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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銀行賬戶的管理篇一
第一章 適用范圍
第一條 適用本辦法的企業為集團所屬各級控股企業,包括各級控股子企業設立的各級分子公司。
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銀行賬戶為各企業以企業法人名義在商業銀行或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開立的基本存款賬戶、一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和專用存款賬戶。
第二章 指導原則
第三條 嚴格控制開戶數量。所屬企業除基本戶、住房公積金、稅戶等國家規定必須開立的專戶和有投資、融資等企業專項用途的銀行賬戶外,嚴格控制新增開戶。
第四條 逐步清理冗余存量銀行賬戶。所屬企業應當進一步優化合作金融機構,對已無實際合作的銀行賬戶予以及時清理。
第五條 逐步實現合作金融機構的相對集中。條件成熟的前提下,集團公司將逐步集中所屬企業合作金融機構,充分利用金融機構資金管理工具,通過信息化手段實現集團資金整體在線監控運作。
第六條 企業銀行賬戶的開立、變更、使用和撤銷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嚴禁企業開立個人賬戶辦理公司業務。嚴禁企業出租和轉讓銀行賬戶,或將規定用途銀行賬戶挪作他用。
第七條 企業銀行賬戶的開立須按照集團公司規定履行審批手續。企業銀行賬戶的增減變動情況應定期向集團公司備案。
第三章 銀行賬戶的審批備案
第八條 集團公司各級控股企業開立銀行賬戶實行審批管理。二級企業開立銀行賬戶由集團公司審批,三級及非二級企業開立銀行賬戶經二級主管公司審核后報集團公司審批,企業經批準后方可辦理開戶手續。
企業開立銀行賬戶應完成內部審批流程,由企業主要領導審批,并填報《天津**集團企業銀行賬戶開戶審批表》,連同企業內部審批資料一并報送至上級主管公司審批。
第九條 企業銀行賬戶信息變更及賬戶撤銷事項經由企業內部審批后即可自行辦理。
第十條 企業應定期上報銀行賬戶信息變更及增減變動情況。企業應于每季度終了15日內,填報《天津**集團企業銀行賬戶備案表》,上報至集團公司備案,二級主管公司負責本企業所屬企業匯總上報備案。
第四章 銀行賬戶的管理
第十一條 集團公司財務部負責所屬企業銀行賬戶開立、變更、銷戶的審批和備案工作,并對各企業銀行賬戶管理情況進行檢查。
各二級主管公司負責其所屬企業銀行賬戶開立的審核,以及銀行賬戶信息變更、銷戶的上報備案工作,并對各所屬企業銀行賬戶管理情況進行檢查。
各企業財務部門負責統一辦理本企業銀行賬戶的開立、變更、撤銷手續,并負責本單位銀行賬戶的使用和管理。
第十二條 企業必須明確銀行賬戶管理直接經辦人,直接經辦人須具備會計人員從業資格,并依照本辦法規定,正確辦理賬戶開立、變更、銷戶等,建立健全本企業賬戶管理檔案。
第十三條 企業務必定期與銀行對賬,按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確保賬實相符。
第五章 銀行賬戶的監督
第十四條 集團公司財務部對企業銀行賬戶管理實施業務監督,集團公司審計部對企業執行本制度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第十五條 集團公司對企業銀行賬戶管理實施責任追究制度。對違反本制度規定的企業和個人予以通報批評,涉及違法違紀的,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處理。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第十七條 本辦法未盡事宜由集團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公司銀行賬戶的管理篇二
1. 目的:
加強資金管理,保障分公司合法、有序地開展經營活動。
2. 適用范圍:
3. 帳戶管理
3.1以為分公司主要開戶銀行,稅款帳戶可根據當地稅務部門指定銀行開戶,銀行帳戶開立、變更、撤銷須由分公司提出申請,經總部批準后執行,并在三個工作日內報總部財務部備案。凡未經批準,不得私自開立、變更銀行帳戶;
3.2 按人民銀行帳戶管理規定在當地以各自的名義分別開立“收入帳戶”和“支出帳戶”各一個,其中:“收入帳戶”的帳戶屬性為“一般結算帳戶”,“支出帳戶”的帳戶屬性為“基本結算帳戶”;
3.3 收入帳戶”用于收存分公司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內的經營收入及總部下撥款;
3.4 “收入帳戶”只能通過網上銀行支付其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內的經營支出,(退票、支付帳戶費用以及有權機關依法對帳戶資金進行凍結、扣劃的除外);
3.5 “收入帳戶”不得購買任何支付結算憑證、不得通過柜面辦理任何支付業務;
3.6 “支出帳戶”僅用于支付各項零星開支、支付帳戶結算手續費等費用;
3.7 “支出帳戶”除可以收存總部的下撥款和“收入帳戶”的劃入資金外,不得發
2/ 2生任何形式的收入(利息收入和退票除外);
3.8 “支出帳戶”僅辦理現金業務(含取現、購買現金支票),不得辦理轉帳業務,不得購買除現金支票以外的任何支付結算憑證。
4. u盾管理
4.1 權限:u盾管理的權限在公司總部;
4.2 u盾分配:總部出納和總部財務經理各執一個可操作各個分公司銀行帳戶的u盾,各分公司總經理執有的u盾只可操作本分公司的銀行帳戶;
4.3 u盾一旦出現丟失的情況,24小時內上報公司總部財務部,由公司總部財務部去辦理注銷和補辦業務;
4.4 u盾只能由分公司總經理本人保管并由本人在電子銀行網上操作,嚴禁授權給任何人代為操作;
4.5 u盾的初始密碼可以更改,確定好的密碼由分公司總經理本人妥善保管。
5. 財務部負責本辦法的解釋和監督執行。
6. 本辦法從年月日起施行
公司銀行賬戶的管理篇三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中國大唐集團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各企業銀行賬戶管理,保證資金安全,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集團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基層企業(以下簡稱企業)。
第三條 集團公司財務與產權管理部為銀行賬戶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對各企業銀行賬戶的開立、變更、撤銷、使用進行監督和檢查。
第四條 本辦法所指銀行賬戶為各企業在商業銀行或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開立的基本存款賬戶、一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和專用存款賬戶。
第二章 銀行賬戶審批權限
第五條 集團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直屬企業開立的銀行賬戶,須以正式文件形式報集團公司審批;原有銀行賬戶的變更或撤銷,須報集團公司備案。
第六條 分公司管理企業、子公司所屬企業開立的銀行賬戶,須以正式文件形式報上一級企業審核后統一上報集團公司審批;原有銀行賬戶的變更或撤銷須由各分公司、子公司統一報集團公司備案。
第七條 上市公司銀行賬戶開立、變更及撤銷報集團公司備案。
第三章 銀行賬戶開立、變更、使用和撤銷
第八條 開立銀行賬戶只限于國有商業銀行和集團公司認可的其他金融機構,同時須滿足集團公司結算中心和財務公司銀行賬戶體系和資金管理的要求,不得在非認可的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開立銀行賬戶。
第九條 銀行賬戶必須由本企業財務部門統一開戶,統一管理,嚴禁違反規定多頭開戶,嚴禁出租和轉讓賬戶。
第十條 各企業原則上只可開立兩個賬戶:一個基本賬戶(即支出戶);一個一般賬戶(即收入戶)。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有特殊規定的可以申請開立專用賬戶。需要設立臨時機構、異地臨時經營和注冊驗資,可以申請開立臨時賬戶。
第十一條 基本賬戶和一般賬戶均統一納入集團公司結算中心和大唐集團財務有限公司管理。為滿足結算要求,須選擇同一家銀行開立基本賬戶和電(熱)費結算一般賬戶。網上銀行可以選擇中國工商銀行或者中國建設銀行。
第十二條 銀行賬戶核算內容
(一)基本賬戶用于核算各企業的支出;
(二)一般帳戶(收入賬戶)用于核算各企業的電(熱)費收入;
(三)納稅、還貸等專用賬戶用于規定的用途,不得存放其他資金;
(四)臨時賬戶只能用于核算臨時機構的支出。
第十三條 銀行賬戶開立程序
(一)申請開戶。以正式文件提出申請,并提供相應的證明文件,新成立企業需要提供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批文。
(二)審批賬戶。集團公司根據各企業的申請進行審批。
(三)開立賬戶。各企業按照批復的要求辦理有關手續。
(四)辦理網上銀行登記。
第十四條 集團公司對各企業銀行賬戶實行年檢制度,每年年底,各企業對截至上年12月31日保留的所有銀行賬戶填寫《中國大唐集團公司銀行賬戶年檢申請表》(見附表1),集團公司根據審核情況簽發年檢結論和年檢處理決定。
第十五條 集團公司財務與產權管理部將根據實際情況,核定各企業銀行賬戶存款限額。
第四章 銀行賬戶管理責任和監督
第十六條 集團公司建立銀行賬戶管理檔案制度,統一管理各企業銀行賬戶開立、變更、銷戶情況,并對各企業銀行賬戶管理情況進行檢查。
第十七條 各企業主要領導、主管財務領導、財務負責人、直接責任人要對本企業的銀行賬戶負責,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和本辦法的規定,作好銀行賬戶的管理工作。
第十八條 各企業須明確銀行賬戶管理直接責任人,直接責任人須具備會計人員從業資格,并依照本辦法規定,正確辦理賬戶開立、變更、銷戶、年檢手續,建立健全本企業賬戶管理檔案。 第十九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將作以下處理:
(一)責令限期糾正錯誤;
(二)給予通報批評,并結合經濟責任制考核辦法,對違紀單位給予經濟考核或行政處分;
(三)有關人員如有循私舞弊、貪污受賄、縱容違法行為的,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考核或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條 本辦法由集團公司財務與產權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20xx年6月10日發布的《中國大唐集團公司銀行賬戶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附表1.中國大唐集團公司銀行賬戶年檢申請表
2.中國大唐集團公司銀行賬戶開戶審批表
3.中國大唐集團公司網上銀行申請表
公司銀行賬戶的管理篇四
1.財務會計人員要遵守銀行結算紀律,不得出租、出借本企業銀行賬戶。
2.出納人員簽發支票時須以有關人員辦理的手續齊全的有關憑據為依據,不得私自簽發支票、空白支票和遠期支票,不得簽發空頭支票影響公司信譽。
3.“銀行存款日記賬”每月應定期與“銀行對賬單”核對,如發現差額,必須逐筆查明原因進行處理,并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使企業賬面與銀行賬面的余額相符。
4.“銀行存款日記賬”要按月結清,月底,貨幣資金余額明細賬必須與總賬核對相符,會計、出納要在日記賬與總賬上交叉加蓋本人印章,做好對賬記錄。
5.出納員對個人借支未及時還清者,有權催收和拒絕辦理新的借款手續。
6.集團公司內各單位銀行賬戶的開立本著“合理布局、統一規劃、履行審批、統一管理”的原則。
7.各公司、廠部的銀行賬戶開設,一般情況下在集團公司指定的銀行金融系統范圍內辦理。特殊情況也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在其它金融機構開設,但須經集團公司財務總監批準。
8.集團各公司及下屬單位銀行賬戶的開設必須是在公司指定的銀行金融機構內。下屬單位一般情況下在銀行開立賬戶數不得超
9.各公司及下屬單位的資金余額實行上限管理。公司根據各公司、廠部的經營規模、業績水平、資產狀況核定其流動資金。對超過公司核定流動資金限額以上的,各單位不得占用并及時劃撥回集團公司財務部指定的賬戶。
公司銀行賬戶的管理篇五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院病歷管理工作,根據衛生部《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的有關條款,對患者獲得有關病歷資料的范圍、復印資料的程序作出如下規定:
一、下列人員和機構如有需要可申請復印或復制病歷資料:
1、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
2、死亡患者近親屬或其代理人;
3、保險機構。
二、除涉及對患者實施醫療活動的醫務人員及醫療質量監控人員外,其他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擅自查閱該患者的病歷。
三、患者出院三天后可以到病案室申請復印病歷。患者住院期間,一般不予復印病歷。如有特殊情況,如法醫鑒定(患者或其代理人須持法醫鑒定介紹信)等須經科主任及主管醫師同意、外地患者出院當天需復印病歷者經主管醫師同意并完成病歷后,由病區工作人員(或指定專人)攜帶病歷同申請人一起到病案室辦理手續、復印病歷。
四、病歷資料復印應到病案室在申請人在場的情況下進行復印或復制,經核對無誤后,加蓋病歷復印專用章。
五、申請復印病歷,申請人除提供出院證外還需按照下列要求提供有關證明資料:
1、申請人為患者本人的,應當提供有效身份證明。
2、申請人為患者代理人的,應當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申請人與患者代理關系的法定證明材料。
3、申請人為死亡患者近親屬的,應當提供患者死亡證明及其近親屬的有效身份證明;申請人是死亡患者近親屬代理人的還需提供申請人與死亡患者近親屬代理關系的法定證明材料。
4、申請人為保險機構的,應當提供保險合同復印件、承辦人員的有效身份證明,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證明材料;患者死亡的,應當提供保險合同復印件,承辦人員的有效身份證明,死亡患者近親屬或者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證明材料。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5、公安司法機關因辦理案件,需要查閱、復印或者復制病歷資料的,應按取證程序報醫務科批準。
六、醫院可以為申請人復印或者復制的病歷資料包括:門(急)診病歷和住院病歷中的住院志(即入院記錄)、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治療)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報告、護理記錄、出院記錄、出院證明。病程記錄及其他文書不得復印。
七、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公司銀行賬戶的管理篇六
工裝模具管理規范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工裝模具的狀況,保證使用部門生產時所用工裝正確完好,并確保產品質量能滿足顧客的需要。
本標準適用于公司所屬各單位。
2、工裝模具的制造
(1) 技術科向制造部提供工裝模具的設計圖樣及制造工藝和工時定額。
(2) 制造部負責工裝模具的生產安排,向工裝模具制造車間下達任務。
(3) 工裝模具制造車間根據制造部的安排執行制造任務,并保證品種和質量按期完成。
(4) 對于設計復雜,工藝要求嚴格的工裝模具的制作,技術科要在生產現場安排專人進行技術指導。
(5) 工裝模具在生產過程中,制造車間必須對所需材料進行識別和跟蹤管理。
(6) 工裝模具的生產必須按照技術要求,工藝規定進行實施。在工序加工中,嚴格貫徹“三檢制”執行工藝紀律。
(7) 制造部負責生產過程中的質量控制和工藝紀律的檢查。
(8) 工裝模具加工完畢后,由制造車間交質檢科,會同技術科、制造部和工裝模具使用單位進行共同驗證合格后,由質檢科開驗收入庫單,制造車間持入庫單辦理入庫手續。
3、倉庫管理
(1) 倉庫管理員應對接受的工裝模具分門類別建立臺帳,并做好標識和編號。
(2)倉庫管理員對倉庫內的工裝模具實行定置管理,不能隨意存放。
(3)倉庫管理員在倉庫管理中對工裝模具實行動向管理,通過看板,以利于了解情況,看板標示采用顏色管理辦法。
黃——生產 藍——試模 紫——待試模
紅——維修 橘紅——不正常 綠——正常
3、工裝模具的使用
(1) 工裝模具的使用原則上由倉庫辦理相關手續,具體由使用單位保管并建立工
裝架存放。
(2) 工裝模具使用過程中,操作者嚴禁違章操作,不準敲打、銼修和隨意拆卸以
免影響加工質量。
(3) 工裝模具使用后,應擦拭干凈,放到規定的工裝架上,嚴禁落地存放,避免
磕碰和銹蝕。
4、工裝模具的維護
(1) 工裝模具的日常維修
a 為工裝模具不能保證正常的加工質量要求和生產安全時應及時進行修理。 b 工裝模具的日常維護由使用單位具體負責,如需制造車間承擔修理任務時,應由使用單位報請制造部核準后,進行統一安排。
c 未征得技術科同意,只能對工裝模具進行修復,而不得改制。
d 工裝模具的修理,必須按工裝圖樣和有關拘束文件要求進行,修理完畢,經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2)對大型、關鍵工裝,工序質量控制點的工裝應進行定期檢修,一般時間為半年。
(3)對不能修復或修復不經濟的工裝模具,使用單位應填寫工裝模具報廢單,報請上級主管部門核準后,予以報廢。
(4)報廢后,需重新復制的工裝模具,應由使用單位重新申報,所需圖樣需經工裝設計人員復審,報制造部審批后方可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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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銀行賬戶的管理篇七
公司數據備份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1.1 目的
為規范公司數據備份及管理工作,合理存儲歷史數據及保證數據的安全性,防止因硬件故障、意外斷電、病毒等因素造成數據的丟失,保障公司正常的數據和技術資料的儲備,物制訂本管理制度。
2、適用范圍
公司各部門有電腦使用權限的員工
第二章 備份制度和要求
2.1 根據公司情況備份的數據分為一般數據和重要數據兩種: 一般數據主要指:個人或部門的各種信息及辦公文檔、電子郵件、人事檔案、考勤管理、監控數據等;
重要數據主要包括:財務數據、服務器數據等;
2.2 各部門各崗位人員把電腦內的不可外泄的數據進行加密,設置10位以上的密碼,密碼3個月要進行更換;
2.3 除臨時的文件外,其他文件要用文件夾的形式分類存放,即先建立好文件夾,然后把相應的文件放到不同的文件夾中;
2.4 網絡管理員將在服務器上為每個有電腦的員工建立文件夾,并分配用戶名和密碼(每人都有自己的用戶名和密碼),員工在自己電腦上通過網絡,輸入自己用戶名和密碼即可看到屬于自己的文件夾,打開此文件夾后把自己電腦內整理出的文件夾全部拷貝到此文件中,拷貝的周期是每周至少一次;
2.5 各部門負責人應嚴格執行公司規定,如發現不及時上傳資料、故意隱瞞資料等,將進行嚴肅處理;
2.6 網絡管理員會抽查員工備份數據的日期,如發現一周以上未上傳數據將進行警告,一個月未上傳數據的將進行問責; 網絡管理員把員工上傳的數據進行備份,備份到另外介質,如硬盤、移動硬盤、光盤等;
2.7 系統工程師負責erp、oa數據的每日備份,備份數據的副本會保存到安全介質中;
附則:
本制度的解釋權歸信息部。如有未盡事宜,報請公司總經理后執行。
根據公司要求:
所有員工電腦內重要的文件都要進行備份,
公司銀行賬戶的管理篇八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集體戶口管理,特制訂此辦法。
第二條、 公司集體戶口管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
第三條、 集體戶口管理:
1、 人力資源部負責公司集體戶口卡的日常管理,認真履行遷入、遷出、借用等登記制度。
2、 遷入:人力資源部負責辦理遷入員工戶口的相關手續,戶口卡建立后,交專人管理。
3、 遷出:
(1)、員工因個人原因需將戶口遷出集體戶的,人力資源部予以確認并由專人到派出所辦理遷移手續。
(2)、員工調離威爾公司的,人力資源部接到通知后,由專人辦理遷出手續并做好登記。
(3)、在職員工已結婚或購買住戶者,具備遷出條件的請在具備條件之日起一個月內辦理遷出手續。
4、 借用:
員工因工作或個人原因借用集體戶口卡片的,必須在人力資源部進行借用登記,注明借用時間及歸還時間、事由,由本人和管理人員簽字確認后,方可借用。
5、 任何人不得偽造、涂改、轉讓出借、出賣戶口證件。
第四條、 本辦法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討論通過,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第五條、 本辦法解釋權在公司人力資源部。
公司銀行賬戶的管理篇九
一、各科室必須設有值班醫師。值班醫師必須本著嚴肅認真的態度和對患者高度負責的精神堅守崗位,履行職責,嚴禁擅離職守,以確保醫療工作連續有效地進行。
二、值班醫師必須具備獨立處理醫療突發事件的能力。
三、醫師應嚴格按照《醫師排班表》輪流值班。下一班醫師未到,上一班醫師不得離開崗位。
四、臨床值班醫師負責非辦公時間及假日全科臨時性醫療處置。醫技科室值班醫師(技師)應做好本專業所負責之各項檢查、檢驗工作。
五、值班期間嚴格執行三線醫師制,一線醫師必須在病區留宿。值班醫師遇有疑難問題時,應及時報請上級醫師處理。
六、三線值班醫師均必須保證值班時間內通訊工具暢通有效,隨叫隨到。
七、交接-班內容包括:新入院患者、危重患者、當日手術患者、病情發生變化患者、其他需要提醒值班醫師注意觀察的患者,并統一記錄在交接-班記錄本中。值班醫師接-班后須巡視病房,了解患者情況。
八、病區每日晨會集體交-班一次。
公司銀行賬戶的管理篇十
1.目的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叉車作業需遵守的規定,以確保叉車駕駛安全。
2.適用范圍
適用公司全體叉車駕駛人員。
3.職責
3.1生產保障部負責維持廠區交通秩序,全廠交通安全檢查和考核,負責叉車駕駛員的委外培訓工作。
3.2生產運行部負責裝卸用叉車的調度和管理。
3.3各部門負責本部門叉車的使用和保養,以及駕駛人員的調度、管理。
3.4生產保障部負責公司所有叉車的維修。
4.程序
4.1資格要求
4.1.1叉車駕駛人員必須經勞動部門培訓并取得叉車駕駛操作證后方能上崗,無證人員嚴禁駕駛叉車。
4.1.2沒有廠部的安排,叉車司機不準擅自教別人駕駛叉車。
4.2駕駛前檢查
4.2.1檢查轉向燈、剎車、喇叭、前燈、和反觀鏡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彎曲、損壞及裂紋產生。
4.2.2檢查燃料系統所有管道、接頭是否有泄露。
4.2.3檢查燃料油、發動機油、齒輪油、波箱油、液壓油及水箱水位、
電池水是否足夠。不足時應按標準要求或標準線增添后方可使用。
4.3駕駛規定
4.3.1凡使用叉車者,一定要用叉車專用鎖匙,啟動后不允許撥出車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車鎖匙啟動叉車,避免損壞車鎖。
4.3.2啟動叉車時,每次啟動不得超過5秒鐘,再次啟動應隔10~15秒以上,若連續三次啟動不成時應再隔5分鐘。冬天啟動時,應進行預熱后再啟動。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啟動時,應及時通知生產保障部人員進行處理,避免造成蓄電池損壞。
4.3.3叉車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駛。叉車出入門口應減速慢行并響喇叭。駕駛時必須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4.3.4叉車啟動時,注意觀察周圍是否有其它車輛、行人或障礙物;轉彎時要看倒后鏡及觀察左右側的情況,要亮指示燈,慢行并響喇叭;倒車時應先看倒后鏡及回頭觀察情況,無障礙物始能行駛。
4.3.5車輛與道路邊緣應保持一定距離,以策安全。叉車載有物料,在下斜坡時,應倒車行駛并控制好車速。上下斜坡時應慢速行駛,下斜坡時嚴禁空檔滑行。
4.3.6行駛時貨叉應距地面200-300mm,在行進中不允許升高或降低貨物,不得急剎車和高速轉彎。
4.3.7遵守工廠限速規定,車速不得超過5km/h;嚴禁高速行車,以保證安全。
4.3.8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見的地方,請減速慢行,并鳴喇叭;在潮濕、不平的地面行駛及轉彎時,請減速;避免急轉彎,避免在不牢
固的物體表面行駛。
4.3.9運輸途中停車時,一定要把手剎掣拉起并掛空檔才能離開叉車。
4.3.10叉車出入門口應注意構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駛入或駛出。
4.3.11行車時,非業務需要,一般人員不得坐在叉車司機身邊,更不能用來運人,或進行其它與叉車作業無關的工作。
4.3.12不得在車間或危險品倉庫內擅自接駁蓄電池等叉車電路,以免產生火花
4.3.13嚴禁超載行駛。
4.4裝卸規定
4.4.1叉車裝運的貨物不能太高,以免擋住駕駛員的視線,導致事故的發生;除短距離移位外,不得同時運輸兩板的貨物。
4.4.2叉起貨物時,貨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時,應先下降后傾斜。
4.4.3利用叉車升空工作時,一定要站穩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準站立在鏟叉上作業。
4.4.4不要運送松散的貨物以免翻倒,運送前應將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穩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設備、空桶、易滑動之缸體或物件必須綁上繩索,綁緊后方可提升。
4.4.5不準用貨叉直接叉運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
4.4.6停車時,不要將貨叉懸空。禁止叉物懸空時司機離開叉車。
4.4.7無論有無裝貨,貨叉下面絕對不可有人停留。
4.4.8卸下的貨物定要井然有序地堆放在無礙通行的地點,貨物或叉車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4.5停放要求
4.5.1作業完畢將叉車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貨叉平放地面并對車輛進行必要的檢查整理清潔;
4.5.2停放后將方向桿放在中央位置,拉好手剎車
4.6保養規定
4.6.1注意保養工作,駕車前檢查遇有剎車不正常或其它故障要及時聯系生產保障部處理。
4.6.2在正常工作中,如發現叉車有異常聲音或出現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并聯系生產保障部進行檢修。司機不得私自拆修。
4.6.3每周清洗叉車一次,并將空氣濾清器芯吹干凈。各部位所需的油、水、電池補充加足。
4.6.4各部門指定保養叉車的司機,每年應協助維修人員進行一次全面的保養和維修工作。
4.6.5叉車保養責任人所保養的叉車及廠內的叉車駕駛員,如違反上述的規定,按失職處理,并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通報批評和進行處罰。
5.相關記錄
5.1叉車檢查記錄
5.2制作維修單
公司銀行賬戶的管理篇十一
第一條 總則為嚴明紀律,獎懲分明,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本著公平競爭,公正管理的原則,進一步貫徹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強化工作流程、明確崗位職責,公司根據各部門之間協作事項與工作流程,特制定本獎懲制度。
第二條 公司獎懲制度本著“獎懲結合,有功必獎,有過必罰”的原則,與員工崗位職責掛鉤,與公司經濟效益相結合。
第三條 適用范圍本獎懲制度,貫穿于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員工須自覺遵守并相互進行監督。
第四條 獎勵或處罰方式
1、處罰方式現金處罰(從當月工資中扣除并通報)。
2、獎勵方式公司實行紅包獎勵制度,根據各部門的階段工作考核情況,隨時或年底發放。
第五條 員工獎勵主要有通報表揚和獎金獎勵,程序如下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部門提名;
2、辦公室、本部門審核;
3、總經理辦公會議會審;
4、總經理批準;
第六條 處罰辦法,員工如果損害公司利益,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以下處罰
1、通報批評;
2、經濟處罰;
3、降級;
4、辭退。
第七條 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勵
1、完成本部工作計劃指標,創造較大經濟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設,被公司采納,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節假日經常加班,并取得顯著效果者。
4、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者;
5、工作認真、責任心強、工作績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經濟漏洞,并為公司挽回經濟損失者。
7、其他對公司做出貢獻者,總經理認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八條 員工有下列行為的應給與通報批評并作處罰。
1、遲到、早退一次罰款30元;
2、在工作時間嬉戲、擅離工作崗位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罰款30元;
3、輕微過失致發生工作錯誤造成損失的罰款50元;
4、工作時間串崗,妨礙他人工作罰款30元;
5、不按要求打掃衛生罰款30元;
6、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告、中傷他人、制造事端者罰款100元;
7、遺失經營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罰款50元;
8、不按時參加公司的會議培訓罰款30元;
9、不配合各部門工作的罰款100元;
10、部門經理及主管責任人對本部門制度的宣貫、執行和監督負直接責任,對部門人員獎勵或處罰承擔200%責任,即同時按對員工獎勵、處罰數的200%的比例獎勵、處罰本部門經理及主管負責人;
11、若被處罰員工屢教不改,重復同樣錯誤,或不聽勸阻,不服從管理者,則上級主管人員或制度執行部門有權力對其進行加倍處罰直至停職處理,造成后果的,由被處罰當事人承擔后果與損失;
12、凡是部門經理或主管發現問題不及時糾正,或包庇下屬、隱瞞事實者,與責任當事人處以同等處罰;
13、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責任人要對前面各個流程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如發現上一流程有問題,有權拒絕繼續進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權向所屬部門主管或經理提出申訴或向公司進行投訴。若未對上一道流程進行檢查,或發現問題但未提出或解決,則所發生一切后果與損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門承擔,處罰100元;
2.、各員工之間應互相監督、檢查,發現隱瞞、包庇問題或知情不報,并造成損失的罰款100元;
15、完不成領導交辦的各項臨時任務,罰款100元;
16、有制度的參照員工管理制度,沒有成文制度可參考的,由總經理召開行政人事管理會議決定。
第九條 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以降級、辭退或開除處分,對處以辭退、開除處分的員工,公司不予任何經濟補償,并按其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情況酌情賠償公司損失
1.于受聘時虛報資料,使本公司誤信而遭受損害;
2.違反《勞動合同》或工作要求情節嚴重;
3.蓄意損壞公司或他人財物;
4.故意泄漏公司機密,把公司客戶介紹給他人或向客戶索取回扣介紹費,致使公司蒙受損害;
5.拒不執行總經理或部門領導決定,干擾他人工作的;
6.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公司資財,損公肥私,造成經濟損失的;
7.財務人員不堅持財經制度,喪失原則,造成經濟損失的;
8.貪污、盜竊、行賄受賄、敲詐勒索、賭博、流氓、斗毆,尚未達到刑事處罰的;
9.挑動是非,破壞團結,損害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的;
10.利用職權對員工打擊報復或包庇員工違法亂紀行為的;
11.曠工或從事其它兼職的;
12.散布謠言,損害公司聲譽,組織、煽動怠工,或采取不正當手段要挾領導,擾亂公司秩序的;
13.違反公司規定屢教不改的;
2..因工作需要調派工作,無故拒絕接受的;
15.因行為不當,失信于公司的;
16.其它重大過失或不當行為,導致嚴重后果的;
第十條 員工有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第十一條 員工行為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責任人除按上條 規定承擔應負的責任外,按實際損失情況賠償公司損失;
第十二條 公司領導職工發現員工犯有各項《制度》規定的行為時,應及時向辦公室報告;員工也可檢舉、揭發任何人的違紀違章行為,要求處理。
第十三條 辦公室接到報告、檢舉、揭發,立即報總經理進行調查處理。調查完畢,辦公室提出《處理意見書》呈報總經理批準,交有關部門執行并通知受處分人。
第十四條 給予員工處罰,應當慎重決定。必須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經過一定會議討論,征求有關部門意見,并允許受處罰人進行申辯。
第十五條 調查、審批員工處罰的時間,從證實員工犯錯誤之日起,開除處罰不得超過30天,其他處罰不得超過15天。
第十六條 員工對所受懲罰存異議者,應于處分決定形成后3日內陳述理由申辯,并以申辯后之核定作為公司最后之決定,當事者不得再存異議。
第十七條 受處分的員工,在處罰事項未了結之前不得調離公司(公司宣布辭退、開除的除外)。
第十八條 本制度由辦公室制定,經總經理核準后公布施行,修正時亦同。
公司銀行賬戶的管理篇十二
為規范學校外出學習和培訓的管理,使全體教師能按照學校的制度進行工作、教研和學習,樹立我校教師良好的師表形象,更好地提高教師的業務水平,加快教師專業化成長,使每次學習的資源能讓全體教師達到共享,使每次學習活動達到學有所獲,學有所值的目的。特制定教師外出學習、培訓及匯報制度:
1.教師外出學習、培訓須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文字通知,經學校統籌考慮,由校長室按審批意見安排并登記。
2.教師外出學習時,須提前調好課并帶調課單向教導處匯報,以便于教導處常規檢查。
3.外出學習、培訓教師必須遵守培訓單位的活動安排,認真學習,作好筆記,并積極參加交流討論。
4.外出學習、培訓教師應嚴格遵守活動紀律,不得擅自外出辦私事,不得遲到早退。
5.外出學習、培訓教師根據教育改革發展趨勢,經學校同意,為學校帶回相關書籍、光盤等資料,必須上交教導處登記備案,登記后可再行借出。
6.外出教師必須儀表端莊,舉止文明,虛心好學,遵守社會公德,維護學校聲譽,處處為人師表。
7.外出學習、培訓教師學習結束后一周內將學習情況向教導處進行口頭匯報。教導處再安排合適時間通過匯報課(每位學習的教師上一節匯報課)、講座或撰寫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學習(聽課)心得在學校匯報交流等,通過多種方式在學校內傳達學習的精神實質,傳遞新信息、使全體教師了解新動態。
8.外出學習、培訓教師回校后,學習、培訓費用在完成學校交流匯報、材料上交,檢查學習或聽課筆記后,由分管領導簽字證明、校長簽字審批,方可到學校會計室報銷所用費用。
9.學校盡可能多的創造條件安排教師外出學習或培訓,有名額限制時,按對應年級安排,優先考慮工作兢兢業業,樂于奉獻,愛學習,師德高,師能強的中青年教師及骨干教師參加學習或培訓,輪流指派。
10.學校安排教師外出學習或培訓,既是一種福利,也是一種任務,希望各位教師正確對待,認真執行。
公司銀行賬戶的管理篇十三
為加強幼兒園管理,確保全園師生在園安全。幼兒園按上級要求配置保安警用器械,為確保保安警用器械使用管理安全,特作如下規定:
一、幼兒園保安使用的警用器械主要為教育局配置五件套,包括警用鋼叉、橡膠輥、警棍等警用器械。警用器械是保安人員執行公務和制止犯罪時的專用工具和武器。
二、所配警用器械只供當班保安員執勤時攜帶和在緊急情況下使用,非值班、執勤人員嚴禁佩帶和使用,在使用警械對付犯罪分子過程中,當其失去反抗時應停止再次使用。
三、嚴禁將警械提供他人,無特殊情況或未經幼兒園批準,嚴禁將警用器械帶出。嚴禁用警械嬉戲打鬧,嚴禁將警械交于他人玩耍。警用器械任何時候不得使用在師生員工身上,不得用于其它物體上,以防損壞。
四、執勤保安員必須將警械隨身攜帶,不得隨意擱放或托他人代為保管,嚴禁丟失或損壞。
五、使用人員要愛護使用,如有丟失或非公損壞要予以賠償,并追究行政責任。誰丟失、誰損壞,誰賠償,當分不清具體責任人時,由該崗位人員共同賠償。
六、保安人員要定時、定點武裝上崗。交接班時,交接班人員要做好交接驗收工作,確保其處于安全正常使用狀態。
七、對發生損壞和丟失的器材,使用人要有書面的報告材料,經園審閱后根據情況酌情處理,并將報告存檔備查。
八、安保器材保管人員要定期核對器材使用帳目,發現問題要及時向園長匯報。
九、器材如有機械故障,應及時上報幼兒園說明情況并進行更換。
十、以上制度須嚴格執行,如有違反將予以嚴肅處理。
公司銀行賬戶的管理篇十四
一、證件種類
1公司資質證件:包括且不限于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正副本、建筑業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正副本、稅務登記證正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正副本、法人代表證、注冊建造師證、企業審計報告、合同業績等相關證件原件、復印件及電子版掃描件,以下通稱資質證件。
二、證件保管
1 企業證件由經營部部統一管理,資質證件的年度檢審、變更、換證等事務,由經營部負責及時辦理。經營部必須建立企業證件登記臺帳。記載證件名稱、數量、批準時間、批準部門、證書經營范圍、有效時間、年檢時間。
2 嚴禁任何人擅自拷貝資質證件電子版、復印資質證件,更不得涂改、出租、出借、偽造、轉讓或出賣資質證件,違反上述規定者,追究其當事人責任,嚴肅處理。
三、證件使用
1 建立企業證書借用使用登記表。
2 資質證書外出參加經營活動時,經營部須安排專人負責管理并須隨時隨身攜帶公司資質證件,因工作需要確有不便的,經公司主要領導授權后借出。
3 內部使用:在公司招投標經營活動中需使用資質證件的,須經公司主要領導授權后,由經營部安排專人負責辦理。 使用流程:申請使用-領導授權-專人負責。
4 外部合作使用:有外部公司及個人要求與我公司合作使用資質證件進行投標經營活動的,由其公司或個人聯絡本公司一名擔保人,請示公司主要領導并得到授權后,填寫《公司證件使用登記表》
后,由經營部安排專人負責辦理。 使用流程:申請使用-聯絡擔保-領導授權-使用登記-專人負責。
5 經營活動中出具的資質證件復印件上,須寫明“僅供工程投標活動使用”等相關信息;經營活動中攜帶印鑒的,無論任何理由,不得在空白紙頁上加蓋。
6 經營部使用的計算機上須設置密碼,以防止泄露資料。無論任何理由,不得將資質證件電子掃描件等相關資料上傳網絡或拷貝給任何公司及個人。
公司銀行賬戶的管理篇十五
“埔莉思中西茶餐廳”的廚房管理規章制度,這些條款不是針對一個人,而是對整個廚房所有人員的要求,罰款不是目的,目的是讓大家認真的、更好的、更準確無誤的工作,所以希望人人要有責任心、緊迫感,團結互助,求實創新才能有凝聚力,望大家遵守執行。所有的罰款充作廚房班費,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1、廚房行政管理由廚師長負責,必須執行廚師長的合理指示,認真完成廚師長下達的各項任務,嚴格執行一句、一個指令的原則,不得頂撞,違者罰款50元,嚴重者開除。
2、每日上崗前,換好工作服,自檢個人的儀容儀表后,待廚師長復查并安排一天的工作。在工作時間內,不準大聲喧嘩、大鬧,不得與其他員工爭吵、打架,違者罰款50元。打架者重則開除。
3、工作時間內不得私自使用、加工廚房內一切公有材料,不得私自會客、帶親屬及其他員工在廚房用餐,違者罰款20元(如有特殊情況要事先打招呼)。
4、廚房所有人員必須嚴格執行考勤制度,不得請別人代打卡、請假,有病、有事,提前和廚師長/紀律委員打招呼,經廚師長同意后方可執行。違者罰款<遲到1到10分鐘處5元/10分鐘以上20以下處10元/20分鐘以上30分鐘以下15元/30分鐘以上一個鐘以下半天工資,一個小時以上兩個小時以下一天工資兩個小時以上視工作態度/按曠工處理一天當兩天取消一天休息重則開除。
5、不得吃、拿、送、損、偷任何公有物品和食物,違反者按原材料雙倍罰款,重者開除處理。嚴格遵守并認真執行員工手冊的各項規章制度,不得帶與酒店相同的物品,否則按偷拿處理。
6、在廚房工作區域任何人不得吸煙,違者罰款10元。不得在外/店里兇酒到店里取鬧違則處50元重則開除。
7、工作時間內不得辦私事,如:玩手機、看雜志、小說、玩牌、聽收音機及其他與工作無關的事情。違反者罰款10元。
(一)
1、愛護廚房一切設施、設備,做到輕拿、輕放,正確操作機器及保養維護,發現故意損壞者,輕則賠償重則開除。如因個人操作不當損壞者,按價賠償,并追究有關責任人,嚴肅處理。
2、發現隨意浪費原材料者,按原價的雙倍罰款,并按員工手冊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3、下班后不得在工作場所及餐廳任何部門無故逗留。下班后要對廚房內容易發生危險的地方認真檢查,收拾配料。關好電源、水源、煤氣閥后,方可離開。
(二)
1、每天晚上的值班人員不得私自離開,保證客人用餐及員工餐的時間,下班前認真檢查并做好廚房安全措施及衛生方面/收拾好廚房用品后,方可離開。如出現問題值班人員負全部責任。
2、廚房每月必須推出新的菜品,來迎合顧客需求。保證各種產品的最終質量,與產品風味特點相適應,做到色、香、形,符合要求,把好成品質量關。味差、不熟、烹糊、感官不合格的菜肴,不準上桌,違者追究相關責任人并處以相應罰款。
3、廚房分工明確,責任清楚,各種產品原料擺放整齊,主料、配料和調味料投放合理、及時,掌握好火候、油溫、成色、出菜時間,確保菜品烹制質量。
4、砧板要根據菜的主料、配料、調味料的比例標準來配菜,產品配菜合理、比例適當,能夠從產品配料上保證菜品質量。不能隨意下料、偷工減料、克扣顧客等不良現象發生,造成餐廳損失者處以不同程度的罰款。輕則10重則50元
5、砧板在貯藏過程中始終保持清潔、衛生、安全完好。如有本質變味、變質、腐壞等人為責任發生,按價賠償。
6、打合人員必須配合廚師做好開餐前的準備工作(包括盤、碗、備品、調料等),出菜時合理安排上菜順序做到先到先上后到后上/主菜先上,擦干凈盤邊,檢查好是否有異物等,如工作不到位者罰款10元。
(三)1、日常衛生。每天飯口過后必須清潔衛生,做到干凈、整潔。無食品原材料加工后的油漬、廢料堆積、地面整潔防滑、墻面、下水池/溝無衛生死角,炊具、廚具、餐具每日清洗消毒,各種機器設備定時每天擦拭,室內無積水、無異味。
2、廚房出菜,由廚師長負責,若在菜品中如出現不新鮮或者已經有異味的原材料由砧板按價賠償100%;如菜品出現口味方面的問題(如咸、糊)造成退菜的,由相關廚師按價賠償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