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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嘉興市房屋買賣協議書(九篇)

格式:DOC 上傳日期:2023-06-11 18:00:50
2023年嘉興市房屋買賣協議書(九篇)
時間:2023-06-11 18:00:50     小編:zdfb

人的記憶力會隨著歲月的流逝而衰退,寫作可以彌補記憶的不足,將曾經的人生經歷和感悟記錄下來,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憶。相信許多人會覺得范文很難寫?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優秀范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嘉興市房屋買賣協議書篇一

[釋義]本部分條文是確認買賣雙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

本條款提示點:

1、出賣人的主體資格

我國現行法律、法規將房地產開發企業分為專營開發企業和兼營開發企業,但無論是哪種類型,都需要具備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頒布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不具備開發資質或開發資質已被取締的企業不能作為出賣人與相對的客戶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違者訂立的合同無效。

2、買受人的主體資格

、凡具備民事權利能力的法人和自然人均可作為買受人,

、必須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方可作為簽約人訂立合同,

、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訂立的合同須經其監護人追認方可生效

、夫妻關系存續期間,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無論以夫或妻的名義購買房屋,該房屋所有權一般均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3、出賣人委托代理機構

近年來,開發商委托代理公司進行房屋銷售的比例日益增加。在這種情形下,應當將代理機構的名稱列入本合同,并如實填寫。這樣,既明確體現和保障了開發商、代理商之間的委托代理合同關系,也保障了購房人的簽約知情權。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___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編號為_____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土地使用權劃撥批準文件號】【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批準文件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_,規劃用途為_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定名】【暫定名】______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釋義]本條是出賣人擁有項目的取得和開發建設等前期手續告知義務的內容,目的是為保障買受人知情權。

本條款的提示點:

1、開發商土地取得方式

一般情形下,開發商取得土地的方式為受讓國家出讓的土地或轉讓受得他人已繳納土地出讓金的土地。特殊情形下方可獲得國家得無償劃撥地,如開發商開發建設規劃范疇內得經濟使用住房。

未變更土地性質得集體土地使用權不能用作房地產開發非用于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得劃撥地不能用作房地產開發工業用地出讓地不能用作房地產開發。

2、土地使用年限

根據我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的規定:“土地使用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規定:居住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商業旅游、娛樂用地40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毙枰⒁獾氖?,該使用年限起始于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確定之日,而不是買受人訂立購房合同之日經濟使用住房因其土地系劃撥地,故不存在使用年限的問題。

3、商品房項目的名稱無論是現定名還是暫定名,必須與商品發預售許可證或其他相關證件的描述一致。

4、開發商必須擁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方可申請商品房預售資格。因此,購房者在簽訂合同之前除了知悉本條所列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土地使用權劃撥批準文件號]、[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批準文件號]外,更有必要查閱開發商持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著重審查兩點:一是看開發商是否已經足額支付土地出讓金二是看開發商是否已將土地辦理抵押貸款。

第二條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現房】【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___________,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釋義]本條是對商品房銷售的描述。

本條款提示點:

1、期房與現房的比較

期房即預售商品房,是指消費者在購買時不具備即買即可入住的商品房,即房地產開發商從取得預售許可證開始至取得房地產權證大產證為止,所出售的商品房為期房?,F房指消費者在購買時具備即買即可入住的商品房,即開發商已辦妥所售的商品房的大產證的商品房,消費者在簽約后立即可以辦理入住并取得分戶權證。

期房相對于現房,具有下列特點:

優勢:、期房一般較現房便宜

、期房的選擇空間較現房大

、隨著房地產市場的發展,新樓盤品質較舊盤有明顯提升。

劣勢:具備延期交付、品質變差、權證不能按期交付等法律風險。

2、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法律效力

3、商品房銷售的其他依據

一般來說,開發商除獲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外,還應具備下列證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開工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即俗稱的“五證齊全,方可預售”。

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預售許可證有按棟編號發放、按批號編號發放等形式,購房人在購房時應“對號入座”,提高自身風險防范能力。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

第___________【幢】【座】___________【單元】【層】___________號房。該商品房的用途為___________,屬___________結構,層高為___________,建筑層數地上___________層,地下___________層。

該商品房陽臺是【封閉式】【非封閉式】。

該商品房【合同約定】【產權登記】建筑面積共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釋義]本條是對合同標的物的詳細描述

本條款提示點:

本條涉及到若干建筑專業術語及建筑規范,購房人在購房時應更加切實注意。

1、商品房的用途與房屋結構

這兩項對于開發商而言,是其確定工程建設成本的關鍵點,專業辦公用寫字樓的工程建設成本一般比磚混結構建筑物建筑成本高出數倍。因此,購房人在選購房屋時應當加以落實。

商品房的用途主要有居住、辦公、商品、商住、停車等種類,其用途一經確定,合同雙方不履行法律手續不得擅自變更。房屋結構主要有磚混、框架、鋼混等幾種,不同結構的房屋其使用功能和耐用程度各異。

2、層高≠凈高

層高指一層地面至上一層地面的距離,凈高則是指地面至天花板的距離,凈高=層高-樓板厚度。

購房人在選擇預售商品房時應考慮上述兩者之間的差異。

3、陽臺

陽臺的封閉與否對計算商品房的建筑面積至關重要,根據現行《建筑面積計算規劃》的規定,封閉陽臺按全面積計算使用面積,而敞開式陽臺則按全面積的一半計算使用面積。4、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及使用面積之間的聯系。

該套商品房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

套內建筑面積=套內使用面積+套內強體面積+陽臺面積

第四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1、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______元,總金額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萬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2、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萬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3、按套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萬_____千_____百____拾______元整。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釋義]本條是關于商品房計價方式與價款的約定。

本條款提示點:

1、計價方式的改革

多年來,我國一直采用按照建筑面積計價的方式銷售商品房,但該種計價方式卻存在著諸多弊病,集中體現在總的公用建筑面積難以確定,公用建筑面積計算分攤復雜,開發商非善意誤算等。隨著房地產經濟的活躍與發展,我國北京等地區已經推行按套內建筑面積計價。相信不久的將來,按套內建筑面積計價將成為我國房地產市場的主要計價方式,使購房人真正能享受到“明明白白購房”的待遇。

2、購房人應注意商品房“價外價”問題

個別開發商除收取按面積記得的總價款外,還會向購房人提出收取配套費、教育實施費等其他收費項目,因此,購房人在支付房款時應當對這些收費項目加以關注,如開發商沒有法定收費依據的,購房人可以拒付。

第五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1、雙方自行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

面積誤差比=────────────────×100%

合同約定面積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釋義]本條是對房屋面積確認依據及房屋面積差異處理方式的約定。

本條款的法律依據:建設部《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規定:按套內建筑面積或者建筑面積計價的,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載明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發生誤差的處理方式。合同未作約定的,接以下原則處理: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的,據實結算房價款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同時支付已付房價款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雙倍返還買受人。

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

合同約定面積

本條款提示點:

1、面積確認標準

本條規定以建筑面積或套內建筑面積為面積確認的依據標準,但購房人在簽約時亦可主張上述兩項面積同時作為依據標準。

2、產權登記面積與購房人實際所得面積不符時的處理

、將《辦法》規定的臨界點3%調整為臨界點5%

、總價包死條款,即無論產權登記面積是否與約定面積發生差異,均按約定總價計算房款。

相比而言,上述約定方式均沒有本條款第二種方式那樣更能維護購房人的合法權益,因此建議購房人在簽訂合同時選擇該種面積差異處理方式。

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擬定的“北京版式范文本”中采用的是建筑面積差異與處理條款,更重視了對購房人權益的保障。

第六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釋義]本條是對付款方式及付款時間的約定

本條款提示點:

1、一次性付款

、一次性付款的本意是指購房人在約定期限內向開發商支付完畢100%的購房款,但在實踐當中,不少開發商同意選擇一次性付款的客戶在簽約是只支付90%-95%的購房款,留存5%-10%的購房款至房屋交接或權證發放時再行給付。

、開發商為鼓勵購房人選擇一次性付款方式,往往會在商品房定價的基礎上給予一次性付款購房人一定比例的折扣。購房人如選擇此種付款方式,可以適時提出折扣請求。

2、按揭付款

、按揭付款不屬于分期付款,現在開發商與銀行已經在付款方式上取得可高度一致,就是銀行為按揭客戶向開發商提供一次性付款。對開發商而言,按揭購房人在完善其按揭貸款手續后就已經獲得了銀行支付的全額房款,購房人只是按與銀行簽訂的《借款合同》逐月向銀行還款而已。

、按揭付款方式所產生的法律關系:

、從合同關系有三個:一是購房人以所購物業作為抵押物與銀行之間發生的抵押合同關系二是開發商為購房人貸款而向銀行提供的保證合同關系三是銀行與開發商之間的回購法律關系,即當購房人逾期未還款構成違約,銀行依法處分抵押房產,開發商向銀行承諾無條件回購該房產,并將回購房款優先直接清償銀行貸款本息,對此購房人在按揭貸款合同中予以書面確認。

、按揭付款條款在簽約時屬于效力待定的條款,該條款生效的必備要件是銀行同意向按揭購房人發放貸款,并與其簽訂《借款合同》,如屬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銀行拒絕為購房人提供按揭貸款的,則該條款對買賣雙方不具備約束力,由此造成《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履行雙方互不負違約責任,當事人雙方可以請求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開發商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購房人。但如是因為買、賣雙方作為或者不作為的行為導致銀行按揭不能,則需要由責任人承擔其相應的違約責任,如購房人不提供或提供虛假的申貸資料,開發商拒不承擔銀行要求的保證擔保責任等。

按揭付款方式后續法律問題

、開發商作為擔保人為購房人按揭貸款提供保證擔保的方式有兩種:一是階段性保證擔保,即開發商提供保證擔保的保證期間為按揭貸款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購房人獲得分戶產權證并將其房屋所有權辦理他項權利登記之日止二是全程保證擔保,即開發商在購房人向銀行償還全部貸款本息之前均需承擔保證擔保責任。按最高院司法解釋的規定,購房人未按照按揭貸款合同的約定償還貸款,但是已經取得房屋權屬證書并與銀行辦理了商品房抵押登記手續,銀行如起訴購房人要求償還貸款本息或主張房屋優先受償的,不應當追加開發商為共同被告,開發商提供全程擔保的除外。如果銀行起訴時買賣人與銀行尚未完善抵押登記手續,則開發商無論是提供哪種方式的保證擔保都會被列為共同被告。

開發商盡早為購房人辦理分戶權證的意義不僅是履行自身《商品房買賣合同》所約定的義務,還具備解除自身擔保法律風險的功能和作用。從近年法院受理的案件類型分析,按揭購房人逾期付款違約糾紛已成為一類主要民事糾紛,即每個樓盤都存在著一定比例的按揭購房人逾期不歸還銀行貸款的風險隱患,開發商如不重視此類糾紛的預防和風險防范,將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第七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逾期超過_____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釋義]本條是對購房人逾期違約金責任進行約定的條款

本條款提示點

1、逾期付款違約責任分析

逾期付款是買賣合同中的一種典型違約行為,逾期付款未達一定期間,構成根本違約。構成一般違約的,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履行合同并支付一定的違約金構成根本違約的,守約方除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外,還有權要求違約方支付承擔由于終止合同所造成的相應經濟損失。

基于一般違約與根本違約的理論依據,示范文本建立了兩種相輔相成的違約責任救濟方式。

2、如何設定一般違約與根本違約的合理期間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后,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應當在解除權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

從上述司法解釋分析,基于商品房買賣合同所涉及的標的物是一項重大資產,司法解釋的擬定者期望買、賣雙方都給予違約方相對較長期限的包容和理解,不主張權利人過快的享有單方解約權。因此,我們建議:在設定本條所規定的開發商有單方解約權的期間條款時,一般應定為3個月為宜,至少不應少于2個月,如果購房人在簽訂之后由于偶然性原因造成流動資金周轉困難而不能如期履約,購房人亦有合理期間進行調整。

3、逾期付款違約金標準的設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規定: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該《解釋》第十七條又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發法,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準確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結合上述兩條司法解釋,逾期付款違約金設定的標準一般應設在下列區間內:不低于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率標準,不高于同期銀行逾期貸款利率的130%。設定的標準如果低于或高于上述期間,都有可能導致約定的條款存在法律效力上的瑕疵。

#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標準:

1996年5月16日前:每天萬分之三,年利率為10.95%

20__年3月17日至今,在貸款合同中簽訂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30%-50%。

個案分析:李小姐每月要還銀行貸款5000元,按照銀行對大多數客戶執行的5年期以上商業房貸年利率5.508%來計算:1.調整前:按利率萬分之二點一來計算,即5000元×2.1/10000=1.05元。也就是說,李小姐每拖延一天,就要多交1.05元。2.調整后:銀行新執行的日罰息利率為5.508%×/365至5.508%×/365,為1.96元—2.26元。對于李小姐來說,她每拖延一日,最少需交納0.98元,最多則為1.13元。

第八條交付期限。

1.該商品房經驗收合格。

2.該商品房經綜合驗收合格。

3.該商品房經分期綜合驗收合格。

4.該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準文件。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告知買受人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釋義]本條時對合同標的物交付時間的約定,同時約定了交付的房屋應具備的條件。

本條款提示點

1、如何理解四項條件

所謂工程驗收是指對建筑工程本身的驗收,包括對房屋基礎、主體、水電、排風排氣、內外裝飾的驗收,但不包括小區道路、綠化、停車場及其他配套設施的驗收。組織工程驗收的主體是開發商本身,由其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并會同當地建設質監單位共同參加,竣工驗收合格的,開發商應于15日內向建設主管部門備案。對購房人而言,如果選擇的是該條件,開發商只需要獲得建設主管部門發出的《竣工驗收備案證》即滿足交付條件。

該商品房經綜合驗收合格,是指對整個小區包括主體工程、基礎設施、公共配套設施、綠化等進行的整體驗收,分期綜合驗收是指對分期建設的小區按期進行綜合驗收。該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準文件,是指開發商在獲得工程驗收備案證、規劃驗收證明、消防驗收證明、電梯安全證明、環保、供電、供水、燃氣等配套驗收證明的基礎上向建設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待建設主管部門頒發許可證書方才滿足交付條件。

2、對于各條件的選擇

站在開發商的角度,往往首選第一項標準,即工程驗收合格即滿足交付條件,這本身也是法定的最低條件,我國《建筑法》、《民法典》均強制性規定未經竣工驗收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站在購房人的角度,應首選第四項條件,即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準文件,它不僅滿足工程驗收的各項條件,還需要開發商建成的商品房具備規劃驗收、消防驗收和其他配套設施的驗收證明,能最大限度的保障購房人所購物業的質量和功能。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廣州市于20__年7月1日起已停辦商品房綜合驗收業務,原因是:廣州地區開發商與購房人有關“綜合驗收”的矛盾由來已久,一些購房人在收樓時嚴格按《廣州市商品住宅建設項目驗收管理辦法》規定,在收樓時要看到“綜合驗收”合格書才肯收樓,否則就認為自己的權益無法得到保證。但事實上,由于一些開發商的房地產項目是分期進行的,在完成全部開發前,根本不可能拿到“綜合驗收”通知書。因而,雙方在收樓有關綜合驗收手續有沒有的爭執,也屢見不鮮。廣州市房管局人士對此表示,取消綜合驗收也不會對業主辦理房產證有任何影響。因為發放房產證,是以樓盤是否通過專業驗收為依據,而不是以綜合驗收為依據。

3、開發商據實延期條款

、不可抗力僅指不可預見,不可避免并不能客服的客觀情況。造成不可抗力的原因主要有兩種情形,一是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臺風、海嘯等二是政府行為,如發生戰爭、強制征收等。在發生不可抗力的事由后,開發商必須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將不可抗力的相關情況告知購房人,否則既使發生了不可抗力的事由開發商仍然需要承擔延期交房責任。

不可抗力的條件是非常嚴格的,開發商不得濫用不可抗力條款,即使是在20__年“非典”流行期間,非疫區、非因疫情直接導致施工停頓的工程都不能認定為“不可抗力”事由,那么“雨季停工”、“技術困難”等事由就更不能成為“不可抗力”的理由。

、其他免責事由

對于開發商而言,按約定期限向購房人交付房屋是其主要的合同義務,非特殊原因不得免責。中消協在評點房地產業“霸王條款”中對本條作了重點提示,如某房地產開發商向購房人提供的合同范本中提出一個條款:“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延誤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政府管制及辦證行為滯后、政府市政配套未到位、第三人破壞、高考期間停工或其他政府規定、施工單位工期延誤、施工期間停水停電等。出賣人在交房時告知買受人即可據實予以延期交房。”中消協對此的點評意見是:在上述原因中,有的確實可以作為免責事由,如不可抗力等,但也要甄別情況實行部分或全部免責。有些則純屬開發商自身或第三方原因造成,如承建商施工誤期、因技術上需要更改圖紙、因天氣影響或其他異常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導致的延誤等,這種情況下應由開發商向購房人承擔違約責任。其實像高考期間停工、辦證行為滯后等內容是開發商可以預料并提前做好準備的,不能作為免責事由。而像施工期間停水停電、第三人破壞等則是第三人原因造成的,開發商應向消費者承擔違約責任,再依法律、依約定向第三人追償。該格式條款私自擴大自己的免責范圍,將第三方對開發商違約的風險轉嫁到消費者頭上,使開發商的逾期行為不必承擔任何責任。

第九條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逾期超過_____日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____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___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釋義]本條是對開發商逾期交房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的約定。

本條款的提示點: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規定:如雙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這個標準相對于購房人逾期付款責任,標準是不同的。司法解釋顯然更側重保護購房人的權益,因為從實際意義上分析: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往往比全部購房款的同期銀行貸款利率還要高的多。筆者在20__年曾經辦理過一樁類似訴訟,按全部購房款的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標準和按長沙市價格認證中心出具的《估價報告》體現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比較,兩者存在3倍的差別。

2、從約定的角度分析本條款,本條款的各項設置應與第七條的約定相對等。如開發商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金比例與購房人逾期支付購房款的違約金比例相同,構成根本違約期間相同等。

3、開發商逾期交房構成合同解除需要承擔的責任:如果因開發商逾期交付房屋導致購房人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的,開發商除了需要承擔本條款約定的違約責任外,還需要承擔購房人支付購房款后約定交房期間之前的利息損失,該損失可按照同期銀行利息標準執行。

第十條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釋義]本條是對有關商品房規劃、設計變更的程序、范圍及法律后果的約定。

本條款的提示點:

2、本條所謂的規劃、設計變更包括法定變更和約定變更兩種。法定變更是指商品房的結構型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變化的變更約定變更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明文約定的影響商品房質量或者使用功能的規劃、設計變更。如開發商將原設計應用的現澆樓板改為預制樓板,將原設計使用的隔音材料改為非隔音材料等。但是有的規劃、設計事項在原合同中沒有約定,并且不影響商品房的質量和使用功能的,如開發商將原設計的普通電話線預埋變更為加裝以太網預埋,電線桿位置變更等,開發商可以不通知購房人。

3、購房人的權利限制條款:本條要求購房人在接到開發商變更通知之日起15日內作出要求退房的書面回復,逾期未回復的,視為接受變更。這就涉及到一個重要期間的證據問題,建議開發商在通知購房人時,必須書面通知各購房人,而且必須要求各購房人書面簽收通知并注明簽收時間,對不作書面簽收的購房人,應采用公證送達的方式予以證據保全購房人在書面回復開發商時,亦同樣要求開發商書面簽收并注明簽收時間,對不作書面簽收的開發商,應采用公證送達的方式予以證據保全。

4、“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是一個法律白條。這類語句使用在一份全國適用的示范文本中,有失起草者的基本水準。試問,在已經出現危機或者糾紛的情形下,作為弱勢群體的購房人還有能力“應當”與開發商達成新的補充協議。因此,這一句話完全可以視為沒有。

第十一條交接。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證明文件,并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釋義]本條是對商品房交接程序的約定。

本條款的提示點:

1、開發商交付房屋的標準:

房屋達到交付使用條件+《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

本條的規定較本合同第八條的規定嚴格。如當事人在第八條中約定商品房經驗收合格即滿足交付條件,但由于本條款的存在,開發商在交房時就不能僅僅滿足竣工驗收一項條件,而應滿足更全面的“房屋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在長沙市去年的一個案例中,某樓盤因為在交房時未能取得消防驗收而被法院裁決延期交付房屋,判令給付購房人逾期交房違約金。

2、《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質量保證書》是開發商對所售商品房承擔質量責任的法律文件,其中應當列明工程質量監督單位核驗的質量等級、保修范圍、保修期和保修單位等內容。開發商應當按《住宅質量保證書》的約定,承擔保修責任。商品房保修期從開發商將竣工驗收的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計算。具體保修期限與保修范圍是: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在合理使用壽命年限內屋面防水為3年墻面、廚房和衛生間地面為1年地下室及管道滲漏為1年墻面、頂棚抹灰層脫落為1年地面空鼓開裂、大面積起沙為1年門窗翹裂、五金件及衛生潔具損壞為1年燈具、電器開關損壞為6個月管道堵塞為2個月供熱供冷系統設備為一個采暖期或供冷期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買賣雙方自行約定。

3、《住宅使用說明書》:《住宅使用說明書》應當對住宅的結構、性能和各部位的類型、性能、標準等作出說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項,一般應當包含以下內容:、開發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委托監理的應注明監理單位、結構類型、裝修、裝飾注意事項、上水、下水、電、燃氣、熱力、通訊、消防等設施配置的說明、有關設備、設施安裝預留位置的說明和安裝注意事項、門、窗類型,使用注意事項、配電負荷、承重墻、保溫墻、防水層、陽臺等部位注意事項的說明、其他需說明的問題。住宅中配置的設備、設施,生產廠家另有使用說明書的,應附于《住宅使用說明書》中。

4、購房人不接受房屋的特殊約定:

全部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釋義]本條是對商品房產權瑕疵處理方式的約定。

本條款的提示點:

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的規定:

第三十七條規定: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條件的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權屬有爭議的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八條規定了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得轉讓的兩種情形:按照出讓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按照出讓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屬于房屋建設工程的,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屬于成片開發土地的,形成工業用地或者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第十三條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釋義]本條是用于約定開發商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違約責任的約定。

本條款的提示點:

1、本條款是對開發商承諾的合同附件三《裝飾、設備標準》設定的違約責任標準。因此,購房人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應查閱附件內容是否具備,是否明確、具體。

2、按照示范文本的建議,由開發商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是一種買賣雙方都能接受的違約救濟方式,亦具備公平性。但該約定也存在一定的缺陷,如安裝費用的承擔、拆除費用的承擔、價格的確定等問題,有待進一步深入的約定。

第十四條出賣人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釋義]本條是對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交付期限及其違約責任的約定。

本條款的提示點:

1、開發商與購房人之間的費用承擔問題:

由于水、電、電話、有線電視、燃氣等公用配套設施均屬于壟斷行業的企業收費項目,開發商在與購房人簽訂合同時就應當注意簽約的技巧問題。如某房地產開發商在簽約時特別注明“燃氣前期建設費用由出賣人承擔,開通費用由買受人承擔”,但長沙地區的天然氣由新奧*氣公司提供,該公司直接按戶收取“天然氣工程建設服務費2430元”。這家開發商只能老老實實的貼付了該筆價值近200萬元的款項。

類似于公用壟斷企業的“初裝費”、“建設服務費”、“入網費”、“工料費”“開通費”等不規范的收費名目,開發商在擬定本合同之前應當根據當地各家公用壟斷企業制定的收費政策預設條款防范風險。同時,在與購房人洽談合同時將各項費用一一列明,也更能做到讓購房人明明白白消費,保障購房人的知情權。

2、在合同中注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交付期限對于買賣雙方均有益處。

基于公用壟斷企業的強有力優勢地位,無論是開發商還是購房人都處于絕相對弱勢。根據不同的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設定合理期間履行合同對于買賣雙方均有益處。如長沙地區某電信公司在開發小區建設過程中雖然預埋了以太網的基礎線路,但并沒有預置當棟的服務器。只有小區內申請開通以太網的業主達到一定比例的情形下方才設置服務器,開通以太網上網服務。開發商如果在合同中承諾在交房時保證以太網的使用,就不僅是騙人,而且在騙己。

第十五條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_%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釋義]本條是對關于產權登記及其違約責任的約定。

本條款的提示點:

1、法律依據: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內,將需要由其提供的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

《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預售商品房的購買人應當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現售商品房的購買人應當自銷售合同簽訂之日起90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協助商品房購買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并提供必要的證明文件。

第十八條由于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90日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數額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第十九條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或者《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后超過一年,由于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2、本地現狀及對開發商的建議:

就長沙本地的現狀,正常情形下從交付房屋到權證發放需要6-12個月的時間。究其原因,筆者認為有3點:部分驗收項目是在交付房屋之后進行本地不實施房屋面積預測制,而適用房屋面積實測制。只有開發商將樓盤建成之后,當地房地產管理機構所屬的測繪部門才開始房屋面積測定,相對時間順延。整體辦證順延。

就上述情況,建議開發商在對本條款進行約定時,適當延長權證交付期間,以避免因權證不能及時到位所發生的損失。

3、不能取得權證的常見原因:

不能辦理房地產權證或者不能按期辦理房地產權證既有開發商的原因,也有購房人的原因。對開發商而言,如下主要原因都不能辦理房屋產權證:1、項目未經立項批準的2、項目未取得規劃審批的3、房屋沒有銷售許可證又無大產證的4、房屋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5、土地或房屋未解除抵押的6、開發商未交納相關稅費、土地出讓金等。對購房人而言,不能辦理房屋產權證的主要原因如下:1、購房者沒有交納相關的稅費2、沒有提供房屋登記發證機關所要求的相關資料及身份證明3、委托他人辦理房產證但沒有出具授權委托書的。

4、違約救濟模式:示范文本中要求購房人采取一種2選1的違約救濟模式,即或者選擇退房,或者選擇不退房。又因為合同終究要過開發商這一道關,購房人最終往往被迫選擇了第2項―――不退房。

是不是當事人在合同中約明了“不退房”的條款,就一定不能退房了呢當然不是,只要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或者《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后超過一年,由于開發商的原因,導致購房人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購房人仍舊可以單方行使主張退房的權利。

第十六條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購買人承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釋義]本條是對關于商品房保修責任的約定。

第十七條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釋義]本條是關于商品房共用部位和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的約定。

本條款的提示點:

1、本條款的約定屬于無處分權的主體之間不具備法律效力的約定,出現在全國性的示范文本之中實在不應該。屋面使用權、外墻使用權、樓宇命名權、小區命名權這些權利均是不動產所有權衍生而來,當所有權掌握在開發商手中時,這些權利屬于開發商當開發商將房屋出售給業主之后,這些權利就歸全體業主共同享有且不可分割。任何一個購房個體都無權將屋面使用權、外墻使用權、樓宇命名權、小區命名權進行處置,更不可能在不受開發商影響的情況下達成所謂的一致。

2、“買頂層送屋頂平臺”屬于無效條款。

屋頂平臺或稱曬臺、露臺,是指供人室外活動的上人屋面或底層地面伸出室外的有圍護無頂蓋的臺面。從所有權的角度分析,異產毗連房屋的毗連部分,往往既是某個業主享有專有所有權的建筑單元的一個組成部分,同時也是與其他業主共有的一部分。這個毗連部分同時具有專有及共有的屬性。屋頂平臺,它不僅是下層單元的“蓋”,還是整棟房屋的“頂”,而且平臺上半部分及其上部空間不屬于下層單元,具有整棟房屋全體業主共同所有的屬性。從結構上分析,屋頂平臺是房屋建筑最上層的外圍護構件,起著覆蓋,遮風擋雨、排除雨水積雪和保溫隔熱的作用。此外,屋頂平臺在風力等自然力的作用下,還具備一定的承重作用。從功能上看,屋頂平臺是整棟房屋的屋頂,對整棟房屋的消防疏通起著十分關鍵的作用,是必須的消防安全通道。從所有權的角度出發,商品房在未經出售之前,房屋歸房地產開發商所有出售之后,歸房屋受讓的業主所有。由此,屋頂平臺的原始所有權人應以此而推,即商品房在未經出售之前,屋頂平臺的所有權人為開發商商品房在出售之后,屋頂平臺的所有權人為全體業主。因此,開發商不可能成為屋頂平臺永遠的主人,它終究是要將權利讓渡給全體業主的,在此情形下,他就無權對屋頂平臺的使用權加以處置,甚至將屋頂平臺使用權當成是一種商品加以買賣盈利。

第十八條買受人的房屋僅作__________________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釋義]本條是關于商品房使用用途的約定。一般空格中選填居住、辦公、停車、商用等事項。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釋義]本條是關于爭議處理方式的約定。

本條款的提示點:

仲裁與訴訟的比較: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34條的規定,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所以在履行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發生的爭議,可以選擇向商品房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一般來說對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除了訴訟和協商之外,還可以申請仲裁,但仲裁的前提是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對此我國仲裁法第四條明確規定:“當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應當雙方自愿,達成仲裁協議。”通常情況下選擇了仲裁就排除了訴訟的適用。我國仲裁法第62條規定,仲裁的裁決同法院的判決一樣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當事人應當履行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

仲裁的優點,主要在于快捷和公正,因為仲裁委請的專家往往都是本行業的資深專家和教授、律師等,地位非常獨立,公正性和專業性都很強,而且是一裁終局,即裁決一旦作出,直接進入生效時間,發生法律效力,并且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也不可以就同一糾紛再向仲裁委員會申請復議或向法院起訴的,也沒有二審、再審等程序,所以在時間上比訴訟更快。但是仲裁的缺點主要是費用可能比較高。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選擇了仲裁方式,必須明確由哪個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二十條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

[釋義]本條是關于補充協議的約定。

本條款的提示點:

1、關于按揭貸款客戶的特別約定

買受人在申請辦理按揭貸款過程中,除提供真實、有效、齊全的辦理按揭貸款所需資料外,還必須積極配合,按照貸款銀行要求和出賣人通知的時間、地點統一辦理各項簽字、見證等手續,并在銀行初審合格時交清所有按揭費用。如因買受人的原因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之日起45日內仍不能辦妥銀行按揭貸款,則構成重大違約。出賣人有權解除買受人按揭貸款的申請,并可要求買受人改變付款方式,如買受人仍無法履行合同,出賣人有權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并按照《商品房買賣合同》第七條追究買受人違約責任。

出賣人依法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為:__________,資質證號為:__________。

前期物業管理期間,物業服務收費價格為__________/月.平方米,由物業管理企業按照【年】【半年】【季】收取。價格構成包括物業區域內保潔費、公共秩序維護費、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維護費、綠化養護費、綜合管理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地上停車費__________、地下停車費__________。

出賣人負責監督物業管理企業按照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物業服務。

物業服務的內容和業主臨時公約的內容見本合同附件五。買受人已詳細閱讀附件五有關物業服務的全部內容和業主臨時公約,同意由出賣人依法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提供前期物業服務,遵守業主臨時公約。

3、關于物業維修基金的約定。

買受人委托出賣人代交專項維修資金,出賣人應當自接受買受人所交款項之日起_____日內,向買受人提交專項維修資金繳納憑證。

第二十一條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___頁,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出賣人______份,買受人______份,______份,共____________份。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條商品房預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內,由出賣人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請登記備案。

出賣人:買受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嘉興市房屋買賣協議書篇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其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因資金周轉需要,自愿將:_________________①、坐落在縣鎮路號單元層號(房屋所有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住房;②、坐落在縣鎮路號(房屋所有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自有門面;兩房產出賣給乙方。

二、本合同項下的兩房屋買賣總價款為:_________________大寫元,該款由乙方于年月日借給甲方的款項(《借條》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元,約定利息為)抵扣,超出部分甲方仍按借條本金及約定利息償還乙方。

三、雙方約定,甲方可以于年月日前將欠乙方借款(即:_________________按甲方向乙方出具的金額為人民幣元的《借條》約定的本金和利息全部清償)全部償還后,甲方可以解除本房屋買賣合同。

四、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方式和期限解除合同的,甲方應當于解除期滿后5日內將本合同項下的兩房屋交付給乙方,并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如甲方不及時交付房屋并辦理過戶手續,應向乙方承擔萬元的違約金。

五、甲方與乙方商定,本合同訂立時,甲方應將房產證(可辦理抵押他項權利證)或有關購房合同、交費票據交給乙方作為履行合同的擔保。如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方式和期限解除合同的,乙方在甲方退款時退還給甲方。

六、甲方另有合法住處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出賣交付后或經法院強制執行時,甲方無條件搬至該房產居住。

七、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證件、文件和憑證必須真實、合法、有效,房屋產權無任何經濟糾紛,無任何權利瑕疵,未設定抵押,如發生不實或欺騙行為由甲方承擔全部相關的法律責任,并由甲方承擔乙方所有的損失。

八、甲方應對該房產擁有完整的所有權,如該房產為共有財產,則須共有人簽字同意。

九、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在協商無效時,爭議由郴州仲裁委員會裁決。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屆時由甲方與乙方協商訂立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嘉興市房屋買賣協議書篇三

甲方: (賣方)

乙方: (買方)

一、此房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產權所有人____________,產權證號___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____㎡,使用性質:_______________。

二、該房價為__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先交付______________元定金,其余房款在房屋交易公證時結清,公證時應再付剩余房款________________萬元,同時甲方交鑰匙交房,現場交接,房款兩清。

三、甲方保證在交接前對該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如簽約或交接后,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均由甲方負責賠償。

四、室內外設施以看房時為準,不得轉移,更換或更改,交接驗收時也應該按合同驗收,簽署房屋交接單,并需驗看水表、電表、煤氣表是否有損壞,如有損壞甲方負責維修。

五、甲方需結清交易之日前所欠的一切費用,如:房費、暖氣費、煤氣費、水費、電費、物業管理費、有線電視費等。

六、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房產過戶事宜的相關手續,辦理過戶手續所需費用由______方承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 方: 乙 方: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嘉興市房屋買賣協議書篇四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出賣人所售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為【獨立成套樓房】【平房】,坐落為: _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_ 【小區(街道)】________【幢】【座】【號(樓)】 _________ 單元 ___________ 號(室),該房屋所在樓棟建筑總層數為: ___________ 層,其中地上 ___________ 層,地下 ___________ 層,。該房屋所在層次為 _________ 層,建筑面積共 ___________ 平方米。

(二)該房屋規劃設計用途為【住宅】【公寓】【別墅】【辦公】【商業】【 】: ___________。

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具體情況見附件一。

第二條 房屋權屬情況

(一)該房屋所有權證證號為: _______________ ,共有權證證號為: ,填發單位為:___________ ______。

共有權人對出售該房屋的意見見附件二。

(二)土地使用狀況

該房屋占用國有土地使用權以【出讓】【劃撥】【 】方式獲得。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___ ,填發單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該房屋性質為下列選項中第_______種情形:

1、商品房;

3、向社會公開銷售的經濟適用住房;

5、其他房屋。

(四)該房屋的抵押情況為:___________。

1、該房屋未設定抵押。

2、該房屋已經設定抵押,抵押權人為: ,抵押登記日期為: ,他項權利證證號為: 。

該房屋已經設定抵押的,出賣人應于 前辦理抵押注銷手續。

(五)該房屋的租賃情況為:___________。

1、出賣人未將該房屋出租。

2、出賣人已將該房屋出租,【買受人為該房屋承租人】【承租人已放棄優先購買權】。

關于房屋權屬情況的說明及具體約定見附件三。

第三條 出賣人與買受人通過下列第 種方式達成交易(其中第2、3、4、項可多選)。

1、出賣人和買受人自行成交;

選擇第2、3、4項的,相關房地產經紀合同見附件四。

第四條 成交價格、付款方式及資金劃轉方式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該房屋成交價款為:人民幣 元(小寫), 元整(大寫)。買受人同意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支付定金人民幣 元(小寫), 元整(大寫,不高于成交價格的20%)。

關于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等有關費用另有約定的,具體約定見附件一。

(二)買受人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付款:

1、自行交割,買賣雙方簽訂的《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自行劃轉聲明》見本合同附件五。

2、通過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專用存款賬戶劃轉,買賣雙方簽訂的《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劃轉協議》見本合同的附件五。

(1)、買受人支付的定金,買賣雙方約定支付方式為【買受人直接支付給出賣人】【存入專用賬戶劃轉】。

(2)買受人應將房價款存入雙方共同委托的 (備案的房地產經紀機構或交易保證機構)在 銀行設立的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專用存款帳戶(以下簡稱“專用帳戶”,定金約定直接支付給出賣人的除外),帳號為 。在房地產權屬轉移后,出賣人持房屋權屬登記部門出具的《轉移登記辦結單》到保證機構按照《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劃轉協議》的約定辦理資金劃轉手續。

具體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約定見附件六。

(三)關于貸款的約定

(1)買受人自行籌齊剩余房款,以現金形式支付出賣人;

(3)終止本合同的進行,買賣雙方相互清退各種款項,互不承擔違約責任,由買受人承擔其辦理過程中已發生的各項費用。

第五條 房屋產權及具體狀況的承諾

出賣人保證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相應責任。

出賣人保證已如實陳述房屋權屬狀況、設備、裝修裝飾情況和相關關系,附件一所列的附屬設施、設備及裝飾隨同該房屋一并轉讓給買受人,買受人對出賣人上述轉讓的房屋具體狀況充分了解,自愿買受該房屋。

出賣人保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對已納入本合同附件一的各項房屋裝修裝飾及附屬設施設備保持良好的狀況。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發生的【物業管理費】【供暖】【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電信】【 】: 費用由出賣人承擔,交付日以后(含當日)發生的費用由買受人承擔。出賣人繳納的該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公共維修基金)的賬面余額,出賣人同意轉移至買受人名下。

第六條 房屋的交付

進行驗收,記錄水、電、氣表的讀數,并交接該附件一中所列物品;

2、 買賣雙方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上簽字;

3、移交該房屋交房門鑰匙;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逾期交房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賣人未按照第六條約定的期限和條件將該房屋交付買受人的,按照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1)和(2)不作累加)

(2)逾期超過______日(該日期應當與第(1)項中的日期相同)后,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_____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照買受人全部已付款的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逾期付款責任

買受人未按照約定的時間付款的,按照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1)和(2)不作累加)

(2)逾期超過____日(該日期應當與第(1)項中的日期相同)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____日內按照累計的逾期應付款的_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并由出賣人退還買受人全部已付款。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買受人有權退房,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___日內退還買受人全部已付款,按照___利率付給利息,并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房價款的一倍支付違約金。

2、 。

第九條稅、費相關規定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買賣雙方應按照國家及北京市的相關規定繳納各項稅、費,買賣雙方承擔稅費的具體約定見附件七。因一方不按法律、法規規定繳納相關稅費導致交易不能繼續進行的,其應當向對方支付相當于房價款 %的違約金。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因政策原因須繳納新的稅費的,由政策規定的繳納方繳納;政策中未明確繳納方的,由【出賣人】【買受人】繳納。

第十條 權屬轉移登記

(一)當事人雙方確認,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雙方共同向房屋權屬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手續。

(二)買受人未能在房屋交付之日起_______日內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處理。

1、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__ __日內退還買受人全部已付款,并按照__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自買受人應當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之日止,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并于買受人實際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之日起____日內向買受人支付。

2、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

理原有戶口遷出手續。如因出賣人自身原因未如期將與本房屋相關的戶口遷出的,應當向買受人支付_________元的違約金;逾期超過___日未遷出的,自逾期超過___日起,出賣人應當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一方當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結束之日起 日內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證明。

上述房屋風險責任自該房屋【權利轉移】【轉移占有】之日起轉移給買受人。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對本合同中未約定、約定不明或不適用的內容簽訂書面補充協議進行變更或補充。對本合同的解除,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及附件共______頁,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賣人______份,買受人______份,房屋權屬登記部門一份,______份。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簽章): 【委托代理人】(簽章):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嘉興市房屋買賣協議書篇五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雙方同意就下列房屋買賣事項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房屋狀況:甲方自愿將座落于祁東縣洪橋鎮瀟湘路東側香竹小區8號樓住房 五 樓,自然層 五 樓,上樓的 左 邊建筑面積為162.02 m2出售給乙方,房號為 號樓 ,房產證編號 。房屋地址、編號、房屋面積等房屋狀況以房產證描述 為準。

二、 甲、乙雙方協定的上述房屋成交價為:肆 拾 伍 萬 貳 仟 捌 佰圓整。

三、 預交定金: / 年 / 月 / 日預交金 / 萬元,并定于 / 年 / 月 / 日雙方來簽正式合同,如哪一方不來,就算哪一方違約,按本協議第七條責任處理,如乙方沒有違約,則定金抵作為購房款。

四、 付款、交房時間及方式:

㈠、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乙方首付叁拾萬元整于20xx年9月29號之前轉賬于甲方提供的賬號: 。

㈡、第二部分房款壹拾萬零貳仟捌佰元整(¥:102800元)在交完辦理房產證過戶資料后付清。

㈢、剩下伍萬元整房款加包辦房產證、地產證叁萬貳仟元整(包括辦理車庫過戶)等過戶成功到乙方名下一次性付清。

(四)、甲方在收到首付叁拾萬元后應把房子鑰匙交給乙方。

五、 甲方保證乙方所購上述房屋產權清楚,無重復交易、抵押、查封,售后若發生與甲方售前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糾紛,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均由甲方負責賠償。

六、 過戶方法:甲方提供所有必需的房產過戶資料,陪乙方一起把甲方購 瀟湘路東側香竹小區8號樓住房 五 樓,自然層 五 樓過戶到乙方名下,過戶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必須在20xx年 月 日前將房產過戶到乙方名下,否則乙方有權扣除部分房產過戶費用。

七、 違約責任:第一批購房款自支付后,如乙方中途悔約不買,乙方不得向甲方索還已交的購房金;如甲方悔約不賣或賣給他人,按所收到乙方的購房款定金雙倍返回給乙方。

九、 中介人有責任對賣方的情況真實性負責,若賣方情況不真實

以上協議兩無異言,空口無憑,立字為據。此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中介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簽字) 電話:

乙方: (簽字) 電話:

中介人:(簽字) 電話:

簽約日期:

嘉興市房屋買賣協議書篇六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將其位于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人民幣)的價款出售給乙方。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證定金萬元。如甲方解除本合同,雙倍返還定金;如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不予退還定金。

三、甲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房款________元。

四、本合同簽定時,甲乙雙方都不具備過戶條件。甲方提供建造本房屋的相關證明資料等作為交易依據。待過戶條件成熟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手續。

五、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對該房屋的所有權(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占有等)轉讓給乙方。甲方承諾并保證乙方對該房屋享有完全的居住權以及處分權,甲方不得就該房屋再與他人訂立協議、合同或其他任何方式的處分。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應當于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日按房價總額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____個月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約后,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并向乙方賠償經濟損失________元。

2、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影響到乙方居住權利的行使,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并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3、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觀原因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應按照市場評估價返還乙方房屋價款,并賠償乙方的房屋裝修費用。

4、如因規劃部門、設計部門的原因導致房屋質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應當通知乙方,如有補償款發放,甲方應當全額退還乙方。

七、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買受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特別約定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主張合同無效,如本合同被有權機關認定為無效合同,則甲方應返還乙方所支付的全部房款,并賠償乙方損失________萬元。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日期:_______________

嘉興市房屋買賣協議書篇七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在____區園 樓房出賣給乙方。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筑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 ;大寫 ;即人民幣小寫 元。

三、乙方于 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大寫 ,即小寫 元。

四、乙方于 日第二次付款大寫 ,即小寫 元。

六、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土地出讓金)。

甲方保證在該樓過戶時積極提供協助,若因甲方原因造成產權不能過戶的,產生的一切費用及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擔。

八、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網費、有線電視費等。

九、本合同簽訂后,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該方應向對方支付元的違約金;一方如不能按規定交付房產或按規定支付房款,每逾期____日,應向對方支付五十元罰金,逾期日視為毀約;如因政府及銀行規定,本合同涉及房產手續客觀上不能辦理過戶或銀行不能辦理按揭導致合同解除,不適用本條款。

十、經雙方確認, 日前,乙方把剩余購房款一次性付給甲方時,甲方屆時將該樓房及全部樓房鑰匙和此樓購樓的售樓合同及購樓收據全部一并交給乙方。

交付該房產時甲方不得損壞該房產的結構、地面和墻壁及不適移動的物件。

十一、雙方違約責任如下:甲方如違反本協議,則雙倍返還乙方所付購樓款項。乙方如違反本協議,返還乙方所付購樓款項。則甲方不予退還購樓訂金。

甲方代理人(簽章):____ 乙方代理人(簽章):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年___月___日

簽于___________ 簽于___________

嘉興市房屋買賣協議書篇八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現就次新房房屋買賣事宜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確認

一、甲方出售的房屋坐落于____市______區。建筑面積為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性質為下列選項中第____種:

、商品房

、已購公有住房

、中央在京單位已購公有住房

、經濟適用房

、其他類型房屋。

三、甲方確認房屋所有權證登記的房屋所有權人姓名:共有權人姓名:。該房屋狀態為現房《房屋所有權證》未取得正在辦理之中。注:如上述房屋有共有權人的,共有權人需提供出售該房屋的同意書。

四、房屋抵押貸款情況為下列選項中的第種:

.該房屋未設定抵押:

.該房屋已經設定抵押,抵押權人為:銀行,抵押登記日期:,他項權利證證號為:至今未還貸款余額約人民幣元整。

五、房屋現狀為下列選項中第種:

.空房.自用.已出租。甲方保證該房屋無查封、無糾紛,保證所提供的資料真實、有效,甲方對所售房屋權屬的合法性、真實性及有效性負責。

第二條乙方確認

第一條所述房屋,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承擔違反本合同義務的法律責任。

第三條房屋買賣成交價格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該房屋成交價款為人民幣元整。乙方同意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支付甲方定金人民幣元整。

上述成交價款包括:房款、現有的公共維修基金、室內不可移動之裝修裝飾、附屬設及。

第四條付款方式:

一、甲方同意乙方采取以下第種付款方式:

1.全款一次性支付

2.需要銀行貸款

二、甲乙雙方約定:

1.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個工作日內交付甲方部分購房款元整,其中包括購房定金,首付款剩余房款元整于該房產辦理轉移登記手續時交付。

2.甲方□同意□不同意乙方在交付上述款項后辦理先期入住。

第五條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一、甲、乙雙方應相互配合向房屋所在區房地產交易所申請辦理上市批準及房屋買賣權屬過戶相關手續,并按照有關規定申請領取《房屋所有權證》。

二、嚴格遵守國家的稅收政策,按照實際成交價格申報房產權證過戶,所發生的稅費由甲、乙雙方各自依照國家規定繳納。

三、待《房屋所有權證》下發后甲乙雙方□同意□不同意共同至房地產經紀公司辦理合同網簽事宜。

第六條房屋交付:

甲、乙雙方就房屋交付達成以下細目:

一、房屋交驗前房屋所產生的水、電、燃氣、物業、供暖等各項費用由甲方承擔房屋交驗后房屋所產生的水、電、燃氣、供暖、物業等各項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房屋交付時甲方須提供上述費用交納的憑證。

二、如房屋原產權單位要求權屬過戶前簽訂物業、供暖協議,提前預付物業、供暖費用的,乙方應按照原產權單位要求辦理。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交付甲方購房定金后,雙方依據《民法典》定金罰則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甲方違約應當雙倍返還乙方定金,乙方違約甲方收取的定金不予返還。

二、乙方如未按照本合同

第四條規定付款方式付款,甲方對乙方逾期付款行為有權追究違約責任。每逾期____日,乙方應支付甲方逾期款項的千分之三作為延期付款的違約金。逾期超過十個工作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付定金不予返還。

三、甲、乙任何一方不按照本合同辦理手續或不提供相關證件、資料等,致使本合同無法按期順利履行的,每延誤____日應向對方支付房價款千分之三的違約金,逾期超過十個工作日,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辦法

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依法向房屋買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生效及其它

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條款。補充條款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條款與本合同格式條款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為準。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用一份

第十條補充條款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通訊地址:

__編碼:__編碼: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次新房買賣合同樣本二

一、房屋交易概況:

房屋坐落:,

使用面積:平方米。

甲方轉讓該房屋的凈得出售款為萬元

二、房屋現狀確認如下:

1、

2、

三、甲乙雙方權利義務:

四、丙方權利義務

丙方在本協議項下的唯一責任即是為甲、乙雙方提供媒介居間信息及見證甲、乙雙方簽署本協議。丙方的服務費由乙方承擔,共計:元,于簽訂本協議當天支付丙方。如因支付方未按上述約定按時足額支付丙方服務費,丙方有權拒絕履行相關義務,并有權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五、共同聲明:

1、由于房屋不可抗力因素導致交易之房產不能過戶,甲、乙雙方同意免責解除本協議,但丙方服務費用無需退還。

2、由于該房屋過戶的具體方式由甲、乙、丙三方辦理,甲、乙雙方全力配合丙方辦理此房屋的過戶及相關手續。

六、生效及其它:

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丙方執兩份,如本協議與《____市存量房買賣合同》和《居間服務合同》發生沖突,以本協議為準,補充協議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應依照相關法令、習慣及誠信原則公平解決。本協議手寫修改無效。

八、甲方保證此交易的房屋為甲方獨有,沒有產權糾紛。因出售方造成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產權糾紛的甲方退還乙方全部房款,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房款的200%》,如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甲方不退房款,并收回房屋。

次新房買賣合同樣本三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賣方所售房屋坐落為:____________【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區】________【幢】【座】【號】_________單元_________號。該房屋所在樓層為_________層,建筑面積共___________平方米。

隨該房屋同時轉讓的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具體情況見附件一。

第二條房屋權屬情況

該房屋所有權證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狀況

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該房屋性質為商品房。

該房屋的抵押情況為未設定抵押。

該房屋的租賃情況為賣方未將該房屋出租。

第三條買賣雙方通過___________公司居間介紹達成本交易。中介費用為本合同房屋總價的3%,買賣雙方各承擔一半中介費,中介費在房屋所有權證過戶到買方名下之日支付。無論任何原因導致本交易未最后完成,已支付的中介費應該全部退還。

第四條成交價格和付款方式

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該房屋成交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上述房屋價格包括了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和其他與該房屋相關的所有權利。

買方付款方式如下:

1、本合同簽訂后,買方向賣方支付全部購房款___________________圓整,。賣方收到購房款以后,必須按照買方要求的時間、地點配合買方辦理更名過戶手續,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脫,否則買方有權退房,賣方承擔全部損失和價款支付之日起每天_____的利息。

第五條權屬轉移登記和戶口遷出

雙方同意,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內,雙方共同向房屋權屬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手續。

如買方未能在房屋權屬登記部門規定的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手續的期限內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買方有權退房,賣方應當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并支付每天______利息作為補償。

賣方應當在該房屋所有權轉移之日起____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的戶籍管理機關辦理完成原有戶口遷出手續。如賣方未按期將與本房屋相關的戶口遷出的,每逾期____日,賣方應向買方支付全部已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____日,買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賣方應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銀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付給利息。

第六條房屋產權及具體狀況的承諾

賣方保證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因賣方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賣方應支付房價總款10%的違約金,并承擔其他賠償責任。賣方保證已如實陳述該房屋權屬狀況、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情況和相關關系,附件一所列的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及其裝飾裝修隨同該房屋一并轉讓給買方。

賣方保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對已納入附件一的各項房屋附屬設施設備及其裝飾裝修保持良好的狀況。在房屋交付日以前發生的【物業管理費】【供暖】【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電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費用由賣方承擔,交付日以后發生的費用由買方承擔。賣方同意將其繳納的該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的賬面余額在房屋過戶后____日轉移給買方。如賣方未按期完成專項維修資金過戶的,每逾期____日,賣方應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第七條房屋的交付和驗收

2、買賣雙方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上簽字

3、移交該房屋房門鑰匙

4、按本合同規定辦理戶口遷出手續

5、本合同規定的相關費用的支付和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的過戶

6、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應完成的事項。

本條規定的各項手續均完成后,才視為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

第八條本合同簽訂后,賣方再將該房屋出賣給

第三人,導致買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買受人有權解除本合同,賣方應當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并按買方累計已付房價款的一倍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稅、費相關規定

1、賣方需付稅費:

營業稅

____市建設維護稅

教育費附加

印花稅

個人所得稅

土地增值稅

房地產交易服務費

土地使用費。

提前還款短期貸款利息

提前還款罰息。

2、買方需付稅費:

印花稅

契稅

產權登記費

房地產交易服務費

《房地產證》貼花

3、其他稅費由買賣雙方各承擔一半:

權籍調查費

評估費

保險費

其他因一方不按法律、法規規定繳納相關稅費導致交易不能繼續進行的,其應當向對方支付相當于房價總款5%的違約金。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逾期交房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賣方未按本合同

第七條約定的期限和條件將該房屋交付買方的,按照如下規定處理。

1、逾期在____日之內,自

逾期超過____日后,買方有權退房。買方退房的,賣方應當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照買方全部已付款的5%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二、逾期付款責任

買方未按照

第四條約定的時間付款的,按照以下規定處理:

逾期超過____日后,賣方有權解除合同。賣方解除合同的,買方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____日內按照逾期應付款的5%向賣方支付違約金,并由賣方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一方當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結束之日起____日內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證明。上述房屋風險責任自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之日起轉移給買方。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方式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對本合同中未約定、約定不明或不適用的內容簽訂書面補充協議進行變更或補充。對本合同的解除,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賣方:

買方: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嘉興市房屋買賣協議書篇九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碼:

一、買賣房屋基本情況:

1、房屋坐落:

2、房屋結構:磚混結構二樓一底。

3、 房屋面積:共計200平方米。

4、 房產證號:暫無。

二、房屋總售價:大寫人民幣(¥元)。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第二次付款:在 20__年5月20日前,乙方將購房款人民幣壹拾萬元整(¥__元)付給甲方。

第三次付款:在辦理乙方名下的相關手續后,乙方再將購房款人民幣 壹拾萬元整(¥ __元)付清給甲方。

四、甲乙雙方責任:

1、 甲方保證本房屋在合同簽__前產權清晰無異議,絕無買賣、抵押、典當等與他人糾紛之事,否則產生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損損失。

2、甲方在本合同簽定收購房款后,不得因市場漲價或政策原因等為理由,收回或反悔不出售此房屋,如甲方違約,應賠償雙倍已付的購房款給乙方 ;乙方在本合同簽定后若中途違約,甲方有權沒收乙方已付的購房款。

五、雙方約定其他事項:

1、 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合同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書自雙方簽定合同之日生效。

3、 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身份證:

乙方: 身份證: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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