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夠幫到你喲!
編號:WHXF-H22LW-211207001
甲方:武漢新烽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湖北翰天建設有限公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合同編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并結合本項目的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就本項目技術服務事項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襄陽七里河黑臭水體監測項目勞務外包
項目編號:SA19115
項目地點:襄陽七里河
二、范圍及工作內容:
為甲方承接的“襄陽七里河黑臭水體監測項目”項目提供如下服務:
(1)站點及配套設施建設、設備安裝調試、質保期內的維護保養等服務;
(2)/。
(3)補充工作內容:
無
合同發生變化時作相應調整,乙方必須無理由配合項目的增減、變更及實施,并對項目所有情況保密。
服務內容和價格
3.1合同價款:本合同暫定含稅總價為(小寫)¥560000.00元,(大寫)人民幣伍拾陸萬元,稅率6%,最終按照實際完成站點的數量乘以綜合單價(包干單價)結算,具體明細詳見下表清單:
序號
工作內容(子項)
站點數
綜合單價
總價
1
零星土建工程(包括站房基礎、室內管溝及蓋板、地面瓷磚)
14
30000.00
420000.00
2
水質柜安裝(包括一個五參水質柜、四個化學單元)
14
6500.00
91000.00
3
立桿式監測站安裝(包括立桿基礎及栽設)
14
3500.00
49000.00
合計大寫
伍拾陸萬元整
合計小寫
560000.00
3.2本合同價款包括了本合同3.1款所述服務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實施過程中發生的人工、材料(含輔材、耗材)、機械、直接費、管理費、規費、住宿費、基本耗材費、成品保護費、房屋/倉庫租賃費用、材料搬運與保管費、加班與趕工費、臨時照明材料費、人員勞保和保險費用、安全文明實施費、保修期內的維修費、各項稅費、乙方利潤等一切費用。
3.3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站點遷移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及設備損失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因業主原因造成的站點遷移所產生的費用協商處理。
四、工期
4.1開工、竣工日期:按項目業主及甲方現場項目經理要求(60天內完工)。項目總工期及各節點工期以滿足建設單位及甲方項目總進度要求為前提。從業主方或建設單位批準的開工之日起計算工期(包括星期日和公眾假期),總工期控制始終保持與建設單位一致。
4.2除不可抗力(內容依據總合同)外,總工期已考慮風雨天氣、地下障礙物等各種因素的影響,乙方不得以上述原因向甲方申請工期簽證(乙方應有能力應對現場各種工期異動情況(如:趕工期、工期順延等),積極配合甲方順利按業主合同要求完成本項目。
五、質量
項目質量要求達到國家或行業質量檢驗評定的合格標準。并確保一次性驗收達到“合格”(因乙方原因導致驗收不合格的需整改到位,乙方自行負責整改發生的費用,直至合格為止;若乙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整改到位,甲方有權請第三方完成整改,其整改費用雙倍從乙方應付款中扣除。第2次驗收仍未合格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總價30%的違約補償金)。項目實施過程中,乙方應接受并密切配合甲方及甲方上級單位的各項檢查,對指出的問題及時改正。
六、合同價款支付及結算
6.1、本項目結算方式采用以下:第(2)種付款方式。
(1)季度付款,乙方每個季度的次月10日以前將完成的合格工程量報甲方項目經理及相關人員審核后支付合格工程量的60%,完成約定的全部工作并經甲方驗收合格并簽批結算報告(含過程驗收資料)后支付至結算總價的75%,經業主方、監理方(如有)及甲方聯合驗收合格后支付至結算總價的90%,從驗收合格之日起六個月后支付至結算總價的95%,從驗收合格之日起一年質保期滿后付5%的余款。
(2)經業主方、監理方(如有)及甲方聯合驗收合格后支付至結算總價的95%,從驗收合格之日起一年質保期滿后付5%的余款。
(3)其他
無
6.2、每次乙方向甲方請款前均需提供等額的符合稅法要求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6.3、實施中如有未明確小項(包括但不限于螺絲配件、附屬線纜等)發生則均包括在相應子項中,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費用。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完成后由雙方共同核實簽字,以實際完成的工作量為最終結算量。對沒有實施或沒有全部完成的項目,按“技術服務明細表”中的項目單價計算并全部從合同包干價款中扣減,乙方應無條件接受。
6.4、項目實施完成后10日內,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報送附有現場簽證單等依據的結算書。
七、雙方權利和責任
7.1甲方責權
7.1.1提供項目實施所需的方案、圖紙、有關設計文件及變更資料、技術交底,及時檢查乙方作業質量與項目進度情況。
7.1.2負責總體計劃安排,審核乙方編制的本月請款單。現場的協調和管理。
7.1.3根據項目進展及時安排乙方作業人員進場,檢查、核實乙方進場人員的各種證件。對乙方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對不服從甲方指揮和管理的乙方人員發出退場命令或罰款處理,乙方須無條件接受。
7.1.4甲方有權安排乙方完成合同內容以外的零星任務,費用雙方在任務實施前具體協商確定。
7.2乙方責權
7.2.1乙方任命李遠平為現場的總負責人,委派持有與本項目相適應的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管理,并向甲方提供現場作業人員名單和證書復印件(安全員上崗證、身份證、電工、電焊工等特殊作業操作證,并在相關管理部門檢查時提供原件。)若乙方主要人員易人,須提前7天內通知甲方,并經甲方認可。
7.2.2按照甲方的方案組織項目的實施,嚴格執行甲方的各項文明作業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7.2.3乙方按甲方與業主單位或業主合同的相應條款承擔義務。乙方簽署本合同即視為已充分熟悉甲方與業主或業主方簽署的合同內容,并愿意遵從該合同的約定。
7.2.4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應在2天內向甲方提交所有施工人員的身份信息和身份證復印件,并按照甲方要求為每位進場施工人員購買保額為40-100萬的工傷意外保險,從而取得甲方開具的開工令,組織合格的人員進場,并負責進場材料、機具的照管工作。沒有取得開工令乙方一律不允許進場施工,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7.2.5乙方必須與每個項目作業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不得私招亂雇、使用零散工,未符合政府管理規定的人員,因違法或者違規用工而導致的處罰,乙方自行承擔。
7.2.6乙方不得擅自動用甲方及其它分包商的任何物料。乙方應對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免費保管及搬運(包括多次二次搬運,公司到每個站點的運輸及其保管)。
7.2.7若甲方移交乙方的物資出現超正常的消耗、損壞、遺失、被盜等情況,由乙方賠償相應的物資或按調撥價從乙方工程款中扣減損失的款項。
7.2.8乙方采購的耗用材料必須保證質量合格。
7.2.9切實采取預防事故的各項措施,確保項目實施安全和第三者安全,并須給自己的員工購買保險。
7.2.10自行解決項目實施過程中水電接入點及費用、人員食宿和其他生產過程產生所有費用。
7.2.11項目實施現場臨時用電、用水接入所需材料、設備由乙方承擔,包括但不限于配電箱、電線、五金、管材等。
7.2.12 乙方所簽訂的合同站點及后期簽證臨時增加的站點,進度必須按照甲方要求按時完成,每延誤一天罰款5000元。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甲方的進度計劃安排。
7.2.13 乙方應按時按質提交給甲方作業資料、圖片、視頻、日志,將作為付款驗收的重要條款,提供不全或不合格將不予支付合同價款。
八、保修
保修期間乙方在維修不及時或不能滿足業主的合理要求時,甲方可據實另行安排其它單位或人員進行維修。費用由乙方按照甲方實際發生費用的120%承擔。
九、違約責任
9.1因業主或建設單位原因項目中途停建、緩建、終止或有變更的,相關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不得據此向甲方索賠。
9.2項目質量不符合要求的(甲供料本身原因除外),乙方應無條件整改直至達到要求為止,整改返工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乙方自行承擔,且按整改部分結算價下浮 20 %給予乙方處罰。乙方負責項目實施期間的場地清理。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停、返工及材料機械二次進場的倒運等損失及罰款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9.3若乙方人員在項目實施現場發生打架、斗毆、鬧事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給予合同價款 5%- 20 %的罰款。若乙方無理停工(時間為超過24小時)或不積極或不連續履行合同的,甲方可單方面終止合同,并給予乙方合同價款20%的違約罰款。如乙方中途自行退場,按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結算工程款,其支付時間為甲方與業主辦理結算且收到業主支付的款項后7個工作日內,余下20%為乙方支付給甲方的違約金。
9.4乙方必須每月按時向勞動人員結清、發放勞動報酬,并做好勞動報酬發放記錄。乙方一旦發生拖欠勞動人員工資的,將無條件接受甲方代扣本項目合同款并直接支付給勞動人員的權力,并對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全部責任。
9.5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乙方無償承擔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乙方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拒不整改或發生安全責任事故或未給現場作業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予乙方合同價款50%-100%的罰款。
9.6乙方必須無理由配合項目的增減、變更及實施,并對項目所有情況保密,否則罰款3-10萬元。
十、終止合同
10.1合同價款支付完畢,本合同即告終止。雙方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協助、保密等義務。
10.2如業主或建設單位解除合同的,本合同自行終止,乙方接到甲方解除通知后,應無條件盡快撤離現場。
10.3、乙方不得將本項目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給他人;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并給予乙方合同價款20%-50%的罰款。
十一、未盡事宜及爭議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補充合同與原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有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經雙方同意可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合同生效和合同份數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生效。正本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三、其他
13.1若乙方不能滿足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權劃分其合同范圍內項目給其他單位或個人,相關費用從本合同價款中優先扣除。
13.2乙方項目負責人每天至少到項目一次,每少一次罰款1000元,到項目次數少于總工期的50%,則甲方可認為乙方已轉包,則按轉包工程處理。工程款須由乙方負責人親自辦理,委托他人甲方不受理。
13.3乙方須繳納合同價款的 5% 作為項目質量、工期、安全等的履約保證金(或進度款代扣)。
13.4零星簽證費用為120元/工日。對工日的說明:連續作業8個小時為一個工日。
13.5項目實施過程(必須符合國家相關規范及業主方要求),甲方如發現乙方存在質量及偷工減料行為的,可直接解除合同,并賠償甲方合同價款20%-50%的經濟損失。
十四、附件
14.1 安全生產合同書
14.2 陽光協議
14.3意外傷害保險單據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合同簽字頁)
甲方:
武漢新烽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湖北翰天建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電話:
027-5189 5829
電話:
13907276203
開戶行:
漢口銀行科技金融服務中心
開戶行:
建設銀行襄陽米公支行
帳號:
0050 9100 0003 529
帳號:
42050164840800000266
稅號:
9142 0100 0557 2267 61
稅號:
91420600MA4961H57R
簽字日期:2022-1-20
安全生產合同書
編號:WHXF--H22LW-211207001
甲方:武漢新烽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湖北翰天建設有限公司
為在甲、乙雙方的合作過程中創造安全、高效的作業環境,切實搞好各項目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明確安全責任,甲、乙雙方特此簽訂本安全生產合同:
一、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制定的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產法》、《勞動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一系列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以及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行業標準、規程、規范。
二、雙方共同遵守武漢新烽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貫徹執行職業安全健康和環境管理體系手冊和程序文件。
三、甲方和乙方之間是服務合同關系,乙方與其雇傭的作業人員是勞動合同關系,乙方作為雇傭者是其所雇傭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主體。
四、甲方責任和義務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項目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布置、檢查、和評比。
3.重要的安全設施必須堅持與主體項目“三同時”的原則,即:同時設計、審批,同時實施,同時驗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開安全生產調度會,及時傳達中央及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
5.組織對乙方作業現場安全生產檢查,監督乙方及時處理發現的各項安全隱患。
五、乙方責任和義務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項目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及兼職安全檢查人員,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各級領導、項目技術人員、生產管理人員和具體操作人員,必須熟悉和遵守本條款的各項規定,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從派往項目實施的項目經理到生產工人(包括臨時雇請的民工)的安全生產管理系統必須做到縱向到底,一環不漏;各職能部門、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橫向到邊,人人有責。項目經理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現場設置的安全機構,應按作業人員的1%~3%配備安全員,專職負責所有員工的安全和治安保衛工作及預防事故的發生。安全機構人員,有權按有關規定發布指令,并采取保護性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乙方在任何時候都應采取各種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員工發生任何違法、違禁、暴力或妨礙治安的行為。
5.乙方必須具有勞動安全管理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證書,并按規定為本項目所有施工人員辦理合法用工手續和工傷保險(每位施工人員保額不低于40萬,所購買保險的職業類別需滿足保險公司的理賠條件),參加項目實施的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技術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種的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準上崗操作。對于從事電氣、起重、建筑登高架設作業、鍋爐、壓力容器、焊接、機動車船駕駛、爆破、潛水、瓦斯檢驗等特殊工種的人員。經過專業培訓,獲得《安全操作合格證》后,方準持證上崗。因非法用工或未經過教育上崗而誘發的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作業現場如出現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現象時,項目經理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6.對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應專門妥善保管之外,還應配備有足夠的消防設施,所有作業人員都應熟悉消防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將任何種類的爆炸物給予、易貨或以其他方式轉讓給任何其他人,或允許、容忍上述同樣行為。
7.操作人員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防護用品包括安全帽,反光背心,線手套,防毒面具,安全帶等。作業負責人和安全檢查員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凡是2米以上高處作業的施工人員,乙方必須發放安全帶。
8.凡涉及下井(池)作業的,下井(池)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掌握下井(池)作業安全操作規程。下井作業前,必須使用風機強制通風2個小時以上,通風過程中可用竹(木)棒等工具攪動泥、水,以散發其中可能存在的有毒有害氣體,并由作業安全員采用專用儀器檢測井下氣體,檢測的氣體種類不少于:氧氣、硫化氫、一氧化碳和甲烷四種。經過2小時以上的強制通風,且井下氣體檢查值符合安全條件后才能下井(池)作業。下井(池)過程中,必須持續對井下進行強制通風,同時井上必須有至少兩人全程監護,且每次下井作業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如井下作業人員任何諸如頭暈、腿軟、憋氣、惡性等不適癥狀,必須立即上井停止作業。
9.所有作業的機具設備和高空作業的設備均應定期檢查,并有安全員的簽字記錄,保證其經常處于完好狀態;不合格的機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嚴禁使用。
10.項目實施過程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項目實施現場必須具有相關的安全標志牌。
11.乙方必須按照本項目特點和國家有關規定,在作業前組織制定本項目的安全預防措施及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其它有關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并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12.乙方必須結合本項目特點,開展安全文明作業創建工作,并接受甲方監督。
13.乙方必須制定適合本項目的安全生產目標報甲方批準,并接受甲方對于乙方的安全生產目標考核。
14.乙方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員工體檢,員工每次上崗前,安全員需對員工身體狀況進行觀察和詢問,避免帶病上崗。
15.乙方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因包括但不限于“未系安全帶”、“ 未按規范要求下井(池)作業”、“未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 自身疾病”、“突發意外”等一切原因引發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6.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合同或工作內容轉包給第三方的,第三方工作人員發生的一切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7.乙方作業人員發生的傷亡事故或因乙方原因導致的傷亡事故,乙方有責任及時予以處理,做好善后及家屬安撫工作。
六、事故調查處理
1、發生因工重傷或死亡事故,由甲方牽頭,甲乙雙方參加,按照規定報告有關部門進行調查,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2、乙方不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管理、違章作業、冒險進入作業禁區及損壞安全防護設施、不按規定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及組織作業,造成傷亡事故的,承擔所有后果和經濟損失。
3、由于乙方主要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七、違約責任
1、乙方未履行或履行不符合本協議第五條規定的,應承擔違約金額5000元/項·次;
2、乙方人員在項目實施及維護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經調查是因為乙方或乙方人員主要責任而發生的,乙方承諾遵守如下違約處理條款:
(1)工亡事故:違約金額為50萬元/人。
(2)重傷事故:違約金額為20萬元/人。
(3)輕傷事故:違約金額為10000元/人。
3、本協議履行期間,若乙方因違約行為發生安全事故,除按本條款、第2款規定承擔違約金外,還應向甲方賠償因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4、因乙方違約而發生的違約金和賠償金,甲方可在應付乙方的款項中直接扣除。
八、其他
1、本合同適用于合同期內甲方(包括甲方所控制的子公司)委托乙方實施的所有服務項目;
2、本合同有效期1年,自簽署之日起生效。1年期滿后,甲方委托乙方的服務項目,乙方已全部完成并已全部移交甲方的,本合同自行終止;若存在乙方尚未完成或已完成尚未移交甲方服務項目的,本合同有效自動延至該項目完成并移交甲方之日止;
3、本合同發生爭議,適用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4、本協議一式肆份,甲方持有三份、乙方持有一份,經雙方蓋章后生效。
(本頁無正文,為《安全生產合同書》簽字頁)
甲方:
武漢新烽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湖北翰天建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電話:
027-5189 5829
電話:
13907276203
開戶行:
漢口銀行科技金融服務中心
開戶行:
建設銀行襄陽米公支行
帳號:
0050 9100 0003 529
帳號:
42050164840800000266
稅號:
9142 0100 0557 2267 61
稅號:
91420600MA4961H57R
簽字日期:2022-1-20
陽光協議
(甲方): 武漢新烽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湖北翰天建設有限公司
為保證雙方在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下履行雙方簽訂的相關合作協議或者合同,防止甲乙雙方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保護甲乙雙方涉及本項目的有關人員的合法權利,使雙方能建立長期的合作關系。甲乙雙方經協商簽訂本陽光協議作為雙方簽訂的其他相關合作協議或者合同的附件,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1甲方須教育其工作人員保持廉潔和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不得接受任何人、任何形式的賄賂。
1.2甲方工作人員明示或暗示乙方給予賄賂或者其他工作事務之外的任何不合理要求,乙方應拒絕并將情況通報給甲方有關領導;乙方人員知情不報或者給予任何形式的賄賂,甲方一旦發現,甲方可單方面無條件解除合同,并可單方面處于合同金額20%-50%的罰款,并追究由此給甲方帶來的一切損失。
1.3甲方監督人、職務、電話:
胡 星:副董事長, 電話:13607136333
歡迎各位合作伙伴打上述電話匿名通報或者發短信通報。
二、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2.1乙方在與甲方人員的交往過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賄賂甲方工作人員,包括現金賄賂、贈送禮品禮券、香煙酒水、安排宴請和娛樂消費等。
2.2乙方違反本協議條款,一經發現,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同時對乙方處以合同金額20%-50%的罰款,并追究由此給甲方帶來的一切損失。
三、本協議自雙方首次合作時必須預先簽訂,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作為雙方后續合作簽署的任何合同或協議之附件并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鮮章有效)
甲方單位(蓋章):
武漢新烽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單位(蓋章):
湖北翰天建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武治國
法定代表人:
袁夢玲
承辦負責人:
汪鑫
承辦負責人:
簽訂日期:202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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