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簽訂簽訂協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合同對于我們的幫助很大,所以我們要好好寫一篇合同。以下是我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僅供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工程合同貸款貸篇一
建設項目:_________。
貸款方(甲方):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
根據國家規定,乙方為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貸款,經甲方審查發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根據批準的年度基本建設計劃,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建設工程。預計分季用款:一季度_________元;二季度_________元;三季度_________元;四季度_________元。
第二條借款用途:購置設備_________臺(套)_________元;土建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
第三條貸款利息,按年息_________%計收;乙方不能按上述約定歸還的,從次年開始未歸還的貸款作為逾期還款加息_________;挪用的貸款,從挪用期間加收罰息_________。貸款利息按實際支用數計息并計算復利。如因國家政策性的利率變動,本合同貸款利率根據政策相應調整。
第四條甲方提供的貸款,乙方保證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止,全部還清。上述還款期限,如果因國家規定的固定資產基本折舊率、應納稅率和產品價格等有較大調整,需要延長或縮短時,雙方通過協商計算,調整還款年限,并簽訂補充文本。
第五條貸款還本付息的資金來源,雙方同意按規定在建設項目投產后用下列資金清償:
1.基本建設收入;。
2.新增固定資產的基本折舊基金;。
3.固定資產稅;。
4.利潤。
乙方還款超過合同期限,還本付息的資金來源按規定辦理。
第六條乙方對償還貸款本息以抵押或第三方保證的方式提供擔保,抵押(或保證)協議作為合同附件。
第七條貸款到期,乙方如不能按期償還,由擔保人代為償還,擔保人在接到貸款方還款通知三個月后仍未歸還,甲方可直接從乙方或擔保人的各項投資或存款中扣收;以抵押方式提供擔保的,可變賣抵押財產歸還貸款。
第八條乙方在本合同規定的貸款總額內,根據批準的年度計劃和建設進度編制年、季度用款計劃,送甲方審查,甲方憑此供應資金。甲方保證在核定的年度貸款計劃內,按基本建設貸款的有關規定及時供應資金。因甲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乙方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與銀行規定的加收乙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第九條甲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乙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乙方應提供有關統計、會計報表及資料。乙方如果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甲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并對違約使用部分按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乙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第十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一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四條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六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工程合同貸款貸篇二
本協議書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由________(以下簡稱“業主”)為一方與________(以下簡稱“承包人”)為另一方簽定。鑒于業主欲建成本項工程,即______并已接受承包人提出的承擔該項工程之施工、竣工并修補其任何缺陷的投標書。茲為以下事項達成本協議:
l、本協議書中的措辭和用語應具有下文提及的合同條件中分別賦予它們的相同的含義。
2、下列文件應被認為是組成本協議書的一部分,并應被作為其一部分進行閱讀和理解:
(1)中標函。
(3)合同條件。
(4)規范。
(5)圖紙。
(6)工程量清單。
3、考慮到下文提及的業主準備付給承包人的各項款額,承包人特此立約向業主保證在各方面均遵照合同的規定進行施工及竣工并修補其任何缺陷。
4、業主持此立約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各項期限和以合同規定的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格或合同規定的其它應支付的款項,以作為本工程施工、竣工并修補其任何缺陷的報酬。
特立此據。本協議書于上面所定的日期,由有關雙方根據其各自的法律簽署訂立。
業主簽名:_____________承包人簽名: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合同貸款貸篇三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勞務承包工程范圍及工作內容(見附表1)。
五、承包勞務費用________元。(見附表1)。
六、乙方投入工種及人數________人。
第二條工程結算。
第四條安全生產。
第五條生活管理。
二、生活需用之食物,由乙方自理。乙方工人如有疾病,醫療費用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施工機具及耗材。
一、乙方自備所有用到的工具和設備,保證使用需要。
二、甲方提供電線并提供焊條、電錘頭、鋸片等消耗品。
四、施工需用的中、小型機械,一臺機械應配備一名操作工持有相關上崗證)。
五、乙方自備所有水鉆鉆頭,保證使用需要。
第八條現場管理。
第九條違約責任。
第十條附則。
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三、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一條合同附件及有效期。
一、合同附件:
1.附表1;
2.安全協議。
工程合同貸款貸篇四
抵押人:
抵押權人:
擔保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本著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當事人經共同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為了確保貸款人與借款人簽訂的______________號借款(貸款)合同的履行,抵押人?愿意以其位于的合法在建工程抵押給抵押權人,作為借款人履行債務的擔保。
第二條?在建工程取得方式、四至界限、使用性質、設施、工程進度狀況、地塊使用期限、相關證件號:
第三條?該在建工程經______________評估咨詢估價機構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估價,該在建工程價值(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
該房地產出租及他項權設定情況______________。
第四條?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以上述在建工程及相關權益作為借款人貸款。
貸款人在本合同生效后,即按借款(貸款)合同約定,向借款人提供抵押(按揭)房地產價值40%的抵押(按揭)貸款,貸款額為(大寫)?,約定(按揭)貸款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條?擔保人同意為借款人與貸款人之間的貸款行為提供擔保并另行簽訂書面擔保合同。
第六條?抵押擔保的范圍為本合同第一條所述借款(貸款)合同項下之借款本息、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和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稅費。
第七條?擔保人為借款人承擔擔保責任,擔保范圍為本合同第六條中涉及的債務及相關稅費,擔保期間自抵押登記生效之日起,至貸款人發放的貸款本金及相應的利息加收完畢之日止。
第八條?抵押權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的抵押權也消滅。
第九條?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由?辦理?保險,保險期不得短于抵押貸款期限。在抵押期間,抵押權人為保險第一受益人。
第十條?抵押權人未按約定的期限、金額給付款項的,抵押人有權要求解除本合同,并由抵押權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抵押人經營損失。
第十一條?在抵押(按揭)期間,抵押房地產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應當維護房地產的完好,并接受抵押權人的監督、檢查。
第十二條?在抵押貸款期間,未征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房地產不得轉讓、出租、改變用途、拆除、改建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房地產。
第十三條?因抵押人的過失造成抵押物不能或不足以擔保債務的,抵押人必須及時另行提供房地產或增加擔保。
第十四條?抵押當事人發生合并、分立等變更的,變更方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變更后的當事人繼續享有相應的權利并承擔相應的義務。
第十五條?因國家建設需要,拆除已設定抵押的房屋及征用其使用范圍內土地使用權,視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一)?實行產權調交換的,以交換所得房地產或以其他房地產重新設定抵押權。
(二)?實行作價補償的,應當重新設定抵押物或者先行清償債務,否則抵押權人享有拆遷補償的權利。
第十六條?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處分抵押房地產的,其行為無效,抵押人造成第三人損失的,由抵押人予以賠償。
第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處分抵押的房地產:
(三)?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者破產的;。
(四)?抵押人違反規定或合同擅自處分抵押房地產的;。
(五)?抵押合同約定的其他情況。
第十八條?擔保人在接到貸款人要求其履行還款擔保通知后?日內,應當清償借款人所欠貸款人的債務,貸款人有權將借款人所欠債務從擔保人帳戶中扣收。擔保人有權向借款人追償所支付的債務。
第十九條?抵押權人申請中止處分的,應中止處分抵押房地產。
第二十條?同一抵押房地產設定兩個以上抵押權人的,抵押房地產處分時,須通知其他抵押權人或利害關系人。
第二十一條?處分抵押房地產所得價款依下列順序分配:
(一)支付處分抵押房地產的費用;。
(二)支付處分抵押房地產應繳納的稅費;。
(四)支付擔保人代抵押人支付的有關費用;。
(五)剩余價款交還抵押人;。
第二十二條?抵押合同發生變更或者抵押關系終止時,抵押當事人應當在變更或終止之日起三十日(港、澳、臺地區或境外當事人在三個月)內,到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或者注銷抵押登記。
第二十三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條款:
抵押人將上述房地產權利證明交?保管。
第二十四條?抵押人隱瞞抵押的房地產存在共有、產權爭議或者被查封、抵押人應當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
第二十五條?當事人有違反本合同條款,給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余額?%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雙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
第二十六條?如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當事人共同選擇下列方式之一解決:
(一)向抵押房地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二)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由當事人簽署,到睢寧縣房產管理局辦理抵押登記后生效。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以中文為準。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壹式伍份,當事人及登記機關各壹份。合同及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抵押雙方在合同期滿清償債務后,應當協助對方到?房地產登記部門辦理注銷抵押登記。
(以下無正文)。
簽章:
身份證或護照:______________?身份證或護照:_______。
工程合同貸款貸篇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條例、規章等,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本項目協商一致,訂立協議并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工程名稱:
第三條:工程范圍:見附件.
第四條:工程總價:
人民幣(此項為投標價,支付以實際工程量為依據,此為稅后價),乙方包工包料。
第五條:
5.1竣工日期:(竣工報告為準)交付日
5.2合同總工期:元。
5.3甲方付款不以乙方向其提供發票為前提。
按設計文件及相關規范規定的標準施工且符合國家相關驗收標準。
第七條:代表。
甲方應指定一到兩名人員作為甲方的代表,有他親筆簽名的文件即認為是甲方的正式文件,此項人員的授權委托書作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如發生變更,甲方應當自變更后即日書面通知乙方,因甲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工地管理。
8.1乙方必須加強施工人員的安全及職業技能教育,在施工過程中,必須保證安全,清除隱患,杜絕一切事故的發生。
8.2嚴格執行工地上的各項管理制度,施工現場必須做到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場清,垃圾歸堆并運送指定地點。
8.3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后,不得打架斗毆、酗灑鬧事。情節嚴重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第九條:設備、材料、通行及配套。
9.1甲方提供乙方臨時用房,以及為了履行完成、養護分包工程所需的暫時或永久性質的設備。
9.2本工程使用的材料:見附件。
9.3乙方堆置器材設備之場所,應在甲方許可之范圍內,不得妨礙工程之進行與街道之暢通。甲方為使乙方能按分包合約順利施工,應向乙方提供使其設備足夠能進入其工地的一部分或幾個部分的便利措施。
9.4本工程施工期間工地及相關場所臨時水電設施由甲方負責提供,甲方應隨時注意保持交通、電力、通訊、給水、瓦斯或其它設施之安全正常營運。
第十條:工程保險。
10.1乙方應對其員工購買保險。
10.2由甲方辦理的保險單以履行總包合同通則,如果涉及乙方應當享有保險單內利益,甲方應當將乙方享有的利益注明或特別載列于保險單上和附表本部份之上。
10.3雙方必須維持其有效期直至本分包工程全部完成止。
10.4除能證明因不可抗力或乙方故意或重大過失外,工期延長,應由甲方支付續保費用。
第十一條:變更設計。
11.1雙方得以按照下列情況改變其分包合同的工程:
11.2經由本合同雙方協商一致減少的事項。
11.3為了甲方利益,由乙方可以書面提前10天通知甲方,變更或增加或減少的事項。
11.4所增加或變更之費用,乙方可以按照簽訂到變更期間的相對高價定價。11.5減少之工程,甲方除承擔乙方已購材料之損失外,還應支付乙方為此支付合理的費用。
第十二條:工程延期。
12.1須延長完工日期時,乙方可于原因發生后3日內據實將工程延期通知單書面通知甲方,但能夠證明是乙方故意造成延期的除外。
12.2本工程施工期間,甲方得通知乙方將本工程全部或局部停工。
第十三條:驗收。
13.1工程具有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中間驗收部位時,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時起24小時內進行驗收。
13.2本工程進度于符合完工或階段性驗收標準時,乙方應以書面報請完工驗收。經監理工程師認可后,由甲方驗收。
13.3乙方在驗收前3日,將驗收日期以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不能按時參加,須提前2日書面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延期參照本合同十三條停工損失賠償。13.4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3天內未進行驗收、也未提出延期的,乙方提交的已驗收通知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認可,通知的驗收日期即視為驗收合格之日,作為支付合同價款的依據。
13.5本工程竣工并經甲方驗收合格后,乙方應在10天內移交予甲方。驗收合格之日即視為所有權及相關權利義務發生轉移。
第十四條:違約及損害賠償責任。
14.1一方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另一方可終止或解除本合約,一方應給付另一方按工程總價10%計算之違約金。
14.2一方要求減少工程金額達原合約金額之百分之二十。
14.3一方要求停工達15日,除能證明是不可抗力或另一方之故意或重大過失除外。
14.4一方有停業、倒閉、破產或財務發生困難情事之虞,或一方顯無能力支付工程款。
14.5本合約依上述原因而終止或解除時,或因其它原因致使合同但發生其它賠償事件,一方仍得依法向另一方求償。
14.6除能夠證明是乙方故意不按時進場施工的,甲方應賠償乙方違約金15萬元。
14.7除能證明是不可抗力或乙方故意造成的停工或延期,甲方應按每人100元/天對乙方承擔賠償金,并支付乙方因停工或延期而發生之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機具折舊費、工地費用及管理費用等。甲方應于通知停工之十日內主動賠償乙方。
14.8甲方不按照合同約定準時支付工程款、違約金、賠償金等,每遲延一天按照工程總價的百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第十五條:糾紛處理。
甲乙雙方如對本合約條款發生爭議,雙方應平等協商,協商不成,由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六條:其它。
16.1合約時效:本合同經雙方蓋章后生效,自付清尾款后終止。
16.2合同份數: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16.3本合約正本之印花由雙方各自貼銷。
16.4一方提供之地址為可送達之地址,如果變更應及時通知,否則按照合同約定地址投遞即視為送達。
工程合同貸款貸篇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交通銀行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在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雙方簽訂的《房產抵押貸款合同》(以下稱“貸款合同”),特簽訂本抵押協議書(以下稱“協議書”)。
一、抵押物和抵押登記。
1.釋義:
(1)期房——指尚在建造中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給付定金或預售金后,已與房產商簽訂了《預購房屋合同》并經公證機關公證,依法取得了商品房預購權。
(2)現房——指已竣工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給付定金后,已與房產商簽訂了《房屋買賣契約》依法取得了商品房購買權。
2.抵押權:
本項抵押物為抵押人向_________(房產商)購買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的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的_________。
該房產建筑平方米銷售價為_________元,共_________元。
抵押人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與房產商簽訂了_________,并據此向抵押權人辦理抵押。
3.抵押登記:
抵押人應將《預購房屋合同》的全部權益抵押給抵押權人,并到房產管理局辦妥抵押登記手續。
當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抵押人授權房產商將“房屋峻工書”送至抵押權人,并委托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指定的機構代理向房產管理部門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并辦妥房屋所有權抵押登記手續。
《房屋所有權證》由抵押權人執管。
4.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土地使用權》所需的費用均由抵押人承擔。
5.抵押人在此確認,無論何種原因導致抵押人不能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抵押權人有權提前終止合同,并可立即向抵押人索償全部欠款。
二、抵押人陳述與保證。
1.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系抵押人合法擁有和實際存在的。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抵押人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和完整無缺,并同意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監督檢查。
2.抵押人保證其提供抵押物作抵押的行為合法、有效。
3.抵押人所提供的抵押物沒有向任何第三者抵押或轉讓,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不擅自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贈與、托管、再抵押、重大改裝增補或以其它方式處置抵押物。
4.抵押人再此確認抵押權人有如下權利:在抵押人未還清“貸款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和有關費用之前,抵押權人有權不需獲得抵押人的同意而將本協議下抵押權人的全部權利轉讓給第三者。
5.上述各項陳述和保證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始終真實、有效。
三、抵押物的使用和檢查。
1.本協議項下的抵押房產由抵押人使用,抵押人對所使用的房產應負保護和管理的責任并按時繳付因使用該房產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2.抵押權人有權定期或不定期,對抵押房產檢查,抵押人應提供一切便利。
四、保險。
1.抵押人須按抵押權人所規定的時間和指定的險種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辦妥抵押物的保險手續。
投保金額不得抵于抵押物的總價值,投保期應長于貸款期1-3個月,保險單正本必須注明抵押權人為第一受益人。
2.在貸款沒有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及利息均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追索。
3.如抵押物發生意外毀損,滅失,保險公司依法不予賠償或所賠償的金額不足以償還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款項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提供抵押權人所認可的抵押物予以補足,否則,抵押人須提前償還全部欠款。
抵押人還清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方可辦理抵押注銷手續,抵押權人將執管的有關憑證和文件退還給抵押人。
六、抵押權的行使。
1.按照“貸款合同”第十一條的規定,當抵押人發生違約事件時,抵押人在抵押權人發出歸還欠款的書面通知六十天后,仍不履行還款義務,抵押權人有權對抵押物加以處置。
2.抵押權人有權委托有關機構進行拍賣、出售、出租部分或全部抵押物。
出售出租所得款項用于還本付息。
如有結余,退還給抵押人,不足清償債務時,其不足部分應由抵押人繼續負責清償,直至全部償清為止。
3.抵押權人有權行使上述抵押物處理方式之外的其它合法的處理方式。
七、適用法律及其他。
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并按其解釋。
2.本協議是《貸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貸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
抵押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合同貸款貸篇七
抵押權人:
擔保人:
根據《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徐州市城市房地產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本著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當事人經共同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為了確保貸款人與借款人簽訂的號借款(貸款)合同的履行,抵押人x有限公司愿意以其位于xx小區的合法在建工程抵押給抵押權人,作為借款人履行債務的擔保。
第二條在建工程取得方式、四至界限、使用性質、設施、工程進度狀況、地塊使用期限、相關證件號碼:
第三條該在建工程經江蘇博文房地產土地評估咨詢估價機構于20xx年月日估價,該在建工程價值(人民幣)元,大寫。
第四條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以上述在建工程及相關權益作為借款人貸款。貸款人在本合同生效后,即按借款(貸款)合同約定,向借款人提供抵押(按揭)房地產價值40﹪的抵押(按揭)貸款,貸款額為(大寫),約定(按揭)貸款期自20xx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條擔保人同意為借款人與貸款人之間的貸款行為提供擔保并另行簽訂書面擔保合同。
第六條抵押擔保的范圍為本合同第一條所述借款(貸款)合同項下之借款本息、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和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稅費。
第七條擔保人為借款人承擔擔保責任,擔保范圍為本合同第六條中涉及的債務及相關稅費,擔保期間自抵押登記生效之日起,至貸款人發放的貸款本金及相應的利息加收完畢之日止。
第八條抵押權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的抵押權也消滅。
第九條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由辦理保險,保險期不得短于抵押貸款期限。在抵押期間,抵押權人為保險第一受益人。
第十條抵押權人未按約定的期限、金額給付款項的,抵押人有權要求解除本合同,并由抵押權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抵押人經營損失。
第十一條在抵押(按揭)期間,抵押房地產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應當維護房地產的完好,并接受抵押權人的監督、檢查。
第十二條在抵押貸款期間,未征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房地產不得轉讓、出租、改變用途、拆除、改建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房地產。
第十三條因抵押人的過失造成抵押物不能或不足以擔保債務的,抵押人必須及時另行提供房地產或增加擔保。
第十四條抵押當事人發生合并、分立等變更的,變更方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變更后的當事人繼續享有相應的權利并承擔相應的義務。
第十五條因國家建設需要,拆除已設定抵押的房屋及征用其使用范圍內土地使用權,視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一)實行產權調交換的,以交換所得房地產或以其他房地產重新設定抵押權。
(二)實行作價補償的,應當重新設定抵押物或者先行清償債務,否則抵押權人享有拆遷補償的權利。
第十六條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處分抵押房地產的,其行為無效,
抵押人造成第三人損失的,由抵押人予以賠償。
第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處分抵押的房地產:
(三)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者破產的;。
(四)抵押人違反規定或合同擅自處分抵押房地產的;。
(五)抵押合同約定的其他情況。
第十八條擔保人在接到貸款人要求其履行還款擔保通知后日內,應當清償借款人所欠貸款人的債務,貸款人有權將借款人所欠債務從擔保人帳戶中扣收。擔保人有權向借款人追償所支付的債務。
第十九條抵押權人申請中止處分的,以中止處分抵押房地產。第二十條同一抵押房地產設定兩個以上抵押權人的,抵押房地產處分時,須通知其他抵押權人或利害關系人。
第二十一條處分抵押房地產所得價款依下列順序分配:
(一)支付處分抵押房地產的費用;。
(二)支付處分抵押房地產應繳納的稅費;。
(三)償還抵押權人的債權及相關費用,同一房地產設定兩個以。
上抵押權時,以登記的先后順序受償;。
(四)支付擔保人代抵押人支付的有關費用;。
(五)剩余價款交還抵押人;。
第二十二條抵押合同發生變更或者抵押關系終止時,抵押當事人應當在變更或終止之日起三十日(港、澳、臺地區或境外當事人在三個月)內,到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或者注銷抵押登記。
第二十三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條款:
抵押人將上述房地產權利證明交保管第二十四條抵押人隱瞞抵押的房地產存在共有、產權爭議或者被查封、抵押人應當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
第二十五條當事人有違反本合同條款,給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余額﹪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雙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
第二十六條如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當事人共同選擇下列方式之一解決:
(一)向抵押房地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二)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由當事人簽署,到睢寧縣房產管理局辦理抵押登記后生效。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以中文為準。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壹式伍份,當事人及登記機關各壹份。合同及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抵押雙方在合同期滿清償債務后,應當協助對方到縣房地產登記部門辦理注銷抵押登記。
抵押人:借款人:
工程合同貸款貸篇八
甲方(即借款人):
乙方:
根據《_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甲方和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代辦的銀行貸款,辦理銀行貸款金額具體金額不限定。
第二條借款用途及額度。
1、用于貸款的房屋位于:鶴壁市幢單元號房,面積平方米;結構;外觀;房屋建成年限年;產權證號:鶴壁市房權證字第號或官字第號、共有權證號為:號。
第三條報酬及支付方式。
1、在為甲方成功辦理完成貸款手續之前,乙方不收取甲方任何費用。當貸款手續辦理完畢,甲方即付給乙方實際貸款金額的2%作為費用。
2、為那保證乙方能順利辦理銀行貸款,甲方因積極配合乙方辦理貸款相關手續。
3、如因甲方的原因導致貸款人停止發放貸款的,乙方有權終止辦理貸款相關手續。
第四條雙方義務。
甲方義務。
1、甲方保證用于貸款的抵押物真實,沒有抵押、查封等產權糾紛;
2、甲方保證貸款人征信正常、并符合貸款銀行要求;
3、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的真實有效的材料,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貸款手續;
6、甲方對乙方因履行本合同提供的相關資料負有保密義務,不得泄露;
7、其他規定:
乙方義務。
1、乙方應及時向甲方通報有關委托事項的進展情況,接受甲方咨詢相關問題;
3、乙方不得擅自單方終止本合同;
4、除本合同約定的費用外不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向甲方收取其他費用;
5、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委托事項轉委托其它房地產中介或個人;
6、乙方對甲方因履行本合同提供的相關資料負有保密義務,不得泄露;
7、其他規定:
第五條違約責任。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因甲方故意提供虛假的上述房屋證件和資料等行為的,給乙方及貸款人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包括不限于給乙方及貸款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2、甲方應當在約定的期限內向乙方支付報酬,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付報酬額的萬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甲方違反保密義務,不當泄露乙方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保密義務,不當泄露甲方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應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乙方有隱瞞、虛構信息或惡意串通等影響甲方利益的行為,乙方應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協議變更與解除。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應書面通知對方,并經雙方書面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因變更或解除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損失。
2、單方解除。
甲方故意提供虛假的上述房屋證件和資料等辦理貸款所需的資料的,乙方享有單方解除權;解除合同以通知的形式送達對方,當解除合同的通知送達對方在本合同注明的地址時,本合同解除。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簽字或蓋章、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空格部分及備注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不違反國家及地方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所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由受托方、委托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補充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