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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安全職責制度內容 校園安全制度建設(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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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安全職責制度內容 校園安全制度建設(五篇)
時間:2023-01-10 22:41:22     小編:zdfb

在日常學習、工作或生活中,大家總少不了接觸作文或者范文吧,通過文章可以把我們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塊。寫范文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我為大家搜集的優質范文,僅供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校園安全職責制度內容 校園安全制度建設篇一

匯師小學24小時安全巡視制度

一、為確保學生課間的安全,各樓層的護導老師應準時上崗,加強巡視,對學生的奔跑、打鬧應及時指出,予以糾正。

二、操場護導的老師應加強巡視,注意操場上各活動點學生活動的情況,及時提醒學生注意安全。

三、后勤組老師應每天巡視教學大樓,對水、電、煤氣等設備進行檢查,對不安全因素應及時排除。

四、住宿部的老師應安排好學生的作息時間,每天到時間應按時熄燈。晚間值班人員每一小時巡視一次。

五、門衛值班人員每晚應巡視教學大樓,關閉教室、辦公室內的門窗、電燈。每晚定時對教學樓進行巡視。

六、雙休日值班老師應準時到崗,認真值班,并定時對教學大樓進行巡視。

匯師小學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

一、指導思想

貫徹執行《中央綜治委、教育部、公安部關于深入開展安全文明校園創建活動的意見》、《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以及學校安全工作有關會議精神,進一步明確和全面落實學校安全責任制,實行安全目標管理,堅持“有職必有責”和“誰主管,誰負責;誰檢查,誰負責”的原則,有效防范學校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領導機構

組 長:章恒謙(校長)副組長: 宓瑩(副校長)

成 員:張萍 莫若臻 陳敏 張深

三、安全責任劃分

章恒謙(校長、書記)本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本校安全工作負有全面的領導責任;構建學校安全工作保障工作,全面落實安全工作的規章制度和事故責任追究制,保障學校安全工作規范、有序。負責學校安全預警機制,制定和完善突發事件預案和預防措施,確保學校在發生突發事件能采取有合理、有效的預防措施,并按信息傳遞制度在第一時間向上級領導部門匯報。

宓瑩(副校長)負責學校值班安排;校內治安保衛;信息報送;重點人物的監控;校園安全監督和檢查。

莫若臻(總務主任)負責校舍設備;電器設施、用電安全管理和檢查及食堂衛生監督。負責定期對消防器材進行檢查和保養;保證安全疏散和安全出口暢通;門衛值班巡邏檢查;防臺、防汛;校車安全管理。陳敏(德育教導)負責學生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學生社會實踐活動組織管理和實施相應的防范措施確保安全;學生傷害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學生傳染病預防工作。

張萍(工會負責人)負責教職工的安全教育,各組室安全員的培訓;崗位安全工作責任制的落實。

四、安全工作目標

學校要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層層簽訂安全工作目標責任書;

所有活動都有安全應急預案,確保安全工作落到實處;

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實行目標管理,納入學校各個崗位目標責任制的重要內容,在各種計劃、總結中突出體現。加強對安全工作的領導,保證人員、經費、裝備三落實;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責任制;

定期開展安全教育活動;加大安全工作投入;加強對安全事故隱患的排查和治理;做好事故報告工作。對發生的事故要嚴格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的“四不放過”原則和《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嚴肅查處。真正做到認識到位,責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落實到位,促進學校安全工作的經?;?、規范化、制度化,杜絕一切傷亡事故的發生,把安全工作放在各項工作的首位,確保在工作責任范圍內不發生任何事故。

五、安全工作責任追究、獎懲

安全工作責任的落實,要與評優、獎金以及年終考核相掛鉤。對安全工作責任落實到位、安全工作完成好的要給予表彰獎勵;對安全工作責任不落實、安全工作不能完成以及發現存在瞞報、漏報安全事故的,要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凡學校發生應由學校承擔直接責任和相關責任的師生非正常傷害事故,除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外,學校的第一責任人也要承擔相應的領導責任。

責任追究分為整改、批評、行政處分、黨紀處分、經濟(賠償)處罰,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匯師小學防止食物中毒預案及追究責任制 一、一旦發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班主任老師立刻向衛生老師報告。

二、衛生老師接到報告,立即向校長匯報,同時將學生送醫院治療。

三、校長接到報告后應立即要求食堂停止供應食品,并向區教育局及區衛生監督所報告。

四、校長應向衛生監督所報告發生食物中毒的時間、中毒人數、可疑食物及治療學生的醫院。

五、食堂負責人應保留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六、學校各類人員應配合衛生監督部門進行調查,按衛生監督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材料和樣品。

七、對造成食物中毒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行政處罰。八、一旦發生食物中毒學校各級人員應立即緊急啟動,各司其職

九、對消極怠工、隱瞞不報人員將進行行政處分。

匯師小學校車管理制度

一、學校的校車必須向正規的、有營運資質的公司租賃;校車必須每年通過有關部門的檢驗,取得校車證后方能行駛。

二、學校的校車由專人負責每天接送學生,接送學生的老師每天早晨必須準點到達站點帶領學生上車。

三、如遇校車沒有準點到達,老師應立即與駕駛員取得聯系,問明情況后,立即電告學校,使學校了解情況進行安排。

四、下午放學時如校車晚點,總務處有關老師應組織學生排好隊,在安全區域內等候車輛的到來,負責老師應立即與駕駛員取得聯系,問清情況后向校長匯報。

五、校車在行駛的過程中如發生意外,帶隊老師應本著人的生命最重要的原則,立即組織大家營救傷員,保證傷員在第一時間內得到救治。

六、校車如遇意外,帶隊老師在救治傷員的同時,應立即通過電話向校長進行匯報,以便學校能及時了解情況。

七、校車如遇意外,帶隊老師應立即向110報警。

匯師小學藥品管理制度

一、由專業部門(衛生室)和專業人員(衛生保健老師)采購、管理和使用藥品。

二、學校專業部門(衛生室)衛生保健老師應從正規的(有合法的經營藥品執照)單位購買相關常用藥品。

三、每學期末清點藥品,精確了解藥品使用情況,及時處理過期、失效藥品。

四、新學期始根據教育教學安排制定購買藥品計劃,考慮社會實踐(春秋游等)因素列出需購藥品清單。

五、藥品購齊先行入庫登記,再領出存放衛生室以備常用。特殊藥品需控制使用;暑假期間,藥品存放冰箱冷藏,以保質量。

六、密切關注最新醫藥信息動向,及時調整藥品使用規范,慎用抗菌素、抗過敏類藥品。師生用藥應仔細詢問,有過敏史的慎重給藥。

七、肌肉注射原則上不予接待,青霉素注射絕對禁止(只能去醫院)。

八、高血壓、心臟病藥在醫生的指導下補充給藥。

乘 車 守 則

為確保學生乘車安全,培養境外部學生良好的行為習慣,特制定匯師小學境外部學生乘車守則。

一、每天在規定的地點上、下車。學生必須提早五分鐘到站點候車,校車準時發車,過時不候。

二、學生應在老師安排的座位就座,不得隨意更換座位。

三、學生應遵守乘車紀律,不得在車上相互打鬧或離開座位。

四、愛護車內的座位、窗簾等設施,一經發現有意損壞,必須照價賠償。

五、保持車內整潔,不得在車上吃東西或喝飲料,不亂扔雜物。

六、尊重校車管理老師和司機,聽從隨車老師的指揮,若違反乘車紀律,經勸告、教育無效,將取消汽車乘車資格。

七、學生臨時不乘坐校車須由家長或監護人提前通知班主任或校車負責老師。

匯師小學體育運動安全防范制度

一、學生進行體育運動應由專人負責,以保證學生的人生安全。

二、體育老師應指導學生正確地進行體育鍛煉,預防學生受傷。

三、在上體育課時,對學生應完成的項目,老師要做好指導,并由專人保護,以防學生受傷。

四、學生進行游泳鍛煉時,應有專人進行接送,并由專人在更衣室內進行幫助指導。

五、學生在午間活動時,老師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求學生不玩有危險性的游戲,并在現場對學生進行指導。

六、如在活動時,有學生受傷應馬上送醫務室進行治療,并及時與班主任聯系,確保學生能在第一時間得到診治。

徐匯區匯師小學校舍管理制度

一、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校舍管理小組,有關措施由總務處具體貫徹執行。

二、領導小組有關人員應定期對師生進行愛護校舍、場地的教育,發動全體師生共同管理校舍場地的完好、整潔和美觀,使師生們有一個舒適的工作學習環境。

三、嚴格執行門衛制度,防止不法分子流竄入內,確保全體師生的人身安全。

四、各層面及要害部門做好防盜防火工作,裝好防盜設備,放置滅火設施,并安裝110報警系統。

五、宿舍樓安裝視頻監控器,學校圍墻安裝周界報警系統,學校要有專人負責,定期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及時修理,確保正常使用,確保學校安全。

六、每年的5月、11月兩次定期全面檢查校舍、場地的安全情況,利用寒暑假及時進行小修小補,如發現校舍損壞嚴重后又不安全隱患,應立即報教育局基建管理站,并保護好現場,對學生及時進行疏散。

七、現有場地如有損壞或危險痕跡,應及時修補,場地上窨井蓋要平整,保證學生活動時的安全。

七、愛護綠化,對校內的綠化景觀要及時修剪,草坪內野草要拔除,割草要及時,病死的花草樹木要及時更換,美化學校的環境。

八、定期定人檢查供電線路,保證學校的教學的需要,設備安全使用,一旦發現損壞及時檢修。

九、節前、開學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修理。

匯師小學學生社會實踐活動安全要求

一、學生進行社會實踐活動應事先發通知征得家長同意,方可進行。

二、在進行社會實踐活動前學校、班主任都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求學生注意安全,不進行有危險性的活動。

三、在進行社會實踐活動時,年級組長應為第一責任人。

四、在學生進行社會實踐時,帶隊老師應和學生一同進行活動,以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

五、在進行社會實踐時,帶隊老師應注意安全,帶領學生在安全的范圍內進行活動,以防危險的發生。

六、如有學生在活動中發生意外,應在第一時間內送醫院進行治療,并及時與學校領導聯系,先進行口頭匯報。

七、如有學生發生意外,帶隊老師回校后應及時寫出書面材料,寫明意外發生的經過、受傷程度及處理過程,向校領導匯報。

匯師小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學校由校長分管安全工作,建立義務消防隊伍,指定專人管理消防器材,經常檢查消防設備,保證一旦發生火警能正常使用。

二、認真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實驗室和各專用室中的電源、計算機、多媒體設備及各類實驗儀器應規范使用。各專用室負責人員在下班時應檢查室內各項設備,并關閉電源、門窗,確保安全。

三、各辦公室在下班時應進行檢查,關閉計算機,切斷電源,關好門窗。

四、夜間有專人值班。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對校內各室的門、窗認真檢查,對水、電、煤氣認真復查,確保安全,發現問題及時匯報解決。

五、住宿部的老師每晚應檢查宿舍內的水、電,及時關好門窗,嚴禁明火,確保住宿學生的安全。

六、不定期地組織全體教職工學習有關消防安全知識,讓每位教職工都會報火警,會組織學生疏散。

七、不定期的組織義務消防隊員學習,使每位隊員知道自己的職責,會報火警,會使用各種消防器材,發現火警能及時撲救,確保學生的生命安全。

八、節假日的值班人員用認真值班,及時巡邏,發現問題及時匯報。

匯師小學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員必須提前10分鐘到校接班,準時交接班。

二、值班人員應按時巡視教學大樓,及時發現問題。

三、保管好當天收到的報刊雜志。如有急件應及時與有關人員聯系,使有關人員及時收到信件。

四、如遇突發事件,應及時與校領導匯報聯系,妥善解決。

五、收聽好電話,做好紀錄。

六、做好詳細的值班紀錄,做好交接班工作。

匯師小學門衛制度

一、上課期間家長不得隨便進校,學生進校后不得擅自離校。

二、外人進校應問清情況,與有關部門聯系后,方可進入學校。

三、門衛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家長及無關人員不得隨便進入門衛室。

四、做好當天的書報雜志收發工作。

五、做好投幣電話管理工作。

六、做好當天信件、報紙及雜志收發工作。

七、保持門衛室內外清潔整齊。

匯師小學消防設備保養檢查制度 為確保消防設備的完好及正常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設備(消防泵、滅火機)每學期檢修一次。

二、每次安全檢查,消防設備應作為重點檢查內容。

三、干粉滅火機的藥粉每二年調換一次。

四、消防泵每三個月開啟一次。

匯師小學住宿部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住宿部管理人員應以服務學生為宗旨,認真負責,努力做好住宿部學生的安全管理工作。讓每個住宿生都能高高興興來校,平平安安離校。特制訂此制度。

一、建立住宿部“安全檢查”制度,每周確定一天為安全檢查日,由住宿部管理人員負責并做好記錄。

二、住宿部每月一次(月初),對住宿生進行安全教育。督促學生自覺遵守住宿部規章制度。增強自我保護意識,確保住宿生的安全。

三、每晚9:00前由住宿部的工勤人員負責檢查宿舍低樓各大門關閉的情況,嚴格執行晚間宿舍檢查用鑰匙開門的規定。

四、確立宿舍突發事件應急措施,如有突發事件發生,應立即向負責宿舍工作的行政匯報,商量解決辦法,并及時向校長報告,征求處理意見。

五、加強宿舍安全防范工作,住宿部的工勤人員每天應對學生宿舍及學生活動場地進行檢查,發現隱患及時匯報,及時采取措施。

六、每學期末由學校分管領導及住宿部的老師對宿舍進行全面檢查,并列出需要無維修的清單,交學??倓仗幇才啪S修。

七、學校圍墻周圍安裝報警器,宿舍樓出入路口安裝監控系統,宿舍樓安裝防盜窗,校門由門衛24小時值班,住宿部教師、工勤人員輪流分段通宵值班,加強巡視檢查。并做好記錄

校園安全職責制度內容 校園安全制度建設篇二

安全保衛工作職責和制度

一、總則:

1、為確保公司人、財、物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府谷縣億德鎂合金有限責任公司保衛科、全體員工和有關單位及其人員。

二、工作職責:

1、保衛科是公司安全保衛職能科室。

2、保衛科負責公司人、財、物安全保衛工作,須積極預防員工人身不受侵害,公司財物不受破壞和不被盜。

3、保衛科負責室內外衛生清潔和廠區道路清障、交通疏散、車輛停放指揮工作,預防和處置交通堵塞及車輛肇事。

4、保衛科負責公司生產、辦公 及生活區域內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維護和治安防范工作,嚴禁嚴打“黃、賭、毒”,嚴管嚴處打架斗毆、無理取鬧者。

5、認真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安全生產、防火防爆等工作,完成各級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

三、制度:

1、保安值班人員對所有入廠人員、車輛按照《億德鎂合金公司人員車輛出入證》進行認真、嚴格登記,經有關部門或人員同意后方可放其入內,未經許可不得私自、隨意放入。

2、《億德鎂合金公司人員車輛出入證》實行編號領用登記制,用完領新時如檢查、核對發現有將存根撕掉或領用不符等問題,將追究

保衛科長責任。保衛科長每天核對證件、資料是否有出入,每月底將有關證件、資料等移交辦公室存檔或送交人力資源科考核。

3、保安值班人員對出廠人員、車輛進行嚴格檢查,重點對攜帶物品人員和載貨車輛實行查問,如帶有關部門開具的出門證等有效證件者方可放行。否則,不得放行。

4、來人來車后,保安值班人員必須出外檢查,不得坐在門衛室遙控指揮。嚴禁外來閑雜人員、小商小販進入公司。

5、凡需稱重計量的送料車和裝貨車進出公司,無論是否裝有貨物均需過磅計量,嚴禁此類車輛空車未過磅進出公司,并不得發生漏檢、漏車、漏票等問題。

6、嚴禁行人和不需過磅車輛經過磅板。

7、保安值班人員對進出車輛拋灑物料造成環境污染或給他人人身、財產造成損害的或發生突發事件,要及時匯報保衛科長或主管領導處理,否則,追究值班人員失職責任。

8、值班人員提前10分鐘接班,認真做好交接班記錄和警用器材的移接交工作,不得遲到、早退,嚴禁酒后上崗。

9、值班期間,保安不得喝酒,睡覺、脫崗,不得看書刊、吃東西,不得在值班室留宿他人,不得玩鬧或賭博。

10、保安對無理取鬧強行進出門的人或流氓滋事、醉酒鬧事者,可采取警告、匯報領導、報警等方式予以處理,必要時采取自衛措施防身,但必須保持頭腦冷靜,不可擴大事態或防衛過當。

11、保安必須服從上級領導的工作安排,不得頂撞辱罵,不得胡

攪蠻纏。

12、巡邏保安必須多巡邏,勤檢查,并做好巡查記錄,不得懶散慢疲,失職誤事。

13、保安如利用工作之便里勾外連,并發生吃拿卡要、巧取豪奪或盜取公司財物行為的,一經落實,立即開除、扣除全部工資并交公安部門處理。

14、門衛是公司的窗口,門衛是公司的形象。保安在值班時應衣冠整潔,精神飽滿,態度熱情,講文明,有禮貌,工作細心、勤快,處理問題講原則、講方法,不得態度蠻橫,辦事粗暴,損壞公司形象和聲譽。

15、保衛科長工作重點是教育、培訓本科員工學法、懂法、守法、用法,檢查和監督保安是否在崗、守紀,是否照章辦事,務必將安全保衛工作一一落到實處。否則,發生問題,首先追究保安科長領導責任。

四、獎罰:

1、獎勵:

凡保安在遵章守紀、安全保衛、財產保護、車輛疏通、衛生保潔、安全生產、治安防范及與壞人壞事作斗爭等方面有優秀表現、突出貢獻者,一經落實,給予通報嘉獎,并視表現、貢獻程度給予一次50元至3000元現金獎勵。

2、懲罰:

凡保安或其他有關人員違反本制度,一經查實,、除給予公開通

報外,視情節輕重、影響大小給予30元至2000元經濟處罰,情節較重、性質惡劣者給予扣除全部工資、開除并送交公安或相關部門處理。

五、附則:

1、本制度自總經理批準公布后生效。

2、本制度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校園安全職責制度內容 校園安全制度建設篇三

涪陵十八中學校校園安全保衛人員

工作職責

為保障學校校園安全,規范保衛人員工作行為,督促其盡職盡責,加強責任心,全面落實校園安全任務,特擬定如下工作職責。

一、嚴格執行《校門管理制度》,加強責任心,管好校門。

二、文明執法,熱情服務,樹立服務育人思想,提高服務質量。

三、堅持24小時值班守護制度,嚴禁脫崗,節假日不休。

四、工作人員實行輪班和分工合作制度,即大致分為白班和夜班。其中,甲人員負責白天校門值班工作;乙人員負責校園白天安全巡邏和學校臨時工作。甲、乙人員每天共同負責校園夜間安全巡邏工作。

五、來客來訪必須做好出入登記,行課期間,嚴禁學生外出校門,若特殊情況確需外出者,必須持有德育處公章的準假條,方可出校,并保存批條。社會閑雜人員嚴禁進入校門。

六、認真做好假期報刊、郵件的收發工作。若出差錯,后果自負。

七、做好校園內24小時安全保衛工作,負責校園內教師、學生的安全,做好校園、校舍、樹木花草、欄桿、圍墻、周邊環境、教師宿舍、學生宿舍等安全巡查、報告工作。

八、負責校園一日一次清潔衛生打掃與保潔。

九、注意收集社會群眾、家長對學校的意見或建議,及時反饋給學校,以便及時作出處理。

十、做好門房管理工作,保持室內外整潔。提高自身素質,樹立良好形象。

十一、非本校車輛不得入內,確需進入者或上級領導來校檢查工作,需作登記后,再指定停放地點。

十二、制止校門擺攤設點或其它經營性活動。

十三、服從學校管理,做好學校德育處交辦的其它臨時工作。

涪陵十八中德育處

校園安全職責制度內容 校園安全制度建設篇四

校園安全制度

1、學校應遵守有關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建立健全校園內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應急機制,及時消除隱患,預防事故發生。

2、中小學校長、幼兒園園長是學校安全的第一責任人,應把學校安全教育與管理作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抓緊抓實抓好。

3、學校應健全門衛制度和校外人員入校登記驗證制度。上學、放學時,值日行政在校門口迎送學生,和門衛一起維護上下學秩序。安排或聘請安全保衛人員負責校內及周邊安全管理工作。安全保衛人員應由具備資質的專職保安或其他能夠履行職責的人員擔任。安全保衛人員應制止無關人員和校外機動車輛進入校園,制止將非教學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動物和管制器具等物品帶入校園;應加強校內及周邊巡邏,制止校內打架斗毆、尋釁滋事等行為,發現閑雜人員進入校園,應留心盤問,動員其離開校園,不得任其在校內長時間逗留,對校園周邊危害學生安全的行為及時制止。

4、建立學校安全“一日一巡查,一周一調度,一月一通報”制度,由學校安全工作管理機構組織、領導、協調安全工作。學校建立行政、教師值日制度,每天安排一名行政值班,一名以上教師值日,實行24小時巡邏〔校園安全“三十防”見《學校安全工作簡報》(2009 № 7)〕,確保安全信息渠道全天候暢通;班主任和科任教師就近辦公;加強樓層棟位及空坪隙地管理,加強課余時間的管理;特別是學生就餐、打水時一定要安排教師值日;總之,監管學生要不留任何空檔。學校應將作息時間告知家長,不得隨意變更作息時間,不得擅自放假。

5、嚴禁學生及其他人員攜帶危險品、管制刀具等兇器和任何火種進入校園,要定期檢查,摸清問題學生情況,及時化解學生之間及學生與其他人員之間的矛盾。

6、學校應加強重點部位和要害部位的治安防范設施建設。購置、安裝的監控報警技防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并建立檔案。要建立技術防范設施使用、維護和更新等配套制度。

7、學校不得將場地出租給他人進行經營活動,更不得在學校周邊從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的生產活動。

8、學校應當建立校內安全定期檢查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學校建筑物、設備、設施進行安全檢查、檢驗;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停止使用,及時維修或者更換。維修、更換前應當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或者設置警示標志。學校無法自行排除的安全隱患,應當及時書面報告主管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排查治理安全隱患切實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

學生宿舍、校園內教職工宿舍、食堂、實驗室、教室、電腦室、圖書室、會議室等人群集中場所應列為重點檢查部位。

9、學校應當建立用水、用電、用氣等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確管理部門及職責,統一管理、規范安裝、定期檢查、及時維修。

10、校內建筑工地、陡坡、水池、樓梯等易發生危險的地方應設置警示標志或防護設施。

11、學校應當嚴格建立危險化學品、放射物質的購買、保管、使用、登記、注銷等制度,建立臺帳,保證將危險化學品、放射物質存放在安全地點。

禁止學校采購、儲存、使用其他非教學和生活必需的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

12、寄宿制學校應當配備教師或管理人員,安排其住在宿舍起始層門側并配備相應器具,專門負責管理學生宿舍。學生宿舍通道要隨時保證暢通,嚴禁將宿舍通道上鎖后無人看管。對學生宿舍實行夜間巡查、值班制度,實行寢室負責制,堅持對寄宿學生實行晚點名和定時查鋪。針對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點,加強對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13、應規范對電子閱覽室、計算機教室、宿舍(學生宿舍、教職工宿舍)等校內上網場所的管理,建立健康有序的上網環境。

14、學校應當建立定時離校制度、家校聯系和學生安全信息通報制度,將學校規定的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學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離校情況以及學生身體和心理的異常狀況等關系學生安全的信息,及時告知其監護人。小學、幼兒園應當建立低年級學生、幼兒上下學時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將晚離學校的低年級學生、幼兒交與無關人員。

15、定期對學校行政、管理人員、教職員工、特種作業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

教學安全制度

1、任課教師上課期間為班級的安全直接責任人。任課教師應嚴格按課務分工安全上好每一節課,任課教師因病、因事、出差等合理調課的(以教務處的記載為準),視受課者為直接責任人。未經同意,任課教師私下互相調課的,學校仍視當班者為直接責任人,計劃當班者為間接責任人。

2、班級設立安全委員,負責了解班級安全信息,并及時向班主任或任課教師反映。學生在校學習和生活期間,應遵守學校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學校的安全管理,不得從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動。

學校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搶險等應當由專業人員或者成人從事的活動,不得組織學生參與制作煙花、有毒化學品等有危險的活動,不得組織學生參加力所不能及的、超時超強度的勤工儉學或勞動技能活動,不得組織學生參加商業性活動。

3、上課時,任課教師要了解班級學生的出勤情況,特別是在室外上課的,教師每節課都要認真清點人數,對無故缺勤的學生要及時了解缺勤原因,及時查找,若有異常,應與班主任及時取得聯系,以及時通知學生監護人。

4、上課期間,任課教師應嚴格遵守教學時間,按時到崗維護好課堂秩序,全程監護學生學習、作業。不得以任何理由擅離課堂,不得處理與課堂無關的事項,不得擅自讓學生離開課堂或離開學校,有權拒絕來訪者。

5、學生在上課期間突發疾病或者受到傷害,學校應根據實際情況積極采取相應救治措施,并及時告知學生的監護人,不得推諉、拖延。教師在體育、勞動技能活動中應特別關注學生的身體健康,主動詢問學生身體狀況,不得讓有心臟病、高血壓等疾病或體質虛弱的學生參加劇烈體育運動、勞動技能活動。

6、任課教師應對其使用的教學設備、器材、用具等經常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報學校有關部門,在更換或維修前,應妥善存放或設置警示牌。學校應及時對設施、器材進行維修或更新。

理化生實驗教師應掌握各類常規實驗傷害事故的應急救護處理措施,體育、勞技等學科教師應掌握體育運動、機械傷害等常見傷害事故的應急救護處理措施。

7、學校應按照《關于印發湖南省中小學理科實驗室若干管理規則的通知》(湘教通〔2007〕239號)規定,加強實驗室和實驗教學管理。

學校應結合本校實際,制訂《實驗室管理制度》、《教師實驗守則》、《學生實驗守則》等,置于實驗室顯著位置,并要求師生遵循。

教師在教授實驗課時,涉及到電、毒、腐蝕、可能爆炸等內容,應對學生加強安全教育、指導與防范。實驗前,教師應向學生詳細講解實驗中的安全注意事項和應急措施。實驗中,課任教師和實驗員應密切注意學生的操作過程,發現不規范的操作或舉動應立即予以制止和糾正。使用高壓電源,教師必須在場嚴格管導。嚴禁學生代替教師領取化學藥品,嚴禁學生將化學藥品帶離實驗室。實驗后,應立即收回危險物品。劇毒及危險藥品的使用需單獨填寫使用登記表,注明用途、數量及殘物處理情況,由使用人和實驗人員簽名后留檔備查。

8、學校實施體育課教學和活動,應全面考慮氣候場地、器材、準備活動、教學手段、保護幫助和組織管理等安全問題,制定體育活動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安全管理,指導青少年科學鍛煉。應遵循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合理安排運動項目和運動量。應加強課堂紀律,教育學生正確著裝,不攜帶危險物品,不私自活動,不進行嬉鬧爭斗等危險行為。體育活動必須在校內專門場地進行;確需到校外進行的,應避開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

9、教師發現學生有違紀違規行為或進行不安全的游戲、活動時,應及時制止;發現有人教唆、脅迫、引誘學生違法犯罪的,應向公安機關報告;發現學生受到社會不法侵害時,應向公安機關報告,在公安機關到達前,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保護學生人身安全。

10、在教學樓進行教學活動和晚自習時,學校必須合理安排學生疏散時間和樓道上下順序,并安排人員值守、巡查,組織有秩序疏散,防止發生擁擠踩踏傷害事故。晚自習學生沒有離校之前,學校應有負責人和教師值班、巡查。

11、學校組織外出集體活動,應切實加強安全管理。實行活動報批或備案制度。學校組織的,由學校提前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提出活動申請,上報活動計劃;以班(年級)為單位組織的,由班主任(年級組長)提前向學校提出活動申請,上報活動計劃。計劃應包括人員規模、出行方式、活動時間和地點等。活動應堅持安全、就近、就地、徒步的原則,時間盡可能控制在1天之內,不到不安全場所活動,不組織具有較大危險性的活動。應對師生進行專題安全教育,對活動路線和場所事先進行勘察,精心制訂應急預案,加強每個環節的安全防范。應挑選責任心強、經驗豐富、數量足夠的教師帶隊管理,責任到人,并攜帶必要的器具、藥品等。確需使用車、船等交通工具的,應選擇具有相關資質的運輸單位,簽訂協議,明確雙方責任,落實有關措施。規模較大、人數較多的,還應主動與交警、運管部門聯系,取得支持。

12、學校負責人、班主任應保持手機全天候開機,遇特殊情況或接到緊急通知,應第一時間趕到指定地點。

消 防 安 全 制 度

1、學校應遵守消防法規,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規程,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保障消防安全。

2、學校應建立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明確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進行定期維護、檢查,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消防應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完好、有效。

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應安裝柵欄、卷簾門;窗口、陽臺等部位不應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柵欄。

在學校各樓層的明顯位置應設置安全疏散指示圖,指示圖上應標明疏散路線、安全出口、人員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說明。

3、學校應建立消防設施管理制度,明確消防設施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消防設施的檢查內容和要求,消防設施定期維護保養的要求。

消火栓應有明顯標識;室內消火栓箱不應上鎖,箱內設備應齊全、完好;室外消火栓不應埋壓、圈占,不得堆放影響其正常使用的障礙物;應確保消防設施和消防電源始終處于正常運行狀態;應按照消防設施管理制度和相關標準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并做好記錄,存檔備查。

4、學校應建立用電用氣防火安全管理制度。采購電氣、電熱設備,應選用符合安全標準的合格產品;電氣線路敷設、電氣設備安裝和維修應由具備職業資格的電工操作;不得隨意亂接電線,擅自增加用電設備;加強學生宿舍用電用氣生火管理,禁止用電爐、電暖器、熱得快等大功率電器,禁止燒煤燒炭燒柴;學校放假時,應切斷學校的非必要電源。

5、學校應建立用火安全管理制度,對動用明火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圖書館、實驗室、實驗用品保管室、計算機房等場所使用明火。

6、學校應建立防火檢查及隱患整改制度,定期開展防火檢查,及時排除火災隱患。寄宿制學校應增加檢查頻次。

防火檢查對象應包括消防安全疏散設施、消防設施、用火用電管理、消防安全重點場所(物品)管理、相關人員和措施落實情況等。

發現火災隱患應立即排除;不能立即排除或不能自行排除的,應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并自行將危險部位停止使用。

交通安全制度

1、學校應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安全應急機制,做好校園內、學生外出集體活動及其他教育教學活動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學校應在上學、放學高峰時,協助有關部門維護好交通秩序,在學校周邊主要交通干道護送學生上下車和穿行公路。

3、學校應結合中小學生的特點,加強對中小學生行走、騎車、乘車的交通安全知識教育,強化學生交通安全意識,增長學生交通安全知識,培養學生良好的交通行為習慣,提高防范交通事故的能力。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掌握橫穿馬路、橋梁、鐵道道口等交通常識,確保行路安全。突出加強對中學生特別是騎自行車的學生遵守交通法規的管理教育,嚴禁學生駕駛機動車車輛?!仓行W生出行交通安全見《學校安全工作簡報》(2007 №3)〕

4、校園內道路應貫徹“行人優先”原則,在重要路段應設置汽車限速標志,在急彎、下坡等處,應設置減速帶等設施。學校應主動聯系相關部門,在校門口設置交通警示標志、減速帶設施等。

嚴禁機動車在中小學校園內擅自行駛,確需為學校運送學習、生活物質等的機動車,必須事先經學校相關部門批準,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方可駛入校區。經允許進入校園的車輛以及學生自行車必須限速限道行駛,定點停放。不得出租校園內場地停放校外機動車輛,不得利用學校用地建設對社會開放的停車場。嚴禁任何人在校園內任何地方學習機動車駕駛技術,嚴禁利用學校場地舉辦駕駛員培訓學校。禁止在校園道路上溜冰、玩滑板、騎車帶人。

5、學校需使用校車接送學生的,應嚴格遵守省公安廳、省教育廳《關于進

一步加強中小學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公通〔2007〕144號)規定。

學校購買或者租用機動車專門用于接送學生的,應當建立車輛管理制度,并及時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接送學生的車輛必須檢驗合格,并定期維修和檢測。學校不得租用拼裝車、報廢車和個人機動車接送學生。接送學生專用校車應當粘貼統一標識。接送學生的機動車駕駛員應當身體健康,具備相應準駕車型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建立接送車輛和駕駛人員檔案和運營信息記錄臺賬,嚴格遵守公安交警部門關于校車安全的有關規定。有乘船學生的學校,嚴禁未經港航管理部門批準的船舶運載學生。為提高安全系數,小學可按學生過渡航線編排小組,并指定組長負責過渡途中管理,有條件的學校要指派教師護送學生上船。學校應當對每次接送學生的時間、人數等情況,進行登記造冊,建立臺賬。

6、家長自發組織的社會車輛接送學生一定要遵守接送車輛的相關法律法規,學生搭乘社會車輛上下學,一定要教育學生做到不乘坐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拖拉機等非客運車輛,不乘坐無牌無證等黑車,不乘坐車況不佳等病車,不乘坐手續不齊的車輛,不乘坐駕駛技術不熟練的車輛,不乘坐司機未與家長簽訂安全協議的車輛。

7、學校應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積極主動與交通、公安部門聯系,及時報告,協助落實保障學生交通安全的各項措施。學校早操、跑步等體育活動應盡量安排在校園內進行,嚴禁學校組織學生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上進行集體跑步等體育活動。中小學校開展大型體育活動以及其他大型學生活動,必須經過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應事先與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共同研究安全措施。

突發災害事故應急處置

1、學校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學校的布局狀況,在公安、消防等部門的指導下,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和落實防洪水、防臺風、防雷電、防地質災害、防火等災害的應急預案,并根據情況變化,及時進行修訂完善。

2、學校應完善防災減災基礎設施和設備,配備必要的安全消防設備、逃生自救器具、應急照明燈和應急廣播系統等。在緊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應急避難場所等地,應設置明顯的指示標志。

3、學校應嚴格執行教職工值班制度和師生安全信息報送制度。如發生突發事件、自然災害,發現安全隱患、可能或正在發生的安全事故,應第一時間向學校負責人報告并撥打110、119、120等應急電話,學校應立即按程序向當地有關職能部門及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原則上應逐級報告,確保信息暢通。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同時,學校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應立即到一線進行指揮,學校應急機構和人員應迅速組織實施救助,采取妥善處理措施。

4、學校應樹立和落實“以人為本”的理念,暴雨、雷電、臺風等惡劣天氣事故或火災等發生時,靈活調整教學工作,必要時可轉移疏散學生、停課調課,確保師生生命安全。一旦發生火災、地震等突發災害事故,應立即停止一切教學活動,發出緊急撤離信號,所有在場科任教師、班主任按照演練逃生路線有組織地迅速疏散學生。如安全通道被破壞無法安全撤離時,應設法穩定學生情緒,并引導學生轉移到相對安全區域等待救援。

5、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災害外,人為引起的災害應保護好現場,學校要協助公安、消防部門進行事故現場分析,查明原因,并協助相關部門作好善后處理工作。

校園安全職責制度內容 校園安全制度建設篇五

校園安全職責制度

1、學校的法定代表人(校長)或行政主要負責人(保衛干部)是本校安全事故防范的第一責任人,對本校的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2、學校工會依法組織教職工參加本校安全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維護教職工在安全方面的合法權益。

3、學校應當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有關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宣傳,普及安全知識,增強全體教職工和學生的安全意識。

4、學校安全工作的重點是抓防火、防盜、防校舍倒塌、防觸電、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校內外意外傷害的教育和防范工作。

5、抓好學校安全工作的主要措施是: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和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建立安全工作會議和安全教育制度,提高安全防范意識,抓好各項安全制度的落實,制定必要的安全應急預案、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學校安全網絡體系,定期召開學校的安全工作專項會議,對學校門衛、財務室、教學樓、辦公室、實驗室、電腦房、電教室、圖書館、檔案室等教學重地和用電、用水設施提出安全防范要求,建立崗位安全責任制度,要把安全工作納入學校年度檢查、考核、評比內容。

6、學校購置和使用的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質量,應當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

7、學校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應當委托有相應資質的勘察、設計、施工和工程監理單位負責實施,確保建筑工程質量和安全,符合國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標準。

8、學校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險物品應嚴格管理,規范使用。

9、學校應當將容易發生火災以及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嚴重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的部位確定為消防安全的重點部位,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10、教職工下班時,應當切斷工作場所的電源。

11、學校應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順利暢通,定期對消防設施和器材進行維護、保養、更換。

12、學校分管領導或衛生老師要定期組織食品衛生檢查,對學生加強飲食衛生教育,倡導學生建立良好的飲食衛生習慣,教育學生不買街頭無照(證)商販出售的不潔食品,不食用來歷不明的可疑食物。

13、學校應當按照學生不同年齡的生理、心理以及教育特點,建立和健全保障學生安全的各項管理制度。

14、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校外活動,應當租用有資質的客運公司的車輛,中速行駛,嚴禁超載。

15、學校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應當按照規定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

16、學校對學生進行勞動技能教育以及組織學生參加公益勞動等社會實踐活動,必須確保學生安全,嚴禁以任何形式、名義組織學生從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品的勞動或者其他危險性勞動。

17、學校向學生提供的藥品、食品、飲用水以及文具或者其他物品,應當符合國家和行業標準,做到衛生、安全。

18、學校組織安排的勞動、體育運動等體力活動,不應當超出學生一般生理承受能力,對不適應某種場合或某種活動的特異體質的學生,學校應當給予必要照顧。

19、嚴禁教職工侮辱、毆打、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20、教職員工應當在工作崗位上履行保護學生安全的職責,不應當擅離工作崗位。教職員工應當將可能危及學生安全的學生異常情況及時告別學校的家長。

21、非學校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非學校及學校人員的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進入學校,不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依傍學校圍墻或房墻構筑建筑物。

22、學校每天安排人員對校內進行一次安全檢查,每月匯總一次檢查情況并報學校領導。

23、學校發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具體負責人。學校安全負責人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學校發生火災時,應立即報警,及時疏散人員,迅速撲救火災。

24、學校發生人員傷亡事故、重大險肇事故或治安事件后,學校負責人應按規定程序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25、建立健全以校長為組長的安全領導小組,建立健全學校安全、衛生管理的各種制度,建立安全管理、教育、防控、應急、處置機制,做到教育經常、管理嚴密、防控到位、信息暢通、反應迅速、應急處置及時妥善,責任具體落實到人。

26、經常組織人員對學校各部位和學生學習、活動等場所進行全面檢查,做到“五查五到位”即查認識、查責任、查隱患、查措施、查落實,確保思想認識到位。學校每天檢查一次,發現問題隨時處理,把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之中。

27、建立和完善安全工作長效管理機制,層層簽訂安全責任書,保證安全工作有章可循。學校與班主任、任課教師,班主任與學生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若中途人員調換必須補簽安全責任書,大型活動要與負責該項活動人員簽訂安全責任書。

28、學校大型活動必須制定安全預案,安全預案要提交安全領導小組討論,可行后方可實施,必要時組織師生演練,提高師生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增強防范能力。

29、嚴格控制學生在校時間,嚴格按照教學計劃組織教學,嚴格控制學生家庭作業量。

30、嚴格執行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方法》等學校安全管理規定。對學校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的,堅決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的“四不放過”原則,嚴肅處理,決不姑息遷就。

31、加強學校安全監督工作,要通過明查暗訪形式,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把學校各項安全防范措施真正落到實處,做到督查檢查到位,不斷提高檢查的質量和效果。

32、深入開展平安和諧校園創建活動,積極構建學?,F代化的安全技術防范體系,提高人防、物防、技防水平,增強校園內部安全防范水平和學生自我保護能力。

值班制度

1、值班人員值班期間代表校長處理校內事務,發現學生存在的問題應做好記錄并及時向校辦或有關部門通報,妥善處理突發事件,重大情況及時向校長匯報。

2、值班人員必須按時到崗,上下兩班值班人員要做好交接工作,接班人員未到崗,前班人員不得離崗。

3、值班人員當班巡視校園不得少于3次,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值班人員不得隨意離崗、脫崗,不得在值班時間內飲酒。

4、值班人員督促門衛等人員做好相關的安全保衛工作。

5、值班人員因特殊情況不能到崗位的,應事先與其他值班人員協商頂班,并到學校有關部門部門備案。

6、值班人員熟悉學校消防、防盜等設施、設備,會熟練使用消防滅火器材。

7、安全使用電器等設備,用后及時關閉電源,保持值班室整潔。學校消防安全制度

為加強學校的安全工作,防止因火災而造成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損失,學校應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1、學校應當將容易發生火災以及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嚴重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的部位確定為學校消防安全的重點部位,并設立明顯的警示標志,實行嚴格管理。如:

(1)體育館、報告廳、學生活動中心、食堂等公眾聚集場所。(2)圖書館(閱覽室)、資料室、檔案室。(3)重點實驗室、危險化學品倉庫。(4)變(配)電間。

(5)網絡管理中心、計算機管理中心。(6)其他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

2、學校應當對動用明火實行嚴格的消防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明火作業應當經單位主要負責人批準,并辦理準火證,動火證應當注明動火地點、時間、動火人、現場監護人、批準人。動用明火應當落實消防措施。

3、員工下班后,應當切斷工作場所的電源,學校拉接臨時電源線須經單位安全部門審核批準。

4、學校應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定期對消防設施和器材進行維護保養、更換,保持防火門、防火卷簾、噴淋等設施完好有效。嚴禁長時間占用疏通道及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5、學校應當根據消防法的有關規定,設立義務消防員,配置消防裝備、器材,并組織開展消防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提高預防和撲救火災能力。

6、任何部門、個人不得損壞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消火拴,不得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7、學??筛鶕ㄖ鏊氖褂眯再|、火災危險性、可燃物數量、撲救難易等因素,足量配置相應類別的滅火器材。

8、舉辦大型活動應當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落實安全事故防范措施。

9、學校根據學生不同年齡層次和特點,安排消防知識教育的內容和課時;結合“安全月”活動和季節的特點,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

10、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專(兼)職消防管理員等人員,按規定定期接受消防安全崗位培訓。

11、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或人員,至少每季度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結合重大節日、重要活動和季節特點,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

12、職能部門和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應當根據不同季節對消防安全重點部位進行日常防火巡查,并做好巡查記錄,巡查的主要內容包括: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

(3)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消防設施是否完好。(4)消防器材是否在位、完整等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13、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應根據《消防法》的要求,定期對消防設施進行維護保養,并做好檢查保養記錄。

14、學校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及時予以消除,凡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立即整改,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限期整改,對暫時不能改正的火災隱患,應制定應急防范措施,盡快落實整改。

15、學校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檔案,把消防安全工作的考評與獎懲管理結合起來。

學校安全隱患排查制度

為保證學校教育教學的正常秩序,保證師生人身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切實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隱患,特制訂本制度。

1、建立學校安全隱患臺賬,是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制度,是落實科學發展觀、體現以人為本、均衡教育發展的一項重要舉措,是構建和諧平安校園的重要內容。其目的在于從制度上保證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領導、部門責任的落實,安全隱患整治工作的跟蹤問效和責任追究,有計劃、有步驟地消除學校安全隱患,有效防止學校安全事故的發生,推動學校和諧、持續、健康發展。

2、學校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按有關規定安排專人排查;各排查人員必須有高度的警惕性和強烈的責任感、使命感,按有關安全規章及學校規定高質量完成工作任務、責任目標。

3、學校安全管理臺賬是一項系統性工程,有人員機構、檢查資料、管理制度、工作措施、文件、會議紀要、整治報告單和整改通知書等構成。

4、根據學校實際情況,一般應安排排查以下部位,并明確排查責任人:(1)校舍安全隱患排查;(2)食物、飲用水安全檢查;(3)用電及消防安全隱患排查;(4)學生公寓安全隱患排查;

(5)體育場館及體育器材安全隱患排查;(6)校園及周邊安全隱患排查;

(7)其他安全隱患排查(欄桿、書架及其他公共設施)。

5、安全隱患排查人員,又是安全管理責任人,因此消除安全隱患的重點是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根據各崗位的特點,想法保證學校設施設備、食品、飲用水的安全性。

6、排查工作采用輪流密集排查方式進行,排查人員根據排查對象的特征確定排查時間。

7、排查責任人在排查時要認真仔細,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現安全事故,追究排查責任人的責任。

8、排查責任人在排查時要作好記錄,有險情隱患應及時向校長匯報。自己可以處理的應及時消除隱患,不能應急的應及時提出處理方案,交由學校討論解決。重大險情學校應及時向上級報告。

9、具體負責學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必須制訂好相關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檢查督促工作;政教主任負責學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并收集好有關資料;總務主任負責安全隱患的排查與排除。未履行好自己的職責,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責任人直接負責。

10、及時排查、整改安全隱患和不穩定因素,維護保養設施設備。向廣大師生告知危害因素、危險狀況,在安全隱患部位及易發生危險的地方設立安全警示標志。對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實施有效監控。堅持安全隱患和不穩定因素排查、整改月報告制度,學校要將當月安全隱患排查、整改情況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

11、學校對排查出來的各類安全隱患要進行登記,建立臺賬,并制定隱患和不穩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確整改責任人和時間,嚴格落實“五個一”包靠工作制度(即一個問題、一名領導、一套班子、一個方案、一抓到底)及時進行整改。如有重大安全隱患不能解決或整改有困難的,要及時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學生安全信息通報制度

1、學校應將制度規定的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及時告知其監護人。

2、學校應將學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離校的情況,及時告知其監護人。

3、學校組織學生外出活動,或因組織活動需要調休的,班主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家長。

4、學校某處的確有安全隱患的,應向相關部位書面告示,并由教師教育學生不得擅入危險區域。

5、學生未正常到校上課的,班主任應及時與家長取的聯系,了解未到校原因。

6、學校需建立學生特異體質和特定疾病監護人向學校告知制度,以便在教育教學活動中了解學生身體情況,合理安排其活動量。

7、班主任在新年開始時應向監護人了解學生是否有特異體質和特定疾病,監護人人應如實說明情況,并附醫院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提出需要減輕活動量的個人要求,班主任負責做好書面檔案,并書面通知有關課程老師。

8、各科老師組織教學中有責任根據學生的健康狀況適當調節和控制有特異體質和特定疾病的學生的活動量。

9、學生在校期間出現安全事故的時,所有現場活知情教職工和學生都有進行緊急救護和報告學校的責任。

10、一旦發生學生傷害事故,在場老師和學生應該立即護送被傷害者到校保健室醫療,情況嚴重者須立即送醫院,或者撥打120電話求助,同時知情師生立即向班主任、教務處報告,情況嚴重應立即報告校長。

11、班主任、教務處、學校領導在接到學生傷害事故報告后,應該首先安排被傷害學生的救護醫療和通知監護人,然后調查事發的經過和主要原因。教務處負責學生一般傷害事故的調查處理,重大事故校長參與處理。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應該按照國家頒布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進行。

12、學校在學生自愿的前提下協助學生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教室鑰匙應指定專人保管,做到按時開門,放學后及時關窗鎖門。如需到公共教室或操場上課,要關閉教室門窗、鎖好門。

2、教室內課桌椅要編號登記,實行專管專用,按照指定位置就座。

3、維護教室衛生,愛護教室內的各類公共設施,不在課桌上亂貼亂寫亂畫,更不得用刀具刻劃痕跡。

4、保持教室安靜,不在教室內追逐打鬧,不隨便搬動課桌、椅,課間不進行打牌、下棋、打球等活動,不亂起哄。

5、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財物,學生課桌內除放書籍課本、學習用品外,不準存放手機、現金、錢包、首飾、手表、隨身聽、計算器等貴重物品。

6、要嚴格按多媒體操作規程操作多媒體設備并做好設備使用交接手續,禁止學生使用多媒體設備。

鍋爐房安全管理制度

1、鍋爐工須持證上崗,并嚴格按規程操作。

2、鍋爐工工作日不得飲酒,如發現飲酒,分管領導須采取措施,另行指派合格人員代班。

3、鍋爐房要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定點存放,不得隨便移動或挪做他用。

4、鍋爐工每日負責進行巡檢,及時發現消除隱患,確保鍋爐及附屬設備安全進行。

5、每半年對鍋爐進行一次全面的檢修維護,確保鍋爐安全正常進行。開水鍋爐檢修后,要反復沖洗保證水質。

6、開水供水必須保持達到100℃,確保師生安全飲用。

7、鍋爐重地,非經鍋爐工許可任何人員不得入內。

鍋爐房安全巡檢制度

1、鍋爐安全巡檢每天不少于2次,每次檢查中必須沖洗水位表和檢查進出水溫是否合乎要求。安全保護裝置每周不少于1次試驗,并將試驗相關數據作好記錄。

2、巡檢時,要按照從爐前向左,沿爐體向后,到爐體后部,轉到爐體右側,再沿爐體向前到爐頂,再回到爐前中部,再檢查附屬設備的路線進行。

3、巡檢時,主要檢查壓力,看溫度、水位是否正常;檢查爐體,看受壓部件有無滲漏、變形等異常情況;檢查爐墻,看有無塌裂、掉磚現象,爐門及其它有無過燒變形;檢查附屬設備,看鼓、引風機、爐排、除碴機、排污閥門及其它閥門正常,潤滑系統是否良好,安全附件、各類儀表工作是否正常,安全防護裝置是否靈敏,電器設備作用是否靈敏可靠;檢查燃料輸送系統是否正常;檢查給水系統中水箱情況是否正常,水泵運轉狀況和給水調節閥、逆水閥的工作狀況是否正常。

4、必須嚴格遵守設備、設施巡視制度,并嚴格按照鍋爐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和維護,保持鍋爐本體和安全保護裝置等處于完好狀態,鍋爐設備進行中發現有嚴重安全隱患時,應立即停止進行,并做好記錄。

(三)學校周邊環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學校周邊環境治理涵蓋師生人身、食品衛生、文化活動等方面,系綜合性治理,應取得社會各界的廣泛支持與通力配合。學校對周邊環境應密切關注與監控。

2、學校在做好內保工作的同時,重視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動聯系轄區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監管等部門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員除做好校內的巡視工作,還應注意對校園外附近環境的巡查,發現社會盲流、惡少對學生騷擾及各種事故,要針對不同情況及時報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護學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學前,教師要提醒學生,注意交通等各項安全。

5、要教育學生自覺遵守社會公德以及各類法規,維護社會公共秩序,敢于與壞人作斗爭,并掌握正確的維護方式和方法,提高學生的自護能力。

6、建立學校突發事件教師救護隊,高度警覺,隨時出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向保衛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作業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督并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本單位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

(六)門衛安全防范工作規范

1、學校大門設專職門衛,門衛工作有專人管理,門衛工作制度健全,責任明確。門衛值班室,位置適當,視線開闊,墻體、門窗牢固。

2、大門堅固安全,開啟靈活,鎖定方便。門區有照明設備,便于夜間觀察。門衛值班室配備必要的值班用品、防衛器械和消防、應急照明器材。

3、門衛值班室應安裝報警電話,門衛人員要堅持24小時值班。

4、門衛人員要求具有一定文化程度,身體健康,工作責任心強。

5、門衛人員值班時佩戴相關證件,文明執勤,行為規范。

6、門衛人員按學校規章制度認真檢查出入本單位的人員、車輛、物資等。對非本單位人員進入本單位的,要逐個查驗身份證件,嚴格登記手續。

7、年度內門衛人員無違紀、失職行為。

(七)門衛安全管理制度

1、門衛人員必須時刻提高警惕,嚴防不法分子混入學校進行犯罪活動

2、來人、來客均須辦理登記、會客手續,門衛人員應認真查驗來人的合

法身份證件,無身份證件、未經校相關領導同意不得進入學校。

3、任何人從學校內攜帶物資出門,應主動出示出門證件,否則門衛人員有權查問、查看。對可疑物資可以暫時扣留,及時報告有關部門處理。

4、自行車進出校門,應主動下車推行,機動車減速慢行,外來車輛進校門,門衛人員應先問明來意再開門,隨車人員必須辦理來客登記手續。

5、外來人員會見學生必須在課余時間進行,如果正在上課,必須先在門房等候。

6、嚴禁小攤小販進入校園賣東西。

7、門衛人員晝夜做好校內巡邏工作,及時檢查辦公室、實驗室、電教室防盜門的關鎖、用電設備是否關閉、火爐是否熄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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