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夠幫到你喲!
采購合同簡單篇一
供方:簽訂時間:需方:履行地點:
經雙方協商,雙方就刮板機鏈輪供貨事項,達成如下:
一、供貨要求:詳見下表。
二、質量及技術要求:供方所供配件按合同約定及蓋章確認的圖紙供貨,隨貨提供貨物清單、材質報告。
三、交貨地點、時間:需方廠內,自合同簽訂,供方收到貨款后5日內到貨。
四、運輸及費用承擔:運輸及費用由供方承擔,未交付需方之前的一切風險由供方承擔。
五、驗收標準:貨到后需方依據圖紙驗收,需方驗收合格后視為交付。
六、結算方式:款到發貨,隨貨供方提供合同總價17%增值稅專用發票,以電匯方式支付。
七、違約責任:
1、供方遲延到貨的,每延遲一天向需方承擔合同總價2%的違約金,延期到貨達十日的,需方有權解除合同,需方解除合同的,供方返還需方已支付貨款,并向需方承擔合同總價20%的違約金,并賠償需方損失。
2、如供方提供標的物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供方直接拒收,供方拒收的需方在5日內免費更換,逾期不予更換的,需方直接解除合同,供方返還需方所支付的貨款,并向需方承擔合同總價20%的違約金,并賠償需方損失。
3、供方必須隨貨提交書面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貨物清單、材質報告、發票),如有提交不全的,供方需在5日內補齊外還應承擔合同總價20%的違約金。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九、本合同經雙方蓋章后生效,傳真件有效。雙方蓋章的圖紙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年月日:
采購合同簡單篇二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為保證工程質量、加快工程進度、降低資金壓力、降低工程成本,甲方向乙方采購地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甲乙雙方就xxx項目地磚物資采購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所需地磚數量:公司以各項目部提供的地磚用量統計表為準(詳見下表)。
1.1、甲方代訂購以下產品價格表:
魯能·三亞灣度假區美麗mall地磚價格一覽表。
1.2、地磚廠家:(宏宇牌)。
1.3、價格調整:地磚價格在供貨其間不做任何調整。
最終結算價款以甲乙雙方確認量乘以中標時確定地磚單價為準。
2.1、本合同供貨范圍為xxxx地塊項目工程地磚合同價款暫定為人民幣:xxx元(大寫:xxx整)。合同最終價款以最終結算價款為準。
2.3、付款方式:無預付款。甲方根據乙方提供該批地磚經驗收合格的相關資料和甲方現場代表簽字的交貨驗收單以及甲方財務要求提交的相關資料后10日內支付合格貨物85%的貨款,剩余15%待50天內無發生質量問題和補貨完成辦理結算手序后一次性付清剩余價款。(補貨價格執行招標價格)乙方必須提供等額稅票。
3.1、產品的交貨單位:
3.2、交貨方法:乙方根據甲方的供貨計劃清單進行供貨,乙方送貨到甲方指定地點。
3.3、運輸方式:由乙方自確定。
3.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
到貨地點:xxx地塊項目工程工地。
接貨單位:____________。
接貨人: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聯系人: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3.5、交貨時間:從本合同簽定之日起15日該批貨運到施工現場。
4.1、地磚質量為優等品。
4.2、驗收標準:產品到現場后由各項目工程甲方指定的監理公司和甲方駐工地代按照國家相關標準對產品進行質量和數量驗收,(質量按國家行業標準進行驗收達到優等品要求,數量以甲方提供地磚供料清單為準)。
4.3、產品除符合國家有關技術標準外,應符合產品出廠合格證明書及產品檢驗報告的各項標準。
4.4、質量復查檢期為甲方驗收后7天,甲方再認真對該批地磚實質情驗收。
5.1、乙方應在交貨前2天,以書面形式發送《發貨確認函》給甲方,便于甲方確認存貨地點。
5.2、貨物交貨時,包裝必須完好無缺,要求提供產品類型、規格型號、顏色、材質、廠家、品牌、標準代號等相關資料及交貨驗收清單。
5.3、乙方須按甲方指定的場地卸貨,否則,甲方有權拒收貨物。
5.4、到貨后,甲方項目部負責召集工程監理公司、各項目承建單位會同乙方到現場進行數量清點驗收,若貨物與清單數目不相符、貨物有丟失或損壞,或者貨物的型號、規格、質量等不符合合同規定,甲方有權拒收不合格貨物,乙方須按照甲方要求收回或補齊,乙方實際交貨時間以丙方最終補齊貨物時間為準,參與交貨驗收的單位須在貨物清單上共同簽字,作為地磚結算的憑據。
(一)、乙方責任。
6.1.1、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合同雙方必須完全履行本合同,否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6.1.2、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10%的違約金。乙方逾期交貨的,須每天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貨款總額的0.5%為違約金,并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費用。逾期交貨超過7天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另行確定乙方,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貨款總額的50%為違約金。
6.1.3、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后,可按交貨驗收合格后10天支付材料價款。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并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后7日內通知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日內回復并和甲方協商解決,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解除合同。
6.1.5、因為貨物的包裝、品種、型號、規格、數量、質量問題致使未通過交貨驗收的,視為沒有交貨,因此造成逾期交貨的,按照本合同關于逾期交貨的有關規定執行。
6.1.6、因為產品質量問題致使沒有通過驗收的,乙方應立即無償換貨并在3天內向甲方交送本合同規定的合格產品。
6.1.7、乙方承擔因為產品質量問題而給甲方、第三方及施工人員造成的一切損失。
6.1.8、乙方必須按照本合同的要求供貨,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另行確定丙方。
6.1.9、乙方必須保證地磚補貨供貨價格執行中標價。
(二)甲方違約責任。
6.3.1、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6.3.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6.3.3、甲方按照合同約定及時組織相關單位和人員進行驗收。
7.1、因不可抗力致使完全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終止,雙方無須承擔任何責任,但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7.2、因不可抗力致使部分不能履行合同的(包括導致延期履行),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免除相應的責任,但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7.3、合同一方延遲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7.4、因發生不可抗力影響合同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須及時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結束后合理期限內向另一方提交發生不可抗力的充分而有效的證明,否則,不能免除相應責任。
7.5、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指不可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不可抗力包括戰爭、地震、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瘟疫或其他非甲方、乙方、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
7.6、因合同一方延遲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遲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三方應當協商解決,可以和解或要求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愿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時,提請甲方簽約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解決。
9.1、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的,應當在明確責任后10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來充抵。
9.2、本合同用中文書寫,一式8份,甲方執6份,乙方方各執2份,具同等效力。
9.3、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4、合同訂立地點為xxx市。
9.5、地磚供料計劃表附后。
9.5、本合同簽訂時間:20xx年xx月xx日。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或授權代表: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
電話:______。
傳真:______。
乙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
電話:______。
或授權代表: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
傳真:______。
采購合同簡單篇三
銷貨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購貨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
第一條經購銷雙方協商交易活動,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具體品類(種),需簽訂要貨成交單,并作為本購銷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簽訂成交單,除上級規定按計劃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選購,看樣成交的方式。
第二條合同簽訂后,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并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后,雙方都需嚴格執行合同。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乙方負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甲方負擔。
第三條成交單中的商品價格,由雙方當事人商議決定,或以國家定價決定。
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可以暫定價格成交,上下幅度雙方商定。
國家定價的商品,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按交貨(指運出)時的價格執行。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于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運輸方式及運輸費用等費用,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決定。
第五條各類商品質量標準,甲方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商品包裝,必須牢固,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具體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商品調撥,應做到均衡、及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3∶4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規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量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
第八條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應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發貨。
第九條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托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辦理發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期限,不以違約處理。
第十條商品從到達承運部門時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缺少、殘損等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賠償,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并立即詳細檢查,及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后,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時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內答復;屬于多發、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后10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動用,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商品的外包裝完整,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在貨到半年內(貴重商品在7天內),責任確屬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詢。
發現商品霉爛變質,應在30天內通知甲方,經雙方共同研究,明確責任,損失由責任方負擔。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系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乙方收貨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調撥單號等資料,并保留實物;甲方接到“查詢單”后,10日內作出答復,要在30天內處理完畢。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
采購合同簡單篇四
賣方:
買方: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合同簽訂后,柒個工作日內送貨至買方施工現場。
送貨至買方施工現場,運費、安裝費由賣方承擔。
按廠家出廠標準。
賣方憑驗收單據、稅務部門正式發票辦理貨款結算,結賬期限為:,七個工作日內付清全額貨款。
1、賣方向買方承諾售后服務保證在接到買方電話通知小時內趕到現場排除故障。
2、未經買方同意,賣方不得將與我方合作事宜作任何媒體及其它宣傳。
3、買方有權派人駐檢或不定期抽檢,如發現不符合以上質量規定或操作流程等,買方有權拒付材料款并追究賣方完全責任。
4、賣方保證其供應的產品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并符合合同以上規定的質量標準。
5、賣方負責將本合同項下產品運卸至工地現場買方指定地點,但買方應保證運輸道路的通暢。
6、賣方保證將根據買賣雙方確認的供應計劃供應本合同項下產品,并確保產品的供應,提供產品合格證,提供完整的產品資料。
7、賣方保證第三人不就送至現場的本合同項下產品向買方主張任何權利,且賣方應配合有關單位對產品質量的檢測。
1、賣方保證所提供的本合同標的物必須符合以上“質量標準”并符合國家相關的質量條款的規定,否則,若因產品質量原因給買方造成損失,賣方愿承擔相關的經濟與法律責任。
2、如標的產品被運至現場后,買方或有關單位認定標的質量不合格,賣方須無條件地將產品運回,在使用過程中如果因產品質量問題而導致任何損害,則賣方無條件賠償買方損失,且承擔一切處理費用。
3、經買賣雙方共同協商、確認,價格下調后,賣方不得降低產品質量,否則,若因此而給買方造成損失,賣方愿承擔一切責任。
4、本合同項下產品的質保期為一年___,賣方承諾在質保期內免費提供各項售后服務,包括但不限于退貨、更換、維修以及其它服務。
賣方在提供標的物時,必須按國家的行業規定和買方的要求,隨貨提供相關的資料(相關資料包括但不限于:賣方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法人資格證,質量保證書、說明書、檢測報告等。
雙方都同意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如有爭議,應先通過協商或調解來解決,如協商或調解不成,雙方都同意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買方因客觀原因無法繼續履行合同,則買方在向賣方支付已確認的尚欠貨款后,可單方解除合同,且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1、賣方保證其必須是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規定的合法經營生產廠家、銷售廠家或個體工商戶。
2、賣方保證其所供應的商品符合如下規定:
(1)符合一切有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條例和商業慣例,如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商標法等。
(2)賣方出售的商品應屬于賣方所有或賣方有權處置。賣方就出售的商品,負有保證第三方不得向買方主張任何權力的義務。否則賣方愿賠償買方因使用該商品所遭受的一切損失。包括商品的專利權、商標權、稅費等。
(3)商品的質量符合供需雙方之間約定的標準及國家對該類產品質量的所有強制性規定,
(4)賣方保證就商品應付的一切關稅、稅款、增值稅和費用賣方已經繳納,凡商品無任何第三方索賠。
(5)賣方對所提供的商品質量負全部責任,并承擔因質量問題所引起的一切責任以及賠償買方所有的損失。
(6)若賣方出售及安裝的產品存在質量問題及安裝問題導致第三人有財產和人身的損失的由賣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如果賣方不負責處理,還需向買方承擔合同總價20%的違約金。
(7)若上述質量問題及安裝問題導致買方須向第三人承擔相應的責任的,買方有權向賣方追償。
3、商品價格。
(1)賣方價格應包含增值稅、關稅等各種應由賣方繳納的稅金以及買方要求的包裝費,運送到訂單上指定地點的運費,以及國家規定的專門物品由專門機構發放檢測證書所需的檢測費用等。
(2)賣方提供給買方的價格在同等條件下不得高于向其它客戶提供的同種產品的最低價,否則造成買方的損失完全由賣方承擔,同時要按所定商品價值的5%作為違約金。
4、進貨和退貨。
(1)賣方每次交貨應以買方的訂單為依據并附帶送貨單,送貨單上注明訂貨單號碼、訂貨日期、商品編號、商品名稱。賣方如未能依訂單之要求送達指定地點則應無條件承擔買方的一切損失。
(2)買方保留不接受規定交貨日期之前或延遲交付的任何商品,并將該商品放入退貨間(其風險費用和開支由賣方承擔)的權力,除非買方和供應商另行書面約定。
(3)如果賣方沒有如期交貨,買方有權取消訂單,并在無需提供違約責任證明或受損證明的情況下,要求按所訂商品價格的5%計算的款額作為違約金。此外,買方保留就賣方違反合同而引起的直接及間接損失向賣方要求賠償的權利。
(4)如賣方提供的商品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應無條件退貨,即使商品已被接收,貨物滅失的風險也未轉至買方。如果任何的商品退回,商品不符合以上的要求,買方可于任何時候書面通知賣方將不符合要求費用和開支由賣方單獨負擔,并應在買方發出的質量反饋單上注明的期限內辦理退貨手續,逾期向買方支付貨物價格20%的違約金,且賣方無權向買方索賠。
(5)賣方已接受買方的訂單,如因賣方的產品質量,其損失一律由賣方承擔。
5、檢驗。
(1)為了更好地執行協議,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買方有權在不通知賣方的前提下隨時到賣方進行所供商品制造全過程的巡查,發現問題時,買方有權提出期限讓賣方整改,賣方應按照此要求在期限內全面完成。
(2)買方人員在賣方駐檢時,賣方不得弄虛作假,隱瞞真相。
(3)商品的最后檢驗是買方的質檢部門和生產部門。若商品不符合買方的檢測要求,買方有權根據實際檢驗結果對賣方的產品進行折扣或退貨。
6、數量確認。
(1)賣方自行聯系運輸工具,將產品送達買方指定的地點,經買方進行質量及數量檢驗,合格后方入庫。若檢驗時發現數量不符合訂單規定或雙方的協議規定,按國內商業貿易慣例,采取“缺一罰十”的原則,由賣方賠償不足商品。
(2)商品毀損、滅失的風險僅于買方在其轄區或指定收貨地點收到商品驗收后轉移給買方。商品僅在買方及其轄區或指定收貨地點確定商品的數量和質量后才視為收貨。
(3)供需雙方實行一定期限的對帳期,按照雙方約定的日期,賣方應主動積極到買方對帳。
7、發票及付款。
(1)賣方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等法律規定,憑在雙方書面同意之合同價的基礎上扣除雙方同意的價質折扣后的單價及驗收的實際數量,開具有效的正規稅務發票。
(2)賣方開具發票后,應將發票交至買方指定的接洽人,而不得將發票隨貨交給提貨員或其他人員。
(3)若因賣方發票未及時開出或送貨單及發票上數字不準而導致買方無法及時繳庫或報銷發票,造成賣方貨款不能及時回籠的,其責任由賣方承擔且賣方不得因此而拒絕供貨。
(4)買方和賣方之間約定的付款期限應自相關發票已交買方且發票上所訂購和具體列明的所有商品已經交付到指定收貨地點七日起計。
(5)買方有權從賣方其后交付商品的應付貨款中抵消賣方在本供貨條件下所欠買方的任何款項,直到上述款項全數收回為止。
8、保密。
賣方不得向別的客戶泄露與買方的業務量、供貨品種、價格等商業秘密。
9、商品生產。
買方所訂購的產品必須由賣方按合同約定廠家加工、生產,不得委托其他廠家進行加工、生產,如有發現,賣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相當于合同價款總額的違約金。如果是進口物資,賣方(代理商)必須提供質量保證協議。
1、賣方逾期將本合同項下產品送至現場的并安裝的,每逾期一天,向買方支付當天未供產品或未安裝產品貨款的千分之五作為違約金。逾期超過七天,買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要求賣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10%的違約金。
2、驗收時如發現產品存在質量問題或不符合合同要求,買方有權拒收并要求賣方退貨。
如在產品使用過程中,由于產品自身質量原因而發生受損時,買方發現后通知賣方,賣方應在4小時內趕至現場,妥善處理相關事宜,由此造成的相關損失由賣方承擔。
3、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應及時通報不能履行和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的確認后,證明逾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者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4、依照合同法規定,違約方應向對方賠償因違約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賣方被發現以任何形式之商業賄賂予買方員工,如“回扣”、“招待”、“娛樂”、“購房”、“就業”、“國內或國外旅游”、“饋贈”、“購物折扣”,及其它一切對本公司職工和其家屬物資上任何形式受益者,皆視為商業賄賂。如發生這種情況,買方有權單方面中止雙方之購銷合同,凍結所有應付貨款,如情節嚴重或涉及刑事,則買方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此合同亦應附有供貨商營業執照(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復印件)、企業資質證書(復印件)等。
1.合同簽訂后或訂單下達賣方后,如尚未履行,買方有權更改訂單,賣方必須以更改后的訂單交貨,否則賣方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
2.賣方必須提前30天將商品的價格和供貨條件的變動以書面形式通知買方,如果買方向賣方要求違約金和(或)補償,則上述通知期應延長為80天。賣方如要終止雙方的協議,需提前80天通知,買方保留就賣方終止協議向賣方要求索賠的權利。
3.凡涉及供、買方合作產品的工藝更改或零配件的換型調整,賣方均應提前通知并做好新老銜接工作,若因工藝更改或零配件更換,導致產品已不符合合同約定,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賣方未盡合理通知義務,還需向買方支付合同總價20%的違約金。
1.本合同中任何印刷字體未經雙方簽字、蓋章確認的刪除、涂改、添加一律無效。
2.除了本供貨條件中所規定的條件以外,買方和賣方之間約定的其它供貨條件(包括價格、付款條件、優惠措施、保證、宣傳圖片資料等)也是本供貨條件的不可缺少部分。
3.其它: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得向。
合同簽定地人民法院提出起訴。
賣方(蓋章):單位地址:法定代表人:
買方(蓋章):單位地址:法定代表人:
采購合同簡單篇五
乙方:_________。
為了促進生豬、鮮蛋、菜牛、菜羊、家禽的商品生產,滿足城鄉人民生活對肉、蛋、禽商品的需要,根據商業部頒發的《生豬、鮮蛋、菜牛、菜羊、家禽購銷合同實施辦法》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和數量。
1、產品的名稱和品種:_________。
2、產品的數量:_________。
(必須明確規定產品的計量單位和計量方法)。
第二條。
產品的等級、質量和檢疫辦法。
1、產品的等級和質量:_________。
(產品的等級和質量,國家有關部門有明確規定的,按規定標準確定產品的等級和質量;國家有關部門無明文規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
2、產品的檢疫辦法:_________。
(國家或地方主管部門有衛生檢疫規定的,按國家或地方主管部門規定進行檢疫;國家或地方主管部門無檢疫規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檢疫辦法。)。
第三條。
產品的價格、貨款結算與獎售辦法。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派購任務或派購基數內的產品,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購牌價。在合同執行期內遇有價格調整時,按新價格執行。
(2)不屬派購任務或派購基數的產品,收購價格由當事人協商議定。
2、貨款結算辦法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對村民、專業戶、個體經營戶一般采取現金結算,錢貨兩清。
(2)對按有關規定必須采取銀行結算的,按銀行的統一規定辦理結算。
3、獎售辦法:_________。
第四條。
交貨期限、地點和方式_________。
第五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收購或在合同期中退貨的,應按未收或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_________%(5-25%的幅度),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2、甲方如需提前收購,商得乙方同意變更合同的,甲方應給乙方提前收購貨款總值的_________%的補償,甲方因特殊原因必須逾期收購的,除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收購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外,還應承擔供方在此期間所支付的保管費或飼養費,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實際損失。
3、對通過銀行結算而未按期付款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
4、乙方按合同規定交貨,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貨款總值的_________%(5-25%的'幅度)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外,還應承擔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和費用。
第六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2、乙方交貨時間比合同規定提前,經有關部門證明理由正當的,甲方可考慮同意接收,并按合同規定付款;乙方無正當理由提前交貨的,甲方有權拒收。
3、乙方交售的產品規格、衛生質量標準與合同規定不符時,甲方可以拒收。乙方如經有關部門證明確有正當理由,甲方仍然需要乙方交貨的,乙方可以遲延交貨,不按違約處理。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合同執行期內,如發生自然災害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當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適當履行合同的,應向對方當事人通報理由,經有關主管部門證實后,不負違約責任,并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_________。
1、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提前通知對方,并采用書面形式由當事人雙方達成協議。接到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通知的一方,應在_________天之內作出答復(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逾期不答復的,視為默認。
2、違約金、賠償金應在有關部門確定責任后_________天內(當事人有約定的,從約定)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付貨款來充抵。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交鄉政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_________。
代表(簽):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采購合同簡單篇六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簽定地點:
簽定時間:_______年___月___日。
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雙方自愿的原則,甲乙雙方在協商—致的基礎上就此次買賣活動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涉及的產品內容、數量及金額:
產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產品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計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交貨時間、方式及地點:
1、交貨時間:合同簽訂后_______工作日內。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
3、交貨方式:由乙方將以上產品送至合同約定的交貨地點。
三、付款方式和期限:甲方收貨確認后,在乙方開具發票后一個月內,甲方以銀行電匯或支票方式向乙方支付全部貨款,共計: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元整)。
四、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
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所有產品均為原裝正品,產品質。
量要求按原生產廠質量標準,產品技術標準以附隨貨物提供的用戶手冊或產品使用說明書為準。
五、運輸方式、費用的承擔及所有權、風險轉移:
1、由乙方負責將貨物運輸(或托運)至交貨地點,運費由乙方承擔。
2、貨物到達合同約定或甲方指定交貨地點,甲方簽收后,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即由乙方轉移到甲方承擔。
3、甲方未全部支付貨款前貨物的所有權仍屬于乙方。
六、收貨確認、安裝以及提出異議期限1、收貨確認:甲方的簽收人應在收到貨物的同時,對到貨產品進行清點、檢查、核對:若貨物與合同所示無誤,包裝完好,甲方的簽收人應在《收貨確認書》上簽字蓋章確認,并交付給乙方作為交貨完成的有效證明;若貨物與合同所示產品的型號、規格、數量和質量不符合規定,需在三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并妥善保管所有貨物(含包裝原件、包裝內配件及說明書等),由乙方自行負責收回貨物。若甲方收到貨后三個工作日內未簽字確認也未向乙方作出產品有誤有損的書面通知,則視同甲方已默認簽收并交貨完成。
2、安裝調試:視甲方的要求,乙方應提供安裝調試,調試完后甲乙雙方共同驗收。
七、技術支持和售后服務。
1、所有產品的保修條款,均以生產廠商提供的用戶手冊或產品說明書為準。
2、乙方協助生產廠商嚴格按廠方標準對甲方提供技術支持和售后服務。
八、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交貨,每逾期一日,乙方需向甲方繳納未交貨物總金額千分之三的違約金。若乙方逾期一個月仍未能交貨,甲方有權取消定貨。
2、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甲方需向乙方繳納未付款總金額千分之三的違約金。若逾期—一個月仍未支付完貨款,乙方有權收回所供貨物。
九、不可抗力。
乙方對于不可抗力因素(如:戰爭、火災、洪水、臺風、地震或其它人力不可抗拒之事件)造成的交貨延期不負責任。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出現在貨運及運輸過程中,出現上述現象后,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相關合理證明資料,就合同條款履行受影響的部分進行協商。不可抗力事故持續超出十天,甲方有權取消合同。
十、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本合同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本著互讓互諒之原則協商解決。若協商無法解決,任意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它事項。
1、本合同一式肆份,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即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同等效力,共同遵守。
2、與本合同有關的產品說明書,質保書及規格,型號標識均是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并生效。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可以補充協議或其它書面形式另行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補充協議中的條款若與本合同中的相應條款發生沖突,則以補充協議為準。
4、除本合同規定的情況或經雙方共同協定或以法律規定之外,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或隨意變更本合同。
采購合同簡單篇七
供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______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就乙方采購甲方的__________達成以下協議:
乙方同意向甲方采購產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產品質量。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產品質量,必須符合甲方的質量說明書,并經乙方驗收合格。乙方在收到產品的十日內向甲方出具產品驗收證明,逾期不出具合格證明或不合格說明,則視產品合格。
三、數量。
____________臺。
四、產品價格。
____________作為對外零售之用。上述價格中含產品的售后服務費用及運費。
五、貨款支付。
乙方在收到甲方全部貨物后,以電匯形式向甲方支付_______%的貨款總額并出具發票,并于全部產品安裝完畢后支付其______%的貨款總額。
收款單位:_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交貨時間: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
八、包裝。
甲方必須提供適合產品運輸和存儲要求的有效包裝。
甲方必須在所有外包裝上標識產品必需的有關標記。
九、售后服務。
1.甲方承諾售后服務期限____________年。
2.甲方在出售掃描儀時應向用戶明示自己為售后服務承擔者并提供相關咨詢電話等信息。
3.甲方在服務期內為用戶提供____________服務。(保修范圍:非人為損壞)。
十、保密。
雙方應對本合同內容及因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對方情況予以保密,未經透露方許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及透露方的情況。
十一、信息交流。
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時,對合同事項應積極協商及時交流,以有利于合同的順利進行,雙方定以下人員為本合同聯系人:
十二、違約解決。
1.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2.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應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解決。仲裁結果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十三、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用中文書就,并受中國法律約束。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采購合同簡單篇八
項目名稱:
甲方(采購方):
乙方(供貨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合同各方經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合同:
1、定義。
1.1“采購方”是指本合同中所涉及的合同設備的使用單位,包括該法人的繼任人和法人的受讓人。
1.2“供貨方”是指本合同中所涉及的合同設備的生產制造單位或供應單位,包括該法人的繼任人和法人的受讓人。
1.3“合同”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
1.4“合同總價”是指在合同4款中規定的部分。
1.5“生效日期”是指合同17款中所規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1.6“技術資料”是指合同設備及其與設備相關的設計、制造、監造、檢驗、安裝、調試、驗收和技術指導等文件(包括圖紙、各種文字說明、標準、各種軟件)。
1.7“合同設備”是指供貨方根據合同規定所要供應的儀器、材料、專用工具、隨機備品備件、技術資料等物品以及合同規定提交的其他相關服務。
1.8“監造”是指采購方對合同設備的監造。在合同設備的制造過程中,由采購方代表對供貨方提供的合同設備的關鍵部位進行質量監督,實行文件見證和現場見證。此種質量監督不解除供貨方對合同設備質量所負的責任。
1.9“驗收”是指采購方及相關專業部門對合同設備的驗收。
1.10“年、月、日”是指公歷的年月日:“天”是指24小時;“周”是指7天。
1.11“技術服務”是指由供貨方提供的與合同設備有關的設計、監造、檢驗、土建、安裝、調試、缺陷處理、驗收、運行和檢修時相應的技術指導和技術配合等全過程的服務。包括合同期滿后供貨方的售后服務。
1.12“現場”是指為安裝合同設備所在地。
1.13“隨機備品備件”是指根據合同提供的滿足設備安裝、調試、運行的備用部件。
1.14“設備缺陷”是指供貨方因設計、制造錯誤或疏忽所引起的合同設備(包括部件、原材料、鑄鍛件和元器件等)達不到合同規定的性能和質量標準要求。
1.15“運雜費”是指合同設備從供貨方工廠到采購方交貨地點所發生的公路、水路、鐵路、航空運費、包裝費、裝卸費、大件運輸措施費及保險費等運輸過程中發生的各種費用。
1.16稅費是指以合同設備總價計算應承擔的增值稅費。
1.17“最后一批交貨”是指該批設備交付后,使得合同設備的已交付的設備總價值達到合同設備價格100%。
1.18“質量保證期”是指合同設備簽發驗收證書之日起一年或供貨方發運的最后一批交貨的設備到貨之日起18個月。二者以先到日期為準。
2、合同標的。
2.1本合同所訂設備將用于工程。
2.2合同設備應是全新的,技術先進的并且是成熟可靠的。
3、供貨范圍。
3.1合同供貨范圍包括所有設備、隨機備品備件、專用工具、產品合格證、技術資料和技術服務。在執行合同過程中如發現有任何漏項和短缺,在發貨清單中并未列入而且確實是供貨方供貨范圍中應該有的,并且是滿足合同設備的性能要求所必須的,均應由供貨方負責將所缺的設備、隨機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技術資料和技術服務等補上,發生的費用由供貨方承擔。
3.2電機全部采用佳木斯產品。
3.3設備制造、技術要求須符合國家相關標準。
4、合同總價格。
4.1合同總價格為人民幣。
(小寫:人民幣107萬元)。
4.1.1設備費為人民幣:
4.1.2設備監檢費為人民幣:
4.1.2運雜費為人民幣:
4.2合同設備的任何一項費用均含在總價內。
4.3合同總價為最終交貨價,在合同有效期內固定不變。,
4.4合同總價為綜合價格,即合同設備制造、運輸、安裝、調試、監檢直至交付采購方使用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5、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生效后,采購方預付合同總價的計萬元。合同設備經采購方確認具備發貨條件時,采購方即支付合同總價的,計萬元。合同設備安裝、調試、監檢合格,交付使用后兩周內再支付合同總價的,計萬元。留合同總價的,計萬元為質保金,質保期滿后無質量問題時一次付清。
6、交貨與運輸。
6.1合同設備制造完畢具備發貨條件時通知采購方,具體發貨時間及交貨順序應滿足采購方工程建設進度和順序的統一要求,以采購方通知為準。
6.2合同項下的設備、隨機備品備件和專用工具交貨地點為采購方指定的地點:汾陽市三泉工業園區采購方廠內。
6.3供貨方須向承運部門辦理申請發運合同設備所需要的運輸工具計劃,負責合同設備從供貨方工廠到交貨地點的運輸。
6.4在質量保證期內,由于供貨方的過失或疏忽造成合同設備的損壞或潛在缺陷,供貨方應在接到通知后24小時內到達采購方現場處理。
7、包裝與標記。
7.1供貨方交付的所有設備要符合國家標準gb191-20__中關于包裝、儲運指示標志的規定及設備承運部門的規定,須有適合長途運輸、多次搬運和裝卸的堅固包裝。
7.2包裝應保證在運輸和裝卸過程中完好無損,并有減震、防沖擊的措施。若包裝無法防止運輸、裝卸過程中垂直和水平加速度引起的設備損壞,供貨方要在設備的設計結構上予以解決。
7.3包裝應根據設備的特點,按需要分別加上防潮、防霉、防銹和防腐蝕等的保護措施,以保證設備在沒有任何損壞和腐蝕的情況下安全運抵交貨地點。
7.4產品包裝前,供貨方負責按部、套進行檢查清理,不留異物,并保證零部件齊全。
7.5供貨方對包裝箱內和捆內的各散裝部件均須加標簽,標簽上注明部件名稱及該部件在裝配圖中部位號和零件號。
7.6凡重量為二噸或超過二噸的設備,供貨方應在包裝箱的側面以運輸常用的標記和圖案標明重心位置及起吊點,以便于裝卸搬運。
7.7供貨方應按照設備特性和不同的運輸及裝卸要求,在包裝箱上明顯位置標上“小心”、“向上”、“防潮”、“勿倒”、“怕熱”、“遠離放射源及熱源”、“由此起吊”、“重心點”、“堆碼重量極限”、“堆碼層數極限”、“溫度極限”等通用標志,符合國家相應包裝標準。
7.8對裸裝設備供貨方應以金屬標簽或直接在設備本體上注明7.7款中的有關標志。大件設備應帶有足夠的設備支架或包裝墊木。
7.9每件包裝箱內,供貨方應附有說明部件名稱、數量、價格、圖號的詳細裝箱單、標簽和合格證(為便于資料的保存應塑封)。外購件包裝箱內應有該產品出廠質量合格證明書和技術說明書。供貨方發運設備的同時另郵寄裝箱清單2份。
7.10供貨方所提供裝箱單中的所有部件都應注明屬于“合同分項報價”中的哪一種設備。
7.11隨機備品備件供貨方應按每臺機組分別包裝,并在包裝箱外加以注明,一次性發貨。
7.12隨機備品備件及專用工具應分別包裝并按7.5款執行,標明“隨機備品備件”或“專用工具”的字樣。
7.13各種設備的松散零星部件應采用牢固的包裝方式,裝入尺寸適當的包裝箱內,并盡可能整車發運以減少運輸費用。
7.14柵格式箱子及類似的包裝,應能用于盛裝不至于被偷竊或被其他物品如雨水等造成損壞的設備及零部件。
7.15所有管道、管件、閥門及其它設備的端口必須用保護蓋或其它方式妥善防護。
7.16供貨方不得用同一箱號標明任何兩個箱件。包裝箱應連續編號,且在全部裝運的過程中,裝箱編號的順序始終是連續的。
7.17對于需要精確裝配的明亮潔凈加工面的設備,加工面應采用優良、耐久的保護層(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裝前發生銹蝕和損壞。
7.18供貨方交付的技術資料應使用適合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和防潮的包裝。每包技術資料的封面上應注明下述內容:
(1)合同號;。
(2)供貨單位和收貨單位名稱;。
(3)目的站;。
(4)毛重;。
(5)箱號和件號。
每一包資料內應附有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文件項號、名稱和頁數。
7.19凡由于供貨方包裝或保管不善致使設備遭到損壞或丟失時,不論在何時何地發現,一經證實,供貨方均應按本合同的`規定負責及時修理、更換或賠償。在運輸中,如發生設備損壞和丟失時,供貨方負責與承運部門及保險公司交涉,同時供貨方應盡快向采購方補供設備以滿足工期需要。
8、技術服務與聯絡。
8.1合同生效后,供貨方應及時提供與合同設備有關設計、監造、檢驗、土建、安裝、調試、驗收、性能驗收試驗、運行和檢修等相應的技術指導和技術配合等全過程的服務。特別是對現場道軌的安裝要求,應在生效后兩周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方提出。
8.2供貨方應對所供合同設備進行安裝、調試和試運行,并負責解決合同設備在安裝、調試和運行中發現的制造質量及性能等有關問題。
8.3接到采購方通知后七日內到采購方現場確定安裝方案,供貨方人員到現場服務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工資及補助、差旅費、食宿費、辦公及通訊聯絡等均包括在合同總價內。采購方為供貨方現場人員在工作、生活、交通和通訊等方面提供方便,并提供相關的技術參數。
8.4供貨方有義務在必要時邀請采購方參與供貨方的技術設計,并向采購方解釋技術設計。
8.5如遇有重大問題需要采、供雙方立即研究協商時,任何一方均可建議召開會議,如無特殊情況,另一方應同意參加。
8.6各次會議及其它聯絡方式采、供雙方均應簽訂會議或聯絡紀要,所簽紀要雙方均應執行。如涉及合同條款有修改時,需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法人公章,合同以時間靠后的修改本為準。
8.7安裝、調試和運行技術服務方案,供貨方如有修改,須以書面形式通知采購方,經采購方確認后方可進行。采購方有權以適應現場條件提出變更或修改,并書面通知供貨方,供貨方應給予充分考慮,盡量滿足采購方的需求。
8.8采購方須在供貨方同意的情況下,提供與協議設備有關的資料分發給與本工程有關的各方,并不得向任何與本工程無關的第三方提供。
8.9對蓋有“密件”印章的供貨方和采購方的資料,雙方都有為其保密的義務。
8.10供貨方須對本合同設備有關的供貨、設備和技術接口以及技術服務等問題負全部責任。
8.11凡與本合同設備相連接的其它設備裝置,供貨方有提供接口和技術配合的義務,并不由此而發生合同總價以外的任何費用。
9、安裝、調試、驗收。
9.1供貨方應根據提供的技術資料、檢驗標準、圖紙及說明書進行合同設備的安裝、調試、運行和檢修。
9.2合同設備安裝完畢后,供貨方應組織調試并及時解決調試中出現的設備問題。
9.3合同設備安裝、調試合格后,供貨方提交驗收申請,由采購方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后,由雙方簽署合同設備驗收證書。
9.4合同執行過程中,對由于供貨方責任需要進行的檢查、試驗、修理或更換,當供貨方提出請求時,采購方應做好安排,全力配合,以便進行上述工作。
10、保證與索賠。
10.1每臺設備的質量保證期為壹年,從簽署合同設備驗收證書之日起或供貨方發運的最后一批交貨的設備到貨之日起18個月。二者以先到日期為準。
10.2供貨方保證其提供的合同設備是全新的,技術水平先進、成熟,質量優良,設備的選型符合安全、可靠、經濟和易于維護的要求。供貨方保證所交付的技術資料完整,內容正確,能滿足合同設備的安裝、調試、運行和檢修的要求。
10.3合同執行期間,如果供貨方提供的設備有缺陷或技術資料有錯誤,供貨方應立即免費修理或更換。
10.4在質量保證期內,采購方發現合同設備有缺陷,如屬供貨方責任,則采購方有權要求供貨方立即免費修理或更換,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供貨方承擔。
10.5由于供貨方責任影響工程進度時,采購方有權按下列比例向供貨方收取違約金。
遲交1周,每周違約金金額為合同總價的0.2%;。
遲交2—4周,每周違約金金額為合同總價的0.5%;。
遲交4周以上,每周違約金金額為合同總價的1%;不滿一周按一周計算。
10.6如采購方延期付款,供貨方有權按下列比例向采購方收取違約金。遲交1周,每周違約金金額為未付款總價的0.2%;遲交2—4周,每周違約金金額為未付款總價的0.5%;遲交4周以上,每周違約金金額為未付款總價的1%;不滿一周按一周計算。
11、保險。
11.1供貨方須對合同設備,根據水運、陸運和空運等運輸方式,向保險公司購買運輸保險,保險區段為供貨方工廠到采購方指定的交貨地點。
12、稅費。
12.1根據國家有關稅務的法律、法規和規定,供貨方應交納的與合同有關的稅費,由供貨方承擔。
12.2合同總價為含稅價。供貨方提供的設備、隨機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技術資料、技術服務、運輸等有關的稅費已全部包含在合同總價內。
13、合同的變更、修改、中止和終止。
13.1合同一經生效,雙方均不得擅自對合同的內容作任何單方面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對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提出變更、修改、取消或補充的建議,該項建議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對方同意后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法人公章后生效。如果該項修改改變了合同價格和交貨進度,應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書后的14個工作日內,提出影響合同價格和/或交貨期的詳細說明。雙方同意后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須經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委托)簽字并報有關部門后即能生效。將修改后的有關部分抄送原合同有關單位。
13.2雙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不得將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13.3如果供貨方有違反或拒絕執行合同規定的行為時,采購方將用書面形式通知供貨方,供貨方在接到通知確認無誤后15天內應對其行為作出修正。如果認為在15天內來不及糾正的,應提出修正計劃。如果得不到糾正或提不出修正計劃,采購方將保留中止本合同的部分或全部的權利。對于這種中止,采購方出具變更通知書,由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損失和索賠將由供貨方承擔。如果供貨方的違約行為在本合同其它條款中有明確規定,則按有關條款處理。
13.4如果采購方行使中止權利,采購方有權停付到期應向供貨方支付中止部分的款項,并有權將在執行合同中預付給供貨方的中止部分款項索回。
13.5因供貨方原因而不能交貨時,供貨方應向采購方償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為不能交貨部分設備價格的10%并賠償采購方由此產生的直接經濟損失。
13.6因采購方原因采購方要求中途退貨時,采購方應向供貨方償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為退貨部分設備價款的10%。若采購方已支付全部或部分合同設備款,供貨方可直接從中扣除退貨部分設備價款的10%,以充抵采購方償付違約金。采購方已支付的超過違約金部分的設備款,供貨方須在接到采購方退貨書面通知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退還給采購方。
13.7如果供貨方破產、產權變更(被兼并、合并、解體、注銷)或無償還能力,或為了債權人的利益在破產管理下經營其業務,采購方有權立即書面通知供貨方或破產清算管理人或合同歸屬人終止合同,或向該破產管理人、清算人或該事同歸屬人提供選擇,視其給出合理忠實履行合同的保證情況,執行經過采購方同意的一部分合同。
13.8若14.7款考慮的情況確實發生,采購方有權從供貨方手中將與合同設備有關的工作接管并收歸己有,并在合理期限內從供貨方的現場房屋中遷出所有與合同設備有關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材料,這些東西的所有權已屬采購方。供貨方應給采購方提供全權處理并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使其搬走上述這類設計、圖紙、說明和材料,采購方對這種終止合同直接或間接引起的供貨方的損失不承擔責任。此外,雙方應對供貨方已經實際履行的合同部分進行評價并達成協議,處理合同提前結束的一切后果。
13.9在雙方均無法控制或不可抗力而造成的合同終止情況下:
13.9.1供貨方應把一切與合同設備有關的文件、資料、部件及材料在采購方未取走之前負責保管并購買保險,費用由采購方承擔。
13.9.2采購方不承擔任何由于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而由第三方向供貨方提出的各項索賠,不論直接的或間接的。
13.9.3如只是合同的一部分被終止,其他部分仍應繼續執行不受影響。
14、不可抗力。
14.1合同雙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戰爭及嚴重火災、水災、臺風、地震以及雙方認可的其他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義務的執行時,應延遲履行合同義務的期限。延遲的時間應相當于不可抗力事故影響的時間,但是不能因為不可抗力造成的交貨的延遲而調整合同總價。
文件提交給另一方審閱確認。受影響的一方同時應盡量設法縮小這種影響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誤,一旦不可抗力的影響消除后,應將此情況立即通知對方。
14.3如雙方估計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將持續很長時間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的執行問題(包括交貨、安裝、試運行、性能考核試驗和驗收等問題)。
15、合同爭議的解決。
15.1凡因與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達成協議時,任何一方可以向太原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5.2在進行訴訟審理期間,除提交訴訟審理的事項外,合同仍應繼續履行。
16、合同生效。
16.1本合同經雙方蓋章后生效。
16.2本合同有效期:從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設備質保期滿且采購方向供貨方的設備款付清之日止。
17、其它。
17.1本合同適用法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7.2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如果有),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3合同雙方承擔的責任和義務都不得超過合同的規定,任何一方也不得對另一方作出有約束力的聲明、陳述、許諾或行動。
17.4本合同列明了雙方的責任、義務、補償和補救條款。任何一方不承擔本合同的規定以外的責任、義務、補償和補救。
17.5雙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權利或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17.6本合同項下雙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資料,雙方除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供給合同設備和相關工程無關的第三方。
第三方的侵權指控,采購方于上述指控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盡快通知供貨方,供貨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并使采購方免受由于第三方索賠從法律及經濟責任上所造成的損害。
合同方雙方應各指定二名授權代表,分別負責直接處理本合同設備的技術和商務問題。雙方授權代表的名稱和通訊地址在合同生效的同時通知對方。
17.8任何一方向對方提出的函電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書寫并按對方下述地址派員遞送或掛號、航空郵寄、快遞或傳真發送的,在取得對方人員和/或通訊設施接收確認后,即被認為已經被對方正式接收。
17.9本合同以中文書寫,在執行過程中所涉及的相互往來文件、技術資料、說明書、會議紀要、信函等文件均應以中文書寫,并以中文為準。
17.10本合同一式6份,采購方4份,供貨方2份。
17.11本合同雙方的法定地址如下:
采購方:供貨方:
名稱:名稱: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納稅人登記號:納稅人登記號:
公章:公章: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