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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聘講師管理辦法規定(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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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聘講師管理辦法規定(12篇)
時間:2024-08-07 15:43:50     小編:zd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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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聘講師管理辦法規定篇一

一、任職資格

1、具有良好的師德,較強的敬業精神。

2、身體健康,精力充沛,能完成教學任務。

3、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學經驗,熟悉職業教育的教學規律。

4、具有本科或本科以上的學歷,專業知識水平較高,能勝任所講授的課程;具有中、高級技術職稱的工程技術人員(可擔任專業教課或實訓課程),在本專業領域高水平的技術專家可放寬學歷要求。

5、按我院的教學計劃、教學大綱等教學文件進行教學,遵守我院教學管理規章制度。

二、聘用程序

1、各系根據教學安排的實際情況,在學期末的前兩周確定下學期擬外聘教師、擬外聘教師承擔的課程,報教務處審查備案。

2、各系負責對符合我院外聘教師任職條件和任職資格的應聘教師,以試講、面試等方式,進行初選并同時對擬聘教師資格和條件進行初審。各系(部)須對應聘者的基本資格進行審查:(1)《外聘教師登記表》 (2)學歷證書 (3)職稱證書 (4)在讀研究生的學生證明 (5)各類資格證書(6)身份證,以上證件驗證原件,各系(部)保存復印件二份,一份系(部)留存,一份報教務處備案存檔。

3、系部對外聘教師任職條件和任格職資審核后,上報教務處、主管院長批準,統一上報學院批準。

4、經學院審核批準的外聘及兼職教師,由各系與其簽訂《外聘教師協議書》,并向外聘教師解釋學校的教學管理規章制度及相應的獎懲規定,保證正常教學。

5、外聘教師前兩周的講課屬試用期,各系部應及時了解外聘教師講課信息。教學效果良好者,正式聘用;教學效果差者,各系應及時停止試用,另聘他人。

三、外聘教師管理方法

1、外聘教師管理實行教務處和各教學系部雙重管理。

2、各系按學院統一要求建立本系(部)外聘教師檔案庫,包括姓名、性別、年齡、聯系方式、原職稱、原職務、原工作單位、地址、可任課程等內容。連續在我院任教者,要有每學期的教師教學質量綜合考評分數。教務處匯總各系部教師檔案,建立全院外聘教師檔案庫。

3、教學系應注重建立相對穩定的外聘教師隊伍,對連續被聘任為我院外聘教師,且教學效果優良者,系可在教務處備案,聘為長期客座教師。對教學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的外聘教師各教學系可報請教務處特聘為我院客座講師或客座教授。

4、各系部每學期應召開外聘教師的座談會,教務處每學期召開一次外聘教師工作會議,了解外聘教師的教學情況,通報學校教學信息,總結外聘教師的教學工作。

5、各系具體負責對外聘教師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做好和其它系與本系外聘教師之間的協調工作。

6、外聘教師教學情況按我院教學管理的有關文件,進行教學監控與管理,對出現教學事故與教學過失的外聘教師,學院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與處理。

7、對學生評教意見強烈、教學效果差,嚴重違紀的外聘教師,由教務處和各系協商后調離教學崗位,并做好善后工作。

8、每學期結束時各系部要填寫《外聘教師教學綜合評價表 》2份(其中一份送教務處存檔)。

四、外聘教師的職責

1、外聘教師應遵守我院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好教學組織工作,做到既教書又育人。

2、外聘教師必須嚴格按照學校的課程安排時間按時上、下課,系部和教務處負責外聘教師的日常考勤。因事、因病請假,必須按規定提前辦理調、停課手續。未經系部和教務處批準,不準擅自更換教師或讓他人替代上課。

3、嚴格按照教學大綱和教學進度的要求,認真備課,撰寫所教課程的教案及授課進度計劃,保證教學質量,學期末必須完成學期授課計劃的85%。

4、認真進行課程輔導,批改作業。教務處、各系根據教學計劃的要求,不定期抽查和了解課程輔導,批改作業情況,審核其質量和數量。如果發現沒有進行以上工作的,學院要嚴格按照的教學事故與過失認定預處理辦法進行處罰。

5、外聘教師應于學期第一周填寫《教師授課計劃》并呈報系,由系審核后入檔備查。

外聘講師管理辦法規定篇二

為了建設高素質教師隊伍,優化教師隊伍學歷、職稱和素質結構,按照學院發展戰略,努力建設一支專兼結合的雙師型教師隊伍,現制定外聘教師管理辦法如下:

一、外聘教師的原則

外聘教師分為兼職和兼課兩大類。

1.兼職教師是學院師資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納入教師常規管理。聘用兼職教師主要目的是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或特殊專業需要。

2.兼課教師是對緊缺師資的有效補充,需完成所安排的具體教學任務。聘用兼課教師主要是由于某些課程現有教師難以勝任,且屬課時量不多的階段性課程。

二、外聘教師任職基本要求

1、認同白云文化,熱愛職教事業;

2、師德師風良好,工作責任心強;

3、認真履行職責,遵守學院規章;

4、外聘教師主要面向校外企業和社會中實踐經驗豐富的名師、專家、高級技術人員、能工巧匠以及高等院校中已經退休的教授、副教授;個別急需專業也可考慮該專業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或副高以上職稱(含高級技師)的高級人才;

5、兼職教師周課時一般為12—16課時,另有其它工作量。其它工作量是指指導青年教師、指導專業教研活動、參加聽課評教等,每月總計8-10課時,由系(部、中心)作出具體規定。

6、兼課教師不限工作量。

三、招聘、考核、聘用

1、招聘 系(部、中心)用人申請經批準后,外聘教師可由人事處招聘。

2、考核 人事處會同教務處、系(部、中心)進行面試,教務處會同系(部、中心)進行業務考核。

3、聘用 面試、考核合格,經批準后聘用。兼職教師聘期1--3年,兼課教師聘期一般為0.5-1年。

4、系(部、中心)也可按學院“532”結構要求自行聘請,報教務處、人事處審核、批準。

四、外聘教師的管理

1、外聘教師接受學院及其系(部、中心)的管理和領導。

2、外聘教師受聘期間必須遵守學院的各項規章制度。

五、待遇

外聘教師薪酬標準及其它待遇

(1)固定工資與其它工作量

①兼職教師設固定工資,另加課時費;兼課教師不設固定工資,只計課時費;

②固定工資標準為1500元/月;

③固定工資與其它工作量掛鉤,其它工作量由系(部、中心)作出具體規定并負責考核,凡其它工作量達不到規定者,按比例減少固定工資。

(2)課酬及其它待遇

①課時費:教授120元/課時;副教授100元/課時;博士生(講師)80元/課時;碩士生65元/課時,其他職稱人員參照上述標準執行。課時費一般按原始課時計算,只考慮實驗(訓)教學授課系數,不考慮班級人數系數、重復(多頭)課系數、職稱系數等因素。

②享受有薪假(以固定工資為基數,兼課教師不享受此項待遇)、商業醫療保險、旅游補助(兼課教師不享受)、免費體檢(一年一次);

③免費提供住宿(廣州市區教師免費安排交通車及午休床位);

④和專職教師一樣,享受節日慰問金(品)及年度(學期)表彰獎勵。

六、工資及課時費發放辦法

固定工資:考勤由系(部、中心)月底報人事處,兼職教師其它工作量由系(部、中心)具體管理并按月考核,考核結果經教務處審核后于月底隨教學工作量一起報人事處,經人事處審核后報財務部,由財務部于次月發放;

課時費:兼職、兼課教師課堂教學工作量由系(部、中心)按月考核,考核結果經教務處審核后于月底隨專職教師教學工作量一起報人事處。人事處按標準課時單價計算的課時費學院分配后由董事會統一回收;人事處再根據批準的課時費標準和教務處提供的課時(工作量),計算課時費報財務部于次月予以發放。

外聘講師管理辦法規定篇三

為了加強師資隊伍建設,保證以教學為中心的人才培養質量,根據學院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本辦法所指的外聘教師是我院聘請的承擔教學和科研任務的教師。

二、聘用人員的原則

缺編單位因工作需要或個別專業缺乏某一課程的專任教師,可申請聘用外聘教師;滿編、超編單位,原則上不得聘用外聘教師。

三、外聘教師的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治學嚴謹,為人師表,具有良好

的政治思想品質和職業道德。

2、學位與專業技術職務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①具有碩士及其以上學位;

②具有學士學位并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③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3、具有所承擔課程的專業教育背景和專業水平。

4、具有較強的教育教學能力。

5、年齡一般在65周歲以下,身體健康。

四、外聘教師聘用程序

1、教學系(部)申報、人事處核定。

2、教學系(部)對擬聘用人選進行資格審核,審核內容包括:

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教師資格證(非高校教師可不作必備要求)、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等。證書復印件存檔(一式兩份,用人單位和人事處各一份)。

3、擬聘人員遞交近期體檢表(由縣級以上醫院體檢為準)。

4、教學系(部)對擬聘外聘教師的業務能力進行考核。

5、考核合格者填寫《惠州學院外聘教師審批表》,由系(部)報

人事處審核,經主管院長審批。

6、人事處與外聘教師簽訂聘用合同。

五、外聘教師的待遇

外聘教師的待遇由工資、節日慰問金、住房補貼三部分構成。

本院離退休返聘人員、有工作單位的人員及在本市區有居所的人員不給予住房補貼。

節日慰問金和住房補貼只對全職在我院工作的外聘教師發放,兼職外聘教師不享受節日慰問金和住房補貼。

全職在我院工作的外聘教師,不得在與我院同類機構中兼職。

(一)工資

外聘教師按以下1、2方式之一發放工資:

1、以科研和指導我院青年教師為主要工作的,以及其他不便計量工作量的,按月發放工資:

①教授(含正高) 4000元/月

②副教授(含相當職務或博士) 3200元/月

③講師(含相當職務或碩士) 2300元/月

④助教(含相當職務) 1700元/月

2、以教學為主要工作的按課時計酬:

①教授(含正高) 100元/學時

②副教授(含相當職務或博士) 85元/學時

③講師(含相當職務或碩士) 65元/學時

④助教(含相當職務) 50元/學時

(二)住房補貼

1、教 授 (含正高) 600元/月

2、副教授(含相當職務或博士) 500元/月

3、講 師(含相當職務或碩士) 300元/月

4、助教及以下人員(含相當職務) 200元/月

(三)節日慰問金

與在職員工同等待遇。已是我院在職及離退休教師的,不再重復發放。

(四)緊缺專業教師待遇,經院長辦公會批準,工資可上浮10-20%。

六、聘用時間

按學期聘用,時間一般為每學期開學后到放假前。

第一學期:9月1日至第二年1月15日;

第二學期:2月1日至7月15日。

如有特殊情況,聘用時間雙方可協商解決。

七、聘用人員的管理

1、按學院編制數決定聘用人員數。

2、聘用人員經學院人事處審核,報主管院長批準,并到人事處簽訂聘用合同后,方可上班;未經審批,任何用人單位不得自行聘用人員。

3、聘用人員由用人單位進行管理。

4、聘用人員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經用人單位考核,未能合格完成崗位工作任務的,酌情減發工資或解聘。

5、用人單位應在被聘人員聘期滿前一個月,對被聘人員進行考核,并將考核情況報人事處。

6、聘用人員應在聘用期滿前十天,到人事處領取離院通知表,憑人事處出具的離院通知表到院內有關部門辦理離院手續后,由人事處通知財務處給予發放當月工資。

八、聘用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學院有權解聘:

1、不能履行崗位職責;

2、損壞學院聲譽和利益;

3、弄虛作假,違法違紀;

4、其他不良行為。

九、附則

1、本辦法自二○○七年十月一日起實行。

2、原學院規定與本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文件為準。

3、本辦法由學院人事處負責解釋。

外聘講師管理辦法規定篇四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根據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試行)》、深圳證券交易所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關規則的規定,深圳市電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完成了《深圳市電氣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與股票期權激勵計劃》(以下簡稱“20xx年第二期股權激勵計劃”)預留股份授予所涉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的授予登記工作,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20xx年第二期股權激勵計劃預留股份授予已履行的審批程序

1、10月12日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20xx年第二期股權激勵計劃及其他相關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2、10月12日公司第五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20xx年第二期股權激勵計劃及其他相關議案。

3、10月29日公司20xx年第六次臨時股東大會以特別決議形式審議通過了20xx年第二期股權激勵計劃及其他相關議案。

二、第二期股權激勵計劃預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記完成情況

(一)第二期股權激勵計劃預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體情況

經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審核確認,公司于20xx年11月2日完成了20xx年第二期股權激勵計劃預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記工作,具體情況如下:

1、預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xx年8月16日。

2、預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對象:公司董事,共計1人。

3、預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價格:7.49元/股。

4、本次授予預留限制性股票的股票來源及數量:公司向激勵對象定向發行160萬股人民幣a股普通股,占授予前公司總股本823,304,768股的0.19%。

5、本次授予預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勵對象名單: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勵對象名單與公司于20xx年8月17日上刊登的《20xx年兩期股權激勵計劃預留股份授予激勵對象名單》一致。

6、本次授予的預留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鎖定期及解鎖安排:

(1)本次授予的20xx年第二期股權激勵計劃預留限制性股票有效期自20xx年第二期股權激勵計劃預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20xx年8月16日至激勵對象獲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鎖或回購注銷之日止,最長不超過36個月。

(2)本次授予的預留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20xx年8月16日起即行鎖定,激勵對象獲授的限制性股票在滿足解鎖條件的前提下,分兩次分別按照50%、50%的比例解鎖,可解鎖比例的限制性股票的鎖定期分別為12個月、24個月,鎖定期滿后的12個月為解鎖期。具體解鎖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鎖定期內,激勵對象獲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進行轉讓、用于償還債務,享有其股票應有的權利,包括但不限于該等股票的分紅權、配股權、投票權等。

公司在解鎖期為滿足解鎖條件的激勵對象辦理解鎖事宜,公司將按20xx年第二期股權激勵計劃規定的原則回購注銷激勵對象不滿足解鎖條件的相應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

7、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鎖條件

(1)公司業績考核要求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兩期解鎖,解鎖考核年度分別為20xx 年度、20xx年度。

公司將對激勵對象分年度進行績效考核,每個會計年度考核一次,以達到業績考核目標作為激勵對象的解鎖條件之一,具體如下表所示:

“凈利潤”指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若公司發生再融資等行為,則融資當年及下一年度以扣除融資數量后的凈資產及該等凈資產產生的凈利潤為計算依據。

“公司市值”為當年第一個交易日至最后一個交易日該項指標的算術平均值,“公司市值”的“增長率”是指考核年度該項指標與20xx年度值相比的增長率。公司20xx 年市值的算術平均值為610,761.05萬元。

公司年度平均市值以當年各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盤時市值 (即收盤價×總股本)

的平均數作為計算基礎;但若公司于考核年度內發生增發新股、配股、可轉債轉股情形的,在計算總市值時,因上述情形產生的新增市值不計算在內。

由本次股權激勵產生的激勵成本將在管理費用中列支。

解鎖期內,公司為滿足解鎖條件的激勵對象辦理解鎖事宜。若第一個解鎖期屆滿,公司當期業績水平未達到業績考核目標條件時,這部分標的股票可以遞延到下一年,在下一年公司達到相應業績考核目標條件時解鎖。第二個解鎖期內,如公司業績考核達不到業績考核目標條件時,本期標的股票及未能滿足前期解鎖條件而遞延至本期的前期標的股票將由公司回購注銷。

(2)激勵對象個人年度績效考核合格

根據公司制定的20xx年第二期股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激勵對象在解鎖的上一年度績效考核結果為“合格”以上時,才能部分或全額解鎖當期限制性股票。各解鎖期內,因個人績效考核結果不達標導致不能解鎖或部分不能解鎖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價格加上年化9%利率回購注銷。

(二)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認購資金的驗資情況

上會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xx年10月12日出具了上會師報字(20xx)第4725號《驗資報告》,審驗了公司截至20xx年10月11日止新增注冊資本(股本)實收情況,認為:經我們審驗,截至20xx年10月11日止,貴公司已收到20xx年第二期股權激勵預留限制性股票激勵對象wanxiaoyang(中文名:萬曉陽)先生繳納的款項合計人民幣11,984,000.00元(人民幣:壹仟壹佰玖拾捌萬肆仟元整),其中:增加股本160,000.00元,增加資本公積10,384,000.00元。

(三)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股份變動情況及每股收益調整情況1、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20xx年11月4日。

2、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變動情況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總股本由823,304,768股增加至824,904,768股,導致公司股東持股比例發生變化。本次授予前,公司控股股東中馳xx企業管理有限公司(原名“中馳極速體育文化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馳”)及其一致行動人共青城中源信投資管理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中源信”)合計持有公司86,736,417股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10.54%;本次授予完成后,中馳及其一致行動人中源信合計持有公司股份數量不變,持股比例變更為10.51%。

本次預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

本次預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權分布仍符合上市條件的要求。

參與本次股權激勵的董事在授予日前6個月未對公司股票進行買賣。

3、本次預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按新股本824,904,768股攤薄計算,公司20xx年度每股收益為0.16元。

(四)本次增發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資金的用途

本次增發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資金將全部用于補充公司流動資金。

三、20xx年第二期股權激勵計劃預留股票期權的授予登記完成情況

經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審核確認,公司于20xx年11月2日完成了20xx年第二期股權激勵計劃預留股票期權的授予登記工作,期權簡稱:,期權代碼:。

1、預留股票期權的授權日:20xx年8月16日。

2、預留股票期權的授予對象:公司核心骨干,共計1人。

3、預留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14.78元/份。

4、本次授權預留股票期權的股票來源及數量:公司向激勵對象定向發行人民幣a股普通股,本次授權的股票期權的數量為60萬份,占授權前公司總股本的0.07%。

5、本次授權預留股票期權的激勵對象名單:

本次授權股票期權的激勵對象名單與公司于 20xx年8月17日上刊登的《20xx年兩期股權激勵計劃預留股份授予激勵對象名單》一致。

6、本次授權的預留股票期權的有效期、等待期及行權安排

(1)本次授予的20xx年第二期股權激勵計劃預留股票期權有效期自20xx年第二期股權激勵計劃預留股票期權授權之日20xx年8月16日至激勵對象獲授的股票期權全部行權或注銷之日止,最長不超過36個月。

(2)激勵對象獲授的預留股票期權授權后在等待期內禁止行權,在滿足行權條件的前提下分兩次分別按照50%、50%的比例行權,可行權比例的股票期權的等待期分別為12個月、24個月,等待期滿后的12個月為可行權期。具體行權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等待期內,激勵對象獲授的預留股票期權不得進行轉讓、用于償還債務,不享有其股票應有的權利,包括但不限于該等股票的分紅權、配股權、投票權等。

公司將在行權期內統一辦理滿足行權條件的股票期權行權事宜,公司將按20xx年第二期股權激勵計劃規定的原則注銷激勵對象不滿足行權條件的相應尚未行權的股票期權。

7、本次授權的股票期權的行權條件

(1)公司業績考核要求

本次授權的股票期權分兩期行權,行權考核年度分別為20xx 年度、20xx年度。

公司將對激勵對象分年度進行績效考核,每個會計年度考核一次,以達到業績考核目標作為激勵對象的行權條件之一,具體如下表所示:

“凈利潤”指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若公司發生再融資等行為,則融資當年及下一年度以扣除融資數量后的凈資產及該等凈資產產生的凈利潤為計算依據。

“公司市值”為當年第一個交易日至最后一個交易日該項指標的算術平均值,“公司市值”的“增長率”是指考核年度該項指標與20xx年度值相比的增長率。公司20xx 年市值的算術平均值為610,761.05萬元。公司年度平均市值以當年各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盤時市值的平均數作為計算基礎;但若公司于考核年度內發生增發新股、配股、可轉債轉股情形的,在計算總市值時,因上述情形產生的新增市值不計算在內。

由本次股權激勵產生的激勵成本將在管理費用中列支。

行權期內,公司為滿足行權條件的激勵對象辦理行權事宜。若第一個行權期屆滿,公司當期業績水平未達到業績考核目標條件時,這部分股票期權可以遞延到下一年,在下一年公司達到相應業績考核目標條件時行權。第二個行權期內,如公司業績考核達不到業績考核目標條件時,本期股票期權及未能滿足前期行權條件而遞延至本期的前期股票期權將由公司注銷。

(2)激勵對象個人年度績效考核合格

根據公司制定的20xx年第二期股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激勵對象在行權的上一年度績效考核結果為“合格”以上時,才能部分或全額行權當期股票期權。

各行權期內,因個人績效考核結果不達標導致不能行權或部分不能行權的股票期權由公司注銷。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電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年十一月三日

外聘講師管理辦法規定篇五

司法部外事工作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加強對司法行政系統外事工作(以下簡稱司法外事工作)的領導和管理,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國外事管理工作的若干規定》(中發(20xx)17號)確定的外事管理工作基本原則和有關精神,制定本辦法。

一、司法行政系統外事工作的管理體制

(一)司法外事工作包括司法部機關、司法部直屬單位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廳(局)(以下簡稱各司法廳(局))的外事工作。

(二)司法外事工作實行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負責、協調配合的原則。司法部行使司法行政系統的外事管理權。

(三)司法部司法協助外事司是司法部管理司法外事工作的職能部門,按照中央有關規定和司法部授權行使部分外事審批權。

下列事項分別由司法協助外事司會商部有關業務司局決定或者上報部領導審批后辦理:

1.監獄管理方面的涉外事項,如外籍囚犯管理、安排外國代表團組或者新聞媒體參觀或采訪監獄及對外提供有關在押犯情況等,會商監獄工作管理局;

2.勞動教養管理方面的涉外事項,如安排外國團組或者新聞媒體參觀或采訪勞教所、對外提供有關勞教人員情況等,會商勞動教養工作管理局;

3.律師管理與公證業務方面的涉外事項,如外國律師事務所在華設立辦事處、派駐代表、外國律師事務所在華辦事處的管理及中國律師事務所申請在外國設立辦事處等,會商律師公證工作指導司;

4.法學教育方面的涉外事項,如聘請外國專家來華講學、派遣留學生、與外國建立校際交流關系等,會商法規教育司;

5.外國記者采訪、新聞發言人對外發布消息等事項,會商辦公廳。

(四)司法部機關的外事活動由司法協助外事司計劃、協調、管理和組織實施。

(五)司法部直屬單位的外事活動在司法部的統一領導下,由司法協助外事司管理,由本單位實施。

(六)各司法廳(局)的外事活動,在當地政府和司法部的領導下,由當地政府外事辦公室和司法協助外事司指導和管理,由各司法廳(局)實施。

(七)司法部政治部負責部機關和直屬單位人員出國(境)執行公務的政治審查或備案。

(八)司法部計財裝備司根據外事工作任務年度計劃,負責部機關年度外交支出預算,審核各項涉外活動費用標準和涉外活動經費的支出。

(九)司法部直屬單位每年年底編制下一年度外事工作計劃,于次年1月15日前送交司法協助外事司核準后執行;各司法廳(局)的年度外事工作計劃報司法協助外事司備案。

二、關于審批權限

(一)以下事項由部領導審批:

1.上報國務院的事項;

2.送請外交部等綜合歸口管理部門審批或備案的事項;

3.司法部機關年度外事工作計劃;

4.邀請外國副部長級和司局級代表團來訪;

5.以團體或個人名義申請加入國際組織;

6.在華舉辦小型專業國際會議;

7.部機關司局級人員、直屬單位領導及司法廳(局)長出訪;

8.部直屬單位和司法廳(局)與外國簽定合作項目協議;

9.對外請求或提供涉及重大或敏感問題的司法協助事項;

10.提供有關重大事項的對外表態口徑;

11.部領導參加國內外事活動;

12.其他重要的涉外事項。

(二)以下事項由司法協助外事司審批或審核:

1.上級部領導的事項;

2.司法廳(局)副廳(局)長及其以下人員、部機關和直屬單位處級及其以下人員出訪、出國談判或參加國際會議;

3.邀請外國處級及其以下官員或非政府人士來訪;

4.對外請求或提供一般的司法協助事項;

5.部機關和直屬單位司局級及其以下干部參加國內涉外活動;

6.一般問題的對外表態口徑;

7.其他外事事項。

三、關于審批程序

(一)司法部機關各司局、部直屬單位、各司法廳(局)報批的外事事項,應首先送司法協助外事司審核,并遵循以下要求:

1.需上報國務院批準的事項,如擬邀請外國現任部長、前政要來華、加入國際組織等應提前60天報送;在華舉辦重要或大型的國際會議應在上一年度報送;

2.需請外交部等綜合歸口管理部門審批(會簽)或備案的事項,如擬邀請外國現任副部長來華、與外國司法部簽訂雙邊交流、合作協議等,應提前45天報送;

3.需由部領導審批的事項,如在華舉辦小型專業國際會議、司法部直屬單位和司法廳(局)與外國簽訂合作項目協議、部機關司局級人員和直屬單位領導及司法廳(局)長出訪、邀請外國司局級代表團訪華等,應提前40天報送;

4.由司法協助外事司審批的事項,如部機關和直屬單位處級及其以下人員以及司法廳(局)副廳(局)長及其以下人員出國執行公務、擬邀請外國處級及其以下官員和非政府人士來訪等,應提前30天報送;

5.臨時出現的情況或部領導交辦的事項,至少應提前3個工作日報送并說明原委,突發情況隨時報告;

6.各直屬單位、各司法廳(局)按規定期限呈送的請示、報告,除應請示外交部或上報國務院批準的外,一般應在10個工作日內審批結束。

(二)須報部領導審批的事項,一般按照分管外事的副部長、部長的順序呈報。分管外事的副部長不在時,由代管其工作的副部長審批,未確定代管時直接報部長審批。

(三)需由司法部內多個職能部門會簽的事項,按照司法協助外事司、有關業務司局、政治部、計財裝備司的順序會簽。

(四)司法部收到外交部、駐外使領館、常駐代表團或國內有關部門發來需立即辦理的涉外事項的文電,由辦公廳批轉司法協助外事司,由司法協助外事司先期處理并根據內容分送部領導或有關司局。

(五)我國領導人會見司法部接待的外國部長級代表團、司法部領導與來訪的外國代表團舉行正式工作會談,由司法協助外事司負責準備國別情況、雙邊關系情況、部際交流狀況、國際組織情況等材料并擬定談話要點或會談提綱;由有關業務司局協助提供相關背景材料和可能涉及的敏感問題的表態口徑。

(六)司法部機關和直屬單位人員與外國駐華使領館或聯合國及其他國際組織的駐華機構聯系、參加其舉辦的重大活動,應事先征得司法協助外事司同意;各司法廳(局)人員與外國使館、總領事館或其他外國機構聯系或參加其舉辦的重大活動,應事先征得當地政府外事辦公室同意。

四、有關要求和紀律監督

司法外事工作是一項政治性和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在對外工作中,應加強政治觀念、組織觀念,堅持請示報告制度,嚴格遵守外事紀律和外事規章制度。

(一)在對外工作中必須認真貫徹中央的有關方針政策,做到統一規章制度、統一紀律要求。

(二)在對外工作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保密方面的法律和規定。所有涉外人員均應提高警惕,嚴守國家秘密。

(三)因公出國必須有明確的公務任務和實質內容,嚴禁變相公費旅游。出國團組人員要少而精,必須按批準的方案行事,不得擅自增加出訪國家和地區,不得擅自繞道或延長在外停留時間。因航班緣故及其他特殊情況變更經停城市和停留時間的,要及時補報。

(四)因公出國的團組,應在出國前集中進行愛國主義、外事紀律和安全保密教育。

(五)非經司法部批準,各直屬單位和各司法廳(局)不得組織跨地區、跨部門團組(以下簡稱“雙跨”團組)出訪或出席國際會議。司法部機關及直屬單位組織的“雙跨”團組,由司法協助外事司報司法部紀檢組、監察局備案;各司法廳(局)經司法部批準組織的“雙跨”團組,向本地區紀檢、監察部門備案。

(六)各直屬單位經批準組織的出訪,有地方司法行政系統人員參加組團的,應將司法協助外事司致該地方政府外事辦公室的協商函、通知書發到該地方司法廳(局);司法部和司法部直屬單位接待的外國團組需赴地方參觀訪問的,應通過當地司法廳(局)統一安排。

(七)涉及司法行政系統敏感領域的出國考察、交流和出席涉及敏感問題的國際會議,由司法部統一組團。

(八)領導干部出訪要與其公職身份相稱。同一部門、單位的主要領導同志,原則上不得同團出訪或者同時分別率團出訪同一國家或地區。

(九)出訪費用要嚴格執行財政部規定的標準,既不得接受國內企業資助,也不得接受境外中資企業的資助。

(十)凡可利用國內資源解決問題的事項,不得出國考察學習;凡可由較低級別人員完成的任務,不得派較高級別人員出訪;凡可由專業人員完成的任務,不得派非專業人員出訪。

(十一)所有因公出國的黨政干部和專業人員都必須按規定辦理審批手續。離退休人員一般不再派遣出國;如確有需要,經征得原所在單位同意后,由派遣單位辦理手續。

(十二)各部門、各單位分管外事的負責人和外事工作人員,要忠于職守,廉潔奉公。因把關不嚴、弄虛作假造成嚴重后果的,應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因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貪污受賄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五、附則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司法部以前發布的有關外事管理方面的規定與本辦法相抵觸的,以本辦法為準。

本辦法由司法協助外事司負責解釋。

外聘講師管理辦法規定篇六

一、門禁卡的領用:門禁卡由辦公室統一制作、管理,發放給工作需要領用的員工。員工在辦公室領取門禁卡時,辦理相關確認領用手續。

二、門禁卡的補辦:使用不當損壞或遺失,須辦理相關補辦手續,損壞卡由辦公室收回。

三、門禁卡的注銷:

1、門禁卡屬于智能ic卡,卡內存儲了小區樓宇的相關信息。如遺失,請速到辦公室辦理注銷手續。

2、因門禁卡遺失未及時辦理注銷手續引起的后果,由領用人全部承擔。

3、領用人因離職等原因不再使用時,需上交所領用門禁卡,辦公室需加以核對編號無誤后,辦理相關離職手續。

四、門禁卡的使用:

1、本小區采用的門禁卡具有逐步實現人、車進出小區的身份識別功能;

2、進出小區時,需持卡靠近讀卡器,經身份識別后,門禁可自動開啟;

3、門禁卡僅限領用人工作時間內使用,實行早領用晚交回制度;

4、禁止將本人所使用的門禁卡轉借他人使用,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安全隱患;

5、門禁卡請勿彎折、水浸或接近磁場,因此造成的門禁卡損壞由持卡人自行承擔。

以上內容根據不同物業企業適度調整。

外聘講師管理辦法規定篇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的風險管理,建立規范、有效的風險控制體系,提高風險防范能力,保證公司安全、穩健運行,提高經營管理水平,按照《公司法》、《會計法》及中國人民銀行相關規定并結合公司經營和管理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公司風險,指未來的不確定性對公司實現其經營目標的影響。公司風險一般可分為戰略風險、財務風險、市場風險、運營風險、法律風險等;也可以能否為公司帶來盈利等機會為標志,將風險分為純粹風險(只有帶來損失一種可能性)和機會風險(帶來損失和盈利的可能性并存)。

第三條 本制度所稱風險管理,指公司圍繞總體經營目標,通過在公司管理的各個環節和經營過程中執行風險管理的基本流程,培育良好的風險管理文化,建立健全公司風險管理體系,包括風險管理策略、風險管理的組織職能體系、風險管理信息系統和內部控制系統,從而為實現風險管理的總體目標提供合理保證的過程和方法。

第四條 本制度所稱風險管理基本流程包括以下主要工作:

(一)收集風險管理初始信息;

(二)進行風險評估;

(三)制定風險管理策略;

(四)提出和實施風險管理解決方案;

(五)風險管理的監督與改進。

第五條 本制度所稱內部控制系統,指圍繞風險管理策略目標,針對公司各項業務管理及其重要業務流程,通過執行風險管理基本流程,制定并執行的規章制度、程序和措施。

第六條 公司開展風險管理工作,注重防范和控制風險可能給公司造成損失和危害,把機會風險視為公司的特殊資源,通過對其管理,為公司創造價值,促進經營目標的實現。

第七條 公司本著從實際出發,務求實效的原則,以對重大風險、重大事件(指重大風險發生后的事實)的管理和重要流程的內部控制為重點,積極開展風險管理工作。

第二章 風險管理的目標、原則與框架

第八條本制度旨在公司為實現以下目標提供合理保證:

1.將風險控制在與總體目標相適應并可承受的范圍內。

2. 確保法律法規的遵循。

3. 提高公司經營的效益及效率。

4. 確保公司建立針對各項重大風險發生后的危機處理計劃,使其不因災害性風險或人為失誤而遭受重大損失。

第九條公司風險管理應當遵循健全、合理、制衡、獨立的原則,確保風險管理的有效性。

(一) 健全性:風險管理應當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統一;覆蓋公司的所有業務、部門和人員,滲透到決策、執行、監督、反饋等各個環節,確保不存在風險管理的空白或漏洞。

(二) 合理性:風險管理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與公司經營規模、業務范圍、風險狀況及公司所處的環境相適應,以合理的成本實現風險管理目標。

(三) 制衡性:公司部門和崗位的設置應當權責分明、相互牽制,一線業務運作與二線管理支持適當分離。

(四) 獨立性:承擔風險管理監督檢查職能的部門應當獨立于公司其他部門。

第十條公司的風險管理通常應涵蓋經營活動中所有業務環節,包括公司戰略、規劃、產品研發、市場運營、業務運營、財務、內部審計、法律事務、人力資源、采購、加工制造、銷售、物流、質量等各項業務管理及其重要業務流程。

第十一條公司內控制度及風險管理除涵蓋對經營活動各環節的控制及風險管理外,還包括貫穿于經營活動各環節之中的各項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印章使用管理、票據領用管理、預算管理、資產管理、質量管理、職務授權及代理制度、定期溝通制度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管理制度等。

第三章 風險管理組織體系

第十二條 公司風險管理的組織體系由公司總裁辦公會、審計部、風險管理部、法律顧問、各部門內設的有風險職能的部門或崗位構成。

第十三條總裁辦公會負責提出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防范風險的指導意見,審定公司風險控制制度;對公司風險狀況和風險管理能力及水平進行評價,提出完善公司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的建議。

第十四條 審計部獨立于公司各部門,負責協助公司識別和評價重大風險問題,幫助公司改進風險管理與控制系統;通過評價控制的效率與效果、促進其持續改善等工作,幫助公司維持有效的控制系統;評價公司治理過程并提出改進公司治理的恰當建議,履行檢查與評價、咨詢與服務的職能。

第十五條風險管理部,全面負責公司的風險管理,建立健全公司風險防范、監控體系,負責公司風險管理制度建設,并監督執行情況;負責公司各業務風險的日常管理,對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中的各類風險實施有效的事前評估和過程監控,有效化解和降低公司運營風險。

第十六條 法律顧問承擔公司的政策法律事務,為領導決策和公司業務開展提供法律參考意見;審核相關法律文書及合同,防范法律風險;負責牽頭處理公司訴訟事務和經濟糾紛事務,代表公司對外處理相關法律事務,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第十七條 公司各部門負責人為風險控制的第一責任人,履行風險控制職能,執行具體的風險管理制度,建立部門內權責明確、相互制衡的崗位職責和部門內全面、合理的風控制度,并針對業務主要風險環節制定業務操作流程。

第四章 風險評估

第十八條 公司應建立風險管理綜合信息的收集與積累機制。風險管理綜合信息包括與風險及風險管理相關的宏觀經濟、政策法規、市場狀況、技術革新、公司資源、財務狀況、人力配置、管理措施、工具應用、信息報告等方面的信息。公司及各部門應廣泛地、持續不斷地收集與公司風險及管理相關的信息,并送交風險管理部對相關信息進行整理和修訂,以建設和更新公司的風險管理綜合信息庫。

第十九條 公司對公司各項業務管理及其重要業務流程進行風險評估。風險評估包括風險辨識、風險分析、風險評價三個步驟。

第二十條 風險評估由公司組織各部門實施。

第二十一條 風險辨識是指查找公司各業務單元、各項重要經營活動及其重要業務流程中有無風險,有哪些風險。風險分析是對辨識出的風險及其特征進行明確的定義描述,分析和描述風險發生可能性的高低、風險發生的條件。風險評價是評估風險對公司實現目標的影響程度、風險的價值等。

第二十二條 進行風險辨識、分析、評價時,采用定性與定量方法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定性方法可采用問卷調查、集體討論、專家咨詢、情景分析、政策分

析、行業標桿比較、管理層訪談等。定量方法可采用統計推論(如集中趨勢法)、計算機模擬(如蒙特卡羅分析法)、事件樹分析、壓力測試等。

第二十三條 進行風險定量評估時,統一制定各風險的度量單位和風險度量模型,并通過測試等方法,確保評估系統的假設前提、參數、數據來源和定量評估程序的合理性和準確性。要根據環境的變化,定期對假設前提和參數進行復核和修改,并將定量評估系統的估算結果與實際效果對比,據此對有關參數進行調整和改進。

第二十四條 風險分析包括風險之間的關系分析,以便發現各風險之間的自然對沖、風險事件發生的正負相關性等組合效應,從風險策略上對風險進行統一集中管理。

第二十五條 在評估多項風險時,根據對風險發生可能性的高低和對目標的影響程度的評估,繪制風險坐標圖,對各項風險進行比較,初步確定對各項風險的管理優先順序和策略。

第二十六條 公司對風險管理信息實行動態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實施風險辨識、分析、評價,以便對新的風險和原有風險的變化重新評估。

第五章 風險管理策略

第二十七條 本制度所稱風險管理策略,指公司根據自身條件和外部環境,圍繞公司發展戰略,確定風險偏好、風險承受度、風險管理有效性標準,選擇風險承擔、風險規避、風險轉移、風險轉換、風險對沖、風險補償、風險控制等適合的風險管理工具的總體策略,并確定風險管理所需人力和財力資源的配置原則。

第二十八條 一般情況下,對戰略、財務、運營和法律風險,可采取風險承擔、風險規避、風險轉換、風險控制等方法。對能夠通過金融手段進行理財的風險,可以采用風險轉移、風險對沖、風險補償等方法。

第二十九條 根據不同業務特點統一確定風險偏好和風險承受度,即公司愿意承擔哪些風險,明確風險的最低限度和不能超過的最高限度,并據此確定風險的預警線及相應采取的對策。確定風險偏好和風險承受度,要正確認識和把握風險與收益的平衡,防止和糾正忽視風險,片面追求收益而不講條件、范圍,認為風險越大、收益越高的觀念和做法;同時,也要防止單純為規避風險而放棄發展機遇。

第三十條 公司根據風險與收益相平衡的原則以及各風險在風險坐標圖上的位置,進一步確定風險管理的優選順序,明確風險管理成本的資金預算和控制風險的組織體系、人力資源、應對措施等總體安排。

第三十一條 定期總結和分析已制定的風險管理策略的有效性和合理性,結合實際不斷修訂和完善。其中,重點檢查依據風險偏好、風險承受度和風險控制預警線實施的結果是否有效,并提出定性或定量的有效性標準。

第六章 風險的監控報告與預警

第三十二條 公司建立風險報告和預警制度。通過有效的溝通和反饋,使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及時了解公司業務和資產的風險狀況,相應調整風險管理政策和管理措施。

第三十三條 風險管理部對各部門的經營計劃、方案的實施進行實時監控,及時對各類信息進行記錄、匯總、分析和處理,并保留風險管理記錄。各部門或崗位向風險管理部報送本部門業務風險情況。各部門所有涉及風險管理的相關資料必須向風險管理部報備,或向風險管理部開放信息系統。風險管理部有權檢查原始資料。

第三十四條 公司的風險報告分為定期風險報告和不定期的專項風險報告。定期風險報告是對一個階段公司經營發展中存在的風險和糾正的情況進行的匯總報告;不定期專項風險報告是對監控中或風險專項檢查中發現的重大風險或風險隱患問題進行的專項報告。風險報告要按照規定的報告程序報送公司領導、相關部門和履行垂直管理職責的管理部門。

第三十五條 在風險監控中發現問題時,風險管理部可以進行風險專項檢查,必要時可進行重點審計或組織專項審計。對其它不屬于審計監察部職責范圍內的事項,風險管理部可以向公司有關部門提出風險管理建議。

第三十六條公司相關部門應建立風險預警系統,以發現并應對可能出現的風險:

(一) 建立財務預警系統:公司的財務中心,通過設置并觀察一些敏感性財務指標的變化,對可能或將要面臨的財務危機實現進行預測預報。

(二) 建立經營管理預警系統:公司的經營管理人員,根據各個業務環節特有的性質來設計不同的風險控制機制,徹底掌握風險的來源和可能的影響。

(三) 建立風險信息管理系統。各部門有責任及時、無保留地向公司風險管理部報告有關風險的真實信息。

1、風險管理信息系統應涵蓋風險管理基本流程和內部控制系統各環節包括信息的采集、存儲、加工、分析、測試、傳遞、報告、披露等。

2、公司須采取措施確保向風險管理信息系統輸入的業務數據和風險量化值的一致性、準確性、及時性、可用性和完整性。對輸入信息系統的數據,未經批準,不得更改。

3、風險管理信息系統能夠進行對各種風險的計量和定量分析、定量測試;能夠實時反映風險矩陣和排序頻譜、重大風險和重要業務流程的監控狀態;能夠對超過風險預警上限的重大風險實施信息報警;能夠滿足風險管理內部信息報告制度和公司對外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

4、風險管理信息系統須實現信息在各部門之間的集成與共享,既能滿足單項業務風險管理的要求,也能滿足公司整體和各部門的風險管理綜合要求。

5、公司確保風險管理信息系統的穩定運行和安全,并根據實際需要不斷進行改進、完善或更新。

第七章 風險管理解決方案

第三十七條 公司根據風險管理策略,針對各類風險或每一項重大風險制定風險管理解決方案。方案一般需要包括風險解決的具體目標,所需的組織領導,所涉及的管理及業務流程,所需的條件、手段等資源,風險事件發生前、中、后所采取的具體應對措施以及風險管理工具(如:關鍵風險指標管理、損失事件管理等)。

第三十八條 制定風險解決的內控方案,滿足合規的要求,堅持經營戰略與風險策略一致、風險控制與運營效率及效果相平衡的原則,針對重大風險所涉及的各管理及業務流程,制定涵蓋各個環節的全流程控制措施;對其他風險所涉及的業務流程,要把關鍵環節作為控制點,采取相應的控制措施。

第三十九條 公司制定內控措施,一般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一) 建立內控崗位授權制度。對內控所涉及的各崗位明確規定授權的對象、條件、范圍和額度等,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超越授權做出風險性決定;

(二) 建立內控報告制度。明確規定報告人與接受報告人,報告的時間、內容、頻率、傳遞路線、負責處理報告的部門和人員等;

(三) 建立內控批準制度。對內控所涉及的重要事項,明確規定批準的程序、條件、范圍和額度、必備文件以及有權批準的部門和人員及其相應責任;

(四) 建立內控責任制度。按照權利、義務和責任相統一的原則,明確規定各部門、崗位、人員應負的責任和獎懲制度;

(五) 建立內控審計檢查制度。結合內控的有關要求、方法、標準與流程,明確規定審計檢查的對象、內容、方式和負責審計檢查的部門等;

(六) 建立內控考核評價制度。把各部門風險管理執行情況與績效薪酬掛鉤;

(七) 建立重大風險預警制度。對重大風險進行持續不斷的監測,及時發布預警信息,制定應急預案,并根據情況變化調整控制措施;

(八) 建立健全公司法律顧問制度,大力加強公司法律風險防范機制建設,形成由公司決策層主導、公司法律顧問提供業務保障、全體員工共同參與的法律風險責任體系,完善公司重法律糾紛案件的備案管理制度;

(九) 建立重要崗位權力制衡制度,明確規定不相容職責的分離。主要包括:授權批準、業務經辦、會計記錄、財產保管和稽核檢查等職責。對內控所涉及的重要崗位可設置一崗雙人、雙職、雙責,相互制約;明確該崗位的上級部門或人員對其采取的監督措施和應負的監督責任;將該崗位作為內部審計的重點等。

第四十條公司建立靈敏高效的危機處理和應急管理機制,以降低風險損失。對新出現的、缺乏風險應急預案的重大風險,風險管理部應立即與公司相關部門協調,組織人員研究制定風險應對方案,并報公司總裁辦公會審批后實施。

第四十一條 當風險已經發生,風險單位負責人必須立即向公司風險管理部報告。風險管理部應及時對風險進行初步的評判,確定是屬于一般性內部風險,還是對企業聲譽、經營活動和內部管理造成強大壓力和負面影響的企業危機。對一般性風險,責成負責人或有關人員負責組織處理;對企業危機,必須按照下列程序處理:

(一) 第一時間成立危機處理小組,該小組應由公司總裁或副總裁擔任組長。小組成員至少應包括:發生危機單位的第一負責人,公司法律顧問、財務中心、總裁辦公會成員、人力資源部、風險管理部等部門負責人及其他相關人員,小組應配備小組秘書及后勤保障人員。公司董事會應授權危機處理小組為處理危機事件的最高權力機構和協調機構,有權調動公司可用資源,有權獨立代表公司作出聲明、承諾或妥協。

(二)危機處理小組應及時根據現有的資料和情報,以及企業擁有或可支配的資源來制訂危機處理計劃。計劃必須體現出危機處理目標、程序、組織、人員及分工、后勤保 障、行動時間表以及各個階段要實現的目標,同時還應包括社會資源的調動和支配、費用控制和實施責任人及其目標。計劃制訂完成并獲通過后,應立即開始進行物 質資源調配和準備,展開全面的危機處理行動。

(三)危機應按如下程序處理:

1. 對于尚未造成社會影響的事件,在對危機事件進行詳細的調查了解和核實的基礎上,根據法律和公理,果斷做出處理決定,以避免事態的進一步惡化。

2. 對于已造成社會影響的事件,應保持與社會各方的良好溝通,及時披露事實真相,以有助于對事件做出客觀公正的報道和評價。

3. 在處理過程中,應處理好與危機事件對方當事人的關系,及時按撫,避免出現糾紛。

4. 在事件處理的全過程,危機處理小組均應與當地政府、監管機構保持緊密聯系,及時通報事件進展。

(四) 危機事件處理完成后,危機處理小組應及時提交總結報告,如實反映事件的起因、發生過程、處理方法和結果、責任認定、反映的問題等,并提出整改建議或意見,以避免新的風險和危機發生。

第四十二條 對因決策失誤、管理失職、行為失當等原因致使公司出現風險或危機,并造成有形或無形損失的責任人及部門負責人,公司應追究其直接責任或領導責任。

第四十三條 公司按照各部門的職責分工,認真組織實施風險管理解決方案,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第八章 風險管理的監督與改進

第四十四條 公司以重大風險、重大事件和重大決策、重要管理及業務流程為重點,對風險管理初始信息、風險評估、風險管理策略、關鍵控制活動及風險管理解決方案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采用壓力測試、返回測試、穿行測試以及風險控制自我評估等方法對風險管理的有效性進行檢驗,根據變化情況和存在的缺陷及時加以改進。

第四十五條 公司建立貫穿于整個風險管理基本流程,連接各上下級、各部門的風險管理信息溝通渠道,確保信息溝通的及時、準確、完整,為風險管理監督與改進奠定基矗

第四十六條 公司各部門定期對風險管理工作進行自查和檢驗,及時發現缺陷并改進,其檢查、檢驗報告及時報送公司風險管理部。

第四十七條 公司風險管理部定期對各部門的風險管理工作實施情況和有效性進行檢查和檢驗,要根據本制度第三十條要求對風險管理策略進行評估,對跨部門的風險管理解決方案進行評價,提出調整或改進建議,出具評價和建議報告,及時報送公司總裁或其委托分管風險管理工作的高級管理人員。

第四十八條 公司審計部至少每年一次對包括風險管理部在內的各部門能否按照有關規定開展風險管理工作及其工作效果進行監督評價,監督評價報告直接報送總裁辦公會及董事會。此項工作也可結合年度審計、任期審計或專項審計工作一并開展。

第九章 風險管理文化

第四十九條 公司須注重建立具有風險意識的公司文化,促進公司風險管理水平、員工風險管理素質的提升,保障公司風險管理目標的實現。

第五十條 風險管理文化建設須融入公司文化建設全過程。大力培育和塑造良好的風險管理文化,樹立正確的風險管理理念,增強員工風險管理意識,將風險管理意識轉化為員工的共同認識和自覺行動,促進公司建立系統、規范、高效的風險管理機制。

第五十一條 公司在內部各個層面營造風險管理文化氛圍。從董事會開始高度重視風險管理文化的培育,總裁負責培育風險管理文化的日常工作。高級管理人員須在培育風險管理文化中起表率作用。重要管理及業務流程和風險控制點的管理人員和業務操作人員應成為培育風險管理文化的骨干。

第五十二條 大力加強員工法律素質教育,制定員工道德誠信準則,形成人人講道德誠信、合法合規經營的風險管理文化。對于不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法及違反道德誠信準則的行為,嚴肅查處。

第五十三條 公司全體員工尤其是各級管理人員和業務操作人員須通過多種形式,努力傳播公司風險管理文化,牢固樹立風險無處不在、風險無時不在、嚴格防控純粹風險、審慎處置機會風險、崗位風險管理責任重大等意識和理念。

第五十四條 風險管理文化建設與薪酬制度和人事制度相結合,有利于增強各級管理人員特別是高級管理人員風險意識,防止盲目擴張、片面追求業績、忽視風險等行為的發生。

第五十五條 建立重要管理及業務流程、風險控制點的管理人員和業務操作人員崗前風險管理培訓制度。采取多種途經和形式,加強對風險管理理念、知識、流程、管控核心內容的培訓,培養風險管理人才,培育風險管理文化。

第十章 附則

第五十六條 本制度由公司總裁辦公會組織制定并負責解釋。

第五十七條 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外聘講師管理辦法規定篇八

為維護辦公區域正常工作秩序,創造良好的辦公環境,特制定本規定。

一、適用范圍

1、本規定適用于運營事業部全體員工。

2、辦公區域是公司員工日常辦公及對外接待的重要場所,全體員工都應自覺維護辦公區域的辦公秩序和環境衛生,共同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

二、管理內容

(一)行為準則

1、愛護公共設施、物品,不亂寫、亂畫、亂磕、亂碰,確保辦公臺面、墻壁、壁櫥、門窗等設施不受污損。

2、員工應愛護辦公設施設備,不得人為損壞辦公物品,如人為損壞辦公設施設備的,當事人應照價賠償。

3、上班時間,員工穿著要大方得體,注重儀態舉止,禁止穿超短裙、短褲、背心、拖鞋上班;嚴禁大聲喧嘩、吵鬧,不得在辦公區域內有不文明的言行。

4、公司員工在上班時間不得從事和工作無關的事情。

5、個人物品應擺放整齊有序,保持臺面清爽、干凈;開關抽屜動作要輕,不

隨意挪用他人物品、翻看他人文件資料。

6、除早點外,不鼓勵公司員工在辦公區域內進餐。

7、中午休息時間不準在會議室、洽談室及訪談室沙發上睡覺。

8、辦公區域內嚴禁吸煙。

9、自覺維護環境衛生,嚴禁亂丟煙頭、紙屑等廢物。

10、員工離開辦公區域時座椅須擺正,關好抽屜;禁止在辦公區域存放大額錢鈔和貴重物品,否則如發生丟失責任自負。

(二)接人待物

1、公共辦公區不接待客人,各部門接待客人應安排在洽談室或會議室。

2、前臺工作人員工作時,必須精神飽滿、坐姿端正,接待客人要禮貌、周全;客人來訪應及時通報相關人員;對推銷人員應禮貌拒絕,嚴禁其進入辦公區域。

3、接聽電話要用語禮貌標準、簡短扼要,嚴禁閑談或長時間撥打接聽私人電話。

(三)節能節電

1、員工要節約用電,辦公區域燈光根據室外自然光線強度開啟。如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可根據使用區域開啟部分照明燈,嚴禁個別人加班開啟全部燈光或無人燈光長明。最后一個離開公司的員工,應檢查是否關閉所有照明燈。

2、空調運行期間,應盡量減少開啟窗戶,以保持良好的制冷效果。非辦公時間可根據工作需要開啟部分空調,嚴禁無人或個別人辦公時開啟全部空調。

三、管理和監督

1、公司行政部門負責本規定的實施和監督。

2、各部門總監負責對所屬辦公區域進行有效監控。

北京萬興眾信科技有限公司

二oxx年十月

外聘講師管理辦法規定篇九

為進一步夯實我礦質量標準化基礎工作,實施精品礦井建設戰略,以“塑造精品人,打造精品隊伍,建設精品工程”為工作目標,為潞安創新管理的開局之年做好輔墊,提升創新力,加大執行力,全面提高礦井質量標準化管理水平,充分借鑒6s管理在我礦取得的成果,將二者有機結合,創新性開展工作,更好地將質量標準化工作落實到每位員工的頭上,使全體員工牢固樹立“質量就是生命,質量就是效益”的意識,變“少數人管質量標準化的被動局面”向“人人都按標準化作業的主動管理方面”邁進。為此,特制定如下考核實施辦法:

一、二者合并掛鉤考核的切入點

6s即“準時、清潔、標準、整理、安全、素養”,其精髓在于規范員工的行為,“全員、全方位、全過程”地對全體員工在上崗前、崗中、崗后的整個作業過程進行全程監督、考核,旨在消除員工不良的工作習慣,規范作業標準,提高職工素養,變強制管理為自覺行為,從達到工作目標要求。

而質量標準化工作是礦井的一項生命工程,更是一項龐大的系統工程,“全員、全方位、全過程”管理是其特性,這一點與6s管理不謀而合,更重要的是質量標準化工作是安全管理的基礎,只有“全員、全方位、全過程”地按質量標準化標準去作業,才是安全管理的命脈所在,因此“全員、全方位、全過程”管理作為二者掛鉤考核的切入點,緊緊圍繞“突出重點,嚴格落實;面面具到,全程控制”的工作思路,真真正正地把質量標準化工作從嚴從細著手,通過6s管理有效手段并將考核結果與當月單位個人工資收入掛鉤、兌現,來提高我礦整體的質量標準化管理水平。

二、實施標準及考核辦法

(一)、準時(標準分5分)

施工人員必須按時到達工作面,

(二)、清潔(標準分10分)

質量標準化標準主要分為基礎資料管理、工程質量以及文明生產三部分進行評級考核,清潔對應文明生產部分進行考核,刪去整個行為保留個人部分。 1、材料碼放:嚴格按新近下發的《井下材料碼放材料》進行,由運料人員負責,驗收員對材料碼放情況給予評估。

2、各轉載點噴霧:采掘機械內處噴霧、放炮噴霧等必須齊全有效且霧化效果好。

各轉載點內司機負責。

采掘機械由對應的采煤機司機、掘進機司機負責。

放炮噴霧由驗收員負責。

3、風筒吊掛直、且逢必掛,風筒出口距迎頭不小于10m,風筒接口嚴密不漏風。

該項內容驗收員負責,標準分。

4、機電設備管理:

①皮帶不跑偏,托輥不轉串數每一百米不超3串,由皮帶檢修工負責。 ②機電設備安裝位置合理,衛生清潔,開關上架,失爆率、完好率達標,由電工負責。

(三)、標準(標準分40)

對應質量標準化評分標準中的工程質量部分,是重點項目。

1、采煤

2、掘進

2.1、綜掘

(1)巷道斷面尺寸必須符合規程設計要求,頂平幫直,不得超、欠挖,嚴格按截割路線圖操作,對掘進機司機進行考核。

否決:掘進機前后5m及轉載皮帶兩側必須將附近人員撤離并發出開機警告后方可開機,否則,否決掘進機司機該項得分。

(2)錨桿施工質量:錨桿預緊力及錨桿安裝角度、錨桿外露長度、間排距,頂錨桿人員對頂錨桿的預緊力角度負責,幫錨桿人員對幫錨桿的預緊力角度負責。

錨桿預緊力要求:一般地。玻璃鋼錨桿為40nm,圓鋼錨桿為60nm,螺紋鋼錨桿為100nm,施工時錨桿必須及時預緊。

安裝角度:一般地,頂板兩肩角錨桿角度為20o-30o,幫上下部錨桿為10o,其余均垂直煤墻打設,允許誤差為±3o。(頂肩部錨桿必須在規定區間)

外露長度:一般為20―50mm。

間排距:誤差±50mm。

以上幾項評分標準按公司標準執行,如有不合格錨桿將對施工人員進行考核。

(3)巷道中腰線:

中腰線允許誤差±50mm,由驗收員負責。

(4)聯網質量:

金屬網必須掛展,鋪平,緊貼煤頂、幫。且長邊對接,短邊搭接200mm,用

16#鉛絲隔孔相連。

鋪網由頂幫施工人員負責。

聯網由專職聯網工負責。

(5)錨索施工質量:

安裝位置:按規程要求打設,間距誤差±150 mm。

錨索外露長度:200-300 mm,由頂錨桿施工人員負責。

(6)離層儀施工質量:由檢修班相關人員負責。

離層儀必須嚴格按規程要求施工,打設深度、位移計安設位置,必須合格,離層儀間距不大于2m,安裝完畢后及時掛編號牌并填寫初始讀數,誤差讀數可精確到mm,否則有一項不合格扣 分。

2.2 炮掘

(1)施工斷面形狀及尺寸

嚴格按炮眼布置圖及爆炸圖表進行打眼、裝放炮,保證巷道成形,與設計尺寸誤差為0-20mm,不得欠挖。

否決項:未執行“一炮三檢制”、“三人聯鎖放炮制”及未按規定設警戒,否決專職放炮員、工長該項得分。

(2)施工質量(2)錨桿施工質量:錨桿預緊力及錨桿安裝角度、錨桿外露長度、間排距,頂錨桿人員對頂錨桿的預緊力角度負責,幫錨桿人員對幫錨桿的預緊力角度負責。

錨桿預緊力要求:一般地。玻璃鋼錨桿為40nm,圓鋼錨桿為60nm,螺紋鋼錨桿為100nm,施工時錨桿必須及時預緊。

安裝角度:一般地,頂板兩肩角錨桿角度為20o-30o,幫上下部錨桿為10o,其余均垂直煤墻打設,允許誤差為±3o。(頂肩部錨桿必須在規定區間)

外露長度:一般為20―50mm。

間排距:誤差±50mm。

以上幾項評分標準按公司標準執行,如有不合格錨桿將對施工人員進行考核。

(3)巷道中腰線:

中腰線允許誤差±50mm,由驗收員負責。

(4)聯網質量

金屬網必須掛展,鋪平,緊貼煤頂、幫。且長邊對接,短邊搭接200mm,用16#鉛絲隔孔相連。

鋪網由頂幫施工人員負責。

聯網由專職聯網工負責。

(5)錨索施工質量

安裝位置:按規程要求打設,間距誤差±150 mm。

錨索外露長度:200-300 mm,由頂錨桿施工人員負責。

(6)離層儀施工質量:由檢修班相關人員負責。

離層儀必須嚴格按規程要求施工,打設深度、位移計安設位置,必須合格,離層儀間距不大于2m,安裝完畢后及時掛編號牌并填寫初始讀數,誤差讀數可精確到mm,否則有一項不合格扣 分。

(四)整理(因該項工作必須由全班人員參與、配合完成,作為班組考核,即b卡)

整理是對當班工作的收尾,交班的一評價。

1、巷道窩頭10m范圍浮煤清理。

2、窩頭材料、施工機具、風水管路的整理、收拾并整齊放置到指定地點。 3、沖洗巷道:窩頭50m以內每班沖洗一次,50-100m每天沖洗一次,100m外每周沖洗一次,當班只負責窩頭50m內巷道沖洗。

(五)安全(標準分25)

1、嚴格執行“四不生產”原則。

2、嚴格按照正規循環作業。

3、個人當班無三違該項得分。

(六)素養(標準分10)

1、各采掘機司機、煤溜(皮帶)司機、井下電鉗工等特殊工種必須執證上崗。

2、各工種必須熟知巷道斷面圖、通風系統圖、避災路線圖及爆破三視圖表。 3、施工人員必須熟知所掘巷道基本參數、施工工藝及質量標準化標準。

三、運行考核機制

1、本考核效果參與本人月度工資獎金的30%-40%,必須在當月工資中兌現。

2、所有6s各項中包含的工種評分標準分如缺項時,則按該項標準分計。

外聘講師管理辦法規定篇十

為規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財務管理工作中的審批行為,明確公司財務支出的內部流程、決策程序及審批權限,完善健全公司內控制度,確保全公司的各項預算目標的實現,保障公司健康持續發展,制訂本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全公司財務工作實行預算管理模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本制度規定范圍內行使審批權。

第二條 審批范圍:本公司直接經營活動、對外投資活動、融資活動發生的款項收支,納入董事會審定通過的年度預算計劃。

第三條 公司實行總經理一只筆審批制度,財務總監及公司財務人員應嚴格審核公司各項經濟業務的發生,若應審核不嚴給公司造成的缺失,有關人員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章 審批原則

第四條 經辦人為審批事項的直接責任人,對該事項承擔直接責任。

第五條 審批人為審批事項的決策人,對審批事項承擔決策責任。

第六條 子公司總經理應對本公司全部審批事項承擔決策責任,超過規定限額提交股份公司領導核準的事項,股份公司層面承擔領導責任。

第七條 任何審批事項應包括但不限于經辦人簽名、部門負責人

簽署審核意見、審批人簽署審批意見。公司財務部門可根據具體情況提出審核要求。

第八條 子公司總經理可對公司預算范圍內的審批事項授權行使,但必須報股份公司財務審核。

第三章 財務審批程序

第九條 預借款及公司關聯往來款項審批規定

1、預借款包括出差臨時借款、采購臨時借款、辦事處支付備用金以及其他臨時性借款,金額在5,000元以內由各分管副總審批,公司財務總監核準。超過此限額的預借款,應提交公司總經理批準。

2、公司與各子公司之間發生的交易事項,由子公司總經理審批,公司財務總監核準。

第十條 預付款審批規定

1、公司各項預付款項的支付均按經濟業務發生所簽定的合同約定執行。預付款金額在10萬元以內的經濟業務,由業務部門經理初審后,經分管副總審批,公司財務總監核準后支付。超過此限額的預付款支付,需經公司總經理審批。

2、超合同約定支付的預付款項,應由業務部門初審后,經分管副總及公司財務總監審批,公司總經理核準后支付。

第十一條 涉及員工薪資、福利費事項的財務審批規定

1、每年年初,由公司人事部及財務部參與,會同公司實行計件工資及業務提成的所屬部門共同制定計件工資及業務提成標準方案,并報總經理辦公會討論通過后,經公司總經理簽發后實施。

2、公司的薪資發放,由各所屬部門制定月工資發放金額,同時將工資發放計算標準一并提交公司人事部門審核,經公司財務總監審批后發放。

3、公司固定福利費事項的調整由公司人事部提出具體方案,經總經理辦公會討論通過后,公司總經理簽發后實施。每月發放時,在實施方案范圍內,由公司人事部門審核,公司財務總監審批后發放。

4、公司臨時性員工福利發放,由公司總經理辦公室提出方案,經公司財務總監審核,公司總經理核批后實施。

第十二條 涉及保證金退返的財務審批規定

合同保證金的退還由公司業務歸口的部門在保證金退還到期日出具相關意見,經公司分管的副總審批,公司財務總監核準后支付。

第十三條 購買或出售資產、對外投資、對外擔保、關聯交易的財務審批規定

1、股份公司及子公司涉及購買資產、出售資產、對外投資、對外擔保、與公司股東發生關聯交易均由股份公司統一管理。

2、公司投資運用資金(含對外投資、收購或出售資產、資產抵押、銀行借款、對外擔保等)按照公司《章程》規定執行。財務部門依據經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決議,并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后實施。

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與持股5%以上股東及其關聯公司發生關聯交易事項,均應按照《公司章程》等相關規范要求,提交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由公司總經理審批實施。

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年度內資本性的購買資產、出售資產業務,實施金額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的總資產30%以上的需經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實施金額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的總資產30%以下的需經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具體事項在相關決策程序履行完畢后,由所屬部門制定詳細的實施方案,公司分管副總審批后,經公司財務總監核準,公司總經理審批后實施。

第十四條 公司工程建設、裝修改造、設備大修理等建設性支出的財務審批規定

1、公司單項建設性支出在1000萬元以上的項目立項應提交公司董事會按相應權限審批。項目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后,經公司財務總監審核,由公司總經理審批后實施。

2、公司單項建設性支出1000 萬元(含1000 萬元)以下的項目立項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議,相關的資金支出經公司財務總監審核后,由公司總經理審批后支付。

第十五條 控股子公司各項費用的審批規定

1、公司對所屬控股子公司實行全面預算控制和月度計劃審批相結合的管理制度,年初由公司財務部核定控股子公司全年各項費用預算,并提交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議。

2、各控股子公司在全年預算額度內進行指標分解,控股子公司按月度分解指標,向公司財務部上報月度資金使用計劃,月度資金使用計劃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后,在月度內由控股子公司總經理逐項安排,報公司財務總監審核后支付。

3、控股子公司在年度內發生的超預算費用,經公司財務總監審核,公司總經理審批后支付。

第十六條 公司費用報銷審批規定

1、公司對部門費用支出實行預算與審批相結合的管理原則,各部門按相關費用明細:差旅費、辦公費、資料費、培訓費、招待費、宣傳費等項目由公司財務部門核定全年預算總額,并上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議后,由公司總經理簽發后實施。

2、各部門嚴格控制全年費用開支,在預算額度內發生的費用支出,由部門經理初審后,報分管的公司副總審批,由公司財務部審核后報銷。

3、單項費用支出在2 萬元以內的臨時費用預算申請,可由公司副總經理、財務總監及相關部門負責人討論決定。單項費用支出在2萬元以上的臨時性費用預算應由總經理辦公會議討論決定,由公司總經理審批后實施。

4、公司組織的大型活動,應制定詳細的費用預算實施方案,該方案經公司分管副總審核后,報公司總經理審批。財務部依據批準的預算方案審核報銷。

第十七條 財務部門的審核職責:公司財務部在辦理財務審核工作時,應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公司規章制度的要求,對審核事項做決定。

第十八條 財務總監的審核監督職責:財務總監為公司財務管理工作的負責人,履行本制度規定的審批職責。

第二十三條 本制度經公司董事會審議批準后執行,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外聘講師管理辦法規定篇十一

為加強安全生產監督,防止和減少交通事故,保障他人和自己的生命、財產安全,強化安全保障措施,確保運輸任務完成,科學化地管理車輛,根據相關規定所有危險品運輸車輛必須配備車載gps設備。通過gps定位對車輛運行過程位置、速度、方向、行駛線路、運行軌跡、規范行駛等實施安全運行監控,從而規范車輛運行,規避風險,實現生產運行過程的受控管理,有效制止違章行車和預防控制交通事故的發生。現根據公司生產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監控原則與適應范圍

1、車輛gps監控是指帶有gps衛星定位功能,能實時記錄和傳輸車輛所在位置、行駛路線、行駛速度等,具有定位、監控、記錄、警示、指揮調度、營運管理、信息、網絡、通訊等綜合功能的汽車行駛記錄監控管理系統。包括車輛gps車載終端、各級監控平臺相關設備及監控管理軟件系統。

2、公司所有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都必須按國家相關規定配備車載gps設備和必要的通訊工具。

3、凡公司車輛安裝了車輛gps車載終端的車輛,均應遵守本制度規定。

二、監控員和駕駛員職責

(一)監控員職責

1.負責統一管理公司車輛gps監控管理平臺,負責平臺正常使用及維護,保證監控平臺運轉正常。

2.監控公司車輛的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對監控中發現的違章車輛駕駛員進行處罰處理,并做好相關記錄。

3.監控平臺由專人操作,無關人員不得隨意操作。

4.教育從業人員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使從業人員認識運用車輛gps監控管理系統對運輸安全生產的重要性,自覺接受公司的跟蹤監控。

(二)駕駛員職責

1.確保gps車載終端處于開機狀態,嚴禁人為破壞車載終端的正常使用,嚴禁私自拆除或改變車載終端結構。出現故障應及時報告,以便及時解決。

2. 行駛中保持終端信息通暢,嚴禁無故或惡意手動報警,擾亂平臺正常工作。

3.遵守各項行車安全制度,對監控平臺提醒糾正的違章行為應及時改正。

4.保護好gps車載終端,使其始終處于正常工作狀況。

三、監控管理

(一)日常監控管理內容,包括車輛超速處理、偏離規定線路檢查、夜間車輛運行監控、定點停放、長時間著車等監控。

車載終端設備的管理由本車駕駛人員全權負責,公司在日常監控中發現設備運行不正常,應及時通知設備運營商進行維護。

車載終端設備不能正常運行,經查證系人為破壞的,由本車駕駛人員承擔設備維修或更換設備的費用,并處以損失額2倍罰款。要求駕駛員將gps檢查和使用納入車輛“三檢”范圍。如發現損毀、丟失情況應立即匯報,查明原因和責任人。

3.駕駛人員不得自行斷開gps車載終端電源,確因車輛檢修需斷開電源的,要及時告知公司監控人員,并做記錄備查。車輛送修后取車時應對gps設備進行檢查,如有損壞應由修理廠予以恢復。

4.駕駛員或車上乘座人員,不得無故按緊急報警開關,以免日后影響判斷,貽誤警情,對隨意報警人員將按照運輸公司不執行相關制度項予以考核。

(二)gps報警設置

1.超速報警:以交通執法部門以及本公司的時速設置為準,最高時速不能超過80km/小時,路段有限速規定的,不能超過規定時速。

2.車輛故障和事故報警:要求發生上述問題時要第一時間向公司相關部門匯報。并積極采取措施,避免延誤時限和擴大損失與影響。

(三)報警的處理

公司或各分公司在監控時接到報警信號后,要迅速查明報警原因,及時處理,并將做好記錄。

1.超速報警:及時告訴本車駕駛人員糾正,減速慢行,消除隱患;

2.異常報警及緊急報警:及時與駕駛人員聯系,查明報警原因,了解求助內容,及時救助;

3.事故報警:及時與駕駛人員聯系并了解現場情況,并及時上報公司安全科,安全科要及時根據事故發生情況立即做出相應處理。

四、違章行為及處罰

(一)違章行為

1.私自拆動和損壞監控系統的各部件,使其無法正常工作。

2.無故按緊急報警開關報警的。

3.駕駛員超范圍或超路線行車,私自改變行車路線(特殊情況向公司匯報后方可改線)脫離監控。

4.在運行中被監控中心警告有違章行為,沒有立即中止違章行為的。

5.未按規定停放車輛的。

(二)違章處罰:

1.以公司相關管理規定為依據,對以上違章行為進行階梯式處罰,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罰款50元,第三次罰款100元,以此類推;對一個月出現五次以上違章行為或情節嚴重的從業人員予以開除。

2.監控人員發現象gps監控平臺車輛數據不能正常回放,應與重慶金坤實業有限公司客服中心聯系(023-62947666),并查找原因及時匯報給總經理,三天內無數據回放又未能及時查找原因的,每次對監控人員處以20元罰款。

五、gps監控管理及數據統計

1、監控員負責gps日常監控,安全科長負責每周不少于兩次的定期抽查。

2、自gps上統計的報警,違章,違紀情況應及時制止及處理,并做好相應記錄。

3、監控員應于每月底將gps反映出的數據匯總報主管領導審核。同時根據gps上產生的即時數據制作分析報告。

4、各分公司應根據公司要求指定專人負責設備管理及監控管理。

5、車輛轉移或報廢,車管人員應及時請示上級,對gps設施予以拆卸、變更使用車輛或予以暫時保存。

外聘講師管理辦法規定篇十二

一、營銷經理崗位職責及工作流程

有優良的思想品質,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業務技能。忠于職守,尊重上級,團結同事,有責任心和上進心,以殷勤禮貌,迅速主動的工作態度為顧客服務。滿足營業時間內所有客人的服務要求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給酒吧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處理投訴以及老客人的鞏固,新客戶群體的開拓,場內氣氛烘托和強烈的拼臺促銷意識。

1.營銷經理上、下班需打卡。上班打卡時間:19:30以前,下班打卡時間:01:00以后。

2.營銷經理19:30準時開班前會,視情況開下班會,開會統一點名。

3.19:30進行班前例會,會后跟進客人聯系工作,打電話問候或短信祝福。

4.營銷經理應在營業中鞏固好自己的客戶的同時,積極的發展新客源,認真接待場內散客.

5.營銷經理不得惡意搶客,一經發現嚴厲處罰。

6.贈送不得在非自己訂臺的臺位之上重復贈送。

7.中途配合客服經理、服務員對客人進行酒水再次消費。

二、行為規范

1.營銷經理例會前必須穿著整齊,戴好工號牌,儀容儀表整潔,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如有個人衛生不清潔者,視輕微過失處罰。

2.營銷經理每月公休二天,請假公休必須提前一天提出申請,經部門總監同意方可生效,臨時請假或電話請假做曠工處理(特殊情況除外)。

3.工作時間內不能離開營業區域,如有特殊情況,必須由部門總監批準方可離開,否則視嚴重過失處理,如有超時未歸者,視遲到處理。如外出一個小時以上曠工處理。

4.工作時間內必須服從上級安排,不得頂撞上級,更不能怠慢客人,如有違反,視嚴重過失處理,情節嚴重者直接開除。

5.工作時間內接待客人必須有禮貌,熱情大方,不得帶有私人情緒,不得因 醉酒影響酒吧形象,破壞酒吧與客人之間的良好關系,違者視為嚴重過失處理。

6.上班時間內不得長時間停留在一桌客人處,必須輪流照顧好場內需要營銷經理服務的每桌客人,促進客人消費,盡量滿足客人的一切要求。

7.營銷經理必須團結一致,互助互愛,不得因任何原因與同事之間發生口角,斗毆及在客戶之間相互詆毀,如有違反,一次警告,二次開除處理。

8.工作中必須愛護酒吧任何財產,嚴禁損壞及因個人原因導致酒吧利益受損者,處以價值兩倍以上罰款。

9.工作中不得接觸黃、賭、毒及其它違紀違法行為,違者處以開除處理,情節嚴重者,交公安機關處理。

10.工作時間內,不得以任何借口向客人索要小費,違者處以兩倍以上罰款。

11.營銷經理必須熟悉酒吧所有酒水價格及相關信息,熟悉酒吧場內布局及臺位分布情況,熟悉酒吧所有優惠促銷政策,以便滿足每一位客人的要求,因營銷經理自身業務知識不合格而導致一切損失由自己承擔。

12.營銷經理在工作時間內因做到多巡臺,以便適時認識或發覺新客人并代表酒吧與客人保持良好的關系往來,代表酒吧在客人心中樹立酒吧正面形象,因營銷經理個人原因導致酒吧形象受損及客人流失者,以嚴重過失處理。

13.積極做好拼臺工作,以便做好業績額。

14.作好老客戶的鞏固和新客戶的開拓。

15.嚴禁將酒吧客人資料以及商業機密透露給其他競爭對手,違者以開除處理(不退還所有工資及押金)。

三、獎懲制度

1.拾金不昧,視情節,物品貴重程度,獎勵50-500元。

2.愛崗敬業,工作表現突出,多次獲得客人表揚者,獎勵100-500元。

3.當日訂臺超過五張,視訂臺消費情況獎勵50-200元。

4.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被采納者,獎勵50-200元。

5.愛護酒吧財務,見義勇為,為公司做出重大貢獻者獎勵200-500元。

6.對于損害酒吧利益之情況,勇于檢舉揭發者,獎勵100-500元。

7.遲到,早退者罰款30元,事假一天200元,必須由部門總監同意方可,曠 工一天300元。每月遲到3次算曠工一天,當月曠工3次者視自動離職,酒吧不退還所有工資及押金。

8.未經允許私自外出酒吧罰款100元。

9.違反儀容儀表規定者50元/次。

10.未完成上級領導安排者,50-200元。

11.待人接物不禮貌者,罰款50-200元(導致客人投訴的罰款200)。

12.客戶維護不當,導致流失客戶者,罰款100-300元。

13.未及時滿足客人之服務需求者,罰款100元(過分要求除外)。

14.與同事之間吵架者罰款100元,打架者無薪勸退。

15.不服從上級安排者罰款50-200元。

16.不得向客人索要小費或變相索取小費,違者罰款200元。

17.與同事之間發生戀愛關系者公司將勸退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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