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寫心得體會,我們可以為自己的經驗積累提供有力的證明和反思。寫心得體會是一項需要不斷實踐和改進的過程,要不斷提高自己的寫作水平和思考能力。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心得體會范文,僅供參考,希望能為大家提供一些靈感。
勞動法教育心得體會與勞動法篇一
為全面、準確理解和把握新《勞動法》的內容,按照學習計劃,我們后勤中心于__年4月17日在一樓會議室召開了全體職工大會,會議上大家認真學習了新《勞動法》。下面我談談自己的學習體會:
我們每個勞動者每天都在通過自己的勞動來為社會、為自己創造著財富,國家為了給我們這些勞動者提供正當的保護而特別的頒布了新《勞動法》,這是黨和社會主義社會對普通勞動者的特別關懷,我們應當倍感珍惜。因此我們應認真的學習新《勞動法》,通過學習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首先國家是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調整勞動關系,才建立和維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勞動制度,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根據憲法,制定本法。這充分的說明了國家制定本法的良苦用心,是為了全體的勞動者能夠得到相應的正當待遇,從而體現出個人的人生價值,并且間接的保障了偉大的社會主義的經濟秩序的穩定,社會的穩定又能促進個人的人生價值創造,使其進入一個良性循環。
勞動法教育心得體會與勞動法篇二
本學期,我學習了《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實施,通過本學期的學習,我對勞動法法有了一個全新的認識。
在學習之前,我對勞動法完全不了解,學習之后,覺得對我以后的工作與學習有非常大的幫助。《勞動法》頒布實施以來,對于更好地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它體現了新時期新階段的鮮明特點。
首先,《勞動合同法》更加重視對勞動者個人權利的維護。同時,勞動者的維權意識也逐步提高。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這顯示出了勞動法的尊重人權、保障人權的態度。人人是平等的,勞動沒有高低貴賤之分,當發生勞動爭議時,勞動法為我們指明了爭取自己正當權益的方式,爭取正當權益的地點,另外它也規定了我們勞動者應當去做的,勞動者并不僅僅是只享受我們應得的權力,同樣擁有我們所應承擔的義務,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只有互相理解、尊重、支持才能取得雙方的收益。
其次,在用人單位方面,作為社會的一員,用人單位不能一味追求盈利。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有了保障的工作才能更加激發勞動者工作的熱情,工作的積極性。當勞動者的積極性被調動起來后,才能更好的為單位工作,創造績效。從勞動法的制定也可以看出國家的政策方針均是本著以人為本的原則制定的。
勞動法的頒布,有利于保護勞動者的權利,提高經營者素質和管理水平,有利于調動勞動者積極性,堅持勞動合作制度,擴大就業,縮小差距,實現共同富裕,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為建設和諧社會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做出了巨大貢獻!
最后,我感覺到,我國的勞動合同更加的具體、規范化。這充分的保障了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利益。學習了這么多知識,對以后我走向社會進行工作有深刻的影響。并且,我也會好好的運用我所學會的知識,在以后的崗位上努力奮斗!
勞動法教育心得體會與勞動法篇三
一是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也就是在適用范圍中增加了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及其勞動者。
二是規定事業單位與實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員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未作規定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執行。也就是明確事業單位與實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員之間也應訂立勞動合同,但考慮到事業單位實行的聘用制度與一般勞動合同制度在勞動關系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方面、管理體制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別,因此允許其優先適用特別規定。
三是規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也就是除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以及事業單位中實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員外,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與其他勞動者均應當建立勞動關系,并執行本法。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九十七條,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訂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繼續履行;本法第十四條第二款第三項規定連續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次數,自本法施行后續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時開始計算。----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勞動關系,尚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在本項下,需注意兩個問題:一是“用工之日”的確定,現實中,用人單位對勞動者進行通知的時候經常使用“報到”一詞,報到之日一般應理解為用工之日,所以這個詞應慎用;二是勞動者拒簽合同的`應對。對勞動者拒簽的,用工企業需要保留勞動者拒簽的證據,由于勞動者原因造成的未簽合同的責任當然不應由用工企業承擔。
勞動法教育心得體會與勞動法篇四
近年來,隨著我國勞動法的不斷完善和人民對自身權益的日益關注,勞動法治教育課程成為了大學生必修的一門課程。我作為一名大學生,也完成了這門課程,并從中獲得了許多啟發和收獲。下面我將從理論學習、實踐參與、法治思維、法益兼顧和自我提高五個方面來分享一下我的心得體會。
首先,勞動法治教育課程讓我深刻領悟到了勞動法的重要性和廣泛適用性。通過課堂的學習,我了解到勞動法是一門集政治、經濟、法律等多學科于一體的科目。它不僅保護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也規范了雇主的勞動管理行為,使勞動關系更加和諧穩定。同時,勞動法還規定了勞動者在面臨勞動爭議時的解決途徑和程序,為社會和諧穩定提供了基礎保障。這些理論知識的學習,讓我深刻認識到勞動法對于推進社會的公正和和諧發展的重要意義。
其次,在實踐參與中,我深切感受到了勞動法治教育課程的實用性和針對性。在課堂之外,我積極參與了社會實踐活動和校企合作項目,將所學知識與實踐相結合。例如,在一家實習公司中,我目睹了一位同事因加班過度導致健康問題的案例,我利用所學的勞動法知識,幫助他維護了自己的合法權益。通過這一實踐,我不僅鞏固了勞動法學習的知識,也提高了自己在實際工作中處理勞動糾紛的能力。
第三,勞動法治教育課程還培養了我們的法治思維。由于勞動法是一門群眾性法律,它與日常生活息息相關,培養了我們對法治的思考意識。通過課堂上的案例研討和小組討論,我們不僅能夠了解到勞動法理論的背后,更能夠學會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并有針對性地解決問題。這種法治思維的培養,對于我們今后成為一個遵紀守法的公民具有重要意義。
第四,勞動法治教育課程注重法益兼顧的原則。勞動法在保護勞動者權益的同時,也要兼顧雇主的合法權益。通過課堂上的討論和案例分析,我們學會了平衡法益利弊,以及怎樣在棘手的勞動過程中實現法益的兼顧。這種法益兼顧的原則讓我深刻認識到勞動關系不是對立關系,而是互動關系,雙方的合法權益應該得到平等的尊重和保護。
最后,勞動法治教育課程還幫助我不斷提高自我。通過學習勞動法,我深刻認識到要做一個遵守法紀的公民,需要不斷提高自身的法律素養和法治文明觀念。在課程學習過程中,我學會了如何查閱相關法律文獻,如何處理勞動糾紛等等。這些技能的掌握不僅使我在實際生活中能夠更好地保護自己的權益,也為我今后從事律師或法律相關工作提供了一定基礎。
綜上所述,勞動法治教育課程是一門既實用又必要的課程。通過這門課程的學習,我們不僅能夠掌握勞動法的理論知識,還能在實踐中進行鞏固和應用。同時,課程還培養了我們的法治思維,讓我們認識到法律對于社會的重要性。通過法益兼顧的原則,我們也能理解到勞動關系是一種互動關系。最重要的是,勞動法治教育課程還幫助我們不斷提高自身,成為法治素養高的公民。我相信,這門課程對于我們的終身發展有著積極而深遠的影響。
勞動法教育心得體會與勞動法篇五
勞動法治教育課程是一門非常重要的課程,它帶給了我們許多關于勞動法的基本知識和法律意識。這門課程教會我們作為勞動者應該享受的權益以及我們在勞動過程中應該遵守的法律法規,讓我們更加理性和科學地對待勞動權益問題。在這門課程中,我感受最深的是勞動法對于保障勞動者權益的重要性。
第二段:法律意識的提高。
通過學習勞動法治教育課程,我深刻認識到法律意識的重要性。在過去,我對于自己的權益并不是非常了解,往往忍氣吞聲地接受各種不合理的安排。然而,通過學習勞動法,我明白了作為一名勞動者,我享有許多權益,如合理工資、合理工時等,也有權利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法律意識的提高讓我更加有信心和勇氣去維護自己的權益,同時也避免了被侵害的風險。
第三段:法律規定的保障。
勞動法治教育課程向我們展示了勞動法對于保障勞動者權益的重要作用。法律規定了勞動者應享受的權益,如合理工資、休假、社會保險等。同時,勞動法也對雇主有一定的約束和規定,如合理解雇、不得強行加班等。這些法律規定為勞動者提供了一定的保障,創造了一個公平和諧的勞動環境。只有當我們了解了法律規定,并能夠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時,我們才能夠在工作中做到更加自信和順利。
第四段:責任和義務。
學習勞動法治教育課程,不僅讓我們了解了自身的權益,也讓我們明白了自己的責任和義務。作為勞動者,我們有責任按照規定的勞動紀律和崗位要求完成工作,同時保障勞動安全。法律規定了企業為勞動者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但我們作為勞動者也要履行自己的安全責任,不能因個人的輕忽而威脅到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同時,我們也有義務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遵守企業的規章制度,不能為了個人利益損害企業利益。
通過學習勞動法治教育課程,我明白了勞動法教育的重要性。勞動法教育不僅提高了我們的法律意識,也讓我們更加了解和尊重法律規定,遵守法律規定。只有當每個人都具備了基本的勞動法知識和法律意識,我們才能夠共同維護好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一個和諧的勞動關系。同時,勞動法教育也為我們提供了處理勞動糾紛和保護自己權益的法律手段,讓我們能夠更加理性和科學地解決問題。
總結:
勞動法治教育課程讓我受益匪淺,提高了我的法律意識和對勞動權益的認識。通過學習勞動法,我學會了維護自己權益的方法和途徑。同時,我也明白了自己的法律責任和義務,以及勞動法對于保障勞動者權益的作用。勞動法教育的重要性不僅體現在維護勞動者權益方面,也為構建和諧的勞動關系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基礎。通過堅持學習勞動法知識并運用到實際中,我們可以更好地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也推動了勞動關系的穩定和發展。
勞動法教育心得體會與勞動法篇六
隨著全球化進程的不斷加快,勞動力市場的競爭也變得越來越激烈,因此,勞動者必須具備熟練的法律知識,保護自身權益并在職場中更好地發展。我最近通過自學勞動法,收獲頗豐。以下是我對這方面的心得體會。
第一段:打好基礎。
在自學勞動法之前,我深刻意識到,如果想要真正理解和應用法律,就必須具備扎實的基礎。因此,我從基礎課程入手,系統地學習各種法律原理、概念和判斷方法。此外,我還利用互聯網上豐富的資源,尋找各類勞動法的相關資料進行閱讀。通過這些學習,我在理解勞動法和運用勞動法方面取得了顯著的進展。
第二段:注意法律細節。
在細節方面,勞動法是一個要求嚴謹的領域。在學習勞動法的過程中,我對法律中的各種條款和規定都進行了仔細的分析和細致的檢查。我注意到,在勞動法中有很多細節,這些細節是解決實際問題的關鍵。例如,法律中關于加班工資的計算方法和具體標準,在實際操作中非常重要,必須仔細遵守。只有注意到這些細節,才能根據規定合理地保護自己的權益。
第三段:法律智慧。
通過自學勞動法,我也逐漸體會到,法律是一門具有智慧的學科。勞動法中的各種條款和規定,無論是法律精神還是實踐經驗,都蘊含著寶貴的法律智慧。在學習過程中,我注意到法律中關于合同訂立、勞動報酬、保障措施等方面的規定,展現了立法機關在勞動領域的思想與實踐。這些法律智慧可以為勞動者提供很大的指導作用,使他們更好地處理職場問題和保障自身利益。
第四段:法律態度。
在學習勞動法的過程中,我也體會到了法律態度的重要性。法律態度是指個人對法律的認識、尊重和遵守程度。學習勞動法需要嚴謹的態度,因為這是一個需要嚴格遵守規定和制度的領域。對于職場中的問題,應該遵循法律的規范和原則,而不是片面地聽信相關人士的解釋。因此,自學勞動法既需要智力投入,更需要心智的成熟和嚴肅態度。
第五段:實踐運用。
學習勞動法不僅要掌握理論知識和實際情況,還需要運用這些知識到實際環境中。通過自學勞動法,我逐漸認識到,實踐是檢驗學習成果的重要手段。實踐環節可以幫助我運用所學的法律知識處理職場問題,鞏固對勞動法條款的理解和掌握。此外,在實踐過程中,我還能結合其他法律知識和自身經驗,更好地解決職場問題,保障自身權益。
結語。
自學勞動法成為我職場成長過程中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通過勞動法知識的學習,我逐漸形成了合理的法律思維和嚴謹的法律態度,鞏固了職場生涯的根基。我相信,通過不斷地學習和實踐,自己在職場的表現必將更加優秀,積累更多的經驗,取得更大的成功。
勞動法教育心得體會與勞動法篇七
第一段:引言(150字)。
勞動法作為維護勞動者權益的法律體系,對于每個勞動者來說都具有重要意義。而我在閱讀勞動法的過程中,發現了其中的一些重要內容和原則,也產生了一些深刻的感悟。本文主要將分享我的讀勞動法的心得體會,以期引起大家對勞動法的重視,并且提醒每個勞動者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第二段:勞動法平等原則的重要性(250字)。
勞動法中的平等原則是維護勞動者權益的基石之一。在閱讀過程中,我深刻體會到平等對于就業、工資和晉升機會的影響。勞動法的平等原則要求雇主不因種族、性別、宗教、殘疾等原因進行歧視。這對于促進社會公平和建立和諧的勞動關系至關重要。我曾親眼目睹一位女性同事因為性別歧視而被迫離職,她的遭遇讓我深感必須對抗所有形式的歧視,并且提醒自己要時刻保持警覺,堅決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
第三段:勞動法合同的重要性(250字)。
勞動合同是雇主和勞動者之間的一種約定,它規定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在閱讀勞動法的過程中,我了解到合同對于勞動關系的穩定和保障具有重要意義。正是合同的存在,使得雇主不能隨意解雇勞動者,也讓勞動者在勞動條件發生變化時有權要求適當的調整。我曾經被一家雇主解雇,但由于簽訂了合同,我能夠依法維護自己的權益。合同的存在讓勞動關系更公平、更有序,我們作為勞動者應該時刻關注和維護自己的勞動合同。
第四段:勞動法保護勞動者安全與健康(250字)。
勞動法中關于安全與健康的規定,使我認識到保護勞動者的生命和身體安全是國家的重要任務。閱讀勞動法讓我更加了解了工作場所安全和衛生的基本要求,同時也認識到每個勞動者都有權利保護自己。在我所在的工作單位,曾有一次因為安全措施不到位發生事故,一名同事嚴重受傷。這次事故深深地警示我,安全無小事,我們不僅要依靠雇主提供的安全措施,還要注重自身的安全意識,積極維護自己的健康權益。
第五段:個人責任與共同關注(300字)。
在了解勞動法的過程中,我逐漸意識到勞動者不僅僅是法律的受益者,更是法律執行的參與者。每個勞動者都應當保持對勞動法的敏感度,了解自己的權益和義務,并且勇于維護自己的權益。同時,我也希望更多的人關注勞動法,認識到勞動者權益保護的重要性,重視公平和正義。政府和雇主應該加強對勞動法的宣傳和培訓,以提高勞動者的法律意識,并為勞動法的執行提供更好的保障。
總結(100字)。
通過讀勞動法,我對勞動者權益的重要性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時也認識到勞動法保護勞動者權益的必要性和有效性。作為勞動者,我們應該時刻關注自己的合法權益,保持警覺,并勇于維護自己的權益。同時,我們也應該共同關注勞動法執行的問題,呼吁政府和雇主加強對勞動法的宣傳和執行,共同維護一個公正、和諧的勞動關系。
勞動法教育心得體會與勞動法篇八
今天我想談談關于勞動法的一些問題。我們每天都在通過自己的辛苦和汗水,通過自己的勞動來為社會、為自己創造著財富,國家為了給我們這些勞動者提供正當的保護而特別頒布了《勞動法》,但是在現實的社會中,我們真正知道它有多少內容呢,我的答案是:很少。正因如此,才會在社會上有很多人會因此蒙受本該能夠避免的損失,因此我們應認真的學習,通過學習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首先國家是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調整勞動關系,才建立和維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勞動制度,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根據憲法,制定本法。這充分的說明了國家制定本法的良苦用心,是為了全體的勞動者能夠得到相應的正當待遇,從而體現出個人的人生價值,并且間接的保障了偉大的社會主義的經濟秩序的穩定,社會的穩定又能促進個人的人生價值創造,使其進入一個良性循環。再次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此條充分的顯示出了本法的尊重人權,保障人權的態度,人人是平等的,正當的勞動是受人尊敬的,其中沒有高低貴賤之分,當發生勞動爭議時,為我們指明了爭取自己正當權益的方式,爭取正當權益的地點,另外它也規定了我們勞動者應當去做的,勞動者并不僅僅是只享受我們應得的權力,同樣擁有我們所應承擔的義務,平等是雙方面的,只有互相理解、尊重、支持才能得到我們應該得到的一切方面。
再者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時間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沒有什么能夠是永生不朽的,隨著社會的發展,時代的進步,當生產關系不能適應生產力的發展時,就會有新的一套關系來取代它,所以此規章制度會隨著時代的不斷發展而進行著相應的調整,這一切都顯示著國家的深思熟慮和為人民負責的原則。
國家提倡勞動者參加社會義務勞動,開展勞動競賽和合理化建議活動,鼓勵和保護勞動者進行科學研究、技術革新和發明創造,表彰和獎勵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這一切說明國家提倡和鼓勵廣大的勞動者投身于不斷的革新和發明的思想,眾人拾柴火焰高,當充分發揮出廣大勞動者的聰明才智時,我們的中華民族才會屹立于不敗之林,同樣,這也是為廣大勞動者提供創造自身價值,展示自己聰明才智的機會。
社會保險基金經辦機構依照法律規定收支管理和運營社會保險基金,并負有使社會保險基金保值增值的責任。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機構依照法律規定,對社會保險基金的收支、管理和運營實施監督。社會保險基金經辦機構和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機構的設立和職能由法律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挪用社會保險基金。這里充分顯示出國家對每個勞動者的社會保障的重視,沒有人能長生不老,有了保障的工作才能更加激發廣大勞動者工作的熱情,工作的積極性,當他們的積極性被調動起來后,我們的創造力,我們的凝聚力就更能顯示出來,我們民族的騰飛便指日可待。
以上是部分勞動法的內容,在這些字眼中都可以看出,國家的政策方針均是本著以人為本的原則制定的,其中不乏一個領導者的良苦用心,和英明決策,從分調動人民群眾的積極性,充分發揮人民群眾的聰明才智,使勞動者有保障,制定的細致、人性,中華的騰飛指日可待。
勞動法教育心得體會與勞動法篇九
而今,這個勞動法,人品優良的勞動者根本得不到多少好處,反而讓他們失去了很多原本應該有的培訓機會,那些居心不良的混混到很高興,他們的利益不但被保護了,而且額外多了生財之路。
可笑啊!之前的道路法規不但沒有實現人性化的目的,反而導致了行人更加無視交通法規,我不知道這個勞動法又會走到一個什么樣的境地?可悲啊!那些法律的制定者難道你們不知道中國的大多數人和你們一樣無知且沒有素質!
最近在媒體上看到越來越多的因新勞動法將要實施而引起的矛盾,可是看多了之后,我卻不知道,在這場矛盾中,誰才是勝利者。
以前一直都很同情出來打工的勞動者,總認為那些老板不給工人買社保是不對的,不應該隨便炒人,可是這次新的勞動法一出來,我卻有點同情老板了:我接觸過的有些人在一個地方做久了,確實有點依老賣老了,你想如果十年就簽無固定期限的合同,那些人還不騎到老板頭上去了----反正你不能炒我了。我單位就有這樣一位仁兄,在我們單位干了十幾年,一臨時工月薪1800元,單位買齊所有的社保,還免費提供住房,可是現在單位改制了,不允許請臨時工了,他不干了,說什么要去告我們單位。而且現在才知道該仁兄早就在合同上做了手腳(因為他在我們單位時間長,領導都說他很老實,連合同都讓他自己填寫,結果老兄在上面寫了一句話,騙過了領導,經咨詢才知道那句話的意思是沒經雙方同意---告別是他的同意,單位不得終止合同)。
當然我在這里說的只是個別,大多數勞動者們都是憑自己的雙手創造財富的,我也要向他們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局后勤中心:沈偉民。
為全面、準確理解和把握新《勞動法》的內容,按照學習計劃,我們后勤中心于20__年4月17日在一樓會議室召開了全體職工大會,會議上大家認真學習了新《勞動法》。下面我談談自己的學習體會:
我們每個勞動者每天都在通過自己的勞動來為社會、為自己創造著財富,國家為了給我們這些勞動者提供正當的保護而特別的頒布了新《勞動法》,這是黨和社會主義社會對普通勞動者的特別關懷,我們應當倍感珍惜。因此我們應認真的學習新《勞動法》,通過學習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首先國家是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調整勞動關系,才建立和維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勞動制度,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根據憲法,制定本法。這充分的說明了國家制定本法的良苦用心,是為了全體的勞動者能夠得到相應的正當待遇,從而體現出個人的人生價值,并且間接的保障了偉大的社會主義的經濟秩序的穩定,社會的穩定又能促進個人的人生價值創造,使其進入一個良性循環。
再次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此條充分的顯示出了本法的尊重人權,保障人權的態度,人人是平等的,正當的勞動是受人尊敬的,其中沒有高低貴賤之分,當發生勞動爭議時,為我們指明了爭取自己正當權益的方式,爭取正當權益的地點,另外它也規定了我們勞動者應當去做的,勞動者并不僅僅是只享受我們應得的權力,同樣擁有我們所應承擔的義務,平等是雙方面的,只有互相理解、尊重、支持才能得到我們應該得到的一切方面。
再者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時間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沒有什么能夠是永生不朽的,隨著社會的發展,時代的進步,當生產關系不能適應生產力的發展時,就會有新的一套關系來取代它,所以此規章制度會隨著時代的不斷發展而進行著相應的調整,這一切都顯示著國家的深思熟慮和為人民負責的原則。
第六條,國家提倡勞動者參加社會義務勞動,開展勞動競賽和合理化建議活動,鼓勵和保護勞動者進行科學研究、技術革新和發明創造,表彰和獎勵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這一切說明國家提倡和鼓勵廣大的勞動者投身于不斷的革新和發明的思想,眾人拾柴火焰高,當充分發揮出廣大勞動者的聰明才智時,我們的中華民族才會屹立于不敗之林,同樣,這也是為廣大勞動者提供創造自身價值,展示自己聰明才智的機會。
第七十四條社會保險基金經辦機構依照法律規定收支管理和運營社會保險基金,并負有使社會保險基金保值增值的責任。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機構依照法律規定,對社會保險基金的收支、管理和運營實施監督。社會保險基金經辦機構和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機構的設立和職能由法律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挪用社會保險基金。這里充分顯示出國家對每個勞動者的社會保障的重視,沒有人能長生不老,有了保障的工作才能更加激發廣大勞動者工作的熱情,工作的積極性,當他們的積極性被調動起來后,我們的創造力,我們的凝聚力就更能顯示出來,我們民族的騰飛便指日可待。
以上是部分勞動法的內容,在這些字眼中都可以看出,國家的政策方針均是本著以人為本的原則制定的,其中不乏一個領導者的良苦用心,和英明決策,從分調動人民群眾的積極性,充分發揮人民群眾的聰明才智,使勞動者有保障,制定的細致、人性,中華的騰飛指日可待。
二〇xx年x月xx日。
勞動法教育心得體會與勞動法篇十
近日,我班響應上級的普法號召,組織了一次學習《勞動法》的活動。《勞動法》是調整勞動關系以及與勞動關系密切聯系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總稱。它與企業的每一個員工都息息相關,所以學習《勞動法》是非常具有必要性的。
通過學習,不僅讓我認識到自己有哪些合法權益是受保護的,也讓我可以去公正地評判自己的企業。比如企業是否為我們提供了合理的酬薪,是否安排了足夠的休假天數,又是否讓我們享受到應有的各項福利保險等等。我們知道法律是公平的,它在賦予你權利的同時也賦予了你各項義務。所以,作為一個守法的員工在享有各種權利的同時,也需要嚴格履行自己的義務。企業為你提供薪水、福利等,你也該兢兢業業,做好本職工作,為企業發展出力。而作為企業的管理者,學習《勞動法》才能清楚自己的員工享有哪些權益,才能正確的對待每一個員工,依法為員工提供合理待遇,從而建設一個和諧的企業。
通過此次學習,使我了解了《勞動法》,增強了法律意識,清楚了自己的權利和義務,也明確了員工和企業的關系。這對我今后的工作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學習勞動合同法的收獲。
通過學習勞動合同法。我對勞動合同有了一個初步的了解,也使我清楚地知道了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必須確立勞動關系,及相互之間的責權利關系等等。既然法律在這個社會無處不在,那么,我們就有必要去好好的學習法律,懂得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尤其是今后在工作過程中,更要懂得保護自己和不違反法律,而且做到這一條,學習法律是必不可少的。
志著我們的國家一步一步走上依法治國的正道,體現了“依法律為準繩,以事實為依據,有法可依,違法必究”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應該說這是社會發展和進步的必然。
本學期的課程中學習了總則、勞動合同的訂立、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特別規定、集體合同、勞務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監督檢查、法律責任、附則。在這里收獲最大的是一下幾個方面:
在學習總則中我了解到了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也就是說法律不承認被脅迫簽訂的合同。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有是否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決定權,限制了用人單位的用工自主權。在以下的情況下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1)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2)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3)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通過這一章的學習也懂得了試用期的相關知識。我想這些對我以后的工作有著不可估量的幫助。
在第三章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學習中老師特別的強調了加班費的問題。在勞動合同法的第三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在標準工作日內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勞務派遣那個章節主要的學習了有關勞務派遣的知識,勞務派遣是指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后,將該勞動者派遣到用工單位從事勞動的一種特殊的用工形式。在這種特殊用工形式下,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但不用工,即不直接管理和指揮勞動者從事勞動;用工單位直接管理和指揮勞動者從事勞動,但是與勞動者之間不建立勞動關系。簡單地講,勞動者與其工作的單位不是勞動關系,而是與另一人才中介等專門單位形成勞動關系,再由該從才機構派到用人單位勞動,用人單位與人才機構簽訂派遣協議。勞務派遣亦稱員工租賃,即用人單位根據工作實際需要,向勞務派遣公司提出所用人員的標準條件和工資福利待遇等,公司通過查詢勞務庫資料及各招聘儲備人才中心等手段搜索合格人員,經嚴格篩選,把人員名單送交用人單位,用人單位進行選擇并確定。然后用人單位和派遣公司簽訂勞務租賃(派遣)協議,派遣公司和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用人單位與派遣公司的關系是勞務關系;被聘用人員與派遣公司的關系是勞動關系,與用人單位的關系是有償使用關系。
總之,學習勞動合同法有助于每一個人,不管是企事業單位還是勞動者。都應該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利益。通過一個學期的學習,使我受益匪淺。我相信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將更懂得不違反法律和保護自己的合法的權益。
勞動法教育心得體會與勞動法篇十一
本學期,我學習了《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于20xx年1月1日實施,通過本學期的學習,我對勞動法法有了一個全新的認識。
在學習之前,我對勞動法完全不了解,學習之后,覺得對我以后的工作與學習有非常大的幫助。《勞動法》頒布實施以來,對于更好地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它體現了新時期新階段的鮮明特點。
首先,《勞動合同法》更加重視對勞動者個人權利的維護。同時,勞動者的維權意識也逐步提高。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這顯示出了勞動法的尊重人權、保障人權的態度。人人是平等的,勞動沒有高低貴賤之分,當發生勞動爭議時,勞動法為我們指明了爭取自己正當權益的方式,爭取正當權益的地點,另外它也規定了我們勞動者應當去做的,勞動者并不僅僅是只享受我們應得的權力,同樣擁有我們所應承擔的義務,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只有互相理解、尊重、支持才能取得雙方的收益。
其次,在用人單位方面,作為社會的一員,用人單位不能一味追求盈利。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有了保障的工作才能更加激發勞動者工作的熱情,工作的積極性。當勞動者的積極性被調動起來后,才能更好的為單位工作,創造績效。從勞動法的制定也可以看出國家的政策方針均是本著以人為本的原則制定的。
勞動法的頒布,有利于保護勞動者的權利,提高經營者素質和管理水平,有利于調動勞動者積極性,堅持勞動合作制度,擴大就業,縮小差距,實現共同富裕,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為建設和諧社會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做出了巨大貢獻!
最后,我感覺到,我國的勞動合同更加的具體、規范化。這充分的保障了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利益。學習了這么多知識,對以后我走向社會進行工作有深刻的影響。并且,我也會好好的運用我所學會的知識,在以后的崗位上努力奮斗!
勞動法教育心得體會與勞動法篇十二
第一段:引言(150字)。
勞動法作為一門法律學科,是為了保護勞動者的權益并維護社會穩定而制定的。在學習勞動法的過程中,我充分認識到勞動法的重要性,并從中獲得了許多有益的心得體會。在本文中,我將分享我在學習勞動法過程中所得到的體會,并探討勞動法對于維護勞動者權益和促進社會發展的作用。
第二段:維護勞動者權益(250字)。
勞動法的核心目標之一就是保護勞動者的權益。在學習勞動法的過程中,我了解到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訂立和解除、工資福利、工作時間、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擁有一系列的權益。勞動法為勞動者提供了法律保護,確保他們能夠享受到應有的權益。例如,在勞動合同訂立和解除方面,勞動法明確規定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并通過法律手段保護勞動者在解除合同時獲得賠償。在工資福利方面,勞動法規定了最低工資標準、加班工資等,確保勞動者能夠得到公正的報酬。這些勞動法的規定,為勞動者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支持,保護他們的權益不受侵害。
第三段:促進社會發展(250字)。
勞動法不僅僅是為了維護勞動者權益,還能夠促進社會的持續發展。勞動法規定了勞動關系的基本原則,如平等就業、合理競爭、人力資源優化配置等,這些原則能夠確保勞動力市場的正常運轉,促進勞動者的就業機會和職業發展。同時,勞動法還規定了勞動爭議解決的程序和機構,為勞動糾紛的解決提供了法律依據,維護了社會的穩定和秩序。另外,勞動法還規定了對職業安全和健康的保護措施,確保勞動者在工作場所擁有安全的工作環境,減少事故發生,降低社會成本。勞動法的這些規定,對于促進社會的可持續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第四段:法律意識的重要性(250字)。
通過學習勞動法,我深刻認識到法律意識的重要性。法律是社會的基石,它規范了人們的行為,維護了社會的秩序。對于勞動者而言,了解和掌握勞動法,不僅能夠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還能夠在工作中防范風險,提高工作效率。因此,我們每個勞動者都應該積極培養和強化法律意識,在工作中遵守法律法規,自覺維護自己的權益。同時,企業和管理者也要增強法律意識,依法經營,保護員工的權益,促進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第五段:總結(300字)。
學習勞動法使我對法律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同時也讓我認識到勞動法對社會的重要性。勞動法不僅是一門學科,更是為了保護勞動者權益、促進社會發展而存在的一門法律。通過勞動法,我們能夠了解和維護自己的權益,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識,為自己爭取合法權益提供了法律保障。與此同時,勞動法也對社會的發展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維護了勞動力市場的正常運轉,促進了社會的和諧穩定。因此,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加強對勞動法的學習,提高自己的法律素養,為社會的發展和進步貢獻自己的力量。
總結:
勞動法心得體會的五段式文章,包括引言段、維護勞動者權益段、促進社會發展段、法律意識的重要性段和總結段,對勞動法的作用和意義進行了全面的探討。通過學習勞動法,我們能夠更好地了解和維護自己的權益,提高自己的法律素養,為社會的發展和進步做出貢獻。
勞動法教育心得體會與勞動法篇十三
近日,我在長沙參加了由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主辦的為期一周的新《勞動法》與《勞動合同法》培訓班。我是帶著問題去參加培訓,感到獲益匪淺,現將我的培訓心得匯報如下:。
《勞動法》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勞動合同法》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民辦非企業單位如:民辦學校、醫院等組織。未畢業的學生不是勞動者,應簽訂實習協議。返聘人員不用簽勞動合同,不用交社保,也不構成工傷事故,但得交意外傷害保險。
第四條: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變化在于勞動合同法提高了工會在制定企業規章制度的地位,放在了和企業平等地位。
(八)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法》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中第四條:勞動者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賠償用人單位下列損失:(一)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二)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三)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四)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勞動合同法》違約金只有第二十二條培訓費用和第二十三條違反競業限制條款支付違約金。
現行法律規定:造成勞動者工資收入損失的,按勞動者本人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勞動者,并加付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新法規定用人單位與新員工形成事實勞動關系的法律后果:一個月內的,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按照集體合同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每月支付二倍工資,滿一年的,視為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該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相關規定原來也有)。
(1)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2)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4)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第八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該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預約解除的條款是: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隨意解除的條款是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新增)。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新增)。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一、勞動關系的確認。在20xx年3月前,我司非編勞動人員即沒有按照勞動法購買社保醫保,而且勞動合同是不規范的,雖然現在已經規范,但是依舊存在歷史問題,容易被翻舊賬。而根據勞動與社會保障部于1998年頒布的《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的規定,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可參照下列憑證:
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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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4、考勤記錄。
5、其他勞動者證言等。
二、我司擁有一部分大齡員工,他們是公司的財富,但同時由于到達退休年齡而無法為其購買工傷保險,雖然已經購買了商業保險,但商業保險的賠付額度遠遠不足以抵消工傷所帶來的損失。在《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三條里面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未繳納社會保險,職工受到事故傷害,用人單位應當向傷殘職工或者死亡職工的直系親屬給予一次性賠償,賠償標準不得低于《工傷保險條例》中的工傷保險待遇。
同時,未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依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用人單位負責支付受傷害員工《工傷保險條例》中所規定的各項待遇。如工傷醫療待遇、輔助器具費用、停工留薪期間的工傷待遇、護理費、因公致殘致死職工的工傷待遇等。
三、我司出現過一部分員工因曠工而違法公司規章制度,從而直接解除勞動合同的案例。如果以后發生勞動糾紛,公司應以法律事實需要的證據予以印證。首先,在日常工作中應注意收集并保存證明勞動關系發展,變化的實時證據,例如:工資單,用以證明勞動合同約定條款變更的書面變更,用以證明企業規章制度進行公示的會議記錄、員工閱讀簽字,用以證明決定通知等文件送達勞動者的寄送簽收回執等。其次,在作出處理、決定前,公司應當收集可以證明處理事件真實的資料、證明,以防出現勞動爭議中的被動局面。
四、我司現在非編員工已經全部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但是他們的勞動合同簽訂后沒有發還給個人,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一章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第八十一條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本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本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五、安保部保安入職的時候需要交納一定數額的押金,新《勞動合同法》提出“第九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第八十四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法教育心得體會與勞動法篇十四
勞動法是一項重要的法律法規,旨在保護勞動者的權益,維護公平勞動關系,促進社會和諧。在學習和應用勞動法的過程中,我深刻體會到了其意義和作用。在此,我將結合自身的經歷和體悟,分享一些關于勞動法的心得體會。
第二段:堅守法律底線。
勞動法規定了勞動者的基本權益,如工資待遇、勞動時間、休假制度等。作為勞動者,我們要明確自己的權利,并堅守法律底線。在工作中,我們不應被剝削,不應接受延長工時而無償加班,更不應遭受歧視和虐待。通過了解和學習勞動法,我們能夠保護自己的權益,同時也能夠向侵害行為說“不”。
第三段:提高法律意識。
勞動法要求雇主必須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而勞動者也有責任遵守相關規定,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在勞動過程中,我們要始終提高法律意識,遵循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只有做到安全文明生產,才能保障自己和同事的生命安全。而如果發生勞動安全事故,我們也要依法維權,讓責任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四段:倡導和諧勞動關系。
勞動法不僅僅是為了保護勞動者的權益,也關注著勞動關系的和諧與共同發展。作為勞動者,我們要以友好合作的態度對待同事和雇主,共同營造一個積極向上的工作氛圍。同時,我們也要關心并尊重他人的勞動權益,遵守勞動紀律,共同推動企業的良性發展。只有在和諧的勞動關系下,我們才能更好地發揮自己的職業能力,實現個人價值。
第五段:積極參與維權與改革。
勞動法存在的意義是為了保障勞動者的權益,但實際操作中仍存在一些問題和障礙。作為勞動者,我們要積極參與維權和改革的過程,共同推動勞動法的落地和實施。我們可以通過加入工會,組織勞動者權益保護活動,參與制定和修改勞動法規。同時,也要加強自己的法律學習,增強自己的法律保護能力,以應對日益復雜的勞動關系。
總結:
勞動法的學習和應用是勞動者必備的素質。通過學習勞動法,我們不僅可以保護自己的權益,也能夠倡導和諧勞動關系,推動社會的公平、公正和法治。只有當每一個勞動者都了解勞動法的相關知識,并能積極參與維權和改革的行動,才能真正實現勞動關系的公平和全面發展。因此,我們應當時刻記住勞動法的精神,并努力將其付諸實踐,在我們的職業生涯中實現自我保護和成長。
勞動法教育心得體會與勞動法篇十五
奎日,我們在太原參加了為期兩天的《勞動合同法》重點條款解讀與實施前企業人力資源應對策略培訓班。我們帶著問題去參加培訓,感到獲益匪淺,現將我的培訓心得匯報如下:
《勞動合同法》于20xx年6月29日經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表決通過,并于20xx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該法的實施將對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乃至企業全面經營管理產生深遠的影響。
《勞動合同法》與《勞動法》相比較,區別在于新頒布的勞動合同法是規范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屬于勞動法的特別法,而勞動法是勞動法的基本法規,定的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關系、勞動時間,勞動合同簽訂等一系列關于勞動著保護的基本問題。可以這樣理解新頒布的勞動合同法是對勞動法中關于勞動合同部分的細化和補充。
《勞動合同法》和現行法律法規相比較,內容區別在于:
《勞動法》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勞動合同法》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民辦非企業單位如:民辦學校、醫院等組織。未畢業的學生不是勞動者,應簽訂實習協議。返聘人員不用簽勞動合同,不用交社保,也不構成工傷事故,但得交意外傷害保險。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一條:公司研究決定有關職工工資、福利、安全生產以及勞動保護、勞動保險等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問題,應當事先聽取公司工會和職工的意見,并邀請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列席有關會議。《勞動合同法》第四條: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變化在于勞動合同法提高了工會在制定企業規章制度的地位,放在了和企業平等地位。
《勞動法》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并具備以下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二)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四)勞動報酬。
(五)勞動紀律。
(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法》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中第四條:勞動者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賠償用人單位下列損失:
(一)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
(二)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三)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四)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勞動合同法》違約金只有第二十二條培訓費用和第二十三條違反競業限制條款支付違約金。
現行法律規定:造成勞動者工資收入損失的,按勞動者本人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勞動者,并加付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新法規定用人單位與新員工形成事實勞動關系的法律后果:一個月內的,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按照集體合同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每月支付二倍工資,滿一年的,視為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根據《勞動合同法》,盡快建立職工花名冊。完善公司用人體制。建立《順延勞動通知書》、《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中止勞動合同通知書》、《續延勞動合同通知書》、《保守商業秘密協議》、《培訓合同》等。
(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規定,嚴禁各單位今后未經公司同意私自招用員工,防止出現勞動糾紛。
(三)在錄用人員時,讓其提供《就業狀態證明》,證明其處在待業狀態。防止其原單位根據《勞動合同法》讓公司負70%的連帶責任。并與之簽訂勞動合同。不愿簽訂勞動合同的不予錄用。
(四)根據《勞動合同法》,修改公司勞動合同條款,避免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或解除勞動合同時出現勞動糾紛。
我在人力資源部主要負責人員招聘和合同管理等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規定,盡量避免出現勞動糾紛,為公司的人力資源管理做出自己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