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勞動合同是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重要基石。“工人勞動合同”,它明確了用人單位與工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合同涵蓋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勞動報酬、社會保險等關鍵要素。規定了工人需遵守企業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用人單位則要按時足額支付工資,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與必要的勞動保護。對于加班、休假、合同解除等情形也有清晰界定,為雙方的合作提供了明確的行為準則和法律保障。感興趣的小伙伴們快來看看吧。
工人勞動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聘用人):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確立勞動聘用關系事宜,自愿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一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年月
日止。合同簽訂之日起第一個月為試用期。
二、工作崗位
1.甲方安排乙方從事車間生產一線工作。
2.甲方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工作意見,但未經甲方批準,乙方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3.乙方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務。
三、工作條件及勞動保護
甲方根據乙方崗位的需要,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若乙方在合同期內離職,勞保用品費用按實際價值由乙方承擔(工作服65元/套工作鞋35/雙)。
四、教育培訓
乙方被聘用期間,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崗位培訓。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已確定對培訓內容已熟知。并嚴格按此規定執行。
五、工作時間
1.乙方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甲方確因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時,按照有法律相關規定給予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或相應時間的補休。沒有特殊理由不能拒絕加班。
2.執行計件工資時,超時加班不另行補償。在確保生產任務完成的前提下,班組人員每月可輪休1—2天。
六、勞動報酬
1.按甲方現行工資制度確定乙方月基本工資為___元。其他部分以績效獎金為憑發放,甲方發薪日期為每月15日,實行先工作后付薪制度。
2.乙方試用期的薪酬按崗位的不同核定。期滿后繼續工作的按崗位標準支付薪酬。
3.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申請辭職必須提前一個月提出申請,提交離職報告,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離職。擅自離職的,離職后停止發放所剩余工資,以此懲罰給生產造成的缺員停產的損失。提前30天通知廠方離職的全額發放。將離職報告交于勞資管理人員或財務部存檔。
七、社會保險
1.甲方和乙方簽訂完勞動合同后,由甲方統一為員工購買社會保險,此社會保險如員工在保險期內不離職,保險費用全部由公司承擔,如中途離職或辭退,無論各種理由,全年保險費均由乙方個人承擔,社會保險費從乙方工資中扣除,社會保險合同終止。〔上述條款由財務部審核兌現為主〕。
2.乙方上崗后,尚未投保前,若發生工傷事故,乙方須同意使用自身的農合醫療保險或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正式保險后,乙方因工負傷需治療的,按照《吉林省工傷管理條例》之規定辦理。
八、公司規章制度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工作秩序、保密規定等制度。
3.乙方要服從甲方調度安排,不許無故遲到、早退,在生產旺季時,員工請事假須經甲方人事部門批準。
4.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可按獎懲規定給予批評、教育、處罰。
九、甲方可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1.在試用期間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上班期間喝酒鬧事及打架斗毆的;
4.擾亂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的;
5.本崗位不適合,二次調崗不服從分配的;
6.無故礦工三次以上,無故請假的;
7.竄崗、離崗及影響他人工作的;
8.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9.在公司聚眾賭博的;
10.盜竊公司財務及違法公司犯罪分子的;
11.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十、乙方可解除合同情形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十一、勞動合同的終止和續訂
本合同期滿,勞動關系自然終止,如需續訂,甲方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續簽的,甲方于勞動合同期滿時與乙方辦理合同續訂手續。
十二、違約責任
1.甲乙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約定的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按照規定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2.乙方接受甲方出資培訓的,如發生乙方違約情況,乙方應按甲方規定和培訓協議,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3.乙方離職未按要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的,應當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4.乙方離職甲方未按規定為乙方出具離職證明,或不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關系的轉移手續,應視為違約。但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辦理或送達上述手續的除外。
5.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違約方除賠償損失外,違約方還應支付守約方元違約金。
十三、其他事項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中所約定的日期均系自然日;
3.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乙方履歷表、身份證復印件。
甲方(蓋章或簽名):乙方(蓋章或簽名):
合同簽訂地:合同簽訂地: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人勞動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 (公章)
乙方(勞動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為_____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計_____個月。
第二條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時間不一致,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系。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___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為甲方的經營場所。
第五條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根據公司業務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業績等,在與乙方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六條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工作內容時,不再與乙方另外簽訂勞動合同,只需在原訂合同上進行相應的變更說明;乙方應履行新任崗位工作職責、工作內容和相關協議,待原訂合同期滿后,再按照新任崗位、工作地點簽訂合同。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甲方依法制定員工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并按照規定上下班。
第八條乙方依法享有的婚喪假、女職工產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第九條甲方因項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加班費用在項目提成里支付。
第十條乙方加班不能自行決定,須經上級安排或者按照程序報上級批準,否則不視為加班。
四、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甲方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結合本公司實際和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十二條乙方月工資標準為_____元,試用期滿后的工資標準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執行,但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政府公布的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三條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等公司制度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十四條甲方于每月_____日以貨幣形式,按照公司規定的月工資標準足額向乙方支付工資,如遇節假日則提前一天或延至節日假滿;每月日以貨幣形式向乙方足額支付月實發獎金(即銷售提成)。
第十五條乙方如果對甲方發放的工資表示異議,則應在工資結清之日起10日內向甲方書面提出,超過時間則視為無異議。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甲乙雙方應執行國家有關社會保險和福利的規定。
第十七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制度執行。
第十八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及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九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標準的工作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十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本公司規程。
第二十一條如乙方在工作過程中產生職業危害病,甲方則按《職業病防治法》等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相關權益。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在本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變更勞動合同部分條款。
第二十三條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導致本合同內容發生變化時,可以對本合同相關內容進行變更。
第二十四條訂立本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勞動合同:
1、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于: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過去工作經歷、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等資料;
2、嚴重違反本合同或甲方的規章制度;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制度執行。
第二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勞動合同續簽達成一致的;
2、甲方經營的狀況不佳或已經破產關閉;
3、乙方應征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應按照有關規定就合同續訂或者終止事宜表
明自己的意見,并辦理相關書面手續。
八、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條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員)。
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如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全額追索。
此保密義務在合同終止或期滿后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第三十一條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二條乙方未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甲方將在乙方辦理交接工作后支付乙方的當月工資和辦理相關的離職手續;由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實際造成的損失依法給對方予以賠償。
第三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均有權依法從乙方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包括但不限于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償:
1、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合同約定乙方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2、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
3、工作失誤給甲方造成了經濟損失;
4、應向甲方支付的其它任何款項;
一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五條在簽訂本合同之時,乙方須保證自己已不存在其他的勞動關系。
如果由于乙方未與原工作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引起的糾紛,視為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甲方有權與其立刻解除勞動關系。
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對此不負任何法律責任,乙方還必須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對外承擔的損失、招聘費、培訓費等)。
第三十六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勞動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可以向相關部門提請仲裁。
一十一、其他規定
第三十七條乙方在此確認已充分知悉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員工手冊、獎懲辦法、勞動合同管理辦法等),確認這些規章制度以及以后修訂的規章制度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乙方有約束力。
第三十八條如果乙方的通訊地址發生變更,乙方應即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照本合同中所列的通訊地址給乙方郵寄的文件,視為已送達。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及甲方的規章制度執行。
第四十條簽訂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修改、廢止的,依法執行新的法律、法規。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自___________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
聯系電話:
單位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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