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帶來的優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動產質押合同自生效篇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賬戶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保障實現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項下債權,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動產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質押擔保。甲乙雙方依照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被擔保債權的種類、金額、利率和期限
一、被擔保債權為借款合同項下____(短期/中期/長期)借款,本金為(幣種)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利率為____,期限自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__年____月_ __日止。
二、借款合同上述情況有變化的,以借款憑證為準。
第二條 質物
一、甲方保證
1.本質物為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處分權;
2.本質物不存在瑕疵、爭議、抵押、轉質等情況;
3.本質物上設定的質權未超出質物評估價值;
4.已完成與質押有關的審批手續,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權;
5.提供與質押有關的所有文件、材料,均真實、準確、合法、有效。
二、質物情況
1.質物名稱________,數量________,質量________(質物清單及權屬證書原件附后)。
2.質物使用期限____________。
三、質物評估價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___。
質物評估價值由甲乙雙方商定。如有爭議,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評估機構進行評估。
四、質押率為百分之____,質物評估價值與質押率的乘積不得小于擔保債權。
第三條 質押擔保的范圍
一、本合同生效前,質物已投保的,甲方須按乙方要求辦理以乙方為第一受益人的財產保險變更手續;質物未投保的,甲方須按乙方要求辦理以乙方為第一受益人的財產保險。
二、甲方應為質物全額不間斷投保,投保期限應長于擔保債權的履行期限。借款展期的,保險期限應相應延長。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退保。
三、甲方辦理或變更質物保險時,應書面告知保險人投保財產已設質押和保險金賠付的約定情況。
第五條 質物移交與保管
一、甲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向乙方移交質物、保險單及其權屬證書原件。
二、自移交之日起,質物及其權屬證書由乙方保管,保管期限至本合同終止時,保管費為人民幣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小寫),由甲方一次性支付。
三、乙方應妥善保管質物。因保管不善致 質物滅失或者毀損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乙方不能妥善保管質物可能致使其滅失或者毀損的,甲方可以要求將質物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償擔保債權而返還質物。
四、因不可抗力造成質物滅失、毀損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質押費用
質物的評估、保險、保管、提存、運輸和質押公證、鑒定等質押費用及質物拍賣、變賣等實現質權的費用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承擔。由乙方代繳的,甲方授權乙方從其賬戶直接扣收。
第七條 質押的效力
一、質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使用、出租、轉讓或以質物提供擔保;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二、質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使用、出租質物的,其所得價款應作為質物的組成部分,用來清償擔保債權。乙方使用不當造成質物滅失、毀損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三、質押期間,質物除使用、出租以外所產生的其他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作為質物的組成部分。金錢形式的孳息,乙方可以直接用于清償擔保債權;其他財產形式的孳息,由甲乙雙方協議,以該孳息變價的價款優先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前款收取孳息應依次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擔保借款的利息、擔保借款的本金。
四、質押期間,甲方必須轉讓或處分質物的,經乙方書面同意后,其所得價款應向乙方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繼續清償。甲方也可以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以保證乙方債權的實現。
五、質押期間,質物發生保險事故的,所得保險賠償金作為出質財產。乙方應于事故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通知甲方損失及保險賠償情況,所得保險賠償金應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繼續清償。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也可以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以保證乙方債權的實現。
六、質押期間,發生非保險事故,質物毀損、滅失的,乙方應于事故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通知甲方損失情況,并依法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協助。
因上述原因毀損、滅失所得的賠償金,作為出質財產,乙方有權優先抵償擔保債權,不足以抵償部分,乙方有權另行 追索。
七、質物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權利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擔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拍賣或變賣質物,并與甲方協議將拍賣或者變賣所得價款用于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八、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以質押方式提供新的擔保的,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執行。
九、因質物所征收的一切稅費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質權的實現
一、質押期間,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可能或已經發生停業整頓、解散撤銷)、破產、關閉等情況時,應及時通知乙方: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提供由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或采取停止發放借款,并/或提前收回借款等措施而提前實現質權。
二、借款期間,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未履行合同義務,乙方按照合同約定采取停止發放借款,并/或提前收回借款措施時,乙方有權在債權未受到清償時提前實現質權。
三、借款期限(含展期)屆滿,乙方債權未受清償的,甲方應在乙方送達書面通知的十五日內,與乙方協議折價轉讓或由乙方委托有關中介機構拍賣、變賣質物,從而實現質權。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債務的,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繼續清償。
四、借款按次分期歸還的,如果某期應還款項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的,乙方有權依法處分全部或部分質物。
五、乙方對質物享有優于其他任何債權人的受償權。
六、甲方采取其他方式清償擔保債權的,須經乙方書面同意。
第九條 質物的返還
借款期限(含展期)屆滿,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履行還款義務或者甲方提前清償擔保債權的,乙方應當返還質物。
甲方應及時收回質物。甲方不收回的,乙方有權向第三方提存質物,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隱瞞質物共有、瑕疵、爭議或抵押、轉質等其他情況嚴重危及質權實現時,應向乙方支付擔保債權數額百分之____的違約金,并須將質物恢復到乙方認可的原狀,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等值擔保。并且,乙方有權采取停止發放借款,并/或提前收回借款等措施從而提前實現質權,或采取其他補救措施。
二、發生質物毀損或滅失,;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條第五款 第六款約定及時通知甲方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三、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時實現質權的,甲方應承擔妨礙清除前擔保債權數額每日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 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就超過部分向乙方支付損害賠償金。
第十二條 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項下當事人的,甲方保證,發生質物不足以清償擔保債權時,由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本合同項下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的支付方式為甲方主動支付乙方賬戶,乙方有權從甲方賬戶直接扣收。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或/和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等有關各方發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等體制變更時,本合同對其繼受人仍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五條 借款合同項下借款展期或債權轉讓,無需經過甲方同意;甲方繼續承擔本合同項下擔保責任。
第十六條 借款合同項下債務轉讓,須經甲方同意;否則甲方免除債務轉讓后的擔保責任。
第十七條 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項下當事人的,在乙方實現質權后,有權向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追償。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或解除、甲方財務狀況、經營方式、自身體制或法律地位等發生變化或甲方簽訂的其他任何協議或文件而無效。
第十九條 質押期間,甲方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等發生變化而末書面通知乙方時,乙方按本合同所載資料向甲方發送的所有文書,視同送達。
第二十條 本合同自質物移交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至擔保債權全部清償時終止。
第二十一條 其他約定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一、甲方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在不違反專屬管轄或國際慣 的情況下,應向_____(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甲乙雙方在協商、訴訟或仲裁期間,對不涉及爭議的本合同項下其他條款,仍須執行。
第二十三條 合同文本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請甲方注意本合同項下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并按甲方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充分說明;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內容的理解不存在異議。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動產質押合同自生效篇二
出質人:______(以下稱甲方)
質權人:______(以下稱乙方)
第一條甲方用作質押的.財產為:(附詳細質物清單及出質人所有權證明):
質物名稱:______
規格:______
數量:______
帳面價格:______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質押財產共作價人民幣(大寫)元整,質押率為%,實際質押額為(大寫)元整。
第四條在質押有效期內,乙方應負責妥善保管質物,并不得挪用,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取保管費元整。
第五條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質押財產中的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合同約定期限。如主合同經雙方同意延長期限的,甲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限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意外損失,所得賠償金應由甲方到銀行辦理專項存款,并將存款單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質物,須經乙方書面同意,并將轉讓所得款項交銀行專項存儲,存款單交由乙方保管,或者以該款項提前清償債務。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簽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質物。
第九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財產:
主合同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或經延期后仍未履行債務;
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或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處理質物所得價款,不足清償債務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還有剩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主合同債務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合同的,質權即自動終止,乙方應返還質物及有關單據。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依照本合同第4條的約定,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毀損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質物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乙方擅自挪用質物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挪用行為,或返還原物,亦可請求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甲方因隱瞞質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其它類似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九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債務總額萬分之的違約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出質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的義務,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還質物及有關單據。
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三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質物移交完畢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質物清單及有關證書、單據一式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簽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簽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合同地點:______
(注:如果合同當事人為公民或非法人單位,應由該公民簽字或單位主要負責人或經其授權的委托代理人簽字)。
動產質押合同自生效篇三
甲方(出質人)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基本開戶銀行:
帳號:
電話:
傳真:
乙方(質權人)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為保障乙方貸款債權的實現,甲方就______________與乙方簽訂的借主字______________年第____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愿意向乙方提供質押擔保。甲、乙雙方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經帶平等協商共同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質押擔保的主債權為乙方依據借主字__________年第_________號借款合同向借款人發放的貸款,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條甲方質押擔保的范圍為貸款本金及利息(包括因借款人違約或逾期還款所計收的.復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違約金、質物保管費用、實現質權的費用。
第三條甲方以其所有的或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質押。借款合同無效時,本質押合同仍然有效,甲方對借款人給乙方造成的損害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的質物和權利憑證由質權人占有和保管。甲方應于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將質物清單所列質押物及物權憑證交給乙方并支付質物保管費。
第五條甲方聲明與保證甲方聲明:
四、甲方未隱瞞下列可能影響乙方與甲方簽訂本合同的事件:
1、與甲方(或與甲方的主要領導人)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
2、未結案的訴訟、仲裁事件;
3、質物為共有財產或其所有權、使用權、處分權尚有爭議;
5、質物在此之前已經向第三人設置質押。
甲方保證:
四、出質的財產發生權屬爭議,立即書面通知乙方;
九、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保證不以任何方式處分出質的財產。第六條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履行債務或未完全履行債務時,乙方有權拍賣、變賣或以其他方式處分質物,并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第七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提前拍賣、變賣或以其他方式處分質物,并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1、甲方歇業、解散、被撤銷、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2、乙方依據借款合同有關約定收回貸款時其未能實現的全部債權。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后,借款人與乙方協議處長借款合同還款期限時,應事先到得甲方書面同意。
第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一、貸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合同項下乙方的債權得到足額清償;
二、乙方依據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實現了債權;三、乙方依據本合同第七條的約定實現了債權。
本合同因前款第一項終止后,乙方應將質物及其物權憑證交還甲方。本合同因前款第二、三項終止后,若有未被處分的質物或者乙方以處分質物所得價款受償后尚有剩余的,乙方應將其返還甲方。
第十條違約責任
甲方以任何方式妨礙乙方根據本合同有關約定處分質物和甲方在本合同第五條所做的聲明與事實不符,或所做的保證未得到履行時,乙方因甲方違約而蒙受的一切或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無法全部收回的人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費用等),均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太原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三條本合同附件:
1、甲方經工商管理部門年檢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2、甲方授權代理人的授權委托書。
3、本合同項下質押有關評估、登記、公證等事務性文書。
4、略
5、略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借款人一份,乙方一份。第十五條動質從字_________年第________號《動產質押合同》項下質押清單如下:
甲方(借款人):
乙方(貸款人):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授權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授權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動產質押合同自生效篇四
質權人(全稱):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確保債務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與質權人簽訂的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主合同)的切實履行,出質人已收到并閱知所擔保的主合同,愿意為債務人依主合同與質權人所形成的債務提供質押擔保。根據我國《合同法》、《擔保法》、《物權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各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特制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本金數額
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金數額(大寫)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押擔保的范圍
質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復利、罰息、手續費、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執行費、保全費、鑒定費、保管費、評估費、拍賣費、運輸費、稅金、律師代理費、差旅費、過戶費、質押物處置費等)。
質物的設定
一、出質人(詳見質押附件一)同意以下列財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詳見質押附件二)作為質物,上述質押附件一、質押附件二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二、上述質物暫作價人民幣(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最終價值以質權實現時實際處理質物的凈收入為準。
出質人承諾
一、出質人對質物擁有充分的、無爭議的所有權或處分權。
二、質物依法可以流通或轉讓。
三、質物沒有被查封或設定抵押等情況。
四、出質人已就本合同項下的質押事宜征得質物共有人的同意。
五、質物不存在其他影響質權人實現質權的情形。
六、同意質物的質押率在上述質物暫作價的_____%以內。
七、出質人負有監督主合同債務人按主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及主合同約定的期限還本付息的義務。本合同不因主合同債務人違反主合同約定而無效。
質權的效力
質權的效力及于質物的從物、從權利、代位權、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和孳息等。
質物的移交和保管
一、本合同項下質物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日內由出質人交付質權人,同時將質物的所有有效證明和權利憑證交與質權人保管。
二、在主合同債務完全履行完畢之前,非因質權人的原因,質物有損害、變質或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而足以影響質權人實現質權的,出質人須提供質權人認可的擔保或恢復質物的價值。出質人不提供或拒絕恢復的,質權人可以拍賣或者變賣質物,所得價款用于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向與出質人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三、質權人應當妥善保管質物,為了安全和方便,也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因質權人保管不善使質物毀損、滅失,造成出質人損失的,質權人負有賠償責任。債務人歸還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的,或者出質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的,質權人應當及時返還質物。
質物的保險
一、出質人須根據質權人的要求辦理有關保險,質權人為該項保險的第一受益人。
二、出質人應將質物的保險單據原件交與質權人保管。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出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質權人有權代為辦理保險手續,一切費用由出質人承擔。質權人有權直接從出質人的任何帳戶中劃收上述費用。
四、質物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金應優先用于償還主合同項下債務及相關費用。
費用承擔
質物的保險、鑒定、運輸、保管、登記、公證、提存等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質權的實現
一、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質權人未受清償的,質權人有權依法以質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質物的價款優先受償。上述“期限屆滿”包括質權人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主合同的約定宣布主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的情形。
二、出質人為兩人以上的,質權人行使質權時有權處置任一、部分或全部出質人的質物。
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質權人和出質人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二、出質人如有下列行為之一,給質權人造成損失,應給予全額賠償:
(一)隱瞞質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監管或已經設立抵押等其他足以影響質權實現的情況。
(二)其他違反本合同約定或影響抵押權人實現質權的行為。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各方協商解決,也可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訴訟。由質權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仲裁。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機構全稱)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其他事項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起成立,自質物移交于質權人占有之日起生效。
質權人向出質發出的有關本合同的通訊,以本合同載明的通訊地為送達目的地。若出質人變更通訊地址,應當及時書面通知抵質權人;否則,質權人發出的通訊,在一定合理期限后即視為送達。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各方各持一份,效力相同。
特別聲明
質權人已提請出質人注意對本合同各印就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出質人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質押附件一:出質人信息
質押附件二:動產質押清單
債務人:質權人:出質人:
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地址:
動產質押合同自生效篇五
出質人:______(以下稱甲方)
質權人:______(以下稱乙方)
第一條甲方用作質押的財產為:(附詳細質物清單及出質人所有權證明):
質物名稱:______
規格:______
數量:______
帳面價格:______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質押財產共作價人民幣(大寫)元整,質押率為%,實際質押額為(大寫)元整。
第四條在質押有效期內,乙方應負責妥善保管質物,并不得挪用,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取保管費元整。
第五條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質押財產中的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合同約定期限。如主合同經雙方同意延長期限的,甲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限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意外損失,所得賠償金應由甲方到銀行辦理專項存款,并將存款單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質物,須經乙方書面同意,并將轉讓所得款項交銀行專項存儲,存款單交由乙方保管,或者以該款項提前清償債務。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簽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質物。
第九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財產:
主合同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或經延期后仍未履行債務;
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或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處理質物所得價款,不足清償債務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還有剩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主合同債務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合同的,質權即自動終止,乙方應返還質物及有關單據。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依照本合同第4條的約定,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毀損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質物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乙方擅自挪用質物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挪用行為,或返還原物,亦可請求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甲方因隱瞞質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其它類似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九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債務總額萬分之的違約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出質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的義務,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還質物及有關單據。
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三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質物移交完畢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質物清單及有關證書、單據一式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簽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簽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合同地點:______
動產質押合同自生效篇六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
第一條甲方用作質押的'財產為:(附細致質物清單及出質人掃數權表明):
(1)質物名稱:
(2)規格:
(3)數量:
(4)帳面代價:
第二條本公約項下質押財產共作價人民幣_____(大寫)元整,質押率為_____%,實際質押額為_____(大寫)元整。
第四條在質押有效期內,乙方該當真妥帖保管質物,其實不得調用,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取保管費_____元整。
第五條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證押財產中的_____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公約商定期限。如主公約經兩邊贊成延長期限的,甲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限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產買賣外吃虧,所得補償金應由甲方到_____銀行辦理專項存款,并將存款單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條在本公約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讓渡質物,須經乙方書面贊成,并將讓渡所得款項交_____銀行專項存儲,存款單交由乙方保管,大略以該款項提早歸還債務。
第七條本公約項下有關公證、保險、簽訂、掛號,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八條在本公約有效期內,甲方如產生分立、歸并,由變動后的機構負擔或別離負擔本公約項下任務。甲方被頒布發表驅逐或停業,乙方有權提早處罰質物。
第九條呈現以下環境之臨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法處罰質押財產:
(1)主公約債務踐諾期限屆滿或經延期后仍未踐諾債務;
(2)債務人死亡而無承繼人或承繼人拋卻承繼的;
(3)債務人被宣布驅逐、停業的。
處理質物所得價款,不敷歸還債務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歸還債務另有殘剩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條本公約見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動或清除公約。必要變動或清除公約的,應經兩邊會商同等,達成書面和談。和談未達成前,本公約條目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主公約債務人按公約商定的期限踐諾公約的,質權即自動停止,乙方應返還質物及有關單子。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遵照本公約第4條的商定,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毀損的,甲方有官僚求乙方規復質物原狀;大略要求乙方補償是以而蒙受的吃虧。
(2)乙方擅自調用質物的,甲方有官僚求乙方中斷調用行動,或返還原物,亦可哀告補償是以而蒙受的吃虧。
(3)甲方因隱瞞質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拘留收禁或別的雷同環境而給乙方造成經濟吃虧的,應賜與補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背第九公商定,應向對方付出主公約項下債務總額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
(5)在本公約有效期內,未經出質人贊成,變動主公約條目或讓渡主公約項下的任務,甲方可自行清除本公約,并要求乙方返還質物及有關單子。
(6)本條所列違約金的付出方法,兩邊商定以下:
第十三條兩邊商定的別的事變:
第十四條爭議的辦理方法:
甲、乙兩邊在踐諾本公約中產生的爭議,由兩邊會商或經過議定調整辦理。會商或調整不可,可以向公約簽訂地人民法院告狀,大略向公約簽訂地的公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本公約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拜托代辦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質物移交終了之日起見效。
第十六條本公約一式二份,甲、乙兩邊各執一份。
附:質物清單及有關證書、單子一式_____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拜托代辦人):(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拜托代辦人):(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公約地點:_____
(注:如果公約當事工錢百姓或不法人單位,應由該百姓簽字或單位緊張當真人或經其授權的拜托代辦人簽字)。
動產質押合同自生效篇七
簽訂地點:
甲方(典當行、質押權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當戶、質押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簽約事由:
鑒于甲方向乙方提供典當資金,《典當合同》編號為 年衡盛典當字第 號(《當票》編號為 )。乙方依照國家頒布實施的《典當管理辦法》之規定,自愿以其合法擁有的動產質押給甲方,作為甲方典當資金的擔保。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第一條 典當合同設立的典當金額、期限及費率:
1、 典當金額(當金) 元整。
2、 月綜合費率: ; 月利率:
3、典當期限:本典當質押合同的質押典當期限為,自日至 日,首次申請當期為 ,具體日期根據乙方提出的申請并經甲方確認后為準,并在雙方簽署的《典當合同》(《當票》)上予以確認(典當手續可分期辦理)。申請期限內或期滿后5日內乙方可提出續當申請,經甲、乙方協商一致,雙方簽署新的《典當合同》(《續當憑證》);本合同約定的事項在續當期間繼續有效。
第二條 乙方以《質押物清單》(見附件1)所記載的動產作為本次典當資金的質押典當物。
第三條 質押擔保的范圍:對《借款合同》和本合同的履行提供質押擔保,包括但不限于對典當資金本息、綜合費、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甲方處分質押動產的費用及甲方為實現質押權而支付的其他費用等。
第四條 乙方保證,本合同質押物為乙方享有所有權,且可依法處分。在向乙方質押之前,該質押物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對外抵押、保證,沒有任何權利瑕疵。
第五條 質押物的現值由甲方評估折定,乙方同意后做出典當的金額。
第六條 如質押物有所有權證書,乙方應當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將質押物所有權證書移交甲方。
第七條 本合同成立之日起,甲方應當妥善保管質押物。質押物在典當保管期間內保管不善,發生損壞,由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但由于不可抗拒力造成的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八條 甲方為實現到期債權所辦理的評估、鑒定、登記、公證、保險、保管、運輸以及質押物的拍賣、變賣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典當期滿后,乙方不能按約定時間償還債務時,甲方有權將質押物品處理、拍賣或變賣,所得價款優先用于清償甲方的典當資金。
成的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全部金額:
1、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或發生其它嚴重違約行為;
2、乙方參與或被追加至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以及其它足以影響甲方利益的情形。
或仲裁或已設定擔保物權等發生其它危及質押權實現情勢的,應向甲方支付典當本金20%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就不足部分進行賠償。
額的 0.3 %計收違約金,超過5天甲方可通過變賣、拍賣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直至債務完全清償時的費用,按每日未還款總額的 0.5 %計收違約金。違約金因不同的違約行為依本合同約定可重復計算。
第十三條 依法辦理質押簽約和公證之日起,合同生效,至債權全部實現時終止本合同。
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將質押物提交廣東衡益拍賣有限公司進行委托拍賣,有關拍賣等手續乙方現已授權委托甲方代理,不受其他形式約束。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動產質押合同自生效篇八
借款人提出借款申請時,需提交以下資料:
1、信貸業務申請書;
2、借款人和出質人財務報表;
3、借款人和出質人董事會決議;
4、出質人出具的信貸擔保承諾書;
5、質物權屬證明;
6、銀行認可的資產評估中介機構出具的質押物價值評估報告;
7、用款計劃及還款來源說明;
8、與借款用途有關的業務合同。
合同范本:房地產抵押借款合同
貸款人(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抵押人):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抵押房地產共有人: (以下簡稱“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鑒于: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當票(編號: ),約定乙方向甲方借款,并自愿將其合法所有的房地產抵押給甲方,作為履行前述當票(借款合同)項下義務的擔保。
為進一步明確當票約定事項,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典當管理辦法》,經協商訂立本合同,作為對當票的補充。
第一條 抵押房地產基本情況
房屋所有權證號碼:
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碼:
房屋位置:
抵押部位:
房屋建筑面積:
房屋用途:
土地使用權面積:
土地使用權性質:
第二條 抵押擔保范圍及期限
1、擔保范圍:乙方全部債務。包括但不限于:當票及本合同(包括展期協議)約定的借款本金(當金)、利息、綜合費用、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及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費、訴訟受理費、財產保全費、強制執行費、公證費、公告費、差旅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過戶費、處分抵押房地產所需其他費用等)、其他相關費用。
上述債務在本合同中已約定具體數額或計算方法的,從約定;沒有約定具體數額或計算方法的,按照有關單位出具的收款憑證所記載的金額確定。
2、擔保期限:抵押權設立之日起,至乙方清償全部債務止。
第三條 借款金額(當金)
借款數額(當金): 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
第四條 借款期限
1、借款期限: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實際放款日與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實際放款日順延。實際放款日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據記載日期為準)。
2、借款期限內或期限屆滿后5日內,經雙方同意可以辦理展期(續當),展期期限和息費率以《補充協議》約定為準。展期時,乙方須先行結清當期利息和綜合費用。各方確認:展期不必另行通知共有人;依當票及本合同所設定的擔保物權,以及共有人所作承諾等及于展期的債務。
3、提前到期:雙方特別約定,在當票及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綜合費用累計達到15日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借款全部提前到期。乙方應于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內償還全部當金、付清利息和綜合費用,并支付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
4、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還款; 但利息及綜合費用仍按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給付。
第五條 借款利息及綜合費用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計收利息和綜合費用。
借款月利率為 ‰,月利息為人民幣(大寫) ____________元整 ;
月綜合費率為 ‰,月綜合費為人民(大寫) ____________元整 。
2、乙方須于每月的實際放款日對應日前向甲方交納下一個月的借款利息和綜合費。
第六條 抵押登記
本合同簽訂后,乙方應負責辦理房地產抵押權設立登記手續,其他各方當事人應盡配合義務。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辦理抵押登記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已收取的息費作為違約金、不予退還。
第七條 放款
滿足下列各項條件后,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
1、各方已簽署當票及本合同。
2、房地產抵押登記已辦理完畢,且甲方已收到他項權利證書及其他抵押登記證明文件原件。
3、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約定的有關費用。
第八條 抵押房地產的權利限制
1、抵押權存續期間,乙方應按房屋登記用途合理使用抵押房屋,并盡維修、養護義務。如甲方要求乙方為該房地產保險的,乙方應無條件投保并承擔保險費用。
2、抵押權存續期間,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房地產(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贈與、借用、抵償債務等),也不得對抵押房地產做任何不利于甲方的改變,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如抵押房地產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毀損、滅失或被拆遷、征收征用等,乙方須在事件發生之日起2日內書面告知甲方。抵押權效力及于乙方獲得的賠償金、保險金、補償金或其他代位款物等;如抵押房地產價值顯著減少的,乙方應另行提供擔保。
4、抵押權存續期間,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出租該房地產;確需出租的,在征得甲方的事先書面同意后,須將承租人出具的已獲知房屋存在抵押、自愿承擔可能產。
動產質押合同自生效篇九
出質人: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質權人: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1)質物名稱:_________
(2)規格:_________
(3)數量:_________
(4)帳面價格:_________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質押財產共作價人民幣(大寫)元整,質押率為_________%,實際質押額為(大寫)元整。
第四條在質押有效期內,乙方應負責妥善保管質物,并不得挪用,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取保管費_________元整。
第五條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質押財產中的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合同約定期限。如主合同經雙方同意延長期限的,甲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限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意外損失,所得賠償金應由甲方到銀行辦理專項存款,并將存款單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質物,須經乙方書面同意,并將轉讓所得款項交銀行專項存儲,存款單交由乙方保管,或者以該款項提前清償債務。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簽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質物。
第九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財產:_________
(1)主合同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或經延期后仍未履行債務;
(2)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或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處理質物所得價款,不足清償債務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還有剩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主合同債務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合同的,質權即自動終止,乙方應返還質物及有關單據。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依照本合同第4條的約定,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毀損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質物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2)乙方擅自挪用質物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挪用行為,或返還原物,亦可請求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因隱瞞質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其它類似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九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債務總額萬分之的違約金。
(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出質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的義務,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還質物及有關單據。
(6)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雙方商定如下:_________
第十三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
第十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質物移交完畢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_________質物清單及有關證書、單據一式份。
甲方: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簽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簽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