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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設演講稿(優秀20篇)

格式:DOC 上傳日期:2023-12-16 05:41:02
法治建設演講稿(優秀20篇)
時間:2023-12-16 05:41:02     小編:文鋒

演講比朗誦更自然,更自由,可以隨著講稿的內容而變化站位。一般說來,不要在演講人前邊安放講桌,頂多安一個話筒,以增加音量和效果。好的演講稿對于我們的幫助很大,所以我們要好好寫一篇演講稿下面我幫大家找尋并整理了一些優秀的演講稿模板范文,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法治建設演講稿篇一

依法治校不是一部分人治另一部分人,而是全體教職員工依據法律和校規自己約束自己。如果校規的制定沒有師生員工的廣泛參與,如果校規的內容得不到廣大師生員工的認同和自覺遵守,就不可能真正實現依法治校。

某高校有一位法學教授當了院長,一方面大講依法治校,另一方面又大講惡法亦法。他明確要求教師和學生遵守學校有關機關制定的全部規章,而不管這些規章是人事處制定的還是房管科制定的,是合理的還是不合理的。至于有關機關是否對所有的人一律平等地執行這些規章,那他是管不了也不愿管的。顯然,在他看來,校規不過是學校有關機關整治師生的工具。這樣的依法治校,只能讓師生們更加寒心,只能搞壞依法治校的`名聲。

任何法律都具有預先公布、同樣情況同樣處理和強制實施的技術特征,否則就不是法律。商鞅變法的時候曾貼出告示:誰把一根木頭從都城的甲處搬到乙處,就可以從政府領得若干黃金。一般人都不相信,但有一個人按告示去做了,商鞅果然給了他告示上所說的黃金。可見法的強制性決不僅僅意味著政府執法時不許百姓反抗,而且意味著政府及其官員必須守法和執法。如果高興就執法不高興就不執法,法律就沒有權威,人民就不會守法,法律從而也就達不到它的目的。國家的法律是這樣,校規也是這樣。從這個角度看,這位院長治下的某些校規是不配稱之為校規的。例如學校房管科制定的集體宿舍分配方案規定:博士一人一間,碩士二人一間,本科及本科以下學歷者三人一間。而實際所做的是:博士即使是剛畢業的都分給兩居室,本科及本科以下者都分給二人一間,理由是學校規定的集體宿舍分配標準是下限;而碩士即使教了七、八年書也還是兩人一間,這時學校規定的集體宿舍分配方案又成了上限。我想,除非在這個學校里碩士被明確規定為賤民或私生子,否則即使根據惡法亦法的原則,這樣的校規也不配叫做校規。惡法可以在法律的內容上不平等,但在實施上仍然必須是平等的;否則只能是人治。

現在講依法治校,首先當然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但是依法治校并不是要在學校里實行商鞅式的嚴刑峻法統治,而是要適應依法治國的需要,建設民主法治的學校。如果這樣來理解依法治校,那么下面幾個問題就是不能回避的。

首先,依誰的法治校?學校不能超然于國家法律之外,它必須執行國家的法律,校規只能規定國家法律沒有規定或規定不詳的問題。那么這些校規應當由什么人或什么機關來制定呢?根據民主原則,我認為只能由民主選舉的教職工代表大會來制定。學校各行政部門只能享有提案權,而不能享有規章制定權。涉及學生利益的校規,還必須讓學生代表列席并充分聽取他們的意見。(我并不主張賦予學生代表以表決權,除了學生年輕幼稚外,更重要的是學生在學校里是過客,容易產生短期行為。)只有這樣制定的校規,才能具有最大的合理性和權威性,才能得到廣大師生員工的自覺遵守。校規只有這樣制定,廣大師生員工才能感覺到自己是學校的主人,才不至成為被動服從而又心懷不滿的無所作為的被治者。需要特別指出的是,教職工代表大會的代表在目前的情況下不能按人口比例從各部門產生,而應當按國家關于后勤社會化和精簡行政機構的要求,根據國家規定的教學人員和非教學人員比例(這一比例必須保證專職教師在數量上的絕對優勢)分別從教師和非教師中產生。教職工代表大會除了規章制定權外,還必須擁有學校自籌資金的預算決定權和決算通過權。法律的權威必須由立法機關控制錢袋來保障,校規的權威也必須由教職工代表大會控制錢袋來維護。這樣一來,學校行政部門的權力將受到極大的限制,但是他們同樣可以從依法治校中獲益,他們將不再有聽哪個領導的這樣的煩惱。

法治建設演講稿篇二

大家好!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依法治校共建平安校園》。

眾所周知,古往今來,上至國家集體,下至黎民百姓,誰都不能置身于法律之外,更不能凌駕于法律之上,一切行為必須在法律的范圍里進行,任何人都不能超越法律。正所謂“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因此,我們國家一直把依法治國、建立法治社會作為根本的治國方針。不斷完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逐步實現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治國如此,治校亦然。依法治校,用法制規范和保護我們的教育教學順利進行已成為當今學校管理的必然選擇。

中學生都是處在青春期的未成年人,易沖動、重哥們義氣,近年來我國青少年犯罪率不斷上漲,給社會、家庭和個人造成了嚴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農村家庭為了改善生活,父母大多在外打工,造成家庭教育缺失。再者現在獨生子女增多,家庭生活水平提高,不少家庭過分寵愛子女,無原則遷就子女的要求,養成子女唯我獨尊,以自我為中心、自私自利、任性、蠻橫、等不正常的性格,當他們的需要得不到滿足,就會不惜采用違法犯罪的手段鋌而走險。

在這里,我要告訴大家一個真實的故事,他是我以前的一個鄰居,名叫小軍(化名),他有一個比他大三歲的哥哥,父母都是老實巴交的農民,平時常在外地打零工,對孩子的管理教育自然也就很粗放。由于經常不在家,總是怕虧待孩子,所以平時的零花錢就給的多一些,當然這也是人之常情,可畢竟是孩子,有了零花錢,兄弟二人經常上網、抽煙。結交了一大幫狐朋狗友在一起瞎混。后來被父母發覺,真是又生氣又寒心。為人父母的在外地如此辛苦的掙錢,卻換來這樣的結果,自然會很生氣。大發雷霆之后,他們決定,從此零花錢一分不給。這兄弟倆上網成癮,為了5元上網費,小軍在校門口攔截低年級學生索要錢物,被欺負的學生找來一位高年級學生將小軍嚇跑。第二天,小軍叫來哥哥和幾位朋友,在上學路上截住那位高年級學生,爭吵中,小軍的哥哥拿起磚頭朝那位學生頭部砸去,被砸著當時就暈倒在地,后經檢查顱骨塌陷。由于都是未成年人,沒有判刑,但小軍家賠償其醫藥費3萬多元。

一件件血淋淋的事實顯示,青少年犯罪已越來越成為全社會不容忽視的問題。我認為學校在這方面應加大宣傳力度,專門請一些法律專家來為我們開座談會,增強廣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法律是一把雙刃劍,要使同學們通過學法、懂法,學會用法律來規范自己的言行,學會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利益。

民主法制、公平正義,是建設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更新教育觀念,用法律保護全體師生的利益,是實施素質教育的必然要求。因此,我要說:依法治校,勢在必行。功在當代,利澤千秋。

我的演講完畢,謝謝大家!

法治建設演講稿篇三

各位老師、各位同學:

大家好!

同學們當你走出家門踏上道路時,你是否注意到你已經與交通打交道了,交通已成為你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不斷發展的現代交通既為我們提供了方便、舒適和享受,也給我們帶了煩惱和憂愁,并隨時可能給我們制造不幸的痛苦。也許,你曾聽人講過駭人聽聞的交通事故,或者親眼目睹過那一幕幕血淋淋的車輪制造的悲劇,感到十分可怕吧!“車禍猛于虎”,已越來越成為現實。

“車禍猛于虎”,交通事故十分可怕,當然,這也不是不可預防的,同學們也不要由此而產生緊張情緒。我們每個人都是交通參與者,只要我們認真學習交通安全常識,做到“安全第一、預防為主”,許多交通事故是可以避免的。而避免交通事故,就要認真學習交通安全常識和預防交通事故知識,今天,我來給同學們講課,就準備聯系我們大家身邊的一些具體情況,分三個問題談一談這方面的'看法。

法治建設演講稿篇四

尊敬的各位領導,各位同事:

大家好!今天,中國共產黨xx屆四中全會剛剛落幕。xx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首次以全會的形式專題研究部署全面推進依法治國。

為學習好、宣傳好、貫徹好這次全會精神,特作如下安排:

一、高度關注全會進程。全校師生員工要積極通過電視、報紙、網絡、廣播等不同形式,收聽收看全會的相關報道,及時關注大會進程,全面了解全會精神。

二、認真學習全會精神。各基層黨組織、各單位要認真組織黨員干部、師生員工,通過座談會、研討會、報告會等形式深入學習、宣傳黨的xx屆四中全會精神,為下一階段我校系統組織開展的學習、宣傳、貫徹黨的xx屆四中全會精神活動奠定基礎,營造氛圍。

三、全面貫徹全會部署。各基層黨組織、各單位要在學習過程中準確把握這次全會提出的重大部署和貫徹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把全會精神貫徹到教學、科研、服務、改革等各個方面,落實到育人全過程。

因為依法治國,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中之重。

依法治國,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事關我們黨執政興國、事關人民幸福安康、事關黨和國家長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必須全面推進依法治國。

我國正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入決定性階段,改革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國際形勢復雜多變,我們黨面對的改革發展穩定任務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風險挑戰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國在黨和國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我們黨要更好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更好維護和運用我國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更好統籌社會力量、平衡社會利益、調節社會關系、規范社會行為,使我國社會在深刻變革中既生機勃勃又井然有序,實現經濟發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會公正、生態良好,實現我國和平發展的戰略目標。

法治建設演講稿篇五

我叫樊家寶,是張莊小學六年級二班的名學生,今天參加這次“安全從我做起”的主題演講比賽,能和在座的叔叔、阿姨們、小朋友們一起關注安全問題,一起為文明交通工程盡一份心,出一份力,我感到非常高興,也非常自豪。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安全在心中》。我想以此來告訴所有認識或不認識的朋友們,請珍愛生命,為了他人,也為了自己,齊心合力,維護交通安全,創建文明之路,讓生命之旅在文明與友愛、遵紀與守序中芬芳而行,一路歡歌!安全對于生命是重要的,它關系著千家萬戶的幸福與歡樂,更關系著國家財產的安危!然而,安全知識的貧乏,安全意識的淡薄,安全行為的松懈總是能讓我們看到、聽到一幕幕血的教訓:

20xx年2月15日,一個搬運工隨手扔在地上的煙頭引燃了吉林市中百商廈的一場人間慘劇,一個漫不經心的舉動,竟將54條鮮活的生命引向了不歸之路,使400余萬元的財產付之一炬。一個送人命的.“煙頭”啊!20xx年5月12日上午9時20分,安陽市安彩集團信益二期工程工地68米高煙囪的施工現場,施工者在明知固定纜繩兩處被拆除的情況下,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導致上料架發生傾翻倒塌,在料架上施工的30余名工人從空中跌落,造成21人死亡、10人受傷......那死者的慘狀,那親者的嚎泣,那傷者的痛苦,無不讓人觸目驚心!

請看一組,據不完全統計,我國每年死于安全事故人數:

20xx年全國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0.6萬人。

20xx年全國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0.9萬人。

20xx年全國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0.4萬人。

20xx年全國道路交通事故死亡9.4萬人。

20xx年全國道路交通事故死亡9.87萬人。

20xx年全國應交通死亡在25萬左右。

20xx年1至6月份,全國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共受理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254682起,造成49528人死亡、211572人受傷。

這一組組數字,僅僅是交通事故,建筑事故、井塌事故、生產事故、旅游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也是不容樂觀的,都呈上升趨勢。看著這一組組數據,多么令人觸目驚心啊!使多少家庭失去了歡笑,又是國家損失了多少財產啊!“安全責任重于泰山”,我們每個人,都要從“要我安全”轉向“我要安全、我會安全”。用親人的片片愛心、句句叮嚀,隨時提醒自己“珍惜生命,勿忘安全”,為生命構筑一道安全防線!

如果說生命是花,那么安全就是襯托千嬌百媚的綠葉;如果說生命是一幅畫,那么安全就是抒寫深遠神致的筆;如果說生命是河流,那么安全就是締造曲折迂回的護堤。沒有了安全,我們的生命就會摔跤,就不可能走過人生的風風雨雨,更不可能到達人生輝煌的頂峰。

法治建設演講稿篇六

尊敬的各位老師,同學們,大家好!

我是法學院大四學生,我演講的題目是《我為什么要學法律》。

負的責任是什么,我可能實現的人生價值在歷史的坐標下又是什么?

我想,這個簡單的問題,不僅僅是我四年燕園求學中努力求索的精神真諦,而且將是指導我未來發展的永恒旗幟。法律人,應該有著怎樣的中國夢,這需要我們用整個人生去回答。

法律人的中國夢,是維護公民合法利益的權利之夢。法治,絕不應當僅僅是宏大的制度構建,而也應當構筑起公民權利的堡壘,讓苦干多年農民工兄弟早日拿到血汗錢,讓征地拆遷中的血案不再上演,讓猖獗一時的刑訊逼供無處藏身。法學家耶林告訴我們,要“為權利而斗爭”,因為當每個人都在強權面前退卻的時候,整個共同體的利益將不得不被放棄。法律人站在公民權利與強權暴力交鋒的戰場,捍衛每個人的權利,捍衛每個人的中國夢。

包鄭照對簿公堂。執著的法律人,讓佘祥林、趙作海獲得了他們應得的國家賠償,使冤案昭雪,真相大白。讓比太陽還要光輝的公平正義灑滿人間,是法律人永恒的信條。

法律人的中國夢,是讓中華民族真正實現民主與文明的復興之夢。法律人夢想著讓每個人都有行使民主權利的機會,共享國家發展帶來的成果;法律人希望能夠用制度構建約束權力的牢籠,讓腐木與蛀蟲無處藏身;法律人希望能夠走出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民主、法治之路,讓中華民族以更加文明的姿態屹立于世界東方,讓中國夢成為世界所景仰的精神價值。

吹響,駛向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巨輪已經起航,一切的不完美,都等待著我們去改變。我們怎樣,中國便怎樣。我們是什么,中國便是什么。我們有光明,中國便不再黑暗。

在古希臘神話中,代表正義的女神是這樣的形象:她雙眼緊蒙,代表不受干擾和高貴的邏輯理性;她手握天平,代表絕對公平絕不偏袒;她手握利劍,代表踐行正義絕不姑息。法律人,正是懷著崇高的理性精神,踐行對社會公平正義的追求,在推進人類文明的道路上披荊斬棘,為公民權利而戰,為公平正義而戰,為社會進步和民族復興而戰!

我為什么要學法律,我想,法律人的中國夢,已經告訴我答案。

法治建設演講稿篇七

尊敬的各位領導,各位同事:

法治中國建設,站在了新的歷史起點上。黨的xx屆四中全會以“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為主題,勾勒出法治中國建設的宏偉藍圖,讓“法治中國”的構想更趨清晰與豐滿。全會指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司法是調整社會關系及秩序的總開關,是法律實施的核心環節和重要方面。推進司法體制改革、實現司法公正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法治國家的題中應有之義。司法,是對法治秩序的維護,是維護社會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線。公正,是司法的靈魂,是法治的生命線。沒有司法,法律就只能停留在紙面上,法律的權威就只能停留在口號上。

保證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是人人信法、守法、服法和護法的基礎。司法公正對社會公正具有重要引領作用,而司法不公對社會公正具有致命破壞作用。實現司法公正,確保嚴格執法,必須讓司法在陽光下運行。陽光是最好的反腐劑。構建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陽光司法機制,就必須完善司法管理體制和司法權力運行機制,規范司法行為,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xx屆四中全會在司法改革上步子大、措施實。法治中國建設的關鍵是司法,司法及其結果與公民權益密切相關,因而也是人民群眾高度關注的領域。司法是人民群眾看得見、摸得著的公正和正義。從司法機制體制設置和建設角度講,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是司法有效運作的必要條件,是實現司法公正的前提和保障。司法不公和司法領域的腐敗,是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之一。因此,杜絕司法領域的腐敗,建立和完善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的制度,就必須建立相應的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以抵御權力對司法的干預。

xx屆四中全會對司法改革的機制體制作出了細致規劃。按照這個規劃,司法改革將推行實行審判權和執行權相分離的體制改革試點,最高人民法院將設立巡回法庭,探索設立跨行政區劃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等。這些司法體制改革措施,除了探索形成適應社會變化的司法制度以外,也彰顯了黨領導人民建設法治中國的決心和信心。

說到底,實現司法公正,確保嚴格司法的目的,就是讓人民群眾通過每一起具體案件獲得社會公正與正義的切實感受。實現這一點,就必須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實行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和錯案責任倒查問責制,建立一支專業化、職業化、素質過硬、作風優良的司法隊伍,使司法工作人員把每一起案件的審理都作為依法治國的生動實踐來認識來對待,對歷史負責、對人民負責、對法律負責。

司法是國家強制力的具體體現,是法律權威的最重要淵源。法律調整社會關系的功能,法律保護公民權益的作用,都要靠司法的實際運作來實現。推進司法改革,在黨的帶領下開始依法治國新征程,定能開創一個體系完備、公平彰顯、活力迸發、秩序井然的法治中國新局面。

法治建設演講稿篇八

依法治國,國家治理領域一場廣泛而深刻的革命。下面讓小編為您推薦幾篇關于依法治國的演講稿,給您提供參考!

有人說,每個人從搖籃到墳墓,時時刻刻都離不開法律。

的確,法律和我們每個人的社會生活息息相關,從個人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到企業的生產運營、國家的政治經濟、社會生活,都離不開法律。

法律約束著人們的行為,似乎它給遵守者帶來諸多的“不便”,但從長遠和整體的角度來講,卻給整個社會包括遵守者本人帶來毋庸置疑的益處。

正如交通公益廣告中說的那樣:“沒有紅燈的制約,便沒有綠燈的暢通。”

有人說“法律”是黑色的,因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著判決、處罰;“法律”亦可以說是紅色的,因為它在無辜者面前,代表著正義,公平。

當某人被證據確鑿地證明有罪或無罪的時候,法律就得到了體現,正義就得到了伸張。

法律在這個社會中是一種權威,人們需要參照它來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溫暖的家,他們的利益在這里得到了保障,他們權利在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條粗大的鐵鏈,它緊緊地綁住犯罪分子,讓他們無法在這個社會中胡作非為。

我認為,作為一個普通的公民,唯有知法才能守法,唯有讓守法成為一種習慣,社會才能更和諧,人生才能更平安!所以,即使為了追求良好的目的,即使位高權重,也不能違反法律。

我們敬愛的周總理是守法的典范。

有一次,總理去開會,在路上,司機違反了交通規則,交警批評司機卻耽誤了總理開會的時間。

同車去的干部想和交警交涉,總理嚴厲制止說:“這怎么行?交通規則是政府頒布的,政府總理應該帶頭遵守。

總理不遵守,就是帶頭破壞制度”。

直到交警放行,總理一行才離開。

守法必先嚴于自律,這是一種行為操守,更是一種道德修養。

我們國家多年的普法教育取得了累累碩果,原來很多對法律一無所知的人,如今都能運用法律來尋求一個說法,就像電影《秋菊打官司》里的秋菊一樣,普通人的法律意識正在不斷增強。

但讓守法成為一種習慣,確實還有相當漫長的道路要走。

在現實生活中,像克杰、長清等腐化分子無視黨紀國法,恣意踐踏法律,給整個社會造成極壞影響的案例,在這里我們暫且不說。

就讓我們反思一下自己,每次過馬路,我們是否都走斑馬線?每次開車,我們是否都能做到不超速、不搶行?在我們很多人的思想中,遵守不遵守交通法規仿佛沒有什么大不了的,這或許正是我國許多城市交通違法率居高不下的根本原因。

“國無法不治,民無法不立”我們生活在法制國家,處處需有法,處處需遵法,而作為一個普通的公民,我們應讓法律在心間長駐。

遵守法律和憲法是我們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

俗語有云:“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法律的制定是維護社會秩序的根本途徑,所以為了社會的安定,更是為了我們自身,我們必須自覺守法。

而且法律所規定的內容,必定是著眼于公民的利益,因此我們沒有理由反對,沒有理由不遵循,更沒有理由背道而馳。

雖然我們有追求個性的自由,但這并不意味我們能標新立異,無視法律的存在。

與法律抗衡的結果只有一個,就是自毀前程。

在我們身邊,知法犯法的例子不勝枚舉,而為了燦爛的明天,我們能不守法嗎?

我們都曾做過這樣的一道題目:當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時,該怎么辦?回答是: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利。

我們是這樣說的,但未必能完全做到。

當我們真正遇到類似的事時,經常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從而放棄了行使的權利。

但你知不知道,這種息事寧人的態度是不明智的,是縱容他人的錯誤行為。

既然我們學習了法律,就要善于運用,以法律之矛,攻違法之盾,敢于與黑暗勢力作斗爭,為社會盡自己的一份力量。

法律是和諧之基,有了法律社會才能發展進步;法律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公民才能提高素養;法律是實踐之果,有了法律國家才能長治久安。

因此,你要知道因為重要,所以學法;因為重要,所以守法;因為需要,所以用法。

同志們,親愛的朋友們請拿起法律的武器吧,讓法律在我們心間長駐!最后,我想用亞里士多德的一句話來結束我今天的演講,那就是“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

我們沒有理由拒絕好的秩序,所以我們沒有理由拒絕法律。

謝謝大家!

正如我們所知,法律是規范人們日常行為的準繩,依法治國也是我們國家堅持的治國政策之一。

我們生活在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當中,法律是與我們的生活密切相關的。

我們國家的根本大法是憲法,在此基礎上派生出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等行政法規,其中未成年人保護法是國家專門為我們青少年所設立的。

那么,在我們的成長道路上如何與法同行?有人說你多慮了,我們還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殺人不放火,法律約束不到我們,只要遵守校紀就行。

我說不,法律離我們很近。

那些輕視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因為沒有真正意識到法律的重要性。

請問,如果法律作用甚微,為什么公元前18世紀古巴比倫王國國王漢穆拉比因他的《石柱法》--即眾所周知的漢穆拉比法典而流芳百世?請問,如果法律只是一紙空文,為什么拿破倫會說“我真正的光榮并非打了四十次勝仗;滑鐵盧之戰抹去了關于這一切的記憶。

但是有一樣東西是不會被人忘卻的--那就是我的《民法典》。”

歷史不會說謊。

法律,無疑是一個國家國泰民安的先決條件。

它的重要性更是無庸質疑。

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義不僅應得到實現,而且要以人們看得見的方式加以實現。”法律,就是實現正義,體現公平,正確的規定和精神。

在當今這個信息時代,在這個經濟社會,道德的約束在不斷的被人們所淡忘,甚至開始討論起一些傳統美德是否過時的問題。

這促使我們更加呼吁法律來維護我們社會的秩序。

紐約,這個世界最繁華的都市,卻也是犯罪率最高的惡源。

有統計表明,每5分鐘,就有一場搶劫上演。

犯罪,無疑永遠在威脅著我們安定的生活。

但是,我們應當堅信的是,法律永遠維護的是正義。

誠然,就我國現階段的法律體制而言,的確存在一些疏漏和不完善。

也不可否認,有一些人背離職業道德,背離良心,鉆法律的空子。

為的只是金錢,只是一個“利”字。

但我仍要說,我們的法律正在不斷的健全,完善中。

我們應當毫不動搖的堅信法律的正義性。

并學會捍衛它,這也是在捍衛國家的尊嚴,捍衛自己的尊嚴。

我們常常講要遵紀守法。

可見,遵紀是基礎。

從認真聽課做起,從保證每一節自習課紀律開始。

從同學之間的互相監督,到能夠做到嚴格自律。

從被動的受約束到主動的養成遵紀的習慣。

從杜絕抄襲作業開始到自覺抵制社會不良思想!“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現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會釀成將來一次大的失足。

何苦要等到體會到法律制裁的威嚴才悔恨呢?因此,讓我們從小做起,從身邊做起,努力學習科學文化知識,有法律武裝自己的頭腦,樹立正確的法律觀念,讓我們大家共同攜手,在成長得到律上與法同行吧!!

我國古代思想家管子曾說過,“有道之君,行治修制,先民服也”。

意思是善于治國理政的人,通過制定有效制度來管理國家,以達到眾民皆服的目的。

當今法制社會,強調依法治國,依法管理。

作為企業,也必須要用制度管人,按規章辦事。

大江東流,日月交替,萬物生生不息,用規則演繹著生命的軌跡。

火車之所以能奔馳千里,是因為它始終離不開兩條鐵軌;風箏之所以能高高飛翔,是因為它總是情系于手中的絲線;宇宙間無數顆恒星亙古不變的燦爛,是因為它們都按照自己的軌道運行。

人類社會也是如此,軍隊的戰斗力來源于鐵的紀律,學校的生命力來源于嚴格的校紀、校規。

同樣,企業的競爭力也來源于嚴格的規章制度。

我國古代思想家管子曾說過,“有道之君,行治修制,先民服也”。

意思是善于治國理政的人,通過制定有效制度來管理國家,以達到眾民皆服的目的。

當今法制社會,強調依法治國,依法管理。

作為企業,也必須要用制度管人,按規章辦事。

大江東流,日月交替,萬物生生不息,用規則演繹著生命的軌跡。

火車之所以能奔馳千里,是因為它始終離不開兩條鐵軌;風箏之所以能高高飛翔,是因為它總是情系于手中的絲線;宇宙間無數顆恒星亙古不變的燦爛,是因為它們都按照自己的軌道運行。

人類社會也是如此,軍隊的戰斗力來源于鐵的紀律,學校的生命力來源于嚴格的校紀、校規。

同樣,企業的競爭力也來源于嚴格的規章制度。

制度是人類自己制定的信條。

制度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例如法規、校規、交通規則等。

對于一個企業而言,它的規章制度正如一個人要有健全的四肢,各司其職,按章辦事就會具有協調性,反之就會出現不協調。

所以一個企業想要保持它的穩定和效率,必須要建立一套科學合理的規章制度,依靠合理的制度和運營機制來規范員工的行為,并確定明確的崗位管理條例,讓大家知道要做什么,怎么去做,又怎么能做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

它做為員工行為規范的模式,能使員工的個人活動得以合理進行,同時又成為維護員工共同利益的一種強制手段。

這是一個企業成熟的'標志,也是企業平穩發展的保障。

對于員工而言,按規章辦事,是每個員工的職責,也是一個合格員工應具備的基本素質。

想必大家都聽說過沃爾瑪在重慶銷售假冒綠色豬肉,嚴重坑害消費者利益的事件。

沃爾瑪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價,27名員工被警方拘捕,它在重慶所有的13家分店全部停業整頓15天,罰款269萬元。

我想其原因就是超市制定的制度不夠健全,監管不夠有力,我們期望經過整改,重新開業的超市,能夠建立更加合理、完善的制度,以新的面貌迎接消費者。

有這樣一則寓言故事,名為《河水和河岸》,河水認為河岸限制了它的自由,一氣之下沖出了河岸,涌上原野,吞沒了房舍與莊稼,給人類帶來了巨大的災難,它自己也由于蒸發和大地吸收而干涸。

為什么尋求自由的河水最終失去了自由和他本身呢?那是因為它尋求的那種無拘無束的、絕對的自由是不存在的。

正所謂國不可一日無法,黨不可一日無紀,家不可一日無規,企業不可一日無制度。

試想如果一個企業沒有建立起一套規范性的管理制度,不按規章辦事,領導想說什么就說什么,員工想做什么就做什么,那大家可以想像這個企業最終是缺乏凝聚力的一盤散沙,它就不可能在日益激烈的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

新制度、新起點、新變革、新境界,如今由三家公司合并成立的國投集團制定了一整套新的規章制度。

只要我們大家都能夠認真學習,接受約束,遵規守紀,從一點一滴做起,就一定能夠匯聚起磅礴的力量,我們就會和我們的國投集團一起奔向成功的明天!

法治建設演講稿篇九

大家好!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中國夢·法治路》。

記得《中國合伙人》里一句臺詞讓我記憶深刻,“夢想是什么,夢想就是一種讓你感到堅持就是幸福的東西。”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是黨中央新一屆領導集體提出的重大戰略思想,是全體中國人民的共同奮斗目標,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加快建設法治中國,既是實現偉大中國夢的重要內容,也是重要保障。

法治與和諧社會的內在有機聯系,表明了法治對于和諧社會的重要意義。法律本身就是追求社會和諧的產物,和諧社會的性質就包含著對于法治的要求。法治既是和諧社會的必備要素,又對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建設發揮著重要作用。

監獄作為國家刑罰執行機關,擔負著執行刑罰,懲罰和改造罪犯的重任,在鞏固國家政權,維護社會穩定,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具有重要作用,確保監獄持續安全穩定是我們每一位監獄人民警察神圣而義不容辭的責任,每一名有責任感,有職業理想和崇高價值追求的監獄警察都在為實現心中美好的職業愿景努力奮斗者,為此,我們還要不斷提高自身法律素質和履行法定職責的能力,真正做到“學法知責”,“依法盡責”。

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推動人人學法,遵法,守法,用法,為實現偉大中國夢營造良好的法制環境,還要求我們監獄人民警察要有堅定的信念和立場,必須要為鞏固黨的執政地位,保障最廣大人民的利益,維護社會主義法治的威嚴服務,要不斷加強自身理論修養,使自己具有更加豐富的知識,只有通過學習,才能不斷提高運用知識的能力,解決問題的能力和反對各類突發事件的防范處置能力。

依法治國,執法為民,公平正義,服務大局,只有堅持黨的領導,才能確保民主法制建設沿著正確的方向前進,保證國家法律的統一實施,我們監獄人民警察要肩負起歷史賦予的重托,為了實現“法德結合,文明改造”的新理念,讓更多的失足囚子早獲新生;為了讓共和國多一份祥和與安寧,讓更多的家庭盡享天倫之樂,我們愿將青春與熱血毫無保留地奉獻給監獄,將其變成放飛希望的綠洲;把昔日的浪子,改造成為祖國建設的棟梁。用博大無私的愛,去完成黨和政府賦予我們的化腐朽為神奇的光榮使命!

二年級:李亞麗。

法治建設演講稿篇十

親愛的老師、同學們:

早上好。

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成長路上與法同行。

提起法律,給人以神秘、威嚴、崇高的感覺。其實,法律與道德、習慣、宗教、紀律一樣,都在規范著人們的行為。正是由于這些規范的存在這個社會才變的有序。正是由于有法律的存在才使我們的權利得到應有的保障。

作為當代的中學生,我們有幸生活在中國改革開放的年代,親眼目睹了改革開放20多年來中國法制進程的突飛猛進,300多部法律相繼出臺,“依法治國”被寫進憲法,多么令人振奮!然而我們更應該思考的是:在我們的成長道路上如何與法同行?有人說你多慮了,我們還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殺人不放火,法律約束不到我們,只要遵守校紀就行。我說不,法律離我們很近。那些輕視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因為沒有真正意識到法律的重要性。請問,如果法律作用甚微,為什么公元前18世紀古巴倫王國國王漢穆比因他的《石柱法》——即眾所周知的漢穆拉比法典而流芳百世?請問,如果法律只是一紙空文,為什么拿破倫會說“我真正的光榮并非打了四十次勝仗;滑鐵盧之戰抹去了關于這一切的記憶。但是有一樣東西是不會被人忘卻的——那就是我的《民法典》。”歷史不會說謊。法律,無疑是一個國家國泰民安的先決條件。它的重要性更是無庸質疑。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義不僅應得到實現,而且要以人們看得見的方式加以實現。”法律,就是實現正義,體現公平,正確的規定和精神。

明確了法律的重要性。也許有些人又會問:法律既然是為了保障我們的權利而存在的,那我們什么也不用做么?當然不,凡事都有兩面性。我們不能只懂得索取而不懂得回報與付出。法律為我們創建了一個良好的社會秩序,給予了我們一個安定的生活環境。但法律同時具有強制性和義務性,在行使自己權利的同時也必然的要履行法律賦予每個人的義務。例如,我們有勞動的權利,同時相應的有勞動的義務。我們中學生有受教育的權利,同時也有9年的受教育義務。

在當今這個信息時代,在這個經濟社會,道德的約束在不斷的被人們所淡忘,甚至開始討論起一些傳統美德是否過時的問題。這促使我們更加呼吁法律來維護我們社會的秩序。紐約,這個世界最繁華的都市,卻也是犯罪率最高的惡源。有統計表明,每5分鐘,就有一場搶劫上演。犯罪,無疑永遠在威脅著我們安定的生活。但是,我們應當堅信的是,法律永遠維護的是正義。誠然,就我國現階段的法律體制而言,的確存在一些疏漏和不完善。也不可否認,有一些人背離職業道德,背離良心,鉆法律的空子。為的只是金錢,只是一個“利”字。但我仍要說,我們的法律正在不斷的健全,完善中。我們應當毫不動搖的堅信法律的正義性。并學會捍衛它,這也是在捍衛國家的尊嚴,捍衛自己的尊嚴。

而作為中學生我們常常講要遵紀守法。可見,遵紀是基礎。從認真聽課做起,從保證每一節自習課紀律開始。從同學之間的互相監督,到能夠做到嚴格自律。從被動的受約束到主動的養成遵紀的習慣。從杜絕抄襲作業開始到自覺抵制社會不良思想,與社會不良風氣做斗爭。不要忽視遵紀的作用,以小見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如果你認為違反一下學校紀律沒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違法就行。請你快點打消這種念頭吧!“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現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會釀成將來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體會到法律制裁的威嚴才悔恨呢?所 以我們現在只有從一名合格的中學生作起,當我們走出校園,融入社會這個大集合體后,才能真正成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總之,法律在我們的一生中是維護自己權利的武器,同時又是規范自己行為的社會準則。同學們,從今天起,從這一刻,踏上與法同行的道路吧!

法治建設演講稿篇十一

3)好法律是由壞風俗創造出來的。——馬克羅維烏斯。

4)法律和制度務必跟上人類思想進步。——杰弗遜。

7)我不一樣意你說的話,但是我愿意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伏爾泰。

8)若是沒有公眾輿論的支持,法律是絲毫沒有力量的。——菲力普斯。

10)法律職業的社會地位是一個民族禮貌的標志。——費爾德。

11)用道德的示范來造就一個人,顯然比用法律來約束他更有價值。——希臘。

14)法律總是要遇到立法者的感情和成見的。——孟德斯鳩(法)《論法的精神》。

15)法律的基本意圖是讓公民盡可能的愉悅。——柏拉圖(古希臘)《法律篇》。

16)上帝把法律和公平湊合在一齊,但是人類卻把它拆開。——查·科爾頓。

17)犯罪總是以懲罰相補償;只有處罰才能使犯罪得到償還。——達雷爾。

18)風俗能夠造就法律,也能夠廢除法律。——塞·約翰遜。

20)律者,因此定分止爭也。——管子(戰國)《管子·七臣七主》。

法治建設演講稿篇十二

本文目錄。

xx年是依法治市和法制宣傳教育檢查考核年。近幾年來,我市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不斷向前推進,社會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斷得到提高,依法治市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取得了階段性績效。但隨著形勢的發展,法制宣傳教育依法治理工作仍然任重道遠。為了檢驗成果,總結經驗,推動工作,這次會議研究通過了《池州市—xx年依法治市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檢查考核辦法》、《檢查考核評分細則》、《檢查考核實施方案》。會后將以文件印發。希望各級黨委、政府認真貫徹落實,組織搞好自查和迎檢工作,進一步推進我市依法治市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下面,我再講幾點意見:

(一)實踐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提高依法執政能力,需要進一步加強法制宣傳教育依法治理工作。依法執政的基礎在于全民尤其是領導干部和公職人員知法守法,以法律作為衡量行為的標準,而法制宣傳教育正是把法律普及給人民群眾的一項社會工程,通過普法使干部群眾掌握法律,依法管理國家,為依法執政打下堅定的群眾基礎、思想基礎、能力基礎和社會基礎。

(二)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需要進一步加強法制宣傳教育依法治理工作。依法執政能力的提高,首先體現為依法行政能力的提高。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確立了建設法治政府的目標。建設法治政府,迫切需要提高各級領導干部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憲法意識和法制觀念,提高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辦事的能力和水平。然而我們領導干部中官僚作風、權本位思想還大有人在,如果說全民的法律意識是基礎,那么國家公職人員的法律素質則是主干。這就需要進一步加強法制宣傳教育依法治理工作,在全社會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良好氛圍,增強各級政府及其部門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促進全社會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堅持科學發展觀,需要進一步加強法制宣傳教育依法治理工作。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要求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協調發展和人的全面發展。加強法制宣傳教育依法治理工作,是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的基礎,是發展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重要內容。同時,提高公民法律素質,又是人的全面發展的必備要素。所以加強法制宣傳教育依法治理,是堅持科學發展觀的應有之義。

(四)維護社會穩定,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需要進一步加強法制宣傳教育依法治理工作。妥善協調各方面的關系,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是實現發展和國家長治久安的根本需要。群眾利益是相對的、具體的,要依法予以保護,要通過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在全社會傳播普及法律知識,引導群眾分清合法與非法,依法正確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通過法治渠道解決矛盾糾紛和問題。要通過加強法制宣傳教育,促進嚴格執法、公正司法,保證法律的正確實施,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維護社會穩定,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新修訂的《信訪條例》是當前黨中央、國務院在構建和諧社會上采取的一項重大戰略舉措,學習、宣傳并在實踐中很好地貫徹《信訪條例》,對于我們促進改革和發展具有非常重大的現實意義,有關部門今年應將《信訪條例》的學習、宣傳、貫徹放到重要位置上,認真抓好。

二、把握重點,增強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一)要緊密結合“平安池州”、“和諧池州”的創建,做好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要把維護社會穩定放在應有的位置,廣泛深入開展以憲法為核心的全民法制宣傳教育,根據不同對象創新法制宣傳教育的途徑和手段,強化法制宣傳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引導群眾依法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自覺依照法律程序解決矛盾糾紛。突出領導干部、公務人員、青少年、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外來務工人員等重點對象,促進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提高司法和行政執法人員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意識和能力;增強企業經營管理人員依法經營、依法管理水平;維護青少年合法權益,促進青少年全面發展。積極探索創新方式,拓寬渠道,扎實抓好外來人口、城鎮居民、農村村民、企業職工等對象的法制宣傳教育,使他們在喜聞樂見、潛移默化中受到教育,不斷提高法律素質。

(二)以促進發展為目標,切實履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職能。要把市場經濟法制宣傳作為重點,通過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及其相關法制宣傳,誠信建設法制宣傳等專項活動,宣傳貫徹市場經濟的法律法規,宣傳規范和服務市場經濟運行的法律法規,宣傳管理經濟行之有效的法律途徑和手段等,使法制宣傳教育的職能作用在服務發展中得到充分實現。特別是要重視通過法制宣傳教育依法治理,促進環境污染、信用缺失、無序競爭、假冒偽劣、漠視安全生產和職工合法權益包括拖欠民工工資等重大問題的解決,進一步規范市場秩序,凈化市場環境,促進市場主體不斷提高素質,為企業發展提供必要的法治環境、信用環境。

(三)堅持以人為本的法制宣傳教育理念,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講求實效,力戒形式主義。堅決反對只求形式上的轟轟烈烈,不求實際效果的做法,真正把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每一項任務、每一項具體活動落到實處,以法制宣傳教育的效果檢驗工作質量。進一步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繼續辦好法制宣傳教育的各類欄目和專題。不斷創新法制宣傳教育形式,通過網絡、廣播、電視等多種途徑,開展法制宣傳教育,運用生動、直觀、形象的現代教育手段和形式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活動,力爭取得實實在在的宣傳效果。

(四)以依法行政為重點,全面推進地方、行業、基層依法治理。要堅持普治并舉,一手抓法制宣傳教育,一手抓依法治理,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形成地方、行業、基層依法治理齊頭并進的局面,推進依法治國方略的深入實施,提高社會管理的法治化水平。地方、行業、基層依法治理的關鍵和核心是政府及其工作部門依法行政。國務院頒發的《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明確了建設法治政府的宏偉目標,對下一步全面推進依法行政,提出了明確的具體要求,是規范政府行為的重要文件。

要采取切實措施,認真組織各級領導干部和行政執法人員學習《綱要》及有關依法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規,在學用結合、提高政府機關工作人員法律素質和依法行政、依法辦事的能力上下功夫。各級政府及其部門要依法實施行政行為,嚴格履行法定職責,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嚴肅查處“不作為”和“亂作為”行為,堅決克服行政執法中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現象,做到嚴格、公正、文明執法,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評議考核制和錯案責任追究制,切實把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辦事落到實處,努力形成行為規范、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

(五)認真組織好全民普法二十周年紀念活動。今年是我國開展全民普法教育活動二十周年,各級各部門要大力宣傳法制宣傳教育在我市經濟發展、維護穩定中的作用,對于促進四個建設的重大意義,大力宣傳法制宣傳教育20年的輝煌歷程。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和法制宣傳教育主管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組織推動各地各部門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慶祝紀念活動,各新聞媒體要加大宣傳力度,形成上下聯動、各方協調的宣傳態勢,在我市營造濃厚的法制宣傳教育氛圍。

三、務求實效,確保檢查考核工作順利完成。

(一)加強領導。各級黨委、政府要高度重視,把檢查考核工作納入年度工作內容,擺上應有位置。各級政府負責同志要親自抓檢查考核工作,要充分發揮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社會各界人士的作用,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和黨委宣傳部門同是法制宣傳教育主管部門,要密切合作,切實承擔起檢查考核的組織指導、監督協調的職責,精心策劃,周密部署,主要領導要親自掛帥,抓好各個環節的落實。

(二)保證質量。要嚴格按照標準進行檢查考核,把檢查考核作為一個查問題、找差距、定措施、抓落實、保質量和爭先創優的過程,作為一個相互學習、共同提高的過程。要認真研究怎樣落實,并通過檢查考核來促進本職工作。要堅持從實際出發,全面客觀地檢查考核和評價法制宣傳教育依法治理工作成效,確保檢查考核工作質量。各地在檢查考核的過程中,要重視培養和發現典型,通過典型引路,以點促面,為“四五”法制宣傳教育依法治理總結表彰和“”法制宣傳教育依法治理啟動工作做好準備。

(三)強化保障。要以此次檢查考核工作為契機,進一步加強法制宣傳教育的制度化、規范化建設,不斷完善黨委領導、人大監督、政府實施、全社會參與的法制宣傳教育依法治理工作機制。各級各部門要加強法制宣傳教育依法治理辦事機構自身建設,配齊配強辦事機構、工作人員,落實相關經費,逐步改善辦公條件,努力為法制宣傳教育依法治理工作的新發展創造多方面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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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領導,各位同事,大家好!

我很榮幸站在這個演講臺上,我今天演講的題目是《法治建設與我的中國夢》。

1978年12月底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的召開,中國進入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期,由此也開辟了中國特色色社會主義的新探索。中共中央在北京召開十一屆三中全會。這次會議徹底否定了“兩個凡是”的方針,重新確立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停止使用“以階級斗爭為綱”的。

口號。

作出把黨和國家的工作重心轉移到經濟建設上來實行改革開放的偉大決策;會議實際上形成了以鄧小平為核心的黨中央領導集體。

“人生如船,夢想是帆”。每個人,每個行業都有自己的夢想。中華兒女的美好夙愿,當然也是每一名法治工作者的理想追求。法治建設是政治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法治進步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志,法治社會是人民夢寐以求的理想社會。法律本身就是追求社會和諧的產物,和諧社會的性質就包含著對于法治的要求,也是中華民族實現“中國夢”的必要條件。建設和諧社會靠的是什么?靠得就是法治,只有完備的法律體系才能保證社會的和諧,只有完善的法律制度才能承載著中國經濟的飛速騰飛,只有依法治國才能為中華民族真正的偉大復興保駕護航!

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指日可待,令人神往。關于中國夢的偉大構想,更是激勵人心,催人奮進,引起全國人民的強烈共鳴。中國夢,歸根到底,是人民的夢。是國家富強、民族振興、人民幸福的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之夢。而國家富強、民族振興、人民幸福,必須通過法治來實現。“法治興則國興,法治強則國強”。“法治中國”既是中國夢的具體宏偉目標,也是實現中國夢的堅強保障和動力,更是中華民族復興夢想的內在要求。一定意義上講,中國夢,也是法治夢。如果每個人都在平凡的崗位上實現好普通的價值,那么,無數個平凡就鑄成了偉大,無數個普通就鑄成了非常。法治夢的實現,需要大家樹立拼搏進取,自覺奉獻的愛國精神;敢于探索,勇于冒尖的進取精神;求真務實,開拓創新的奮進精神;團結協作,淡泊名利的團隊精神。扎扎實實、腳踏實地,用勤勞的雙手托起偉大的中國夢!未來,我們要不斷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深化改革開放提供更有力的法制保障;要健全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保證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要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執行代表職務,充分發揮人大代表參與管理國家事務的作用。

近代中國面臨“數千年未有之大變局”。處在這樣一個大時代,中國夢對于中國人來說不是虛幻的、虛無縹緲的,而是感同身受、具體而微的。實現中國夢,對中國的每一個老百姓來說,意味著揚眉吐氣,不再受奴役和欺凌,不再蒙受“華人與狗不得入內”的恥辱,找回作為中國人、作為這片土地主人的尊嚴;意味著豐衣足食、安居樂業,過上富足而體面的生活;意味著創造人生精彩、實現人生價值的廣闊空間;意味著放飛和實現自身夢想的大環境、大背景。正是每一個中國人的夢匯成了偉大的中國夢,匯成了變革中國、改造中國、富強中國的磅礴力量。當今時代,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夢想。

今天,我們終于可以從厚厚的歷史塵埃中挺起胸,從瑣碎的日常生活中抬起頭,重走先輩的憲政長征,重溫先輩的偉大夢想。我們斷斷不只夢想物質豐盛,更希望性靈充盈;我們斷斷不只夢想國力能強盛,更希望國民有自尊。新民和新國,救亡與啟蒙,誰也離不開誰,誰也不能壓倒誰,而憲政便是這一切美夢的根基。

夢想,一個令人神往、惹人遐思的眼!夢想寄寓人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為人們的理想蒙上一層詩意的光輝。夢想,如同璀璨的星光照耀在我們的前面,使我們的生活有盼頭,有奔頭,有目標,有意義;夢想,使我們忘記生活的苦澀,勞作的艱辛,犧牲的痛苦;夢想,使我們奮力前行,勇于擔當。沒有夢想的人生是暗淡的,沒有夢想的民族是悲哀的,沒有夢想的社會是沉悶的,缺少夢想的時代是乏味的。中華民族有著悠久的歷史、燦爛的文化,也不乏美麗的夢想。“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我們的先人篳路藍縷、以啟山林,很早就把夢想播種在這方土地上,把汗水揮灑在這方土地上,把熱血澆灌在這方土地上。羿射九日,嫦娥奔月,精衛填海,愚公移山,這些瑰麗的神話正是中華民族追求夢想、向往光明和進步的生動寫照。

兌現中國大夢,每個人才能做好個人的美夢。而這需要我們就從手邊做起,就從守護此時此刻的生活做起,而不要將重任留給子孫。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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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參觀《復興之路》展覽時指出“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就是近代以來中華民族最偉大的夢想”。中國夢,凝聚了幾代中國人的夙愿,是每一個中華兒女的共同期盼。

當今的中國,政通人和、百業俱旺。科學發展觀像一具高懸的燈塔,照耀著我們青年一代去謀求和開創興旺發達之路。置身于這樣的時代,注定我們要肩負起與時俱進、創新圖強、不斷趕超、追求卓越的人生目標和時代重任!建天下者,舍青年其誰;興中國著,非青年莫屬。青年是推進社會進步、國家富強、民族振興的重要力量。作為青年法官,我的夢想就是實現法治中國夢。

共產主義先驅李大釗曾說“青年者,人生之王”,“惟知躍進,惟知雄飛,惟知自由之精神,奇僻之思想,敏銳之直覺,活潑之生命,以創造環境,征服歷史”。我們青年人,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生力軍,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新長征路上的突擊手。那我們當如何立足于本職為實現中國夢貢獻力量?又如何在平凡的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事業呢?作為一名九江市中院法官,我認為青年法官要堅守法治信仰。司法觀念是法官的靈魂,國家建立司法制度的最大目的,就在于通過法庭這一窗口,給予每一個公民公正的關懷,對每一個人的權益給予同等的關注。我們要時刻保持中立、慎言、穩重、理智,不但要實現公正,還要讓人看得見公正,感受到公正,尤其是要讓當事人感受到程序公正。絕大多數當事人一生中來法院可能只一次,法官有責任確保當事人無論勝敗,都至少會認同和尊重我們的司法程序,使他們覺得受到了程序公正的待遇和合理文明的禮遇。

其次是要具有實干精神。“遲來的正義等于非正義”,訴訟的拖延使當事人長期生活在不穩定狀態,是對人的一種折磨,使當事人在訴訟的戰車上進退兩難。“待到草兒青青,馬兒已餓死”,不正是對司法拖延所帶來的惡果的形象比喻和無情批判嗎?成功緣于實干,禍患始于空談。我們要力戒眼高手低,靜得下心、沉得住氣,在司法實踐中學習、磨礪自己;要以只爭朝夕的狀態勤勉工作,扎扎實實裁判好每個案件,讓每個當事人真切感受到法治帶來的公平正義。

最后必須具備高尚的人格。有句。

名言。

講“法官的人格是社會正義的最終保障”。如果法官失去了道德良知,正義將蕩然無存,法律哪還有權威和公信力?法官只有執著地忠誠法律,執法如山、冰霜節操,淡泊人生,不為權、錢、情等利念所動,追求自身人格魅力的完美,才能贏得社會的尊重和仰慕,才能真正成為司法權威的化身和社會正義的最后屏障。

“法興則國治,法衰則國弱”。黨的十八大報告明確指出要“加快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從各層次各領域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實現國家各項工作法治化。”我們法官的極樂之地不是權力,而是中國的法治化道路。法官是法治化道路的扛鼎之人,實現法治是我們的夢想,我們堅信法治化道路將在我們腳下越走越寬。

當法治中國夢照進現實,真可謂雄關漫道真如鐵。一代法官的成長注定是艱辛的,正象中國法治化的道路是不平坦的一樣,會有種種障礙,但我們應該響亮地宣布:我們已做好了各種準備!“自信人生二百年,會當擊水三千里。”只要我們把個人的青年夢、法治夢、成功夢與偉大的中國夢結合起來,我們的人生就必定會有更加出彩。我堅信,待到中國法治夢想成真時,我們一定會為自己所作的貢獻而感到無比驕傲。

藍天白云下,青山綠水中,我們九江中院人,正在以自己飽滿的生命熱情,燃燒著青春的激情,與勤勞智慧的九江人民一道,共同續寫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璀璨篇章,共同迎接一個更加輝煌燦爛的明天。

青年法官們,讓我們共勉并為之奮斗吧!

1954年第一部社會主義憲法的頒布,為新中國法治建設奠定了基矗在隨后兩三年里,我國頒布了近千件法律、法令和法規,確立了我國基本法律制度。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后,法制建設進入快速發展時期。1997年黨的xx大確立“依法治國基本方略”。xx年“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被寫入憲法。截至目前,我國現行法律共有231部、行政法規近600件,地方性法規超過7000件,形成了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法制建設成就舉世矚目。

在一個擁有13億人口的發展中大國,調整社會關系、規范社會行為、保障人民權益,法治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法治既是現代國家的重要特征,又是社會和-諧的根本保證。當前,中國正處于黃金發展期和矛盾凸顯期,在利益格局多元、社會價值多樣的新形勢下,更需要依靠法治解決社會矛盾、保障社會公平、維護國-家-安-全。

弘揚法治精神,才能保障人民當家作主。當前,我國保障人民民-主權利的法律體系日趨完備,人民民-主權利的法治保障水平日益提高。但用發展的眼光來看,民-主法制建設與人民民-主不斷擴大的客觀要求還不相適應,人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還有待進一步保障,促進人民有序參與國家治理還需要完善法制建設。只有弘揚法治精神,才能加快法制建設,實現社會主義民-主的法律化、制度化。

弘揚法治精神,才能鞏固黨的執政地位。依法執政、科學執政、民-主執政是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重要內容,也是我們黨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國,就是要從法律制度上把堅持黨的領導、發揚人民民-主和嚴格依法辦事統一起來,保證黨的基本路線、基本綱領的貫徹落實。只有堅持依法治國,才能實現黨的意志和人民-意愿的有機統一,贏得人民的擁護和支持。

弘揚法治精神,才能加強憲法和法律的實施。經過多年努力,各級政府依法行政取得了明顯進展,司法公正進一步加強,但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現象仍然在一些地方、一些領域存在。尤其是在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一些問題上,不嚴格依法辦事的現象時有發生。推進依法行政、司法公正,要始終堅持以人為本,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切實維護人民合法權益。

弘揚法治精神,才能形成全民學法守法用法的社會氛圍。建設法治國家,需要全社會積極參與。各種社會組織和全體公民既是法制建設的主體,又是法律適用的對象,人人尊重法律權威,自覺學法守法用法,依法平等參與、平等發展和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才能實現人與人和-諧相處、人與自然和-諧相處。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要自覺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帶頭維護憲法和法律的權威。

“天下之事,不難于立法,而難于法之必行”。在今日之中國,法治正在成為人們共同的追求。只有堅持并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國家才有光明前途,人民才有美好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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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領導、各位評委:

大家好!我是來自司法行政戰線的一名法律援助志愿者,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讓法律援助在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中閃光”。

“衙門朝南開,有理無錢請進來”,法律援助工作是一項“功在黨和政府,利在人民群眾”的特殊公益事業,是社會主義法律援助制度下,為社會弱勢群體提供法律幫助的一個重要途徑。據專家調查,我國現有困難群體約1.4億人,占總人口的10%,其中包括貧困人群、失業下崗人群、殘疾人、受災人群、農民工等,可以說這樣一個龐大的弱勢群體是不容忽視的,是每一個飽含熱血、憂國憂民的中華兒女都揮之不去的心結。和諧社會是一曲優美的交響樂,而它的音符就是我們社會的各個階層,只有社會的各個階層的權利和自由,都能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護,和諧的樂章才能響徹神州大地。

“財富的擁有可以有先后之分,司法公正的獲得卻不能有先后之別,法律援助讓人人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法律援助作為社會弱勢群體應當享有的一項政治權利,為當今世界法治文明國家所普遍確認。它的實質是國家通過制度化的形式保障弱勢群體獲得司法公正的權利,是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必然要求,它象天平一端的砝碼,托起了另一端法律公正的一切份量。

在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中,公平和正義是法律援助的神圣職責。人人生而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不僅僅是法律規定上的平等,更是實現法定權利手段上的平等。但在現實生活中仍有一些不平等的現象,這種不平等需要正義予以消除。法律援助工作就是為了完善法律權利的實施,實現弱勢群體所訴求的正義。常言道,虎毒不食子。一位深受封建思想荼毒的農村婦女,在相繼生育了兩個女孩后,公婆吵罵,丈夫拳腳相加,身心飽受摧殘的她,殺害了年僅兩歲的女兒。案件偵破后,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對她提起公訴。在公平正義的價值追求下,法律援助律師通過周密細致的調查發現,被告人有精神抑郁癥狀,經司法鑒定確認后,法院從輕判處她有期徒刑9年。

在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中,服務大局是法律援助的重要使命。從法治的角度來講,司法救濟是社會糾紛解決和社會公正的最后防線,那么為什么現在這么多的群眾寧愿選擇上訪而不選擇訴訟?司法成本的居高不下是其中重要的原因,特別是貧困人群,更是沒有足夠的經濟實力去承擔高額的司法成本。如果不給予無償的法律援助,就可能因部分當事人采取法外處置而帶來大量的社會問題,甚至影響社會的穩定。xx年9月份,9名為生計所累的下崗女工,在缺乏勞動安全保護的小作坊內發生集體苯中毒,9名女工都不同程度地出現了血小板等血液成分減少的癥狀,其中1人較重,患有再生性障礙貧血。貧困的生活、無望的未來,讓女工們和她們的家人情緒異常激動,切發生于黨的xx大召開前夕!事態緊急。一起危及社會穩定的信息馬上出現在法律援助工作人員的腦海中。果斷介入,靠上服務、個別談話、集體調解,9名女工最終獲得數十萬元的賠償,使這起即將發生的集體上訪事件,在xx大召開前夕得到了圓滿地解決。

這樣的事例太多太多,這樣的感人場景歷歷在目。當醫療事故的受害者顫抖著雙手,接過近乎天文數的108萬賠償款時,當母親追索被歹徒猥褻的女兒的賠償款即將兌現時,當進城務工的農民工接過被黑心老板拖欠的工資時,……當窮苦的百姓合法權益得到切實維護的時候,所有的一切一切,無不閃爍著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光芒。法律援助這項工作所能產生的社會意義,我無法用很高很深的理論去闡述它,只是想告訴大家:當他們的利益受到侵害而得不到保障時,當他們滿身冤屈、失去自由又無從伸張時,當他們身患殘疾感到無助時,是法律援助讓他們獲得做人的尊嚴,正義的存在,讓他們切身感受到黨和政府人性化的關懷!

就讓我們迎著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的春風,攜手前進,共同關愛這項光榮而神圣的法律援助事業,用無比的熱情為窮苦的人們撐起一片公平和正義的天空,讓年老的人得到貼心的贍養,讓受傷害的人獲得及時的賠償,讓清白的人不再蒙冤受屈,讓所有的人都能沐浴在社會主義法治的陽光下,和諧而安寧!

謝謝大家!

法治建設演講稿篇十三

胡錦濤指出:“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加強政法隊伍思想政治建設的一項舉措”。司法作為社會主義法治的重要一環,是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的重要防線。今日的中國朝氣蓬勃,正堅定的向法治社會邁進,社會轉型階段的利益重組過程中,是否有公正、高效的審判體系尤為重要!它關乎穩定大局,關乎民心向背,關乎法治事業的走向和進程。

就象德沃金在其不朽名著《法律帝國》中的描述那樣:法律帝國的首都是法院,而法官們,則是帝國的王侯。今天的我們,工作在人民法院,是一種光榮,我們平凡的工作背后,是崇高的事業,神圣的使命。與光榮同在的,是責任!肖揚院長的論斷振聾發聵:人民群眾是司法公正的最大受益者,人民群眾也是司法不公的最大受害者。我國是人民共和國,人民是國家的主人!人民建立法院,不是為了建一座宏偉壯觀的帝國之都,人民賦予法官審判大權,也不是為了法官們的尊榮顯貴。如果不能用手中的法槌敲出公平與正義的時代最強音,如果不能以信念之火的鑄冶讓法律在現實中熠熠生輝,法院與法官,就會在法治時代,失去存在的價值。

為人民服務、對人民負責是司法的根本目的和要求。廣大法官應當堅持“公正司法,一心為民”的指導方針,始終不渝地把維護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司法工作永恒的價值追求。英國大法官培根的比喻盡人皆知:一次不公的裁判的惡果超過十次犯罪,犯罪只是觸犯法律,好比弄臟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卻毀壞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的源頭。在他眼中,失敗的司法,竟然是比犯罪更大的邪惡!誠非虛言,中國古代的司法就不乏這樣的例子,很多時候,“屈死不告狀”竟然成了經驗之談,這經驗背后,有多少驚心動魄而又無人問津的苦難?明朝成化年間的刑部尚書劉鐵齋號稱鐵石心腸,但他在看到三法司門前以頭搶地、輾轉呼號的百姓時,也不禁為之動容,嘆一聲:“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

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人民有要求,法院就必須用實實在在的行動去回應。實現最廣大人民的最根本利益,就是我們義無反顧的選擇和使命!于是,就有了司法為民的要求。司法為民不是一個裝點門面的宣傳口號,它需要我們用熱血和汗水去兌現。抓住機遇,直面挑戰,是人民法院的時代責任,情為民所系,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是人民法官的神圣使命!

落實司法為民,做好我們自己的本職工作是關鍵。崇高的事業,始于平凡的努力。我能夠看到我從前的偶像、現在的同行,在平凡崗位上非凡的奉獻:廣東的陳麟基法官,才38歲,就經受了生與死的嚴峻考驗,病逝在工作崗位上,演繹了新時代的鞠躬盡瘁、死而后已;四川的唐漢華法官,對當事人的不幸感同身受,以實現公平為己任,長期超負荷工作,英年早逝,留給家人的,是九萬多元的債務;陜西的李增亮法官,不計名利,如一日奉獻基層,以青春、熱血成就“鐵案法官”風采;就在前幾天,我們執行局兩位可敬的女法官,接待上訪時,整夜陪護照料一位癱瘓的女孩,拿自己的衣服給她御寒。什么是司法為民,這就是司法為民。司法為民,就是對日復一日平凡甚至瑣碎的工作毫不懈怠。正是這平凡的努力,正是這點滴的公正,匯聚成新時期人民法院司法為民的壯麗進行曲。

沉舟側畔千帆過,病樹前頭萬木春。這是一個波瀾壯闊生機無限的時代,這是一項充滿艱辛充滿成就的事業。還有什么比經歷和享受奮斗的過程更令人鼓舞?還有什么比見證并參與一個偉大的時代最偉大的事業更激動人心?實現公平與正義,人民法院任重道遠;落實司法為民要求,人民法官當仁不讓!一生僅此日,萬里是行程。這一路上所有的平凡,所有的瑣碎,所有的艱難與險阻,都是我們前進途中的風景。且讓我們在時代的大潮中,乘風破浪,以行動證明我們無愧于神圣的審判事業!無愧于偉大的法治時代!

法治建設演講稿篇十四

10月30日09:40西南政法大學教授文正邦。

在我國正處于世紀之交,深化經濟和政治體制改革,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關鍵時期,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已成為加強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建設中的最強音;江澤民同志在黨的十五大政治報告中指出:“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需要,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志,是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障。”而且“法制建設同精神文明建設必須緊密結合,同步推進。”在當今世界,現代化、民主、法治、文明及其一體化關系不僅已成為時代潮流,而且體現了我們時代的特征和時代精神;在當代中國,社會主義法治以及社會主義文明建設均已突顯出了其特殊重要意義,它們都是保障和促進我國社會全面進步所不可須臾忽視的。為此,很有必要探討一下其間的內在聯系。本文特提出“法治文明”這一概念并以此為中心探討一下有關問題。

一、法律的文明屬性。

認識法律的文明屬性,首先需要在觀念上的更新。由于中國古代傳統法律意識及法律制度中德主刑輔、重刑輕民、嚴刑峻法甚至酷刑亂法以及義務本位和官本位的影響,似乎一談到法就意味著懲罰、鎮壓、限制、禁止、束縛、不通人性、冷酷無情等等,使人們畏法、懼法、仇法、避法,這樣形成的法律觀念自然就與文明無緣。

然而事實上,法律不僅是人類社會進入文明時代的產物和標志之一,而且法律本身就具有豐富的文明內涵和屬性,同時法律發達史就是法律不斷趨向文明化的過程。

文明是標識人類的進步程度和狀態,社會文明是人類歷史發展的產物,所以文明與人類社會進入文明時代緊緊相連(從這個意義上講,“文明”似應是比“文化”更高層次的概念。因為“文明”是人類社會發展到了比較高一級階段,即告別了蒙昧時代和野蠻時代,從而很大程度上擺脫了動物界而進入文明時代才開始呈現的進步程度和狀態;而在此之前,“文化”早已存在,如“仰韶文化”、“龍山文化”等等,哪怕是早期舊石器時期最粗陋的遺物遺跡,也具有‘文化”的價值和意義,但一般都不把它們稱為“文明”。可見文明及文明史是標識人類社會發展程度中更高層次的概念,而文化是泛指人類社會任何發展成果和發展階段的概念)。可以說,人類社會進入文明時代的一個顯著標志,就是在生產工具改進(出現了金屬工具)從而使生產力有很大提高的基礎上,隨著商品生產和商品交換的發展而導致私有制、階級以及國家和法律的出現(即生產關系以及各種社會關系、社會交往、社會行為趨于復雜化,而需要社會結構、社會組織更加嚴密才能使社會保持有序)。可見國家和法律乃是文明社會的一種標志,雖然同時也就伴隨著嚴酷的階級剝削和壓迫,但也是人類社會結構、社會組織及行為方式趨于進步和文明的表現。所以恩格斯說:“國家是文明社會的概括”[1];董必武同志說:“人類進入文明社會以后,說到文明,法律要算一項,雖不是唯一的一項,但也是主要的一項”[2];比利時法學家班達認為,法是文明社會通向公共的強制,是為在人們之間實現一種秩序而制定的“行為規則的總和”[3];美國法學家富勒把法律看作是不斷的有目的的活動的產物,“法律是使人的行為服從規則治理的事業”[4];英國法學家菲尼斯認為法律的一個重要特征是將確定性、具體性、明晰性和可預測性引入人類相互行為中,使法律不僅規定人們的行為規則,而且建立了用以制定和執行法律的機構,從而使“法律調整它自己的創造”[5];奧地利法學家凱爾森認為法的概念應基于科學普遍性,從最廣泛的意義強調法應當是“人類行為的一種秩序”和“社會組織的特殊技術”[6]。

之所以說法律是文明時代的產物和標志,這從法律的起源和產生過程也可以看出來。因為它是社會調整從原始社會個別的、偶然性的和任意性的調整進到普遍性、共同性和規范性的調整;從自發性調整進到自覺的調整;是從氏族社會中習慣同宗教、道德規范混溶,權利與義務不分,進展到逐步分化發展開來而形成法律規范的過程。固然調整階級關系的需要是法產生的直接原因,然而適應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乃是法產生形成的根本原因和深層次動因。正如馬克思所說:“如果一種生產方式持續一個時期,那么,它就會作為習慣和傳統固定下來,最后被作為明文的法律加以神圣化”[7]。恩格斯也指出:“在社會發展某個很早的階段,產生了這樣的一種需要:把每天重復著的生產、分配和交換產品的行為用一個共同規則概括起來,設法使個人服從生產和交換的一般條件。這個規則首先表現為習慣,后來便成了法律。隨著法律的產生,就必然產生出以維護法律為職責的機關--公共權力,即國家。在社會進一步發展的進程中,法律便發展成或多或少廣泛的立法"[8]。

不僅如此,法律本身就具有文明的屬性,法律雖然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集中表現,但它作為一種公共權威和公共秩序的象征和保障,就必然體現著某種公平、正義、理性和正當利益(雖然不同的階級對此有不同的理解)。所以無怪乎從詞源上看,不僅中國古漢字“法”寓有法平如水,即有“平”、“直”、“正”的含義,而且從若干種外文詞源來看,“法”和“權利”相通,也具有公平、公正或正義的含義。中國古代傳統法律文化中儒家的倫理法思想之所以影響深遠,西方把理性和正義作為法的基礎的自然法學思潮之所以源遠流長,經久不息,也表明了人類追尋法律的文明性,崇尚文明的法律的強烈的、共同的價值趨向。

從法律與自由的關系來看,無論是明智的資產階級法學家、思想家或是馬克思,都肯定了法與“自由”這一標識人類進步程度的概念的內在聯系(共產主義者所追求的終極目標就是實現作為“自由人聯合體”的理想社會)。孟德斯鳩說:“自由是做法律所許可的一切事情的權利”[9]。黑格爾以自由是對必然性即規律性的認識的辯證觀點出發,進一步把自由視為法的本質。認為法是“作為理念的自由”,[10]因此“自由就構成法的實體和規定性”,“法的體系是實現了的自由的王國”[11]。因為在黑格爾看來,法律是規律的一種,是社會的法則,是人的規律,這種規律被人的理性所認識,并以共同意志的形式制定為國家法律,遵守法律就可以獲得自由。所以法乃是自由的實現或體現,或者說“法律是自由的具體表現”,“是自己實現其自身的自由”[12],因此法律是人們實現自由以及保障人的自由的武器。馬克思更精辟地指出:“法律不是壓制自由的手段,正如重力定律不是阻止運動的手段一樣……恰恰相反,法律是肯定的、明確的、普遍的規范,在這些規范中自由的存在具有普遍的,理論的,不取決于個別人的任性的性質。法典就是人民自由的圣經。”[13]再從法律的功能和作用來看,法律雖然是實行階級政治統治的有力工具,但法律的規范職能(評價、指引、預測、教育、保護、制裁)及執行社會公共事務的職能,表明它是社會關系的調整器和社會沖突的調節器,是人們正當行為和利益的保障器和人的越軌行為的矯正器,是社會生活、社會管理和各項事業的經驗總結和概括,包含著豐富而深刻的文明內涵和意義。

法律的發展史或發達史也就是法律不斷趨向文明的歷史過程。從同態復仇到罪刑相適應,從罪行擅斷到罪刑法定,從“刑不上大夫”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從刑、民、訴不分到形成各個專門法律部門,從充當專制統治的工具到作為民主政治、公民權利的保護神,作為“人民自由的圣經”(馬克思語)。所以,近現代法制發展所形成的系列重要原則和制度,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刑法定和罪刑相適應、法不禁止即自由、法無規定不為罪、無罪推定等原則以及辯護制度、回避制度、公訴和公開審理制度、陪審制度、審判監督制度等等,都是法律文明發展的成果和表現。而現代法制所體現的文明,其實際內容就是一定性質和程度的社會秩序、社會正義以及以此為保障和前提的民主、自由、平等。而且,遵紀守法就是文明行為的表現,法律調整所要求的社會有序性是社會文明狀態的基本條件。由此可見,法律文明的程度和狀況是社會發展及進步的重要表征和指示器,法律和社會進步、社會文明有著密不可分的內在聯系。

二、法治文明的價值分析。

筆者認為,法治文明即一個國家實行法治的狀態和程度所體現的文明,是人們在具備一定社會條件的前提下,把法律尊崇為治國的方式,以追求政治民主、社會正義、保障人民權利所取得的成果和成就。因此,法治文明與人類進步事業息息相關。法治文明是社會政治文明的核心內容,是人類制度文明的特殊重要組成,并對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都起著保障和促進作用。因此,對法治文明作價值分析也就是要認識法治所包含的進步的內容,即分析法治所具有的文明性狀和特征。而只要我們仔細思考就不難發現,文明確是法治特別是現代法治的基本要求和本質屬性,是法治的總的價值特征,體現著現代法的精神。

法治,即法律主治,是一種貫徹法律至上,嚴格依法辦事的治國原則和方式。它要求作為反映社會主體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的法律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威,并在全社會得到有效的實施,普遍的遵守和有力的貫徹。法治作為一種先進的治國方式,要求整個國家以及社會生活均依法而治,即管理國家、治理社會,是憑靠法律這種公共權威,這種普遍、穩定、明確的社會規范;而不是靠任何人格權威,不是靠權力者的威嚴甚至特權,更不是靠親情。總之,不依個人意志、好惡、品質、素質以及升遷進退為轉移。所以法治與人治是根本對立的,跟專制也是毫不相容的。它要求把法律至上,樹立崇高的法制權威作為基本原則;法律是公民行為和政府活動的最終導向,是規制和裁決人的行為的最高標準和終極力量;使每個社會成員都共同受法律的保護和約束,任何人或任何組織都無例外地受領法律的規束以及恩惠,其行為和活動都納入法制的軌道和范圍。因此,法治是社會調整向高層次發展,以擺脫任何偶然性、任意性和特權,使社會在嚴密的規范化和制度化的良性運行中,形成一種高度穩定有序的秩序和狀態的必然要求,以保障和促進社會經濟、政治和文化的順利發展。這正是社會進步所必須和趨向文明的表現。

就其作用和功能而言,“法治”概念的內涵比“法制”概念的內函更深刻,也更具有文明性。其最根本的區別就是“法治”與民主緊密相聯,而“法制’則不一定。一般說來,“法制”即“法律制度”之謂,因此既有專制政體下的“法制”(如奴隸制和封建專制制度下的嚴刑峻法、酷刑亂法,以及絕滅人性的法西斯法),也有民主政體下的法制。所以只講“法制”,就難以避免“惡法亦法”。只有作為近代資產階級民主制產物的法制,才與法治有所通義。而且法制所關注的是建立和維護某種秩序,而法治所關注的焦點是有效制約和合理運用公共權力。特別是現代法治必然內含民主,以政治民主性為其本質特征。現代法治的產生乃是伴隨著資產階級民主制度和憲政制度即資產階級法治國的建立,它的基本精神就是民權至重(實質上或形式上)、法律至上、憲法至尊;因此政府權力有限,人民主權神圣;實行分權制衡,以法制權,以權力制約權力,以權利制約權利,同時依法保障公共權力的合理運用和分配。所以現代法治的精髓和要義就是把法律從作為國家和政府對社會的控制手段和統治工具變為人民在當家作主(實質上或形式上)的前提下以法來管理國家、約束政府權力(使其合理運用、不致濫用和腐敗),有效地治理社會,從而使國家權力服從于社會公眾的共同意志,政府的權威從屬于體現人民共同意志的法制權威。法治的政治民主性,反映了人類在構建有序化的社會組織和社會秩序的目標下追求自由、平等和人格獨立的共同要求,法治是社會在趨向文明過程中的必不可少的制度化特征。所以康德認為“文明的社會組織是唯一的法治社會”,而這種社會組織的“文明”在于它的成員即公民具有憲法規定的自由、平等和人格獨立三種不可分割的法律屬性,生活在依據“普遍的、外在的和公共立法”所形成的法律權威和權力之下[14]。

法治的基本特征還在于它的公正性、正義性、合理性。既包括立法公正(即制定出來的法律必須反映人民群眾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也包括司法公正(其核心是審判公正);既要求實體正義(法律應當體現和維護社會正義和基本道德準則,對社會利益進行公平分配),又講求程序正義(在所有訴訟和非訴訟的糾紛解決過程和機制中均體現正義)。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反對任何形式的等級特權和法外特權,不承認有任何不受法律約束的特殊領域和公民。既弘揚法律至上、崇尚法制權威,又需要法律內含道德理念,并同道德相互支持、有機彌合,共同規范和引導人的行為。也就是說,要求社會主義法治和民主建設與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緊密結合、相輔相成。

現代法治還必然要求法律具有科學性,即法律的制定和實施必須以正確認識和反映客觀規律為重要依據和標準,科學的法律是人類從事生產斗爭和社會實踐的經驗和智慧的概括和總結,是人們對社會發展規律以及一些自然規律的正確認識之穩固化、規則化、制度化,因而可以指導和引導人們在行動中按客觀規律辦事,是人們遵循和運用客觀規律,改造社會,調整社會關系,優化社會結構、社會組織和社會秩序的有效工具。這就必然要求法律的制定和實施應與現代科學技術相結合,運用現代科學技術的成果、方法和手段,并有力地保障和促進現代科學技術的發展和進步。

現代法治尤以尊重人的權利(包括人的最基本權利即人權)、保障人的權利為依歸,因而以弘揚權利本位為特征。國家權力以保障公民權利為宗旨,義務的設定和履行均以維護一定的權利和利益為目的。權利的實質即確認和保障的人們的正當利益,它是一切法律關系的核心,是人們法律行為的發動力和驅使力,是法這種社會現象的特定存在形式和載體,是公民具有獨立法律人格的標志和象征。現代法治以權利為本位也就是尊重公民作為法律關系主體的資格和地位,強調法治的力量和作用就在于充分調動和發揮作為社會主體及法律關系主體的廣大人民群眾的主動性、積極性、創造性。所以社會主義法治不是外在的、強加的、消極被動的東西,而是著眼于從人的內在需要出發來規范、調整和引導人的自覺的社會行動和行為。這絲毫也不排斥權利與義務必須相統一,因為權利與義務統一的目標指向,也是為了維護他人的權利和社會的利益。

現代法治的基礎是市場經濟,現代市場經濟必然是法治經濟,把法律作為對經濟運行實行宏觀調控和微觀調節的最主要手段,其他各種手段都必須納入法制的范圍,并要求整個社會生活的法治化與之相適應。市場經濟作為法治經濟的總的價值特征,既要求把競爭、效率和效益放到首位,又必須作到合法、合理,兼顧社會公平,因此必須充分重視和體現民主、自由、平等以及公開、公正、正義等原則和精神,才能在高度規范化的市場秩序下,充分調動市場經濟主體的積極性和開拓創新精神,優化社會資源配置,有效利用人力、物力、財力。所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不僅是法治經濟,也是講求文明的經濟,它不僅堅持自由與秩序、行為與規范、效益與合法的辯證統一,而且要求作到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利”和“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辯證統一,重視和完善對公民和法人的權利保障(包括人權保障)、權利救濟、社會保障和社會救濟。

正因為如此,所以現代法治在價值功能上的特征,就完全不同于傳統法制那種重在禁止、束縛、限制、懲罰等消極方面,而是重在促進、引導、教育、調節、鼓勵、授與、組織、管理、預測等積極方面。在現代法治的觀念看來,法律并非是束縛人們手腳的東西,而是保障人們的權利和正當利益,可以據以爭取和擴展自身合法權益的,特別是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法律是我們組織和管理經濟和各項社會事務、解放和促進生產力發展的有力武器。

不僅如此,法治的若干重要的形式特征,也表明它所具有的文明屬性。

首先,法治具有普遍性。因為法律本身就“具有普遍的,理論的,不取決于個別人的任性的性質”[16]。法治具有普遍性的意義不僅在于它排斥任何偶然性、任意性,它給人們的行為提供一種必須共同遵循的模式、方向和標準;還在于它的作用和功能涵蓋全社會各個部門和領域,沒有不受法律約束的特殊主體和角落,要求全社會所有人員在任何場合下均須一體遵行。因此法治的普遍性品格既是其重要的形式特征,又是其重要的實體特征,是法律至上性原則的進一步擴展和延伸。

其二,法治具有統一性、協調性。不僅是具有內部和諧統一的相對穩定的體系,從而有利于保持治國方略的連續性、穩定性;而且它同整個社會系統都處于一種相互協調的穩態聯系,是社會有序化發展和社會穩定的關鍵性因素和力量,為社會全面進步和可持續發展所不可或缺。

其三,法治具有監督性和自我約束性。它不僅是對各項社會事務進行廣泛監督的系統;而且法治具有內部自我監督(自我約束的)機制。司法獨立就是其重要體現。堅持司法獨立,才能保證審判公正、體現司法權威(這是法制權威的極重要內容),也才能保證法治系統對各項社會事務的有效監督。因此它既是程序正義之重要原則,也是實體正義和維護立法公正的必然要求。

其四,法治具有實效性。它不僅要求法律體系的完善,而且注重法律的有效實施和實現。特別是社會主義法治把法律權威同廣大人民群眾自覺的遵紀守法結合起來,使立法、執法、司法、護法、守法緊密銜接,使法律調整的目的同社會實際狀況及人民群眾的意愿相符合,并通過一整套可操作的規程,以尋求法律實施的良好社會效果--努力達到法律的真正實現。

其五,法治還要求法律工作的職業化和專業化,使法律組織及機構的功能和作用,法律工作者的能力和素質都得以不斷改善、提高和優化,以適應社會法治化的需要。

三、法治文明的社會定位。

法治文明是人類政治文明的核心內容和顯著標志,是人類制度文明中具有特殊重要意義的環節和構成,對人類整個社會文明(包括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都起著確認、鞏固、維護、保障和促進的功能和作用。

人類社會的文明結構,完整地說來,應包括三大層次,即器物層、制度層、觀念層。以器物(主要是生產資料及其產品)的發展為主體構成物質文明;以制度及其規則的發展為主體構成制度文明;以智力及觀念的發展為主體構成精神文明。眾所周知,物質文明是指人類改造自然和客觀世界,創造物質財富的成果,即社會物質生產的進步和人們物質生活的改善,主要表現為生產力的提高和經濟的發展;精神文明是人們改造主觀世界、創造精神財富的成果,即社會精神生產和精神生活的發展,表現為教育、科學、文化的發達和人們道德水準,思想面貌的提高和改善。至于制度文明,筆者將它界定為是人類改造社會,創造適應社會發展要求的各種制度和體制(各項具體制度的系統組合)的成果,即人們從事社會生產和生活的各種組織形式、活動方式及其規則的發展和改進,表現為在經濟、政治和文化等各項事業上的制度建設和體制建設的成就和進步。

以往,由于種種原因,人們對制度文明的性質、特征、地位、作用認識不夠,習慣于把人類文明僅限于(或主要歸結為)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這兩大層次和領域,從而不承認制度文明之獨立存在的價值和意義,不把制度發展及其成就歸入社會文明的系統結構之中,這顯然是不恰當、不合理、不科學的。事實上,制度之為文明,制度建設的成就之有必要納入社會文明的領域,這已為整個人類發展史和我們當前的改革實踐所證實。可以說,人類社會進入文明時代的一個顯著特征就是在生產力發展及要求的基礎上形成了本質上不同于以往蒙昧時代和野蠻時代的嚴密的經濟、政治制度(包括國家和法律)及文化制度;而且社會形態的更替和發展,革命和改革的進行,都是以社會制度和體制的更新、進步為紐帶和杠桿;人類社會物質生產力和精神生產的解放和發展,都要靠制度建設來予以保障和維護;當前我們的經濟、政治體制改革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都無不關系到一系列制度創新和制度建設的問題;我們的各項事業也都必須落實到制度建設上才能收到實效并鞏固其成果;我們的精神文明建設、廉政建設、黨風建設,(更不消說民主、法制建設)以及各項關系到國家民族興衰存亡的重要事業,都必須要靠制度化、規范化、法律化才能保證其順利進行,使其卓有成效。正因為如此,所以鄧小平同志深刻地指出:“制度問題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這種制度問題,關系到黨和國家是否改變顏色,必須引起全黨的高度重視”[17]。這些都充分表明制度建設的進步和成就(即制度文明)對社會發展的重要意義。

制度文明對整個社會文明系統都起著組織、協調和整合的作用,不僅維護、保障和促進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發展,而且是聯結這兩大文明的中間環節,所以是整個社會文明結構中的關鍵部位和領域,它既根源并服務于物質文明,對物質文明有巨大的反作用;又直接地制約和作用于精神文明,積極地影響著精神文明的發展程度和水平,深刻地規定和決定著精神文明的性質和發展方向。經由制度文明的協調功能和整合作用,物質文明的發展成果才能合乎規律地反映、體現到精神文明的發展成就上來。本文第四部分將會具體闡明: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能否協調發展、相互促進而不至脫節和背離,很關鍵的就是要看制度是否先進以及制度建設是否健全,即取決于能否充分發揮制度文明的協調功能和整合作用。總之,制度文明在整個人類社會文明發展過程中都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直接關系到人類社會的全面發展和進步。

制度文明的內容構成主要是指社會經濟制度以及政治和法律制度的發展成就;同時也包括在文化事業方面的制度建設成就。也就是說,制度文明主要由經濟制度所體現的文明、政治法律制度所體現的文明(即政治文明以及法治文明)所構成。而其中,法治文明乃是整個制度文明中具有特殊重要意義的環節和構成。因為法律同制度有著天然的聯系,法律化就意味著制度化,而任何制度要得以鞏固和普遍得力的實行,也必須靠法律的效力和作用。固然法治不僅僅歸結為法律制度,但制度性構成和規則體系畢竟是法治的基本條件和要素。如果我們把制度界定為關于人們人事社會生產和生活的各種社會關系、活動方式的穩定形式及其相應規則,那么它至少具有這樣兩大特性:第一,它不是偶然的、變動不居的,而是使人們的社會生產和生活趨于穩定性和有序化的,在相同的情況下它可以反復持續地起作用,因此通過制度可以評價人的社會行為并預見其后果;第二,它不是針對個別人和個別事,而是對一定范圍內的所有人和所有事都有效,即提供了一種通行的準則和模式,因此制度往往都包含有一定的規則,伴隨有獎勵和懲罰兩種手段和效果,以起到實行社會控制和調整的作用。這些都與法律的屬性和特征相符合。而且法律是最強有力的社會規制手段,是普遍有效的、穩定一貫的、明確不疑的規則和規范,它給予人們的行為方式和社會的組織形式以一定的標準、模式、范圍、界限,使人們的活動和社會組織向有序化方向進行和發展。這些均充分表明法律同制度有著天然的和必然的聯系,法律就意味著制度,法律化就意味著制度化;任何制度要普遍有效地發揮作用,也必須要通過法律化,即用法律手段武裝起來,才具有全社會效力并得以鞏固。在法治國家和法治社會,任何經濟制度、政治制度以及文化制度要得到穩固地確立、順利地運作和健康地發展都必須要法律化、法治化。足見法治文明在制度文明中所具有的特殊重要意義和構造,它對整個制度文明都起著確認、維護、保障和促進的重要作用。

例如作為人類經濟制度文明重要體現的商品經濟關系,尤其是它的充分發展(在近現代社會)所形成的市場經濟這一重要經濟形式,之所以成為近現代各個國家經濟發展的有力杠桿,也是社會主義國家進行經濟建設不可逾越的階段,是我們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富民的必經途經和必要手段,其主要原因就在于市場經濟制度或體制包含著人類經濟制度文明的豐富內涵,體現著人類經濟制度和體制建設與發展的若干共同的,行之有效的智慧和經驗。而這一切都離不開法律手段的規制和調節作用--以價值規律為基礎,以市場為中心來調配社會資源,就使經濟主體有更多的自主性、自由度并承擔更大的競爭風險,從而使動力和壓力并存,就必然要求嚴格、科學的經營管理形式和制度,要求穩定的、嚴密的普遍有效的市場規則和規范,以使經濟活動有序地進行,創造出可觀的效率和效益。這就促使人們不斷地去探尋、創設、試驗、修正和完善各種有關生產、經營、流通、交換和分配的制度、管理辦法和規則,不僅各種經濟學說和管理學說應運而生,而且有關的各種法律法規及其實施運行機制也愈來愈周密、完善。所以伴隨市場經濟而出現和不斷完善的諸如公司制度、合同制度、法人制度、產權制度、專利制度、產品質量制度、消費者權益保障制度、社會保障和保險制度等,以及我們正在努力建立和健全的現代企業制度,都是人類制度建設的共同經驗和智慧的成果。它們既是一種經濟制度,也是一種法律制度;既是人類經濟制度文明發展中的寶貴財富,也是現代法治文明的結晶和碩果。這也進一步說明了市場經濟就是法治經濟的深刻道理。

法治文明更是政治文明的顯著標志和核心內容之一。政治文明之兩大核心內容就是民主和法治,然而,在現代社會,民主和法治總是緊密結合,水乳交融,不可剝離的,二者共同組構出政治文明的豐富內容。如前所述,不僅法治必然內含民主,以政治民主性為其本質特征;而且民主必然要求法治,必須上升為法治,即要靠厲行法治來體現和保障其政治的民主性及其向高層次發展,法治是政治制度的優化形式。所以民主政治也就是法治政治、責任政治,依法治國是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則,法治體現了民主政治或政治民主之制度化和規范化的必然趨向和要求。政治民主的基本原則,如人民主權原則、分權制衡原則、平等自由原則以及依法治國原則,不僅都是法治的重要原則,而且均要由法治即要靠采取法律的手段來體現、保障和維護,因為法治的中心問題就是要確定國家權力的合理位置以及人民權利的重要地位。政治民主所必須堅持的一系列重要制度,如體現人民主權和便于人民參與國家政治生活的代議制度、選舉制度,少數服從多數并保護少數的民意體現制度,體現政府向人民負責的政治責任制度等,也不僅都是現代法治所應堅持的重要制度,而且均要靠法治并采取法律的手段來體現、保障和維護。所以憲法和行政法作為現代法治的產物,正表明了法治對民主的體現、保障和維護的重要功能及作用(憲法本身就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而行政法則是憲法的具體化,它們要解決的中心問題都是合理規范和有效控制公共權力,以保障和維護公民權利)。有的學者很好地概括了現代法治與民主的這種內在必然聯系:“(-)法治的根蒂,在于人民掌握主權,通過自由表決和選舉組成代議制立憲政府;(二)法治的效能,在于人民制定的憲法和法律能夠保障和限定公民自由權利,促進大眾政治參與向廣度和深度擴展;(三)法治的活力,在于人民對于所委托的少數管理者及由他們組成的權力機構,通過人人必行的法律和各種形式的分權與制衡制度,保持有效的控制和監督,保證公共權力的合法權威和合理運行;(四)法治的形態,在于確立嚴格的依法治理的操作運行程序,這種程序必須符合民主的最一般規定和基本原則,如服從多數,尊重少數,為人民負責,越權無效等原則。”[18]這些都是人類社會政治文明發展的卓越成果和成就。雖然不同階級基礎的民主和法治實現程度和具體表現方式會有所不同,但都離不開這些基本原則和共同要求。而我國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以及“一國兩制”的國家體制和結構,則是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重要內容,既是社會主義民主的重要表現和補充,更需要靠加強和完善社會主義法治來保障、維護和予以鞏固,所以也是中國當代法治文明的.重要內容。

四、關于精神文明建設的法治化問題。

法治文明的特殊重要地位還在于,它不僅對整個制度文明,而且對包括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在內的整個社會文明都起著確認、鞏固、維護、保障和促進的作用。特別是在現代社會,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都需要法治化(即制度化、法律化),才能夠順利地進行和健康地發展。所以鄧小平同志創建的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理論的一個重要內容就是緊密聯系著的兩個“兩手抓”:一手抓物質文明建設,一手抓精神文明建設,兩手都要硬;一手抓現代化建設和改革,一手抓法制建設,法制建設必須貫穿改革和現代化建設的全過程。然而現實的情況是,物質文明建設的法治化已受到重視并正在積極推行,雖然還有待作更大的努力;可是精神文明建設的法治化卻存在許多困難的問題,任務更艱巨。其中原因很多,首先包括一些理論上的問題亟待解決。

精神文明建設的法治化本身就是一個非常復雜的問題,歷來在學術界也有所爭論。爭論的焦點是集中在精神文明中的思想道德方面的建設有無必要和可能實行法治化以及怎樣實行法治化這個問題上。因為精神文明也是一個復雜的體系,總體上由智力、文化方面和思想道德方面這兩大系列所組成。智力、文化方面即社會在教育、科學技術、文學藝術、衛生體育等方面的發展和成就,它們是社會經濟發展及綜合國力的重要體現,這方面的精神文明既同物質生產和生活的發展程度直接相聯系(其中一些成分本身就是生產力的構成要素,科學技術還是第一生產力),又受經濟制度以及政治、法律制度的深刻影響和制約。因此,這方面的精神文明建設的制度化、法律化問題是毫無疑義的,也比較容易引起重視并正在逐步推行。在文化教育和科學技術建設方面,法律不僅提供有效的保障,而且直接起著組織和推動的作用。如教育法、教師法、商標法、專利法等一些有關文化教育和科技方面的立法,以及國家頒布的有關對自然科學、創造發明、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等各項獎勵條例,還有近來國家用法律手段加強對精神產品的生產、流通領域及文化藝術市場的管理等,都具有這樣的作用和意義。可謂抓得對、抓得及時,務必堅持下去。

精神文明中的思想道德方面,包括社會的政治思想(也包括人們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道德面貌、社會風尚、人們的世界觀和人生觀、信念、理想、覺悟、情操、組織紀律性等方面的進步程度和狀況。它們是精神文明中具有特殊重要意義的部分,集中地體現著精神文明以及整個社會文明的性質和發展方向,并強烈地反作用于物質文明以及制度文明。我們平常所說的一個社會、地方或單位精神文明的狀況,主要就是指的思想道德方面的水平和程度。它們是精神文明建設中更為復雜、困難的領域。然而,理論和實踐、歷史和現實均表明,精神文明中思想道德方面的建設也必須實行法治化,才能落到實處,收到實效,才能擺脫其軟弱無力狀態而成為過硬的一手。

首先,從人類社會文明的系統結構來看,搞好精神文明建設(尤其是其中的思想道德建設)的實際目標和效果,就是要使精神文明與物質文明同步協調發展。但是,由于物質文明雖然是精神文明發展的必要條件(為它提供物質基礎,所以古人說“倉廩實而后知禮義,衣食足而后知榮辱”),但卻不是充分條件(物質文明的發展并不一定會導致精神文明的同步協調發展,在許多情況下,經濟的發展和人們物質生活水平的提高,往往還會出現精神文明滑坡、道德水準下降等令人憂心的現象,甚至在一定程度和范圍形成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之間的逆向畸型發展狀態。所以常言道:“飽暖思淫欲”,即謂物質生活水平的提高又會刺激人的貪欲和淫逸,致道德和精神文明倒退);而且物質文明既不能直接決定整個精神文明(尤其不能直接決定其中的思想道德方面),也不能自然而然地引起精神文明的變化發展,而往往有賴于某種中間環節和經由一定的過程;精神文明作為社會意識的一種組合體系對于屬于社會存在的物質文明也既有須相適應的一面,也有其相對獨立性的一面。所以兩個文明的存在和發展都要受到各種社會因素的影響和制約,其中極為重要的就是要受到制度文明即經濟制度和政治、法律制度的性狀和發展程度的影響制約。也就是說,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能否協調發展,相互促進而不至脫節和背離,很關鍵的就是要看制度是否先進以及制度建設是否健全,即取決于能否充分發揮制度文明的協調功能和整合作用。特別是精神文明中的思想道德方面,它并不直接同物質生產與生活相聯系,而須通過經濟制度和政治、法律制度的中介作用才能實現。換言之,物質文明對思想道德的作用只有通過經濟制度和政治、法律制度的折光才能表現出來。所以,經濟制度、政治法律制度及其發展乃直接決定著思想道德以及整個精神文明乃至整個社會文明的性質和發展方向。

因此,思想道德方面的精神文明建設也應該作到制度化法律化。因為只能制度化才能經常化、穩定化,也才能規范化;制度化的更高要求就是法律化(制度化當然也包括完善各單位的規章制度,但規章制度建設只是制度化的基本要求,作為一種重大國策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還必須上升到法律化、法治化、才更有效力和權威。)作到制度化、法律化,才能有章可循、獎懲分明;才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償罰嚴明。制度化和法律化的一個中心意義就是權利和義務的統一,既享受正當權利和權益,又必須履行應盡義務和職責。享受權利以鼓勵其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履行義務以確定和強調其應盡的職責和本分,否則就要負相應法律責任,受到追究和懲處。換言之,制度化、法律化的要義就是使行為主體的權、責、利相統一,使其既有動力又有壓力,這是搞好包括精神文明建設在內的各項工作的基本保證。而實行制度化、法律化的關鍵就是要嚴格、斗硬、不講情面、不徇私情,在制度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沒有例外情況和特殊公民。所以精神文明建設要擺脫軟弱無力狀態,使之真正硬起來,就必須在制度上斗硬,在法律上斗硬,不能老是掛在嘴上、議在會上、寫在紙上重要,實行起來就被擠掉、忘掉。有了制度和法律的效力和依據,精神文明建設就是硬任務,任何人、任何單位都不能掉以輕心。并且精神文明建設也有個體制建設問題,也需要進行相應改革,不能再象以往那樣似乎跟每個單位、每個人都有關,但由于沒有在制度和組織上落實,更談不上法律保障和依據,結果又與每個單位、每個人的責任無關。而且不能落實權利,也無從履行義務,條條塊塊都無法管轄和監督,自然就流于形式、成為軟任務。豈不可惜,可嘆!

至于思想道德方面的精神文明建設的制度化、法律化有無可行性?這就涉及到如何正確處理在加強社會主義文明建設中道德建設和法制建設的相互關系問題。

本來,道德和法在社會規范體系中就是姊妹關系,在任何社會中它們都是統治階級維護其統治和社會秩序的重要兩手,在社會主義社會中道德和法律的互相支持和配合作用更加突出,在很多情況下它們都是互相滲透、交叉甚至一致的。法律正義的基礎就根植于社會的道義;有些法律本身就是這方面道德原則和規范的體現和確認,例如我國婚姻法、繼承法、收養法等,許多法律規范中也體現著社會主義道德的精神和要求,例如我國憲法中對公民權利和人格的尊重,對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精神的規定等;特別是我國民法中的公平、公正、誠實信用、平等互利原則和對社會公序良俗的認可等,本身就體現了市場經濟中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的要求和精神。所以社會主義法在以社會主義道德和法律意識教育人民,樹立正確的思想觀念和良好的行為方式,培養“四有”新人等方面都起著重要作用。

當然,法律規范和道德規范就其性質和作用而言,也有所區別、不可混同。前者以國家強制力為后盾并據以保證實施,違法犯罪者要受到應得的懲罰;后者主要靠人的自覺和社會輿論的監督,不道德行為是由人的良心、信念和公眾輿論來裁處(即所謂“道德法庭”),對之一般是說服教育和批評,即遭到道義上的譴責。前者要求權利和義務的嚴格對應和統一;后者履行道德義務(即善行)則不以報償為前提。法律規范允許或禁止人們作什么是對他的行為起碼不得損害他人和社會的最基本,因而也是最嚴格的規定;道德規范提倡和鼓勵人們作什么則是對人的行為應有益于他人和社會的進一層次要求。法律規范是控制人的越軌行為之最后屏障,突破這個屏障,就為社會和統治秩序所不容;道德規范則是抑制人的不良行為的內心防線和民間防區,它注重通過潛移默化和榜樣的力量來進行自我矯治,以期養成個人良好的行為習慣和品質。法律對人的行力的規范作用主要是“他律”,道德對人的行為和思想的規范重在“自律”。所以道德修養講究“自審”和“慎獨”,著眼于啟發和挖掘人的內在善、自覺性和自我調控功能。難怪黑格爾把道德觀為人們“內心的法”。

可見道德和法律各有其優劣短長,所以需要互相取長補短以緊密配合和支持,才便于形成社會規范系統及其調控手段的嚴整體系和綜合功能,以更有效地規范引導、教育、評價和矯正人的行為。所以一方面,法制建設需要道德建設的支持和配合,才能使人們在行為的選擇及矯治上有更深厚的思想基礎和更廣泛的群眾基礎。法制教育有道德教育的支持和配合就會收到更好的效果,更易變為人們的自覺行動;法制觀念的增強植根于群眾道德意識,道德覺悟的提高上,也會更加牢固。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說,社會法治化的推行及其實現程度,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提高和改善人們的道德水準和社會風尚;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有賴于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卓有成效;而且作為法制建設重要環節的法制宣傳教育的重要內容,如培養人們權利與義務相統一的觀念,提高公民遵紀守法的自覺性以及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等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本身也是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所以強調法律至上并不等于主張法律萬能,依法治國不僅絲毫不排斥而且必須憑靠道德力量對人的行為的深刻影響和對人的思想的強烈凈化作用。這也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宗旨和目標。

然而,另一方,道德建設也需要法制建設的支持和配合才能增強力度和強度。因為自覺性并不是每個人、每個時候都具有,說服教育也并非萬能,不義之徒,寡廉鮮恥之流,何談良心,更無懼眾怒。因此,就非常有必要把一些重要的,涉及面廣的,必須強制推行才能維護社會和公眾利益的道德規范和要求上升為法律規范,以國家權威保證實施,這看來已是道德建設和法制建設中一個不可回避的問題了。事實上,現實生活中不少法律規范就是由社會的道德規范、原則和要求升華轉化來的,或者說,社會的道德要求采取法律的形式得以集中化和更強烈的表現。例如《社會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有關社會治安方面的法律法規,就是對某些社會公德要求的集中化和強烈表現。又如《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有關維護經濟秩序方面的法律法規,就是對包括商業道德在內的經濟職業道德要求的集中化和強烈表現;再如《法官法》、《律師法》等更是直接體現了司法職業道德原則和要求。如果我們把視野放得更廣闊些,還可以從歷史上和國際上找到有關這方面的一些先例以作參考。例如我國歷史上儒家所主張的倫理法,講禮法結合,失禮入刑,把“三綱”、“五常’等道德規范也予以法律化,雖然以其強化封建宗法制度的消極意義為主,但也有其強調道德和法必須緊密結合,以發揮其社會控制之綜合功能的合理成份可資批判性利用。新加坡把許多包括講文明禮貌、公共衛生等社會公德在內的道德建設領域都納入了嚴密的制度化、法律化的軌道,一旦違反無論何人概予以嚴懲。而且新加坡在精神文明建設方面確收到了顯著的成效,呈現出與物質文明協調發展的良性狀態。其中一些具體作法雖然可能有過于嚴苛之虞,但這種高度重視社會生活的制度化、法律化,強調必須給道德建設、廉政建設以及其他各項重要事業以嚴密的制度支持和法律保障的戰略原則和策略思想,卻很值得我們認真學習和借鑒。連美國也制定有《1978年政府行為道德法》,對在立法、行政、司法部門供職的公職人員的行為活動(包括經濟生活中嚴格的財產申報)和職業道德要求作出了嚴格的規定,以旨在保持公務員的清正廉潔。這對我們也不無啟迪作用。

上述事實表明,精神文明建設中思想道德方面的制度化、法律化,不僅必要,而且可行。只要我們注意方式方法,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掌握好分寸,并分階段、有步驟地進行,是會收到應有效果的。同時在這個過程中還應分個輕重緩急,要有重點地推行。譬如,當前就應當把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建設的制度化、法律化提到首要的地位。因為社會公德是整個社會道德的基石和標志之一,是公眾的道德水準,社會風氣和社會道德風貌的直接體現,是一個地區、一個城市文明建設綜合效果的重要表現。它對人們的道德要求雖然是最基本、最初步的,但其范圍和作用又是最廣泛。最普遍的,因而又是最不可忽視的。職業道德則是社會普遍道德原則和規范深入于每個人的職業活動的具體化,是各行各業中人們行力是善或是惡,是正義或非正義的具體道德要求。它深入、持久、細致、密切地滲透到人們所從事的工作和事業的整個過程中,關系著人們的工作態度。敬業精神、服務質量和對社會的責任,在各項工作和各個業務領域支撐著整個社會道德體系。因此切不可等閑視之。當前在市場經濟大潮沖擊下出現的道德滑坡、價值淪落、社會風氣不良等令人堪憂的現象,首先就表現在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的滑坡,并已引起人民群眾的普遍憤慨和深切痛惡。緊緊抓住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建設制度化、法律化這個樞紐,其他措施和辦法大力配合,才有希望盡快扭轉和改善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建設的狀況,從而進一步改善整個精神文明建設中思想道德建設的狀況。

需要說明的是,對精神文明中思想道德建設的制度化、法律化,不應作孤立的、機械的、絕對化的理解,更不能簡單化、庸俗化進行;它既不是包醫包治的特效藥方也不意味著要搞懲辦主義。而是主張把制度建設和法制建設有機地、恰如其份地結合到包括思想道德建設在內的精神文明建設中去,使其更有保障、更能有力有效地推行精神文明建設的其他各項措施。為此,就應注意以下幾點:

第一,精神文明建設中思想道德方面建設的制度化、法律化并不是要求把一切思想道德方面的問題都歸于制度化處理,都訴諸法律解決;而是指把那些關系到國計民生、人民生活安寧幸福的重要領域實行制度化、法律化,即在這些領域不能單靠思想教育和道德自律,還要靠必要的強制和法律,這方面的越軌行為要受到懲處,要為這些領域樹立普遍的、穩定的、明確的行為模式和標準,使人們有章可循、有法可依,遭到損害可以求訴和求救。

第二,思想道德建設的制度化、法律化不等于思想道德觀念的制度化、法律化。思想道德建設很大程度上是一種客觀的、有形的社會實踐活動,這類活動是完全可以把握和予以規范的現實對象,它不同于思想道德觀念,后者乃屬于社會意識的領域,更確切地說,思想道德建設的制度化、法律化是強調對思想道德建設的工作及其管理應實行制度化、法律化,以便嚴格要求,并賦予應有的權利,明確各自的職責和任務,才能落實各項措施,收到實效。

第三,精神文明建設的制度化、法律化并不排斥精神文明建設的其他重要措施,相反,必須有其他各項切實可行的措施和辦法來密切配合,特別是要以加強思想道德本身的建設(包括政治思想教育,世界觀、人生觀的教育等)為基礎,因為只有這樣才能起到標本兼治、德教和法治結合的效用。然而思想道德教育若是缺少了制度和法律保障,在一定場合和對相當一些人來說就收不到必要效果,特別是在拜金主義、利己主義泛濫的情況下沒有制度法律作后盾更難以起到應有的作用。因此,也可以把思想道德方面精神文明建設的制度化、法律化看成是在特殊情況下,即思想道德教育失效的情況下采取的一種必要措施,是在此情況下用法律手段強化道德教育和推動道德普及的特殊需要。

第四,精神文明建設的制度化、法律化的確十分復雜,也是一個嶄新的問題,既是道德建設的新問題,也是法制建設的新問題,很值得深入細致的探討和研究,一定要注意不能簡單化、庸俗化。例如,雖然規章制度可以對人的政治思想表現和態度提出要求,但是要注意,納入法律規范調整范圍的,卻只能是人的行為,而不能擴展到人的思想領域。因為,正如馬克思所說“對于法律來說,除了我的行為以外,我是根本不存在的,我根本不是法律的對象。我的行為就是我同法律打交道的唯一領域”,所以“凡是不以行為本身而以當事人的思想方式作為主要標準的法律,無非是對非法行為的公開認可”[19]因此在實行過程中一定要注意政策界線,掌握好分寸,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嚴防擴大法律責任的界限和范圍。

至于精神文明建設法治化過程中應注意的有關戰略和策略問題,初步考慮到如下幾點:

第一,應把重點放在思想道德建設的制度化、法律化問題上,這也是其難點,是最薄弱的。應努力探尋這方面的規律性,不斷總結經驗和教訓,使其既卓有成效,又穩步地進行。同時應繼續深化和完善智力、文化建設的法治化,增強力度、加快步伐。在當前,尤其應加強和加速文化市場、教育改革、新聞出版事業以及保護知識產權等方面的法治化。

第二,應把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建設的法治化作為突破口,來推動和帶動其他方面和領域的道德建設適時和適當程度的制度化以及法律化。而其中,又應把各級黨政領導干部和領導機關的職業道德即“政德”建設的法治化放在首位,同時及時推進那些與廣大人民群眾的物質及文化生活密切相關的行業和部門的職業道德建設的制度化、法律化,并進而擴展到各類社會組織和法人。以利于懲治和防止腐敗,從根本上改善黨風和社會風氣。

第三,應通過精神文明建設的制度化、法律化,著重探討青少年道德教育與法制教育相結合的經驗和規律,以增強對青少年進行思想道德教育的力度和深度,有效地預防青少年犯罪和道德失落。

第四,精神文明建設的法治化是一項宏大的系統工程,包括精神文明建設的領導機構。實施體制、決策和運行機制以及隊伍建設的制度化、法律化,并應通過這種法治化,建立和完善精神文明建設的激勵機制和監督機制,加強其物質保障和信息情報系統,深化其理論研究。顯然,這一切都需要我們以科學求實態度和勇敢開拓精神去不斷探索。

注釋:

[1]《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四卷,第172頁。

[2]《董必武政治法律文集》法律出版社,1986年版,第520頁,

[3]引自莫里斯:《偉大的法哲學家--法理學讀本》,賓夕法尼亞大學1959年版第467頁,轉引自謝邦宇《行為法學研究中的幾個問題》一文。

[4]富勒:《法律的道德性》耶魯大學1977年版第106頁,轉引自沈宗靈《現代西方法理學》北京大學出版社,1992年版,第69頁。

[5]引自沈宗靈:《現代西方法理學》第91頁。

[6]凱爾森:《法律和國家概念》,哈佛大學1945年版第3、5頁,轉引自沈宗靈《現代西方法理學)第163頁。

[7]《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十一卷第101頁。

[8]《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二卷第538-539頁。

[9]孟德斯鳩:《論法的精神》上冊,第154頁。

[10]黑格爾《法哲學原理》第36頁。

[11]黑格爾《法哲學原理》第10頁。

[12]黑格爾《哲學史講演錄》第三卷,第224頁。

[13]《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第71頁。

[14]參見康德:《公正的哲學原理》第一章和第三章第二部分,轉引自黃稻主編《社會主義法治意識》第30頁,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15]《人民日報》2月9日。

[16]《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第71頁。

[17]《鄧小平文選》第293頁。

[18]黃稻主編:《社會主義法治意識》第104頁。

[19]《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第16、17頁。

(本文責任編輯:李郁平)。

該文“論法治文明”《現代法學》第2期發表,人大復印資料《法理學、法史學》19第7期,并被多種文集收錄。

論法治文明一文由搜集整理,,轉載請注明出處!

法治建設演講稿篇十五

在參觀《復興之路》展覽時指出“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就是近代以來中華民族最偉大的夢想”。中國夢,凝聚了幾代中國人的夙愿,是每一個中華兒女的共同期盼。

當今的中國,政通人和、百業俱旺。科學發展觀像一具高懸的燈塔,照耀著我們青年一代去謀求和開創興旺發達之路。置身于這樣的時代,注定我們要肩負起與時俱進、創新圖強、不斷趕超、追求卓越的人生目標和時代重任!建天下者,舍青年其誰;興中國著,非青年莫屬。青年是推進社會進步、國家富強、民族振興的重要力量。作為青年法官,我的夢想就是實現法治中國夢。

共產主義先驅李大釗曾說“青年者,人生之王”,“惟知躍進,惟知雄飛,惟知自由之精神,奇僻之思想,敏銳之直覺,活潑之生命,以創造環境,征服歷史”。我們青年人,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生力軍,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新長征路上的突擊手。那我們當如何立足于本職為實現中國夢貢獻力量?又如何在平凡的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事業呢?作為一名九江市中院法官,我認為青年法官要堅守法治信仰。司法觀念是法官的靈魂,國家建立司法制度的最大目的,就在于通過法庭這一窗口,給予每一個公民公正的關懷,對每一個人的權益給予同等的關注。我們要時刻保持中立、慎言、穩重、理智,不但要實現公正,還要讓人看得見公正,感受到公正,尤其是要讓當事人感受到程序公正。絕大多數當事人一生中來法院可能只一次,法官有責任確保當事人無論勝敗,都至少會認同和尊重我們的司法程序,使他們覺得受到了程序公正的待遇和合理文明的禮遇。

其次是要具有實干精神。“遲來的正義等于非正義”,訴訟的拖延使當事人長期生活在不穩定狀態,是對人的一種折磨,使當事人在訴訟的戰車上進退兩難。“待到草兒青青,馬兒已餓死”,不正是對司法拖延所帶來的惡果的形象比喻和無情批判嗎?成功緣于實干,禍患始于空談。我們要力戒眼高手低,靜得下心、沉得住氣,在司法實踐中學習、磨礪自己;要以只爭朝夕的狀態勤勉工作,扎扎實實裁判好每個案件,讓每個當事人真切感受到法治帶來的公平正義。

最后必須具備高尚的人格。有句名言講“法官的人格是社會正義的最終保障”。如果法官失去了道德良知,正義將蕩然無存,法律哪還有權威和公信力?法官只有執著地忠誠法律,執法如山、冰霜節操,淡泊人生,不為權、錢、情等利念所動,追求自身人格魅力的完美,才能贏得社會的尊重和仰慕,才能真正成為司法權威的化身和社會正義的最后屏障。

“法興則國治,法衰則國弱”。黨的報告明確指出要“加快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從各層次各領域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實現國家各項工作法治化。”我們法官的極樂之地不是權力,而是中國的法治化道路。法官是法治化道路的扛鼎之人,實現法治是我們的夢想,我們堅信法治化道路將在我們腳下越走越寬。

當法治中國夢照進現實,真可謂雄關漫道真如鐵。一代法官的成長注定是艱辛的,正象中國法治化的道路是不平坦的一樣,會有種種障礙,但我們應該響亮地宣布:我們已做好了各種準備!“自信人生二百年,會當擊水三千里。”只要我們把個人的青年夢、法治夢、成功夢與偉大的中國夢結合起來,我們的人生就必定會有更加出彩。我堅信,待到中國法治夢想成真時,我們一定會為自己所作的貢獻而感到無比驕傲。

藍天白云下,青山綠水中,我們九江中院人,正在以自己飽滿的生命熱情,燃燒著青春的激情,與勤勞智慧的九江人民一道,共同續寫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璀璨篇章,共同迎接一個更加輝煌燦爛的明天。

青年法官們,讓我們共勉并為之奮斗吧!

法治建設演講稿篇十六

各位領導、老師、同學們:

大家好!

我是xx小學三年級學生,我今天演講的題目是《珍愛生命,安全第一》。

生命是寶貴的,我們歌頌生命;生命是美好的,我們熱愛生命。“生命”是一個多么鮮活的詞語;“安全”,一個多么古老的話題;然而,面對生活、學習中可能存在的隱患和潛在的意外,您是如何加以防呢?據統計,我國每年大約有1.6萬名中小學生非正常死亡,中小學生因安全事故死亡的,平均每天有40多人,也就是說每天將有一個班的學生在“消失”。其中包括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打架斗毆、體育運動損傷、火災火險、溺水、自殺等等。這些都時刻在威脅著我們學生的健康成長。而導致悲劇發生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我們欠缺安全防衛知識,自我保護能力差。專家指出通過安全教育,提高我們的自我保護能力,80%的意外傷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為了讓學校安全的警鐘長鳴,為了我們能有一個舒心、優雅、文明的學習環境,我校向大家發出以下倡議:

一、加強宣傳教育。認真組織開展安全教育主題班會,提高我們的安全、文明意識,要時時想安全,事事講安全,樹立自我安全意識,讓安全走進我們的生活。

二、提高個人思想素質。團結同學,和睦相處。不因小事和同學爭吵,不打架斗毆,爭做文明的學生。

三、關注課間安全。課間不做劇烈的`活動,避免發生各種傷害事故;不追逐嬉戲;不在教室內打球、踢球。

四、嚴格規范操作。體育活動、社會實踐及其他戶外活動要嚴格服從老師指揮,不擅自行動,防止各種妨害安全的問題發生。

五、遵守交通規則和交通秩序。上學放學做到文明行路,不騎自行車;不乘坐農用車輛;集體外出必須經過學校同意,必須服從帶隊老師的指揮。

六、講究飲食衛生,養成良好習慣。拒絕三無食品,不吃變質食品,不吃零食,不喝生水,不偏食,不暴食暴飲;不隨地吐痰,不亂扔果皮紙屑。

七、強化“防火災、防觸電、防侵害”意識。不吸煙、不玩火,不焚燒廢棄物;不隨意觸摸各種電器。不接受陌生人接送與來訪,遇到形跡可疑的人要及時報告老師。

八、學會自護自救,提高防御能力。學會簡易的防護自救方法,遇到偶發事件要冷靜對待;敢于批評、指正一切違反安全要求的行為和現象,做維護校園安全的主人。

同學們,校園是我們的家!為了創建文明的校園,為了大家都能健康快樂地成長,讓我們攜起手來,從現在做起,從自我做起,從點滴做起,嚴格要求自己,改正不良的行為,共同維護好我們的校園環境,為構建安全校園貢獻自己的一分力量!

法治建設演講稿篇十七

5)法律是一種強制性秩序。——凱爾森(美)《法律和國家概論》。

6)水者火之備,法者止奸之禁也。——桓寬(漢)《鹽鐵論·申韓》。

7)凡是解釋越簡單的法律,也就是也公正的法律。——托馬斯·莫爾(英)《烏托邦》。

8)法者,治之端也。——荀況(戰國)《荀子·君道》。

9)人民的愉悅是至高無個的法。——西塞羅。

11)自由是一種務必有其自我的權威紀律以及制約性的生活方式。——李普曼。

13)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濁之源也。——司馬遷(漢)《史記·酷吏列傳》。

14)法大行,則是為公是,非為公非。——劉禹錫(唐)《天論上》。

15)法律是人民意志的自由而莊嚴的表現。——羅伯斯庇爾(法)《革命法制和審判》。

16)圣人能生法,不能廢法而治國。——管子(戰國)《管子·法法》。

17)法令者,民之命也,為治之本也。——(戰國)《商君書·定分》。

18)憲法創制者給咱們的是一個羅盤,而不是一張藍圖。——波斯納。

19)有理智的人在一般法律體系中生活比在無拘無束的孤獨中更為自由。——斯賓諾莎。

20)法律解釋者都期望在法律中尋獲其時代問題的答案。——拉倫茨。

法治建設演講稿篇十八

尊敬的各位領導,各位評委,同志們:

你們好!

古人說:“國,無法則亂,民,無法則貧。”法,是每一個社會公民的行為準則,更是我們富國強民安邦治亂的必要方略。一個國家要建設和諧社會,要前往小康未來,無疑離不開法律的保障;一個人要獲得安寧幸福的生活,要實現個人的價值和自由的追求,也離不開法律提供的公平環境以及全面保護。我們這些工作在醫療戰線上的醫生護士,為了更好地救死扶傷,為了更好地展示革命的人道主義精神,為了更好地解救人民于疾病的痛苦之中,也應該知法講法。在我們的心中,不僅要有一個人道主義的醫護理念,不僅要有一種救死扶傷的白求恩精神,在這個現代化的新時代,在我們的心中,還應該有一樣東西,它就是法律,就是法制。表現在我們的行為中,我們應該讓醫療事業的職業準則與道德規范,和社會的法律以及國家的法規緊密地結合起來。

中國的法制教育,已經走過了二十多年的歷程,中國人的法律意識,正在慢慢地覺醒,而國家對法律知識的普及,已經從城市擴展到了廣大的城鎮和農村,并且日益深入人心。當然,法律,連同著它的故事,也已經深入到了我們的醫院。這些年里,患者把醫院告上法庭的案例接二連三地發生,而屢見不鮮的醫患矛盾,正在越來越多地通過法律的途徑尋求著解決。整個社會已開始學法、知法、守法、維法、用法法,已越來越堅固在扎根在人民的心中了,法,自然也應該越來越明確地銘刻在我們醫護人員的心中。是的,法必須深入到我們的心中——而不是膚淺地吊在我們嘴上。我們不僅要知法守法,我們更應該對威嚴的法律保持應有的尊重——而不是對它心存蔑視。

是游戲,玩法如同玩火。玩火者必自焚,玩法者,也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跌入罪惡的深淵,葬送尊嚴和良知,甚至糟蹋自由和生命。德國哲學家康德曾經說過:“這個世界唯有兩樣東西能讓我們的心靈感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們頭頂上燦爛的星空,一是我們內心祟高的道德與法則。”道德是一個人對自己行為的自律,是自我約束,然而古今中外的大量人生事實充分地證明了這一點:僅僅有個人的自律是不夠的,為了社會的長治久安,為了全體公民的平安與幸福,一個健康的國家必須強調法治,即強調對人的“他律”。他律是相對于自律而言的,他律是對自律的最終保證。我們在醫院里工作的人,大部分都是接受過高等教育的知識分子,大部分都有著高貴的自律精神,都有著良好的職業道德——正因如此,我們的工作才得到了社會的承認與群眾的肯定,可是我們不能否認的是:偏偏就是我們這些別人看上去不可能違犯法律的人,事實上卻已經或者差一點觸犯了法律。如果真有一天,當我們連自己都不相信自己地觸犯了法律時,我們應該知道:這并不是說我們有多么罪惡,也不是說我們喪失了職業的道德,同樣也不是說我們缺乏對自己的約束,而是我們對自己的自律能力太過自信了!對自律能力的太過自信,就是對他律的不夠尊重,就是對法律的蔑視,就是沒有讓法律的精神入駐心間!

在這個法制的時代,我們必須明確的一個認識就是:并不是只有壞人才犯法。有一個美國的女護士,甚至因為自己的善良而觸犯了法律。這是一個很有名的故事,說的是一個老人實在忍受不了疾病的痛苦,他要求自己的護理幫助他早日解脫。這位各方面都十分優秀的護士也不忍看著這個老人治愈無望卻要備受折磨,于是就給他注射了一支藥,讓老人無痛苦地死去了。從道德的角度看,應該說她做的其實是一件善良的事,可是,她還是被起訴了,因為她犯了法——她無權結束一個人的生命,可是她卻結束了一個人的生命。

法制化的國度里,我們時刻都有可能與法律迎面相遇,我們必須別無選擇地面對法律,必須讓法律深入到每一個人的心中,我們必須正視并且尊重法律的力量。

我是一名普通的護理工作者。我常常在自己的心里這樣想:人們為什么會把“白衣天使”這么美好的一個名字給了我們?難道僅僅是因為我們穿了一身白衣服么?長期以來,我們醫護人員一直是善良與美的化身,曾經有人說我們醫護人員:你們的微笑具有天使的魅力,具有天使的學養,你們的微笑是世上最好的藥!可是,僅僅有微笑是不夠的!如同道德不能代替法律,微笑也不能代替科學,更不能代替規章制度。表現在日常工作中,應該做的,我們自然要一臉微笑地去做,而不應該做的(比如人情免費),我們一定要嚴守法律而不茍循私情。法在我心中,法更要體現在我們的日常工作和一言一行之中去。我們要在專業技術上不斷地提高自己,我們要在職業道德上不斷地完善自己,我們也要在法律的意識方面不斷地警戒自己。白衣天使,意味著完美,可是什么是完美,我認為:只有美麗的衣著與形體顯然是不夠的,甚至只有醫護的精湛技術也是不夠的,甚至只有一顆對患者的愛心仍然是不夠的,我們還要學法知法,維法用法。只有法在心中,我們才能稱得上實現了真正的完美!

曾經有人把天水市第一人民醫院稱為“最先擁抱太陽的地方”。太陽,在好多人的眼里,意味著一顆仁愛之心的溫暖,也意味著一顆誠信之心的熱情,意味著善良與道德,但是,在我看來,太陽更意味著一種普照萬物的公平與不分貧富一視同仁的公正,意味著科學的嚴謹規律與尊重生命以人為本的準則。當太陽的光芒照進人的心中,它既是一種溫暖,也是一種保護;既是一種安慰,也是一種提醒;既是一種出于道德似的善良,更是一種法律式的嚴肅。我們白衣衛士,應該是擁抱太陽的人,或者說是陽光的使者,我們只有深入地理解了陽光,才能給人以陽光般的溫暖;同樣的道理,我們只有深入地理解了法律,我們才能維護自己的權利同時也維護患者的權利。

我們的人生才會更加完美!

我的演講結束,謝謝大家。

法治建設演講稿篇十九

2)法律規定的懲罰不是為了私人的利益,而是為了公共的利益;一部分靠有害的強制,一部分靠榜樣的效力。——格老秀斯(荷)。

3)一個判例造出另一個判例,它們迅速累聚,進而變成法律。——朱尼厄斯。

5)法立于上則俗成于下。——蘇轍(宋)《河南府進士策問三首之一》。

7)真想解除一國的內憂就應依靠良好的立法,不能依靠偶然的機會。——亞里士多德。

8)假如沒有法律他們會更愉悅的話,那么法律作為一件無用之物自我就會消滅。——洛克。

9)法律是人類為了共同利益,由人類智慧遵循人類經驗所做出的最后成果。——強森。

10)小惡不容于鄉,大惡不容于國。——蘇軾(宋)《策別安萬民六》。

11)法律的真諦,就是沒有絕對的自由,更沒有絕對的平等。——我國著名法學家郭道暉。

12)有多少罪孽就會有多少法律。——彌爾頓。

13)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亞里士多德。

16)法寬則刑者少,刑者少則民為恥矣。——崔敦禮(宋)《芻言》。

17)法律吸吮窮人的膏血,而富人卻掌握著權柄。——哥爾德斯密斯。

20)法律不負殺人的職責,也就像這職責不就應使槍刀擔負一個樣。——沈從文。

法治建設演講稿篇二十

尊敬的各位評委,各位領導,同志們,朋友們:

大家好,非常榮幸能有機會站在這個舞臺上,今天我在這里的演講題目是:法律就是秩序。

有人說,每個人從搖籃到墳墓,時時刻刻都離不開法律。的確,法律和我們每個人的社會生活息息相關,從個人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到企業的生產運營、國家的政治經濟、社會生活,都離不開法律。法律約束著人們的行為,似乎它給遵守者帶來諸多的“不便”,但從長遠和整體的角度來講,卻給整個社會包括遵守者本人帶來毋庸置疑的益處。正如交通公益廣告中說的那樣:“沒有紅燈的制約,便沒有綠燈的暢通。”

有人說“法律”是黑色的,因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著判決、處罰;“法律”亦可以說是紅色的,因為它在無辜者面前,代表著正義,公平。當某人被證據確鑿地證明有罪或無罪的時候,法律就得到了體現,正義就得到了伸張。

法律在這個社會中是一種權威,人們需要參照它來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溫暖的家,他們的利益在這里得到了保障,他們權利在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條粗大的鐵鏈,它緊緊地綁住犯罪分子,讓他們無法在這個社會中胡作非為。我認為,作為一個普通的公民,唯有知法才能守法,唯有讓守法成為一種習慣,社會才能更和諧,人生才能更平安!所以,即使為了追求良好的目的,即使位高權重,也不能違反法律。

我們敬愛的周總理是守法的典范。有一次,總理去開會,在路上,司機違反了交通規則,交警批評司機卻耽誤了總理開會的時間。同車去的干部想和交警交涉,總理嚴厲制止說:“這怎么行?交通規則是政府頒布的,政府總理應該帶頭遵守。總理不遵守,就是帶頭破壞制度”。直到交警放行,總理一行才離開。

守法必先嚴于自律,這是一種行為操守,更是一種道德修養。

我們國家多年的普法教育取得了累累碩果,原來很多對法律一無所知的人,如今都能運用法律來尋求一個說法,就像電影《秋菊打官司》里的秋菊一樣,普通人的法律意識正在不斷增強。但讓守法成為一種習慣,確實還有相當漫長的道路要走。

在現實生活中,像成克杰、胡長清等腐敗分子無視黨紀國法,恣意踐踏法律,給整個社會造成極壞影響的案例,在這里我們暫且不說。就讓我們反思一下自己,每次過馬路,我們是否都走斑馬線?每次開車,我們是否都能做到不超速、不搶行?在我們很多人的思想中,遵守不遵守交通法規仿佛沒有什么大不了的,這或許正是我國許多城市交通違法率居高不下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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