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認真看完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的收獲肯定不少吧,是時候寫一篇讀后感好好記錄一下了。如何才能寫出一篇讓人動容的讀后感文章呢?這里我整理了一些優秀的讀后感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我們一起走迪克讀后感篇一
寒假里我讀了一本書,它的名字是《我們一起走迪克》。它是動物小說大王沈石溪寫的。它寫的是一對血統純正、出身高貴、相貌美麗、性情勇猛的獵犬夫婦,產下了一窩狗。其中一只狗奇丑無比,它的把它喂大以后便把他丟棄了。沒過多久,他被一個叫阿炯的盲童收養了,起名為迪克。從此以后它和它的小主人形影不離,小主人走到哪兒,他就走到哪兒。小主人要去找她的母親,它就跟著去了,一路上它給了它的'小主人很大的鼓勵,最終他找到了自己的母親。
讀了這篇文章讓我感受到,動物也有感情,只要你對它好,它就會對你好。比如在海南的黃開寧家里養了一條蛇:1996年8月的一天,黃開寧在檳榔園里除草時發現一條受了傷的蛇躺在石頭上,蛇的尾巴上有一個傷痕,還有血。黃開寧小心翼翼的伸手去抓,意外地發現蛇竟然不咬他,他絕的蛇認識他,用手摸它的時候,它也不咬。黃開寧把它帶回家,用草藥給它包扎傷口,于是把蛇養了下來。這條蛇竟然在他家呆了整整9年,小蛇已經長成了巨蟒。現在大約有4米長,100多斤重,黃開寧對蟒蛇寵愛有加,讓它和自己一起睡。黃開寧有了小孩后它便成了他家的保姆。孩子們經常和巨蟒玩兒。
這就是人和動物美好相處的例子。所以,大家要記住,動物是人類的朋友,不要傷害它們。只要你對它好,它也會對你好。
我們一起走迪克讀后感篇二
《我們一起走,迪克》主要是寫被主人拋棄的丑狗迪克遇見了父母離異雙目失明的小主人阿炯,從而變成了導盲犬與小主人開始了尋母之旅。阿炯聽說媽媽在昆明,他一路尋找,到了昆明之后,發現事情并不是他想像的那么簡單:他們人生地不熟,也不知道到哪里去找媽媽,只好夜宿橋洞,以乞討的方式維持生計,阿炯負責拉琴,迪克負責表演,但也只能從好心人手里討來少得可憐的食物,時間長了,連給食物的人都沒有了,迪克為了給小主人找吃的,情愿被三個少年折磨。直到有一次,阿炯的親身母親繆箐路過豆腐營,發現了闊別已久的孩子,但是她已經有了丈夫,還有一個可愛的女兒,她只能偷偷地幫助阿炯。有一次,阿炯生病了,醫院的醫生不肯救治這個小乞丐,繆箐只好把真相告訴了丈夫,經過商量后,他們收留了阿炯,等他病好后,把他送回他爸爸身邊,迪克只好在外面流浪。繆箐的丈夫是紅蕾劇場的經理,他發現了阿炯拉二胡的天份,把阿炯請到臺上表演,阿炯一下出名了,這個時候,阿炯很想念迪克,可是迪克太丑了,它一出場,客人們都喊著退票,經理只好給阿炯買了一條漂亮的白獅狗取代迪克。但是阿炯離不開迪克,迪克也離不開阿炯,他們逃離了這種生活,開始了新的流浪。
這篇文章細膩精美,主要表現出了人與人間的親情,當看到阿炯的媽媽為了照顧阿炯,又不敢告訴他自己就是他的親生母親,左右為難時,我也替他著急,阿炯這個可憐的孩子,怎樣才能改變自己的命運呢?最讓我感動的是迪克,為了讓阿炯不餓肚子,情愿冒著生命危險去乞討;情愿厚著臉皮在人們的紛紛議論下做出笨拙的動作;為了保護主人連自己的性命都不顧。阿炯為了和迪克在一起,放棄了明星的光環,放棄了舒坦的生活,放棄了對媽媽的渴望。阿炯和迪克之間,有多么深厚的感情呀!我的心被深深的感動著。
從這篇文章中,我更加理解了人與人之間的真情是多么的重要,和阿炯相比,我是一個多么幸福的小孩呀!有的時候,我還挑剔這樣的生活,總覺得許多東西太不完美了,現在才知道,每個人的一生都不可能十全十美,但是,我們要相信,生活總是光明和溫暖的。
我們一起走迪克讀后感篇三
最近,我讀了《我們一起走,迪克》這本書,讓我愛不釋手,本書的主要內容是:一個盲人叫阿炯,他的身世非常悲慘,他把一個叫錢老瞎的.盲人認作師傅。他的師傅被一場大火燒死了,他只好到一個茶館拉琴賣藝。半路上撿了一只狗,給他起名叫迪克。后來茶館安了一個收音機,不需要拉琴,他的狗不知道收音機,在茶館大鬧天宮,被認為是瘋狗,警察來阿炯家逮捕它。他被迫離家出走,到昆明一塊叫豆腐營的地方去找他的媽媽,歷經一番挫折后,終于成功了,但是這中間也發生了這樣那樣的事情。
讀完這本書后,我唯一的感受就是很感動,我非常同情和憐憫阿炯,他和迪克是最忠實的伙伴,而迪克兩次被認為是瘋狗,阿炯痛恨那些人,所以,他最后還是選擇了流浪,因為世界上的任何事情都比冤枉好,當你被冤枉的時候,心里是最難受的。
我非常喜歡這本書。
我們一起走迪克讀后感篇四
阿炯是一個盲童,被繼母欺辱,一個偶然的機會與丑獵犬迪克相遇,和迪克建立了深厚的感情,狗和少年有著同樣的悲慘生世,在劇團里,阿炯一曲成名,但為了和迪克的患難友情,他放棄了金錢與親情,和迪克重新走上了流浪人生。
小說的結尾是美好的:人和狗行走在寂靜空闊的馬路上,要去尋找比雪更加純潔透明晶瑩的愛。我仿佛看到了一人一狗,他們哪怕是坐在街頭乞討,卻能互相理解、互相愛護的溫馨畫面。
迪克的忠義是阿炳在世界上的唯一溫暖,他們之間有著難以割舍、生死與共的一片真情。朋友的友情是多么珍貴呀,文中的迪克為阿炯上刀山,下火海,這都是友誼在驅使著它,可見,有一個真心相待的朋友是多么好的事情。
友誼是清泉,滋潤人心田,友誼是明月,照亮夜晚的小道,友誼是小船,把你帶向安全的港灣,我們不能失去友誼,人生的過程失去朋友是多么遺憾的事。
讀完這本書,再細細品味,一個道理慢慢感悟出來,世間最珍貴的不是金錢,是比金錢更沉的友誼,友誼沒有貴賤之分,只要是真誠的,就很珍貴我們就要好好珍惜。
讀沈石溪的小說,讓我看到了動物的世界中真的存在最真實、最美麗的世界,我會繼續去探尋他筆下的野狼、斑羚、戰象、獵狐、雪兔、警虎,走進他所描寫的那些讓人為之動容的動物的神奇。
我們一起走迪克讀后感篇五
《我們一起走,迪克》是著名動物小說家沈石溪所寫的,講述了主人公阿炯和迪克的故事。
迪克是一只血統純正的獵犬,可它長相卻丑得出奇因此主人把它丟入森林。他也多次想證明給別人看它的能力,可一切于事無補。直到有一天迪克遇見了盲少年阿炯,它本想給阿炯讓道但阿炯卻在慌亂之中弄丟了盲棍,迪克一次又一次地幫助阿炯之后它便成了阿炯導盲犬。后來阿炯的父母離婚了,阿爸又給阿炯找了個繼母。由于阿爸和繼母對他非常殘忍,阿炯決定去找他的親身母親。在尋找的路程中他們經歷了無數的困難與艱辛,只能依靠小主人阿炯拉琴賺幾分錢來填飽肚子。最后他們遇到了一位好心的阿姨,對他們特別的關心,其實這位阿姨就是阿炯的親身母親。可是,好日子沒有多久,迪克闖下了大禍,阿炯就帶著迪克開始了永遠的流浪。狗不僅是我們的寵物,而是我們最忠誠的朋友,雖然他們聽不懂人類的語言卻能讀懂我們的心思,為我們提供最好的幫助。只要你善待它,它也會善待你。這本書的閱讀讓我懂得了人看東西并不能只看外表光鮮亮麗,也許這個東西外表好看內心卻非常丑陋,即使外表是丑陋的,但是內心不一定是丑陋的'。
只有內在的美才是真正意義上美,只有內在的美才是高尚的美。我們都要做一個內在美的人。
我們一起走迪克讀后感篇六
他是個苦命的孩子,阿媽是知青,待他很好,卻在他讀一年級下學期時,鬧離婚成功,回到老家昆明,從此再無音訊。阿爸因此每天抽旱煙,喝的醉醺醺的,時常把他打得遍體鱗傷。一次重感冒,他的眼睛瞎了。后來,阿爸娶了繼母,生了弟弟阿龍,他的日子便更不好過。一段時間后,阿爸托人買了把二胡,把他領到錢老瞎那里學藝。再后來,錢老瞎去世,他接替了錢老瞎的職位,也失去了最親的人。
它的父母都是血統純正、出生高貴、相貌美麗、性情勇猛的獵犬,它的狗弟狗妹都繼承了父母的優點生的可愛漂亮,唯獨它,長得歪瓜裂棗。不僅主人嫌棄,就連它的母親也不愿多看它一眼。于是,它成了喪家的野犬。被迫送入森林,它也曾想找到一位主人,卻怎奈相貌丑陋,無人問津,有也只是嫌他相貌丑陋,無論它能力多強。
他是阿炯,它是迪克。他是它的主人,它是他的犬。
后來,他住到了穿綠尼大衣的阿姨家去了,而它只能待在樓下,又度成為野犬一只。在后來,紅蕾劇院的宋經理,也就是他的宋叔叔發現了他的才華,把他打造成一代二胡明星,它也得以登臺演出,只是它樣貌丑陋,不討人喜歡,只得被關了禁閉,一只高價購得的白獅狗代替了它,奪走它全部的功勞,只因為它長相丑陋。
他是阿炯,它是迪克。他是它的全部,它是他的唯一。
我們一起走迪克讀后感篇七
母愛是偉大的,是她給予了我們溫暖;是她給予了我們快樂;是她給予了我們美好的未來。
記得有一次,我好媽媽上街去買東西。我們在超市里轉了一大圈,別看這一圈,這一圈,我們可買了不少東西。什么好吃的都有,足足有三大袋子。從超市里出來后,因為我們沒開車。所以,只能打的或坐公共汽車。我們打算坐公共汽車,所以,就要往站牌那兒走。媽媽一個人就把最重的兩袋提走了。而我卻只提著一袋輕的,我慚愧不已。因為,我一男的,卻提著一個超輕的。而媽媽是個女的,卻提著兩袋超重的。你說我慚愧不慚愧。我忍不住了,就對媽媽說:“媽,這些重的讓我來吧!”媽媽說:“不用了,我這么大人了,提那么輕的袋子,不是讓人笑話嗎?”我一聽,生氣了,就不理她了。過了一會兒,媽媽見我生氣了,便過來對我說:“兒子,不是媽媽不讓你提,而是怕你累壞了。你應該理解媽媽。”我聽了心里更是慚愧,便低頭認錯了。
啊!媽媽為了我,自己把最重的全提走,真是太感動了。所以,我要以我最好的成績來回報您!
我們一起走迪克讀后感篇八
這篇小說的主人公是小瞎子阿炯和他的導盲犬丑狗迪克,迪克原本是個沒人要的流浪狗,后來被阿烔收留了,阿烔的爸爸媽媽已經離婚了,他只能跟著爸爸,但他實在太想媽媽決心了,于是他下定決心,要離家出走,到昆明去找他的媽媽。和迪克一起穿越雪山死林……一段精彩的故事便展現在我的眼前了。
讀完了這本書,我明白了一個道理,美不是外表美、也不是金錢美;而是勇氣美心、善良美、更是心靈美。雖然迪克很丑,但他卻對生病發燒的小生人不離主棄,還想辦法幫小主人賺錢,他的行動勝過很多外表美麗,內心卻丑陋的人。
迪克是故事中的主人,它是一只被嫌棄的丑狗,它的媽媽不喜歡它,它的主人拋棄了它,它無家可歸,經常被頑劣的`孩子欺負,這一切直到遇到它的小主人阿炯后,便結束了。他們兩個互相給對方溫暖,他們之間的感情讓人感動。
讀完這本書,讓我明白,美和丑是不最重要的,最最重要的是心靈美、品德美、言行美。
我們一起走迪克讀后感篇九
有一句話說的好,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
我看過各種各樣的書籍,其中我最喜歡沈石溪的動物小說。沈石溪的`動物小說充滿哲理內涵,而且風格獨特,把故事性,趣味性和知識性融為一體。
迪克是一只因為丑陋而被主人丟棄的獵犬,它在叢林中生活,即聰明又勇敢,但是,它無家可歸,希望能有一個主人。一個村莊的盲少年收養了迪克,于是,迪克開始了導盲犬的生涯。一次,迪克為了主人阿炯,不小心犯下了大錯,他們只好背井離鄉,去投靠阿炯的生母。迪克為了主人,甚至咬死了它心愛的母豺紅娜。經歷了千辛萬苦,他們終于找到了阿炯的母親,阿炯自創的一首二胡一曲成名,但是陪他患難與共的迪克卻遭到了極不公平的待遇,最后阿炯帶著迪克開始了永遠的流浪。
我被這本書深深地震撼了,我的感悟很大迪克雖然是一只丑陋的小狗,但是迪克卻對主人很忠誠,阿炯也對迪克體貼入微。這本書使我懂得了朋友之間要忠誠,這樣才可以建立美好的友誼。它如此勇敢,如此忠誠,如此聰明……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啊!
讀一本好書,就像和高尚的人談論,可以陪伴你成長,讓你增長知識,開闊眼界,使人的境界更高一層。
我們一起走迪克讀后感篇十
這本書的主要內容是:有一只小狗,主人嫌它丑,就把它扔了。小狗被扔到了森林里。這只狗卻很聰明,很勇敢,很靈敏。后來,它和一個小阿炯成了朋友,小阿炯給小狗起名叫迪克。后來,迪克惹了禍。所以,他們開始流浪。路上,他們碰上了許多好人和壞人。最后,小阿炯終于找到了媽媽。
讀完這本書,我明白了:看一樣東西,既要看它的.外表,又要看它的用處。
我們一起走迪克讀后感篇十一
他的眼睛里沒有大千世界的紙醉金迷,只有黑暗;它的眼里沒有花花世界的世態炎涼,只有忠誠。他是阿炯,它是迪克。
他是個苦命的孩子,阿媽是知青,待他很好,卻在他讀一年級下學期時,鬧離婚成功,回到老家昆明,從此再無音訊。阿爸因此每天抽旱煙,喝的醉醺醺的,時常把他打得遍體鱗傷。一次重感冒,他的眼睛瞎了。后來,阿爸娶了繼母,生了弟弟阿龍,他的日子便更不好過。一段時間后,阿爸托人買了把二胡,把他領到錢老瞎那里學藝。再后來,錢老瞎去世,他接替了錢老瞎的“職位”,也失去了最親的人。
它的父母都是血統純正、出生高貴、相貌美麗、性情勇猛的獵犬,它的狗弟狗妹都繼承了父母的優點生的可愛漂亮,唯獨它,長得歪瓜裂棗。不僅主人嫌棄,就連它的母親也不愿多看它一眼。于是,它成了喪家的野犬。被迫送入森林,它也曾想找到一位主人,卻怎奈相貌丑陋,無人問津,有也只是嫌他相貌丑陋,無論它能力多強。
他是阿炯,它是迪克。他是它的主人,它是他的犬。
后來,他住到了穿綠尼大衣的“阿姨”家去了,而它只能待在樓下,又度成為“野犬”一只。在后來,紅蕾劇院的宋經理,也就是他的宋叔叔發現了他的才華,把他打造成一代二胡明星,它也得以登臺演出,只是它樣貌丑陋,不討人喜歡,只得被關了禁閉,一只高價購得的白獅狗代替了它,奪走它全部的功勞,只因為它長相丑陋。
他是阿炯,它是迪克。他是它的全部,它是他的唯一。
我們一起走迪克讀后感篇十二
它雖然外表丑陋,但是它那顆忠誠的心,永遠是最高尚的。它就是你——小迪克。
我也曾經看到過很丑的流浪狗,但我看它的眼神只有愛憐與憐憫,沒有一絲的厭惡,我經常會自己帶一些吃的,喂給那些可憐的流浪狗。因為我知道,如果我是那只狗,我也希望會有某位善良的小孩子給我一點吃的。它只是外表丑陋,可是它的內心并不丑陋,反而很純真與忠誠。我們不能因為一個人的外表怎樣,就可以斷定他的將來,人品以及他內心的那份忠誠。
我再次想告訴我的同胞們:請不要以貌取人好嗎?因為外表不一定與內心相同呵。正如當時孫權不用龐統,以貌取人,卻白白丟失了一個人才。所以,看一個人,要看他的心靈,不要看他的外表,不要以貌取人,心靈美,才是最美。
《我們一起走,迪克》主要是寫被主人拋棄的丑狗迪克遇見了父母離異雙目失明的小主人阿炯,從而變成了導盲犬與小主人開始了尋母之旅。阿炯聽說媽媽在昆明,他一路尋找,到了昆明之后,發現事情并不是他想像的那么簡單:他們人生地不熟,也不知道到哪里去找媽媽,只好夜宿橋洞,以乞討的方式維持生計,阿炯負責拉琴,迪克負責表演,但也只能從好心人手里討來少得可憐的食物,時間長了,連給食物的人都沒有了,迪克為了給小主人找吃的,情愿被三個少年折磨。直到有一次,阿炯的親身母親繆箐路過豆腐營,發現了闊別已久的孩子,但是她已經有了丈夫,還有一個可愛的女兒,她只能偷偷地幫助阿炯。有一次,阿炯生病了,醫院的醫生不肯救治這個小乞丐,繆箐只好把真相告訴了丈夫,經過商量后,他們收留了阿炯,等他病好后,把他送回他爸爸身邊,迪克只好在外面流浪。繆箐的丈夫是紅蕾劇場的經理,他發現了阿炯拉二胡的天份,把阿炯請到臺上表演,阿炯一下出名了,這個時候,阿炯很想念迪克,可是迪克太丑了,它一出場,客人們都喊著退票,經理只好給阿炯買了一條漂亮的白獅狗取代迪克。但是阿炯離不開迪克,迪克也離不開阿炯,他們逃離了這種生活,開始了新的流浪。
這篇文章細膩精美,主要表現出了人與人間的親情,當看到阿炯的媽媽為了照顧阿炯,又不敢告訴他自己就是他的親生母親,左右為難時,我也替他著急,阿炯這個可憐的孩子,怎樣才能改變自己的命運呢?最讓我感動的是迪克,為了讓阿炯不餓肚子,情愿冒著生命危險去乞討;情愿厚著臉皮在人們的紛紛議論下做出笨拙的動作;為了保護主人連自己的性命都不顧。阿炯為了和迪克在一起,放棄了明星的光環,放棄了舒坦的生活,放棄了對媽媽的渴望。阿炯和迪克之間,有多么深厚的感情呀!我的心被深深的感動著。
從這篇文章中,我更加理解了人與人之間的真情是多么的重要,和阿炯相比,我是一個多么幸福的小孩呀!有的時候,我還挑剔這樣的生活,總覺得許多東西太不完美了,現在才知道,每個人的一生都不可能十全十美,但是,我們要相信,生活總是光明和溫暖的。
他的眼睛里沒有大千世界的紙醉金迷,只有黑暗;它的眼里沒有花花世界的世態炎涼,只有忠誠。他是阿炯,它是迪克。
——題記。
他是個苦命的孩子,阿媽是知青,待他很好,卻在他讀一年級下學期時,鬧離婚成功,回到老家昆明,從此再無音訊。阿爸因此每天抽旱煙,喝的醉醺醺的,時常把他打得遍體鱗傷。一次重感冒,他的眼睛瞎了。后來,阿爸娶了繼母,生了弟弟阿龍,他的日子便更不好過。一段時間后,阿爸托人買了把二胡,把他領到錢老瞎那里學藝。再后來,錢老瞎去世,他接替了錢老瞎的“職位”,也失去了最親的人。
它的父母都是血統純正、出生高貴、相貌美麗、性情勇猛的獵犬,它的狗弟狗妹都繼承了父母的優點生的可愛漂亮,唯獨它,長得歪瓜裂棗。不僅主人嫌棄,就連它的母親也不愿多看它一眼。于是,它成了喪家的野犬。被迫送入森林,它也曾想找到一位主人,卻怎奈相貌丑陋,無人問津,有也只是嫌他相貌丑陋,無論它能力多強。
他是阿炯,它是迪克。他是它的主人,它是他的犬。
后來,他住到了穿綠尼大衣的“阿姨”家去了,而它只能待在樓下,又度成為“野犬”一只。在后來,紅蕾劇院的宋經理,也就是他的宋叔叔發現了他的才華,把他打造成一代二胡明星,它也得以登臺演出,只是它樣貌丑陋,不討人喜歡,只得被關了禁閉,一只高價購得的白獅狗代替了它,奪走它全部的功勞,只因為它長相丑陋。
他是阿炯,它是迪克。他是它的全部,它是他的唯一。
我們一起走迪克讀后感篇十三
誰說丑狗就可以隨便欺辱了?誰說丑狗就沒有生活的自由?本文中的迪克,就是這樣一只丑狗。
當迪克剛生下來時,便成了沒人喜歡的丑狗。過了斷奶期,主人把他放送到了大森林里,而迪克卻只能靠自己來養活自己。他也一直在尋找自己的新主人,可每次人們都嫌他丑。在之后的幾個月,有一位盲少年阿炯,成為了它的新主人,他以拉二胡為生。阿炯為了尋找母親,到了昆明,幾經流浪,在以拉二胡乞討為生,不過每天都有一位陌生的阿姨為阿炯安排吃的,她就是阿炯的媽媽。可是,阿炯呆在昆明卻沒有一種幸福的感覺,最終,他和迪克開始了永久的流浪。
讀了這本書,我認為我們不就是那個軟弱的阿炯嗎,時時刻刻都需要父母的幫助,愛護和引導。而父母呢,就是那一條忠誠的狗,每分每秒都保護著我們,生怕我們受一丁點傷。幾乎干家務活,都是爸爸媽媽干的吧。而我們呢,就是坐在沙發上看看電視,在電腦桌上玩玩電腦,看看書。也許想要幫爸爸媽媽干活的人,也不會多吧。
我還是這一句話:世界上的生物是平等的,沒有很形象的美與丑!
我們一起走迪克讀后感篇十四
我看過一本很感人的書,是“動物大王”沈石溪寫的,書名是《我們一起走,迪克》。
這本書的主人公有兩個,一個是丑狗迪克,另一個是瞎眼男孩阿炯。
迪克從小被主人丟棄,它很想再找一個主人,它四處尋找,卻無人要它。在這時,它碰到了小男孩阿炯,于是小主人收留了它。迪克對小主人非常忠誠,它為了小主人付出了很多,還犧牲了半只耳朵。
讀了這篇文章,我明白了,只要努力就不會被世界無情地淘汰。阿炯沒有心灰意冷,和迪克非常努力,才活了下去。
另外,自信也很重要。我聽過另一個故事:一個病人得了癌,他去看病,醫生問他:你認為自己能活多久?這個病人說,活多久不重要,反正我一定可以活下去!結果他真的活下去了。
對照自己,與班中優秀的同學相比,還有許多差距。比如:我是一個數學課代表,但成績并沒有名列前茅;我學古箏,每天只練一習一一點時間,不肯多花時間練一習一,和我一起學古箏的一個小朋友今年已經考出7級,而我只考到6級。因此我要加倍努力,超越自己,做個自信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