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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篇一
20__年春節臨近,為進一步降低春節期間煙花爆竹集中燃放對空氣質量的影響,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切實做好20__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根據《青海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關于做好20__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的通知》(青環發〔20__〕40號)、《關于印發海東市20__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東政辦〔20__〕22號)精神,結合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成立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任組長,縣委宣傳部,縣工業和商務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林業局、文旅局、教育局、市場監管局、民政局、孟保局、環保局、廣電局、城管局、安監局、產業園區辦、消防大隊等相關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的煙花爆竹管控工作領導小組。通過落實嚴控燃放區域、嚴格監管手段等措施,結合冬季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切實加強煙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嚴防燃放煙花爆竹帶來的污染,促進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二、職責分工
(一)縣公安局:負責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及確定煙花爆竹品種、數量、運輸路線及有效期限;查處非法運輸、攜帶和燃放不符合規定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為;查處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和場所違規燃放的行為;偵查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查處、取締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
(二)縣安監局: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管,審查煙花爆竹銷售、儲存場所的安全條件;督促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做好剩余危險品的清理和登記造冊;監督檢查煙花爆竹銷售單位和臨時銷售網點遵守銷售許可證規定的情況,查處煙花爆竹銷售企業采購、銷售不符合規定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為;查處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行為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督促指導加油(氣)站等有關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
(三)縣城管局:負責依法查處流動銷售燃放煙花爆竹攤點以及燃放煙花爆竹影響環境衛生等行為。對在禁放區域內私自燃放煙花爆竹的,予以勸阻和制止,及時通知并配合公安、安監、市場監管等部門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燃放、銷售煙花爆竹等行為。
(四)縣住建局、產業園區辦:負責建設、施工等單位及轄區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監督管理。
(五)縣工業和商務局:負責組織指導各商場、加油(氣)站等相關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全力落實重點目標安全防護措施。
(六)縣民政局:負責婚姻登記、殯儀館、陵園等單位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勸告在婚喪嫁娶活動中遵守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
(七)縣市場監管局:負責查處非法銷售煙花爆竹和無照經營的行為。
(八)縣教育局:負責各學校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
(九)消防大隊:負責完善和制訂全縣消防滅火救援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工作;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重點消防單位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十)縣環保局:負責因燃放煙花爆竹造成大氣、環境污染的監測及應急預案的啟動工作。
(十一)縣林業局、孟保局、文旅局:負責山林、草原、景點景區、文化活動公共場所等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二)縣委宣傳部、廣電局:負責做好禁止燃放、銷售煙花爆竹的公益性宣傳教育,充分利用電視、微信公眾平臺等新聞媒體開展禁止燃放、銷售煙花爆竹和移風易俗的宣傳教育。
三、工作措施
(一)強化監管,規范經營。各鄉(鎮)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監管,嚴格落實工作責任,強化工作措施,嚴防燃放煙花爆竹帶來的污染,促進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二)加強整治,嚴格執法。公安、安監等部門要強化煙花爆竹儲存倉庫、零售網點的檢查,督促其嚴格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和產品流向管理,嚴禁銷售非法、偽劣、超標產品,嚴防不法分子利用煙花爆竹滋事肇事。結合實際,圍繞可能非法生產、儲存煙花爆竹的邊界地區、城鄉結合部和出租房屋、閑置廠房、院落等重點地區、部位和場所開展拉網式檢查,依法查處打擊各類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行為。
(三)全力排查,消除隱患。全力組織開展煙花爆竹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對屬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和場所進行徹底排查,進一步完善設置禁放標識等;對排查中發現問題,要限時整改,切實達時達效,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四、保障機制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政府、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實。
(二)加強工作協同。要強化配合力度,共同推進煙花爆竹管理工作深入開展。縣公安、安監、市場監管、城管、環保等部門要進一步加強部門聯動,持續開展聯合執法,共同查處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郵寄煙花爆竹及違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三)加強宣傳引導。充分利用電視、微信公眾平臺等媒體,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做好輿論引導和政策解讀,深入宣傳加強煙花爆竹管理內容、意義和要求,引導群眾廣泛參與、支持和配合,切實形成全社會齊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篇二
為進一步提升我街道空氣質量,打好環保攻堅戰,減少環境污染,確保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落到實處,經街道辦事處研究,結合我街道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打好藍天保衛戰,做好2022年度春節、元宵節期間我街道禁放區內的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保證空氣質量達標,為人民群眾提供良好的生活環境。
二、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青衣街道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如下),扎實有效開展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組長:吳昊青衣街道黨工委書記
李茂青衣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副組長:孫宇青衣街道黨工委委員、人大工委主任
羅毅青衣街道黨工委委員、政法委員、武裝部長、辦事處副主任
鄭紀青衣街道黨工委委員、宣傳委員、人大工委副主任
周宏青衣街道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
萬嘉文青衣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尹麗紅青衣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周江青衣派出所所長
成員:王建洪、鄭杰、張亮、鄒強、陳松濤、張朋龍、羅勇、汪學明、沈焱軍
各村(社區)黨委(黨總支)書記、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在應急管理辦公室,由孫宇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鄭杰、張亮為辦公室工作人員,負責協調、調度和統籌領導小組工作。
三、主要任務及措施
(一)禁放區域
1、以g245線、樂雅高速為界,依鳳村、青衣江村、鳳山社區靠城一側為禁放區。
2、千佛社區、濱江社區、迎春社區、在古社區全域禁放。
(二)宣傳教育
全街道按村(社區)范圍分為7個工作小組,由各村(社區)包村領導和各村(社區)書記實行包村(社區)負責,對本村(社區)村(居)民實施全覆蓋宣傳教育。(具體名單見附件1)
要求:戶戶知曉禁放區域,人人遵守禁放規定。
措施:各包村領導和各村(社區)書記帶領包村干部、村(社區)干部廣泛發動網格員、志愿者對禁放區域內所有農戶、小區全覆蓋粘貼發放禁放區域公告或宣傳單。
(三)巡查檢查
春節期間每日開展巡查檢查,特別加強重點時段和重點區域巡查檢查。
要求:春節期間各村(社區)及街道需安排值班值守人員開展禁燃禁放巡查檢查。
措施:1、春節期間各村(社區)每日對各自轄區禁放區域開展巡查檢查,落實禁燃禁放規定。2、各村(社區)在重點時段和重點區域需安排村(社區)干部或網格員在重點區域值守,勸導燃放人員遵守禁放規定。3、街道值班組需每日對街道重點區域開展禁燃禁放巡查檢查,同時對各村(社區)落實工作情況開展督查。4、1月31日(除夕)18:00--20:00,23:00--次日1:00;2月1日(初一)6:00--8:00;2月15日(元宵節)6:00-8:00等重要時段,街道值班組需到青衣江河堤兩岸、濱江廣場、千佛巖景區等重點區域開展巡查檢查,確保無人燃放。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加強對禁燃禁放工作的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主要領導要親自動員、親自部署、親自落實,各包村(社區)領導和各村(社區)書記要親自帶隊開展入戶宣傳和巡查檢查,確保戶戶知曉,人人遵守。
(二)強化溝通協調。要強化與生態環境局、派出所、市場監管局、消防救援大隊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各帶班領導要主動對接,開展聯合巡邏、聯合勸導、聯合執法等方式,確保禁燃禁放工作人員及措施落實到位。
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篇三
為切實做好我鎮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維護全鎮良好的燃放秩序,防止因燃放煙花爆竹引起重大火災和傷人事故的.發生,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確保春節期間全鎮社會安全穩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堅持以人為本,深入貫徹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按照“統一領導,屬地管理,部門監管,廣泛動員,群眾參與和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的原則,強化部門和屬地管理責任,動員社會各方力量積極參與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嚴格落實“動員部署、宣傳發動、安全監管、查繳非法、隱患排查、秩序維護、禁放看護、應急處置”等工作措施,努力實現“禁放場所、禁放時段禁得住,重大危險源和銷售點、燃放點安全,不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重大火災和傷亡事故”的工作目標。
(一)鎮政府組織機構和職責
成立包鸞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長譚明權任組長,政法書記、副鎮長黃波,派出所副所長蘭學鋒任副組長,成員由鎮應急辦、黨政辦、平安辦、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農服中心、經發辦、規環辦、民政辦、文服中心、派出所、財政所、中小學、鎮衛生院等單位負責人組成。
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全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部署、協調各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決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領導小組下設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辦公室(簡稱“燃放辦”),政法書記、副鎮長黃波兼任辦公室主任,應急辦主任余明普、綜合行政執法大隊隊長朱國鋒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設在鎮應急辦,具體工作人員有:李建文、譚城、李昱燎,“燃放辦”的主要職責是:具體組織和協調相關單位認真貫徹落實《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制定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村(居)、企事業單位、有關部門切實履行監管職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協調有關職能部門開展綜合執法及“打非”工作;落實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各村(居)職能職責
各村、居是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其主任為第一責任人,綜治專干是具體責任人。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訂工作方案,建立組織機構,落實工作人員和經費,搞好動員部署;組織轄區有關單位按照《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認真履行職責。協助鎮“打非”辦查處煙花爆竹違法行為,落實轄區內重大危險源、銷售網點監控和重點燃放時段巡邏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
(三)部門職責
根據《條例》規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齊抓共管,對煙花爆竹經營、儲存等環節實行全程安全監管,為燃放安全創造條件,保證廣大群眾安全燃放煙花爆竹。
鎮應急辦: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管,審查煙花爆竹銷售、儲存場所的安全條件;監督檢查煙花爆竹臨時銷售網點遵守銷售許可證規定的情況,查處不符合我區公布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為;開展“打非”工作,查處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督促指導加油站、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等有關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負責鄉村道路上路執法工作,加大“三危品”查處力度;負責制定全鎮消防滅火救援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工作;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警、火災情況并調查原因;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重點消防單位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鎮黨政辦:負責督查各部門關于燃放煙花爆竹開展的工作和落實情況以及節日期間的車輛安排。
鎮平安辦:負責全鎮穩定工作,加強重點人頭和不穩定群體的監控;加大矛盾糾紛的排查,杜絕上訪、集訪等事件發生;負責協調解決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事故所產生的矛盾糾紛。
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負責組織市政設施維護、燃氣及下水道、化糞池管理等有關單位落實責任,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隱患;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其重要設施設立統一標識并派人看護;負責組織清掃公共區域內的煙花爆竹殘屑。
鎮經發辦:負責各企事業單位安全隱患排查,組織煙花爆竹安全燃放的宣傳發動工作,安排各單位召開安全燃放煙花爆竹動員會、部署會,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
鎮規環辦:負責組織對全鎮建筑工地外來務工人員開展宣傳教育;落實建筑施工場所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大鄉村道路安全隱患的排查及上路執法工作;負責聯系能源部門。
鎮文化服務中心:負責全鎮煙花爆竹組織、協調宣傳工作。
鎮財政所:負責煙花爆竹經費保障。
派出所:負責查處非法運輸、攜帶和燃放不符合重慶市公布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為;查處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和場所違規燃放的行為;偵查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配合鎮政府開展煙花爆竹“打非”工作。
市場監管所:負責市場流通領域煙花爆竹質量監督檢查,依法辦理工商營業執照,查處無證無照經營行為。
鎮中小學:負責對中小學生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安排值班,加大對校園的看護。
鎮衛生院:負責制訂全鎮傷亡救治應急預案,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的人員傷亡情況,開通綠色通道,精心組織醫護力量,安排好值班,加強醫院周邊的看護。
(一)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確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各村居、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通過落實“六個一”工作(即制訂一個方案、召開一次大會、簽訂一份責任狀、形成一個會議紀要、組織一次督查,每月召開一次工作例會),達到“四個有”標準(即工作組織有方案、階段安排有部署、部署工作有會議、貫徹過程有督查),確保本轄區、本部門、本單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二)強化檢查,嚴格執法,防止非法、偽劣、超標煙花爆竹流向市場
各村居、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從20xx年12月15日起起至20xx年2月13日在全鎮范圍內組織開展以“嚴排查、打非法、強管控、重宣傳、保平安”主題的煙花爆竹專項檢查整治行動。安監、派出所、工商、交通等執法部門進一步強化排查整治和綜合執法工作,堅持點上緝私售、線上堵私運、面上查私存,從道路運輸防止非法煙花爆竹流入,從儲存倉庫防止非法煙花爆竹私存,從零售網點防止非法煙花爆竹銷售,全面擠壓非法、偽劣、超標煙花爆竹的市場空間,確保煙花爆竹產品質量安全。
1.查堵非法煙花爆竹產品流入渠道。派出所、交通安全勸導站、鎮應急辦要加大對外來車輛及人員的盤查力度。對進入我鎮的貨車、面包車、廂式卡車等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和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堵塞非法產品流入渠道,嚴防道路運輸環節發生事故。對未經許可或違反規定,從事道路運輸黑火藥、引火線、煙花爆竹的,要嚴格依照《條例》第三十六條和第四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2.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安監、派出所、工商、交通等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協作配合,健全完善情況通報、會商研判、線索轉遞、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依靠基層組織和群眾,實行群防群治、綜合治理,形成齊抓共管合力,從源頭上依法查處和打擊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行為。對可能非法生產、儲存煙花爆竹的出租房屋、廢棄養殖場和閑置廠房、庫房、院落、山洞、山林等重點場所(部位)進行全面排查清理整治,及時發現非法生產經營活動,依法予以打擊取締。
3.加大非法燃放行為查處力度。派出所要嚴格依法查處在禁放時間、禁放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財產安全方式燃放煙花爆竹以及在文化娛樂場所非法燃放煙花等違法違規行為。
4.公布舉報電話,嚴格銷毀非法產品。鎮燃放辦“打非辦”電話:70636044、70730177,同時積極受理群眾舉報非法生產、銷售、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的行為,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及時進行核查和查處。經查證屬實的,按照有關規定對舉報人予以獎勵。對各部門、各單位收繳的非法煙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由應急辦、派出所統一組織銷毀,嚴禁擅自變相處理,回流社會。
(三)廣泛宣傳,注重教育,提升村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意識
各村居、有關部門和單位應將燃放煙花爆竹宣傳工作與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精神相結合,以“購買合格產品,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為主題,突出政策法規、燃放知識、安全措施、注意事項、提升素質等內容的宣傳,充分利用各種宣傳資源和教育方式引導村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切實提升村民的安全意識。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做好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意義十分重大。各村居,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高度重視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緊緊圍繞“確保安全”這個核心,以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立足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和保安全、保穩定工作局,充分認識當前煙花爆竹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強化監管,保證鎮黨委、政府工作部署在本地區、本部門得到全面貫徹落實。
(二)強化督導,嚴肅問責
督查部門要加強對各村居、部門、單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不落實、不到位導致重大事故傷亡的,要依法嚴格追究責任。
(三)暢通信息渠道,及時報送情況
各村居、鎮級有部門和有關單位要加強與鎮燃放辦的工作聯系,落實專人匯總、報送有關工作情況。
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篇四
為切實做好20__年春節期間全鎮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維護全鎮良好的燃放秩序,既滿足廣大人民群眾節日歡慶燃放煙花爆竹的需求,又維護群眾的正當權益,根據《關于做好20__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為防止因燃放煙花爆竹引起重大火災、爆炸和群死群傷等重大事故的發生,保障居民人身、財產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確保春節期間全鎮社會安全穩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及目標
全面抓好《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貫徹落實,按照“政府組織實施、部門各司其職、行業協同管理、群眾積極參與”的原則,通過廣泛宣傳發動、強化源頭管控、嚴格監管查處,確保我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二、職責分工
(一)鎮政府組織機構和職責
成立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鎮燃放領導小組),由鎮政府鎮長任組長,鎮人武部部長任副組長,鎮黨政辦、應急辦、平安辦、行政綜合執法辦、農服中心、規建辦、社事辦、經發辦、財政辦、文服中心、社保所、衛生院、石灘派出所等部門和單位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鎮燃放辦”),由鎮應急辦主任任辦公室主任,從鎮應急辦、平安辦、行政綜合執法辦、規建辦、石灘派出所、社事辦、農服中心、文服中心、經發辦等部門抽調人員組成。
鎮燃放領導小組職責:負責全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部署協調全鎮和各有關部門開展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鎮燃放辦職責:制訂全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切實履行監管職責,加強煙花爆竹各環節安全監管;組織、協調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開展全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宣傳工作;查處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的行為;落實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點燃放時段巡邏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落實鎮政府和鎮燃放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鎮級部門職責
根據《條例》規定,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制訂工作方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齊抓共管,對煙花爆竹生產、運輸、經營等環節實行全程安全監管,為燃放安全創造條件,保證居民安全燃放煙花爆竹。
石灘派出所:負責許可煙花爆竹運輸和確定品種、數量、運輸路線及有效期限;查處非法運輸、攜帶和燃放不符合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為;查處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和場所違規燃放的行為;偵查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查處、取締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煙花爆竹道路運輸企業和運輸車輛、駕駛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員的資質管理,查處違反有關資質規定從事煙花爆竹運輸行為。
鎮應急辦:負責煙花爆竹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管,審查煙花爆竹銷售、儲存場所的安全條件,許可煙花爆竹銷售;監督檢查煙花爆竹銷售單位和臨時銷售網點遵守銷售許可證規定的情況,查處煙花爆竹銷售企業采購、銷售不符合本區公布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為;查處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督促指導加油站、危險化學品經營、儲存等有關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做好全鎮煙花爆竹專營管理、銷售布點工作;督促經營單位嚴把煙花爆竹產品進貨質量關,落實儲存庫房安全防范措施;制訂全鎮消防滅火救援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工作;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警、火災情況并調查原因;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鎮平安辦:要將禁限放煙花爆竹宣傳納入基層社會治理和網格化管理范疇,會同物業服務企業張貼宣傳海報,懸掛宣傳橫幅,登門入戶宣傳告知,開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鎮財政辦:負責落實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經費。
鎮經發辦:負責配合區級相關職能部門開展市場流通領域煙花爆竹質量監督檢查,協助區市場監管所查處無證無照經營行為;配合區質監部門開展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的抽查,依法查處不合格煙花爆竹產品;組織指導商場、市場等商貿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
鎮綜合行政執法辦:負責組織市政設施維護、燃氣及下水道、化糞池管理等有關單位落實責任,要在春節前組織力量對化糞池、生化處理池等地下管網設施進行清掏和易燃易爆氣體檢測,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落實巡查守護措施,確保無重大安全隱患;負責組織清掃公共區域內的煙花爆竹殘屑。
鎮規建辦:負責對全鎮建筑工地務工人員開展宣傳教育;落實建筑施工場所的安全防范。
鎮文服中心:負責制訂全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教育宣傳工作方案;組織新聞媒體做好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工作。
鎮社事辦:負責組織開展中小學生的安全知識宣傳教育;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中小學、幼兒園、敬老院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鎮衛生院:負責制訂全鎮傷亡救治應急預案,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的人員傷亡情況;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醫療機構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鎮農服中心:負責制訂全鎮森林防火應急預案;加之春節將至,學生放假,大量外出人員返鄉過節,傳統祭祖、上墳、鬧元宵等活動頻繁,入山游玩、外來走親戚以及大量燃放煙花爆竹、點孔明燈,森林火災隱患十分突出,應加強防火宣傳,確保全鎮森林資源安全。
中小學、幼兒園、敬老院等行業主管部門和單位,負責組織指導并監督本行業、本系統開展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發動、隱患排查、秩序維護、禁放看護、應急處置等工作。督促所屬單位明確責任領導、完善應急措施、組織巡邏力量開展內部巡邏檢查。
三、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20__年12月31日前)。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研究制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確總體要求、目標任務、具體安排和保障措施。
(二)宣傳引導(即日起至20__年1月20日)。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按照《條例》有關規定,于20__年1月3日啟動全鎮宣傳發動工作,重點做到“廣播有聲音、網絡有陣地、街上有公告、社區有專欄、小區有標語”,確保宣傳發動全覆蓋、無死角。指導生產經營企業、文化娛樂場所、賓館、商(市)場、集貿市場、在建工地等單位,廣泛開展集中宣傳提示,教育引導企業員工和留守人員遵紀守法;在各道路路口張貼宣傳海報、設置禁燃禁放提示標語;春節期間,在公交車及相關站廳內張貼并向返鄉旅客廣播煙花爆竹禁售禁放規定。要將煙花爆竹安全宣傳納入基層社會治理和網格化管理范疇,張貼宣傳海報,懸掛宣傳橫幅,進樓宇、登門入戶宣傳告知,開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20__年1月15日為全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集中宣傳日”,鎮應急辦牽頭,各村(居)組織人員參與集中統一宣傳活動。發動社會單位簽訂“嚴守禁放新規”承諾書,確保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三)集中查處(20__年1月16日至20__年2月5日)。鎮燃管辦將牽頭組織開展聯合檢查執法,全面清查關閉禁放區域內未經許可的經營點、儲存點,嚴查嚴打非法生產、銷售、運輸、燃放煙花爆竹違法行為。
(四)全面管控(20__年1月15日—20__年2月5日)。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負責組織指導并監督本行業、本轄區開展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發動、安全隱患排查、秩序維護、禁放管控、燃放看護、應急處置等工作;督促所屬單位明確責任領導、完善應急措施,組織巡邏力量開展內部巡邏檢查;圍繞春節、元宵節等重點時段,落實禁放區、禁放點嚴格管控和燃放區重要時段重點看護等工作措施,確保禁得住、不失控。
(五)工作總結(20__年2月5日—20__年2月10日)。圍繞20__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各村(居)、鎮屬各部門要認真總結,推廣經驗做法,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長效機制。
四、工作措施
(一)排查整治,嚴格執法。從即日起至2月中旬,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針對重大危險源、重要市政設施、煙花爆竹零售網點及周邊等重點部位和區域,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對發現的問題,要確定整改責任單位、責任領導、責任人及整改時限,及時消除安全隱患。要強化源頭管控,督促煙花爆竹經營企業落實經營、運輸、儲存等各環節監管措施。要組織相關執法人員圍繞有可能非法生產、儲存煙花爆竹的出租房屋、閑置廠房等重點地區、部位和場所開展拉網式檢查。對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線索,要主動核查,依法嚴肅查處。
(二)強化宣傳,注重教育。20__年1月15日為“全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集中宣傳日”,根據疫情防控要求,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確保宣傳取得實效。
(三)依法劃定禁放、限放區域,設立禁放標識。20__年1月5日前,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嚴格按照《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科學、合理劃定本轄區禁放、限放區域,并向社會公布;車站、危化品等安全保護區,可燃、易燃、易爆物品生產經營企業,醫療單位、幼兒園、中小學校、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點防火區域及化糞池等重點部位的產權或使用單位要完成禁放標識的設置張貼工作。任何單位不得擅自更改劃定的禁放范圍,不得變更統一的禁放標識。
(四)嚴格煙花爆竹經營市場監管,確保居民燃放安全。今年全鎮煙花爆竹產品允許銷售、燃放的煙花爆竹品種包括c級和d級產品中的噴花類、旋轉類、玩具類(煙霧型、摩擦型除外)、爆竹類(“土火炮”“大夾小”和“炮中炮”爆竹產品除外)、升空類(火箭、旋轉煙花產品除外)、組合煙花類6類。允許銷售的煙花爆竹產品外包裝貼有普通煙花爆竹包裝標識條形碼及重慶市應急管理局、重慶市供銷合作總社統一印制的監封標志。未取得公安機關《焰火燃放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組織大型焰火燃放活動,不得燃放禮花彈、架子煙花、小禮花、吐珠煙花產品和單發藥量大于25克、內徑大于30毫米的內筒型組合煙花等專業燃放類產品,以及擦炮、摔炮、藥粒型吐珠產品。
鎮應急辦、石灘派出所要合理規劃、設置煙花爆竹臨時銷售網點,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從生產廠家直接進貨銷售或燃放。鎮燃放辦要依據法定職責加強煙花爆竹零售網點督促檢查,嚴格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和產品流向管理。
(五)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徹底整治和消除安全隱患。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嚴格排查煙花爆竹燃放安全隱患,重點排查本轄區域內的加油站、油氣管道、電力設施和危化產品、民爆物品、煙花爆竹儲存倉庫等重大危險源,有效清除露天平臺、開放式陽臺、防盜窗護欄、建筑工地、外墻裝飾防護網、農村房前屋后等部位的可燃物,認真清理轄區地下管線、檢查井、下水道等設施特別是化糞池,組織檢查煙花爆竹銷售網點及其周邊環境安全設施到位情況。對排查中發現的問題,要確定整改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限期消除安全隱患。
(六)強化燃放現場秩序監管,落實應急救援措施。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等重點時段,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組織機關干部、社區志愿者和村(居)委會等各方力量,開展巡邏監控,做到每條道路、每棟樓房都有人看守;在節假日期間由值班人員負責落實此項工作,社區每個煙花爆竹銷售點落實1—2人專門看護,嚴禁在銷售點及周邊燃放煙花爆竹。20__年1月20日—2月5日,要組織安全督導組對禁放場所和重大危險源實行“一對一”24小時守護,特別是要落實居民區化糞池的巡查和守護力量。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制訂消防滅火預案,指導監督限放區域內的機關、社區和企事業單位進行自備消防力量滅火演練。鎮衛生院要指導督促各衛生室制訂傷員救治工作預案,確保受傷人員得到及時救治。石灘派出所要加強巡查,及時制止違規燃放行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全鎮煙花爆竹管理面臨的嚴峻形勢,精心組織,強化監管,認真落實“六個一”工作(即制訂一個方案、召開一次大會、簽訂一份責任書、形成一個會議紀要、組織一次督查、每月召開一次工作例會),切實達到“四有”標準(即工作組織有方案、階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會議、貫徹過程有督查),確保本轄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序有效推進。
(二)強化督導,嚴肅問責。加大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力度,督促落實工作措施和責任;凡因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實引發事故的,將依法依規追究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三)暢通信息,及時報送情況。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加強與鎮燃放辦的工作聯系,及時報告重大事項,落實專人匯總、報送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災、人員傷亡等情況。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將20__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及工作總結分別于20__年1月10日和2月5日前報送鎮燃放辦。
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篇五
為切實做好天全縣中心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生產、生活秩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四川省城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關于人員密集場所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等相關規定和省、市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和全縣中心工作,堅決打好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戰役”,有效控制燃放煙花爆竹對城市空氣質量的影響,努力維護天全生態氣候城市形象,為建設藍天、碧水、凈土的美麗天全,推進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堅強保障。
禁燃范圍:天全縣中心城區域和有關場所為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
1.縣城中心城區:東至龍尾大橋,南至318國道,西至九龍路,北至禁門關橋;
2.文物保護單位、物質儲存倉庫、企業生產經營場所、機動車停車場;
3.車站、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敬老院、商場、娛樂場所及其他人員密集場所;
4.加油(氣)站等生產、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
5.輸變電設施保護區內及周邊100米范圍內;
6.黨政機關、社會團體和教學、科研等事業單位;
7.各住宅小區、城市主干道、建筑工地;
8.法律、法規規定或明令禁止用火的其他區域或場所。
通過本次專項整治燃放煙花爆竹行動,在春節期間(2月4日-2月10日)確保天全縣中心城區不出現燃放煙花爆竹現象,實現“文明過節、治污減霾、安全有序”目標。
為加強領導,統一協調,確保專項治理工作取得實效,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陳良軍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公安局,由章學琴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按照“政府領導、屬地管理、部門聯動、全民參與”的原則組織實施,具體職責分工如下:
領導小組辦公室:全面負責禁放區域內的煙花爆竹禁放總體管理和協調工作,加強對禁燃工作的領導,負責制定禁燃工作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督促落實宣傳、教育、巡查、制止、查處等各項禁燃工作;負責工作開展情況的總結。
城廂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轄區治理行動的具體指揮協調工作,合理安排工作分組和專項檢查工作;牽頭協調各部門開展代為清理消除工作;要按照網格化管理,網格員要深入小區做好禁燃工作;負責完善居民小區物業公司管理辦法,督促物業管理公司落實禁燃責任;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提供清掃工具、滅火器等;做好工作資料收集和工作成果匯報。
縣公安局:負責保證集中整治行動的順利進行,落實公安內部警種、部門和基層派出所的禁燃工作責任體系,依法開展違規燃放、違法運輸煙花爆竹的執法查處,重點管控時段組織派出所民警開展巡防巡查;保障執法人員的人身安全,依法打擊阻撓執法、暴力抗法等違法行為;對煽動鬧事、威脅、阻擾、毆打執法人員、阻礙執法人員執行公務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圍觀群眾進行勸離,消除公共安全隱患,維護整治現場秩序,維護社會穩定;做好禁止群眾將煙花爆竹帶入公共場所的工作;做好相關執法證據采集工作;消防大隊負責做好火災防范工作,配備人員、車輛,對整治過程中有可能發生的消防突發情況進行處置;交警大隊負責對占用道路進行經營煙花爆竹的流動攤販進行勸離,對未上牌的電瓶車和非法拼裝三輪車進行銷售煙花爆竹的查處暫扣,做好突發事件現場車輛的疏散和交通管制工作。
縣委宣傳部:組織協調縣電視臺、指尖天全等各類媒體開展文明過節宣傳工作,做到家喻戶曉,及時發布文明過節相關規定,公布舉報電話、投訴方式;協調城區大型led進行法律法規知識宣傳,滾動播出中心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通告、規定;通過發送短信、網絡公眾號等方式進行中心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實時發布工作開展情況,及時向社會展示工作成果。
縣城管局:負責依法取締占用街道、人行道、公園、廣場等市政公共區域售賣煙花爆竹的行為,會同相關部門對“門前五包”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配合相關部門開展宣傳和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進行制止,落實環衛清掃保潔和垃圾清運工作。
縣交通運輸局:充分發揮出租車、公交車等交通工具的宣傳載體作用,利用燈箱廣告、車身廣告、車載電視等媒介做好禁放宣傳工作,依法查處違法運輸煙花爆竹的行為。
縣安監局:負責加強煙花爆竹市場的管理,不得在禁放區域新增經營企業和零售點,指導禁放區域內關閉或轉營煙花爆竹零售點;對售賣煙花爆竹店鋪營業執照進行檢查,規范管理,引導、教育從業人員依法經營;糾正和查處無照經營、超范圍經營等現象。
縣民政局:負責督促婚姻、殯葬等機構嚴格執行禁放規定;負責向群眾宣傳文明祭祀,提倡用鮮花代替鞭炮爆竹祭掃。
縣教育局:負責組織學校(幼兒園)開展禁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教育廣大師生不得在禁放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
縣環保局:做好對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指導、協調等;協助開展巡查工作,糾正燃放行為;加強環境空氣自動站運維保障工作,確保監測數據準確有效,并向縣政府提供城區環境空氣質量監測數據。
縣住建局:負責查處因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大氣污染行為。
縣工商質監局:依法對市場經營主體實施監督檢查,查處生產和銷售不合格煙花爆竹產品的行為;在市場經營主體開業登記時,通過行政審批窗口發放禁放提示告知書;負責市場流通領域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
縣紀委(監察委):負責對履職不到位、執法不嚴等情況進行督查、問責;加強對黨員領導干部的宣傳,要求黨員干部做到廉潔自律并發揮模范帶頭作用。
縣直機關工委:負責向全縣黨政機關公務人員尤其是黨員干都,宣傳中央、省、市、縣有關文件精神,要求全縣公職人員特別是黨員干部帶頭文明燃放煙花爆竹,同時做好親屬及身邊人員文明過節宣傳引導工作。
縣衛計局:負責督促各醫療單位落實禁放規定;收集并登記因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致人傷亡的基本情況和燃放地點;負責安排醫療救護人員對整治過程中有可能發生的人員突發情況進行醫護和救治。
縣民宗局:督促各宗教場所落實禁放規定,禁止在宗教活動中燃放煙花爆竹。
縣財政局:負責煙花爆竹禁放管理經費保障工作。
其它單位:天全縣中心城區所有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負責做好本單位(含院落)、本系統及其工作人員禁燃工作責任的落實。
(一)宣傳動員階段(1月24日-2月3日)
1.加強宣傳的針對性。針對廣大市民群眾對文明過節的需求,大力推廣宣傳低碳文明的過節方式,引導廣大市民充分認識胡亂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性。
2.縣政府和城廂鎮人民政府簽定目標責任書,落實工作。嚴格落實燃放安全工作屬地管理原則,明確城廂鎮為工作責任主體。
3.暢通舉報渠道,設置舉報電話,安排專人24小時值守,鼓勵廣大干部群眾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舉報;發揮天網巡查作用,確保全面巡查。
(二)集中整治階段(1月23日-2月3日)
1.多部門聯合執法,加大對燃放煙花爆竹重點區域進行排查。
(1)以中心城區重要公共場所(音樂廣場、濱河公園、水城、茶馬廣場等場所)為重點進行巡查,安排專人值守,責任到人。(2)加強對交通干道、公路、小區通道、人行道、商業街區、綠地、廣場、公園等公共平臺周邊環境的清理和檢查,形成綜合管控網絡。
2.對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依法進行集中整治。
(1)對準備燃放煙花爆竹的群眾進行勸離、勸導,做好解釋工作,對私自燃放的進行糾正,并勸離現場。
(2)加大巡查力度,蹲守、車巡、步巡相結合,注重溝通、協調、支援、配合,形成執法合力、執法強力、執法威懾力,工作中既要注重聯動,也要防患于未然,更要確保實效。
(3)注重工作方式方法,靈活掌握,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注重做好群眾工作,以勸導、解釋為主,注重嚴格執法,公開、公正執法,并報送工作開展情況。
(4)集中整治期間,采取全天候、拉網式巡查等方式,對不按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發現一起、處理一起。
(5)對存在暴力抗法、阻撓執法、言語威脅等情況的,由公安機關按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處罰。
(6)加強督查,加大考核力度,對工作不力的,實行問責。
(三)總結提高階段(2月3日-2月14日)
查找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之處,吸取教訓,總結積累經驗,查找薄弱環節,提出整改意見,形成工作報告。注重工作成果展示,通過主流媒體對工作成果進行大力宣傳,切實改變群眾思想觀念,扭轉群眾思想習慣,讓文明過節觀念深入人心,讓群眾形成良好的過節習慣。打贏環保攻堅戰,改善空氣質量,凈化環境,提高生活質量,還青山綠水于民。
(一)提高思想,統一認識
開展中心城區管控燃放煙花爆竹是切實保護環境,提高人民群眾思想意識,踐行綠色發展、科學發展的需要。全體工作人員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充分認識開展這次整治活動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切實增強責任感、緊迫感和使命感,把燃放煙花爆竹整治工作切實抓緊抓好。通過整治行動切實改善空氣質量,凈化環境,為市民群眾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還青山綠水于民。
(二)精心組織,明確責任
為保證集中整治行動的圓滿完成,各責任單位應按照責任分工認真履職盡責,統一部署、統一協調、密切配合,在具體執法過程中必須堅決貫徹嚴格執法、文明執法,營造“層層抓落實、人人有責任”的工作格局。
(三)嚴肅紀律,依法行政
各單位要求從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充分認識開展專項整治胡亂燃放煙花爆竹活動的重要性,切實把專項整治活動內容落實到實處。一是參與整治的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工作紀律,不得遲到缺席,不得擅離職守,必須嚴格執行行為規范,做到著裝規范、執法規范、語言舉止文明,確保整治工作高效開展。二是必須服從指揮,狠抓落實,履職到位,工作不留死角。三是工作中既要嚴格執法、也要注重解釋、勸導、宣傳工作。四是注重工作痕跡,每個執法整治小組要建立工作臺帳、拍攝工作照片、記錄工作數據,形成簡要報告,及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
(四)加強督查,狠抓落實
加強督查督辦和責任追究。由縣紀委、縣政府督查室牽頭,對開展工作的情況進行督查。對工作安排部署不力、推諉扯皮、執法不到位、執法缺位等現象嚴肅問責和通報批評,切實保障整治任務的順利完成。
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篇六
為加強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提高廣大師生安全燃放煙花爆竹意識,20xx年元月至春節期間,全市教育系統將組織開展以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為主題的宣傳教育活動,現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根據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確保不發生重大火災事故,確保不發生群死群傷事故,確保不發生煙花爆竹安全重大責任事故”的工作目標,按照“五限一管”的工作原則和“依法管理,安全至上,兼顧需求”的要求,在市教育局統一領導下,開展全市教育系統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努力做到“四個確保”:
1.確保全體師生都知曉關于“禁改限”的有關規定;
2.確保在學校(園)內不出現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現象;
3.確保在學校(園)內不發現生產、銷售、儲存煙花爆竹的行為;
4.確保全體師生不發生因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致傷、致殘的重大安全事故。
按照《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燃放煙花爆竹教育管理的工作方案》要求,20xx年元月至春節期間,全市教育系統安全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教育工作職責分工如下:
1.市教育局負責全市教育系統安全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教育工作的統一領導和指導,直接負責督促落實市直屬學校及有關單位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指導各區教育局開展相關工作。
2.市教育系統安全燃放煙花爆竹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宣傳教育工作的統籌協調。
3.市委教育工委宣傳部負責聯系新聞媒體,落實《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燃放煙花爆竹教育管理的工作方案》中提出的通過報紙、電視臺、電臺、網絡等開展的各項宣傳教育工作;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職成處、高教處分別負責全市中小學(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市屬高校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
4.各區教育局負責督促落實所屬各級各類學校及有關單位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
5.市教育局直屬各單位負責落實本單位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
(一)落實課程計劃,加強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認真貫徹執行中小學課程計劃,把《漢東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和“禁改限”的具體要求、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知識等作為專項教育的重要內容,做到授課時間、講授內容和授課教師“三落實”,其中授課時間不少于2課時。
(二)精心組織安全燃放煙花爆竹集中宣傳日活動。在20xx寒假放假前,對全市廣大學生普遍開展1次集中教育;舉辦1期專題黑板報或宣傳欄;舉辦1次專題班(團)會;發放1份以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為主要內容的告家長書;召開1次家長會;發放100萬份安全燃放煙花爆竹宣傳資料;在元月份舉行1次教育系統安全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教育啟動儀式。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全市教育系統各部門要從實踐“執政為民”的高度和為市民營造歡樂和諧節日氣氛的角度出發,充分認識限放宣傳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積極協調各方力量,大力開展安全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教育工作,努力實現“四個確保”工作目標。各區、校要充分發揮能動性,創造性的開展宣傳工作,做到全體師生都知曉關于“禁改限”的有關規定。
(二)明確責任,加強管理,確保宣傳教育工作落到實處。各單位、各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強協調配合,確保按時、保質完成各項宣傳工作任務。同時,要加強監督檢查,對責任落實不認真、不到位、不負責或有違規行為的單位或個人,依照有關規定,嚴格實行責任追究。
(三)加強工作信息溝通,及時上報工作情況。各區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屬單位要根據本方案制定本單位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安排,并于元月18日(星期四)前上報市教育系統安全燃放煙花爆竹領導小組辦公室(綜治專班)。各單位在組織集中宣傳教育活動時,要積極與媒體溝通聯系,擴大宣傳聲勢,并將工作情況及時上報市教育系統安全燃放煙花爆竹領導小組辦公室,加強信息溝通。
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篇七
根據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為深入貫徹落實《上海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市局《關于印發〈上海公安機關20xx年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滬公通字[20xx]96號)要求,切實做好20xx年本區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維護我區城市運行安全。特制定方案如下:
按照“目標不變、標準不變、措施不變”的原則,在總結固化近年來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廣泛開展宣傳發動,全力抓好源頭安全管控,嚴厲打擊查處非法經營、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切實做到全區禁放區域“零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零火災”,全力確保城市公共安全。
分局成立由分局黨委書記、局長張玉學總負責,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孫興洲具體負責,分局黨委成員協同配合,各單位行政主要領導任組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分局“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專項辦,由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孫興洲任辦公室主任,治安支隊支隊長錢暉任辦公室副主任,具體負責煙花爆竹管控工作的組織指揮、指導協調、督導檢查和推進落實。各單位也要成立由“一把手”負責的工作專班,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人和聯絡員,確保各項工作順利有效推進。
(一)進一步強化宣傳發動。各單位要按照《條例》有關規定,圍繞“外環線內禁售、禁放煙花爆竹和外環線外盡量不放”這一重點,加強宣傳發動,做到“廣播有聲音、電視有節目、報紙有文章、網絡有陣地、街上有公告、社區有專欄”確保宣傳發動全覆蓋、無死角。一是加大媒體滾動宣傳力度。政治處要協調區主流媒體、電視頻道在每日黃金時段播放煙花爆竹安全管控規定,加大了煙花爆竹違法行為曝光力度,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曝光一起”。二是加大社區單位集中宣傳力度。各派出所要結合“百萬警進千萬家”活動,組織民警在春節前開展轄區登門入戶宣傳告知。向各街鎮社區發放張貼禁售禁放通告、宣傳海報等宣傳品,廣泛向本區居民群眾發放《金山區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告知單》,并通過網上警務室、公安微信微博及居民小區宣傳欄等渠道,宣傳教育引導居民群眾尊法守法。聚焦生產經營企業、文化娛樂場所、旅游景點、賓館飯店、商市場、集貿市場、在建工地等重點單位和場所,廣泛開展集中宣傳提示,教育引導企業員工和留守人員遵紀守法。三是加大社會面宣傳力度。各派出所要協調屬地政府相關部門、單位,依托各類戶外廣告設施(大型廣告牌、建筑工地外墻、道路兩側廣告牌等)以及基層文化活動,開展禁燃禁放公益宣傳;依托公交車站廣告欄,以及公交車、出租車等公共交通宣傳媒介,做好禁燃禁放宣傳工作;在各出入境道口發布禁售禁放提示信息、張貼宣傳海報,在主要道路設置禁燃禁放提示標語;春節期間,在公交車廂,鐵路列車及相關站廳內向來金旅客廣播煙花爆竹禁售禁放規定。
(二)進一步強化排查收繳。交警支隊、各派出所要堅持入滬盤查、路上查繳、面上收繳相結合,關口前移、從嚴設防,全力查堵收繳流入本市、流散社會的煙花爆竹,切實消除安全隱患。一是強化入滬通道管控。在本區出入市境陸路道口加強對入滬貨運車輛的檢查,并在以往煙花爆竹違法販運行為較為突出的省級接壤道路設卡盤查;同時,在與浙江接壤的入滬道口加派警力,重點加大對等外、無名道口的檢查力度,嚴防非法煙花爆竹流入本市。水上派出所要加強入金水域過往船只的臨檢,并對相關流域沿線小碼頭、小堆場及港口物流進行排查,嚴防通過水路非法運輸煙花爆竹。二是強化運輸過程臨檢。交警支隊要加大對區內道路運輸煙花爆竹行為的檢查力度,嚴厲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三是強化社會面收繳。各派出所要組織民警深入鄉村居所、居民小區、各類集貿批發市場、倉儲物流場地、建材堆場、貨運碼頭、水上設施、鄉鎮工廠等單位和部位,以及公路鐵路橋洞、田間苗圃窩棚、閑置房、待拆(建)工地、動拆遷基地、臨時搭建場所等區域,逐區逐片逐戶排查,及時查繳非法煙花爆竹,消除安全隱患。四是強化人員管控。治安支隊要會同派出所全面梳理轄區涉及煙花爆竹的重點人員,落實動態管控措施,并會同區應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門,建立煙花爆竹個人實名購買和銷售可疑情況通報制度,督促煙花爆竹零售單位發現購買人員形跡可疑、一次超量購買、多次重復購買等異常情況的,立即報告公安機關、主管部門核查,嚴防不法分子利用煙花爆竹制造惡性的事件。
(三)進一步強化打擊查處。刑偵支隊、治安支隊、交警支隊、各派出所要堅持依法嚴管、綜合施策,加大對非法經營、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打擊查處力度。一是加強日常執法檢查。要加強對居民出行較為集中的菜市場、沿街商鋪、商品市場等場所及流動攤點的檢查,嚴防無證經營煙花爆竹行為。會同區應急管理部門加強對持有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零售點的檢查,查處違法銷售禁售產品以及從違法渠道采購銷售等行為;要及時發現、落地核查網上涉及煙花爆竹違法犯罪線索,刪除相關有害信息。二是加強查辦力度。充分發揮刑偵、治安等專業警種優勢,縝密偵查涉及煙花爆竹違法犯罪線索,堅決摧毀一批違法犯罪團伙、搗毀一批非法銷售儲存窩點。要重點打擊非法運輸、儲存煙花爆竹行為,力爭破獲一批案件,起到震懾作用。三是用足用好法律資源。依法加大對各類煙花爆竹違法犯罪行為的查處力度,做到“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要及時教育、依法查處非法燃放行為,對不聽勸阻、執意燃放煙花爆竹或因此引發群眾圍觀的行為,依法予以頂格處罰,確保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統一。
(四)進一步強化重點日管控。即日起至20xx年2月5日(元宵節)期間,各單位要加強組織部署,重點聚焦20xx年12月31日、20xx年1月1日(元旦)以及20xx年1月21日(除夕)、1月25日(年初四)、2月5日(元宵節)等時段,投放足夠警力壓到街面和社區,全面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一是足額投入警力。按照“到邊、到底”要求劃分最小管控單元,逐一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確保工作措施落地見效。各派出所要按照排摸確定的網格化管控區域,細化制定民警執勤安排,確保警力在崗在位;警力不足的,由分局統籌調配增援。二是廣泛動員社會力量。治安支隊要主動與區平安建設協調小組辦公室(區委政法委)完善對接、聯動機制,加強工作協調,組織發動居委干部、樓組長、保安員、社工等平安志愿者,對全區居民小區劃片包干、巡查巡防、勸阻看護,確保每個小區配備社會輔助力量、每個樓宇及路段有平安志愿者把守,第一時間發現、勸阻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預警撲救初起火災。各派出所要對屬地街鎮平安志愿者開展培訓指導,明確操作要求,規范工作程序,確保任務清晰、程序規范、尺度統一。在重要節點和時段,管控區域民警要帶領平安志愿者共同開展巡查巡防和駐守阻止工作。三是做好充分應急處置準備。各派出所要進一步完善應急處置預案,落實應急力量,加強針對性應急演練。重要節點期間,要對老式居民小區、舊式里弄建筑、“城中村”等建筑間距不足、耐火等級低、居民安全意識不強、可燃物無序堆積的場所,配強基層巡查和應急處突力量,確保不發生因煙花爆竹引發的`案事件。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單位要在總結固化歷年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經驗基礎上,進一步優化完善各項措施,把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作為平安金山建設重要任務抓緊抓好;要細化制定本轄區、本條線、本單位工作方案,層層壓實責任,狠抓各項安全管控措施的落地見效,確保實現禁放區域“零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零火災”的工作目標。
(二)強化督導檢查。各級領導干部要深入一線、靠前指揮、督導推進,及時發現、協調解決難點問題,確保安全管控工作有力有序推進。各單位要對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進行自查,及時整改發現的問題。分局督察支隊要加強專項督察,有力督導推進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對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的,分局將予以通報批評并視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強化內部教育。各單位要教育引導廣大民警、輔警及內部工作人員帶頭守法,不燃放煙花爆竹;在查處涉及煙花爆竹案件時,要嚴格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注意自身安全。對查沒收繳的非法煙花爆竹,要落實專業部門予以處理,嚴禁臨時儲存在辦公場所。
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篇八
為深入貫徹執行《上海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繼續加強我區2023年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切實維護城市公共安全,特制定方案如下:
固化近年我區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經驗,結合我區疫情防控工作重點,按照“目標不變、標準不變、措施不變”要求,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積極引導市民群眾遵法守法,全力抓好源頭安全管控,重點打擊非法運輸、儲存、經營、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切實做到禁放區域“零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零火災”,全力確保城市公共安全。
區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領導小組由副區長、公安金山分局黨委書記、局長張玉學任組長,區委政法委副書記、區平安辦主任干永飛任副組長,區委宣傳部、區委政法委、區經委、區教育局、區民宗辦、公安金山分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生態環境局、區房管局、區交通委、區文旅局、區衛健委、區應急管理局、區市場監管局、區外辦、區國資委、區綠化市容局、區機管局、區城管執法局、區文明辦、區法院、區檢察院、區總工會、區婦聯、團區委、區政府新聞辦、區消防救援支隊、金山海事局、金山氣象局、區供銷社等單位分管領導為組員。區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區管控辦”)設于公安金山分局,由公安金山分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孫興洲任辦公室主任。區管控辦負責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指導協調、推進落實、督導檢查和信息匯總等工作。
各街鎮(園區),區各相關委、辦、局,區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參照區級架構,成立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確保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有力、有序、高效推進。
(一)強化宣傳發動
1.加強媒體宣傳。一是管控時間段(2023年1月1日至2月5日)在本區主流媒體、報刊重要版面和時段刊播《條例》相關內容,每日在主流電視頻道黃金時段播放3次以上公益廣告和飛屏字幕,加大對非法運輸、儲存、經營、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曝光力度(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區政府新聞辦、區文旅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二是開展短信提示。2023年1月1日(元旦)、1月21日(除夕)、1月25日(初四)、2月5日(元宵)等節點前,本區移動、聯通、電信等運營商向全網用戶及進入本區境內的外地手機用戶發送禁燃禁放提示短信。(責任單位:區移動、區聯通、區電信、區管控辦)。三是依托各類戶外廣告設施(大型廣告牌、建筑工地外墻、道路兩側廣告牌、居民小區宣傳欄等)以及基層文化活動,開展禁燃禁放公益宣傳;印制禁售禁放通告、宣傳海報、提示卡片等宣傳品,發放張貼至基層社區、入滬道口和人員密集場所(責任單位:區文明辦、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四是依托公交車站廣告欄,公交車、出租車等公共交通宣傳媒介,做好禁燃禁放宣傳工作。在進入本區主要道路設置禁燃禁放警示提示(責任單位:區文明辦、區交通委、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五是在空氣質量達到重污染程度時,主流媒體及有關氣象宣傳服務平臺及時提醒市民群眾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相關活動主辦單位立即停止大型焰火燃放活動(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區政府新聞辦、區生態環境局、金山氣象局、區文旅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六是各類媒體廣泛公布“12345”市民服務熱線、“12350”安全生產舉報投訴電話、“110”報警電話,進一步擴大知曉率(責任單位:區精神文明辦、區應急管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七是向社會公布煙花爆竹合法銷售點名單(責任單位: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八是強化輿情監控和應對措施,及時、妥善處置負面輿情(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區網信辦)、區政府新聞辦、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
2.加強社會宣傳。一是黨政機關、工會婦聯、國資企業制發一封《禁燃禁放倡議書》;廣大共產黨員、共青團員、平安志愿者帶頭遵守、積極宣傳《條例》,勸阻、舉報非法行為,倡導移風易俗、文明守法,在全社會形成良好氛圍(責任單位:區文明辦、區機管局、區總工會、區婦聯、團區委、區國資委、區平安辦、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二是生產經營企業、文化娛樂場所、旅游景區、宗教場所、賓館、商(市)場、集貿市場、在建工地等單位,廣泛開展集中宣傳提示,并教育員工遵紀守法(責任單位:區應急管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區文化旅游局、區市場監管局、區經委、區民宗辦、區城管執法局、區房管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三是各高校、中小學、幼兒園依托假期作業、課外活動、安全課等形式開展煙花爆竹安全主題教育,督促學生家庭遵守《條例》(責任單位:區教育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四是婚慶、殯喪、搬場等行業單位在承辦業務時明確告知煙花爆竹安全管控政策,并作為本單位常態化管理服務制度(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區交通委、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五是各街鎮(園區)、居(村)委會將煙花爆竹安全宣傳納入基層社會治理和網格化管理范疇,會同物業服務企業制定禁放或安全燃放公約,張貼宣傳海報(橫幅),登門入戶宣傳告知,開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責任單位:區房管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
(二)強化源頭管控
1.嚴控市場投放總量。2023年全區煙花爆竹銷售工作按照“統一采購,統一批發,統一配送”原則,銷售品種僅限鞭炮、高升。12月25日前,區應急管理局和區供銷社向區管控辦報送本區煙花爆竹市場采購投放方案(責任單位:區應急管理局、區供銷社)。
2.嚴格經營許可。2023年煙花爆竹銷售點要繼續按照外環線外區域“一區一點”要求,區管控辦負責煙花爆竹銷售點布點和檢查,確保選點符合國家法規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關于深化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安全專項治理的通知》相關要求。2023年1月1日前,區管控辦將確定的銷售點報市管控辦、區應急管理局和區供銷社,經驗收合格后發證(責任單位:區供銷社、區應急管理局、公安金山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區城管執法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
3.嚴格銷售現場管理。對銷售點嚴格落實聯合檢查、實名購銷、“一日三查”、銷售可疑情況報告和視頻監控、限量采購等監管措施,禁止在銷售點周邊燃放煙花爆竹(責任單位:區應急管理局、區供銷社、公安金山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區城管執法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
4.嚴格產品質量把關。本區投放市場的煙花爆竹由外省市具備生產資質的企業按國家標準生產。要進一步加大對投放本區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力度,將不合格產品信息及時抄送生產企業所在地監管部門(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區國資委、區供銷社、區應急管理局、區管控辦)。
5.嚴格運輸環節安全。一是煙花爆竹運輸企業及其車輛、人員必須具備相應資質、資格證明(責任單位:區交通委、區國資委、區供銷社)。二是通過道路運輸煙花爆竹的,應依法申請取得《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運輸路線必須符合本市危險品運輸路線相關法規規定(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交通委、區供銷社、區應急管理局、區管控辦)。
6.從嚴從緊劃定禁放區域。嚴格執行《條例》有關外環線以內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外環線以外在2022年劃定的禁放范圍基礎上,按照“安全、從嚴、從緊”要求,結合疫情防控及轄區實際,劃定2023年禁放范圍,并通過多種渠道向社會公布(責任單位:各街鎮(園區)、區衛健委、區管控辦)。
7.鼓勵市民上交煙花爆竹。一是本區各街鎮(工業區)、居(村)委會按照“便民、就近”原則,安全合理設置煙花爆竹回收點(責任單位:各街鎮(園區))。二是墓園、入滬道口等場所長期設置煙花爆竹回收點(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各街鎮(園區))。三是采取多種形式,鼓勵居民主動上交煙花爆竹(責任單位:各街鎮(園區))。
(三)強化查處打擊
1.加大對非法經營、儲存行為的查處力度。一是加強對沿街商鋪、商(市)場、集貿市場及居民小區、宗教場所、祭祀場所、文化娛樂場所、歷年煙花爆竹銷售點及周邊道路的檢查巡查,及時發現處置違法經營行為(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市場監管局、區民宗辦、區民政局、區文旅局、區城管執法局、區房管局、各街鎮(園區))。二是滾動排查物流堆場、貨運碼頭等場所,公路鐵路橋洞、田間苗圃窩棚、閑置房、待拆(建)工地、動拆遷基地、臨時搭建場所等區域,加大對非法經營、儲存煙花爆竹行為的查處力度(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市場監管局、區城管執法局、區交通委、各街鎮(園區))。
2.加大對非法運輸行為的查處力度。一是加強公交、水上及各大交通樞紐的檢查,落實進站安檢、民警巡查等制度(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交通委、金山海事局、各街鎮(園區))。二是在出入市境陸路道口、高速公路道口開展攔截臨檢(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交通委、各街鎮(園區))。三是加強對出入市境江河水路靠泊船只的臨檢(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交通委、金山海事局、各街鎮(園區))。
3.加大對非法燃放行為的查處力度。一是各街鎮(園區)、居(村)委會、物業服務企業備足保安值班人員,加強日常巡查,發現并勸阻居民非法燃放行為,勸阻無效的,及時報告公安機關(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區房管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二是在2023年1月1日(元旦)、1月21日(除夕)、1月25日(初四)、2月5日(元宵)等重點時間,全區平安志愿者與公安民警共同參與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加強對居民小區、重點線路的巡查巡防,及時制止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平安辦、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三是禁放范圍以外的居民小區,劃定允許燃放區域,持續開展電動自行車樓道違規充電、樓道堆物、“清零”行動(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房管局、區應急管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四是對非法燃放類舉報案件線索,做到“每案必查,每案必報”(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
4.固化查處打擊工作機制。加強網絡巡查監控,及時報告、刪除、屏蔽網上涉及非法經營、配送、燃放煙花爆竹信息。加強情報信息核查,深挖線索,追根溯源,實施精準打擊,查處一批非法經營儲存案件。用好用足法律手段,對涉及煙花爆竹違法行為,堅決依法處理;對涉及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檢察院、區法院、各街鎮(園區))。
(四)強化應急處置
1.重要節點期間,公安機關提升勤務等級,加強街面巡邏執法,依法處理非法燃放行為(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各街鎮(園區))。
2.區消防救援支隊要細化重點目標滅火救援預案,加強訓練演練,強化等級戰備,在重點區域、重點道路實施消防車駐防(責任單位:區應急管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各街鎮(園區))。
3.對老式居民小區、舊式里弄建筑、“城中村”等建筑間距不足、耐火等級低、可燃物無序堆積等場所,落實基層巡查和應急處突力量。對群眾集中燃放的公園等公共場所,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秩序維護工作(責任單位:區應急管理局、公安金山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區衛健委、區綠化市容局、各街鎮(園區))。
(五)強化考核督導
區管控辦對各街鎮(園區)、各部門、各單位落實安全管控工作開展考核,及時通報工作動態,考核情況作為安全生產績效考核及文明創建的重要參考依據。區管控辦要定期召開調度會議,各級領導干部要深入一線指導檢查,現場協調解決難題,組織各成員單位聯合檢查,適時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開展巡訪監督。將違法單位和個人,納入社會征信體系監管。對因管控工作不力或履職不到位引發重大事故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責任單位:各街鎮(園區)、區平安辦、區管控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