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曾試圖在平淡的學習、工作和生活中寫一篇文章。寫作是培養人的觀察、聯想、想象、思維和記憶的重要手段。范文怎么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我為大家搜集的優質范文,僅供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設備的應急預案包括篇一
第一條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性特種設備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減少特種設備事故造成的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的發展,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安全生產法》的要求,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本預案為縣人民政府處理本縣行政區域內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程序和組織原則。本預案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要求,確定使用單位為本單位特種設備事故搶險救援單位。
第三條本預案所稱特種設備事故,是指在本縣行政區域內使用特種設備的單位突然發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財物損失的事故,包括以下的事故:
(一)電梯困人故障或由于剪切、墜落等原因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
(三)鍋爐爆炸事故;
(四)壓力容器(含固定、移動式)泄漏、爆炸事故;
(五)壓力管道泄漏、爆炸事故。
第四條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應當貫徹統一領導、專業分工、反應及時、措施果斷、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的原則。
第五條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建立嚴格的特種設備事故防范和應急處理責任制,切實履行各自職責,積極配合處理事故應急搶險救援工作,保證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正常進行。
第六條成立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主管副縣長任組長,政府辦公室副主任、質量技術監督局局長任副組長,成員單位為安全生產管理局、公安局、樂4小時通信暢通。
第七條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職責:
(三)落實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部署的有關搶險救援措施。
第八條組長的主要職責
(二)負責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第九條副組長的職責:負責組織實施具體搶險救援措施工作。
第十條電梯、起重機械、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的使用單位,應當根據本規定和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單位的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并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第十一條特種設備使用單位事故應急預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本單位的特種設備數量、安裝位置分布情況;
(二)在日常運行使用過程中出現的,可引發事故的故障類型、征兆、應對措施;
(三)進行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指揮的.組織機構管理網絡及搶險救援人員;(四)相應的設備操作人員、維修人員、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在處理事故時的職責。
第十二條電梯的使用單位必須委托具有電梯維修保養資格的單位對其電梯進行保養,負責電梯日常維修保養的單位職責如下:
(一)應對其使用的電梯的日常安全運行負責;
第十三條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容易引發事故的特種設備列為危險監控設備,依法實行重點監控。賓館、酒店、學校、醫院、商場等公眾聚集場所內使用的及其它容易引發群死群傷事故的特種設備均列入危險監控設備范圍。昌明液化石油氣充裝站應列為特種設備重大危險源。
第十四條各使用單位應根據本單位設備的特點和應急救援方案的規定,配備必要的設備、工具、救援物品等物資儲備。
第十五條各使用單位應定期組織本單位的事故應急處理知識、技能的培訓和應急演習。
第十六條使用單位應定期對特種設備進行日常性維修保養和定期自行檢查,按照有關規定要求按期安排對特種設備進行定期檢驗。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后,使用單位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十七條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應當立即做到:
設備的應急預案包括篇二
1、編制目的
汛期將至,為最大限度減輕汛期洪澇災害對公司員工和財產安全造成的危害,保證在發生水澇災害時,及時救災,減少人員、倉儲設施、貨物、機械設備等財產的損失,高效有序地開展防汛救災工作,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集團公司相關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本著“建重于防、防重于搶”的指導思想,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部署、落實好防汛安全工作,制定防汛計劃,主動防范,提前做好各種準備,堅持以安全生產為重點,從嚴務實、規范管理,確保汛期環境下企業安全運營。編制本汛期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3、生產安全應急的原則
1)采用先進的監測、預測技術,提高對安全生產突發事件的預測能力和預測水平。
2)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搶救生命第一的原則。實行統一領導、統一協調,按照就近求助、區域救援的原則,充分發揮各級應急救援體系。
3)公司分級負責的原則。各公司充分利用相臨單位的救援力量,建立自救、互救的應急救體系。
4)按照屬地原則,接受地方政府的領導、指揮和調動,充分的利用各種社會救援力量。
二、公司概況
江蘇省蘇鹽連鎖有限公司常熟分公司是省屬國有大型企業下屬分公司,主要承擔常熟地區居民食用鹽和食品加工生產用鹽的批發經營,同時為紡織印染、化工、工業水處理等行業提供所需的各類工業鹽的采購和配送服務。地址位于常熟市長江路405號。
三、應急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為了加強對強降雨及汛期所引發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公司成立防汛指揮組織機構,指導應急救援小組應急反映行動按計劃有序進行,防止因應急反映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應急救援。
為加強防汛減災工作的領導,公司成立防汛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負責汛期安全日常工作)
成員:
防汛小組值班電話:
防汛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職責
1、負責全公司的防汛工作。按照有關防汛法規、政策,檢查督促做好防汛工作,增強干部和職工的防汛意識。
2、制定常熟分公司防汛搶險應急預案;督促辦公室制定與本單位情況相適應的應急預案;組織員工進行人員轉移和搶險救災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同時成立的防汛工作領導小組和汛期巡查搶險救災小組;并將預案和小組名單上報蘇州分公司。
3、做好防汛物資準備工作,籌措防汛資金,及時補充儲備防汛搶險物資,確保各種物資按要求儲備到位。
4、加強與所在地政府防汛指揮部門的聯系,爭取當地政府的救災支持;健全災害預警機制,加強與氣象、水文等部門的聯系和溝通,及時掌握雨情、水情、汛情、災情、臺風等情況。
5、汛期值班時間為24小時,值班人員每天認真記錄安全檢查情況,及時掌握所屬公司的檢查情況,如遇險情應及時向工作組組長匯報。
6、組織員工進行專項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7、汛期值班時間為24小時,值班人員每天認真記錄安全查情況,如遇險情應及時向工作小組匯報。
防汛工作領導小組成員責任分工
1、吳志明同志是領導小組的第一負責人擔任組長,負責汛期全公司緊急情況處理的指揮工作。風力達到11級以上時,組長要親自指揮,出現險情要親臨現場指揮搶險。
2、杭杰同志擔任副組長,負責全公司緊急情況處理的具體實施和組織工作,負責對事故救援過程中各公司防汛小組進行協調指揮,組長不在或授權時,副組長按序行使組長的權力。預測風力6—8級時,要在崗待命同時跟蹤臺風和天氣變化途徑,做好防汛抗臺準備;預測風力8—11級時,要親自帶班指揮防汛小組成員按責任劃分區域,堅守崗位,密切注意臺風、暴雨、洪水等動向。
3、后勤保障組負責人:
負責公司搶險物資的準備工作,并做好社會救援組織、市防汛指揮部、全公司救援力量的聯系溝通工作;做好受災人員的救護、安置工作;汛情來臨時,要堅守崗位,配合帶班領導做好防汛抗臺準備。
4、搶險救援突擊隊負責人:
服從防汛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執行領導小組下達的各項防汛應急任務。汛期時負責公司的搶險救援工作;預測風力8—11級時,堅守崗位,隨時準備搶險;風力達到11級以上時,搶險救援突擊隊在指定位置待命。
5、安檢巡查組負責人:
服從防汛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執行領導小組下達的各項防汛應急任務。汛期時負責公司建筑物、設備、倉儲物資等安全檢查和巡查監管工作;預測風力8—11級時,加強巡邏及時預警;風力達到11級以上時,到達指定地段巡邏,并與搶險救援突擊隊一起奉命在指定位置待命。
四、預防措施
1、加強與地方氣象部門的聯系,收集相關氣象資料。及時通知各管理人員,并制定防汛措施,配備防汛物資和設備。同時派專人24小時巡視,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2、各科室安排汛前安全生產大檢查。著重檢查建筑物是否堅固;排水系統是否通暢;用電線路是否絕緣良好,需重點檢查架空電線、過路電纜,確保抗風抗暴雨能力;機械設備、運輸車輛是否能安全操作;防汛器材是否到位齊全,檢查時由安全人員做好記錄,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整理通知責任部門進行限期整改,責任到人,整改結束后需經安全人員驗收合格,做好驗收檢查記錄。
3、汛情出現前,對可能受洪災的人員、物資、設備及時轉移至安全地帶,確保其不受洪災侵襲。對室外堆放的貨物做好遮蓋防水工作。
4、雨天工作,起重機械應保持良好視線,并防止起重機械個制動裝置受潮失效。工作前應檢查各制動裝置并試吊。確認可靠后方可工作。
5、加強巡查、督查工作,發現值班缺崗、離崗、飲酒、公車私用等行為要嚴肅批評、嚴厲處罰。
五、防汛、救援設備及器材
1、日常配備應急照明燈、可充電工作燈、電筒、蓬布、鐵鍬等專用應急設施和設備。
2、準備一定數量的編織袋、麻袋等,作為常備抗洪搶險物資。配備必要的雨衣、雨靴、救生器材,救生衣、救生圈、急救箱一套等。
六、其它事項
1、汛期安全生產措施、應急預案和小組名單請于6月8日前上報蘇州分公司。
2、蘇州分公司將在6月份安排汛前安全檢查工作,綜合管理部做好相關臺賬準備。
3、綜合管理部要做好汛前安全自查工作并做好檢查記錄。
將本文的word文檔下載到電腦,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薦度:
點擊下載文檔
搜索文檔
設備的應急預案包括篇三
目的
為建立健全太原市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機制,有效應對可能發生的特種設備事故,使特種設備應急處置工作更加科學、有序,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制定本預案。
編制依據
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山西省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太原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條塊結合、屬地為主,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做到依法科學、職責明確、規范有序、平戰結合、反應靈敏、運轉高效。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應對全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的較大事故。
特種設備事故界定依據《特種設備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辦理。
事故分級
特種設備事故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四個等級。
2應急指揮體系
市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指揮體系由市、縣兩級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指揮部及其辦公室組成。
市較大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
指揮長:分管市場監管工作的副市長
市市場監管局、市氣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和國網太原供電公司等有關單位分管負責人。根據特種設備事故應急實際,指揮長可抽調其他市直有關單位分管負責人為成員。
市指揮部是應對本市行政區域較大特種設備事故的主體,配合國家、省指揮部做好特別重大、重大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導縣(市、區)特種設備事故應急工作。跨縣區界的一般特種設備事故應急工作,由市指揮部協調指導組建聯合應急指揮部。
市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市場監管局,市市場監管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各縣(市、區)結合本地實際設立相應的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指揮部。
現場指揮部
根據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市現場指揮部下設7個工作組:搶險救援組、醫學救護組、社會穩定組、協調保障組、環境監測組、技術專家組、善后工作組。各組設立及人員組成可結合工作實際調整,可吸收縣(市、區)級指揮部人員和救援人員參加。
3風險監測與防控
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根據外部環境與內部條件變化,通過對風險表征指標的觀測,開展風險信息采集,對可能發生的風險進行預測和管控,對列為重大危險源的特種設備運行狀況實時監測。
管理,實現市、縣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檢驗機構的信息互通、共享,遇有異常情況,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4風險預警
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發現特種設備較大安全隱患,應及時上報事發地人民政府和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由市指揮部辦公室按照有關規定發布和解除預警。
信息發布按有關規定執行,并做好應急準備。當風險預警具備解除條件時,由市指揮部辦公室核實后解除預警。
5應急處置與救援
信息報告
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后,事發單位應當及時向事發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報送特種設備事故信息??h(市、區)級人民政府應當按規定向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市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按事故信息報送的有關規定向省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報告。
特種設備事故信息報告應當及時、客觀、真實,不得遲報、謊報、瞞報、漏報。首次報告時可以先簡要報告,做好續報,直至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報告內容包括時間、地點、單位名稱、信息來源、事件類別、傷亡或經濟損失初步評估、影響范圍、事件發展態勢及處置情況。涉及國家秘密的.,遵守國家有關保密規定。
市指揮部辦公室接受社會公眾、相關單位報告的特種設備安全隱患信息、事故信息及下級指揮部上報的相關信息。
市指揮部辦公室接到特種設備事故報告后,立即核查信息,信息確認后
及時報告市人民政府和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積極做好應急處置準備。
先期處置
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后,事發地人民政府及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事發單位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開展先期處置,防止事態擴大。先期處置包括:
(1)搶救遇難、遇險人員。
(2)封鎖事故現場。嚴禁一切無關人員、車輛和物品進入事故危險區域,維護事故現場秩序。
(3)對事故危害情況進行初始評估。包括事故發生的基本情況、范圍、危害擴展的潛在可能性以及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情況。
(4)控制危險源。根據發生事故特種設備的特性,迅速展開必要的技術檢驗、檢測工作,確認危險源的類型和特性,制定搶險救援的技術方案,及時有效控制事故擴大,防止次生災害發生。
(5)建立現場工作區域。根據事故危害、氣象條件等因素,設立現場搶險救援安全工作區域。對特種設備安全事故引發的危險介質泄漏,按規定設立工作區域,包括危險區域、緩沖區域和安全區域。
(6)做好擴大應急準備。
應急響應
特種設備事故市級響應根據事態嚴重程度與事態需要設定一級、二級、三級3個響應等級。
響應終止
生、衍生災害可能發生的隱患后,現場指揮部根據現場實際確認危害消除,經市指揮部批準,終止市級應急響應。
6后期處置
評估總結
應急工作結束后,市指揮部辦公室依據有關規定和要求,及時總結、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動用的應急資源、應急處置情況和應汲取的經驗教訓,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評估,提出改進措施。
后期處置
應急工作結束后,市指揮部辦公室收集、匯總、核實應急處置信息,統一向社會發布,正確引導社會輿論,并做好響應終止后的相關工作。
7預案解釋、修訂與實施
本預案由市市場監管部門負責解釋與修訂。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設備的應急預案包括篇四
為在特種設備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及時有效地實施緊急處置,減少事故損失,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在我校各校區,對教學、科研、生產和師生員工生活、學習影響較大的鍋爐、配電室、煤氣加壓站、氣瓶、電梯等特種設備生產安全事故。
(一)設立xx大學特種設備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工作。總指揮由學校主要負責人擔任,副總指揮由分管校領導擔任,成員由校長辦公室、校產總公司、后勤管理處、實驗設備處、基建處、保衛處和事故發生單位的負責人組成。
(二)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主任由保衛處長擔任,成員由校長辦公室、后勤管理處、宣傳部、實驗設備處、基建處、監察處、法律事務室、發生事故部門的主要負責人及保衛處副處長組成,具體承辦指揮部交辦的各種事項和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與協調。
(三)指揮部下設5個組。
1、x戒保衛組。由保衛處牽頭,負責現場x戒保衛和維持現場秩序、疏導交通等。
2、搶險救援組,由事故發生單位牽頭,負責制定應急處置方案并組織實施,負責與地方有關部門協調配合,對事故造成的危害進行檢測處置。
3、醫療救護組。由后勤管理處牽頭,負責組織緊急醫療救護隊伍,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或向地方醫院轉送。
4、后勤保障組。由后勤管理處牽頭,負責提供事故緊急處置所需物資、設備和車輛等。
5、善后工作組。由校長辦公室牽頭,由保衛處、宣傳部、監察處、法律事務室和事故發生單位組成,負責傷亡人員家屬的接待、安撫、撫恤和善后處理工作,負責處理因事故引起的法律訴訟、保險索賠等事宜。
(一)學校鍋爐房、主配電室、燃油罐、氣瓶間、燃氣加壓站、電梯等
(二)上述危險目標分布在后勤管理處、校產總公司、實驗設備處等部門。
(一)事故發生后,有關單位和個人按規定立即向分管校領導和校園110報告,分管校領導接報后應立即向學校主要領導報告;校園110接到x后要立即向保衛處長匯報,保衛處長接報后應立即向學校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匯報。
(二)事故發生單位應在24小時內寫出事故書面報告。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及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
2、發生事故設備的有關參數;
3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遇險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事故原因、x質的初步判斷;
5、事故處理情況及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關部門單位協助處理的其他有關事宜;
7、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三)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積極組織人員本著救人第一的原則進行人員救護和事故搶險,并最大限度地保護好事故現場;保衛人員接x后應迅速到達現場,進行現場x戒和維持治安秩序。
(一)學校主要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后,根據事故大小和影響范圍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確需啟動本預案的,由校長辦公室負責聯絡,立即按本預案組成指揮部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工作。
(二)應急處置措施
1、搶救受害人員。事故發生后,及時、有序、有效地實施現場急救與安全轉移傷員,盡最大可能降低人員傷亡率、減少事故損失。
2、控制危險源。根據事故x質迅速采取果斷措施,防止事故造成損害的進一步擴大,需要地方有關部門給以支援的,要迅速與地方有關部門取得聯系,提高事故的搶險效率。
3、事故可能造成有害物質擴散的,要盡快進行人員疏散和轉移,撤離危險區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區域,同時做好自救和互救工作。
4、進行現場清理,消除危害后果。
應急處置指揮部成員聯系表(略)
指揮部辦公室成員聯系表(略)
設備的應急預案包括篇五
第一條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特種設備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減少特種設備事故造成的損失,保障師生生命、學校財產安全,確保學校教學、科研工作的正常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上海市處置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東華大學實驗室安全管理辦法》等,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本預案適用于全校范圍內涉及特種設備的安全事故。
第三條貫徹“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快速反應,協同應對;依靠科技,整合資源”的原則,加強基礎工作,增強預警分析,做好預案演練,提高防范意識。將預防與應急處置有機結合起來,有效控制事故,力爭實現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將事故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四條本預案涉及的組織機構及責任體系等以《東華大學實驗室安全管理辦法》為準。
第二章事故預防措施
第五條預防措施
(七)壓力容器嚴禁超溫超壓運行,加載和卸載要求緩慢平穩,運行期間要保持載荷相對平穩,壓力容器處于工作狀況時嚴禁拆卸壓緊螺栓。
第三章事故類別及應急處置措施
第六條特種設備事故主要包括以下事故:
(一)電梯困人故障或由于剪切、墜落等原因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
(三)鍋爐爆炸、爆管事故;
(四)壓力容器(含固定、移動式)泄漏、爆炸事故;
(五)壓力管道泄漏、爆炸事故;
(六)場內機動車輛傾翻、火災等。
第七條現場應急處置基本任務
(一)事故部門立即組織開展現場緊急自救,防止事態發展;
(二)搶救受害人員。及時、有序、有效地實施現場施救與安全轉送傷員,以降低傷亡率,減少事故危害。
第八條電梯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三)電梯運行途中進水時,應將電梯開到頂層,并告知維修人員;
(四)電梯運行途中發生火災時,應將電梯在就近安全樓層(一般著火層以下的樓層較為安全)???,迅速利用樓梯逃生。
第九條起重設備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三)若發生人員受傷,應立即進行救助,并撥打120急救電話求助。
第十條鍋爐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一)鍋爐爆炸事故
一旦發生鍋爐爆炸事故,必須設法躲避爆炸物和高溫水、汽,在可能的情況下盡快將人撤離現場,有條件時撥打“119”、“120”、“110”等電話請求救援,并將情況逐級上報。爆炸停止后立即查看是否有傷亡人員,并進行救助。
(二)鍋爐爆管事故
(4)如幾臺鍋爐并列供汽,應將故障鍋爐的主蒸汽管與蒸汽母管隔斷。
第十一條壓力容器設備及附件的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2)壓力容器及其設備一旦發生爆炸事故,必須設法躲避爆炸物,在可能的情況下盡快將人撤離現場,有條件時撥打“119”、“120”、“110”等電話請求救援。爆炸停止后,在采取有關安全措施的情況下,立即查看是否有傷亡人員,并進行救助。
第十二條壓力管道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2)其它如管道或支吊架突發變形、失穩等情況。應立即按工藝規程,操縱相應閥門和控制系統,立即降壓停車,并及時查明原因消除隱患;若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質泄漏到四周環境大氣中,則執行壓力管道泄漏處理方法。
第十三條場內機動車輛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2)發生火災時,應采取措施施救被困在車廂內或駕駛室內無法逃生的人員,并應立即使車輛熄火,防止電氣火災的蔓延擴大。滅火時,應防止二氧化碳等中毒窒息事故的發生。
第四章事故報告與現場保護
第十四條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后,應當立即做到:
(一)立即向所在單位及相關職能部門匯報事故情況;
(三)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五)必要時同時向所在地負責特種設備監督管理、消防等有關部門報告。
第五章后期處理
第十五條在事故和險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各部門應積極采取措施,盡快使教學、科研工作及環境恢復到正常狀態。
第十六條事故處置結束后要認真做好善后工作。
(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做好安撫、撫恤、理賠工作,必要時提供心理和司法援助。
第十七條事故應急響應結束后,相關職能部門和事發部門對事故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善后工作等做出調查評估并形成完整的總結材料,吸取教訓、及時整改,并對有關責任人根據《東華大學實驗室安全責任追究實施辦法》追究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預案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各二級單位及下屬機構可以本預案為基礎制訂適合二級單位的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
第十九條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試行,解釋權歸校長辦公會議。
設備的應急預案包括篇六
1、發現設備管道滲漏或破裂立即停機;
2、漏出廢水會全部回到廢水處理調節池重新處理;
3、用水清洗地面并及時通知機電修工;
4、機電修工立即組織搶修,恢復后啟動設備。
1、當發現廢水處理設施有故障無法正常運行時,立即停機通知搶修;
2、廢水平臺廢水罐平時要求一直保持在半罐以下,至滿罐可以儲存1天的水量;
3、如果設備連續一天以上無法啟動,立即通知外部罐車儲存廢水;
4、將廢水運至廢水處理站進行處理;
5、修復后立即啟動設備。
1、每班操作工定期檢查廢水的排放,當排放異常立即調整;
2、當發現因間歇性水量不正常時,停止排放,將水排至調節池重新處理;
3、直至排放要求穩定達標,才可以向外排放。
1、鹽酸罐的異常泄漏
(1)發現鹽酸罐的異常泄漏,立即向后勤安全員匯報,并及時通知維修;
(2)維修及時處理故障,注意防護措施和安全保護;
(3)維修無法處理的故障,立即通知外部罐車儲存剩余鹽酸;
(4)泄漏的廢酸將全部經過預置的排酸管道排至調節池處理;
(5)用預放的石砂處理平臺上的溢出酸液;
(6)直至設備故障排除后啟動設備。
2、廢水罐的異常泄漏和水量過大溢出
(1)發現廢水罐泄漏和溢出,立即通知維修;
(2)及時處理故障,當天無法處理好的故障,應立即通知罐車儲存廢水;
(3)泄漏的廢水將通過預置管道排至廢水系統調節池處理;
(4)用水沖洗平臺地面,將水排至調節池處理;
(5)設備故障排除后啟動處理設備。
3、其它處理設施的異常泄漏
(1)廢水系統的其它設備泄漏,通知維修;
(2)未處理好的`廢水都會通過排水溝回到調節池進行重復處理;
(3)設備修復后才能啟動廢水系統。
設備的應急預案包括篇七
為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保證員工生命安全,規范應急管理工作,做到發生突發事件后能及時、有效、有序、迅速應對處置,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與社會影響,特制定本預案。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保護人員安全優先,防止事故擴大優先”的方針。
2.執行“以人為本,預防與應急相結合”的原則。給員工的工作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環境,保證各種應急資源處于良好的備戰狀態。
3.貫徹“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分線負責、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應急救援體系職責明確、規范有序、結構完整、反應靈敏、運轉高效。
(1)24小時應急值守電話:安全科長:xx
(2)重大事故預警:在特種設備事故發生時,領導小組負責及時將事故信息傳達到各生產車間、班組和相關部門,各車間、班組及部門做好相應的預防工作。
(3)事故報告:事故發生后,各車間、科室必須立即向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及有關領導、部門匯報初步災情,發生重大事故的,可以越級向地方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匯報。
事故報告的內容:事故的種類、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程度、事故的后果及采取的措施和急需的解決的生產、生活方面的問題。
在即將出現特種設備事故前,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應及時向各部門發布跟蹤警報,并立即發布指令啟動預案,各部門、車間根據已制定的預案做好相應的準備措施。
1.應急響應:特種設備事故
2.應急救援
2.1應急指揮領導指令立即派各應急救援小組趕赴事故現場,并迅速指示,調整必要的人員,車輛及機械設備等應急物資。參加應急搶險救援的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裝備齊全各種安全防護用品和安全設施、設備。在現場最高指揮的統一領導和各組組長的具體指揮下,在事故現場按既定職責開展搶救傷員、疏散人員、控制和轉移危害物、搶修設備、轉移貴重物資、警戒和維護秩序,保護事故現場等救援工作。
2.2應急指揮領導或現場最高指揮趕到事故現場,在聽取和匯總事故信息后,應當盡快對事故發生的基本情況做出初始評估,包括事故范圍及事故危害擴展的趨勢以及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等,然后迅速調整或制定出針對事故現場的處置方案。
2.3各應急救援小組在了解現場情況和方案并做好安全防護準備后,在現場最高指揮的.統一領導和各組組長的具體指揮下,按既定職責迅速開展救援工作。
2.4搶險搶修組在現場首先要及時搶救傷員或者安全轉移,最大可能減少傷亡程度,減少事故所造成的財產損失,同時后勤保障組應立即調派車輛或與當地醫院急救中心或鄰近醫院聯系,請求出動急救車輛并做好急救準備,確保傷員得到及時救治。
2.5警戒疏散組協助、配合上級救援部門處理疏散人群,維持現場秩序等問題。根據事故的類別、規模和危害程度,在必要時,應當果斷迅速地劃定危險波及范圍和區域,組織相關人員和物資安全撤離危險波及的范圍和區域。
2.6保衛治安組加強現場警戒保衛,防止故意破壞現場。嚴禁一切無關的人員、車輛和物品進入事故危險區域,疏通應急救援人員、車輛及物資進出的安全通道,維持事故現場的社會治安和交通秩序。
2.7工藝技術組根據發生事故的特種設備的結構、工藝特點以及所發生事故的類別,確認危險物質的類型和特性,制定搶險救援的技術方案,并在專業部門的專業人員的指導下進行必要的技術處理。及時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擴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響,并防止可能發生的次生危害。
2.8通訊聯絡組對事故進一步蔓延擴大或出現其它不可控因素(如爆炸、有毒物質泄漏、房屋倒塌和其它次生衍生事故等),超出公司應急能力時,應急指揮中心領導應立即擴大應急,請求外部應急力量支援。若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財產損失應急指揮中心領導應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及時、如實向上級和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
7.1應急物資與裝備
按照有關規定配備事故應急救援裝備,根據事故救援的需要和特點,裝備有關救援裝備。依托現有資源,合理布局并補充完善應急救援力量;統一清理、登記可供應急響應使用的應急裝備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完善相應的保障措施(見專項預案表4-1)。
7.2裝備物資與維護保養
應急裝備納入到日常管理工作中,相關部門應定期對應急裝備和物資進行檢查并記錄,并進行維護,保障應急裝備和物資完好。
安全科定期對應急裝備和物資的管理情況進行檢查,不符合要求的按規章制度進行考核。
設備的應急預案包括篇八
院設立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下設一個辦公室和專家組。辦公室設在檢驗管理部。各設區市分別設立各自的應急技術處置小組。(見附1、2、3、4)
(一)組織機構:
1、領導小組
組長:院長。
副組長:副院長、院長助理。
成員:院相關職能部門、業務部門負責人及各設區市相關人員。
2、領導小組辦公室
主任:副院長
副主任:院長助理、檢驗管理部負責人
成員:檢驗管理部人員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
3、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專家組
4、各設區特種設備事故緊急處置小組
(二)職責:
1、組長:負責與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和省特種設備事故緊急情況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的協調,發生重特大事故時,督促院職能部門和各設區特種設備事故緊急處置人員按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及時有效地開展工作;負責事故調查、鑒定報告的審批。
2、副組長:協助組長開展工作,當組長出差在外時,代行組長職責,發生重特大事故時,到現場參與事故處置,組織應急技術處理小組確定技術處置措施。
3、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編制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協調和組織全院對特種設備事故的處置工作。檢查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工作落實情況。發生重特大事故時,現場協助副組長和各設區特種設備事故緊急處置組制訂技術措施。
4、各設區特種設備事故緊急處置組:成立應急技術處理小組(具體名單見附件4),組長由院指定的人員擔任,成員3~5名,由具有檢驗師資質或相應技術專長的技術人員組成。根據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及時派出應急技術處理小組成員為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提供技術支持,為事故處置提出技術處理措施。建立當地特種設備設計、制造、安裝、維修單位組成的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聯動單位名錄(具體名單見附件5)。
5、院辦公室、各設區所、站綜合室:負責接警和后勤保障工作,負責院內部處置資源的調配,提供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所需的物資、裝備、車輛等, 協助并配合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做好有關善后處理工作。按統一口徑,做好新聞報道工作。
二、接報警與應急響應
(一)事故報告
1、本院所有人員:本院所有人員在接到任何方面特種設備事故報告(或疑似事故)后,應立即向部門負責人和院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特殊情況下,可同時報告上一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和有關部門。本院任何人員不得以任何借口隱瞞、壓制事故報告。
2、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在接到事故報告后必須立即逐級上報;
(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常用通訊聯絡方式見附件6)。
事故報告內容應當包括:事故發生單位(或者業主)名稱、聯系人、聯系電話;發生地點及時間(年、月、日、時、分);設備名稱;事故類別;人員傷亡、經濟損失以及事故概況。
對于由于情況緊急,事故詳情未及時了解的,各有關部門應在上報的同時,通過各種途徑證實、了解,并根據事故事態發展和處置情況及時補充續報。
3、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各設區市所、站綜合室接到事故報警后,必須迅速做好電話記錄,電話記錄內容應包括:報警人姓名、聯系電話,同時記錄事故發生地點、時間、傷亡及損失情況等。由領導小組辦公室接警的,應迅速將情況上報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同時通知相關人員。由各設區市特檢站綜合室接警的,應迅速將情況報部門負責人和領導小組辦公室。
4、各設區特種設備事故緊急處置組負責人應迅速對事故等級進行初步判定,聯系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聯動單位,并同時派員趕赴事故現場參與事故處置。
5、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事故的處理進行跟蹤與檢查。對重特大事故,立即將事故發生和處理情況上報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并立即協調組織有關人員趕赴事故現場。
(二)基本響應程序
1、趕赴現場的人員到達事故現場后,應立即與事故單位或業主和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聯動單位取得聯系,協助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做好事故技術處理;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未到現場時,應當了解事故發生情況,認真查看現場,并將上述信息反饋給領導小組辦公室或各設區特種設備事故緊急處置組負責人。
2、領導小組辦公室或各設區特種設備事故緊急處置組負責人根據信息反饋和現場實際情況,對嚴重事故以上的事故立即向發生事故中心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和所在地質量技術監督局報告。
(三)現場工作的主要內容
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組在事故現場實施事故現場緊急處置。應本著盡最大可能降低人員傷亡、減少事故損失、嚴防事故(污染)擴散的原則。協助事故發生單位開展自救。判定事故原因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1、根據設備和事故特點,對事故是否可能進一步擴大作出初步判斷。先期處置隊伍趕到事故現場后,應當盡快對事故發生的基本情況做出初始評估,包括事故范圍及事故危害擴展的趨勢以及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等。
2、確定事故相關的特種設備,調閱相關設備資料、信息;檢驗檢測報告,并根據需要,提供設備使用介質的相關技術資料。
3、針對事故引發或可能引發的次生災害,提出防范措施和啟動相關應急預案的建議。根據發生事故的特種設備的結構、工藝特點以及所發生事故的類別,迅速展開必要的技術檢測工作,確認危險物資的類型和特性,制定搶險處置的技術方案,并采取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及時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擴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響,并防止可能發生的次生災害。
4、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決定啟動預案后,各設區特種設備事故緊急處置組負責人應迅速派出應急技術處理小組匯同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聯動單位,配合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或事故調查組查明特種設備事故的性質、類別、影響范圍及可能繼續造成的后果,確定合理的技術處理處置方案。對于重特大事故的技術處理處置方案,報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審定。對一般性事故和嚴重事故,積極配合事故發生地的質量技術監督局,按特種設備緊急處置措施(見附件7、8、9、10、11、12、13、14、)開展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對重特大事故,在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統一組織、協調下,迅速開展處置工作,為確定事故等級、協調、指揮處置事故提供技術保障,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同時用做好事故現場取證工作。同時,由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副組長會同領導小組辦公室及各設區特種設備事故緊急處置組的有關人員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確定技術處置措施,協助開展事故處置。
5、對于罐體泄漏等可能導致嚴重次生災害(如爆炸等),提出人員撤離的建議。對發生易燃易爆有毒介質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泄漏的,應立即組織專業人員采取措施,處置泄漏。組織消防人員滅火和對發生泄漏的氣、液體進行消毒或稀釋,對發生火災事故的壓力容器及其周邊受影響的壓力容器,進行噴淋降溫。
6、建議采取相關技術措施,如設備應急堵漏等。
7、根據事故的性質和特點,提出介質排放、泄壓等技術措施;對可倒換的,將事故設備及波及的其它隱患設備內部介質倒換至安全可靠設備之中,對于可移動的設備(如聯苯、液氯、液氨、二氧化硫氣瓶),在經有關專業人員判定可以移動后,組織具有安全防護知識和配備防護裝備的人員,將設備移至可處理場所進行處置。
8、根據介質毒性,提出預防和處置中毒的建議;搶救受害人員。及時、科學、有序地開展受害人員的現場搶救或者安全轉移,盡最大的可能降低人員的傷亡、減少事故所造成的財產損失。向現場人員(包括處置人員)告知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以及自我防護知識。
9、提出需要動用社會力量(人員、裝備、車輛等)的建議;
10、對搶險中的專業技術操作提供技術指導(包括對搶險工具的選用和使用)。
(四)中心事故工作組人員的安全防護
參加應急搶險處置的工作人員,要注意個人人身安全,應當按要求配備安全防護用品和必要的安全裝備,事故現場應當在專業部門的專業人員的指導下進行必要的技術處理。
(五)特種設備事故救助聯動企業
針對特種設備事故的性質和特點,動用相應的社會力量,實行對口處置的方針。借助于企業的專業操作人員(搶險隊伍)、專業搶險設備和搶險技術,進行事故應急處置,盡最大可能減少事故危害、提高處置效率,減少處置風險。特種設備事故救助聯動企業名單見附件5。
參與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社會救助聯動的企業,應擁有相應事故處置設備、物資,特別是快速帶壓堵漏技術,人員應具備相關專業事故處置技能和實踐操作經驗,聯動企業應有專項演練。
三、特種設備應急處置措施
1、電梯事故緊急處置措施(見附件7);
2、起重機械事故緊急處置措施(見附件8);
3、場(廠)內機動車輛事故緊急處置措施(見附件9);
4、大型游樂設施事故緊急處置措施(見附件10);
5、客運索道事故緊急處置措施(見附件11);
6、液氯鋼瓶泄漏事故緊急處置措施(見附件12)
7、液化石油氣汽車罐車事故緊急處置措施(見附件13)
8、液氨鋼瓶泄漏事故緊急處置措施(見附件14)
四、預案管理與修訂
(一)本預案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和當地設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備案。
(二)本預案由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每兩年修訂一次,在發生特種設備事故后,對預案和緊急處置措施進行必要的評審和更新。
(三)本預案按照?。ㄊ校┵|量技術監督局和福建省特種設備事故緊急情況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的要求定期進行演練。
(四)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附件:1、省特檢院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名單
2.省特檢院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名單
3.省特檢院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專家組名單
4. 省特檢院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技術處理小組名單;
5 . 省特檢院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聯動單位名單;
6. 省特檢院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常用電話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