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優秀的合同都具備一些什么特點呢?又該怎么寫呢?以下是我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僅供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運輸船船舶租賃合同篇一
乙方:
為適應水運市場的需要,乙方承租甲方號(船舶總造價?萬元),船舶尺寸:長寬深馬力船造船年月日,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合同。
一、租期年即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乙方中途退船(罰違約金?萬元),甲方中途要船(罰違約金萬元)均作違約處理。
二、租金:每年租金總價?萬元,每季度(?)提前天繳納。
三、設備保證金萬元(租期屆滿甲方驗收合格后退還給乙方)。雙方應交中介保證金我,甲方將萬元,乙方交萬元。
四、權利與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船舶完整證件和有關材料。
2、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生產經營,乙方經營中產生的債權債務與甲方無關。
3、乙方在不影響船舶主體結構的前提下,如果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對船舶進行改造,需經甲方同意后乙方才能改建。租期屆滿后,由乙方拆除,并對船體改進進行修復。
海事部門按法律程序處理。
6、甲、乙雙方按船舶總價的2%向中介方一次性付清中介費。
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鑒證機構簽字蓋章后生效。補充協議:甲方向乙方交船后,船上駕駛人員由乙方自行聘請,駕駛人員須按國家相關規定持證上崗。乙方在合同期內使用船上的過程所發生的一切任何責任事故,民事刑事責任一概由乙方負責,因乙方造成的船舶停用不影響租金的按時繳納。
乙方在使用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油料消耗、機器維護、國家規費概由乙方自理)。
合同期滿后,乙方須保證船舶外形完整,機器設備無明顯硬傷(合理損耗不在此列)。
乙方使用過程中,須按船舶性質用途使用,如將船用于海運,甲方有權將船收回,押金不退。
乙方在租期內須按規定繳清租金,如租金延期超過一星期,甲方有權將船收回押金不退,并終止合同。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住址:?住址:
電話:?電話:
擔保人:船舶交易中心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電話:
年?月?日
運輸船船舶租賃合同篇二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茲為船舶租賃,經雙方同意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將其所有的______號機漁船船舶檢查簿號碼一艘出租與乙方為捕魚使用的目的,而乙方愿依約承租。
第二條本租賃期間議定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滿________年間為限。
前項期間于甲方可隨時伸縮。
第三條租金約定每月人民幣_______元整,乙方應以每月末日至甲方住所,如數提繳清楚,不得有遲延短欠現象。但甲方向乙方受取租金時,應出立收據與乙方收村,其收據應貼印花由乙方負擔。
第四條甲方于租約訂立同時,將第一條所載租賃標的物的漁船及船舶機器備品全部在___________港碼頭現場交付乙方,而乙方驗收清楚。
第五條租賃標的船舶應繳一切有關稅捐由甲方負責,與營業有關稅捐盡歸乙方負責繳納。
第七條乙方應以善良管理的注意保管租賃物,并應以租賃物的性質而使用。
第八條租賃標的船舶的修繕,除船舶機器的曲軸氣筒汽筒蓋活塞部分,由甲方負擔外,其余機器的損壞損失的修理由乙方負擔。
前項修繕若屬甲方部分時,乙方應即通知甲方鑒定后,始得進行,其進行期間不拘長短,屬于何方的負擔不得主張減少租金。
第九條乙方對于租賃物的船舶如有必要的增設改造時,應經甲方同意始得為之,不得擅自進行,否則造成損害,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前項如經甲方同意所增設改造部分于合同終止時,全部歸屬甲方所有,乙方決不向甲方請求任何補償。
第十條租賃物的船舶因乙方或其雇傭人的重大過失,或故意毀損或失火焚燒滅失或沉沒的,乙方應負損害賠償之責。
但天災地變或事變戰爭或不可抗力者,均不在此限。
第十一條乙方對于租賃物的船舶使用除第七條的規定使用外,并應遵守政府法規,絕不得用于走私資匪等不法行為或未經甲方的同意而讓第三人使用或轉租讓與等情況。
乙方違反前項約定時,除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外,乙方應負完全責任,如有損害時亦應負其賠償。
第十二條租賃期間村續中如甲方將租賃物的船舶所有權轉移與第三人時,應事先通知乙方,而乙方應以接到甲方通知所定日期地點將租賃物交還甲方。
第十三條本租約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將租賃物的船舶及機器修復油漆,并在__________港內交還甲方。
第十四條租賃船舶的機器備品另作目錄交與乙方,如需替置或不足時于乙方負補充之責。
第十五條本合同未訂明事項依照《民法典》及《海商法》的規定或其他有關法規辦理。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出租人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船船舶租賃合同篇三
1、乙方同意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在抵押物上設立甲方為受益人的抵押,并承認甲方享有對抵押物的第一優先抵押權。
2、本合同約定的抵押物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登記,登記號碼 ,產權為乙方所有的“ ”散貨船。
3、本合同中的擔保范圍包括主債務人欠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實現抵押權的訴訟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等費用。
4、雙方約定,甲方有權直接保管船舶所有權證書的原件,直至借款及利息被全部清償。
5、乙方應在本協議生效后 日內辦理抵押物抵押登記手續。
二、乙方聲明和保證
1、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是自身真實意思的表示,并經過所有必需的合法授權。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報表和憑證等,以及其他有關抵押物的資料均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
3、乙方是抵押物的所有權人,乙方有權將其抵押給甲方。
4、抵押物在本合同簽訂之前不存在任何抵押權或其他擔保,且抵押物的全部或任何部件、設備和結構不受任何第三方的租賃權、使用權或其他權益所影響(經甲方書面同意的除外),抵押物也未被任何法院或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扣押或監管。
三、乙方的承諾
1、擔保期限內,不得出售、轉讓、贈與、以抵押物出資或其他方法處分船舶或其上的任何機器、設備和結構,或在其上設立其他任何性質的擔保。
2、不得對船舶及其結構或設備部件作任何重大變動。
3、為船舶投保船殼險和通常的海上風險,包括戰爭險、罷工險和任何其他抵押權人合理要求的其他險種。
4、不利用抵押物或容忍其雇員或代理從事可能造成抵押物損毀、滅失、被征收、扣押等活動。
四、 抵押解除
五、抵押財產的處分
1、主債務人違反借款合同或乙方違反本合同之任何條款,甲方即可對抵押財產進行處分。
2、 處分方式:甲方可以選擇如下之一的方式處分:與乙方協議折價轉讓;或甲方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拆訟。
3、處分抵押財產的受償順序和分配原則:
(2) 償還所欠甲方全部欠款本金、利息等;
(3) 在扣除上述款項后,如有余款,甲方須將余款交還乙方。
六、 違約責任
1、由乙方保管、使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因保管、使用不善,造成毀損,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財產原狀,或提從經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
2、乙方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財產原狀。
3、乙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七、生效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自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運輸船船舶租賃合同篇四
抵押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
抵押權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第一條 甲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第二條 甲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 ,貸款期限自 至 。
第三條 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五條 抵押擔保的范圍:貸款金額(大寫) 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六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鑒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抵押期間,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九條 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范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抵押財產,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第十一條 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三十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二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造成環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 抵押期間,甲方經乙方書面同意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改變貸款用途、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七條 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 %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賠償金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扣付。
第十八條 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均辦理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應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附: 號《抵押合同》項下:
抵押物清單
抵押物名稱:
規格型號:
單位:
數量:
產權證書/編號:
處所:
抵押物評估價值 萬元
已經為其他債權設定抵押額度 萬元
備注:
抵押人:(公章) 抵押權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本文介紹了抵押擔保合同范文的標準格式。具體案件可根據實際情況對范文進行調整。但值得注意的是,在抵押合同的訂立過程中,要注意關于時間、財產方面的相應條款。由于涉及法律問題,一定要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和流程辦理。相關的法律問題最好向專業法律機構咨詢。
運輸船船舶租賃合同篇五
甲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乙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甲方因本人及家庭生活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并以自有船舶作為抵押物,經當事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簽定本合同內容。
第一項借款事項
第一條借款內容及利息
1.借款金額:人民幣__元,大寫:__。
2.借款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3.利息:按照月利率__%,每月結算利息。
第二條借款的支付及償還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續辦妥后,乙方將借款金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或轉入甲方賬戶,甲方同時開據借款收到條。
2.借款的償還: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還清。
3.甲方可以提前還款,在原利率不變的前提下,按甲方實際使用的借款金額及時間計算利息。
第三條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額償還本借款,則從逾期之日起,對未償還部分加收__/天的違約金。
第二項抵押事項
第四條甲方確認抵押資產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續合法、有效,該資產在抵押前無任何經濟糾紛和違法責任,否則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五條抵押物事項
1.船舶種類及牌號:
2.車架號:
3.發動機號:
第六條抵押物的保管
1.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2.甲方必須連同與抵押船舶相關的鑰匙、船舶登記證書、行車證、購車發票、購置稅、養路費、保險單據、戶口本原件及身份證復印峻交由乙方或中間人保管。
3.在抵押期間,乙方保證該船舶無任何交通事故及違章,并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抵押物的處置
1.抵押期間,甲方對抵押船舶做出的任何處置均無效。
2.甲方如不能按時還款,自逾期天后,乙方則可以變賣抵押物以挽回損失。甲方簽訂本合同的同時簽署同意逾期變賣的《委托書》。屆時甲方違約,甲方同意乙方憑此《委托書》處置抵押船舶。
第三項其它規定
第八條費用的承擔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還款,在爭取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展期。
2.有關抵押、借款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其余在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借款人)(章)
乙方:(出借人)(章)
年月日
運輸船船舶租賃合同篇六
1.1抵押人自愿為抵押權人與債務人形成的下列債權提供擔保,擔保的債權最高余額折合人民幣(大寫金額)。外幣業務,按本條第(1)項約定的業務發生當日賣出價折算。
□人民幣/外幣貸款□減免保證金開證□出口打包放款
□商業匯票貼現□進口押匯□銀行保函
□商業匯票承兌□出口押匯□賬戶透支
□其他業務:
(表中欄目不夠填寫而增加的附表,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1.2本合同擔保的每筆業務的種類、金額、利率、期限等內容以相關法律文書或者憑證為準。
1.3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間和最高余額內,抵押權人發放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或者提供其他銀行信用時無須逐筆辦理擔保手續。
1.4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間和最高余額內發生的業務,幣種不限,抵押人按原幣種承擔擔保責任。
第二條 抵押擔保的范圍
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仲裁)費、律師費、處置費、過戶費等抵押權人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一切費用。
因匯率變化而實際超出最高余額的部分,抵押人自愿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條 抵押物
3.1抵押人同意以設定抵押。上述抵押物詳見(清單名稱及編號),該抵押清單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2上述抵押物暫作價(幣種及大寫金額),其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為準。
第四條 抵押人承諾
4.1抵押人已按有關規定和程序取得本合同擔保所需要的授權。
4.2抵押人對抵押物擁有充分、無爭議的所有權或者處分權。
4.3抵押物依法可以流通或者轉讓。
4.4抵押物不存在被查封、扣押、監管等情況。
4.5抵押人如實告知拖欠稅款、抵押物建設工程價款等款項及抵押物已設定抵押、已出租等情況。
4.6抵押人已就本合同項下抵押事宜征得抵押物共有人同意。
4.7抵押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人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4.7.1抵押物品被查封、扣押、監管或者被采取其他強制措施;
4.7.4抵押人申請破產、重整、和解或者被申請破產、重整。
4.8抵押物不存在其他影響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的情形。
第五條 抵押權的效力
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代位物、分離物、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財產和權利。
第六條 抵押物的占管
6.1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對抵押物負有妥善管理和合理使用的義務。抵押權人有權監督和檢查抵押物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6.2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對抵押物作出贈與、轉讓、出租、再抵押或者進行其他任何方式的處分。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以轉讓、出租或者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的,所得價款應用于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提存。
6.3抵押期間,抵押物毀損、滅失、被征收、被征用或者因附合、混合、加工使抵押物的所有權為第三人所有等,抵押人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有權就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優先受償;被擔保債權的履行期未屆滿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6.4抵押期間,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抵押權人認可的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七條 抵押物的保險
7.1抵押人應根據抵押權人的要求辦理有關保險,并指定抵押權人為該項保險的第一受益人,保險單據原件交與抵押權人保管。
7.2保險費由抵押人承擔,抵押人應按時足額繳納保險費,并履行保險合同(含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下同)項下的其他義務。抵押期間,抵押人未按約繳付保險費或者辦理保險(續保)手續的,抵押權人有權代為墊付或者辦理保險(續保)手續,相關費用由抵押人承擔。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從其在中國農業銀行各機構開立的賬戶中直接劃收上述費用。
7.3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單方或者與保險人協商變更、解除或者終止保險合同;不得放棄保險金請求權或者向第三人請求賠償的權利。
7.4抵押期間,抵押物發生保險事故的,抵押人應立即通知保險人及抵押權人,并負責索賠事宜。抵押人未及時通知或者索賠,造成抵押權人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抵押登記
8.1抵押人應在本合同生效后五日內到有關登記機構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抵押登記文件或者其他權利證書由抵押權人占管。
8.2抵押期間,如需在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的,抵押人應及時到有關機關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手續。
8.3抵押期間,抵押權人依本合同約定轉讓最高額抵押權的,抵押人應當協助抵押權人、受讓人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手續。
第九條 抵押權的轉讓
1、本合同項下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確定前,抵押權人轉讓部分債權的,有權轉讓相應的抵押權。
2、本合同項下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確定后,抵押權人轉讓部分債權的,有權不轉讓相應的抵押權。
第十條 被擔保債權的確定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項下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確定:
10.1債權確定期間屆滿。“期間屆滿”包括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債權確定期間屆滿,以及抵押權人依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宣布債權確定期間提前屆滿的情形。債務人違反主合同約定義務或者抵押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的,抵押權人有權宣布債權確定期間提前屆滿。
10.2新的債權不可能發生。
10.3抵押物被查封、扣押。
10.4債務人、抵押人被宣告破產或者被撤銷。
10.5法律規定債權確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條 抵押權的實現
11.1.3債務人、抵押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或者裁定和解;
11.1.4債務人、抵押人死亡、被宣告失蹤或者被宣告死亡;
11.1.5抵押物被查封、扣押、監管或者被采取其他強制措施;
11.1.6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者被征收、征用;
11.1.8抵押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
11.1.9其他嚴重影響抵押權實現的情形。
11.2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物的擔保(含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證擔保的,抵押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兩個以上物的擔保人的(含債務人提供物的擔保),抵押權人有權就其中任一或者各個擔保物行使擔保物權。抵押權人已經選擇某一擔保方式/擔保物來實現債權的',也可同時主張通過其他擔保方式/擔保物來實現全部或部分債權。
11.3抵押人為債務人以外的第三人,且債務人同時為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提供物的擔保,抵押權人放棄該擔保物權、擔保物權順位或者變更擔保物權的,抵押人同意繼續按本合同約定為主合同項下債權提供抵押擔保。“該擔保物權”指債務人為主合同項下債權提供物的擔保所形成的擔保物權。
11.4抵押人以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為債務人與抵押權人之間存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項下的數筆債務提供擔保,且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全部到期債務的,所清償的債務及抵充順序,由抵押權人確定。如果該抵押物同時為其它債務人與抵押權人之間的債務進行擔保,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人到期債務的,而且沒有其它約定事項,所清償的債務及抵充順序,亦由抵押權人確定。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本合同生效后,抵押權人不履行合同義務,造成抵押人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12.2.1未取得本合同擔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權;
12.2.3未按本合同約定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12.2.4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擅自處分抵押物;
12.2.5未按抵押權人的要求恢復抵押物價值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12.2.6其他違反本合同約定或者影響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的行為。
13.1若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為建筑物、其他土地附著物、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物發生征用、征收或類似情形需要拆遷(以下統稱“拆遷”)的,抵押人應在知悉拆遷消息后的____日內通知抵押權人。
13.2若拆遷補償采用權利調換補償形式且借款人未提前清償債務,抵押人應以拆遷調換的建筑物、其他土地附著物、建設用地使用權繼續為借款設定抵押并簽訂相關協議,配合抵押權人為調換的建筑物、其他土地附著物、建設用地使用權辦理抵押權預告登記和抵押登記,并承擔相關費用。在新抵押登記辦理完成前,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提供其他擔保。
13.3若拆遷采用貨幣補償形式,抵押權人有權就抵押人獲得的拆遷補償款優先受償;借款履行期未屆滿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將拆遷補償款存入保證金專戶或以存單質押等形式為債務提供擔保并簽訂相應擔保協議。
13.4抵押人違反本條約定的,應按本合同擔保的主債權本金數額的%向抵押權人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 費用承擔
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登記、評估、保險、鑒定、公證、提存等費用由抵押人承擔。
第十五條 解除權異議期
抵押權人依照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行使解除權的,抵押人的異議期間為七個工作日,自抵押權人以書面、口頭或者其他形式通知抵押人之日起計算。
第十六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各方協商解決,也可按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16.1訴訟。由抵押權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16.2仲裁。提交(仲裁機構全稱)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在訴訟或者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七條 其他事項
抵押人應主動了解債務人經營狀況及本合同項下各類業務發生、履行情況。本合同項下發生各類業務的主合同、相關法律文書或者憑證不再送達抵押人。
第十八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抵押權人份,抵押人各份,債務人份,份,效力相同。
抵押人聲明:抵押權人已依法向我方提示了相關條款(特別是黑體字條款),應我方要求對相關條款的概念、內容及法律效果做了說明,我方已經知悉并理解上述條款。
以下無正文
抵押權人(簽章)
負責人
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
抵押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
抵押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
抵押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債務人聲明:已收到上述《最高額抵押合同》,對全部條款無異議。
債務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
簽收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船船舶租賃合同篇七
出租方: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電話: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經過甲乙雙方平等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船名、規格及用途
甲方將自用的挖泥船、泥駁船、拖輪各一條其船體本身附屬設施出租給乙方。武漢港務集團有限公司作為上述船舶的所有權人,特授權漢口港埠分公司作為出租方出租該船舶,乙方將此船舶用于_______________河段挖泥施工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
總工期約_____個月,從《交接確認書》所記載的實際交付之日起作為起租日。雙方約定起租日為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三條?租金標準、保證金、繳付規定
1、雙方約定租金按每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計算,船員勞動報酬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計算,兩項合計壹拾叁萬伍仟元整。租賃期的第一個月內,不足一個月仍按一個月計算。第二個月開始,不足一個月以天為單位計算,租金計算標準為:_____________元×實際工作天數。
2、租金支付采用先付后用方式。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預付第一個月租金人民幣壹拾叁伍萬伍仟元整給甲方,次月起每______日按進度支付租金,余款待工程完工后進行一次性決算。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租金,或拖欠租金的,甲方有權隨時終止租賃合同,停止乙方使用,收回租賃物。
3、雙方約定租金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開始計算。
4、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此款作為合同履約保證金。該保證金不計息、不保值、不得沖抵租金。待本合同正常履行終止,合同標的物順利返港后,雙方財務對賬清算后辦理退還手續。
第四條?船舶的交付地,拖移,返送及費用
1、雙方約定:船舶交付地分別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碼頭及_______________電廠碼頭,由雙方現場辦理交接。在船舶交接的同時,雙方以書面的形式簽署租賃物的《交接確認書》。甲方將船舶交給乙方后由乙方負責安排拖移至漢江新溝并承擔拖移及海事簽證等相關費用。
2、工程完工后,租賃船舶由乙方負責安排拖回至甲方指定的碼頭并承擔拖移費用,乙方負責辦理相關的簽證工作并承擔簽證等相關費用。乙方應保證躉船安全無損完好,并不得缺少經確認的隨船本身附屬設施,若發生缺少均由乙方負責賠償。未經甲方書面確認延期租賃,乙方不予返還躉船,視為乙方延期租賃,需按本合同項下標準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拒不支付租金,應按超出租賃期限的時間計算,雙倍支付甲方租金;逾期兩個月以上(含兩個月),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繼續使用該船舶。返港后雙方先辦理租賃船舶交接確認書后,再辦理合同終止手續。
3、乙方在租賃躉船交接時應對躉船質量進行現場驗收,同意接收并簽署《交接確認書》的即證明認可船舶符合租賃要求,事后不得異議。
第五條?船舶維修、保養?租賃期內,乙方以人民幣伍仟元整包干的方式委托甲方負責船舶的日常維修及保養工作。如因超期使用所產生的船舶維修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六條?雙方約定事項
1、租賃期內,由于乙方使用導致的所有燃潤油料全部由乙方承擔。
2、雙方約定:乙方委托甲方安排10名船員隨船輪流工作,工作時間為每天__________——__________時。隨船船員的勞動報酬由乙方支付(包含在總價內),并服從乙方管理。若無特殊情況,甲方保證平均每月27個正常工作日。
3、租賃期間,乙方僅擁有船舶的使用權,無處置權。更不能因自身債務及糾紛將甲方船舶作抵押。
4、甲方禁止乙方任意改造船舶。若因乙方經營需要對租賃船舶進行局部改造時,必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由乙方向甲方出具《船舶改造方案》,并與甲方簽訂《船舶改造協議》,同時征得船舶監管審批同意后,方可實施改造。在沒有簽定補充協議前乙方擅自改造的,由乙方負責恢復原狀并承擔賠償責任。
5、租賃期內若乙方因船舶使用管理或引起第三方的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負責處理和負實際最終責任,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向甲方賠償。
6、若因乙方工作需要,需將船舶遷移至_______________外其它泊位水域時,乙方需報請甲方同意,并確保船舶安全,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船舶移至__________外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租賃合同,收回租賃船舶。
7、乙方負責現場生產安全。并承擔船舶在當地海事、航道等各種社會管理費用。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負責搞好船舶的各項安全防范工作,懸掛信號標志、﹙信號標志應符合《內河避碰規則》規定﹚完善防碰撞設施、配置消防設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約定的方式合理的使用船舶。
8、合同期滿后,如甲方需繼續租賃該船時,在同等條件下具有優先權。
第七條?合同的解除、終止
1、租賃期內,如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下,甲方有權解除終止合同,拖走船舶,由此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1)乙方擅自將租賃船舶及設施進行轉讓,抵押或挪作他用。
(2)乙方利用租賃船舶及設施進行非法活動,違法經營及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受到有關部門的處罰。
(3)乙方未按規定繳付租金,拖欠達5天。
(4)租賃期內若乙方因船舶使用管理或引起第三方的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負責處理和負實際最終責任,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向甲方賠償。
2、租賃期間,如甲方有下列情況,乙方有權解除、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均由甲方負責。
甲方未按約定按時將船舶交給乙方,影響乙方使用。
3、由于雙方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終止合同時,必須提前10天通知對方,以便雙方協商解決。
若屬甲方原因違約解除終止合同時,自合同終止日起,甲方將乙方已繳付的船舶返港費及尚未履約完所剩余的部分租金如數退還給乙方。
若屬乙方原因違約解除終止合同時,自合同解除終止日起乙方無權要求甲方退還租金及返港費,乙方不得拆除船舶上所增加的一切設施。
4、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需解除終止時,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船舶返港費用按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約定進行。
第八條?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后可作出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若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時,可向武漢海事法院起訴。
3、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另附交接清單一式_____份,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各執壹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