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優秀的合同都具備一些什么特點呢?又該怎么寫呢?下面我就給大家講一講優秀的合同該怎么寫,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個人向銀行貸款合同印花稅算篇一
茲證明系本單位職工(有效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______歲,工作年限_________________年,現任_________________職務,已獲得_________________職稱,月收入為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以上情況真實無誤,我單位對此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特此證明
人事(勞資)部門公章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個人向銀行貸款合同印花稅算篇二
保證人(乙方):____________
第一條為確保甲方委托銀行與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人)簽定的__年__字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向甲方提供保證,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乙方保證范圍為借款人根據合同向甲方借用的貸款本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及其利息(包括因借款人違約或逾期還款所計收的復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違約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
第三條 本合同保證的借款合同的履行期限為_____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本保證合同的保證期間為兩年,自借款合同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第四條 本保證合同獨立于借款合同,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不因借款合同無效而免除。
第五條 本擔保合同為連帶責任保證和住房公積金質押。
第六條 乙方保證在借款人未還清借款本息之前,不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戶上的存款。
第七條如借款人未按合同履行還款義務,乙方保證在接到甲方書面索款通知后三十日內履行還款義務。如乙方未主動履行,即表示乙方授權甲方從其住房公積金帳戶上扣收,償還借款人的貸款本息。如乙方住房公積金的本息不足以償還借款人的貸款本息,乙方有義務主動償還不足部分。
第八條 如借款合同到期借款人未履行還款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保證人中的一人或全部保證人履行還款責任。
第九條 本合同有效期間,乙方如再向第三方提供擔保,不得損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條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一方需要變更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協議。乙方意見必須是全部保證人的一致意見。
第十一條借款人與甲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的,應征得乙方同意,未經乙方同意的,乙方只在本合同規定的保證范圍內承擔責任。但甲方由于國家政策調整而執行新利率的,無須征得乙方的同意。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拆訟。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及乙方所有保證人各執一份。
第十四條 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注意對本合同各印就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借款人的要求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的認識一致。
第十五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債權人(甲方):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保證人(乙方):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
個人向銀行貸款合同印花稅算篇三
在我單位:_________________
現職務為:_________________,每月稅后收入均為元,工作時間年。
特此證明!
本證明僅用于證明我公司員工的工作及在我公司的工資收入,不作為我公司對該員工任何形勢的擔保文件。
公司電話(固話):_________________
證明人: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個人向銀行貸款合同印花稅算篇四
甲方_________(名稱)與乙方_________(名稱)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就_________項目簽訂之_________號合同(下稱“合同”)。應甲方要求,貴行與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了第_________號擔保契約,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立了以乙方為受益人,金額為_________萬_________的第_________號保函(上述擔保契約和保函以下稱“擔保”)。應甲方要求,對上述擔保,我們_________公司(下稱“擔保人”)同意出具反擔保,特在此不可撤銷地和無條件地向貴行作出下述保證事項:
一、我方同意上述擔保契約和保函的全部條款;我方保證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擔保契約的全部義務;對甲方在擔保契約項下的一切應付款項,包括貴行按保函規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項及由此產生的墊付利息和費用(下稱“應付款項”),我們保證承擔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
二、如乙方未能按契約規定履行支付義務,貴行即有權直接向本保證人索償,而無須先向甲方追償或/和處理抵押品,本擔保人保證在收到你行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后10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甲方所欠款項,以擔保契約規定的幣種主動支付給貴行,其中墊付利息額計算至本擔保人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作為付款憑據,對本擔保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三、如果本擔保人未能按前條規定期限履行上述連帶保證責任,由此造成對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經濟損失概由本擔保人承擔;同時,你行有權從本保證人存款賬戶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項及延付利息,本擔保人保證不提出任何異議和抗辯。
四、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項下義務,而貴行以貸款方式間接履行擔保責任,我們保證無條件對該貸款按貴行規定格式另行出具擔保書。
五、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或數種情況時,無論是否事先通知本擔保人,本保證書第1、2、3條規定的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絲毫不受影響,本保證書繼續有效。
2.貴行延緩行使擔保契約項下的任何權利,或對“應付款項”的償付給予任何寬限;
3.保函項下權利被讓與或轉讓;
4.保函有效期應甲乙雙方要求予以延展;
5.擔保契約的任何修改和補充。
六、如果保函金額發生更改,本擔保書的擔保責任不變,仍按最高不超過原保函金額承擔本擔保責任。
七、在上述“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之前,本擔保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擔保書項下義務而獲得的任何索償權。如果甲方向本擔保人提供抵押品,非經貴行書面同意,本擔保人也不應行使抵押項下的權利;如果經貴行同意處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款項保證首先用于向你行償付上述“應付款項”。
八、本擔保人將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關的財務報表,并將第五條第1款中本擔保人的變更情況及時通知貴行。
九、本擔保書自開立之日起生效,直至貴行在上述保函項下的擔保責任完全解除或擔保契約項下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之日失效。
十、在履行本擔保書的過程中如有爭議,應盡量通過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圓滿解決時,將向貴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本擔保書正本一式_________份,貴行執_________份,甲方及本擔保人各執_________份。
擔保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簽發人(簽字):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個人向銀行貸款合同印花稅算篇五
出質人(甲方):__________
有效證件號碼: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_
質權人(乙方):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為確保年字第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質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的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甲方以“質物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設定質押。
第二條甲方質押擔保的貸款金額為______(幣別)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仟元整,貸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條甲方對質押的財產依法享有所有權,并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將質押物或權利憑證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時向乙方支付保管費元。
第四條質押擔保的范圍包括因借款合同而產生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約定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因借款人違約而給債權人造成的損失和其他所有應付費用。
第五條本合同的效力_____于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條質押期間,乙方有妥善保管質押物的義務,因乙方的過錯導致質物的價值減少的,應當:
(1)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后,乙方向甲方賠償;
(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乙方的賠償責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債務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七條非因乙方過錯導致質物的價值減少,甲方應在30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八條質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轉讓、兌現、再質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質物。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兌現質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償其所擔保的債權。
第九條甲方以債權、存款單或其他有價證券出質的,其兌現日期先于還款日期的,乙方有權選擇下列任何一種方式處理:
1.到期兌現用于提前清償貸款;
2.轉換為定期儲蓄存單繼續用于質押;
3.用乙方認可的等額債權、存款單調換到期債券、存款單。
第十條質押登記
一、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必須辦理出質登記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到有關機關辦理權利出質登記手續。
二、質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在登記事項變更之日起15日內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第十一條質權的實現和消滅
一、借款人無論何種原因未按借款合同約定履行到期應付債務(包括因借款人或擔保人違約而由貸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債務或債權人按照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宣布解除合同而產生的損害賠償),質權人有權直接變賣、拍賣質物或將質物折價清償所擔保的債權。如果采取變賣或折價方法處分質物,變賣價格或折價金額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質權人應采取拍賣的方法處分質物。
二、處分質物所得款項在優先支付質物處分費用和本合同項下出質人應支付或償付給質權人的費用后,用于清償借款合同項下的債務。
三、質權因以下原因而消滅:
(一)主債權消滅;
(二)質權實現。
質權因主債權消滅而消滅的,質權人應將其保存的質物及權利證書交還出質人。
第十二條締約過失和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簽訂后,出質人拒絕或拖延交付質物,致使質押不能生效的,構成締約過失,出質人應對質權人承擔質押擔保范圍的賠償責任。
二、下列事件之一即構成抵押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1.因出質人的原因導致質押無效;
2.出質人以任何方式(作為或_____)妨礙質權人根據本合同有關約定處分質押物。
1.解除與出質人之間的借款合同或宣布借款合同提前到期;
3.僅需通知,將出質人在質權人以及中國其他機構處任何賬戶內的資金或對質權人以及中國其他機構享有的債權與質押擔保債權相抵消。
第十三條費用
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質物有關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項下的登記、公證費及質物的_____、運輸、倉儲、保管、估價、維修、保養、處分等費用),均由出質人支付或償付。
第十四條權利放棄
質權人給予出質人的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質權人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不應視為質權人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也不免除出質人在本合同項下應承擔的任何義務。
第十五條合同的修改、補充和解釋
一、本合同經雙方書面同意,可以修改或補充;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本合同的未盡事宜,應按照本合同所擔保的借款合同的有關條款解釋或辦理。
三、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第十六條爭議解決、法律適用和管轄
本合同的一切糾紛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糾紛,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在協商無效時,雙方同意采用下述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借款合同約定的人民法院起訴,通過司法程序解決。
2.由_______________委員會進行_____。
與訴訟或_____有關的所有費用均由保證人承擔,但法院判決或_____委員會裁決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七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下列條件滿足后生效:
1.合同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
2.出質人本合同第五條質物清單所列質物交付于質權人。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由出質人執______份,質權人執______份,執_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質人:__________(公章)質權人: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及地點:__________時間及地點:__________
個人向銀行貸款合同印花稅算篇六
貸款人:銀行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傳真:
聯系電話: 電傳:
借款人: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傳真:
聯系電話: 電傳:
簽訂地點:
特別提示:借款人在簽訂本合同之前,請務必仔細閱讀本合同各條款,尤其是“特別提示”和黑體字部分,如有不明之處,請及時咨詢,貸款人一定積極解答。借款人有權同意本合同或選擇其他合同,但在簽署本合同后即視為同意本合同全部條款。
借款人因 需要,向貸款人申請個人消費借款,貸款人經審查同意借款。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立約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貸款人給予借款人借款人民幣 元整。
借款用于 。
一、借款期限為 個月,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放款日以借款借據所記載的實際發放日為準。如遲于第一款記載的放款日發放借款,到期日可相應順延。
三、借款分次使用計劃為:
年 月 日 元; 年 月 日 元;
年 月 日 元; 年 月 日 元;
年 月 日 元; 年 月 日 元;
貸款人將在上述日期將約定數額借款轉入借款人帳戶。
分次用款亦實行同一到期日。
四、若貸款人提前收貸,則視為借款到期日相應提前。
本借款月利率千分之 。借款期限內遇法定利率調整,如借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則按本合同利率執行,不分段計息;如借款期限在一年以上,自下年度一月一日開始,按人民銀行規定的調整后的相應檔次利率執行,國家利率調整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此調整不視為對本合同的修改或變更。
貸款人在此特別提示借款人及時關注人民銀行有關貸款利率調整的公告,貸款人也將在營業場所對法定貸款利率調整情況按規定進行公告。對利率調整后的貸款歸還情況,借款人如有任何不明之處,請及時征詢貸款人,貸款人將進行解釋。
一、雙方協商采取下述第 種方式約定還款和計收利息:
(一)到期一次性還本,按月付息,自借款發放次月起每月20日為結息日。
(二)分期還本付息。
2、平均償還借款本金,采取下述第——種約定分期付款:
(1)按月等額償還借款本金,自借款發放次月起每月20日為還款日,每期應還本金 元,還款日結清當月利息。
(2)按季等額償還借款本金,自借款發放本季起每季末月20日為還款日,每期應還本金 元,還款日結清當季利息。
(三)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
二、在借款到期日前,借款人應還清所有借款本金和利息。
三、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在還款付息日有權從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帳戶中扣收上述款項。
四、借款人部分或全部提前歸還借款本金,應提前通知貸款人并征得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時,貸款人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和實際借款天數計收借款利息。
一、下列合同為本合同的擔保合同:
(一)編號 的《 》(合同名稱),擔保方式為 ,擔保人為 ;
(二)編號 的《 》(合同名稱),擔保方式為 ,擔保人為 ;
(三)編號 的《 》(合同名稱),擔保方式為 ,擔保人為 ;
二、本合同項下的擔保人發生下列事由,貸款人有權按本合同第九條的約定采取措施:
(一)保證人違反保證合同的約定,或資信狀況惡化,或發生其他擔保能力減弱的事件;
(三)質押人違反質押合同的約定,或質物價值已經或可能明顯減少,或質押的權利必須在借款清償前兌現,或其他有損貸款人質押權的事件。
一、借款人必須如實向貸款人提供其工作單位、收入、家庭成員、經濟狀況等有關其資信狀況的情況。
二、貸款人應按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發放借款。但在本合同項下擔保合同生效前,貸款人有權暫停放款。如本合同項下擔保合同不可能生效,貸款人有權解除本合同,并有權要求借款人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三、借款人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將借款挪作他用。
四、借款人以個人合法財產及夫妻共有財產清償借款本息,在借款逾期不能清償時,貸款人有權申請司法機關對借款人個人財產及夫妻共有財產采取司法強制措施。
五、貸款人有權檢查、監督借款人使用借款情況和借款人收入狀況、對外擔保等情況,借款人應積極配合并提供有關資料,且保證這些資料的真實性。
六、借款本息清償前,借款人發生下列事由,應及時通知貸款人:
(一)個人收入明顯減少,財務狀況不佳;
(二)因疾病等原因可能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三)法定地址、經常居住地、電話及其他通訊聯系方式變更;
(四)涉入或即將涉入訴訟、仲裁或其他法律糾紛;
(五)取得出國(境)資格后計劃出國(境);
(六)婚姻狀況發生變化;
(七)其他可能影響借款收回的事件。
七、借款人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由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監護人承擔。
借款期間,借款人發生下列情況,貸款人有權提前收貸。提前收貸時貸款人應及時通知借款人。對借款人發生下列情況的,貸款人應提供確切證據。借款人在此授權貸款人可直接從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帳戶內扣收款項。
(一)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發生欠息;
(二)借款人經營虧損或財產明顯減少;
(三)借款人涉入或即將涉入訴訟、仲裁或其他法律糾紛,有可能影響其償債能力;
(四)借款人挪用借款;
(六)借款人因自然災害、交通事故等因素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七)其他危及借款及時清償的情況;
一、 借款人發生下列任一事件即構成違約:
(一)借款人不按本合同規定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二)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義務;
(三)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的其他條款。
二、違約發生后,貸款人有權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一)限期糾正違約;
(三)要求借款人賠償貸款人因此所受到的一切損失;
(五)以法律手段追償借款本息。
三、貸款人未按照合同約定發放貸款的,應對未發放貸款部分承擔日萬分之 的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的配偶承諾如下:
(一)如借款人個人財產不足以清償借款本息,則同意以夫妻共有財產清償借款本息;
(三)在借款人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立即通知貸款人。
二、借款人配偶未履行上述承諾,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借款人及其配偶承擔。
一、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或者,借款人未按期還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與貸款人達成協議(即構成借款逾期),貸款人有權對被挪用的借款或逾期的借款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貸款人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罰息利率計復利。
(甲)本合同借款利率為固定利率的,逾期期間仍按固定利率方式計收罰息和復利。罰息利率為:借款利率上浮 %。
(乙)本合同借款利率為浮動利率的,逾期期間仍按浮動利率方式計收罰息和復利,逾期期間的浮動周期不變。罰息利率為借款利率上浮 %。
三、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即挪用借款的,罰息利率按下列第 種約定執行:
(甲)本合同借款利率為固定利率的,挪用期間仍按固定利率方式計收罰息和復利。罰息利率為:借款利率上浮 %。
(乙)本合同借款利率為浮動利率的,挪用期間仍按浮動利率方式計收罰息和復利,挪用期間的浮動周期不變。罰息利率為:借款利率上浮 %。
四、復利的計收方式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計息方式計息。
一、本合同項下的任何通知或各種通訊聯系均應以書面形式按本合同封面記載的通訊地址和聯系方法送達對方。
二、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上述通訊地址和聯系方法發生變化,應立即通知對方。
三、任何通知或各種通訊聯系只要按照上述地址(地址變更的,則按變更后的地址)發送,即應視作在下列日期被送達。
(一)如果是信函,則為掛號發出后5個工作日;
(二)如果是電傳,則為收到對方確認回號之日;
(三)如果派人專程送達,則為收件人簽收之日。
(1)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另有強制性規定除外。
(2)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其他方式 。
本合同任何一方發生違約時,因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而支付的一切費用,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本合同在貸款人有權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借款人及其配偶簽章后生效;貸款人要求對合同進行公證的,本合同在辦理公證手續后生效,本合同在借款本息及其他費用清償完畢后失效。
本合同正本壹式 份,,立約雙方及登記、公證機關各執壹份,副本根據需要增訂。
補充條款:
貸款人 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借款人 本人簽字:身份證號碼:年 月 日
配偶簽字: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個人向銀行貸款合同印花稅算篇七
甲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乙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為確保乙方與_________簽訂的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以“抵押物清單”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第二條以房地產設定抵押的產權情況
1.房地產坐落
2.地號
3.土地面積
4.土地使用年限
5.土地來源
6.土地出讓(轉讓、劃撥)合同號
7.國有土地使用證號
8.房屋建筑面積
9.共有權份額
10.房屋所有權證號
11.房屋預售、買賣契約號
第三條以房地產設定抵押的抵押情況
1.抵押土地四至
2.抵押土地面積
3.抵押土地評估價值
4.抵押房屋部位
5.抵押房屋建筑面積
6.抵押房屋評估總價值
7.房地產評估總價值
第四條甲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元,貸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貸款用途為。
第五條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
第六條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由乙方代為保管。
甲方以所購期房作抵押,在借款合同生效之日將購房合同、抵押登記證明交乙方執管。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后,將房屋所有權證一并交乙方執管。
第七條抵押擔保的范圍:貸款金額(大寫)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八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鑒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抵押期間,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十一條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投保金額不得少于全部貸款本息總額,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二條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范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抵押財產,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第十三條借款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否則,乙方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四條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30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并辦理符合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的保險手續。
第十五條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出售、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六條抵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七條以土地使用權設定抵押的,在土地使用權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在設定抵押的土地上另行建造定著物;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建造定著物的,該定著物一并抵押。乙方同意甲方在其設定抵押的土地上所建造的房屋預售,預售房屋面積限制在建筑平方米以內。甲方將預售出的房地產權情況列出清冊,報送乙方備案。乙方有權制止甲方繼續預售房屋。
第十八條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九條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或者借款人有《借款合同》第十三條第3項約定的違約情形等。
第二十條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對上述違約金、賠償金以及甲方未承擔抵押擔保責任的貸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費用,乙方有權直接用甲方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第二十一條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三條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違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強制執行;
第二十四條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應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均辦理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個人向銀行貸款合同印花稅算篇八
上訴人(一審原告):_________________胡__________.
被上訴人(一審被告):_________________劉__________。
上訴請求:_________________
2、依法改判_____________住房一套歸上訴人所有,由上訴人補償被上訴人64317元。
事實與理由:_________________
一審判決未查明案件的事實,致使在分割房產時造成實體上的不公平。
1、被上訴人有房屋可供其居住。本案一審期間,上訴人舉證證明了被上訴人在位于__________原_______________公司辦公樓有一套房屋對外出租。雖然被上訴人對該房屋沒有法律上的所有權,但被上訴人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所有權權能;同時,該房屋房產權國資委已經多次承諾,該房屋如遇征收,補償款一律向被上訴人支付。即,被上訴人實際享有該房屋的所有權。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訴爭房產,即便是判決歸上訴人所有,也不會造成被上訴人沒有房屋居住的“現實危害”。
2、上訴人無房屋可供居住。正如一審查明的事實,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僅有一套房屋即訴爭房產,除此之外,上訴人在別處再無其他房屋可供居住。一審判決結果將導致上訴人流離失所!更為可悲的是,上訴人尚有一位九旬老母健在并隨上訴人生活,一審判決結果不但致使上訴人居無定所,更是要讓九旬老母隨上訴人一同流落街頭!
基于此,上訴人認為,一審法院在審理本案,尤其是在分割訴爭房產時,未查明相關事實,致使判決結果造成實體上的不公平。懇請二審法院體恤上訴人的生活困難,依法改判!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附:本上訴狀副本__________份
上訴人:_________________(簽名)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個人向銀行貸款合同印花稅算篇九
抵押人:
抵押權人:
住所:
住所:
電話:
法定代表人:
郵政編碼:
電話: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
郵政編碼:
為確保乙方與__________簽訂的__________號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以“抵押物清單”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第二條以房地產設定抵押的產權情況
1.房地產坐落
2.地號
3.土地面積
4.土地使用年限
5.土地來源
6.土地出讓合同號
7.國有土地使用證號
8.房屋建筑面積
9.共有權份額
10.房屋所有權證號
11.房屋預售、買賣契約號
第三條以房地產設定抵押的抵押情況
1.抵押土地四至
2.抵押土地面積
2.抵押土地評估價值
4.抵押房屋部位
5.抵押房屋建筑面積
6.抵押房屋評估總價值
7.房地產評估總價值
8.在土地使用權抵押期間,抵押人其抵押的土地上所建的房屋不得轉讓、出租、出售。
第四條甲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_________元,貸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貸款用途為__________。
第五條甲方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
第六條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由乙方代為保管。
甲方以所購期房作抵押,在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把購房合同、抵押登記證明交乙方執管。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后,將房屋所有權證一并交乙方執管。
第七條抵押擔保的范圍:貸款擔保的范圍:貸款金額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和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
第八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鑒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抵押期間,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十一條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二條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范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抵押財產,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第十三條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30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四條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出售、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五條抵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六條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七條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改變貸款用途、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八條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_______%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對上述違約金、賠償金以及甲方未承擔抵押擔保責任的貸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費用,乙方有權直接用甲方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第十九條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本金、違約金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二十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二十二條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應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均辦理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方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個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個人向銀行貸款合同印花稅算篇十
貸款抵押人(貸方): ,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抵押權人(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擔保人: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貸款作為 資金。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 (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貸款額給甲方。在貸款期限內,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抵押權,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前,乙方為抵押權人。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二、貸款內容
(1)貸款總金額: 元整。
(2)貸款用途:本貸款只能用于 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貸款進行違法活動。
(3)貸款期限:
在上訴貸款總金額下,本貸款可分期、分筆周轉審貸。因此,各期貸款的金額、期限,由雙方分別商定。從第二期貸款起,必須有雙方及雙方法定代理人簽字蓋章的新的抵押貸款合同。第一期貸款期限為: 個月,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貸款利率:本貸款利率及計算方法,按照中國 銀行的規定執行。
(5)貸款的支?。?/p>
各期貸款是一次還是分次提取,由雙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應提前 天通知乙方,并經乙方的信貸部門審查認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貸款 次提取。
(6)貸款的償還:
甲方保證在各期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甲方歸還本貸款的資金來源為本公司生產、經營及其他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他來源歸還貸款,須經乙方同意。
第一期貸款最后還款日為 年 月 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三、抵押物的事項
(1)抵押物名稱:
(2)制造廠家:
(3)型號:
(4)件數:
(5)單件
(6)置放地點:
(7)抵押物發票總金額:
(8)抵押期限: 年(或為:自本貸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四、甲乙雙方的義務
(1)乙方的義務:依據合同約定按期、如數向甲方發放貸款。在甲方到期還清貸款后,抵押物權消滅。
(2)甲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乙方可通知甲方當即改正或終止貸款,并追償已貸出的貸款本息。
3、甲方應合理使用作為抵押物的,并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
4、甲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 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抵押擔保物時,乙方有權相應減少貸款額度,或解除本合同并追償已貸出的貸款本息。
5、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 保險公司投保,以乙方為保險受益人,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管,保險費由甲方承擔。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公司的賠償金中收回抵押人應對償還的貸款本息。
五、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自身過錯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違約責任;須向甲方支付相當于違約款項 %的違約金并賠償因遲延付貸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支付違約金并不影響乙方繼續按約履行借貸合同。
(2)甲方如未按《銀行貸款抵押合同》規定使用貸款,一經發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并對挪用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 %的罰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或其他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貸款,并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已貸的本息。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任何銀行開立的賬戶內扣收,并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貸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 %的利息。
(4)甲方如按期付息還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于抵償還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經發放的貸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甲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經法院裁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后,無力向乙方償付貸款本息。
3、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甲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喪失合同書中規定的條件。
(2)乙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的報表和資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有關合同費用的承擔
有關抵押物的評估、登記、證明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八、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系經市公證處公證并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乙雙方如任何乙方不履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14條規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自公證書簽發之日起生效,公證費由甲方承擔。
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經雙方同意可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