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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總結(8篇)

格式:DOC 上傳日期:2024-07-21 22:49:31
2022年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總結(8篇)
時間:2024-07-21 22:49:31     小編:zdfb

總結是在一段時間內對學習和工作生活等表現加以總結和概括的一種書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們思考,我想我們需要寫一份總結了吧。那關于總結格式是怎樣的呢?而個人總結又該怎么寫呢?那么下面我就給大家講一講總結怎么寫才比較好,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總結篇一

建立養老保險制度,是要使老人的晚年生活有所保障。小編為大家搜集了一篇“試論我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我國農村居民長期以來實行的是以“家庭+土地”為主的養老保障模式,農村老人的養老生活方式主要有多代同堂型、分居贍養型和獨立生活型三種。但是,自上世紀80年代中期城市經濟體制改革以來,城市化和化進程加快,大批農村剩余勞動力向城市工業部門轉移,這在很大程度上使農村人口加速老齡化;大量農用土地被國家和集體強制征收用于城鎮建設,耕地減少,農民難以增收,土地養老模式被打破,失地農民亟待養老保障;加之計劃生育政策的實施使農村家庭規模加速小型化,農村家庭人口已經實現了由多子女家庭結構向“421”家庭結構的轉變,目前逐漸出現“621”乃至“821”家庭結構,這種家庭結構的變化客觀上使得子女養老的比例在下降,傳統的養老觀念受到沖擊。這些給農村傳統養老保障模式帶來巨大的沖擊。

我國原有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是在上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開始進行試點的,主要依據民政部下發的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以及各級主管部門下發的業務性文件,基本運作方式是: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事業管理機構,為農民設立個人養老保險賬戶;保險費以個人交納為主,集體給予適當的補貼,個人繳費和集體補貼全部記在個人名下;以縣級為基本核算單位,逐步分級負責保險基金的運營和保值增值;參加保險者達到規定的領取年齡時,根據其個人賬戶基金的積累總數確定領取標準。由社會保險機構定期計發養老金。但是,“老農保”在執行過程中存在著很多問題,由于大部分地區的集體經濟處于非常薄弱狀態,各地集體補助標準千差萬別,甚至很多地方根本得不到落實,沒有體現出社會養老保險的社會性、互助性以及公平性原則;稅務系統并沒有相關的減免政策規定可以執行;國家、地方政府均沒有給予應有的財政支持和政策支持;投保金額基本上都集中在低檔次的投保水平上,所以保障基本生活的原則很難實現;缺乏有效的基金監督機制,以致造成過多的干預和違反政策,強行拆借、挪用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現象比較普遍,有些基金已被挪用多年,至今難以收回。這樣,參保農民的養老問題并沒有得到徹底解決。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推進新農村建設,是“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第十七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報告提出的重要任務。我國是人口大國,并且80%人口在農村,因此,農民問題的解決便成了完成這一任務的關鍵,而農民問題中養老保險又是重中之重。鑒于舊農保制度由于種種原因出現停滯和落后,所以亟需探索建立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總結篇二

自20__年7月,我旗納入城鎮居民和新型牧區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地區以來,旗委、政府高度重視,積極采取措施,加強領導,強化宣傳,落實責任,統籌推進,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

(一)制度建設方面。出臺了《__旗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辦法》,對我旗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任務目標、主要內容、管理與服務、相關制度銜接、組織實施等進行了詳細說明。按照實施辦法規定,凡具有我旗戶籍、年滿16周歲、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均可參保。參保人員可在每年100元至1000元等10個檔次中選擇繳費額度。年滿60周歲人員不用繳費,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目前我旗符合條件的60周歲以上城鄉居民已全部領取基礎養老金。考慮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偏低,20__年旗政府將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每人月增30元,達到人均每月90元,20__年旗政府再次提高基礎養老金水平,人均月增30元,達到人均每月120元。另外,70周歲、80周歲以上老年人每月分別增加10元、20元的高齡生活補助。此外,為規范基金使用管理,更好地維護基金安全,我旗經辦機構建立了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并嚴格執行,并按照規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制度。

(二)參保繳費方面。20__年我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完成全覆蓋(20873人),參保繳費10975人,其中:實際繳費7459人、低保重殘3516人。享受待遇2386人,其中:60-69周歲1320人、70-79周歲803人、80周歲以上263人。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征繳184.5萬元,各級財政補助共計撥付110.6萬元,其中:中央4.8萬元、自治區56.6萬元、盟市級41.6萬元、旗級7.6萬元。基金支出353.5萬元,累計結余419.3萬元。

二、采取的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旗委、政府高度重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成立了高規格的領導小組,各蘇木鎮也都成立了相應的組織機構,在全旗形成了旗政府主導、人社部門主抓、相關部門配合、各蘇木鎮主辦、嘎查(社區)廣泛參與的工作推進機制。

(二)暢通宣傳渠道。根據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轉發關于開展城鎮和農村牧區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集中宣傳工作的通知》(錫人社辦字〔20__〕70號)精神,我旗通過多種形式,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進行廣泛宣傳,讓群眾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理解政策。一是發揮蘇木鎮、社區、嘎查干部貼近群眾的優勢,選派業務精、懂蒙語的工作人員深入基層,幫群眾算好對比帳,消除參保顧慮,調動群眾參保的積極性;二是利用電視、廣播等多種新聞媒介,全方位、多層次、廣角度、大規模開展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政策宣傳活動;三是通過懸掛宣傳條幅、張貼宣傳標語、印發宣傳資料等形式,深入開展政策解讀和法規宣傳,使群眾明白參保政策和參保流程。

(三)精心組織培訓。通過以會代訓的形式向各蘇木(鎮)長、嘎查長、勞動保障員、代辦員詳細講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以及業務經辦流程,切實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做實、做細、做出成效。

三、存在的問題

(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水平較低。按照國家規定,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人均每月60元,水平較低。為切實做好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提升居民生活質量,我旗將基礎養老金水平陸續提高至人均每月120元。但相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仍然較低。

(二)政策宣傳力度不夠。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的認識不足、宣傳不夠,仍然是當前一個比較突出的問題。部分城鄉居民對政策了解不深、理解不透,擔心政策變化和參保資金的安全性。年輕人覺得養老問題遙遠,積極性不高,影響城鄉居民的參保積極性。

(三)基層領導重視度不夠。個別蘇木鎮、嘎查干部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重要性認識不到位,宣傳工作力度不夠,一是征繳率較低,最低僅為24%,目前我旗只有巴彥圖嘎蘇木征繳率達到100%;二是繳費標準不高,一些嘎查參保人全選一個繳費檔次,而且是最低的繳費檔次。以20__年為例,全旗繳費100元的有5837人,占到繳費總人數的76%。

(四)旗財政共計欠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補助181.58萬元。20__年欠撥75.54萬元,其中:自治區51.1萬元、盟級16.4萬元、旗級8.04萬元;20__年欠撥106.04萬元,其中:中央99萬元、旗級7.04萬元。此外,低保重殘人員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由旗財政代繳,按每人每年100元計算,20__年旗財政應繳納35.16萬元、20__年旗財政應繳納35.1萬元,共計70.26萬元未到位。

(五)代辦員工作積極性不高。代辦員待遇偏低,且大多業務水平不高,再加上我旗牧區地域分布廣、居民居住分散、交通不便,氣候條件惡劣,代辦員上門服務困難,加大了工作難度。

四、下一步工作計劃

(一)扎實推進“十個全覆蓋”工程,3年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征繳率達100%。按照“十個全覆蓋”中“牧區常住人口養老醫療低保等社會保障工程”要求,20__年我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征繳率達90%、20__年征繳率達95%、20__年我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征繳率達到100%。

(二)繼續提高基礎養老金水平,力爭到20__年達到人均每月200元。在連續兩年提高基礎養老金水平的基礎上,繼續積極爭取上級財政投入力度,力爭20__年人均每月提高20元,達到人均每月140元;20__年再提高30元,達到170元;20__年再提高30元,達到200元。

(三)進一步加強宣傳發動。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不斷完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和各項配套措施,加強教育和引導,增強蘇木鎮、嘎查干部的責任感和工作積極性。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創新工作方式,組織和引導城鄉居民自愿參保。同時,加大宣傳工作力度,采取多種形式廣為宣傳,努力擴大參保面,提高參保率。

(四)加強基層協理員隊伍建設。在業務學習上,旗、蘇木鎮每年要舉辦培訓班,同時開展先進集體(蘇木鎮、嘎查、社區)和優秀代辦員表彰活動。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總結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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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自2009年開展試點,目前已總體實現全覆蓋,成為農村養老基本保障。現分析了廣東省江門市“新農保”發展現狀,并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提高新農保補貼水平;提高新農保經辦水平;充份發揮普惠制金融支持作用;搭建新農保網絡平臺;完善體系框架并協同其他保障同步發展等優化路徑。以期加快鄉村振興戰略發展進程,推動“三農問題”的解決,促進全面小康持續深化。

關鍵詞:新農保;體系框架;普惠金融

中圖分類號:f842.61? ? 文獻標識碼:a

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要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建立社會保障穩定機制,實現養老保險全國統籌,推進農村養老基本保障體系制度化建設。據統計局數據,2019年我國65周歲及以上人口1.76億,比重高達12.6%,增速居世界第一。2020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強化農村補短板保障措施,加強農村社會保障,完善農村互助式養老。《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強調建立世界級城市群,江門作為珠三角九市之一,需發揮重要節點作用。然其作為典型“老年”城市,在融入彎區經濟建設中,如何克服人口難題,是現階段工作的重中之重。基于此,引入普惠金融角度,探究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體系現狀。

新農保自2009年頒布實施以來,克服“老農保”系列弊病,促進農村社會保障發展。作為農村基本保障的試金石,引起業內學者廣泛關注。王小增等(2020)基于charls數據,以成年子女勞動力遷移為中介變量,對新農保參與、勞動力遷移與農村老年人經濟供養進行實證分析,闡述了增強社會養老保險福利效應的重要性。張雨(2019)運用文獻研究法,整理分析新農保的整體社會效益及存在問題,從人口紅利、城鄉發展、社會公平等方面相應地提出建議。孫瑞萍(2019)針對湖北恩施、襄陽、荊州三市的調查數據,著重考察了風險態度對農村居民養老規劃選擇的影響,提出應加強農村居民金融風險教育等。李兆友等(2016)在研究新農保養老金投資運營管理機制基礎上,綜合分析新農保制度政策演進背景,提出從政府、市場兩方面建立資金籌集保障機制,從而促進新農保制度的可持續發展。

一、發展現狀

(一)地區“新農保”參保情況

新農保實現“低檔”全覆蓋,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一是江門恩平、開平等地總體實現適齡人員參保全覆蓋,農民納入養老保險體系范疇之內。例如,在調研新會大鰲鎮發現,相關村落16-59周歲人員都參與了新農保,大部分以最低檔次參保。二是足齡人員100%領取了養老金,且金額逐年增長。以江門新會大鰲鎮為例,2019年基礎賬戶養老金維持在每人每月208元,同比增長8%。全市參保人數達155.41萬人,基本覆蓋全市。三是文明認知增強,養老觀念有所轉變。在傳統農村文化里,養老觀念集中在“養兒防老”階段,家庭養老和土地養老占據主要方式。而新農保進一步實施,促使人們深入認知“社會養老”的普惠性。在對恩平大田鎮的調研中,抽取黃沙村50位村民為樣本,年齡分布在30-59歲,超過90%的人都十分清楚當自己到達60周歲,即可按月領取養老金,這說明該村人口已具有較強的養老金意識,這將極利于提升村民幸福感。

(二)“新農保”體系框架概況

框架基本形成,函括不同主體。新農保參與主體主要包括村民、村委會、人社局、基金管理所等。通過走訪江門市相關農村地區,發現在新農保推行進程中,村委會積極發揮集體經濟規模效應,為農村適齡人員全額繳納保費,并按時完成村民年齡登記、參保確認等事項。而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發揮基層人社服務作用,按期完成新農保征繳工作,推動全區新農保工作的持續推進。各級政府則積極發揮財政補貼作用,自2010年以來,財政補貼逐步增加,對于地區新農保發展起積極作用,同時亦依據實際情況,調整參保檔次、參保金額,具體來說,江門市大部分地區參保檔次不斷增加,由2010的5個檔次上升至12個檔次,最低檔次參保金額總體穩定在農民可接受范圍內。基金管理方面,實行收支兩條線,設立新農保專項基金,養老金主要存放在具有事業性質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基金活力較小。此外,管理機構重疊,成本高、效率低,社會化管理程度較低。

(三)五邑地區“新農保”重視程度

“新農保”制度作為農村社會保障重要組成部分,對于改善城鄉二元化弊病起重要作用。政策方面,近年來,政府層面上關于新農保重視程度有所加深。政府工作報告多次強調增強社會保障,注重民生領域的投入,2019年全市各級財政投入民生事業292.57億元,同比增長12.9%,占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近七成。農村建設方面,由于國家級“一村一品”示范村的落實,美麗鄉村精品路線的確立,江門恩平市沙湖鎮、臺山市五豐村等實現脫貧摘帽,江門地區農村經濟有一定發展,村集體及村民個人參保熱情有所增加。結合地區鄉村振興戰略的推進,農村關于人居環境、經濟層面建設持續向好,農村綜合改革全面深化,亦促進新農保體系持續發展。

二、存在的問題

(一)保險意識普遍偏低

在新農保落地的第十個年頭,五邑地區基本實現參保全覆蓋,然而大多數農民選擇最低檔次參保,對于養老保險保障缺乏深入認識。一方面,由于鮮少接觸多檔次參保事項,村民對于新農保保費金額、上交形式的認知停留在模糊階段,因而極少選擇高檔參保,形成“中央發力,地方助力,民眾不受力”局面。另一方面,村民缺乏主動參與的熱情,新農保只發揮單純“補助”作用。而各村村委會作為農村集體的管理單位,對新農保工作實行“一籮筐”管理,從確定參保對象到繳納保費等事宜,由村委統一受理,農民個人沒有直接參與其中,導致其對“新農保”政策的認識較淺,僅認為“到年齡即可領錢”,對于保險保障卻無進一步認識。

(二)“協保體系”普遍缺失

在新農保運作體系中,村委會本應作為天然的協保(協助新農保實施)選擇對象。但調查發現,村委會負責新農保事務的工作人員數量較少,缺少挨家挨戶宣傳介紹的條件,此外,相關人員專業知識儲備尚不夠,對此亦不夠重視。導致出現以下問題,一是農民自身認知較有限,缺乏主動學習的動力,在不了解的情況下極易出現抵制心里,對于“新農保繳費”更是心有芥蒂。二是少了“中間人”助力,村民在計算保費、養老金方面,認為步驟麻煩,程序復雜,故只能被動接受新農保,產生“拿多少是多少”的想法。而人社局方面,由于社會保障類政策實施時間長,人社局相關工作職位易發生調配,亦無法真正帶動協保員機制的落實。

(三)財政補貼力度較低

新農保雖已實現全覆蓋,但基本保障水平尚不高,財政支持力度不明顯。調研發現,江門市大部分地區采用市、縣兩級財政補貼形式。目前,各級人民政府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對選擇低檔次標準(每年120元—360元)個人繳費的,補貼標準維持在每人每年30元,對于促進參保的作用不明顯。調研相關村落村委會得知,新農保籌資主要靠村委會來協調資金,而江門市除了對恩平市、開平市和臺山市給予三級補貼,即省、市、縣(市、區)三級財政補貼外,江門市其余地區由市、縣(市、區)財政各負擔一半。此外,關于社會捐助層面的籌資構成也僅停在口號上面。

(四)金融支持力度不足

新農保實施進程中,金融支持作用發揮不明顯。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一是存在制度性缺陷。新農保基金實行市、縣級管理,地方出于安全性考慮,基金運作以穩健為主要追求,缺乏風險決策能力,一昧追求“穩定”。二是信息溝通出現障礙。在新農保運作體系中,各級政府、不同機構各自為政,皆以完成任務為準,彼此之間缺乏深入交流合作。三是金融支持力度不足,未形成體系化。基金管理碎片化、管理投資渠道單一,導致運作效率低,社會化管理程度不明顯,養老基金的“負帳”痛點明顯。

(五)缺乏深入貫徹執行

從村委會執行力度來看,大多村委會直接運用集體資金,為村民統一繳納保費,雖然提高了該區參保率,卻體現出“任務式”完成指標現象。大多數情況下,迫于上級參保率要求,忽視了村民的個人繳費部分,亦削減了村民參與新農保的積極性。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方面,沒有發揮教育宣傳作用,在引導村集體、村民保障意識方面,未與村集體形成良好溝通機制,有較大缺位現象。此外,基金管理所方面,則缺少內部績效鼓勵機制,各級人員缺乏執行活力,在創新性解決問題上有較大空白區間。

(六)政策宣傳形式老舊

五邑地區新農保宣傳手段還是以口口相傳、黑板通知為主,形式老舊,缺乏創新,對政策知識普及不到位、宣傳不到點,加上農民自身認知局限,對新事物的悅納程度不高、面對風險的掌控意識較弱,新農保政策并未“深入人心”。另外,在政策普及過程中,缺乏精準對象宣傳,對于不同年齡段、不同受教育程度村民一把抓,均采用同一種方式。而通過網站、微信公眾號進行宣傳,瀏覽量和粉絲量都是寥寥無幾,現階段新農保宣傳的效果還是不太明顯,影響其落實與優越性體現。

三、優化路徑

(一)提高新農保補貼水平

新農保作為農村社會養老的主要方式,明確政府發揮主體作用。因此,江門市各級政府應當積極作為,適時增加對于新農保的財政補貼,建立財政補貼定期增長機制,為新農保深入實行奠定基調。此外,應以鄉村振興戰略為指導,抓住粵港澳大灣區發展機會,發揮“江門市人才島”戰略定位,大力扶持江門市鄉村企業,以增加農村居民就業機會,提升其繳費能力,從而在根本上促進參保。同時,各級政府還應制定合理政策,針對江門市各村落經濟發展差異,實施差別補貼,以縮小城鄉差異。最后,有必要鼓勵和引導村集體、社會組織等發揮帶頭作用,增強籌資能力,以提高新農保補貼水平。

(二)提高新農保經辦水平

要建立健全新農保經辦人員考核制度,為村民高檔參保提供渠道。新農保屬于社會保障范疇,兼具保險性質,可引進協保員對“產品”進行介紹,即普及新農保相關知識,包括繳費事宜、死亡繼承、缺地補貼等,因此需要具有專業知識的協保人員、可持續的協保地點。如引進人社局業務人員實時講解、引導大學生定期幫扶等,這將有效提高新農保保障體系運作效率,同時亦會促進高檔參保進一步落實。此外,在引進協保機制時,應注重崗前培訓,實行嚴格的崗位準入制度,確保協保機制確實有效。

(三)充分發揮普惠制金融支持作用

普惠金融在消除貧困、實現社會公平、幫助農村居民提升造血功能等方面有著一定作用。一方面,在國有資產支持,農民自愿為前提的情況下,政府帶頭,把農民閑置的基礎養老金集中起來,與商業金融機構展開合作,探索將養老金轉化為商業金融機構資本的運作方式,進一步提高新農保基金的利用率及收益率。另一方面,銀行、保險以及其他民間金融機構,可以提供相關金融養老產品,服務農村養老產業。針對城鄉差異,提高對于風險的把握,為農民開通更多綠色通道,發揮精準普惠作用。具體可通過當地銀行下鄉等措施,增強農民關于金融風險的認知,克服其對金融市場的恐懼心理。同時政府層面應建立健全激勵、監督機制,確保新農保基金可持續健康發展。

(四)搭建新農保網絡平臺

加快新農保信息化網絡平臺建設,結合普惠金融概念,建立起市、鎮、村三級網絡平臺,推進銀行網點建設,讓每個村級勞動保障服務站都確保有計算機等現代設備,且為其配置專門的工作人員和輔助的協保員,不定期針對新農保經辦管理服務人員進行培訓,提高其工作能力與服務水平,充分發揮出信息化網絡平臺在新農保業務經辦、服務、監管中的巨大優勢及作用。更重要的是,要加強針對性,為老年村民提供及時指導,帶動農村居民真正參與到新農保保障體系之內。

(五)完善體系框架并協同其他保障同步發展

一方面,需進一步完善江門市新農保體系框架,明確各參與主體的職責。江門市政府應加強區域統籌,適時調整新農保政策,使得參保對象在繳費、待遇水平上享有權利和義務,從而減少管理混亂等問題,使得有法可依。同時,各區鎮應依據實際情況,調整相關補貼,逐漸推行城鄉差異和區域差異的養老普惠金融政策,這將對縮小各市(區)城鄉發展差距起重要促進作用。另一方面,新農保制度應與“金保工程”下的基本醫療保障體系、住房保障體系、失業保障體系等相聯合,進一步搭建與城鎮職工養老制度、被征地農民保障制度等銜接的體系,探索促進城鄉發展一體化的路徑。

參考文獻:

[責任編輯:王功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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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總結篇四

__縣位于__省南端,與__、__交界,有“自然國心”之稱,總面積1503平方公里,轄9個鄉鎮、78個行政村,總人口5.9萬人,農業人口5萬人。20__年,全縣實現gdp6.8億元,同比增長14.4%,財政總收入完成5450萬元,增長16%;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農民人均純收入分別達14395元和3835元(注:20__年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__0%為34299元,40%為13719.6元)。

全縣境內生物、礦產、水風電等資源較為豐富,工業企業重點圍繞資源開發和加工發展壯大,經過多年發展,全縣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發展到__家。截止目前,全縣參保單位39個,參保在職人員1835人,其中:單位參保職工834人,在職轉個體接續492人,個體靈活就業人員5__人;按月領取養老金的有450人,其中離休4人,退休407人,代發未參保超齡人員基本生活費人員39人。年征繳養老保險費950萬元(20__年市地稅局下達我縣征繳養老保險費計劃數),為450名離退休人員(其中:未參保超齡人員39名)年發放養老金712.5萬元。

近年來,全縣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省市養老保險經辦工作會議精神,以擴面為重點,傾力實施職工養老保險應保盡保。縣養老經辦中心以貫徹落實《社會保險法》、《勞動合同法》和《就業促進法》為契機,狠抓養老保險擴面工作,通過積極主動向縣委、政府匯報,三年四次以政府名義將養老擴面任務下達到各鄉鎮,積極爭取勞動等相關部門支持配合,加強宣傳,狠抓落實,三年來,全縣新增加擴面296人,20__年擴面138人,完成任務__0人的138%;20__年擴面98人,完成任務80人的122.5%;20__年9月底擴面60人,完成任務60人的__0%;兩年覆蓋零賬戶:人,每年均超額完成市處下達的擴面任務,擴面任務完成比例情況位列全市前列。

近年來,全縣高度關注民生問題,重視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全縣養老保障事業取得長足發展。但是,由于__人口總量小,受地理位置偏遠和交通條件限制,工業發展相對滯后,全縣經濟總量小,工業發育不良,從業人員少,企業職工維權意識淡薄等諸多因素,始終困擾養老保險擴面進程,以實現應保盡保的擴面工作面臨多重挑戰。

挑戰一:全縣僅有5.9萬人,其中:農業人口總數50089人,非農業人口總數9002人(其中:50歲以上的女性人口數__68人,55歲以上的男性人口數__26人,全縣公務員及事業單位總人數2435人(含離退休人數)。目前,農村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均已起步,經我中心到人社部門調查了解,參加農村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已達19079人(20__年9月底的數,按政府計劃近年內參加農村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率將達__0%),加上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2285人,全縣已經參加養老保險的人數已經達到了21364人,剩下的人員大體分為三類:一類是長期在外打工,參加了打工地的養老保險;二類是靠政府救濟的貧困戶、五保戶;三類是年輕剛走入社會的用人單位短期臨時就業人員,工資收入底,用人單位不管,本人也未參加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四類是在校學生。這四類人員中,長期在外打工,參加了打工地的養老保險的人員和靠政府救濟的貧困戶、五保戶以及在校學生不屬于擴面的對象;剛走入社會的用人單位短期臨時就業人員不能強行按靈活就業人員要求參加養老保險,只有通過勞動部門落實用人單位為這部分人員辦理養老保險。按參保政策范圍,擴面的范圍大大減小,然而,在目前用人管理不規范,就業不穩定的情況下,這部分人的養老保險靠經辦機構難以落實。

挑戰二:我縣過去在部分企業參保繳費時采用靈活人員繳費比例的辦法辦理的參保繳費,目前該企業漏保人員要求參保,在辦理政策解答中,按單位和個人繳費比例可以按政策補費,而這部分漏保人員要求按當初單位參保時采用的繳費比例(即靈活人員繳費比例)參保繳費,然而按靈活人員繳費在目前政策不能補費,這部分人員有上訪趨勢,同時阻礙了擴面工作的開展。

挑戰三:原在機關事業單位從事長期臨時工后又回家從事靈活就業人員,這部分人員要求補繳在單位期間的養老保險費,在現實辦理中,因這部分人員不在崗而不能補費,這部分人員也因不能補繳以前年度養老保險費,遲遲徘徊在養老保險擴面門檻外。

挑戰四:我縣山大人稀,經濟欠發達,20__年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農民人均純收入分別達14395元和3835元,而養老保險擴面繳費基數逐年攀高,20__年全省在崗職工平均繳費工資__0%為34299元,40%為13719.6元,相當一部分個體戶覺得養老保險費漲幅過快,超過了他們的承受能力。

挑戰五:根據__地區行政公署《關于印發__地區城鎮企業職工及個體從業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行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__地區城鎮企業職工及個體從業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行方案》,已報經__省人民政府批準,從一九九六年十月一日起施行”,值此個體從業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已經運行__年了,從19__年__月1日起繳納個體從業人員養老保險費已滿__年了,相當一部分個體從業人員已達到退休年齡辦理了養老保險待遇,截止20__年9月底,__縣已辦理個體從業人員退休待遇人數19人,月享受養老保險待遇__894元(其中:月享受待遇994元,最低月享受待遇450元),極大的為養老保險擴面宣傳起到了積極推動作用,然而,具有經濟條件的靈活就業人員參保不能向前補費政策、繳費基數逐年升高、繳費比例也因政策逐步調高等因素,從不同程度阻礙了偏遠山區經濟欠發達的基層小縣養老保險擴面工作難以落實到位的現狀。

為此,近三年來,縣養老保險經辦中心積極將養老擴面困難向市處反映,爭取市處核減養老擴面任務,雖然市處3年下達我中心擴面任務數呈遞減(__0人、80人、60人)趨勢,但中心仍感到擴面任務的艱巨,20__年底遺留下來的零賬戶:人,20__年覆蓋了57人,20__年覆蓋了73人,20__年零賬戶還有135人有待覆蓋,擴面覆蓋任務十分艱巨。

對策一:從以上工作現狀來看,我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的工作重點不應該再是擴面,應該是在規范管理和解決用人單位臨時就業人員的漏保上,著力研究解決臨時就業人員的漏保問題,要加強社會保險執法力度,采取有效措施,落實用人單位的臨時就業人員參保問題。

對策二:九十年代中期,我們一線養老經辦人員在宣傳個體從業人員參加養老保險好處時,記得有一條:“個體從業人員參加養老保險,女同志退休年齡50歲(現行文件規定女性靈活就業人員退休年齡55歲),男同志退休年齡60歲”。目前,全省推行標準化,標識宣傳中有一條:“以個體參加養老保險,到達退休年齡,且繳費滿15年,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由養老經辦機構辦理退休相關手續”。而現實工作中,參保人員到達退休年齡且繳費滿15年的,為辦理退休手續來回奔走在勞動部門與養老經辦機構之間。出現類似問題,我們經辦機構能否將擴面關鍵政策和退休程序用工作標準確定下來,由省局統一印制下發到各基層縣,并用在現實工作中。

對策三:曾經在機關事業單位從事長期臨時工后改為靈活就業人員的這一部分人員,我們不能因現在不在崗而拒絕其補費,假如這部分人能補費,他們續保的積極性將大大增加,將帶動一部分人員參保繳費,我們擴面人數將進一步增長。

對策四:未參保超齡人員領取生活費的消息深得民心,然而給我們擴面工作也帶來了負面效果,繳費基數隨年爬高,部分繳不起費的靈活就業人員聲稱:等到了退休年齡,找政府,政府不會不管。那么,我市個體從業人員養老保險從1996年__月1日起步,未參保的靈活就業人員如果有經濟能力,他們又同意從個體起步之日起補費(本金、利息和滯納金等),我們將其拒之門外,勢必影響擴面,也為將來這部分人因生活費無著落,再次引起社會矛盾埋下隱患。

對策五:20__年打破養老保險擴面戶籍制度的束縛,極大的促進了擴面工作,20__年隨著農村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起步,《社會保險法》規定:“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障號碼”,以及國家老齡化的加劇,給我們企業養老保險敲響了警鐘,提醒我們企業養老保險要發展就得打破一些束縛和阻礙條件,大數法則才是企業養老保險發展趨勢。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總結篇五

為了保障農村老人的利益,建立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成了必然趨勢。小編為大家搜集了一篇“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我國農村老年人因老返貧的現象比較普遍,這部分人也是一個被人們普遍忽視的龐大弱勢群體。由于計劃生育政策的推行和農村青壯年勞動力向城鎮流動,農村老年人口數量和比例都高于城鎮。目前我國城鄉老年人口人均收入的比例為4、7﹕1,農村人口老齡化程度高于城鎮的現象將一直持續到2040年左右。因此,必須加快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創新,建立與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與其他措施相配套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是在1986年開始探索、1991年進行試點的基礎上逐步開展起來的。1991年,國務院關于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提出,農村(含鄉鎮企業)的養老保險改革由民政部負責。1992年,民政部在總結探索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制定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1995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意見的通知要求各級政府加強領導,積極穩妥地推進這項工作。1998年,這項職能劃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經歷了探索試點、穩步推進、整頓規范、創新發展幾個階段。

初期探索階段。考慮到經濟發達地區群眾和地方政府進行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建設的熱情,一些社會保障專家和官員對蘇南地區自發的社區型的農民養老保險進行了調研總結,并且提出相關的保障方案。這些基層意見在國家“七五”計劃中首先得到了肯定:“抓緊研究建立農村社會保險制度,并根據各地經濟發展情況,進行試點,逐步實行。”據此,民政部從1986年開始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進行了積極的探索。1986年10月,根據國務院關于以民政部為主進行農村社會保障制度探索和試點的指示,民政部在江蘇省沙洲縣(現張家港市)召開了全國農村基層社會保障工作座談會,研究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狀況,探索建立“農村基層社會保障雛形”,其中包括發展社區型的養老保險制度。會后,在上海郊區、蘇南地區等一些富裕的鄉鎮進行試點。

試點和擴大試點階段。在農村社會保險的試點過程中,中央政府制定政策、地方政府引導發動這種中央地方互動的工作體系得到充分體現,政府的政策主導能力在制度中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1991年6月,國務院關于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明確:“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農村(含鄉鎮企業)的養老保險改革,分別由人事部、民政部負責,具體辦法另行規定。”同年,民政部開始選擇20個有條件的縣進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為了完成這項任務,民政部成立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辦公室”,于1991年5月選擇山東煙臺市的牟平、龍口、招遠縣(市)和威海市的榮成、乳山縣(市)作為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縣。為了搞好試點,民政部召開部分省(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座談會,總結初期探索的經驗教訓,討論研究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的思路和框架。

穩步發展階段。1995年10月,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意見為標志,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進入一個規范發展的軌道。該意見強調:“逐步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是建立健全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措施,對于深化農村改革、保障農民利益、解除農民后顧之憂和落實計劃生育基本國策、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都具有深遠意義。”該意見要求:“現階段養老保險基金主要通過購買國債和存入銀行增值,任何部門都不得挪用或用于直接投資。”同時提出:“要結合財政、金融和稅收體制改革,加強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管理的政策研究,逐步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基金增值運營機制和基金管理監督體系。”該意見是國務院針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下發的專門文件,不僅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給予充分肯定,而且為今后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

探索創新階段。2019年11月,黨的xx大明確提出:“在有條件地方探索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2019年初,黨中央、國務院以科學發展觀統領經濟社會發展全局,按照統籌城鄉社會保障制度建設的要求,在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國務院關于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和國家“”規劃綱要中,都把建立與農村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與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作為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擺在了突出位置。2019年出臺的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2019年出臺的國務院關于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勞動保障部關于做好被征地農民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以及2019年出臺的中共中央國務院轉發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上半年經濟形勢和做好下半年經濟工作的建議的通知等文件對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險工作做了重要部署。

一是開展工作的地區和參保人數呈現出回升勢頭。截至2019年底,全國已有31個省、直轄市、自治區的1900個縣(市、區、旗)開展了農村養老保險工作,5441、94萬農民參保,積累保險基金約310、2億元,301、79萬參保農民領取養老金,當年支付養老保險金21、3億元。試點工作較好的地區,農民群眾積極參保,部分參保農民開始領取養老金,產生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如最早開展試點的山東省煙臺市,目前已有190萬農民參保,參保率達到當地農村勞動人口的90%,逐年繳費成為參保農民的自覺行動,積累保險基金17億元,有20萬農民領取養老金。

二是全國基金積累總額持續增長,人均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從2019年到現在,全國農保基金積累總額增長幅度年均超過兩位數。在2019年的基金總額中,責任金295、5億元,約占基金總額的95%,調劑金14、7億元,占基金總額的5%,基金總量大于責任金總量,有較強的償付能力。2019年全國人均賬戶積累額已經達到570元,比上年人均增加40元。全國人均年領取養老金707元,每月的保障水平達到59元。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老年農民的基本生活。

三是基金投資結構趨于合理,運營方式逐步規范,資產質量逐步提高。2019年全國農保基金的投資結構中,銀行存款為127億元,占基金總額的41%;購買國債為50、67億元,占基金總額的16%;交財政管理92、58億元,占基金總額的30%。銀行存款、購買國債、交財政管理三項共占基金總額的87%。其他投資為40、15億元,占基金總額的13%。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主要內容現在分為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農民工社會養老保險三個部分。

目前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主要在民政部1992年出臺的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基礎上,進一步進行了規范創新:參保對象一般為20歲到60歲的農村勞動力;資金籌集以個人繳納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給予政策扶持;實行完全個人賬戶儲備積累的保險模式,個人繳費和集體補助全部記在個人名下;基金以縣為單位核算,根據國家有關政策,主要通過存銀行和買國債增值,積累期個人賬戶基金分段計息;繳費期死亡或正常退保的,個人賬戶積累本息可以繼承或退還;參保人年滿60周歲(不分性別),根據其個人賬戶基金積累總額和平均領取分攤計算給付標準,由經辦機構按月發放養老金;保證期為十年,領取不滿十年死亡的可以繼續支付到十年為止或領取一次性繼承保證金,十年以上的支付到死亡為止。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主要做法,符合農村的實際和農民的心理,也符合政府、集體、個人合理分擔責任的原則。一是以農民個人繳費為主、集體補助為輔,適應農村經濟發展差異大、農民收入不穩定的現實;二是實行個人賬戶模式,基金所有權清晰,解除了農民對過去“一平二調”的擔心;三是完全實賬管理,養老金標準按個人賬戶積累額確定,沒有固定的替代率,政府承擔的是有限責任,不會讓財政背上沉重的包袱。

一些地方從當地實際出發,形成了各具特色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做法。

一是蘇南的做法。江蘇省蘇州、無錫等地,利用鄉鎮企業發達的優勢,以社區保障為依托,以社會保險為取向,切實保障老年農民的基本生活。蘇南地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模式的特點,一是實行大賬戶、小統籌,即以個人賬戶為主,同時建立小部分社會統籌基金;二是政府財政和集體經濟對參保農民給予一定比例的補貼,提高繳費標準和保障水平,以適應當地的生活水平,切實保障老年農民的基本生活。如常熟市2019年出臺常熟市農村養老保險暫行規定,確定繳費基數、按比例繳費、實行統賬結合、養老金由統籌和個人賬戶兩部分構成。張家港市按全市上年農村人均收入的4%-16%比例選擇繳費,用人單位和個人各負擔50%,繳費基數的最高標準不超過上年農村人均純收入的300%。上海郊區農村也基本上屬于這種類型。

三是北京的做法。北京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是由政府組織引導,農民自愿參加,以個人賬戶為主,并建立了待遇調整機制。個人賬戶資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和利息等組成。市財政從2019年起,按照市與區縣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落實市級財政補貼資金,并根據經濟發展,不斷提高補貼標準。區縣財政部門應安排專項資金對本區縣參保人員進行補貼。根據參保人員的年齡不同,實行不同的補貼標準。財政每年應安排一定比例或數額的資金,作為待遇調整儲備金,用于調整已領取養老金人員的待遇水平。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繳費標準,按照預期領取的養老金不低于當地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不高于本市上一年城鎮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平均水平確定。

目前全國已有15個省級政府或部門出臺了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文件,探索建立適合被征地農民特點的社會保障制度,取得明顯成效,積累了有益經驗。2019年底,已有400多萬被征地農民被納入基本生活或養老保障制度,籌集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基金400多億元。2019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又轉發了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做好被征地農民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指導意見。

按照低費率、廣覆蓋、可轉移,并能夠與現行的養老保險制度銜接的要求,山西省、北京市、福建省等地結合當地實際,出臺了相應的農民工參保辦法,如山西省提出了“一廠兩制”的鄉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工作思路,即城鎮戶籍職工參加城保,農村戶籍職工參加農保,并制定了可行的參保辦法和業務規程。各地的探索和試驗,對促進農民工轉移就業、維護其社會保險權益,并帶動和促進農保事業的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社會保險需求迫切和有關部門的認識不統一導致的兩難局面

目前一方面面臨農民群眾和經濟發展對社會保障的迫切需求對我們的工作形成巨大的壓力,農民群眾想參保繳費,但是我們目前的人員機構配置、政策供給卻難以滿足需求;另一方面又面臨其他有關方面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應不應該搞、在什么范圍搞、應該怎樣搞尚未形成共識,導致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許多必要的配套政策無法出臺,政府財政缺少投入,影響這項事業健康穩步發展。

由于過去一段時期內農保工作處于整頓規范階段,管理體制不順,少數省級、多數地縣級單位還未完成職能劃轉工作,絕大部分鄉鎮一級的職能機構沒有落實,農保管理工作斷檔,直接影響隊伍的穩定、檔案的管理、保費的收繳、養老金的發放和基金的安全。

一是增值渠道單一。按目前規定,保險基金只能存銀行和買國債。二是基金管理運營層次低。目前絕大部分基金在縣級管理,管理手段缺乏,易于受到當地行政干涉,難以防止基金挪用等弊端,基金管理運營效率普遍偏低。三是現行基金管理的治理結構不利于基金風險的控制,有待進一步完善。四是缺乏統一的基金投資管理辦法。

一是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水平低。目前一些地方雖然把被征地農民納入了“社會養老保險”,但這種保險不是以其就業后的勞動關系作為參加社會保險的基礎、以工資收入作為繳費基礎和來源的嚴格意義上的社會養老保險,而是以安置補償費一次性繳費、再確定退休后的定額發放標準。這是一項符合我國國情的政策和制度創新,是一項在世界上沒有先例、值得推廣的創舉。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等國際機構的一些權威專家對這一創舉都給予了高度評價。但由于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實際上就是被征地農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如果執行其保障水平只是不低于城鎮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規定,保障水平顯然偏低。二是提高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水平缺乏穩定的資金來源。當前,如果將4000萬被征地農民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動態投入將形成104440億元的資金缺口,既超越了被征地農民的承受能力,也超越了政府的承受能力。要實行不低于當地城鎮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建立被征地農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并通過該制度逐步提高被征地農民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健全增長機制,就必須建立穩定的資金來源,而這正是目前所缺乏的。

農民工為我國城鄉經濟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但他們的勞動關系不規范,工資報酬和社會保險等正當權益受到侵犯的問題在相當范圍內存在,要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就必須認真研究解決農民工參加社會保險所遇到的社會保險關系跨地區接續困難等問題,從農民工收入偏低、流動性較大等實際情況出發,探索和完善適合農民工特點與需求的簡便易懂、便于操作的管理辦法。

近年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設取得明顯成效,但由于多種原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事業發展緩慢,不能滿足廣大農民群眾的迫切需求。下一步,我們的努力方向是,加強規劃,推進試點,健全財政補貼制度,規范管理制度。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提出:“探索建立與農村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與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國家“”規劃以及以及國務院的有關文件對這項工作作出了相應的部署。要按照以人為本和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切實加強對農保工作的領導,把開展農保工作作為實踐“三個代表”、統籌城鄉發展、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內容,列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

在認真總結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完善并落實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相關配套政策,以農村有繳費能力的各類從業人員,包括被征地農民、暫不具備條件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民工、鄉鎮企業職工、村級干部、計劃生育人員、小城鎮農轉非人員、務農農民等為主要對象,完善個人繳費、集體(或用人單位)補助、政府補貼的多元化籌資機制,建立以個人賬戶為主、保障水平適度、繳費方式靈活、賬戶可隨人轉移的養老保險制度。有條件的地區也可建立個人賬戶為主、統籌調劑為輔的養老保險制度。引導部分鄉鎮、村組已建立的各種養老補助制度逐步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過渡,實現可持續發展。

選擇城鎮化進程較快、地方財政狀況較好、政府和集體經濟有能力對農民參保給予一定財政支持的地方,率先建立新型農保制度,為具備條件的其他地區建立農保制度積累經驗,也為完善城鎮養老保險、促進城鄉養老保險關系的接續、轉換、融合提供實踐經驗,逐步實現城鄉社會養老保險事業的協調發展。

一是改革基金管理體制。農保基金要全部進入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經辦機構開辦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專戶”,對已經進入電腦工地財政管理的基金,要真納國家相關規定,專戶管理、專款專用、保值增值、定期結息。二是確保農保基金的安全增值水平。要完善托管制度,探索基金市場化安全增值的新渠道。三是建立健全基金監督體系。四是要合理確定繳費和計發標準。五是要拓展個人賬戶功能。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總結篇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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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目前,我國政府積極地探索和完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希望能夠滿足農村居民養老保險的需求,構建和諧穩定的社會,也取得了較好的成績,但是仍然存在許多問題。論文以江蘇省新農保落實情況為例,分析了江蘇省新農保的現狀,發現問題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議。

【關鍵詞】新農保;江蘇省;養老保險;對策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從2009年推行以來快速發展,在2012年基本實現了新農保試點工作的全覆蓋,新農保使大多數的農村居民增強了養老意識,較大地增加了參保人數,擴大了受益范圍。在江蘇省有13個新農保試點地區,并且在2010年末全省所有存在三農的區縣均已出臺了新農保制度,大部分的農村適齡居民已經參保,以735萬的參保人數位居全國前列。

新農保制度的實施增加了老年人的收入,這有利于滿足他們的生活需求,提高他們的養老質量。關于新、老農保制度的銜接上,江蘇省內各個區域的參保人員只要是已經滿60周歲的、參加老農保且領取養老金的,仍可以領新農保的基礎養老金;沒滿60周歲且沒領養老金的,應將其老農保賬戶資金轉到新農保賬戶內,后續的繳費要以新農保的繳費標準進行,在各種條件滿足時享有相同的待遇。然而當前的江蘇省的新農保制度,在立法、管理等環節,還有很多需要改進的地方,農村老年人口大多依靠土地、家庭進行養老,而且大多數的農村居民沒有退休金,政府的補貼不足、集體補助較低、個人繳費略高,這些問題造成了江蘇省大部分的老齡人口不敢有必需品之外的消費,普遍的老齡人口只能節制支出。

2.1 制度宣傳不到位

在阻礙新農保落實的諸多現實原因中,最主要的是農村居民思想文化水平低、思維落后,對新農保制度不會有過多的認知和理解。在農村地區,政策宣傳的方式相對簡單,宣傳力度有限。各部門并沒有真正講解和傳播具體內容,只是做了簡單的宣傳工作。而所有這些原因使農村居民加入養老保險的意識淡薄。他們不愿意參保。

隨著江蘇省新農保制度的發展,對江蘇省基層的經辦機構和工作人員有了更高的需求。首先,每個村的村干部,除了自己的職責外,同時還要闡釋和宣傳新農保制度。然而由于他們個人的素質與時間等問題,闡釋和宣傳這項制度既困難又低效。其次,負責辦理和服務工作的村會計,因為其缺乏新農保的專業知識、服務技能較弱等,新農保的相關服務難以滿足被保險人的需求。

2.2 區域發展不平衡

經濟水平高低程度在新農保中起著決定性的作用。農村居民選擇最低支付標準的原因與該地區的經濟水平密切相關。例如,就領取的養老金而言,雖然有政府補貼資金,但補貼標準是基于農村居民實際支付的金額。在蘇州、無錫等城市因為其養老金的個人繳費較高,他們養老金待遇相對較好,但是蘇中、蘇北地區只靠著新農保的養老金,并不能滿足農村居民的養老的需求。

2.3 基金管理辦法單一,集體補助不足

從資金使用和管理的角度看,為了公平、公開地為江蘇省農村居民提供最基本的養老保障,新農保的實際收款人、管理人和受益人應該處于分離、監督和被監督的關系中。然而,在實際操作中,江蘇省的新農保基金的管理者只能由省級部門在縣級政府和經濟條件稍好的地區進行管理。農村社會保障基金管理分散,普通基金規模小,難以多元化投資。

新農保資金取得的渠道是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三部分構成,建立了三者相結合的籌資機制,充分發揮江蘇省集體經濟的優勢。村集體有義務為村內居民的養老保障提供必要的財政支持,但是普遍的村集體一不愿補,二無力補,多數是因為經濟狀況不好,一些還有債務,經費不足。

2.4 缺少各類銜接機制

江蘇政府支持各地區參考自身的發展水平來實施新農保政策,這就致使13個市之間的新農保政策相差較大。大部分人會因為蘇中、蘇北地區的經濟水平偏低而選擇去蘇南打工,但新農保不可以異地繳費,所以使得外出務工人員不能準時繳納養老保險。但如果在打工地繳納養老保險,但是返鄉后又無法享受該養老待遇。此外,部分農民工外出的企業養老保險與新農保之間沒有有效的銜接等,新農保與別的養老保險的區別在于統籌部分參保人、繳納保費的標準、福利計算的不同,使得彼此之間難以轉換。雖然有些地區的外出務工人員回鄉后允許退保,并且一次性地返還他們個人賬戶中的存款,但也導致他們利益受損,其在城市的社會保障權益幾乎全部消失。

3 江蘇省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發展的對策建議

3.1 加強宣傳工作

因為農村居民有著較為傳統的思想觀念、文化程度相對偏低、接收信息的能力弱等,從而新農保的推廣較為困難。江蘇省的各地政府應該把其當作長期任務來完成,成立相關的管理中心,加強人員的培訓和專業人員的配備,提高管理職員的素質和工作能力,并安排專業人員掌管相關工作,做好新農保的傳播工作,后續的保險登記、個人賬戶的建立、資金籌集和養老金分發等工作。

各地政府可以對基層工作人員進行新農保相關知識的培訓,開展有針對性的培訓,運用科學化制度化的手段來提升基層工作人員的新農保知識儲備,同時相應地提高他們的工資福利待遇。

3.2 縮小城鄉間差距

在目前新農保制度中,資金來源不僅由農村居民個人提供,也由政府支持。因此,必須優先解決“三農”問題,調整農業產業結構,引進先進的農業技術,發展生態綠色產業,以不斷提高農村居民的經濟水平,同時加大新農保的財政補貼力度。

蘇中、蘇北地區可以參考蘇南模式,提升城鎮化率,進而居民會選擇適合自己的較高繳費檔次。政府是新農保政策的主體,但農村居民卻是籌資的主要來源,因此不斷提高農村居民的收入水平,對社會養老金會產生積極、深遠的影響,可以促進社會養老金的統籌協調,同時有利于緩解江蘇省各地區兩極分化問題和收入差距問題。

3.3 優化養老基金管理模式,提高集體補助

政府部門要加強管理養老基金,積極完善我國現行養老基金保障管理制度,增加專業人員的分配,建立和完善監管機制,確保養老金的安全。此外,政府還應該建立多元化的養老基金運營模式和投資模式,可以嘗試投資回報率更高、安全性更強的政府債券,以確保養老基金產生效益和增值。積極推行新農保基金的統一管理機制,將地方政府管理的新農保基金統一納入本省管理。

加大村集體經濟發展力度,集體補助主要依靠村集體的自身經濟實力,江蘇省政府要加大對其經濟的扶持力度,出臺相關辦法,強制規定各地集體補助比例。蘇中、蘇北地區可以參考蘇南地區發展鄉鎮企業的經驗,利用礦產資源豐富的優勢,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措施以帶動當地經濟發展。

3.4 完善政策間的銜接

應盡快完善新農保制度,建立符合民生的新農保制度要立足于江蘇省實際情況,統籌社會保險和經濟社會發展利弊,實施合理的待遇支付方式和調整方式,提高保障水平。

由于城鄉二元經濟和江蘇省的人口流動頻繁,垂直的人口流動所引發的養老保險類型的變化已經是新農保需要解決的必要問題。為了保護居民、城鎮保險和企業養老保險在轉換的過程中不損害其利益,在新農保建立之初須維持一定的靈活性,有效地銜接各種養老保險政策。參保人的保險年限的積累和經濟利益的實現會隨著身份的變化而變化。這就需要有關部門制定新農保和各種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細則,以增強改革的可操作性。實施江蘇省城鄉養老保險制度聯網一體化,方便于銜接各城市之間養老保險制度,有助于整合各地區的養老保險制度。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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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總結篇七

xxx部門:

一、主要做法

(一)精心組織,形成合力。

、市政府高度重視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把它作為為民辦實事項目來抓,列入政府重要議事日程,成立了由分管副為組長,市直23個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市新農保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各縣(市、區)政府也相應成立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領導小組,并結合實際制定了實施辦法和工作方案,形成了政府主導,部門協作,上下聯動的工作態勢。

(二)主動作為,增強保障。

各縣(市、區)主動作為,基本實現了機構、人員、經費、設施四個到位。各縣(市、區)政府認真貫徹落實《關于全省各級農保經辦機構編制問題的補充通知》(閩委編辦[2015]16號)精神,普遍增加縣、鄉農保經辦機構的人員編制。長汀、武平、漳平、永定等縣市特事特辦,縮短招聘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目前,全市縣級“新農保”經辦機構工作人員新增編制45人,新增鄉鎮“新農保”經辦人員133人。同時,確保農保經辦工作經費和必要條件,為“新農保”工作的正常開展提供了人、財、物保障。

(三)加強培訓,優化服務。

為了提高新增工作人員業務能力和管理水平,市農保中心及時組織業務統計和信息系統軟件應用、檔案管理培訓。各縣(市、區)經辦機構一方面選派業務骨干參加省、市舉辦的業務培訓,另一方面對縣、鄉、村三級經辦人員進行政策和業務培訓,培訓了一批懂政策會辦事的工作人員,真正做到“送政策上門,送服務到家”。

(四)注重宣傳,營造氛圍。

了在線訪談、答記者問及記者追蹤等。同時,針對農民疑問多的“家庭聯動機制”政策專門在閩西日報、龍巖電視等媒體專欄進行宣傳和解釋答疑,有效地擴大了影響,為參保繳費奠定了基礎。

(五)建立機制,扎實推進。

1.完善政策體系框架,建立激勵機制。各縣(市、區)在執行中央、省補助政策的基礎上,普遍制定了激勵機制。武平對特困群體,在新農保政策規定為其代繳不低于50%最低標準養老保險費基礎上,再補貼50%,實現政府全額補貼。上杭、長汀對特困群體再補貼10%,減輕特困群體繳費壓力。上杭、永定對農村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和計生對象中的手術并發癥人員,縣政府為其代繳100元最低標準養老保險費。

2.做好合作金融機構的選擇,建立服務機制。根據省政府及省人社廳有關政策規定,我市制定出臺了《關于選擇“新農保”合作金融機構有關問題的通知》及《補充通知》(巖新農[2015]3、5號),各縣(市、區)認真貫徹,達到了公平競爭,便民服務的良好效果。據統計,全市 1813個村(居),安裝便利服務機具1731臺,開通使用率達90%以上。

的長繳多得、多繳多得和喪葬金補助制度。

(六)強化責任,注重督查。

各縣(市、區)黨委政府把城鄉居民保險工作列入年度對鄉鎮、街道(辦事處)績效管理考核的內容,與各鄉(鎮)簽訂責任狀。上杭、新羅、長汀、永定還建立了成員單位與鄉鎮聯系掛鉤制度,協助鄉鎮做好工作。此外,各縣還制定了不同獎懲措施對這項工作完成情況進行督查。連城把新農保繳費參保率與年終財政分成掛鉤;武平、永定對宣傳效果差、措施不得力、工作進展慢參保率不達標的鄉(鎮)、村責任人予以全縣通報批評,并取消當年評先、評優資格;永定、漳平對排位后幾位的鄉鎮,縣(市)領導進行約談,限期整改;長汀將各鄉(鎮)每天的參保繳費進度編發短信進行通報;新羅將各鄉鎮的進度制作成紅、黃、綠色圖標每周進行通報。

二、存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

(一)基礎養老金待遇偏低。

社會保險的保障水平是以滿足公民的基本生活需求為標準,除了福利國家其社會保障水平相對比較高外,大多數國家是以社會平均生活水平為依據決定的。2011年,我市農民人均純收入為8234元,參保對象年人均領取養老金840元(每月70元),僅占農民人均純收入的10.2%。

(二)宣傳不夠到位,參保和續保工作有待加強。

許多居民對政策只是一知半解,有的還產生了一些誤解誤讀的情況。比如,實行“家庭聯動機制”被許多子女認為自己交的錢是為了讓父母領到養老金;年輕時不繳費,等到60歲時直接領取養老金;繳費標準每年只能繳100元等等。同時,對繳費不足15年的補繳政策以及養老金領取的當年仍需繳費的政策也一知半解,直接影響覆蓋面和續保率,目前城鄉居民還有5%未參保,特別是41%的城鎮居民未落實,2011年已參保的居民中,有28%出現斷保。

(三)服務工作相對滯后。

隨著養老保險的服務對象從城鎮向基層和農村延伸,數量眾多、分布廣泛、流動頻繁,且民眾對社會公共服務的需求日趨多層次、人性化,要求相關制度銜接順暢、相關服務方便快捷等,而我市的管理平臺建設與形勢的要求還有較大差距。跨區域、流動人口的養老保障亟待銜接,基層服務網點還需加快建設,工作人員還需進一步充實,目前一個工作人員要承擔3萬人的保險任務。

(四)集體補助難度較大。

國發[2015]32號、閩政[2015]26號明確規定,基金籌集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要求“有條件的村集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準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會議民主確定。”從我市情況看,農村集體經濟十分薄弱,村財投入拮據,“空殼村”數量多,比例大,2011年除上杭縣集體補助到位205.2萬外,其他縣(市、區)的集體補助難以落實。

三、進一步做好我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建議

(一)加強基層機構建設。

新政策能否落實好,關鍵在于基層對政策的落實情況,為此,必須加強基層落實能力建設。一是統籌縣、鄉、村保障工作力量,整合各類資源,明確責任目標,按工作量盡量配齊縣、鄉(鎮)、村(社區)的經辦人員,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對基層工作人員多進行培訓,提高基層經辦人員的工作能力;三是增加基層機構經費投入,建議對基本保障經費作制度性安排落實,確保工作正常運行所需。四是解決社區、行政村協理員報酬低(每人每月僅100元補貼)等問題,以保證業務有人經辦、有錢經辦、有條件經辦。

(二)加強宣傳引導。

一是要提高宣傳的針對性,特別要針對城鄉居民情況復雜,入戶宣傳調查難的特點,在宣傳方式、宣傳內容、宣傳時機、宣傳對象上應有所側重,宣傳材料要簡明扼要、便于理解,宣傳方式要喜聞樂見、通俗易懂,重點要宣傳參加城鄉居民保的優惠政策,把政府補貼、補助的賬算清楚,讓群眾感受到實實在在的實惠;二是要加大宣傳經費投入,保證宣傳工作正常開展,對經濟較困難的鄉鎮,各縣(市、區)要給予專項宣傳經費保障。

(三)建立聯動機制。

處理有關的問題和具體工作,使養老保險工作能高效率、高質量推進。

(四)推進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的有效銜接。

一是加快推進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移民搬遷后期扶持、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五保供養、社會優撫、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制度的配套銜接。在制度銜接方面,應確保銜接的方便、快捷和注意銜接的公平性,銜接中應避免出現轉換保障不公平現象,盡可能地遵重參保人的意愿、滿足參保人的要求。二是加快推進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信息系統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信息系統的有效整合,即將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信息納入社會保障整體信息管理系統建設,與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統實現信息資源共享,通過網絡系統化管理,使經辦更方便快捷、準確率更高,從而有效避免重復參保、重復開戶、重復領取待遇等問題和養老保險基金的'流失,確保相關統計數據準確無誤。

(五)嚴格堅持自愿參保繳費原則,避免出現強制參保繳費現象。

城鄉居民參保的根本原則是自愿參保,但在下達任務時,往往習慣于提出一些指標要求,在執行中為了完成指標有可能造成“強制參保、繳費”現象發生,這不僅違背了施行新政策的初衷,還會給政策的推進實施帶來負面影響。不應過于看重“參保率”,一些地方的參保率低可能存在多方面原因,比如外出務工人員多且聯系不上、中青年人員相對較多(該類人員參保積極性相對低)

等。“參保率”只是一個參考指標,重要的是看群眾對新政策的理解程度如何,群眾對政策的實施是否積極擁護,有沒有意見,參保人員有沒有后悔,有沒有得到實惠。

(六)加大工作力度,完善政策措施。

一是建立和鞏固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使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享受經濟社會發展成果。我市現行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除上杭外仍處于二元狀態,不利于制度的覆蓋、保險關系轉移、基金管理、信息系統管理,與工業化和城市化的發展不相適應。建議有關部門認真研究加快解決好實施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一體化,統一繳費標準、統一繳費檔次、補助標準、統一發放標準的有關問題,努力提高城鄉一體化水平。二是堅持把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作為保民生、促發展的基礎性工程來抓。按照城鄉統籌發展的要求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逐步提高對參保人員尤其是特殊群體的補貼標準,適時提高基礎養老金水平,每年按城鄉居民收入增長幅度或財政收入增長幅度提高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補貼,讓保障對象更好地享受改革發展成果。市里對各縣(市 、區)的工作情況和財政補貼情況進行年度考評,并將考評情況向社會公布,接受城鄉居民監督。三是為滿足部分具有較高繳費能力群眾的需求,建議在原有繳費檔次的基礎上增加更高繳費檔次(如每年可繳2000元或1500元),以適應不同人群的需要,在整體上提高保障水平。

(七)切實加強基金管理,確保基金的安全完整。

人社部門要切實履行城鄉居民社保基金的監督職責,加強制

度建設,制定完善城鄉居民社保各項業務管理規章制度,規范業務程序,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對基金的籌集、上解、劃撥、發放進行監控和定期檢查,并定期公布城鄉居民社保基金籌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開透明,加強社會監督。財政、監察、審計部門要按各自職責實施監督,嚴禁擠占挪用,確保基金安全完整。

xxx部門

年 月 日

一、基本情況

xx鎮共有3.18萬人,其中60歲以上3868人,16歲至59歲應參保人數15480人。我們xx鎮高度重視新農保工作,2015年作為全區新農保試點鄉鎮,我們選擇了平子、石竹兩個村進行試點,在全區率先開展了新農保工作。2015年將新農保擴面到安嶺、龍虎、尚河、剪子山四個村。全區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全覆蓋試點工作會議召開后,我們xx鎮高度重視,迅速行動,抓緊抓好該項工作的貫徹落實。目前,全鎮17個行政村的參保人員達到9320人,參保率達60%。60歲以上老人信息采集工作已全部完成,本周即可領取養老保險金存卡。具體開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強化組織領導。為加強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組織領導,督促檢查全鎮新農保實施工作,成立由鎮長任組長,鎮黨委副書記、鎮黨委組織委員任副組長,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所、財政所、民政辦、辦事處等單位負責人以及17個行政村為成員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所,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各村要成立新農保實施工作小組,并把工作人員名單報鎮新農保領導小組,分解細化目標任務,做到責任到崗、量化到人。同時,抽調了4大學生充實到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所,配齊配全了辦公設施,進一步加強了工作力量。

安排部署。全鎮副科級以上干部、全體機關人員、17個行政村村“兩委”成員、相關雙管部門負責人參加了會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任廣法到會指導工作。各村、各有關部門層層發動,通過召開動員會、發放明白紙、張貼標語、廣播電視站滾動播放宣傳片等多種形式廣泛深入宣傳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政策及其重大意義,提高農民對社會養老保險的認識,增強農民的自我保障意識,鼓勵和引導適齡農民積極參保。

或村,實行“一票否決”。

二、存在問題

一是參保信息采集系統落后。目前,新農保信息采集和管理系統尚未完成,新農保參保登記在借鑒派出所戶籍管理信息的基礎上,主要還是采用村級人工統計的數字,由于參保人員較多、信息量大、工作量大,難免出現錯誤,影響新農保工作質量和效率。

二是應保農民數量核定困難。我鎮外出務工的農民工較多,多數青壯年農民外出打工,留守的多數是老人和孩子,少數甚至全家外出,給參保帶來了一定的困難;在區外參加養老保險的人數難以統計;公安戶籍管理信息沒有注明16周歲以上在校學生信息情況,這部分人員數量不容易扣除。

三是回報待遇低于養老期望。其一,當前新農保享受人員不論性別差異,統一60歲開始享受,而城鎮職工女性55即可退休,新的城鄉二元體系又開始形成,不能滿足農村女性適時享受回報的需要。其二,新農保回報待遇低,按當前最高標準2000元和最低標準100元分別繳費15年,屆時可享受每月312.2元和71.5元的養老金,隨著物價的上漲,低于養老需求。其三,部分群眾存在思想顧慮。從試點情況看,特別是16—45歲這個年齡階段繳納的比例相對也比較少,多數群眾認為自己時間還長,等到了45歲以后再繳。

需要在政策上加以完善。

三、幾點建議

一是做好相關政策轉換和銜接工作。一要將新農保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水庫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政策、農村五保供養、社會優撫、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做好銜接準備工作。確保參保農民沒有因“變動”而造成的后顧之憂。二要處理好新農保在區域間流動接轉問題。三要制定統一規范、切實可行的操作流程,解決不同社保、不同地區之間的基金結算問題。

二是不斷增強新農保的政策吸引力。農村社會保障制度是由農村養老保險、新型合作醫療、社會福利、社會救濟等制度組成的完整體系。因此,必須統盤考慮。要堅持把新農保作為保民生、促發展的基礎性工程。上級要按照城鄉統籌發展的要求,安排財政專項資金,解決新農保特殊群體鎮級財政負擔過重的問題。根據經濟發展水平,適時提高基礎養老金水平。

三是建立新農保軟件信息管理系統。建立完善的新農保信息管理系統,包括參保人員基本信息管理、基金征繳管理、個人帳戶管理、待遇審核及支付管理、綜合查詢管理、稽核管理、檔案管理、統計及財務管理等,將其納入社會保障信息管理系統建設,并與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統實現信息資源共享。通過網絡系統化管理,除了達到速度快、準確率高等明顯的優越性外,還可以避免工作過程中的細節問題,如避免重復開戶、降低人工操作的錯誤率等方面的問題,提高參保農民個人信息的安全性,實現新農保工作方便、快捷、高效的目標。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總結篇八

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是社會必不可缺的制度,小編為大家搜集了一篇“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新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新政策一頒發,社會各界都很關注。這一政策最大的亮點就是農民的投入少了,養老保險的待遇卻提高了,社保更顯得人性化,也符合了當代人口老齡化的現實情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新政策是值得支持的。

2019年出臺了新型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新政策,給了很多農民生活下去的信心,尤其是老農民。這個政策無疑給了老農保一個定心丸。近些年來,城鄉化程度很高,很多農村的中年人、年輕人都進城務工,剩下農村的老弱病殘,以及留守兒童。沒有耕種能力的老農民面臨了巨大的生存壓力,一方面要照顧子女留下來的小孫女、小孫子,另一方面還要面對生活開支增大的負擔,而隨著年齡的逐步增大,一些老農民的自理能力都成為了問題,如果沒有基本的生活保障,那么生存就沒有了基本的保證了。對此,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新政策就像希望的太陽,給了老農們灰暗的世界里一道光。

仔細研究一下新政策,就會發現它與老政策存在幾點不同:一是社保的籌資結構有了很大的改變。以前的舊模式很保守,說白了,就是農民自己儲錢過日子。但現在不同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新政策多了兩大主體的支持:集體補助、政府補貼。在新繳費體制下,農民收到的保障是個人、集體、政府三方的補助。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這種養老力度就強大多了。二是賬戶與以前有區別,現在的新農保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是基礎養老,另一部分是個人賬戶的養老,基本養老屬于國家直接補貼,個人養老則由地方負責。

但不管新政策有了多大的改觀,農民的社保待遇很大程度還是依賴當地的經濟狀況,比如有些經濟不發達地區,目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新政策的實施還是存在一定的困難,而一些比較發達的農村,農保還是沒法滿足自身的需求,因此可以考慮商業保險的輔助,泰康人壽“世紀長樂”重大疾病終身保障計劃,還有“福壽”長期險這兩種險種都可以較好的實現老有所養。

雖然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新政策能夠給老農民們帶來最基本的保障,但它對政府的財政狀況依賴性大,不發達地區還是會受到當地經濟能力的限制,而不能很好的實現養老保障。因此,投保人也可以適當的選擇比較符合自身需求的養老險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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