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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經紀合同屬于合同(匯總8篇)

格式:DOC 上傳日期:2023-11-03 06:36:05
藝人經紀合同屬于合同(匯總8篇)
時間:2023-11-03 06:36:05     小編:書香墨

在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簽訂簽訂協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怎樣寫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應該怎么制定呢?下面是我給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歡迎大家閱讀分享借鑒,希望對大家能夠有所幫助。

藝人經紀合同屬于合同篇一

1.1 乙方授權甲方獨家代理的事務為:作為歌手身份的演藝活動,包括現場舞臺演唱,影視節目、廣播電臺等非現場的演唱。且此事務活動為商業性的。該項授權是獨家的,具有排他性。乙方為甲方簽約歌手,凡涉及到任何商業活動、電視節目等以演唱形式進行的活動,都需告知公司。

1.2 甲方可以非獨家代理的事項包括但不限于:

(1) 主持活動和電視節目

(2) 出演電影,電視劇,戲劇

(3) 所有已知和未知媒體上的廣告及商業宣傳,如:電視、報紙、電臺、互聯網等

(4) 出席參加的各類商務及公關活動

(5) 涉及乙方的個人形象、肖像權、名譽權的一切事務活動

(6) 著作權,銷售權和演唱權方面:

1.3 甲乙雙方所簽訂的本協議在第1.1條約定的范圍內是獨家的排他性協議,在涉及第1.2條事項及其它演藝活動方面為非獨家的。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允許,不得與除甲乙雙方外任意第三方就本協議1.1項下所涉及任何范圍及內容進行任何形式上的合作,亦不得在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的前提下,自行行使和處置相關權利、進行業務安排及與第三方達成任何協議。

1.4 在本協議約定的合作期間,乙方創作完成的專輯或者單曲,包括作詞和作曲,則乙方享有完整的著作權。乙方可以自行制作成音樂制品并授權他方使用。由甲方投資制作的音樂作品,則由甲乙雙方討論分成。

第二條 代理區域

甲方代理的地域范圍包括中國境內和境外。

第三條 合作期限

3.1 甲方代理的期限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x 年。

3.2 代理期限屆滿前,如雙方均不提出拒絕續簽的通知,則本合同自動延續x 年。任何乙方拒絕續簽的.,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內發出書面通知。

3.3 代理期限屆滿前,在每一個合同年度內,甲方如果沒有完全履行第八條規定的義務,則該年度結束時,本協議自動終止,除非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合同繼續。若甲方完整履行相關義務或取得乙方諒解,則合同自動延續,每次延續時間為一年。至x年合作期限結束止。

第四條 收益和分配

4.1 甲乙雙方的收益是指:甲乙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所進行的各項合作和活動而產生的所有收益。包括但不限于不退預付款、利潤分成等。

4.2 所有收益由甲方代收;

4.3 甲方經紀的第1.1項范圍內獨家代理的事務,交通、運輸、通訊、法律服務、中介等費用由甲方自己負擔。不屬于乙方演藝合約收益的扣除事項。

4.3 甲方代理乙方事務成功與相關對方當事人簽署合同或協議并得以實際履行和支付,甲、乙雙方依據如下標準進行提成和分配:

a、演唱活動:第一年至第三年:甲方 %,乙方 %;第四年及以后:甲方 %,乙方 %.

b、其他項目活動:第一年至第三年:甲方 %,乙方 %;第四年及以后:甲方 %乙方 %.

4.4 上述收益的分配基數為稅前,甲、乙雙方各自負擔稅負,由甲方負責相應票據的簽發。

4.5 除以上收益分配之外甲方不得向乙方索取任何形式的酬金。

4.6 甲方代理的演藝活動同時包含獨家代理的演唱部分和非獨家代理的其他事項時,上述分配基數按照兩部分平均計算。

4.7 收益的數額依與第三方簽署的合同或協議確定,甲、乙雙方分配時均有權查閱與第三方的合約費用。

4.9 甲方在每次實際收到款項后5個工作日之內,將應付乙方金額按乙方指定付款方式付給乙方。

第五條至今其它合作的項目

5 乙方按照甲方的安排,在第一個合同年度內參與甲方的 工作,進行 商演。每一場商演稅后的報酬至少為人民幣 元,甲乙雙方按照第4.3條進行分配。該項目的報酬不包含任何其他費用(交通費,律師費用等等)

第六條乙方經紀人和助理

6.1 乙方可以指定相應人員為自己的專屬助理或者化妝師,并自主安排助理或化妝師的全程陪伴。

6.2 乙方助理的工資由乙方負責。交通費、食宿費用等由甲方負責。且交通、食宿標準須同乙方一樣。交通工具優先使用飛機,特殊情況下可以為高速列車。住宿標準不低于三星級。

6.3 甲方可以指定相應人員為乙方的專屬經紀人。該經紀人不得同時為三人以上擔任經紀活動。否則,乙方有權拒絕。

6.4 甲方指定的經紀人被乙方認為不稱職時,乙方有權要求更換。

6.4 乙方經紀人的酬金及其在履行職務期間產生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甲方的權利

7.2 甲方有權派專人負責對乙方進行整體形象策劃設計,對乙方不利于本協議實施整體目標的言行和習慣進行糾正和監督。

7.3 甲方有權在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主要義務前提下,解除合約。

7.4 甲方在代理乙方的委托事項過程中,因乙方過錯造成其損失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7.5 甲方有權對乙方事業發展定位、與所代理乙方事務有關的事項提出合理化指導與建議。

7.6 在獨家代理事項中,甲方有權根據有效的策劃方案對乙方進行包裝、宣傳,包括但不限于舉辦影迷會或歌友會、拍攝寫真集、拍攝宣傳照、媒體公關等。

第八條甲方義務

8.1 甲方應認真完成乙方的委托事項,按照合同第一條所規定的內容積極為乙方尋求機會,將有關信息及時向乙方匯報,并為乙方與相關對方當事人簽署合同或協議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

8.2 甲方不得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乙方利益。

8.3 甲方代理乙方事務,不得干涉乙方私人生活,甲方應盡最大的可能保護乙方的隱私,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泄漏乙方住址、電話、收入、興趣愛好、婚姻狀況等私人信息。

8.4 甲方應事先對相關的演出、代言資料進行核實,確保在最大程度上維護乙方的合法利益。乙方在履行甲方獨家經紀代理的演出活動時,甲方應保障其演出活動的人身財產安全,并提供相應的安保防護措施,因由工作原因造成的人身意外則有甲方負責所有的醫療費用。

8.5 為實現甲方獨家代理的演唱經紀目的,甲方保證給乙方提供如下的宣傳項目:

上這些內容不包括乙方自己或通過他方接洽的活動或宣傳機會;

8.7 在未與乙方協商溝通的情況下甲方為乙方代理的商演主持費用不能低于稅后x萬元(不包含飛機票等任何其他與工作有關的開銷),乙方唱歌的演出費用不能低于稅后x萬元(不包含飛機票等任何其他與工作有關的開銷)。

8.8 所有演出活動的伴舞、道具開銷由甲方負責安排。

8.9 在所有的經甲方代理的活動中,甲方應保證乙方均不負擔飛機票等任何其他與工作有關的開銷,包括乙方助理人員和乙方同樣標準的費用支出。

第九條乙方的義務

9.1 乙方應對甲方的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應甲方的要求。

9.2 乙方應嚴格實施甲方經過乙方的同意代理或代表乙方簽訂的合約。

9.3 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1.1條的演唱獨家排他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同第三方私自進行本合同1.1條規定范圍內的任何形式上的合作。

9.4 乙方應當在甲方為實施本協議所需時,向甲方提供真實和充分的個人資訊披露,并服從甲方對本人在言行方面的監督和指正。

9.5 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保密條款,保護甲方的商業秘密。

9.6 乙方應在可能面對媒體和公眾的任何場合下,注意自身的儀表、言行和禮儀,樹立和維護本人和甲方的良好形象,不得損害甲方聲譽。

9.7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委托期限內與甲方非獨家代理方面介紹的相關當事人進行私下簽約,否則甲方有權利按照合同第四條約定享受收益。

第十條乙方的權利

10.1 乙方可以將本合同第1.2條規定的委托事項委托其他第三方。(關于本條范圍內的活動如果第三方代理和甲方代理有沖突,則按照通知的時間先后順序確定。當乙方受到第三方活動的通知,應該第一時間告知甲方。

10.2 在代理過程中,因甲方過錯致使乙方和其他各方受到損害,乙方及其他各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10.3 甲方提供的歌曲或mv,或者任何一個演出及非演出項目,如果乙方認為對自己的形象、身份、人身安全有危害,乙方有權拒絕。

10.4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安排的與多于兩個人共同擔任同臺主唱的商演。

10.5 鑒于乙方與湖南省歌舞團的相關人員的師徒關系,乙方有權在空閑檔期內隨前述單位出演,甲方不會干涉。

10.6 為保證乙方適當的履行甲方經紀的涉及第1.1條規定事務,乙方須單獨持有一份甲方與第三方簽署的合約或協議,且為同樣的文本。甲方不得隱瞞。

10.7 乙方如有需要,可以自行雇傭律師。

第十一條保密責任

11.1甲乙雙方應對本協議所涉及的任何內容、以及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相關的一切法律、商業、合作義務的所有資訊保密,未經對方允許不得向雙方以外的任意第三方披露。11.2保密期應為:自合同生效之日到合同正式解除以后 年。

第十二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違約責任

12.1 經甲、乙雙方協議本合同可以變更、解除。

12.2 甲方在每一個合同年度內沒有完全履行第8.5、8.6條約定的所有事項,則本合同在該合同年度結束時自動終止。

12.3 如果甲方沒有尊重第8.2、8.4、8.7條的重要的事項 , 那么乙方有權利通知甲方合同解除。

12.4 甲方未盡代理義務,損害乙方的商業利益,乙方有權利要求甲方賠償該事項的預期利益。

12.5 乙方沒有履行甲方代理的相關活動事務,造成了甲方損失,甲方有權利要求乙方賠償相當于完成該項目所獲得的收益損失。

12.6 甲乙任何一方非因客觀過錯單方面解除本協議,須支付人民幣 萬元作為違約金。

12.7 遇有不可抗力使合同約定事務無法履行的,甲乙任何一方均可通知對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合同的轉讓

13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將本合同約定事項轉讓給第三方。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四條爭議的處理

14.1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第十五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協議與效力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雙方已正式授權其代表于本協議文首注明的日期及地點簽署,以昭信守。

本協議甲方蓋章和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日期: 日期:

藝人經紀合同屬于合同篇二

1.1乙方授權甲方獨家代理的事務為:作為歌手身份的演藝活動,包括現場舞臺演唱,影視節目、廣播電臺等非現場的演唱。且此事務活動為商業性的。該項授權是獨家的,具有排他性。乙方為甲方簽約歌手,凡涉及到任何商業活動、電視節目等以演唱形式進行的活動,都需告知公司。

1.2甲方可以非獨家代理的事項包括但不限于:

(1)主持活動和電視節目

(2)出演電影,電視劇,戲劇

(3)所有已知和未知媒體上的廣告及商業宣傳,如:電視、報紙、電臺、互聯網等

(4)出席參加的各類商務及公關活動

(5)涉及乙方的個人形象、肖像權、名譽權的一切事務活動

(6)著作權,銷售權和演唱權方面:

1.3甲乙雙方所簽訂的本協議在第1.1條 約定的范圍內是獨家的排他性協議,在涉及第1.2條 事項及其它演藝活動方面為非獨家的。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允許,不得與除甲乙雙方外任意第三方就本協議1.1項下所涉及任何范圍及內容進行任何形式上的合作,亦不得在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的前提下,自行行使和處置相關權利、進行業務安排及與第三方達成任何協議。

1.4在本協議約定的合作期間,乙方創作完成的專輯或者單曲,包括作詞和作曲,則乙方享有完整的著作權。乙方可以自行制作成音樂制品并授權他方使用。由甲方投資制作的音樂作品,則由甲乙雙方討論分成。

第二條 代理區域

甲方代理的地域范圍包括中國境內和境外。

第三條 合作期限

3.1甲方代理的期限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年。

3.2代理期限屆滿前,如雙方均不提出拒絕續簽的通知,則本合同自動延續x___年。任何乙方拒絕續簽的,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內發出書面通知。

3.3代理期限屆滿前,在每一個合同年度內,甲方如果沒有完全履行第八條 規定的義務,則該年度結束時,本協議自動終止,除非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合同繼續。若甲方完整履行相關義務或取得乙方諒解,則合同自動延續,每次延續時間為一年。至x年合作期限結束止。

第四條 收益和分配

4.1甲乙雙方的收益是指:甲乙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所進行的各項合作和活動而產生的所有收益。包括但不限于不退預付款、利潤分成等。

4.2所有收益由甲方代收;

4.3甲方經紀的第1.1項范圍內獨家代理的事務,交通、運輸、通訊、法律服務、中介等費用由甲方自己負擔。不屬于乙方演藝合約收益的扣除事項。

4.3甲方代理乙方事務成功與相關對方當事人簽署合同或協議并得以實際履行和支付,甲、乙雙方依據如下標準進行提成和分配:

a、演唱活動:第一年至第三年:甲方___%,乙方___%;第四年及以后:甲方___%,乙方___%。

b、其他項目活動:第一年至第三年:甲方___%,乙方___%;第四年及以后:甲方___%乙方___%。

4.4上述收益的分配基數為稅前,甲、乙雙方各自負擔稅負,由甲方負責相應票據的簽發。

4.5除以上收益分配之外甲方不得向乙方索取任何形式的酬金。

4.6甲方代理的演藝活動同時包含獨家代理的演唱部分和非獨家代理的其他事項時,上述分配基數按照兩部分平均計算。

4.7收益的數額依與第三方簽署的合同或協議確定,甲、乙雙方分配時均有權查閱與第三方的合約費用。

4.9甲方在每次實際收到款項后5個工作日之內,將應付乙方金額按乙方指定付款方式付給乙方。

第五條 至今其它合作的項目

5乙方按照甲方的安排,在第一個合同年度內參與甲方的___工作,進行___商演。每一場商演稅后的報酬至少為人民幣___元,甲乙雙方按照第4.3條 進行分配。該項目的報酬不包含任何其他費用(交通費,律師費用等等)

第六條 乙方經紀人和助理

6.1乙方可以指定相應人員為自己的專屬助理或者化妝師,并自主安排助理或化妝師的全程陪伴。

6.2乙方助理的工資由乙方負責。交通費、食宿費用等由甲方負責。且交通、食宿標準須同乙方一樣。交通工具優先使用飛機,特殊情況下可以為高速列車。住宿標準不低于三星級。

6.3甲方可以指定相應人員為乙方的專屬經紀人。該經紀人不得同時為三人以上擔任經紀活動。否則,乙方有權拒絕。

6.4甲方指定的經紀人被乙方認為不稱職時,乙方有權要求更換。

6.4乙方經紀人的酬金及其在履行職務期間產生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甲方的權利

7.2甲方有權派專人負責對乙方進行整體形象策劃設計,對乙方不利于本協議實施整體目標的言行和習慣進行糾正和監督。

7.3甲方有權在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主要義務前提下,解除合約。

7.4甲方在代理乙方的委托事項過程中,因乙方過錯造成其損失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7.5甲方有權對乙方事業發展定位、與所代理乙方事務有關的事項提出合理化指導與建議。

7.6在獨家代理事項中,甲方有權根據有效的策劃方案對乙方進行包裝、宣傳,包括但不限于舉辦影迷會或歌友會、拍攝寫真集、拍攝宣傳照、媒體公關等。

第八條 甲方義務

8.1甲方應認真完成乙方的委托事項,按照合同第一條 所規定的內容積極為乙方尋求機會,將有關信息及時向乙方匯報,并為乙方與相關對方當事人簽署合同或協議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

8.2甲方不得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乙方利益。

8.3甲方代理乙方事務,不得干涉乙方私人生活,甲方應盡最大的可能保護乙方的隱私,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泄漏乙方住址、電話、收入、興趣愛好、婚姻狀況等私人信息。

8.4甲方應事先對相關的演出、代言資料進行核實,確保在最大程度上維護乙方的合法利益。乙方在履行甲方獨家經紀代理的演出活動時,甲方應保障其演出活動的人身財產安全,并提供相應的安保防護措施,因由工作原因造成的人身意外則有甲方負責所有的醫療費用。

8.5為實現甲方獨家代理的演唱經紀目的,甲方保證給乙方提供如下的宣傳項目:

上這些內容不包括乙方自己或通過他方接洽的活動或宣傳機會;

8.7在未與乙方協商溝通的情況下甲方為乙方代理的商演主持費用不能低于稅后x萬元(不包含飛機票等任何其他與工作有關的開銷),乙方唱歌的演出費用不能低于稅后x萬元(不包含飛機票等任何其他與工作有關的開銷)。

8.8所有演出活動的伴舞、道具開銷由甲方負責安排。

8.9在所有的經甲方代理的活動中,甲方應保證乙方均不負擔飛機票等任何其他與工作有關的開銷,包括乙方助理人員和乙方同樣標準的費用支出。

第九條 乙方的義務

9.1乙方應對甲方的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應甲方的要求。

9.2乙方應嚴格實施甲方經過乙方的同意代理或代表乙方簽訂的合約。

9.3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1.1條 的演唱獨家排他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同第三方私自進行本合同1.1條 規定范圍內的任何形式上的合作。

9.4乙方應當在甲方為實施本協議所需時,向甲方提供真實和充分的個人資訊披露,并服從甲方對本人在言行方面的監督和指正。

9.5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保密條 款,保護甲方的商業秘密。

9.6乙方應在可能面對媒體和公眾的任何場合下,注意自身的儀表、言行和禮儀,樹立和維護本人和甲方的良好形象,不得損害甲方聲譽。

9.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委托期限內與甲方非獨家代理方面介紹的相關當事人進行私下簽約,否則甲方有權利按照合同第四條 約定享受收益。

第十條 乙方的權利

10.1乙方可以將本合同第1.2條 規定的委托事項委托其他第三方。(關于本條 范圍內的活動如果第三方代理和甲方代理有沖突,則按照通知的時間先后順序確定。當乙方受到第三方活動的通知,應該第一時間告知甲方。

10.2在代理過程中,因甲方過錯致使乙方和其他各方受到損害,乙方及其他各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10.3甲方提供的歌曲或mv,或者任何一個演出及非演出項目,如果乙方認為對自己的形象、身份、人身安全有危害,乙方有權拒絕。

10.4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安排的與多于兩個人共同擔任同臺主唱的商演。

10.5鑒于乙方與湖南省歌舞團的相關人員的師徒關系,乙方有權在空閑檔期內隨前述單位出演,甲方不會干涉。

10.6為保證乙方適當的履行甲方經紀的涉及第1.1條 規定事務,乙方須單獨持有一份甲方與第三方簽署的合約或協議,且為同樣的文本。甲方不得隱瞞。

10.7乙方如有需要,可以自行雇傭律師。

第十一條 保密責任

11.1甲乙雙方應對本協議所涉及的任何內容、以及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相關的一切法律、商業、合作義務的所有資訊保密,未經對方允許不得向雙方以外的任意第三方披露。11.2保密期應為:自合同生效之日到合同正式解除以后___年。

第十二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違約責任

12.1經甲、乙雙方協議本合同可以變更、解除。

12.2甲方在每一個合同年度內沒有完全履行第8.5、8.6條 約定的所有事項,則本合同在該合同年度結束時自動終止。

12.3如果甲方沒有尊重第8.2、8.4、8.7條 的重要的事項___,___那么乙方有權利通知甲方合同解除。

12.4甲方未盡代理義務,損害乙方的商業利益,乙方有權利要求甲方賠償該事項的預期利益。

12.5乙方沒有履行甲方代理的相關活動事務,造成了甲方損失,甲方有權利要求乙方賠償相當于完成該項目所獲得的收益損失。

12.6甲乙任何一方非因客觀過錯單方面解除本協議,須支付人民幣___萬元作為違約金。

12.7遇有不可抗力使合同約定事務無法履行的,甲乙任何一方均可通知對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 合同的轉讓

13除合同中另有規定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將本合同約定事項轉讓給第三方。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四條 爭議的處理

14.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第十五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協議與效力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雙方已正式授權其代表于本協議文首注明的日期及地點簽署,以昭信守。

本協議甲方蓋章和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藝人經紀合同屬于合同篇三

乙方:_______________

1.1乙方授權甲方獨家代理的事務為:作為歌手身份的演藝活動,包括現場舞臺演唱,影視節目、廣播電臺等非現場的演唱。且此事務活動為商業性的。該項授權是獨家的,具有排他性。乙方為甲方簽約歌手,凡涉及到任何商業活動、電視節目等以演唱形式進行的活動,都需告知公司。

1.2甲方可以非獨家代理的事項包括但不限于:

(1)主持活動和電視節目

(2)出演電影,電視劇,戲劇

(3)所有已知和未知媒體上的廣告及商業宣傳,如:電視、報紙、電臺、互聯網等

(4)出席參加的各類商務及公關活動

(5)涉及乙方的個人形象、肖像權、名譽權的一切事務活動

(6)著作權,銷售權和演唱權方面:

1.3甲乙雙方所簽訂的本協議在第1.1條約定的.范圍內是獨家的排他性協議,在涉及第1.2條事項及其它演藝活動方面為非獨家的。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允許,不得與除甲乙雙方外任意第三方就本協議1.1項下所涉及任何范圍及內容進行任何形式上的合作,亦不得在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的前提下,自行行使和處置相關權利、進行業務安排及與第三方達成任何協議。

1.4在本協議約定的合作期間,乙方創作完成的專輯或者單曲,包括作詞和作曲,則乙方享有完整的著作權。乙方可以自行制作成音樂制品并授權他方使用。由甲方投資制作的音樂作品,則由甲乙雙方討論分成。

甲方代理的地域范圍包括中國境內和境外。

3.1甲方代理的期限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年。

3.2代理期限屆滿前,如雙方均不提出拒絕續簽的通知,則本合同自動延續______年。任何乙方拒絕續簽的,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內發出書面通知。

3.3代理期限屆滿前,在每一個合同年度內,甲方如果沒有完全履行第八條規定的義務,則該年度結束時,本協議自動終止,除非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合同繼續。若甲方完整履行相關義務或取得乙方諒解,則合同自動延續,每次延續時間為一年。至x年合作期限結束止。

4.1甲乙雙方的收益是指:甲乙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所進行的各項合作和活動而產生的所有收益。包括但不限于不退預付款、利潤分成等。

4.2所有收益由甲方代收;

4.3甲方經紀的第1.1項范圍內獨家代理的事務,交通、運輸、通訊、法律服務、中介等費用由甲方自己負擔。不屬于乙方演藝合約收益的扣除事項。

4.3甲方代理乙方事務成功與相關對方當事人簽署合同或協議并得以實際履行和支付,甲、乙雙方依據如下標準進行提成和分配:

a、演唱活動:第一年至第三年:甲方___%,乙方___%;第四年及以后:甲方___%,乙方___%。

b、其他項目活動:第一年至第三年:甲方___%,乙方___%;第四年及以后:甲方___%乙方___%。

4.4上述收益的分配基數為稅前,甲、乙雙方各自負擔稅負,由甲方負責相應票據的簽發。

4.5除以上收益分配之外甲方不得向乙方索取任何形式的酬金。

4.6甲方代理的演藝活動同時包含獨家代理的演唱部分和非獨家代理的其他事項時,上述分配基數按照兩部分平均計算。

4.7收益的數額依與第三方簽署的合同或協議確定,甲、乙雙方分配時均有權查閱與第三方的合約費用。

4.9甲方在每次實際收到款項后5個工作日之內,將應付乙方金額按乙方指定付款方式付給乙方。

5乙方按照甲方的安排,在第一個合同年度內參與甲方的___工作,進行___商演。每一場商演稅后的報酬至少為人民幣___元,甲乙雙方按照第4.3條進行分配。該項目的報酬不包含任何其他費用(交通費,律師費用等等)

6.1乙方可以指定相應人員為自己的專屬助理或者化妝師,并自主安排助理或化妝師的全程陪伴。

6.2乙方助理的工資由乙方負責。交通費、食宿費用等由甲方負責。且交通、食宿標準須同乙方一樣。交通工具優先使用飛機,特殊情況下可以為高速列車。住宿標準不低于三星級。

6.3甲方可以指定相應人員為乙方的專屬經紀人。該經紀人不得同時為三人以上擔任經紀活動。否則,乙方有權拒絕。

6.4甲方指定的經紀人被乙方認為不稱職時,乙方有權要求更換。

6.4乙方經紀人的酬金及其在履行職務期間產生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7.2甲方有權派專人負責對乙方進行整體形象策劃設計,對乙方不利于本協議實施整體目標的言行和習慣進行糾正和監督。

7.3甲方有權在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主要義務前提下,解除合約。

7.4甲方在代理乙方的委托事項過程中,因乙方過錯造成其損失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7.5甲方有權對乙方事業發展定位、與所代理乙方事務有關的事項提出合理化指導與建議。

7.6在獨家代理事項中,甲方有權根據有效的策劃方案對乙方進行包裝、宣傳,包括但不限于舉辦影迷會或歌友會、拍攝寫真集、拍攝宣傳照、媒體公關等。

8.1甲方應認真完成乙方的委托事項,按照合同第一條所規定的內容積極為乙方尋求機會,將有關信息及時向乙方匯報,并為乙方與相關對方當事人簽署合同或協議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

8.2甲方不得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乙方利益。

8.3甲方代理乙方事務,不得干涉乙方私人生活,甲方應盡最大的可能保護乙方的隱私,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泄漏乙方住址、電話、收入、興趣愛好、婚姻狀況等私人信息。

8.4甲方應事先對相關的演出、代言資料進行核實,確保在最大程度上維護乙方的合法利益。乙方在履行甲方獨家經紀代理的演出活動時,甲方應保障其演出活動的人身財產安全,并提供相應的安保防護措施,因由工作原因造成的人身意外則有甲方負責所有的醫療費用。

8.5為實現甲方獨家代理的演唱經紀目的,甲方保證給乙方提供如下的宣傳項目:

上這些內容不包括乙方自己或通過他方接洽的活動或宣傳機會;

8.7在未與乙方協商溝通的情況下甲方為乙方代理的商演主持費用不能低于稅后x萬元(不包含飛機票等任何其他與工作有關的開銷),乙方唱歌的演出費用不能低于稅后x萬元(不包含飛機票等任何其他與工作有關的開銷)。

8.8所有演出活動的伴舞、道具開銷由甲方負責安排。

8.9在所有的經甲方代理的活動中,甲方應保證乙方均不負擔飛機票等任何其他與工作有關的開銷,包括乙方助理人員和乙方同樣標準的費用支出。

9.1乙方應對甲方的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應甲方的要求。

9.2乙方應嚴格實施甲方經過乙方的同意代理或代表乙方簽訂的合約。

9.3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1.1條的演唱獨家排他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同第三方私自進行本合同1.1條規定范圍內的任何形式上的合作。

9.4乙方應當在甲方為實施本協議所需時,向甲方提供真實和充分的個人資訊披露,并服從甲方對本人在言行方面的監督和指正。

9.5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保密條款,保護甲方的商業秘密。

9.6乙方應在可能面對媒體和公眾的任何場合下,注意自身的儀表、言行和禮儀,樹立和維護本人和甲方的良好形象,不得損害甲方聲譽。

9.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委托期限內與甲方非獨家代理方面介紹的相關當事人進行私下簽約,否則甲方有權利按照合同第四條約定享受收益。

10.1乙方可以將本合同第1.2條規定的委托事項委托其他第三方。(關于本條范圍內的活動如果第三方代理和甲方代理有沖突,則按照通知的時間先后順序確定。當乙方受到第三方活動的通知,應該第一時間告知甲方。

10.2在代理過程中,因甲方過錯致使乙方和其他各方受到損害,乙方及其他各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10.3甲方提供的歌曲或mv,或者任何一個演出及非演出項目,如果乙方認為對自己的形象、身份、人身安全有危害,乙方有權拒絕。

10.4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安排的與多于兩個人共同擔任同臺主唱的商演。

10.5鑒于乙方與湖南省歌舞團的相關人員的師徒關系,乙方有權在空閑檔期內隨前述單位出演,甲方不會干涉。

10.6為保證乙方適當的履行甲方經紀的涉及第1.1條規定事務,乙方須單獨持有一份甲方與第三方簽署的合約或協議,且為同樣的文本。甲方不得隱瞞。

10.7乙方如有需要,可以自行雇傭律師。

11.1甲乙雙方應對本協議所涉及的任何內容、以及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相關的一切法律、商業、合作義務的所有資訊保密,未經對方允許不得向雙方以外的任意第三方披露。11.2保密期應為:自合同生效之日到合同正式解除以后___年。

12.1經甲、乙雙方協議本合同可以變更、解除。

12.2甲方在每一個合同年度內沒有完全履行第8.5、8.6條約定的所有事項,則本合同在該合同年度結束時自動終止。

12.3如果甲方沒有尊重第8.2、8.4、8.7條的重要的事項___,___那么乙方有權利通知甲方合同解除。

12.4甲方未盡代理義務,損害乙方的商業利益,乙方有權利要求甲方賠償該事項的預期利益。

12.5乙方沒有履行甲方代理的相關活動事務,造成了甲方損失,甲方有權利要求乙方賠償相當于完成該項目所獲得的收益損失。

12.6甲乙任何一方非因客觀過錯單方面解除本協議,須支付人民幣___萬元作為違約金。

12.7遇有不可抗力使合同約定事務無法履行的,甲乙任何一方均可通知對方解除本合同。

13除合同中另有規定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將本合同約定事項轉讓給第三方。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14.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雙方已正式授權其代表于本協議文首注明的日期及地點簽署,以昭信守。

本協議甲方蓋章和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___乙方(簽字蓋章):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藝人經紀合同屬于合同篇四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為避免糾紛和明確各自的責任,甲乙雙方就解除聯銷合同事宜經充分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茲因乙方自身原因無法繼續在我商場經營,造成單方面違約,故提前終止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乙雙方所簽署的聯銷合同,甲方收回坐落于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路______號______層______號的商業用房。雙方同意解除原租約中有關終止租約、權利擔保及管轄法院等條文仍有效外,余悉依下列協議履行:

一、雙方于簽訂本協議書時起即終止原聯銷關系單方終止合同協議書單方終止合同協議書。

二、根據聯銷合同7。6條中規定,甲方將扣除乙方的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元整。及押金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三、乙方應于終止租約時起支付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物業管理費______________元整。電費______________元整。總計:_____________元整。所有款項應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前付清。

五、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單方終止。如有未盡事宜,通過雙方友好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本協議在履行中如有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應向甲方管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八、甲、乙雙方在明確清楚、了解相關法律之情況之下,簽署此協議。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藝人經紀合同屬于合同篇五

身份證號碼: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鑒于:

1.甲方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乙方是依法注冊成立并合法存續的經紀公司;

2.甲方決定委托乙方代理相關經紀事務,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

甲乙雙方根據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委托乙方協助甲方辦理下列事項:

1.出演電影片;

2.出演電視劇;

3.出單曲或唱片;

4.參加商業性演出、電視節目或廣播節目;

5.拍攝商業廣告;

6.做商品品牌、企業單位或其他組織的代言人;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代理本合同第一條確定的甲方事務的地域范圍為________(下稱代理區域)。

第三條_乙方代理本合同第一條確定甲方事務的期限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年(下稱代理期限)。代理期限結束后,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與乙方續簽本合同,續簽合同期限不得低于_____年,乙方同意不再與甲方續簽本合同或拒絕與甲方續簽本合同的除外。

第四條若乙方就其代理的甲方事務促成甲方與相關對方當事人簽署合同或協議并得以實際履行,乙方有權提取甲方依據相應合同或協議獲取的(稅前/稅后)酬金的_____作為傭金。

第五條乙方指定_______為甲方經紀人。該經紀人應具有相應的經紀資格證書并依法經過登記注冊,且不得同時為_____人以上擔任經紀人。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

第六條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換甲方經紀人。

第七條甲方經紀人酬金及其在履行職務期間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乙方有權以自己的名義代理甲方事務。

第九條乙方代理甲方事務應勤勉、盡責,并應積極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第十條在代理期限內,乙方應采取有效方式對甲方進行包裝、宣傳,包括但不限于舉辦影迷會或歌友會、拍攝寫真集、拍攝宣傳照、媒體公關等,乙方每個合同年度用于對甲方包裝、宣傳的費用不得低于______元。

第十一條若出現對甲方不利的消息、報道、傳言等,乙方應負責予以澄清,盡量消除對甲方的不利影響。

第十二條乙方應對甲方事業發展定位、與所代理甲方事務有關的事項(包括但不限于角色的選擇、表演的長處與不足之處等)提出合理化指導與建議。

第十三條乙方代理甲方事務,不得干涉甲方私人生活。

第十四條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泄露甲方住址、電話、收入、興趣愛好、婚姻狀況等私人信息。

第十五條在代理期限內,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私自進行本合同第一條確定的委托乙方代理的事務,否則,應依據本合同第四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傭金。

第十六條在代理期限內,甲方不得將本合同第一條確定的委托乙方代理事務另行委托第三方在本合同第二條確定的代理區域內代理。

第十七條甲方接受媒體記者采訪、出席記者見面會、發表聲明等,應通過乙方安排進行。

第十八條甲方保證:

1.甲方有權自行簽署本合同,且其履行本合同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礙;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條乙方保證:

1.乙方為依法注冊成立并合法存續的具有文化經紀資格的經紀公司;

2.乙方為甲方指定的經紀人具有經紀人資格證書并依法經過登記注冊;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通過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而解除本合同:

1.乙方破產、解散或被依法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變更甲方經紀人;

3.乙方連續_______天未能就其代理的甲方事務促成甲方與其他方簽約;

4.乙方在本合同第十九條中所作保證不真實;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通過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2.因甲方原因,乙方無法獲取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傭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終止:

1.代理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4.乙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除本合同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情形之外,甲乙雙方皆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皆應賠償對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的規定或乙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不影響對方要求賠償經濟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出發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等,均應按照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傳真以郵寄或傳真方式送達;一方如果變更通訊地址或者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第二十六條未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變更或補充協議,不得對本合同進行更改。

第二十七條事先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一方不得將其在本合同中的權利或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八條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2.任何一方均有權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第三十條本合同文本由_______(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責任的條款并予以說明;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條款的內容均充分理解并經協商達成一致同意。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附件(若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條未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另行協商確定。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由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自甲方簽字、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簽署。

(以下無正文)

藝人經紀合同屬于合同篇六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住址:

聯系電話:郵箱:

鑒于:

甲方是依法注冊成立并合法存續經營的影視文化傳媒公司;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在演藝經紀業務方面具有豐富的娛樂資源和專業操作管理經驗。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并誓言共同信守。

一、合作內容

1、甲方聘請乙方為甲方經紀人,乙方為甲方推薦藝人,促使藝人與甲方簽訂《演藝經紀合同》。

2、乙方有權代理甲方所有藝人在全球范圍內的演藝活動,包括但不限于影視劇演出、舞臺演出、主持、歌唱、唱片、廣告代言、商業活動等領域內的演藝活動和業務的策劃、聯絡、談判、簽約、履約等事宜,并有權獲取報酬。

二、合作期限

自__年__月日起至__年_月__日止,為期_年,自簽約后立即生效。合同期滿,如雙方均有意續簽,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一個月發出書面通知。

三、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必要的開展業務活動的支持。乙方因開展甲方藝人活動的相關費用(如活動經費、交通費、通訊費等)由乙方自行承擔。

2、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相關證明資料,配合乙方完成與第三方的洽談等活動。

3、甲方有權代表甲方藝人與乙方所聯絡的第三方進行洽談、簽約等事宜,并有權就演出內容、演出形式、演出時間及演出酬勞等內容提出建議。

4、甲方有權監督指導乙方工作,協助乙方完成所定任務指標。

5、甲方有義務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酬金,若甲方不按時支付的,乙方自發出書面的支付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獲支付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采取訴訟方式解決酬金糾紛。

四、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保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現行法律、法規及甲方的工作管理制度,保證不實施賭博、吸毒、打架斗毆、酗酒及其他違反社會公序良俗和其他有可能間接影響甲方聲譽及形象的行為。

2、乙方保證以自由身份與甲方簽訂該協議,若因此與第三方產生任何糾紛,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3、乙方有義務為甲方引進藝人,并促使雙方簽訂《演藝經紀合同》;乙方有義務協調甲方與其所推薦藝人之間的關系。

4、乙方有權代理甲方所簽署藝人在全球范圍內的演藝活動,包括但不限于影視劇演出、舞臺演出、主持、歌唱、唱片、廣告代言、商業活動等領域內的演藝活動和業務的策劃、聯絡、談判、管理等事宜,并有權獲取報酬,因此產生的個人所得稅及其他稅費,由乙方自行負擔。

5、乙方為甲方藝人所聯絡的演藝活動不得違反法律,并且不應以任何方式要求藝人從事違背法律、法規和違背公認社會道德的事宜。

6、乙方在各種媒體及所有公開場合,必須竭力維護甲方及甲方藝人的良好形象,不得有詆毀、誹謗等現象。

7、乙方在代理甲方藝人的演藝活動中,因乙方過錯造成甲方及其他任何第三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與甲方無涉。

8、乙方保證不以個人身份收取由乙方代理的甲方藝人的演藝收入,若發生此類情況,甲方有權以各種方式追回代理費,并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9、乙方保證其一年內經紀業務總額度不低于50萬元。

五、甲乙雙方收益的分配

1、業務提成政策:(業務總額按照藝人演藝合同標的額計算)

a.若乙方所代理甲方藝人演藝活動一年內業務總額低于50萬元,則不享有獲取傭金的權利。

d.若乙方所代理甲方藝人演藝活動一年業務總額達到200萬元至300萬元,則甲方將凈利潤的25%作為傭金支付給乙方。

e.若乙方所代理甲方藝人演藝活動一年業務總額達到300萬元以上,則甲方將凈利潤的30%作為傭金支付給乙方。

2、本條第1款所述凈利潤是指乙方所代理甲方藝人演藝活動每年的業務總額減去應付藝人酬金及甲方應負擔的稅費后的余額。

3、甲方將在每年最后一日前30個工作日內,將乙方的傭金按乙方指定付款方式予以支付。

六、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有違約,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乙方報酬,每逾期一日,應按所欠酬金的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對外聯絡的演藝活動,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私自與該第三方簽訂合作協議,將視為乙方違約,乙方須按合約費用的十倍向甲方賠償。

3、乙方保證不以個人身份收取由乙方代理的甲方藝人的演出收入,若發生此類情況,甲方有權以各種方式追回代理費,并要求乙方支付相當于所涉金額五倍的違約金。

七、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如因乙方原因使得不能繼續為甲方提供服務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合同。變更時應采取書面形式。

3、任何一方有嚴重的根本違約行為,非違約方有權通知對方解除本合同。

八、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上述保密義務不因本合同終止而解除。

九、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也無法避免,并于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包括并不限于自然災害以及戰爭、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2、主張不可抗力一方有義務在最短的時間內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15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需遲延履行的書面材料,并且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友好協商如何執行本合同,待事件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合同項下的義務。如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人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或遲延履行合同,雙方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十、爭議的處理

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本著合同訂立目的和文本原義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進行。雙方于合同執行期間均應嚴格遵守合同規定事項,如有任何法律糾紛,雙方同意向甲方注冊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執行,雙方也可就未盡事宜達成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均為打印頁,手寫無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系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而簽訂的,故乙方已經對合同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等條款的含義以及法律后果充分理解,并且已經經過甲方的講解再無異議。

4、乙方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作為本協議附件。

甲方:乙方:

代表人(簽字):

20xx年月日20xx年月日

藝人經紀合同屬于合同篇七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住址:

聯系電話:郵箱:

鑒于:

甲方是依法注冊成立并合法存續經營的影視文化傳媒公司;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在演藝經紀業務方面具有豐富的娛樂資源和專業操作管理經驗。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并誓言共同信守。

一、合作內容

1、甲方聘請乙方為甲方經紀人,乙方為甲方推薦藝人,促使藝人與甲方簽訂《演藝經紀合同》。

2、乙方有權代理甲方所有藝人在全球范圍內的演藝活動,包括但不限于影視劇演出、舞臺演出、主持、歌唱、唱片、廣告代言、商業活動等領域內的演藝活動和業務的策劃、聯絡、談判、簽約、履約等事宜,并有權獲取報酬。

二、合作期限

自__年__月日 起 至__年_月__日止,為期_年,自簽約后立即生效。合同期滿,如雙方均有意續簽,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一個月發出書面通知。

三、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必要的開展業務活動的支持。乙方因開展甲方藝人活動的相關費用(如活動經費、交通費、通訊費等)由乙方自行承擔。

2、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相關證明資料,配合乙方完成與第三方的洽談等活動。

3、甲方有權代表甲方藝人與乙方所聯絡的第三方進行洽談、簽約等事宜,并有權就演出內容、演出形式、演出時間及演出酬勞等內容提出建議。

4、甲方有權監督指導乙方工作,協助乙方完成所定任務指標。

5、甲方有義務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酬金,若甲方不按時支付的,乙方自發出書面的支付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獲支付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采取訴訟方式解決酬金糾紛。

四、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保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現行法律、法規及甲方的工作管理制度,保證不實施賭博、吸毒、打架斗毆、酗酒及其他違反社會公序良俗和其他有可能間接影響甲方聲譽及形象的行為。

2、乙方保證以自由身份與甲方簽訂該協議,若因此與第三方產生任何糾紛,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3、乙方有義務為甲方引進藝人,并促使雙方簽訂《演藝經紀合同》;乙方有義務協調甲方與其所推薦藝人之間的關系。

4、乙方有權代理甲方所簽署藝人在全球范圍內的演藝活動,包括但不限于影視劇演出、舞臺演出、主持、歌唱、唱片、廣告代言、商業活動等領域內的演藝活動和業務的策劃、聯絡、談判、管理等事宜,并有權獲取報酬,因此產生的個人所得稅及其他稅費,由乙方自行負擔。

5、乙方為甲方藝人所聯絡的演藝活動不得違反法律,并且不應以任何方式要求藝人從事違背法律、法規和違背公認社會道德的事宜。

6、乙方在各種媒體及所有公開場合,必須竭力維護甲方及甲方藝人的良好形象,不得有詆毀、誹謗等現象。

7、乙方在代理甲方藝人的演藝活動中,因乙方過錯造成甲方及其他任何第三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與甲方無涉。

8、乙方保證不以個人身份收取由乙方代理的甲方藝人的演藝收入,若發生此類情況,甲方有權以各種方式追回代理費 ,并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9、乙方保證其一年內經紀業務總額度不低于50萬元。

五、甲乙雙方收益的分配

1、業務提成政策:(業務總額按照藝人演藝合同標的額計算)

a. 若乙方所代理甲方藝人演藝活動一年內業務總額低于50萬元,則不享有獲取傭金的權利。

d.若乙方所代理甲方藝人演藝活動一年業務總額達到200萬元至300萬元,則甲方將凈利潤的25%作為傭金支付給乙方。

e.若乙方所代理甲方藝人演藝活動一年業務總額達到300萬元以上,則甲方將凈利潤的30%作為傭金支付給乙方。

2、本條第1款所述凈利潤是指乙方所代理甲方藝人演藝活動每年的業務總額減去應付藝人酬金及甲方應負擔的稅費后的余額。

3、甲方將在每年最后一日前30個工作日內,將乙方的傭金按乙方指定付款方式予以支付。

六、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有違約,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乙方報酬,每逾期一日,應按所欠酬金的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對外聯絡的演藝活動,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私自與該第三方簽訂合作協議,將視為乙方違約,乙方須按合約費用的十倍向甲方賠償。

3、乙方保證不以個人身份收取由乙方代理的甲方藝人的演出收入,若發生此類情況,甲方有權以各種方式追回代理費 ,并要求乙方支付相當于所涉金額五倍的違約金。

七、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如因乙方原因使得不能繼續為甲方提供服務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合同。變更時應采取書面形式。

3、任何一方有嚴重的根本違約行為,非違約方有權通知對方解除本合同。

八、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上述保密義務不因本合同終止而解除。

九、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也無法避免,并于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包括并不限于自然災害以及戰爭、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2、主張不可抗力一方有義務在最短的時間內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15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需遲延履行的書面材料,并且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友好協商如何執行本合同,待事件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合同項下的義務。如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人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或遲延履行合同,雙方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十、 爭議的處理

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本著合同訂立目的和文本原義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進行。雙方于合同執行期間均應嚴格遵守合同規定事項,如有任何法律糾紛,雙方同意向甲方注冊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執行,雙方也可就未盡事宜達成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均為打印頁,手寫無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系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而簽訂的,故乙方已經對合同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等條款的含義以及法律后果充分理解,并且已經經過甲方的講解再無異議。

4、乙方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作為本協議附件。

(以下無正文)

甲 方: 乙方:

代表人(簽字):

20xx年月日 20xx年月日

藝人經紀合同屬于合同篇八

本合約以下雙方于 年 月 日訂立。

甲方: 公司

合作聯系人: 職務:

乙方: (下稱:“藝人”)法定住所:

證件號碼:

甲、乙雙方本著相互尊重的原則,就游戲范圍內乙方將經紀合約全約簽給甲方,具體協議如下,以下內容全部僅限于游戲領域:

1、定義及詮釋:

1.1在本合約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否則

“預付”指公司根據本合約的第8條付款給藝人,和/或公司給藝人的任何進一步的預付。

“合約”指本合約與任何及所有附加在本合約或因加入本合約的附件、附表。

“傭金”指按本合約的第7條所指示的總收入的百分比。

“聘用合約”指任何關于藝人于世界各地的服務,或藝人提供服務的產品的合約。

“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指天災,包括但不限于火災、水災、地震、暴風或其他天然災害;以及在公司控制范圍以外的任何其他意外事件。

“總收入”指按照所有有關藝人的任何聘用合約,直接或間接支付給藝人的或其他代表人、或藝人的經理人或任何藝人的委托人或代表或在世界各地與藝人有聯系的公司的所有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薪金、收入和來自錄音的合約、唱歌、音樂創作和/或填寫歌曲的任何預付、表演或服務費、現場表演的演唱會費用、紅利分享或其他的酬金及/或任何藝人服務所賺到的其他任何的金錢。

“最初期限”指由年月日開始直到 年月日的連續 年期限。

“管理服務”指公司就以下事項的輔導和指示:

(1)藝人的聘用;

(2)文學、戲劇音樂的選材

(3)公共關系和廣告的安排

(4)預訂及舞臺表演代理的選擇

(5)藝人的服裝及形象包裝

(6)藝人才華的發展及演出

“選擇期限”最初期限結束后的最多三個月。

“專業的名字”指在合約期限里(藝人的名字)或其他公司適合的名字。

“服務”指任何及所有藝人有關于娛樂行業提供的服務。

“期限”指最初期限與選擇期限(如行使有關的選擇權)及其根據本合約的第3.1及14.1條款,選擇時期可以在任何時候延長。

“地域”指整個世界。

1.2 凡所述條款及分條,均指本合約的條款及分條;凡屬于單數的文字,其含義包含復數,反之亦然;凡屬于人士的文字,其含義包含法人團體及合伙;凡所述任何性別,其含義包含各種性別;凡所述任何合約或其他文書,應當包括經不時修改或代替的該合約或其他文書。

1.3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藝人在履行本合約的職責時,時間將是要素。

2、委托

2.1基于公司在本合約作出的承諾,藝人不可撤銷地委托公司在合約期限內或之后在全世界范圍內:

2.1.1作為藝人唯一及獨家代理,代表藝人商議、訂立及簽訂聘用合約;

2.1.2 代表藝人在所有行業的分別執行所有的個人代表的任務。

2.2 藝人不可撤回地賦予公示唯一及專有的權利;有權在期限內代表藝人收集及接受所有有關聘用合約的總收入及在合約期限之后,由公司于合約期限內替藝人商議的聘用合約的總收入。

2.3 藝人同意不會自行商議聘用合約,并將所有興趣或詢問提交公司處理。

2.4 藝人承諾向公司即時匯報就聘用合約已接收及將接收的所有款項。

2.5 公司將有權代表藝人以任何行為和采取任何步驟,包括但不限于以藝人的名義及/或公司的名義執行法律行為以及聘用合約內任何的條文或收取任何虧欠的數目或保護任何權利。

2.6 藝人承諾就有關本合約所授予公司的權利,應按公司的需要作任何及所有的事情及簽訂任何及所有的文件及履行任何及所有行為和文件里所指的職責。

2.7 公司有權就為提供的服務及有關產品及推廣項目的銷售和發行使用藝人公眾名譽的名字及藝人的相片或肖像。

3、選擇

3.1 基于公司在本合約所載的擔保,藝人不可撤回地授予公司唯一及專有的選擇權:有關期限終結前以書面通知的方式,以選擇時期(后稱“選擇”)延長最初期限。公司可以在任何時候以書面通知行使選擇權。

3.2 如公司在到期當日或之前未能行使該選擇權,本合約的效力及力量將維持不變,直到公司獲收藝人簽署的書面通知書要求公司行使該選擇權。公司于接收該通知書后,將有45天行使該選擇權。

4、公司擔保

受限于藝人履行及遵守所有本合約所載的藝人責任及承諾,公司擔保以下事項:

4.1在整個合約期限內,以藝人的合法權益為依據,為藝人提供管理服務及以合理的努力代表藝人訂立聘用合約及提高收入。

4.2 于正常的工作時間在合理的時間及地方,就本合約所涉服務作為藝人的經理及顧問。

4.3 在藝人同意下委任任何公司為必須得代理,幫助藝人進一步發展其事業及以支出形式繳付所有該代理人的傭金及費用。

5、藝人擔保

作為公司簽訂本合約的一大重要前提因素,藝人承擔、保證同意以下事項:

5.1 藝人年滿十八(18)周歲。

5.2 藝人自愿簽訂本合約及授予公司本合約所載的權利;藝人并無任何資格限制或禁止或妨礙藝人履行及遵守本合約所載之責任。

5.3 藝人不應當且不會訂立任何有可能與本合約沖突的合約。

5.4 在未獲得公司的書面同意之下,藝人不得自行或代表公司招致任何責任、支出及費用。

5.5 在未獲得公司的書面同意之下,藝人不得向公眾透露或公開任何有關公司商業或者本合約條文有關的任何形式的資料。而藝人須承諾對上述資料的絕對保密。

5.6 在未獲得公司的同意之下,藝人不得在游戲,綜藝領域內進行宣傳服務,或參與任何訪問或宣傳。

5.7 在本合約期限內藝人在游戲,綜藝領域內不能根據任何非由公司商議的聘用合約,提供任何服務。

5.8 藝人應盡力以藝人的所有能力及技巧,以專業、準時、熟練的方式,及愿意與他人合作的方式,根據聘用合約提供所有服務。

5.9 藝人須在任何時間留意并保持其個人的儀表及化妝等對外形象的良好狀態。

5.10 藝人將在整個期限內在任何時候采取所有實際的步驟保障及維持其健康及遵守對公司的承保的有關要求,以便公司可按基本的保費一般的條文及條件以及因藝人未能執行服務而招致的損失進行投保。

5.11 藝人將向公司透露并提供所有任何有關藝人服務而先前已訂的合約及安排。

5.12 藝人將不做任何可能損害或影響公司名譽的或可能阻礙限制或干擾成功地利用服務的事情。

5.13 藝人在合約期限內,將不會參與或是自行承擔任何有危險的事情,以及參與與藝人履行本合約所載的責任及服務的風險。

5.14 藝人將接受公司因履行任何聘用合約,公司認為合理的訓練及指示,或公司在任何時候向藝人建議應做的所有的合理的行為及事項。

5.15 藝人將遵守所有生效的有關一般行政或安全的規定、守則及協定。

5.16 根據本合約,藝人在任何地方提供服務,應在本合約期限內把所有有關聘用藝人為表演者的垂詢轉交由公司處理。

5.17 在未得到公司同意下,藝人不得更改其專業名字,無論是部分或所有或以任何其他名字表演。

5.18 在整個合約期限的任何時間內,藝人應保證讓公司隨時知曉其行蹤及電話號碼,并隨時、有效地聯絡到藝人本人。

5.19 公司已告訴藝人,藝人有就本合約內容尋求法律意見的權利,公司已給予藝人尋求該等意見的時限,藝人已閱讀及完全明白本合約內所有條文德實質含義。

5.20 就所有因藝人違反或未有履行本合約所載的藝人的承諾、保證及義務而以任何形式產生(無論直接或間接)的訴訟程序、索償、費用(包括律師費)、裁定額及賠償等,藝人應對公司作出補償及使公司在所有時候得到補償。

5.21 在未得到公司的事先書面同意下(就該項同意公司有絕對酌情決定權),藝人不得轉讓、許可、抵押(質押)、按揭任何本合約所載藝人的權利。

5.22 藝人在公司的要求下,應就促使本合約的履行、改善或完善或令公司及其受讓人完全享有本合約及本合約所載的權利而需做的事情及事項給予所有的允許及簽訂所有契約及文件。而有關費用將由作出此要求的一方負責。

6、藝人責任

在本合約有效期限內,藝人未得到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作出以下行為(游戲,綜藝領域):

6.1 提供任何服務(無論付錢與否)給第三者

6.2 更改任何聘用合約內的條款、條件,無論口頭上、書面上或是行為上。

6.3 就藝人在游戲,綜藝領域行業的工作聘用或雇傭任何人。

7、傭金

客戶主動聯系公司,則藝人:公司按照6:4分成。客戶主動聯系藝人,則藝人:公司按照6:4分成。

7.2 公司將支付藝人3000元工資作為基本工資,并對藝人進行培養及包裝宣傳。

7.3 藝人應準時及全面地履行及遵守本合約內的責任及擔保,公司在總收入扣除傭金后,將該余款根據本合約第9條的約定支付給藝人。

7.4 若根據任何聘用合約需繳付藝人的款項受到任何外匯管制,公司將通知藝人,按藝人的書面要求把需繳付的款項付至一個藝人合法開立的賬戶或藝人所指定的賬戶,公司無須因此作出不合法的事而藝人須負責所有相關費用及支出。

7.5 所有依據本合約或服務的和解、追討、判決的款項將視作總收入的一部分。

8、協議期限與終止

本協議有效期為自簽定之日起貳年。

9、賬目

9.1 公司須在自合約簽訂之后起一年之后的每年12月31日后的九十(90)天內向藝人提交相關財務賬目,列出有關先前六個月內所有根據本合約需繳付藝人的款項連同該賬目所列出公司所虧欠藝人數目的付款。

9.2 公司將在本合約日期后的第一個完整年度內按上款所述期限提交第一份賬目而該賬目將對雙方具有約束力,除藝人于接收賬目的三十(30)天內要求由公司的查賬員證明。而該證明將是最終的及對本合約雙方具有約束力。

9.3 若公司沒有支付或公司錯誤地計算應付的款項數目,藝人須就該等遺漏或錯誤書面通知公司。公司在接收通知后的三十日內,繳付應繳付的款項或錯漏的付款而毋須繳付利息,而該時段內公司不可被視為不履行本合約的責任。

10、公司活動

公司有責任在不違反依本合約任何對藝人的受托責任及義務的前提下,在合約期限內任何時候,不管是獨自或與其他人聯合進行以下事項:

10.1 作為其他藝人或團體代理人或經理人

10.2 宣傳及包裝以藝人為主題的游戲領域活動

11、同意

11.1 藝人不可撤回地確認公司有權代表藝人,及已明確同意公司已獲得就本合約藝人的全部服務工作藝人應給予的所有允許。

11.2 本合約里藝人允許的事宜,藝人將視為不可撤銷地授予公司該同意。

12、違反

12.1 若藝人違反本合約內任何約定,公司除有權根據法律的規定及本合約的約定要求藝人立即采取救濟等補救措施及予以賠償外,藝人還需向公司支付違約金,即:合約期未超過一年的,違約金為人民幣 8 萬元整;合約期未超過二年的,違約金為人民幣 16 萬元整;以此類推,各年度違約金標準以前一年度違約金2倍遞增。

12.2 若藝人違反本合約內任何約定,雙方同意除其他已有的賠償外,公司有權要求藝人歸還所有根據本合約已支付的款項、沒收根據本合約或藝人與公司或與其附屬或聯系的公式之間的協定中須繳付藝人的款項,并有權向藝人追討因為藝人違反合約所引起的所有損失及賠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項:

(a) 公司賠償給第三者的賠償,而該等賠償是直接或是間接由藝人的違反所引起的;

(b) 所有其他賠償,包括懲罰性的賠償。

(c) 利息;

(d) 律師費。

13、暫緩

公司有權通知暫停本合約期限及雇傭服務,若:

13.1 藝人拒絕或未能履行任何服務或拒絕未能履行或遵守或在其他方面違反任何本合約的義務或保證。

13.2 藝人未能根據第十九條所載,按照公司或任何保險公司的要求提交醫學報告,或就保險計劃書藝人給予失真或錯誤的回應,或公司未能以一般的條款、條件及保費取得保險。

13.3 在公司要求服務當日之后連續七天,不管是因傷患、疾病、精神或心理障礙或其他緣故,藝人被停止執行服務或公司認為藝人沒有能力執行服務。

13.5 有不可抗力等意外事件阻止公司利用藝人服務。

14、暫緩的后果

14.1 公司按第十三條所列的事項所發出得通知,暫緩時期為有關事項剩余的時間加上公司就恢復藝人提供的服務所需的時間。

14.2 若因不可抗力等意外時間持續了連續三個月或以上而暫緩,藝人有權以書面通知公司終止本合約,除非公司在接收該通知的十日內發出抗辯通知書,藝人的書面終止本合約的通知書則發生法律效力。

14.3 在任何暫緩時間,公司可被解除任何向藝人支付任何酬金的責任,而就將來付款,可根據第八及第九條的日期順延至相等暫緩時間的日期。

14.4 整個暫緩期內,藝人須持續遵守所有在本合約所載的藝人責任,該等責任均不受暫緩影響,藝人須承諾在未得到公司事先書面同意下,不得與任何人簽訂任何于本合約有關的服務合約。

14.5 在暫緩期內,公司依然享有所有藝人授予及轉讓給公司的所有權利。

14.6 公司的暫緩將對公司在法律上的任何權利及賠償不作附加、分割及損害。

15、終止

公司有權在任何時候終止本合約及接受藝人不履行合約書,若因第13.1、13.2條公司通知藝人或因第13.3至13.5條公司發出(兩者包括在內)暫緩通知的十四天后任何時間終止本合約。

16、終止的后果

在公司發出終止通知書當日或之后,以下條款將被開始適用:

16.1 藝人將持續遵守本合約中約定的藝人所有不應受終止影響之責任。

16.2 所有依本合約授予或轉讓予公司的權利及有關服務與服務產品的所有有關權利將繼續為公司所有。

16.3 藝人只享有直至終止當日或暫緩當日所累積而需繳付的報酬。

16.4 任何一方就本合約內任何約定有任何違反或不履行或廢除,而享有對另一方的索償將不受該終止或暫緩影響或損害。本合約內的所有暫緩或終止的權利是附加于且與公司在法律上所享有任何其他的權利相分割的。

17、無責任

本合約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構成公司行使任何選擇權的責任。

18、無債務

在任何情況下因藝人的損失、提升其知名度的任何機會造成的索償,公司均不需負責。

19、保險

公司以自己或其他的名義就公司所需替藝人購買的人壽、意外、醫療及任何其他保險,藝人確認及同意對該保險藝人并不享有任何權利或利益。藝人承諾協助取得該等保險單及同意在保險公司的要求下,準時進行所有慣常及普通的醫療或其他檢查,及承諾在公司不時的要求下,填寫所有計劃、表格及簽訂任何文件或文書以使公司可依賴該保險索取相關賠償。

20、公平解救原則

藝人確認服務擁有唯一及非凡的特性,該等服務所帶來的損失是在法律上不能合理或充足地得到補償的,藝人因此同意公司將以禁止式或其他公平原則方式,用以防止、終止或減少藝人或有可能性地違反本合約的約定。

21、通告

21.1 送達方式和時間

本合約規定任何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所有通知、要求、索取同意請求及同意事宜(包括結單及付款),必須以書面進行,并必須以下列方式送交本文所載地址或一方不時通知另一方的地址。

22、分割

如本合約任何條款將被制止或被法院認定不合法、無效,在盡可能不修改本合約其余的條款下,限于所需用的程度,可把該條款于本合約其他條款分割,則該條款亦屬無效,并在任何情況下不影響本合約其他條款的效力及執行。

23、并非棄權

24、獨立法律意見

為免存疑,藝人特此確認,在藝人訂立本合約之前,公司已通知藝人有權對本合約的條款及條件尋求獨立法律意見,亦給予藝人充分機會尋求有關獨立法律意見。

25、管轄法律

本合約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管轄及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凡因執行本合約所產生的任何爭議或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26、其他

26.1 本合約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協商達成補充合約,與本合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6.2 本合約附件作為本合約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6.3 本合約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公司(簽章):

代表(署名): 藝人(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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