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韩色色日韩,午夜福利在线视频,亚洲av永久无码精品,国产av国片精品jk制服丝袜

當前位置:網站首頁 >> 作文 >>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實施方案(精選13篇)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實施方案(精選13篇)

格式:DOC 上傳日期:2023-12-29 16:41:05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實施方案(精選13篇)
時間:2023-12-29 16:41:05     小編:雁落霞

方案可以幫助我們規劃未來的發展方向,明確目標的具體內容和實現路徑。方案的制定需要考慮各種因素,包括資源的利用、風險的評估以及市場的需求等,以確保方案的可行性和成功實施。以下是小編給大家介紹的方案范文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實施方案篇一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廳函〔20xx〕3號)的要求,結合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等八部門聯合印發的《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20xx年8月30日)中提出的“嚴禁學生將個人手機、平板電腦等電子產品帶入課堂”的'要求,為了維護學校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更好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學校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結合學校《四甲中學學生違紀處分條例》之規定及本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如下:

第一條,嚴禁學生攜帶手機、多功能電話手表以及手機附屬設備(耳機、充電器、充電寶等)入校。mp3、mp4、ipad及其它類pad設備等電子產品同手機對待。

第二條,凡發現學生攜帶手機入校,無論在校園內何時何地、使用與否,班主任及任課教師都要把該手機及其附屬設備當做違紀違規工具予以收繳暫扣,將收繳的手機及附屬設備交由班主任或政教處保管兩個月,或直至學期結束,并詳細登記,并由學生簽字確認。

第三條,如果學生有急事需要聯系家長,可以借用辦公室電話、班主任或任課教師的手機、校內電話亭電話或值班室電話等;如家長有事找學生,請家長直接撥打班主任或其他教師電話,由教師代為轉告。

第四條,若因特殊情況確需攜帶手機入校的,家長請務必先與班主任聯系,經班主任同意后,方可攜帶手機入校,入校后第一時間將手機上交給班主任保管,需要使用的時候去班主任處領取,使用完畢后立即交班主任繼續保管,并在放假時聯系家長還給學生。

第五條,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第一次被收繳暫扣,學生將被口頭警告并扣減班級值周分,手機將被暫扣一個學期,學生填寫《南通市四甲中學學生違規攜帶手機暫扣登記表》,待至期滿后,在其表現良好且無其它嚴重違紀的前提下,由班主任、年級組長與政教處分別在登記表上簽字同意,方可在家長陪同下到政教處領回。

第六條,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第二次被收繳暫扣,學生將被全校警告處分并扣班級值周分,手機將被暫扣一學年,學生填寫《南通市四甲中學學生違規攜帶手機暫扣登記表》,家長書寫承諾書,待至暫扣期滿,由班主任、年級組長政教處及家長分別在登記表上簽字同意,方可在家長陪同下到政教處領回。

第七條,凡是拒絕配合收繳、拒不服從教導的學生,手機被暫扣三次及以上的,根據《四甲中學學生違紀處分條例》,將視情節輕重對其予以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等處分,家長將該生帶回家反省2—3天,手機使用者與所有者一并同等處理。

第八條,因違規帶手機入校受到處分的學生,將取消其所有評優資格,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公民道德素養一項不得評為優秀,綜合素質評價整體為c。一旦受到記過及以上處分的,學校將如實記錄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平臺,同時通知家長到校配合實施教育懲戒。

第九條,各班班主任加強本班學生手機管理,學校將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納入班級量化考核。在檢查中,班級若出現一次性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達三人次或學期累計達六人次的,取消該班級年度評優評先資格。

第十條,學生居家期間應科學合理地使用手機等電子設備,家長監督好孩子使用手機的時間,防止沉迷和成癮。望家長與孩子共同制定家庭手機使用規則,鼓勵孩子進行自我管理。對于手機使用無度且不聽父母規勸的學生,家長要積極與班主任聯系,家校共育,幫助學生提升自律意識。

本規定自20xx年x月xx日起執行。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實施方案篇二

學生原則上不得將個人手機(電話手表)帶入校園。如果確實有需要將手機(電話手表)帶入校園的,須經家長同意、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后方可帶進校園。

二、統一管理。

學生進校后,將手機(電話手表等電子設備)統一交由各班主任管理,放在指定位置,禁止帶入課堂及其他場合;未經允許,不可私自取回。若無如實上報者,一經發現,無論是否使用,學校立即給予收繳代管。

三、及時聯系。

確保班主任與家長的聯系方式暢通,便于家長聯系學校;家長如遇到緊急情況,請與班主任或科任老師聯系,班主任要及時解決學生與家長通話需求,保證家校應急聯絡;學生需要聯系家長,可借教師電話或學校固定電話進行聯系。

四、作業管理。

學校加強課堂教學和作業管理,教師應通過課堂板書方式給學生當面布置作業,不得用手機布置作業,不得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

五、教育引導。

通過國旗下講話、班團隊會、紅領巾廣播等多種喜聞樂見的形式加強教育引導,讓學生科學理性對待并合理使用手機,提高學生信息素養和自我管理能力。

六、家校溝通。

家長以身作則,在正確使用手機方面為孩子樹立榜樣;引導孩子一起了解過度使用手機的危害性和加強管理的必要性。家長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協同育人合力。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實施方案篇三

學校原則上禁止學生將手機帶入學校,因特殊原因確實需要將手機帶入校園者,請依照我校《學生手機帶入校園申請制度》提出申請,經同意后方可帶入,并請遵守學生手機使用管理制度,具體如下:

一、嚴禁學生攜帶手機進課堂,上課期間手機一律關機或設置成上課禁用模式,特殊情況需使用必須經班主任或任課老師同意。違反規定學校將批評教育并沒收,后期家長說明情況后方可領回。(凡攜帶電話手表上學的學生,電話手表請妥善保管,如若遺失或其它情況學校概不負責。)。

(1)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

(2)用手機發、看短信息;

(3)玩手機,如看視頻、聽音樂、看電子書籍、游戲等;

(4)在走廊大聲播放手機音。

三、不允許利用上課時間在寢室給手機充電,一經發現,沒收手機、電池和充電器。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個人責任。

1、如發現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將通報批評,沒收手機,交班主任保管,并禁止攜帶手機進入學校。

(1)班級對登記的手機在禁止使用的時間段內通過撥打電話的方式檢查,違規開機的.;

(2)手機借于他人違規使用的;

(3)未按要求使用手機的(如看視頻、聽音樂、看電子書籍、玩游戲、上網聊天等)。

(4)帶手機進入考場的;

(5)用手機聯系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斗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情節嚴重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五、其他說明:

1、學生在校違規使用手機所引發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本人承擔,并將在第一時間告知家長。

2、學生攜帶的手機屬私有財產,學生應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如有遺失,學校概不負責。

3、學生在不允許使用手機時段內確需與家庭聯系的,可經老師同意后再用手機打電話。

4、本規定執行情況納入班級考評管理考核。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實施方案篇四

1、從本學期開始,學校禁止所有學生在校期間使用手機、電話手表等移動通訊工具(包括只能接打電話和收發短信的非智能手機)。

2、在校期間家長需要聯系學生可通過班主任及所有教師幫助聯系,學生需要聯系家長的可通過班主任、所有任課教師的手機取得聯系,或門衛室、政教處辦公室電話聯系(xxxxxxx)。

3、對違規攜帶手機進入校園的學生,嚴格按照以下規定落實處理:。

(1)發現學生違規攜帶手機進入校園,在職教師應警告批評并沒收處理,同時及時將手機轉交學校政教處,由政教處聯系家長和班主任,給予警告處理,扣除班級考核分數1分。

(2)發現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教師應警告批評并沒收處理,同時及時將手機轉交學校政教處,由政教處聯系家長和班主任,給予嚴重警告處理,扣除班級考核分數2分。

(3)發現學生上課(包括自習課)使用手機、電話手表,教師應警告批評并沒收處理,同時及時將手機轉交學校政教處,由政教處聯系家長和班主任,給予嚴重警告處理,扣除班級考核分數3分。

以上違反規定者,如拒不配合、甚至阻礙教師執行紀律,全校通報批評,扣除班級考核分數5分,記過及以上紀律處分,一個學期內出現兩次以上(含兩次)違反規定者,全校通報批評,記過及以上紀律處分。

4、對沒收的手機,由學校政教處妥善統一保管,在學期結束時,返還給監護人,并與監護人、學生本人簽訂承諾書。

5、借用他人手機等移動通訊工具在校園內使用,一經發現,其使用者與所有者按以上規定一并處理。

6、考試期間學生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考場,一經發現無論是否關機,一律視為作弊行為,并給予全校通報批評,記過及以上紀律處分,扣除班級考核分數2分。

7、學生確有將手機帶入校園的需求,本著“提出申請、有限帶入、禁入課堂”的原則,由監護人向政教處提出書面申請、核實,監護人、學生、班主任、政教處四方簽訂協議。

本規定最終解釋權歸學校政教處所有。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實施方案篇五

為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在學校健康快樂地成長,根據學校實際,特制定成都七中育才學校學生手機使用管理規定:

1、學校不提倡學生在校期間使用手機等移動通訊工具,上學期間家長需要聯系學生可通過教師辦公室電話請班主任幫助聯系,學生需要聯系家長的可通過學校內的ic卡電話聯系。

2、確有要求使用手機的學生要在家長簽名同意后,向班主任提出書面申請,班主任有權根據學校和學生的具體情況,決定是否允許學生攜帶手機上學,學生自己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手機。

3、經同意攜帶手機的同學在教學期間,教學樓、辦公樓、實驗室等所有教學場所不得使用手機等移動通訊工具,學校和班級集隊、集會時間不得使用手機等移動通訊工具,一經發現班級將根據班級規定酌情扣分,情況嚴重者給予紀律處分。

4、考試期間任何人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考場,一經發現,一律視為作弊行為,并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至記過處分。

5、借用他人手機等移動通訊工具在規定的教學場所使用的,一經發現,其使用者與所有者一并同樣處理。

6、手機使用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按國家法律法規相關規定處理。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實施方案篇六

根據教育部〔20xx〕3號《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本著“促進學生健康成長”的原則,嚴格落實“有限進入學校,禁止帶入課堂”的指導意見,制定西府冠華學校學生手機校園管理制度。具體內容如下:

一、學生手機原則上不得帶入校園。學生確有實際需求,需要攜帶手機上學,須經學生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進校后即將手機交班主任統一保管,禁止帶入課堂。

二、經學校同意攜帶手機入校者,入班測溫時(晨讀時間),將手機關閉后,主動上交班主任,存放于班主任辦公桌指定抽屜內,離校時向班主任領取。(班主任不在,由年級組長代行管理責任)。

三、學校年級辦公室、門衛室均設置公用電話,學生需要和家長聯系,可向在場老師申請,說明聯系對象和緣由,同意后免費使用公用電話。

四、校長電話對全體家長公開;年級組長電話對年級家長公開;班主任電話對班級家長公開;便于家長與學校聯系。

五、學校加強課堂教學和作業管理,不通過手機布置作業,不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

六、新生入學時將手機管理作為重點教育內容,提高學生信息素養和自我管理能力。

七、學校要將手機管理的有關要求告知學生家長,講清過度使用手機的危害性和加強管理的必要性,指導家長應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協同育人合力。

八、學生上交的手機需自行包裹,以免磨損劃傷;手機在校存放期間,學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索要手機;手機在校存放期間出現丟失、損壞等情況,根據調查結果由責任人負責賠償,遇不可抗力因素時,協商解決。

九、學生獲得批準攜帶手機進校,但不主動上交,學校取消其攜帶手機入校資格,由此產生困難由學生本人及家長自行克服。

十、學生未經學校批準,攜帶手機進入校園,根據校紀規定,視情節予以批評教育或處分懲戒。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實施方案篇七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廳函〔2021〕3號)的要求,結合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等八部門聯合印發的《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2018年8月30日)中提出的“嚴禁學生將個人手機、平板電腦等電子產品帶入課堂”的要求,為了維護學校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更好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學校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結合學校《四甲中學學生違紀處分條例》之規定及本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如下:

第一條,嚴禁學生攜帶手機、多功能電話手表以及手機附屬設備(耳機、充電器、充電寶等)入校。mp3、mp4、ipad及其它類pad設備等電子產品同手機對待。

第二條,凡發現學生攜帶手機入校,無論在校園內何時何地、使用與否,班主任及任課教師都要把該手機及其附屬設備當做違紀違規工具予以收繳暫扣,將收繳的手機及附屬設備交由班主任或政教處保管兩個月,或直至學期結束,并詳細登記,并由學生簽字確認。

第三條,如果學生有急事需要聯系家長,可以借用辦公室電話、班主任或任課教師的手機、校內電話亭電話或值班室電話等;如家長有事找學生,請家長直接撥打班主任或其他教師電話,由教師代為轉告。

第四條,若因特殊情況確需攜帶手機入校的,家長請務必先與班主任聯系,經班主任同意后,方可攜帶手機入校,入校后第一時間將手機上交給班主任保管,需要使用的時候去班主任處領取,使用完畢后立即交班主任繼續保管,并在放假時聯系家長還給學生。

第五條,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第一次被收繳暫扣,學生將被口頭警告并扣減班級值周分,手機將被暫扣一個學期,學生填寫《南通市四甲中學學生違規攜帶手機暫扣登記表》,待至期滿后,在其表現良好且無其它嚴重違紀的前提下,由班主任、年級組長與政教處分別在登記表上簽字同意,方可在家長陪同下到政教處領回。

第六條,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第二次被收繳暫扣,學生將被全校警告處分并扣班級值周分,手機將被暫扣一學年,學生填寫《南通市四甲中學學生違規攜帶手機暫扣登記表》,家長書寫承諾書,待至暫扣期滿,由班主任、年級組長政教處及家長分別在登記表上簽字同意,方可在家長陪同下到政教處領回。

第七條,凡是拒絕配合收繳、拒不服從教導的學生,手機被暫扣三次及以上的,根據《四甲中學學生違紀處分條例》,將視情節輕重對其予以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等處分,家長將該生帶回家反省2-3天,手機使用者與所有者一并同等處理。

第八條,因違規帶手機入校受到處分的學生,將取消其所有評優資格,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公民道德素養一項不得評為優秀,綜合素質評價整體為c。一旦受到記過及以上處分的,學校將如實記錄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平臺,同時通知家長到校配合實施教育懲戒。

第九條,各班班主任加強本班學生手機管理,學校將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納入班級量化考核。在檢查中,班級若出現一次性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達三人次或學期累計達六人次的,取消該班級年度評優評先資格。

第十條,學生居家期間應科學合理地使用手機等電子設備,家長監督好孩子使用手機的時間,防止沉迷和成癮。望家長與孩子共同制定家庭手機使用規則,鼓勵孩子進行自我管理。對于手機使用無度且不聽父母規勸的學生,家長要積極與班主任聯系,家校共育,幫助學生提升自律意識。

本規定自2021年3月25日起執行。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實施方案篇八

中學生濫用手機已經成為校園管理中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其主要危害有:一是學生長時間進行網上聊天、打游戲、看視頻等活動,影響睡眠,分散精力,浪費時間;二是通過手機容易沉溺于不健康的網上信息,影響了中學生的道德成長;三是使用手機過多和家人及外地同學聯系,不利于中學生自理能力和獨立精神的形成。為此,我們特制定如下制度。

1、一(8)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一律不得攜帶手機入校。

2、學生在校期間可以通過校園固定電話、班主任電話、班主任辦公室固定電話,生活老師值班電話、校信通或班級共用手機等方式和家庭進行聯系;家長還可以直接通過班主任手機與學生進行聯系。

3、個別情況極其特殊的學生如果確實需要攜帶手機入校者,需家長本人直接向班主任提出申請,班主任根據學生平時的表現及實際情況來決定是否同意。

4、班主任把本班同意其帶手機的學生名單備案。凡發現未備案學生攜帶手機,視為重大違紀,學校將給予嚴肅處理。

5、凡帶手機的同學,其手機平時由班主任保管,原則上只允許學生在周末或每月月末放假回家時由班主任發給其使用,平時不允許私自在校園內的任何地方使用手機及充電。

6、凡發現有違反上述規定而濫用手機的學生,一要沒收其手機,二要通知其家長并回家反省一周以上。對多次違反上述規定的學生,予以勸其退學之處分。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實施方案篇九

依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學習,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學校特制定手機管理制度如下:

1.班主任應當告知學生和家長,嚴格要求學生不得將個人手機帶入校園,家長如有緊急狀況與班主任取得聯系,解決家長與學生的及特殊溝通情況。

2.學生因特殊原因需要帶手機進入校園的,學生家長申請,經學校同意。到校后由班主任要統一管理,待放學后再歸還學生。如學生在校期間需要聯系家長的,各科教師要及時用自己的電話借給學生使用,及時滿足學生的通話需求,避免因未及及時和家長溝通而引發學生的各種危機。

3.加強課堂教學和作業管理,教師應通過課堂板書方式給學生當面布置作業,不得用手機布置作業,不得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

4.學校要通過國旗下講話、班團隊會、心理輔導、校規校紀等多種形式加強教育引導,讓學生科學理性對待并合理使用手機,提高學生信息素養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簡單粗暴管理行為。

5.學校要將手機管理的有關要求告知學生家長,下發告家長書,講清過度使用手機的危害性和加強管理的必要性。家長應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的督促管理,嚴格控制學生居家使用電子產品,防止學生沉迷網絡。家長老師及時保持溝通,掌握學生身心健康狀況,形成家校協同育人合力。

6.手機管理納入學校日常管理,制定具體辦法,明確統一保管的場所、方式、責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裝置。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實施方案篇十

依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學習,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學校特制定手機管理制度如下:

1.班主任應當告知學生和家長,嚴格要求學生不得將個人手機帶入校園,家長如有緊急狀況與班主任取得聯系,解決家長與學生的及特殊溝通情況。

2.學生因特殊原因需要帶手機進入校園的,學生家長申請,經學校同意。到校后由班主任要統一管理,待放學后再歸還學生。如學生在校期間需要聯系家長的,各科教師要及時用自己的電話借給學生使用,及時滿足學生的通話需求,避免因未及及時和家長溝通而引發學生的各種危機。

3.加強課堂教學和作業管理,教師應通過課堂板書方式給學生當面布置作業,不得用手機布置作業,不得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

4.學校要通過國旗下講話、班團隊會、心理輔導、校規校紀等多種形式加強教育引導,讓學生科學理性對待并合理使用手機,提高學生信息素養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簡單粗暴管理行為。

5.學校要將手機管理的有關要求告知學生家長,下發告家長書,講清過度使用手機的危害性和加強管理的必要性。家長應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的督促管理,嚴格控制學生居家使用電子產品,防止學生沉迷網絡。家長老師及時保持溝通,掌握學生身心健康狀況,形成家校協同育人合力。

6.手機管理納入學校日常管理,制定具體辦法,明確統一保管的場所、方式、責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裝置。

將本文的word文檔下載到電腦,方便收藏和打印。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實施方案篇十一

為了維護學校良好的教育秩序,更好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學校在廣泛征求意見、參考兄弟學校經驗的前提下,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規定:

一、攜帶規定:

1、學生一律不能帶手機進校園。

2、凡因特殊情況確需攜帶手機的,須由家長填寫《申請書》,經班主任同意且匯報政教處。進校后存放到班主任老師處。

二、使用規定:

(一)在學校期間學生一律禁止使用,如發現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繳手機。

1.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

2.用手機發、看短信息;

3.玩手機(如看視頻、聽音樂、看電子書籍、交友、游戲等)。

(二)用手機編輯、傳播黃色下流等不健康網頁、內容,視違法行為,立即收繳手機,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三)用手機發送考試作弊內容,立即收繳手機;用手機聯系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斗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四)在學校期間,嚴禁玩手機,一經發現,一概沒收。

(五)不允許因給手機電池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更不允許午休、晚熄燈后在教室或其他場所給手機充電,一經發現,沒收手機、電池或充電器。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相應責任。

(六)學校不提倡在校學生使用手機,如學生丟失手機,由學生個人負責,學校概不負責。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當場由老師收繳,然后交到政教處集中處理(主動配合上交手機的,可減輕處理;拒不交手機的,要嚴肅處理)。

強調說明:

1、若在校期間使用手機,班主任、任課老師、宿舍管理人員等,可扣留其手機交政教處,手機問題處理后一個月,由個人申請,班主任提出建議,經學校同意后,由學生家長來校領取,并取消其校內使用手機的資格,全校通報批評。

2、凡被收繳的充電器、數據線、手機,如家長在規定時間內不來校領取的,對其收藏、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甚至遺失,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3、學校、班主任有權對登記的手機在禁止使用的時間段內通過通話的方式檢查該生是否按要求關機,如有未按要求關機的,學校或班主任可責令該生上繳其手機。

4、凡是出現以上情況的,參照《歸州中學學生行為規范量化細則》對各班進行量化。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實施方案篇十二

為了更好的教育學生、學習,并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系部在廣泛征求意見,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規定:

一、攜帶規定:

凡因自身情況確需攜帶手機的,須由家長填寫同意意見,經班主任同意且匯報系部。

二、使用規定:

(一)上課期間(包括體育課、自習課)、考試期間學生一律關閉手機,禁止使用,如發現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繳手機并通知家長到校認領。

1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

2用手機發、看短信息;

3玩手機(如看視頻、聽音樂、看電子書籍、游戲等)。

(二)用手機編輯、傳播黃色下流網頁、內容,視違法行為,立即收繳手機,情節嚴重的,可移交機關處理。

(三)用手機發送考試作弊內容,立即收繳手機;用手機聯系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斗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情節嚴重的,可移交機關處理。

(四)不允許因給手機電池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責任。

(五)學校不提倡在校學生使用手機,如學生丟失手機,由學生個人負責,學校概不負責。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當場由老師暫時收繳,然后交到班主任老師集中處理(主動配合上交手機的,可減輕處理;拒不交手機的,要嚴肅處理)。

三、強調說明:

1、若在上課期間、課間、就寢時間使用手機,班主任、任課老師、宿舍管理人員等,可暫時收繳其手機交班主任,并通知家長到校及時處理并領取手機。

2、凡被收繳的充電器、數據線、手機,如家長不及時來校領取的`,對其收藏、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甚至遺失,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實施方案篇十三

一、禁止學生攜帶手機、電話手表等電子產品進入校園。原則上任何學生不得將個人手機帶入校園。學生因特殊原因需要帶手機進入校園,需由學生家長提交書面申請書,申請書一式三份,家長、班主任及德育與學生發展處各一份。經德育與學生發展處審批同意后,方可將手機帶入校園。學生入校后應將手機交由學校統一保管,存入學校手機保管柜,禁止帶入課堂。

二、老師有權收繳學生手機。老師發現學生在學校使用手機,須及時制止,登記學生姓名、班級等信息,有權收繳學生手機至班主任或德育與學生發展處。班主任或德育與學生發展處將學生手機代為保管并及時聯系學生家長,必要時請家長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教育。因學生違反規定攜帶手機進校園,手機被沒收期間造成的損壞或丟失,學校概不負責。

三、嚴查學生攜帶手機情況。德育與學生發展處、年級組、班主任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學生攜帶手機情況,對發現攜帶手機的學生,做以下處理:

1、沒收手機由學校統一保管并通報批評,寄宿生取消寄宿資格;

2、責令該學生作出書面反省;

3、記錄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平臺”;

4、取消該學生本學年所有評優選先資格;

5、通知學生家長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教育。

四、嚴肅處分態度惡劣的學生。老師在收繳手機的過程中,學生出現不配合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及以上紀律處分,態度惡劣的加重處分并通知學生家長到校配合教育。

五、特殊情況下手機使用管理。確因學習需要將手機帶入校園并用于學習的,需由學生家長提交書面申請,班主任(或教練)簽字,報德育與學生發展處審批同意后方可將手機帶入校園。學校藝術節、體育節、社團節、科技節等大型活動,禁止學生攜帶手機進入校園,如需拍照宣傳,班主任可安排班級宣傳員攜帶相機負責活動拍照。

六、不得布置需使用手機的作業。老師須加強課堂教學和作業管理,不得用手機布置作業或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

七、保障學生正常通話需求。為保障學生在校期間與外界的聯系,由學校與相關通訊部門配合,在校園內安裝校內公共電話,建立班主任溝通熱線,方便學生與家長通話。

八、加強教育引導。學校通過周會講話、班團隊會、心理輔導、校規校紀等多種形式加強教育引導,讓學生科學理性對待并合理使用手機,提高學生信息素養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簡單粗暴管理行為。

九、做好家校溝通。學校通過信息平臺、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家委會、家長大會等多種途徑將手機管理的有關要求告知學生家長。家長應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協同育人合力。

十、本規定從2021年2月28日起執行。

全文閱讀已結束,如果需要下載本文請點擊

下載此文檔
a.付費復制
付費獲得該文章復制權限
特價:5.99元 10元
微信掃碼支付
已付款請點這里
b.包月復制
付費后30天內不限量復制
特價:9.99元 10元
微信掃碼支付
已付款請點這里 聯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