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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合伙協議書 合伙人合伙協議(匯總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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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合伙協議書 合伙人合伙協議(匯總10篇)
時間:2023-12-13 02:37:06     小編:MJ筆神

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肯定對各類范文都很熟悉吧。那么我們該如何寫一篇較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我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優秀范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合伙協議書篇一

重慶___________餐飲管理咨詢有限公司為了能更好的發展及品牌運營,特納入新的股東,將個人企業變更為股份制公司,經甲乙雙方協商,就納入新股東一事,甲雙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以下合伙協議:

第一條合伙企業基本情況。

1、名稱:重慶小師兄餐飲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2、辦公住址:重慶市南坪商業大廈27-7。

3、合伙企業協議生效前全額資產持有人:潘厚華。

4、經營范圍:餐飲策劃、管理咨詢及相關業務。

第二條合伙期限。

合伙日期:起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條乙方出資額、出資方式、繳付期限如下:

甲方出資額度(目前品牌有形資產,無形資產折算投資)的出資方式(品牌股份合伙),占股比例。

乙方出資額度(其中40萬元作為投資16℃砂鍋菜旗艦店,具體細節詳見小師兄公司與16℃品牌合伙人簽訂的協議,投資該款項后,乙方享有16℃合伙人簽訂協議的約定收益)出資方式,占股比例。

合伙款項繳付期限。

1、首期款項元,于年月日前,按甲方指定賬號匯款,甲方出具收條作為收款憑證。

2、余款元,于年月日前,按甲方指定賬號匯款,甲方出具收條作為收款憑證。

3、乙方合伙款項如數完結,合伙協議的有形資產,無形資產正式生效,逾期合伙協議自動失效。

第四條分紅約定及生活補貼。

1、甲乙雙方約定分紅一次,分紅前,公司運營賬戶需留足公司流動資金元,作為次年度公司的運轉資金。

2、合伙協議生效之日起,公司盈利并正常運轉的情況下,甲乙雙方約定每月從公司收益中支出每月每人元,作為甲乙雙方的生活補貼。

第五條合伙企業的虧損及債務承擔方式如下:

(一)合伙人投資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形成合伙企業債務及虧損,由各合伙人按出資比例分擔,若任一合伙方不愿承擔風險,按自動退伙處理,自動退伙,不作任何補償及分割合伙企業財產。

第六條合伙企業法人代表對外代表合伙企業執行合伙事務。不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有權查閱合伙企業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在合伙代表的授權下執行公司一切事務。

第七條合伙人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實行合伙雙方協商達成統一意見,如無法達成意見時,按法人代表行使職權,但因其決議帶來的損失由決議人承擔,本協議對合伙企業的表決辦法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八條合伙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變合伙企業的名稱;。

(二)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三)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四)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五)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七)投資公司其他增值項目或相關項目。

第九條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除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合伙人以其合伙企業資源對外簽訂的與本企業收益無關的合同,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善意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行為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合伙人的出資、以合伙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財產,均為合伙企業的財產。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合伙人在合伙企業清算前,不得請求分割合伙企業的財產。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購買權;合伙人之間轉讓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合伙人。

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時,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應當通知全體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優先購買權;其他合伙人未購買,又不同意將該財產份額轉讓給他人的,應當為該合伙人辦理退伙結算,或者辦理削減該合伙人相應財產份額的結算。

第十一條新合伙人入伙,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訂立入伙協議時,原合伙人應當向新合伙人如實告知原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第十二條在合伙企業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二)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的事由;。

第十三條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四條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的規定退伙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一)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三)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合伙人被依法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該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第十六條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資義務;。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三)執行合伙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造成企業嚴重損失或嚴重影響的;。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對該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享有合法繼承權的繼承人,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從繼承開始之日起,取得該合伙企業的合伙人資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業應當向合伙人的繼承人退還被繼承合伙人的財產份額:

(一)繼承人不愿意成為合伙人;。

(二)合伙協議約定不能成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合伙人的繼承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為有限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業應當將被繼承合伙人的財產份額退還該繼承人。

第十八條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應當與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的合伙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退伙人對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賠償的數額。退伙時有未了結的合伙企業事務的,待該事務了結后進行結算。退伙人在合伙企業中財產份額的退還辦法,由合伙協議約定或者由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

第十九條退伙人對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伙人退伙時,合伙企業財產少于合伙企業債務的,退伙人應當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

第二十條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一)合伙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經營;。

(四)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五)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一條合伙企業解散,應當由清算人進行清算。清算人可以全體合伙人擔任;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也可以自合伙企業解散事由出現后十五日內指定一個或者數個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清算人自被確定之日起十日內將合伙企業解散事項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清算人在清算期間執行下列事務:

(一)清理合伙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伙企業未了結事務;。

(三)清繳所欠稅款;。

(四)清理債權、債務;。

(五)處理合伙企業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六)代表合伙企業參加訴訟或者仲裁活動。

清算期間,合伙企業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合伙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和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以及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由合伙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清算結束,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申請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合伙企業注銷后,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二十二條合伙人對合伙協議約定必須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始執行的事務擅自處理,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三條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或者合伙企業從業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應當歸合伙企業的利益據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業財產的,應當將該利益和財產退還合伙企業;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合伙企業登記事項發生變更,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未按期申請辦理變更登記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伙企業、其他合伙人或者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四條不具有事務執行權的合伙人擅自執行合伙事務,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合伙人違反合伙協議的約定,從事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或者與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的(除投資項目時,已通知合伙方,合伙方不愿投資的項目),該收益歸合伙企業所有;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合伙企業所在地人民法院處理。

第二十七條其他。

(一)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書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書經全體合伙人簽字,完善協議第三條約定后生效。

以下為簽署頁,無正文。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伙協議書篇二

合伙甲方:身份證號:合伙乙方:身份證號:

上列合伙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原則訂立合伙購買商鋪協議如下:

乙方出資元占商鋪總出資的50%。已付首付款壹拾貳萬元整,小寫:120000元。

應按期向甲方支付乙方產權份額相應的按揭本息。每月向銀行還貸款之前乙方需把當月按揭款的一半交與甲方,由甲方將當月按揭款全部交與銀行,若乙方沒有在還款期限之前交按揭款每遲延一天按揭款的全額的1%向甲方支付滯納金,按揭時間為5年之內。

2.同時雙方約定如因該商鋪產生其他未預計到的費用,該費用也以上述比例分配。

3.雙方依照各自的商鋪產權份額分配該商鋪經營收益,承擔經營期間產生的各種費用。商鋪貸款按揭未付清期間,該商鋪經營或出租所得收益首先用于支付按揭,之后不足部分再按比例支付。

三、利益分配與風險分擔。

1.商鋪投資所取得的利益(包括市場增值部分)由雙方根據出資比例平均共享。

2.商鋪投資所產生的費用由雙方根據出資比例平均分攤。

3.商鋪投資可能發生的風險或損失(包括因不可抗力遭遇的損失、或政府政策原因導致的房產滅失被征收等情形出現)由雙方根據出資比例平均承擔。

四、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須有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決定。

(1)商鋪出租的價格、時限等有關事項。

(3)合伙商鋪的抵押事項。

(4)其他有關合伙商鋪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重大事項。

五、投資的轉讓、出租及經營。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擬向第三方轉讓自己持有的投資權益,必須經過另一方同意。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擬向第三方轉讓自己持有的投資權益,另一方具有優先購買權。

3.商鋪必須整體出租,不允許分開出租。

4.若商鋪甲乙雙方共同經營或一方經營,各種費用雙方另行協商。

5.本商鋪經營事宜需雙方協商同意方可與承租人簽訂租憑協議(租憑協議需雙方簽字才有效,如一方不在可找人代簽但必須有書面證明)。

六、產權證的辦理。

所購商鋪的產權屬于甲乙雙方共同共有,產權各占50%,房產證登記為甲方、乙方的名字。土地使用權證登記為甲方名字(因以甲方名義向銀行貸款,房產證戶主需是甲方銀行才放貸,故土地使用權證登記在甲方名下)但土地使用權證屬于雙方共同所有。辦證所需稅費由甲乙雙方按出資比例共同分擔。

七、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不能因為個人的債務導致共有房產的所有權、使用權受到影響,否則應賠償另一方所產生的損失。

2.如甲、乙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在5年之內無法支付清與產權份額相應的全部本金加利息,則示為該方(違約方)放棄合伙所購商鋪房屋產權和土地使用權,另一方向違約方支付其已付的首付款(見第二大條款),則擁有該商鋪房屋全部產權和土地使用權份額。

3.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其他內容,均應賠償給對方帶來的全部經濟損失。

八、其他事項。

1.由于雙方均為已婚人士,本商鋪甲乙雙方各占的50%的產權份額屬于夫妻婚后財產,如果一方婚姻破裂,需要重新變更產權,則變更產權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需變更產權那方所付,另一方需積極配合。

2.因此商鋪使用年限為70年,所以在此期間如果一方想把產權份額留給后代,需變更產權,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需變更產權那方所付,另一方需積極配合。

九、其他條款。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

雙方各執一份。

十、公證人: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合伙協議書篇三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愿合作經營塑膠和金屬油漆項目,總投資為20萬元,甲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15萬元,乙方以人民幣出資5萬元及技術和客戶資源。

第二條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在合伙期間合伙人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伙終至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三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雙方共同經營,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伙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伙人。

第五條企業固定資產和盈余按照取得的銷售凈利潤的甲方60%、乙方40%的比例分配。

第六條企業債務按照甲方60%、乙方40%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每年項目產品總銷售利潤的百分之十進行固定投入。銷售利潤分紅,一年結算。

第八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貳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自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需要負責技術和市場開發及售后跟進,甲方負責管理及日常事務。

第十一條本協議有效期暫定三年,自雙方代表(乙方為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十二條爭議處理。

1、對于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協議到期后,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如果不再繼續合作的,退出方應提前三個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書面文本,并將己方的有關本合同項目的資料及客戶資源都應交給另一方。

第十四條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并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1、一方合伙人有違反本合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3、雙方同意終止協優議的。

4、一方合伙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企業有損害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六條未盡事宜,雙方可再協商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等本協議有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伙協議書篇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以下簡稱”《合伙企業法》”)的相關規定,作為普通合伙人于年月日與本協議附件一中所列的有限合伙人(以下稱”有限合伙人”)簽署本合伙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決定成立[投資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簡稱”合伙企業”)。各方已充分知悉相關投資的風險與責任,并就相關事宜訂立本協議如下:

第1條總則。

1.1根據《民法典》和《合伙企業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登記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各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1.2本企業為有限合伙企業,是根據協議自愿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合伙人愿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1.3本協議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1.4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第2條合伙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

2.1名稱:[投資中心](有限合伙)(以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的名稱為準)。

2.2主要經營場所:。

第3條合伙目的和合伙企業經營范圍。

3.1合伙目的:本合伙企業設立的主要目的是投資[品牌公司](該公司目前尚未設立,以設立時核準的名稱為準,以下簡稱”目標公司”),并為合伙人謀求投資收益最大化。

除非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企業除對目標公司進行投資外,不得開展其他業務,不得對外借款,不得對外擔保。

合伙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可以改變經營范圍,但是應當于執行事務合伙人決定之日起____日內辦理變更登記。

第4條合伙人姓名或名稱及其住所。

4.1普通合伙人1人:,身份證號碼為,其他信息見附件一。

4.2有限合伙人共[27]人,具體信息見附件一。

第5條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

合伙企業出資總額為人民幣[100]萬元。各合伙人認繳的出資額及出資比例如下:

合伙人名稱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

第6條繳付期限。

普通合伙人以電子郵件的方式或快遞的方式向各有限合伙人發送出資繳付通知,載明付款賬號信息,各合伙人在上述郵件發出通知以后[15]個工作日以內,以現金方式一次性全額繳納其認繳的出資。遲延繳納出資的,普通合伙人有權將該合伙人除名。各合伙人的電子郵件地址以本協議附件一載明的地址為準,該地址作為本協議相關事項的送達地址,若有變更須于三日內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7條利潤分配與虧損承擔。

7.1合伙企業凈利潤由全體合伙人[按實繳出資比例]分享。

7.2合伙企業的虧損由全體合伙人[按實繳出資比例]承擔。

第8條合伙企業事務執行。

8.1全體合伙人在此一致決定,委托普通合伙人為本合伙企業的執行事務合伙人,對外代表本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人不再執行合伙企業事務。不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合伙人,有權檢查其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情況。

8.2執行事務合伙人應依照約定向其他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因執行合伙企業事務而產生的收益歸合伙企業,所產生的費用、虧損和民事責任,由合伙企業承擔。

8.3執行事務合伙人對全體合伙人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8.3.1代表合伙企業對外開展與持有或轉讓目標公司股權(股份)有關的業務;。

8.3.2代表全體合伙人簽署新的有限合伙人的入伙協議或退伙協議;。

8.3.3制定合伙企業的年度財務預算、決算方案;。

8.3.4決定合伙企業的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案;。

8.3.5決定合伙企業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8.3.6制定合伙企業的管理制度;。

8.3.7聘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8.3.8決定轉讓合伙企業持有的目標公司的股權(股份);。

8.3.9決定合伙企業經營管理中的其他事項。

8.4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合伙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執行事務合伙人同意:

8.4.1改變合伙企業的名稱;。

8.4.2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8.4.3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8.4.4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8.4.5轉讓合伙企業所持股企業的股權(股份);。

8.4.6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8.4.7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8.4.9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

8.4.10合伙人增加或者減少對合伙企業的出資;。

8.4.11普通合伙人轉變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轉變為普通合伙人;。

8.4.12合伙企業設立分支機構;。

8.4.13修改和補充本協議;。

8.4.14合伙人的入伙、退伙。

第9條入伙和退伙、除名。

9.1入伙。

9.1.1新合伙人入伙時,需經普通合伙人同意(無需經過有限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訂立書面入伙協議時,普通合伙人應向新合伙人如實告知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物狀況。

9.1.2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對入伙前有限合伙企業的債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9.1.3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應當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2)滿足目標公司規定的其他條件;。

(3)目標公司股權激勵方案或計劃設定的其他條件。

9.2退伙。

有限合伙人擬轉讓其在合伙企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或退伙的,須提前30天以書面方式向執行事務合伙人提出,由經執行事務合伙人決定是否同意。法律法規或目標公司的股權激勵方案有限售期限的規定的,應遵守有關限售的法律規定或協議約定。有限合伙人轉讓部分財產份額的,需不影響《合伙企業法》對合伙人數的限制。

9.3除名。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除擬被除名人之外)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9.3.2因違反本協議約定轉讓財產份額,給合伙企業造成物質損失或名譽損害的;。

9.3.3違反本協議約定的不競爭、禁止關聯交易義務的;。

9.3.4發生本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根據本協議第4條的住所送達除名通知的,通知送達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10.1普通合伙人可以轉讓其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

10.2有限合伙人經執行事務合伙人書面同意的,可轉讓出資份額,轉讓價格協商確定,在同等條件下,執行合伙人享有優先購買權。在無人愿意受讓擬退伙的有限合伙人的出資份額的情形下,執行事務合伙人有權按照[原始出資額]受讓其份額。

10.3未經執行事務合伙人同意或違反本協議約定或違反目標公司股權激勵方案的約定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出資份額轉讓無效,且合伙企業有權拒絕配合完成相關的變更登記;有限合伙人不得對其所持合伙企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設立任何的抵押、留置、質押、其他債務負擔(包括任何所有權再轉讓協議、優先購買權、優先要約權或其他對任何權利的任何類型的限制或授予)。

10.4對于在目標公司任職的有限合伙人,如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執行事務合伙人將向該合伙人發出通知指定其財產份額的受讓方,該有限合伙人應當將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以取得該等合伙企業財產份額時的原值]轉讓給執行事務合伙人或者其指定的合伙人。除執行事務合伙人指定的合伙人外,其他合伙人簽署本協議即表明其已確認放棄對該等財產份額的優先購買權。

10.4.1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10.4.2非法將目標公司或其關聯方的財物占為己有;。

10.4.3利用職務之便,收受他人回扣或接受其他形式的賄賂;。

10.4.4泄露目標公司或其關聯方的機密或商業秘密;。

10.4.5因嚴重失職或濫用職權等行為損害目標公司或其關聯方的利益或者聲譽;。

10.4.9有限合伙人主動解除其與目標公司或其關聯方的勞動關系。

10.5有限合伙人死亡的,其法定繼承人可以依法取得該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業中的資格;但執行事務合伙人有權要求該有限合伙人的法定繼承人應將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轉讓給執行事務合伙人或其指定的人,轉讓價格協商確定,協商不一致的,參照合伙企業當時資產情況確定。

第11條解散和清算。

11.1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11.1.2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11.1.3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日;。

11.1.4本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11.1.5合伙企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11.1.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11.2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按《合伙企業法》的規定選定清算人并進行清算。

11.3清算人在清算期間執行下列事務:

11.3.1清理本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11.3.2處理與清算有關的本企業未了結事務;。

11.3.3清繳所欠稅款;。

11.3.4清理債權、債務;。

11.3.5處理本企業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11.3.6代表本企業參加訴訟或者仲裁活動。

11.4清算程序及相關事項:

11.4.1合伙企業解散、經營資格終止,不得從事經營活動,只可從事與清算活動相關的活動。

11.4.2企業解散后,由清算人對企業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結算,處理所有尚未了結的事務,清算人自被確定之日起十日內將本企業解散事項通知債權人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11.4.3清算結束后,清算人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字、蓋章,在____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11.5合伙企業經營不善或執行事務合伙人怠于履行經營義務,經三分之二以上有限合伙人表決同意,合伙企業可以解散,在前述情況下解散的,有限合伙人優先分配剩余財產。

第12條保密義務。

12.1本協議任何一方應就本協議有效期內所接觸的關于目標公司以及合伙企業的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專有和非專有技術、商業、財務、運營等信息)嚴格保密,不得將任何保密信息披露或傳達給除本協議簽約方以外的第三人。

12.2本協議任何一方,在作為本合伙企業合伙人期間或轉讓其持有的本合伙企業財產份額或退伙的兩年內,均不得:

12.2.2以自己的名義或代表或聯合任何第三方或以任何身份誘使或尋求誘使任何高級管理人員或任何雇員離開合伙企業。

12.3本協議各方應確保其實際控制的其他企業或實體以及其各自的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或親屬遵守前兩款規定的限制。

第13條違約責任。

13.1除本協議另有規定或協議各方另有約定外,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給本合伙企業或其他協議方造成損失,均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13.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合伙企業設立失敗的,任何一方均不負違約責任,各方已繳納的出資全部退回。合伙企業設立過程中發生的費用,依法由合伙企業承擔,如合伙企業設立失敗,由各方按其認繳出資比例分攤。

第14條爭議解決。

合伙人履行合伙協議發生爭議的,合伙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伙企業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15條其他。

15.1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如需合伙人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合伙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執行合伙人對決議事項具有一票否決權。

15.2修改或補充本協議,應經執行事務合伙人同意;修改、補充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修改、補充后的內容為準。

15.3本協議中的”關聯方”、”關聯交易”認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執行。

15.4本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事項,由合伙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

15.5本協議與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登記的合伙協議不一致或有沖突的,以本協議為準。

15.6本協議一式[29]份,合伙人各執一份,報送登記機關一份,其余留存于合伙企業。

15.7本協議自全體合伙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以下無正文)。

普通合伙人(簽字):

簽署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限合伙人(多位分別簽字):

簽署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協議書篇五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執行單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現就培訓英語教師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______區教育局與______大學合作進行的教師培訓屬非學歷教育性質,目的在于提高教師的學力和業務水平。

二、甲方負責組織與行政管理,乙方負責教學和業務管理,并為教學質量負責。

三、乙方為甲方舉辦的學力教育培訓班,每期_____名學生,每個教學班人數為____人,培訓期限為_____年,培訓班的英語教學時數為________學時。

四、乙方承諾:經過培訓,能使甲方參加培訓的大部分學員在英語聽力和口語等方面的能力有明顯提高。對于學員反映強烈、課堂教學效果差的教師,經甲方提出,乙方應當予以及時更換。

五、甲乙雙方都同意將日常的教學點設在______區教師進修學校,寒暑假期間將教學點設在__________________。

六、甲方同意乙方為甲方學員開設的課程及課時分配計劃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制定。

七、乙方負責組織好平時的`測驗、中段考、結業考及水平測試(共三次),對三次水平測試合格者頒發學力證明書(結業證書),并負責建立接受培訓英語教師的學力檔案;甲方負責建立全區英語教師的繼續教育檔案,并負責把教師培訓成績納入業務檔案管理。

八、經過甲乙雙方協商的培訓時間,乙方原則上不得隨意改變,如有變更應當至少提前一星期通知甲方。

九、培訓費用按照每生每課時______元計算(包含教材費和散頁講義費),每月結算一次,由甲方以支票方式支付乙方;乙方除收取培訓費用外,不再收取其它任何費用。

十、學員在_____大學校本部培訓期間的交通費、食宿費等由學員自理。

十一、操作事宜由______區教師進修學校與出國人員培訓部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

甲方執行單位代表(簽字):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

乙方執行單位代表(簽字):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合伙協議書篇六

甲方:

公民身份號碼:

住所地:

郵箱:

qq/微信號:

手機:

乙方:

公民身份號碼:

住所地:

郵箱:

qq/微信號:

手機: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伙協議:

(一)合伙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向工商部門申請。)。合伙性質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合伙/普通合伙)。

(二)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美容(具體以工商部門核準的經營范圍為準)。

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______個月辦理相關手續。

(一)甲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元(包括甲方已出資經營門面房半年租金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萬元,占總投資額的________%;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萬元,占總投資額的________%。

(二)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萬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甲方為美容院日常經營和管理者,每月工資暫定_______元(后期具體工資隨經營和管理的變化而定)。

(二)乙方負責美容院財務工作,且配合甲方工作?,F因乙方仍有正常工作,在退休前不享有工資待遇;在退休后,共同參與日常經營和管理,可以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工資待遇。

(三)盈余分配:每月核算盈余,利潤按出資比例分配。

(四)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出資比例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一)入伙。

他人可以入伙,但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同意,并辦理出資手續和定力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二)退伙。

1、需正當理由方可退伙。

2、退伙需提前30天通知對方,并經對方同意。

3、未經雙方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合伙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伙人決定,甲方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產品(服務、貨物等)、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伙債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合伙利益按投資占比分配。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五)合伙人不得泄露合伙項目的商業信息和商業秘密,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后果嚴重則追究其法律責任。

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一)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伙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退伙。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法院裁決。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入伙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合伙人各執一份。

(四)因應酬產生的相關費用計入成本。

(五)本合同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合伙協議書篇七

合伙人:,公民身份號碼:。

合伙人:,公民身份號碼:。

以上合伙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合伙事宜:

第一條。

各合伙人共同投資經營,該企業的主要經營場所位于。

第二條。

合伙目的及合伙經營范圍、期限。

第三條。

第四條。

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合伙人的出資方式為,數額為,出資比例為。

%,繳付期限為。

合伙人的出資方式為,數額為,出資比例為。

%,繳付期限為。

第五條。

合伙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合伙利潤分配及虧損分擔方式均按各合伙人實際出資比例分配、分擔。

第六條。

合伙人。

作為合伙企業的負責人,負責。

合伙人。

負責。

合伙人為了解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合伙企業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

合伙人可以對其他合伙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當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依照本協議作出決議。

合伙人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實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通過的表決辦法,本協議和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合伙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1.改變合伙企業的名稱;

2.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3.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4.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5.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或合伙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合伙人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8.增加或減少對合伙企業的出資;

9.。

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七條。

合伙人的出資、以合伙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財產,均為合伙企業的財產。

合伙人在合伙企業清算前,不得請求分割合伙企業的財產,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合伙人私自轉移、侵吞或者處分合伙企業財產的,其行為無效,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的,行為人應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購買權。

合伙人之間轉讓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否則無效,由此給善意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行為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入伙與退伙。

新合伙人入伙,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訂立書。

在合伙企業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2.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的事由;

3.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4.。

合伙人違反規定退伙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

失。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3.法律規定合伙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喪失該資格;

4.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5.被依法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退伙事由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

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伙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

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對該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享有合法繼承權的繼承人,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從繼承開始之日起,取得該合伙企業的合伙人資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業應當向合伙人的繼承人退還被繼承合伙人的財產份額:

1.繼承人不愿意成為合伙人;

2.法律規定合伙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該繼承人未取得該資格;

3.繼承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4.。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應當與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的合伙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退伙人對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賠償的數額。

退伙時有未了結的合伙企業事務的,待該事務了結后進行結算。

合伙人退伙時,合伙企業財產少于合伙企業債務的,退伙人應當按本協議第五條的規定分擔虧損。

第九條。

合伙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經營;

2.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3.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4.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5.。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合伙企業解散,應當由清算人進行清算。

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可以。

自合伙企業解散事由出現后十五日內指定一個或者數個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清算人在清算期間執行下列事務:

1.清理合伙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2.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伙企業未了結事務;

3.清繳所欠稅款;

4.清理債權、債務;

5.處理合伙企業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6.代表合伙企業參加訴訟或者仲裁活動。

清算人應當在清算結束后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

合伙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和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以及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按本協議第五條的規定進行分配。

第十條。

違約責任。

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將應當歸合伙企業的利益據為已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業財產的,應當將該利益和財產退還合伙企業;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合伙人對法律規定或本協議約定必須經全體合伙一致同意始得執行的事務擅自處理,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不具有事務執行權的合伙人擅自執行合伙事務,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合伙人違反法律規定或者本協議的約定,從事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或者與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的,該收益歸合伙企業所有;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辦法。

合伙人履行合伙協議發生爭議的,合伙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合伙企業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以上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后生效,修改或者補充合伙協議,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事項由合伙人協商決定。

合伙人(簽名):,****年**月**日。

合伙人(簽名):,****年**月**日。

合伙協議書篇八

乙方:_______________。

為了合作順利完成______項目,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簽訂協議如下:

一、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據實修改)。

1、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為乙方提供辦學資質,成立______培訓中心中學生部,限中學生培訓項目;

3)協助乙方組織師資以及教學場地安排;

4)提供乙方報名培訓發票;

6)在協議期間內,甲方不得與______其他機構進行以上項目的合作;

2、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以甲方的名義進行項目宣傳,負責市場的策劃、宣傳、拓展以及培訓工作;

2)承擔合作項目運作過程中的所有費用;

3)在合同期內乙方不得和相關的外部培訓機構進行單獨合作;

4)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發票必須由甲方指定的人員負責管理,同時承擔相應的報名咨詢及收費等工作。

二、利益分配與支付方式。

甲方代表甲乙雙方收取咨詢費,咨詢費到達甲方帳戶后,乙方向甲方開具收據支取合作項目收入的xx%(已含各種稅金)。甲方向咨詢方提供發票。

三、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本著友好合作的原則協商解決。

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合伙協議書篇九

說明:合伙屬于純人合的合作,因此不論個人合伙還是合伙企業都依靠著各位合伙人之間的人和。因此,進行明確的約定不單是為合作的順利進行,更是維護人際關系的保證。

甲方:乙方:丙方:丁方:

卯方:

甲乙丙丁卯就合伙開辦飯店一事達成一致,為保證合伙事務順利執行,特訂。

立協議如下,以資各方共同遵守。一、一般約定。

第一條本協議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各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并簽署。

本個人合伙各方為:

卯方:

第三條本協議所約定的個人合伙經營范圍為餐飲(火鍋店),火鍋店。

地址為:財富路發財巷999號。第四條本協議所約定的火鍋店經營形式為個體戶,字號為聚賢樓。第五條本協議約定的合伙期限為五年,自本協議簽訂生效時起算,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在合伙期限期滿后繼續經營,并決定再次經營的期限;也可以根據全體合伙人的一致同意,提前終止經營期限,并進行清算。

第六條本協議所約定的經營項目中協議各方均出資,出資比例為甲方:乙。

萬元。

第一款所述出資均為貨幣出資,幣種為人民幣。

第八條各方出資應于2099年12月31日前完成,各方應將出資匯入指定。

賬戶。第一款所述指定賬戶開戶行為中國富民銀行,戶名:張三,賬號:

123456789。

三、利潤分配及虧損承擔。

第九條火鍋店利潤分配原則上按照出資比例進行。

承擔責任。第十四條因承擔連帶責任導致承擔了其他合伙人應承擔份額的一方,可以。

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紅。合伙人對火鍋店的經營情況有知悉權,總經理應當保障各合伙人的知悉權。

后報送各合伙人參閱。各合伙人有權監督火鍋店的財務情況,各合伙人對總經理所報送的財務報表有權進行質詢。除質詢人特別同意以外,總經理應對質詢事項作出簽署其名字的書面說明。

第十九條火鍋店聘任管理人員及招錄員工由副總經理提名并經總經理決。

定。第二十條以火鍋店名義對外進行擔?;蛘咝枳兏偨浝?、副總經理的必須。

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第二十一條因客觀情況火鍋店需變更字號、經營范圍、主要營業場所等事項的,實行合伙人一票否決制,否決的合伙人應當退伙并進行退伙清算,但各合伙人重新達成一致協議的除外。合伙人認為有其他重大事項需要經全體合伙人一致決議的,可以提請總經理召開全體合伙人大會,形成書面的決議,并按決議執行。

五、合伙人的退伙與入伙。

第二十二條本協議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第二十三條下列情況下,合伙人應當退伙:

(一)合伙人死亡或喪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個人喪失債務清償能力的;

(三)人民法院要求執行合伙人在火鍋店中的資產的。

合伙人的除外。第二十五條如有新的合伙人加入,新合伙人必須經本協議中各合伙人一致同意并重新達成新的合伙協議后方能入伙。第二十六條新合伙人的出資在火鍋店中所占比例按照新合伙協議中約定的比例確定。

六、增資、減資。

第二十七條經各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可以增加資金投入或者減少資金。

投入。第二十八條合伙人變更投資金額的,利潤分配及債務承擔按照變更后的出。

資占總出資的比例進行處理。

七、火鍋店的解散與清算。

第二十九條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解散火鍋店。第三十條決定解散火鍋店的,各合伙人應當參與清算,火鍋店的凈資產按照各合伙人的出資比例返還給各合伙人。

八、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各合伙人未按照本協議約定如實出資的,按照其未出資的數額。

對其他合伙人承擔違約責任。

財產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其他合伙人有權利向合伙事務執行人索賠。第三十二條本協議各方承擔違約責任的形式為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照其未出資的資金額為基準計算,每日承擔違約金5%。第三十三條對于違約方所應支付的違約金由守約方按照出資比例分配。

九、爭議解決。

第三十四條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各方補充約定。約定不成的,有法律明。

文規定的,從其規定。第三十五條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由協議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各方均可向火鍋店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它。

第三十六條本協議經各方簽字后生效。

第三十七條本協議一式八份,各方各執二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十八條本協議連同本頁(條)共計四頁(三十八條),連續頁加按各方騎縫手印,協議內容以加按協議各方手印頁碼上的為準。

甲方:年月日乙方:年月日丙方:年月日。

丁方:年月日。

合伙協議書篇十

合作人姓名:

1、姓名:

性別:

年齡:

住址:

2、姓名:

性別:。

年齡:

住址:

3、姓名:

性別:

年齡:

住址:

上述合伙人經充分協商,自愿達成如下合伙協議:

一、合伙宗旨:共同經營,共同協作,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同心同德,共謀大業。

二、經營范圍及地點:

三、出資方式、金額及利益、風險分配:

1、留渠,記更二人負責出建廠運營資金,作為其投資;王秋忠以社會關系,客戶業務關系,產品的網絡推廣,牡丹商標的使用等無形資產作為其投資。

2、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合伙人所有投資為三人共有財產,即各擁有三分之一,利潤分配各三分之一,風險承擔各三分之一,以后廠子的正常經營費用,廠內統一支配。

3、債務分配:留渠、記更二人的投資債務由其二人各自承擔,以后在正常經營中的債務、風險等由三人共同承擔。

4、所有合伙人不得擅自抽取、挪用合伙資金他用或還自身債務,否則,因其所造成的損失,由其本人承擔。合伙人所投資的款項必須按時投入,不能影響企業的正常運營。

5、三個合伙人,一人記帳,一人拿錢,一人簽字,各擔其職,各負其責。

四、合伙人的權力合義務:

1、合伙人都有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每個人都有發言權和表決權。

2、合伙人都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本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累積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3、合伙人應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決定、做出對企業不利的事。

4、禁止合伙人本人(合伙人可以委托一人)以外的其他人(包括合伙人的家人)參事議事。

五、合伙人如發生糾紛,應以寬宏、忍讓、包容的思想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于法院。

六、本協議不全的其他補充協議,有同等法律效益。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三個合伙人各執一份,各有三合伙人簽字、手印有效。

八、備注:

1

2

3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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