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漢語詞語,公文的一種格式,是指對上級有所陳請或匯報時所作的口頭或書面的陳述。通過報告,人們可以獲取最新的信息,深入分析問題,并采取相應的行動。這里我整理了一些優秀的報告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法學類社會調查報告實用篇一
為檢驗自己對在學校所學的專業知識的掌握程度,同時根據課程安排和見習要求,本人于xx年4月27日至20xx年5月15日,到xx縣公安局城鎮派出所參加了社會活動實踐。
xx縣城鎮派出所地處精河縣城中心,是xx縣第一大所,現在編民警13人,下設信息采集室、片區民警室、治安室等,設所長、指導員各一名,轄區面積10余平方公里,人口3萬余人。
近年來,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轄區案件年年上升,維護治安穩定任務越來越重,每位民警所承擔的工作量較大,到派出所參加社會實踐課以來,受到所領導的熱烈歡迎,專門指定了一位民警跟班學習,力所能及的參加一些實際工作,這使我在這里學到了很多書本上沒有的新東西。
在近一個月的實踐期間,我主要參加的主要工作有:協助戶籍警幫群眾辦理戶口的相關工作,跟民警出現場調查處理,學習制作法律文書。
認真學習如何管理戶籍檔案,做好臺賬工作,所以,查檔的時候,我總是在一旁看著,看民警師傅是如何又快又準的查到所需資料的;接待群眾的時候,我總是在一旁聽著,聽民警們是怎樣為老百姓排疑解難的;有機會出現場時,我總是在一旁學著,學民警們是如何做好現場訪問和調查的;制作文書的時候,我總是在一旁思考著,思考民警們對文書斟字酌句的用意。漸漸地,我學會了如何管理檔案;如何接待群眾,如何現場勘察的部分工作。x師傅說我學得很快,也很好,所以很放心的把一些工作交給我去做。通過這些工作,我了解了轄區的更多情況,也認識了轄區的很多人,這對我以后的工作起了很大的幫助。在實習過程中,我一邊重溫學過的課程,一邊實踐完善自己的知識結構,在辦案的同時積極查閱與案件相關的法律規定與法理要求,將在學校所學到的法學理論,運用于實踐中去;同時向領導和民警學習,從與他們的交談中學習到許多警察業務知識、辦案思路、詢問技巧以及做警察工作的藝術等,這些都是書本上不可能學習到的東西,從而全面提高了自身的素質。同時我也從實踐中得到許多感性積累,這都將成為我人生中的寶貴財富,使我在以后的學習中有所偏重。
工作的熱情總是積極而飽滿的,對待人民群眾也是文明有禮。作為一名實習生,我積極協助派出所里面的民警開展各項工作。做好人,做好事,做好本職工作,甘于平凡,甘于奉獻。
對于所里交代的任務我都盡自己所能做得最好,認真學習制作治安類的法律文書,制作詢問、訊問筆錄,為群眾出具各類證明等,實習期間作詢問、訊問筆錄數份,制作治安類法律文書多篇,幫助民警整理戶籍檔案,做好臺賬工作,制作現場訪問記錄。在派出所里面實習工作多而雜,任務重而急,但我抓住在派出所實習的機遇,利用工作中點滴的學習機會,進一步學習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熟悉了簡單案件(如故意傷害案)的立案、偵查、破案等工作程序,對警察業務進行了較為全面、系統的了解。
回顧短暫實習經歷,使我對法律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體會,收獲到許多在學校學習不曾有過的體會,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是作為一名法律專業的學生不僅僅要全面了解法律知識,更要成為一個“百事通”。所涉及的領域要廣泛,知識的運用要靈活。要具有相當的知識面是由警察的職業性質決定的,他們要和各種各樣的人打交道,處理各種類型的案件,要求的素質必然是全面的。只有掌握各方面的知識,才能更好地做正確的案件分析,獲取更多有利的證據,為案件偵破提供幫助。
二是要培養嚴謹的工作作風。各種法律文書都有規范固定的格式、執法用語要準確簡潔、分析要深入透徹、規范的執法程序等等,都對法律工作者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在實習期間,看到警察對某些法律文書的標點符號都再三推敲,這種嚴謹的工作作風值得我去學習的。
三是最重要的一點,作為一名法律專業的學生要有對工作的熱愛和對法律的正義感,這是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者必備的。我在實習的許多警察身上都看到這點,也正是有這種精神的支持,他們不辭勞苦,不計名利,不顧個人生命安全維護著法律的尊嚴,默默地為中國的法制建設做著自己的貢獻。
四是發現了自身仍存在一些不足。比如,我的專業經驗還不夠豐富,處理事情的方式欠妥,考慮問題還不夠透徹。使我意識到在今后的學習和工作中,必須要養成嚴謹、細致和耐心的工作態度和精神,實事求是、腳踏實地把本職工作做好,為群眾多辦實事、做好事。通過這次實習,使我收獲具大,不僅將書本上的知識學以致用,而且積累了一定工作經驗,我想這些不論對將來的學習還是工作都奠定了良好的基礎。同時也使我更堅定了學好法律,用好法律的信心,爭做一名合格的法律專業學生,真正的法律尊嚴捍衛者。
近年來,隨著公安隊伍的正規化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不斷健全和完善,公安機關執法活動逐步走向規范,派出所作為公安機關窗口單位,在基層和基礎工作中治安管理和執法工作占主導地位,規范派出所執法問題,已顯得相當重要。
一是進一步提高民警福利待遇。目前,各地派出所經費緊張,基礎設施落后,干警誤餐補助、生活福利等財政不能完全保障,財政只發在編民警基本工資和辦公經費,其余辦案經費全靠自己想辦法,這就造成了群眾對民警在治安管理執法活動中以罰代處、以收代處等反映強烈的熱點問題。
二是規范接警處臺帳,表現在登記不完善也不規范,有也是為了應付檢查。
通過近一個月時間的短暫學習,我按照學校和實習大綱的規定,基本完成了規定的社會實踐任務,學習到了一些社會實踐經驗,必將對自己今后的學習和工作帶來進步。
法學類社會調查報告實用篇二
非法集資在我國當前比較突出,既有經濟方面的原因,也有社會方面的原因,而迫切的急功近利心理則是出現非法集資犯罪的重要誘因。廣大群眾對于生活的預期比較擔憂,比如說房價居高不下,醫療保險、養老保險機制不健全,都希望“錢生錢”,而目前公眾投資渠道相對比較狹窄,從而產生了一個巨大的“買方市場”,這就為非法集資提供了孳生的溫床。筆者主要針對目前非法集資情況進行了一次社會調查,防止更多的廣大市民上當受騙。現將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及特點
(一)調查對象的基本情況
吉林省吉林市發生多起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件,截至目前,吉林市警方已受理此類案件14起,涉案金額達余萬元。從吉林市警方了解到,該案已抓獲多名犯罪嫌疑人。
(二)受害者群體的基本情況
非法集資類犯罪屬涉眾型犯罪,被害人動輒幾十人、幾百人,如天一證券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中,被害人近650人。由于受投資知識和能力的限制,退休老人、農村婦女、低收入者等弱勢群體偏好于出借資金賺取利息,結果成為最大的受害者。
(三)非法集資案件頻頻發生的原因
據了解,一些不法分子施以種種伎倆,以變相保底收益委托理財、發起組織民間互助會、虛構夸大個人或公司投資項目、設立投資公司、股權轉讓、投資協議等形式實施非法吸儲或詐騙。雖然不法分子的作案手段不同,但都利用了被害人逐利的特點,許以高額回報或短期暴利為誘餌,抓住部分群眾貪圖小利的心理,利用親戚朋友的信任渠道,掩蓋企業或個人資金匱乏、經營不善的事實,以吸儲資金償還前期借款及高利息,制造資信良好假象,在短期內吸收大量資金。
二、非法集資所造成的'危害
(一)騙取公眾資金,擾亂金融秩序和社會秩序
非法集資目的是騙取公眾的個人資財,非法集資公司表面上雖為實體,但多數與其他企業并沒有交易結算關系,即使有部分資金用作投資,也根本不會產生他們承諾的收益。其本質就是靠不斷的被集資者的參與來維持。因為其運作手段是用后期吸收的資金兌現前期資金本息,所以有一天必然會導致資金鏈斷裂,最終融資活動全面崩.盤,非法集資者卷款而逃,造成市場秩序的混亂和社會的不安定。
(二)使弱勢群體雪上加霜
非法集資的受害者往往是生活困難的弱勢群體,很多是老年人和下崗職工。他們渴望致富但又苦于沒有渠道,極易受到誘惑和欺騙,成為非法集資活動中底層的主要成員。當他們以參賭心態進行“投資”時,很多人動用了養老金、購房款,甚至孩子的教育費用。
(三)降低了政府的公信力
由于參與非法集資的群眾法律意識相對淡薄,一旦案發造成損失,受害者往往強調非法集資者有以上原因而要求政府賠償,從而釀成群體.事件,造成惡劣影響。
三、防治對策
對非法集資的防范和治理責任主要在政府,政府應該努力做好以下工作:1、提高對社會的控制力。充分發揮社區等基層組織的作用,增強政府部門對“社情”的掌控度,及時發現、掌握非法集資情況。2、建立預警機制。由政府牽頭,建立工商、金融、公安等部門的信息共享網絡,增強信息采集能力,暢通信息傳輸渠道,整合部門力量,協調配合,提高預防監督的能力,避免或減少打擊上的滯后。同時要及時發布預警信息,改變群眾處于信息不對等的境地,引導群眾自覺規范投資和理性理財。3、加強相關法制宣傳。使人民群眾充分認識到非法集資的本質和危害,積極引導、增強群眾理性投資意識,尤其要對投資的風險性、參與投資的責任分擔、政府對投資無代償責任等關鍵問題進行家喻戶曉的宣傳。只要能夠做好以上三個方面的工作,非法集資一定會得到有效遏制。
法學類社會調查報告實用篇三
20xx年1月28日至3月8日,在密云縣人民法院我參加了社會實踐活動,在這期間我參與了一個交通事故現場清理引起的訴訟案件,通過自己的親身經歷,我對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執法與處理談一談自己的見解:
國務院《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
第八條規定"公安機關接到報案后,應當立即派員趕赴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勘查現場,采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這一規定賦予了交通管理機關處理交通事故現場的職權,也明確了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清理事故現場的原則是搶救傷者和財產,盡快恢復交通。
下面就交通執法工作中這一原則的適用和把握進行了深入的調查。
20xx年1月的一天,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松山區廣源貿易貨棧(以下簡稱廣源貨棧)雇傭司機尹某駕駛載有文具,小百貨,小電器等貨物的東風牌大貨車由南向北行駛至我市101國道密云段西大橋上時,由于該車右后輪螺絲斷裂發生側翻,占用了兩條機動車道(該路有三條機動車道)和緊急停車帶。密云交通大隊接報案后派事故科民警趕赴事故地點,清理現場,疏導交通。為保證道路暢通,需要迅速清理貨物。現場民警緊急調來吊車和拖板車,試將事故車輛連同貨物整體吊裝到拖板車上,但試了幾次均不成功,加之貨車翻在橋上,從橋上整體吊裝,貨物一旦散落到橋下非常危險。只能先卸下貨物,車,貨分別吊裝清運。尹某及隨車裝卸工將捆綁貨物的繩子鋸斷卸下貨物。由于現場系101國道主路,車流量大,并且以大型貨車居多,故民警拒絕了尹某提出的人工清運方式。先后調集,攔截了1輛鏟車,5輛自卸車,耗時4個多小時,清運7車次,至清晨8時30分將現場清理完畢,恢復交通。事故車及所載貨物運至密云縣事故停車場,由尹某及隨車人員保管。在清運過程中,該車部分貨物發生損壞,后由于尹某等人保管不善和天氣下雨,存放在停車場的貨物也有部分丟失,受損。3天以后,廣源貨棧在密云縣公證處見證下,與6名貨主共同對存放在停車場的貨物進行清點,后將所有貨物拉回赤峰市。20xx年2月,廣源貨棧向密云交通大隊申請國家賠償。密云交通大隊于同年3月作出事故科行為不違法確認書。20xx年3月,廣源貨棧向密云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確認事故科的清理行為違法,賠償損失38萬余元。
事故科民警在依法履行清理事故現場職責中有無濫用職權行為,是否應當承擔國家賠償責任
原告提出,被告清理現場時,調來鏟車和翻斗車象鏟砂石一樣將貨物鏟裝到翻斗車上,翻卸到密云事故停車場,致使貨物絕大部分損壞,部分丟失,給原告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8萬余元,被告的行為違反了《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八條,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十六條的規定,屬違法行為,請求法院依法確認被告的行為違法。交通大隊事故科答辯認為,原告單位的車輛在西大橋上發生故障,造成101國道西大橋由東向西一帶主路和輔路嚴重堵塞;交通民警及時趕到現場,為保證勤務和交通暢通,采取措施清理了現場,履行了公安機關的法定職責,不構成違法行為,請求法院依法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密云縣人民法院經開庭審理后認為,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行政職權不僅應當符合法律,法規,規章的明文規定,亦應符合法律原則。《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八條規定:"公安機關接到報案后,應當立即派員趕赴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勘查現場,收集證據,采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這一規定賦予了公安交通管理機關處理事故現場的職權,也明確了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清理事故現場的原則是搶救傷者和財產,盡快恢復交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應當依法正當履行上述職權。交通民警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專業警察,在處理現場時,應當考慮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車輛的型號,損壞程度,貨物的種類,數量等相關因素,采取適當措施以搶救傷者和財產,盡快恢復交通,在這一過程中應當避免因行使職權造成財產損失。由于被告沒有考慮應當考慮的因素,只是采取了嚴重不當的清理方式清理事故現場,使相對人的合法財產受到了嚴重損壞,違反了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在清理交通事故現場過程中應當遵循的法律原則,已構成濫用職權的違法行為。被告因為違法清理事故現場,致使貨物嚴重受損,應當承擔主要賠償責任。20xx年5月作出(20xx)密行初字第66號行政判決,確認交通大隊事故科20xx年2月在101國道密云西大橋段清理事故現場的行為方式違法;同年5月作出(i20xx)密行初字第67號行政賠償判決,判決交通大隊事故科賠償原告經濟損失26萬余元,訴訟費6497元亦由交通大隊事故科承擔。
交通大隊事故科和原告分別上訴。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于同年4月分別作出(20xx)一中行終字第177,180號終審判決,維持原判。交通大隊事故科不服,于20xx年5月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訴,20xx年6月再次申訴。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于同年6月裁定再審。同年6月作出再審判決,撤銷原一,二審判決,確認交通大隊事故科清理事故現場行為合法。當日,被告對原告遭受的財產損失給予行政補償人民幣19萬元。
分析此案,我認為:
該東風大貨車在101國道主路發生的交通事故,經查是由于該車右后輪兩條螺絲陳舊性斷裂致使車輛失控導致側翻,車上貨物隨車廂一同翻倒并損壞,事故原因完全是大貨車司機行車前對車況疏于檢查,沒有及時發現車輛存在隱患造成的。事故發生后,尹某等人無能力自行搬運貨物,只能由交通民警組織清運。當時正值深夜,現場無法組織人工清運,交通堵塞也不允許事故車輛在此地長時間停留。現場民警緊急調來吊車和拖板車,試將事故車輛連同貨物整體吊裝到拖板車上,為的是保證車載貨物少受損失。但試了幾次均不成功,加之貨車翻在橋上,從橋上整體吊裝,貨物一旦散落到橋下對輔路的車輛,行人會帶來極大危險。只能先卸下貨物,車,貨分別吊裝清運。尹某及隨車裝卸工將捆綁貨物的繩子鋸斷卸下貨物,車上裝載的800余只箱子隨即散落在道路上。當時現場的緊急情況不允許,也沒有條件組織人工搬運。按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八條規定,趕赴現場的交通民警在查明事故沒有人員傷亡的情況下,"搶救財產"和"采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的法定職責對他們來說就同等重要。尤其在此案中,現場是101國道,這條路是首都東北部連接河北省,內蒙古自治區等地的通道。經我局指揮調度中心測算,當時機動車日平均流量十一萬輛,平均每小時的車流量四,五千輛,每天七至八時的高峰時段,每小時的車流量二,三千輛。當日又趕周末,如果該事故車輛造成長時間的交通堵塞,會給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帶來更大的損失。在當時情況下,"采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比"搶救財產"更為重要。交通大隊事故科在時間緊急,車,貨整體吊裝又失敗的不得已情況下,緊急征用車輛,用了四個多小時,運了七車次,才恢復交通,兼顧了公共利益和個人利益。因此,這種依法履行職責的行為是合法的。
交通民警清理事故現場的行為是行政事實行為,是依行政職權作出的,對當事人不具有法律的約束力。因此這種行為的具體方式在現行的法律法規中均沒有規定。實施這種行為的行政機關應當根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危急情況,受事故直接影響的道路狀況和車輛通行情況及所具備的人力物力條件,來決定所應采取的必要方式。由于整個清理過程是在動態變化之中,其間也常常會發生事先不能預料的情況,從而使這種方式也會隨之變化,以適應客觀需要。對這種行為方式的客觀評價,不能僅僅以結果定論,而更應當實事求是地評價其選用的方式,所要追求的目的與其依法應當履行的職責是否相一致。在此案中,負責清理事故現場的交通民警在車貨整體吊裝不能的情況下,緊急征用,調用鏟車和自卸車,用了四個多小時,運了七車次,才完成了清理工作。其采用的方式在當時的特定時間,地點和情況下是的,而不是事后人們坐在房間里可以設想若干個方案可以實現的。
經驗和教訓是事后總結的,指揮和決策是現場最需要的。現實的交通執法活動中,交通民警在現場處理交通事故,經常是為了搶救傷者,不得已而采取二次損壞事故車輛的方式來實現;也常常為了清理因違章超高被卡在橋下阻斷交通的大貨車,經常采取切割車輛的方式以實現恢復交通的目的。如果都以行為的結果來評價行為方式的正確與否,那么將會出現交通民警履行了清理現場的法定職責后,其所屬的交通管理機關確因其所采取的行為方式給當事人造成損失而要承擔國家賠償責任。二審法院的判決結果從當事人角度看是維護了其合法權益,但對行政機關依法正確行使行政管理權造成一定的誤導,也在一定程度上違背了行政訴訟法的立法本意。因此,法院司法審判對行政機關執法的行為方式應當有統一,客觀的評判標準,這種標準應當是法治層面的,即衡量它是否做到了在法定職權范圍內行事,正當地履行了法定職責,限度地保障了公共利益和公民個人利益免受損害。
《國家賠償法》第二條規定"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職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行政機關依法履行職責中無違法行使職權的行為,就不應當承擔國家賠償義務。行政侵權通常起源于行政機關或公務員的違法或不當行為,行政機關適用法律行為不產生行政侵權。在此種情況下,國家給予受損失的公民或法人的補償屬于行政職責或義務范疇,不屬于國家賠償范圍。行政機關在職權范圍內出于正當目的和理由的行為屬于合法行為,不應當確認為濫用職權。"濫用職權只限于那些出于不正當目的和理由的行為"。
交通民警處置交通事故現場,為了搶救傷者有時會造成事故車輛的二次損壞;有時為了道路暢通,不得不采取解體事故車輛的等方法,這當中都不可避免會給當事人的財產帶來損失。對這種損失,交通管理機關不應承擔國家賠償責任。據了解,我國即將出臺的行政強制措施法,將這種由于當事人的過錯造成公共利益受損,行政機關依法進行清理的,有過錯的當事人還要承擔清理費用。如果當事人無過錯,行政機關對其遭受的損失,可以給予適當行政補償。此案中,原告由于自身過錯致使車輛發生故障造成側翻,使其車載財物遭受損失,清理的過程中再次造成損壞,如前所述是不可避免的;清理后的貨物存放在停車場,由于原告方的保管不善和下雨,又使貨物發生部分丟失和雨淋,因此,原告所遭受的損失是多因一果。為了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交通管理機關可以承擔適當行政補償。
在當今依法行政,國家強調限度保護公民,法人合法權益的法治大環境下,如何在處理交通事故中調動最快捷,最科學的人力,物力資源清理事故現場,減少事故當事人的損失,更合理地兼顧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利益,追求社會效益,是交通管理機關不斷思考和總結的一個重要課題。
法學類社會調查報告實用篇四
父母是我們一生中最應該感謝的人,在我們小的時候他們為我們遮風擋雨,但是等我們漸漸長大,覺得自己不需要他們了,對于父母我們開始沒有了耐心,這樣是不對的。
白云奉獻給藍天,于是藍天有了一顆感恩的心,便把晴空萬里給予人們;樹葉奉獻給大樹,于是大樹有了一顆感恩的心,便把一片片樹蔭灑向大地。
父母把愛奉獻給子女,于是子女有了一顆感恩的心,盡管方式不盡相同。
但都有一個共同的夙愿-----那就是愿天下父母平安渡春秋。
子女的心愿與父母的心愿是一致的,父母希望子女好,子女同樣希望父母平安健康。
有一種愛,它是伴隨我們一生的暖流,這種愛是身后的父母之愛,這種情感是深深的愛子之情。
他默默付出,默默奉獻,無欲無求。
他博大精深,不會因時間的流逝而被人淡忘,也不會如愛情版轟轟烈烈,他就像潺潺的小溪緩緩的滑過我們的身體。
流進我們的心里。
這是一種偉大無私的愛。
寒假的到來讓我有足夠的時間回報父母。
提到父母,除了感激,就是感謝,是他們把我帶到了這個美好的世界。
從我呱呱墜地起,愛就像陽光一樣,無時無刻不在照耀著我們。
我的父母家開始為我擔心,小到吃穿,大到工作等等。
父母為我操碎了心,我不會再讓父母失望,難過。
這個寒假我決定留在家里幫助爸爸媽媽,讓他們感受到子女的愛。
時間一天一天的走過,每天看著父母忙東忙西,心里就有著幸福在涌動。
同時心頭卻又絲絲心疼,父母的勞累看在眼里,疼在心里,卻什么也幫不了,一種從未有過的自責劃過心頭,責怪自己無用,卻又無可奈何。
只有讓自己變得強大,才能保護父母,善養爸媽,讓爸媽幸福快樂。
爸爸曾說過:我的快樂就是他們的快樂,只有我能幸福,他們才會幸福。
每每想到這句話都會侵濕眼角。
以前曾看到過這樣的一段話:今世的父母都是前世的子女,因為他們是來報前世的恩。
來世請讓我還做你們的父母,來回報你們今生的愛。
讓我為你們無私奉獻,無欲無求。
寒假社會實踐的這段期間,我看懂了所有的父愛與母愛。
都說他們偉大無私,可又有誰能說出他們艱辛與無奈。
父親掙錢養家,母親操勞家務瑣事,看似簡單,可這是最艱巨的工作與責任。
每天搶著洗碗洗菜,不為別的只為媽媽嘴角的那一抹微笑,每天為爸爸打好洗腳水,不為別的只為緩解他這一天的疲勞。
為他們做的這些事怎能表達我對他們的愛。
以前愛和媽媽頂嘴,覺得她不懂我,愛跟爸爸瞪眼睛,覺得他愛我太少。
現在想想突然發現,那不是愛的太少,而是愛得太多愛的太在乎。
那是我最寶貴的成長歷程,其中包含了太多的包容,無奈與愛。
成長的幸福,在這條路上始終有父母的陪伴,無論我多么的偏離軌道,可是只要我回頭總能看見他們鼓勵的微笑。
所以我懂了:我活的的確是我自己的生活,走的也是自己的路,可是在這個過程中陪我的只有父母。
每次放假回家,遠遠地就能看見家的門口站著媽媽,嘴角不自覺的上揚,想到一句很經典的話“世界如此美好”。
時間不短的在流逝,我們不斷在成長,父母卻在不斷的衰老,他們鬢間的白發和額頭上的皺紋,就是我們成長的最有力的證明。
長大后的我們,有了新世界,新動力,為了理想不斷努力,有時會迷失那最原始、最初的感動。
只是一味的向前奔跑,最求最想要的,可是誰有想過停下來,回頭看看努力想要離你最近的父母,他們還能否還跟上你的腳步。
你是否注意了,他們的腳步越來越慢,有時焦急、無奈,有時激動萬分、又欣慰的眼神是多么的心酸。
“感恩的心,感謝有你,伴我一生,讓我有勇氣做我自己,感恩的心,感謝有你,花開花落,我一樣會珍惜”這首《感恩的心》唱出了多少兒女的心聲,有多少父母聽到后淚如雨下。
感謝一路有你,讓我茁壯成長,聽過這樣的一個故事:講述的是一位作家拒絕母親回家吃飯后遇到一位父親的真實故事,這位父親要去女兒家,他已經年近90歲了,體格還算硬朗,有一天發現兒子瞞著她女兒得了絕癥的事,他為了不讓家人擔心自己,決定步行去女兒家,結果迷路在外呆了一天一夜,被這位作家遇到后送到了女兒家。
作家知道真相后回家陪母親吃飯。
是怎樣的父愛支撐著老人在外一天一夜。
如果沒有作假,老人是否會流落街頭。
母愛如海,父愛如山吶!
馬克思曾說過:還有什么比父母心中蘊藏著的情感更為神圣的呢?父母的心是最仁慈的法官,是最貼心的朋友,是愛的太陽,它是光焰照耀,溫暖著,凝聚在我們心靈深處的意向!
當我們遇到困難,能傾注所有的一切來幫助我們的人,是父母。
當我們受到委屈,能傾聽我們哭訴的人,是父母。
當我們犯錯誤時,能好不猶豫地原諒我們的人,是父母。
當我們取得成功,會由衷為我們慶祝,與我們分享喜悅的人,是父母。
而現在我們遠在外地學習,依然牽掛我們的還是父母。
讓我們珍惜父母健在的時光,珍惜與父母的每一次相聚。
風中的風鈴再次響起,似乎在奏響一首感恩之歌,感謝父母的嘮叨/因為你他們是為了讓你少走彎路/感謝父母的鞭策/因為他們是為消除你前行的障礙/感謝父母的斥責/因為他們是為了助長你的智慧/感謝父母賦予我們的一切,讓我們用生命去珍惜,用感恩的心去呵護。
天下的兒女們,用帶著感恩的心看父母,就會發現,原來世界上最可愛的人就是他們。
讓我們行動起來,感恩父母吧!
法學類社會調查報告實用篇五
本文是針對大學生犯罪問題的法律
社會調查報告
,版權歸作者所有。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 武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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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院近兩年受理的案件中,出現了一個本不該出現的犯罪群體:大學生。這些生活在象牙塔中、備受社會關注的天之驕子們為何走上犯罪的道路,承辦人在辦理案件過程中應注意什么問題,怎樣才能減少大學生犯罪現象?帶著這些問號,筆者對我院受理的大學生犯罪案件進行了調查分析。
一、大學生犯罪特點
(五)處理結果:處罰一般都較輕。不起訴案件占15%,其余均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刑罰;在審理程序上一般適用簡易程序。
(六)人員成分:在涉案大學生中,以民辦高校的本專科、高等院校成人教育學院的本專科和公立高等院校的專科為主。在筆者收集的案例中尚未出現公立高等院校本科學生犯罪的情況。
(七)年齡結構:以本科一、二年級和專科一年級的學生為主。本科三、四年級學生犯罪的情況沒有出現一例。
(八)戶籍特征:以外地來京上學的大學生為主。僅有兩例本地學生犯罪案例。
(九)犯罪主觀故意:這些大學生主觀惡性比較小,沒有頑抗情緒,全部都能如實供述自己所犯罪行,且口供十分穩定,從偵查階段到庭審階段,均未出現翻供現象。
二、大學生犯罪原因分析
1、大學生法律意識普遍淡漠。
就我國目前的教育體系來看,重心仍然在于學歷教育,而非素質教育。雖然幾經呼吁這種“重學歷、輕素質”的情況有所改觀,但還遠遠沒有達到理想狀況。在中小學的課本當中沒有關于普法教育的內容,就算是在大學,也僅僅是在大學一年級時開一門必修課“法律基礎理論”。在這種教育制度下,從學生到家長都只注重分數,而忽略素質教育,守法的概念也就十分淡漠了。
2、社會大環境和學校小環境的影響。
大學生們雖然已經屬于法律意義上的成年人,但由于絕大多數屬于自幼上學、很少接觸社會,其心理狀態還沒有達到成年人的成熟度,周圍的環境對他們影響不容忽視。
從社會大環境來看,學生們從小接觸最多的就是電視和書報雜志。一些港臺不良影視作品和雜志從視覺和心靈上沖擊著學生們的人生觀、道德觀,潛移默化地影響著學生們的一言一行。某些長期浸淫其中的學生在脫離中學的“高壓管理”進入較為自由的大學后,思想放松,有可能會走上歧途。雖然絕大多數犯罪的大學生案發后都后悔不已,但已無濟于事。
從學校小環境來看,在犯罪大學生所屬的學校中,民辦大學占了相當大的比重,位居第二的是成人教育學院。不可否認,某些民辦大學為吸納高考落榜學生和低分學生作出了積極的貢獻,成人教育學院也為社會上希望繼續進修的人員提供了機會,但二者注重經濟效益、實行松散管理的辦學模式也為當地的社會治安埋下了隱患,更不利于大學生的成長。
3、犯罪大學生心理原因分析
(1)僥幸心理、沖動心理作祟。大學生犯罪當中,蓄謀犯罪的幾乎沒有,多是沖動型犯罪,即臨時起意。犯盜竊罪的大學生多存在貪慕虛榮,貪圖享樂思想。在僥幸心理的驅使下,鬼使神差般地將他人物品“順手牽羊”,僅有一例是出于好奇、刺激的心理去偷竊;犯故意傷害罪的大學生多是頭腦發熱、一時沖動,待到把人打傷后又追悔不已。
(2)受心理失衡感、失落感的影響。在筆者收集的案例中,犯罪主體全部是大學一、二年級(包括大專)的學生,尤以外地學生居多。外地大學生初來北京求學,遠離家鄉和親人,周圍環境變動很大,心理處于學生向成人過渡的轉型期;再加上自己囊中羞澀,心理易產生失衡或彷徨,孤獨感也油然而生。自制能力差或是思想一貫懶散的學生這時如果沒有人從旁開導,容易走上歧途。
4、誘使大學生犯罪的“導火索”分析
誘使大學生犯罪的直接原因,也就是誘使犯罪的導火索是被害人自身防范意識不強,給思想不良大學生以可乘之機。在盜竊案例中,被盜物品多是由被害人隨手放置在暴露于公共視線之內的地方,引發了思想不良的大學生順手牽羊;故意傷害案例中,被害人對有暴力傾向(或醉酒)的大學生缺乏防范意識,不懂得適時避讓,以退為進,結果造成自身不必要的傷害。
三、承辦人在辦理大學生案件中應注意的問題:
1、承辦人在辦理大學生犯罪案件中,應以挽救為主,以攻心為上,針對個案制定案件審查方案,對不同性質的大學生犯罪要采取不同策略。對一貫表現良好僅是一時糊涂的大學生,要給予其適當安慰,鼓勵其繼續學業(或是繼續學習);對于確屬主觀惡性較大、劣跡斑斑的個別“害群之馬”,承辦人員也應注意將其與一般刑事犯罪分子區分,仔細審查后作出適當的結論。
2、承辦人員應及時與學校、家庭溝通,深挖犯罪大學生的思想根源,不能草草結案了之。大學時代是一個學生心理從幼稚走向成熟的轉折期,很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影響。如果我們在辦案中忽略了對犯罪大學生身邊環境的了解,就不可能做好大學生犯罪預防工作。承辦人員應以檢察建議的形式督促學校(以民辦學校為主)健全
規章制度
,樹立良好的校風,尤其做好新生入校后的入學引導工作,加強大學生日常法律基礎教育,加大對大學生的管理力度,使學校在教育產業化的基礎上,最大限度完成經濟效益和社會效果相統一。3、承辦人特別應注意辦案后的回訪工作。犯罪的大學生主觀惡性不大,多是輕型犯罪,一般在一年左右的時間就會刑滿回歸社會,還有不少被判處緩刑的大學生回歸社會時間更短。在很短的時間里,這些大學生經歷了自己人生最慘痛的一次教訓,憑自身的努力很難做到“哪里摔倒哪里站起來”,更多的是需要周圍的親人朋友的幫助。然而一些學生家長“恨鐵不成鋼”,又是斷絕家庭關系,又是對刑滿歸來的孩子冷嘲熱諷,進一步打擊了犯罪大學生的生活信心,很有可能會促使這些大學生破罐破摔,再次滑向犯罪的深淵。承辦人員應該關注自己經辦的大學生犯罪案件,通過寫信、通電話等方法了解其近況,鼓勵其改過自新,及時幫助犯罪大學生打消消極的念頭,重新揚起生活的風帆。
4、承辦人員應針對大學生犯罪個案或同類案件及時調研,找出相似之處,及時與案發大學聯系,以講座、宣傳材料等各種形式強化大學生的防范意識和法律意識,要求大學生們平時注意保管好錢財,遇事要冷靜沉著,不能意氣行事等等,均能起到很好的犯罪預防作用。
法學類社會調查報告實用篇六
本學期,學校要求學員到基層施法機構實習,我去了成縣紅川司法所,時間是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日到十一月二十日,現已圓滿完成。
在參加社會實踐實習期,將學校所學理論知識與基層司法活動相結合,使理論知識在實踐活動中得到應用。同時,根據實踐活動中遇到的具體問題梳理總結,很好充實了自己。在實習期間,能夠遵守工作紀律,積極認真完成司法所領導交代的工作任務,團結單位同志,參與處理了幾起民事糾紛,受到了同事的一致好評。
此次實習,我的主要任務是下隊協助司法所干部調解民事糾紛,協助管理司法所檔案。到崗后,鎮紀委書記納書記對我非常關心,對我的實習工作非常重視,叮囑朱所長照顧好我的個人生活,并安排恰當的工作任務。在整個實習期間,司法所的同志對我很熱心,對我幫助很大,給我認真傳授基層司法工作的一些經驗和方法,讓我的學習從抽象的理論回到了多彩的生活。
我利用此次難得的機會,努力工作,嚴格要求自己,虛心求教,認真學習,把司法所實踐活動的一個個經歷,與自己所學知識緊密聯系起來,充分學習政法理論,認真理解黨和國家的政策,法律,利用空余時間,學習了有關司法雜志、報刊,充實了自己,掌握了技能,鞏固了知識,為將來走向工作崗位打下了基礎。
“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在參與司法調解工作時,我深切的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深深地體會到理論學習必須要和基層司法工作實際相結合。在學校學習時,總以為自己學得不錯,到工作實際中才覺得無從下手。尤其是給糾紛戶做思想工作時,司法干部那種深入淺出,入情入理,生動樸實的談話,不是學校能學到的,需要在長期的司法實踐工作中摸索,總結才能得到的。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科目,法學需要理論的指導,更離不開實踐經驗。法學理論需要在司法實踐中不斷地發展和完善,才能很好地指導實踐。司法過程離不開法學理論的指導,否則就會發生偏差,甚至錯誤。實際上,在司法實踐過程中,剛開始覺得理論與實踐有距離,久而久之,你會覺得司法實踐中所運用的方法,在司法理論中都能找到出處,需要的是細心體會。
我國要依法治國,建立法制社會,國家也在進行普法教育活動,盡管人們的法律觀念、法制意識增強了,普法取得了很大成就,但從我實習期間觀察來看,依然是不足的。這種不足,既反映在廣度上,同時也反映在深度上。比如國家的法律法規很多,需要知曉的基本法律也很多,而民眾知曉的很少,這是在廣度上。在深度上,比如說連一些最常用的法律,也只知道部分極有限的條款,而且理解各有偏差,不能正確把握。
有一個案件是這樣的:一個行政村支部書記,超齡退休,鎮黨委依據村級黨組織選舉辦法,推選了新任支部書記。村民劉xx因與新任支部書記在任村委會主任期間產生了矛盾,于當晚發泄不滿,砸壞了村支部辦公室的玻璃。司法所知情后,找當事人劉xx協調處理。劉xx認為,新任支部書記在任村主任期間,自己向其反映自家用電器因電力故障損壞,要村主任聯系供電所索賠,無果后對其不滿。當聽說其當選支書后,發泄不滿一時沖動砸壞了村支部辦公室的門。雖然協調得到處理,但這一案件反映了村民劉xx法制意識的不強,法律觀念差。一是對村級黨組織選舉程序規定不懂。他認為,只要村民不愿意,不滿意的人就不能任黨支部書記。二是對《物權法》知之甚少。認為自己意見沒有得到采納,就可以為所欲為,恣意破壞公共財產。三是對《電力法》及實施細則不知曉。村委會不是電力資源提供者,也不能把什么事都大包大攬,替村民解決。村民完全可以自己向電力部門投訴解決問題,明顯劉xx本人對村委會的職責和義務也不清楚。由此可見,我國的法律宣傳,不能在表面上做文章,一部法律的公布是不能用一條橫幅就能宣傳的,還要深入實際,讓人們真正了解法律法規的含義,在此基礎上,逐步確立法律在人們心中的神圣地位,確立對法律的信仰,這樣,我國的法制建設才能真正穩步推進。
難于把握,因而,在調解這些糾紛時,往往模糊不清,調解難度較大。二00二年,教育部門出臺了《學生意外事故傷害處理辦法》,雖然在一定程度上對上述現象有所緩解,但由于部分條文任然不是完全清楚,責任分割不太明確,操作性受到了一定的限制。
我們調解的有一個案例是:一名學生在課間在操場玩耍時,不慎摔倒,結果造成摔傷,右臂骨折。學校一方認為,操場是學校的正常活動場地,在學校有教師巡視和具體要求,切經常進行安全教育的情況下,由于學生自身好動,沒有注意造成的傷害,應由監護人自己承擔。而家長則認為,事故發生在學校,且是在校期間,學校必須承擔全部責任。在《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中,明確指出的學校、監護人承擔責任的具體條款中,沒有此例。在監護人應當承擔的重任條款中,也沒有涉及,爭議較大。在此案例中,學校有沒有責任,關鍵要看學校有沒有過錯,以及這種過錯與傷害之間的因果關系。在調解過程中,學校有沒有過錯,就成了最大爭議。類似這樣的問題,我在實習期間,共調解過兩次,也和學校在座談過程中,了解了一些近年來出現的典型案例,有一些體會和認識。這些體會和認識,我寫在了畢業論文中,做了一些探討,這也是這次社會實踐活動帶給我的最大收獲。
在社會生活中,我們每一位公民都希望得到法律的尊重和保護。同時也必須承擔法律責任和義務。當事人往往對前者要求過多,對后者理解過少。這是每個人“趨利避害”的自然天性,也是農村司法工作過程中的入手點,在這一過程中,司法工作者要以法為據,從情入手,調解工作既要如理,也要入情。
司法所的同志給我介紹了一個案例:一個村民在行走過程中撥弄手機,撞倒了鄰家的一名小孩,造成胳膊骨折,通過調解,該村民承擔60%的醫藥費。事后,卻出現了問題,這位村民前一年開三輪出現交通事故,賠償別人五萬余元,現家中一貧如洗,債臺高筑,生活無著,根本無力承擔藥資費。在這種情況下,他們司法干部沒有依法壓人,無情處理,而是伸出了溫暖的手,通過申請民政救助,動員干部捐款,取得小孩家長諒解多種方法,圓滿解決了糾紛。由此可見,農村司法工作中,具體問題一定要具體對待,切記一刀切。調解過程一定要走入村民家中,走進村民心中,為村民所想,為村民所急,這樣才有利于開展工作,也有利于建設和諧社會。
法學類社會調查報告實用篇七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報告使用的次數愈發增長,報告成為了一種新興產業。一起來參考報告是怎么寫的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法學法律社會調查報告,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前言
法律意識是公民理解、尊重、執行和維護社會主義法律規范的重要保證,公民的遵紀守法行為不會自然產生,而是在一定法制觀念,法律意識的指導下實現的,具備了社會主義法律意識,就會做到不僅不犯法,而且能積極維護法律的尊嚴。大學生樹立法律意識,是現代化法制建設的基本要求,也是成為一名合格的接班人的需要。
調查主體
當代大學生法律意識的現狀十分嚴峻。大學生的法律知識水平普遍不高。當前我國大學生大都重視專業課,而對法律基礎課不予以重視。同時大學生法律觀點偏差,法制觀念淡薄。很多大學生在他們的權利受到侵害時會選擇沉默,而不是去爭取他們的利益。這就會使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會越來越淡,導致高等院校呈現出逐年上升的違法犯罪現象。
大學生正處于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形成和發展的重要時期。這一時期,大學生亟需在學校的正確教育和引導下,不斷學習,努力提高和完善自己。加強大學生的道德修養和法律素養,是社會主義高等教育方針的基本要求,是歷史發展的必然需求,也是大學生自身成才的迫切需要。
此次調查選擇的是天津理工大學在校及剛剛畢業的學生。
此次調查采用的是問卷調查的方法,在校內展開不記名調查,共征集問卷139份。
分析和認識大學生法律意識的現狀,是培養和塑造大學生現代法律意識的前提和基礎,對于實現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目標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為進一步增強大學生的法律意識,促進大學生學法,知法,懂法,用法,特進行本次問卷調查活動,本次調查采用不記名方式。
調查結果及分析
你的性別
a男45。61%b女54。39%你的你所在年級
a大一23。68%b大二65。79%c大三4。39%d大四6。14%
本次調查覆蓋面比較廣,男女比例較為平均
你對法律方面的問題
被調查去的大學生平時對于法律方面,報以為所謂態度的是少數,但是重視程度明顯不足,多數同學都只報以一般關心,并且同時認為總體法律意識也只是一般。重視程度不夠,總體意識不強,這就是當代大學生對于法律意識最重要的問題。
大多數同學的法律知識來源于課本與電視,課本上知識過于局限,過于書面化,沒有與實際生活很好的聯系。而電視上的,雖然有很強的靈活性,但是專業性不夠,甚至有可能還有錯誤,對接收知識的時間和空間有著很大的限制。
由于大學生法律意識是一個多要素、多層次的復雜系統,要精確全面地概括大學生的法律意識的現狀并非易事,所以本文只能結合調查結果,對當前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所存在的問題作一個粗淺的概括:
根據調查數據來看,大學生都或多或少地知道法律的基本常識,并不是完全的法盲,每個學子從小到大受傳統的倫理道德的教育,對法律基本知識早已耳濡目染,盡管受到一些負面因素的影響,但是我院大學生整體的法律素質還可以的,這里所說的只是基本常識,而不是深沉的理論,當今我院大學生也沒有必要對法律學習得面面俱到。
知法并不代表能運用法律,它們是兩碼事,運用主要是以知道為基礎,由于當今大學生接觸社會的機會少,社會經驗不足,再加上大學生自身的特點,如行動容易沖動,易受別人的煽動,追求時尚和個性,好面子,在處理具體一件事情上到底很少正確使用法律,甚至做出違法的事情。
而維權更不用說了,當今大學生遇到侵犯個人權益時,大部分的學生會選擇回避,忍讓,認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雖然他們具備了一定的法律知識,但他們沒有真正的把法律知識內化為法律意識,沒有真正的挖掘法的精神,法的價值,缺少公平,正義的理念,對法的信任程度低。
在知識經濟作為世界經濟發展主導力量的今天,人的素質成為社會發展的決定因素高校作為對青少年實施素質教育的重要基地,需要對大學生進行德,智,體,美等多方面的教育工作,從而培養出高素質,全方位的人才,來迎接世界科技迅速發展的挑戰。對大學生進行法制意識的培養,引導他們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是高校進行素質教育的一項重要內容,這也是當前社會發展對高校教育提出的迫切任務。當代大學生肩負著民族發展的重任,是中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棟梁。他們的素質水平直接代表了我國年輕一代的精神面貌,反映了我國參與世界競爭的實力。眾所周知,素質教育是著眼于受教育者及社會長遠發展的要求。在全面進行素質教育中不能忽略對受教育者法制意識的培養,這是一項經常性的工作,作為高校的教育工作者,要長期不懈地在大學生中開展法制教育,增強他們的法制觀念,使他們懂得遵紀守法對社會進步和個人發展所具有的重要意義。
改進意見
1健全法律運行機制,加強道德規范建設,創造有利于培養大學生現代法律意識的法治環境和輿論環境。大學生思想開放,時代感強,主觀上期望法治,關心國家法制建設,但世界觀還未完全成熟,易受外界環境影響,因此,立法、執法、司法部門做到立法的民主化、科學化,執法的程序化,守法的自覺化;大眾傳播媒體和各種社會力量應利用普法、守法、執法和監督法律實施的模范人物和典型事跡,進行生動的法制宣傳,創造一個良好的法治環境和輿論環境,對于培養大學生現代法律意識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2學校開設法律基礎課,通過老師的講授,讓每一個學生都知道遇到問題,糾紛應該采取法律措施,拿起法律武器來捍衛自己的權益,而不是采取暴力手段解決,在課時的內容的選擇上,應充分考慮學生的特點和需要,有針對性地突出重點,在‘少而精’方面作文章,講授一些發生在學生周圍的案例,提高學生的興趣,適當的對學習方法進行改革,不僅僅采用老師講授,還要采用課堂討論,進行案例分析結合錄象等多媒體教學,提高學習積極性。同時根據大學校園發生的事件及時采取措施,以及反省發生的原因,同時適當的進行教育改革,把法律教學作為必修課,讓每個學子認識到法律的重要性。
3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普硬法律知識法制教育對提高學生自身免疫力極為重要。通過法制教育,可以提高學生的法律意識,增強其判斷能力。自覺地抵制外界不良因素影響。對大學生進行法制教育,在于培養他們維護法律尊嚴的思想情感和遵守法律的良好習慣。因此。不僅在課堂上要宣講法律知識。法制理論,還要充分利用廣播,校報,閉路電視等多種宣傳陣地,大張旗鼓地廣泛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另一方面,也可舉辦法律知識講座,競賽,典型生動案例剖析等形式,寓教于樂,使法制深入人心,使學生知曉其中道理。做到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時時處處以法律規范自己的行為。把他們心中存在的零碎的,分散的和不系統的法制意識,法律觀念提高為完整,系統和科學的法律觀念,使他們從法律方面認識到自已的權益及社會發展的客觀要求。做到真正意義上的知法,學法,懂法。
結束語
分析和認識大學生法律意識的現狀,是培養和塑造大學生現代法律意識的前提和基礎,對于實現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目標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法律是我們保護合理權益的武器,尤其對我們當代大學生來說,更應該懂得法律,使用法律,只有這樣我們才能更好保護我們的合法的權益,而知法,守法,維權更是我們了解法律的過程。總之,大學生社會主義法律意識對國家的發展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大學生社會主義法律意識的培養需要社會,學校,國家,個人共同努力,只有這樣才能使大學生法律意識得到很大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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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類社會調查報告實用篇八
09法學系 葉學莉
(2010年9月)
一、家庭暴力的基本情況
通過社區座談、問卷調查、上門約訪等方式就家庭暴力問題進行了調查。一是有歧視傾向的惡性辱罵,經常批評或詆毀使其在眾人面前難堪的有68人;二是受到伴侶經濟控制的有12人;三是利用發怒或“發脾氣”要挾你去做他要你做的事情有73人;四是不允許跟親人或朋友交往,或惡意攻擊你的家人或朋友的44人;五是遭遇肉體暴力現象較為嚴重,其中沖突中遭毆打的有36人;六是毀壞個人財產或亂仍東西的有83人;七是威脅傷害你,你的孩子,寵物,家庭成員,朋友或他自己的有22人;八是逼迫你在不情愿的情況下與他發生性行為的有19人。
二、家庭暴力的主要特點
于其他暴力行為的態度具有很大的不同。有人認為,如果是出于合理的目的和動機,對家庭成員實施的暴力不屬于家庭暴力犯罪。比如丈夫因為妻子的婚外戀而對妻子的毒打,父母出于教育的目的而對子女的肉體懲罰等。筆者認為這是一種誤解,我們反對家庭暴力,是因為暴力行為本身侵害了家庭成員的生命,健康和人格尊嚴。家庭的各種矛盾和沖突,可以通過不同的手段來進行解決和救濟,但是決不能訴諸暴力的手段,否則就具有違法性。
二是施暴者多為丈夫。根據我們調查統計,在目前的家庭暴力事件中,丈夫對妻子實施暴力的占絕大多數,家庭暴力的受害者90%以上是女性。
三是家庭暴力具有隱蔽性。從調調查情況看,大多數受害人認為,家庭暴力系個人隱私,“家丑不可外揚”,如果反映到司法機關,會使家庭矛盾激化,影響婚姻和家庭的穩定,因而受害者大多采取忍耐態度。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家庭暴力行為除殺人和重傷外,司法機關大多作為自訴案件處理,采取“不告不理”的做法。因此,家庭暴力案件中,真正由司法機關介入處理的較少。
四是家庭暴力具有復雜性。由于家庭內部關系的復雜性導致了家庭暴力發生的原因、實施的手段、產生的后果以及造成的危害各不相同,使家庭暴力具有復雜性。
對受害者施暴。
三、導致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
在調查問卷中,我們經過認真分析后認為產生家庭暴力大致有以下原因:
一是沒有經濟地位是產生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女人沒有了經濟地位,就成為男人的附屬,男人在家庭中就有了絕對的權威,這種沒有制約的權利隨著時間的推移,越來越膨脹,男人為金錢而困惑,而把更多的不快發泄給女人。因為女人沒有為其直接創造價值,而女人在社會生活中為孩子,為丈夫,為家庭同樣也盡到了撫養,贍養的義務,女人也感覺不公平,于是處理不好兩者的矛盾就會發生家庭暴力。
二是大男子主義加上女人的軟弱是產生家庭暴力的重要原因。在傳統的家庭教育中,男人是一家之主,封建的“三從四德”等封建思想觀念根深蒂固,男人不可動搖的地位滋長了男人的霸氣。女人的軟弱,體現在幾個方面:在家庭中缺少決策意識;封建的男尊女卑意識;整天忙于家務不愿參與社會的意識;對男人的錯誤經常采取遷就的方法。久而久之,男人的大男子意識加上女人的軟弱給家庭暴力提供了一個滋生的土壤。
三是社會環境的污染是產生家庭暴力的外部原因。一些人由于受社會不良風氣的負面影響而失去道德倫理,貪圖享樂,追求金錢和美色,在外包“二奶”,養情婦,對婚姻和家庭毫無責任感,最終導致夫妻關系惡化,反目成仇。
“清官難斷家務事”,致使家庭暴力的施暴者很少得到制裁,從而助長了家庭暴力事件的增長。
五是施暴者的文化教育水平低、素質差。一些人存在著“打是親,罵是愛”錯誤認識和生活陋習,形成不把施暴“當回事兒”的心理疾病以及性格缺陷。
四、家庭暴力的危害
一是家庭暴力侵犯婦女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因男性體力上的優勢,家庭暴力一旦發生,輕則表皮紅腫發青,重則致殘、重傷,甚至是鬧出人命,嚴重損傷婦女的身體健康。身體上的損傷是外在的,家庭暴力還伴隨著對婦女的精神摧殘,精神的創傷往往比身體上的創傷更難以愈合,遭受暴力的婦女長期生活在恐怖、緊張的氣氛中,心里充滿了恐懼與悲哀,在一定程度上喪失自信和自尊,導致心情抑郁或精神分裂。在找不到正當的解脫途徑的情況下,她們只好采取回娘家、出走,甚至自殺等消極反抗方式。
二是家庭暴力破壞婚姻家庭。美滿幸福的婚姻需要夫妻雙方共同經營,是建立在溝通協調基礎上。家庭矛盾一旦演變成家庭暴力,這種和諧也就失去了平衡,雙方關系轉變成施暴者和受害者的關系,夫妻感情必然會出現裂痕,即使受害婦女可能還愛著丈夫,但是她們最容易想到和選擇的方式就是通過離婚來擺脫家庭暴力。因此,家庭暴力是導致離婚的重要原因之一。
違法犯罪的行為。對受害者來說,當虐待超過了她們肉體、精神的承受能力時, 她們不懂得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采取“以牙還牙、以暴制暴”報復手段,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從家庭暴力的受害者變成了害人者。有資料表明:我國五成以上的女性犯人是因為不堪忍受家庭暴力而走上犯罪道路的。另一方面,婦女作為社會中的一員,也是物質生活的創造者。而那些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婦女,在其人身權利、生命、人格、尊嚴等這些做人最基本的權利都被暴力所侵害、所剝奪的情況下,在身心受到嚴重傷害的情況下,又如何能夠全身心地投入到社會生產、發展中去呢?家庭暴力不僅嚴重侵害了受害婦女的人身權利,而且影響了她們參與社會生產的積極性,從這個意義上講,也直接間接地阻礙了社會的發展。
四是家庭暴力不利于下一代的健康成長。在一個充滿暴力、充斥吵罵、怨恨和悲憤的家庭中成長的子女,其生理、心靈上必然會受到較大的傷害, 大多數患有恐懼、焦慮、孤獨、自卑、不相信任何人等心理障礙,對家庭和婚姻缺乏安全感,對父母失去尊敬,影響其學習生活。長大后有暴力傾向的比其他孩子比例要高的多,有的甚至會有厭世心理,結果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目前未成年人犯罪率不斷上升,這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五、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主要對策
家庭暴力是一個社會問題,要從根本上制止和消除家庭暴力,必須全社會共同努力,提高認識,加大措施,完善立法,形成有效機制和網絡,才可達到標本兼治。
一是加大《婚姻法》,《婦女權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教育廣大婦女努力提高自身素質,增強法律保護意識,并能用法保護自己的權益,在社會中有弘揚“自尊、自信、自強、自愛”的精神,在社會的大舞臺中不斷地提升在家庭中的地位。
二是加強家庭美德建設,規范社會秩序,凈化社會空氣,掃除各類色情服務。加強公民基本道德規范的教育,廣泛開展“五好文明家庭”創建活動和“好媳婦、好丈夫”等優秀家庭角色的評選活動,引導家庭成員科學調適家庭關系,增強科學文化和道德修養,提升家庭的文明程度。
三是加強對家庭暴力的懲治力度。我國現行法律對于家庭暴力的處臵。只是在《婚姻法》中有所規定:“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定予以行政處罰”。顯然,對于實施家庭暴力只按照治安管理規定處罰是十分不夠的,特別是受害者在遭遇家庭暴力后,由于證據不足或取證困難而不得不妥協時,使人感到法律的無力。雖然刑法中有對虐待家庭成員行為的處罰規定,但還不能完全適應家庭暴力問題。因此,盡快對家庭暴力行為進行立法顯得十分必要和緊迫。
總之,家庭暴力問題的解決是全社會的共同職責,需要全社會的關心和支持,各級政府組織和社會團體均應采取切實有效措施,把消除家庭暴力,維護婦女合法權益當作一項長期,艱巨的工作來抓,只有這樣才能有效制止家庭暴力的發生,促進社會和家庭的文明進步和婦女權益的保障,實現真正意義上的男女平等。
法學類社會調查報告實用篇九
通過對目前農村情況調研和了解,希望能夠引起重視,增強農村法制教育,使依法治國真正的深入人心。
面談,實際走訪
中和鎮,中和街道
從黨的十五大報告提出“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到1999年通過憲法修正案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寫入憲法第五條,從此,我國真正意義上實施了依法治國,時至今日,依法治國已經實行了十多年了。而起作用也巨大,影響也極具深遠。以此同時,民主意思不斷增強,人民更會運用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但是,這些只是從全國的平均水平來看的,我們當然知道,現在的中國城市生活法制融入的很深,市民們讀懂的運用法律。可是如果從基層來看,特別是從鄉鎮、農村、農民,來看的話,結果又會怎樣了呢?秀山縣也是一直都是緊緊圍繞中央提出的依法治國,深入實施依法治國的治國方略。
(—)法律意思有所增強,開始信仰法律
從我了解到的情況來看,現在很多人特別是廣大農村地區的人們都在有形、無形之中有了一種意識,就是遇到糾紛、權利受到侵害時,會多考慮集中解決方法,而很多時候會想到運用打官司的方式來解決。自秀山縣的一位姓王得建筑工,他是農民工,年齡也比較大,50大幾了,家里負擔也比較重,還有個上大學的孩子要他供著,對于那種農民家庭,供一大學生是比較困難的,就靠這么一點工資,根據他說,也幸好現在建筑工資提高了些,因此還算不是很窮。到年末了,其工資還有被拖欠的,為了拿回拖欠工資,他們已經不像以前建筑工人那樣,把建筑工地上的東西全部拿走,也不是像以前那樣帶了一大堆的人去跟老板鬧事了,索回工資。而是,先跟建筑老板商議,交涉。之后見未果,就去找縣政府,請求政府出面干涉要回了拖欠工資。當時,他們還有一種想法就是如果實在不行就是會去法院對建筑老板提起民事訴訟。基于這種認識我相信,現在越來越多的農民開始相信法律是解決爭議,維護權利的重要方式,便開始信仰法律了。對這點我感到很欣慰,因為我們國家封建時間太長,受歷史影響,人治色彩太濃了,能夠樹立法治意識已經很不錯,即使不是很深。
(二)對法律知曉不夠,認識不足
我就是來自農村的,所以對于農村生活還是有較深的了解。相對來講是比較深入的,每次,我回家的時候,跟家鄉那邊的村民聊天中發現,他們基本是不知道什么多少法律,只是通過電視、別人講的知道點法律能夠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當權益被侵犯時能夠即使得到救濟。就這樣開始對法律有種崇拜感、高深感。是些很深奧的東西。一般村民是了解不到,知曉不多,當得知我的專業就是法學時候,再他們看來,那是個很好的專業,很有前途的。可他們并不清楚,法律其實就是調整社會普遍生活中所產生的社會關系的規范。就是與他們生活有關,也是從他們的生活中抽象出來的用于指導以后的社會生活。而且,他們有很多人對法律的看法也很偏激,認為法律只是給有錢、有權勢的人準備的,總結起來就是為有地位的人準備的,一般的農民根本就得不到什么好處,只要有錢,也只要給錢,就會有相對輕的結果,就能贏得官司,平頭老百姓因為既沒錢也沒有地位,所以總是吃的啞巴虧,這種看法對法律追求的公平、正義的目標是中曲解,對法律認識不到位,這樣對法制建設產生影響,偏離正常法治軌道,對我國深入實施依法治國產生不良影響。
(三)運用法律解決糾紛較少
基層人民,特別是廣大農民雖然對法律有了一些了解,也知曉了一些法律知識,也稍微增強了法治意識。但是,真正會運用法律途徑來解決的糾紛、維護自己的被侵之權的人很少,假期我去人民醫院看望我一個以交通事故而造成右腿骨折的舅舅,在那骨科住院部,從其他病人中了解到,他們很多人是因為交通事故而造成的骨折。且有些家屬也遇到這種情況,當我得知他們很多人為了要求行為人支付醫療費,很多要么就是通過聯合親戚朋友,強制威脅行為人賠償,妖媚就是與行為人私下協商,或者有些怕事的根本就是自己全部支付所有費用。雖然,我國法律并沒有禁止私下解決,即私了。私了,地區解決起來更迅速,但是,這樣的話容易引起打擊報復,相互之間,由于威脅或者忍氣吞聲都容易引起一方的心里不平衡,容易引發之后一系列的不良潛在的影響,而且,私了,賠償的數額很多要么具有敲詐性,要么就是讓受害人受損。盡管如此,他們還是不愿意讓國家機關,特別是司法機關干涉。
(四)農民提起的訴訟少
我去秀山縣人民法院了解到,現在法院受理的案件雖然在增多,特別是,民事案件增多,這說明人民越來越接受司法解決爭議,人民的法律意識得到了增強。后來我才發現那些提起訴訟的原告很少有農民的,聽法院內部人說就民事案件,農民提起訴訟比例不足民事訴訟的10%,基本都是些企業、單位、其他組織以及一些收入相對較高的縣城居民。這也說明了,農民中的法治建設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五)弄明對運用法律解決爭議心存恐懼
經過多年的法治建設,廣大農民雖然意識到了,可以運用法律途徑來解決爭議,但是,在他們心中人仍就認為法律并不是煮好的途徑,因為在他們看來,打官司容易引起對方的打擊報復。因為在我們農民心中,一向喜歡得到心理上的平衡,也不管其他后果,所以特別是在對方或者對方的親戚朋友,有些權勢,會利用聚集眾人暴力威脅,那勢必對今后的生活引起不良影響。特別是現在咱門中國的黨、政干部,由于其受嚴格監督,極易濫用自己手中的權力。以權謀私,到處魚肉農民。同時還有個問題就是,當廣大農民與政府有關部門鬧矛盾,那么,農民處于弱勢地位,而政府及相關部門又有一定的地方立法權,加上執法者的身份,那就是很強勢了。可以通過給農民辦理各種事情通過拖延,敲詐勒索等各種方式來對其進行打擊報復,因為就與農民關系密切的還是政府,從出生到死亡都是離不開的,也正是在此,即使當時通過法律維護了權利,但是在以后就不好辦了。會惹上更多必要的麻煩。
(一)司法成本高,效率低
在我國,特別是廣大農村地區,很少由農民會運用法律來維權,原因可能是是因為他們不懂法,害怕法,也可能是害怕纏上國家機關,但最主要的是費用問題,因為不懂法,所以如果真的要進行司法救濟那么久的請懂法的律師,那么就得花費很多,而請律師,我們都知道,費用是比較高的。好像最少也是總費用的百分之十以上。同時由于我國法律不是很完善,很多案件還多是誰告誰舉證,因此花費的時間、精力很多,加之法律知識缺乏。同時,在農民看來就那些訴訟費用也是很高的,訴訟費用可能由于我國人口多,問題也多,而國家給予的經費有限,因此不能完全滿足辦案需要,可能多訴訟費用高有些影響。更為重要的是,司法工作人員在我國比較少,一個縣就一個法院,一個律師事務所,少量的人在農村地區做法律服務者。據估計也就差不多十萬農民就兩法律服務者,五到七個司法工作人員。而且,因為案件多,各種舊案,新案都拖沓,堆積,辦案效率地下,一般的民事案件至少需六個月,更甚至一年多之后才有結果也很正常。假期我去看我舅,因為交通事故,造成右腿骨折,因治療花費大,家里條件不好,很多親戚朋友湊齊錢進行治療,當對肇事者要求賠償時,肇事者只賠償小額之后就沒有支付。為此,就請律師打官司,但是,由于自己費用沒有,又不好想大伙借時,律師便提議有律師提前按照一定比例支付一定資金給我舅先行治療,而由律師進行訴訟,而對于勝訴而得到的賠償就歸律師所有。從上述可知,如果真的要運用法律來解決的話,那么就得拖延很久,對治療就非常的不利。因為不能及時得到賠償。有點遠水解不了進火。
(二)觀念上不愿打官司
在農村生活久了就會發現,現在的農村受傳統的思想影響大,很多人都是排斥國家機關干預他們的生活,特別是司法機關干預他們的糾紛。我在叔叔上班的一名叫金達威飼料公司的工人中了解到,其實他們基本都是從農村來的,當問到他們對打官司的看法時,普遍的反應是他們都是害怕,在他們一向看來,打官司都是些不安分的人,感覺都是壞人似的,好像都不是什么好人,都是有錯的。而且他們也根本就不想跟國家機關接觸,有種對國家機關的恐懼感,而且農民還會感到他們在司法中地位卑微,認為即使有理由也很難站的住腳,也容易受其借用種種理由敲詐。
(三)司法工作人員及相關法律服務人員素質不高
由于我國實行法治不久,很多司法人員專業素質不過關,很多都是中專生、高中生、或者一些干部只是經過短期培訓就上崗,很多都沒有接受正規的大學法學專業知識教育,因此他們中很多人,素質低,辦理案件是容易出現錯案,同時很多司法工作人員,職業道德素質也比較差,道德素質也比較差,沒有站在公正的第三者的位置公正的依法審查,合理解決糾紛,相反很多人還利用職權,假公濟私,以權謀私,把這種機會當作是發財機會,到處收受錢財。把法律要求的公正拋于腦后,給農民以很不良的影響。
(四)法律意識不深,對法律知之甚少
在農村那塊,法制宣傳不夠,農民們對法律知道的很少,也很模糊,只知道些大概,而且很多也都市從別人那聽來的,很多都是不準確的,沒有深刻的法治教育,因此也沒有形成很深刻的法治意識,很多農民遇到正義,首先想到的并不是用法律來解決,而是用比較慣常的手段,鬧或者威脅,只有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才會想法設法去運用司法解決。這就足以說明農民不了解法,也沒有形成很深的法律意識。
(五)中國法治建設大背景
在我國,法制建設是在政府的推動下進行的,因此存在著集中明顯特征,即是政府推進型、政治體制改革滯后型、法制觀念缺失型。因此在政府推進型法治中,政府權力很少受限,這種情況在農村比較典型,很多的法治宣傳都是由政府推進,而且很多的法治執行無形之中也讓基層政府插手了;再者在政治體制改革中,權力制約問題還不完善,這更是阻礙了法制建設,而在農村,這種狀態體現在政府與其他權力機關的權屬不明確,職權錯位;就法制觀念來說,我國距西方發達國家大概相差300年,而就硬件來說,和西方國家沒有多大差異,科技的差別也很小,制度差別也不大。就比如“法律至上”的觀點現在才提出,而人家幾百年前就提出來了,這就是差距。再與我國農民的法治意識中,更是有距離。
(六)經濟基礎
在我國,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思想,所以我們的法律本質的認識也是以馬克思主義為立場,采取階級意志劃分的。而根據馬克思的相關理論的理解。階級是有掌握一點生活資料和生產資料的人組成的一個社會階層,就為統治階級,相反,則為被統治階級。而在現實的中國,真正掌握大多數財富的那些認為人數不多的黨,干部,以及相當多的富有階層。而廣大農民,收入少,自然也就談不上統治階級。這雖然是有些人的想法,但是呢,這對農民來說,就他們的切身體驗來說,是很貼切的。即使這樣,把黨和人民,干部和人民割裂了開。因此,在經濟基礎都不牢靠的農民,很少有能有農民會真正運用法律,樹立法制觀念。
為了真正貫徹黨和國家依法治國的方略,深化法制建設,特別是加快基層,而關鍵又是農民那塊。因為我國農民人數眾多,我國整體提高法治水平是一個挑戰。為此:
首先,我們得想方設法,通過各種渠道,提高他們的收入,增強農民階層的經濟基礎,是他們可以有更多可以自由支配的財產,以便于他們負擔各種司法費用,以及相關因為運用法律而產生的各項支付。
然后就是加強對從事司法工作以及與司法工作有關的服務人員的素質教育,是他們的服務水準更上一個臺階,更好的服務,具體說來,可以是,加強對司法服務人員的專業技能培訓,嚴格專業法律服務人員的準入和考核,招收大量受過大學專業法學教育的大學生入司法服務系統,充實整個隊伍,注入新的血液;同時還得加強對司法工作人員思想、道德教育,提高他們思想、道德水平,使他們真正樹立公正司法,為人民司法,而不是以權謀私。
還有,對司法機關進行改革和監督,加強管理,加大簡易程序,降低司法成本。加快對舊案、積案的處理,在保證公正的基礎上盡快結案,及時解決爭議。
再有,我們應該加大法治宣傳,加強法治教育,發揮各種媒體宣傳作用,可以通過電視、報紙、網絡等向廣大農民宣傳,同時也引導農民去學習法律,增強法治觀念,增強運用法律維護自己權利的意識,同時,也去積極監督其他主體守法。如,對政府,對黨員,對干部進行監督。
最后,廣大干部,黨和領導人,自己要積極主動守法,維護法律權威,同時司法部門應對違法法律的行為人依法處理懲罰,為全社會建設法治社會樹立榜樣,特別是在農村地區更是要樹立典型。為全社會建設法治創造良好環境。
我相信,我縣農民法治問題,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會取得長足進步的。
法學類社會調查報告實用篇十
作為一名法學專業的學生,一年的學習下來,說實話,我并不清楚,我在學什么,學這為了什么。而這次的經歷——一個月的法院生活,我體會到了公平與正義的真正價值。
有時候,我在想我會不會就是傳說中那個永遠也長不大的小孩。因為我發現,真的,我依然年少輕狂,不識“愁的滋味”。
為了能通過面試,順利地進入法院實習,我前一天在家反復忖度他可能涉及到的問題的`答案。比如:“你為什么想進法院實習?”那我會亳不猶豫地說:“定紛止爭,維護正義,成就一個法律人應有的價值。”
第二天,我一路緊張而興奮地到達法院。仔細端看,大門莊嚴肅穆,旁邊的二尊石獅巍然矗立,整個法院籠罩在一層等級與森嚴的暮紗下。不禁,一陣畏然。
看到“門口禁止停放一切車輛”的告示牌后,我好容易才找了個地方把我的愛車給安頓下來。剛往大門方向走去,門衛就遠遠地問我,“干什么的?”“我找院長!”我底氣十足地回答。“你找哪位院長?”“啊…”啞然。“哦,一個法院會有幾個院長么?”我納悶。“那你有什么事啊?”“我是個大學生,來這兒實習的。”“哦,這樣啊,那你先過來坐吧。我們這兒下午是三點上班,現在還沒到時間,你在這兒等會兒。”沒辦法,只能這樣咯。
沒過一會兒,一位領導模樣的人從大門經過,門衛告訴我“這是我們季庭長,你去找他看看”。看他走遠,我忙奔過去,他顯然覺察到什么,回過頭來,我急急地上去,一下子卻不知說些什么。“季庭長,您好。”“你好,有事嗎?”他溫和地回答。“我是來這兒實踐的。”“哦,這事,你去找政治處吧。”“好,謝謝。”我不得不重新回到傳達室。
終于,在兩點五十左右,政治處有人上班了。門虛掩著,我敲門進去,說明情況后,他說:“好,我跟領導匯報一下,可以的話,我這兩天打電話通知你。”而我想象中那些求職應聘的問題,竟只字未提,不禁黯然。什么可以的話打電話通知,這明明就是委婉的拒絕嘛。哎,沒戲,歇菜般我離開了法院。
憧憬的破滅,猶如怒放后的煙花,瞬間的璀璨浮華后,天空一無所有,留下寂寞的回憶顧影自憐。
回家后我死死地睡了一覺。“哼,有什么大不了的,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我再找就是了呸。”我想了想,若談專業對口的話,那就還有檢察院和司法局這兩個國家機關了。正當我琢磨著先去找哪個單位的時候,電話鈴響了。“是陳海杭嗎,我是法院……”啊,真的嗎,我可以去法院工作出了?這份意外的收獲來得太措手不及,我都有些蒙了。
7月5日,我正式開始了第一天的法院生活,被安排在政治處工作。我也不知道那里是做什么的,只是隱約感到我的工作似乎與案件審理沒有什么關系。
嗬,沒想到我竟會在前一天面試的地方工作。也許緣份就是這樣簡單而神奇。走進辦公室,一切都異常陌生,所以干的每一件事都很新鮮,自然十分賣力。大家對我這個新手顯得十分客氣,端茶倒水的也沒讓我干些什么。第一天,我差不多就在翻看材料中渡過了。三五天熟絡了以后,他們似乎把我看成他們中的一員,稱呼上也從以前的“小丫頭”直接改叫“小陳”了,有什么要幫忙的,也很自然地安排我去。雖然工作量一下增加了許多,但我卻做得很開心。因為我終于不是在這兒參觀了。
這樣的狀態大約持續了近半個月左右,每天似乎是稀松平常地上班、工作、下班,儼然一位上班族。令我欣慰的是,辦公室的同事很照顧我,因為所在部門性質的關系,差不多全院各類人群我都有機會接觸到,大家對我的工作也給予了一致的首肯。
上班的第三個星期,當我像往常一樣朝法院趕的時候,腳步明顯軟了很多,疲沓沓地無力。一開始新鮮而好奇的美麗外衣漸漸淡去的時候,我的工作如同開水般平淡無味,不得不承認,我有些厭倦了。
好在我是個善始善終的人,不至于犯下“行百者半九十”的錯誤。每天堅持準點上下班,領導下達的工作,盡心完成。雖然沒有了當初火一樣的熱情,但檔案依然整理得井井有條,文件印發只字不差,辦公室打點得安然有序。我慶幸我堅持下來了。
法學類社會調查報告實用篇十一
關于青少年吸食毒品現實情況的調查報告
[調查對象]唐山市部分中學學生、社會人員中的青少年、干警、法律工作者、記者及家長。
[調查目的]對本地區青少年吸毒的現實情況及特點、吸毒所造成的危害、吸毒的原因等方面進行分析,提出相應的防范對策。
[調查方法]本調查報告采用收集資料、電話、網聊、面談、填寫調查表、口頭問卷等方法進行調查。
[調查地點]唐山市部分學校、網吧、酒吧、戒毒所,派出所等地方。
[調查時間]2010年8月。前言:
眾所皆知,毒品一直危害著人類的身心健康。因國際毒潮泛濫的影響,國內毒品問題不斷發展蔓延,青少年已成為毒品的主要受害 者,同時,毒品問題也已經成為引誘青少年違法犯罪的直接原因之一。為了進一步了解我市青少年吸食毒品的現狀、特點和規律,找尋減少和斷絕青少年吸毒的渠道,筆者主要針對目前青少年犯罪情況進行了一次社會調查。現將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及特點 (一)調查對象的基本情況
近年來,汕頭市青年人吸毒情況呈遞增和蔓延趨勢。吸毒
人員中大部分是無職業、輟學或社會上的一些閑散人員。據統計,吸毒者中青少年占到了70%,其中,吸食傳統毒品的多為34歲以下,吸食新型毒品的多為25歲以下。如果根據慣例按“每發現1例顯性吸毒者,實際上就有10例隱形吸毒者”計 算,數量更加驚人。
(二)特點
1、吸毒者具有結伙成群的特征。
青少年吸毒人員已由過去單獨隱蔽吸毒逐漸發展到結伙吸毒,并且選擇一定的固定場所。汕頭市上半年曾在某招待所一次抓獲了正在吸毒的30多名青少年男女。結伙吸毒與個人吸毒相比,相互影響,危害性更大。
2、以販養吸者較多。
由于吸食毒品需要花費較大的資金,一部分青少年通過以販毒養吸毒,由單純的吸毒者變為 販毒者,由毒品的被害者變為害人者,走上了毒品犯罪的道路。在調查中我們發現,在毒品犯 罪人員中,有近半數以上是既販毒又吸毒,相互交織,形成惡性循環。
3、吸毒者文化程度普遍偏低。
從各區登記在冊的吸毒人員情況和我們對戒毒學員的調查看,文化水平普遍偏低。以初中、小學文化程度為最多,部分為文盲。如2001年全省強制戒毒2961人中,小學438人占14.8% 初中2405人占81.2%,文盲67人占2.26%,且通過測試實際上有50%的文化水平與統計的 文化水平相差甚遠。
4、復吸率居高不下。
據調查,吸毒的青少年,幾乎每個人都想戒毒,并嘗試戒毒,但由于毒品對吸毒者生理和心理的極大影響,一旦沾染,毒癮便難以戒掉,極易形成吸毒——戒毒——復吸——勞教戒毒的現象。據強制戒毒所統計,我市吸毒人員戒毒后的綜合復吸率為80%左右,其中一年復吸率為70%,兩年復吸率為80%以上,三年復吸率為90%以上。
二、吸食毒品所造成的危害 1、損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各類毒品對人體都有嚴重危害,尤其是青少年,身心發育均未成熟,受到的摧殘更加嚴重。吸毒不僅在生理上導致青少年的記憶力衰退、營養嚴重不足,抵抗力下降,誘發多種疾病,而且在心理上作用于人的神經系統,使吸毒者對毒品產生強烈的渴求,并逐漸摧毀其精神和意志,使其墮落、道德淪喪,出現人格解體、心理變態。如一些吸毒成癮又搞不到毒品的人,在毒癮發作時,用切手指、砍胳膊、煙頭燙等自殘方式來緩解毒癮,甚至走上自殺的道路。
2、嚴重影響家庭生活。
病、肝病、性病甚至艾滋病等多種疾病,給家人的安康帶來 很大的隱患及危害。
3、極易引發刑事犯罪。
吸毒是一種高額消費。一般說來憑正常的合法收入來維持高昂的消費是不可能的。為了支付巨額的毒資,吸毒者往往鋌而走險,以身試法,給社會帶來極大的危害。從大量的事實來看,吸毒者除了采用販毒等方法獲得毒資外,男性吸毒者采用盜竊、搶劫、詐騙等犯罪手段獲得財物,供吸毒之用。女性吸毒者以色相換 取財物,以娼養吸,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據統計,2001年全省因吸毒誘發的刑事案件4600多起,治安案件近6000起,嚴重影響社會的穩定,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帶來了極大危害。
三、吸毒原因分析
1、強烈的好奇心理。青少年時期是世界觀、人生觀還未形成的時期,對任何事物都存在強烈的好奇心和探索欲望。在與染上吸毒惡習的青少年交談中,我們發現多數青少年最初接觸毒品,往往受到好奇心的驅動,而且對毒品的危害不了解,在一試無妨的冒險僥幸心理驅使下誤入歧途而不能自拔。據戒毒所有關 統計,因為好奇、受誘惑而染上毒癮的占70%。
2、不良的家庭環境影響。調查表明,許多青少年吸毒成癮即是其父母或其他家庭成員言傳身教的結果。除了家庭成員的吸毒行為直接成為青少年吸毒的原因外,一些家庭父母離異或者長期外出,孩子得不到正常的教育,都是導致青少年吸毒成癮的原因。
3、個人交友不慎被人誘騙。青少年缺乏分辨力,人際交往能力差,極易受到周圍朋友、鄰居的影響,而且在交往中稱兄道弟,盲目的從眾心理極強。據調查,在吸毒青少年中,因為朋友吸毒覺得好奇、趕時髦而 吸毒和受朋友引誘后吸毒的占70%以上。
4、教育管理的弱化。對青少年的禁毒宣傳教育方式方法相對滯后,在調查中,有60%以上的吸毒青少年缺乏毒品知識的了解和認識,此外,對吸毒青少年的幫教、管理、控制工作薄弱,相當一部分戒毒后的青少年受到歧視,缺少關愛和幫助,以致自暴自棄,仇視社會和家庭,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
四、防治對策
1、以理拒毒,加強禁毒宣傳教育。禁毒宣傳教育是一項社會性的工作,要注重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的有機結合。目前,全國還沒有適合青少年特點的禁毒教材,有關部門應盡快組織力量編寫針對青少年學生的禁毒教材,把禁毒教育納入德育教 育的內容,使學校禁毒教育規范化、經常化。要加大禁毒工作的社會宣傳力度,開展創建“無毒社區”、青少年遠離毒品宣傳活動,使防毒、禁毒的觀念深入人心,增強廣大人民群眾尤其是青少年的防毒、禁毒意識。要以社區、學校為依托,擴大禁毒教育的影響,不斷提高學生家長的禁毒意識和家庭教育管理水平,使禁毒教育進入學校,進入社區,進入每個家庭,筑起禁毒的堅固防線。
法學類社會調查報告實用篇十二
導詞:社會實踐 調查報告 法學 范文
我從一個交通事故案例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八條
2005年1月28日至3月8日,在密云縣人民法院我參加了社會實踐活動,在這期間我參與了一個交通事故現場清理引起的訴訟案件,通過自己的親身經歷,我對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執法與處理談一談自己的見解:
國家賠償責任
分析此案,我認為:
(一)交通大隊事故科交通民警清理現場的行為的合法性
人的合法權益,交通治理機關可以承擔適當行政補償.在當今依法行政,國家強調最大限度保護公民,法人合法權益的法治大環境下,如何在處理交通事故中調動最快捷,最科學的人力,物力資源清理事故現場,減少事故當事人的損失,更合理地兼顧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利益,追求最大社會效益,是交通治理機關不斷思考和總結的一個重要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