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學習、工作或生活中,大家總少不了接觸作文或者范文吧,通過文章可以把我們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塊。大家想知道怎么樣才能寫一篇比較優質的范文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優質范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的監督情況篇一
把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牽“牛鼻子”、抓關鍵,是習近平總書記治國理政的重要方法論。其中一個重要方面,就是高度重視各級“一把手”和領導班子,強調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成員要從嚴教育、從嚴管理、從嚴監督。
實踐反復證明,只有領導干部帶好頭、做榜樣,才能成為無聲的命令,產生強大的感召力。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各級“一把手”必須當好把方向、謀全局、抓關鍵、帶隊伍的領頭雁,把責任扛在肩上,勇于挑最重的擔子,敢于啃最硬的骨頭,善于接最燙的山芋。“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的標桿作用應當體現在錘煉黨性、遵規守紀、匡正作風、擔當作為等方方面面。十八屆黨中央上任伊始,就把立規矩擺在首位,從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破題,堅持以上率下、層層示范。黨中央相繼制定修訂多部黨內法規制度,對“關鍵少數”作出許多“硬約束”,起到了徙木立信的作用。如在加強教育堅定理想信念方面,從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到“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從“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到“
不忘初心
、牢記使命”主題教育,都強調各級黨委(黨組)要把主體責任扛起來,主要領導同志要擔負起第一責任人責任,要求“一把手”學得更多一些、更深一些,要求更嚴一些、更高一些。在全面深化改革方面,習近平總書記反復強調“為官避事平生恥”,要求“黨政‘一把手’親力親為抓改革”。在決戰決勝脫貧攻堅中,要求“黨政‘一把手’要當好扶貧開發工作第一責任人”。在全面從嚴治黨中,要求“黨委書記要做管黨治黨的書記,當好第一責任人”。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后,習近平總書記親自指揮、親自部署,要求“主要領導干部要堅守崗位、靠前指揮,及時發聲指導,及時掌握疫情,及時采取行動,做到守土有責、守土盡責”。突出領導干部這個關鍵,牽牢“牛鼻子”,形成一級帶一級、一級抓一級的示范效應,已經成為我們黨帶領全國人民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的重要方法指引。鮮明的問題導向劍指“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頑疾。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各級領導班子“一把手”是“關鍵少數”中的“關鍵少數”;“一把手”違紀違法最易產生催化、連鎖反應,甚至造成區域性、系統性、塌方式腐敗。在多次重要講話中,習近平總書記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難題的實質、危害、表現形式進行深入剖析,并就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多次作出重要指示。黨中央多管齊下、多措并舉,以健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為基礎,以管住權力為關鍵,以加強制度建設為保障,通過嚴格落實民主集中制、優化黨內政治生態、高舉巡視“利劍”、用好批評和自我批評武器、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強化問責等各項舉措,補足監督短板,構筑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嚴密體系,成為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在全面從嚴治黨領域的生動體現。
黨中央對各級“一把手”違紀違法問題嚴查重處、絕不姑息。黨的十八大以來,倒在反腐利劍下的中管干部中,黨政“一把手”占到相當比例,不是“一把手”的,違紀違法問題也有很多發生在擔任“一把手”期間。白恩培、蘇榮、趙正永、秦光榮等人就是典型。2017年和2018年,黨中央分別就祁連山生態環境破壞、秦嶺北麓西安境內違規建設別墅問題及涉案的主要領導干部違紀違法問題下發通報,給全黨上了極其深刻的政治警示教育課。
構筑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全方位立體式監督網絡
形成全方位監督格局。黨中央強化自上而下的組織監督,改進自下而上的民主監督,發揮同級相互監督作用,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的日常管理監督,探索紀檢監察機關(機構)加強對黨委(黨組)“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的監督,黨委(黨組)“一把手”和領導班子加強對下級“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的監督,以及紀檢監察機關(機構)加強對下級黨組織特別是“一把手”的監督。
強化自上而下的組織監督。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上級對下級尤其是上級一把手對下級一把手的監督最管用、最有效。”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的監督,關鍵是黨中央要加強對高級領導干部的監督,各級黨委(黨組)要加強對所管理的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的監督,上級“一把手”抓好下級“一把手”。《黨內監督條例》強調,上級黨組織特別是主要負責人,對下級黨組織主要負責人應當平時多過問、多提醒,發現問題及時糾正。《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將黨委(黨組)書記加強對領導班子其他成員、下一級黨委(黨組)書記的日常監督,作為落實主體責任的重要內容作出規定。在全面從嚴治黨中,黨委(黨組)書記作為第一責任人,要敢抓敢管,定期與班子成員和下級“一把手”談心談話。班子成員在分管范圍內要各盡其責,履行“一崗雙責”。通過層層壓實責任、層層落實監督職責,筑牢對“一把手”和班子成員監督的堅固堤壩。
破解同級監督難題。領導班子成員間日常接觸最多,最了解情況,最容易發現問題,應當充分發揮常委會作用,班子成員要用好批評和自我批評武器,增強主動監督、相互監督的自覺。《黨內監督條例》為破解各種監督困境創造了條件、提供了支撐,強調領導班子成員發現班子主要負責人存在問題,應當及時向其提出,必要時可以直接向上級黨組織報告,并要求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個人有關事項應當在黨內一定范圍公開,主動接受監督。此外,黨中央深化紀檢監察雙重領導體制改革,加強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通過實行“兩為主”,為紀委開展同級監督撐腰壯膽。黨中央多措并舉,強化紀委對同級黨委特別是常委會委員履行職責、行使權力情況的監督,同級紀委定期將“一把手”和領導班子成員落實主體責任、執行民主集中制、廉潔自律等情況向上級紀委報告,發現問題及時提醒糾正,保證持續有力的監督震懾。
發揮紀檢監察機關的專責監督作用。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中,黨內監督起主導作用,最重要的是黨中央監督、各級黨委監督,其次是紀委監督。黨中央深化紀檢監察體制改革,中央紀委協助黨中央監督各省(區、市)黨委、中央各部委、國家機關各部委黨組(黨委),加強對中管干部的監督。地方各級紀委協助同級黨委加強對下級黨組織特別是“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的監督。黨中央深化紀檢監察派駐機構改革,充分發揮“派”的權威和“駐”的優勢。派駐監督不是同級監督,它的本質是上級黨組織通過強化紀檢監察監督,加強對下級黨組織“一把手”、領導班子、班子成員及其部門管理的二級班子和有關人員的監督。派駐監督歸根到底體現了黨中央的領導,體現了上級紀委監委對下級黨組織“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的監督。
綜合發揮多種監督作用。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各級領導干部要主動接受各方面監督,這既是一種胸懷,也是一種自信”。黨中央在突出黨內監督的同時,綜合發揮人大監督、民主監督、行政監督、司法監督、審計監督、財會監督、統計監督、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等各類監督作用。包括要求“一把手”和領導班子支持人大及其常委會履行監督職權,確保工作符合憲法和法律;支持人民政協依照章程進行民主監督,重視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提出的意見、批評、建議;推行地方各級政府及其部門和“一把手”權力清單制度,依法公開權力運行流程;支持司法機關獨立公正地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支持審計機關依法進行審計監督,堅持和完善領導干部離任審計制度;支持統計部門履行法定職責,防范和懲治弄虛作假;發揮財會監督作用,對單位經濟業務事項的合法性、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檢查督促;暢通信訪舉報渠道,及時回應人民群眾關切;加強輿論監督,通過對典型案例曝光剖析,發揮警示作用,等等。
釋放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制度效力
習近平總書記鮮明強調,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一把手”和領導班子位高權重,理所當然是各項監督制度的重點約束對象。
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黨中央及時總結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有效經驗,扎緊制度籠子。十八大黨章鮮明寫入“加強對黨的領導機關和黨員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的監督”。黨中央修訂《黨內監督條例》,將“一把手”和領導班子作為監督重點,構建黨委(黨組)全面監督,紀律檢查機關專責監督,黨的工作部門職能監督,黨的基層組織日常監督,黨員民主監督的黨內監督體系。制定《問責條例》,壓實“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管黨治黨政治責任。修訂《紀律處分條例》,劃出“一把手”行為禁區。出臺《監察法》《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不斷釋放出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剛性和建設性力量。
推進民主集中制具體制度建設。民主集中制是我們黨鮮明的制度優勢,能夠科學有效規范黨內政治生活、強化黨內監督,是強化對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的基礎性制度。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一把手”要帶頭執行民主集中制,不把“班長”當成“家長”。民主集中制最后是要集中的,但過程是民主的,“一把手”和領導班子在加強領導過程中,班子成員自覺接受書記的監督,并通過民主集中制監督書記、監督班子其他成員,形成批評和自我批評的濃郁氛圍,形成領導班子內部監督的良好環境。黨中央狠抓“關鍵少數”尤其是“一把手”的示范帶頭作用,構建從中央政治局到各級黨委(黨組)、從中央政治局委員到各級黨委(黨組)成員貫徹落實民主集中制的制度機制。黨中央制定《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將民主集中制作為黨內政治生活的重要制度保障,要求“一把手”必須發揚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擔責。
強化黨內監督基礎制度建設。完善請示報告制度,制定《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要求下級黨組織主動向上級黨組織、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主動向黨組織請示報告重大事項,自覺接受組織監督。完善述責述廉制度,出臺《中共中央政治局關于加強和維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的若干規定》,建立中央政治局同志向黨中央和總書記述職制度。地方各級黨組織也規范完善了述職制度。健全民主生活會制度,制定《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若干規定》,細化從中央到基層各級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的規范,尤其強調民主生活會上領導班子成員間建立良性批評和自我批評的會議制度。
健全完善民主決策制度。根治“家長制”與“一言堂”頑癥,必須建立一套重大問題民主決策程序。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一把手”要按照程序進行決策,特別是涉及資金、項目、用人等重大問題,要經過集體研究,不搞個人專權。黨中央修訂黨組工作條例、地方黨委工作條例,印發對高校、國企等黨組織加強黨的領導的實施意見,進一步規范民主決策程序。完善黨政部門依法決策機制,頒布《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對重大行政決策的形成、執行和調整等作出規定。各地嚴格執行“三重一大”集體決策的規定,認真落實“一把手”末位發言或末位表態、決策全程紀實制度,探索實行施政行為公開、主要領導“五個不直接分管”制度,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責任倒查機制等,防止“一把手”權力失控、決策失誤、行為失范。
著眼標本兼治建立健全監督長效機制。黨中央堅持問題導向,建立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提醒、談話函詢和誡勉等具體制度。動態更新重點崗位“一把手”和后備干部廉政檔案資料庫,把好黨風廉政意見回復關。完善主要領導向黨委或紀委全委會述職述廉制度,并對其進行評議和對相關情況作出處理。確立每年年終對領導班子及領導干部進行滿意度測評、民主測評、民主評議、民意調查機制。嚴格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修訂《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加大抽查核實力度,集中清理裸官、檔案造假等問題。完善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制定《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事業單位主要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加強審計結果運用。強化關鍵領域監督力度,實施關鍵部位、關鍵崗位的“一把手”定期輪崗和交流制度,防止因任期過長而誘發腐敗行為。制定《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規范央企、國企負責人的職務行為和待遇。此外,各地也開展了各具特色的豐富實踐,比如北京、黑龍江、浙江、湖南等地探索建立政治生態監測評估體系,強化對重點崗位“一把手”和重點培養干部的監督。
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的監督情況篇二
今年以來,西固區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從強化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的監督入手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堅決落實中央和省市委重大決策部署,不斷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一)強化領導班子內部監督一是筑牢理想信念根基。區委緊緊圍繞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黨的十九大、黨章,以及習近平總書記視察甘肅重要講話和指示、全國“兩會”期間參加甘肅代表團審議時重要講話精神等內容,先后召開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會議11次。舉辦各類培訓班次2期,培訓人數300余人次;
指導各級黨組織開展理論宣講、專題輔導和講黨課等活動,督促廣大黨員干部增進政治認同、理論認同,不斷筑牢踐行“兩個維護”的思想根基。
二是將“兩個維護”真正落實到行動上。進一步完善區委常委會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著力提高把方向、謀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今年以來,共召開區委常委會會議47次,第一時間傳達學習中央和省市各項重大決策部署精神,推進各方面具體任務落實。
三是全面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先后召開十一屆區委四次、五次、六次、七次全會,紀委全會、組織宣傳統戰會議等,對全區全面從嚴治黨、政治監督工作進行了多角度、全方位的安排部署,并在區委常委會議上10次聽取和審議了全面從嚴治黨工作,督促各級領導干部履行管黨治黨責任,不斷推動管黨治黨責任落實落細。按照省、市委下發的關于宣布廢止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目錄,認真對照、逐條梳理,全區共清理文件24件,其中宣布廢止14件,宣布失效5件,修改完善5件。同時,認真開展黨內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并向鄉鎮街道延伸,不斷推進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制度化、規范化。
四是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原則。民主集中制是黨的根本組織原則和領導制度,也是加強黨內監督的根本原則。區委始終不折不扣落實“四個服從”要求,嚴格執行《區委全委會議事決策規則》《區委常委會議事決策規則》,堅持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對于全區重大項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大額資金支出等事項,始終堅持集體研究、集體討論、集體決策,做到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
(二)加強對下級黨組織“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的監督一是嚴明政治紀律規矩。堅持問題導向,對“七個有之”等問題保持高度警覺,堅決糾正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為,嚴肅查處政治上離心離德、思想上蛻化變質、組織上拉幫結派、行動上陽奉陰違等問題。綜合運用約談提醒、談話函詢等多種形式,今年以來,開展約談65人次,談話函詢130人次,防止干部出現妄議中央大政方針、拒不執行黨組織決定和不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等問題,不斷提高黨員領導干部的紀律規矩意識。圍繞《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組織開展警示教育活動184次、廉政大講堂245次,剖析典型案例,以案為鑒、以案釋法。
二是認真落實組織生活制度。堅持落實計劃報備制度化、全程紀實規范化、督查指導常態化,突出思想性和政治性,推動黨的組織生活制度落地見效。嚴格執行“三會一課”、組織生活會等黨內基本制度,制定下發《黨支部制度匯編》《資料規整清單》等,讓各基層黨支部熟知在什么時間,什么范圍,以什么樣的標準流程,過組織生活,確保黨內政治生活嚴起來、實起來、活起來。督促全區各級黨組織全面推行“主題黨日+”活動,全區814個黨組織、19058名黨員以支部為單位,在每月第一周周一下午開展主題黨日活動,并將“三會一課”、組織生活會、民主評議黨員等黨內基本組織生活用“主題黨日”這個載體有效統籌,促使黨員“四個意識”更加堅定。
三是制定黨建工作制度。研究制定并嚴格實行《區委定期聽取黨建工作匯報制度》和《黨建工作“季度督導檢查、半年觀摩交流、年終考核評估”制度》,定期專題聽取鄉街黨(工)委、部門黨組(委)書記黨建工作匯報。今年以來,組織召開黨建工作推進會4次,區內黨建觀摩2次,區外黨建觀摩會2次,開展專項督查2輪次,對工作落實不力的書記進行約談,各黨委(黨組)向區委匯報黨建工作實現了全覆蓋,切實傳導了壓力,靠實了工作責任。
(三)自覺接受同級紀委監督一是在落實重大決策部署方面。認真履行黨委總攬全局、政府依法行政,紀委監委專責監督職責,今年以來共召開區委常委會會議47次,傳達學習中央和省市各項重大決策部署精神,推進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等各方面具體任務落實。認真貫徹中央關于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重大決定,在充分征求紀委監委意見的前提下,有序推進機構組建、班子配備、人員轉隸、“三定”制定等具體工作,圓滿完成機構改革任務。
二是在落實重要工作部署方面。區委堅持以黨的建設為引領,以“141”總體發展思路為統攬,以構建“128”現代產業體系為抓手,實施精致蘭州西固計劃,加快推進現代化中心城區建設,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強化和創新社會治理,推進全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今年以來,區委常委會共研究“三重一大”事項19次,區政府常務會議共研究決策重大事項16次,紀委監委在全區重要工作部署方面全程參與,并適時根據工作推進情況開展督查,對工作推動不力的“一把手”和領導班子及時進行約談,對工作不落實、慢落實、假落實的嚴肅問責。
三是在規范干部選拔任用方面。嚴把選人用人政治關,規范選人用人程序,堅持凡提必審、凡提必考、凡提必談,征求黨風廉政意見2154人次,建立并定期更新廉政檔案庫,完成全區4名省管領導干部、36名市管領導干部個人廉政檔案收集報送和全區1115名科級干部廉政檔案更新完善工作。同時,嚴把黨員“入口關”,進一步整體優化村(社區)“兩委”隊伍和村(社區)后備干部隊伍,全面推行重點對象資格聯審、負面信息聯通和清理處理聯動“三聯”機制,嚴格黨員日管理。
? ? ? ?(一)加強對同級黨委班子監督市紀委監委、組織部門派員列席、監督指導區委領導班子開好專題民主生活會,加強會前、會中、會后的全程監督,督促四大班子成員在民主生活會上就談話函詢問題作出詳細說明,及時向市紀委報告區委委員問題線索情況。嚴格執行查辦腐敗案件以上級紀委監委領導為主的規定,健全審查調查統一調配管理、考評工作機制;
“一站式”規范解決委機關、派出機構、鄉鎮街道紀(工)委審批程序和規范使用問題,推進辦案工作一體化。
(二)推動同級黨委“一把手”加強對下級“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一是抓好日常監督管理。把“關鍵少數”作為日常監督重點對象,堅持把問責“板子”對準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和班子成員,督促自查崗位廉政風險、嚴格按章辦事、自覺遵守廉潔紀律,從思想觀念、工作作風、領導方法、能力素質等帶頭整改、作出表率,著力破解主體責任虛化、監督責任弱化、監管職責軟化等突出問題。十九大以來,在查處的217名黨員領導干部中,其中“一把手”43人,占比20%;
科級干部52人,占比24%。規范“小微權力”運行,制定印發《西固區紀委監委關于加強鄉村(社區)“小微權力”監督工作的實施方案》,在13個鄉鎮街道全面梳理小微權力清單并制作權力運行流程圖,確保權力運行公開化、規范化。堅持按照“多用第一種形態,善于應用第二、第三種形態,不放棄第四種形態”的要求,精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共處理182人次,其中第一、二種形態160人次,占87.9%;
下發紀律檢查建議書34份,紀檢監察建議書10份,函詢通知書7份,防止小錯釀成大錯、小問題變成大問題,取得了良好政治效果、紀法效果和社會效果。
二是抓實巡視巡察工作。巡視巡察整改方面,始終把省委巡視反饋問題整改作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具體行動,省委巡視反饋的17個方面、95個具體問題,整改完成69個,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推進。在深入推進中央和省市8個專項整治任務的同時,結合西固實際,印發“10+1”專項整治方案,逐項明確牽頭領導和整改單位,限定時間節點,靠實整治責任。政治巡察方面,聚焦政治問題發現識別,制定《2018年巡察計劃》和《中共蘭州市西固區委巡察工作實施辦法》等,建立巡察工作組長庫、人才庫,重點巡察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決策部署、推動高質量發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點任務落實情況,不斷強化各級黨委(黨組)主體責任落實。截至目前,十一屆區委共開展五輪巡察,巡察單位59家,覆蓋率85.5%;
前四輪巡察共發現問題560件,整改率70.7%,其中發現并推動解決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中央省市區決策部署不到位問題174件,督促被巡察單位建章立制177個。
三是嚴格執紀執法問責。聚焦“一把手”和領導班子偏差監督糾正,綜合運用監督執紀問責、監督調查處置措施,堅持對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政治問題與經濟問題相互交織的腐敗案件,嚴肅查處清除隱患;
對履行“兩個責任”不力的問題,精準追責問責,壓實政治責任。對落實防疫工作不及時不到位的區民政局局長張耀軍、副局長李明及先鋒路街道黨工委書記王誠鋮、花園小區社區黨委書記劉瑞瑞4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截至目前,運用“四種形態”處理182人次,運用“第一種形態”批評教育、談話函詢130人次,占71.4%;
運用“第二種形態”紀律輕處分、組織調整30人次,占16.5%;
第三種形態14人次,占比7.7%;
第四種形態8人次,占比4.4%。全方位推動黨內法規制度落實落細。對“四風”問題,時刻防范,露頭就打,今年以來,查處并通報曝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9起10人,查處并通報曝光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典型問題8起12人。
(三)加強對下級“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區紀委監委、組織部門派員列席、監督指導全區154個科級領導班子開好專題民主生活會,加強會前、會中、會后的全程監督,特別是督促被談話函詢的班子成員在民主生活會上說清楚、講透徹,強化經常性政治體檢。嚴格落實《鄉鎮街道和區直部門黨政主要負責人向區委述責述廉述作風實施辦法》,黨政主要負責人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年度考核測評大會上就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個人廉潔自律情況進行述職,對存在的問題提出切實可行的措施加以改進,綜合評價結果作為干部素質評價、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并歸入本人廉政檔案。嚴格按照《監督執紀工作規則》《監察法》規范開展審查調查,持續加大查處力度,形成有力震懾。
? ? ? ?派出機構堅守職責定位開展監督注重把握“樹木”與“森林”狀況,統籌政策和策略綜合運用,結合使用紀律、法律“兩把尺子”,聚焦政治立場、政治原則、政治擔當、政治紀律,打好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巡察監督“組合拳”,形成科學全方位的監督格局。首先,建立派駐機構與巡察機構協調聯動機制,全區共11個綜合派出紀工委,明確每個派駐機構監督6至10個部門,并實行交叉辦案,帶隊開展巡察工作,形成了“探頭”與“利劍”作用優勢互補。其次,建立紀檢監察機關與鄉鎮街道紀(工)委聯系機制,制定《西固區紀委監委各紀檢監察室聯系鄉鎮街道工作制度》,明確紀檢監察科室對所聯系的鄉鎮街道紀(工)委日常監督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指導,全面實現鄉鎮街道紀(工)委執紀審查“全覆蓋”。再次,建立巡視機構與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協調常態化機制,加強紀檢監察機關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的日常監督,實行巡察問題“雙反饋”、線索移交制度,推動巡視監督與紀律監督等有機結合、成果共享。
雖然我區在政治監督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績,但與省市的要求和群眾的期盼相比,還存在不小的差距和不足。一是監督覆蓋面還不夠。主要是對“八小時以外”黨員干部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情況監督還有不到位的地方,特別是對退休人員的動態監督難度較大,“八小時以外”不可控因素太多。二是監督手段不足。當前,政治監督的方式主要還是聽取匯報、個別談話、查看臺賬資料等常規途徑,容易造成重復監督,監督效果不好。三是政治生態“像畫”有待精準。在落實政治監督方面,當前查找和解決政治立場問題研究的力度還不夠,特別是把握主體責任履行是虛是實、工作措施是松是硬、問題查找是空是深的能力還需再提升。四是問題發現不精準。有時巡察中過度過細關注被巡察單位項目工程、財務管理等方面問題,較少發現和提出有違反政治紀律、政治規矩方面的問題線索。從政治高度深入剖析發現問題線索還沒有形成一種自覺,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一些地方和部門不作為、亂作為、弄虛作假等方面的突出問題,僅僅是當作一般性的工作問題來看待,沒有做到從“兩個維護”的政治高度來看待。
下一步,我們將以此次調研指導為契機,堅持問題導向,提高政治站位,細化監督內容,突出監督重點,創新監督方式,逐步探索實踐,形成一套完善科學有效的政治監督工作機制。
一是堅持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始終把旗幟鮮明講政治貫穿到黨的建設全過程,自覺踐行“兩個堅決維護”,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堅決貫徹黨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把中央和省市委巡視巡察反饋涉及我區問題的核查和整改工作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堅決做到應核必核、應查必查、整改到位。同時,嚴格落實《中共蘭州市西固區委2018-2021年巡察工作計劃》,不斷深化區委巡察工作,重點檢查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黨內政治生活和黨內監督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不斷強化巡察的震懾效果和加強巡察成果運用。
二是創新政治監督工作方式方法。在強化巡察監督、黨內民主監督、黨內組織監督、年度考核監督、專項監督等的基礎上,暢通問題線索渠道,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問題線索保持高度重視,第一時間受理處置。增強紀檢監察干部的政治敏銳性和鑒別力,密切關注干部職工八小時內外的政治言行,及時發現干部職工在政治言行方面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有效引導,妥善處置。將政治監督工作與政治生態建設、意識形態建設、巡察整改、網絡輿情監測等工作結合起來,對內加強黨辦、組織、宣傳等部門的協同配合,對外加強與地方紀委監委、網信、宣傳、信訪等部門的溝通協調,提高信息共享程度,形成政治監督工作的合力。
三是持之以恒正風肅紀。深化監察體制改革,不斷完善監察委員會運行機制,強化對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全面監察,真正把公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盯節點、抓具體、防反彈,推動積極主動、擔當干事的風氣全面形成。用好用活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既要高壓懲腐、猛藥去疴,又要關口前移、抓早抓小,實現思想教育、懲治約束和警示震懾相統一。嚴厲懲治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把握民生領域、脫貧攻堅、涉黑涉惡三個方面重點,加大專項整治力度,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是加強紀檢監察隊伍建設。有針對性地組織與政治監督相關的業務培訓、討論交流等活動,不斷拓寬紀檢監察干部的思維和視野,加強對開展政治監督的研究思考,提高思想認識和重視程度,把監督什么、如何監督作為學習的重點任務,切實增強開展政治監督的能力和自覺。積極探索“以干代訓”“業務比武”等實踐培訓的有效方式,讓紀檢監察干部在實戰中練兵、在競賽中成長。
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的監督情況篇三
為加強對主要領導干部和領導班子的監督,根據《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意見》、《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黨的十八大以來,自治區黨委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重要論述,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不斷壓實黨委(黨組)主體責任、書記第一責任人職責、領導班子其他成員“一崗雙責”、紀檢機關監督專責,著力破解對“一把手”監督和同級監督難題,形成了許多有效做法和經驗,反腐敗斗爭取得壓倒性勝利并全面鞏固。同時,必須清醒地看到,“一把手”違紀違法問題仍時有發生,對“一把手”監督仍是薄弱環節,完善黨內監督體系、落實監督責任的任務依然十分緊迫。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以有效監督把“關鍵少數”管住用好,充分發揮黨員領導干部的先鋒模范作用和表率引領作用,團結帶領廣大干部群眾戰勝前進道路上的各種艱難險阻,奮力開啟建設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壯美廣西新征程,譜寫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廣西篇章。
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必須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落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促進主動開展監督、自覺接受監督,強化上級黨組織監督,做實做細同級監督,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監督工作格局。全面落實黨內監督制度,突出政治監督,重點強化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對黨忠誠,踐行黨的性質宗旨情況的監督;強化對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踐行“兩個維護”情況的監督;強化對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情況的監督;強化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情況的監督;強化對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依規依法履職用權、擔當作為、廉潔自律等情況的監督,做到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長管長嚴,推動黨員領導干部增強政治意識,自覺踐行忠誠干凈擔當,帶頭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
(一)強化對“一把手”履職用權的監督檢查。“一把手”被賦予重要權力,擔負著管黨治黨重要政治責任。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要帶頭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主動向黨組織請示報告工作,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自覺反對特權思想、特權現象。各級黨委(黨組)、紀檢機關、黨的工作機關要突出對“一把手”的監督,將“一把手”作為開展日常監督、專項督查等的重點,讓“一把手”時刻感受到用權受監督。黨委(黨組)應探索建立“一把手”權力清單和負面清單制度,圍繞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三方面厘清權力明細,劃定權力紅線,明確“一把手”職責邊界。紀檢機關要加強對兩項清單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特別是對違反負面清單的要依規依紀嚴肅查處,防止“一把手”權力“脫韁”。
(二)落實“一把手”第一責任人職責。黨委(黨組)建立完善上級“一把手”對下級“一把手”監督談話、專題約談、委托談話工作機制。上級“一把手”對下級“一把手”定期開展監督談話,對存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進行批評教育,對存在輕微違紀問題的及時予以誡勉。上級“一把手”定期選取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不到位、存在問題突出的領域或部門,對下級“一把手”進行專題約談,提出整改意見,督促落實責任。紀檢機關在處置同級黨委(黨組)管理的“一把手”問題線索時,對情節輕微、適用“第一種形態”處理的,可委托同級黨委(黨組)“一把手”對其進行談話,推動第一責任人切實履行職責。上級“一把手”要將監督下級“一把手”的情況作為每年述職重點內容,對下級新任職“一把手”應當開展任職談話,進行廉潔從政教育。黨委(黨組)要加強對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健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考核機制,考核結果作為“一把手”選拔任用、實績評價、激勵約束的重要依據,對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不擔當、不作為的,依規依紀追究責任。
(三)認真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黨委(黨組)、紀檢機關、組織部門要加強對下級黨委(黨組)“一把手”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情況的監督檢查,并作為巡視巡察、審計監督、專項督查的重要內容。組織部門要對“一把手”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情況進行重點監督,把“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執行情況納入巡視巡察和基層黨建“兩隨機”調研指導內容。紀委書記、派駐(出)紀檢監察機構主要負責人發現“一把手”違反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決策程序的問題,應當及時提出意見,對糾正不力的要向上級紀委、派出機關反映。
(四)及時掌握對“一把手”的反映。黨委(黨組)、紀檢機關、組織部門要加強對下級黨委(黨組)“一把手”的日常監督,通過駐點調研、專項督查等方式,全面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風、生活狀況。落實紀檢機關、組織部門負責人同下級“一把手”談話制度,上級紀委書記、組織部長每年至少與下級“一把手”開展一次談心談話,發現一般性問題及時向本人提出,發現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第一責任人職責不力、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的應當向同級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報告并依規依紀問責,發現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向同級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報告并依紀依法處理。紀檢機關要建立完善“一把手”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直報制度,發現同級“一把手”問題線索應及時向上級紀檢機關報告,對下級“一把手”問題線索優先辦理、及時處置,處置情況向同級黨委(黨組)及上級紀檢機關報告。開展下級“一把手”在上級黨委常委會(黨組)擴大會議上述責述廉、接受評議工作,述責述廉報告在一定范圍內公開。
(五)巡視巡察工作要緊盯“一把手”。黨委(黨組)要堅持“發現問題、形成震懾,推動改革、促進發展”的巡視工作方針,堅守政治巡視巡察定位,查找糾正在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等方面的政治偏差。巡視巡察組應當把“一把手”作為監督重點,進駐前向紀檢機關、組織部門深入了解“一把手”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和廉潔自律等方面情況。巡視巡察談話應當將“一把手”工作、生活情況作為必談內容,對反映的重要問題特別是“一把手”涉嫌違規違紀違法問題,通過查閱資料、受理信訪、下沉了解等多種方式深入了解核實。巡視巡察報告應當將“一把手”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和廉潔自律情況特別是存在的問題單獨列出,提出明確意見和整改要求。
(六)開展領導干部廉政家訪。黨委(黨組)根據實際情況,逐步探索建立“一把手”對同級領導班子成員和下級“一把手”入戶廉政家訪工作制度,通過了解干部家境解難事,掌握干部思想解心結,體察家風家教識人品,排查廉政風險早提醒。領導干部要注重家庭家教家風建設,自覺帶好頭、作好表率,強化本人及家屬“家庭助廉”意識,充分發揮家庭監督作用。通過廉政家訪,督促“一把手”和領導班子成員廉潔齊家、嚴以治家,自覺凈化朋友圈,引導其家屬做好“賢內助”、常吹“廉政風”。
(七)加強領導班子成員相互監督。各級領導班子成員必須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發現其他成員有違反黨章、破壞黨的紀律、危害黨的團結統一的行為,應當及時向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報告或者實名向紀檢機關反映,對隱瞞不報、當“老好人”的要連帶追究責任。黨委(黨組)“一把手”要管好班子、帶好隊伍,經常開展談心談話,切實履行好教育、管理、監督責任;對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所作的函詢說明簽署意見時,要進行教育提醒,不能“一簽了之”。領導班子成員之間應當經常交換意見,相互提醒、相互督促,坦誠提出問題。紀檢機關、組織部門要加強對民主生活會和組織生活會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一把手”要帶頭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領導班子成員按規定對個人有關事項以及群眾反映、巡視巡察反饋、組織約談函詢的問題實事求是作出說明。
(八)堅持集體領導制度。健全黨委(黨組)領導班子權力運行制約機制,合理分解、科學配置權力。紀檢機關、組織部門要加強對集體領導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堅決防止以專題會議代替常委會會議作出決策,堅決防止以黨委集體決策名義集體違規,堅決防止“一把手”搞“一言堂”、“家長制”,決不允許領導班子成員將分管工作、分管領域變成不受集體領導和監督的“私人領地”。完善領導班子議事規則,對“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項須提交領導班子會議討論,會前按規定做好征求意見和充分醞釀工作,會中領導班子成員應當充分發表意見,實行“一把手”末位表態,意見分歧較大時應當暫緩表決,對會議表決情況和不同意見應當如實記錄、存檔備查。
(九)督促領導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黨委(黨組)要制定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年度計劃,分解工作任務。“一把手”要定期聽取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履行管黨治黨責任的情況匯報,發現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及時約談。紀檢機關應當向同級黨委(黨組)領導班子其他成員通報其分管部門和單位領導干部遵守黨章黨規、廉潔自律等情況,推動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抓好分管部門和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黨委(黨組)要建立黨委常委會(黨組會、黨委會)審議重要違紀違法案件制度,由紀委書記、派駐(出)紀檢監察機構主要負責人通報案情,分管常委(黨組成員、黨委委員)檢視反思,其他常委(黨組成員、黨委委員)對照查擺,黨委(黨組)書記全面點評,嚴格落實“一崗雙責”。
(十)嚴格執行領導干部插手干預重大事項記錄制度。黨委(黨組)應建立完善落實領導干部插手干預重大事項記錄制度的具體舉措。對領導班子成員存在違規插手干預干部選拔任用、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執紀執法司法等問題的,受請托人應全面如實記錄,并及時向所在部門和單位黨委(黨組)書記和紀檢機關主要負責人報告。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對來自其他領導干部家屬親友的違規干預行為應當堅決抵制,及時向同級黨委(黨組)、紀委、派駐(出)紀檢監察機構主要負責人報告。不按要求記錄、報告的,依規依紀嚴肅追究責任。
(十一)建立健全政治生態分析研判機制。黨委(黨組)每年對本地本部門本單位政治生態狀況綜合分析不少于一次,并經常聽取紀檢機關、黨的工作機關相關報告,認真查找領導班子自身存在的突出問題,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決。紀檢機關應當加強對審批監管、工程建設、資源開發、金融信貸等領域情況的分析和研判,注重發現普遍性問題,形成專題報告,促進同級黨委(黨組)領導班子成員加強對關鍵崗位的管理監督。
(十二)完善紀委書記談話提醒制度。紀委書記、派駐(出)紀檢監察機構主要負責人應當牢固樹立報告問題是本職、該報告不報告是失職的意識。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及其派駐(出)機構主要負責人應主動與同級領導班子成員談心談話,發現領導班子成員有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及時進行提醒;發現存在重要問題的,及時向上級紀委和同級黨委(黨組)書記報告,全面準確反映情況。不報告或者不如實報告的,依規依紀嚴肅追究責任。
(十三)落實上級黨組織對下級黨組織的監督責任。黨委(黨組)要切實管好自己的“責任田”,綜合運用檢查抽查、指導民主生活會、受理信訪舉報、督促問題整改等方式,加強對下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特別是“一把手”的監督。要把制度的籠子扎得更緊更牢,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健全任職回避、定期輪崗、干部交流制度,對“一把手”制定更嚴格的管理制度。堅持和完善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對抽查核實發現存在漏報瞞報情形的,嚴格按查核結果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處理;強化領導干部年度報告事項受理審核,對新增配偶子女經商辦企業情況,嚴格按有關規定進行甄別和規范;推進“一把手”個人有關事項在領導班子中公開工作。健全干部雙重管理制度,明確主管方、協管方對雙重管理干部的監督職責。
(十四)規范領導干部家屬從業行為。各級領導干部要自覺帶頭執行規范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行為規定,相關情況應如實向組織報告,未如實報告的,由紀檢機關、組織部門依規依紀嚴肅處理。領導干部與企業家交往必須守住底線、把好分寸,“一把手”要帶頭落實“親”、“清”要求,不得以權謀私,搞暗箱操作和利益輸送;管住管好自己的家屬親友,決不允許他們利用本人職權斂財謀利,防止居心不良者對家庭成員進行“圍獵”。黨委(黨組)、紀檢機關要加強對構建親清政商關系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處置投訴舉報,發現問題依規依紀嚴肅處理。
(十五)加強對下級黨組織民主生活會的指導。黨委(黨組)要履行組織開好民主生活會的領導責任,統一確定或者批準下級黨組織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主題。嚴格執行上級黨委(黨組)成員指導下級黨組織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制度,上級黨委(黨組)每位成員分別聯系指導1—2個下級黨組織領導班子年度民主生活會。在年度民主生活會上,領導班子成員特別是“一把手”必須開展態度鮮明的批評和自我批評,民主生活會必須真正“紅臉出汗”。組織部門應當會同紀檢機關對下級單位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進行督促檢查和指導,對不按規定召開的嚴肅指出并糾正,對走過場的責令重新召開。對下級黨組織所轄地區、部門、單位發生嚴重違紀違法案件等重大問題的,督促下級領導班子及時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
(十六)強化選人用人的組織把關。黨委(黨組)要加強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全過程監督,對下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實行分級分類考核,同巡視巡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督查、相關業務部門考核發現的問題相結合,進行全面客觀評價。組織部門應當按照好干部標準,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等相關規定,在干部選拔任用的動議環節即啟動“凡提四必”程序,堅決防止“帶病提名”、“帶病提拔”。每年可以選定部分“一把手”和領導班子進行重點考核,對問題反映較多的,視情況啟動專項考核。紀檢機關應當健全完善“一把手”和領導班子成員廉政檔案并動態更新,對干部選拔任用前征求黨風廉政意見的,綜合分析研判,認真開展核查,嚴把政治關、品行關、作風關、廉潔關。
(十七)定期分析研判信訪舉報情況。黨委(黨組)要及時了解掌握群眾對下級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的反映。紀檢機關、組織部門應當每半年對群眾反映領導干部的信訪舉報情況開展綜合分析,對涉及下級“一把手”及領導班子其他成員的信訪舉報問題及時受理、及時處置,對社會反映突出、群眾評價較差的領導干部情況及時向同級黨委(黨組)報告,對一般性問題及時開展談心談話,抓早抓小抓預防,防止小問題演變成大問題。
(十八)做好查辦案件“后半篇文章”。黨委(黨組)、紀檢機關要切實做好查辦嚴重違紀違法案件的“后半篇文章”,建立完善“一案一通報、一建議、一談話、一警示、一整改、一評議”的以案促改工作機制,督促下級黨組織和“一把手”履行好以案促改工作的主體責任和第一責任人職責。針對查處嚴重違紀違法案件暴露出的問題,完善紀檢監察建議提出、督辦、反饋和回訪監督機制。黨委(黨組)、紀檢機關、組織部門要加強對問題整改情況的監督檢查,通過審核整改報告、督辦重點問題等方式,壓實主體責任,督促整改落實到位。對整改問題不及時不到位甚至拒不整改的,依規依紀嚴肅處理,對典型問題通報曝光。
(十九)強化黨委(黨組)主體責任。黨委(黨組)要自覺履行好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領導好本地本部門本單位黨內監督工作,抓好督促檢查。把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擺在管黨治黨突出位置,通過抓好“關鍵少數”帶動“絕大多數”。統籌黨內各項監督,推動人大監督、民主監督、行政監督、司法監督、審計監督、財會監督、統計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貫通協調,形成合力。支持和監督紀檢機關履行監督責任,督促黨的工作機關加強職責范圍內職能監督工作。
(二十)發揮紀委監委專責機關作用。紀委監委要強化政治監督,做實日常監督,督促各級“一把手”和領導班子履行好管黨治黨責任,落實好黨中央以及自治區黨委決策部署。精準有效運用“四種形態”,嚴格落實“三個區分開來”,積極為干部撐腰鼓勁。加強對下級紀委監委的領導,大力支持下級紀委監委、派駐(出)紀檢監察機構履行監督職責,推進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巡視巡察監督統籌銜接,完善全覆蓋的監督機制。加強紀檢監察機關自身建設,健全內控機制,自覺接受監督,確保權力受到嚴格約束。
(二十一)支持鼓勵積極探索創新。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干部要切實抓好本實施意見的貫徹落實,對各項監督制度不打折扣、不搞變通,堅決執行到位。積極發揚首創精神,注意與基層創新相結合,持續探索強化監督的有效辦法和舉措,及時總結經驗,不斷增強監督實效。
各地各部門各單位在實施過程中遇到的重要情況和重大問題要及時向自治區黨委報告。
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的監督情況篇四
區委:
按照區委關于專題傳達學習《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意見》相關精神,我局黨組高度重視,賡即召開專題黨組會,傳達學習《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意見》,研究貫徹落實工作,并對照《意見》5個部分25項工作開展“回頭看”。現將貫徹學習和“回頭看”情況報告如下:
2021年x月xx日,我局召開局黨組會,專題傳達學習《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意見》。局黨組書記、局長xxx在會議上指出,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是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深化全面從嚴治黨的必然要求,也是堅持和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的重要內容。這次印發《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意見》,釋放出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全面從嚴治黨的鮮明信號,并從制度層面對監督工作作出規范完善,為我們推進更加嚴格的約束、更加科學的監督提供了重要遵循,必須全面深刻領會,把文件各項要求落細落實。
領導班子其他成員也紛紛表示,要提高自己的政治站位,深刻認識到強化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的監督是從嚴要求、更是關心愛護,正確對待監督、主動接受監督、自覺配合監督,使在監督下開展工作成為一種習慣、一種常態。
派駐紀檢組強調,要敢于動真碰硬,強化自上而下的組織監督,改進自下而上的民主監督,發揮同級相互監督作用,加強日常管理監督,構筑立體式、全方位監督網絡。同時,領導班子成員之間要開展好批評和自我批評,紀檢監察機關要強化政治監督、做實日常監督。
單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成員對照《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意見》,圍繞個人思想作風、學習作風、工作作風和生活作風四個方面開展了對照檢查,認真查找自身存在問題。主要存在四個方面的問題:
(一)黨性修養、思想覺悟和法紀意識認識不到位。平日里忙于工作,對于思想、政治、法律等方面學習不夠,導致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能得到有效貫徹落實。
(二)落實主體責任措施不夠到位、成效不夠明顯。未能履行好分管范圍內的“一崗雙責”,特別是在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工作中,一般都是部署多,督促推進不夠。
(三)自覺接受監督的意識較弱。紀律和規矩意識不夠強,特別是八小時工作時間外的生活中廉潔自律意識有待加強。
(四)黨建學習重形式輕效果。黨的組織生活制度執行不嚴格,對“抓發展必須抓黨建、抓黨建就是抓發展”的理念認識不到位,存在重業務輕黨建的現象。
(五)監督協調貫通機制不夠健全,監督合力尚未形成。現有的干部監督方式仍以“從上對下”的監督為主,群眾監督的主渠道作用發揮得還不夠充分。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強“關鍵少數”自覺接受監督的意識。要緊盯一把手和領導班子是否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自覺適應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是否堅持黨建業務一起抓,推動形成決策科學、執行堅決、監督有力的權力運行機制;是否帶頭遵守黨的六項紀律,帶頭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馳而不息反對“四風”。要著力發展健康的黨內政治文化,把黨史學習教育作為加強黨的政治建設的重要抓手,同時不斷加強警示教育,充分發揮一把手典型違紀違法案例的反面教材作用,強化通報曝光,引導督促“關鍵少數”加強自我監督。
(二)緊盯三個環節,對領導干部用權全程監督。一是完善選人用人機制,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強化對一把手和班子成員選拔動議、研究、考核、公示、談話等環節的監督,嚴格把好干部選拔任用黨風廉政意見回復關,健全干部帶病提拔問責機制,嚴肅查處選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風。二是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權力運行的監管,推進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法定化,全面推行權力清單、負面清單和責任清單制度,抓好關鍵環節排查和重點領域防控。三是加強經濟責任離任審計,一把手離任、轉任前,提前與審計機關溝通,保證足夠時間全面審計一把手任職期間的經濟責任,加大離任審計的力度,分清經濟責任,使離任干部不交馬虎賬,下任干部不接糊涂班。
(三)壓實工作責任,凝聚對領導干部監督的工作合力。堅持以黨內監督為主導,推動各類監督有機貫通、相互協調。督促局黨組認真貫徹落實《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壓實局黨委書記全面從嚴治黨第一責任人職責和其他班子成員的“一崗雙責”,定期聽取工作匯報,認真參加民主生活會,通過加強檢查考察、談心談話等方式,了解情況、發現問題,充分有效履行監督職責,層層壓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局機關紀委配合區城管局派駐紀檢組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的監督,完善細化談話提醒、述責述廉等制度,把握運用好“四種形態”,切實體現嚴管即是厚愛。
(四)強化精準思維,推動領導干部擔當盡責落到實處。要精準聚焦緊盯“關鍵少數”,重點聚焦班子成員和廉政風險易發多發崗位,精準有力問責,堅持權責統一、失責必問,緊盯領導干部公權不用、公權私用、公權亂用,實施規范問責、精準問責。同時,整合現有監督制度,加強對關鍵少數、重點崗位的信息化監督,實現舉報、查證、反饋、信息報送一體化,進一步提升監督效能,著力解決壓力傳導層層遞減、責任鏈條逐級松動、管黨治黨寬松軟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