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陰的迅速,一眨眼就過去了,成績已屬于過去,新一輪的工作即將來臨,寫好計劃才不會讓我們努力的時候迷失方向哦。怎樣寫計劃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計劃應該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工作計劃書范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計劃篇一
在現行標準下,消除絕對貧困,鞏固提升脫貧成效,實現剩余未脫貧人口如期高質量脫貧,已脫貧人口穩定可持續脫貧、不返貧,確保全鎮無漏評、無錯退、群眾認可度高。
(一)實行分類管理。根據貧困屬性、困難程度等實際情況,對全鎮所有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進行分類管理,提高工作實效。
(二)堅持精準施策。嚴格對照脫貧標準以及脫貧成效鞏固提升的要求,針對不同貧困對象的實際情況和發展需求,精準落實扶貧政策和幫扶措施。
(三)做好城鄉統籌。在推進產業和就業項目、基礎設施及公共服務設施建設、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等方面做好統籌,實現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有機結合,促進城鎮與農村、貧困對象與非貧困對象均衡發展。
(四)強化專業服務。建立以駐村工作隊、村級扶貧專干為主體的專業扶貧力量,突出工作的針對性、專業性,不斷提升工作水平。
(一)動員部署階段(2020年3月)。研究制定鎮村脫貧成效鞏固的具體舉措,出臺工作方案,逐級動員部署。
(二)基礎夯實階段(2020年3月-5月)。保持原有的工作責任、格局和要求不變,圍繞責任落實、政策落實、工作落實和“三率一度”,進一步查漏補缺,對標達標,全面夯實工作基礎。
(三)質量提升階段(2020年6月-2020年12月)。按照“摘帽不摘責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幫扶、摘帽不摘監管”的要求,堅持分類管理、精準施策,注重城鄉統籌和專業服務,全力防范風險,全面鞏固成效,確保貧困群眾穩定脫貧、齊奔小康。
(一)加強對象管理
1.嚴把退出關口
根據貧困對象的實際情況及幫扶實效,有序組織對已脫貧對象貧困退出工作進行回頭看,嚴格執行貧困戶脫貧標準和程序,堅決杜絕因脫貧質量不高導致返貧的情況。
2.堅持動態調整
加強對貧困對象的動態監測和管理,對照“一超過、兩不愁、三保障”的標準,通過脫貧回訪調查,采取扶貧、住建、民政等部門數據比對的方法,結合扶貧信訪線索,及時核實核準因病、因災等因素致貧或返貧的對象,并逐級申報納入扶貧開發系統。
3.做好分類管理
通過摸底排查,將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劃分為紅卡、黃卡、綠卡三種類型,建立分類管理數據庫。
(1)紅卡對象。即所有未脫貧對象,主要任務是對照脫貧標準,因戶落實收入、住房、教育、醫療、安全飲水等幫扶措施。同時,在產業扶貧、就業扶貧、公益崗位、殘疾保障、兜底保障、社會扶貧等方面給予重點扶持,斬斷貧困根源,實現如期高質量脫貧。
(2)黃卡對象。即脫貧戶中的低收入對象,主要任務是結合貧困戶實際和發展意愿,在堅持脫貧不脫政策的基礎上,在產業扶貧、就業扶貧、公益崗位、殘疾保障、兜底保障等方面給予重點扶持,幫助其鞏固脫貧成果,實現穩定脫貧不返貧。
(3)綠卡對象。即脫貧戶中已實現穩定脫貧的對象,主要任務是繼續落實結對幫扶和國家規定的到戶政策,不斷鞏固脫貧成果。
(二)強化兩項幫扶
1.駐村幫扶
按照摘帽不摘幫扶的要求,在脫貧攻堅期內,繼續協調省市縣工作隊對貧困村駐村幫扶全覆蓋;繼續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在100人以上的非貧困村實現駐村幫扶全覆蓋,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在100人以下的村派駐指導員。
2.結對幫扶
繼續組織黨員干部力量,對全鎮建檔立卡貧困戶實現結對幫扶全覆蓋,已脫貧對象每季度走訪1次,未脫貧對象每月走訪1次。
(三)精準落實政策
將各類政策精準落實到戶,做好全面系統的政策宣傳,做到家喻戶曉。
1.落實教育扶貧政策
(1)及時足額將各項教育助學補助打卡到戶,并做好政策落實的告知工作。
(2)深入推進“三幫一”勸學、送教上門等活動,確保所有建檔立卡貧困學生不因貧輟學失學。
2.落實健康扶貧政策
(1)扶持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參加城鄉基本醫療保險和扶貧特惠保,確保參保率、信息準確率、補助到位率達100%。
(2)把嚴防因病致貧返貧,逐步建立農村醫療保障長效機制作為今明兩年健康扶貧工作的重點,充分運用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措施,逐步提高農村貧困人口的醫療綜合保障水平。
3.落實住房保障政策
(1)大力組織搬遷入住,確保已實施易地搬遷和危房改造的對象,在20__年5月底前全部入住。
(2)通過基礎數據比對和排查,對已脫貧戶、非貧困戶中存在安居隱患的對象,通過單戶新建、修繕加固、閑置房置換等方式,在20__年5月底前實現安居。
(3)確保所有未脫貧對象在20__年11月30日前全部實現安居。
(4)根據易地扶貧搬遷對象的安置類別、勞動力狀況和發展需求,統籌扶貧車間、就業扶貧、產業扶貧、兜底保障、社會幫扶等舉措,在20__年5月底前制定并落實后續幫扶方案,確保搬遷群眾搬得出、穩得住、能致富;逐步完善鎮、村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的配套設施建設,重點做好集中安置點的后續管理和服務。
(5)結合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積極推進易地扶貧搬遷對象原有住房的拆舊復墾工作,確保拆舊復墾率達到100%。
4.強化綜合保障性扶貧
全面落實殘疾人保障、低保兜底、五保供養等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戶、非貧困戶實現應保盡保,應兜盡兜。
(四)優化產業扶貧
1.建立完善利益聯結機制,積極推進農業、旅游、電商、加工業的融合發展,確保貧困群眾通過產業實現增收。
2.支持鼓勵有意愿的貧困戶,通過發展小規模家庭種養殖業增收。
3.建立產業指導員制度,為貧困群眾發展產業提供技術服務和指導。
4.由駐村工作隊、支村委負責,及時收集貧困戶農產品銷售情況,協調對接銷售渠道。
(五)做實就業扶貧
1.在鎮集中安置點、部分村級集中安置點,全面布局浙江義烏來料加工、湘繡女紅加工、食品加工等就業扶貧車間(基地),優先安排紅卡對象、黃卡對象就近就業。對貧困群眾在扶貧車間(基地)參加技能培訓給予扶持。
2.繼續實施生態公益崗位脫貧行動,在紅卡對象、黃卡對象戶中聘用生態護林員和生態環保員。
3.繼續組織貧困對象參加招聘會,幫助貧困勞動力實現轉移就業。
(六)注重扶貧扶志
加大對扶貧政策、幫扶成效的宣傳力度,提高群眾對政策的知曉度和幫扶工作的認可度。繼續開展“四講四評”等主題活動,不斷提升群眾的感恩意識、自強意識。
(七)做好信訪輿情處置
1.進一步暢通信訪渠道;加大信訪排查力度,做好初信初訪處置,確保小問題不出村,大問題不出鄉鎮,切實減少越級信訪量;加強輿情管控,及時、有效地處理群眾訴求和意見建議。
2.對到縣及以上扶貧信訪輿情和重點難點信訪事項,實行聯村負責干部牽頭、駐村工作隊長、支村兩委、相關部門配合的調查處置機制,實行重點交辦、掛牌督辦、逐案銷號、定期通報制度,堅決杜絕重復訪、群體訪的發生。
(八)規范金融扶貧
積極做好扶貧小額信貸清收工作,通過引導還貸、合理展期、依法清收等方式,確保扶貧小額信貸清收到位。
(一)加強組織領導
1.在鎮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繼續堅持以脫貧攻堅統攬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繼續堅持負責干部脫貧攻堅包干責任制;繼續堅持由分指揮部、行業部門、駐村工作隊、支村委逐級抓落實的聯動責任制。
2.村黨組織書記、駐村工作隊要遍訪轄區內的貧困戶,掌握第一手資料,及時化解矛盾、解決問題。
3.由督查室、扶貧辦負責組織脫貧攻堅專項督查;由鎮紀委牽頭,繼續深入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推動工作責任的落實。
4.由黨政綜合辦牽頭負責,總結經驗典型,繼續加大對全鎮脫貧攻堅成效的宣傳,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二)建設專業隊伍
1.繼續向5個貧困村、18個非貧困村派駐工作隊,3個非貧困村派駐指導員,負責脫貧成效鞏固、環境整治、移風易俗等工作。
2.加強村級組織建設,進一步配優配強村級班子;每村配備1名村級扶貧專干。
3.由扶貧辦負責,通過分層次、分批次培訓的方式,組織對村級扶貧干部開展政策業務培訓,提升扶貧干部的綜合能力。
(三)嚴格資金項目管理
1.由財政所牽頭負責,督促各村嚴格執行財政扶貧資金管理辦法,規范扶貧資金的使用和管理,堅決杜絕擠占挪用、截留私分、虛報冒領、呆賬滯撥等情況發生。
2.由財政所牽頭負責,對20__年以來到村的扶貧項目資金使用管理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不斷規范扶貧項目資金的使用管理。對存在突出問題的責任單位和個人,將相關線索移交紀委調查處置。
3.駐村工作隊、支村兩委要積極化解村級債務,嚴禁以脫貧攻堅之名新增債務,嚴防債務風險。
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計劃篇二
各縣直單位、鄉鎮(街道):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重要論述和考察湖南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圍繞全縣不出現規模性返貧,順利從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轉向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特制訂2021年工作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將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放在突出位置,持續做好已脫貧人口、已出列村的幫扶工作,平穩推進脫貧攻堅的領導體制、工作體系、發展規劃、政策舉措、考核機制等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將工作重點從解決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兩不愁三保障”轉向實現鄉村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與“十四五”規劃相銜接。
二、工作機制
(一)保持現有主要幫扶政策總體穩定。
過渡期內嚴格落實“四個不摘”要求,防止松勁懈怠、政策急剎車、幫扶一撤了之、貧困反彈。對國家、省、州層面制定出臺的產業就業、危房改造、低保兜底、基礎設施建設、公共服務、財政投入、金融服務、土地支持、人才智力支持等普惠性政策,以及教育、醫療、住房、飲水等民生保障政策,在暫未明確作出調整前,原有幫扶政策一律不退、投入力度不能減,全面精準精細落實到位。
(二)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
建立健全易返貧致貧人口快速發現和響應核查機制,成立防貧監測專班,按照國家和省監測標準,以全縣所有農村人口為對象,通過農戶自主申請、部門信息比對預警、干部走訪排查等方式,重點對全縣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以及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戶開展常態化預警監測,重點監測其收入支出狀況、“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狀況。對經核實符合條件的對象分層分類按程序納入動態監測和幫扶政策范圍,并根據家庭困難程度及易返貧致貧原因采取產業就業幫扶、政策性幫扶和特殊困難專項救助等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精準幫扶。
(三)鞏固“兩不愁三保障”成果。
落實行業主管部門責任。健全義務教育控輟保學工作機制,充分利用教育扶貧“一單式”信息系統作用,健全“三幫一”勸返復學機制,確保除身體原因不具備學習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不失學輟學。有效防范因病返貧致貧風險,做好脫貧人口、邊緣易致貧人口參保動員工作,落實分類資助參保政策,確保“應保盡保”。建立健全農村脫貧人口、邊緣易致貧人口住房安全動態監測機制,及時將動態新增危房和因災致危農房納入改造范圍,切實保障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鞏固維護好已建農村供水工程成果,更新改造一批管網漏損嚴重的千人以上老舊供水工程,升級改造一批標準化小型飲水工程,推進智慧化供水建設,不斷提升農村供水保障水平。
(四)加強扶貧項目資產管理和監督。
全面摸清脫貧攻堅期內各類扶貧資金投入形成的資產底數,按照經營性、公益性資產進行分類梳理并確權,明晰“五權即所有權、經營權、收益權、處置權、監督權,資產權屬和收益權盡量下沉鄉鎮(街道),建立“四張清單”即資產清單、責任清單、制度清單、縣鄉村三級檔案清單,有效構建扶貧資產管理機制。經營性資產最大限度確權到獲得收益的個人、村集體經濟組織等,探索多元化管護模式,規范后續管護運營,完善運營方案,明確權利義務,做好風險防控。對攻堅期內建立的光伏扶貧電站、扶貧車間、資產收益扶貧等項目經營性資產,分類細化完善收益分配使用管理辦法,防止資產流失和被侵占,資產收益重點用于項目運行管護、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推進鄉村振興、村級公益事業等。確權到農戶或其他經營主體的扶貧項目資產,依法維護其財產權利,由其自主管理運營。公益性資產要明確管護主體,落實管理責任。對道路、水利等公益性資產,要細化管護標準,明確具體管護責任人,分類落實必要的管護經費,確保資產持續發揮作用。扶貧項目資產處置應嚴格按照國有資產、集體資產和股權管理有關規定,履行相應審批手續。壓實行業部門扶貧項目資產管理責任,強化鄉村兩級日常監管,嚴格落實公告公示制度,引導群眾參與監督,加強紀檢監察和審計監督,確保扶貧項目資產保值增值和持續發揮效益。
三、重點工作
(一)推動特色產業提質發展。
編制鄉村特色產業發展規劃,以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為路徑,完善全產業鏈支持措施,構建現代鄉村產業體系。強化創新引領,完善“四跟四走”“四帶四推”產業發展工作機制,逐步實現由注重帶貧益貧到戶向整體推進的轉變;強化龍頭企業帶動、聯農帶農互動,繼續落實對帶貧龍頭企業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支持政策,繼續支持脫貧戶自主發展特色產業,鼓勵龍頭企業到鄉村建設加工車間和原料基地。大力實施現代農業產業建設,提升壯大百合、柑橘、烤煙、中藥材、油茶、茶葉養殖等7大農業特色產業。加強消費幫扶,規范原有消費幫扶專館、專區、專柜建設和運營管理,推動縣域范圍內幫扶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與批發市場、大型商超、龍山北站和龍山高速公路服務區等各類運營主體合作對接。
(二)促進脫貧人穩定就業。
繼續完善勞務協作綜合服務平臺信息,加強對脫貧人口勞動力及邊緣易致貧人口勞動力進行動態監測,對返鄉回流人員及時提供就業信息服務。強化勞務協作,進一步完善與xx市、xx市、xx市、xx市、xx市等輸入地的勞務協作機制。實施鄉村就業創業促進行動,延續原有扶貧車間政策支持,繼續開展脫貧勞動力實用技術培訓和脫貧村創業致富帶頭人培訓。過渡期內逐步調整優化生態護林員政策。統籌用好鄉村公益崗位,健全按需設崗、以崗聘任、在崗領補、有序退崗的管理機制,過渡期內逐步調整優化公益崗位政策。
(三)持續改善基礎設施條件。
繼續加大水電路氣訊等基礎設施建設力度,重點謀劃推動一批交通水利、能源、新基建為支撐的基礎設施建設工程進入國省重大交通規劃項目入規立項。推進“四好農村路”建設,交通項目更多向進村入戶傾斜,實現村組路、旅游路、資源路、產業路與村內主道連接,有序推進鄉鄉通三級路。推進水利設施建設,通過擴大延伸城市供水管網,建設集中供水設施,提升運營管護能力等措施,進一步提升農村地區集中供水率、自來水普及率、供水保障率。推進農村通信網絡提升工程,推動4g和光纖寬帶向自然村(指20戶以上自然村組或聚居寨,下同)延伸覆蓋。推進脫貧地區生活垃圾收運設施建設,過渡期內基本實現鄉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全覆蓋。推進農村戶用衛生廁所建設和改造,實現無害化衛生廁所全覆蓋。
(四)進一步提升公共服務水平。
繼續改善義務教育辦學條件,加強寄宿制學校建設和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達標建設,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提升職業教育教師隊伍建設,提升職業學校辦學水平,提高職業教育水平。繼續實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對脫貧人口中的易返貧致貧家庭進行重點關注并優先落實教育資助。過渡期內保持現有健康幫扶政策基本穩定,重點推動救治政策、救治資金、救治對象“三統籌”。加大縣級、鄉鎮衛生院基礎設施建設、業務用房修繕、設備配備和人才培養力度,開展特色專病專科建設。建立包括脫貧人口在內的農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和保障長效機制。繼續加強全縣村級綜合服務設施建設,提升為民服務能力和水平。
(五)梯次推進鄉村振興建設。
按照“三多三少一加強”原則,對全縣行政村進行摸底篩查,申報一批重點幫扶村,繼續集中優勢資源補齊產業就業、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等短板,促進全縣平衡發展。同時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施策、典型引領,抓點示范、重點突破原則,確定一批示范鄉、村、項目點,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鄉村振興模式,樹立鄉村振興的典型和樣板。
(六)加強農村低收入人口監測。
以現有社會保障體系為基礎,對農村低保對象、農村特困人員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以及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人口等農村低收入人口開展動態監測。充分利用民政、扶貧、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醫療保障等政府部門現有數據平臺,加強數據比對和信息共享,完善主動發現機制。健全多部門聯動的風險預警、研判和處置機制,實現對農村低收入人口風險點的早發現和早幫扶。完善農村低收入人口定期核查和動態調整機制。
(七)分層分類實施社會救助。
規范認定農村低保對象,提高政策精準性。調整優化針對原建檔立卡貧困戶的低保“單人戶”政策。鼓勵有勞動能力的農村低保對象參與就業,完善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合理提高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水平和服務質量,全面推進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委托照料服務。為有集中供養意愿的特困人員提供集中供養服務。加強社會救助資源統籌,充分利用省級救助平臺,根據對象類型、困難程度等,及時有針對性地給予困難群眾醫療、教育、住房、就業等專項救助,做到精準識別、應救盡救對基本生活陷入暫時困難的群眾加強臨時救助。
(八)合理保障農村醫療待遇水平。
繼續堅持基本標準,統籌發揮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綜合梯次減負功能。逐步取消脫貧攻堅期貧困人口基本醫療保障超常規措施安排。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個人繳費資助政策,對特困人員、重度殘疾人、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給予全額資助,對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易返貧致貧人口按個人繳費標準的xx%比例資助;對已穩定脫貧但未納入農村低收入人口監測范圍的,逐步調整資助政策。進一步夯實醫療救助托底保障,合理設定年度起付線、救助標準和救助限額,合理控制救助對象政策范圍內自付比例。
(九)織密兜牢喪失勞動能力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線。
對脫貧人口中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無法通過產業就業獲得穩定收入的人口,符合低保條件的家庭全部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符合特困供養條件的城鄉老年人、殘疾人、未成年人全部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遭遇突發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等導致家庭或個人陷入困境的,給予急難社會救助,做到應保盡保、應兜盡兜。
四、組織保障
(一)做好領導體制銜接。嚴格落實縣鄉抓落實的工作機制,構建責任清晰、各負其責、執行有力的鄉村振興領導體制,層層壓實責任。實行“五級書記抓鞏固脫貧成果和鄉村振興,建立統一高效的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決策議事協調工作機制。
(二)做好工作體系銜接。扎實做好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在工作力量、組織保障、制度建設、規劃實施、項目建設、要素保障方面的有機結合,做到一盤棋、一體化推進。加強鄉村干部隊伍建設,建立和完善鄉村干部培養、配備、管理、使用、評價和激勵機制。選好用好管好鄉村振興帶頭人。對確定的鄉村振興重點幫扶村,繼續選派駐村第一書記和工作隊,健全常態化駐村工作機制。
(三)做好規劃實施和項目建設銜接。科學編制“十四五”時期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規劃,推動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鄉村振興戰略規劃等有機銜接、協同聯動。
(四)強化政策投入支持力度。過渡期內繼續對涉農財政資金進行統籌整合使用,在保持財政支持政策總體穩定的前提下優化支出結構,調整支持重點和支持范圍,統籌兼顧脫貧村和其它村實際情況,推動均衡發展,重點向鄉村振興重點幫扶村傾斜,并逐步提高用于產業發展的比例。加強金融服務支持,繼續對已脫貧人口、邊緣易致貧人口開展小額信貸續貸或展期,對x萬元以內貸款繼續實行x年貼息,并納入風險補償范圍繼續支持脫貧戶“兩后生”接受職業教育,并按規定給予相應資助。認真落實基層人才培養、評價、激勵等政策,各級人才項目向鄉村振興一線傾斜。(五)廣泛凝聚社會合力。積極引導各方資源參與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進一步健全社會幫扶工作機制,引導和鼓勵社會組織、社會各界愛心人士參與幫扶。繼續實施“百企幫百村”行動。加強宣傳引導,樹立示范典型,全面形成重視和支持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良好氛圍。
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計劃篇三
為持續推動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意見》《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有效銜接鄉村振興的實施方案》及《中共忻州市委忻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方案。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山西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深人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和全國脫貧攻堅總結表彰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按照省委“四為四高兩同步”總體思路、市委“336"戰略布局和縣委安排部署,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堅持有序調整、平穩過渡,堅持群眾主體、激發內生動力,堅持政府推動引導、社會市場協同發力,保持主要幫扶政策總體穩定,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幫扶和農村低收人人口常態化幫扶機制,持續提升脫貧攻堅成效,為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莫定堅實基礎。
堅持黨的領導。充分發揮鄉黨委統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作用,穩定現有體制機制,鄉村書記、第一書記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
堅持平穩過渡。按照中央、省委、市委要求,在主要幫扶政策保持總體穩定的基礎上,各類扶貧政策分類優化調整,合理把握調整節奏、力度和時限,增強脫貧穩定性。
堅持群眾主體。堅持扶志扶智相結合,有效激發群眾內生動力,充分發揮致富能人和帶頭人的示范引領作用,引導群眾有能力、有決心、有志氣通過自身努力改變低收入的現狀,防止出現政策養懶漢和泛福利化傾向,真正讓脫貧成果更牢固、更可持續。
2020年脫貧攻堅目標任務完成后,黨中央明確設立5年過渡期。要實施脫貧攻堅成果鞏固拓展行動,把工作重心從打贏脫貧攻堅戰向鞏固拓展成果轉變,把工作任務從脫貧攻堅向推進鄉村振興轉變,做好過渡期內體制機制、政策舉措、發展規劃、產業就業、基礎設施、公共服務、機構隊伍、考核機制等有效銜接,把脫貧攻堅、全面小康、鄉村振興貫通起來,落實好過渡期內“四個不摘”要求,增強脫貧地區發展后勁和發展活力,促進脫貧人口穩定就業,發展壯大脫貧
村特色產業,不斷提升農村基礎設施和基本公共服務水平,分層分類做好農村低收人人口常態化幫扶救助,堅決防止發生規模性返貧,確保脫貧攻堅成果鞏固住、拓展好。
(一)健全防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
對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以及因病因殘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戶,開展動態監測,重點監測其收入支出狀況、“兩不愁三保障”和飲水安全狀況、分戶子女家庭條件,合理確定監測標準。建立健全農戶申請、干部排查、鄉初審、部門比對、縣級審核相結合的易返貧致貧人口快速發現和響應機制,精準分析返貧致貧原因,分層分類及時納人幫扶,實行幫扶對象動態管理,完善核查和銷號制度,實行動態清零。堅持預防性措施和事后幫扶相結合,認真落實“忻保障”政策,對符合“忻保障”條件的人口實施針對性幫扶,政策落實兌現率達到100%,確保無一人返貧。
(二)持續鞏固“兩不愁三保障”成果
1.健全控輟保學工作機制。提升農村中小學教育質量和水平,堅持就地就近服從就優的原則,確保除身體原因不具備學習條件外,脫貧家庭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不失學輟學。
2.健全因病返貧致貧風險防范機制。落實分類資助參保政策,做好脫貧人口參保動員工作,保障有大病患者、重病患者的脫貧家庭基本生活。提升鄉村醫療衛生服務能力,確保常見病、慢性病能夠在縣鄉村三級醫療機構獲得及時診治。完善落實健康幫扶、慢病診療等支持政策,有效防范化解因病返貧致貧風險。
3.健全農村脫貧人口住房安全動態監測機制。逐村逐戶排查脫貧戶住房安全情況,對新增住房安全風險隱患農戶,及時采取危房改造、閑置農房置換或長期租賃、閑置公用房安置等方式保障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
4.健全農村供水工程長效管理機制。建立完善農村飲水“建、管、用、維"長效管理機制,加快農村供水工程智能水表計量設施安裝,并同步搭建聯網監測平臺,安裝消毒設施,不斷提升農村供水保障水平。
(三)做好易地扶貧搬遷后續扶持工作重點圍繞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點,深人實施產業發展、就業扶持、“雙基"提升、社會融人“四大工程”,千方百計提高搬遷群眾產業就業收人,確保搬遷群眾穩得住、有就業、能致富。完善安置點基礎設施和基本公共服務功能,提升安置點社區管理和服務保障水平,持續鞏固易地搬遷脫貧成果,加快建設體系健全、功能完善、管理有序、服務到位、環境優美的文明幸福新家園。
(四)加強扶貧項目資產管理和監督
對各類扶貧項目形成的資產進行全面核查和確權登記,分類摸清底數,加強臺賬管理,防止資產流失。公益性資產要落實管護主體,明確管護責任,確保繼續發揮作用;經營性資產要明晰產權關系,防止資產流失和被侵占,突出保值增值,采取市場化運作方式增加收益,資產收益重點用于項
目運行管護、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村級公益事業等。確權到農戶或其他經營主體的扶貧資產,依法維護其財產權利,由其自主管理和運營。
(五)著力提升鄉村發展水平
從基層黨建軟弱渙散、重大項目、生態安全保護、經濟發展基礎薄弱、社會事業發展相對滯后的村中,確定一批鄉村振興重點幫扶村,從財政、金融、土地、人才、基礎設施建設、公共服務等方面給子集中支持,增強其區域發展能力。加快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扎實推動實現共同富裕。
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計劃篇四
鞏固拓展健康扶貧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是建立鞏固脫貧攻堅成果長效機制的重要舉措,是支持脫貧地區接續推進鄉村振興的重點工作,是全面推進健康中國建設的根本要求,對于鞏固基本醫療有保障成果,推進健康鄉村建設,防止因病致貧返貧具有重要意義。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決策部署,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主要思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定不移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新時代衛生健康工作方針,在5年過渡期內,保持健康扶貧主要政策總體穩定,調整優化支持政策,進一步補齊脫貧地區衛生健康服務體系短板弱項,深化縣域綜合醫改,深入推進健康鄉村建設,聚焦重點地區、重點人群、重點疾病,完善國民健康促進政策,鞏固拓展健康扶貧成果,進一步提升鄉村衛生健康服務能力和群眾健康水平,為脫貧地區接續推進鄉村振興提供更加堅實的健康保障。
(二)主要目標。到2025年,農村低收入人口基本醫療衛生保障水平明顯提升,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務逐步完善;脫貧地區縣鄉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體系進一步完善,設施條件進一步改善,服務能力和可及性進一步提升;重大疾病危害得到控制和消除,衛生環境進一步改善,居民健康素養明顯提升;城鄉、區域間衛生資源配置逐步均衡,居民健康水平差距進一步縮小;基本醫療有保障成果持續鞏固,鄉村醫療衛生機構和人員“空白點”持續實現動態清零,健康鄉村建設取得明顯成效。
(三)優化疾病分類救治措施。已納入大病專項救治范圍的30個病種,定點醫院原則上保持不變。按照“定定點醫院、定診療方案、加強質量安全管理”的原則,將大病專項救治模式推廣作為脫貧地區縣域醫療機構針對所有30種大病患者住院治療的規范化措施。結合當地診療能力,可進一步擴大救治病種范圍,并逐步推廣到省、市級醫療機構。持續做好脫貧人口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結合脫貧地區實際,逐步擴大簽約服務重點人群范圍,提供公共衛生、慢病管理、健康咨詢和中醫干預等綜合服務,重點做好高血壓、糖尿病、結核病、嚴重精神障礙等四種主要慢病患者的規范管理和健康服務。
(四)完善住院先診療后付費政策。在有效防范制度風險的前提下,有條件的地方可將縣域內住院先診療后付費政策對象調整為農村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和易返貧致貧人口,患者入院時不需繳納住院押金,只需在出院時支付醫保報銷后的自負醫療費用。加強醫保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信息互聯互通,推進醫療保障“一站式”結算。
(五)健全因病返貧致貧動態監測和精準幫扶機制。加強與民政、醫保、扶貧(鄉村振興)等部門數據比對和共享,發揮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群眾的優勢,對脫貧人口和邊緣易致貧人口大病、重病救治情況進行監測,建立健全因病返貧致貧風險人群監測預警和精準幫扶機制,主動發現、及時跟進,做好救治、康復等健康服務,配合落實各項醫療保障政策和社會救助、慈善幫扶等措施。
(六)建立農村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健康幫扶機制。加強農村低收入人口健康幫扶措施,大病專項救治、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措施對農村低收入人口重點落實,加強農村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服務管理和救治保障,做好失能半失能老年人醫療照護、0—3歲嬰幼兒托育指導和婦女兒童保健服務,落實兒童青少年近視、肥胖、脊柱側彎等健康預防政策。加強因病致貧返貧風險人群常態化健康幫扶落實情況監測。
(七)優化鄉村醫療衛生服務覆蓋。按照《關于印發解決貧困人口基本醫療有保障突出問題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衛扶貧發〔2019〕45號)中明確的醫療衛生機構“三個一”、醫療衛生人員“三合格”、醫療服務能力“三條線”、醫療保障制度全覆蓋等十條指導工作標準要求,持續鞏固拓展基本醫療有保障成果。動態監測鄉村醫療衛生機構和人員變化情況,及時發現問題隱患,采取針對性措施解決,實行鄉村醫療衛生機構和人員“空白點”動態清零。結合經濟社會發展、鄉村規劃調整和移民搬遷情況,根據基本醫療有保障工作標準,優化鄉鎮、行政村和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區衛生院、衛生室設置,進一步改善設施條件,加強合格醫務人員配備。支持地方采取巡診、派駐等靈活多樣方式,確保農村醫療衛生服務全覆蓋。加強巡診、派駐到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工作的醫務人員管理,明確工作職責和服務要求。
(八)深化縣域綜合醫改推進措施。按照“縣強、鄉活、村穩、上下聯、信息通”的要求,支持脫貧地區推進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統籌整合優化資源配置,完善縣域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提升縣域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完善縣鄉一體化管理機制,依托現有資源建立開放共享的縣域影像、心電、病理診斷和醫學檢驗等中心,實現基層檢查、上級診斷和區域內互認。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對緊密型醫療聯合體實行總額付費,加強監督考核,結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擔。有條件的地區可按協議約定向醫療機構預付部分醫保資金,緩解其資金運行壓力。推進鄉村一體化管理,落實“兩個允許”要求,進一步激發運行活力,調動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提供積極性。落實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費政策,督促地方明確簽約服務費收費和分配標準,提升簽約履約積極性和主動性。落實簽約居民在就醫、轉診、用藥等方面的差異化政策,逐步形成家庭醫生首診、轉診和下轉接診的模式。
(九)進一步完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加大對脫貧地區、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區等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的政策、項目支持力度,鼓勵地方政府加大對脫貧地區、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區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的支持力度,持續推進鄉村醫療衛生機構標準化建設,加強資金統籌整合和籌集,全面提升脫貧地區和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區等醫療衛生機構基礎設施條件和設備配置水平。加強臨床重點專科建設,推動優質醫療衛生資源擴容下沉,提高脫貧地區衛生資源配置水平。加強脫貧地區鄉鎮衛生院中醫館建設,配備中醫醫師,加強脫貧地區村衛生室中醫藥設備配置和鄉村醫生中醫藥知識與技能培訓,大力推廣中醫藥適宜技術。加強脫貧地區危重孕產婦救治中心和危重新生兒救治中心、產前篩查和產前診斷服務網絡建設,加強重點設備配備和骨干人才培養。
(十)補齊公共衛生服務體系短板。進一步加強對脫貧地區疾病預防控制體系、縣級醫院救治能力等方面的建設支持力度。加強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建設,改善疾控機構基礎設施條件,鼓勵有條件的地市整合市縣兩級檢驗檢測資源,配置移動生物安全二級實驗室,統籌滿足區域內快速檢測需要。加強疾控人才隊伍建設,強化實驗室設備配置和信息化建設,提升監測預警能力、現場流行病學調查能力和實驗室檢驗檢測能力。改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應急救治和應對條件,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疾病預防控制能力建設。加強縣級婦幼保健機構建設,進一步完善基礎設施條件,持續加強兒童保健人員和新生兒科醫師培訓,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兒童保健醫師配備。鼓勵綜合醫院開設精神心理科,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精神衛生和心理健康服務人員配備,搭建基層服務網絡。加強衛生監督執法體系建設,推進監督機構規范化建設,加強人才培養,支持監督機構基礎設施建設及執法裝備配備,推進監督信息化工作。
(十一)加強基層醫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對脫貧地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編制、職稱評定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因地制宜加大本土人才培養力度,逐步擴大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培養規模,中央財政繼續支持為中西部鄉鎮衛生院培養本科定向醫學生,各地要結合實際為村衛生室和邊遠地區鄉鎮衛生院培養一批高職定向醫學生,落實就業安置和履約管理責任,強化屬地管理,建立聯合違約懲戒機制。積極支持引導在崗執業(助理)醫師參加轉崗培訓,注冊從事全科醫療工作。繼續實施全科醫生特崗計劃。落實基層衛生健康人才招聘政策,鄉鎮衛生院公開招聘大學本科及以上畢業生、縣級醫療衛生機構招聘中級職稱或者碩士以上人員和全科醫學、婦產科、兒保科、兒科、精神心理科、出生缺陷防治等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可采取面試(技術操作)、直接考察等方式公開招聘;對公開招聘報名后形不成競爭的,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不設開考比例劃定合格分數線。鼓勵脫貧地區全面推廣“縣管鄉用”“鄉管村用”。繼續推進基層衛生職稱改革,對長期在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一線工作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業績突出、表現優秀的,可放寬學歷等要求,同等條件下優先評聘。執業醫師晉升為副高級技術職稱,應當有累計一年以上在縣級以下或者對口支援的醫療衛生機構提供醫療衛生服務經歷。各類培訓項目優先滿足脫貧地區需求,培訓計劃單列下達,培訓對象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招收。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逐步建立鄉村醫生退出機制。各地要支持和引導符合條件的鄉村醫生按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不屬于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的鄉村醫生,可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對于年滿60周歲的鄉村醫生,各地要結合實際,采取補助等多種形式,進一步提高鄉村醫生養老待遇。
(十二)持續開展三級醫院對口幫扶。根據新一輪東西部協作結對關系安排,適當調整對口幫扶關系,保持對口幫扶工作管理要求不變。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指導三級醫院和脫貧地區縣級醫院續簽對口幫扶協議,制定“十四五”期間醫院學科建設規劃。三級醫院繼續采取“組團式”幫扶方式,以駐點幫扶為主,向縣級醫院派駐管理人員和學科帶頭人不少于5人(中醫院不少于3人),每批連續工作時間不少于6個月,遠程幫扶為輔,注重提升遠程醫療服務利用效率。在前期幫扶成效基礎上,持續提升醫院管理水平和醫療服務能力,針對性提升重大公共衛生事件應對能力,提高縣級醫院平戰轉換能力。
(十三)支持推動“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幫扶醫院和上級醫院加大脫貧地區縣級醫院遠程醫療服務支持力度,推動更多優質醫療資源向脫貧地區傾斜。加快推進遠程醫療向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延伸。脫貧地區縣域醫共體或醫聯體要積極運用互聯網技術,加快實現醫療資源上下貫通、信息互通共享、業務高效協同,積極開展預約診療、雙向轉診、遠程醫療等服務。推進“互聯網+”公共衛生服務、“互聯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互聯網+”醫學教育和科普服務,利用信息化技術手段,提升農村衛生健康服務效率。
(十四)持續加強重點地區重大疾病綜合防控。指導脫貧地區加強傳染病監測報告和分析研判,落實針對性的防控措施。持續改善地方病流行區生產生活環境,對高危地區重點人群采取預防和應急干預措施,對現癥病人開展救治和定期隨訪工作。持續推進包蟲病綜合防治,采取“以控制傳染源為主、中間宿主防控與病人查治相結合”的策略,實行分類防控,提升西藏和四省涉藏州縣防治能力,鞏固防治成果。支持實施涼山州艾滋病防治攻堅第二階段行動,有效遏制艾滋病等重大傳染病的流行。鞏固新疆結核病防治工作成效,完善“集中服藥+營養早餐”等全流程規范化管理政策,持續降低結核病疫情。深入實施塵肺病等職業病綜合防控,推進塵肺病等職業病主動監測與篩查,加強塵肺病康復站建設管理,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職業病治療康復能力。加強癌癥、心血管疾病等早期篩查和早診早治,強化高血壓、糖尿病等常見慢性病健康管理。
(十五)實施重點人群健康改善行動。深入實施農村婦女宮頸癌、乳腺癌和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項目。將落實生育政策與鞏固脫貧成果緊密結合起來,優化生育政策,增強生育政策包容性,加強新型婚育觀念宣傳倡導,提高服務管理水平。在脫貧地區繼續實施兒童營養改善項目和新生兒疾病篩查項目,扎實做好孕產婦健康管理和0-6歲兒童健康管理,強化出生缺陷防治。加強農村普惠性嬰幼兒照護服務,在農村綜合服務設施建設中,統籌考慮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建設,加大對農村家庭的科學育兒指導力度。鼓勵社會組織、企事業單位、計生協會等社會力量積極探索農村嬰幼兒照護和老年人健康服務發展項目。深入推進醫養結合,完善上門醫療衛生服務政策,維護老年人健康。
(十六)全面推進健康促進行動。針對影響健康的行為與生活方式、環境等因素,在脫貧地區全面實施健康知識普及、合理膳食、全民健身、控煙、心理、環境等健康促進行動。持續開展脫貧地區健康促進行動,推動健康教育進鄉村、進家庭、進學校,以“健康知識進萬家”為主題,為群眾提供更加精準規范的健康教育服務。開展心理健康促進行動,提升農村居民心理健康素養,開展對抑郁、焦慮等常見精神障礙的早期篩查,及時干預,提高治療率。
(十七)深入開展愛國衛生運動。發揮愛國衛生運動的統籌協調作用,持續推進脫貧地區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聚焦重點場所、薄弱環節,加大農村垃圾、污水、廁所等環境衛生基礎設施建設力度,持續開展村莊清潔行動,建立長效管理維護機制。發揮愛國衛生運動文化優勢與群眾動員優勢,大力開展健康科普工作,增強農村群眾文明衛生意識,革除陋習,養成良好衛生習慣和文明健康、綠色環保的生活方式,提高農村群眾生態環境與健康素養水平,引導農村群眾主動參與到改善生態環境中來,營造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圍。
(十八)加強組織領導。落實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鄉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各地要將鞏固拓展健康扶貧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納入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決策議事協調工作機制統一部署推進,加強部門協同,結合實際制訂實施方案,明確時間表、路線圖,統籌做好政策銜接、機制平穩轉型、任務落實、考核督促等工作,層層落實責任,確保政策平穩過渡、落實到位。
(十九)加強部門協作。落實部門職責,強化政策和工作協同。衛生健康部門負責統籌推進鞏固拓展健康扶貧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督促工作落實。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將有關建設任務納入“十四五”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規劃,支持脫貧地區醫療衛生相關基礎設施建設。財政部門負責通過現行渠道做好資金保障。民政部門負責農村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等農村低收入人口認定,做好農村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等工作。醫保部門負責落實好各項醫療保障政策。扶貧(鄉村振興)部門負責脫貧人口、易返貧致貧人口認定,做好數據共享和對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職稱評定、薪酬待遇、鄉村醫生參加養老保險等政策落實。農業農村、住房城鄉建設、生態環境等部門負責愛國衛生運動相關工作。通信管理部門負責協調推進遠程醫療網絡能力建設。中央軍委后勤保障部負責持續推進軍隊系統三級醫院對口幫扶工作。中醫藥管理部門負責中醫藥系統三級醫院對口幫扶工作和中醫藥服務體系、服務能力建設。
(二十)加強傾斜支持。現有支持脫貧地區的各類投入政策、資金和項目在過渡期內保持總體穩定,并向西部地區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傾斜。省市兩級財政安排的衛生健康項目資金要進一步向脫貧地區和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傾斜。東西部協作、對口支援和社會力量等幫扶措施進一步向衛生健康領域傾斜。
??(二十一)加強宣傳引導。堅持正確輿論導向,加強鞏固拓展健康扶貧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政策解讀,強化政策培訓,開展系列宣傳活動,提高衛生健康行業和基層干部群眾政策知曉度,引導社會預期。廣泛宣傳鞏固拓展健康扶貧成果取得的工作進展和成效,廣泛宣傳廣大醫務工作者深入農村、深入基層為群眾解除病痛的生動事跡,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計劃篇五
年是全面決勝脫貧攻堅、建成小康社會的關鍵之年,為鞏固提升脫貧攻堅成效,推動我縣穩定實現由貧轉強、跨越發展,根據中央、省、州關于脫貧攻堅工作精神及中共縣委縣人民政府《切實做好2020年脫貧攻堅工作的實施意見》,結合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以總書記關于扶貧工作重要論述為指導,以實現“一脫貧三促進六個全覆蓋”為核心目標,以鞏固提升脫貧攻堅成果為重點,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扎實推進“兩不愁三保障”突出問題清零,補齊短板弱項,高質量完成剩余脫貧任務,全面鞏固脫貧成果,確保如期脫貧不落一人、穩定脫貧返貧可控、和諧脫貧社會認可,實現全縣整體脫貧。
二
(一)確保剩余貧困人口全部脫貧。到2020年底,確保全縣國家現行標準下未脫貧的1605戶3999名貧困人口全部脫貧。
(二)鞏固脫貧成果防止返貧和新增貧困人口。鞏固提升116082人脫貧、227個貧困村出列的脫貧成果,進一步提升脫貧質量,確保“兩不愁三保障”問題全部清零,確保村級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完善,確保已脫貧戶穩定脫貧不返貧,確保貧困人口不新增,確保全縣與全國、全省、全州同步全面進入小康。
(一)剩余貧困人口脫貧
1.開展全面調查。一是組織結對幫扶干部對1605戶3999名未脫貧人口入戶調查,全面準確掌握未脫貧對象家庭成員、吃穿情況、住房保障、安全飲水、主要收入來源、勞動能力、就學就醫、發展需求及主要致貧原因等情況;二是對未脫貧對象分類管理,并緊扣致貧原因,按照一戶一策、一戶一幫、一戶不漏、一人不落的原則,有針對性地制定到戶、到人幫扶措施。
2.綜合施策完成剩余貧困人口脫貧任務。綜合施策全面完成脫貧任務,確保不落一人。一是嚴格落實“控輟保學”責任制和教育資助政策,確保無因貧輟學;鞏固未脫貧人口全部參保、全部實行家庭醫生簽約;重點對未脫貧對象開展危房改造、易地搬遷、保障性安居工程分配,監測住房安全狀況,確保住房安全有保障;進一步改善未脫貧人口安全飲水條件。確保義務教育、住房安全、醫療救助、飲水安全100%有保障;二是全面推進農村低保和扶貧開發“兩線”融合,堅持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和農村低保對象“符合條件、互相納入”;落細落實低保、醫保、養老保險、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殘疾人扶持等綜合社會保障政策,加強農村低保動態監測,推動低保調標落到實處,穩步提高救助水平,實現應保盡保;三是深入開展“戶幫戶親幫親、互助脫貧奔小康”行動,加強“老病殘”等特殊貧困人口幫扶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基本生活的困難群眾;四是對部分有勞動能力的剩余未脫貧人口堅持通過發展生產增收,確保有產業發展能力、意愿的未脫貧戶產業扶持全覆蓋,與新型經營主體利益聯結全覆蓋,未脫貧戶都有至少1種增收致富門路,重點對未脫貧人口推行“以購代捐”等形式支持發展產業;五是對有勞動能力的未脫貧人口,精準實施就業扶貧,拓寬就業渠道,提高勞動組織化程度,推動擴大貧困勞動力就業參與度,優先保障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愿的為脫貧對象就地就近就業創業;六是防止為脫貧而脫貧,杜絕算賬脫貧、虛假脫貧和突擊脫貧。
(二)鞏固脫貧成果防止返貧
3.保持脫貧攻堅政策總體穩定。堅持摘帽不摘責任、不摘政策、不摘幫扶、不摘監管。一是對已退出的貧困村和貧困人口保持現有幫扶政策總體穩定,加大精準幫扶力度;二是強化基層幫扶力量,做到駐村工作隊伍不撤;三是強化脫貧攻堅工作監管督導工作,對工作松勁懈怠的鄉鎮(街道)和職能部門及時提醒,對工作作風不實、脫貧攻堅不力的行為及時糾正。
4.建立健全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制定建立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的實施意見,嚴把貧困退出質量關。一是對已脫貧人口開展全面排查,認真查找漏洞缺項,分類精準施策,逐戶對賬銷號;二是重點關注脫貧監測戶和未納入建檔立卡的邊緣戶、低保戶、殘疾戶、散居特困人員等對象,及時將返貧人口和新致貧人口及時納入幫扶,加大對大病重病戶、意外受災戶的臨時救助力度,防止返貧、漏評、錯退和新致貧現象發生;三是加強部門數據信息比對,實現信息數據共享、問題全面清零。
5.突出抓好產業扶貧。堅持主導產業引路、特色種養結合、幫扶主體帶動,因地制宜引導貧困戶發展產業,力爭有勞動能力和產業發展意愿的貧困戶每戶有1個產業增收項目,沒有勞動能力的貧困戶通過委托幫扶或股份合作幫扶方式獲得穩定收益。實現有貧困戶的村(社區)農民專業合作社全覆蓋,發展產業的貧困戶與幫扶主體利益聯結全覆蓋。確保貧困村村級集體經濟經營性收入穩定達5萬元以上,非貧困村村級集體經濟穩步發展。一是全面建立全縣產業扶貧臺賬,落實“一戶一策”幫扶措施;二是鞏固發展柑橘、百合、烤煙、特色養殖等主導產業,積極培育油茶、茶葉、菊芋等新興產業,采取幫扶主體帶動,因地制宜引導貧困戶發展產業的方式,確保有勞動能力和產業發展意愿的貧困戶每戶有1個產業增收項目,沒有勞動能力的貧困戶通過委托幫扶或股份合作幫扶方式獲得穩定收益;三是按期兌現產業扶持資金,全面鋪開實用技術培訓,積極推動小養殖、小庭院、小作坊、小買賣“四小”經濟加快發展;四是盤活集體資產、創辦經營實體、發展集體經濟產業、入股分紅、服務創收等模式,增加集體經濟收入;同步對光伏、小水電等已產生效益的集體經濟項目,進一步加強監督和管理,確保收益穩定到位;五是防范發展產業失敗風險,對因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產業發展影響較大的貧困農戶和經濟組織由相關單位專門制定扶持方案,加大技術指導和資金傾斜力度;六是繼續實施扶貧小額信貸政策和精準扶貧特色農業保險項目,對發展產業的貧困戶給予金融支持和保險保障。
6.創新開展消費扶貧。積極創新扶貧方式,以消費扶貧為抓手,擴寬貧困戶增收渠道,促進扶貧產品銷售,實現我縣扶貧產業健康發展,一是組織好扶貧產品貨源,確保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精準對接大中城市對優質產品的需求,實現優勢互補、互惠互利;二是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社會參與”的模式,政府支持平臺建設,協調提供各類優惠政策,鼓勵各類市場主體積極參與,創新消費扶貧試點;三是發揮定點扶貧的國家農業農村部、濟南市市中區、長沙市對口幫扶地區在消費扶貧方面的作用,加大消費扶貧力度;四是堅持線上線下結合的銷售方式,暢通消費扶貧渠道。依托社會扶貧網、消費扶貧公共平臺等電商平臺,動員各類市場主體設置消費扶貧專柜、專店等,構建線上線下結合的銷售體系,為市場主體和消費主體銷售、購買扶貧產品提供便利。
7.規范實施扶貧小額信貸。瞄準有條件、有意愿發展脫貧產業的貧困戶,實施扶貧小額信貸項目,落實扶貧小額信貸利率、財政貼息、風險補償等政策,推動金融與產業扶貧的精準對接,穩步推進扶貧小額信貸,擴大貸款覆蓋面,力爭貧困戶獲貸率和貸款規模有較大增長。建立完善小額信貸風險防控機制,有效化解和防范金融風險,確保每月累計逾期率控制在省定范圍以內。
8.深入實施就業扶貧。鎖定有就業愿望貧困勞動力實現就業創業目標,堅持因地制宜、因戶施策、按需設崗。實現貧困勞動力轉移就業增加收入。一是完成貧困勞動力新增轉移就業省定目標任務;二是穩定現有2163人農村公益性崗位,服務易地搬遷新開發農村公益性崗位;三是新增扶貧車間8個以上;四是全面落實就業扶貧補貼補助相關政策,完成就業前技能培訓、創業培訓、崗位技能提升培訓4000人,貧困家庭“兩后生”培訓270人以上,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技能培訓750人以上。
9.強化易地扶貧搬遷后續扶持。一是落實后續幫扶主體責任,統籌協調相關部門、鄉鎮(街道)村組、結對幫扶責任人,因戶因人精準制定幫扶方案,對已實施易地扶貧搬遷的已脫貧戶加強后續產業發展和轉移就業扶持,確保有勞動力的搬遷戶至少有1個勞動力實現穩定就業,切實解決搬遷群眾后續產業發展和就業問題;二是強化特色扶貧產業項目帶動,做好勞務協作服務,因地制宜建設扶貧車間,安排公益性崗位,確保搬遷群眾就業有門路、增收有來源;三是加強安置區社區管理和服務,出臺相關管理制度,完善遷入地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盡快完成新搬遷房產權認定工作,加快促進搬遷人口融入當地社會。同時,做好各項社會保障政策的轉移接續工作,確保搬遷群眾社會保障不斷檔、不脫節、不漏人。
10.全面落實教育扶貧政策。一是全面實施教育扶貧資助政策,落實義務教育“三免一補”、高校助學貸款等普惠政策和貧困低保戶學生學前教育減免保教費、高中階段免學費、泛海助學、職業學歷教育補助,殘疾學生及貧困殘疾人家庭學生子女殘聯系統教育資助等特惠政策,實現對貧困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精準幫扶、精準資助全覆蓋;二是認真落實控輟保學“雙線三級”責任,提高義務教育階段鞏固率,重點核查因厭學或早婚輟學情況,確保沒有一個建檔立卡等貧困家庭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少年兒童因經濟困難而失學輟學,力爭全縣學前三年毛入園率、義務教育鞏固率、高中階段毛入學率和殘疾兒童義務教育普及率等主要指標達到全省平均水平,實現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教育基本公共服務全覆蓋;三是不斷改善鄉村辦學條件,建設好以貧困家庭學生為主的芙蓉學校,推動城鄉教育均衡發展。
11.鞏固完善健康扶貧政策。一是鞏固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制度。確保農村貧困人口參保率達100%、貧困人口大病救助率達100%,重點關注貧困家庭新增人口漏保情況;開展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大病專項救治;二是整合多種保障政策,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農村貧困人口住院醫療總費用實際報銷比例達到85%;對農村貧困人口患47種特殊慢性病患者實行特殊病種門診補助,實際報銷比例達到85%;三是繼續實施農村貧困人口住院治療“先診療,后付費”和出院“一站式”結算優惠政策;四是繼續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建立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健康檔案,定期開展免費體檢、隨訪服務,確保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家庭醫生簽約率達100%;五是加強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建設。加快村級衛生室標準化建設,提高村醫待遇。
12.全面完成農村危房改造任務。一是全力做好危房改造工作。對“4類重點對象”和農村經濟相對困難的非4類重點對象農村唯一住房因維護不科學或因災受損等原因新增成為c級或d級危房及時改造達標;對新增4類重點對象危房及時改造達標;對“4類重點對象”住房在2016年以前享受農村危房改造等相關住房保障政策,但現在住房安全質量不達標的住房及時改造達標;二是精準做好農戶檔案信息錄入。建立健全農戶檔案,梳理完善農戶檔案信息,及時對接國扶系統數據,確保“危改系統”與“國扶系統”數據相互關聯,符合邏輯,真實一致;三是持續做好危房改造“回頭看”,切實整改突出問題。在2019年質量安全大排查大整改、脫貧攻堅農村危房改造“回頭看”排查的基礎上,對2014年以來實施的農村危房改造全面開展“回頭看”,對排查掌握的問題建立清單和臺賬,切實整改質量不過關、功能設施不齊全、建新未拆舊、優親厚友等相關突出問題。
13.大力實施生態補償脫貧工程。實施生態轉崗脫貧、生態補償脫貧、生態造林脫貧三項工程,直接鞏固提升脫貧人口5500人脫貧質量,惠及脫貧人口8萬人以上。一是實施生態轉崗脫貧工程。全面落實1297名生態轉崗護林員工作,加強護林員動態管理;二是實施生態補償脫貧工程。全面落實120.47萬畝生態公益林補助,兌現補助資金2178萬元;全面落實86.28萬畝天然商品林保護補助,兌現補助資金1273萬元;兌現新第一輪退耕還林、完善退耕還林政策補助資金1244萬元。確保生態補助資金發放準確率、發放到位率達100%;三是實施生態造林脫貧工程。實施以石漠化綜合治理項目為主的面上造林,完成新造林面積1.1萬畝;鞏固油茶產業建設成果,穩定種植面積在10萬畝以上,加大撫育管理力度,及時組織補植,確保油茶苗保存率在95%以上;四是在實施生態造林工作中,注重勞務用工向尚未脫貧或者已認定脫貧但按規定仍繼續享受相關扶貧政策對象傾斜,完善利益聯結機制。
14.進一步完善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一是進一步提高農村道路通暢通達水平,加大農村安保工程建設、農村公路危橋改造力度,全面完成貧困地區25戶以及100人以上自然村通水泥(瀝青)路建設任務,確保有條件的行政村全部通客班車;進一步加強農村道路管理,明確農村道路管理責任,推動“四好農村路”示范創建;二是全面完成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任務,統籌布局農村飲水基礎設施建設,按照國家、省飲水安全標準,切實抓好全縣農村供水保證、水質安全和用水方便工程建設,著力解決部分地區季節性缺水和部分村寨飲水安全工程后續維護管理不到位等安全飲水困難問題,確保全縣貧困村安全飲水問題全部解決;三是按計劃和標準完成貧困村農網改造升級,確保居民端電壓合格率、供電可靠率、村戶均配變容量全部達標,戶表改造全部完成,進一步提升全縣農村供電能力和供電質量;四是完善網絡通訊普遍服務補償機制,引導基礎通信企業加大投資力度,大力提升農村寬帶用戶接入速率和普及率,實現全縣所有行政村通光纖網絡和4g網絡全覆蓋。
15.全面提升基層治理能力。一是全面建強村黨組織。深入推進抓黨建促脫貧攻堅,全面強化貧困村黨組織領導,切實提升貧困村黨組織組織力,加大村級后備干部選拔培育力度,深入開展軟弱渙散村級黨組織排查整頓,鼓勵引導村黨組織和黨員領辦新型經濟組織,注重在脫貧戶中培育致富帶頭人、種養大戶和入黨積極分子,形成“支部破難題、黨員樹標桿、能人建平臺、群眾立精神”的生動局面;二是完善農村綜合服務平臺后續建設。確保所有農村綜合服務平臺黨建服務設施、便民服務設施、文體活動設施、農業服務設施、醫療服務設施等功能完善和正常運轉;三是深化美麗鄉村建設工程,大力開展貧困村綜合環境治理,以農村污水處理、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廁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整治為重點,推進“美麗家園”建設;四是推行以“學習互助興思想、生產互助興產業、鄉風互助興文明、鄰里互助興和諧、綠色互助興家園”為主要內容的農村“互助五興”基層治理模式,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有效抓重點、補短板、強弱項,加強農村移風易俗工作,引導貧困群眾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約束,形成黨組織核心引領、黨員帶動、群眾參與、互助共進的基層治理生動局面。
16.補齊脫貧攻堅工作短板。一是補齊扶貧項目資產管理短板。對2016年以來用各級扶貧資金建設的扶貧項目資產進行確權登記和管理維護,積極探索新型經營模式,鼓勵村社分開,政經分離,切實提高扶貧資產的使用期限和效益。二是補齊內生動力提升短板。堅持扶貧與扶志扶智相結合,加快補齊貧困群眾的“精神短板”和“能力短板”。強化貧困群眾的脫貧主體地位,大力開展參與式扶貧;改進幫扶工作方式方法,完善健全生產獎補、勞務補助、以工代賑、開發公益性崗位等幫扶機制,防止政策養懶漢;加強對貧困群眾的思想教育引導,開展脫貧致富典型的評選和推介,激活貧困群眾內生動力。三是補齊社會扶貧短板。進一步理順社會扶貧機制,凝聚社會合力,動員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構建專項扶貧、行業扶貧、社會扶貧“三位一體”大扶貧格局。重點抓好“社會扶貧網”維護管理,落實好“戶幫戶親幫親”活動,開展好社會扶貧日活動,管理好社會捐贈,服務好中央單位定點扶貧、東西部扶貧協作、長沙市對口幫扶的交流對接、爭資上項工作。
17.積極應對扶貧領域風險防控。一是防范易地扶貧搬遷穩不住的風險。做好產業、就業后續扶持工作,強化特色扶貧產業項目帶動,做好勞務協作服務;加強安置區社區管理和服務,完善遷入地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確保貧困戶“搬得出、穩得住、能脫貧”;二是防范已脫貧對象返貧的風險。把防止返貧擺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強化“回頭看、回頭查、回頭幫”,對新增貧困人口要及時納入,對返貧人口加大幫扶力度,嚴格落實低保漸退機制和貧困保障要求,促進農村低保和扶貧開發“兩線”融合,加大對貧困老年人、殘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貧困群體救助幫扶力度,研究解決困難群體因病、因災等致貧的臨時救助機制,堅決杜絕“一兜了之”;三是防范扶貧小額信貸還貸難的風險。按照風險防控“五步工作法”,分類妥善處置逾期貸款,確保扶貧小額貸款每月逾期率和不良率均在1%以下;加強扶貧小額貸款資金使用的監管,確保資金使用合規;四是防范產業扶貧失敗的風險。防止扶貧資金投資饑不擇食,投資出去收不回來;五是防范扶貧項目工程質量安全不達標及資金使用不精準風險。嚴格按照扶貧項目工程的設計立項、招投標、建設施工、竣工驗收、項目公示、資金撥付等規范流程把關,確保扶貧項目工程進度、質量、管理、效益達標,資金使用精準不趴賬;六是防范扶貧信訪輿情的風險。堅持守土盡責,高度重視國家、省、州等信訪件,加強扶貧輿情監測管控,建立健全涉貧信訪六個制度,落實好扶貧涉訪問題“五個一”包案制度,迅速核查、妥善處置、及時回復,決不能掉以輕心影響全縣脫貧攻堅大局。
18.抓實駐村幫扶和結對幫扶工作。一是進一步強化駐村幫扶,對貧困村及貧困人口100人以上的非貧困村的全覆蓋和對所有貧困戶結對幫扶的全覆蓋工作,貧困村駐村工作隊員不少于3人,貧困人口超過100人的非貧困村工作隊員不少于2人,駐村時間每月不低于20天;二是加大對工作隊員和結對幫扶責任人的培訓力度,積極增強他們的主動作為意識和脫貧攻堅能力;三是脫貧攻堅期內,貧困村和貧困人口脫貧退出后,繼續開展駐村幫扶和結對幫扶工作,幫扶重點轉移到鞏固產業發展等可持續性幫扶上來,直至穩定脫貧。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鄉鎮(街道)、縣直各單位要嚴格落實“摘帽不摘責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幫扶、摘帽不摘監管”要求,在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繼續堅持以脫貧攻堅統攬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繼續堅持縣級領導脫貧攻堅包鄉包村責任制;繼續堅持由行業部門、駐村單位、鄉鎮(街道)、支村委逐級抓落實的聯動責任制。各行業扶貧牽頭單位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聯席會議專題調度,各駐村幫扶單位每2個月至少研究一次駐村扶貧工作并組織開展結對幫扶,各鄉鎮(街道)每月至少研究一次脫貧攻堅工作,確保高質量完成本單位、本行業扶貧工作任務。
(二)強化資金保障。一是堅持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投入力度不減,財政涉農資金整合力度不減,行業部門資金、項目、資源向扶貧領域傾斜;二是加強項目資金監管,規范扶貧項目資金的統籌、撥付和使用,扶貧項目必須從脫貧攻堅項目庫中選取,招投標嚴格按照程序進行;充分發揮“互聯網+監督”平臺作用,確保扶貧項目、扶貧資金及時公示公開,接受群眾監督。
(三)強化基層基礎。一是全面排查解決突出問題。組織開展脫貧攻堅“回頭看”,及早發現問題并整改到位。重點排查“兩不愁三保障”“精準識別、精準幫扶、精準脫貧”“責任落實、政策落實、工作落實”等方面突出問題;二是選優配強駐村隊伍。組織開展扶貧干部輪訓,打造一支懂業務、會干事的扶貧隊伍;三是加強貧困對象動態管理。根據貧困對象的實際情況及幫扶實效,對全縣建檔立卡貧困戶實行分級管理。逐級建立縣、鄉、村分級管理和分類管理臺賬:未脫貧戶為一級,提高兜底保障水平,進一步強化幫扶措施,加大幫扶力度,確保穩定脫貧;已脫貧但家庭人均純收入在4500元以下的為二級,從公益崗位、產業聯結等方面予以傾斜,確保其實現穩定增收不返貧;已實現穩定脫貧的為三級,全面落實脫貧不脫政策要求,定期監測防止返貧。
(四)從嚴掛牌督戰。參照國家和省里模式,對脫貧難度較大、鞏固脫貧成果任務較重的地區及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點進行掛牌督戰,對掛牌督戰的鄉鎮、村、單位從資金分配、政策傾斜、人員調配等方面重點保障,同時加大督查、指導、調度的力度。一是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在450人以上和未脫貧人口在25人以上的68個重點村掛牌督戰;二是對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超過500人的4個重點安置點掛牌督戰。
(五)強化考核問責。一是把鞏固提升情況與對鄉鎮(街道)和縣直單位的年度考核情況結合起來,在考核中抽樣了解對已脫貧對象的后續幫扶情況,對脫貧質量不高、工作不落實、政策不到位、作風不扎實造成返貧現象的責任人,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追責問責;二是考核分類。根據年度考核得分,從高到低,鄉鎮和縣直及駐縣部門分別確定好、較好、一般、較差(在中央、省級、州級年度實地考核中出現重大失誤影響全縣脫貧攻堅工作,導致全縣年度脫貧攻堅工作考核排名靠后)四類;三是考核結果運用:評估結果納入全縣年度績效考核評估范圍,以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名義予以通報,日常考核由縣脫貧攻堅聯合辦負責。考核結果作為確定年度考核等次、干部選拔任用、執紀問責的重要依據。
(六)統籌脫貧攻堅與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認真落實鄉村振興戰略規劃,把打好精準脫貧攻堅戰作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優先任務。鄉村振興相關支持政策優先向貧困村傾斜,持續改善貧困村和非貧困村貧困人口的發展條件,增強“造血”功能,不斷鞏固脫貧攻堅成果。
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計劃篇六
為鞏固脫貧攻堅成果,有效防止致貧返貧,切實提升脫貧質量,按照中省決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的實施方案》《關于建立鞏固脫貧攻堅成果長效機制的實施意見》要求,現就鞏固提升脫貧攻堅成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全市現有建檔立卡貧困人口26.01萬某某79.91萬人,已脫貧24.27萬某某76.57萬人,剩余1.74萬某某3.34萬人。992個貧困村全部脫貧退出,鎮坪縣實現整縣脫貧摘帽,剩余9個貧困縣區全部達到脫貧摘帽標準,全市脫貧攻堅工作取得決定性進展。當前,全市脫貧攻堅已到決戰決勝、全面收官的關鍵時期,工作重心已由注重脫貧向脫貧和鞏固提升并重轉變,鞏固脫貧退出戶、出列村、摘帽縣成果成為今后一個時期重要而又緊迫的任務。各級各部門要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扶貧工作的重要論述,堅決貫徹中省脫貧攻堅決策部署,堅持做到責任不變、政策不變、力量不減、力度不減,一手抓剩余貧困人口脫貧,一手抓脫貧成果鞏固提升,確保到2020年底全市貧困人口穩定實現不愁吃、不愁穿,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和飲水安全有保障,全市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務主要領域指標達到或接近全省平均水平,確保實現全面穩定脫貧,確保脫貧成果經得起歷史和實踐檢驗。
2020年脫貧攻堅鞏固提升工作重點圍繞產業扶貧、就業扶貧、教育扶貧、健康扶貧、兜底保障、生態脫貧、安全住房、基礎設施、駐村幫扶、扶貧扶志、項目資金管理、扶貧資產管理等方面制定實施方案,抓好工作落實。
(一)鞏固提升產業扶貧成果。由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市林業局、市水利局、市商務局配合,重點發展優勢主導產業、培育市場經營主體、健全帶貧益貧機制、壯大農村集體經濟等工作,推動產業扶貧項目長期有效、實現貧困群眾穩定增收。
(二)鞏固提升就業扶貧成果。由市人社局牽頭,重點抓好就業技能培訓、公益專崗開發、勞務扶貧協作、新社區工廠提質升級、創業就業體系拓展等工作,確保每個貧困家庭勞動力至少掌握1門實用技能、實現1人穩定就業。
(三)鞏固提升教育扶貧成果。由市教體局牽頭,重點抓好落實教育資助政策、落實控輟保某某措施、均衡配置教育資源等工作,保障貧困家庭孩子接受九年義務教育,確保貧困家庭子女有學上、上得起學。
(四)鞏固提升健康扶貧成果。由市衛健委牽頭,市醫保局、市稅務局配合,重點抓好貧困人口參加合作醫療和大病保險,醫療衛生機構標準化建設、醫技人才隊伍建設、醫療保障政策完善、大病集中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工作,確保貧困群眾有地方看病、有醫生看病、有制度保障看病。
(五)鞏固提升兜底保障成果。由市民政局牽頭,市殘聯配合,重點抓好社會救助、殘疾人保障、社會組織助力等綜合保障體系建設,確保喪失勞動能力且無法依靠產業就業幫扶脫貧的貧困人口實現兜底保障全覆蓋。
(六)鞏固提升住房安全成果。由市住建局牽頭,市搬遷辦配合,重點抓好農村住房安全質量監督、動態管理、政策保障、及時幫扶,確保符合條件和有意愿的貧困群眾應搬盡搬,應改盡改,穩定實現安全住房有保障。
(七)鞏固提升生態脫貧成果。由市林業局牽頭,重點抓好林業產業培育、公益林生態效益補償、聘用貧困勞動力擔任生態護林員等政策舉措,確保貧困人口持續穩定增收。
(八)鞏固提升基礎設施成果。由市發改委牽頭,相關部門配合,重點抓好交通、水利、電力、網絡扶貧工作,加快補齊貧困地區基礎設施短板,建立基礎設施后續管護長效機制,全面完成基本公共服務主要領域指標任務。
(九)鞏固提升駐村幫扶成果。由市委組織部牽頭,重點抓好優化幫扶力量、加強教育培訓、嚴格管理考核、強化激勵保障等工作,確保駐村幫扶隊伍不撤、力度不減、工作不斷。
(十)鞏固提升扶貧扶志成果。由市委宣傳部牽頭,重點抓好“誠孝儉勤和”新民風建設,加強政策引導和典型示范,持續激發貧困群眾脫貧增收內生動力。
(十一)鞏固提升項目資金管理成果。由市財政局、市扶貧開發局牽頭,市審計局及相關部門配合,重點抓好扶貧領域資金全口徑監管、扶貧項目大排查、扶貧審計監督全覆蓋等工作,確保扶貧項目資金管理規范、使用精準、發揮效益。
(十二)鞏固提升扶貧資產管理成果。由市脫貧辦牽頭,市財政局及有關部門配合,重點抓好扶貧資產確權登記、運行管護、收益分配、資產處置等工作,確保扶貧資產保值增值、高效運轉、長期受益。
易地搬遷后續扶持工作是鞏固脫貧成果的重中之重,各級各部門要認真落實市委《關于做好易地搬遷后續扶持發展工作的指導意見》,由市發改委牽頭,相關部門配合,重點抓好創新服務管理機制、強化產業就業支撐、保障搬遷群眾權益、提高公共服務水平、加強社區綜合治理等工作,制定并落實系列專項工作方案,確保實現“搬得出、穩得住、快融入、能致富”。
貧困村人居環境是脫貧成果的重要體現,各級各部門要貫徹落實中省關于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有關要求,由市農業農村局牽頭,相關部門配合,制定并落實專項工作方案,重點抓好生活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廁所革命”、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村容村貌提升等工作,全力打造干凈整潔、宜居宜業美麗鄉村。
(一)全面查漏補缺。3月底前,各級各部門組織開展脫貧攻堅“回頭看”,重點排查“三落實”“三精準”“三保障”等方面突出問題,建立排查問題臺賬,落實整改責任。
(二)完善長效機制。4月底前,各級各部門對已經建立的鞏固提升脫貧攻堅成果長效機制進行梳理完善,進一步細化工作舉措,確保制度更加穩定、系統、全面,形成縱向層級推進、橫向目標協同的制度體系和工作格局。
(三)加強統籌銜接。各級各部門加強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做好規劃、政策、措施對接,用鄉村振興鞏固脫貧攻堅成果,接續推動群眾生產生活改善。
(一)夯實工作責任。各級各部門要不折不扣落實摘帽不摘責任、不摘政策、不摘幫扶、不摘監管要求,層層明確任務,級級壓實責任,確保工作力度不減、幫扶力量不減、扶持政策不減、資金投入不減。要切實抓好脫貧攻堅成果鞏固提升實施方案的落實落地,扛起主體責任,健全完善返貧監測、動態幫扶、風險防范等有效機制,細化實化鞏固提升具體舉措。
(二)加大政策支持。各級各部門要主動對接中省部署,統籌各方資源,保障政策供給。市、縣區財政繼續加大資金投入力度,全面整合各級各類涉農資金,統籌安排資金支持非貧困村貧困人口脫貧,加大對不穩定脫貧戶和邊緣戶政策幫扶,為全面鞏固提升脫貧成果提供堅強保障。
(三)強化工作指導。各級各部門要把鞏固提升脫貧攻堅成果與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相結合,逐戶排查幫扶缺項,精準落實政策措施。要圍繞各自職責,加大督促指導,密切協作配合,合力推進落實。要聚焦重點難點,加大對掛牌督戰縣區、鎮村工作指導,確保補齊短板弱項。
(四)嚴格督查考核。市脫貧攻堅領導小組將鞏固提升脫貧攻堅成果工作列入各縣區和有關部門脫貧攻堅年度考核和重點督查內容,定期開展督查督導,對落實不力的嚴肅通報問責。加大宣傳力度,及時總結典型做法和成功經驗,著力營造鞏固提升脫貧成果濃厚工作氛圍。
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計劃篇七
打贏脫貧攻堅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后,要進一步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戰略,為扎實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面實施鄉村振興的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落實好市委、市政府關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安排部署,切實落實2021年度財政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以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重要論述為行動指南,緊抓全市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提升契機,以加大銜接資金投入為基礎,以推進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為抓手,以嚴格督促檢查和資金監管為保障,以提高財政銜接資金績效為目標,著力推進財政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確保如期完成財政部門鄉村振興工作任務。
根據市委、市政府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決策部署,市財政局將重點圍繞銜接資金投入、統籌、監管、績效4項工作任務,結合上級財政部門的職責分解和積極履行行業職責要求,通過各部門協作配合,進一步做好七個方面工作。
(一)銜接資金投入
落實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一摘四不摘”要求,嚴格落實省委、省政府“當年清理回收可統籌使用的存量資金中50%以上要用于精準扶貧,當年地方財政收入增量的15%增列專項扶貧預算,財政專項扶貧投入不低于上年度”總要求,目前預算股、農業股已基本完成編制2021年銜接資金投入預算,下一步,要進一步加快預算執行進度。另外,根據市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領導小組資金使用方案,財政部門及時將資金撥付到市扶貧專戶,督促市鄉村振興局撥付到位,切實保障銜接資金投入政策落到實處。
牽頭單位:預算股。責任單位:國庫收付中心、農業股。
(二)銜接資金統籌整合
財政涉農資金統籌整合工作由局鄉村振興領導小組負責牽頭,有關責任股室積極配合,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創新建立貧困縣資金整合機制實施精準扶貧的意見》等文件要求,進一步細化和明確統籌資金項目,各有關股室要根據股室職責及時列出資金統籌清單,凡涉及統籌范圍內資金、上級安排及本級安排、當年安排及結轉資金,做到應統盡統。原則上計劃統籌金額應占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的10%至12%左右;實際統籌率不低于80%,資金撥付率不低于80%。農業股迅速形成赤壁市財政銜接資金專項統籌方案經局鄉村振興領導小組同意后并報省財政廳備案。同時,適時對統籌方案進行優化調整,按省定時限,必要時在當年8月份、11月份進行統籌調整,真正做實做細統籌。
牽頭單位:局鄉村振興辦。責任單位:農業股、預算股、經建股、社保股、教科文股、商貿股、企業股、金融股、行政政法股、經管局、農財局。
(三)銜接資金監管
1、出臺產業發展獎補項目資金管理辦法和完善駐村工作隊工作經費管理辦法。
按照中央、省、咸寧市關于產業發展獎補有關政策,由農業股牽頭,出臺赤壁市產業發展獎補項目資金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產業發展獎補項目資金的管理,充分發揮產業發展獎補項目資金的效益,真正發揮財政資金四兩撥千斤的作用。
按照省、咸寧市關于駐村工作隊工作經費管理相關政策,聯合市鄉村振興局,完善赤壁市駐村工作隊工作經費管理辦法,切實加強駐村工作隊工作經費監管。
牽頭單位:局鄉村振興辦。責任單位:農業股、監督局。
2、完善銜接資金動態監控。國庫收付中心、局鄉村振興辦為銜接資金動態監控的主體單位,按照《赤壁市財政銜接資金動態監控工作規程》要求,對納入平臺管理的各項數據實施動態管理,對各級各類財政銜接資金預算分配下達、資金支付、鄉村振興項目資金績效目標執行等情況進行動態監控。扶貧資金動態監控系統實行專人負責制,股室股長負相關主體責任,監控平臺數據上網前股室股長必須嚴格把關。銜接資金動態監控情況實行月報制,由各相關股室每月報送到局鄉村振興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分析匯總有關情況,對財政銜接資金動態監控推進緩慢、預警整改不及時等情況進行提醒,逾期未處理的要進行通報,確保銜接資金分配下達進度100%、預警信息處理率100%、績效目標規范填報率100%、支出進度不低于92%的目標。
牽頭單位:國庫收付中心、局鄉村振興辦。責任單位:農業股、預算股、經建股、社保股、教科文股、商貿股、企業股、金融股、行政政法股、信息中心、經管局、農財局。
3、建立常態化監督檢查機制。
財政監督局、局鄉村振興辦要把常態化監督檢查作為提升財政資金效能的重要抓手,做好中央、省、市專項巡視、脫貧攻堅成果后評估反饋問題整改、銜接資金審計以及各類監督檢查發現問題整改工作,持續開展銜接資金監管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創新鄉村振興領域資金、項目監督檢查的方式方法,進一步強化工作作風,加強日常監督頻次,深入開展專項整治,提高監督檢查覆蓋面、延伸度,對各鄉鎮財政銜接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全覆蓋監督檢查,落實各項監督檢查資金類別不少于50%,落實各項監督檢查每個鄉鎮抽查不少于20%的村,每個村抽查不少于10%的貧困戶要求。對重點鄉鎮、重點村,集中精力,把問題查透,抓住深層次的問題,以點帶面,全面提升監督檢查的權威和績效。強化檢查信息披露和結果運用,對監督檢查反饋的普遍性問題和容易出問題的環節,通過建立健全有關制度加以規范,進一步提升制度的約束力;對于已暴露的問題要找準短板,迅速解決;對未暴露出來的問題,要主動介入、抓早抓小,及時有效遏制。所有發現的問題一律舉一反三,一律落實跟蹤督辦,重大問題一律線索移送,最終確保所有問題清零。
牽頭單位:監督局、局鄉村振興辦。責任單位:農業股、社保股、教科文股、經建股、金融股、預算股、國庫收付中心、農財局。
(四)銜接資金績效管理
認真貫徹落實財政部、國務院扶貧辦、國家發展改革委《扶貧項目資金績效管理辦法的通知》和省市有關文件要求,由預算股牽頭,有序開展2020年和2021年銜接資金項目績效管理相關工作。各相關股室根據對口監督的原則,及時跟蹤督辦銜接資金使用,切實發揮銜接資金績效,確保銜接資金各項績效管理工作同時期處于全省、咸寧市先進水平。
牽頭單位:預算股。責任單位:農業股、經建股、社保股、教科文股、商貿股、企業股、金融股、行政政法股、信息中心、農財局。
(五)銜接資金公開公示
有關股室根據年度銜接資金有關情況,結合中央、省級層面資金清單,確定本年度銜接資金公開公示清單,報局鄉村振興辦備案,局鄉村振興辦協助信息中心在相關網站及時做好信息公開,公開的內容包括資金分配文件、資金管理辦法和績效目標等信息。
牽頭單位:局鄉村振興辦、信息中心。責任單位:農業股、預算股、經建股、社保股、教科文股、商貿股、企業股、金融股、行政政法股、經管局、農財局。
(六)加強鄉村振興政策學習
緊扣中央、省市關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的指示精神,學思踐悟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論述、重要講話精神,采取多種方式組織全體干部參與到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政策“大學習”中來。多層次組織財政干部參加集中學習、開展業務培訓和專題講座,加強對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政策和習近平總書記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重要論述進行學習、解讀和討論。各黨支部在“主題黨日”和支部會上進行集中學習和討論,有關學習和討論記錄報局鄉村振興辦匯編。
牽頭單位:人事股、黨辦。責任單位:各黨支部、局鄉村振興辦。
(七)扎實開展駐村幫扶
根據市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領導小組工作要求,2021年,市財政局駐車埠鎮楓橋村、勤儉村、黃土村工作隊以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為重點,持續推動脫貧攻堅成效與鄉村振興有機銜接,建立防返貧保障機制,做好返貧人口和新發生貧困人口的監測和幫扶,根據各幫扶村鞏固拓展鄉村振興工作具體情況,落實完成“十件實事”,制定好時間表、任務圖,切實加快力度,逐一高效落實到位。
牽頭單位:各駐村幫扶工作隊。
為切實掌握各股室鞏固拓展鄉村振興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開展進度,推動財政鞏固拓展鄉村振興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職責落實,從7月份開始各股室落實情況專報制度,每月最后一天(節假日順延)將《2021年鞏固拓展鄉村振興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月報表》報送至市財政局鄉村振興領導小組辦公室(紙質版蓋章和電子版同時報送),領導小組辦公室分析匯總后報局領導閱示,2021年各股室鞏固拓展鄉村振興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作為局對各股室年度目標責任考核重要內容。
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計劃篇八
自2022年6月22日,駐新店鎮大橋溝幫扶責任人到村報到,幫扶單位為沁縣政府辦促進2022年駐村工作隊工作的順利開展,根據上級文件要求,結合新店鎮大橋溝村實際,對照駐村工作要求,制定2022年駐村工作隊工作計劃。
抓住新時期鄉村振興的機遇,充分把握和利用好國家鄉村振興的方針政策,在積極爭取社會各界支持的同時,結合村情,發揮優勢,自力更生,利用資源,挖掘潛力,在廣大農戶積極參與鄉村振興規劃的基礎上,落實鄉村振興措施,改變面貌,2022年-2025年期間內,使村貌改變,農民生活水平提高,實現脫貧致富奔小康的目標。
大橋溝村位于新店鎮北部,208國道穿村而過,有耕地1500余畝。全村共182戶,463人,其中:黨員25名,建檔立卡貧困戶共40戶110人,三類戶中邊緣易致貧戶0戶0人,監測戶2戶2人,嚴重困難戶0戶0人。村集體經濟產業有:機動地機動地20余畝,2020年集體經濟收入6.5萬元。
按照縣委政府的鄉村振興戰略,充分尊重困難群體的脫貧需求和意愿,做到農戶參與“真鄉村振興”的方式,將鄉村振興措施統一落實到戶,根據村的困難現狀及對未來脫貧目標的分析,經過工作隊和村支兩委共同探討規劃,確定村級鄉村振興目標: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加強農戶自身經濟發展,提高農戶生活水平,資源和環境得到充分合理利,2025年以后,全村基礎設施得到全面改善,農戶生活水平大大提高,“五類人員”生活穩定,居住條件改善,農戶逐步實現小康,資源優勢得到充分利用,合理開發,經濟穩定持續發展。
1.加強對習總書記關于鞏固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業有效銜接的業務理論知識的學習。通過政策理論的學習,掌握黨對鄉村振興工作實時的要求,提高業務能力,切實把黨的政策傳入到村民的心中,讓農戶積極參與到鄉村振興中。
2.積極開展基層黨組織的建設工作,使黨建助力脫貧工作能深入開展。按照組織的要求,開展形式多樣的基層組織工作,調動廣大基層農村的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擴大農村鄉村振興的工作的力量,讓黨員積極參與到鄉村振興工作中來,使黨和政府的惠民政策深入的宣傳到群眾中,促進鄉村振興工作的開展。一是利用“三會一課”的組織活動中,深入開展走訪調查,了解群眾的心聲,聽取群眾的建議,探索出一條適合本村發展振興之路。二是完善基層組織機構,調整充實機構的配置,發揮組織機構的最大效用。
3.貫徹落實鄉村振興局文件要求,繼續抓好脫貧質量問題排查整改,全面排查整改“五類人員”(已脫貧人口、邊緣易致貧人口、檔外低保戶、檔外五保戶、檔外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戶)“兩不愁三保障”和安全用水政策落實情況,完成全面整改和健全相應機制,并建立整改臺賬。加大貧困監測幫扶力度,對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突發嚴重困難戶實施常態化、動態化監測和幫扶。
4.抓好村基礎設施建設。以鄉村振興為契機,全力以赴建好村級道路,改善村民出行條件;對現有村級道路兩側安裝護欄,到縣體育局爭取1套群眾健身體育器材。
5.組織村干部和黨員開展“民情大走訪”活動。結合黨史學習教育,圍繞如何推動村里產業發展、幫助村民解決急難愁盼問題、建設美麗鄉村、提升村民幸福指數等情況開展走訪,挨家挨戶詳細了解村民家庭情況、實際困難和訴求,建好“民情臺賬”。
6.狠抓村鄉風文明建設,開展文明村創建。鄉風文明是鄉村振興的“靈魂”,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強化群眾思想道德建設。開展家風評議,深入開展“家風潤萬家”活動,議家風、立家訓、傳家禮、評家庭,以此培育家庭美德、家庭文化,弘揚家庭和睦、尊老愛幼、科學教子、勤儉持家、鄰里互助的良好家庭新風尚。
7.高度關注村里信訪維穩情況,切實做好群眾思想政治和情緒疏導工作,把化解矛盾糾紛作為“我為群眾辦實事”的重要內容,加大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力度,有效防止負面輿情和信訪事件發生。
8.切實抓好防汛救災有關工作,重點對易滑坡路段、山塘水庫和居住土坯房、河邊房屋、地質災害點房屋住戶等進行監控,全力以赴保障村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9.高度重視疫情防控工作,嚴格落實有關防控措施,與村支兩委干部一道組織督促村民做好疫苗接種工作,徹底排查從中高風險地方返鄉人員。
10.清理亂占耕地,抓好人居環境整治,落實縣委政府“六亂整治”工作精神,開展村最美庭院評選活動,推進農村廁所革命行動,對安置房的下水管道進行重新改造。
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計劃篇九
為貫徹落實《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實施意見》、《省民政廳扶貧辦關于鞏固拓展民政領域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實施意見》精神,根據民社救函〔2021〕1號文件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聚焦特殊群體、聚焦群眾關切,認真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層社會治理、基本社會服務等職責,推動民政事業高質量發展。5年過渡期內,按照中央“四個不摘”的工作要求,保持民政領域兜底保障政策總體穩定,全力保障好符合救助條件的困難人口基本生活。調整優化民政政策措施,補齊民生保障短板弱項,適度擴大兜底保障和福利政策覆蓋范圍,提高民政服務質量和水平,更好服務鄉村振興戰略實施。
二、工作重點
(一)著力構建分層分類的社會救助制度體系
抓好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出臺的《關于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的貫徹落實。出臺《區關于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構建以基本生活救助為基礎、專項社會救助為支撐、急難社會救助為輔助、社會力量參與為補充,分層分類的綜合救助體系。發揮社會救助聯席會議制度和區級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協調機制作用,統籌推進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形成社會救助工作合力。持續做好全區城鄉低保審批、特困人員認定權限下放鎮街及鎮街建立臨時救助備用金制度三項社會救助領域改革工作,加大三項審批權下放鎮街后工作監管力度,加強動態監管,提高工作時效及管理水平。完善低收入家庭認定體系,結合省市出臺的低收入家庭認定政策規定,修訂出臺我區低收入家庭認定辦法,完善工作措施,加大低收入家庭救助力度,確保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二)做好農村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預警
在市民政局建立全市低收入人口基礎信息庫基礎上,探索建立我區的區、鎮(街)、村(居)三級監測管理網絡,對易返困致困人口實施常態化監測,實現由“人找政策”逐步向“政策找人”轉變。充分發揮村(居)基層組織作用,將“發現機制”和主動救助納入村(居)組織職責范圍并落實專人負責,切實做到早發現、早介入、早救助。依托12345政務服務熱線,提供24小時救助服務。
(三)持續做好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
及時與相關部門共享信息,按規定協助開展醫療、教育、住房、就業等專項救助。對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殘人員,經本人申請,參照“單人戶”納入低保。落實就業成本扣減、低保漸退等政策。持續實施好臨時救助制度,對低保戶、低收入家庭、困難幫扶對象等基本生活遭遇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困難的,加大臨時救助力度,簡化救助程序,實施先行救助;創新發展急難救助制度,推進開展“救急難”工作,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線。加快推進市社會救助綜合服務信息化平臺運用進程,推動實現低保網上無紙化審批及社會救助其它各項業務辦理之間的數據共享與互聯互通,提高救助工作實效。
(四)健全完善農村基本養老服務體系
充分發揮公辦養老機構兜底保障作用。健全完善農村基本養老服務體系,按照《市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行動計劃(2020-2022年)》要求,實施改造提升三年行動計劃。重點增強區福利院失能照護和集中供養能力,提升護理型床位占比,并配備專業化照護人員,強化失能、部分失能特困老年人的兜底保障照護服務能力。針對農村特殊困難老年人,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提供居家養老服務。加大居家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豐富互助養老服務內容,提高服務便捷性,滿足廣大農村老年人就近就便養老需求。
(五)持續做好殘疾人、精神障礙患者福利保障工作
完善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政策措施,建立殘疾人兩項補貼標準動態調整機制。探索拓展補貼發放范圍,逐步把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覆蓋至農村無固定收入、農村低收入家庭、重殘無業、一戶多殘、老殘一體、依老養殘等殘疾人困難群體,護理補貼覆蓋至三級、四級智力和精神殘疾人。依托城市社區精神障礙康復工作示范點指導農村地區做好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工作,為農村精神障礙患者提供社會交往、工作技能訓練、心理疏導等多方面的社會服務。
(六)持續做好農村“三留守”人員關愛服務工作
開展農村“三留守”人員定期探訪,完善以農村空巢、留守老年人和留守兒童為重點的定期探訪制度,加強信息動態管理。依靠村“兩委”班子、駐村干部、兒童主任、社會工作者、親朋鄰里等,日常巡訪掌握基本情況,及時防范、積極化解風險隱患。加強困境兒童保障工作,進一步完善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政策,嚴格保障標準,細化保障措施,確保不漏一人,防止發生涉及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權益保障的極端個案。加強農村留守婦女關愛服務制度建設,完善農村留守婦女關愛服務措施。
(七)加強農村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
以經濟發達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黎陽鎮為重點,持續加強全區鎮政府服務能力建設,強化鎮基礎作用。加快推進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健全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網絡,推廣村規民約(居民公約)積分制和“騰訊為村”平臺建設,提升城鄉社區服務的精細化、專業化、科學化、信息化水平,暢通惠民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深入推進城鄉社區協商工作,創新社區工作法,暢通和規范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通道,全面開展社區協商,加強村級議事協商規范化建設。積極開展“三治融合”(自治、法治、德治)促鄉村治理示范點創建工作。
(八)動員、引導社會力量參與鄉村振興
指導社區社會組織培育發展,在創新基層社會治理和推進鄉村振興中發揮積極作用。引導、鼓勵慈善力量通過投入資金、捐助物資、捐建設施、開展培訓、實施項目等方式,助力鄉村振興。鼓勵引導村(社區)工作者等積極參加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培育鄉土社工人才。探索實施鎮社會工作服務站建設,引導專業社工力量扎根鄉村參與鄉村治理,助力鄉村振興。鼓勵和支持依托民政服務機構、農村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和鎮社工站設立志愿服務站點,廣泛開展志愿服務。
(九)持續做好區劃地名工作助力鄉村振興
進一步規范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和初審、地名標志設置,加強地名文化保護和信息化建設。加強界線管理和平安邊界建設,依法組織行政區域界線聯合檢查,積極消除界線糾紛隱患,扎實推進平安邊界建設。
三、工作進度安排
(一)開展動態監測、摸清低收入人口底數
1.重點任務:全面摸底排查農村低保邊緣家庭和支出型困難家庭,通過自主申報、入戶走訪、熱線反映、數據比對等方式,完成摸排兩種家庭底數工作,納入監測范圍,對符合條件的及時納入救助幫扶范圍。在市民政局初步建成低收入人口信息庫基礎上,區民政局會同各鎮全面結合農村低保專項治理鞏固提升行動,開展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等農村低收入群體的全面排查、動態管理,實現救助對象有進有出、精準認定。
2.工作舉措:召開一次各鎮摸底排查部署會;在各鎮摸排基礎上組織開展一次局摸底排查復核督導;對符合條件的家庭人員及時納入救助,做好動態管理。
3.責任部門:區民政局相關股室、各鎮人民政府。
4.完成時間節點:2021年5月至7月底。
(二)落實各項社會救助政策、做到應保盡保
1.重點任務:全力推進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信息平臺的應用,區民政局、區鄉村振興局要密切關注低收入人口情況變化,及時分析并篩查出有潛在風險的對象,強化主動發現機制,組織人員一戶不漏、一人不落地進行實地調查,一旦發現需要救助的低收入困難群眾,及時給予救助幫扶,做到應保盡保。
2.工作舉措:召開一次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信息平臺應用培訓;組織部署各鎮街對動態監測篩查出的對象進行實地調查;對調查發現需要救助的困難群眾,及時給予救助。
3.責任部門:區民政局相關股室、區鄉村振興局相關股室、各鎮人民政府。
4.完成時間節點:2021年8月至10月
(三)查漏補缺、鞏固深化
1.重點任務:結合鞏固社會救助兜底脫貧成果“回頭看”,區民政局、區鄉村振興局將通過機動式明察暗訪、隨機檢查、各鎮間互查、第三方機構評估等方式,進一步查漏補缺,及時解決發現的個案問題,確保兜底保障網更嚴密、更牢固、更有效,并總結梳理各鎮街工作開展情況,總結提煉行動成效和工作經驗。
2.工作舉措:組織開展一次鎮街間工作互查,進一步查漏補缺;撰寫工作開展情況總結。
3.責任部門:區民政局相關股室、區鄉村振興局相關股室、各鎮人民政府。
4.完成時間節點:2021年8月1日至11月中旬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領導責任。各鎮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屬地責任,將鞏固拓展民政領域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作為今年民政系統的重中之重工作來抓,納入民政重點工作范圍,制定實施方案,明確時間表、路線圖,統籌做好政策銜接相關工作,不斷提升民政保障能力和服務水平。
(二)加強隊伍建設。積極創造條件推進社會救助協理員隊伍建設,積極探索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配備專職村級社會救助協理員,辦理社會救助事務。加快鄉鎮社工站、未成年人工作保護站和農村社會服務人才隊伍建設,結合基層實際,開展多層次、多渠道、多形式的養老服務員、兒童福利督導員、社會工作者、社區工作者業務培訓,提升各類人才業務素質和綜合素養,提升農村社會治理、社會管理、社會服務工作水平。
(三)強化督促調度。認真貫徹省市關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工作部署,加強督導檢查,務求落細落實。健全完善社會救助監督管理長效機制,開展農村低保專項治理鞏固提升行動,深化拓展農村低保專項治理成果。區民政局及區鄉村振興局相關股室、各鎮人民政府要定期(于7月14日、10月10日、12月10日前)將行動開展情況分別報區民政局及區鄉村振興局,匯總整理后分別上報市民政局及市鄉村振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