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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檢監察工作建議書篇一
1、缺乏堅定的理想信念,思想懈怠。俗話說,“人無志則不立”。如果一個人沒有志向,沒有目標,做什么事情都不會仔仔細細、認認真真、兢兢業業。面對日趨復雜、任務艱巨的反腐敗斗爭形勢,我們有少數紀檢監察干部理想信念不堅定,思想消極、工作懈怠,缺乏蓬勃朝氣、昂揚銳氣和浩然正氣,存在精神懈怠的問題,導致行動上找不準方向、盯不準目標,干工作沒思路,抓落實沒招數,逐漸喪失了銳意進取的戰斗力和戰勝困難的信心,遇到問題不敢碰硬、不愿擔責,世界觀、人生觀出現偏差,甚至犯下嚴重錯誤。
2、缺乏執政為民的優良傳統。“為官一任,造福一方”、“執政為民”是各級官員的標準。官員是代表國家來行使權力的,這個權力來自于人民,是人民賦予了的權力;所以作為官員要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但目前的實際是,某些干部群眾觀念淡薄,對群眾的疾苦漠不關心、麻木不仁,對群眾的訴求敷衍了事,不是深入群眾察民情、解民憂、幫民困,而是以權謀私、與民爭利,有的部門和行業不給好處不辦事,給了好處亂辦事等,嚴重損害群眾的利益,敗壞了人民公仆的形象。
3、政治和業務素質不高,能力不強。思想決定行動,認識決定成敗。面對新形勢、新任務,加強理論學習、自覺運用科學發展觀指導實踐,顯得更為重要、更為緊迫。但有的紀檢干部對理論學習不感興趣,導致理論水平不高;還有的干部學習不夠深入,滿足于一知半解,不在用心領會精神實質、研讀理論原著上下功夫,導致思想水平不高、理論功底不深、處理復雜問題能力不強等現象。另外在紀檢干部隊伍中還存在辦案工作水平低、效率低,處理問題的技巧掌握不夠等現象,不能沉下心來走近群眾、聽取群眾的意見、為群眾排憂解難,存在浮躁心理和奢靡之風。這些問題的存在都從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紀檢監察工作的開展。
4、辦案不公,不能秉公執紀。有的紀檢同志在處理工作時存在人情心理,往往在處理上級領導、同事、熟人、朋友等利益方面,看人臉、講人情。其主要原因有下面幾個:一怕得罪上司,在上司面前畏畏縮縮,在監督檢查、查辦案件時,紀檢干部既擔心得不到領導的支持,更怕查出問題得罪領導,引火燒身;二怕影響人際關系。監督上級怕遭打擊報復,監督同級怕妨礙團結,監督下級怕傷和氣、丟選票,影響工作和自身的發展;三怕影響工作目標任務的完成。怕管嚴了、限制多了,影響干部工作積極性,于是對可查可不查的事件便不了了之;四是在查處有關涉及領導的案子時更是沒有主見,不能秉公執紀、維護社會公正,甚至有歪曲事實的行為,最后走上執法犯法的道路。
1、堅定理想信念,把握時代方向。樹立崇高的理想信念是立黨強黨的一個重大原則。理想是人們對美好未來的向往和追求。對黨忠誠,這是紀檢監察干部必備的政治操守。紀檢監察干部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不動搖,堅決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對黨忠誠是紀檢監察干部的最高信仰。紀檢監察干部要永做黨的忠誠衛士、當群眾的貼心人,共同奏響新時期黨員干部忠誠于黨、忠誠于黨的事業、忠誠于組織的時代頌歌。
2、改進紀檢工作作風,樹立紀檢監督新形象。加強作風建設是我們黨的一項優良傳統和寶貴經驗,也是在新的形勢下從思想上尊重群眾、感情上貼近群眾、工作上服務群眾、虛心向人民群眾學習的新要求。我們要帶著責任和感情與群眾打交道,認真傾聽群眾的意見建議,千方百計為群眾排憂解難,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要堅持求真務實,發揚理論聯系實際的學風,樹立正確的政績觀,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積極進取、量力而行,真抓實干、狠抓落實,克服浮躁心態,始終保持昂揚向上、奮發有為、開拓進取的精神狀態,自覺接受各方面監督,始終保持共產黨人的政治本色、高風亮節和浩然正氣。
3、加強學習,增強素質,提高本領。練就過硬的工作本領,是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要求。一是要提高紀檢干部的政治素質。堅持學習黨的方針政策,不斷提高理論水平和政治素養,自覺遵紀守法,保持清正廉潔,增強拒腐防變能力。加強思想道德建設,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特別要信奉和遵守職業道德規范,努力做到敬業、樂業、勤業、精業。二要提高業務素質。我們在學習業務知識的同時要拓寬知識面,掌握多學科知識;同時還要立足本職,努力鉆研與本職工作相關的多方面知識,不斷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
4、堅持原則,秉公執法。堅持原則、公正無私是恪盡職守的基本前提條件和重要思想保障。紀檢監察干部具有公平正義的政治情懷和大公無私的高尚情操,始終堅持秉公執紀,以維護黨和人民的利益為根本出發點,以坦蕩胸懷捍衛黨紀政紀的嚴肅性,做到在法紀原則面前人人平等,不偏不倚,不徇私情、不畏權勢、敢于碰硬,不公報私仇、不假公濟私,勇于同一切違法違紀行為作毫不妥協的斗爭。在處理督察大案要案時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紀為準繩,始終堅持依法履行紀檢監察職責,用權為民,公正執法。
總之,只有堅定理想信念,把握時代方向,改進紀檢工作作風,樹立紀檢監督良好形象,不斷加強學習、增強素質,提高本領,堅持原則,秉公執法,才能真正做好紀檢監察工作。
紀檢監察工作建議書篇二
近年來,紀檢監察機關受理群眾舉報量呈逐年上升趨勢,所反映的問題也參差不齊。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干部工作不到位、作風飄浮,沒有擺正自己的位置,他們對群眾反映的問題采取聽之任之的態度,對群眾的切身利益漠不關心,而我們的群眾則認為紀檢監察機關能解決他們所反映的這些問題。在這種新形勢下,筆者就當前如何搞好紀檢監察信訪舉報工作,提出如下建議,僅供參考:
人民群眾通過來信來訪來電向紀檢監察機關反映問題,是人民群眾作為國家的主人,充分發揮參政議政權利,參與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的有效途徑,實質上是對紀檢監察機關的一種信任,正確處理好群眾信訪問題,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切實履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宗旨,努力維護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具體體現。加強和改進紀檢監察機關信訪舉報工作,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有利于懲治和預防腐敗,有利于防止和糾正各種損害人民群眾利益行為的不正之風,有利于化解矛盾,維護社會穩定,有利于發展民主政治,促進社會和諧。
一是轉變觀念,整合力量。紀檢監察機關信訪舉報工作不僅僅是紀檢監察機關和信訪舉報部門幾個干部的事,信訪問題要得到徹底解決,必須各方面、各部門都要統籌協調,通力合作,齊抓共管,切實納入各級黨委政府和每個部門的重要議事日程,形成合力。
二是換位思考,轉換工作思路。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全體干部應站在維護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和服務“第一要務”的高度,牢固樹立群眾觀念,正確認識和對待群眾的合理要求,隨時轉換工作思維,善于站在不同的角度設身處地為群眾著想,切忌把為群眾辦實事看成是找麻煩,把檢舉揭發的群眾看成是“刁民”,而要把群眾信訪、來訪看作是對反腐倡廉工作的一種鞭策和對紀檢監察干部的提醒、警示。更要注重情、理、法的結合,深懷愛民之心,真誠地接受群眾傾訴,以情感人,寓情于理,依法辦事,爭取群眾的理解支持,逐步化解矛盾,避免事態進一步擴大。
三是切實加強對信訪工作的領導。紀檢監察信訪部門作為紀檢前沿陣地,要高度重視,經常過問,逐步建立起加強做好信訪工作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從而使信訪舉報工作既要立足于基本職責,把執紀辦案與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問題相結合,與做群眾思想教育工作相結合,又要把調查取證的過程,變成密切聯系群眾的過程,變成疏導群眾情緒的過程,變成為群眾排憂解難的過程。充分發揮案源主渠道的作用和直查快辦的優勢,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大局服務。
俗話說:“樹有根,水有源”,“世界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和恨”。人民群眾來信來訪也有其原因。從源頭上解決好群眾關心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已成為當前做好信訪工作的關鍵環節。
一是要加大信訪舉報法規的宣傳力度,教育群眾樹立法制觀念,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問題,自覺遵守信訪秩序。要努力營造良好的信訪舉報環境,認真查處打擊報復案件,為群眾信訪舉報提供便利條件,充分利用接待場所和各種媒體,廣泛宣傳相關的法規、信訪者的權利與義務、信訪工作流程圖、本委局受理的范圍、工作程序及時限、質量要求以及領導接訪的時間等,擴大紀檢監察信訪舉報工作的影響,增加紀檢監察信訪舉報工作的透明度。
二是要切實轉變工作作風,變群眾上訪為干部下訪。全年工作堅持做到“三辦”,即:特事特辦、急事急辦、普件快辦;廣泛開展“四個一”活動,即:保持一張笑臉,程序上講一個清楚,明確給一個答復,承諾一個時限,搞好優質的服務,提高辦事效率。積極實踐“三種下訪”形式:定點下訪,即到信訪問題較突出的單位和地區開展下訪,督促基層解決問題,化解矛盾;定人下訪,即針對軍轉人員、重點上訪對象、改制企業分流失業人員等特定人群開展下訪,進行調查研究,聽取意見,了解掌握群眾的需求和思想動態,及時排查解決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找準信訪“癥結”,做好“預警”處理,切實解決好這些人員的實際困難;定事下訪,針對移民安置補償、新城征地補償、城市拆遷等特殊弱勢群體和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開展下訪,協調有關職能部門妥善處理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
三是要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我們要以群眾合法合理的意愿、期待和要求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歸宿,把群眾的呼聲和愿望作為第一信號,把群眾的需求作為第一動力,把群眾滿意或不滿意作為衡量紀檢監察信訪工作的第一標準,也就是始終把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作為科學決策、依法決策、民主決策的根本和主線,避免盲目決策、武斷決策產生誘發群眾信訪、上訪的苗頭和隱患,多一點思考,少一分盲目。
四是要建立健全部門、鄉鎮街道和村居委會信訪工作信息網絡點。
紀檢監察工作建議書篇三
近年來,東和鄉紀委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紀委關于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的要求,切實履行監督責任,聚焦監督執紀問責主業,取得明顯成效,但由于體制機制等多方面原因,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在新的形勢下,如何履行紀委的監督責任,推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是各級紀委尤其是基層紀委必須加以認真思考和研究的新課題。結合基層工作實際現就基層紀委在落實監督責任中存在的困難問題以及對策建議分析如下:
(一)認識不到位,監督缺乏信心。部分基層紀檢干部對紀委在黨要管黨、從嚴治黨中肩負的重大責任認識不深刻,責任感、使命感不強;部分基層紀檢干部把監督與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就某項工作進行督查等同起來;一些鄉鎮紀檢干部好人主義思想嚴重,不敢硬碰硬,不愿監督,不敢監督,不敢負責。作風督查失之于寬,失之于軟,查處的作風問題和腐敗案件不多,通報曝光力度不夠,震懾力不強,讓一些人心存僥幸,頂風違紀。
(三)同級監督難,監督存在缺位。很多鄉鎮紀委沒有認真理清自己的職責,加上有些鄉鎮黨委政府領導常常讓紀委出面做一些“老大難”工作,一些重點工作安排紀檢監督機關全程參與,讓紀委在一線推動,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且經常出現“協調變牽頭,牽頭變主抓,主抓變負責”的情況。紀委書記作為黨委班子成員,“一口鍋”里吃飯,監督主體在人、財、物方面依附于監督客體,過多地強調服從,而忽視了監督。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領導的力度還不夠大,紀檢監察干部考核、選拔任用機制還不夠完善,以致監督放不開手腳,監督責任落實難以到位。而基層紀委對于下級黨組織的監督大多注重于對工作效能、廉潔自律方面的監督,對下級黨組織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的監督不到位。
(四)“三轉”推進慢,監督存在錯位。一是鄉鎮工作點多、面廣、量大,情況復雜,各部門都存在人手不夠的現象,鄉鎮紀委書記雖是專職的,按照“三轉”要求,鄉鎮紀委書記不再分管紀檢監察以外的其他工作,實際上還是不能把全部精力放在主抓的紀檢監察工作上,還得必須服從鄉鎮黨委安排,除紀檢監察工作外,鄉鎮紀委書記還得參與其他工作,無法保證有足夠精力從事紀檢監察工作,監督工作難以深入。鄉鎮紀委副書記和其他紀委成員在抓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同時,還存在兼職其他工作,甚至兼職多項工作。大多鄉鎮紀委存在專職人員不專干,兼職人員不愿干的問題;二是鄉鎮紀檢監察干部業務素質不高。目前鄉鎮紀檢監察干部熟悉金融、財務、審計、法律等專業的人員較少,在從事紀檢業務之前,大都沒有接受過專門的或是系統的崗位業務知識培訓,對紀檢業務知識知之甚少,普遍存在上崗時沒有培訓,在崗時沒空培訓等問題。鄉鎮紀檢監察干部業務素質不強,直接影響到鄉鎮紀委監督執紀問責職能的發揮;三是鄉鎮紀委查辦案件能力不足。在現實工作中,鄉鎮紀委不具備查辦大案要案的能力。對群眾反映問題的核實,不擅長發現一些深層次、本質性問題。信訪件成案率不高。不愿辦案、怕得罪人的現象比較突出。由于鄉鎮紀檢監察干部崗位變動快,對業務學習積極性、主動性不夠,造成鄉鎮紀委辦案能力低下,案件查辦質量不高。
(五)自身建設弱,監督能力不足。近年來,各級紀委切實加強自身建設,紀檢監察干部的能力和素質也不斷提高,但也還存在一些問題。從紀檢監察干部履行監督職責所需具備的條件來看,不懂監督、不會監督、不敢監督的現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基層紀委工作人員少,如:東和鄉紀委雖配備了3名紀檢監察員但都是兼職,人員匹配與所擔負的重任難相適應。同時業務水平不高,這就極其容易造成監督措施不到位。
紀委的工作職責是“監督、執紀、問責”,這也是紀委履行黨章賦予的職責。但鄉鎮紀委在履行監督職責時為什么會存在以上幾個方面的問題呢?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
(一)職責界限劃分不明,監督作用受到影響。鄉鎮紀委沒有厘清自己的主責脈絡,弄清權力和責任的邊界線。黨章對紀委的組織協調作用雖然作出明確的規定,但目前仍沒有任何條例、規定、文件對組織協調的范圍、內容、方式、程序進行規定。什么工作需紀委牽頭組織,什么工作僅需紀委配合協調,比較難把握,往往是根據當地黨政主要領導的指示或紀委自身的理解來實施,缺乏可操作的規范性做法。
(二)黨政機關依賴過度,監督職能難以發揮。有的黨政主要領導除了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都推給紀委去做,由紀委大包大攬而外,有時還把涉及相關職能部門的問題也明確要求紀檢監察組織參與處理,過分相信與依賴紀委,認識上缺乏一定的高度,存在一定的誤區。導致紀委工作常常出現“越位”的情況。有的基層紀委對自身工作定位不準,存在著包攬過多甚至替代職責的情況,分不清主次與責任,沒有調動和發揮牽頭部門的主體作用,往往是親歷親為代替組織協調;制度執行不力、監督檢查無果和問責追責不嚴等。
(三)體制機制不夠健全,監督力度受到削弱。首先由于體制原因,紀委工作上要服從于同級黨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經費開支要同級黨委政府的支持,往往導致鄉鎮紀委對于同級黨委不敢監督,怕大膽工作傷及情面,得罪領導,心存畏懼,不敢履職,特別是在監督檢查,查辦案件時,紀檢干部最擔心領導不支持,更怕查出問題領導不滿意,以后工作難以開展,導致監督責任沒有落實到位。因此在現行雙重領導體制下,基層紀委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監督對象,使得基層紀委履行監督責任面臨壓力和干擾,導致基層紀委在履行職責時存在“上級監督太遠、同級監督太軟、下級監督太難”的窘境,監督力度被削弱。
(四)能力素質不到位,監督成效受到制約。部分基層紀檢干部還未適應反腐倡廉新常態,對轉職能的要求理解不深不透,不敢監督、不愿監督和監督不了的情況還普遍存在,造成監督職能虛化。加之由于紀檢監察工作政策性、業務性、專業性較強,系統培訓機會不多,沒有全面掌握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相關理論知識,缺乏開展案件查辦、信訪核查等專業知識和具體方法技巧,導致辦信、辦案質量不夠高。
在當前經濟社會發展新常態下,鄉鎮紀委能否保證黨在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貫徹落實,強化紀委監督執紀問責任職能,切實維護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推動基層黨風廉政建設至關重要。
(一)履行監督責任要有新認識。一履行好監督責任,提高思想認識是基礎,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部署要求上來,牢固樹立“抓好監督是本職,抓不好監督是失職”的理念,自覺克服好人主義思想,切實增強履行監督責任的責任感、使命感;二在強調黨委主體責任的同時,基層紀檢監察機關也必須在同級黨委和上級紀委的雙重領導下,牢牢把握“兩個責任”的內涵和關系,既不能以紀委的監督責任干擾黨委的主體責任,也不能以黨委的主體責任推卸紀委的監督責任;三要組織基層紀檢監察干部深入學習黨的各項方針政策,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要求上來,牢固樹立“抓好監督是本職,抓不好監督是失職”的理念,切實增強履行監督責任的責任感、使命感。
(二)體制機制創新要有新手段。紀委要完善監督檢查機制。明確檢查范圍、對象、內容、方法、程序和結果,檢查中綜合運用聽匯報、民主測評、個別談話、問卷調查、走訪查看等多種形式。完善考核評價機制。制定考核標準、指標體系,一年分一次或兩次單獨或綜合考核,考核以日常督查與專項檢查為依據,建立評價體系,將考核結果通報并與獎懲掛鉤。制定“一案雙查”實施辦法及配套制度,以問責追究倒逼“兩個責任”落實,通過剛性的責任追究,層層傳導壓力,落實監督責任。進一步落實鄉鎮紀委書記不分管其他業務工作的要求,真正實現一心一意履行監督職責。
(三)聚焦主業主責要有新突破。一紀委要制定年度目標責任分解。圍繞責任分解、督促檢查、倒查追責抓好落實。要強化案件查辦,堅持有案必查,將主要力量傾向辦案,集中優勢兵力打好“殲滅戰”;對腐敗問題,抓大不放小,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保持高壓態勢打好“威懾戰”;二持之以恒抓作風,打好“持久戰”,點名道姓通報曝光。堅持抓早抓小,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預警提醒;對干部作風、紀律上的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防止小問題釀成大錯誤;三選取典型案例宣講、參觀監獄警示,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 創新工作方法,改進工作作風,把不該管的工作交還主責部門,把該管的管住管好,集中精力履行好監督職能,把主要精力放到作風建設、懲治腐敗、執紀監督上,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錯位;四強化監督檢查,緊扣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這個“龍頭”開展經常性監督檢查,督促基層黨組織認真落實主體責任,督促班子成員認真落實“一崗雙責”。
(四)懲治腐敗要堅持零容忍。履行好監督責任,加大懲治腐敗力度是重中之重,既要堅決查處領導干部的違法違紀行為,又要切實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無論是領導干部還是普通黨員,只要存在貪腐問題,都堅決予以懲處,決不“開口子”,搞“既往不咎”或“下不為例”。同時加大力度解決好黨員干部存在的“四風”問題,抓早抓小,針對苗頭性問題要及時了解核實、誡勉談話、信訪預警,做到早提醒、早糾正、早查處,防止小問題變成大問題,著力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要堅持有腐必反,有貪必肅,敢于亮劍,始終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充分整合資源,強化紀檢監察機關同法院、公安、檢察院以及審計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重點查處發生在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和涉及民生資金項目落實的案件以及發生在農村基層干部中的腐敗案件,冶病樹拔爛樹,決遏制腐敗蔓延勢頭。
(五)紀檢干部隊伍建設要加強。健全能力提升體系和內部監督機制,加強紀檢監察隊伍建設。要加強紀檢監察干部的教育、監督和管理,牢固樹立執紀者必先守紀、監督者必受監督的意識。強素質,提升能力擔當;健全業務例會制度、履職培訓制度、調查研究制度、交流學習制度、以案代訓等制度。樹形象,提升責任擔當;認真落實油田公司紀委“兩個一半”精神,深入基層、深入一線調查研究,收集建議,梳理案件調查,規范執紀行為。嚴律己,提升廉潔擔當。加強對紀檢干部的監督,防止“燈下黑 ”,打造一支忠誠、干凈、擔當的紀檢監察隊伍。
紀檢監察工作建議書篇四
在實際工作中,如何來定“準”位,而不出現偏差,需要正確處理三個關系:
總結等都要及時向紀檢監察機關報告。主動向局黨組匯報群眾信訪、本部門和基層單位黨風廉政建設情況,針對問題,積極諫言獻策,為局黨組當好參謀助手;主動幫助協調解決在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為黨組分憂解難;主動提出反腐倡廉工作的新路子、新招數,拓寬工作局面。主動承擔局黨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是處理好與局機關各部門的關系。要堅持在局黨組的領導下,分工負責、各司其職,不包辦代替,不超越權限。需要紀檢監察部門牽頭的,勇挑重擔,當好主角。需要配合的工作,恰如其分地當好配角。
在工作方法上注意防止和克服兩種傾向:一種是“欽差大臣”式,到處插手,橫加指責;一種是“聾子的耳朵”式,怕得罪人,不聞不問,明哲保身。只有找準定位,在本職工作上下功夫,才能真正發揮紀檢監察的作用。
執法檢查是加強監督管理,保障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是防范和及時發現藥品監督執法過程中違紀違法問題的有效途徑。為了加強監察工作的主動性和創造性,切實做到“關口”前移,主動出擊,全程參與每季度一次的執法檢查。
通過對藥品監督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文件的執行情況,稽查案件的檢查、執行等情況進行檢查復核,從中發現問題,辨癥施治,有針對性地建立監督約束機制,筑起權力腐敗的防火墻。
把腐敗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增強了紀檢監察工作的前瞻性,有利于提高執法和監督水平,增強工作的實效性。同時,還可以通過執法檢查,找準管理上、制度上的薄弱環節,針對問題研究分析原因,提出切實有效的'解決辦法和改進措施,逐步建立一套既切合實際又行之有效的監督制約機制。
要采取“防、堵、查”三位一體的綜合整治方法,標本兼治,加大建章立制和從源頭上治理的力度。對那些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人和事,必須堅決查處,毫不留情;而對于一時失足,犯一般性錯誤,尚能挽救解脫的干部應給予機會,要將以禮服人,以情感人,以制度管理人貫串日常工作中。
為了適應新形勢的需要,紀檢監察干部要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從以下四個方面加強自身建設:
一是拔高起點,做復合型干部。認真學習,刻苦鉆研,要增強理論功底,提高分析解決問題、組織協調、文字語言表達能力。
要主動介入機關的各項監督檢查業務活動,增強感性認識和實踐經驗,使自己成為既是紀檢監察業務的專家,又是熟悉藥品監督檢查的能手,只有充分熟悉業務才能使監督工作有針對性,而不盲目;有前瞻性,而不短視。
二是求真務實,做有工作實績的干部。紀檢監察不能被動完成上級交辦任務,而應結合全局中心工作主動出擊,做出扎實有效的工作實績,使紀檢監察部門的作用和地位不能代替、不可缺少,用有“為”來達到有“位”和有“威”。
三是嚴于律己,做廉政勤政的干部。紀檢監察工作由于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因此,紀檢監察干部必須嚴格要求自己,規范言行,注意維護和塑造紀檢監察干部形象,充分發揮表率作用,展示紀檢監察干部風采。四是注重調研,做研究型的干部。
要做到“三勤”:腦勤、腿勤、手勤。“腦勤”即勤于思考,善于從平時的工作中總結、發現和提煉具有規律性的東西,不就事論事:“腿勤”即勤下基層,潛下心多作調查研究,不做蜻蜓點水式的干部:“手勤”即結合實際盡可能多地作一些理論方面的探討和分析,注意捕捉有特色、有價值的工作方法和經驗。
創新是推進事業發展的動力和源泉。要做好紀檢監察工作,就要不斷增強創新意識,創造性地開展工作。
一是要把本單位工作經驗系統化。
要根據形勢和任務的變化,不斷研究、總結本單位工作經驗,形成新的較為完善的工作思路、措施和方法,并不斷總結提高,創造出更加系統、更高層次的新經驗。
二是要把上級精神具體化。貫徹上級精神不能簡單照搬照抄,當傳聲筒、收發室,要吃透上級精神,將上級要求與本單位實際有機結合起來,在貫徹落實中創新。
三是要把外地經驗本地化。
現代信息的快捷,使我們足不出戶就能看到、學到很多外地和外單位的新思路、新方法,但我們要結合實際,去粗取精、去偽存真,在學習的基礎上樹立新觀念、開辟新領域、提煉新方法。
四是要使本單位工作特色化。抓創新就是抓特色,要善于思考,積極探索,形成獨具特色和優勢的工作經驗和風格。
新的歷史條件下的紀檢監察工作,給隊伍素質建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紀檢監察隊伍結構不合理,整體素質有待進一步提高,是紀檢監察隊伍存在的普遍問題。
因此,要努力充實紀檢監察隊伍力量,加大紀檢監察干部提拔、交流、調配力度,利用各種機會、多種渠道選拔、交流年富力強、剛正不阿、勇于創新、整體素質較高的紀檢監察干部。
切實搞好紀檢監察干部的教育培訓工作,按照實用、提高的原則加強對紀檢監察干部的培訓,同時,要適時、適地組織干部到外地或在本市開展考察調研活動,以交流經驗、開闊眼界、提高素質,努力培養和塑造“可親、可信、可敬”的紀檢監察干部新形象。
紀檢監察工作必須要堅持黨組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部門協調配合,才能形成反腐敗的強大合力。當前,尤其要在三方面下工夫:
一是當好參謀助手。紀檢監察機關要主動向黨組匯報工作,爭取領導的重視與支持。
要主動想全局,對上級指示精神提出符合本局實際的貫徹意見,對每個時期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進行總結分析,提出意見和建議,經黨組研究后搞好部署;對工作中出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出主意、想辦法。
二是搞好任務分解。各職能部門抓反腐敗能否做到各負其責,工作任務能否認真完成,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如何分解任務。只有把反腐敗任務分解到各有關部門,明確職責,提出要求,并加強檢查指導,才能確保責任制落到實處。
三是加強監督檢查。對反腐倡廉任務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是紀檢監察機關的重要職責。我們要加強監督檢查和責任考核,把考核結果作為對領導干部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強化責任制的權威性。
總之,我們紀檢監察機關和紀檢監察干部只有更新觀念,牢固樹立起與市場經濟相適應、與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相適應的執紀執法思想和觀念,適應新的形勢和變化,注重研究新的方式、方法,更好地發揮組織協調作用。
推動反腐倡廉任務的落實,才能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發揮好職能作用,開創藥監系統紀檢監察工作新局面。
紀檢工作存在不足之處
基層紀檢工作問題建議
紀檢監察工作建議書篇五
【篇一】紀檢監察工作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中肩負著重要的職責。紀檢監察干部隊伍的素質如何決定著紀檢監察工作的效率和質量,影響著紀檢監察作用的發揮,關系到人民群眾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信心。據基層調研發現,部分基層紀檢監察干部履職與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和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重遏制、強高壓、長震懾”要求有一定差距。
一、主要問題表現(一)干部思想不穩定。基層尤其是鄉鎮紀檢干部思想不夠穩定,產生不滿情緒。日常工作任務繁重,紀檢監察干部工作很辛苦,從事的工作往往又是“栽刺不栽花”“出力不討好”,日常容易因工作而得罪人。在本鄉鎮怕自己管嚴了、限制多了,會成為完成工作目標任務的“絆腳石”,影響當地黨委政府工作業績,從而產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對可查可不查的事件便不了了之。經濟待遇也不高,與某些部門干部相比,收入差距大;在政治待遇方面,干部交流機會少,提拔機會更少。
(二)隊伍建設不完善。鄉鎮紀委目前雖然配備了紀委書記、副書記、紀檢專干及紀委委員,但紀委副書記、紀檢專干、紀委委員都是兼職,他們大部分時間都從事當地黨委、政府其他工作,不鉆研紀檢監察工作業務,查辦案件更是無從下手。派駐紀檢組,目前派駐的一般只有一個組長,沒有其他工作人員,發揮不了監督執紀問責職能作用,影響了紀檢監察各項職能的發揮。
(三)業務素質不全面。隨著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向縱深推進,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執紀問責任務越來越艱巨。而在實際工作中,許多基層鄉鎮紀委書記是從其他行業和部門調任或提任過來的,沒有具備紀檢監察業務知識,更沒有案件查辦能力和水平,缺乏專業人才,執紀能力滯后,協調能力不強,直接影響著紀檢監察工作的開展。
二、原因分析(一)認識存在誤區。一些鄉鎮(或基層單位)形成以經濟利益為導向的工作機制,重經濟發展,輕黨員、干部的教育、管理。個別黨政主要領導認為懲處了其管理和使用的黨員、干部,就等于給其臉上抹黑,影響自己任內的政績,對基層紀委、紀檢組工作特別是案件查辦工作重視、支持不夠;鄉鎮紀檢監察干部除紀委書記專職外,副書記、專干及紀委委員都是兼職,履行監督執紀問責主業的責任心不夠強,黨性原則不強,怕得罪人,監督執紀問責工作“失之于寬,失之于松,失之于軟”。
(二)體制機制不暢。監督制約不力造成工作力度較弱,當前的基層紀檢監察組織機構和治理體制決定了鄉鎮紀委必須接受同級黨委的領導,而且鄉鎮紀委書記是副科級配置,這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鄉鎮紀委全面履行監督執紀問責工作的力度和質效。另一方面鄉鎮紀委書記都承擔有一定的包村經濟工作、脫貧攻堅、惠農民生等中心工作任務,又必須接受政府一把手的領導。既要接受他們的領導又要對他們進行監督,開展工作難度大。
(三)業務能力不強。鄉鎮紀檢干部非專業人員較多,崗位培訓機會少,業務知識技能得不到有效提升,知識結構單一,協調能力不強,真正能“戰斗”的更少,執紀監督方式方法滯后,業務素質參次不齊。加之多數是“半路出家”,對法律、審計、財經等專業知識了解不深,紀檢監察理論和業務水平低,開展監督執紀問責工作有心無力,紀委委員角色意識虛化。
(四)“三轉”不夠到位。雖然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緊跟中央步伐,大力推進“三轉”,但部分鄉鎮紀檢監察干部“人專職不專”“名專實不專”,工作中仍存在職能泛化、事事參與、職責弱化等不良現象,加之一些鄉鎮的人員職務等調整變化太快,導致難以有足夠的精力和能力去真正履行紀檢監察職能。
三、對策建議(一)強化思想政治教育。要結合紀檢監察干部隊伍的思想和工作實際,大力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思想政治教育,以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教育為核心,引導廣大紀檢監察干部堅定信心,增強斗志,把思想統一到中央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決策部署上來。同時要抓好自身廉政教育。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努力成為黨風廉政建設和拒腐防變的楷模,成為黨員干部在廉潔自律方面的模樣。
(二)加強業務知識培訓。采取走出去的辦法,有計劃地選派紀檢監察干部到上級機關參加業務知識培訓、跟班輪訓和參與辦案,提升“實戰”能力。對新從事紀檢監察工作的同志,除搞好崗前培訓外,還需經常舉辦業務培訓,促其加快從不懂到較懂到精通的進程,提高他們的綜合素質和業務能力,使每個紀檢監察干部都能成為業務精通、知識全面的多面手,從而增強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履行職責的能力、駕馭全局的能力、科學決策的能力和抓班子帶隊伍的能力。
(三)提供激勵機制保障。要進一步明確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及所屬內設機構的規格,在政策法規允許的情況下,進一步提高紀委常委、各部室主任和鄉鎮紀委書記等各個層次紀檢監察干部的級別待遇。同時,為基層紀檢干部提供寬松的工作環境,讓干部有作為,鄉鎮黨委、政府要盡量少抽調和借用紀檢干部。進一步加強對派駐機構的統一管理,徹底改變派駐機構有名無實、形同虛設的尷尬局面。在政治上,疏通紀檢監察干部輸出渠道,工作達到一定年限、工作業績突出、綜合素質良好的,優先考慮提拔重用,提高干部工作的積極性。
【篇二】紀檢監察工作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近年來,東和鄉紀委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紀委關于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的要求,切實履行監督責任,聚焦監督執紀問責主業,取得明顯成效,但由于體制機制等多方面原因,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在新的形勢下,如何履行紀委的監督責任,推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是各級紀委尤其是基層紀委必須加以認真思考和研究的新課題。結合基層工作實際現就基層紀委在落實監督責任中存在的困難問題以及對策建議分析如下:
(一)認識不到位,監督缺乏信心。部分基層紀檢干部對紀委在黨要管黨、從嚴治黨中肩負的重大責任認識不深刻,責任感、使命感不強;部分基層紀檢干部把監督與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就某項工作進行督查等同起來;一些鄉鎮紀檢干部好人主義思想嚴重,不敢硬碰硬,不愿監督,不敢監督,不敢負責。作風督查失之于寬,失之于軟,查處的作風問題和腐敗案件不多,通報曝光力度不夠,震懾力不強,讓一些人心存僥幸,頂風違紀。
(二)機制不完善,監督難度增加。黨章對紀委的組織協調作用雖然作出明確的規定,但目前仍沒有任何條例、規定、文件對組織協調的范圍、內容、方式、程序進行規定。從目前工作開展情況看,監督方式單一、老套的問題依然存在。如責任制考核是落實監督責任的重要方式,但由于考核方式單一、考核內容和指標設置不夠科學等,導致考核中發現不了問題,實現不了監督。部分鄉鎮紀委重監督檢查,輕責任追究,導致監督檢查流于形式;部分紀檢干部不愿得罪人,不想鉆研紀檢監察業務,導致監督底氣不足、力度不大
(三)同級監督難,監督存在缺位。很多鄉鎮紀委沒有認真理清自己的職責,加上有些鄉鎮黨委政府領導常常讓紀委出面做一些“老大難”工作,一些重點工作安排紀檢監督機關全程參與,讓紀委在一線推動,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且經常出現“協調變牽頭,牽頭變主抓,主抓變負責”的情況。紀委書記作為黨委班子成員,“一口鍋”里吃飯,監督主體在人、財、物方面依附于監督客體,過多地強調服從,而忽視了監督。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領導的力度還不夠大,紀檢監察干部考核、選拔任用機制還不夠完善,以致監督放不開手腳,監督責任落實難以到位。而基層紀委對于下級黨組織的監督大多注重于對工作效能、廉潔自律方面的監督,對下級黨組織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的監督不到位。
(四)“三轉”推進慢,監督存在錯位。一是鄉鎮工作點多、面廣、量大,情況復雜,各部門都存在人手不夠的現象,鄉鎮紀委書記雖是專職的,按照“三轉”要求,鄉鎮紀委書記不再分管紀檢監察以外的其他工作,實際上還是不能把全部精力放在主抓的紀檢監察工作上,還得必須服從鄉鎮黨委安排,除紀檢監察工作外,鄉鎮紀委書記還得參與其他工作,無法保證有足夠精力從事紀檢監察工作,監督工作難以深入。鄉鎮紀委副書記和其他紀委成員在抓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同時,還存在兼職其他工作,甚至兼職多項工作。大多鄉鎮紀委存在專職人員不專干,兼職人員不愿干的問題;二是鄉鎮紀檢監察干部業務素質不高。目前鄉鎮紀檢監察干部熟悉金融、財務、審計、法律等專業的人員較少,在從事紀檢業務之前,大都沒有接受過專門的或是系統的崗位業務知識培訓,對紀檢業務知識知之甚少,普遍存在上崗時沒有培訓,在崗時沒空培訓等問題。鄉鎮紀檢監察干部業務素質不強,直接影響到鄉鎮紀委監督執紀問責職能的發揮;三是鄉鎮紀委查辦案件能力不足。在現實工作中,鄉鎮紀委不具備查辦大案要案的能力。對群眾反映問題的核實,不擅長發現一些深層次、本質性問題。信訪件成案率不高。不愿辦案、怕得罪人的現象比較突出。由于鄉鎮紀檢監察干部崗位變動快,對業務學習積極性、主動性不夠,造成鄉鎮紀委辦案能力低下,案件查辦質量不高。
(五)自身建設弱,監督能力不足。近年來,各級紀委切實加強自身建設,紀檢監察干部的能力和素質也不斷提高,但也還存在一些問題。從紀檢監察干部履行監督職責所需具備的條件來看,不懂監督、不會監督、不敢監督的現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基層紀委工作人員少,如:東和鄉紀委雖配備了3名紀檢監察員但都是兼職,人員匹配與所擔負的重任難相適應。同時業務水平不高,這就極其容易造成監督措施不到位。
紀委的工作職責是“監督、執紀、問責”,這也是紀委履行黨章賦予的職責。但鄉鎮紀委在履行監督職責時為什么會存在以上幾個方面的問題呢?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
(一)職責界限劃分不明,監督作用受到影響。鄉鎮紀委沒有厘清自己的主責脈絡,弄清權力和責任的邊界線。黨章對紀委的組織協調作用雖然作出明確的規定,但目前仍沒有任何條例、規定、文件對組織協調的范圍、內容、方式、程序進行規定。什么工作需紀委牽頭組織,什么工作僅需紀委配合協調,比較難把握,往往是根據當地黨政主要領導的指示或紀委自身的理解來實施,缺乏可操作的規范性做法。
(二)黨政機關依賴過度,監督職能難以發揮。有的黨政主要領導除了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都推給紀委去做,由紀委大包大攬而外,有時還把涉及相關職能部門的問題也明確要求紀檢監察組織參與處理,過分相信與依賴紀委,認識上缺乏一定的高度,存在一定的誤區。導致紀委工作常常出現“越位”的情況。有的基層紀委對自身工作定位不準,存在著包攬過多甚至替代職責的情況,分不清主次與責任,沒有調動和發揮牽頭部門的主體作用,往往是親歷親為代替組織協調;制度執行不力、監督檢查無果和問責追責不嚴等。
(三)體制機制不夠健全,監督力度受到削弱。首先由于體制原因,紀委工作上要服從于同級黨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經費開支要同級黨委政府的支持,往往導致鄉鎮紀委對于同級黨委不敢監督,怕大膽工作傷及情面,得罪領導,心存畏懼,不敢履職,特別是在監督檢查,查辦案件時,紀檢干部最擔心領導不支持,更怕查出問題領導不滿意,以后工作難以開展,導致監督責任沒有落實到位。因此在現行雙重領導體制下,基層紀委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監督對象,使得基層紀委履行監督責任面臨壓力和干擾,導致基層紀委在履行職責時存在“上級監督太遠、同級監督太軟、下級監督太難”的窘境,監督力度被削弱。
(四)能力素質不到位,監督成效受到制約。部分基層紀檢干部還未適應反腐倡廉新常態,對轉職能的要求理解不深不透,不敢監督、不愿監督和監督不了的情況還普遍存在,造成監督職能虛化。加之由于紀檢監察工作政策性、業務性、專業性較強,系統培訓機會不多,沒有全面掌握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相關理論知識,缺乏開展案件查辦、信訪核查等專業知識和具體方法技巧,導致辦信、辦案質量不夠高。
在當前經濟社會發展新常態下,鄉鎮紀委能否保證黨在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貫徹落實,強化紀委監督執紀問責任職能,切實維護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推動基層黨風廉政建設至關重要。
(一)履行監督責任要有新認識。一履行好監督責任,提高思想認識是基礎,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部署要求上來,牢固樹立“抓好監督是本職,抓不好監督是失職”的理念,自覺克服好人主義思想,切實增強履行監督責任的責任感、使命感;二在強調黨委主體責任的同時,基層紀檢監察機關也必須在同級黨委和上級紀委的雙重領導下,牢牢把握“兩個責任”的內涵和關系,既不能以紀委的監督責任干擾黨委的主體責任,也不能以黨委的主體責任推卸紀委的監督責任;三要組織基層紀檢監察干部深入學習黨的各項方針政策,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要求上來,牢固樹立“抓好監督是本職,抓不好監督是失職”的理念,切實增強履行監督責任的責任感、使命感。
(二)體制機制創新要有新手段。紀委要完善監督檢查機制。明確檢查范圍、對象、內容、方法、程序和結果,檢查中綜合運用聽匯報、民主測評、個別談話、問卷調查、走訪查看等多種形式。完善考核評價機制。制定考核標準、指標體系,一年分一次或兩次單獨或綜合考核,考核以日常督查與專項檢查為依據,建立評價體系,將考核結果通報并與獎懲掛鉤。制定“一案雙查”實施辦法及配套制度,以問責追究倒逼“兩個責任”落實, 通過剛性的責任追究,層層傳導壓力,落實監督責任。進一步落實鄉鎮紀委書記不分管其他業務工作的要求,真正實現一心一意履行監督職責。
(三)聚焦主業主責要有新突破。一紀委要制定年度目標責任分解。圍繞責任分解、督促檢查、倒查追責抓好落實。要強化案件查辦,堅持有案必查,將主要力量傾向辦案,集中優勢兵力打好“殲滅戰”;對腐敗問題,抓大不放小,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保持高壓態勢打好“威懾戰”;二持之以恒抓作風,打好“持久戰”,點名道姓通報曝光。堅持抓早抓小,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預警提醒;對干部作風、紀律上的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防止小問題釀成大錯誤;三選取典型案例宣講、參觀監獄警示,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創新工作方法,改進工作作風,把不該管的工作交還主責部門,把該管的管住管好,集中精力履行好監督職能,把主要精力放到作風建設、懲治腐敗、執紀監督上,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錯位;四強化監督檢查,緊扣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這個“龍頭”開展經常性監督檢查,督促基層黨組織認真落實主體責任,督促班子成員認真落實“一崗雙責”。
(四)懲治腐敗要堅持零容忍。履行好監督責任,加大懲治腐敗力度是重中之重,既要堅決查處領導干部的違法違紀行為,又要切實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無論是領導干部還是普通黨員,只要存在貪腐問題,都堅決予以懲處,決不“開口子”,搞“既往不咎”或“下不為例”。同時加大力度解決好黨員干部存在的“四風”問題,抓早抓小,針對苗頭性問題要及時了解核實、誡勉談話、信訪預警,做到早提醒、早糾正、早查處,防止小問題變成大問題,著力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要堅持有腐必反,有貪必肅,敢于亮劍,始終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充分整合資源,強化紀檢監察機關同法院、公安、檢察院以及審計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重點查處發生在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和涉及民生資金項目落實的案件以及發生在農村基層干部中的腐敗案件,冶病樹拔爛樹,決遏制腐敗蔓延勢頭。
(五)紀檢干部隊伍建設要加強。健全能力提升體系和內部監督機制,加強紀檢監察隊伍建設。要加強紀檢監察干部的教育、監督和管理,牢固樹立執紀者必先守紀、監督者必受監督的意識。強素質,提升能力擔當;健全業務例會制度、履職培訓制度、調查研究制度、交流學習制度、以案代訓等制度。樹形象,提升責任擔當;認真落實油田公司紀委“兩個一半”精神,深入基層、深入一線調查研究,收集建議,梳理案件調查,規范執紀行為。嚴律己,提升廉潔擔當。加強對紀檢干部的監督,防止“燈下黑”,打造一支忠誠、干凈、擔當的紀檢監察隊伍。
【篇三】紀檢監察工作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甘肅省紀委監察委員會第八紀檢監察室副部級紀檢監察員赫莉:近年來,從我省調查的省管理領導干部違紀事件來看,加強省管理領導干部8小時以外的生活圈、交往圈、休閑圈監督是一大難點。一些黨員干部下了班,就覺得自己沒人管了,成了“脫韁的野馬”,流連酒樓飯莊、沉溺牌桌、混跡三教九流,搞“小圈子”“拉山頭”,有些人什么飯都敢吃、什么人都敢交、什么話都敢說、什么事都敢做。慶陽市原副市長王謙在告白書上寫道:和自己交往的是上司的朋友,工作8小時以外收到上司的錢,坐上司的車,吃上司的飯,自己也成了上司,不像黨員的領導干部。無數案例表明,一旦八小時以外的生活方式打開差距,黨員領導干部就容易逐漸滑向腐敗的深淵。但是,加強黨員干部八小時以外監督是一個難題,例如如如何獲取不良行為信息,如何規范常態化監督,需要在網絡格式信息收集反饋機制、單位與家庭交流信息共享機制等方面進行探索實踐。
河南省南陽市紀委監督委員會第五執紀監督室副主任梁江:實踐中,我們認為對市管理干部監督有困難。一是訪問通報問題線索不具體,難以開展目標監督。縣級領導干部違紀違法問題具有很強的隱蔽性,大眾不知道違紀違法問題,訪問通報反映的問題往往缺乏實質性內容。大眾通報某縣法院院長欺騙大眾,與反映者取得聯系后,反映者無法舉出具體事例,無法開展下一步工作。二是監督方式統一協調不足,沒有打組合拳。黨委、紀委監委、組織部門等負有日常監督責任,但協調不足,沒有真正合作。唐河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謝某多年沒有如實填寫個人相關事項,沒有被發現,通過對話咨詢一直隱瞞,之后由于他的事件有關,立案調查發現有嚴重違反紀律的嫌疑。三是有的監督者輕執紀監督、重審查調查,思想觀念有待扭轉。我們在調研中發現,有的紀檢監察干部輕全程監督、重事后處置;有個別干部畏難于監督工作形勢嚴、任務。
、壓力大,不敢較真碰硬,轉而熱衷于做“太平官”。
江西省上猶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縣監委主任劉鴻懿:當前,縣紀委監委履行監督職責方面,除了有的紀檢監察干部有“重大案、輕小錯”的政績觀偏差之外,主要有如下幾方面問題。一是在落實“第一種形態”方面,有時處理不好質量與效率的關系。實施函詢、約談提醒、誡勉談話的程序不亞于執紀審查,以約談提醒為例,目前有制定方案、談話報告、了結反饋等六個步驟,程序規范,有助于保證談話質量,但如何提高效率是個問題。二是在基層熟人社會中,紀檢監察干部對強化日常監督有較大顧慮。縣里的紀檢監察干部與監督對象“低頭不見抬頭見”,有的互相之間很熟悉,在監督中經常出現自己的子女及親人就在約談、誡勉對象所管轄部門或單位就讀、工作的情況。紀檢監察干部“抹不開情面、拉不下臉”的情況較為突出。三是被監督者接受監督的意識還有待增強。有些黨員干部認為被通報的影響面更大,不利于今后開展工作,存在“寧愿被警告處分,也不要被通報”心理。還有的當事人為逃避監督,通過各種層面打招呼、說情、請托等方式,干擾日常監督工作。
幾位紀檢監察干部感受到的這些問題,并非日常監督所面臨難題的全部。有問題不可怕,只要各級紀委監委直面問題,出實招、用實功,加強日常監督遇到的問題都可以迎刃而解。
紀檢監察工作建議書篇六
?監督是紀委監委的基本職責、第一職責。十九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強調要做實做細監督職責,各級紀委全會都把“監督”單列一塊作為今年的主要工作,可見其重要性。監察體制改革以來,xx市監督對象大幅增加,目前全市共有26239名黨員,9350名監察對象。面對這么多的監督對象,如何對其實施精準有效監督,構建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是擺在紀檢監察機關面前的一個重大課題。
????發現問題是監督工作的生命線。從目前監督工作來看,2018年,xx市紀委監委處置的934件問題線索中,日常監督發現問題線索65件,僅占比7%,這說明我們的監督工作還有很大差距和不足。
???(一)站位不高,思想認識有偏差。黨章規定,紀委是黨內監督的專責機關,其職責是監督執紀問責;監察法規定,監委是履行國家監察職能的專責機關,其職責是監督調查處置。無論是紀委還是監委,監督都是第一任務、第一職責,都要求堅決把監督挺在前面。但是,在實際工作中,有的紀檢監察干部對政治機關的定位把握不準,不善于從政治上審視、分析和查處問題,重審查輕監督,認為辦案是硬指標、監督是軟任務,無論是監督檢查室還是鄉鎮紀委和派駐機構都忙于辦案而疏于監督;有的對監督的“再”監督認識不到位,出現監督“越位”、外行監督內行的現象;有的擔當精神不強,主動亮劍不夠,認為監督容易得罪人,導致監督弱化、虛化。
???(二)職責不清,權限職能有交叉。《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專設監督檢查一章,明確監督重點,規范監督方式,使監督更加有力。但是,《規則》對紀委監委各監督主體誰來統籌、職責分工、如何協作等沒有詳細規定。比如:第十二條規定,黨風政風監督部門應當加強對黨風政風建設的綜合協調,做好督促檢查、通報曝光和綜合分析等工作。而監督檢查室具體負責聯系鄉鎮(單位)的日常監督,派駐機構負責駐在部門的派駐監督,與黨風政風監督室在作風監督的職責上有交叉、有重合。同時,監督檢查室的日常監督和派駐機構的派駐監督在對象、內容上邊界模糊,職責定位不夠清晰,監督關系沒有理順,導致出現“九龍治水”、無序監督,或推諉扯皮、無人監督,或多頭監督、資源內耗問題。
???(三)機制不暢,統籌運行有阻力。黨中央一體推進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形成紀律、監察、派駐、巡視“四個全覆蓋”的監督格局,為強化監督職責提供了重要支撐。實際工作中,黨風政風監督室承擔專項監督的安排部署、綜合協調工作;監督檢查室負責聯系鄉鎮(單位)的日常監督(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機構負責駐在部門的派駐監督;市委巡察辦負責巡察監督,但是“四個監督”各管一塊、單兵作戰、行無定式,沒有打破孤島、聚攏五指,致使監督效果大打折扣。如:巡察辦與監督檢查室、派駐機構之間沒有實現信息共享;監督檢查室對派駐機構的聯系指導作用沒有發揮;黨風政風監督室在專項監督上無力統籌“四個監督”,沒有形成監督合力。
???(四)手段不多,方式方法有欠缺。《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對列席會議、聽取匯報、廉政檔案、意見回復等常規的監督方式均有點題,但在實踐運用中,各監督主體普遍感到茫然,監督辦法不多、方式不新,致使監督效果不佳。比如:監督檢查室建立了領導干部廉潔檔案,但是僅僅實現了檔案見面、材料掃描,對監督對象的性格特征、崗位職責和廉政風險并不了解,這種粗放式的監督,形式大于內容;派駐機構在派駐監督上缺乏全局觀念,未將“病樹”“歪樹”放在“森林”的整體之下分析研判,對駐在部門的政治生態和班子情況心中無數、畫像不準;黨風政風監督室在對“四風”問題的監督檢查上依賴看資料、查賬目等傳統手段,不會運用“大數據”等科技手段,對隱形變異“四風”問題束手無策。
???從監督方面的諸多問題可以看出,監督乏力已經成為制約紀檢監察工作高質量發展的瓶頸之一,究其原因主要表現為“四個不匹配”。
???(一)能力素質和監督理念不匹配。從實際情況看,紀檢監察干部的政治素養和業務能力與當前形勢還不相適應。一是監督意識不強,不會督。監察體制改革后,如何按照監察法要求和“四種形態”標準對成倍增加的監察對象開展日常監督,顯得力不從心。二是思維模式固化,不想督。局限于“安排什么干什么”“看好自己的一畝三分地”,對日常監督、派駐監督抓什么、怎么抓、如何抓考慮不深不細。三是擔當意識缺乏,不敢督。受熟人社會影響,有些紀檢監察干部在開展監督工作中拉不下臉、下不了手,弱化了監督工作的嚴肅性。
???(二)職責權限和監督格局不匹配。從表面看,“四個監督”是簡單的1+,但目前4個1+小于4,因為各監督主體的職責權限不能有力支撐起“四個監督”一體化的格局。一是組織架構上,沒有指導統籌“四個監督”的領導機構,監督缺少研判、規劃統籌,導致各監督主體各說各的,各干各的,沒有同向發力。二是職責定位上,監督職責、監督領域有交叉,也有留白,出現了重復監督或無人監督的困境和尷尬。三是人員力量上,各派駐紀檢監察組和監督檢查室的人員力量不足,在保障辦案的前提下,很難有精力開展監督工作。
???(三)制度體系和監督模式不匹配。目前,監督工作尚處于探索創新階段,沒有可以“照單”監督的制度體系。一是監督重點上,“四個監督”基本都可以“包打天下”,沒有各自的主攻方向和側重點,相互之間的信息共享、溝通協作機制還不完善。二是監督程序上,除了巡察監督比較規范外,日常監督、派駐監督如何請示報告、如何發現線索、如何整改落實均沒有現成的制度規范。三是監督方式上,習慣于按老套路、老辦法開展工作,不善于抓早抓小,特別是利用互聯網、大數據監督的手段不多。四是監督對象上,派駐監督和日常監督的對象基本相同,對各自的監督層級和監督重點沒有明確的區分,影響了監督效果。
???(四)考核方式和監督實效不匹配。盡管xx市紀委監委機關對鄉鎮紀委、派駐機構和各部室每年進行考核,但是考核管理不精細,致使監督工作沒有動力和活力。一是考核導向上,以案件數量論英雄,讓監督工作“出力不討好”,從主觀上喪失了對監督工作的積極性。二是考核方式上,指標設置不科學,讓考核顯失公平,致使監督工作形式化、表面化。三是考核結果上,由于監督工作“一體兩面”的特殊性,既要防止數量化,以發現問題的數量論英雄,又要防止形式化,以監督工作的資料稱豪杰,需要注重工作實績,進一步建立科學公正的考核體系。
???落實xx市委“六創趕考、三年答卷”部署,推動xx高質量轉型發展,必須有強有力的紀檢監督作保障。下一步,我們將從“五個方面”,做實做細監督職責。
???(一)更新監督理念。做好監督工作必須剛柔結合,同頻共振。一方面要樹立“治病救人”的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強化監督意識,增強監督的主動性,通過教育引導、談心談話、激勵感召等方式開展監督工作,對干部曉之以理、動之以情,讓干部切實感受到組織的良苦用心,在心底里支持配合監督工作。另一方面要遵循“懲前毖后”的方針。堅持懲治才是最嚴厲的監督,提高監督發現問題能力,提高談話函詢轉初核比例,加大審查調查力度,嚴厲懲治違紀違法的人和事,真正讓紀律帶電、監督長牙。
???(二)緊盯監督對象。將監督見諸日常,需要既見“樹木”、又見“森林”。一是要突出“關鍵少數”。聚焦各級領導班子成員特別是“一把手”,加強對履行管黨治黨責任、落實黨委決策部署、個人廉潔自律等情況的監督。二是要管住“絕大多數”。在盯住重點的同時,把監督的觸角延伸到各個層級、各個領域,覆蓋到全體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把握運用“四種形態”,處理好“樹木”和“森林”的關系,維護全市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三)創新監督機制。重塑權責清晰、順暢高效的監督工作秩序需要破舊立新,才能開新局。一是要破除“單打獨斗”的舊思想,確立“聯合作戰”的新理念。統籌推進紀律、監察、派駐和巡察“四個監督”,使黨風政風監督室、監督檢查室、鄉鎮紀委、派駐機構、巡察機構互相配合、各有側重,形成統一調度、協調配合、銜接有序的監督體系。二是要破除“一成不變”的舊套路,確立“四位一體”新機制。制定《關于充分履行紀檢監察機關監督首要職責的實施意見》《“四個監督”協作配合工作細則》《監督人員統一調度工作辦法》等配套制度,使各監督主體在監督機制上環環相扣、全面貫通,實現“聯”“駐”“巡”三者的優勢互補、效果疊加。
???(四)改進監督方法。做好新時期監督工作,既要用好用足行之有效的老辦法,又要積極探索監督的新路徑。一是聯合監督。采取“駐守式”與“檢查式”監督相結合,“駐點”與“聯片”監督相結合,點穴式與常規式監督相結合,實現統籌協作,發揮集團作戰優勢。二是科技監督。積極探索運用大數據、“互聯網+”、微信、手機app等智能手段,拓展線索收集渠道,實現動態監管、智能分析。三是日常監督。運用問題線索排查、廉政檔案、巡察反饋意見整改、列席民主生活會等方式開展日常監督。四是專項監督。圍繞xx市委中心工作,每年集中時間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對相關領域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進行深度治理。
???(五)注重監督效果。監督工作既要善于發現外在問題,又要由表及里,分析原因,解決問題,實現標本兼治。一是要在發現問題上下功夫。“火眼金睛”把好監督的第一道關口,用好“第一種形態”,發揮監督“發現、預警、提醒、教育”等功能,注重抓早抓小,防止小錯變成大錯。二是要在解決問題上下功夫。堅持把推動問題解決作為監督工作的落腳點,對問題整改情況進行跟蹤督查,推動邊督邊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同時,做好監督的“后半篇文章”,通過“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治理”,分層分類開展警示教育,切實發揮監督的震懾作用。
紀檢監察工作建議書篇七
紀檢監察是黨的紀律檢查機關和政府的監察部門行使的兩種職能。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歡迎大家前來參考查閱!
民主政治是實施權力監督的環境條件,而民主政治的精髓就是通過有效的權力配置實現以權力制約權力。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立政治文明國家,就要從嚴治黨,就要加強黨內監督,尤其要加強對黨的各級組織、黨的領導干部的監督,防止權力腐敗。而加強黨內監督,防治權力腐敗,就必須有一支好的執紀隊伍和一套能“進行鐵面無私的監督檢查”的好機制。
毋庸置疑,各級紀檢監察機構積極履行監督職責,查辦了一系列違法違紀違規案件,為維護黨的純潔、促進黨的事業向前發展立下汗馬功勞。但是,我們看到,在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過程中,也凸顯一些矛盾和問題亟待解決。
黨中央、國務院對紀檢監察工作歷來十分重視,尤其在近年來,黨的最高領導幾乎每年都親自出席紀檢監察工作會議并作重要講話,為紀檢監察工作指明方向,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作出戰略部署,紀檢監察工作不斷開創出新的局面。但是,紀檢監察工作也有不盡人意之處,也面臨一些困難和問題需要解決,主要是:
(一)隊伍不穩定,素質不高強。表現在人手新、業務生疏。紀檢監察干部調整過頻、過多,難以形成人員穩定、業務熟悉、素質較高的紀檢監察隊伍。據悉,在基層,紀檢監察干部每年換崗人數在三分之一以上,甚至一半以上。許多鄉鎮紀檢干部(基本無專職監察干部),幾乎是一年一換,且基本上未作任何崗前培訓,上任后不知紀檢監察工作的基本內容、基本業務知識,更談不上有什么辦案業務技巧。縣紀委、監察局每年組織紀檢監察干部培訓,都是從頭講最基本、最平常的知識,無法逐年提高。這樣長此以往,紀檢監察人員不穩定,辦案能力和業務知識水平提不高,不能發揮應有的監督作用,不能及時有效查處違紀案件,不利于有效行使黨內監督權。
(二)紀委對同級黨委及所任命的干部監督難以到位、有力。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規定,中央以下各級黨委、紀委的常委(基層的黨委、紀委為書記、副書記)違反黨紀的問題,與黨委常委同職級的黨委委員違反黨紀的問題,由上一級紀委決定立案,但在決定立案前,應征求同級黨委的意見,其他委員違反黨紀的問題,由同級紀委報請同級黨委批準立案;其他黨員干部違犯黨紀的問題,均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相應的紀委或紀工委、紀檢組織決定立案,在決定立案前應征求同級黨委或黨工委、黨組的意見,未設立紀委或紀工委、紀檢組的,由相應的黨委或黨工委、黨組決定立案;不是干部的黨員違犯黨紀的問題,由基層紀委決定立案,未設立紀委的,由基層黨委決定立案。這些規定,對于紀檢機關行使職權、履行監督職能有著十分重要的積極作用。但同時,由于紀委監察機關各級人員的人事任免、職級待遇、工資福利都要受制于同級黨委、政府及領導,使紀委監察部門對同級黨委、政府領導干部在行使監督權、查處違紀案件時面臨困境,而引發出一些問題。
1、不敢報、查。在受理了舉報同級黨委班子尤其是黨委、政府(科局)主要領導人違紀信訪后,紀檢部門領導會因考慮許多因素而不敢上報;對某些屬紀委職權范圍內查處的對象,因牽連到某主要領導人的,也不敢查處。
2、不能報、查。有些紀委領導人本身就與同級黨委、政府(科局)及主要領導人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決策某項違紀違規的工作時自己參與了;有了某種利益自己沾上了;自己的提拔任用全是仰仗某某領導人,等等。似這種“榮辱共享、利益共沾”的情況,如果遇上有人舉報某某領導人或有下屬違紀案件涉及到某某領導人,該紀委領導一定會“關照”,該類案件是不能上報、不能查處的。
3、無法報、查。由于應查處的案件與某領導人有某種微妙關系,領導往往出面關注,不予批準立案,該案的查處就無法進行下去了;有些涉及同級主要領導問題的舉報,由于紀委主要領導人考慮與同級黨委及領導人的關系,在“把關”時不予準許上報,作為其下屬的紀委其他人員和監察干部即使想報告上級也無法或“不便”上報了。
顯得尤為重要。筆者認為,解決紀檢監察工作目前面臨的困難,必須從制度設置上建立一套科學的“權力配置”,著重從體制、運行機制和主要領導干部配置等方面進行改革。
(一)改善紀檢監察人員管理機制。對全國紀檢監察人員實行“上統”“下派”。即將現行的紀檢監察人員歸屬同級黨委、政府管理使用改由上一級紀檢監察機構統一管理使用,其人員編制、工資福利由上級紀檢監察機關管理和發放;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的主要領導由上一級紀檢監察機關委派。他們參加派駐單位黨組工作,但無經濟利益和人事調配選拔之牽連。
(二)各級紀委書記應參加同級黨委會工作。紀委書記應擔任同級黨委常委(鄉鎮黨委沒有常委的應擔任委員),所有紀檢監察干部的人事任免均由上級紀委監察機關行使。這樣做的好處是有利于對同級黨委、政府(科局)及主要領導干部實行監督,防止因自身的任用提拔及經濟利益而對舉報同級黨委及主要領導干部的問題采取遲報、不報,造成監督缺失。
(三)紀檢干部隊伍實行專業化建設。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的干部應保持相對穩定,并接受經常性的專業培訓。上級紀委監察機關下派的紀委書記、紀檢組長及紀檢員、監察人員均應是有一定紀檢監察工作年限、具有一定紀檢監察工作經驗、有較豐富的專業知識的人員。不得把紀檢監察部門作為提拔干部、安置干部的過渡跳板。不斷提高紀檢監察干部隊伍的政治素質、業務水平和辦案能力。
(四)實行紀檢監察干部交流回避制度。紀委書記和派駐各單位的紀檢組長、不設紀檢組的紀檢員及各級監察部門領導既要保持相對穩定又不能在一個地區(單位)任職時間過長。即在某一個地區(單位)任職時間不得少于三年長于五年。新選拔紀檢干部不得直接在原單位任紀檢組長、紀檢員及監察部門主要領導,必須首先進上級紀檢監察部門工作一段時間或經過專門培訓,熟悉和掌握了一定紀檢監察專業知識、工作技能而后派駐其他單位。這樣,既可避免紀檢監察部門干部“土生土長”或在一地方一單位呆時間過長形成一定關系圈而工作起來抹不開情面,又可盡快提高新任紀檢干部的業務素質而避免工作被動。
堅持以改革創新精神全面推進紀檢監察工作的理念創新、方法創新和機制創新,是當前紀檢監察部門最迫切最重要的中心工作。在全面推進紀檢監察工作創新過程中,要不斷提升創新實踐的科學性、實效性,實現紀檢監察工作創新的可持續性發展,努力取得紀檢監察工作創新理論思考和實踐探索“雙豐收”。
在紀檢監察工作創新過程中,許多不符合、不適應新形勢新要求的陳規舊俗必然被摒棄。但是,任何創新都是生產要素與生產要件的重新組合,不可能與歷史傳統完全“斷臍”。因此,紀檢監察工作創新首先必須正確處理新與舊的關系。
紀檢監察工作創新是對過去的反思、批判和超越,而不是心血來潮式的“作秀”。紀檢監察工作創新應該不求“轟動效應”,拒絕“形象工程”。為此,紀檢監察工作創新的由頭,往往都是工作中遇到難題需要解決,或者發現可以預見的難題需要拿出“預案”。這種工作創新帶有很強的現實意義和針對性、可操作性,同樣,也只有這樣的工作創新才有生命力,才能真正體現紀檢監察部門求真務實、貼近實際的工作作風,成為全社會崇尚創新、務實創新的典范。
就紀檢監察工作創新而言,工作機制是最重要的內因,方法創新是外因;紀檢監察干部隊伍自身建設是內因,全面開創紀檢監察工作新局面是外因。只有正確處理“內外”關系,才能真正實現紀檢監察工作創新的新跨越。要尤其要充分發揮紀檢監察部門對資源配置、放大、倍增的作用,最大限度地開發利用好各種紀檢監察資源,努力挖掘紀檢監察資源的整體潛力,努力形成符合科學發展觀要求的工作運行機制,不斷提高紀檢監察工作效益。
現實是未來的基礎,而未來是現實的發展;現實是立足點和出發點,而未來是著眼點和目標點。紀檢監察工作創新只有立足現實,著眼未來,才能適應內外環境的變化和發展,從而長期保持主動和領先,把握和贏得未來。
我們要不斷強化高舉旗幟、服務民生、科學發展、以人為本、公平正義等理念,切實提高紀檢監察工作運行發展的能力水平,構建更加陽光的紀檢監察工作運行機制,使紀檢監察工作的成效始終體現在為人民謀利益求幸福上,不斷增強紀檢監察工作的凝聚力、感召力,為經濟社會發展總目標提供堅強有力的紀檢監察保障,使紀檢監察工作與時代發展同步伐,與經濟社會同進步。
紀檢監察隊伍是推進黨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紀檢監察干部要始終做黨和人民的忠誠衛士。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央統戰部紀檢監察組認真學習領會十九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精神,準確把握派駐紀檢監察組在黨的自我革命中的職責任務,勇于自我革命,以更高的標準、更嚴的紀律要求自己,為新時代統一戰線服務大局發揮好監督保障執行、促進完善發展作用。
堅持鍛造對黨忠誠的政治品格,以黨性立身做事。全面從嚴治黨首先要從政治上看,必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針對統戰對象結構復雜思想多元、統戰工作肩負使命任務更加艱巨的特點,派駐紀檢監察組要著力在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上下功夫。以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根本,鞏固拓展黨史學習教育成果,圍繞立場、權力、責任強化政治監督,緊盯“兩個維護”落實情況、政策建議制定執行權、組織人事安排權、思想政治引領話語權、行政事務管理權和管黨治黨責任落實情況,保障黨中央對統一戰線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
堅持完善規范用權的制度體系,嚴格權力邊界。執紀執法權都是公權力,要嚴格按照權限、規則、程序開展工作,確保權力在正確軌道上運行。針對統戰系統派駐機構組建時間短、開展監察監督缺少制度依據的情況,派駐紀檢監察組要著力在健全完善監督制度體系上下功夫,努力做到規范用權。圍繞民主黨派機關公職人員紀律處分、宗教團體行使公權力人員信訪舉報件辦理、工商聯企業家副主席副會長行為規范等,會同主管部門研究出臺制度,使監督于法有據。圍繞討論和決定黨員處分事項、運用第一種形態等,會同綜合監督單位制定具體程序,指引規范用權,限制權力濫用。圍繞會商、駐點監督、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司局級一把手監督談話等,制定詳細實施辦法,規范監督行為。加強對年輕干部的教育管理監督,扣好廉潔從政的第一粒“扣子”,守住拒腐防變底線。
堅持錘煉全面從嚴的紀律作風,不斷提高自身免疫力。正人必先正己,紀檢監察機關要接受嚴格的約束和監督,紀檢監察干部要秉公執紀執法,堅決防止“燈下黑”。針對紀檢監察組處在監督一線、與統一戰線成員接觸廣泛的實際,必須加大嚴管嚴治、自我凈化力度,主動接受各方面監督。堅持教育從嚴,深化干部任前廉政談話,以案為鑒開設紀律課堂,讓紀檢監察組干部首先受教育、做表率。堅持管理從嚴,嚴格落實“三會一課”各項制度,嚴格把好黨風廉政意見回復關,防止“帶病提拔”“帶病上崗”。堅持處理從嚴,對反映紀檢監察組干部的問題不護短,對有苗頭性問題反映的及時提醒談話,對干部考察中有問題反映的及時中止考察程序,要求其在組織生活會上進行說明,讓全體同志受教育,對存在問題受到黨紀處分的調離紀檢監察崗位。
堅持提高紀法雙施的監督能力,推進工作規范化、法治化、正規化。面對依然嚴峻復雜的反腐敗斗爭形勢,紀檢監察干部必須不斷提高政治能力和專業化水平。針對監察法出臺后對紀檢監察工作高質量發展的新要求,著力在提升紀法意識、紀法思維、紀法素養上下功夫。深入開展全員培訓,認真學習紀律檢查委員會工作條例、監督執紀工作規則、監督執法工作規定、監察法、監察官法、監察法實施條例等紀法規定,嚴格依規依紀依法履職盡責。強化法治意識、程序意識、證據意識,認真落實重要情況報告、審查調查安全責任制等要求,做到程序合法、證據確鑿、精準處置,確保每起案件每項工作都能經得起檢驗。強化實戰練兵,讓干部在日常監督、審查調查、案件審理、處置處分等工作中經受歷練,在推進紀法貫通、法法銜接的實踐中增長本領。
紀檢監察是維護黨紀政紀、關系到社會建設是否順利進行的重要工作。紀檢監察工作屬于上層建筑,具有上層建筑的本質屬性,要緊扣企業中心工作,以改革發展作為考慮和處理問題的出發點和歸宿。在客觀形勢不斷發生變化的今天,如何做好基層紀檢監察工作,更好地適應形勢發展需要,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個重大而又亟待解決的課題,需要認真研究解決。
隨著我國對外開放的不斷深入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尤其黨的十七大以來各地紀檢監察工作都表現出良好的局面,為促進社會和諧發展、健康發展和快速發展提供了堅強保障。但隨著形勢的發展,紀檢監察工作也面臨著挑戰,亟需加強,主要表現為“六型”。
1.1存在“空缺型”。個別基層單位雖設有紀檢機構,但人員配備不足,有的單位僅有1-2名專職紀檢干部,無法進行查案,嚴重影響紀檢工作的開展。
1.2存在“滯后型”。紀檢監察工作作為一項獨立的工作,具有自身的規律和特點,業務知識是紀檢監察工作的客體,全面掌握業務知識是做好紀檢監察工作的條件之一。但由于自身時間、精力有限和各單位忽視,一些基層紀檢干部業務知識常常得不到有效補充,存在知識面窄、內容過時的現象,制約著紀檢監察工作質量的提高。
1.3存在“畏難型”。一些紀檢監察干部在實際工作中存在著畏難情緒,一項工作還未開展,自己首先就沒了底氣,總感到自己在與領導、同事“作對”,既怕這又怕那。從而產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心態,對可查可不查的事件就不敢查。
1.4存在“粗暴型”。有些紀檢監察干部認為自己的工作就是“管人整人”,從而在實際工作中出現不注意工作方法的現象,對出問題的干部職工,不是嚴肅批評、耐心教育,而是粗暴行事,沒有真誠地幫助他們認清問題所在、自覺整改,常常使對方口服心不服,使得紀檢工作難以繼續檢查下去。
1.5存在“困惑型”。當前,有的紀檢干部在思想認識上存在困惑:認為紀檢工作就是得罪人的事,吃力不討好;紀檢工作千頭萬緒,不知道如何開展。這就使紀檢干部常常困擾于“自己的工作到底要怎樣開展”,從而使得紀檢工作得不到真正的落到實處。
1.6存在“轉崗型”。少數紀檢干部認為從事紀檢工作在單位里屬于“邊緣地帶”,沒有業務干部吃香。另外,業務干部輪崗、轉崗可以去基層干專業,紀檢干部就沒有那么幸運,選擇范圍小,甚至有人老珠黃不值錢和吃虧無奈之感。導致紀檢干部自我感覺在單位低人一等,屬于沒有“出息”的“邊緣人”,滿足于“熬時間”、“混日子”,失去了進取心,沒有了工作動力,也就不可能發揮工作的積極性。
以上“六型”狀況存在,雖然不代表紀檢監察工作的主流,但也不可忽視,應當全面分析內部存在的根源,要采取得力措施加以解決。
隨著形勢的發展,紀檢監察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紀檢監察工作者只有不斷探索、不斷創新、不斷提高,才能在這個廣闊的舞臺上展示才華,大有作為,結合基層工作實際,筆者認為應當做到“五個拓展”。
2.1拓展思路。思路決定成敗,要做好新形勢下紀檢監察工作,必須要確立三種觀念。一是要摒棄“重生產,輕安全”的理念,把紀檢監察工作與安全生產幾個環節擺到同等重要位置加以重視,要月安排、月檢查、月考核,要深刻認識安全生產和紀檢工作和經營管理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以更大的決心,更有力的措施,抓緊、抓好、落到實處。二是紀檢工作也能產生效益的觀念。紀檢工作為企業經營生產做好監督保障服務工作,具體在信訪舉報、查處案件、黨風建設等各個環節上,能夠及時發現企業管理上的漏洞,及時提出整改建議,保證企業政令暢通,使企業紀檢工作真正成為促進改革和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促進了企業健康有序發展。三是從事紀檢工作無比光榮、無比自豪的觀念。紀檢工作是黨和國家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新時期的一名紀檢工作者,在感到無尚光榮和無比自豪的情況下,更應該認識到肩上的擔子重、責任大,就要牢固樹立忠誠守信、愛崗敬業的觀念,熱愛紀檢工作,獻身紀檢工作事業,就不能互相攀比,追求名利,患得患失,就應該干一行愛一行,忠于職守,忠誠地對待自己的職業、崗位的工作,在平凡的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業績。
2.2拓展領域。一是紀檢工作要滲透到安全生產工作全過程。首先要突出源頭治腐工作重點。廣泛開展廉政文化進班子、進隊組、進家庭、活動,營造廉榮腐恥的氛圍。其次要規范用權,增強制度建設的操作性。在制度建設上下功夫,真正從用錢、管錢、用權等方面加強制度建設。要關口前移,確保監督工作的有效性。二是紀檢工作要延伸到人們工作生活的全方面。要把監督由“八小時以內”向“八小時以外”延伸。黨員干部的一舉一動都代表著黨和國家的形象,因此,不僅要管好“八小時以內”,還要管好“八小時以外”,不該去的地方堅決不去,管好自己的手,不該拿的堅決不拿,不該吃的堅決不吃。使黨員干部隨時都在社會輿論和人民群眾的監督之下,自覺地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
2.3拓展方法。一是普遍性教育與個別性教育相結合。做好紀檢工作要把握紀檢工作規律性。只有在體現時代性、把握紀檢工作規律性的基礎上,實施普遍性教育同個別性教育相結合,紀檢工作才能有針對性。當前,在進一步做好紀檢工作的基礎上,一方面要對紀檢工作中存在的共同傾向性問題注重研究,并能較為集中地加以解決;另一方面,針對紀檢工作中存在著明顯差異性。開展教育工作,只有做到普遍性教育和個別性教育相結合,再能更好的做好紀檢工作。二是傳統手段與現代手段相結合。紀檢工作不僅要充分利用互聯網的技術優勢,推廣網上信息公開、網上投訴、網絡教育,加強輿情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研判。同時,還繼續堅持傳統的紀檢工作方法,只有傳統的手段與現代的手段相結合才能適應新形勢下的紀檢工作要求。三是專職人員與職工群眾相結合。從紀檢工作實踐看,許多成功的方式方法創新都來源于基層、來源于實踐、來源于群眾。必須大力提倡、鼓勵職工群眾參與積極紀檢工作,把紀檢專職人員同職工參與結合起來,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加強與職工群眾的聯系溝通。積極探索職工群眾監督作用,形成了黨政部門、紀檢部門、各方面力量廣泛參與、共同推進紀檢工作創新的工作格局。2.4拓展對象。一是從抓領導本身監督拓展到抓領導親屬及身邊人員的監督。中紀委下發“七不準”里面明確提到不準相互為對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關系人從事營利性經營活動提供便利條件。因此,我們不僅要抓住領導作風的監督,還要對領導親屬及身邊人員進行監督,只要全方位開展監督工作,才能確保領導干部廉潔自律。二是從抓科隊級干部的監督拓展到關鍵崗位人員的監督。在我們平時工作中,有很大一部分時間是把工作的重點放在抓領導干部監督監管上。當前,隨著各項工作的深入,出現了越來越多的“小官大貪”的現象,所以,我們在實行紀檢監督的時候不僅要抓科隊級干部的監督,也要把一部分精力和時間放在抓關鍵崗位人員的監督,只有做到兩個監督相結合,才能有效做好紀檢工作,才能維護企業的正常、合法生產經營。三是從抓黨員領導干部的監督拓展到抓普通黨員的監督。加強黨內監督,拓展紀檢工作監督渠道。我們必須認識到,小事情體現著大道理,群眾看黨風,一些普通干部上的一言一行看似不大,如果蔓延成風,就會成為群眾議論的社會熱點和黨風廉政建設的難點。因此,我們抓監督還要抓好普通黨員的監督。
2.5拓展本領。一是從政治型干部向政治業務復合型干部轉變。面對著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紀檢監察干部隊伍的素質亟需提升。面對新形勢下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紀檢監察工作也從單一型變成復合型的工作,這就要求紀檢監察干部不但要掌握紀檢監察工作的基礎知識,還要掌握歷史、經濟、哲學、法律,社會管理及各種業務知識。只有不斷地豐富自己的知識,才能不斷增加知識儲備,提高業務水平。二是從內向型、保守型干部向現代型、開放型相結合型干部轉變。新形勢、新要求、新任務,對紀檢干部提出了新的要求,作為一名紀檢干部,不僅要用馬克思主義和先進理論武裝自己,增強思想信念的堅定性,還要深刻領會和把握黨的理論創新成果的科學內涵、精神實質及其內在聯系,進一步增強大局觀念,增強駕馭全局的能力,提高紀檢工作的自覺性和責任感。
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中肩負著重要的職責。紀檢監察干部隊伍的素質如何決定著紀檢監察工作的效率和質量,影響著紀檢監察作用的發揮,關系到人民群眾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信心。據基層調研發現,部分基層紀檢監察干部履職與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和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重遏制、強高壓、長震懾”要求有一定差距。
(一)干部思想不穩定。基層尤其是鄉鎮紀檢干部思想不夠穩定,產生不滿情緒。日常工作任務繁重,紀檢監察干部工作很辛苦,從事的工作往往又是“栽刺不栽花”“出力不討好”,日常容易因工作而得罪人。在本鄉鎮怕自己管嚴了、限制多了,會成為完成工作目標任務的“絆腳石”,影響當地黨委政府工作業績,從而產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對可查可不查的事件便不了了之。經濟待遇也不高,與某些部門干部相比,收入差距大;在政治待遇方面,干部交流機會少,提拔機會更少。
(二)隊伍建設不完善。鄉鎮紀委目前雖然配備了紀委書記、副書記、紀檢專干及紀委委員,但紀委副書記、紀檢專干、紀委委員都是兼職,他們大部分時間都從事當地黨委、政府其他工作,不鉆研紀檢監察工作業務,查辦案件更是無從下手。派駐紀檢組,目前派駐的一般只有一個組長,沒有其他工作人員,發揮不了監督執紀問責職能作用,影響了紀檢監察各項職能的發揮。
(三)業務素質不全面。隨著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向縱深推進,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執紀問責任務越來越艱巨。而在實際工作中,許多基層鄉鎮紀委書記是從其他行業和部門調任或提任過來的,沒有具備紀檢監察業務知識,更沒有案件查辦能力和水平,缺乏專業人才,執紀能力滯后,協調能力不強,直接影響著紀檢監察工作的開展。
(一)認識存在誤區。一些鄉鎮(或基層單位)形成以經濟利益為導向的工作機制,重經濟發展,輕黨員、干部的教育、管理。個別黨政主要領導認為懲處了其管理和使用的黨員、干部,就等于給其臉上抹黑,影響自己任內的政績,對基層紀委、紀檢組工作特別是案件查辦工作重視、支持不夠;鄉鎮紀檢監察干部除紀委書記專職外,副書記、專干及紀委委員都是兼職,履行監督執紀問責主業的責任心不夠強,黨性原則不強,怕得罪人,監督執紀問責工作“失之于寬,失之于松,失之于軟”。
(二)體制機制不暢。監督制約不力造成工作力度較弱,當前的基層紀檢監察組織機構和治理體制決定了鄉鎮紀委必須接受同級黨委的領導,而且鄉鎮紀委書記是副科級配置,這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鄉鎮紀委全面履行監督執紀問責工作的力度和質效。另一方面鄉鎮紀委書記都承擔有一定的包村經濟工作、脫貧攻堅、惠農民生等中心工作任務,又必須接受政府一把手的領導。既要接受他們的領導又要對他們進行監督,開展工作難度大。
(三)業務能力不強。鄉鎮紀檢干部非專業人員較多,崗位培訓機會少,業務知識技能得不到有效提升,知識結構單一,協調能力不強,真正能“戰斗”的更少,執紀監督方式方法滯后,業務素質參次不齊。加之多數是“半路出家”,對法律、審計、財經等專業知識了解不深,紀檢監察理論和業務水平低,開展監督執紀問責工作有心無力,紀委委員角色意識虛化。
(四)“三轉”不夠到位。雖然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緊跟中央步伐,大力推進“三轉”,但部分鄉鎮紀檢監察干部“人專職不專”“名專實不專”,工作中仍存在職能泛化、事事參與、職責弱化等不良現象,加之一些鄉鎮的人員職務等調整變化太快,導致難以有足夠的精力和能力去真正履行紀檢監察職能。
(一)強化思想政治教育。要結合紀檢監察干部隊伍的思想和工作實際,大力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思想政治教育,以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教育為核心,引導廣大紀檢監察干部堅定信心,增強斗志,把思想統一到中央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決策部署上來。同時要抓好自身廉政教育。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努力成為黨風廉政建設和拒腐防變的楷模,成為黨員干部在廉潔自律方面的模樣。
(二)加強業務知識培訓。采取走出去的辦法,有計劃地選派紀檢監察干部到上級機關參加業務知識培訓、跟班輪訓和參與辦案,提升“實戰”能力。對新從事紀檢監察工作的同志,除搞好崗前培訓外,還需經常舉辦業務培訓,促其加快從不懂到較懂到精通的進程,提高他們的綜合素質和業務能力,使每個紀檢監察干部都能成為業務精通、知識全面的多面手,從而增強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履行職責的能力、駕馭全局的能力、科學決策的能力和抓班子帶隊伍的能力。
(三)提供激勵機制保障。要進一步明確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及所屬內設機構的規格,在政策法規允許的情況下,進一步提高紀委常委、各部室主任和鄉鎮紀委書記等各個層次紀檢監察干部的級別待遇。同時,為基層紀檢干部提供寬松的工作環境,讓干部有作為,鄉鎮黨委、政府要盡量少抽調和借用紀檢干部。進一步加強對派駐機構的統一管理,徹底改變派駐機構有名無實、形同虛設的尷尬局面。在政治上,疏通紀檢監察干部輸出渠道,工作達到一定年限、工作業績突出、綜合素質良好的,優先考慮提拔重用,提高干部工作的積極性。
目前,我縣共xx個派駐紀檢監察組,覆蓋監督xx個部門(單位),通過近幾年努力,派駐監督工作成效明顯,黨員干部的責任意識和廉潔自律意識顯著增強,工作規范性明顯提高,各單位的風險防控體系逐漸健全,干部隊伍作風建設明顯改觀。但是,具體工作開展中,也存在著一些亟需解決的難題,具體匯報如下:
(一)政治監督首責意識還不夠強。有的派駐機構對派駐監督的本質是政治監督的認識還不到位,監督重點有偏差,注重具體人和事,停留在“就事論事”層面,沒有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來認識和把握監督工作,沒有從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的高度開展監督工作,沒有把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貫穿于派駐監督工作全過程。
(二)執紀監督理念轉變不到位。執紀監督理念還沒有完全轉變,以至派駐的職能作用不能全面發揮。主要表現有:一是紀法不分。執紀變成執法,把公民不能違反的法律底線作為黨組織和黨員的紀律底線。二是履職錯位。指導變成參與,把本該交給主責部門和機關紀委的事項,依然以慣例為由,以指導為名,不同程度地參與進去,導致監督上角色錯位。三是認知偏差。派駐機構干部在監督中顧忌多,存在不敢監督、監督職能弱化的問題。
(三)執紀審查能力參差不齊。面對紀律監察體制改革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派駐機構在執紀審查上還存在諸多與新形勢不適應的地方。主要表現有:一是運用紀律檢查建議的意識不強。對于信訪反映的涉及權力運行方面的問題,僅僅局限于查清問題,不善于運用紀律檢查建議方式提出預防性對策或制度性建議。二是運用“四種形態”方式推動主體責任落實尚未形成常態。對于一些尚處在萌芽狀態或出現違紀苗頭的問題聽之任之,派駐機構既沒有主動提醒和警示,也沒有要求駐在單位主要負責人或分管領導對其約談,致使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責任和分管領導“一崗雙責”等主體責任落實上打了折扣。三是派駐機構干部開展執紀審查還存在本領恐慌。對《準則》和《條例》未能深入掌握要領,查處違紀案件時證據意識和黨紀條規運用水平不高,執紀監督中對問題線索的發現和處置能力有待提高,等等。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認識。一是要深刻認識派駐監督的本質是政治監督,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來認識和把握監督工作,把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貫穿于派駐監督工作全過程,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貫徹執行。二是要認識到派駐機構是派出機關的重要組成部分,派駐紀檢監察組與駐在部門是監督與被監督的關系,本質是上級監督,而不是同級監督,代表紀委監委對駐在部門黨組織和黨員干部履行監督職責,要在工作中不斷提高政治站位,處理好敢于監督和善于監督的關系,切實放下和堅決打消不敢監督的思想顧慮,大膽監督、果斷監督、勇于擔當、秉公執紀執法。
(二)聚焦主責主業,創新方式方法。一要加強協作,豐富監督手段。要加強各派駐紀檢監察組之間、紀檢監察組與機關部室之間的交流協作,探索開展派駐機構聯合監督機制、交叉檢查機制,不斷提升派駐監督效率和質量,切實做到派駐監督“有效覆蓋”。二要探索運用“大數據”監督手段,通過利用信息共享等機制及時掌握被監督單位相關動態,及時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要探索充分調動發揮社會監督、群眾監督力量的方式方法,充分發揮特約監察員、新聞媒體的作用,進行立體化監督,形成各方發力、同頻共振的監督網絡。
(三)加強隊伍建設,激發干部活力。一是加強選人用人管理,把品行好、業務優、作風實的干部充實到派駐機構中來,并有計劃地選調一批熟悉經濟、法律、審計、紀檢監察業務的干部,統籌考慮派駐機構人員的結構配置和梯隊建設,從源頭上優化和加強派駐機構干部隊伍建設。二是加大對派駐機構干部的教育培養力度。通過加強業務培訓、上掛下派、以案代訓等形式,不斷提高其履職能力和工作水平。要制定適應新時期派駐機構特點的交流輪崗、提拔任用制度,打通派駐機構和紀委監委機關的干部交流、培養、晉升渠道,切實提升派駐機構人員工作積極性。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開啟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征程,對紀檢監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按照中紀委提出的明確“兩個責任”、落實“兩個為主”和“三轉”的新要求,陳倉區紀委解放思想、主動轉變、聚力主業主責、強化監督執紀問責,清理議事機構,加大辦案力量,重組調整內部機構設置,優化人員配備,提高了履職能力,同時也存在一些難題亟待破解。
一是發揮職能作用受到限制。由于基層紀檢監察機關對紀檢監察工作職責定位把握不準,在實際工作,經常出現越位、缺位、錯位、失位問題。一是越位問題,主要表現為應由牽頭部門承擔完成的任務,紀委卻主動或被動的承擔,履行不該履行的職責。二是缺位問題,一些基層紀檢監察機關對組織與協調的關系理解不透,注重組織,忽視協調,導致有些工作該分解的沒有及時分解,該督辦的沒有督辦,在治本抓源頭工作中形成責任虛化、部門責任弱化、紀委責任泛化的局面。三是錯位問題,一些地方紀委對自身工作定位不準,對部門各負其責與紀檢監察機關組織協調認識不清,存在著包攬過多甚至替代職責的情況,分不清主次與責任,沒有調動和發揮牽頭部門的主體作用,往往是親歷親為代替組織協調。四失位問題,主要表現為制度執行不力、監督檢查無果和問責追責不嚴等。
二是紀檢監察干部素質有待提高。日前,中紀委通報了四起紀檢監察干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這也折射出我們的紀檢監察干部特別是基層紀檢監察干部程度不同存在一些問題。在目前“舌尖上的腐敗”、“車輪上的腐敗”、“會員卡腐敗”等“四風”盛行的社會大背景影響下,紀檢監察干部也存在理想信念不夠堅定,自律意識不強,工作作風不實、工作責任心不強等問題。
三是企業紀檢監察隊伍建設有待加強。從對一些國有企業調查情況來看,大多企業的紀檢監察人員兼職過多,職能作用發揮不明顯。紀檢監察干部學習培訓少,業務知識欠缺,對紀檢監察的業務不熟,工作能力工作方式方法不能適應新時期反腐倡廉建設的需要。一些企業紀檢監察組織機構不健全,正常工作難于開展。部分經營好的企業,紀檢監察機構辦公設備陳舊老化配置低,困難企業就不用說了,這種狀況嚴重制約了紀檢監察工作的開展和作用的發揮。
一是深化認識,以改革的思路破解紀檢監察工作難題,打好持久戰。要深化對黨的十八大以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新思路、新要求、新部署的學習貫徹,力求學深、學透,以更好地掌握精髓、指導實踐。當前,腐敗現象多發,滋生腐敗的土壤存在,反腐敗斗爭形勢依然嚴峻復雜,“四風”問題嚴重損害黨的形象,作風問題和腐敗問題解決不好,就會對黨造成致命傷害,甚至亡黨亡國。全體紀檢監察干部必須從思想上警醒起來,堅持懲治和預防腐敗兩手抓、兩手硬,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引向深入。
二是聚力主業,強化執紀監督問責,打好攻堅戰。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按照“三轉”要求聚焦執紀監督問責主業,整合基層紀檢監察機關內設機構,減少職能交叉、合理配置人員、加強監督和辦案力量,探索新的派駐辦法,實現派駐機構全覆蓋,把不該紀檢監察機關牽頭或參與的協調工作交還給主要責任部門,使紀檢監察機關回歸職能本位。堅持執好紀,切實加強對各級重大決策部署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政令暢通;嚴打“老虎”,勤拍“蒼蠅”,充分發揮懲治腐敗的震懾作用。堅持問好責,加強行政監督,強化對政府職能部門履行監管職責情況的監督,加強行政監察,加大行政問責力度。堅持把好關,深化重點領域、重點崗位和關鍵環節的廉政風險防控工作,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強化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確保權力正確行使。
三是轉變方式,堅持抓早抓小盯關鍵,打好殲滅戰。堅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對黨員干部身上的問題要早發現、早教育、早查處,防止小問題變成大問題。要善于抓住監督檢查、案件查辦、教育預防等紀檢監察重點工作,從而帶動全局工作推進,緊緊盯住重點領域、重點行業、重點崗位,盯住管錢、管物、管人、管項目的單位和干部。
四是提高能力,用鐵的紀律打造過硬的紀檢監察干部隊伍。以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為契機,強化干部隊伍作風建設,認真落實中省紀委“四個不準”“六個嚴禁”的要求,不斷擰緊螺絲,上緊發條,對不適合紀檢監察工作的堅決調離,對違紀違法行為零容忍,用鐵的紀律打造過硬隊伍。切實加強國企紀檢監察隊伍建設,要穩定加強國企紀檢監察隊伍,加強業務培訓,提高履職能力,同時要配備必要的人員,提供必要的辦公設備設施和經費保障等條件,以確保反腐倡廉各項政策落實。
1.思想認識偏差,與業務融合不足。一是因當前紀委書記專職化要求,紀委書記在支行層面參與業務經營的廣度和深度不足,在許多實際問題的核查中存在業務盲區,難以實施有效監督。二是紀檢監察工作的特殊性,決定“干工作就要得罪人”。隨著紀檢監察力度和深度的加大,因執紀監督而得罪人的情況也會越來越多,這些因素,都使得紀檢監察干部在履職過程中難免有后顧之憂,不能放開手腳大膽開展監督執紀問責。
2.能力水平不足,無法適應新形勢要求。一是基層紀檢人員專職不專業,缺乏專業素養,對于財務、信貸、法律等方面的知識欠缺,直接影響執紀能力。二是對基層紀檢監察干部來說,由于個人能力素質跟不上形勢,不知如何開展監督,難以找準切入點和著力點,難以取得應有的成效。三是機構不健全。隨著紀檢監察工作職能的強化,系統紀檢監察工作業務量逐步增多,很多支行的紀檢監督職能由綜合管理部等部門兼任,許多規模較小的支行無專職人員從事該項工作。
3.重視力度不足,無法有效推進相關工作。由于認識上的偏差,紀委書記在抓督查問責,協助班子推動日常工作的過程中,往往得不到支持。而各級行中普遍存在把年紀大,其他崗位安排有困難的干部安排到紀檢監察工作崗位上,導致紀檢監察干部“老齡化”問題比較突出。而這“老干部”懷著做“臨時工”的心態,本身對紀檢業務就不熟悉,也不肯下功夫去學,過一天算一天。
1.提高思想認識,強化紀檢工作與業務融合。一是日常業務經營中要正確認識企業發展穩定與紀檢工作的關系。企業要持續健康發展必須完善制度、加強內部管理、依法合規風清氣正。二是各級紀委和紀檢監察干部要進一步轉變思想觀念,真正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加強日常監督執紀問責,遇到問題要及時、耐心與黨委其他同志溝通、協調,爭取理解和配合。三是爭取處理紀檢業務業務工作的關系,既要專注主業,厘清責任,又要接地氣,懂業務,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錯位。
2.加大查辦案件力度。查辦違法違紀案件應成為紀檢監察組織重要的中心工作之一。紀委要把人力、物力等資源和主要精力放在違法違紀行為的查處上。要正確認識教育與懲處的關系,要在抓廉潔教育的基礎上抓案件查處。堅決查處黨員干部違紀違法案件,才能夠起到震懾作用,能夠教育提醒干部,能夠有效遏制腐敗案件的發生,能夠為企業健康發展營造良好氛圍。
3.強化人員機構職能。一是大力培養一批年輕有擔當、懂業務、知識閱歷豐富的紀檢監察干部,充實到各級行的紀檢監察隊伍中去。二是強化基層行紀檢部門職能,盡可能設立專職的部門或配備專職人員從事紀檢監察工作,提升紀檢工作的主動性,提高查辦案件的效率和質量。
堅持以改革創新精神全面推進紀檢監察工作的理念創新、方法創新和機制創新,是當前紀檢監察部門最迫切最重要的中心工作。在全面推進紀檢監察工作創新過程中,要不斷提升創新實踐的科學性、實效性,實現紀檢監察工作創新的可持續性發展,努力取得紀檢監察工作創新理論思考和實踐探索“雙豐收”。
在紀檢監察工作創新過程中,許多不符合、不適應新形勢新要求的陳規舊俗必然被摒棄。但是,任何創新都是生產要素與生產要件的重新組合,不可能與歷史傳統完全“斷臍”。因此,紀檢監察工作創新首先必須正確處理新與舊的關系。
紀檢監察工作創新是對過去的反思、批判和超越,而不是心血來潮式的“作秀”。紀檢監察工作創新應該不求“轟動效應”,拒絕“形象工程”。為此,紀檢監察工作創新的由頭,往往都是工作中遇到難題需要解決,或者發現可以預見的難題需要拿出“預案”。這種工作創新帶有很強的現實意義和針對性、可操作性,同樣,也只有這樣的工作創新才有生命力,才能真正體現紀檢監察部門求真務實、貼近實際的工作作風,成為全社會崇尚創新、務實創新的典范。
就紀檢監察工作創新而言,工作機制是最重要的內因,方法創新是外因;紀檢監察干部隊伍自身建設是內因,全面開創紀檢監察工作新局面是外因。只有正確處理“內外”關系,才能真正實現紀檢監察工作創新的新跨越。要尤其要充分發揮紀檢監察部門對資源配置、放大、倍增的作用,最大限度地開發利用好各種紀檢監察資源,努力挖掘紀檢監察資源的整體潛力,努力形成符合科學發展觀要求的工作運行機制,不斷提高紀檢監察工作效益。
現實是未來的基礎,而未來是現實的發展;現實是立足點和出發點,而未來是著眼點和目標點。紀檢監察工作創新只有立足現實,著眼未來,才能適應內外環境的變化和發展,從而長期保持主動和領先,把握和贏得未來。
我們要不斷強化高舉旗幟、服務民生、科學發展、以人為本、公平正義等理念,切實提高紀檢監察工作運行發展的能力水平,構建更加陽光的紀檢監察工作運行機制,使紀檢監察工作的成效始終體現在為人民謀利益求幸福上,不斷增強紀檢監察工作的凝聚力、感召力,為經濟社會發展總目標提供堅強有力的紀檢監察保障,使紀檢監察工作與時代發展同步伐,與經濟社會同進步。
紀檢監察工作建議書篇八
監督是紀委監委的基本職責、第一職責。十九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強調要做實做細監督職責,各級紀委全會都把“監督”單列一塊作為今年的主要工作,可見其重要性。監察體制改革以來,xx市監督對象大幅增加,目前全市共有26239名黨員,9350名監察對象。面對這么多的監督對象,如何對其實施精準有效監督,構建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是擺在紀檢監察機關面前的一個重大課題。
發現問題是監督工作的生命線。從目前監督工作來看,2018年,xx市紀委監委處置的934件問題線索中,日常監督發現問題線索65件,僅占比7%,這說明我們的監督工作還有很大差距和不足。
(一)站位不高,思想認識有偏差。黨章規定,紀委是黨內監督的專責機關,其職責是監督執紀問責;監察法規定,監委是履行國家監察職能的專責機關,其職責是監督調查處置。無論是紀委還是監委,監督都是第一任務、第一職責,都要求堅決把監督挺在前面。但是,在實際工作中,有的紀檢監察干部對政治機關的定位把握不準,不善于從政治上審視、分析和查處問題,重審查輕監督,認為辦案是硬指標、監督是軟任務,無論是監督檢查室還是鄉鎮紀委和派駐機構都忙于辦案而疏于監督;有的對監督的“再”監督認識不到位,出現監督“越位”、外行監督內行的現象;有的擔當精神不強,主動亮劍不夠,認為監督容易得罪人,導致監督弱化、虛化。
(二)職責不清,權限職能有交叉。《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專設監督檢查一章,明確監督重點,規范監督方式,使監督更加有力。但是,《規則》對紀委監委各監督主體誰來統籌、職責分工、如何協作等沒有詳細規定。比如:第十二條規定,黨風政風監督部門應當加強對黨風政風建設的綜合協調,做好督促檢查、通報曝光和綜合分析等工作。而監督檢查室具體負責聯系鄉鎮(單位)的日常監督,派駐機構負責駐在部門的派駐監督,與黨風政風監督室在作風監督的職責上有交叉、有重合。同時,監督檢查室的日常監督和派駐機構的派駐監督在對象、內容上邊界模糊,職責定位不夠清晰,監督關系沒有理順,導致出現“九龍治水”、無序監督,或推諉扯皮、無人監督,或多頭監督、資源內耗問題。
(三)機制不暢,統籌運行有阻力。黨中央一體推進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形成紀律、監察、派駐、巡視“四個全覆蓋”的監督格局,為強化監督職責提供了重要支撐。實際工作中,黨風政風監督室承擔專項監督的安排部署、綜合協調工作;監督檢查室負責聯系鄉鎮(單位)的日常監督(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機構負責駐在部門的派駐監督;市委巡察辦負責巡察監督,但是“四個監督”各管一塊、單兵作戰、行無定式,沒有打破孤島、聚攏五指,致使監督效果大打折扣。如:巡察辦與監督檢查室、派駐機構之間沒有實現信息共享;監督檢查室對派駐機構的聯系指導作用沒有發揮;黨風政風監督室在專項監督上無力統籌“四個監督”,沒有形成監督合力。
(四)手段不多,方式方法有欠缺。《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對列席會議、聽取匯報、廉政檔案、意見回復等常規的監督方式均有點題,但在實踐運用中,各監督主體普遍感到茫然,監督辦法不多、方式不新,致使監督效果不佳。比如:監督檢查室建立了領導干部廉潔檔案,但是僅僅實現了檔案見面、材料掃描,對監督對象的性格特征、崗位職責和廉政風險并不了解,這種粗放式的監督,形式大于內容;派駐機構在派駐監督上缺乏全局觀念,未將“病樹”“歪樹”放在“森林”的整體之下分析研判,對駐在部門的政治生態和班子情況心中無數、畫像不準;黨風政風監督室在對“四風”問題的監督檢查上依賴看資料、查賬目等傳統手段,不會運用“大數據”等科技手段,對隱形變異“四風”問題束手無策。
從監督方面的諸多問題可以看出,監督乏力已經成為制約紀檢監察工作高質量發展的瓶頸之一,究其原因主要表現為“四個不匹配”。
(一)能力素質和監督理念不匹配。從實際情況看,紀檢監察干部的政治素養和業務能力與當前形勢還不相適應。一是監督意識不強,不會督。監察體制改革后,如何按照監察法要求和“四種形態”標準對成倍增加的監察對象開展日常監督,顯得力不從心。二是思維模式固化,不想督。局限于“安排什么干什么”“看好自己的一畝三分地”,對日常監督、派駐監督抓什么、怎么抓、如何抓考慮不深不細。三是擔當意識缺乏,不敢督。受熟人社會影響,有些紀檢監察干部在開展監督工作中拉不下臉、下不了手,弱化了監督工作的嚴肅性。
(二)職責權限和監督格局不匹配。從表面看,“四個監督”是簡單的1+,但目前4個1+小于4,因為各監督主體的職責權限不能有力支撐起“四個監督”一體化的格局。一是組織架構上,沒有指導統籌“四個監督”的領導機構,監督缺少研判、規劃統籌,導致各監督主體各說各的,各干各的,沒有同向發力。二是職責定位上,監督職責、監督領域有交叉,也有留白,出現了重復監督或無人監督的困境和尷尬。三是人員力量上,各派駐紀檢監察組和監督檢查室的人員力量不足,在保障辦案的前提下,很難有精力開展監督工作。
(三)制度體系和監督模式不匹配。目前,監督工作尚處于探索創新階段,沒有可以“照單”監督的制度體系。一是監督重點上,“四個監督”基本都可以“包打天下”,沒有各自的主攻方向和側重點,相互之間的信息共享、溝通協作機制還不完善。二是監督程序上,除了巡察監督比較規范外,日常監督、派駐監督如何請示報告、如何發現線索、如何整改落實均沒有現成的制度規范。三是監督方式上,習慣于按老套路、老辦法開展工作,不善于抓早抓小,特別是利用互聯網、大數據監督的手段不多。四是監督對象上,派駐監督和日常監督的對象基本相同,對各自的監督層級和監督重點沒有明確的區分,影響了監督效果。
(四)考核方式和監督實效不匹配。盡管xx市紀委監委機關對鄉鎮紀委、派駐機構和各部室每年進行考核,但是考核管理不精細,致使監督工作沒有動力和活力。一是考核導向上,以案件數量論英雄,讓監督工作“出力不討好”,從主觀上喪失了對監督工作的積極性。二是考核方式上,指標設置不科學,讓考核顯失公平,致使監督工作形式化、表面化。三是考核結果上,由于監督工作“一體兩面”的特殊性,既要防止數量化,以發現問題的數量論英雄,又要防止形式化,以監督工作的資料稱豪杰,需要注重工作實績,進一步建立科學公正的考核體系。
落實xx市委“六創趕考、三年答卷”部署,推動xx高質量轉型發展,必須有強有力的紀檢監督作保障。下一步,我們將從“五個方面”,做實做細監督職責。
(一)更新監督理念。做好監督工作必須剛柔結合,同頻共振。一方面要樹立“治病救人”的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強化監督意識,增強監督的主動性,通過教育引導、談心談話、激勵感召等方式開展監督工作,對干部曉之以理、動之以情,讓干部切實感受到組織的良苦用心,在心底里支持配合監督工作。另一方面要遵循“懲前毖后”的方針。堅持懲治才是最嚴厲的監督,提高監督發現問題能力,提高談話函詢轉初核比例,加大審查調查力度,嚴厲懲治違紀違法的人和事,真正讓紀律帶電、監督長牙。
(二)緊盯監督對象。將監督見諸日常,需要既見“樹木”、又見“森林”。一是要突出“關鍵少數”。聚焦各級領導班子成員特別是“一把手”,加強對履行管黨治黨責任、落實黨委決策部署、個人廉潔自律等情況的監督。二是要管住“絕大多數”。在盯住重點的同時,把監督的觸角延伸到各個層級、各個領域,覆蓋到全體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把握運用“四種形態”,處理好“樹木”和“森林”的關系,維護全市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三)創新監督機制。重塑權責清晰、順暢高效的監督工作秩序需要破舊立新,才能開新局。一是要破除“單打獨斗”的舊思想,確立“聯合作戰”的新理念。統籌推進紀律、監察、派駐和巡察“四個監督”,使黨風政風監督室、監督檢查室、鄉鎮紀委、派駐機構、巡察機構互相配合、各有側重,形成統一調度、協調配合、銜接有序的監督體系。二是要破除“一成不變”的舊套路,確立“四位一體”新機制。制定《關于充分履行紀檢監察機關監督首要職責的實施意見》《“四個監督”協作配合工作細則》《監督人員統一調度工作辦法》等配套制度,使各監督主體在監督機制上環環相扣、全面貫通,實現“聯”“駐”“巡”三者的優勢互補、效果疊加。
(四)改進監督方法。做好新時期監督工作,既要用好用足行之有效的老辦法,又要積極探索監督的新路徑。一是聯合監督。采取“駐守式”與“檢查式”監督相結合,“駐點”與“聯片”監督相結合,點穴式與常規式監督相結合,實現統籌協作,發揮集團作戰優勢。二是科技監督。積極探索運用大數據、“互聯網+”、微信、手機app等智能手段,拓展線索收集渠道,實現動態監管、智能分析。三是日常監督。運用問題線索排查、廉政檔案、巡察反饋意見整改、列席民主生活會等方式開展日常監督。四是專項監督。圍繞xx市委中心工作,每年集中時間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對相關領域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進行深度治理。
(五)注重監督效果。監督工作既要善于發現外在問題,又要由表及里,分析原因,解決問題,實現標本兼治。一是要在發現問題上下功夫。“火眼金睛”把好監督的第一道關口,用好“第一種形態”,發揮監督“發現、預警、提醒、教育”等功能,注重抓早抓小,防止小錯變成大錯。二是要在解決問題上下功夫。堅持把推動問題解決作為監督工作的落腳點,對問題整改情況進行跟蹤督查,推動邊督邊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同時,做好監督的“后半篇文章”,通過“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治理”,分層分類開展警示教育,切實發揮監督的震懾作用。
紀檢監察工作建議書篇九
在實際工作中,如何來定“準”位,而不出現偏差,需要正確處理三個關系:
一是處理好與上級紀檢監察機關的關系。對紀檢監察機關布置的工作任務,要認真貫徹落實,凡本部門的重大活動、重要措施、重要信訪舉報、大要案件的查處、年度工作計劃總結等都要及時向紀檢監察機關報告。
主動向局黨組匯報群眾信訪、本部門和基層單位黨風廉政建設情況,針對問題,積極諫言獻策,為局黨組當好參謀助手;主動幫助協調解決在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為黨組分憂解難;主動提出反腐倡廉工作的新路子、新招數,拓寬工作局面。主動承擔局黨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是處理好與局機關各部門的關系。要堅持在局黨組的領導下,分工負責、各司其職,不包辦代替,不超越權限。需要紀檢監察部門牽頭的,勇挑重擔,當好主角。需要配合的工作,恰如其分地當好配角。
在工作方法上注意防止和克服兩種傾向:一種是“欽差大臣”式,到處插手,橫加指責;一種是“聾子的耳朵”式,怕得罪人,不聞不問,明哲保身。只有找準定位,在本職工作上下功夫,才能真正發揮紀檢監察的作用。
執法檢查是加強監督管理,保障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是防范和及時發現藥品監督執法過程中違紀違法問題的有效途徑。為了加強監察工作的主動性和創造性,切實做到“關口”前移,主動出擊,全程參與每季度一次的執法檢查。
通過對藥品監督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文件的執行情況,稽查案件的檢查、執行等情況進行檢查復核,從中發現問題,辨癥施治,有針對性地建立監督約束機制,筑起權力腐敗的防火墻。
把腐敗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增強了紀檢監察工作的前瞻性,有利于提高執法和監督水平,增強工作的實效性。同時,還可以通過執法檢查,找準管理上、制度上的薄弱環節,針對問題研究分析原因,提出切實有效的"解決辦法和改進措施,逐步建立一套既切合實際又行之有效的監督制約機制。
要采取“防、堵、查”三位一體的綜合整治方法,標本兼治,加大建章立制和從源頭上治理的力度。對那些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人和事,必須堅決查處,毫不留情;而對于一時失足,犯一般性錯誤,尚能挽救解脫的干部應給予機會,要將以禮服人,以情感人,以制度管理人貫串日常工作中。
為了適應新形勢的需要,紀檢監察干部要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從以下四個方面加強自身建設:
一是拔高起點,做復合型干部。認真學習,刻苦鉆研,要增強理論功底,提高分析解決問題、組織協調、文字語言表達能力。
要主動介入機關的各項監督檢查業務活動,增強感性認識和實踐經驗,使自己成為既是紀檢監察業務的專家,又是熟悉藥品監督檢查的能手,只有充分熟悉業務才能使監督工作有針對性,而不盲目;有前瞻性,而不短視。
二是求真務實,做有工作實績的干部。紀檢監察不能被動完成上級交辦任務,而應結合全局中心工作主動出擊,做出扎實有效的工作實績,使紀檢監察部門的作用和地位不能代替、不可缺少,用有“為”來達到有“位”和有“威”。
三是嚴于律己,做廉政勤政的干部。紀檢監察工作由于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因此,紀檢監察干部必須嚴格要求自己,規范言行,注意維護和塑造紀檢監察干部形象,充分發揮表率作用,展示紀檢監察干部風采。四是注重調研,做研究型的干部。
要做到“三勤”:腦勤、腿勤、手勤。“腦勤”即勤于思考,善于從平時的工作中總結、發現和提煉具有規律性的東西,不就事論事:“腿勤”即勤下基層,潛下心多作調查研究,不做蜻蜓點水式的干部:“手勤”即結合實際盡可能多地作一些理論方面的探討和分析,注意捕捉有特色、有價值的工作方法和經驗。
創新是推進事業發展的動力和源泉。要做好紀檢監察工作,就要不斷增強創新意識,創造性地開展工作。
一是要把本單位工作經驗系統化。
要根據形勢和任務的變化,不斷研究、總結本單位工作經驗,形成新的較為完善的工作思路、措施和方法,并不斷總結提高,創造出更加系統、更高層次的新經驗。
二是要把上級精神具體化。貫徹上級精神不能簡單照搬照抄,當傳聲筒、收發室,要吃透上級精神,將上級要求與本單位實際有機結合起來,在貫徹落實中創新。
三是要把外地經驗本地化。
現代信息的快捷,使我們足不出戶就能看到、學到很多外地和外單位的新思路、新方法,但我們要結合實際,去粗取精、去偽存真,在學習的基礎上樹立新觀念、開辟新領域、提煉新方法。
四是要使本單位工作特色化。抓創新就是抓特色,要善于思考,積極探索,形成獨具特色和優勢的工作經驗和風格。
新的歷史條件下的紀檢監察工作,給隊伍素質建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紀檢監察隊伍結構不合理,整體素質有待進一步提高,是紀檢監察隊伍存在的普遍問題。
因此,要努力充實紀檢監察隊伍力量,加大紀檢監察干部提拔、交流、調配力度,利用各種機會、多種渠道選拔、交流年富力強、剛正不阿、勇于創新、整體素質較高的紀檢監察干部。
切實搞好紀檢監察干部的教育培訓工作,按照實用、提高的原則加強對紀檢監察干部的培訓,同時,要適時、適地組織干部到外地或在本市開展考察調研活動,以交流經驗、開闊眼界、提高素質,努力培養和塑造“可親、可信、可敬”的紀檢監察干部新形象。
紀檢監察工作必須要堅持黨組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部門協調配合,才能形成反腐敗的強大合力。當前,尤其要在三方面下工夫:
一是當好參謀助手。紀檢監察機關要主動向黨組匯報工作,爭取領導的重視與支持。
要主動想全局,對上級指示精神提出符合本局實際的貫徹意見,對每個時期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進行總結分析,提出意見和建議,經黨組研究后搞好部署;對工作中出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出主意、想辦法。
二是搞好任務分解。各職能部門抓反腐敗能否做到各負其責,工作任務能否認真完成,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如何分解任務。只有把反腐敗任務分解到各有關部門,明確職責,提出要求,并加強檢查指導,才能確保責任制落到實處。
三是加強監督檢查。對反腐倡廉任務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是紀檢監察機關的重要職責。我們要加強監督檢查和責任考核,把考核結果作為對領導干部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強化責任制的權威性。
總之,我們紀檢監察機關和紀檢監察干部只有更新觀念,牢固樹立起與市場經濟相適應、與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相適應的執紀執法思想和觀念,適應新的形勢和變化,注重研究新的方式、方法,更好地發揮組織協調作用。
推動反腐倡廉任務的落實,才能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發揮好職能作用,開創藥監系統紀檢監察工作新局面。
紀檢監察工作建議書篇十
甘肅省紀委監察委員會第八紀檢監察室副部級紀檢監察員赫莉:近年來,從我省調查的省管理領導干部違紀事件來看,加強省管理領導干部8小時以外的生活圈、交往圈、休閑圈監督是一大難點。一些黨員干部下了班,就覺得自己沒人管了,成了“脫韁的野馬”,流連酒樓飯莊、沉溺牌桌、混跡三教九流,搞“小圈子”“拉山頭”,有些人什么飯都敢吃、什么人都敢交、什么話都敢說、什么事都敢做。慶陽市原副市長王謙在告白書上寫道:和自己交往的是上司的朋友,工作8小時以外收到上司的錢,坐上司的車,吃上司的飯,自己也成了上司,不像黨員的領導干部。無數案例表明,一旦八小時以外的生活方式打開差距,黨員領導干部就容易逐漸滑向腐敗的深淵。但是,加強黨員干部八小時以外監督是一個難題,例如如如何獲取不良行為信息,如何規范常態化監督,需要在網絡格式信息收集反饋機制、單位與家庭交流信息共享機制等方面進行探索實踐。
河南省南陽市紀委監督委員會第五執紀監督室副主任梁江:實踐中,我們認為對市管理干部監督有困難。一是訪問通報問題線索不具體,難以開展目標監督。縣級領導干部違紀違法問題具有很強的隱蔽性,大眾不知道違紀違法問題,訪問通報反映的問題往往缺乏實質性內容。大眾通報某縣法院院長欺騙大眾,與反映者取得聯系后,反映者無法舉出具體事例,無法開展下一步工作。二是監督方式統一協調不足,沒有打組合拳。黨委、紀委監委、組織部門等負有日常監督責任,但協調不足,沒有真正合作。唐河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謝某多年沒有如實填寫個人相關事項,沒有被發現,通過對話咨詢一直隱瞞,之后由于他的事件有關,立案調查發現有嚴重違反紀律的嫌疑。三是有的監督者輕執紀監督、重審查調查,思想觀念有待扭轉。我們在調研中發現,有的紀檢監察干部輕全程監督、重事后處置;有個別干部畏難于監督工作形勢嚴、任務。
、壓力大,不敢較真碰硬,轉而熱衷于做“太平官”。
江西省上猶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縣監委主任劉鴻懿:當前,縣紀委監委履行監督職責方面,除了有的紀檢監察干部有“重大案、輕小錯”的政績觀偏差之外,主要有如下幾方面問題。一是在落實“第一種形態”方面,有時處理不好質量與效率的關系。實施函詢、約談提醒、誡勉談話的程序不亞于執紀審查,以約談提醒為例,目前有制定方案、談話報告、了結反饋等六個步驟,程序規范,有助于保證談話質量,但如何提高效率是個問題。二是在基層熟人社會中,紀檢監察干部對強化日常監督有較大顧慮。縣里的紀檢監察干部與監督對象“低頭不見抬頭見”,有的互相之間很熟悉,在監督中經常出現自己的子女及親人就在約談、誡勉對象所管轄部門或單位就讀、工作的情況。紀檢監察干部“抹不開情面、拉不下臉”的情況較為突出。三是被監督者接受監督的意識還有待增強。有些黨員干部認為被通報的影響面更大,不利于今后開展工作,存在“寧愿被警告處分,也不要被通報”心理。還有的當事人為逃避監督,通過各種層面打招呼、說情、請托等方式,干擾日常監督工作。
幾位紀檢監察干部感受到的這些問題,并非日常監督所面臨難題的全部。有問題不可怕,只要各級紀委監委直面問題,出實招、用實功,加強日常監督遇到的問題都可以迎刃而解。
紀檢監察工作建議書篇十一
堅持以改革創新精神全面推進紀檢監察工作的理念創新、方法創新和機制創新,是當前紀檢監察部門最迫切最重要的中心工作。在全面推進紀檢監察工作創新過程中,要不斷提升創新實踐的科學性、實效性,實現紀檢監察工作創新的可持續性發展,努力取得紀檢監察工作創新理論思考和實踐探索“雙豐收”。
在紀檢監察工作創新過程中,許多不符合、不適應新形勢新要求的陳規舊俗必然被摒棄。但是,任何創新都是生產要素與生產要件的重新組合,不可能與歷史傳統完全“斷臍”。因此,紀檢監察工作創新首先必須正確處理新與舊的關系。
紀檢監察工作創新是對過去的反思、批判和超越,而不是心血來潮式的“作秀”。紀檢監察工作創新應該不求“轟動效應”,拒絕“形象工程”。為此,紀檢監察工作創新的由頭,往往都是工作中遇到難題需要解決,或者發現可以預見的難題需要拿出“預案”。這種工作創新帶有很強的現實意義和針對性、可操作性,同樣,也只有這樣的工作創新才有生命力,才能真正體現紀檢監察部門求真務實、貼近實際的工作作風,成為全社會崇尚創新、務實創新的典范。
就紀檢監察工作創新而言,工作機制是最重要的內因,方法創新是外因;紀檢監察干部隊伍自身建設是內因,全面開創紀檢監察工作新局面是外因。只有正確處理“內外”關系,才能真正實現紀檢監察工作創新的新跨越。要尤其要充分發揮紀檢監察部門對資源配置、放大、倍增的作用,最大限度地開發利用好各種紀檢監察資源,努力挖掘紀檢監察資源的整體潛力,努力形成符合科學發展觀要求的工作運行機制,不斷提高紀檢監察工作效益。
現實是未來的基礎,而未來是現實的發展;現實是立足點和出發點,而未來是著眼點和目標點。紀檢監察工作創新只有立足現實,著眼未來,才能適應內外環境的變化和發展,從而長期保持主動和領先,把握和贏得未來。
我們要不斷強化高舉旗幟、服務民生、科學發展、以人為本、公平正義等理念,切實提高紀檢監察工作運行發展的能力水平,構建更加陽光的紀檢監察工作運行機制,使紀檢監察工作的成效始終體現在為人民謀利益求幸福上,不斷增強紀檢監察工作的凝聚力、感召力,為經濟社會發展總目標提供堅強有力的紀檢監察保障,使紀檢監察工作與時代發展同步伐,與經濟社會同進步。
紀檢監察建議包括哪些內容
紀檢存在問題及整改措施
紀檢監察工作建議書篇十二
紀檢監察工作應是一個具有自身運行規律的系統,盡管這個系統內容廣泛,結構和功能比較復雜,但它同任何一個管理系統一樣可由決策、執行、監控三個子系統構成。其中監控這個子系統承擔著對紀檢監察工作的決策和決策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督促,對整個紀檢監察工作進行必要的調節和控制的重任,也就是說檢查、督促是紀檢監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提高紀檢監察工作效率的有效途徑。近年來,隨著黨的工作重點的轉移,督查工作正成為領導決策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隨著改革開放的進一步深入發展,必將進一步促進紀檢監察督查工作的任務、地位、作用的變化和工作方法的進一步變革。縱觀新時期紀檢監察督查工作,具有以下幾個新的特點:
一是在督查工作范圍上,由單純案件催辦的“小督辦”向辦理黨委決議、決定的“大督辦”方向發展。
過去紀檢監察的督查工作只是辦理一些群眾來信、來訪,舉報違紀案件的查辦,領導交辦或臨時性的其它工作。黨的工作重心轉移到社會主義經濟建設上來以后,隨著改革開放的進一步深入,我們黨面臨新的考驗,黨政機關、黨政干部違法違紀問題越來越突出,紀檢監察工作面對新的形勢,督查工作逐步由單純的事后案件催辦向事前的預防型轉化,督查的任務由單一的催辦案件發展到對黨紀、政紀、黨內法規、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決定的學習,貫徹執行情況,黨風廉政建設、反腐倡廉工作的開展、落實情況等全方位的大督查、大督辦,它的范圍涉及到政治、經濟、教育的各方面,這時的督查工作已不再是過去的催辦工作,而是具有廣泛意義上的督促檢查工作。這是紀檢監察督查工作在根本性質上的一次重大變化。
二是在督查人員組成上,由辦公室人員的“低層次”向黨委、紀委主要領導構成的“高層次”方向發展。
督查工作的重點轉移到黨紀、政紀、黨內法規,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黨委的決定、決議的貫徹執行和黨風廉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上來以后,只靠紀檢監察辦公室人員是無法完成這項艱巨的任務的。把督查工作納入黨委的議事日程,由紀檢監察辦公室的任務變成黨委的職責,由過去的電話催辦變成督查人員、黨委、紀委主要領導,政工部門齊抓共管已成必然趨勢,工作檢查,黨委有責,做好落實情況的檢查,應成為黨委常抓不懈的工作。我所從大政工的格局出發,針對全所點多、線長、面廣的實際情況,從黨風廉政建設、隊伍建設、執法執紀、管教工作,“五防”工作和習藝安全工作的全方位出發,組織紀檢監察、政工、管教、習藝安全部門的領導,組成常年的督查小組,每月對各單位進行一次全方位的督促檢查,違紀違法案件由過去每年發生十多起到2004年僅發生一起,2005年至今沒有發生。各方面工作發展勢頭良好。
三是在督查工作的本質特征上,從偏重于“務虛”向“務實”型方向發展。
放在各項工作用的全過程,減少工作的失誤,注重實際工作效果,求實務實,才是“務實”督查,也是新時期督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四是督查方法由傳統方式向科學方式方向發展。
在改革開放進一步深入的新形勢下必須增強紀檢監察工作的透明度和開放性,把一些影響大、牽涉面廣的典型事例的查辦結果及時公布或向新聞媒體通報,不僅對公職人員起到制約作用,便于輿論監督,強化民主意識,提高督查效應,而且增強了督查工作的透明度,提高黨的威信。
加強對查辦件的綜合分析。如果說過去就案辦案,按時辦結就算完成了任務。那么現在看來已經不適應形勢發展的要求了。新形勢要求我們保質保量的完成督查任務,對查辦案件進行綜合分析,找出帶規律性的東西,為領導決策提供參謀性的意見和建議,這正成為新時期督查工作的有效方法。
針對新時期紀檢監察督查工作的新特點,我們必須調整工作思路、采取相應對策,始終保持督查工作與黨的中心工作同心、同向、向步,為此,筆者建議:
1、加強紀檢監察督查制度建設
過去的督查工作,從某種意義上說就是對辦案情況進行評估,對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通過查閱案卷,看它的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鑿、定性是否準確、處理是否恰當、程序是否合法、適用的紀律條規是否正確等方面去進行督查。往往滿足于文字案卷。從督查的內容上看,紀檢監察沒有這方面的制度規定,督查實踐中無章可循。為了維護督查的嚴肅性、規范性、提高督查的實效性。筆者建議應首先加強督查的制度建設,對督查工作的內容、程序、工作性質、工作原則作出明確的規定,使紀檢監察督查工作有章可循,不斷提高督查工作的效率和質量。
2、配備強有力的督查人員
督查的目的是為了強化監督,要達到這一目的,靠的是督查的力度和督查的質量,而不是督查的數量。紀檢監察合署辦公,兩塊牌子、一套人馬,人員配備相對緊缺,沒有專門的督查人員,督查工作有時往往應付了事。為了達到督查工作的目的,建議在精減機關工作人員的同時,增加督查工作人員編制,選派政治覺悟高、有較強工作能力、經驗比較豐富的同志擔任專職督查人員,保證督查工作的順利開展,不斷提高督查質量。
3、加強對督查人員的培訓工作。
隨著黨的工作重心轉移到經濟建設為中心以后,紀檢監察督查工作也應該及時圍繞黨委想經濟、議經濟、抓經濟這個中心上來。監督檢查,要為經濟這個中心出主意想辦法,督查人員必須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及時發現,解決經濟建設方面的問題,這就要求督查人員必須懂經濟,當好黨委的參謀。督查干部工作如何,主要是看他在工作中主動發現了多少問題,提出了多少建議,有幾條被領導采納。因此,要使督查工作盡快適應新形勢的要求,必須加強督查人員的業務知識培訓,提高他們的業務素質,努力適應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