陳述真實無誤,并已收到該證明書。
簽收人(簽字):年 月日
大連勞動合同篇八
大連
勞動合同
是為了維護大連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而簽訂的,對于大連勞動合同你了解多少?以下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大連勞動合同范文,歡迎參考閱讀。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單位類型 經濟類型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 注冊登記地 省 市 區(縣) 街(鄉) 號
實際經營地 省 市 區(縣) 街(鄉) 號
聯系方式及電話
第二條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
戶籍所在地 省 市 區(縣) 街(鄉) 號
實際居住地 省 市 區(縣) 街(鄉) 號
聯系方式及電話
第三條 乙方聯系方式及電話發生變更,應及時通知甲方。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四條 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采取下列第 種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已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五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崗位,從事 工作,工作地點為 。甲乙雙方可以簽訂崗位
協議書
,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第六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
崗位職責
,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下列第 種工作時間制度:
(二)不定時工作制。甲方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并充分聽取乙方意見的基礎上,應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等適當方式,確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三)以 (月、季、年)為周期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應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后實行。
第八條 甲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企業生產經營需要,合理安排乙方工作時間,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保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第九條 甲方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3小時,每月不超過36小時。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結合乙方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等確定,實行同工同酬。
第十一條 甲方按下列第 種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周),績效工資(獎金)根據乙方實際勞動貢獻確定。
(二)計件工資。乙方的勞動定額為 ,計件單價為 。
(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為 。
第十二條 甲方于每月 日前以貨幣或轉賬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簽字等情況,并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
第十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者按照國家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
第十四條 乙方正常提供勞動的,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五條 乙方在醫療期的病假工資由甲方根據企業規章制度的規定標準支付,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應當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采用下列第 種方式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一)參加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二)參加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及 。
第十七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休息休假、患病或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公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九條 甲方建立健全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危害防護制度,并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培訓。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規范和安全基數操作規程。
第二十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二十一條 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第二十二條 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乙方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甲方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八、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二十四條 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五條 甲方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第二十六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七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八條 乙方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九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七)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或者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三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三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1個月工資,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如需裁員,應依據《勞動合同法》規定進行,并不得侵害乙方合法權益。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15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甲方應當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甲方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文本,至少保存2年備查。
十、經濟補償和賠償
第三十五條 按本合同第二十七條,由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和按本合同第二十九條、三十一條、三十二條解除合同以及按本合同第三十三條終止合同的,甲方應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三十六條 經濟補償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工資標準為乙方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
第三十七條 若乙方的工資高于甲方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甲方以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為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支付的年限最高不超過20xx年。
第三十八條 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法按照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其他事項
第三十九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服務期。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
第四十條 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的,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競業限制條款。
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一條 以下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一) 崗位協議書
(二) 培訓協議書
(三) 保密協議書
第四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三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共
3
頁,當前第1
頁1
2
3
大連勞動合同篇九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大連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律師事務所)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單位類型合伙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
注冊登記地省市區(縣)街(鄉)號實際經營地省市區(縣)街(鄉)號聯系方式及電話
第二條乙方(律師)姓名性別
第三條乙方聯系方式、通信地址及電話發生變更,應在發生變更之日起三日內通知甲方。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四條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采取下列第幾種方式:
(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
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時止。
試用期: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五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行政人員崗位,從事律所行政管理等工作,工作地點為甲方注冊地因工作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到下列地點工作的,不視為工作地點的變更:
1、甲方分支機構所在地
2、仲裁機構所在地、人民法院所在地、司法機關等;
3、甲方委托人辦公場所所在地或甲方委托人指定的為辦理律師業務的其他地點;
4、甲方臨時性安排乙方從事工作的其他地點。
第六條乙方服從甲方安排,積極工作,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定崗位協議書并遵守甲方勞動紀律管理規定及規章制度、自覺維護甲方的社會聲譽、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愛護甲方的財產。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下列第(一)種工作時間制度:
(一)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
每周休息日為
(二)不定時工作制度。
甲方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并充分聽取乙方意見的基礎上,應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等適當方式,確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三)以(月、季、年)為周期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應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后實行。
第八條甲方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及律師事務所需要,合理安排乙方工作時間,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保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帶薪年休假權利。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甲方結合本律師事務所的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律師事務所的工資分配制度。
第十一條甲方按下列第一種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一)計時工資。
乙方的工資標準為元/月(周),績效工資(獎金)根據乙方業務能力、完成的工作質量等確定。
(二)記件工資。
乙方的勞動定額為記件單價為。
(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為
第十二條甲方于每月日前以貨幣或轉帳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
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第十三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
第十四條乙方正常提供勞動的,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大連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五條乙方在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由甲方根據企業規章制度的規定支付,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甲乙雙方應當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
采用下列第一種方式繳納社會保險費。
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一)參加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
(二)參加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及
第十七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休息休假、患病或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九條甲方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的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危害防護,保證乙方在安全、健康的環境中工作。
第二十二條甲方違規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
乙方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甲方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八、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二十四條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五條甲方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繼承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第二十六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七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八條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七)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三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大連勞動合同篇十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大連勞動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單位類型 經濟類型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 注冊登記地 省 市 區(縣) 街(鄉) 號
實際經營地 省 市 區(縣) 街(鄉) 號
聯系方式及電話
第二條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
戶籍所在地 省 市 區(縣) 街(鄉) 號
實際居住地 省 市 區(縣) 街(鄉) 號
聯系方式及電話
第三條 乙方聯系方式及電話發生變更,應及時通知甲方。
第四條 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采取下列第 種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已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時止。
第五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崗位,從事 工作,工作地點為 。甲乙雙方可以簽訂崗位協議書,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第六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下列第 種工作時間制度:
(二)不定時工作制。甲方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并充分聽取乙方意見的基礎上,應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等適當方式,確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三)以 (月、季、年)為周期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應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后實行。
第八條 甲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企業生產經營需要,合理安排乙方工作時間,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保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第九條 甲方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3小時,每月不超過36小時。
第十條 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結合乙方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等確定,實行同工同酬。
第十一條 甲方按下列第 種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周),績效工資(獎金)根據乙方實際勞動貢獻確定。
(二)計件工資。乙方的勞動定額為 ,計件單價為 。
(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為 。
第十二條 甲方于每月 日前以貨幣或轉賬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簽字等情況,并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
第十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者按照國家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
第十四條 乙方正常提供勞動的,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五條 乙方在醫療期的病假工資由甲方根據企業規章制度的規定標準支付,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應當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采用下列第 種方式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一)參加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二)參加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及 。
第十七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休息休假、患病或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公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九條 甲方建立健全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危害防護制度,并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培訓。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規范和安全基數操作規程。
第二十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二十一條 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第二十二條 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乙方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甲方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二十四條 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五條 甲方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第二十六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第二十七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八條 乙方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九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七)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或者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三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三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1個月工資,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如需裁員,應依據《勞動合同法》規定進行,并不得侵害乙方合法權益。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15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甲方應當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甲方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文本,至少保存2年備查。
第三十五條 按本合同第二十七條,由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和按本合同第二十九條、三十一條、三十二條解除合同以及按本合同第三十三條終止合同的,甲方應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三十六條 經濟補償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工資標準為乙方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
第三十七條 若乙方的工資高于甲方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甲方以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為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支付的年限最高不超過20xx年。
第三十八條 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法按照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九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服務期。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
第四十條 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的,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競業限制條款。
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一條 以下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一) 崗位協議書
(二) 培訓協議書
(三) 保密協議書
第四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三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大連勞動合同篇十一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居民身份證號:住址:聯系電話:風險提示:
企業的招聘工作完成后,就進入了用工階段,在用工前,企業一定要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否則企業將為此付出巨大的代價:一是,企業將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的雙倍工資。如:企業超過一年未簽勞動合同,企業就得多支付員工11個月的工資。二是,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超出一年,將致使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條件成立,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企業就得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無法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采取下列第______種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已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時止。
風險提示: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法》中對試用期長短的限制根據合同期限的來規定,如:
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2、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3、勞動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違反以上規定進行約定的,若被員工投訴,會被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如果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單位還要向員工支付賠償金。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崗位,從事____________工作,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可以簽訂崗位協議書,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安排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下列第______種工作時間制度:
(一)標準工作時間制度:乙方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
(二)不定時工作制。甲方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并充分聽取乙方意見的基礎上,應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等適當方式,確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三)以_____(月、季、年)為周期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應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后實行。
甲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企業生產經營需要,合理安排乙方工作時間,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保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甲方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3小時,每月不超過36小時。
四、勞動報酬
甲方按下列第______種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標準為______元/月(周),績效工資(獎金)根據乙方實際勞動貢獻確定。
(二)計件工資。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__,計件單價為_________。
(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______。
甲方于每月______日前以貨幣或轉賬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簽字等情況,并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者按照國家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
乙方正常提供勞動的,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乙方在醫療期的病假工資由甲方根據企業規章制度的規定標準支付,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風險提示: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的法定義務,即使是員工自己同意不繳納社保,還簽訂了相關的協議,這也不能規避企業為員工繳納社保的義務。因此,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必須而為的行為,否則,當員工以此通過法律程序維權,用人單位就要為此付出相應的代價。
甲乙雙方應當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乙方在合同期內,休息休假、患病或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公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為乙方提供勞動所必需的工具和場所,以及其他勞動條件;保證工作場所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預防職業病。
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
乙方應當保守工作期間知悉甲方的各種商業秘密、知識產權、公司機密等任何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協議時,未與其他任何單位保持勞動關系或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否則,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失的,由乙方單獨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七、勞動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終止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滿當事人一方或雙方不續訂的;
2、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
3、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4、勞動者死亡或被依法宣告失蹤、死亡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
1、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同意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已經修改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的。
(三)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2、勞動者不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八、其他事項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名):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大連勞動合同篇十二
甲方(甲方): 乙方(乙方):
名稱: 姓名:
住所: 住址:
法人代表(主要負責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為 期限勞動合同。
雙方合同期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為試用期。試用期為 個月。在試用期內,甲方認為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應向乙方說明理由后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并無須給予甲方任何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期滿,即行終止。如甲方欲同乙方續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在本合同到期7日內征詢乙方意見,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續訂勞動合同。續訂后的勞動合同條款可以完全或者部份與本合同不一致,以雙方續簽后重新訂立的勞動合同為準。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 部門,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甲方根據工作經營需要,以及乙方的實際能力(專業、工作、體力)可作適當臨時性調整,(所謂臨時性調整是不對本合同相應條款作出修改的調整,時間不超過10個工作日)。乙方根據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和要求,按質、按量、按時地完成任務并接受甲方的考核。
三、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的崗位執行 工作制。甲方實行其他工作時間須經勞動行政部門許可方能執行。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在 時間周期內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雙休日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 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法定節假日加班或平時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班費或加點費。
第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規定的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必要的 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并嚴格執行。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上海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 行健康檢查。對于有毒有害的工作環境將給予乙方必要的說明和補償。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 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乙方基本工資依據職位和崗位等級標準支付,正式錄用后每月基本工資為 元,試用期工資為正式錄用后工資的80%,甲方每月發放工資日為 日。
第九條 甲方根據公司的經營效益和乙方的個人表現和業 績發放獎金,獎金的數額沒有明確的規定,安全根據甲方效益和乙方績效來確定。
第十條 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休息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 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合同當事人應按國家和上海市社會保險的有限規定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用。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上海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符合計劃生育女職工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上海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享有規定的雙休日、法定節假日、婚喪假、計劃生育及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休假等有關待遇,具體規定詳見員工手冊。病假、事假等有關規定詳見員工手冊。
六、勞動紀律
第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行政規章發生變化時,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都可根據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并無須給乙方任何經濟補償的情形:
(1) 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包括但不限于下列 情況:諸如:。。。。。。
(2) 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 的,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諸如:
(3)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 乙方同時在其他地方兼職,對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 嚴重影響,或者經過甲方提出后仍不改正。
第二十二條 甲方可以提前通知解除合同但須給予經濟補償的情形:
(2)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 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 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1) 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 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 企業轉產、技術革新、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 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4) 因防治污染搬遷的或市政動遷的等;
(5) 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 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二十四條 若乙方無其他過失行為,甲方不得解除合同的 情形:
(2) 在甲方處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子確認喪失或 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 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 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 足五年的;
(6)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乙方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且沒有其他過失行為,甲方不得解除 勞動合同;若乙方同時符合本合同第二十一條規定的情形,則甲方參照第二十一條規定處理。
第二十五條 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的情形
(1) 未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2) 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 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 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 甲方以欺詐、脅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 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無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 除勞動合同,但雙方有服務期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 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 勞動合同期滿;
(2) 勞動者已開始貪污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 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 蹤的;
(4) 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 用人單位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責令關閉的;
(6) 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滿,有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規定情況 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合同第二十四條第二項規定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工傷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
八、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標準
第三十條 甲方在符合本合同第二十二條、二十五條、第二十八條第(4)(5)種情形,甲方必須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一條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三條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動議并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三條 甲方不降低現有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況外,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條第(1)種情形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乙方月工資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的一個月工資是指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三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還應發給乙方不低于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賠償乙方損失。
第三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和違反
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具體內容詳見《保密協議》及《商業禁止協議》。
第三十七條 甲方如果委派乙方參加專項培訓(即為國家規定提取的職工培訓費用以外的費用支付的培訓),甲方有權與乙方簽訂服務期合同,服務期合同另行簽訂。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雙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同意增加以下條款,即:
雙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同意以下條款取消,即: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第三十九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條 本合同自乙方赴甲方處報到之日起并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修改和變更。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壹式貳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大連勞動合同篇十三
大連市勞動合同以下文書幫小編推薦大連市勞動合同范本閱讀。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
單位類型:
經濟類型: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
聯系方式及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
居民身份證號:
住址:
聯系方式及電話: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采取下列第 ______種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 月_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 ______日止。
(三)已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 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崗位,從事____________工作,工作地點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可以簽訂崗位協議書,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安排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下列第______種工作時間制度:
(一)標準工作時間制度:乙方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
(二)不定時工作制。甲方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并充分聽取乙方意見的基礎上,應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等適當方式,確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三)以_____(月、季、年)為周期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應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后實行。
甲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企業生產經營需要,合理安排乙方工作時間,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保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甲方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3小時,每月不超過36小時。
四、勞動報酬
甲方按下列第______種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標準為______元/月(周),績效工資(獎金)根據乙方實際勞動貢獻確定。
(二)計件工資。乙方的勞動定額為 ______,計件單價為_________。
(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______。
甲方于每月______日前以貨幣或轉賬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簽字等情況,并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者按照國家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
乙方正常提供勞動的,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乙方在醫療期的病假工資由甲方根據企業規章制度的規定標準支付,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甲乙雙方應當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乙方在合同期內,休息休假、患病或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公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為乙方提供勞動所必需的工具和場所,以及其他勞動條件;保證工作場所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預防職業病。
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
乙方應當保守工作期間知悉甲方的各種商業秘密、知識產權、公司機密等任何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協議時,未與其他任何單位保持勞動關系或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否則,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失的,由乙方單獨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七、勞動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終止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滿當事人一方或雙方不續訂的;
2、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
3、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4、勞動者死亡或被依法宣告失蹤、死亡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
1、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同意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已經修改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的。
(三)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2、勞動者不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八、其他事項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大連勞動合同篇十四
第一條為了實施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結合大連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大連市行政區域內,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市及縣(市)區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大連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等市人民政府派出機構,負責管理范圍內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價格、民政、工商、建設、城建、城鄉規劃、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門依據各自職責,負責與物業管理活動有關的工作。
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協調物業管理與社區建設的關系,協助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對物業管理活動進行監督管理。居民委員會應當依法履行職責,支持、指導業主委員會日常工作。
第四條鼓勵依法成立物業服務行業協會。物業服務行業協會應當加強行業指導和行業自律,規范經營行為,培訓從業人員,調解行業內部爭議,維護會員合法權益,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第二章業主及業主大會
第五條房屋的所有權人為業主。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
(一)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服務;
(二)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并就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提出建議;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建議;
(四)參加業主大會會議,行使投票權;
(五)選舉業主委員會委員,并享有被選舉權;
(六)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
(七)監督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八)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十)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六條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三)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和業主大會授權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
(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五)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六)參加業主大會時遵守大會程序;
(七)向物業服務企業提供詳實、準確的聯系方式;
(八)接受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對其履行業主義務的監督;
(九)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七條下列事項由業主共同決定:
(一)制定和修改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
(三)選舉業主委員會或者更換業主委員會成員;
(四)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
(五)籌集和使用專項維修資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
(七)有關共有和共同管理權利的其他重大事項。
決定前款第(五)項和第(六)項規定的事項,應當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決定前款其他事項,應當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
第八條新建物業項目,包括分期建設和多個單位開發建設,其配套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是共用的,應當劃分為一個物業管理區域。但是,該物業項目規模較大且被市政道路分割或者獨立封閉的,可以劃分為若干個獨立的物業管理區域。
新建物業項目的物業管理區域,由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在詳細規劃圖上明確。
第九條同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應當依法成立一個業主大會。
房屋實際交付使用的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成立業主大會。
第十條物業管理區域符合成立業主大會條件并準備成立業主大會的,由建設單位(公有住房出售單位)在三十日內,書面向物業所在地縣(市)區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成立首次業主大會的報告,同時提供物業出售和業主入住明細、物業基本情況等材料。
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自接到報告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會同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指導組建業主大會籌備組。籌備組由業主代表三人、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和建設單位(公有住房出售單位)的代表各一人共五人組成;其中業主代表由業主推選或者在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的指導下選定。籌備組成員名單確定后,在物業管理區域內書面公告。
建設單位(公有住房出售單位)未提出成立首次業主大會報告的,經百分之二十以上業主提議,可以書面向物業所在地縣(市)區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成立首次業主大會的報告。符合條件的,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前款規定指導組建業主大會籌備組,建設單位(公有住房出售單位)提供物業出售和業主入住明細、物業基本情況等材料。
籌備成立首次業主大會的費用,由業主和建設單位(公有住房出售單位)按所擁有的建筑面積承擔。
第十一條業主大會籌備組履行下列職責:
(一)確定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形式和內容;
(三)確認業主身份,核定業主的投票權數;
(四)擬定業主委員會委員候選人產生辦法,組織推薦業主委員會候選人;
(五)做好會議的其他準備工作。
前款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規定的事項,應當在會議召開十五日前,在物業管理區域內書面公告。
第十二條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人數較多的,可以以幢、單元、樓層等為單位,推選一名業主代表參加業主大會會議。推選業主代表參加業主大會會議的,業主代表應當于參加業主大會會議三日前,就業主大會會議擬討論的事項書面征求其所代表的業主的意見。需投票表決的,業主贊同、反對及棄權的具體票數經本人簽字后,由業主代表在業主大會會議上代為投票。
業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參加業主大會會議,代理人應當持業主書面委托書并根據委托內容進行投票表決。數人共有一個物業的,共有人可以推選其中一人參加業主大會會議。
第十三條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的決定,對業主具有約束力。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的決定侵害業主合法權益的,受侵害的業主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
第十四條業主大會應當依法選舉產生一個業主委員會。
業主委員會由委員五人以上十五人以下單數組成,具體人數根據該物業管理區域的實際情況確定。業主委員會委員的任期由業主大會議事規則規定。
業主委員會應當自選舉產生之日起三日內召開首次業主委員會會議,推選產生業主委員會主任一人,副主任一至二人。
業主委員會委員本人、配偶及其近親屬不得在為本物業管理區域提供服務的物業服務企業任職。
業主大會在選舉業主委員會委員的同時,具備條件的,應當選舉出業主委員會候補委員。候補委員列席業主委員會會議,不具有表決權。在個別業主委員會委員資格終止時,經業主委員會決定,從候補委員中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遞補,并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
第十五條業主委員會委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是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業主;
(二)模范履行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及其他業主義務;
(三)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公正廉潔,具有一定的組織能力;
(四)具備與物業管理相關的專業知識;
(五)身體健康,有必要的工作時間。
第十六條業主委員會應當自選舉產生之日起十日內,將業主委員會委員的姓名、性別、年齡、住址、工作單位等情況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顯著位置公示。
業主委員會應當自選舉產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物業所在地縣(市)區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和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備案。備案材料中應當載明業主大會成立情況、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管理規約、業主委員會委員名單和各項表決結果。備案材料齊全的,物業所在地縣(市)區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和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出具備案回執。
業主委員會的印章刻制,按照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與市公安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業主大會定期會議應當按照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規定由業主委員會組織召開。物業管理區域內有百分之二十以上業主提議,或者經業主委員會決定,業主委員會應當組織召開業主大會臨時會議。但是,已經業主大會決定的事項,在下次業主大會定期會議召開前,不得提議召開業主大會臨時會議重新決定。
物業管理區域召開業主大會會議前,業主委員會應當告知相關的居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可以派員列席。
業主委員會不按規定組織召開業主大會會議的,物業所在地的縣(市)區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責令業主委員會限期組織召開;逾期仍不召開的,經百分之二十以上業主申請,由物業所在地縣(市)區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會同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指導業主召開。
第十八條業主委員會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事項,履行下列職責:
(一)召集業主大會會議,報告物業管理的實施情況;
(二)代表業主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四)監督管理規約的實施;
(五)法律、法規以及業主大會賦予的其他職責。
第十九條三分之一以上業主委員會委員提議或者業主委員會主任認為有必要的,應當召開業主委員會會議。業主委員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
召開業主委員會會議,應當有過半數委員出席。業主委員會作出決定應當經全體委員人數的半數以上書面同意。
業主委員會的決定應當自決定作出之日起三日內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告后生效。
第二十條業主委員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召開業主大會予以改選:
(一)過半數以上委員不履行職責的;
(二)多次侵犯業主合法權益又不整改的;
(三)做出違法或者錯誤決定,經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但拒不改正或者拖延改正的。
業主委員會不召集業主大會改選的,經百分之二十以上業主申請,物業所在地縣(市)區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會同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組織召開業主大會改選。新的業主委員會成立后,按照本辦法第十六條的規定公示、備案。
第二十一條業主委員會委員、候補委員不再是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的,其委員、候補委員資格自行終止。
業主委員會委員、候補委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業主委員會會議可以決定終止其委員、候補委員資格:
(一)以書面形式向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提出辭職的;
(二)受過刑事處分的;
(三)因疾病等原因喪失履行職責能力的;
(四)不履行業主義務的;
(五)無正當理由連續三次不參加業主委員會會議的;
(六)不宜繼續擔任業主委員會委員、候補委員的其他情形。
業主委員會委員資格終止的,應當自終止之日起三日內將其保管的有關財務憑證、檔案等文件資料、印章及其他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交還給業主委員會。
第二十二條業主委員會根據業主大會議事規則規定的任期屆滿二個月前,應當召集業主大會,組織換屆選舉;無力召集業主大會、組織換屆選舉的,由物業所在地縣(市)區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會同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組織換屆選舉。
第二十三條物業管理區域不成立業主大會的,可以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會同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在征得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且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后,將本辦法第七條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第(六)項、第(七)項事項,委托物業管理區域所在地的居(村)民委員會組織實施。委托期限為三年,可以連續委托。
按照城市總體規劃屬于農村城市化范圍內的住宅項目,需要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本區域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可以由居(村)民委員會參照業主委員會職責,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開展工作。
第二十四條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和接受委托的居(村)民委員會開展工作的經費由全體業主承擔,不得由物業服務企業承擔。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和接受委托的居(村)民委員會工作經費使用情況應當定期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告,接受業主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