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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協議書中規定勞務分包篇一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據國家、住建部、地方的法律法規及甲方有關安全與文明施工的管理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在乙方承包合同范圍內簽訂本“安全與文明施工協議書”,以明確甲、乙雙方安全與文明施工的責任、目標和要求,作為《工程承包合同》的組成部分,并共同嚴格遵守。
(一)甲方權利義務:
1、對于乙方違反國家及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行為,或者乙方未嚴格落實本協議約定責任,甲方有權對乙方處罰、要求限期整改、停工及單方終止合同。
2、對于乙方的安全生產及其管理情況,甲方具有知情權、檢查權。
3、甲方應當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乙方及其班組人員做安全技術交底,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并由雙方簽字確認。
(二)乙方權利義務:
乙方作為本工程承包單位,對本工程的安全與文明施工工作統一管理,全面負責。
1、進場人員須符合用工條件及甲方使用要求,所報人員名冊應與實際相符,不得擅自更換。人員需調換時,應提前通知甲方,經同意后辦理有關手續,嚴禁私招亂雇。乙方必須保證上崗人員證件(身份證、居住證、上崗證、平安卡或特殊工種操作證等)齊全,證件不全及不符合上崗作業條件者不得上崗,若因手續不齊或提供虛假資料造成的責任和損失由乙方負全部責任。每發現1人/次,罰款200元。
2、乙方進場人員必須接受項目部組織的“三級安全”教育及相關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未經教育培訓的人員嚴禁進入施工現場作業;如發現一人未進行安全三級教育罰100元一次。
3、所有班組人員不正確佩戴安全帽、不佩戴工作牌的,禁止進入施工現場;施工操作過程中不正確佩戴安全帽或不系安全帶的,按50元/人/次罰款,罰款從乙方進度款中扣除。
4、認真落實安全技術交底,并依據作業環境進行有針對性的二次安全交底,教育施工人員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提高自我保護能力。安全晨會沒有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和不正確佩戴勞動防護用品的,每發現1人/次,罰款100元。
5、任何人不得私自帶家屬、小孩、朋友等進入項目部,否則出現任何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6、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隱患或安全事故時,并根據問題的具體情況采取整改措施。甲方下發整改通知書后未及時進行整改的,每次罰款500元。排除安全隱患及安全事故處理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7、對由甲方交付使用的安全防護設施(如腳手架、洞口、臨邊等)負有全部責任,并按有關標準設置安全標志。在進行有可能危害他人安全的施工作業前,須告之相關單位及人員。破壞或任意拆除安全防護設施的,每發現一次罰款200元。
8、對自行攜帶和使用的機械設備負有安全管理和維護保養的責任。未進行正常維護的,每次罰款100元。
9、使用甲方提供的安全防護設施設備前,應與甲方辦理相關手續,并負責使用期間的安全維護。對在使用期間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負責。不正確使用每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10、乙方必須為其班組人員辦理雇主責任險或工傷保險,上述資料需在甲方備案;或由甲方統一為其班組人員購買人身意外險,則甲方按20元/人/月標準從乙方承包費用中扣除。如發生工傷事故,具體理賠辦法以保險公司的處理決定為準甲方不再另行處理,特殊情況超過保險公司理賠額度時,甲方和乙方各承擔一半的經濟損失。
11、乙方應負責其班組人員的安全防護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帶、手套、絕緣鞋、防護面具等所有防護用品,由甲方統一購買,費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12、乙方不得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對于因乙方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而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全部損失和責任。
防止發生火災。施工用配電設施及其他用電設施嚴禁亂接亂動。施工現場范圍內嚴禁吸煙和攜帶火種。
14、每日清理并運走施工垃圾,保持施工作業區工完場清及材料堆放整齊。以層為單位,每分項工作完成后辦理移交手續,否則不予辦理進度款申報手續。
15、乙方人員如發生打架斗毆必須接受甲方及有關部門的處理,接受甲方每次不低于壹仟元的罰款,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由于乙方操作不當或操作失誤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相關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三)考評:
1、根據乙方的義務項目部將進行周、月度考核,考核結果為不合格與合格兩個等級。
2、考核不合格在該期進度款申報中扣除承包綜合單價中安全文明施工所占的比例。
二、事故報告與處理。
1、工傷事故發生后,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對責任方進行處罰并追究責任,由責任方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傷亡者進行賠償或補償,賠償或補償費由甲方先行墊付,待事故處理完畢后,乙方應承擔的相關費用在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2、工傷人員住院期間:生活費標準為30元∕天;護理人員工資標準:50元∕天;住院誤工費標準為60元∕天;營養費15元∕天。
三、協議簽訂。
1、雙方確認,本工程的安全生產事宜,本協議有約定的,以約定為準;本協議未作約定的,以《安全生產法》及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相關內容為準。
2、本協議一式肆份,甲方持三分,乙方持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乙方:
日期:20年月日日期:20年月日
安全文明施工協議書中規定勞務分包篇二
乙方:
為了進一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杜絕一切安全事故發生,為明確雙方責任,經甲、乙雙方協定,特簽訂本協議書:
杜絕一切安全事故發生,確保安裝工作順利完成。
1.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把安全生產工作放在首位。
2.嚴格執行國家、地方及公司各項安全法規、規程、標準、條例等,督促乙方實施落實。
3.加強安全管理,督促乙方成立安全領導小組。
4.不違章指揮,不強令冒險作業。
5.乙方違章作業,甲方有權令其停工整頓。
6.乙方提出安全等方面的合理化建議,甲方須認真接受,并盡快采取措施。
1.嚴格遵守國家、地方及公司各項安全法規、規程、標準、條例,嚴格遵守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不野蠻施工,遵守“安全生產六大紀律”、“十項安全技術措施”。
2.嚴格遵守本公司、項目部制定的各項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規章制度。
3.建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向甲方提供現場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及全體員工的崗位證書、操作證、身份證等復印件。
4.乙方職工的人身安全、施工設備安全、生活設施安全、機電設備安全及施工防護安全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5.在作業前,應先對作業環境進行檢查,同一垂直面上是否有人施工,是否有可靠的立足點,安全防護設施是否符合安全作業條件,排除安全隱患后,方可進行作業。
6.因乙方原因引起的傷亡事故,不論事故危及者是乙方人員還是其他人員,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7.服從和接受甲方施工管理人員的管理,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并及時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議。
自本協議書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專項工程完工退場后失效。
甲方負責人簽字:
乙方負責人簽字:
簽訂日期:年月日
安全文明施工協議書中規定勞務分包篇三
甲方:
乙方:
為保證甲方承建“中國銀行大慶分行辦公樓外立面維修改造工程”有序實施,甲乙雙方本著安全第一、規范施工的精神,特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委托乙方進行大慶中國銀行辦公樓鋁塑鋁窗安裝工作,乙方組織人員、機械進行作業,并就施工質量與安全對甲方負責。
二、甲方進行施工前準備工作,提供乙方合格的進場條件。乙方施工前對施工條件進行檢查,乙方開始施工即視為認可甲方的前期準備符合要求。
三、乙方在施工現場需嚴格遵守甲方《安全文明施工規定》,如違反將按規定進行處罰,罰金從合同款中扣除。
四、乙方作業時須服從甲方對施工時間與作業面的安排,尤其是涉及交叉作業時。
五、乙方需保證施工人員身體條件需符合作業性質,對所屬人員加強安全教育;作業時須經銀行辦公室人員同意,嚴禁私自進入辦公場所。
六、乙方施工時需統一著裝,佩戴安全防護用具,并保證施工人員能夠正確使用。
七、乙方人員需統一安排協同作業,對玻璃、金屬制品輕拿輕放,特種設備(射釘槍等)由專人管理使用,切實保證作業安全。
八、甲方有權對乙方施工中的違章作業現象視情況進行批評、整頓、停工、罰款、終止合同等處理。
九、乙方對本協議范圍內因違反上述規定造成的己方人身傷害與財產損失負責,賠償對甲方與他人造成的損失并負法律責任。
十、本協議具有法律效力,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
甲方負責人:乙方負責人:
日期:
安全文明施工協議書中規定勞務分包篇四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方委托乙方進行工程(合同號:)的施工。為明確雙方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責任,防止生產安全事故,保證員工在生產活動中的人身安全與健康,保持良好的施工作業環境和文明施工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重慶市安全生產條例》,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安全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對乙方的安全施工負有監督和指導的責任,對乙方的生產工作、文明施工進行統一協調、管理。
第二條在分包工程開工前甲方應對乙方的安全資質和條件進行嚴格審查。
第三條乙方必須提供以下安全資質供甲方審查:。
1、有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施工資質證書原件;
2、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
3、由當地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施工合格證書,施工簡歷和近兩年安全施工記錄;
4、安全施工的技術素質(包括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工人)及特殊作業人員取證情況;
第四條甲方的責任:
1、在分包工程開工前,應向乙方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應有完整的記錄或資料。
2、工程開工前,應組織乙方全體人員進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和考試并監督、審查乙方的安全教育和培訓的情況。
甲方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國家、地方、行業安全健康與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制度、標準;本企業職業安全健康環境體系和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工程項目安全狀況;安全防護知識;典型事故案例等。
3、監督乙方定期組織員工體檢。對體檢不合格或患有職業禁忌癥者,以及老、弱、殘者,未成年者有權清退。
4、安監部門有權要求乙方參加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檢查活動和安全工作例會。
5、對特殊作業、危險作業等的.施工項目,例如,在有可能發生火災、爆炸、觸電、高空墜落、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燒燙傷等容易引起人員傷害和設備事故的場所作業,甲方應事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要求乙方制定安全措施,經甲方審查合格后監督實施。
6、落實合同中規定由甲方承擔的有關安全、勞動保護、文明施工等其他事宜。
第五條乙方的責任。
1、建立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組織機構,專(兼)職安全員的配備必須符合國家、行業、地方的有關規定(30人以上的必須配有專職安全員,30人以下的應有兼職安全員)。提供給甲方的資料和證件應與工程施工實際情況相符,在施工過程中未經甲方許可不得擅自變更。
2、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健康與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電力工作規程、規定,遵守甲方職業安全健康、環境管理要求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相關規定與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監督和指導,并定期向甲方匯報工作。
3、按照業主、監理和甲方的要求,編制適合本工程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嚴格執行。
4、新進場員工必須到甲方人事管理部門、安監部門等辦理相關手續,經甲方組織的安全教育考試合格,領取工作卡后方可進場作業。
5、進場前組織員工進行體檢,并將體檢合格證明報甲方備案,嚴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適應現場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殘人員進行施工。凡已注冊的人員不得隨意更換,不得冒名頂替。
6、工程開工前,組織全體人員進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和考試。
主要內容:本工地施工特點及狀況;工種專業安全技術要求;主要危險、危害作業場所的安全要求和環境衛生、文明施工要求;作業環境、危險源的控制措施及個人安全防護要求等。
7、開工前必須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的要求,確保施工安全。
8、從事特種作業(操作)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9、應當向作業人員提供必備的安全防護用品和用具、完善作業區域的安全防護設施,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
10、參加甲方組織的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檢查和安全活動。完善班組建設,做好每天站班會的“三交”、“三查”。查”(“交任務、交技術、交安全”;“查衣著、查精神狀態、查安全防護用品”)和每周的班組安全活動。
11、對所承擔的施工項目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或方案,經甲方施工技術、安監等部門審查合格后執行,并作為承包合同的附件。
12、對本作業區域內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環境衛生、成品保護措施執行情況以及生活衛生的管理負責進行監督、檢查、糾正和整改。
13、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必須立即組織搶救,采取有效措施保護事故現場,并迅速報告甲方。
14、所有施工人員的工傷保險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預留乙方施工管理費的30%或承包合同價款的5%(或2-5萬元)作為安全施工保證金,工程結束后由甲方安監部門在工程結算單簽字,扣除經濟處罰后返還乙方。
第七條甲方安監部門發現乙方在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隱患、不文明施工及習慣性違章行為有權制止和處罰;對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作業有權責令停止作業并進行整改。違章處罰按照國家、地方、行業的有關規定和甲方有關管理制度執行。
第八條凡由乙方責任導致的人身傷亡事故、機械設備(設施)損壞事故,其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發生人身死亡事故,扣除預留保證金100%;發生人身重傷事故,扣除預留保證金50%。
第九條對不服從甲方安監部門管理或嚴重違章作業、野蠻施工、管理混亂、事故多發的承包單位,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與乙方所簽訂的合同并限期退出。
第十條違約責任。
乙方如違反本協議,甲方有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停工整頓或終止施工的權利,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甲方違反本協議也應承擔相應的處罰。
第十一條爭議處理。
1、雙方在履約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若存在爭議及未盡事宜,由雙方本著“平等”原則協商解決。
2、雙方經協商,仍未達成一致;可由有關部門協調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協議作為本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與施工合同具備同樣的法律效力。本協議的有效期與施工承包合同相同。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三份(項目部、公司工程部、檔案部門各一份),乙方一份。協議經雙方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或項目負責人簽字:
法人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字時間:
簽字時間:
安全文明施工協議書中規定勞務分包篇五
甲方:
乙方: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規范乙方在承接甲方土建施工、檢修、工程安全及其他勞務時的安全行為,促使乙方加強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切實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確保安全生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并共同遵守:
一、適用對象和范圍。
甲方與一切具備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符合安全生產條件并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資格的單位簽訂相應土建施工(檢修、工程安裝及其它勞務)合同,合同簽訂后乙方可在甲方生產經營區域內從事相關土建施工;爐窯電氣、機械設備檢修;工程安裝及其它有關勞務活動。
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當依據本協議約定,享有各自權利、承擔各自義務。
二、雙方應當遵循的基本原則。
1、雙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應當堅持原則、忠于職守,嚴格按本協議的約定履行各自的權利、義務。
2、雙方應相互配合,支持安檢工作的檢查和落實。乙方不得拒絕、阻擾甲方安全監督檢查工作。
3、乙方應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指導思想,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管理規章指導,制訂并落實各項安全防護措施。
4、雙方必須嚴守技術秘密和業務秘密。
三、甲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人員進入施工(檢修、勞務)現場之前,甲方應以書面形式告之乙方本單位相關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2、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為本協議甲方安全生產責任的職能管理部門,負責對乙方施工、檢修、勞務等作業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3、甲方針對乙方行為所作出的安全檢查,必須有書面記錄。并且,甲方必須立即將檢查情況向乙方通報。
4、甲方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對乙方進行安全檢查時,有權向乙方詢問有關安全措施落實情況,調閱有關安全措施資料,指導或提出安檢意見和建議。
5、甲方對乙方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有權責令乙方立即整改、排除。否則有權單方終止與乙方之間的相關經濟業務合同的履行。
6、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安全、規范的施工、檢修、勞務作業現場,承諾不因其過錯或消極不作為而給乙方造成安全隱患。
7、確定也乙方進行具體安檢工作的機構和責任人,建立完備、規范的安檢記錄檔案,對從事高危行業工作的人員必須審核其是否具備國家認可的相關資質。
四、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嚴禁將承包的工程或部分工程轉包或者違法分包。否則所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安全生產責任。
2、乙方人員應當遵守甲方規章制度,接受甲方安全檢查、監督,對違反甲方有關安全管理制度及規定的行為,甲方有權責令乙方立即停止并給予考核。
3、乙方應具有安全管理組織體制(對特種作業的項目乙方必須出具有效的資質證書),在甲方施工、檢修、勞務等現場作業期間,乙方應指派專(兼)職安全人員,聯系電話,全面負責項目的安全、現場、消防工作。
4、乙方人員進入甲方施工(檢修、勞務)現場前,必須到甲方安全監督管理部、保衛科辦好一切入廠手續,接受安全教育,嚴禁“三無”人員進入甲方工作區域,乙方人員必須按在甲方登記備案的名冊人員進入作業區域,未經甲方認可不得擅自更換,否則所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安全生產責任。
5、乙方各類作業人員必須具有相應的安全技術素質,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方準上崗,所使用的特種作業設備必須取得有效的特種作業設備強制安全檢驗合格證,方準現場使用。
6、乙方人員在作業期間應當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檢查,經查證發現的安全隱患,乙方必須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或糾正,否則甲方有權現場勒令停工。
7、乙方人員在甲方作業期間,必須按工種需要正確穿戴好勞保防護用品,同時應嚴格遵守甲方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8、乙方管理人員在員工作業前應先熟悉現場,并對所處區域的作業環境可能存在的危險因素、預防措施給員工進行交底,同事對使用的設施設備等,負有認真檢查和確認的義務,嚴禁設施、設備等帶病作業,否則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擔。
9、乙方人員在作業現場不得擅自動用或操作甲方的設備和機具,否則按本協議約定視為違約,承擔違約金,因此釀成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10、乙方人員凡高空作業必須有專人安全監護,不得一人操作。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穿戴好勞保防護用品,系好安全繩、安全帶(高掛低用),扎好褲腳,戴好安全帽;不準穿光滑底、硬鞋底。當需要在石棉瓦等輕型屋面工作或因作業場所環境限制無法系安全帶時,乙方必須采取安全行走的技術措施,如鋪設木板、跳板并加安全防護生等和在作業面下部增加安全防護網,嚴禁在沒有安全技術措施的情況下冒險踩踏和作業。
11、乙方在作業期間自備的設備必須符合安全要求,如需借用(租賃)甲方設備、工器具,應由雙方協商辦理租借手續,借用方應保證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租借方必須經行驗收確認并作好書面記錄,租借方一經接受使用,表示該設備(工器具)完好無安全隱患,若造成安全事故,后果全有租借方負責。
12、乙方作業期間的用電必須取得甲方同意,將電源接入器作業場所的總配電箱,必須有防止影響上一級電源的過流斷路保護,乙方不得私自拉接電源,否則按本協議約定承擔違約金元。
13、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險區域進行施工作業,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有關專業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并辦理相關的開工或動火手續,乙方必須提前將安全預防措施報送甲方在危險區域范圍內的單位和甲方安全監督管理部審核,甲方在收到其報送資料后,應當于48小時內作出是否同意的決定。
14、乙方人員在施工(檢修、勞務)期間發生的傷害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
15、乙方所承建的項目:。
五、違約責任。
1、本協議履行期間,若因一方違約行為發生安全事故,違約方按其與對方所簽訂的相關業務合同標的金額(指合同結算金額)%承擔違約金。并向守約方賠償因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元。
3、除本合同第五條第一項和第二項以外,甲乙雙方若有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行為,沒發生一項承擔違約金元。
4、因乙方違約而發生的違約金和賠償金,甲方可在應付乙方的相關款中予以扣減。
六、附則:
1、本協議與雙方所簽訂的相關業務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有效期,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七、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處理。
八、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通過司法程序裁決。
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生產單位、乙方各一份,甲方安全監督管理部存檔一份,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履行地:甲方所在地。
甲方:乙方:
蓋章:蓋章: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安全文明施工協議書中規定勞務分包篇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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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
承包人承包建設,為確保施工安全、文明,根據有關法律、法規,達成本協議書如下:
一、項目概況。
1、工程名稱:
2、施工地點:
3、計劃開工日期:
4、計劃竣工日期:
5、施工主要內容: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施工圖及工程量清單。
二、施工過程中,發包人有權隨時監督和抽查承包人施工人員的到位、施工質量以及施工進度符合性等情況。承包人應當積極提供便利與配合,包括提供內業等相關資料。
三、承包人應根據國家、地方有關建設安全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以及本協議書履行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管理職責。
四、如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事故、安全差錯及不安全事件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具體認定標準和違約金標準如下:
1、“事故”的定義按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中的規定確定。承包人造成事故,應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180萬元。
2、“嚴重安全差錯”是指在施工過程中,損壞發包人或公共的設施設備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萬元(含)以上;發生交通、火災、施工、工傷造成人員輕傷或直接經濟損失2萬元(含)以上的。承包人造成嚴重安全差錯,應向每次發包人支付違約金5萬元-40萬元。
3、“一般安全差錯”是指在施工過程中,損壞發包人或公共設施設備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0元(含)以上至2萬元以下;發生交通、火災、施工、工傷造成人員輕微傷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0元(含)以上至2萬元以下的。承包人造成一般安全差錯,應向每次發包人支付違約金1萬元-5萬元。
4、“不安全事件”是指在施工過程中違反有關規定,其程度未構成安全一般差錯的,
但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下20xx元(含)以上的。承包人造成不安全事件,應向每次發包人支付違約金20xx元―1萬元。
5、承包人發生不安全事件、一般安全差錯累計3次以上,或發生嚴重安全差錯或事故的,所導致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擔,發包人有權單方提前解除雙方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五、除發包人和承包人雙方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約定外,承包人還應承擔下列安全施工責任:
5.1承包人應按安全施工管理方面的有關規定、標準和規范,配備安全管理機構、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員,負責處理全體工作人員和勞務人員的安全保護和防止事故等問題。承包人如果在工程施工中發生安全事故,發包人按本協議追究承包人責任。
5.2承包人應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特別注意進場即落實承包工程范圍的樓梯照明、樓板孔洞的安全防護、防高空墜落,防物體打擊,安全用電,防火、防爆等措施。
5.3合同期內,工程師認為需在工程安全方面采取緊急措施,承包人無力承擔或拒絕承擔的,發包人有權雇用第三方從事該工作,有關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5.4承包人應熟悉并接受發包人、監理人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要求。
5.5在工程實施過程中,承包人應對其承包施工范圍內的所有現場操作的穩定性和安全性負全部責任,并且應對現場的所有人員的安全充分重視,保持施工現場和施工過程井然有序,避免發生人身事故。
5.6承包人應在進場后三日內,向現場保衛部提交作業人員和現場管理人員的名單、相應照片及有效身份證明,由其統一制作入場證。未按要求出示入場證的,將被拒絕進入現場。持證人被停止雇用時,入場證應停止使用或作廢。工程師和任何被其授權的人員有權進入工程現場和存放或儲備材料和成品的車間或倉庫等場所,承包人應提供相應的便利和配合。
5.7承包人在現場搭設的臨時設施、倉庫和施工現場必須設置相應用途和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達到安全規定的要求。承包人應按發包人、監理的要求在施工現場設置、安裝標準安全警示牌,合理放置滅火器等消防器材。施工過程配備專人管理,保證這些警示牌規范放置和消防器材的有效使用。所需費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總價中。易燃材料要設專用倉庫保管。施工區域內禁止吸煙,如有違反,承包人應按500元/人、次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
5.9承包人在施工期間中遇有毒有害氣體或物質,應設置防毒設施。由于承包人防護措施不力,導致施工現場人員、相關管理人員、周邊居民等人的生命安全受傷害,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擔。
5.10承包人應保證正在施工中的現場所有部位的照明,做好疏散樓梯和其它各區域的安全防護。
5.11為保護工程或為了公眾及其他人員的安全及方便,在必要的時間和地點,或在監理工程師和有關主管單位提出要求時,應以自己的費用提供并維修所有的照明、護欄、圍墻、警告標志及守衛設施。
5.12應對下屬班組施工人員進行經常性安全培訓,教育本班組職工遵章守紀,嚴格執行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規范和規章制度,杜絕違章行為發生,對本班組施工人員和作業面所發生的安全事故,承擔一切損失和責任。
5.13承包人應承擔的其他安全施工責任:
六、除發包人和承包人雙方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約定外,承包人還應承擔下列文明施工責任:
6.1承包人在物料堆放、建筑垃圾、高空廢棄物處理、控制揚塵、噪音、有毒有害污染、工地環境衛生、辦公、宿舍、食堂、廁所和浴室管理等方面,應當遵守國家規范,如有違反,承包人應根據發包人按情節和后果確定的違約金標準支付300-5000元/次。
6.2施工期間,承包人必須服從地方政府和城建、環衛、交通、公安等主管部門關于城市建設施工管理的規定,施工噪音、環境衛生、排水、排污、占道、施工場地交通等應符合上述規定的要求,并負責辦理有關手續,自行承擔建筑垃圾處理清運費、渣土受納費、環保噪音費、排污費、人行道和綠化帶的臨時占用費等。通用條款第21.1款、第21.2款中所采用的安全防護措施的申請手續由承包人辦理。
6.3根據環保部門的規定制定并實施防止污染方案。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護工地及其周圍環境,避免污水、噪音、粉塵排放或由于其施工方法的不當造成的對公共人員和財產等的危害或干擾。
6.4承包人必須按廈門市安全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執行,若被有關監督部門查到未達標,承包人應按每次10000元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若文明施工三次未達標,承包人應返還全部的文明施工措施費。
6.5在市相關主管部門(含質監站)組織的安全文明施工和工程質量檢查中,被通報批評或勒令停工整頓等的,承包人應按每次2萬元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
6.7承包人在施工、完成工程和修復缺陷過程中所必須的一切操作均不應對公眾便利或公用道路或通往屬于發包人或他人財產的人行道的進入、使用或占用,產生不必要或不適當的干擾。
6.8承包應防止承包人或其它的任何施工、運輸車輛對通往工地或位于通往工地路線上的任何道路或橋梁造成破壞,并應免除發包人因此遭到投訴、索賠或訴訟。
6.9承包人應自行安排在公共道路使用特殊施工車輛的特別許可證,并承擔有關費用。
6.10承包人負責承包工程范圍內所有施工單位的土頭、下腳料等垃圾和不再需要的臨時工程設施的清理和外運至紅線范圍以外、雨水和污水的清除以及廁所、浴間等的衛生,保證日產日清,沒有積水或其他障礙,確保施工現場清潔和施工通道通暢。
6.11承包人不應在工地存放與工程無關的材料、設備、構配件或不合格品等。
七、承包人違反本協議第五條或第六條約定累計五次以上的,發包人有權單方解除雙方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八、因執行本協議需產生的費用由承包人負擔,并已計入合同總價,發包人不另行支付。承包人因違反本協議約定而遭受的一切責任、損失和罰款均由承包人承擔,并賠償發包人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
九、發包人因本協議約定單方解除雙方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應向發包人支付本合同總價20%的違約金。承包人還應承擔其他一切后果和責任。
十、本協議約定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發包人損失的,承包人應繼續承擔賠償損失責任。十一、發包人有權從未付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承包人依照本合同應承擔的違約金、賠償金、欠款等。
十二、本協議作為雙方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應與其同時簽訂,并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十三、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雙方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執行。
發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年月日。
安全文明施工協議書中規定勞務分包篇七
甲方:
乙方:
為加強廠承包商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認真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預防和減少生產中的安全事故,保障雙方員工在生產活動中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及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規定等,經雙方共同協商,特制定安全生產合同:
一、乙方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乙方隊伍進入甲方區域前,應確定責任心強、懂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員為安全責任人。乙方安全責任人對乙方的安全生產負責。
二、乙方安全責任人應對乙方員工進行入廠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培訓不合格的人員,不得進入甲方區域進行作業。乙方進入甲方區域后要將作業內容、安全保障措施、安全責任人姓名、聯系電話在甲方生產部現場負責人員處登記備案。否則,不得進行施工作業。
三、乙方在甲方區域進行作業時,應嚴格遵守國家、地方和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文件、規定等。
四、乙方必須認真執行甲方及其上級單位制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乙方人員進入生產區域,必須按甲方安全相關規定穿戴好符合國家最新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
五、乙方進行垂直運輸作業、安裝拆卸、起重、登高架設作業、施工用電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政府安監部門頒發的從事該工種的有效證件,認真執行其安全操作規程,乙方應將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原件)集中管理,并將特種人員操作證復印件交由甲方存底。
六、乙方臨時用電、腳手架、行車、吊索具及其它施工機械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相關規范要求,并做好相關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和專項檢查工作。
七、每日工作前必須由乙方的安全責任人組織乙方人員召開“班前會”,做好安全生產交代。
八、在作業過程中,乙方的安全責任人應隨時對乙方作業區域進行安全巡回檢查,發現隱患應立即整改。
九、乙方應在甲方區域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并認真做好防火、防爆、防觸電、防高空墜落等的安全防范工作。
十、乙方在施工現場出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有害危險物存放處等危險作業區域必須設立醒目的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相關標準,必要情況下乙方還應派專人守候。
十一、乙方對因建設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等,必須采取專項防護措施。乙方應當遵守環境保護方面法律、法規,在施工現場采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噪聲、振動和施工照明作業對人和環境的危害和污染。
十二、施工過程中,乙方要影響甲方工作時,乙方必須事先通知甲方班長、車間領導或生產部現場負責人。
十三、甲方負責每周對乙方工作現場進行一次專項檢查,并做好記錄。平時檢查或專項檢查中,乙方人員在甲方區域的一切違章行為,甲方人員均有權利要求其立即停止作業并進行整改。
十四、乙方在甲方區域所發生的一切事故,(未造成甲方人員、設備受到傷害的)均與甲方無關,責任由乙方自負。
十五、乙方發生安全事故造成甲方人員、設備受到傷害的,由乙方完全負責,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由乙方給予甲方賠償。甲方發生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員受到傷害的,由甲方完全負責,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由甲方給予乙方賠償。
十六、為保障安全生產,甲、乙方代表人有責任和義務在安全方面進行相互溝通。
本合同從簽訂之日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廠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日期:日期:
安全文明施工協議書中規定勞務分包篇八
總承包方:遼寧鯤鵬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或簡稱甲方)。
分包方(建設單位外委):(或簡稱乙方)。
為貫徹執行國務院“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為施工生產活動創造安全的作業環境,遼寧鯤鵬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就長春中海?m庭四期工程與建設單位外委分包方相關問題達成以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長春中海?m庭四期工程。
工程地點:長春市高新區超凡大街與創意路交匯處。
二、協議內容。
1.甲方責任及義務。
1.1.開工前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并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1.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并在施工前上報甲方審核。
1.3.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單,直至清退出場。
1.4.甲方指派專人負責與乙方聯系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1.5.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甲方安全員有權停工和采取強行措施使之達到安全標準。
2.乙方責任及義務。
2.1.乙方須嚴格遵守長春市關于施工企業用工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及條例。任何因為乙方違反上述條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的甲方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2.2.乙方必須為其施工及管理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保險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
2.3.乙方應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2.4.乙方應保證隱患整改率為100%,并達到長春市文明安全樣板工程標準。
2.5.乙方應杜絕死亡、重傷、火災、設備損壞等重大事故,事故輕傷率控制在3‰以下。
2.6.乙方必須尊重并服從甲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
2.7.乙方必須執行甲方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乙方編制的單項作業安全防護措施,需報甲方審批。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2.8.乙方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和班長班前安全講話制度,并跟班檢查管理。
2.9.乙方必須接受甲方或甲方上級主管部門組織的各種安全生產檢查。
2.10.乙方必須設專職安全人員實施日常檢查制度及工長、班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2.11.乙方自帶施工用機械設備、機具必須是國家正規廠家產品,具有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靈敏可靠。
2.12.施工現場和工人操作面,必須嚴格按國家、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搞好防護預防工作,保證工人有安全可靠、衛生的工作環境,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2.13.凡重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必須購買正規產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漏電保護器、配電箱、五芯電纜等。
2.1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當天產生的垃圾盡量當日清理干凈。施工結束后,乙方應對施工現場徹底清理,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隨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場地內。
2.15.乙方必須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在設施投入、現場布置、人員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2.16.乙方必須認真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部、長春市政府、長春市建委頒發的有關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規定。乙方應嚴格按甲方消防保衛制度及甲方施工現場消防保衛的特殊要求組織施工,并接受甲方的安全檢查。對甲方所簽發的隱患整改通知,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內立即整改完畢,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就此事有權向建設單位匯報情況,讓建設單位參與監管。
2.17.凡由于乙方管理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乙方工人責任造成的案件,火災、交通事故(含施工現場)等災害事故及其它所有安全事故,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及事故善后處理由乙方獨立承擔,因此給總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分包方負責賠償,總包方可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2.18.乙方應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勞務人員發生任何違法暴亂或妨害治安的行為,保持和平安定并且保護工程周圍人員和財產不受上述行為的危害,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均由乙方方自己負責。
2.19.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及長春市政府有關施工擾民、噪聲控制、揚塵控制、固體廢棄物排放及文明施工等有關規定,施工中乙方應采取有效的措施使之降低至現行文件規定允許的程度,并且承擔因違反上述規定而導致的一切責任和費用。
2.20.乙方應嚴格貫徹執行甲方關于施工技術管理、現場防護、施工用電、機械、化學危險品管理、消防防護及保護女工的各項程序。
2.21.乙方應對接觸職業病危害源的現場工人提供符合要求的防護品,并對其健康定期進行檢查,并承擔其相應費用。
2.22.乙方須按規定對建筑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物進行分類堆放并及時清運。
2.23.現場狹小乙方不能在現場設置食堂及宿舍。
2.24.對于乙方負責處理的廢棄物,甲方有權監督、跟蹤檢查乙方廢棄物處理情況。如乙方在處理過程中對環境造成污染,甲方有權另行委托第三方進行廢棄物處理,發生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保留采取其它處罰措施的權利。
3.外保溫吊籃的使用。
3.1.甲方責任及義務。
3.1.1.甲方負責提供吊籃給乙方做外墻保溫使用。
3.1.2.甲方負責吊籃租賃安裝調試及使用過程中的維護維修。
3.1.3.甲方提供的吊籃必須是合格產品,設備相關資料齊全。
3.1.4.吊籃配重塊數量及重量按廠家要求設置,不允許減少。
3.2.乙方責任及義務。
3.2.1.吊籃內作業人員數量不得超過2人。
3.2.2.吊籃內作業人員必須將安全帶用安全鎖扣掛置在獨立設置的專用安全繩上。
3.2.3.乙方每天在使用吊籃前必須對吊籃進行全面的檢查,一切正常方可使用。
3.2.4.吊籃在雷雨、霧天和五級以上大風等惡劣氣候條件下禁止使用。
3.2.5.安全鋼絲繩不得彎曲,不得有污物,不得接觸油類,嚴禁砂漿、雜物進入安全鎖內,工作鋼絲繩不得有砂漿、雜物,如發現鋼絲繩開裂,亂絲、變形必須通知總包方更換。
3.2.6.安全鎖鎖緊鋼絲繩時,安全鋼絲繩在受力情況下,嚴禁強制開鎖,應將平臺提升,在安全鋼絲繩不受力時自動打開安全鎖。
3.2.7.提升機如發生異常噪聲應停止使用。
3.2.8.吊籃使用結束后,將提升機、電控箱、安全鎖用防水物品包扎,防止雨水滲入。
3.2.9.由于乙方使用不當及人為原因造成吊籃損壞的乙方按價賠償。
3.2.10.吊籃內作業人員必須身體健康,有心臟病、高血壓等疾病不允許進行高空作業,工作期間不允許飲酒。
3.2.11.吊籃使用過程中由于乙方操作不當及違章作業等自身過錯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非乙方原因責任方負責。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單位:乙方單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日期:日期:
安全文明施工協議書中規定勞務分包篇九
乙方(承包方):
甲方委托乙方進行工程(合同號:)的施工。為明確雙方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責任,防止生產安全事故,保證員工在生產活動中的人身安全與健康,保持良好的施工作業環境和文明施工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重慶市安全生產條例》,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安全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對乙方的安全施工負有監督和指導的責任,對乙方的生產工作、文明施工進行統一協調、管理。
第二條在分包工程開工前甲方應對乙方的安全資質和條件進行嚴格審查。
第三條乙方必須提供以下安全資質供甲方審查:。
1、有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施工資質證書原件;
2、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
3、由當地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施工合格證書,施工簡歷和近兩年安全施工記錄;
4、安全施工的技術素質(包括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工人)及特殊作業人員取證情況;
第四條甲方的責任:
1、在分包工程開工前,應向乙方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應有完整的記錄或資料。
2、工程開工前,應組織乙方全體人員進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和考試并監督、審查乙方的安全教育和培訓的情況。甲方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國家、地方、行業安全健康與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制度、標準;本企業職業安全健康環境體系和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工程項目安全狀況;安全防護知識;典型事故案例等。
3、監督乙方定期組織員工體檢。對體檢不合格或患有職業禁忌癥者,以及老、弱、殘者,未成年者有權清退。
4、安監部門有權要求乙方參加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檢查活動和安全工作例會。
5、對特殊作業、危險作業等的施工項目,例如,在有可能發生火災、爆炸、觸電、高空墜落、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燒燙傷等容易引起人員傷害和設備事故的場所作業,甲方應事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要求乙方制定安全措施,經甲方審查合格后監督實施。
6、落實合同中規定由甲方承擔的有關安全、勞動保護、文明施工等其他事宜。
第五條乙方的責任。
1、建立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組織機構,專(兼)職安全員的配備必須符合國家、行業、地方的有關規定(30人以上的必須配有專職安全員,30人以下的應有兼職安全員)。提供給甲方的資料和證件應與工程施工實際情況相符,在施工過程中未經甲方許可不得擅自變更。
2、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健康與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電力工作規程、規定,遵守甲方職業安全健康、環境管理要求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相關規定與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監督和指導,并定期向甲方匯報工作。
3、按照業主、監理和甲方的要求,編制適合本工程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嚴格執行。
4、新進場員工必須到甲方人事管理部門、安監部門等辦理相關手續,經甲方組織的安全教育考試合格,領取工作卡后方可進場作業。
5、進場前組織員工進行體檢,并將體檢合格證明報甲方備案,嚴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適應現場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殘人員進行施工。凡已注冊的`人員不得隨意更換,不得冒名頂替。
6、工程開工前,組織全體人員進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和考試主要內容:本工地施工特點及狀況;工種專業安全技術要求;主要危險、危害作業場所的安全要求和環境衛生、文明施工要求;作業環境、危險源的控制措施及個人安全防護要求等。
7、開工前必須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的要求,確保施工安全。
8、從事特種作業(操作)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9、應當向作業人員提供必備的安全防護用品和用具、完善作業區域的安全防護設施,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
10、參加甲方組織的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檢查和安全活動。完善班組建設,做好每天站班會的"三交"、"三裝飾公司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協議書提要:甲方對乙方的安全施工負有監督和指導的責任,對乙方的生產工作、文明施工進行統一協調、管理查"("交任務、交技術、交安全";"查衣著、查精神狀態、查安全防護用品")和每周的班組安全活動。
11、對所承擔的施工項目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或方案,經甲方施工技術、安監等部門審查合格后執行,并作為承包合同的附件。
12、對本作業區域內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環境衛生、成品保護措施執行情況以及生活衛生的管理負責進行監督、檢查、糾正和整改。
13、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必須立即組織搶救,采取有效措施保護事故現場,并迅速報告甲方。
14、所有施工人員的工傷保險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預留乙方施工管理費的30%或承包合同價款的5%(或2-5萬元)作為安全施工保證金,工程結束后由甲方安監部門在工程結算單簽字,扣除經濟處罰后返還乙方。
第七條甲方安監部門發現乙方在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隱患、不文明施工及習慣性違章行為有權制止和處罰;對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作業有權責令停止作業并進行整改。違章處罰按照國家、地方、行業的有關規定和甲方有關管理制度執行。
第八條凡由乙方責任導致的人身傷亡事故、機械設備(設施)損壞事故,其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發生人身死亡事故,扣除預留保證金100%;發生人身重傷事故,扣除預留保證金50%。
第九條對不服從甲方安監部門管理或嚴重違章作業、野蠻施工、管理混亂、事故多發的承包單位,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與乙方所簽訂的合同并限期退出。
第十條違約責任。
乙方如違反本協議,甲方有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停工整頓或終止施工的權利,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甲方違反本協議也應承擔相應的處罰。
第十一條爭議處理。
1、雙方在履約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若存在爭議及未盡事宜,由雙方本著"平等"原則協商解決。
2、雙方經協商,仍未達成一致;可由有關部門協調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協議作為本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與施工合同具備同樣的法律效力。本協議的有效期與施工承包合同相同。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三份(項目部、公司工程部、檔案部門各一份),乙方一份。協議經雙方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簽字時間:簽字時間:
安全文明施工協議書中規定勞務分包篇十
乙方(被征收人):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證號碼:。
甲方因建設施工需要,現針對乙方地上房屋及附屬物進行征收補償,依據相關法規、文件規定,甲、乙雙方就房屋征收補償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征收乙方位于該四至范圍內的房屋、地上附屬物,該房屋及附屬物均屬于村集體用地上建設的臨時建筑,現達成一致意見予以一次性貨幣補償。
二、支付方式及附屬物歸屬:協議簽訂之日,甲方向乙方一次性進行貨幣補償人民幣(大寫)其中包括。
三、乙方必須在協議簽訂后日內將所有租戶清理完畢,清理租戶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一概不予負責。所有涉及租戶在乙方被征收范圍內臨時搭建的一切物品,不予補償,乙方負責溝通協調。
四、其他約定:。
五、未盡事宜依據相關法規、政策辦理。六、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協議中的各項條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或違反條款約定,如有一方違約,違約方承擔補償總價款的20%作為違約金予以對方賠償。
七、如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合同簽訂所在地法院仲裁解決。
八、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共同簽署日期年月日
安全文明施工協議書中規定勞務分包篇十一
甲方:
乙方:
為了進一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杜絕一切安全事故發生,為明確雙方責任,經甲、乙雙方協定,特簽訂本協議書:
一、安全目標:
杜絕一切安全事故發生,確保安裝工作順利完成。
二、甲方責任:
1.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把安全生產工作放在首位。
2.嚴格執行國家、地方及公司各項安全法規、規程、標準、條例等,督促乙方實施落實。
3.加強安全管理,督促乙方成立安全領導小組。
4.不違章指揮,不強令冒險作業。
5.乙方違章作業,甲方有權令其停工整頓。
6.乙方提出安全等方面的合理化建議,甲方須認真接受,并盡快采取措施。
三、乙方責任:
1.嚴格遵守國家、地方及公司各項安全法規、規程、標準、條例,嚴格遵守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不野蠻施工,遵守“安全生產六大紀律”、“十項安全技術措施”。
3.建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向甲方提供現場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及全體員工的崗位證書、操作證、身份證等復印件。
4.乙方職工的人身安全、施工設備安全、生活設施安全、機電設備安全及施工防護安全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5.在作業前,應先對作業環境進行檢查,同一垂直面上是否有人施工,是否有可靠的立足點,安全防護設施是否符合安全作業條件,排除安全隱患后,方可進行作業。
6.因乙方原因引起的傷亡事故,不論事故危及者是乙方人員還是其他人員,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7.服從和接受甲方施工管理人員的管理,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并及時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議。
四、協議書有效期:
自本協議書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專項工程完工退場后失效。
五、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