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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層次可分為總體預案篇一
首先向本室人員了解情況,接著打電話給班主任,再作好記錄。
若是個別學生打架,首先立即勸阻、制止,平息后要求室長等監視,然后在半小時內再進行一次檢查,作好記錄,第二天通報給班主任;若發生學生打群架,首先是勸阻、制止,同時派人叫保衛科人員,稍平息,打電話給班主任,請班主任處理,作好記錄,第二天向高級宿舍管理員匯報(若事態嚴重,當即向宿舍高級管理員、政教處分管主任匯報),由高級管理員匯報分管校長。
與醫務室醫生取得聯系,由醫務室人員處理;若醫務室無人,則由一名宿舍管理員陪同去醫院(只能是縣醫院或仁慈醫院),另一名宿舍管理員與班主任聯系,班主任立即到醫院,班主任到后,宿舍管理員返回;若學生有重急性病或受重傷,則先打電話給120,再立即打電話給班主任,班主任要立即趕往學校,在班主任未趕到前,由宿舍管理員陪同去醫院,班主任先到,則由班主任陪同去醫院,班主任根據醫生意見,決定是否打電話給其監護人。
若火情較小,則一名宿管員先安排本樓道學生撤離,同時要求兩名學生干部通知保衛科,另一名宿管員用水或消防器材滅火。
若火情較大,則一名宿管員迅速用喊話器把整個宿舍樓學生叫醒并迅速轉移,一名宿管員通知保衛科和向學校分管校長匯報后,迅速按上水龍滅火。
總指揮:xxx
副總指揮:xxx(高中)xxx(初中)成員:各年級主任、分管宿舍工作的副主任,xxx(保衛科),xxx(高中),xxx(初中),xxx(除本部女生宿舍樓以外的各宿舍區),xxx(校本部女生宿舍樓)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層次可分為總體預案篇二
為切實做好安全生產,保證公司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有效地預防和控制突發事件的發生和危害,提高公司對突發事件的應變能力,做到“突而不急、而不亂”將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特別是人員傷亡),制定本應急預案。
突發事件是指不可預見,突然有可能發生的火災、洪澇災、工程事故、電擊、中毒等事故。
1、公司應急救援指揮小組
組 長:馮志剛
常務副組長:朱福龍
副 組 長:劉瑞華、梁 平
成 員:孫紅霞、
2、辦公地點:辦公室
3、電 話:
4、應急車輛:
1、組織全體職工學習掌握應急救援知識、規程,對應急救援器材提前準備,做到質量合格、完好存放、地點合適,使用方法正確。
2、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演練每年春季應進行一次。
3、發現突發事件,發現人要在第一時間向上報告,并保護現場,積極搶救傷員。
4、各級救援指揮小組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要立即根據事件性質、規模、啟動應急救援方案,在調動救援隊伍實施救援的同時向有關特警電話報警 (火警119、急救120、交通事故122、其他110)請求支援。
5、救援實施時,要做到指揮有序、措施得當、急而不亂。
6、突發事件救援完畢后,相關人員要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工作。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層次可分為總體預案篇三
為認真貫徹落實區教育局《學校突發事件處置工作預案》的精神,有效處置學校突發事件,最大限度地降低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做到遇事不驚,臨危不亂。特制定此學校突發事件應急總預案。
學校應急事件處置領導小組:以校長任組長,安全辦主任為副組長,其他校委會人員為成員,作為學校處置突發事件的領導小組。
由校長室、教導處、安全辦、總務處、辦公室等人員組成。主要職責為:及時提供危險信號,暢通信息渠道,提醒教師和學生注意險情,采取切實有效措施,竭力避免發生突發事件。突發事件發生后,能客觀真實地反映情況,及時向領導建言獻策,參與制定預防及處置方案。
1、信息報送。
學校突發事件發生后,學校、班級、知情者應立即將發生地點、時間等基本情況和有關信息立即報告學校應急事件處置領導小組、校長室。學校應急事件處置領導小組、校長室在規定時限內將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危害程度、發展趨勢、所采取的處理措施,需要幫助解決的問題等情況迅速報告鎮教委領導。信息報送時限:一般突發事件2小時內報送,重大突發事件必須即時報,最遲在半小時報送。具體為先口頭報,再書面報。同時應及時續報事件發展情況、原因、后果及對事件的處理情況。
2、應急事件處置領導小組職責。
負責指揮、協調和組織突發事件和其他特殊突發災害事故的處置工作作出重大決策,協調解決處置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按應急處置工作預案及時有效地開展工作。突發事件發生后,應立即成立突發事件現場指揮小組,負責具體的施救和各項善后處理工作。其具體職能為:發布應急救援命令;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及時向上級匯報和向有關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認真調查取證,寫出有關書面材料。在處理突發事件時,現場指揮機構可視情況設立現場協調組(負責傳達貫徹領導指示,報告處理情況,協調有關單位負責救援和險情排解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現場搶救組(負責對事故進行現場救治)、善后處理組(負責對死難、受傷家屬的安撫、慰問工作,做好群眾的思想穩定工作,妥善處理好善后事宜,消除各種不安全、不穩定因素)、宣傳報道組(負責事件新聞報道的起草、把關工作)等具體工作小組。
3、現場保護。
重特大突發事件發生后,學校及當事人要在依靠當地組織、群眾力量,迅速展開搶救工作的同時,對事故現場實行嚴格的保護,防止現場痕跡和相關物品、證據被破壞和丟失,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作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寫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的痕跡和物證。發生突發事件時,校主要領導及相關負責人須親臨現場指導救援工作。
1、學校突發事件調查工作,由全鎮小學負責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相關學校配合相關職能部門開展調查工作。事發學校要及時做好善后處理工作,積極維持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維護社會安定穩定。
2、在突發事件期間,對散布謠言、破壞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擾亂社會秩序的,要及時報公安機關,并配合相關部門依法予以查處。
3、對在處置突發事件工作中,表現積極,貢獻突出,奮力搶救搶險,成效顯著的要給予表彰和獎勵。反之,要給以批評和處分。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層次可分為總體預案篇四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學生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在校學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校園秩序,營造良好育人環境,根據安全工作的有關要求,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所稱“學生突發事件”主要是指危及學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突發性意外事件,如學生自殺、自殘、自虐性事件,學生離校出走或失蹤事件,學生打架或群毆事件,學生發生交通意外等事件。
1、及時報告值班人員應迅速趕到現場,同時將情況向校長報告。
2、先期處理
發生突發事件后,除了向有關領導及時報告外,所有被通知人員應立即停止正常工作和休息,在第一時間內組織教師做好先期處理(如:保護現場、搶救傷員、搶險救災等工作),阻止事必要時根據事件嚴重程度可分別撥打110、120或119;并應抓緊進行現場調查取證,了解事件的真實情況,獲得第一手材料。
3、善后處理
先期處理之后,事件處理組應將整個突發事件的經過、應急處理措施向學校學生突發事件處理工作指揮部匯報處理意見,及時做好善后工作。
1、學生自殺、自殘、自虐性事的處理
(1)學生發生自殺、自殘、自虐性事件還應及時將情況報告班主任,并立即實施救治外。
(2)班主任荻悉情況后,應立即向學校分管領導匯報,并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
(3)學校應及時將情況通知學生家長,并做好家長來校的接待和安撫工作。
(4)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立即組織有關職能部門開展調查,必要時應配合公安機關做好情況不明的案件的偵查工作。
2、學生離校出走或失蹤事件的處理。
(1)學生擅自離校后,知情人員應及時將情況報告班主任。
(2)班主任在獲悉學生擅自離校的情況后,應自即向學校領導匯報,同時及時進行調查了解;對去向不明的學生應立即組織查找,及時查明該學生的去向。
(3)在無法查明學生去向的情況下,應在2小時之內將情況向學校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匯報,同時及時通知學生家長。
(4)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在2小時之內向公安機關報案,并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3、學生打架或群歐事件的處理。
實行“首遇負責制”,學校每一位教職工都是應急處理小組的成員,面對應急糾紛時,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學生發生打架或群歐事件,立即勸阻,并呼喊近處教工,共同制止糾紛。
(2)學校分管領導和班主任或輔導員在獲悉情況后,應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設法穩定局勢,防止事態惡化;如有人員受傷,應立即組織人員將傷員送至診所診治,若事態嚴重,送縣醫院或立即拔打120請求幫助;同時班主任或輔導員應立即將情況向學校領導匯報。
(3)發生學生傷亡的,學校應及時將情況通知學生家長,并做好家長的接待和安撫工作。
(5)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將后果嚴重的學生打架事件,在2小時之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
(6)學校應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開展調查取證工作,盡早向目擊者了解事件的真實情況,及時查清突發事件的原因和經過。
(7)相關人員應立即提出整改措施,加強對學生的思想教育。
4、學生發生交通意外或其重大惡性事故的處理。
(1)學生發生交通事故,班主任在接到通知后向分管領導匯報,并及時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系;應立即向學校應急小組匯報。
(2)首遇人員應立即將情況向學校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匯報,并積極配合醫院和交警部門,做好學生的救治和事故處理工作。
(3)學校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和有關職能部門,做好學生家長的接待和安撫工作。
(4)程序:
l 發生交通事故時,對受傷人員及時送醫院搶救,并要記清肇事車輛的型號、牌號。
l 保護好事故現場以及重要物品、證據。
l 迅速撥打120向交警部門報告,再向學校、家庭、教育局報告。
l 做好家長、家屬的工作。配合交警部門做好調查、取證、事故處理等工作。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層次可分為總體預案篇五
為確保清明節期間各界群眾祭掃活動安全、文明、和諧、有序,有效地預防、應對各種突發事件和惡性事故的發生,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和不穩定因素,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清明節期間文明祭掃安全保障工作》和民政部、公安部等中央八部門聯合下發《關于認真做好文明祭掃平安清明相關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清明節期間祭掃活動的實際情況,繼續圍繞“文明祭掃、平安清明”這一主題,堅持“預防為主、確保安全”的工作方針,特制定鄭州烈士陵園清明節期間預防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為切實加強對清明節期間預防處置突發事件的領導,經研究,成立鄭州烈士陵園清明節期間預防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
組長:杜連順黨支部書記、主任
副組長:楊紅梅副書記
郭超英副主任
成員:萬飛路保軍張玉霞趙軍獻
賴明程愛卿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路保軍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協調工作。
為加強對清明節期間預防各種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成立鄭州烈士陵園清明節期間預防處置突發事件指揮部,下設事故搶險救援組、現場保護及人員疏散組、后勤保障組、善后處理調查組四個應急小組,主要有園領導、中層干部以及各科室骨干組成,負責指揮和組織對各種應急突發事件的處置。
總指揮:杜連順
啟動應急預案,全面指揮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副總指揮:楊紅梅
協助總指揮負責救火救災、醫療救護、善后處理調查等工作。
副總指揮:郭超英
協助總指揮負責現場保護、人員疏散、后勤保障等工作。
協調員:路保軍
負責應急期間的上下聯絡和文字記錄,負責預案演練。
第一小組:事故搶險救援組;主要負責救火救災、搶救傷員。做好緊急救護能力的培訓和演練,學習掌握處置突發事件的技能和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好處置突發事件的準備工作。
組長:路保軍
成員:陳軍鋒趙俊偉陳遂印馬明威路明福
第二小組:現場保護及人員疏散組;主要負責保護事故現場,組織人員有秩序疏散周圍群眾,組織疏散演練。
組長:趙軍獻
成員:孟鐵成梁衛河張新建韓同昌路新海
第三小組:后勤保障組;主要負責后勤保障工作。做好應急物資和應急藥品的儲備,確保應急救災物品和車輛按時到達現場。
組長:萬飛
成員:馬超發齊政華軍劉增強
第四小組:善后處理調查組;主要負責配合上級有關部門調查處理事故原因,看望安撫受災群眾,并及時向園黨支部匯報事件調查處理結果。
組長:楊紅梅
成員:萬飛路保軍張玉霞趙軍獻賴明程愛卿
1、嚴格落實值班制度,加強值班巡查力度,有序疏導祭掃群眾和車輛,做好重點部位的安全警誡,及時排查和消除安全隱患和不穩定因素,做好信息的報送工作。
2、一旦發生突發事件,第一發現人要快速報警,并及時向園領導報告,啟動應急預案,總指揮長應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的主要領導報告事件發生情況,各小組人員要高度負責,按照各自分工和疏散方案,迅速開始救援和疏散,嚴禁出現推拉、擠壓現象的發生,確保每位群眾和工作人員安全疏散,帶班領導要做好上傳下達和組織工作。
3、搶險結束后,各小組要認真做好人員、財產損失的統計工作,并及時上報指揮部。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層次可分為總體預案篇六
1、 學校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并設立辦公室。
2、 政教處、教務處、總務處、年級部等各部門要經常檢查科學館、圖書館、體育館、餐廳、教室、宿舍等重點部位,發現隱患,立即排除。
3、 校園內如果發現火情,按消防預案處理。
4、 校園內如發現外來人員滋事,值班人員或在場的教職工要立即制止,并報告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無法控制局面時,迅速撥打110,請求支援。
5、 校園內發生打架斗毆事件時,值班人員或在場的教職工要立即制止,并報告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相關部門要及時查處。
6、 校園內如果發生食物中毒、突發性急病等,應立即報告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迅速查明原因。必要時,請求120支援。
7、 校園內如果發生傳染性疾病,要迅速采取隔離措施,防止疫情蔓延。
8、 需要撥打110、119、120等求助電話,必須是在請示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后進行。來不及請示時,由現場責任人(部門領導、教師、保衛等管理人員)決定,并盡快報告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9、 所有突發事件的處理結果,由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按程序向上級有關部門匯報。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層次可分為總體預案篇七
為了加強對爆炸物品突發事故的有效管理,做好應急處置和搶險搶救的組織工作,最大限度地除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用民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制定本應急救援預案:
1突發事故危險源分類
1.1車輛:主要指由于駕駛員因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發生交通事故,或車輛不符合安全技術發生自燃事故等。
1.2庫房:主要指由于操作人員失職,庫房報警設施失效,造成物品被盜,或外來火種點燃庫房周邊雜草引起火災。
2事故現場處理
突發事故發生后,事故當事人應立即停止作業,保護現場。立即報警和搶救傷員,并立即和公司負責人聯系報案。嚴禁離開現場或破壞現場。
3組織領導
3.1企業成立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3.2組長:由總經理擔任,成員:由安全配送科、辦公室、配送庫組成。公司安全配送科負責突發事故應急處置中的日常工作。其職責:及時聽取事故情況報告,立即召集領導小組成員研究制定對策,并負責事故處置指揮工作。
3.3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下設1:辦公室:承擔突發事故報告,請示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并通知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各成員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對外聯絡相關單位。2:物資撤離組:負責民爆物品的撤離。3:后勤保障組:負責落實運輸和物資保障工作。4:警戒疏散組:負責對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和道路進行警戒、控制,組織人員有序疏散。
4事故報告制度
4.1事故當事人應立即報警,并和公司負責人聯系報案。事故報告的主要內容:1、事故發生單位、時間、地點及事故現場情況;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3、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4、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以及事故控制情況;5、事故報告單位、報告人、報告時間及聯系方式。事故發生單位應按事故發生類別按道路運輸行業事故快報規定,將事故簡要情況書面上報上級各安全主管職能部門。
5 現場處置程序
5.1在接到突發事故報告后,安全配送科按照相關規定立即請總經理啟動本應急救援預案,迅速通知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其它成員接通知后,各成員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同時:
5.2立即組織人員、應急車輛和相應的救助設備在第一時間快速趕赴現場,并保護好現場,協調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現場的處置和善后及后勤保障工作。
5.3突發事件故經過調查核實后,除國家公安、勞動、消防、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部門按法律法規已結案處理外,企業應對發生事故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視事故損失、責任,按有關部門規定作出相應處理。
5.4突發事故發生后隱瞞不報、謊報、故意延遲不報、故意破壞故事現場的,對有關部門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6 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成:(略)。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層次可分為總體預案篇八
為建立健全xx鎮火災事故滅火救援應急機制,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切實提高撲救和處置火災事故的整體能力,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和影響,保護公共設施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江蘇省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各村(居)和鎮消防支隊要開展經常性的防火宣傳教育,加強防火基礎設施建設,整改消除各類消防隱患,從源頭上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以人為本,減少損失。在處置各類火災事故時,始終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護公共設施和人民群眾財產安全,把火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統一領導,協同作戰。在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村(居)、各部門根據在滅火工作中應履行的職責,盡職盡責、密切協作,協調有序地開展火災撲救、人員救治和善后處理工作。
xx鎮火災事故滅火救援應急組織指揮體系由組織指揮機構、日常辦事機構和現場處置機構組成。
(一)組織指揮機構
二級以上火警或者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以及超出事發地村(居)應急處置能力的火災事故,需要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實施救援和處置的,鎮辦成立xx鎮火災事故滅火救援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鎮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鎮長潘洋擔任,副總指揮由副鎮長汪渠擔任,成員由各有關單位負責人和各村(居)負責人組成。
鎮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領導全鎮滅火救援專業隊伍及裝備建設工作;
啟動本預案,統一指揮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緊急調度應急儲備物資、交通工具及相關設施設備參加救援;
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處置進展情況,必要時提請上級人民政府啟動更高級別應急預案;
統一部署新聞報道、信息發布、接待采訪等事項。
鎮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加強對事故現場及周邊道路的交通管理,保證救援工作道路暢通;
參與火災事故原因調查和責任追究工作。
督促村(居)、各單位制定和完善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做好消防救援人員日常培訓演練,建立火災救援專家組,事后組織火災事故原因調查。
3.安監站:根據相關規定,參與事故的調查與處理。
4.衛生院:負責組織現場救護及轉運傷員,及時掌握傷員救治情況;
必要時組織醫療專家進行會診和技術指導,最大程度減少人員傷亡;
指導消防部門開展救護技術培訓。
協調提供有關建筑設計、配套設施資料和專業人員,提供相關搶險搶修物資裝備。
6.供電公司:協調相關地區電力部門采取斷電、架設臨時供電線路等措施,為滅火救援工作順利進行提供保障。
7.民政辦:負責幫助做好缺乏自救能力困難災民的安置救濟工作;
做好救災物資的儲備工作。
8.財政所:負責提供應急處置工作必要的保障資金。
9.監察室:負責查處違反本預案的行為。參與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并依法追究違法違紀人員的行政責任。
10.通信運營商:根據滅火救援工作需要,負責火災事故現場應急通信保障,確保滅火救援指令、信息傳遞暢通。
11.人武部:當發生重大、特別重大火災或危險化學品燃燒火災事故時,根據現場情況,依據鎮應急指揮部的要求,組織、指揮民兵和所屬部隊參與撲救和安全保衛工作。
12.其他有關單位:根據滅火救援工作需要和鎮應急指揮部的要求,做好各自職責范圍內相關工作。
(二)日常辦事機構
鎮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安監站。負責日常值守、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組織消防宣傳、培訓和演習等工作,在火災事故處置中發揮運轉樞紐作用。
(三)現場處置機構
火災事故發生后,鎮辦應立即組成現場指揮部,指揮由鎮辦主要負責人擔任,副指揮由消防支隊主要負責人擔任,成員由事故處置涉及的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為便于指揮,現場指揮部應設于火災現場附近合適地點。
現場指揮部主要職責:盡快組織實施火災撲救和人員救援,減少事故損失;
根據鎮應急指揮部的指示,組織現場處置和善后處理工作,做好現場清理和保護;
負責現場處置工作全過程的總結、報告。
(一)信息報告。火災事故發生后,消防支隊指揮中心要及時調集消防警力到達現場,按相關滅火救援預案組織滅火救援,同時根據火災情況確定火災事故的等級,報告鎮政府和派出所。
(二)先期處置。事故發生后,各村(居)應立即聯合公安、消防、安監等部門組織實施救援,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如判定火災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經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時,應立即成立現場指揮部,啟動本級火災事故滅火救援應急預案,并向鎮政府和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三)預案啟動。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經核實確定為較大、重大、特別重大或較有影響的火災事故,立即報告總指揮啟動本預案,通知各有關成員單位到場參與處置。各有關成員單位負責人應在接到通知后立即趕赴指定地點組織實施滅火救援工作。
(四)聯合救援。鎮應急指揮部根據火災發展情況,或依照事發地的請求,統一調集有關部門力量和裝備,抽調相關部門人員、設備,組織若干滅火救援工作組,趕赴現場參與滅火救援行動。接到鎮應急指揮部指令后,各部門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人員和滅火救援裝備集結,選擇便捷交通路線和運輸工具,在最短的時間內到達滅火救援現場。鎮應急指揮部下設5個專業組,由總指揮統一指揮。
1.滅火救援行動組:負責制定現場滅火救援行動預案,指揮調動消防力量和裝備進行支援。該組由消防支隊負責,下設作戰、通信、供水等小組。
給養小組,負責參戰人員的飲食保障,由事發地村(居)、單位負責。
3.醫療救護組:負責組織各醫療機構赴現場搶救傷員,由衛生院
負責。
4.現場維護組:負責事故現場治安維護,確保救援現場治安秩序穩定。由派出所負責,下設交通管制小組、現場警戒小組、人員疏散小組。
對火災造成生產生活困難的人員進行妥善安置;
及時采取心理咨詢、慰問等有效措施,努力消除受災人員的心理創傷。
(六)信息發布。二級以上火警或者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新聞報道、信息發布、接待采訪等事項由鎮應急指揮部統一部署,新聞報道應及時、準確、全面、客觀。
(七)火災原因調查及案件查處。派出所、消防、安監、監察等部門應在滅火救援期間和事后及時、全面進行調查取證,依法追究有關人員事故責任。
(八)調查評估。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會同事發地、鎮辦,對火災事故的起因、性質、影響、后果、責任和應急決定能力、應急保障能力、預警預防能力、現場處置能力等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教訓,并向鎮辦提交專項報告。
建立健全并認真落實火災事故的信息收集、傳遞、處理、報送各環節的工作制度,確保信息報送渠道的安全暢通。轄區內各通信運營企業要做好應急過程中的通信保障工作。
(二)物資保障。鎮辦應建立處置火災事故物資儲備制度。儲備物資應存放于安全、交通便利的區域。消防車輛以及照明、滅火、破拆等滅火救援專用設備器材實行專人保管和維護,滿足應急處置需要。灑水車作為消防車的.補充,所屬單位應落實應急制度,并做好相應準備工作。
財政年度專項經費預算。為應急處置工作和日常宣傳、培訓、演習工作提供必要的資金保障。
鎮辦和企(事)業單位、各村(居)、根據經濟和社會發展及生產經營的需要,建立多種形式的消防組織,加強消防組織建設,提高撲救火災的能力。
(五)消防水源保障。消防、水廠等部門應加強消火栓管理和維護工作,確保火場供水。
鎮辦應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有計劃地組織火災預防、自救、互救等常識的宣傳工作,提高廣大群眾的防火、滅火意識。各村(居)和消防支隊應定期組織、指導專業救援隊伍、志愿(義務)撲救力量的專業培訓,提高綜合素質和滅火作戰能力。同時,應積極組織志愿者及群眾的培訓,提高自救互救能力。鎮應急指揮部要定期組織相關單位開展火災事故滅火救援演習,對發現的問題采取措施予以解決,不斷充實和完善救援應急預案,提高應急隊伍的快速反應和協同作戰能力。
(一)本預案是火災事故滅火救援的指導性方案,村(居)和各有關部門應當遵照執行,并參照本預案,結合本轄區、本部門、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和實施意見。消防支隊的滅火救援相關預案是本預案的子預案,相互配套聯動。
(二)本預案是火災事故發生后,鎮辦及有關職能部門實施救援工作并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預案,在實施過程中應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三)各村(居)和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賦予的職責和義務,依法實施火災事故滅火救援工作。要充分認清火災事故滅火救援工作的重要性,強化責任,加強聯系,相互溝通,密切配合,做到滅火救援工作反應快、行動快、效果佳,確保萬無一失。
(四)滅火救援指揮必須堅持統一指揮、逐級指揮的原則。參加滅火救援的單位和人員要服從指揮部的命令,不得各行其事、擅離職守,要加強請示、匯報,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五)滅火救援始終要堅持“救人第一”和“準確、迅速、集中兵力打殲滅戰”的指導思想及“先控制、后消滅”的戰術原則。
(六)鎮應急指揮部要根據實際情況,每年有計劃地組織相關單位進行演練,提高各應急隊伍的快速反應能力和協同作戰能力,確保火災聯合救援工作有效實施。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層次可分為總體預案篇九
堅持“以人為本”的宗旨,堅持員工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則,務本求實,明確責任。同時,堅持“預防為主、積極處置”的方針,盡一切努力杜絕公司內治安、消防、飲食等方面突發事件的發生,以創建和諧辦公、施工環境為宗旨,建立集團安全應急處理機制,迅速、及時、積極地開展各項處置工作,切實維護公司、職工利益。
1、牢固樹立安全責任意識,切實提高職工的安全自我防護能力。
2、完善安全規章制度,做到早防范、早處置。
3、建立快速應急機制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有效和果斷的措施,確保公司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4、堅持以人為本,員工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則和穩定壓倒一切的原則。
5、堅持領導有力,組織嚴密,制度落實,預防為主,反應迅速,處理得當的原則。
6、成立“綜治平安建設領導小組”,切實加強對公司突發事件的組織、協調和處置。組成人員為:組長:集團董事長;副組長:集團分管副總;成員:工程管理中心、行政辦公室。主要職責:部署治安保衛防范工作,安排、檢查落實公司治安重大事項。
啟動應急預案,應對突發安全事故。
指導、協調公司突發安全事故的處理、監控、報告等。
1、公司突發事件發生,立即啟動安全應急預案。
2、及時向公司主管領導報告情況,協調其他部門配合。
3、與駐地公安部門說明情況,請求配合維持公司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4、召開公司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班組長會議,通報情況、穩定人心。
5、確定專人組織調查,保留第一手資料(原始記錄),保護現場或保留物樣,不擅自為事故定性,并寫出事故報告,分別報送相關領導和部門。
6、召開職工會議,通報事件經過,并進行安全再教育,做好事故后公司工作、生活秩序的穩定和維護工作。
7、公司全體職工必須堅守各自崗位,未經允許,不得擅自發布誤導信息,共同做好維護穩定工作。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層次可分為總體預案篇十
近年來,我國發生了“非典”、512汶川地震、三鹿毒奶粉等突發性事件。這些事件影響范圍廣、涉及人員多、動用資金多。審計如何確保政府對處理突發事件投入的資金落到實處,為此非常有必要建立應急審計預案。
建立應急審計預案,還面臨很多問題。
1、正常審計項目是年初計劃安排或臨時交辦,如沒有政府的交辦或上級審計機關的安排,應急審計缺乏立項依據。
2、審計法規定的程序包括3天前發通知,10天內征求意見,難以滿足突發事件的需要,如按常規方式審計,其結論無法在第一時間發揮決策參謀作用。
3、審計的內容不僅僅是單純的財務問題,往往涉及到事件的流程,要在第一時間提出審計意見或建議對審計人員的素質要求高。
4、應急事件一般涉及的范圍廣,部門多,情況靈活,審計過程中難以把握統一的尺度。
因此建議:
1、政府在制定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時,應把審計監督列入其中,與其它相關部門一起形成監管合力。
2、制定應急事件資金審計的`特殊操作規程和辦法,出臺有關法規,完善審計法規,增加有關應急審計程序方面的規范。
3、對突發事件應急審計,把審計人員組成、經費保障等方面納入預案。
4、在政府的批準下,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讓社會各界能夠及時了解突發事件的審計結果及其工作開展的情況,真正做到對人民群眾審計信息公開。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層次可分為總體預案篇十一
為確保公司生命財產安全,防范公司安全事故的.發生,力爭公司安全事故發生時損失減少,危害降低,能快效,高效,合理有序地處置安全事故,特制訂本預案。
(一)應急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工作任務:
1、預測、預警:
采取傳統與科技手段湘結合的辦法進行預測,將突發事件消除在萌芽狀態。一旦發現不可消除的突發事件,及時向社會預警。
2、響應控制、搶險、救援:
突發事件發生后,由應急管理工作小組組長宣布啟動應急預案,并親臨現場組織指揮救援行動,確保及時、有序、有序科學地實施現場搶救和安全轉送人員,采取先救傷員的行動順序,并保護好現場,同時做到及時通知相關部門(交警、公安、消防和上級有關部門)。
3、信息管理和善后恢復:
突發事件發生后,各成員保持通信暢通,以現代信息技術為支撐,協調各部門消除公眾恐慌。應急處置后,重點安撫好受害人員及家屬,穩定局面,清理好現場,并及時調查突發事件發生的原因及性質。
(一)交通事故應急處置:
1、發生交通事故后,及時通知受害家屬,并迅速報告交警部門。
2、迅速將傷者送到醫院進行救治。
3、組織人員保護現場,協助交警疏導交通。
4、及時報告投保部門,做好車輛事故的理賠工作。
(二)車輛火災應急處理:
1、車輛發生火災后,駕駛員應立即切斷車輛電源,使用車載消防器材施教。
2、緊急撥打火警電話“119”。
3、組織人員搶救所載貨物,及時與貨主取得聯系。
4、組織人員保護現場,勘察事故貨物損失程度,并查明火災原因。
5、如有人員受傷,及時送往醫院,并通知受傷人員家屬。
略
略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層次可分為總體預案篇十二
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嚴格執行消防管理的有關規定,本著完善設備,預防為主的原則,成立消防安全管理領導小組:組長:(校長)
副組長:
組員:
在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的基礎上,認真落實學校重點部位安全保衛責任,做到防范于未然,切實做到學校消防安全無事故。為應對突發的消防隱患,特制定學校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一旦發現火警,要立即打電話報119和副組長,學校辦公室及時通知各有關人員。
2、迅速切斷配電箱總電源;
4、現場有危險品、易燃易爆物品應迅速搬離。
1、了解學校建筑格局及道路情況;
2、了解電鋪設的線路;
3、了解學校內樓房裝修材料的性質;
4、清楚學校所有消防設施的放置地點;
5、了解消防設備的保養維護與操作方法;
6、了解火的走勢;
7、清楚逃生路線以便疏導他人逃生。
8、在警戒線負責攔阻無關人員進入火災現場。
火災發生后,學校要積極協助xx消防機關查明火災原因,提供必要的信息,屬人為的火災事故,堅持做到“三不放過”(原因沒有查清不過,事故責任不放過,沒有落實防范措施不放過)的原則,進行嚴肅處理。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層次可分為總體預案篇十三
第一條為加強辦稅服務廳管理,有效處置區國稅局辦稅服務廳發生的突發事件,提高預防和處置應急事件能力,保障區國稅局辦稅服務廳各項工作正常開展,維護國稅系統干部職工和納稅人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市國稅局辦稅服務廳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辦法》,結合區國稅局的實際,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本預案所指突發性事件是指突然發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響辦稅服務廳納稅服務窗口正常工作的緊急事件。
突發事件主要包括的內容:
(四)事故災害類:主要包括火災、水災、雷電、爆炸、觸電、疫情等;
(五)其他類:其他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響辦稅服務廳正常工作開展的緊急事件。
第三條應急事件的處置應堅持下列原則:
(一)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增強憂患意識,建立健全應急工作機制,堅持以人為本、預防與應急相結合,把保障生命安全作為首要任務,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作為出發點,認真做好應急事件的各項預警預防工作。
(二)統一領導,分級處理。市區國稅局成立應急事件處置領導小組,對應急事件實行統一領導,負責處理本轄區內辦稅服務廳發生的應急事件。
(三)快速反應,果斷處置。充分發揮稅務人員的作用,提高對應急事件的反應和處置能力,綜合運用法律、行政、調解等多種手段果斷處置應急事件,把不良影響和損失降到最低。
(四)因情施策,區別對待。要嚴格區別對待應急事件中的組織策劃者與一般群眾。對組織策劃者,要密切關注動態,把握有利時機,根據上級指示,嚴密控制,妥善處置;對一般參與者,認真做好宣傳疏導勸阻工作。
(五)保障運行,注重實效。應急事件發生后,要充分利用各種條件,確保辦稅服務廳各項業務能夠及時正常開展,先行處置納稅人需辦理的涉稅事宜,待應急狀態解除后,再補辦相關手續。
第四條區國稅局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統一領導辦稅服務廳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具體負責指揮、控制、協調應急事件的處置。
第五條應急領導小組下設業務組、技術組、保障組和綜合組。
綜合組由征管部門負責人任組長,負責收集、整理、分析、總結應急事件產生的原因、影響的范圍及造成的后果,監督應急事件的處置,提出應對應急事件的措施,改進應急事件處置的方法。
第六條辦稅服務廳應急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由各部門按職責承擔,負責區國稅局突發事件處置、宣傳、報道的組織、協調工作。
第七條應急領導小組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組長或副組長及時召集有關成員初步研究事件情況,并立即通報相關部門采取緊急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同時按照有關規定上報上級管理部門,啟動應急預案。
第八條應急領導小組召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緊急會議,研究應急處置工作,經確定后由分管領導以及相關部門迅速組織實施,確保人員及時到位。
第九條突發事件處置完后,要及時總結,形成書面報告,并提出加強處置應急事件工作的建議,防止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第十條突發事件如需對外宣傳解釋,由區國稅局統一做出,未經市區國稅局領導同意,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向新聞媒體透露事件的相關信息及發表言論。
第十一條加強對辦稅服務廳各項工作的領導,嚴格執行納稅申報期領導值班制,同時加強與轄區公安部門的聯系,保障辦稅服務廳的工作正常開展。發生應急事件時,各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別啟動應急處置程序:
(一)應急領導小組要及時對辦稅服務廳應急處置工作進行指導,及時開展疏導、勸解和處置工作,并安排專人24小時值班,隨時與各有關方面保持聯系,及時溝通情況。
(二)應急領導小組了解原因、經過及訴求等相關信息后,要認真做好書面記錄,指引當事人按照有關規定提供資料,對當事人提出的問題,能當場答復的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要明確下一步處理辦法及時限。
(三)辦稅服務廳按照要求,在辦理期限內回復當事人、并向應急領導小組報告處置情況。若涉及的問題超越辦稅服務廳管轄權限的,要在規定處置時限內向應急領導小組請示與辦理相關的回復、報告。
(四)辦稅服務廳應及時掌握接待處置工作中的相關信息,并向急領導小組報告情況,情況緊急或當時不能了解清楚的,應先報簡要情況,再報后續情況和處置結果。
第十二條稅收業務類應急事件處置程序:
發生稅收業務類突發事件后,辦稅服務廳人員要在事件發生后立即向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并向納稅人做好宣傳解釋工作,維持好現場秩序。同時,應急領導小組業務組應立即組織人員通過增開窗口等方式進行疏導分流,對當場無法辦結的業務,原則上只要資料齊全,要先行進行受理,并明確告知納稅人辦結時限;保障組應積極提供幫助,負責設備供應、車輛安全等后勤工作;綜合組監督應急事件處置的同時,負責收集、整理、分析、總結應急事件產生的原因、影響的范圍及造成的后果,以提高應對此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能力。無法處理或需向上級請示的,應急領導小組應立即報告市局相關負責人。
(一)稅務登記業務按以下應急流程處理:
因突發事件導致納稅人在規定時間內無法辦理稅務登記業務的,辦稅服務廳應出具情況說明,不予處罰。
(二)發票發售業務按以下應急流程處理:
對購買發票的納稅人,原則上不留存納稅人的資料,可登記納稅人的聯系方式,待業務處理恢復正常后及時通知納稅人。
(三)發票認證業務按以下應急流程處理:
原則上不留存納稅人的發票資料,做好登記,待業務處理恢復正常后及時通知納稅人;
因突發事件導致納稅人在規定期限內無法辦理認證業務的,經辦稅服務廳出具情況說明,由應急領導小組報請上級稅務機關按照相關規定協助處理。
(四)稅控企業報稅業務按以下應急流程處理:
原則上不留存納稅人的資料,做好登記,待業務處理恢復正常后及時通知納稅人。
(五)申報征收業務按以下應急流程處理:
因突發事件導致納稅人在規定期限內無法辦理申報業務和稅款繳納業務的,由辦稅服務廳出具情況說明,不予加收滯納金和罰款。
(六)文書受理業務按以下應急流程處理:
納稅人提交資料不全或不愿意留存資料的,應當一次性告知所需補充的資料,做好登記,待業務處理恢復正常后及時通知納稅人補辦。
第十三條信息網絡類應急事件處置程序:
發生信息網絡類應急事件后,辦稅服務廳人員要于事件發生后應立即向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并向納稅人做好宣傳解釋工作;應急領導小組應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應急處理,原則上先手工進行受理,并向納稅人做好宣傳解釋工作,應急領導小組技術組成員應第一時間負責對網絡系統進行修復。同時,積極協調其他部門或單位進行解決。對于系統無法修復的情況,經市局有關領導批準,應協調其他部門采取“同城通辦”等有關措施進行解決。
(一)排隊叫號系統發生故障時,應在叫號機顯著位置公告并向應急領導小組技術組組長報告,同時抄報分管領導。技術組要及時向維修單位聯系維修事宜。同時,辦稅服務廳采取人工排隊的方式辦理涉稅事項,增加導稅員維持辦稅服務廳秩序。當天不能解決問題時,要向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并提出解決方案。
(二)稅收征管信息系統遭受破壞或其他原因導致系統癱瘓時,應急領導小組要立即查明事故原因和系統受損情況,按要求上報市局相關領導,屬市局職責范圍內的事項由市局組織人員進行搶修。屬電力、電信原因導致事故發生的,要立即與電力、電信等部門協調,保障系統的電力供應和線路暢通。屬人為破壞引起的此類突發事件,要及時通報公安機關,徹底追查事故原因,將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第十四條公共安全類應急事件處置程序:
發生公共安全類突發事件后,辦稅服務廳應立即向應急領導小組綜合組報告,綜合組有關責任人要立即引導納稅人到后臺進行溝通調解。經了解后如確屬工作人員的錯誤,應由工作人員及時向納稅人道歉,并保證不再出現同樣的問題;如果不是,向納稅人解釋說明,以便排除誤解。對于其他公共安全類事件,辦稅服務廳人員上報應急領導小組后,應急領導小組各部門應及時組織人員進行應急處理,需其公安部門協助的,應立即進行協調處理。
(一)此類事件發生時,應急領導小組綜合組領導要在第一時間趕到事發現場,迅速向市局報告情況,事態緊急時應立即向110報警求助,控制事態發展。
(二)辦稅服務廳要迅速控制現場,為保證辦稅服務廳秩序,可將當事人帶至指定的分流處置場所進行分流,同時要迅速查明事件原因,并耐心做好納稅人的宣傳解釋工作,現場主管領導要在職權范圍內立即給納稅人以答復;處置工作需要其他部門協助的,應及時協調相關部門共同開展處置工作。
(三)應急領導小組綜合組主要領導要及時對辦稅服務廳進行指導,并派員指導事發地辦稅服務廳開展疏導、勸解和處置工作,并安排專人24小時值班,隨時與各有關方面保持聯系,及時溝通情況。
(四)辦稅服務廳相關負責人了解原因、經過及訴求等相關信息后,要認真做好書面記錄,指引當事人按照有關規定提供資料,對當事人提出的問題,能當場答復的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要明確下一步處理辦法及時限。
第十五條事故災害類應急事件處置程序:
發生事故災害類應急事件后,辦稅服務廳人員要立即組織疏散或妥善安置納稅人,并積極開展自救,確保納稅人和自身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要立即與公安、交管、醫療衛生部門聯系,以便及時取得幫助。同時,應急領導小組要維護辦稅服務廳現場秩序,保障公共財產及納稅人財產安全,做好現場的防火、防盜等防護工作,將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事故災害類事件要立即上報市局相關領導。
(一)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處置程序
1、應急領導小組應在第一時間趕到災害現場,摸清情況,立即向市局和當地政府相關部門報告;緊急情況下要根據具體災害需要,先行撥打110或119報警臺和120急救臺報警后,再向市局報告。
2、辦稅服務廳在外部救援人員到來之前,組織工作人員開展自救。自救的重點和順序為:受傷人員、稅收票證、財產物資。對搶救出的稅收票證和財產物資,由應急領導小組指定兩名以上稅務干部進行登記和保管。
3、轉移后的第一時間要安排專人清點人數,核對本單位轉移出人員,對外單位人員要造冊登記。
4、受搶救器械、裝備等客觀條件限制,辦稅服務廳自身無法實施自救時,應全力確保受傷被困人員的生命安全,并派員維護現場秩序,等待專業人員到場救援,無關人員不得進入災害現場。
5、及時將受傷人員送到醫院救治,通知傷員家屬,協助家屬做好對傷員的護理。
6、災害現場處理完畢后,向市局上報災害情況書面報告。
(二)各種重大流行疾病突發事件的處置程序
1、在高危疾病流行期間,要在辦稅服務廳開展相關的疾病預防宣傳,并根據疾病預防中心的統一部署,發放有關的疾病預防藥物,預防和避免疾病的感染和流行。
2、在辦稅服務廳發現疑似病例時,發現人要立即向辦稅服務廳負責人報告。對發現的疑似病例進行必要的隔離處理,聯系120送醫院確診。此后第一時間內向應急領導小組報告。
3、如發生的流行疾病得到當地疾病控制中心證實,確屬危害性較大,應急領導小組經市局批準,可以采取封鎖現場、停止辦公等必要的保護措施,并向納稅人發布公告,爭取納稅人諒解。
4、對辦稅服務廳工作人員進行必要的體檢,請求當地衛生防疫部門提供幫助,盡快對辦稅服務廳進行消毒處理,力爭盡快恢復正常工作。
第十六條其他類應急事件處置程序:
發生其他應急事件是,辦稅服務廳人員要立即上報應急領導小組,并做好應急處理。對于重大突發性事件,要立即上報市局國稅機關。
第十七條秩序重建
突發事件消除后為不影響辦稅服務廳繼續開展工作,事發單位要立即恢復正常工作秩序,繼續開展各項工作。對于突發事件消除后,由于辦稅服務廳軟、硬環境受到嚴重破壞無法正常運轉且辦稅服務廳無能力自行解決問題的,由應急領導小組統籌安排辦稅服務廳各相關事項。
(一)辦稅場所或其內設硬件設施受到嚴重破壞,短期無法修復的,應急領導小組應請示市局相關領導,經同意后,指定相鄰國稅辦稅服務廳代為辦理相關涉稅事項,或在原地搭建臨時工作場所開展工作。
(二)辦稅服務廳工作人員受到傷害,且無法安排后援力量的,應急領導小組請示市局相關領導,經同意后,從全市系統內抽調人員支援。
(三)由于受到突發事件影響,辦稅服務廳雖受到一定影響、不能立即恢復正常秩序,但可預計恢復正常工作時間的,辦稅服務廳要立即在突出的位置張貼公告,告知納稅人恢復正常工作的時間。
第十八條獎懲制度
辦稅服務廳發生突發事件后,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及現場工作人員要團結一致、全力以赴采取有力措施平息事件,根據表現分別給予獎懲。
(一)對在突發事件處理過程中預警及時、處理果斷、有效保護生命安、公共財產或控制措施妥當的部門或個人,應給予表彰和獎勵。
(二)由于主觀原因沒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突發事件進一步演變,導致更大損害的,須按相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確定責任人的順序為:辦稅服務廳負責人(包括在辦稅服務廳值班的其他領導)、單位主管辦稅服務廳工作的領導、單位負責人、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其他成員(辦稅服務廳沒有及時上報的除外)、突發事件現場的黨員干部、突發事件現場的其他工作人員。
第十九條宣傳教育
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要結合實際,進一步細化相應的突發事件應急程序,明確各級領導和各崗位在處置突發事件中的任務和職責。在制定方案時,要結合市區局國稅局實際情況,詳實具體,方便操作。
加強宣傳教育,每年組織開展一次緊急情況下轉移、逃生、安置等演練活動,增強市區國稅系統干部職工的防災、減災意識,提高市區局國稅干部職工應急反應、處置能力,確保市區國稅局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和國稅隊伍的和諧穩定。
第二十條本預案由區國家稅務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層次可分為總體預案篇十四
提高本公司在發生水浸事故時,處置事件和抗風險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害。
適用于本公司在服務項目上對水浸事故發生時的應急處置工作。
3.1辦公時間水浸、水管爆裂的`應急處置
3.2非辦公時間水浸、水管爆裂的應急處置,非辦公時間(夜間、雙休日、節假日等)發生水浸、水管爆裂事件,基本處置流程同“3.1辦公時間水浸、水管爆裂的應急處置”,需做如下調整:
3.2.1員工接到客戶或他人水浸、水管爆裂的報告,應立即通知保安領班和維修值班人員;并視情況報告保安主管、維修主管、管理處負責人。
3.2.2需進客戶單元進行檢查、應急搶修的,應設法通知業戶緊急聯絡人,征得同意立即破門而入或等待其前來開門。
3.3注意事項
3.3.1對電梯有影響時,電梯提升至頂層,同時要用沙袋擋住電梯門,而后工程人員可后續跟進前往頂層將電梯關機,否則將造成電梯長時間報警,易引發故障或引起客戶恐慌,接替門崗的保安人員應協助前臺接待人員告知客戶因突發事件電梯暫停使用,并維持大堂秩序。
3.3.2沙包擋水位置的選擇應首要考慮電梯、配電間、檔案室、客戶房門等重要部位,其他應設置在一些較狹窄的通道/過道/門等關鍵部位,這樣最為迅速和有效。
3.3.3水流疏導的基本原則是將大量的水引往衛生間、樓梯間、排水孔等處,從而減緩蔓延,減少損失,疏導方法有很多種,包括封堵引導、接駁水帶引導、吸水等。
3.3.4最先到場的保安及工程人員應及時將已受損或可能受損的電氣設備切斷電源,必要時切斷局部區域或樓層電源,防止短路、漏電、觸電等事故。
3.3.5關閉進水閥、打開排水閥是應急處理措施中的重要步驟,消防、生活、空調三類水源均有大樓總閥和樓層分閥,操作原則是“先總后分”或“總分同步”,關閉消防水進水總閥時則須先行關閉消防水泵閥門。
3.3.6監控室保安應嚴密關注監視圖象,留意消防泵是否啟動,并與現場排險搶修人員保持緊密的信息溝通,同時協助做好通訊、人員調度和工作安排。
3.3.7確系嚴重漏水時,管理處主任獲悉后還應在第一時間致電告知大樓業戶相關負責人。
3.3.8業戶單元內漏水事故一般為消防水系統和空調水系統,且消防水系統水管爆裂的可能性更大,無法立即進入時可先行關閉消防水進水閥、打開排水閥,如水流無明顯變化,再考慮空調水系統水浸的可能性。
3.3.9保安和工程人員在日常巡檢中對跑、冒、滴、漏等現象均應充分關注,一旦發現問題就應立即報告,并迅速采取應急措施。
3.4電梯底坑進水或濕水處理
按《電梯突發事故處置預案》處置
3.5后續處理
3.5.1按照公司《應急準備與響應控制程序》和安全管理部《事件報告工作規程》進行后續處理。
3.5.2相關現場應拍照留存,必要時申報保險理賠。
4.1《電梯突發事故處置預案》
5適用記錄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層次可分為總體預案篇十五
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嚴格執行消防管理的有關規定,本著完善設備,預防為主的原則,成立消防安全管理領導小組: 組 長:(校長)
副組長:(后勤主任)
組 員:
在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的基礎上,認真落實學校重點部位安全保衛責任,做到防范于未然,切實做到學校消防安全無事故。為應對突發的消防隱患,特制定學校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一旦發現火警,要立即打電話報119和副組長,學校辦公室及時通知各有關人員。
2、迅速切斷配電箱總電源;
4、現場有危險品、易燃易爆物品應迅速搬離。
1、了解學校建筑格局及道路情況;
2、了解電鋪設的線路;
3、了解學校內樓房裝修材料的性質;
4、清楚學校所有消防設施的放置地點;
5、了解消防設備的保養維護與操作方法;
6、了解火的走勢;
7、清楚逃生路線以便疏導他人逃生。
8、在警戒線負責攔阻無關人員進入火災現場。
火災發生后,學校要積極協助消防機關查明火災原因,提供必要的信息,屬人為的火災事故,堅持做到“三不放過”(原因沒有查清不過,事故責任不放過,沒有落實防范措施不放過)的原則,進行嚴肅處理。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層次可分為總體預案篇十六
組長:xxxx
副組長:xxxx
成員:各裁判員(長)、各班班主任、保安人員。
主要職責:
1、指揮有關工作組及工作人員準時到達規定崗位,協調各工作崗位,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
2、維持會場工作秩序。會前成立老師和學生會成員組成的紀律監查組,并對個別比賽過程中需要心理安撫、開導的運動員提供相應心理干預、幫助。
3、安排老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實施救援工作。
4、根據需要引導師生進行疏散,并根據事件性質,及時報請上級有關部門。
5、根據需要對現場采取控制措施。
6、提供后勤物資、運輸保障。
7、保障應急工作組人員信息暢通。
1、跑道區域摔跤、沖撞事故;
2、投擲區域砸傷事故;
3、跳高、跳遠場地摔傷事故;
4、非參賽學生的意外事故;
5、、飲(水)食安全;
6、其他意外傷害事故。
(一)協調、糾察組
協調處理運動場比賽期間的日常工作,維持比賽秩序,糾察不安全的行為和不安全的比賽程序、設備,責令其及時整改。
(二)安全紀律保衛組:
在運動會進行期間巡回檢查,處理安全偶發事件,維持比賽秩序,不準學生擅自出入校門和運動場,保持場地衛生。
(三)醫務救護及飲(水)食安全監督組
負責處理運動會中發生的傷病情況,及時判斷傷員是否需要入院治療,及時跟蹤服務。必要時聯系急救中心,電話:120。
(四)后勤物資保障組
負責運動會期間一切物資、設備等正常運轉,協調其他小組工作。
(一)運動會前做好以下工作:
1、運動會組織委員會人員、裁判員、所有工作人員、各班領隊、團委召開一次會議,布置運動會事宜,提出安全方面的具體要求。
2、班主任利用班會向學生講明具體的'安全措施及學校安全方案,篩查準備參賽運動員身體狀況,不適宜劇烈運動或競技比賽的人員,不得參賽,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重點強調運動會期間班級紀律。
(二)運動會期間做好以下工作:
1、運動會組織委員會人員、裁判員、所有工作人員責任到崗、到人,各司其責,杜絕事故的發生,以確保運動會正常進行。
2、裁判員應負責好本裁判區域內運動員、觀眾的安全,確保比賽的正常進行。
3、班主任全程跟班,不得擅離職守和遲到早退,應組織學生定點有秩序文明觀看,不準學生擅自離開校園和運動場,負責運動員參加比賽,學生傷病及時送往醫務室救治,發生意外事故及時報告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確保班中運動員及非參賽學生的安全守紀,保持場地衛生。
4、運動會期間,由政教處負責劃分各班觀看區域,校辦公室嚴格班主任考勤制度。
5、運動會期間政教處、各班班主任應強調學生注意交通安全,準時到校、放學后按時回家,不在外逗留、留宿等。6、組委會應對管理人員、裁判員、服務人員進行監督和考勤。一旦發生事故,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開展救護工作,將事故的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7、凡因工作不負責任而造成重大事件或不良影響的人員,學校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層次可分為總體預案篇十七
(一)院級啟動:接院應急辦通知,立即啟動本預案。
(二)科室內啟動:發生突發事件時,值班人員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類別及嚴重程度,啟動應急響應,上報室組負責人、科主任。緊急情況,可越級上報。藥劑科主任根據情況向分管領導或行政總值班匯報。
應急預案啟動后在領導的統一指揮下,以最短的時間趕到目的地待命,根據事件性質急后緩、先大后小的程序進入狀態。
(一)藥劑科成立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其成員包括:藥劑科主任、采購科主任、各室組負責人。
(二)突發事件領導小組下設四個工作組:
1、人力資源組:由藥劑科主任任組長,其主要職責:
(1)人員整合,包括各室組工作人員的重新定崗、人員調配、新組臨時性崗位的人員安排、排班,全體人員24小時開機,一旦進入應急響應狀態,應宣布全科停休。
(2)穩定員工情緒,進行員工的激勵并應建立相應的約束機制。
(3)做好必要的生活物品保障工作。
(4)確保溝通渠道的通暢,向上級匯報工作情況,協調各種臨時性問題。
2、藥品供應組:由采購科主任和藥庫工作人員組成,其主要職責:
(1)從多渠道獲取藥品信息,根據應急需要做好藥品供應工作。
(2)負責應急藥品及消毒劑的采購、保管、發放、運送工作,確保藥品及時供應。
(3)協調各藥房搶救藥品的調劑。
(4)采購、外購及捐贈藥品的質量檢查。
3、藥品調劑組:由調劑室負責人任組長,其主要職責:
(1)進行醫院日常藥品的調劑工作,執行其他與調劑相關的臨時性任務。
(2)憑醫院行政總值班簽字或本院醫生、護士的借條先行發藥,后做財務處理。
(3)向藥庫及時提出用藥計劃,為臨床提供用藥信息,對患者提供用藥咨詢和宣傳工作。
4、臨床藥學組:由科主任任組長,其主要職責:
(1)及時收集整理藥物信息,向臨床傳遞合理用藥信息。
(2)藥品不良反應的監測、上報及反饋。
(一)為突發事件病人提供藥品供應的病房藥房應設置在清潔區,盡量避免整包裝藥品進入污染區、半污染區。因特殊需要進入污染區、半污染區的藥品按以下方法進行善后處理:
1、進入污染區藥品的處理:在突發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污染區準備撤除時,應對污染區剩余藥品進行消毒處理。剩余藥品的消毒應在所處環境及房屋的`終末消毒后進行,采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噴灑或擦洗。消毒后的剩余藥品視為醫用垃圾,不得回收使用。裝入雙層黃色垃圾袋,到指定地點處理。污染區藥品消毒銷毀前,應進行帳冊登記,金額統計。
2、進入半污染區藥品的處理:在突發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半污染區準備撤除時,應對半污染區剩余藥品進行消毒處理。剩余藥品的消毒應在所處環境及房屋終末消毒后進行,對藥品外包裝或原包裝采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己打開原包裝的口服藥品不得回收使用。其余藥品在外包裝、原包裝擦拭消毒后,經院感染辦公室檢查批準后可繼續使用。半污染區的藥品消毒后進行帳冊登記、金額統計。
(二)突發事件后消毒藥品的處理:階段性防治突發事工作結束后,應首先聯系其他使用單位,以減少浪費和避免環境污染。消毒藥品過期后,不得進行銷售。
(三)積壓藥品的處理:階段性防治突發事件工作結束后,在保證藥品的有效期內正
常使用外,如存在積壓藥品,應及時全面統計,并向藥品供應商反饋。庫內待處理積壓藥品,在盤點入帳后向其他使用單位聯系,或與供應商協商,幫助聯系使用。藥品過期失效后,不得進行使用,并應建帳統計,按有關規定報損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