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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管理規章制度薪酬管理制度規定篇一
第一條
為了合理確定公司員工薪資,完善公司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引導員工在本職工作中為公司整體目標的實現和可持續發展作出貢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員工實行崗位主管制薪資標準。
第三條
公司薪資標準隨著公司經營效益、社會薪資水平和物價指數變化等因素進行相應調整。
第四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正式員工、試用期員工及特聘員工。
第五條
本制度經公司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第六條薪資構成
崗位主管制薪資由崗位工資和工齡補貼兩部分構成。崗位工資分為基本工資、崗位津貼和績效工資。
(一)基本工資。基本工資是薪資構成的基本部分,以保障員工基本生活標準,包含國家及本地區規定的各種津貼、補貼。基本工資占崗位工資的30%,按月發放。
(二)崗位津貼。崗位津貼與員工擔任相應職務、崗位掛鉤,是任職資格、工作責任在薪資中的體現。根據員工工作出勤和履行職務職責情況,每月經考核后發放。崗位津貼占崗位工資的40%,按月發放。
(三)績效工資是員工的工作績效在薪資中的體現,占崗位工資的30%,根據員工出勤和履行職務情況,經考核后發放,其中g類高層經營管理類員工按年度考核發放,經營管理、專業技術a類員工按季度考核發放,其他員工按月考核發放。
第七條薪資標準
(一)公司董事會、監事會成員可參照本制度相應崗位薪資標準執行。
(二)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總經理助理等執行《高層經營管理人員薪資標準》(附表1)。
(三)公司各類經營管理、專業技術類員工分別按相應崗位類別執行《經營管理、專業技術類員工薪資標準》(附表2)。公司經營管理、專業技術類員工分為高級主管(a類)、中初級主管(b類)。
(四)公司技工、服務類員工按相應崗位執行《技工、服務類員工薪資標準》(附表3)。技工、服務類員工分為高級技工(a類)、中級技工(b類)及初級技工(c類)。
(五)試用期員工按擬聘崗位薪資的80%計發試用期薪資。
(六)特聘員工按所聘崗位,執行《特聘員工薪資標準》(附表4~6)。
第八條
公司實行崗位主管制薪資標準,根據員工工作態度和責任心、專業技能和潛能發揮的效果、擔負工作難易程度、責任輕重、工作業績和貢獻大小,綜合確定員工類別并授予相應的主管級別。
第九條
新錄用員工可根據公司《員工聘用制度》確定擬聘崗位和薪資級別,并按程序進行報批,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再行辦理轉正定級手續。
第十條
公司員工調整工作崗位后,依據其新的崗位和職責,確定相應的薪資類別和級別。
第十一條
公司根據員工所聘崗位、工作職責、工作表現、工作業績和貢獻大小,兼顧其工作經驗、學歷、職稱等綜合因素確定其工作崗位及相應的薪資級別。對同一職位的員工要根據其工作職能分類和工作性質的不同確定不同的薪資級別。
第十二條
員工薪資標準的確定需分別填寫《員工調整薪資級別審批表》。
第十三條公司實行薪資下發制。每月6日支付員工上月薪資,薪資支付日如遇公休日或法定節假日,則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發放。
第十四條每月薪資核定由人力資源部根據員工考勤情況及考核結果編制工資發放表,經審批后交財務部門執行。
第十五條新錄用員工自報到之日起開始考勤,工作未滿一個月者按實際天數計發薪資。
第十六條試用員工、特聘員工次月6日一次性發放上月薪資。
第十七條辭職、辭退或調離的員工交接完工交接完工作后,可按有關規定到人力資源部辦理薪資結算手續。
(一)個人收入所得稅;
(二)各種勞動保險費用;
(三)員工私人借款償還金;
(四)公司制度性規定的超支費用;
(五)公司公寓的水、電、煤氣、電話費等;
(六)根據公司制度規定應扣除的其他款項。
第十九條績效工資的發放比例。考核結果稱職者發放績效工資的100%,基本稱職者發放績效工資的50%-90%,不稱職者不發放績效工資。績效工資的發放辦法另文規定(附后)。
第二十條根據公司經營發展需要、經濟效益與社會經濟變化等因素調整公司薪資標準,原則上一年調整一次。
第二十一條公司可根據員工崗位變動和年度員工考核情況,及時調整薪資,并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填報《員工調整薪資級別審批表》(附表7),按規定權限進行審批。
第二十二條所屬公司可參照本制度制定相應的薪資管理制度(生產經營性、服務性企業應根據行業特點和企業經濟效益情況另行制定薪資管理制度),報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授權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薪酬管理規章制度薪酬管理制度規定篇二
第一條:目的 為規范駕校的員工薪酬評定及其預算、支付等管理工作,建立駕校與員工合理分享駕校發展帶來的利益機制,促進駕校實現發展目標。
第二條:原則 駕校堅持以下原則制定薪酬制度
1、按勞分配為主的原則;2、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3、員工工資增長與駕校經營發展和效益提高相適應的原則;4、優化勞動配置的原則;5、駕校員工的薪酬水平高于當地同行業平均水平。
第三條:職責
一、員工薪酬管理暫時由駕校的行政人事部門負責,主要職責有:
1、擬訂駕校薪酬管理制度和薪酬預算;2、核算并發放駕校員工工資;3、受理員工薪酬投訴。4、核算、填制、審核上報《員工薪酬月報表》和《轉正、調動、晉升、匯總月報表》。
第一條:薪酬構成
駕校員工的薪酬主要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福利。 即:工資=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加班工資+績效工資+津貼/補助+福利+獎金–扣款。
(一)基本工資
1、基本工資參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根據我市職工平均生活水平,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和各類政策性補貼而確定,最低工資標準¥元,我駕校擬定為¥元。
2、由于各個員工業務技能差異,為了重點激勵優秀員工,在職等不變的情況下,為優秀員工提供工資上升通道,我們將各個職等的崗位工資分為a.b.c等級,根據崗位評價情況和薪酬市場調查,確定各崗位最低和最高基本工資限額,并推算出各等級工資數額。
(二)崗位工資
1、崗位工資綜合考慮員工的職務高低、學歷技能高低、崗位責任大小、能力強弱、貢獻多少、經驗豐富與否,在本駕校從業時間長短等因素而確定。
2、根據崗位評價的結果參照員工工作經驗、技術、業務水平及工作態度等因素確定相應崗位工資等級,將駕校所有崗位劃分為高層、中層和基層三個層次,暫定管理、財務、行政人事、辦公室、訓練場等幾大部門。
3、崗位工資其它規定
⑴ 駕校崗位工資標準須經駕校領導批準;
⑵ 駕校可根據經營狀況變化而修改崗位工資標準;
⑶ 新進人員被聘崗位以及崗位級別調整由行政人事部提出初步意見報駕校校長批準后執行,對從事專業性較強崗位的人員,駕校可視情況而定。
⑷根據“變崗變薪”原則,員工晉級則增薪,降級則減薪。薪酬變更從崗位變動的后1個月起調整。
(三)績效考核:
根據員工個人工作業績做出的考核。各崗位規定其任務額,如果連續數月未完成任務額,駕校有權隨時進行崗位培訓。任務額定義:根據駕校各部門規定。
(四)津貼/補貼
津貼,是指補償職工在特殊條件下的勞動消耗及生活費額外支出的工資補充形式。津貼/補貼是駕校員工薪酬的有機組成部分,包括出差津貼、學歷津貼、酷暑嚴寒慰問津貼等。
補貼,為保證員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上漲或變動影響而支付的各種補貼。包括交通補貼、通信補貼等。
1、交通補貼:根據員工居住地與工作地點情況具體核定。
(五)獎金
1、獎金制度適用于本駕校所有部門的全體正式員工。
2、獎金種類分為績效獎、和校長特別獎2種。
3、試用員工原則上不享受獎金待遇,特殊情況除外。
(六)福利
1、法定福利——駕校按國家規定為員工辦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失業保險。因駕校尚未辦理社保事宜,暫時等擬定之后再辦理。
2、駕校為員工設置、帶薪假、禮品福利。
3、駕校提供員工宿舍,凡是登記入住宿舍的員工每月從工資中扣繳100元作為水、電、燃氣等費用。
4、駕校員工可享受一年一度的健康體檢。
5、員工生日月,可享受駕校給予100元的津貼。
第一條:薪酬支付方式
1、由員工統一在銀行辦理員工個人工資卡,在每月15日將實發薪資轉入員工個人工資卡(如遇節假日順延)。2、福利禮品由行政人事部發布通知后直接去領取。
第二條:工資核算
小時工資=月基本工資÷(月計薪天數×8);加班工資=日小時基本工資×加班小時數(半小時內的加班不計算)駕校安排員工在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在公休日加班應首先安排其補休,不能補休的和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應按以下標準和《考勤和休假制度》規定審批程序發給加班費。
2、考勤扣款
(1)事假扣款:按《考勤和休假制度》規定需扣款的缺勤,扣款額=日基本工資×缺勤天數。
(2)遲到/早退扣款:按駕校《考勤和休假制度》扣除相關費用
(3)脫崗扣款:按駕校《考勤和休假制度》規定的扣除相關費用
(4)曠工扣款:按駕校《考勤和休假制度》規定的扣款標準扣款。
扣款額=日基本工資×曠工天數×3。
3、其他扣款(1)宿舍費(2)伙食費(3)違紀扣除(4)其他扣除
4、工資條形式
(2)應扣款項=考勤扣款+其他扣款;
(3)實發金額=應發款項-應扣合計。
第三條:離職與被解雇員工薪酬支付
理制度》辦理了離職手續,離職前的未發薪酬按以下規定計提、支付。
⑴離職月工作日的基本工資按日計算,績效工資仍按正常月度工作績效考核計算,離職日后的缺勤按事假處理。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在離職日結算次月15號支付。
⑵年度績效獎和超額利潤提成獎:在年終后離職的,按駕校當年計獎辦法計發;年中離職的不計發。
2、如在約定的未發薪酬支付日之前發現離職員工有直接損害駕校經濟利益行為或在職期間遺留的業務問題給駕校造成經濟損失,離職員工應當賠償的,只支付在扣除賠償金后的余額。
3、員工離職不按駕校《離職管理制度》辦理離職手續的,不予發放離職月的應發未發薪酬,待離職手續辦理完畢后方可發放。
4、因員工過失,駕校按違紀辭退處理與其解除勞動合同,給駕校造成的經濟損失,應從應發未發薪酬中扣除,不足扣除的,必須追加賠償。
第四條:試用期工作時間不足三日的不支付工資。
第五條:薪資異動核算
駕校員工因轉正、職位異動產生薪資異動,一律以駕校統一制作的《員工轉正審批表》和《員工異動審批表》審批時間為準。
第六條:月工資發放審批流程
1、駕校員工月工資發放審批流程
(1)實行提成月薪制的部門按本駕校制訂的《提成工資計算辦法》規定編制本部門員工的基準提成工資,經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后,送本駕校行政辦公室、財務部審核提成總額,經各部負責人簽字后,送駕校校長批準簽字,再轉送行政辦公室備案。
(2)行政辦公室工資核算責任人依據《員工考勤匯總表》核算員工的考勤扣款;依據其他相關規定核算員工的其他應發款項和應扣款項,編制出《工資發放表》和《工資匯總表》,送轉財務部復核報駕校校長批準后備案。
(3)由財務部按經駕校負責人簽字的《工資發放表》數額,將工資匯入員工個人的工資帳戶。
(4)各部門工資核算負責人將經駕校負責人簽字的《工資發放表》、《工資發放匯總表》復印件及電子版報駕校行政人事部備案審核。如有差錯改正之處,由駕校行政辦公室發出文字整改通知,于下月進行調整。
第七條:員工工資發放與核算資料管理規范
1、工資核算必須使用駕校統一制定的有關報表格式。
2、工資核算的依據資料必須分月整理成冊,由主管部門建檔保存。
3、每月員工工資應發、應扣與實發數據,應采用工資條的形式告知員工本人。
4、工資核發出現差錯,員工和有關責任人應及時糾正。
第八條:薪酬支付日
駕校計薪周期為每月的一日至月終日,薪酬支付日為次月的十五日。如薪酬支付日遇公休日或節假日,則提前或順延一天。
第九條:本暫行制度至發布日起執行。由駕校行政辦公室負責起草、解釋。
**駕駛培訓有限公司
薪酬管理規章制度薪酬管理制度規定篇三
第1條本制度是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訂立的薪酬管理規定。
第2條本制度堅持內部公平、外部競爭性原則。
第3條本制度所稱員工是指公司所有人員(不含董事長、總經理),普通員工是指部門經理職級以下的員工。
第4條公司設立薪酬考核委員會,負責每年的崗位定級、績效工資、超額任務獎、年終效益獎金方案以及特殊獎金發放等方面的評定、審議。
第5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編制內的所有員工(不含董事長、總經理)。
第6條公司的薪酬方式分為四種:月薪制、年薪制、談判工資制和績效工資制。
第7條月薪制適用于普通員工。普通員工的工資管理采取月薪制,根據員工的服務質量按月考核發放。
第8條年薪制適用于各事業部和子公司總經理、核心副總經理。年薪工資根據年度任務由總經理核定年薪總額。實行年薪制的員工,其工資包括三部分:月工資、半年考核工資、年度考核工資,其工資比例為4:2:4。超額完成任務的在年終按經濟責任書規定。
第9條談判工資制適用于公司引進的科技及高層管理人才,根據具體情況由人力資源部核定,報總經理審批。
第10條績效工資制適用于實行上述三類工資制之外的其他員工。全部薪酬分為固定工資、績效工資、工齡工資、超額任務獎、年終效益獎金、特殊獎勵等。
第11條根據崗位的性質和在崗人員的具體情況,確定員工的工資級別。
第12條員工的工資級別額度指固定工資和標準業績工資之和,根據各崗位的實際情況,確定二者的比例。
副總經理級的固定工資與標準業績工資的比例為6:4;
部門經理級固定工資與標準業績工資的比例為7:3;
普通員工級的崗位固定工資與標準業績工資的比例為9:1;
第13條業績工資:
業績工資=個人標準業績工資xx績效考核系數(見下表)。
部門經理級(含)以上中、高層員工業績工資根據季度指標考核結果和年度指標考核結果分別按季度和年度發放。
第14條員工的工齡工資。
本企業工齡工資計算標準:員工加入新公司簽訂合同后滿一年開始計算本企業工齡工資,每人10元/月,之后本企業工齡每增加一年,工齡工資增加10元,增加到150元/月為止,以后不再增加。
第15條員工病事假全年累計超過15天,福利假累計超過30天(國家法定節假日及公司年假除外)或因為試用期等原因工作時間不滿12個月的,年終效益獎金按實際工作月數除以12個月折算。
第16條論何種原因在每年12月31日以前離職的員工都不享受當年的年終效益獎金,離職時間以公司人力資源部批準認可的離職時間為準。
第17條員工轉正定崗后確定崗位工資級別,各個崗位的工資級別有一定的浮動范圍,總經理確定部門經理以上崗位的級別,人力資源部根據考核結果確定普通員工的.實際崗位級別,報總經理審批。
第18條公司薪酬考核委員會每年根據員工工作業績、態度和能力綜合得分決定員工崗位晉級或降級。
第19條工資等級劃分為三個層次,分別為副總經理層、經理層和普通員工層。
第20條副總經理層分為a、b、c、d、e五級,副總經理層可在五級內晉升或降級。
第21條經理層分為a、b、c、d、e、f、g、h八級,不同經理的級別不同,可在自己相應的調整范圍內晉升或降級。
第22條普通員工層分為a、b、c、d、e五級,其中每一級又分若干檔次,共28個檔。
第23條員工崗位發生調整后,其崗位級別作相應調整。
第24條公司員工試用期一般為三個月,特殊情況下最多可以延長到六個月。
第25條員工入職后按月領取約定的試用期工資。
第26條試用期期間的考核依據由各部門和人力資源部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第27條試用期工資由人力資源部與試用員工單獨約定。
第28條薪酬考核委員會主席為公司總經理,副主席為行政副總和財務副總,人力資源部經理為執行副主席。
第29條薪酬考核委員會主席負責提出整體薪酬政策方向,行政副總負責提出激勵目標,財務副總負責提出薪酬成本目標,人力資源部經理負責提供具體方案并在每年年度績效考評結束后組織薪酬調整工作會議。薪酬調整工作會議主要討論崗位工資級別調整、年終效益獎金方案、特殊津貼發放等有關薪酬激勵的問題。具體員工工資級別調整和各項薪酬發放由人力資源部根據薪酬工作會議和績效考評結果執行。
第30條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編制每月薪酬發放方案,報總經理審批后送達財務部執行。
第31條辦公室負責制定年度效益獎金的發放方案,報總經理審批后,送達財務部執行。
第32條員工固定工資、工齡工資發放時間為當月5日,月度績效工資發放時間為下一個月5日,季度績效工資發放時間為下季度第一個月5日。各部門必須在次月25日前將上月工資表報人力資源部審核。
第33條員工的超額任務獎金,根據考核情況,按季度或年度發放。
第34條公司有權自主決定內部所有員工的工資關系、工資標準及其獎懲方案。
第35條本規定是公司企業管理制度的組成部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36條公司實行工資保密制度,個人不得透露本人工資給他人,也得向他人詢問,相互之間不得討論,否則將視情節給予處罰。
第37條本規定從20xx年9月1日起開始試行。
薪酬管理規章制度薪酬管理制度規定篇四
第一條為促進我國對外勞務合作業務的發展,加強對外派勞務人員合法權益的保護,特制定本補充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對外經濟合作企業是指經外經貿部批準有權經營外派勞務業務、并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持有有效《外派勞務許可證》的企業(以下簡稱企業)。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外派勞務人員是指經企業組織在國(境)外為國(境)外雇主提供服務的個人,包括已派出和已經招收而尚未派出的個人。
第四條對于在派出期間與原工作單位仍保持勞動合同關系的外派勞務人員,企業可以向其收取服務費(即管理費和手續費),原工作單位可以從服務費中提取補償費。服務費總額不得超過勞務合同工資(扣除駐在國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以下同)的25%。補償費提取的比例由企業與原工作單位商定。
對于無工作單位或在派出期間與原工作單位脫離勞動合同關系的外派勞務人員,企業收取的服務費不得超過勞務合同(指企業與勞務人員簽訂的外派期間的合同,下同)工資的12.5%。
對于與企業具有勞動合同的外派勞務人員,企業收取的服務費不得超過勞務合同工資的25%。
第五條企業收取服務費原則上應在外派勞務人員出國前一次性收取。一次性收取有困難的,由企業與勞務人員協商解決。
根據我國國情,企業收取的服務費主要用于組織和管理外派勞務人員所發生的費用,包括派人單位為外派勞務人員保留工作崗位及仍在國內享受的某些福利待遇。
第六條外派勞務人員出國費用,包括護照費、簽證費、體檢費、培訓費、差旅費等,均由外派勞務人員按實際付費金額自行負擔。
企業可預先收取上述費用,按實際發生數結算,未用完部分應如數退還,超額部分由外派勞務人員補交。因不可抗力造成外派勞務人員未能派出的,外派勞務人員無權要求退還企業已支出的費用。
第七條企業收取的服務費已包括企業在國(境)內、外管理外派勞務人員的費用,企業不得在收取的服務費及第六條規定的費用之外,以任何理由另行收費。
第八條與外方雇主簽訂的勞務合同,未能履行、部分未能履行、雇主拒絕或拖延支付外派勞務人員合法所得,如非因外派勞務人員責任造成,企業應負責交涉。交涉不成,企業除按比例減收或退還服務費外,還應按執行合同時間比例賠償勞務人員負擔的第六條規定的各項費用。
由外派勞務人員違反勞務合同引起的上述后果,外派勞務人員則無權要求減收或退還已收取的服務費及其自行負擔的費用。
第九條外派勞務人員按約定繳納服務費后的工資凈額及獎金、加班費等歸外派勞務人員所有。雇主通過企業支付的,企業應及時支付給外派勞務人員,不得拖延或拒絕支付。
第十條為保證外派勞務人員履行勞務合同,企業可以向外派勞務人員收取不超過勞務合同工資總額20%的履約保證金。
外派勞務人員履行了勞務合同并按期回國的,企業應如數退還履約保證金本息。
外派勞務人員未能履行勞務合同或滯留不歸的,外派勞務人員無權要求退還履約保證金本息。
企業收取履約保證金的時間不得早于外派勞務人中取得出國簽證的時間。
第十一條企業和外派勞務人員應就上述事項及雙方認為必要的其他事項簽訂書面合同并經公證機關公證。簽訂合同時,企業應向外派勞務人員出示同國(境)外雇主簽訂的勞務合同。
第十二條對違反本規定的企業,外經貿主管機關可以給予警告、通報批評、吊銷外派勞務經營許可證,乃至終止、取消經營權等處罰。企業違反規定收取的費用,應如數退還外派勞務人員,無法退還的應予以沒收。
第十三條本規定自1997年1月1日起實施。過去與本規定有抵觸的,改按本規定執行。
薪酬管理規章制度薪酬管理制度規定篇五
1、正確處理好企業與員工之間的物質利益關系,調動員工積極性、創造性,推動員工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提高勞動生產率,依據崗位責任,在對員工能力及業績進行考評的基礎上,給予必要的薪酬。
2、謀求穩定、合作的勞資關系原則:對公司的優秀骨干人才在薪資合理分配的基礎上予以特殊考慮,以建立穩定、長期合作的'勞資關系。
3、員工薪資參考社會物價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員工擔任工作的責任輕重、難易程度、績效及工齡、資歷等因素綜合核定。
1、薪資標準確定:公司依照崗位的重要程度、責任大小、難度高低等因素確定個崗位薪資標準。
2、年薪制:由總經理確定年薪標準(一般一年確定一次)。
(1)薪制對象:公司聘任的高層管理人員,相關的高級技術、業務人員和特殊崗位人員。
(2)年薪標準:由公司總經理根據業績、能力、責任等因素確定,享受年薪制的員工薪資由工資總額的30%作為績效工資,其余70%按月平均發放,年終根據工作完成情況核算績效工資發放額。
3、月薪制:享受月薪制的員工由所在部門領導確定并報行政人事部審核,總經理審批。
(1)月薪制對象:除實行年薪制工資以外的固定在編員工。
(2)月薪標準:根據員工能力、崗位重要程度、難度確定,行政人事部審核,公司總經理審批。
4、日工資制:臨時雇用的施工工人。日工資制工人不屬于公司固定員工,其工資標準由工程部擬定,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5、公司固定員工分類:
(1)高層管理人員:總經理、副總經理
(2)中層管理人員:部門經理、項目經理
(3)專業技術人員:造價師、設計師、工程師、預算員、繪圖員、施工員、安全員、質檢員、資料員、會計、出納等。
(4)業務人員:市場開發人員、采購員
(5)行政后勤人員:文秘、倉管、保安、雜工、清潔工等。
固定員工薪資由基本工資+加班工資+獎金+補貼組成。
1、基本工資:
(1)貫徹“因事設崗,因崗定薪”原則,行政人事部根據崗位的性質、責任大小、難度高低、專業性、勞動強度等因素起草各崗位基本工資等級標準,由總經理審批。
(2)每個員工的基本工資等級由所在部門經理確定,中層管理人員的基本工資等級由總經理確定。一人擔任多個職務的,按照所擔任最高職務確定基本工資等級。
(3)基本工資標準:
3、年資津貼:(由總經理確定按實際年資計算或自本制度批準施行之日起計算年資)
(1)員工在公司工作每滿一年,給與相應年資津貼:員工50元/月,部門經理100元/月。
(2)年資津貼不得超過500元/月,超過者按500元/月計算。
(3)年資津貼調整:由直接上級填寫薪資調整表報總經理審批后交財務部執行。
4、獎金:
(1)全勤獎:為鼓勵員工敬業精神而設,每月無遲到(無在上班時間開始后到崗的情況)、早退、曠工、未請病事假、無遲到或缺席會議、無忘打卡補簽、領導安排的加班無不參加的情況,當月獎勵100元。
(2)績效工資:(詳見《績效管理辦法》)
(3)項目獎金:(詳見績效管理辦法)
①優秀員工獎 。
②優秀管理人員獎。
5、補貼:
(1)異地工作補貼:員工被派往外地工作的根據崗位以及工作地域給予200元至1000元補貼。具體標準由員工直接上級提出申請,填寫員工薪資調整審批表報總經理審批后交財務部執行。
(2)其他補貼:由總經理根據工作需要確定補貼種類、享受范圍和標準。
根據公司薪資管理的具體情況,針對薪資管理的重要性、機密性和高度準確性,確保薪資發放的有效運作。
1、員工薪資采用月給制,薪資計算時間:每月1日至月末。
2、新進員工于報到之日起計薪,25號后到職者,當月薪資并于次月薪資發放。
3、試用期員工工作不滿5日離職的,不發給薪資。
4、試用期員工無獎金和補貼(試用期內派往異地項目部工作的除外)。
5、薪資審批辦法
(1)各部門員工每月的薪資,由財務部負責統計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
(2)薪資發放時間:每月工資于次月15日放,如遇節假日則提前發放。
(3)薪資發放方式:除零星工資以現金支付外,其他所有員工工資均以工資卡形式發放。
(一)基本工資標準調整:員工基本工資調整其直接上級提出,填寫《職位薪資調整表》報請總經理審批。
1、升職、降職:
(1)員工提升為高層管理人員時,改為年薪制;
(3)中層管理人員降職留用時,基本工資調整到與其原基本工資額相近較低一級標準。
2、績效考核:
(1)員工連續5個月績效考核被評為a等的,基本工資晉升一級。
(2)全年月度考核超過8個月(含)被評為a等,且全年無被評為的d等和e等的,基本工資晉升一級。
(3)月績效評為e等的,次月績效考核仍不能達到c等的,基本工資降低一級;一年內基本工資降低兩次的,予以辭退;基本工資已為最低級,月績效考核被評為不能勝任的,予以辭退。
(4)連續2個月績效考核被評為e等的,給予辭退;
(5)連續三個月績效考核被評為d等以下的予以辭退;
(6)全年超過6個月績效考核為d等或以下的,予以辭退。
3、評優:被評為年度優秀員工、優秀管理人員的,于獲獎勵次月起基本工資晉升一級。
4、違紀:違反公司制度,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或嚴重影響公司形象尚可不予辭退處理的,視情節降低基本工資級別(由所在部門提出降低工資級別意見,報總經理批準執行)。
(二)加班工資調整:員工升職或降職或崗位調動時由直接上級提出調整申請,報總經理審批。
(三)緊急調薪:公司遇重大經營、財務等方面的問題,經公司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會議討論通過,總經理批準可緊急調薪,但調薪幅度不得超過30%。
發放工資時要附上工資組成及扣款項目明細,若員工發現當月工資有誤,可向財務部查詢。
薪酬管理規章制度薪酬管理制度規定篇六
第一條:為形成穩定的工作團隊,維護公司各級員工的利益,保證公司的長遠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等級薪酬體系適用對象包括公司各職能部門中以常規性工作為特征的員工(包括享受年薪制員工、銷售人員、計件制工人及承包薪酬員工以外的所有員工)。
第三條:等級工資制的薪酬構成為:
1、基本工資;
2、績效工資;
3、獎勵工資;
4、普惠的福利與保險;
5、單項獎勵計劃;
6、總經理特別獎
7、其他。
第一條:等級工資制共分9等37級。每個等級相對應的薪資點值見附表一。
第二條:等級工資共7系列,具體劃分見附表二。
第三條:每一崗位薪資等級的確定根據工作評價表進行評定,具體評價依據見“工作評價一覽表”。
第五條:工資調整系數的調整,主要根據職業勞動市場調查的實際數據和公司人力資源戰略需求確定,以保證公司內不同崗位的薪資收入水平符合內部公平和外部競爭的要求。
第六條:工資率的調整主要采取以下方式進行:
工資率的調整與公司的經濟效益掛鉤,隨動性調整,集團根據工效掛鉤及兩低于的原則進行調整。
1、調職:根據調整(升/降)后所在職位的職等職級支付職位工資;
4、調整工資率:根據企業經濟效益進行調整;
第九條:績效工資:
(公司整體業績的完成情況的核算方法與年薪制員工的核算方法相同)
第十條:獎勵工資:
該崗位對應點值xx薪資調整系數xx年度考核系數
某崗位獎勵工資= xx獎勵工資總額
∑(崗位點值xx薪資調整系數xx年度考核系數)
薪酬通知、獎金通知見附表三、附表四
第十一條:等級制員工的考核與晉級、晉等、晉職的關系:
2、等級制員工的晉等以存在晉等空間為前提條件;等級制員工連續二年考核為優秀或連續三年考核為良好(或以上)者,且薪資等級已處于所在職等的最高職級,可晉升一個職等。
3、根據考核結果和公司人力資源需求狀況,符合條件者可以晉職。具體由公司人力資源部根據實際情況擬訂,呈報總經理核準后執行。
第十二條:等級薪酬體系中各系列所對應的薪等空間是固定的(根據工作評價結果最終確認),不存在無限的晉級與晉等空間。
第十三條:建立不良事故考核機制,凡發生不良事故者,根據所發生的不良事故等級,對責任人進行相應處罰,具體細則另行規定。
第十四條:等級工資制員工依法享受國家法定福利和保險,享受內容和享受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五條:根據實際需要,建立與特殊貢獻、成本節約、不良事故預防、合理化建議等相關的單項獎,具體執行辦法另行規定。
第十六條:對有特殊貢獻的員工,頒發總裁特別獎(或總經理特別獎)。
第十七條:其他:因政策及地區差異所造成的其他特殊的薪資項目,如外派補貼等。
第十八條:享受等級工資制員工,加班工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工資發放日為每月x日。
第一條:本規定未盡事項另行規定,或參見其他規定的相應條款。
第二條:本規定解釋權在公司人力資源部。
第三條:本規定由總經理核準。
第四條: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生效,修改時亦同。
薪酬管理規章制度薪酬管理制度規定篇七
貫徹以人為本,創造價值的發展理念;完善薪資管理制度,強化部門職能。
公司職員。
在原有薪資的基礎上,參照同行相關的薪資待遇而設定。
原薪資標準、地方收入標準、市場行情收入標準。
1、薪資構成:基本工資+項目津貼+獎金。
2、基礎工資:作為該員工從事工作的基礎保障收入,發放標準參照(薪資等級一覽表)。
3、等級劃分:分五個檔,每檔設二十五級。
(1)一檔(高管):正(副)總裁、事業部總經理、總裁助理;
(6)注:
a、凡未列入以上檔次者,其薪資標準另行制訂;
b、業務部助理在職權上高于大區經理,其薪資級別要比大區經理高;
c、公司與事業部、子公司是上下級隸屬關系,本薪資制度中,已將此關系考慮在內。
4、說明:
(1)二檔、三檔管理人員由本公司總裁任命為準。
(2)技師類員工原則上以三檔起薪,特殊人才可享受二檔或更高一級待遇。
5、工齡津貼:
(1)計算標準:以該員工進入公司滿一年后始計,第二年開始每滿一年每月20元。
(2)工齡工資以十年封頂,即工作滿十年后不再遞增計算工齡。
(3)工齡津貼統一在年終發放,凡在年終前離職人員(辭職、辭退、開除),均不發放。
6、學歷或職稱津貼:
(3)本科生或取得(師)資格認證(能出具相關證書的)每月150元;
(5)博士生或相關任職資格的(能出具相關證書的)每月300元;
(6)既取得學位又獲得資格認證的只能享受一項津貼,但在晉職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7)所取得職稱資格認證必須與所從事的專業對口,方可享受該項津貼。
7、特許津貼:特別人才津貼由本公司總裁特批。
8、發放標準:
(2)總裁助理試用期一檔一級起薪,任命后一級三檔;
總公司部門副理試用期二檔六級起薪,任命后二檔九級起薪;
大區經理試用期二檔三級起薪,任命后二檔七級起薪;
事業部部門副理試用期二檔三級起薪,任命后二檔九級起薪;
省級b業務主管試用期三檔四級起薪,任命后三檔九級起薪;
(4)車間主任試用期四檔五級起薪,任命后四檔十一級起薪;
分公司部門助理或主辦試用期四檔十七級起薪,轉正后四檔二十三級起薪;
(6)新進員工試用期薪資定級將在原定薪資點基礎上考慮其工作經驗及其它技能而高套兩至三個級別。
(7)特殊情況經本公司總裁審批可高套級別。
(8)注:本薪資管理制度的制訂與發放,已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并朝著以人為本管理的積極方向發展,為今后出臺標準提供依據,因此,不會產生負面影響。
(1)公司對各崗位分別進行考核。
(2)考核結果將分為差、不及格、及格、優良、優秀。
(3)其中優秀員工占公司全員的5%,優良員工占公司全員的5%,及格員工占全員的60%,不及格員工占全員的15%,差員工占全員的5%。
(4)考核一次達優秀者將給予調薪三級,考核連續三次達優秀者,給予晉級一檔同級。全年考核達優秀者可晉升職位。
(5)考核一次優良者將給予調薪一級,考核連續二次達優良者,給予調薪三級。全年考核優良者,給予調薪五級。
(6)考核及格者不加薪亦不減薪。
(7)考核一次不及格者給予降薪一級;接受公司相關職業培訓,考核連續二次不及格者,給予降薪三級;由人力資源部對其工作全面了解與評估,決定是否調職;全年考核不及格者,給予降職。無職位者以辭退論處。
(8)考核一次差者工資將給予降薪三級,并給予調職;考核連續二次差者或全年考核累計三次者以辭退論處。
(9)營銷人員另有規定獎懲標準的,不在此限。
注:具體考核辦法屆時將由人力資源部另行制訂。
1、原則上,提薪或降薪依據其職務的晉升或調遷而定;
2、每年年終調薪一次,調薪根據各部門上報調薪建議,經公司核實評定;
6、薪資的提、降要有一個可說明之依據;
注:具體薪資變更辦法將由人力資源部制訂出臺。
1、退休:公司規定男性職工凡年滿55周歲、女性職工凡年滿50周歲為退休年齡。凡到退休年齡還要從事工作的,須經本公司總裁批準方可退休返聘。
2、人事:公司職員工資統一由人力資源部門負責辦理。
3、薪資保密:
①企業與員工之間是一種契約關系,薪資制度是企業機密,可不用公開。
②薪酬制度由公司制定,各級職員不得泄漏和討論,否則將接受公司處罰直至辭退。
4、開發基金:
①公司在現有工資水平上每月預提10%作為人力資源開發基金。
②該基金用于人力資源的規劃、培訓、和開發等支出。
5、激勵:
①獎金:
a、考核獎:根據公司盈利狀況,對不同級別和崗位,采用不同方式進行局部考核或專項考核。獎金不封頂。
b、貢獻獎:根據對公司提出建設性意見或建議經采納有效或其它貢獻,給予獎勵。
c、總裁獎:根據個別員工工作表現優秀、業務開拓進取、管理突出者,由總裁給予獎勵。
②晉升:人力資源部將根據企業發展需要,優先對在職優秀員工提供更多晉升機會。
③資源:為管理人員、優秀員工提供養老保險、失業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