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停止審批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5月17日(前日)消息,山西省發布了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的公告,即《促進中小學生身心健康成長十項舉措》,《舉措》中明確指出,教育廳將停止審批面向中小學的校外培訓機構。想要了解具體詳情,請見下文。
山西停止審批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
5月17日,山西省教育廳發布公告稱,根據教育部有關加強中小學生作業、睡眠、手機、讀物、體質管理的要求,省教育廳制定并印發了《促進中小學生身心健康成長十項舉措》(以下簡稱《十項舉措》),要求要全面加強校外培訓機構設立審批、教學管理、收費管理、違規處理等各環節的監督管理,并停止審批面向中小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
《十項舉措》規定,學生身心健康方面,各市中小學要保證小學生每天睡眠時間不少于10小時,初中生每天不少于9小時,高中生每天不少于8小時。要開齊開足體育與健康課程,保證小學一至二年級每周4課時,小學三至六年級和初中每周3課時,高中每周2課時。要配齊心理健康教育專職教師,開設心理健康教育活動課,保證每兩周至少1-2課時。
行為規范方面,學生不能將手機帶入課堂,教師不得用手機布置作業或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學校要規范讀物管理,嚴格進校課外讀物的遴選、審核、推薦程序,并明確推薦標準與要求。學校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購買課外讀物,不得組織統一購買。
餐飲與安全方面,學校要在健康第一、政府主導、家長自愿的原則下提供校內午餐,并可以采取學校食堂供餐、企業集中配餐等方式,為有需求的小學生提供“放心午餐”服務。學校要健全“高峰勤務”和“護學崗”機制,確保重點時段、重點部位安全可控。
作業與課后服務方面,各市中小學要嚴控書面家庭作業總量,不得給家長布置或變相布置作業,不得要求家長批改作業。學校要完善課后服務,課后服務結束時間一般不得早于本地普遍下班時間,支持學校適當延長課后服務,學生須自愿參加。
針對校外培訓機構的治理,《十項舉措》明確,各市教育局要全面加強校外培訓機構設立審批、教學管理、收費管理、違規處理等各環節的監督管理,并停止審批面向中小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校外培訓機構線下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于20:30,線上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于21:00,不得給中小學生留作業,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或60個學時以上的費用,不得對學前兒童違規進行培訓。各市教育局要嚴格落實校外培訓機構黑白名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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