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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化營商環境個人研討材料篇一
健全機構人員為真正抓實抓好營商環境建設,我局成立了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有局長擔任組長,副局長擔任副組長,其他人員為小組成員,把責任落實到人。同時抽調人員成立督查組,負責整個活動的開展。
(一)經自查,我局目前沒有與國家法律法規不一致的規章文件,不存在地方出臺的政策法規與國家相抵觸的現象。
(二)我單位不存在沒有法定依據的審批、審查、投資限制、資格認證、中介服務、行政收費。承接下放權利履職情況全部到位、不存在涉企項目核準范圍大、前置條件多、多頭審批、多部門蓋章,核準條件和標準不明確、審查周期長、中介服務不規范,項目備案變相成為行政許可的現象。審批服務窗口均按照“三定方案”正確履行職責,實現“一站式服務”,審批服務窗口單位辦事程序和標準公開透明、執行信息公開制,一次性告知制、首問責任制、服務承諾制、責任追究制和文明服務制,審批服務人員政策水平、業務、服務到位,無懶政怠政、推諉扯皮等問題。
(三)無阻礙民營經濟發展的準入門檻和限制民營企業、外地企業進入本地市場的各種現象。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招投標和政府采購項目招標全部做到公開、公平,均實現各類市場主體公平競爭。
(四)無政府侵占企業財產的行為。政府部門無濫用職權,利用公權力,違法查封扣押凍結企業財產、拒不執行法院判決、借用企業資金、占用依法應當劃撥給企業的資金以及依法應當退還企業的稅費、土地出讓金、保證金、政府性基金和補助資金等問題。
(五)無違規增加企業負擔的行為。無違反行政事業性收費清單目錄及收費標準規定,額外設立收費項目及高收費,強制或變相強制企業繳納會費、活動經費,違反規定進行評比、達標,鑒定等活動,沒有要求企業接受有償宣傳,無強制企業購買指定商品,接受指定服務,向企業索要產品或者強制低價購買產品等問題。
(六)在執法過程中沒有對企業不制定計劃,不經過批準、不公開公告并隨意處罰。對行政執法部門人員的公仆意識,個人素質和執法水平均進行了培訓學習,行政執法人員沒有濫用職權,“亂罰款、亂攤派”“吃、拿、卡、要”等情況。
(七)無特定行業服務不規范的行為。政府部門的服務標準、資費標準及相關規定做到了公開、透明、工作規則執行到位。
優化營商環境個人研討材料篇二
尊敬的各位領導:
按照會議安排,我就寧東基地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和自治區關于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情況做如下匯報,不妥之處請批評指正。
寧東基地黨工委、管委會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是干出來的”偉大號召,深入貫徹落實自治區第十二次黨代會精神、“四個新定位”以及“12111”戰略,優化提升營商環,有力促進了寧東基地經濟快速健康發展。
2016-2018年新增固定資產投資1378億元,年均增長11.3%,固定資產投資截至9月份達到5130億元;工業總產值達到1200億元,年均增長12.1%;工業增加值年均增長14.6%,占全區的近1/3;全口徑財政收入近百億元,年均增長36.8%;今年1-9月份,固定資產投資增長7.1%,工業增加值增長9.7%。獲評中國化工園區30強第6位,“聚焦重點降成本促進實體經濟發展”“加快產業轉型升級,推動高質量發展”等典型經驗做法三次受到國務院通報表揚。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了管委會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相關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寧東基地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了寧東2019年優化營商環境總體方案,包含簡化企業開辦手續、財產登記手續等10個行動計劃,明確了工作目標、任務、責任、措施和要求。多次召開優化營商環境專題會議,對寧東營商環境工作進行動員部署落實,為營造一流營商環境,打造世界一流煤化工能源基地打下了堅實基礎。
(二)健全完善政策制度。
印發了招商引資政策十條、金融扶持民營經濟扶持政策十六條、人才引進和培養政策十條等一系列有力度、有溫度、接地氣的配套政策措施,進一步完善了框架和機制,為全力打造一流營商環境夯實基礎。
(一)落實簡政放權。
一是持續推進“不見面”改革,做好國務院、自治區政務服務事項的承接工作,目前管委會589項政務服務事項中86.25%的事項進駐大廳辦理,“不見面”辦理率83.70%。編制了《寧東基地政務服務事項目錄》,進一步規范了寧東基地部門權力清單和政務服務事項。
二是按照《國務院關于清理國務院各部門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通知》和《國務院關于嚴格控制新設行政許可的通知》要求,對違規設定行政許可、增設行政許可條件,以備案、登記等形式變相設定行政許可等行為進行自查,嚴格依照文件進行全面清理。
(二)推進商事制度改革。
進一步簡化企業開辦手續。實現了“44證合一”,印發《壓縮企業注冊登記時間“最多跑一次”改革實施方案》,工商注冊類事項審批時間在法定辦結時限基礎上壓縮50%以上。登記注冊、公章刻制、稅務登記、銀行開戶等企業開辦工作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對食品經營許可、藥品零售經營許可等5項行政審批事項分別采取實行告知承諾、優化準入服務的方式實施“證照分離”。
(三)減稅降費利企便民。
制定《落實減稅降費政策實施方案》,落實減稅降費工作,截止8月底,寧東基地共減免稅費5.9億元。
(四)建立開放包容市場環境。
全面落實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對不在清單之內、不符合規定和設立依據效力層級不足的市場準入管理措施,進行清理取消,推動“非禁即入”普遍落實。
三、加強監管,營造公平市場秩序
建立了檢查對象名錄庫和執法人員名錄庫。依托自治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平臺,完成寧東基地市場監管系統雙隨機抽查全流程整合,計劃2020年全面實現市場監管行業全領域“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覆蓋和常態化。
四、優化服務,提升品質增強便利
(一)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務服務。
一是深化行政審批改革,提升服務效能。持續開展政務服務“三減一提升”活動,按照“減時限、減環節、減材料”的要求,全面開展辦事流程優化和辦事材料精簡工作,做到無法律法規要求的證明材料一律取消,各部門(單位)較自治區第十二次黨代會前縮減了114項申請材料、壓減83個環節、縮短1228個工作日,審批效率大幅提升。按照自治區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結合寧東實際,共承接政務服務事項589項。
二是創新實施“套餐式服務”模式。以給企業和群眾辦好“一件事”為標準,優化跨部門、跨行業的事項辦理流程,形成8個“套餐”,實現一張表單申報、一個窗口受理、一個平臺流轉。
三是大力推行一網通辦,打造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積極開展政務服務事項“四級四同”梳理,并于6月底完成事項要素與國家平臺對接。積極推行便民服務代辦,轄區9個社區(村)設立代辦點,群眾不出家門、不出社區就能申請辦理事項,實現了服務群眾“零距離”。
(二)開展投資企業“全程代辦”,做好“店小二”服務。
精心設計了《企業投資項目審批辦事流程(備案類)/(核準類)》、《企業投資項目全程代辦流程圖》,指導企業按流程提交各項資料。通過優化流程,項目建設審批時間進一步壓縮到48個工作日,重點招商引資項目最快可實現40個工作日以內辦結。2016年以來,共為606家企業代辦2671件事項,其中為102家招商企業代辦1840件事項,協調督辦3172件事項。為企業搶抓發展機遇爭取了寶貴時間。
(三)繼續實施“多評合一”工作。
一是管委會自2016年以來共出資近1.1億元為79家招商引資企業120個項目提供環評、安評等282項“多評合一”評估事項服務,極大的降低了投資企業的成本,使招商引資項目的審批效率和成本效能都得到了顯著提升。
二是按照基地投資項目“多評合一”中介服務機構管理辦法,對中介服務機構實行日常管理與考核評價,對服務過程中出現違約行為、嚴重逾期、重大質量問題等嚴重違規行為的26家中介機構予以清退出庫,進一步規范了“多評合一”中介機構服務行為。
(四)切實降低企業投資成本,率先開展區域評估工作。
率先在全區啟動園區水資源論證、水土保持方案審查等事項的“區域評”工作。目前,核心區水資源論證
報告
已通過水利廳批復;“十三五”規劃環評已通過生態環境廳批復,煤化工園區、臨河綜合工業園區、靈州工業園區、化工新材料園區、固廢處置及綜合利用等5個規劃環評已通過管委會環保局組織的專家審查,正在按照專家意見進行修改,預計年底前取得批復文件;園區水土保持方案區域評于11月16日通過專家審查,正在按照專家意見進行修改,預計年底前取得批復文件。(五)“預審代辦”助力企業早建設、早投產。
針對寧東基地受氣候影響施工周期短的地域特點,啟動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研究制定了《寧東能源化工基地投資項目“預審代辦”實施辦法(試行)》。截止目前,已為弘豐,恒泰,享譽,中泰富瑞等9家企業辦理預審業務,確保項目早開工兩個月。
(六)提供優質可靠的公共服務。
一是簡化水、電、暖、氣辦理手續。進一步壓縮辦理時間,降低辦理成本。2019年,為企業降低成本近3.5億元。
二是推進“互聯網+教育”。選派骨干教師參加“互聯網+教育”系列專題培訓,寧東學校與銀川市二十一小、江蘇常州金壇區教師發展中心等區內外學校聯合開展在線課堂和校際課堂教學交流研討活動。
三是推進“互聯網+醫療”。寧東醫院實現和銀川市第一人民醫院遠程心電診療合作,同銀川市120急救中心建成網絡醫院,加入寧夏醫科大學總醫院醫療集團。借助銀川都市圈建設,開通建設在線互聯網門診,醫療服務水平不斷提升。
四是打造高質量生活服務軟環境。編制精細版電子地圖,引入網約車平臺和共享單車服務企業;建設公共租賃住房5500套,配租3106戶,解決企業、外來務工人員住房保障問題。
五、優化機制、激發創新創業活力
(一)全面強化科技創新平臺建設。
啟動煤化工科技成果產業化中試基地項目可研
報告
編制;開展2019年自治區級創新平臺申報工作,計劃組建國能寧煤集團等7家企業技術創新中心及重點實驗室。(二)加大財稅金融政策支持。
爭取各類政策資金1.13億元用于扶持重點工業企業生產經營及項目建設;注資20億元做大寧東投融資平臺和擔保公司,引導、撬動社會總投資133億元,累計為企業貸款擔保32億元。
(三)持續激發人才創新創造活力。
與寧夏工商職業技術學院等4所院校建立合作育人長效機制。通過舉辦招聘會、網上招聘、學校定向培養等方式,累計解決企業用工9619人;不斷完善人才政策供給,開展了13個人才項目的組織申報和評審工作。
優化營商環境個人研討材料篇三
?xx縣人民政府:
為做好迎接國務院第六次大督查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緊緊圍繞營商環境優化提升工作,現將我縣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 ? ? ?20xx年以來,我縣縣委、政府高度重視營商環境建設工作,并將此項工作納入政府工作報告,作為推進我縣經濟高質量發展的一項重點工作,提出了全力打造“公平、穩定、透明”營商環境新高地目標,圍繞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良好的政務環境、良好的法制環境”,創新推進營商環境由拼感情投入向拼環境改善轉變,由拼土地價格向拼制度設計轉變,由拼稅收政策向拼服務質量轉變,由拼人力成本向拼人才建設轉變的“四個轉變”。
(一)將營商環境建設成效納入目標任務進行嚴格考核。已將營商環境工作納入xx縣20xx年度目標考核管理工作體系,作為營商環境24個指標部門的一項重要工作進行考核。
(二)建立完善營商環境工作推進機制。《xx縣清償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工作實施方案》(赫縣減負通〔20xx〕2號)、《xx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xx縣20xx年放管服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赫府辦發〔20xx〕39號)、《xx縣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深化“放管服”改革實施方案》(赫委辦字〔20xx〕54號)、《xx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xx縣關于進一步優化發展環境工作方案的通知》(赫府辦發〔20xx〕53號)等營商環境建設文件;《xx縣營商環境優化提升工作方案》、《xx縣營商環境優化提升工作考核實施方案》、《xx縣“減證便民”證明材料取消清單、證明材料保留清單和xx縣公共服務事項清單》、《xx縣營商環境整治明察暗訪工作實施方案》等營商環境制度文件即將出臺。
(三)密集召開營商環境工作專題會議,安排部署營商環境相關工作。截止到6月,密集召開了研究營商環境建設工作的專題會、碰頭會、常務會、推進會累計達18次;其中,5月17日,在縣政府常務會議室,徐磊副縣長主持召開了招商引資及營商環境工作調度會,組織討論《xx縣營商環境大提升行動方案》、《xx縣營商環境考核實施方案》,6月15日,對進《xx縣營商環境大提升行動方案》、《xx縣營商環境考核實施方案》行再次討論;(四)營商環境整治明察暗訪工作有序開展。根據畢節市招商引資擴大開放工作領導小組印發的《畢節市營商環境整治明察暗訪工作實施方案》要求,圍繞破解企業投資生產經營中的“堵點”、“痛點”,切實推動全市優化
營商環境集中整治行動提質增效,調度市場監管局、工信局、財政局、住建局、水務局、自然資源局、政務服務中心等12個指標牽頭部門每月開展自查自糾,填報自查整改臺賬。目前已累計上報臺賬6期;(五)狠抓營商環境典型問題曝光整改工作。根據《畢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11起營商環境典型問題的通報》要求,對我縣有關部門“放管服”工作滯后問題,已發函至涉及的工信局、生態環境xx分局、水務局、綜合行政執法局4個單位,要求單位主要負責人務必強化擔當,嚴肅紀律,對存在問題逐一研究解決。
(六)啟動了迎接省20xx年縣域營商環境第三方測評樣本企業培育工作。根據5月17日xx縣營商環境大提升行動推進會要求及貴州省20xx年縣域營商環境第三方測評樣本企業帥選標準,調度營商環境指標牽頭單位超前謀劃,主動作為,對標先進,協作聯動,集中力量在7月31日前培育出貴州省20xx年縣域營商環境第三方測評樣本企業。
(七)大力開展優化營商環境大提升行動宣傳工作。重點對中央、省、市關于優化營商環境政策,xx縣投資軟、硬環境,優化營商環境整治提升開展情況,營商環境正面典型曝光反面案例等進行宣傳。現已在xx電視臺滾動播放省、市、縣投資投訴熱線。
? ? ? ?通過扎實開展“招商引資項目“大排查、大整改、大促進”專項行動和營商環境集中整治工作,我縣營商環境不斷得到優化提升。在20xx年全省縣域營商環境第三方評估中,我縣綜合得分78.82分,排名全省88個縣(自治縣、區)第34位,比20xx年的53位上升19位;全市8個縣(自治縣、區)中排第5位,比20xx年上升1位。其中,“繳納稅費”單項指標在省、市均排名第1位。
? ? ? (一)政策法規落實不到位。中央和省優化營商環境政策落實不夠,優惠措施落實不到位,“雙誠信、雙兌現”執行不通暢,“親”“清”新型政商關系有待加強。地方保護主義和輕視地方企業同時并存,部門和行業存在壟斷現象,第三方市場(中介組織)運行不規范,法治體系建設有待加強。信貸過程不規范,企業融資難融資貴未得到根本性緩解,稅費負擔依然較重。硬件不硬、軟件不軟,軟硬環境建設亟待進一步完善。
(二)“放管服”改革不徹底。仍然存在上下級權限交叉,權限不清,導致企業“兩頭跑”現象;存在部門間各自為政,缺乏協作,相互設置前置事項,互相推諉;存在審核環節過多,材料較多,時間冗長,成本偏高。存在網上辦事數據不能共享、系統不穩定、使用不便。
(三)政務服務不便捷。政務服務大廳業務處理不夠快速,入駐不徹底;資料繁多,信息更新不及時,并聯辦理環節少,便民服務不夠;一次性告知不到位,窗口工作人員少,業務能力不足、不專業。
(四)公共服務不完善。公共設施配套不夠完善,其它公共服務企業質量不高;第三方市場(中介組織)成為權力尋租新領域,存在運行不規范、服務不透明現象。
? ? ? (一)大力做好營商環境優化提升工作。對標對表,緊扣企業和群眾辦事最大“便利度”和服務最高“滿意度”目標,緊盯時間、成本、環節等核心要素,推動指標牽頭單位采取有力措施,優化流程,精簡環節,突出實效,著力縮短指標差距,全力促進營商環境優化提升。
(二)大力開展營商環境集中整治行動。結合省級營商環境總體部署,針對省20xx年營商環境評估報告反饋的政府層面和第三方層面問題,明確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繼續開展營商環境突出問題集中整治,全力解決企業難點痛點問題。
(三)大力推進營商環境典型問題曝光工作。以落實營商環境各項政策為抓手,真查真治,每月開展不少于1次的營商環境明察暗訪,通過檢查發現一些普遍性和規律性的問題,堅決做到發現一個漏洞,完善一個制度,建立一個標準,強化一個監督;對明察暗訪中發現的違紀違規問題,嚴格按照法律法規進行問責,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讓失責必問、問責必嚴成為常態。
(四)啟動迎接省20xx年縣域營商環境第三方測評樣本企業培育工作。按照樣本企業篩選要求,緊盯“手續個數最少、時間最短、成本最低”核心要素,采用“部門聯動,精銳出戰,集中辦理”方式,在7月31日前培育出符合要求的樣本企業。
(五)嚴格落實權力清單制度。及時把政府權力清單、服務項目、服務程序等通過政府網、電視、微信等媒介向社會公布,實行陽光審批、陽光收費,扎實推進“放管服”改革向縱深發展。
(六)進一步開通民間投資服務“直通車”。對重大民間投資項目實行“一事一議”、“一企一策”和“特事特辦”,切實用“零障礙、低成本、高效率”為投資企業提供更加優質和便捷的服務。相關職能部門可以在二次利、多途利用上仔細研究,提出科學合理措施,切實降低企業成本。
(七)統一民間投資企業投訴受理及辦結回復的督促指導。確保投資企業及投資人投訴事項得到及時受理和解決,及時收集投資企業需要幫助解決的問題和困難,并轉送相關職能部門辦理,跟蹤辦理情況,切實解決實際問題。
(八)加大對本地企業的扶持力度。給予本地企業與招商引資企業相應的政策優惠,享受相同的服務。同時,應該充分利用和繼續培養本地企業家對家鄉的深愛情感,解決更多就業問題。
(九)持續實施營商環境動態跟蹤工作。嚴格執行《畢節市優化營商環境動態跟蹤考核辦法》(畢府辦函〔20xx〕67號),繼續做好營商環境動態跟蹤,充分集聚各方力量,整合多方資源,全力優化營商環境。
(十)開展好優化營商環境大提升行動宣傳工作。整合一切可以利用的資源,加強溝通協調,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手機等渠道,創新宣傳形式,網上網下聯動,加大宣傳力度,豐富宣傳內容,全面掀起優化營商環境大提升宣傳高潮。
優化營商環境個人研討材料篇四
20xx年是縣區“優化營商環境年”,集團響應號召,積極組織開展“優化營商環境、聚力國企改革”主題學習教育活動,活動從“把握政治方向,強化‘四個意識’”、“堅定發展信心,聚力國企改革”、“堅決執行禁令,整治提籃子行為”、“堅持標本兼治,抵制商業賄賂”、“工程項目管理”、“轉變工作作風,優化營商環境”六個方面進行了專題教育。根據《“優化營商環境、聚力國企改革”主題教育實施方案》,我將緊密聯系本職工作和個人思想實際,認真進行查擺剖析,個人對照檢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1.政治站位不高。本人雖然能自覺遵守黨規黨紀,能自覺擁護共產黨的領導,但是也存在觀察事情一葉障目,分析問題浮于表象,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鑒別力欠缺的問題。有時候看到那些不利于維護黨的威信的消息新聞不能挺身而出適時發出直言正論,最多只做到不轉發。
2.主動學習不夠。政治理論不夠扎實,以工作忙為借口,沒有主動學習的意識,只要黨組織沒有要求,就不會自覺去學習政治理論知識,有的學習還停留在抄筆記的階段,沒有真正入腦入心。業務知識的學習也沒有及時跟上。
3.業務工作不精,缺乏開拓進取的精神。工作上因循守舊,常常因為時間緊、任務重,工作上存在兵來將擋、水來土掩的現象,機械執行上級指示,攻堅克難的舉措不夠。對工作主動思考不多,存在被動應付現象,工作的全局性和前瞻性不足。工作中也會存在畏難情緒,工作壓力大的時候情緒比較急躁。
二、整改方向及措施
1.加強學習,不斷提高個人素質。一方面加強政治理論學習,強化個人政治素養,用理論知識武裝自己,做一個政治意識強、政治站位高的合格黨員。另一方面加強財務知識的學習,積極了解和掌握財政相關政策,堅持缺什么學什么,不斷個提高人業務水平,彌補工作經驗不足的缺陷。
2.轉變工作作風。首先是端正工作態度,對待工作要有熱情和干勁,即使工作任務再多,也要從容處之,要有迎難而上的精神,工作中避免出現負面情緒。其次是改進工作方式,多多學習表達技巧,進一步提升溝通協調能力,科學統籌工作任務,分清輕重緩急逐一安排工作任務,對工作及時進行銷賬處理,提升工作效率。
3.樹立創新意識。進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觀念,開拓思維,與時俱進,學會利用大形勢推動工作發展;同時要強化學以致用,加強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工作中要勤學善思,對工作進行主動思考、謀劃,保證工作的全局性和連貫性。
優化營商環境個人研討材料篇五
按照《中共寬甸縣委、縣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優化營商環境建設的意見》部署和《xx縣加強優化營商環境建設落實“八個凡是”要求專項整治實施方案》自查整改階段任務要求,xxx鎮政府認真對照“八個凡是”的要求,在3月19日、3月28日分別召開黨政領導班子會;議及全鎮鎮村干部大會,傳達相關文件及會議精神,結合實際全面安排布置了我鎮優化營商環境活動的相關事項,在3月30日召開相關站辦所負責人會議,根據工作實際,對照問題清單進行了自查自糾,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經自查,我鎮目前沒有與國家法律法規不一致的規章、文件,不存在地方出臺的政策法規與國家法律相抵觸的現象。
(二)我單位不存在沒有法定依據的審批、審查、投資限制、資格認證、中介服務、行政收費。承接下放權力履職情況全部到位,不存在涉企項目核準范圍大、前置條件多、多頭審批、多部門蓋章,核準條件和標準不明確、審查周期長、中介服務不規范,項目備案變相成為行政許可的現象。審批服務窗口均按照“三定方案”正確履行職責,實現“一站式服務”,審批服務窗口單位辦事程序和標準公開透明,執行信息公開制、一次性告知制、首問負責制、服務承諾制、責任追究制和文明服務制,審批服務人員政策水平、業務、服務到位,無懶政怠政、推諉扯皮等問題。
(三)無阻礙民營經濟發展的準入門檻和限制民營企業、外地企業進入本地市場的各種現象。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招投標和政府采購項目招標全部做到公開、公平,均實現各類市場主體公平競爭。
(四)無政府侵占企業財產的行為。政府部門無濫用職權,利用公權力,違法查封扣押凍結企業財產、拒不執行法院判決、借用企業資金,占用依法應當劃撥給企業的資金以及依法應當退還企業的稅費、土地出讓金、保證金、政府性基金和補助資金等問題。
(五)無違規增加企業負擔的行為。無違反行政事業性收費清單目錄及收費標準規定,額外設立收費項目及高收費,強制或變相強制企業繳納會費、活動經費,違反規定進行評比、達標、鑒定等活動,沒有要求企業接受有償宣傳,無強制企業購買指定商品,接受指定服務,向企業索要產品或者強制低價購買產品等問題。
(六)在執法過程中沒有對企業不制定計劃、不經過批準、不公開公告并隨意處罰。對行政執法部門人員的公仆意識,個人素質和執法水平均進行了培訓及學習,行政執法人員沒有濫用職權,“亂罰款、亂攤派”“吃、拿、卡、要”等情況。
(七)無特定行業服務不規范的行為。政府部門的服務標準、資費標準及相關規定做到了公開、透明,工作規則執行到位。
下一步,xxx鎮政府將根據整治工作的要求,對優化營商環境相關工作抓好落實。
(一)加強組織領導,健全機構人員.
(一)加強組織領導,健全機構人員。為了真正抓實抓好營商環境建設,鎮黨委政府成立了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由黨委書記、鎮長任組長,黨委副書記、分管副鎮長、紀委書記任副組長,各黨政領導班子成員為小組成員,把責任落實到人。同時抽調人員成立督查組,負責整個活動的開展。
(二)結合實際,搞好宣傳發動。今后將持續召開各類專項會議,明確開展優化營商活動的目的意義、時間要求、方法步驟、需達目標等,要求廣大干部進一步解放思想,提高服務意識,從黨委、政府的服務、引導等功能:方面進一步健全優化,進一步提升服務質量,創造一個良好的發展環境,推動我鎮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三)精心組織,做到方案具體實際。結合xxx鎮政府部門職責,鎮屬各站辦所、各部門進一步理清思路,明確服務內容,做出服務承諾,各單位部門,結合本職崗位,認真寫出《工作職責》及《服務承諾書》,張貼辦公室門上,以方便辦事的群眾聯系加強對行政執法人員的教育,提高其公仆意識、個人素質和執法水平,杜絕干擾企業正常生產經營和“吃、拿、卡、要”等現象。
(四)堅持“三個結合”,推進優化營商活動。
一是把活動與加快發展相結合。鎮政府要求鎮屬各單位、各村委會要立足各自實際,進一步振奮精神,鼓舞土氣,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力求重點工作有突破,整體工作上水平。
二是把活動與維護穩定相決定。當前社會矛盾十分突出,不穩定因素仍然很多。在活動中,我們要把維護穩定放在重要位置,進一步強化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進一步從基礎性工作,從治本措施入手,高度重視并做好信訪工作,全面落實黨在農村的各項政策,積極研究解決涉及農民群眾利益的實際問題,努力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三是把專項活動與抓好當前工作、解決實際問題、確保完成今年工作目標任務結合起來。
統籌安排,精心組織,正確處理中心工作與專項活動的關系,做到工作與專項活動兩不誤兩促進。
(四)實行績效考核,嚴肅追究責任。
按照_上級要求,把加強優化營商環境建設工作納入黨委、政府的績效考核,納入領導班子和領導千部的重要實績考核。建立追責機制,凡是違反優化營商環境各項規定的行為,一律追責問責、嚴肅處理。
優化營商環境個人研討材料篇六
我局自去年1月30日組建以來,充分發揮職能優勢,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對標對表抓好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取得了較好的成績。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提高站位,致力于營造優化營商環境的濃厚氛圍
我局高度重視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黨組會、局辦公會多次研究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成立了局長任組長的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小組,統籌推進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通過加強學習宣傳,引導全局干部職工提高站位,統一認識,牢固樹立營商環境既是生產力又是競爭力的理念,牢固樹立人人都是營商環境、個個代表湘潭形象的觀念,積極營造優化營商環境的濃厚氛圍。
(二)依法平等保護各類市場,致力于營造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
1.嚴格落實負面清單、非禁即入制度。認真落實《外商投資法》,發改委、商務部《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19年版)》,外資企業不再需要一系列的專門審批,只要行業不在負面清單之內,即可進行企業注冊登記。辦理企業注冊登記等手續,外商投資者與中國企業同等待遇。截至2020年6月24日,今年共新設外資企業14 家。
2.全面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全市公平競爭審查實現全覆蓋。一是及時安排部署。今年3月10日,聯合市發改委、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印發《湘潭市開展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方案》(潭市監發〔2020〕14號),4月23日,組織召開公平競爭審查聯席會議,進一步強調公平競爭審查工作重要性,部署全年公平競爭審查工作。6月9日,召開湘潭市公平競爭審查工作業務培訓會,公平競爭審查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分管領導、各縣市區(園區)等相關業務科室負責人參加了培訓。二是清理存量。督促指導各相關單位全面清理2019年12月31日前出臺的政策措施,共對下發的504份“紅頭文件”進行了清理。廢止規章2件,廢止政策性文件1件,修訂規章2部,修訂規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措施7件,適用例外規定的規范性文件2件,予以保留。三是嚴審增量。對市工信局牽頭制發的《湘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兩型產品推廣使用工作的通知》提出公平競爭審查意見;對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制發的《湘潭市綠色發展質量規范》《湘潭市實施“百城千業萬企對標達標提升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公平競爭審查結果把關。
3.著力推動價費政策落實。為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支持企業復工復產,加大對相關行政事業單位、港口企業、電網企業、燃氣企業、轉供電主體的檢查力度,確保各類價費優惠政策落實到位。截至目前,燃氣企業價費政策執行方面,累計為企業降低用氣成本465.39余萬元;電網企業、轉供電主體價費政策執行方面,共計為非高耗能企業、工商業用戶減免、節約電費約2880.59萬元。
4.全力推進知識產權爭資爭項。上半年,共組織指導19家企事業單位、園區、學校申報2020年度省知識產權戰略推進專項項目(知識產權促進口),匯總促進、保護、運用11類67個申報項目,會同財政、教育部門聯合推薦報省局。湘潭爭取資金總計566.1萬元(其中,專項資助資金251.1萬元;市本級專項立項19個,205萬元;省本級專項項目2個,資金110萬元),超額完成450萬元爭資爭項任務。
5.促進知識產權運用,助力中小企業融資。在全省率先發布《關于進一步促進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工作的若干措施》。為助力企業復工復產,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與湘潭企業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共同簽訂了《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戰略合作協議》。未來3年,市知識產權局將與湘潭企業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共同推進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工作,為5億元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項目提供擔保支持,對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給予擔保費率減半或全免優惠。4月24日,湘潭市9家企業與銀信機構進行了現場簽約,獲得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授信共計7740萬元。今年來,全市共有11家企業獲得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意向金共計8540萬元,質押專利133件。
6.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一是向省知識產權局申報我市湘電風能有限公司、湖南湘鋼瑞泰科技有限公司等26家知識產權重點企業保護。湖南內容互動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省天爪數據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電子商務平臺知識產權保護;二是與長沙知識產權局、株洲市場監管局簽訂《長株潭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合作協議》,協議內容包括:執法協作、調解咨詢、宣傳培訓、學習交流。建立了聯席會議制度、聯絡員制度、專題工作小組制度;三是為我市“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試點”項目申報,積極對接“口審庭”場地落實,與市仲裁委進行工作銜接。
(三)積極推進商事制度改革,致力于營造高效便民的政務環境
1.全面復制推廣借鑒京滬營商環境舉措。實行開辦企業全程網上辦。企業設立登記申請通過湖南省企業登記全程電子化業務系統實現全程網辦。今年上半年全市通過全程電子化業務系統辦理企業設立登記2719戶、變更登記2056戶、注銷登記56戶。全面推廣電子營業執照。申請人成功申領營業執照后,可通過電子營業執照app,也可以通過微信小程序,下載電子營業執照使用。提升企業檔案查詢便利度。我局在市政務服務中心大廳設置了企業登記檔案自助查詢機,企業申請人通過身份驗證、信息核對后,可查詢本公司“企業檔案信息”。
2.再壓縮企業開辦時間,提升企業開辦便利度。去年將企業開辦時間再壓縮至2.5個工作日內,比省、市要求的3天縮短了0.5天。今年4月下旬,開展了提升企業開辦便利度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調研。目前,企業開辦設立登記、公章刻制、申領發票3個環節基本已實現2個工作日內完成(其中企業設立登記1個工作日、印章刻制0.5個工作日、發票申領0.5個工作日)。2020年1月至6月24日,全市新增市場主體10693戶,其中企業3192戶,農民專業合作社186戶,個體工商戶7315戶。
3.著力推動“證照分離”改革。根據《湘潭市加快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工作方案》,繼續對第一批106項涉企行政審批事項實施“證照分離”改革。截至2020年6月底,我市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準入服務等四種改革方式累計辦件總量為1582件,其中實行告知承諾累計辦件總量為240件,優化準入服務累計辦件總量為1342件。
4.提高商事合同案件審理和執行效率。今年上半年共配合法院進行司法協助98筆,其中股權凍結56筆、股權凍結續行9筆、股權凍結解凍30 筆、股東變更3筆。
5.深化“一件事一次辦”改革。積極協助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完成我市第一批110項事項梳理工作,參與了第二批“一件事一次辦”征集梳理工作,組織完成“一件事一次辦”明白卡編制、流程再造工作。優化市場監管政務服務辦理程序。對食品、計量、特種設備,藥品、醫療器械等業務實行湘潭市政務服務網網上申請、預約辦理、精簡流程。
6.取消、下放、合并一批行政許可。我局取消了“名稱預先核準”行政許可事項;取消了單獨登記企業集團,不再核發《企業集團登記證》;取消公司設立分公司備案和外商投資合伙企業設立、變更、注銷分支機構備案;取消了《藥品經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今年2月12日起,我局將特種設備使用登記下放到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承擔。權限內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核復審(焊接項目除外)下放至各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委托各園區分局實施。
7.推進審批便民服務。在市行政審批服務局的協助下,我局迅速將原工商局、質監局、食藥局派駐窗口整合到政務中心a區集中辦公。新“三定”下發后,我局成立了登記注冊局(審批服務科),將審批職能整合到位,依申請政務服務事項均進駐市政務大廳,實現了窗口一站式辦結。
8.加快推進“領照即開業”承諾制落地實施。對第一批106項涉企行政審批事項實施“證照分離”改革。企業只要到市場監管部門領取營業執照,就可以從事一般性的生產經營活動,實現領照即可開業。為進一步破解“辦照容易辦證難”“準入不準營”等問題,從去年11月20日起在萬達美食旅游項目街區實行“領照即開業”試點,符合條件的市場主體領取營業執照后按規定向相關審批部門作出承諾,即可開業。
9.推行行政審批事項容缺受理。對于涉及生產經營防控急需物品的行政審批,開辟綠色通道,實行應急審批。采取“告知承諾”“容缺受理”等受理審批方式特事特辦。企業承諾在規定時間補齊相關基礎資料,網上申請后即可審批發證。現場審批事項,采取應急審批機制,網上申報并承諾符合開辦條件,即可發證,兩個月內現場復核。疫情防控期間,通過容錯審批機制辦理了4戶,延后現場檢查的21戶。積極協調省藥監局特事特辦,啟動應急審批程序,幫助湖南永霏特種防護用品有限公司拿到湖南省首張醫用一次性防護服注冊證,填補了我省醫用防護服生產的空白。該公司生產的防護服迅即交付我省援鄂醫療隊,為疫情防控作出了“湘潭貢獻”,受到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的充分肯定。
10.切實維護消費者權益。整合了5條投訴舉報熱線,實現了“12315”一條熱線對外。今年上半年,共受理消費者咨詢、投訴、舉報19239起,為消費者挽回直接經濟損失253.79萬元。
(四)規范涉企監管執法,致力于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1、全面推進市場監管領域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率先在十四個地州市中采取委托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協助執法人員參與“雙隨機、一公開”抽查,確保了抽查結果更客觀、專業和規范。牽頭組織19個市直部門建立了“一單兩庫一細則”,并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雙隨機、一公開”抽查結果。目前,全市市場主體名錄庫共錄入市場主體183412戶。48個市直部門建立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30個,共錄入執法人員1094人,公示抽查檢查信息14437條。
2.嚴格規范涉企行政執法檢查。一是加強了行政執法資格管理,要求行政執法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應當具備執法崗位所需的法律知識。積極銜接司法局妥善制定了執法證分批次領取和換芯方案,目前已完成第一批20人的執法證領取發放工作。二是在《湘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嚴格規范涉企行政執法檢查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潭政辦發 〔2020〕1號)出臺后,將文件精神及時傳達至各監管執法部門,要求在監管執法中嚴格落實文件要求,實行行政執法檢查報告制度,嚴格控制行政執法檢查頻次,嚴格行政執法檢查程序。三是嚴格規范行使自由裁量權和強制措施。在實施行政強制措施前,應當充分考慮強制措施的必要性、合法性、合法性,要盡可能地減少對社會公共利益或者善意第三人利益的損害。保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努力實現公開、公平、公正。
3.健全完善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制度。一是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在我局出臺《湘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實施方案》的基礎上,進一步對標對表,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在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方面,許可、檢查、處罰等執法信息均進行了公示。在全面推行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方面,我局統一了執法文書,加強了執法裝備配置,在執法過程中實行拍照攝像取證或執法記錄儀截屏取證,避免執法過程中發生矛盾時“有理說不清”的弊端。在全面推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方面,我局設置了重大案件審理委員會,所有重大或復雜行政處罰案件均提請重大案件審理委員會進行審核,經負責人集體討論決定后再依法作出行政處罰。二是加強內部建章立制。我局起草了《行政處罰案件線索管理辦法》《行政處罰案件集體審理規定》《行政執法監督規定》和《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實施方案》等制度,通過扎緊制度籠子,不斷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五)嚴格堅守安全底線,致力于強化法治保障基礎
1.推進
掃黑除惡
專項斗爭。按照“有黑掃黑,有惡除惡,有亂治亂,固本強基”十六字方針,將掃黑除惡
專項斗爭與市場監管日常工作緊密結合。一是聚焦涉黑涉惡問題突出的重點行業和領域深入摸排走訪,重點打擊在商貿集市、批發市場、車站碼頭、旅游景區等場所欺行霸市、強買強賣、收保護費的市霸、行霸等黑惡勢力,2020年以來,共檢查各類市場111場次,出動執法人員1065人次,檢查和走訪經營戶1833戶次。在宣傳“掃黑除惡”斗爭政策、摸排問題線索,共摸排線索7條, 3條已移送公安局,震懾了欺行霸市等違法行為。二是扎實推進“行業亂象”整治,結合假冒偽劣重點領域治理“雷霆”行動、知識產權執法“鐵拳”行動,加大商貿集市、批發市場和食品、特種設備等重點行業重點領域行政執法打擊力度,有效遏制了各類違法亂象。2020年以來,共查辦涉及食品安全案件249起,特種設備安全案件49起。全市“雷霆”行動檢查企業共3200余家,打擊制售假冒偽劣窩點2個,搗毀制假售假窩點5個,搗毀“私屠濫宰”窩點4個,立案查處共240余起,涉刑移送案件6起。“鐵拳”行動出動執法人員890人次,查辦案件37起,涉刑移送案件3起。三是扎實推進“三霸問題”查處,圍繞商貿集市、批發市場等重點領域,湘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制定了《湘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全市市場監管系統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督導工作的通知》《全市市場監管系統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大走訪大宣傳大排查大調研活動方案
》和責任分解表,將監管職責分解到縣市區局,要求結合日常監督檢查和專項整治工作,對市場內是否存在欺行霸市違法犯罪行為進行拉網式摸排,共出動執法人員1135人次,走訪經營戶8616戶次,發放宣傳資料10968份。四是扎實推進娛樂場所毒黃賭整治,為了落實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要求,更有效地開展湘潭市娛樂服務場所毒黃賭問題專項整治行動,我局成立了專項整治領導小組,明確工作措施及要求,印發了《湘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全市娛樂服務場所毒黃賭問題及充當毒黃賭和黑惡勢力保護傘方面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
》,專項行動部署開展以來,市場監管系統摸底轄區范圍內ktv、歌舞廳,酒吧,洗浴中心,電玩城等娛樂場所254家。出動執法人員318人次,檢查娛樂場所210家,發現證照不全(含無證經營)13家,下達責令整改10次,抄送相關情況給昭山示范區社會事業部7家。2.嚴格把關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一是對涉及營商環境的規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進行了梳理,清理規范性文件26個。后期將結合規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對部分文件進行修改或者廢止。二是嚴格執行合法性審查工作規定,規范性文件先經法制機構進行合法性審核后,再提交市司法局進行合法性審查。今年已完成以市政府名義出臺的1個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
3.嚴格涉企案件法制審核程序。嚴格遵守《市場監督管理處罰程序暫行規定》的程序規定,從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定性準確、適用依據正確、程序合法、處理適當等8個方面進行案件審核,對符合以上依據的案件從快辦結。充分尊重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聽取當事人在聽證時提出的意見和建議,今年共組織了2起行政處罰案件聽證。在疫情期間,加大對醫療器械、防護用品等案件查處的力度,積極配合辦案機構對案件查處,實行“快速審核制”,從十個工作日內完成行政處罰案件審核降為一個工作日內完成法制審核。四是對企業輕微違法行為,采取行政指導、責令改正、限期整改等方式,督促企業進行整改,或采取不予處罰、減輕從輕處罰等方式,教育企業規范生產經營行為,最大限度減少對其經營活動的影響。
(一)企業開辦方面
軟件硬件配備不足,影響企業開辦全面復制推廣借鑒京滬營商環境舉措工作。
1.政務服務平臺建設與發達地區比較仍很滯后。我市未自建企業開辦業務平臺,目前我市企業開辦主要依托省級平臺——湖南省“企業開辦一站式”服務平臺辦理,涉及省市場監管局、省公安廳、稅務總局、省人社廳、人民銀行等多個省部級系統,市級層面無法協調實現全流程辦事服務事項的對接,暫不具備“一窗通”服務平臺的條件。市本級暫無法實現企業開辦全流程“一網通辦”。湖南省企業開辦“并行一站式”服務平臺為省級平臺,暫未實現與省“互聯網+政務服務”一體化平臺的完全對接,僅實現了入口跳轉。各部門要在線認證電子營業執照仍存在困難。
2.實現“一窗受理、并行辦理”的政務服務環境尚有困難。企業開辦涉及企業登記、刻制公章、銀行開戶、申領發票、社保登記等多個環節,全市部分政務大廳因場地限制,目前沒有設置“企業開辦功能板塊”,也未配備企業公章刻制、發票申領等功能。如市本級因市民之家未落成,租賃場地限制、稅務部門權限劃分等問題,稅務部門、公章刻制單位、社保登記等均未進駐大廳辦公。縣市區政務服務大廳也因場地限制等原因,如岳塘、雨湖等市場監督局企業注冊大廳還未進駐政務大廳,難以實現“一站式服務”。
3.公章刻制屬于市場行為,無法約束公章刻制時間。目前,公章備案已實現網上申報備案,企業在登記環節可自主選擇公章制作單位。但公章刻制是公章制作單位的業務范疇,屬于市場行為,并且全市各級政務大廳未將公章刻制納入大廳辦事服務中,企業取得營業執照到領取公章和備案,要多次往返,耗時耗力。影響企業開辦時間。去年下半年,岳陽、長沙等市已實現了市場主體首次刻制印章由政府買單的政策,我市至今未能實現。2019年湘潭市新登記注冊的內資企業6665家,如政府承擔新登記注冊企業的公章刻制費用,主要存在兩個方面問題,一方面財政負擔較大。按每家企業刻制“公章、財務章、合同章、發票章、法人代表章”計算,結合目前市場價格,預計此項開支達200多萬元。另一方面,可能打破刻章企業之間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引發“涉穩”風險。首次刻制印章的質量也難以保證。
4.我市目前社保登記未進駐大廳,也暫未實現用工登記和社保登記2個環節合并。因社保登記和用工登記在省人社廳建設的兩個不同系統中辦理,目前社保登記可從湖南省企業開辦“并行一站式”服務平臺查詢企業登記信息,但未實現與其對接。社會保險業務經辦系統是由省社保中心統一開發和管理,市人社局只有使用權限,也無系統開發、調試權限。
(二)提升政務服務水平、審批便民服務方面
1.市場監管部門內部使用的業務系統還未進行整合,暫時還達不到一網通辦的要求。如企業登記事項使用的是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湖南信息化綜合管理系統;特種設備事項使用的是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特種設備綜合業務監管系統;食品經營、生產許可事項使用的是湖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食品經營管理系統(審批端);醫療器械(一類產品注冊)使用的是醫療器械注冊管理信息系統;申請材料和審批系統不統一,增加了內部流轉時間,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證照辦理時間。
2.通過全程電子化辦理企業營業執照時,省外企業無法提交電子數據,不能進行電子簽章,只能遠道趕來窗口現場辦理,便民原則沒有全方位體現。
3.多部門信息互聯互認程度較低,“信息壁壘”和“信息孤島”現象仍未能消除。信息不能有效共享已成為打造營商環境的短板,成了制約營商環境優化再上一個臺階的瓶頸。比如政務服務網與省市場監管局開發的“湖南省企業登記全程電子化業務系統”需要實時對接,政務服務網中“一件事一次辦”事項已與“湖南省企業登記全程電子化業務系統”對接,但是其他事項無法自動跳轉,導致市場主體無法真正意義上做到全程網辦。
4.改革步調不一致,導致百姓辦事不便。如:住改商證明。《民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公安部 司法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改進和規范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出具證明工作的指導意見》(民發﹝2020﹞20號)已將“市場主體住所證明(經營場所證明、同意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證明、社區經營性用房無擾民證明)”列為第一批不應由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出具證明事項清單。該指導意見中還明確指出“對于《不應由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出具證明事項清單(第一批)》所列的證明事項,現階段如因政策措施銜接不到位或各類民商事主體明確要求,居民群眾仍需辦理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應本著便利居民群眾辦事創業的原則,對于屬于自身職責范圍內、且能夠核實的,據實為居民群眾出具相關證明。對于出具相關證明可能涉及法律風險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可在詳細調查核實情況、采取靈活多樣方式組織居民群眾議事協商的基礎上,予以充分評估并預先防范后出具。”目前,部分社區已不再出具此類住所證明,而我省企業住所登記目前仍依據的是《湖南省放寬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的規定》(湘政辦發﹝2016﹞69號)規定,“第六條 允許住宅登記為市場主體的住所(經營場所),但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相關規定。辦理登記注冊時應提交住所(經營場所)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業主委員會出具的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證明文件。”國、省政策銜接不到位的情況,極易造成申請人不理解,辦事不方便,引發群眾矛盾,影響到營商環境。
5.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條件,造成了提交虛假材料,騙取公司登記的案例增多。商事主體誠信守法是營商環境的前提,依法監管及時、適度是營商環境的保障。
(三)“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方面
1.思想上不重視。個別部門領導認為該項工作“與己無關”,以各種理由拒絕和拖延。本部門不落實雙隨機抽查工作,也不參與牽頭部門組織的部門聯合雙隨機抽查。
2.因工作量大和人員異動頻繁,推諉和敷衍現象嚴重。有的部門行政許可、行政處罰、抽查檢查事項涉及內部多個機構,信息分散、數據量大且沒有專人具體負責。在牽頭部門安排部署“雙隨機、一公開”工作時互相推諉或敷衍了事。
3.多個平臺并存,信息不對接造成聯合抽查障礙很大。涉企信息不統一歸集公示將直接導致部門聯合雙隨機抽查無法正常開展。
4.考核監督機制尚未建立。“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一直未按照省市有關文件要求單獨列入對市直各部門、縣市區(園區、示范區)年度績效考核范疇,市場監管局作為全市該項工作的牽頭部門,難以有效推進。
5.部門聯合抽查操作規范難以統一。參與抽查的各部門因檢查方式、程序、標準和要求不一,導致被檢查對象也無所適從。多部門聯合抽查過程中,因參與檢查人員眾多、檢查事項繁雜,也給被檢查對象帶來了一定的壓力和不安。
6.“盡職照單免責、失職照單問責”過于籠統。國務院和省政府有關“雙隨機、一公開”的文件雖然都提出了這一原則,但具體如何適用并不明確。現階段一旦出現任何責任事故,各級被追責問責的例子比比皆是。基層執法人員對“雙隨機、一公開”特別是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抽查主動性并不高,直接導致大多雙隨機抽查流于形式。
(四)公平競爭審查方面
1.公平競爭審查機制仍不健全。雖多次強調和督促各縣市區(園區)、市直各單位要迅速建立公平競爭審查機制,個別地方仍重視不夠,公平競爭審查意識不強,如湘潭經開區管委會仍未建立工作機制,未及時安排部署存量文件清理工作。
2.執法效能有待進一步提升。執法隊伍建設亟待加強。競爭執法專業性很強,熟悉業務的辦案人員少,老齡化越來越嚴重,與新形勢、新要求也不相匹配,亟需穩定隊伍,充實新生力量。
(五)執法辦案方面
1、綜合執法機構改革尚未到位。原有執法隊伍老同志多、年輕人少,骨干人數少,工作人手不足,導致在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廣度、深度和全面性上還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還需要進一步改進。
2、“重實體、輕程序”現象仍然存在。行政執法辦案過程中“行政執法程序不當”的現象時有發生。在處理行政案件時,注重案件的事實和結果,忽視了行政執法的法定程序。
3、服務意識還需增強。在執法辦案過程中,執法人員能積極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及時向當事人介紹和普及相關法律法規知識,但主動及時為企業提供法律、政策、信息等指導服務的能力還不夠,主要還是以處罰的手段來教育當事人。
4、處理行政執法辦案與優化營商環境關系上有偏差。認為執法主要職責是查處企業存在的違法行為,考慮更多的是如何嚴格執法,對優化營商環境思考不多。如個別企業使用的特種設備超期未檢,這些設備是企業正常生產必用的,一旦封存,勢必影響企業的正常運轉,不封存又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法律上要求封存,在執法辦案中執法人員往往是履行法定職責、封存隱患設備為主。
5、市場監管工作與人民群眾的期待仍有差距。假冒偽劣、侵權違法、虛假宣傳等問題時有發生,食品藥品安全風險猶存,市場安全形勢依然復雜。
6.對執法辦案的保障有待加強。辦案手段缺失,執法裝備不全,辦案風險越來越高。我局綜合執法機構共配備執法記錄儀18臺、攝像機4臺、照相機6臺,與完整記錄執法全過程,實現執法全過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的總體要求相比較,存在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儀數量不足,辦案場所配備不齊等問題,需投入經費保障,進一步完善音像記錄等設備。
1.繼續推進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落實。引入專家評估機制,開展以文件抽查為主的公平競爭審查督查,確保政府行為符合公平競爭要求,保障各類主體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以關系營商環境的行政性壟斷問題為重點,加強執法協調配合,加大制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力度,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政策環境。加強對市場主體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法律法規宣傳。
2.繼續深化壓縮企業開辦時間,提升企業開辦便利度。建議政務服務中心加強“企業開辦專區”功能板塊建設。設立“企業開辦專區”,縮減辦理環節。建議組織市場監管部門、印章刻制單位、稅務部門、人社部門等進駐有條件的政務中心辦公,設立“企業開辦專區”,將企業登記、印章刻制、發票申領三個環節統一集中辦理,三個窗口相鄰辦公,實現企業開辦“一窗通辦”一站式服務。進一步加強與公安、人社、稅務、人民銀行等部門的協調聯動,推動企業開辦各環節“一窗通辦”,提升開辦企業全流程“一件事”和企業登記全程電子化登記設立登記辦件比例。
3.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組織開展商標、專利、地理標志侵權假冒專項執法,加大對侵權假冒案件的查辦和督辦力度,嚴厲打擊侵犯知識產權違法行為。推動建立知識產權侵權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健全知識產權快速協同保護機制和知識產權維權援助機制。
4.繼續推進市場監管行政許可事項“一件事一次辦”改革。對市政府和市場監管部門“一件事一次辦”事項,通過政務服務大廳窗口和網上在線業務系統平臺協同運行,進一步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限、減跑動,為企業和群眾提供規范、便利、高效的政務服務。
5.加強行政審批制度標準化建設,提升窗口融合度。制定湘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審批工作制度,完善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工作流程標準化。按照“優化營商環境”的改革要求,簡化流程、清理材料、縮短時限,提高行政審批效率,方便企業或申請人辦事。
6.推行行政審批事項容缺受理。進一步簡化市場準入手續,精簡許可申報材料,壓縮許可工作時限。對基本條件具備、關鍵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非關鍵性材料欠缺的行政審批事項,在申請人作出承諾后先行予以受理,在申請人補正全部材料后及時出具辦理結果。對部分低風險食品類別試行申報企業“公開承諾”“先證后查”。
7.繼續推進跨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開展市場監管、生態環境、文化、農業農村、交通運輸五大領域由牽頭部門聯合抽查,避免多部門多頭檢查、重復檢查,執法擾民的現象,減輕企業負擔。一是加強協調和督查考核。會同相關單位積極爭取省級部門的業務指導,推動省級部門與省市場監管局的溝通協調,實現各部門省級業務平臺與協同監管平臺數據的對接和互通;爭取市委市政府盡快將“雙隨機、一公開”工作單獨納入績效考核評估。定期召開雙隨機工作進展情況調度會議和責任部門協調會議,對各級各部門“雙隨機、一公開”進展情況進行通報,對工作進展緩慢、問題較多的部門以市政府名義進行重點督查。二是組織培訓,加強交流學習。對省級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平臺運用多種形式對市縣各級各部門的執法人員加強培訓、指導;組織相關部門到深圳、江蘇等雙隨機工作開展較好的地區學習和交流,對照不足,總結經驗,推進工作縱深開展。三是加強協同監管。加強對“雙隨機、一公開”抽查結果的綜合運用,特別是對失信和被行政處罰過的各類市場主體。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在信息共享的基礎上,針對失信企業開展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四是明晰免責和問責情形,啟動監督機制。進一步明晰各種具體情形和責任。會同優化辦、督查室等部門,進一步對在“雙隨機、一公開”工作、跨部門聯合抽查工作中推進不力,經督查仍不整改落實的責任單位和個人;對依照信用信息(包含抽查結果、行政處罰信息、其他信用信息)確認為違法失信的市場主體不依法依職責實施聯合懲戒的責任單位和個人,啟動問責機制,嚴格追究相關單位及人員的責任。
8.加強涉企收費整治和壟斷行業價格監管。確保各項減負降費政策落實到位,優化營商環境。加強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履行行政管理職能組織以及商業銀行涉企收費行為監管,嚴肅查處搭車收費、轉嫁成本、巧立名目、強制服務并收費等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加強轉供電優惠政策落實情況監管,進一步規范轉供電環節電價加價行為,確保一般工商業用戶享受到國家降價紅利,降低企業用能成本。
9.圍繞重點加大執法力度。加大對重點行業、重點領域、重點行為的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重點對社會關注和民生聚焦的網絡交易、醫藥、教育、中介等重點行業領域開展專項執法。加大曝光力度,集中曝光一批打擊假冒偽劣、侵權違法等方面的典型案例,震懾違法違規經營者,營造打擊違法違規行為的高壓態勢。
10.建立健全規范執法制度。起草出臺《行政處罰案件線索管理辦法》《行政處罰案件集體審理規定》《行政執法監督規定》《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實施方案》等制度,進一步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加強執法隊伍作風建設,嚴格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定期開展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嚴格落實做到嚴格執法、規范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依法執法、廉潔執法。
11.強化聯動提升執法效能。一是要積極抓好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對查辦案件中發現涉嫌構成刑事犯罪的案件,堅決移送公安部門。二是加強對重點行業、重點領域、重點行為、重點區域的日常監管、巡查,加大抽檢范圍、頻次,及時發現違法行為,并移交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查處。三是加強對各縣市區局、園區分局的督查指導,落實屬地管轄原則,堅持依法行政,認真履職盡責,切實做好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
12.加強隊伍建設。以提高治理能力為目標,建立健全“優化、高效、協同”的監管機制。以提高履職能力為目標,加強對干部職工業務培訓、專業訓練、實踐鍛煉,增強干部職工服務高質量發展水平。以全面從嚴治黨為目標,加強作風建設,對在優化營商環境工作中不在狀態、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的人員及時進行批評誠勉,對造成不良影響的人員嚴肅問責。
優化營商環境個人研討材料篇七
20xx年是縣區“優化營商環境年”,集團響應號召,積極組織開展“優化營商環境、聚力國企改革”主題學習教育活動,活動從“把握政治方向,強化‘四個意識’”、“堅定發展信心,聚力國企改革”、“堅決執行禁令,整治提籃子行為”、“堅持標本兼治,抵制商業賄賂”、“工程項目管理”、“轉變工作作風,優化營商環境”六個方面進行了專題教育。根據《“優化營商環境、聚力國企改革”主題教育實施方案》,我將緊密聯系本職工作和個人思想實際,認真進行查擺剖析,個人對照檢查如下:
1.政治站位不高。本人雖然能自覺遵守黨規黨紀,能自覺擁護共產黨的領導,但是也存在觀察事情一葉障目,分析問題浮于表象,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鑒別力欠缺的問題。有時候看到那些不利于維護黨的威信的消息新聞不能挺身而出適時發出直言正論,最多只做到不轉發。
2.主動學習不夠。政治理論不夠扎實,以工作忙為借口,沒有主動學習的意識,只要黨組織沒有要求,就不會自覺去學習政治理論知識,有的學習還停留在抄筆記的階段,沒有真正入腦入心。業務知識的學習也沒有及時跟上。
3.業務工作不精,缺乏開拓進取的精神。工作上因循守舊,常常因為時間緊、任務重,工作上存在兵來將擋、水來土掩的現象,機械執行上級指示,攻堅克難的舉措不夠。對工作主動思考不多,存在被動應付現象,工作的全局性和前瞻性不足。工作中也會存在畏難情緒,工作壓力大的時候情緒比較急躁。
1.加強學習,不斷提高個人素質。一方面加強政治理論學習,強化個人政治素養,用理論知識武裝自己,做一個政治意識強、政治站位高的合格黨員。另一方面加強財務知識的學習,積極了解和掌握財政相關政策,堅持缺什么學什么,不斷個提高人業務水平,彌補工作經驗不足的缺陷。
2.轉變工作作風。首先是端正工作態度,對待工作要有熱情和干勁,即使工作任務再多,也要從容處之,要有迎難而上的精神,工作中避免出現負面情緒。其次是改進工作方式,多多學習表達技巧,進一步提升溝通協調能力,科學統籌工作任務,分清輕重緩急逐一安排工作任務,對工作及時進行銷賬處理,提升工作效率。
3.樹立創新意識。進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觀念,開拓思維,與時俱進,學會利用大形勢推動工作發展;同時要強化學以致用,加強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工作中要勤學善思,對工作進行主動思考、謀劃,保證工作的全局性和連貫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