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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樓停車場管理規定細則篇一
一、本停車場只對景田銀座消費客戶提供車位使用服務。
二、本停車場只提供車位使用服務,不承擔車輛和財產的保管責任。車輛及財物毀損、滅失,及意外導致他人傷亡、財物損壞的風險,車主自行承擔。
三、車輛進入本停車場必須服從工作人員的指揮。
四、嚴禁載有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車輛進入停車場。
五、車輛進場時必須在入口處用《車輛行駛證》換取本車場《出入卡》,并在離場時換回。《出入卡》只作為提供車位使用服務的憑證,不作為車輛的保管憑證。
六、《出入卡》必須妥善保管,不得污損、遺失或轉借他人使用。若不慎遺失,經查有關證明文件確認無誤,并在車主繳交停車代用券及《出入卡》工本費人民幣20元后,方可取車離場。
七、本停車場內車輛限速5km/小時。
八、愛護停車場內設施,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九、車輛停放時不得超越其所需車位界線。
十、車輛不得停放在本停車場不準停車之范圍,并不得妨礙其它車輛行駛或停泊。
十一、不得在本車場內進行車輛維修、清洗及車與車過油。
十二、本公司有權將違例停泊之車輛扣押或拖離停車場,任何損壞概不負責。 十三、所有進入本停車場之車輛及司機,如發現多次不理會工作人員指引,任意違反本停車場管理規定,以及非景田銀座消費客戶進入停車場的,將會被記錄在案,并將被拒絕再次使用本停車場。
十四、在本停車場每停車一次,須繳交一張停車代用券。
十五、車輛在繳交停車代用券后,在10分鐘內必須離場,否則重新收停車代用券。
十六、任何車輛必須在23:00時之前繳交代用券后離開本停車場。
十七、東海景田銀座物業管理處保留對《東海景田銀座內部停車場管理規定》的解釋權。并在需要時有權隨時做出修訂。
十八、開放時間:08:00-23:00
銀座物業管理處
二零xx年五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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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樓停車場管理規定細則篇二
(一)凡進入本小區停車場的車輛,必須遵守本管理規定,服從管理人員指揮及按指定的位置停放。
(二)業主的非營運車輛須辦理出入證方可進入、停放在小區內,進入小區的車輛,應將出入證放在車輛前擋風玻璃左側明顯處,凡無證車輛禁止駛入小區
(三)外來車輛進入小區內,必須有保安通知并征得業主同意以后方可放行,否則不準進入。8:00--16:00時,外來車輛在小區內停放二小時以上每次收取停車費3元;當日16:00--次日8:00時,外來車輛在小區內不允許停放。
(四)為安全有序地停放車輛,避免出現事故,要嚴格按照院內的停車位停放車輛。車輛在轉彎時,要注視反視鏡,避免發生碰撞事故。
(五)車輛出入停車場時,車速不得超過五公里,按照交通標志指示行駛,因違章行駛造成車輛碰撞,有違章司機負責雙方車輛的修復及賠償。
(六)在停車場內行駛或停放車輛過程中造成車場設施設備和其他物品的損壞,責任人照價賠償。
(七)各車主駕車駛入停車場期間有責任向管理人員出示停車憑證,車場實行有償收費,按照京價(收)字[20xx]194號文件規定的收費標準,臨時停車小型車每兩小時1元,大型車每兩小時2元;按月租用停車位小型車每月 元,大型車每月 元;按年租用停車位小型車每年報告 元,大型車每年 元;地下停車場、停車樓等停車地點臨時停車小型車每兩小時 元,大型車每兩小時 元;按月租用停車位小型車每月 元,大型車每月 元;按年租用停車位小型車每年報告 元,大型車每年 元。
(八)禁止出租車入內,遇有乘載老、弱、病、殘以及攜帶過重物品的,視情況可以放行,但10分鐘內必須離開。
(九)車輛應停泊在各自的車位,不得占用他人的車位,不得跨線停車,不得在行駛通道及非停車區域內停車,避免阻礙其他車輛通行或停泊。
(十)車輛進場停妥后,車主應拉緊手掣、熄火、帶下頭貴重財物、鎖好門窗后再進行離開。本停車場僅此提供停車場地,恕不保管任何財物,如有丟失物品或車輛損傷事件,請及時報告當地派出所進行處理。
(十一)小區內禁止鳴笛,車輛進入停車場內,應將防盜鳴叫器設為低音,避免滋擾居民生活。
(十二)嚴禁載易燃、易爆、易腐、劇毒、槍支、彈藥等違禁物品的車輛泊入本停車場內。如車主虛報或違反本停車場規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車主須承擔全部責任外,還報請司法部門追究車主的法律責任。
(十三)進入停車場的車輛必須完好,殘缺或漏油、漏水車不得進入停車場。
(十四)禁止在院內停車位上沖洗車輛,禁止隨地亂扔垃圾或廢棄物,保持車場內清潔衛生。
(十五)嚴禁在小區住家內加油、家電池水、修車、洗車、吸煙及動用明火。
(十六)小區內禁止2.5噸以上的貨車、大型客車以及裝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的車輛入內(搬家車、消防車、工程車等特殊情況除外)。 (十七)各車位業主或使用人只可將車位用作停泊中小型客貨車及小汽車,所有大型車輛及摩托車、自行車均不得停泊于此車位中,每一車位只限泊車一輛。 (十八)各車主的車輛必須停泊于指定車位內,不得在車位周圍裝上圍欄、門閘或鎖鏈。
(十九)司機駕車停車必須服從物業保安人員的指導和管理,對屢次違反停車場管理規定,指正無效或拒不服從管理者,物業管理公司有權收回車輛出入證。
(二十)各車主均有責任維護停車場公共設施不受破壞,任何車輛對停車場造成的一切損失或導致他人受傷或損失,必須承擔全部責任。管理公司亦有權在事件未處理完畢之前拒絕該車輛離開事故現場。
(二十一)各車主個人或車輛資料如有更改或遺失車輛出入憑證,必須及早通知管理公司,以避免造成誤會及引起損失。
(二十二)如本車場有任何事故發生,管理公司有權采取適當的臨時應變措施,以盡量減少車主之損失,在緊急情況下,管理公司有權要求車主將其車輛暫時駛離停車場,或在未通知車主前將任何車輛拖至安全地點,除因停車場員工故意造成車輛損壞外,管理公司恕不負賠償。
(二十三)管理公司有權對違例泊車作出按照停車場的收費標準雙倍收計停車費或報請主管部門鎖車、拖車處理,一切費用將由車主承擔,而由此引進的任何損失,管理公司一概不負責。
(二十四)該停車場只提供車輛場地停放,如車輛有劃花、損壞、遺失等管理公司概不負責。
(二十五)根據物業管理有關法規規定,保安人員通過值班和巡邏,避免停放在小區內的車輛受損壞,不承擔保管和保險責任。
北京市肆維基業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司 年 月 日
辦公樓停車場管理規定細則篇三
第一條 為加強分公司停車場的管理,合理利用停車場車位資源,規范停車場使用和車輛停放,保障工作人員及車輛安全,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 停車場由分公司綜合辦公室負責各項管理工作。
第三條 車輛憑分公司綜合辦公室發放的有效停車卡進出停車場,工作人員有權拒絕無卡車輛進入停車場。停車卡辦理由分公司綜合辦公室統一負責。
第四條 外單位辦公車輛如需進入停車場,必須經過分公司綜合辦公室批準后方可停放。
第五條 所有進入停車場的車輛和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本規定,同時服從停車場工作人員的指揮與管理。
第六條 車輛在停車場內行駛,必須低速行駛,有序停泊車輛,嚴禁隨意占道停車。
第七條 車輛停妥后,車主應當拉緊手掣、熄火,鎖好門窗,并將貴重物品隨身攜帶。
第八條 車輛駕駛員有責任維護停車場內設施不受破壞,任何車輛對停車場內設備設施或其它車輛造成損傷的,經確認后,必須承擔相應責任。
第九條 車輛的資料如有變更,或遺失停車卡,必須立即通知分公司綜合辦公室,避免引起誤會或造成損失。
第十條 嚴禁在停車場內對車輛進行維修、加油、加電池水、清洗或試剎車等活動。
第十一條 嚴禁漏油、漏水、車況不佳或超高、超重的車輛進入停車場。
第十二條 嚴禁載有易燃、易爆、腐臭、污穢、有毒、病菌、放射性等物品的車輛進入停車場。
第十三條 嚴禁在停車時擅自挪用、埋壓和圈占消防設備,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四條 嚴禁在停車場內隨地吐痰、亂扔雜物、亂倒垃圾或污水等污物。
第十五條 停車場旨在為機關人員和外來辦事人員提供車輛停放的便利,停車場停放車輛的任何丟失、損壞或車內物品的丟失、損壞,分公司均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 本規定由分公司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本規定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辦公樓停車場管理規定細則篇四
1、辦公樓停車場為辦公樓的附屬場所,由辦公室負責各項管理工作。
2、停車場車輛只準停放公司所屬的辦公車輛、客戶車輛及內部員工車輛,未經同意的外部車輛及客車、貨車嚴禁停放。
3、停車場內標有專用字樣及班車字樣的停車位為專有車位,其它車輛一律嚴禁停放。
4、每個車位僅限停放一輛汽車,按標線有序停放,禁止占道停車,隨意擺放。
5、停車場優先停放公司所屬車輛,除專用停車位外,采取先到先得原則,在停車位飽和情況下,有車員工請自行解決停車問題,無車位車輛禁止在公司院內除停車位標線以外地方停車。
6、車輛停妥后,車輛駕駛員應拉緊手剎,熄火后關緊門窗,并將貴重物品隨身攜帶。
7、除公所屬車輛外,其他車輛嚴禁在停車場內進行車輛維修、加油、清洗。
8、辦公樓停車場不收取任何費用,不提供對車輛的保管服務,停車場內停放的車輛損失管理部門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9、辦公室將每日對停車場內的停放車輛進行檢查,對違反規定的停放車輛進行登記并告知,對停在車輛標線以外的車輛將勸其離場,對于超過二次違反規定者,第三次違反規定者處以30元罰款,第四次違反規定處以60元罰款,以此類推。
10、對于一個月內多次經提醒,屢教不改者,視為嚴重違反公司紀律,將視情節嚴重處以相關處分。
辦公樓停車場管理規定細則篇五
一:進場規定
進入停車場的車輛需要具備有效證件,包括行駛證、駕駛證、保險單據等。進入車場的司機需要按照進出場各項程序辦理停車手續,并把車輛停放在制定的位置。
停車場謝絕證件、手續不全及無牌車輛、殘缺漏油、漏水車輛進場停放。
二:停車規定
入場車輛停放好后,車主須配合車場管理員做好車輛的檢查記錄,并鎖好車門窗,貴重物品不要放在車上,如有遺失,車場不負賠償責任。
進場車輛嚴禁在場內加油修車、試剎車,嚴禁任何人士在場內學習駕駛。
進場車輛如不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或未按規定行使和停放,造成本身車輛受損時,停車場概不負責:若造成他人人身、車輛或車場受損時,該車輛的車主負責賠償,在賠償損失前,車場有權拒絕車輛離場。
進場車輛必須按標定的交通標志行使和停放,并把車輛停放在劃定的車位界限內。
進場車輛必須保持清潔,嚴禁在場內棄置垃圾廢物,嚴禁在車場內亂張貼,嚴禁在場內吸煙。
進場車輛和司機必須遵守安全防火規定,嚴禁載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的車輛在車場停放,未經允許嚴禁動用場內的消防系統,否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車主負責。
三:車場保管費
辦理月報車輛的車主要帶齊證件,在每月指定的時間到停車場管理部門繳納保管費和保險費。逾期不繳納的車主,車場有權收回停車位使用權。
車場保管費分月保和臨保兩種,月保用戶按月交費,臨保車輛則計時交費。車場憑票據放行車輛。
車場有權在政府規定的限價內臨時調整租金而無需提前通知。
四:停車場投訴
停車場員工實行持證上崗,任何用戶對車場及其管理人員有意見或建議時,可口頭或書面向車場辦公室反應。
辦公樓停車場管理規定細則篇六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辦公大樓停車場的管理,合理利用停車場車位資源,規范停車場使用和車輛停放,保障工作人員及車輛安全,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 辦公大樓停車場分為地上停車場和地下停車場兩部分,屬于辦公大樓附屬場所,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各項管理工作。
第三條 車輛憑總經理辦公室發放的有效停車卡進出停車場,工作人員有權拒絕無卡車輛進入停車場。停車卡辦理由總經理辦公室統一負責。
第四條 地下停車場為公司機關工作人員專用停車場,其他車輛一律禁止駛入。
第五條 外單位車輛如需進入停車場,必須經過總經理辦公室批準后方可停放,停放地點僅限地上停車場。
第六條 所有進入停車場的車輛和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本規定,同時服從停車場工作人員的指揮與管理。
第七條 地下停車場車位停滿時,駕駛人員應根據工作人員的提示,將車輛停放在地面停車場。
第八條 地下停車場僅限停放小汽車或小型客貨車,其余中大型車輛如有需要,可以停放在地上停車場,每個車位僅限停放一輛汽車。
第九條 車輛在停車場內行駛,必須按照交通標志、標線限
速行駛,有序停泊車輛,嚴禁隨意占道停車。
第十條 車輛停妥后,車主應當拉緊手掣、熄火,鎖好門窗,并將貴重物品隨身攜帶。
第十一條 車輛駕駛員有責任維護停車場內設施不受破壞,任何車輛對停車場內設備設施或其它車輛造成損傷的,經確認后,必須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二條 車輛駕駛員個人或車輛的資料如有變更,或遺失停車卡,必須立即通知總經理辦公室,避免引起誤會或造成損失。
第十三條 嚴禁在停車場內對車輛進行維修、加油、加電池水、清洗或試剎車等活動。
第十四條 嚴禁停車場內吸煙。
第十五條 嚴禁漏油、漏水、車況不佳或超高、超重的車輛進入停車場。
第十六條 嚴禁載有易燃、易爆、腐臭、污穢、有毒、病菌、放射性等物品的車輛進入停車場。
第十七條 嚴禁在停車時擅自挪用、埋壓和圈占消防設備,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八條 嚴禁在停車場內隨地吐痰、亂扔雜物、亂倒垃圾或污水等污物。
第十九條 股份公司辦公大樓停車場旨在為機關人員和外來辦事人員提供車輛停放的便利,不提供車輛保管服務,不收取任何費用。停車場停放車輛的任何丟失、損壞或車內物品的丟失、損壞,管理部門均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 本規定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 本規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辦公樓停車場管理規定細則篇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維護停車場內的秩序,確保停車場內的設備、設施和停放車輛的安全,規范停車場收費行為,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大廈轄區內停車場
第三條 職責:
(一)車場收費員按標準收取駛出車輛的車位有償使用費后放行。
(二)車管員負責指揮車輛整齊停放、存放、巡視、監護并做好進出場記錄。
(三)車管負責人負責車輛管理的監督、指導。
第四條 引用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管理條例》、《停車場建設和管理暫行規定》、《深圳市關于加強機動車輛停放服務收費管理的通知》等相關法規。
第二章 車場及車輛停放管理
第五條 停車場內應按消防要求設置、配備手提或便攜滅火器等消防器材。
第六條 停車場和車行道路應做好停車位和行車線以及禁停、轉彎、減速、禁鳴、限高等醒目標識。
第七條 停車場內應設置垃圾桶(箱),在必要的位置設置路障和防護欄。
第八條 車輛進場必須服從車管員的指揮,遵守停車場管理規定,履行相關手續,按規定交納費用。
第九條 停放好車輛后,必須上鎖,車箱、車簍內貴重物品隨身帶走。
第十條 駕駛員、車輛使用人必須保持車場清潔,不得將車上的雜物和垃圾丟在車場內,車輛發生漏油時,車主應即行處理。
第十一條 停車場內禁止洗車(萬科洗車場規定范圍除外)、修車、試車、練習。
第十二條 任何人不得損壞停車場內消防、清潔、電器、供水等場地設施。
第十三條 停車場由專職保管人員24小時值班。
第十四條 不準酒后取車啟動機動車輛并駕駛。
第十五條 車輛進出:
(一)車管人員應引導車輛使用人在指定位置停放車輛,主動、禮貌上前接待。
(二)車管人員在辦妥相應手續后方可允許車輛離場,如因私自放行導致車輛失竊,車管人員承擔一切責任。
(三)夜間停放的車輛,車管員應做好記錄并辦理交接班手續。
第十六條 巡視:
(一)車管員每半小時或臨時詳細檢查車輛的車況,發現漏油、未上鎖、車箱(車簍)遺留物品等情況應及時處理并通知車主,同時應在交接班記錄本上做好記錄,特殊情況報告部長處理。
(二)逾夜車輛,或遇交接班時應清點、核對數量,確保安全。
(三)部長檢查手提滅火器等消防器材,發現逾期或其它異常情況應在交接班記錄本上記錄并及時上報,立即處理。
(四)車管員負責維護好停車場內清潔衛生,保持車場整潔。
第十七條 意外事故的處理:
(一)當車管員發現停車場內的車輛被盜或被損壞時,就立即通知車主,同時逐級報告領班及部門主管和公司領導。
(二)屬撞車事故的,車管員不得放行肇事車輛,并保護好現場。
(三)屬酗酒或尋釁肇事而引發的砸車事故,車管員應立即制止,并通過巡邏安全員上門通知車主,對造成的事故進行確認。
(四)車管員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如實寫明逾夜停放車輛的數量、區域停放情況、發生事故的時間以及發現后的報告處理情況。
(五)車輛在停車場被盜后,車管員應立即匯報公司處理,待車主確認后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車管員以及車主都應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做好調查處理工作,涉及公司內部人員責任問題,由公司組織調查,視情況做出處理決定。
(六)收費系統一旦停電,應通知出入口崗位當值人員,使用手動計費。然后立即使用緊急照明,保證各通道照明。
第十八條 崗亭制度:
(一)崗亭應用鏡框懸掛車輛管理制度(崗位制度、操作規程和停車場管理規定)、收費標準、營業執照,保管員姓名和照片等。
(二)不許閑雜人員進入。不許存放雜物,隨時保持室內外清潔。
(三)崗亭“值班記錄”、“車輛出入登記表”及“車輛停放卡”均放在固定位置,且應擺放整齊。第二十條 優惠范圍:
(一)購買年卡用戶送一個月免停車費。
(二)xx大廈業主(租戶)購買年卡xx元/月。
(三)承包單位:全部刷卡計費,優惠方式見下表:
xx大廈停車場刷卡機設置一覽表
地 點
數 量
收 費 標 準
1臺
3小時內使用一票,每票結算價為5元,超時按5元/小時補費
辦公樓停車場管理規定細則篇八
為了營造院內良好的辦公、居住環境、維護單位正常上班秩序,確保大院治安,結合本院內實際,經單位領導班子研究,特制訂如下規定:
一、 凡是進入院內的機動車輛,必須遵守大院內的統一管理,一律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
二、 在院內上班、住宿的干部職工,有預訂固定車輛停放位置的,須對號停放,不得亂停亂放,否則門衛采取強制措施。
三、 本著院內干部職工機動車輛逐年增多,院內容納停放車輛極為有限,沒有預訂車輛位置的,不能隨意將其車輛亂停亂放在本院內,否則由車主承擔一切后果。
四、 院內球場是本單位干部職工唯一的體育活動場地,原則上不許停車。為球場停放開放時間是23:00至8:00,其余時間不允許將車停放在球場,以確保干部職工球場正常使用。
五、 其他車輛如遇到特殊情況需要在本院內停放,酌情適當予以安排,但必須經門衛按指定地點停放。需繳納占地費按20元/輛收取(超過00:00另按小時計費收取)。
六、 從20xx年04月01日起,單位的干部職工需要預訂停車位,原則上先滿足本院內上班干部職工的預訂,每輛每月為60元。其次是調離單位并還居住在院內的人員預訂停車位,每輛每月為80元。若有剩余的車位適當考慮外單位人員(含在院內購買或租賃住房的人員)預訂停車位,每輛按月150元收取車輛占地費。
七、 院內停車收費不屬于壟斷經營性質,可以實行市場調節價,收費標準是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參照《國家計委關于印發<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計價格【20xx】933號)規定)
八、 上級領導及兄弟單位入院內進行公務活動的車輛,有門衛統一調制停放位置。
九、 本辦法由單位領導班子負責解釋。
十、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辦公樓停車場管理規定細則篇九
一、停車場保安員工作細則
(1)維持車場出入口秩序,保證車道暢通;
(2)車場進場秩序維護員須熟記車場守則,對進入車場的租賃客人,要熱情有禮;
(3)車輛停泊后要求司機熄火將貴重物品取走,關好門窗。
(4)車場保安要合理安排停泊車輛;分清是否固定車并對號停泊;編號外的地方禁止停車;送貨車輛要停泊在指定的貨車停泊位;停車不能壓線。
(5)固定車位不能安排其他車輛停泊;固定車離開后要將障礙錐標志放在固定車位上。
(6)禁止無關人員玩弄車輛及停留于車場。
(7)搬運人員,施工人員在車場工作,需申請并做好登記,進出物品需有秩序維護班簽發的放行條,方能放行。
(8)禁止送貨或搬運人員在車場閑坐、躺睡應勸其離開。
(9)熟記固定車位及月保車車輛,公司車輛牌和司機。
(10)停車場內嚴禁堆放任何雜物,確保場內的車輛安全出車。
(11)車主丟失停車證卡的憑車輛執照取車,并做好登記無停車證卡,又無車輛執照的一律不得取車,以防車輛丟失。
(12)防止停放的車輛被騙取走或被盜,發現可疑人員或車輛及時上報級。
(13)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突發事件,要及時報告班長、主管前往處理。對車場的設備損壞及衛生情況要及時上報秩序維護班長。
(14)不準在停車場內加油和燃放易燃物品等,禁止在停車場內修理車輛及洗車。
(15)車場管理員定時巡查車輛及登記車輛停泊車位號碼,指揮車輛出入及管理卸貨區秩序。
(16)對卸貨車輛有權檢查其送貨單,禁止非卸貨車輛進入卸貨區,并督促卸貨車輛領取卸貨車輛停車證;要求卸貨車輛盡快卸貨,離開車場。
(17)注意取車和停放車輛的秩序,特別是在早晚上下班高峰期會出現停車和取車混亂,因此,要求取車和停放車輛的車主,遵守秩序和互相謙讓,注意安全。
(18)對進入卸貨區車輛進行指揮,維持卸貨區秩序。
二、室外停車場運行管理細則
1、免費車輛的使用:免費車輛需由公司總經理簽署后,交由物業服務部安排秩序維護班長發行免費卡。
2、停車場設固定車位及非固定車位,固定車位需對號停泊,非固定車位車輛進入停車場均采取就近泊車原則停泊。
3、月租車輛的使用
(1)有意租用月租車位的客戶可與物業服務部接洽,由財務部同事全面介紹車場使用及收費情況。
(2)每月由財務部根據租約的規定時間發單通知、催促承租人交繳租金。
(3)財務部同事與租戶簽訂車位租賃合同,租約復印件交物業服務部部備案,同時知會秩序維護班長車位出租情況。由秩序維護班長發行月票卡。
(4)租戶在繳完租金后,憑繳款單位由秩序維護班長對卡進行延期。
(5)注意事項:
a:領取月票卡時,需向財務部繳納100元/張作為押金。
b:如因原卡遺失、損壞等原因,需重做卡時,需向秩序維護班長闡明原因并出示繳款證明后方可重新領卡,并交納卡費。
4、時租車輛使用方法
(1)車輛駛至車場范圍內向車場管理員取得泊車票進行停放車輛。
(2)車輛選擇車位泊好,檢查車箱內無貴重物品后鎖好車門,離開。
(3)司機按車道標志指示駛入停車場。(注意服從車廠管理員指揮)
(4)離開車場時,司機應主動到車場管理員處繳費。
(5)司機在繳完費后需盡快駛離大廈停車場,以免阻塞車場出入口。
(6)泊車未到十五分鐘者,免收停車費,每小時2元/小時收取。
5、卸貨車輛使用方法:貨車進入首層卸貨時,需停泊在卸貨區內;卸貨車輛必須憑卸貨單到出口崗亭處持駕駛證換取卸貨車輛停車證,享受免費服務;半小時之內享受免費服務,超過1小時收費標準與時租車輛一致;貨車收費標準與時租車輛一致;貨車在卸貨區泊妥后,需迅速卸下貨物,并把貨物運走;貨物不可在停車場長時間擺放,且物品看管亦由貨主自行負責;貨車在卸完貨物、清點完畢后,需盡快離開,以便其他貨車進場;貨車離場時,持卸貨車輛停車證換取駕駛證或持時租卡到車場管理員繳費。
6、停車場保安維護
停車場內特設1名秩序維護員負責巡邏,維護車場秩序及治安及協助車場收費人員進行管理;
24小時閉路電視及錄映,由消防中心秩序維護員負責,發現可疑人物在車場行動,立刻通知車場秩序維護員及班長前往處理。
停車場周邊應加設護欄裝置,便于日常管理。
7、摩托車使用方法
摩托車進場后,由停車場管理員發卡,一半懸掛于摩托車上,另一半由車主妥善保管;
(1)摩托車出場時,需由車場管理員對卡進行核對后交付存放費方可離場;
(2)摩托車主必須聽從摩托車收費員安排,排放整齊;
(3)摩托車收費標準為一元一張,每月存放費30元/月;
8、車場清潔管理
(1)保持車場內各種標志牌、指示牌干凈無灰塵、蜘蛛網;
(2)停車場之清潔由負責一層大廳的保潔員執行,每天定期清掃地面2次,其余時間保持地面沒有垃圾、積水。
三、室外停車場應急措施
1、室外停車場發生火警--需即時通知消防中心,或打119報警。
如火勢較小,可以即時用滅火筒進行撲救;
如火勢劇烈,難以控制時,則協助其他人員疏散撤離。
2、如遇車輛失竊:注意保護現場,并通知保安部報警,在警察未到達現場之前先用圍欄圍住現場守候,同時給失主作簡單記錄。
3、車場發生水浸
應準備一定的沙包,以作應急之用;如發現水浸,應即時通知秩序維護班長及維修人員,進行緊急排水;調派人手用沙包進行堵截水源;如遇水管爆裂,馬上到水制房關閘。
4、車場發生車禍
如發生人員損傷,需馬上打“120”電話叫急救車;保護現場,并通知秩序維護班長、主管或報警;對現場進行拍照留底;疏導其他車輛,免致車道堵塞。
5、如遇與客戶糾紛時
及時通知秩序維護班長,如實匯報雙方損失情況;由秩序維護班長確定處理方案;盡快恢復車場正常運作;將事件報告及時反饋給物業服務部主管。
6、發現可疑人物在車場行動
先知會秩序維護班長,同時報告自身位置,待增援同事到達后上前盤問。
7、發現可疑物品
發現可疑的物品,請不要搬動,可通知秩序維護班長處理。
四、停車場收費員工作細則
在出口處設置一名收費員,專門負責車場的時租車輛收費工作。
(1)車場收費員需熟習停車場收費管理制度與程序的操作;
(2)對卸貨車輛進行檢查,并發給卸貨車輛停車證;
(3)注意車道出入口的車輛情況,隨時與車場保安保持聯系。
五、室外停車場管理守則
1、進入車場
(1)必須遵守停車場內行車速度;
(2)一切車輛進入車場必須遵守車場保安指示或路標指示;
(3)遇有輪候進入車場時,應耐心等候服從保安員指揮,嚴禁超越前列車輛。強行進入,由此引起一切后果,由該車駕駛員負責;
(4)除非必要,不得響號。
2、離開車場
(1)在停車場出口,視情況需要,保安人員有權要求駕駛司機出示該車行駛證、駕駛證、身份證等有關證件;
(2)載貨時駛離本停車場,應出示本車廠認可的放行條;
(3)出閘時,嚴禁不聽指揮,強行駛離;
(4)車輛繳款放行后,需盡快離場,以免阻塞車道。
3、使用車場
(1)泊車不得超越一個車位;
(2)泊車妥當后請馬上關引擎;
(3)泊車不得超越指定界線;
(4)用戶應對自己貨物負責,裝卸貨物應快捷,以免影響他人使用上落貨區;
(5)泊車與泊車證顯示車位相符,嚴禁亂停亂放;
(6)泊車后司機應關好車門、車窗,取走車匙,貴重物品不應留置車內。如因大意造成之損失,物業服務部概不負責;
(7)使用車場卸貨,貨物應盡量堆放在卸貨區內,并及時運走。嚴禁在車道內或卸貨區外一切地方卸貨。如有違反,車場管理人員有權制止卸貨,并責令違反在最短時間內使道路恢復暢通;
(8)車場內停泊車輛不準帶有易燃、易爆、劇毒物品。如有違反而造成任何后果,該車輛所屬單位/車主或司機應負責全部經濟、法律責任;
(9)一切司乘人員在車輛停妥后,應盡快離開車場;
(10)保持車場內整潔。
辦公樓停車場管理規定細則篇十
一、車輛管理負責人職責
1、依法循章對交通、車輛進行管理。
2、負責按物價部門收費規定收取車輛保管費。
3、熟悉掌握車輛流通情況,車位情況,合理布置安排,優先保證業主使用車位。
4、負責監督和落實員工崗位職責,對員工進行日考核,填寫《員工日考核表》。
5、負責每日工作檢查,并填寫《車輛管理日檢表》。
6、負責對外協調與聯系,處理車輛管理方面的問題和客戶投訴。
7、負責對員工進行法制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不斷提高服務質量。
8、負責對員工進行崗位培訓,并做好培訓記錄。
9、定時向車場主任匯報工作。
二、車輛管理員的職責及紀律
1、車輛管理員的職責如下:
(1)負責對停車場的汽車,摩托車,以及保管站內的自行車管理。
(2)實行24小時輪流值班,服從統一安排調度。
(3)按規定著裝,佩戴工作牌,對出入車輛按規定和程序指揮放行,并認真填寫《車輛出入登記表》。
(4)遵守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認真做好交接班手續,不擅離職守。
(5)按規定和標準收費,開具發票,及時繳交營業款。
(6)負責指揮區內車輛行駛和停放,維持停車秩序。
(7)負責對小區道路和停車場的停放車輛進行巡視查看,保證車輛安全。
(8)負責停車場的消防以及停車場、值班室,崗亭和洗車臺的清潔工作。
2、車輛管理員的紀律
(1)儀容整潔,遵守《儀容儀表規定》。
(2)執行公司文明禮貌用語規范,講究文明服務,禮貌待人。
(3)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4)值班時禁止喝酒、吸煙、吃東西:不準嬉笑、打鬧,不準在值班時會客、看書報、聽廣播,及做其他與值班職責無關的事。
(5)愛護各種器具,不得丟失、損壞、轉借或隨意攜帶外出。
(6)依法辦事,廉潔奉公,堅持原則,是非分明。
(7)禁止在停車場所管物業范圍內打麻將;不準借娛樂為名搞變相賭博。
(8)團結互助,禁止鬧糾紛;不說臟話,不做不利團結的事。遵守《員工宿舍管理規定》,不得帶人留宿,來客留宿必須經管理處分管主任批準。
三、門衛管理制度
停車場庫門衛需設兩人,一人登記收費,一人指揮車輛出入和停放。其職責是:
1、嚴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2、對進出車輛作好登記、收費和車況檢查記錄。
3、指揮車輛的進出和停放。
4、對違章車輛,要及時制止并加以糾正。
5、檢查停放車輛的車況,發現漏水、漏油等現象要及時通知車主。
6、搞好停車場庫的清潔衛生。
7、定期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完好、有效,如有損壞,要及時通報上級,維修更換,不準使用消防水源洗車等。
8、車場庫門衛不準私自帶親戚朋友在車庫留宿,無關的閑雜人員要勸其離開,管理制度《停車場管理制度》。
9、值班人員不準睡覺、下棋、打撲克或進行其他與執勤無關的事,要勤巡邏,多觀察,隨時注意進入停車場庫的車輛情況及車主的行為,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報告上級部門。
四、車輛管理員交接班制度
1、按時交接班,接班人員應提前10分鐘到達崗位,在接班人員未到達前,當班人員不能離崗。
2、接班時,要詳細了解上一班車輛出入和停放情況以及本班應注意事項。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記錄和《車輛出入登記表》。
4、交接班時應將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對講機等及其他設備清點清楚,并在值班記錄上簽名。
五、停車場管理規定
管理處負責車輛管理,車輛行駛停放,車場主任負責協調指導停車場的管理工作,車管員負責車輛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體管理。
1、對進入停車場車輛的管理規定
(1)進入停車場的車輛須具備一切有效證件,包括行駛證或待辦理證明、保險單等,車輛號牌應與行駛證相符,待辦車輛應與待辦證明相符。
(2)進入停車場的司機,須按進出場各種程序辦理停車手續,并按指定的車位停放。
(3)車輛停放后,司機須配合車管員做好車輛的檢查記錄,并鎖好車門窗,帶走貴重物品,車管員沒有幫司機保管物品的義務。
(4)進場車輛嚴禁在場內加油、修車、試剎車,禁止任何人在場內學習駕駛車輛。
(5)進場車輛和司機要保持場內清潔,禁止在場內亂丟垃圾與棄置廢雜物,禁止在場內吸煙。
(6)進場司機必須遵守安全防火規定,嚴禁載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的車輛進入停車場。
(7)禁止超過停車場限高規定的車輛、集裝箱車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車進入停車場。
(8)進場車輛如不服從車管員指揮,造成本身車輛受損時,后果自負。
注:各車主應自覺執行上述規定,如有違反上述規定者,要無條件服從車場管理人員的批評、教育、處罰。無理取鬧者取消泊位資格,嚴重的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六、摩托車、自行車保管規定
摩托車、自行車的保管分月保與臨保兩種方式,兩者的管理規定有所不同。
1、摩托車、自行車月保的管理:
(1)需辦理月保的車主先到停車場收費處辦理登記,繳納月保費用(收費標準按物價部門文件規定),領取月保號牌;
(2)月保車輛憑號牌停放,月保號牌禁止外借,禁止其他車輛使用,用戶如更換車輛,需到車場辦理手續
(3)月保車輛需每月按時繳納月保費用(可預繳多月),過期按臨保車輛處理;
(4)月保車輛進場需按指定的月保區域停放,并將號牌掛放在所保車輛上,以便車管員核對。
2、摩托車、自行車臨保的管理:
(1)臨保車輛進場需按車管員指示到臨時停放點停放;
(2)車管員發放臨保號牌,并做好車輛登記工作,臨保號牌分為兩個相同的號碼牌,一個掛在臨保車輛上,另一個給車主隨身攜帶,作為取車憑證;
(3)車輛停放后,車主需到收費處繳納臨保費用;
(4)臨保車輛離場時,車主需交回號牌,車管員核對無誤后放行。
(5)禁止車主在停車場內洗車、修理摩托車,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
(6)已繳納保管費并有原始收費憑證和保管卡的單車,如有遺失,由保管單位負責賠償。
(7)需要保管的摩托車必須購買綜合保險,車輛遺失時,由車主及時報案,保管部門出具證明,協助車主向保險公司索賠。
(8)存放在保管站的自行車,長期存放沒人使用,且未繳保管費達3個月者,由車管清出保管站,不再負保管責任。
七、停車卡的辦理和使用規定
1、停車卡的辦理
停車場保管車輛一般分月保和臨保兩種方式,月保車輛按月收費,臨保車輛則計時收費。用戶若要辦理月保,可帶齊證件或證明到車場收費處辦理,與管理處簽訂車位租用協議。車管員在收取當月應繳納的車位租金及管理費后,發停車卡及電子出入卡給用戶,并收取電子出入卡押金。
2、車卡的使用
車輛出入停車場時,要將停車卡放在車輛擋風玻璃左側,電子出入卡隨身攜帶,以便檢查和車輛出入。用戶如更換車輛,需到車場辦理停車卡、電子出入卡更換手續。月保車輛要按月定期繳納。
保管費逾期不繳者,車場有權收回車位使用權。若用戶遺失停車卡和電子出入卡,應及時告知車管員,并提供有效證明,到收費處辦理舊卡停止使用和新卡補辦手續。用戶不再租用車位時,將停車卡、電子出入卡交回車場,由車場退回電子出入卡押金
用戶停車卡、電子出入卡禁止外借給其他車輛使用。為保證車輛的停放安全,減少被盜的機會,停車卡應隨身攜帶。
3、車輛保管收費的標準
車輛保管收費的標準,要根據廣州市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執行。具體的收費標準由物業管理公司根據政府規定的指導價,并參考周圍室內停車場的收費標準來確定,同時可以在市政府規定的收費標準限度內臨時調整保管費。
八、值班室(崗亭)管理規定
1、值班室(崗亭)應用鏡框懸掛車輛管理制度(主要為崗位制度、操作規程和停車場管理規定)、收費標準、營業執照,保管員姓名和照片等。
2、值班室內設一套完好的單人辦公桌椅作記錄使用,不準放長椅和床,不準閑雜人員進入,崗亭外不準擺放凳椅。
辦公樓停車場管理規定細則篇十一
為加強公司停車場管理,合理利用停車場車位資源,規范現有的停車場使用和車輛停放,保障公司員工利益及車輛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一、凡是進入停車場的車輛,必須遵守本管理規定,服從停車場管理人員的指揮。
二、本停車場為小型車專用停車場,專用于本公司員工使用,其他車輛禁止停放。出入停車場限速為5公里,出入停車場時必須按照交通標志,指導標識行駛。停車場進口禁止駛出,出口禁止駛入。
三、員工車輛必須停放在車位內,車頭向外,公共通道不得停放車輛。
四、停車場內停車采取先到先得原則,在停車位飽和情況下,有車員工應聽從保衛部人員安排,將車停放到指定地點。
五、高壓電線塔以南至公司大門主干道區域內禁止停車。
六、嚴禁在停車場內加油和修車,嚴禁載有易燃、易爆、腐臭、污穢、有毒、病菌、放射性等物品的車輛進入停車場。
七、車輛進場停穩后,駕駛人員應拉緊手剎,鎖好車門,并將貴重物品隨身攜帶確認安全后再行離開。
八、停車場不收取任何費用,不提供對車輛的保管服務,停車場內停放的車輛損失管理部門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九、駕駛人員有義務保持好停車場的清潔衛生,嚴禁亂扔廢棄物。駕駛員有責任維護停車場公共設施,如對停車場交通設施設備及車輛造成損壞或者導致他人受傷,將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十、保衛部將每日對停車場車輛進行檢查,對違反規定的停放車輛進行登記并鎖車處以罰款,第一次違反規定者處以30元罰款,第二次違反規定處以60元罰款,以此類推。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20xx年8月1日
辦公樓停車場管理規定細則篇十二
對于本公司的車輛和外來車車輛存放、保管、放行等具體管理如下:
1、 進入本公司停車場的車輛須具備一切有效證件,包括行駛證、保險單等,車輛號牌應與行駛證相符,待辦車輛應與待辦證明相符。
2、 進入停車場的司機,須按進出場各種程序、并按指定的車位停放。
3、 車輛停放后,司機配合車管員做好相應的登記記錄,并鎖好車門窗,帶走貴重物品,本公司沒有幫司機保管物品的義務。
4、 進場車輛嚴禁在公司內加油、修車、試剎車,禁止任何人在公司場內學習駕駛車輛。
5、 進入本公司停車場的車輛和司機要保持場內清潔,禁止在場內亂丟垃圾與棄置雜物,禁止在場內吸煙。
6、 進入公司停車場司機必須遵守安全防火規定,嚴禁載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德車輛進入。
7、 禁止超過停車場限高的車輛、集裝箱車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車進入停車場。
8、 進入本公司停車場車輛如有不服從車管員指揮,造車本身車輛受損時,后果自負。
摩托車、自行車臨保管理:
1、 摩托車自行車需停到指定停放點停放。
2、 禁止車主在停車場內洗清、修理摩托車。
3、本公司不收取停車費用,因此如有遺失等概不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