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約定勞動關系的書面協議,是保障勞動者權益、維護用人單位合法權益的重要法律文件。合同對于我們的幫助很大,所以我們要好好寫一篇合同。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合同優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歡。
房屋買賣合同正規版本篇一
賣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買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買賣雙方在自愿、平等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自有房屋及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出售給乙方。該轉讓之房地產具體情況如下(附件一)
(一) 該房地產坐落在廣州市 區 路 街 巷(里、弄、坊) 號 樓 房,房地產權證號:
(四)此房地產上存在【共有】【他項權利】【租賃】【其他 】關系。關系人放棄優先購買權或同意該房屋買賣的證明(附件二)。
甲方保證以上內容為真實;保證擁有上述房地產的合法權利;保證上述房地產不存在任何未向乙方說明的其他權利。
第二條 上述房地產買賣雙方經協商一致,商定房地產交易價格為幣元,大寫 仟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乙方按下列第 種方式按期付款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乙方交付的房價款,甲方應開具收款憑證。
第三條 甲方應當在 年 月 日前,將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房地產交付給乙方占有使用。
第四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內,甲、乙雙方共同向房地產交易登記中心申請辦理交易登記手續。
第五條 上述房地產風險自該房地產【核準登記】【交付】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六條 房地產交易的稅費按照國家及廣州市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交繳。
第九條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給付房款的,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一致訂立補充條款或者補充協議;補充條款和補充協議是房地產買賣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和本合同正文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和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成立。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成立時生效。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約定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立之時起生效。
第十三條 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有頁,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簽章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關系人聲明
【共有】【他項權利】【租賃】【其他 】
關系人意見 同意甲方出售本合同確定的上述房地產并放棄該房屋的優先購買權。
共有人(簽章)
承租人(簽章)
抵押權人(簽章)
說明
一、本合同適用于國有土地范圍內已核發房地產權證的房地產買賣。
二、合同內的空格部分由房地產買賣雙方當事人商定后如實填寫;【】內容為并列的選擇項,可根據實際選擇,不予選擇的劃除。
三、不需填寫的空白處應寫無。預留空白不夠填寫,當事人協商一致,可另立附件,附件必須簽字蓋章。
房屋買賣合同正規版本篇二
房屋買賣合同是一方轉移房屋所有權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價款的合同。轉移所有權的一方為出賣人或賣方,支付價款而取得所有權的一方為買受人或者買方。
房屋買賣合同標的額較大且系比較重要之合同,故法律規定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訂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40條規定:"房地產轉讓,應當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28規定:"商品房銷售,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上述規定是認定房屋買賣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的法律依據。根據法律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房屋買賣合同書面形式應包括如下類型:
(一)正式房屋買賣合同
正式房屋買賣合同是房屋買賣合同書面形式的基本類型,內容一般包括房屋買賣合同的基本條款,如房屋位置、結構、建筑面積、價款及其支付期限、交房期限、質量標準、產權轉移登記等條款。盡管法律法規并未規定買賣雙方必須采用統一的房屋買賣合同文本,但在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時,房屋產權登記機關往往要求使用建設主管部門統一制訂的規范的合同文本,否則,不予辦理備案、登記。但是,并不因為不使用統一合同文本而影響書面房屋買賣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實踐中,商品房買賣時,要求必須使用建設主管部門統一制作的格式文本。但在正式合同文本簽訂之前,多由開發商提供認購書、預訂協議等預約合同文本要求買受人簽署,其中有的預約合同已經具備本約性質,相當于房屋買賣合同。二手房買賣的合同形式未作統一要求,買賣雙方一般會根據協商一致的意見共同起草一份房屋買賣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并據此履行,在產權登記機關填寫的制式合同只作為登記文件使用。
(二)具備特定條件的預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下稱商品房買賣司法解釋)第五條規定:"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并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的,該協議應當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根據最高法院民一庭的觀點,商品房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是在開發商取得立項、規劃、報建審批手續至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之前簽訂的預約性質的合同(事實上預約合同的簽訂并不限于這個期間)。為保障交易安全,保護業主權益,促進簽約,規定具備合同實際履行條件的預約合同,應當認定為本約合同。筆者認為,司法解釋的本條規定,用意雖好,但效果一般,極易造成誤導。首先,《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多達13項,而認購書等預約合同均為開發商擬定的格式合同,同時具備該13項內容的可能性很少,買受人依據該條規定維護自身權益的機會并不多見。其次,認定合同性質的依據為合同內容,而非合同名稱。預約合同如果具備了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理應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不再具有預約性質。第三,"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表明買賣合同已經實際履行。即使預約合同未完全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只要標的物明確、價款確定,完全可以依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認定雙方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如果機械適用該條司法解釋的規定,就會導致依據合同法應當認定房屋買賣合同成立,而依據該條司法解釋則不能認定合同成立。
(三)房屋買賣合同的其他書面形式。
《合同法》第11條規定:"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根據《電子簽名法》第3條第3款的規定,"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動產權益轉讓的"的文書,不適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無疑排除了以"數據電文" 為表現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記載雙方房屋買賣意思表示的、以有形方式表現的信函等雙方往來資料,應當認定為其他書面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有些情況下,沒有書面合同,也無法認定口頭合同存在,買受人以其持有的購房款收據或發票主張房屋買賣合同成立。此時,買受人持有的購房款收據或發票,既是書面合同形式,也是合同實際履行證據,如果收據或發票載明的房屋位置具體、房屋價款明確,應當認定雙方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成立。筆者認為,認定其他書面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已有書面證據必須能夠證明三項事實:房屋買賣的意思表示、房屋具體位置和價款。
房屋買賣合同是指購房者各售房者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就房屋的買賣所簽訂的協議。房屋買賣合同應包括以下主要條款:
1、合同雙方當事人。買賣雙方的名稱(姓名)、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話,那么還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名稱(姓名)、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2、標的。標的是合同當事人雙方權利義務共同指向的對象。在房屋買賣合同中,標的就是房屋。這主要包括以下內容:房屋的坐落位置;所買賣房屋的面積,應分別注明實得建筑。
房屋買賣合同正規版本篇三
甲方(出售方):
乙方(購買方):
甲乙雙方及中介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下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房屋,并委托中介方辦理過戶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自愿將其座落于區路號小區號樓號,建筑面積平方米(地下室平方米),結構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出售給乙方。乙方已對該房地產作了充分了解并同意購買。
二、甲乙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元,(大寫:元)。合同簽訂后即付訂金元,大寫:,余款待產權確定后一次性付清。甲方應予以積極協助乙方辦理產權歸屬手續。
三、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晰,無爭議;未被判決、裁定限制出售,也未設置抵押,不在建設拆遷范圍內;已取得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將該房產另行出售給第三人。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承擔房屋總價的兩倍賠償。
四、該房屋在辦理過戶手續過程中所需繳納的稅費由乙方承擔。
五、違約責任:
(一)甲方不能如期簽訂《房地產買賣契約》,或者甲方在辦理過戶過程中違約,
并導致最終不能辦理過戶手續的;在得到確認后,甲方退還乙方所交的購房款。對已辦理完的過戶手續所產生的費用,甲方應全部承擔。并向乙方支付總房款10%的違約金。
(二)乙方不能如付款,或者乙方在辦理過戶過程中違約,并導致最終不能辦理過戶手續的;在得到確認后,甲方退還乙方所交的購房款項。但對已辦理完的過戶手續所產生的費用,乙方應全部承擔。并向甲方支付總房款10%的違約金。
若對其它事項有異議的可協議補充在以下約定條款中,若約定條款與前條款有異議,以約定條款為主,約定條款具有優先效力。
八、其他約定事項:
九、本協議經三方簽章后生效,一式三份,每份共兩頁,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乙方:身份證號:地址:電話:
房屋買賣合同正規版本篇四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房屋買賣合同范本,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賣方: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店面),建筑面積為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_____號)。
第二條 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_____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 付款時間與辦法:
合同范本《》。
2、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約定在 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于 付給甲方。
第四條 甲方應于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并應在交房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 稅費分擔 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并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稅費由_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后,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
第八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買賣合同正規版本篇五
乙方(買方):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就下列房屋買賣,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1、甲方所有房屋,座落于武漢市區,為結構、建筑面積平方米、樓層、房型、權屬、裝修狀況。
2、甲方保證上述房屋權屬清晰,甲方房屋產權現狀為,經甲、乙雙方核實,同意交易該房屋。
3、甲方房屋主要轉讓設施有:。
4、甲方房屋產權有效證件有:。
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意見,雙方交易稅費由方負擔。
甲、乙雙方約定此協議簽定后日內,在房地產交易所辦理過房登記手續。
房屋買賣合同正規版本篇六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房屋共有產權人)身份證號:買方:(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房產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所售房屋的基本情況:
1、甲方所售房屋位于,房屋結構為,房屋用途為。
2、甲方所售房屋為三室一廳的套房,建筑面積約平方米(實際面積以產權證為準)。
3、房屋為毛坯房,無任何裝修和內部設施。
4、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為,是和的家庭(夫妻)共同財產。原建房售房單位允許轉賣,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不存在房屋抵押,債權債務,以及其他權利糾紛。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甲方故意隱瞞此房屋的原產權所屬人、房屋位置、質量問題,影響乙方的居住及使用時,乙方有權要求退房,并由甲方承擔由此帶給乙方的所有損失(詳見違約責任及糾紛處理方法)。
第二條房屋價格及其他費用: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房屋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元整(大寫:拾萬仟佰拾元整)。
2、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意見,雙方交易過戶稅費由負擔。
第三條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同意合同簽訂(年月日)當日以付款方式。
一次性付款,付款金額為人民幣元整(大寫:拾萬仟佰拾元整),含已付定金元。付款當天甲方開具收款收條給乙方,并注明收款數額及款項用途。余款人民幣元整(大寫:萬元整)在甲方辦理房產過戶手續后付給。
第四條房屋交付:
甲方應在乙方付款當日將房屋交付乙方,包括拆遷安置房屋相關的所有手續、文件及票據的原件、全部鑰匙交付給乙方。甲方如未于當日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金。
第五條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1.因本房建房售房單位及其他原因,此房房屋產權證及其手續尚在辦理中,但因甲方及其房屋共有人需要,甲方自愿將此房賣與乙方。待房產證辦理下來后,甲方須將證書交予乙方協助辦理過戶手續。乙方在本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后,無論辦理房屋產權證及其過戶手續與否,將此房出租出售,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方法阻撓,并應協助乙方辦理過戶事宜。
2.經協商,乙方有權在收到甲方的房屋及其手續后,延緩辦理房屋產權證過戶手續(延緩期限不超過房屋產權證首次發證時間后年)。但如乙方有提前辦理房屋產權證及其過戶手續的需要,向甲方提出要求,甲方應該于收到通知日內提供一切與之有關的手續及資料(原房屋產權人的產權證及國土證,原房屋產權人結婚證及復印件,原房屋產權人夫妻雙方身份證復印件,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書面意見等),并協助乙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絕阻撓。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
不能在乙方向甲方提出過戶要求之日起逾期不超過30天(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甲方須賠償乙方損失,每延期一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價款金額的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逾期超過60天,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按下列兩種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并在90天內辦理過戶。
2.終止合同,甲方將乙方累計已付款全額退還乙方,并按房價總額10%月利率,從購房之日起付給利息。
第六條甲方戶口遷出的約定及其違約責任。
甲方應在辦理產權過戶前將登記于該房的全部戶口遷出,如在規定的此房屋戶口遷出時間內未將本合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戶口遷出,即視為甲方違約,并支付乙方違約金貳仟元整,并應在三十天辦理結束全部戶口遷出手續。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其補充約定由甲方、乙方、見證方三方共同協商解決,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八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需由甲方,乙方,見證方三方共同簽字后方能生效。
第九條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公平合理的原則簽定本合同,簽定本合同后,雙方應嚴格遵守執行,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相關部門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見證方(中間人)一份,留存備查。
房屋買賣合同正規版本篇七
甲方:
乙方:
甲方房屋座落于()區(),房契號為()。該物業符合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定的置換條件,并經本單位同意允許與其它物業進行置換。
乙方房屋座落于()區(),房契號為()。該物業符合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定的置換條件,并經本單位同意允許與其它物業進行置換。
雙方經協商,就上述房屋的置換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乙雙方同意將上述兩處房屋進行置換。由于地理位置、設備標準、破損程度、面積等存在差異,乙方同意支付甲方人民幣()元,做為補償。
第二條:甲乙雙方承諾,上述兩處房屋進行置換均已征得本單位同意,并保證對方今后可參加本單位的房改。
第三條:雙方同意在本合同簽訂后十日內,乙方將補償款支付給甲方。
第四條:甲乙雙方約定在()年()月()日前將房屋交付給對方。
第五條:甲乙雙方約定,甲方在交付給乙方物業時,應確保物業騰空,水、電、暖、煤氣(天然氣)、物業管理費、房費已結清;乙方相應作出同樣的承諾。
第六條:甲乙雙方同意,房屋置換后接受原物業管理單位對物業進行統一管理。
第七條:在辦理手續過程中所發生的稅費按北京市有關規定繳納。
第八條:本契約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雙方不得撤消合同。如因單方原因造成本合同終止,應先退還房屋補償款,同時違約方將支付人民幣()萬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
第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可另簽補充協議,本契約的附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按以下第(大寫數字)種方式解決糾紛: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副本貳份。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代理人:代理人: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房屋買賣合同正規版本篇八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鑒于:甲方因出售房屋,需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務,故此,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專項法律服務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法律工作人員桑中華、劉華廣為甲方出售房屋提供法律服務。
第二條乙方為甲方提供如下2和4項法律服務,每項服務按次收費,每次不超過半個工作日:
4.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其它法律服務:甲方委托乙方全權代理甲方出售指定房產(樓款由甲方自己收取),甲方向乙方繳納代理服務費xx元/套。
第三條乙方必須認真依法保護甲方合法權益。
第四條甲方應當向乙方如實提供辦理專項法律事務的相關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若甲方不積極提供相關材料,或弄虛作假等情況,有權終止服務,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第五條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依約所收費用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乙方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第六條根據甲乙雙方協議,甲方應向乙方繳納法律服務費總額3000元(大寫叁仟元),其中差旅費_________元,于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交清。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