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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建房協議書法律篇一
身份證號: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公平合理、互惠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合伙建房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嚴格遵守。
一、乙方以其土地使用權(證號:__________)出資與甲方合伙建房(雙方已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施工紅線圖項目編號:__________),建房所需資金全部由甲方承擔,甲方負責建房資金及施工的管理,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占甲方建房資金。
二、甲乙雙方決定共建五層,所建房屋雙方按份共同享有永久所有權,第二層及第五層歸甲方所有,第一層及第三、四層歸乙方所有,乙方自行加建的樓層歸乙方所有,但不得影響房屋質量。
三、甲乙雙方合伙所建房屋竣工之日起甲乙雙方即按份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甲乙雙方均有對歸本方所有的樓層占有、使用、收益及處分的權利,雙方互不干涉。
四、甲乙雙方合伙所建房屋產權證辦至乙方________名下,但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占、破壞、出租、出賣及抵押甲方所有部分房屋。
五、甲乙雙方合伙所建房屋辦證所需的稅費及罰款,由甲乙雙方按樓層數量比例承擔。
六、因政府拆遷所得的補償款,甲乙雙方按樓層數量比例分配。
七、甲乙雙方合伙所建房屋在竣工前因各種原因損毀,所有經濟損失由甲乙雙方按樓層數量比例承擔。
八、如乙方擅自侵占、破壞、出租、出賣及抵押甲方所有部分房屋,乙方應當按房屋市場價格賠償甲方全部經濟損失。
九、甲乙雙方不得隨意解除本協議,否則違約方應當賠償守約方全部經濟損失。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另行協商解決,簽訂補充協議。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并捺手印生效。
合伙建房協議書法律篇二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在公平合理、互惠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合伙建房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嚴格遵守。
一、乙方xxx以其土地使用權(證號:南寧國用20xx第xx號)出資與甲方合伙建房(雙方已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編號:青秀20xx私建字第xxxx號,施工紅線圖項目編號:xxxxxxxx),建房所需資金全部由甲方承擔,甲方負責建房資金及施工的管理,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占甲方建房資金。
二、甲乙雙方決定共建五層,所建房屋雙方按份共同享有永久所有權,第二層及第五層歸甲方所有,第一層及第三、四層歸乙方所有,乙方自行加建的樓層歸乙方所有,但不得影響房屋質量。
三、甲乙雙方合伙所建房屋竣工之日起甲乙雙方即按份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甲乙雙方均有對歸本方所有的樓層占有、使用、收益及處分的權利,雙方互不干涉。
四、甲乙雙方合伙所建房屋產權證辦至乙方xxx名下,但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占、破壞、出租、出賣及抵押甲方所有部分房屋。
五、甲乙雙方合伙所建房屋所需的稅費及罰款,由甲乙雙方按樓層數量比例承擔。
六、因政府拆遷所得的補償款,甲乙雙方按樓層數量比例分配。
七、甲乙雙方合伙所建房屋在竣工前因各種原因損毀,所有經濟損失由甲乙雙方按樓層數量比例承擔。
八、如乙方擅自侵占、破壞、出租、出賣及抵押甲方所有部分房屋,乙方應當按房屋市場價格賠償甲方全部經濟損失。
九、甲乙雙方不得隨意解除本協議,否則違約方應當賠償守約方全部經濟損失。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另行協商解決,簽訂補充協議。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并捺手印生效。
甲方:
地址:
電話:
xx年x月x日
乙方:
地址:
電話:
xx年x月x日
合伙建房協議書法律篇三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公平合理,互惠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合伙建房事宜達成協議,雙方共同遵守(并附建房宅基地規劃圖)。
參與集資建房人:_______兩姐弟。
雙方經共同商議,達成協議如下:
一、本著自愿參加,共同出資,享受同等權力,承擔同等義務的原則,二人共同出資在建造樓商業門面,套住宅。
二、籌資方式:雙方必須按時籌集自己所占有房屋的資金。
年月破土動工,年月全部竣工。
建房共耗資金__萬元(大寫:萬元),其中甲方出資____萬元(大寫:萬元),乙方出資____萬元(大寫:萬元)。
三、房屋設計,施工隊的確定,建房承包方案,工程驗收,材料的采購等重大事項必須甲乙雙方一起民主討論決定。
四、甲乙雙方協商決定共建層樓,所建房屋第樓層房產權歸甲方所有,面積平方米,第樓層房產權歸乙方所有,面積平方米,第樓層房產權歸甲乙雙方共同所有,面積平方米。
【備注:第樓層大道門牌(第號)房產權歸甲方所有;第樓層大道門牌(第號)房產權歸乙方所有;第樓層大道門牌(第號)房產權歸甲乙雙方共同所有】。
五、甲乙雙方共同享有所屬樓層的永久使用權及所有權。
甲乙雙方合伙建房竣工之日起,甲乙雙方即對自己所占有的房屋享有所有權,甲乙雙方都有對本方所有的樓屋占有,使用,收益及處分的權力,雙方互不干涉。
六、因政府規劃征用該地拆遷所得的補償款,甲乙雙方按自己所有的房產比例分配補償款。
七、如單方擅自侵占,破壞,出租,出賣及抵押合作方所擁有的房屋,違約方應當按房屋市場價格賠償守約方的全部經濟損失并支付相應違約金。
八、甲乙雙方不得隨意解除本協議,否則違約方應當賠償守約方全部經濟損失并支付相應違約金。
九、本合同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書經雙方簽名后與本人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監證人一份,三方簽字后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名):乙方(簽名):
監證人(簽名):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公平合理,互惠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合伙建房事宜達成協議,雙方共同遵守(并附建房宅基地規劃圖)。
參與集資建房人:_______兩姐弟。
雙方經共同商議,達成協議如下:
一、本著自愿參加,共同出資,享受同等權力,承擔同等義務的原則,二人共同出資在建造樓商業門面,套住宅。
二、籌資方式:雙方必須按時籌集自己所占有房屋的資金。
年月破土動工,年月全部竣工。
建房共耗資金__萬元(大寫:萬元),其中甲方出資____萬元(大寫:萬元),乙方出資____萬元(大寫:萬元)。
三、房屋設計,施工隊的確定,建房承包方案,工程驗收,材料的采購等重大事項必須甲乙雙方一起民主討論決定。
四、甲乙雙方協商決定共建層樓,所建房屋第樓層房產權歸甲方所有,面積平方米,第樓層房產權歸乙方所有,面積平方米,第樓層房產權歸甲乙雙方共同所有,面積平方米。
【備注:第樓層大道門牌(第號)房產權歸甲方所有;第樓層大道門牌(第號)房產權歸乙方所有;第樓層大道門牌(第號)房產權歸甲乙雙方共同所有】。
五、甲乙雙方共同享有所屬樓層的永久使用權及所有權。
甲乙雙方合伙建房竣工之日起,甲乙雙方即對自己所占有的房屋享有所有權,甲乙雙方都有對本方所有的樓屋占有,使用,收益及處分的權力,雙方互不干涉。
六、因政府規劃征用該地拆遷所得的補償款,甲乙雙方按自己所有的房產比例分配補償款。
七、如單方擅自侵占,破壞,出租,出賣及抵押合作方所擁有的房屋,違約方應當按房屋市場價格賠償守約方的全部經濟損失并支付相應違約金。
八、甲乙雙方不得隨意解除本協議,否則違約方應當賠償守約方全部經濟損失并支付相應違約金。
九、本合同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書經雙方簽名后與本人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監證人一份,三方簽字后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名):乙方(簽名):
監證人(簽名):
合伙建房協議書法律篇四
第一條前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基于:
1、甲乙雙方已于xxxx年11月3日各出資50%依法以拍賣方式取得位于忠縣官壩鎮建設路49號經營管理用房、編號為24號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該地塊的規劃用途為劃撥、容積率約為400多平方米、計劃建筑面積為20xx多平方米。
2、甲乙雙方是經協商共同出資合作建房。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作建房合同。
甲乙雙方雙方合作籌資各50%修建商住樓。在房屋修建過程中收取的房屋預售款各一半,單方不得收取房屋預售款,否則無效。在房屋修建完后沒有銷售完的房屋產權屬于甲乙雙方的,任意一方不得擅自出租或者抵押房產,任意一方,或者一方的熟人如需房產必須以市場價購買。
第三條建房資金。
建房資金指本合同生效后至房屋經批、修建、驗收合格且甲乙雙方銷售完房屋并取得房地產證時止所需的一切成本、費用。該建房資金均包括雙方因取得土地使用權而應繳的土地使用費或因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而應補繳的一切款項。
第四條報批手續。
本合同在內的所有報批手續均由雙方共同負責辦理,雙方都有義務協助辦理一切手續,包括毫不遲延地提供所有必需的材料。
第五條設計、建筑。
施工單位的選擇:工程項目應通過招標或者其他當事人與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工程總價款采用“包死價”和工程設計變更據實結算的決算方式。工程設計和建筑施工監督由雙方負責,一切設計建筑方面的事宜等均由雙方共同承擔責任和義務。如因雙方或者單方修建則相互監督,責任共擔。
第六條權利、義務。
甲乙雙方必須協調好周邊的產權糾紛,協調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均由雙方共同承擔(含協調賠償金)。
第七條、甲乙雙方保證并共同承擔下列責任:
1、如需對房屋進行改修或增擴設備時,應征得對方書面或口頭同意。
2、因使用不當而使房屋或設備遭損壞的,由雙方協商后造成損失的一方獨立承擔修復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或違反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另一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一方承擔。
2、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任一方反悔,就得支付清其應承擔的費用外,并給予相同數量的違約經濟賠償。
第九條、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而使房屋及其設備損壞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采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本縣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依法向有關轄區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雙方任意一方幫熟人定房或者承諾自己需要的住房、門面一旦協議好另外一方不負責銷售,價格與其他購方一致。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書經雙方簽章后與本人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或連同補充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并按手印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所屬權益的公共區域由甲乙雙方共同維護共同管理,若需利用由雙方協商決定。
甲方:乙方: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合伙建房協議書法律篇五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在公平合理、互惠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合伙建房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嚴格遵守。
一、乙方xxx以其土地使用權(證號:南寧國用xxxx第4xxxxx號)出資與甲方合伙建房(雙方已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編號:青秀xxx私建字第xxxx號,施工紅線圖項目編號:0705095xxxxxxxxc),建房所需資金全部由甲方承擔,甲方負責建房資金及施工的管理,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占甲方建房資金。
二、甲乙雙方決定共建五層,所建房屋雙方按份共同享有永久所有權,第二層及第五層歸甲方所有,第一層及第三、四層歸乙方所有,乙方自行加建的樓層歸乙方所有,但不得影響房屋質量。
三、甲乙雙方合伙所建房屋竣工之日起甲乙雙方即按份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甲乙雙方均有對歸本方所有的樓層占有、使用、收益及處分的權利,雙方互不干涉。
四、甲乙雙方合伙所建房屋產權證辦至乙方xxx名下,但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占、破壞、出租、出賣及抵押甲方所有部分房屋。
五、甲乙雙方合伙所建房屋辦證所需的稅費及罰款,由甲乙雙方按樓層數量比例承擔。
六、因政府拆遷所得的補償款,甲乙雙方按樓層數量比例分配。
七、甲乙雙方合伙所建房屋在竣工前因各種原因損毀,所有經濟損失由甲乙雙方按樓層數量比例承擔。
八、如乙方擅自侵占、破壞、出租、出賣及抵押甲方所有部分房屋,乙方應當按房屋市場價格賠償甲方全部經濟損失。
九、甲乙雙方不得隨意解除本協議,否則違約方應當賠償守約方全部經濟損失。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另行協商解決,簽訂補充協議。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并捺手印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年月日 年月日
合伙建房協議書法律篇六
甲方(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全稱):(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施工有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周小林自家住宅工程地點:郫縣友愛鎮子云村十五組。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建筑基礎、主體結構的砌磚、鋼筋、模板、混凝土、預制板安裝;墻面及天棚抹灰;底層地面混凝土墊層、樓面找平;室內外墻地磚、衛生間墻地磚;雨篷、室外散水、臺階以及給水、排水、雨水管及強弱電安裝;衛生間潔具、室外簡易化糞池修建等工作的人工單包項目。各種施工機具、模具均由乙方負責提供。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二0xx年x月x日
竣工日期:二0xx年x月x日
工程合同總工期暫定為60天。
四、質量標準及要求:
1、土方回填過程中,要求夯實緊密,不準未夯實就擅自進行隱蔽。
2、砌筑墻體過程中,乙方必須保證灰漿飽滿,組砌方法正確,軸線偏移不得大于規范要求,砌筑磚體不得出現上下通縫現象。
3、構造柱、梁關模前,應再次檢查鋼筋安裝位置、數量、間距是否正確,不得少筋漏筋,保護層留置是否正確,待合格后方可進行關模。模板支撐應牢固可靠,混凝土澆筑過程中,應充分振搗,不得漏振,以保證混凝土成型質量。混凝土澆筑完畢后,必須進行充分的養護。
4、抹灰工序,必須保證表面平整度、立面垂直度符合要求,陰陽角方正。
5、墻地磚安裝,粘貼牢固,灰漿飽滿無空鼓、裂縫,表面平整。
6、工程投入使用的鋼材、水泥等所有材料,不得在施工中浪費,每天砌筑時的落地灰及時收用。同時嚴禁偷工減料,必須保質保量地施工。
五、合同價款。
承包金額:據實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285.00元(大寫:人民幣貳佰捌拾伍圓整)進行人工單包結算(含水電安裝)。
六、工程質量:
6.1工程質量以國家建筑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質量標準,乙方承擔工程總造價1%的違約金責任。
6.2因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質量標準的,并且無法整改的,乙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6.3經甲方項目負責人認定施工過程中不符合施工規范及質量要求的,甲方有權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經過整改,符合質量要求的,由乙方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并按不合格部分工程造價的5%承擔違約金。
七、雙方責權。
7.1甲方供應該工程所需建筑材料及產品。
7.2甲方應及時對工程進度進行審核,對工程進度款應按照協議約定及時撥付。
7.3甲方指定現場施工用水、施工用電。
7.4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或甲方正式通知的開工日期開工,嚴格按照協議工期完工。
7.5甲方有權對現場工程材料的使用進行檢查和監督,乙方必須聽取甲方的意見并及時糾正。乙方不得把不符合標準的材料用于本工程程,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及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7.6乙方必須注意地下管道及電纜等設施設備。如有遭損壞,后果均由乙方負責。
八、安全施工。
8.1工程安全要求達到《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合格標準,無重大安全事故,因乙方責任達不到此標準且出現重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事故所產生的全部責任。
8.3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職工健康安全、環境管理及保護的法律法規,保證施工場地的清潔和交工前施工現場的清理。
8.4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安全管理的相關制度,服從甲方統一管理,并隨時接受甲方安全檢查人員實施的監督檢查。
8.5乙方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起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8.6乙方不允許與施工無關的人員進入施工現場,由此造成的大小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九、工程款支付。
自本協議簽訂后,工程施工至主體一層蓋板完畢后,甲方支付給乙方工程進度款1萬元;工程主體封頂,再支付給乙方工程進度款1萬元;工程施工至裝飾階段50%,再支付給乙方工程進度款1萬元;至工程全部竣工,經驗收合格后,甲乙雙方共同收方確認,結算本工程總款,并一次性支付剩余工程款給乙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其它補充條款:
甲方:乙方:
電話:身份證號:電話:
x年x月x日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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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建房協議書法律篇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基于:
1、甲乙雙方已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各出資50%依法以拍賣方式取得位于忠縣官壩鎮建設路49號經營管理用房、編號為24號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該地塊的規劃用途為劃撥、容積率約為400多平方米、計劃建筑面積為20__多平方米。
2、甲乙雙方是經協商共同出資合作建房。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作建房合同。
甲乙雙方雙方合作籌資各50%修建商住樓。在房屋修建過程中收取的房屋預售款各一半,單方不得收取房屋預售款,否則無效。在房屋修建完后沒有銷售完的房屋產權屬于甲乙雙方的,任意一方不得擅自出租或者抵押房產,任意一方,或者一方的熟人如需房產必須以市場價購買。
第三條建房資金。
建房資金指本合同生效后至房屋經批、修建、驗收合格且甲乙雙方銷售完房屋并取得房地產證時止所需的一切成本、費用。該建房資金均包括雙方因取得土地使用權而應繳的土地使用費或因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而應補繳的一切款項。
第四條報批手續。
本合同在內的所有報批手續均由雙方共同負責辦理,雙方都有義務協助辦理一切手續,包括毫不遲延地提供所有必需的材料。
第五條設計、建筑。
施工單位的選擇:工程項目應通過招標或者其他當事人與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工程總價款采用“包死價”和工程設計變更據實結算的決算方式。工程設計和建筑施工監督由雙方負責,一切設計建筑方面的事宜等均由雙方共同承擔責任和義務。如因雙方或者單方修建則相互監督,責任共擔。
第六條權利、義務。
甲乙雙方必須協調好周邊的產權糾紛,協調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均由雙方共同承擔(含協調賠償金)。
第七條、甲乙雙方保證并共同承擔下列責任:
1、如需對房屋進行改修或增擴設備時,應征得對方書面或口頭同意。
2、因使用不當而使房屋或設備遭損壞的,由雙方協商后造成損失的一方獨立承擔修復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或違反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另一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一方承擔。
2、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任一方反悔,就得支付清其應承擔的費用外,并給予相同數量的違約經濟賠償。
第九條、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而使房屋及其設備損壞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采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本縣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依法向有關轄區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雙方任意一方幫熟人定房或者承諾自己需要的住房、門面一旦協議好另外一方不負責銷售,價格與其他購方一致。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書經雙方簽章后與本人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或連同補充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并按手印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所屬權益的公共區域由甲乙雙方共同維護共同管理,若需利用由雙方協商決定。
合伙建房協議書法律篇八
土地使用證業主: (以下簡稱甲方)
合作承建方 : (以下簡稱乙方)
在自愿、公平、公正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自愿將城關鎮南庵村宅基地二百平米(有土地使用證)授權予乙方合伙建房。為了確保工程質量,強化安全管理,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及相關的合作分配方案,達成如下協議借鑒為證。
一 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1、甲方負責澄清宅基地的四至界限。
2、依據城建局批準的建筑樓層高度(六層)為準,屬乙方所屬建筑權限,如果乙方需續建必須征得甲方同意,在達成合理的分配方案后方可施工,否則乙方無權續建。乙方只有在協議的樓層高度以下有建筑權使用權,樓頂及樓頂以上的建筑權永遠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干涉。
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使用協議中約定的鋼筋、水泥和有關建筑材料,嚴格按照水泥和沙石的配合比施工,不得偷工減料。甲方有監督權,情節嚴重不按協議履行時,甲方有權要求停工或終止合同,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二 乙方的責任與權力
1、甲方現有的水電資源交由乙方使用,所產生的水電費由乙方支付。此房落成后所需要的專用水電由乙方接通,費用由乙方承擔。
2、拆除舊房,地基回填,均由乙方完成,誤工由乙方負擔。
3、道路交通及料場由乙方自行安置解決。
4、施工中,周邊關系和睦相處,如造成人為糾紛,乙方自行處理。
5、此建筑落成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包括:鋼筋、水泥等基礎材料,人員工資,入戶防盜門及窗戶、預埋穿線管、線盒、下水管道設施、電線、化糞池、不銹鋼樓梯扶手、外墻瓷片、樓頂隔熱層處理以及相關樓房建筑中必備的預埋、預備材料等)經濟費用由乙方承擔,所有工序由乙方一次性安裝完善。
6、建房施工必須具有安全設施,并且嚴格按照建筑安全管理辦法執行,若出現任何不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都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三 雙方責任和權利
1、甲方負責提供房屋的土地使用證及村、組簽過字的建房申請,其余一切手續(包括土管所、土管局、城建局)的審批由乙方辦理,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一、二樓全框架和三樓以上單元房結構設計圖紙由乙方提供,經甲方審核通過后方可投入使用,費用由乙方承擔。
2、各樓層的樓梯通道屬公共使用范圍,雙方共同擁有使用權,任何一方不能私自占用。
四 房屋的分配方案
1、一、二樓為全框架,歸甲方所有。
2、三樓以上為單元房,三至 樓由甲方任挑一套歸甲方所有。
3、除甲方所屬房之外,其余單元房歸乙方所有,乙方可以任意支配,甲方不得干涉。
五 工程質量、材料概況及要求
1、樓層高度
墻體為一二樓全框架,一樓不得低于4米,二樓不得低于3。6米。其余樓層高度不得低于3米。
2、樓梯
樓臺寬30公分,高16公分,轉拐平臺1。5米寬,乙方可根據樓房高度按樓梯要求標準布局臺階數。
3、材料概況
(1)鋼材 龍鋼海星牌或者 牌
(2)水泥 商山牌或 牌
(3)沙 清水沙
(4)石子 2——4cm的青石碎粒
(5)水管和管件 金德牌
(6)電線 牌6mm的銅線
(7)外墻瓷磚 由甲方看樣訂貨
(8)防水材料 雨中情系列產品
(9)樓梯扶手 不銹鋼 牌
4、要求
(1) 一二樓框架四周封柱空間材料(磚等)由乙方一次性完成 ,達到協商標準。
(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圖紙設計標準施工,不得偷工減料。
六 其他問題
1、此協議達成后,如有漏洞和有關未盡事宜可協商解決。
2、地基的土地使用權隨國家的政策而完善,在國家住房政策未完善和土地使用證未變更之前,國家如因建設需要而拆遷,該土地使用證所屬范圍內的補償費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干涉,不予受益。
3、如因自然災害造成該整體建筑需重新修建,在能達成協議的前提下,一方有優先權。
4、動工時間和竣工時間
動工: 年 月 日
竣工: 年 月 日
5、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反悔或違約,否則將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違約賠償金為壹拾萬元整。
6、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鑒證人一份,同時也可法律公正。
甲方: (簽字蓋章)
乙方: (簽字蓋章)
鑒證人: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合伙建房協議書法律篇九
甲方因孩子即將結婚需建新房,由于甲方原宅基地向陽度的原因須占用乙方公出路少許,現經甲乙雙方商磋,達成以下建房協議。
1、乙方同意甲方建房占用乙方公出路:北米,南米,西米(詳見后附示意圖)。
2、甲方同意給乙方帶來的占用公出路出入不便一次性補償金人民幣圓整。
3、甲乙雙方同意,甲方建房占用乙方公出路部分所有權永遠歸屬乙方、使用權永遠歸屬甲方。
4、甲乙雙方同意,甲方建房占用乙方公出路部分,待甲方自行拆除后,一切權屬歸乙方,但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拆除該建房。
5、甲乙雙方同意,甲方建房占用乙方公出路部分,如遇政府征用或規劃等相關事項,房屋補償歸甲方,土地補償歸乙方。
6、此協議電腦打印一式兩份,甲乙各持一份,均有同等效果。
7、此協議有不盡之處甲乙雙方可另作補充。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中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合伙建房協議書法律篇十
(草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關于“個人合伙”的規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的規定,經過友好協商,珠海個人合作建房參與人簽訂《珠海個人合作建房協議》如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作為珠海個人合作建房參與人,參與珠海個人合作建房并簽訂本協議,純屬個人自愿。
第二條、作為珠海個人合作建房參與人,承諾遵守本協議及珠海個人合作建房發起人團隊制定的各項制度和規則。
第三條、作為珠海個人合作建房參與人,擁有本協議規定的參與人權利,承擔本協議規定的參與人應承擔的義務。
第四條、作為珠海個人合作建房參與人,承諾自己已經完全了解全國個人合作建房的基本情況,保證會時時關注全國各地個人合作建房的進展,確信自己已經了解個人合作建房存在的各種風險(法律風險和經濟風險等)。
第五條、作為珠海個人合作建房參與人,對本協議的法律依據——附件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附件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已經熟知并充分理解其含義。
第六條、作為珠海個人合作建房參與人,已經知悉珠海個人合作建房發起團隊的組成,并了解他們簽訂的《珠海個人合作建房發起人協議》性質和內容。
第七條、作為珠海個人合作建房參與人,同意由珠海個人合作建房發起團隊成員全體或者由發起團隊指定的其中某一發起人作為本《珠海個人合作建房協議》所指向的合伙事務執行人。
第八條、“個人合作建房”是個人出資合作建房的簡稱,指的是一個地區的多個自然人自發發起,通過一定的形式(個人合伙協議)聯合起來,共同出資購買土地使用權或者在建工程,自己建造房屋供自己居住。“個人合作建房”還包括團購及聯合競拍等方式。
第九條、“個人合作建房”有別于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集資建房,也有別于由政府主導的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
第十條、“個人合作建房”以參與人自住為初始目的,不以出售為初始目的。
第十一條、參與人通過“個人合作建房”方式取得的房屋,房屋權屬人擁有法律。
法規規定的所有權。
第十二條、“個人合作建房”的發起具有公益性,但是,個人合作建房屬于非盈利性的個人合伙。
第十三條、個人合作建房房價的確定以包括土地成本(項目取得成本)、建造成本(包括改建、改造成本)、稅費、必要的發起費用、必要的項目運作費用等支出為依據。
第十四條、“個人合作建房”遵循合法、自愿開放、安全、民主管理、公開、合作、非盈利、成員分配、關心社區、公共利益優先、教育培訓等原則。
第十五條、珠海“個人合作建房”,由珠海市的一群自然人自發發起,通過簽訂“個人合作建房協議”(協議性質為“個人合伙”)而聯合起來,共同出資購買商住用地的土地使用權或者在建工程,合作建造房屋供自己居住。珠海“個人合作建房”也包括團購、聯合競拍等方式。
第十六條、珠海個人合作建房發起人全體或者發起人團隊指定的其中某一發起人為“個人合作建房協議”(協議性質為“個人合伙”)的合伙事務執行人。
第十七條、珠海“個人合作建房”發起人通過簽訂《珠海市“個人合作建房”發起人協議》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珠海“個人合作建房”發起人以公益為出發點,以非盈利性為依歸,以必要的發起費用、項目運作費用得到合理補償為前提。
第十九條、珠海“個人合作建房”發起人同時也可以是珠海“個人合作建房”的參與者。
(一)召集和組織珠海的“個人合作建房”;。
(五)尋找和確定珠海“個人合作建房”的合作伙伴;。
(六)制定與珠海“個人合作建房”合作伙伴之間的合作方案;。
(十)組織具體的合作項目的實施。
(二)參與確定珠海用于“個人合作建房”的商住地;。
(四)參與確定珠海“個人合作建房”的合作伙伴;。
(五)參與確定與珠海“個人合作建房”合作伙伴之間的合作方案;。
(八)參與聘請珠海“個人合作建房”顧問團成員;。
(九)參與制定和確定各項規章制度。
(一)依據珠海“個人合作建房”發起人會議確定的分工,履行相應的職責;。
(四)自覺保障珠海“個人合作建房”參與者和合作伙伴的合法權益;。
(五)自覺遵守本協議的規定及發起人團隊制定的各項制度和規則。
第二十三條、珠海“個人合作建房”發起團隊召集人:林叔權律師為首席召集人。首席召集人是珠海“個人合作建房”發起團隊的負責人。
第二十四條、首席召集人的職責:
(三)指定發起人會議臨時召集人;。
(六)作為珠海“個人合作建房”的代表,參與全國“個人合作建房”的活動;。
(七)盡可能保障珠海“個人合作建房”活動的合法性和各種文件、協議。
的合法性。
第二十五條、珠海“個人合作建房”發起團隊實行發起人會議制度:通過定期和不定期召開發起人會議,研究和決定珠海“個人合作建房”事務。
第二十六條、珠海“個人合作建房”發起團隊實行協商一致的議事制度。
第二十七條、珠海“個人合作建房”的模式和方案的確定、珠海用于“個人合作建房”的商住地項目、在建工程項目、團購項目、聯合競拍項目的確定、珠海“個人合作建房協議”文本的確定、珠海“個人合作建房”合作伙伴的選定和合作方案的確定、珠海“個人合作建房”參與者的選定規則的確定需經發起人過半數表決通過。
第二十八條、珠海“個人合作建房”發起人在履行了相應的程序下可以退出發起人團隊。
第二十九條、有人退出發起人團隊時,可以增補也可以不增補發起人。
第三十條、增補發起人時,發起人人選應經全體發起人過半數同意。
第三十一條、增補的發起人應補簽本協議。
第三十二條、經首席召集人提議并經過過半數發起人同意,或者經過過半數發起人決定,可以決定除名某一發起人。
第三十三條、退出發起團隊的原發起人或者被除名的原發起人仍可作為珠海個人合作建房參與人。
第八章發起團隊財務制度。
第三十四條發起人團隊的財務制度由發起人會議制定;。
第三十五條、實行發起人團隊的會計、出納與監督三分開制度。
第三十六條、“個人合作建房”項目的資金監管原則和制度在珠海“個人合作建房協議”中規定。
第九章發起費用。
第三十七條、發起人籌措發起費用。發起費用作為珠海個人合作建房項目的開辦費,攤入首個個人合作建房項目。
第十章合作建房項目運作費用。
第三十八條、珠海個人合作建房參與人同意發起團隊按合作項目總造價的3%提取項目運作費用。該項費用已經包含第三十七條的發起費用。
第三十九條、項目運作費用按合作建房項目進度分期按比例提取。
第四十條、提取的項目運作費用用于支付發起人辦公、出差、應酬、會議、聘請顧問團和工作人員及發起人報酬等支出。節余部分歸發起人團隊支配。
第四十一條、項目運作費用由發起團隊包干使用或者支配。參與人同意發起團隊全體或者成員個人無須披露項目運作費用的用途及明細。
第十一章代理公司及代理費用。
第四十二條、發起團隊依據需要選擇珠海個人合作建房的項目代管、代建公司。代管、代建公司依發起團隊的委托代理珠海個人合作建房項目的規劃、勘測、設計、報建、施工……等相關方面的工作。代管、代建管理費為個人合作建房項目總造價的2%。
第四十三條、珠海個人合作建房具體項目的參與人必須認可發起團隊選聘的代管、代建公司,并承諾遵守發起團隊與其簽訂的《代管、代建協議書》。
第四十四條、出資參與珠海個人合作建房項目。
第四十五條、參與珠海“個人合作建房”的模式和方案的討論。
第四十六條、參與尋找和確定珠海用于“個人合作建房”的商住地項目、在建工程項目、團購項目及聯合競拍項目。
第四十七條、參與尋找珠海“個人合作建房”的合作伙伴。
第四十八條、參與制定與珠海“個人合作建房”合作伙伴之間的合作方案。
第四十九條、參與制定“個人合作建房”資金監管方案。
第五十條、參與制定各項規章制度。
第五十一條、自覺遵守本協議及其它已經簽訂的協議。
第五十二條、自覺遵守發起人團隊制定的各項制度和規則。
第五十三條、應依照約定按時、足額承擔出資責任。否則,必須依照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三章資金托管與資金使用管理。
第五十四條、委托銀行或者其他第三方(律師事務所等)進行合作建房的資金托管及資金使用管理。
第五十五條、簽訂了本協議的參與人必須簽訂《資金委托監管協議書》。
第五十六條、由發起人團隊、資金托管方以及合作建房顧問團隊組成“合作建房資金管理委員會”。
第五十七條、“合作建房資金管理委員會”制定《合作建房資金管理規定》進行資金管理。
第十四章清算。
第五十八條、清算分發起清算、中止清算和項目清算。
第五十九條、發起清算指具體項目確定前的清算,或者經過一定時期的發起仍未成功實施任何一個項目,發起人一致決定放棄而進行的終結清算。
第六十一條、項目清算指具體的合作項目終結時所進行的清算。
第六十二、清算原則由發起人會議制定。
第十五章其它。
第六十三條、發起人團隊設秘書處,負責日常發起工作。
第六十四條、本協議屬“個人合伙”,參與人應承當的法律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的規定。
第六十五條、本協議對已經在本協議上簽字的珠海“個人合作建房”參與人有法律約束力。本協議由發起人與參與人共同簽字后生效。
第六十六條、本協議的修改或者補充由發起人提出修改文本或者補充文本,經參與人簽名后對簽名的參與人有約束力。
第六十七條、珠海合作建房網是珠海個人合作建房信息發布、交流及通知、通告發布平臺。除非有特別約定,否則珠海合作建房網中的任何表述均不構成本協議的組成部分或者附件。
第六十八條、參與人必須簽訂《珠海個人合作建房資金托管協議書》。沒有簽訂《珠海個人合作建房資金托管協議書》者,即使已經簽訂了本協議,本協議對其及發起人均沒有法律約束力。
第六十九條、已經按照《珠海個人合作建房資金托管協議書》規定辦理了資金存入證明、資金凍結證明并辦理參與合作建房確認手續的參與人,在發起人確定了具體的合作建房項目之后,尚應簽訂《合作建房項目協議書》。
第七十條、每名參與人均持有一份協議書正本。本協議執行中如果出現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無法達成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事項提請珠海仲裁委員會裁決。
發起人:
(簽字):
參與人(簽字):
簽訂日期:2015年月日
合伙建房協議書法律篇十一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在公平合理、互惠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合伙建房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嚴格遵守。
一、乙方xxx以其土地使用權(證號:南寧國用20__第xx號)出資與甲方合伙建房(雙方已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編號:青秀20__私建字第xxxx號,施工紅線圖項目編號:xxxxxxxx),建房所需資金全部由甲方承擔,甲方負責建房資金及施工的管理,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占甲方建房資金。
二、甲乙雙方決定共建五層,所建房屋雙方按份共同享有永久所有權,第二層及第五層歸甲方所有,第一層及第三、四層歸乙方所有,乙方自行加建的樓層歸乙方所有,但不得影響房屋質量。
三、甲乙雙方合伙所建房屋竣工之日起甲乙雙方即按份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甲乙雙方均有對歸本方所有的.樓層占有、使用、收益及處分的權利,雙方互不干涉。
四、甲乙雙方合伙所建房屋產權證辦至乙方xxx名下,但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占、破壞、出租、出賣及抵押甲方所有部分房屋。
五、甲乙雙方合伙所建房屋所需的稅費及罰款,由甲乙雙方按樓層數量比例承擔。
六、因政府拆遷所得的補償款,甲乙雙方按樓層數量比例分配。
七、甲乙雙方合伙所建房屋在竣工前因各種原因損毀,所有經濟損失由甲乙雙方按樓層數量比例承擔。
八、如乙方擅自侵占、破壞、出租、出賣及抵押甲方所有部分房屋,乙方應當按房屋市場價格賠償甲方全部經濟損失。
九、甲乙雙方不得隨意解除本協議,否則違約方應當賠償守約方全部經濟損失。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另行協商解決,簽訂補充協議。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并捺手印生效。
甲方:
地址:
電話:
__年_月_日
乙方:
地址:
電話:
__年_月_日
合伙建房協議書法律篇十二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需要使用協議的場合越來越多,協議能夠成為雙方當事人的合法依據。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寫好協議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合伙建房的協議書范本,歡迎大家分享。
第一條前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基于:
1、甲乙雙方已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各出資50%依法以拍賣方式取得位于忠縣官壩鎮建設路49號經營管理用房、編號為24號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該地塊的規劃用途為劃撥、容積率約為400多平方米、計劃建筑面積為______多平方米。
2、甲乙雙方是經協商共同出資合作建房。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作建房合同。
第二條合伙建房
甲乙雙方雙方合作籌資各50%修建商住樓。在房屋修建過程中收取的房屋預售款各一半,單方不得收取房屋預售款,否則無效。在房屋修建完后沒有銷售完的房屋產權屬于甲乙雙方的,任意一方不得擅自出租或者抵押房產,任意一方,或者一方的熟人如需房產必須以市場價購買。
第三條建房資金
建房資金指本合同生效后至房屋經批、修建、驗收合格且甲乙雙方銷售完房屋并取得房地產證時止所需的一切成本、費用。該建房資金均包括雙方因取得土地使用權而應繳的土地使用費或因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而應補繳的`一切款項。
第四條報批手續
本合同在內的所有報批手續均由雙方共同負責辦理,雙方都有義務協助辦理一切手續,包括毫不遲延地提供所有必需的材料。
第五條設計、建筑
施工單位的選擇:工程項目應通過招標或者其他當事人與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工程總價款采用“包死價”和工程設計變更據實結算的決算方式。工程設計和建筑施工監督由雙方負責,一切設計建筑方面的事宜等均由雙方共同承擔責任和義務。如因雙方或者單方修建則相互監督,責任共擔。
第六條權利、義務
甲乙雙方必須協調好周邊的產權糾紛,協調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均由雙方共同承擔(含協調賠償金)。
第七條、甲乙雙方保證并共同承擔下列責任:
1、如需對房屋進行改修或增擴設備時,應征得對方書面或口頭同意。
2、因使用不當而使房屋或設備遭損壞的,由雙方協商后造成損失的一方獨立承擔修復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或違反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另一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一方承擔。
2、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任一方反悔,就得支付清其應承擔的費用外,并給予相同數量的違約經濟賠償。
第九條、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而使房屋及其設備損壞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采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本縣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依法向有關轄區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雙方任意一方幫熟人定房或者承諾自己需要的住房、門面一旦協議好另外一方不負責銷售,價格與其他購方一致。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書經雙方簽章后與本人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或連同補充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并按手印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所屬權益的公共區域由甲乙雙方共同維護共同管理,若需利用由雙方協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