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品味完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一定領會了不少東西,需要好好地對所收獲的東西寫一篇讀后感了。如何才能寫出一篇讓人動容的讀后感文章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準備的讀后感精彩范文,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大學生篇一
怪人?——所有的未知與陌生都成為了猜疑的目標
不過是十五年沒有出現在小鎮人的生活中,拉德利就被成為了“怪人”。不乏關于他的流言和蜚語,以及“我”和伙伴關于“怪人”自導自演的話劇。讓拉德利成為“怪人”的,不僅僅是房子和木門,因為“把一個人變成幽靈有的是辦法”。
但《蒙娜麗莎的微笑》與“蒙娜麗莎的微笑”是有區別的。未曾見過“怪人”真面的“我”被他所救,這也是“我”第一次和他見面。看上去不過是個普通人,沒有話劇所扮演的那個樣子。如果說真有什么不同,那就是“沒有沐浴過陽光的病態的手”和不怎么說話的樣子。
“我”與他四目相視,他臉上的緊張神情慢慢消散了,露出了一個羞怯的微笑。慕然間,“我”的眼睛里噙滿了淚水,這位鄰居的面容在“我”的眼中變得一團模糊。
“你好,怪人。”
“湯姆的陪審團成員,是十二個通情達理的普通人,可是你卻能看到在他們和理性之間隔著一層東西。”
“在我們的法庭上,當對立雙方是一個白人和一個黑人的時候,白人總是勝訴。”
都是第一次做人,憑什么平等和正義是用來被選擇的?不習慣直接表達“我們對待他人不能有偏見和歧視”這樣的話,因為“愛人類很簡單,而愛一個人卻很難”。
就如同“人人生而平等”——白紙上的黑字一樣,我們憧憬著、呼喊著,卻不知道去實現。很多時候,偏見和歧視的看法來自于他人,但我們在接受他人之前,是否先接受了自己。因為有一種東西不能遵循從眾原則,那就是人的良心。
這世界紛繁復雜,追尋初心,不是為了改變世界,而是為了不讓這個世界改變我們。偏見和歧視從來都是在每一次的待人接物中消除的,所以,去“愛一個人”,去體會這其中的艱辛,在一次次不經意畫圓的過程中,都要記得時常提醒和反思自己。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大學生篇二
我很慶幸遇見了這本書,堅強和軟弱,正義與邪惡,它讓我見證了人性的污穢與光輝,教會了我勇敢和正義的堅守。
這本書的題目是最引人芳心的,主人公阿迪克斯年輕時是一名神槍手,他告訴孩子們,殺死一只知更鳥就是一種罪過。因為,他們不毀壞別人的花園,也不在玉米地做窩,除了專心唱歌,什么都不做。知更鳥象征著天真無辜和善良的人,當你殺死知更鳥的時候,就好像殺死無辜善良的人。他們從來都是無辜的,而人們卻對其不斷殘害,就像小說中的許多人物并未做過任何壞事,卻被人傷害。也因此,他們更需要有正義感的人為他們挺身而出。后來,人們都喜歡給孩子取名斯庫特,那也是主人公女兒的名字,那代表著正義無畏與勇敢。
故事的主線是女孩斯庫特的律師父親阿迪克斯為一個遭白人女孩誣陷殘疾黑人魯濱遜辯護,它發生在美國經濟大蕭條期的南方阿拉巴馬州,沒錯,那也是黑人白人涇渭分明、種族歧視和隔離極為嚴重的三十年代。在這樣的一個時代,打官司黑人勝辯白人是不可能的,從未有過。故事的最后官司真的輸了,原告方心生怨恨,對他的孩子下了毒手。
可能有人會問:為什么主人公要堅決接受這一場沒有懸念的官司?在書中,他是這樣說的“你勇敢嗎?真正的勇敢是當你還未開始就已知道自己會輸,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無論如何都要把它堅持到底,你很少能贏,但有時也會。”它很好的向我們詮釋了勇敢的含義。同學們我們捫心自問,你勇敢嗎?就好像你明明知道你考不到前200,但你依然用心學習,明明知道體育考試跑不進3分鐘,但你依然每天堅持練習,明明知道的你能力不如你的某個同學,但你依然在努力嘗試超越它。
康德曾說,如果地球上失去了正義,那么一切都沒有存在的意義了。主人公用他正直的人生觀和價值觀去公平對待每一個人每一件事。即使這件事情受到所有人的反對,自己的兒子也遭受到了傷害。可他依然不放棄。因為他的目的是為正義代言。明知道自己可能會失敗,不會成功,但他仍然想要試一試。他以一己之力抵擋輿論的批評與指責。在那個種族糾紛盛行的年代,阿迪克斯用善良與正義為孩子們做了榜樣,讓他們得到黑人的尊重與認可。
其實我們生活中也有很多“世風日下”的情況,看見老人摔跤誰也不敢扶,怕碰瓷;公交車上小偷偷東西沒人敢站出來等種種情況。我們也應該感謝中國,沒有種族歧視,但也有很多的地域歧視,說上海人小氣,說北京人官僚,說東北人野蠻,說福建人精打細算等等。我想說請不要這樣去評論任何一個地區的人,如果不團結,還談什么振興中華?這里再借助書中的一句話“大多數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終了解他們之后就會發現。”
有種勇敢叫做堅持,有種善良叫做正義。也許這些人會與社會的大眾思想背道而馳。但他們仍然會一句心中所想,堅守正義與良知。所以,請為正義代言。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大學生篇三
這本書好像不是很有名,我現在還不清楚他的作者是誰。但是某天我偶然開始讀了幾句,就被主人公斯各特――一個八歲小女孩天真可愛的聲音吸引了。
我在考慮著是否可以稱這個小說為倒敘,因為文章是從介紹小女孩的哥哥杰姆為了救她而傷了手臂而開始的,而這件事一直到最后才水落石出。
整個故事大概持續了三年,這期間主要發生了兩件事兒,一是不懂事的孩子們想方設法誘使怪鄰居亞瑟先生出來,結果在不知不覺之中和他變成了好朋友。第二件事兒是黑人約翰的審批。本來無罪的約翰,被白人流氓誣陷強1奸,即使在斯各特爸爸的竭力辯護下仍被判為有罪。
兩件事兒都對小女孩產生了重大的影響,使得她慢慢地學會分析事情,學會克制,成為一個有教養的人,懂得尊重的人。
而題目中所提到的知更鳥,很抱歉是在百度百科上看到的。
小說第一章里斯各特的保姆,一個賢惠的黑人,就告訴她,無論如何都不能用氣1槍秒鐘一只知更鳥,因為它們除了給人們唱歌外,什么壞事都不做。類似地,斯各特的爸爸也多次告訴她,無論如何都不可以欺負黑人,因為那是最不可原諒的。兩句話放在一起,我們似乎就明白了,無辜可憐缺乏知識,但是卻只是踏踏實實做事的黑人就是這里的知更鳥。殺死他們是最大的罪惡,因為他們無知。
這里通過一個小女孩的成長經歷為我們描繪了黑人遭到白人歧視的悲慘境況,但是我們也能從中感受到一些明智的人已經意識到了黑人與白人的平等,并且開始付出努力。而在孩子們心中,黑人與白人是一樣的,已經是合理的事兒,不需要任何人的審判。正如斯各特的爸爸所說,如果陪審團是由你們這些十來歲的孩子組成的話,約翰就不會死了。孩子終會長大的,長大后他們將坐在陪審團的位子,決定黑人的命運,以及這個國家的命運。
慶幸我們已經看到了他們選擇的結果,那就是在美利堅合眾國,無論你是什么膚色,你都享有平等的權利和義務。
除了這些深刻的歷史人權問題,我想,那些斯各特在游玩學到的為人處事的道路也值得我們細細體味。
所以這基本上可以說是本適合小孩的讀物吧。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大學生篇四
01、去掉那些形容詞剩下的就是真實了。
終于讀完了一部外國文學了,因為它的人名真的真的太難記了。開頭我就讀了好幾遍,直到我在紙上寫下了人物關系圖,終于記住了他們的名字。當然《殺死一只知更鳥》故事的趣味性克服了這一缺點,讀完有種意猶未盡的感覺。
02、起始。
最開始是因為在微博上看到一句話:“一個人沒必要把自己懂的東西都展現出來。這不是淑女的做派——再說了,人們不喜歡他們身邊有什么人比他們懂得多。這會讓他們氣不打一處來。你使用的語言再標準,也改變不了他們。除非他們自己想學,否則一點兒辦法也沒有。你要么閉上嘴巴,要么跟他們說一樣的話。”
當我順著話找到這本書時,看見名字以為講的是懸疑片,哈哈。
故事的背景發生在19世紀的美國梅克姆鎮;一個基本隔絕于世,還有著種族歧視的小鎮。從一個小女孩的'視角寫出了她從小律師父親阿蒂克斯·芬奇對他的教育,以及為黑人湯姆·魯賓遜作辯護的故事。
03、大多數人都是好人,在你終于了解他以后。
我總是無法歸納好自己的感受,可能還是因為看的書太少,最后只能總結出一些片段,一些完全無法描述出來的細枝末節的感悟。
整本書最精彩的還是當她父親為黑人辯護時,雖然被整個小鎮的人恥笑,但是所有人都很相信他,因為知道他不會因為流言蜚語而左右自己的觀念,他的正直就是別人信服他的理由。
可當我看到最后官司的結局,最終居然是悲劇的結尾,在阿蒂克斯快要上訴辯護成功的時候,這位黑人在轉換監獄的時候試圖越獄,被白人警察們開槍打死了!
我隨后站在他的角度上思考,如果是我在那個年代,想必也覺得自己的余生只能在監獄中度過了吧,與其等待所謂一個白人律師來救他,不如拼死一搏。這就是發生在美國,在美國就繞不開黑人和白人之間的種族沖突。奴隸制曾經在美國歷史上存在過很長時間。鎮上的人稱呼黑人為“黑鬼”,幾乎所有人都認為黑鬼們不是什么好人。只有阿蒂克斯教育他們并不是所有的黑人都是壞人,白人都是好人。
04、我的噩夢隨著天光大亮一去不復返,一切都會好起來啦。
然而里面的人物我最喜歡的并不是這位正直的律師,而是鄰居莫爾小姐,真的是內心很強大的人,認為心智正常的人都不會恃才傲物,拿得起放得下又很聰慧,過著精致的生活;每天都會精心打理著自己的杜鵑花,會為自己和周圍的孩子們準備精美的下午茶,做的蛋糕美味無敵并慷慨的送給鎮上的人們;偶爾又歲月靜好的在走廊上曬著太陽。
而當自己的房子燒毀時,沒有過多的懊惱難過,反過來安慰斯庫特她終于可以蓋她想要的房子,大火反而幫了她一直舍不得翻修的痛苦。
最后她和三個孩子的相處以及對最后阿蒂克斯的評價都讓我越來越喜歡她。
這種心態以及處事方式都是我一直所為之追求,并努力成為的,做到每一天起來都是美好的一天,甲方虐我千百遍,我待甲方如初戀的感情。
每天都覺得能讓自己健康快樂的成長到現在已經是上天給與的最大的歐氣。當然錦鯉也是每天都要的轉的,說不定還有溢出來的歐氣呢。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大學生篇五
書讀完,覺得有很多東西哽在心里,要回味。
一
我以前不應該認為人性是善與惡的較量——人性中有自私、懶惰沒有錯,但生命的本質不是較量。
父親阿蒂克斯是我最崇敬的人。他尊重孩子,以身作則,給了孩子最好的教育,杰姆和斯庫特會成長為像他一樣正直、善良、寬宏大量的人。
“殺死一只知更鳥”的書題,在書中統共出現了三(四)次,漸讀漸深才知道,它其實是父親的也是他教育孩子要遵守的做人原則,更是對白人的黑人法則的諷刺。讀書時,我不能不想,在黑白仇恨根深蒂固的這個時代的美國,都有父親這樣的對“民主”的覺悟和尊重,為什么平等的人們(譬如白人間)卻不能開誠相見?然而我又好像知道答案似的笑自己提了個白癡問題。(杰姆和斯庫特在書中也有過關于人的種類的討論。)
書末父親的話給了我人生信條,他說,
“斯庫特,當你最終了解他們時,你會發現,大多數人都是好人。”
我想,當我心有懷疑和怨恨,那只是因為我沒有打開慈悲的眼睛,唯有善良的人才能夠接近自然的真理。
二
拉德利很像宮崎駿電影作品《千與千尋》中的無臉男:形象怪異,氣若游絲,心地善良。我不知道他用什么抵御隱居一世的孤獨,我希望能有那力量,但更希望具有父親的力量努力地活。
三
和《城南舊事》一樣,這本書是大人的視野孩童的哲學。
我以前說,每一本好書原本都只遵循著一個簡單樸素的真理,而真正的好書又有足夠魅力讓人讀到最后返璞歸真。現在還要再加上一句:好的書讓人更有力量。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大學生篇六
讀完之后目光、大腦在最后一段文字上停留了許久:“斯庫特,大多數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終了解他們之后就會發現。”他關上燈,回到了杰姆的房間里。他要在那里守護一整夜,等杰姆明天早晨醒來的時候,他還守在床邊。
故事一直到最后都用平凡的文字講述著并不平凡的道理:大多數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終了解他們之后就會發現。故事的結局很平淡,但無論是心里還是腦袋里卻并沒有像故事結局一樣很快平靜下來。
故事已經結尾,我相信后面還會二讀、三讀這本書、這些故事、這些人、這些道理……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大學生篇七
當品讀完一部作品后,相信你心中會有不少感想,為此需要認真地寫一寫讀后感了。為了讓您不再為寫讀后感頭疼,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歡迎大家分享。
文章是從一個小女孩的視角來敘述的,故事發生在梅科姆這個地方的故事,這個地方很小,鄰居有怪人拉德利,莫達小姐,女主角叫斯庫特,她的的媽媽在生她之后不久就去世了,家里有4個人,爸爸阿迪克斯,哥哥杰姆,還有保姆卡波妮。
斯庫特還有一個姑姑和一個叔叔,并不住在一起,文中描寫叔叔的片段較少,只有一個圣誕節的描述,但是從文中看來叔叔達克是一個很紳士的男人,斯庫特的姑姑卻對她很嚴格,為人很刻板,認為女孩子應該有女孩子的樣子,應該穿裙子,不應該出去亂跑等等,大部分的時間斯庫特是很討厭姑姑的,只有在文章的最后斯庫特和杰姆發生危險后,姑姑不自然的拿了她平時穿的牛仔褲給她穿,這個細節描述了姑姑已經慢慢的接收了斯庫特原本的樣子,可能她因為榮譽、面子對斯庫特要求的太多,但是本質上她也是關心他們兩兄妹,也是真的關心阿迪克斯。
迪爾是他們的玩伴,是蕾切爾小姐家的親戚,因為父母不在了,只能由親戚輪流撫養,每個暑假都會輪到蕾切爾小姐。因為有迪爾的存在,他們的童年才有了許多樂趣。剛開始的故事要從怪人拉德利說起。因為年輕時候的放松,拉德利被父親關在家,從年輕時候就開始,拉德利后來也再沒出過門,由父親看管,后來父親死后,由他的哥哥內森看管。對于這樣一個沒有見過的人,小孩子從來都是很好奇的。有了迪爾的加入,他們就想著去看到拉德利,甚至把他引出來,有半夜去看卻被內森當小偷拿槍打的故事,有玩輪胎玩到拉德利門口馬上怕掉的故事,那時候拉德利在他們心中又神奇又可怕。但是有一個暑假,他們兩兄妹上學回來的路上都會在拉德利家門前的那個樹洞里發現一些吃的、零食、懷表等,這里埋伏下了怪人拉德利其實是個好人,只不過多年的`封閉是他不愿面對別人。在這里我不明白的是內森在那個夏天將這個樹洞用水泥封了起來,或許是他發現了拉德利給斯庫特他們送的禮物,但是僅僅只是送禮物,沒有做任何不好的事情,他卻阻擋了拉德利和孩子們的唯一交流,心中似有千百個疑惑。
杜博斯太太在斯庫特看來是一個非常惡毒的人,當他們從他門前走過,他都會用嘴惡毒的話罵他們,而阿迪克斯總是教導他們不要因為別人說了什么而生氣,要從對方的角度想問題,不僅如此,還同意了杰姆去給杜博斯太太讀書,最后杜博斯去世,他也去幫忙,阿迪克斯是一個非常善良的人,總會站在別人的角度上想問題。
湯姆是個黑人,他被住在垃圾堆的白人鮑姆和她的女兒誣告要侵犯他的女兒,法官泰勒指定阿迪克斯為湯姆辯護,或許法官知道阿迪克斯是一個公正的人吧,在辯護的過程中遇到了被威脅被恐嚇,然而阿迪克斯并沒有退縮,他并沒有認為湯姆是個黑人對他有任何偏見,而是盡自己所能去幫助他打官司,為了避免鮑姆迫害他,他孤身一人坐在監獄門口,最終確保了湯姆的人身安全,雖然最后湯姆被判了有罪,但是之前類似的控訴可能幾分鐘就已經判定黑人死罪,而這次花了幾個小時幾天才能判定,證明已經出現了分歧,狀況已經在慢慢變好,只是湯姆在關進監獄沒多久,在阿迪克斯提出上訴期間,就要逃跑而被殺死了。在這場辯論中,阿迪克斯是個勇敢的人。
因為幫助黑人的事情,鮑姆一直想找機會報復阿迪克斯,但是他又不是個能夠正大光明面對沖突的人,比如他只能趁法官不在家去當小偷,在湯姆的妻子海倫工作的路上跟蹤他,在杰姆和斯庫特去演出完回家的途中偷襲他們,想致他們于死地,故事的高潮就在最后,鮑姆想殺斯庫特兄妹的時候,拉德利救了他們,鮑姆死了。阿迪克斯一如既往的公正無私,想把真想說出來,但是他的好朋友也是警長泰特說服了他,如果是這樣,拉德利就要面對人們的贊美,這就會打擾他原有的生活方式,應該是他不愿意的,經過爭論,阿迪克斯妥協了。在我看來這是最好的結果,有些時候為了兩全不得不修改一下事實本身,當然修改后的事實只是保護了好人,懲戒了壞人。
這是一本教育小孩子的書,父親阿迪克斯是一個勇敢的人,在面對威脅的時候堅持做自己認為正確的事情,他是一個能理解別人的人,在面對他人的時候站在別人的角度想問題,同時教育他們兩兄妹如果站在別人的角度上看,每個人都是好人,他是一個善良的人,會幫助鄰居等各種,他是一個謙虛的人,他的槍法很好但是從來不炫耀,就算槍法很好,內心覺得動物也是生命,也放下槍不去剝奪其他生命的權利,書中描寫很多的也是阿迪克斯喜歡看書,正是因為讀了許多書,他才有足夠的知識去幫助湯姆打官司,接受了更多思想才更容易站在別人的角度想問題。
小孩子的教育從來就是言傳身教的過程,越長大越明白父母對于孩子教育的意義,越長大越覺得很多東西從小就已經養成了,現在很難去改變了,所以對于我,現在也在修煉,也已經如今這個不上不小的年齡,也要修煉如何去影響到下一代,雖然我不完美,但是我在慢慢變好。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大學生篇八
聽過很多很多人推薦這本書,可我總因為它這個奇怪的名字而拒絕。
《殺死一只知更鳥》講的是兩個孩子在一個小鎮上的成長故事,里面有他們的朋友,她們的親人,和她們都冒險之旅。
這本書最亮眼的地方,在于它是以八歲小女孩的角度寫的,里面令人印象最深刻的角色是父親“阿迪克斯”。
父親是一位律師,平時喜歡看報看書,會用最簡單的話語告訴孩子們這個世界上最本質的道理。比如說:
“你永遠都不可能完全了解一個人,除非你站在他的鞋子上走來走去”
“每一個人的話都值得被尊重。”等等等等
這本書從頭到尾,都在言語之中滲透出教養這個詞的含義。教養不是傳統意義上的淑女,而是內心的善良堅強。這本書通過一點點的小事,通過一點點父親的教誨,告訴了讀者許許多多應該留意的善良的舉動。
故事的結尾,這本書又教給我們,人不僅要善良,也應該保護好自己,因為這個世界上除了善良的知更鳥,還有邪惡的冠藍鴿。
以上。受益匪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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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大學生篇九
暑假拜讀了哈珀先生的《殺死一只知更鳥》,起初只是被斯庫特與杰姆發生的種。種故事所吸引,只注重于故事情節的發展。但越是后面越是吸引人,我漸漸地被阿蒂克斯的人性光輝所感動,他的善良與正義讓我感觸頗深。這部小說反映了美國民眾在經濟蕭條時期種族間的隔閡與歧視,白人始終看不起黑人,而那些黑人也遭到了“莫須有”招來的災難。書中那只知更鳥指的就是被黑人所討厭的黑人湯姆,他也成為了那個黑暗時期的犧牲品。
讓人感觸最深的是法庭審判的部分,在場的所有人都明白事情的真相后,大家都知道黑人湯姆是無罪的,我本以為法庭上人人平等,可在兩個小時后,陪審團的判決卻讓我大吃一驚,由十二個白人組成的陪審團給出的判決卻是被告罪名成立。在當時的社會背景下,盡管大家都知道湯姆是無罪的,但還是會帶有偏見地判處,然而,黑人們只能無奈地接受。看到最后,不知怎的,竟有一種莫名的心寒,才發現,正義竟如此難以伸張。
正如書中阿蒂克斯所說:“有一種東西不能遵循從眾原則,那就是自己的良心”。作者贊美了阿蒂克斯的善良與正義,因為阿蒂克斯是唯一一位“給黑人幫腔”的人,他始終在堅守正義與良知,這一點,讓我打心底里佩服。在當時那個黑暗的社會里,也就只有阿蒂克斯才會去尊重、關懷黑人與社會邊緣的人,阿蒂克斯始終在推著正義艱難前行。
正義、公平是人們永恒的追求,我們在生活中或多或少也會遇到各種各樣的不公平,然而大多數人卻選擇了沉默。在生活中,普遍存在這樣的現象,城市里的人看不起鄉下人,而有錢人看不起窮人,人們始終戴著有色眼鏡去看別人,他們炫耀著自己的優越,帶著偏見去對待他人,甚至有的人恃強凌弱,這些種。種不公平不正義的事情都值得我們深思,我們應當用正直的人生觀價值觀公平對待每一個人每一件事。我們更應當像阿蒂克斯一樣,選擇抗爭,勇敢地捍衛公平與正義。文中還有一句話令人印象深刻:“勇敢就是,在你還未開始的時候就知道自己注定會輸,但依然義無反顧的去做,并且發生什么都堅持到底。”阿蒂克斯用他的實際行動告訴我們做人應有的品質。我們不能因為別人的偏見就去放棄,去退縮,正義始終都會艱難前行!
殺死一只知更鳥是一種罪惡,正義始終都會得到捍衛,盡管生活中有著各種各樣的黑暗,但正義一定會艱難前行。讓我們拋下生活中的偏見,努力創造一個文明和諧的社會!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大學生篇十
重讀這本書,是兩年后的今天,從前淺薄閱讀帶來的疑竇隨之解開了。盡管這部小說的美式翻譯腔偶爾會讓我難以理解,但大致的情節還是十分吸引人的。
初讀這部小說,標題“殺死一只知更鳥”讓我有些疑惑,因為書的內容并沒有太多地明確指向標題。直到讀到阿蒂克斯與斯庫特的對話,斯庫特認為如果那樣做(指把阿瑟·拉德利為了保護兩孩子殺死了尤厄的事供認出去),就像殺死一只知更鳥。至此,標題的精妙用意才明確起來。殺死一只知更鳥,看似是種無足輕重,甚至有些娛樂意味的行為,實則是對生命漠視與對殺戮的扭曲追求。
作者用“殺死一只知更鳥”來暗喻書中黑人湯姆·魯濱遜被誣告判刑以及供認阿瑟·拉德利殺人這兩樁事,其隱喻之用心獨到令人叫絕。而這兩件事迥乎不同的結果形成了整部書的兩大看點,前一只知更鳥被無辜殺死,后一只知更鳥則在道德與正義的保護下得以成活。
這部小說前半部分圍繞黑人湯姆·魯濱遜被誣告,阿蒂克斯為他辯護展開,在這個事件中,不同種族間強烈的不平等關系形成了巨大的沖擊,盡管律師阿蒂克斯掌握湯姆并沒有犯罪的關鍵證據,法院仍判他有罪。這一只知更鳥便在民族歧視與道德泯滅中死去了。人種歧視,是這一事件帶給我的最深的思考,同樣生而為人,僅僅因為膚色的不同,更準確的地說,是埋在骨子中血脈淵源與宗教道義的不同,美國最高法便將其生存的可能毫不留情地抹殺了,就如殺死一只知更鳥那么嘲諷又極其悲哀。
小說的后半部分寫的是怪人鄰居的故事,因為他不同于常人的怪癖,人們對他避而不談,孩子們對他施以各種怪誕荒謬的猜想。前期對于怪人的疏離與惡意的猜想與后期怪人關鍵性地救了兩個孩子形成了強烈的對比。斯庫特對怪人曾送自己禮物,而她卻從未感謝與回報感到難過,這也間接點明了怪人在孩子心中的改觀與孩子的成長。就像斯庫特與阿蒂克斯討論的那個故事一般:怪人雖怪,但卻不壞。特殊人群對于普羅大眾而言往往是奇怪的而扎眼的存在,但我們無從得知造成他們與眾不同的緣由是什么,因此沒有理由去指摘他們的不同,更不能因此否定其擁有善意與道義的可能。我想,這也是作者通過8歲女孩斯庫特的視角想要傳達的意旨之一。
殺死一只知更鳥,看起來像是頑童會做的一件小事,揭露的卻是人性的殘暴與共情的缺失。殺死一只知更鳥,在成人世界里,折射出無異于殺死一個人的荒誕。我想:拯救一只知更鳥,拯救人性的純良與底線,大抵是這部書所呼吁的。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大學生篇十一
記住一點,殺死一只知更鳥便是犯罪!知更鳥只是哼唱美妙的音樂供人們欣賞,什么壞事也不做。它們不吃人家院子里種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倉里筑巢做窩,只是為我們盡情地唱歌。所以說殺死一只知更鳥是犯罪。
盡管書名叫做《殺死一只知更鳥》,但是作者在書中對殺死知更鳥的故事只用了一點筆墨,就是主人公的父親阿蒂克斯給孩子講述了自己因童年射殺了一只知更鳥,從而使他總有一種負罪感的故事。
但是該書之所以成功,絕不是這么簡單,而更多的是,知更鳥的象征意義——書中的“怪人”拉德利和黑人湯姆。他們始終生活在自己的世界中,與世無爭,人畜無害,用自己勤勞的雙手創造自己想要的生活,用自己堅強的意志獲得自己精神上的滿足。可就是這樣無辜的兩個人,一個被四起的謠言無休止的中傷,一個被莫須有的誣告奪走了年輕的生命。
當阿蒂克斯殺死一只鳥的時候都會自責內疚,不知道當那些村民知道中傷拉德利的時候會怎么想,不知道當那些白人陪審團知道湯姆死亡的時候又會怎么想。人們通常看到的是他們想看的,聽到的也是他們想聽的。你使用的語言再標準,也改變不了他們。除非他們自己想學,否則一點兒辦法也沒有。你要么閉上嘴巴,要么跟他們說一樣的話。
他們知道,他們肯定知道。知道被莫須有的罪名壓死的湯姆是冤枉的,無辜的,可憐的。但是他們依然沒有絲毫改變,因為他們已經變得麻木、冷酷、虛偽,因為他們為了自己的生活不惜踐踏別人的生命,因為他們始終在自欺欺人,用自以為是的幻想為自己締造一所烏托邦,這就是我們所說的“活在夢里”。
說來實在諷刺,在世界上被稱為最民主的國家——美國,卻有著世界上最嚴重的種族歧視,直到現在,仍然普遍存在,因為槍殺黑人的報道時有發生。這或許不是作者愿意看到的,更不是大多數生活在美國的黑人愿意看到的,但卻是一些白人或者大多數白人希望的,要不然,種族歧視也不會在美國社會存在這么長時間。
他們也知道拉德利并沒有他們口中說的那么邪惡,那么可怕,那么神秘。但是他們堅持用自己骯臟的內心來看待這個純潔善良的人,用偏見來替代真相,他們甚至都不愿意去嘗試,或者說不敢去嘗試,嘗試了解一下自己的鄰居。所幸,阿蒂克斯知道,所幸,孩子最后也知道。而當純潔善良的孩子知道了真相之后,就有了希望,有了無限的可能,因為孩子就是希望。
這或許就是作者以孩子的視角寫作的原因之一,以6歲的斯庫特的角度來敘述發生在周圍的事情,這種方法混合了兒童與成人的觀察所隱藏的復雜情況下的簡單動機和復雜傳統。
孩子是天真純潔的,她始終相信作為人的善良和溫暖,但同時也正是孩子,才能最直觀的體會到作為人的黑暗與邪惡。也許作者是希望,從一代代的孩子開始,當他們在成長的道路上始終保持正直,堅持自我,勇于表達,成長為一個像阿蒂克斯這樣的人之后,對社會的種種不公提出質疑和反對,一點一點的改善這個頑固的社會。
唯一一件不會遵從少數服從多數原則的是人的良心。主人公的父親阿蒂克斯說:孩子,這世界上有很多丑惡的事情。我希望我能讓這些丑惡都遠離你。但那是不可能的。是啊,似乎這個世界的存在,就意味著有丑惡。
不光是美國,不光是以前,但是我們無法驅散所有的丑惡,更多我們能做的,是做好自己,保持自身的純良。有句話說:我們活著不是為了改變世界,而是不被世界所改變。
當阿蒂克斯義無反顧,竭盡全力的為黑人湯姆辯護的時候,他是值得尊敬的。作為一名律師,他為了正義,堅持職業操守;作為一位父親,他為了孩子,努力言傳身教;作為一個人類,他為了良心,一直堂堂正正。
我想讓你見識一下什么是真正的勇敢,而不是錯誤地認為一個人手里拿把槍就是勇敢。勇敢就是,在你還沒開始的時候就知道自己注定會輸,但依然義無反顧地去做,并且不管發生什么都堅持到底。一個人很少能贏,但也總會有贏的時候。
主人公的父親阿蒂克斯:如果我默許這種事情發生,坦率地說,我從此以后再也無法坦然面對他的眼睛,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就知道自己已經永遠失去了他。我不想失去他和斯庫特,因為他們是我的一切。
這就是阿蒂克斯的魅力所在,或許這也是西方教育和我們現在教育最大的不同,言傳身教,無愧于心。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大學生篇十二
囫圇吞棗看完了這本所謂美國借閱率最高的圖書,書開始讀有些枯燥,乏味,根本看不出這書有啥好,能在豆瓣上評分那么高。第二部分庭審的那塊是我認為最好看的地方,點題的章節也是在這個附近。原來知更鳥是只在枝頭歌唱,對人類沒有一點點壞知更鳥隱喻的是對別人無害的人或者事,但是我們有時候卻偏偏要殺死這些人或者事。這就是偏見,為什么這本書在美國借閱率高呢,我認為是因為美國是個移民國家,各種各樣的人,為了自由來到這個國家,而各種不同的人,必然會有不同的意見,不同看法,進而產生各種偏見,而一旦人們看的多了,而自己無力一次次的去改變事情,人們如果一直固執己見,固執于自己的小圈子里,那這個國家就不會發展了,對于個人來說這個人也不會變的更好了。這本書呢,不會告訴你怎么改變偏見,而是讓你看到什么是偏見,這些偏見最后是怎么消除的,看到人家家常閉大門,較少與人交往,就認為人家家是怪人,怪獸,直到自己親眼看到那個人也是一個好人甚至救了自己一命的人,才消除那可怕的偏見;看到別人時常在喝東西,就人云亦云的認為人家是酗酒,直到看到他杯子里面的是可樂,人家還很開心的想要與你分享,你才打消心中對這個人的不好的念頭,書里面說的偏見例子太多了,初看覺得很無聊,很煩,但是自己回頭想想,這些例子也時常在自己的生活中發生,比如固執的認為某個地方的人就是什么樣子的,直到自己有更多的與這個地方的人共事,偏見會漸漸打消;再比如我們會不知覺的對看到的人做內心的評論,而這個評論很大程度上是從表面上做出的;還有對那些與我們交往不深的人懼而遠之;取笑那些與我們不一樣的人,比如殘疾人;取笑那些與我們做事方式不一樣的人,這些都是不好的行為,我們應該努力改正它們。
好句子摘抄
世界上就是有那么一類人,他們只顧擔心來世,根本就不去學習今生如何做人。
知更鳥只是哼唱美妙的音樂供人欣賞,什么壞事也不做。他們不吃人家院子里種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倉里筑巢做窩,只是為我們盡情的唱歌。所以說殺死一只知更鳥是犯罪。
勇敢就是,在你還沒有開始的時候就知道自己注定會輸,但依然義無反顧的去做,并且不管發生什么都堅持到底。一個人很少能贏,但也總會有贏的時候。
阿迪克斯說過,與人交談的禮貌做法是談論對方感興趣的事情,而不是大談特談自己的興趣點。
千萬不要問你事先不知道答案的問題。
你可以選擇自己的朋友,但不能選擇自己的家人,所以不管你是否承認,他們都和你有血緣關系,而且不承認事實會讓你顯得很愚蠢。
迫害,都是來自那些懷有偏見的人。
驅散陰影的最好辦法,就是把一切都擺在明面上。
你永遠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個人,除非你穿上他的鞋子來回走來走去,站在他的角度考慮問題。
大多數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終了解他們之后就會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