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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事業單位法律基礎知識重點(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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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事業單位法律基礎知識重點(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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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法律基礎知識重點篇一

法是由國家制定、認可并保證實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質生活條件所決定的統治階段意志,以權利和義務為內容,以確認、保護和發展統治階級所期望的社會關系和社會秩序為目的行為規范體系。

共同本質:法是統治階級意志的表現。

基本特征:(1)法是調整人的行為或社會關系的規范;(2)法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并具有普遍約束力的社會規范;(3)法是以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社會規范;(4)法是規定權利和義務的社會規范。

規范作用:作為由國家制定的社會規范,法具有指引、評價、預測、教育和強制等規范作用。

社會作用:維護統治階級的階級統治;執行社會公共事務。

2、法與其他社會現象之間的關系

(1)法與經濟

法在市場經濟宏觀調控中的作用:引導作用;促進作用;保障作用;制約作用。

法在規范微觀經濟行為中的作用:確認經濟活動主體的法律地位;調整經濟活動中各種關系;解決經濟活動中的各種糾紛;維護正常的經濟秩序。

(2)法與政治、政策

法受政治制約體現在:政治關系的發展變化是影響法的發展變化的重要因素;政治體制的改革也制約法的內容及其發展的變化;政治活動的內容更制約法的內容及其變化。

黨的政策指導法制建設的各個環節,社會主義法是實現黨的政策的重要手段和形式,同時又對黨的政策起到一定的制約作用。

3、法律制度的相關概念

法的制定:指一定的國家機關依照法定職權和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廢止法律和其他規范性法律文件的一種專門活動,一般也稱為法律的立、改、廢活動。

立法的指導思想:我國現階段立法的指導思想,必須是以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和黨的基本路線為指導,為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而不能以別的思想為指導,不能離開社會主義解放生產力、發展生產力這個根本任務。

立法的基本原則:(1)立法必須以憲法為依據;(2)立法必須從實際出發;(3)總結實踐經驗與科學預見相結合;(4)吸收、借鑒歷史和國外的經驗;(5)以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利益為標準,立足全局,統籌兼顧;(6)原則性和靈活性相結合;(7)保持法律的穩定性和連續性與及時立、改、廢相結合。

法的淵源:(1)憲法;(2)法律;(3)行政法規;(4)地方性法規;(5)自治條例、單行條例;(6)行政規章;(7)國際條約。

法律部門:(1)憲法;(2)行政法;(3)民法;(4)婚姻法;(5)經濟法;(6)勞動法;(7)環境法;(8)刑法;(9)訴訟法;(10)軍事法。

4、法律實施中的相關概念

法律實施包括執法、司法和守法。

法律適用的要求:準確,指適用法律時,事實要調查清楚,證據要準確;合法,指司法機關審理案件時要合乎國家法律的規定,依法辦案;及時,指司法機關辦案時在正確、合法的前提下,還必須做到遵守時限。

法律適用的原則: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實事求是,有錯必糾。

法律關系的基本特征:法律關系是以權利義務為內容的社會關系;法律關系是由國家強制力保證的社會關系;法律關系是以現行法律存在為前提的社會關系。它不屬于物質關系,而是一種思想關系。

違法的分類:刑事違法、民事違法、行政違法、違憲行為。

5、憲法的基本理論

憲法是規定國家根本制度、集中表現各種政治力量實際對比關系、規范國家權力和保障公民基本權利的國家根本法。憲法的法律特征:內容上,憲法規定國家的根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國家機構的組織和活動原則等根本問題;效力上,憲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程序上,憲法的制定和修改比其他法律更為嚴格。憲法的政治特征:憲法是民主政治的法律化;憲法是對民主政治的保障;憲法集中表現各種政治力量的實際對比關系;憲法規范國家權力,保障公民基本權利。

西方憲法的基本原則:人民主權原則;基本人權原則;法治原則;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

我國憲法的基本原則:人民主權原則;基本人權原則;法治原則;民主集中制原則。

6、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

(1)中國共產黨是中國社會主義的領導核心,是執政黨。(2)各民主黨派是參政黨。(3)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是中國共產黨與各民主黨派合作的政治基礎。(4)“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是中國共產黨與各民主黨派合作的基本方針。(5)以參政議政和互相監督作為多黨合作的主要內容。(6)以堅持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和統一祖國、振興中華為中國共產黨和各民主黨派的共同目標。(7)以憲法為多黨合作的根本活動原則。

7、復合制國家結構形式復合制國家結構形式分為聯邦和邦聯兩種。邦聯是幾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基本共同目的結成的比較松散的國家聯合體,邦聯不是完全意義上的國家,不是國家主體。聯邦是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成員國組成的復合制國家,其基本特征有:(1)國家整體與部分之間的關系是聯邦與各成員國的關系,各成員國以下的政府才是地方政府(2)聯邦與各成員國的權力及相互聯系多由憲法或法律規定。(3)除聯邦憲法外,各成員國還可以有自己的憲法。(4)除聯邦國籍外,有的國家的各成員國公民還可以有自己的國籍。(5)各成員國加入聯邦后不再有完全獨立的主權和外交權。

8、國家機構

(1)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常務委員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職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行使修改憲法,監督憲法的實施,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組織其他中央國家機關,決定重大國家事項,罷免其他中央國家機關組成人員。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委員長、副委員長、秘書長、委員。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職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解釋憲法和法律,監督憲法實施,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任免國家機關領導人員,決定重大國家事項,審查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的合憲、合法性,對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工作進行監督。

(2)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國家主席是一個相對獨立的國家機關,其主要職權有: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定,公布法律,任免國家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授予國家的勛章和榮譽稱號,發布特赦令、戒嚴令,宣布戰爭狀態,發布動員令;代表國家接受外國使節;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決定,派遣和召回駐外全權代表,批準和廢除同外國締結的條件和重要協定。

(3)國務院

組成: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秘書長組成國務院常務委員會。

(4)中央軍事委員會

組成:主席、副主席、委員

(5)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

縣級以上人民代表大會任期五年,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任期三年。

(6)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

自治權:根據本地方的實際情況貫徹執行國家的法律、政策,上級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適合民族自治地方實際情況的,自治機關可以報經該上級國家機關批準,變通執行或停止執行;制定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自主管理地方財政;組織本地方維護社會治安的公安部隊。

(7)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

9、行政法概述

行政法上的“行政”指“公共行政”,指國家行政機關對國家與公共事務的決策、組織、管理和控制。

行政法的一般淵源: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單行條例;部門規章與地方政府規章。

行政法的特殊淵源:法律解釋,有權解釋包括立法解釋、司法解釋、行政解釋、地方解釋;其他規范性文件;國際條約、慣例。

10、行政法的基本原則

行政合法性原則:行政職權必須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行政職權必須依據法律行使;行政授權、行政委托必須有法律依據,符合法律要求。

行政合理性原則:行政行為應符合立法目的;行政行為應建立在正當考慮的基礎上,不得考慮不相關因素;平等適用法律規范;符合自然規律;符合社會道德。

事業單位法律基礎知識重點篇二

事業單位招聘綜合基礎知識測試題

判斷題(本大題共20小題,每小題1分,共20分)

1.××市公安局與××工商局聯合行文禁止非法傳銷活動,應使用公告。x 2.在我國,各級機關組織對重大事項都可以發布命令。x 3.試行本也是公文的正本。

4.在特殊情況下,下級機關可以越級請示。

5.公文印制單位在校對過程中,如果發現文稿有錯漏或疑問之處應及時加以改正。

6.公文寫作是撰寫人代機關立言,是體現機關領導意圖的寫作活動。因此,公文寫作不是創造性勞動。

7.《××企業是怎樣改革經營運行機制》是一篇調查報告,其標題是公文式。x 8.海報講求形式美和裝飾美。

9.勞動既是公民的權利,也是公民的義務。()

10.環境問題已經成為世界面臨的諸大中心問題之一()11.風能也是新能源的一種。()x 12.材料是一切技術發展的物質基礎。()13.生態平衡是一種絕對平衡。()x 14.在熱力學中,絕對零度可以達到。()x 15.新型的社會保障制度必須把社會保障機制和激勵機制結合起來。()

16.市場機制通過反映資源稀缺程度的價格信號,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和高效利用。(完全壟斷

17.價格機制和供求機制在功能和作用上二者是不一致的。()x 18.為了提高辦事效率、行政處罰的程序一般采取簡易程序。()x 19.行政立法是抽象行政行為。()

20.我國刑法規定,刑罰分為主刑和附加刑。()

二、單項選擇題(本大題共50小題,每小題1分,共50分)1.歷史觀的基本問題是(c)

a.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的關系問題 b.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筑的關系問

c.社會存在和社會意識的關系問題 d.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關系問題 2.馬克思主義哲學產生的直接理論來源是(d)a.古希臘羅馬哲學 b.英國唯物主義哲學 c.法國啟蒙哲學 d.德國古典哲學

3.馬克思主義哲學在中國傳播的根本原因是(d)a.世界革命的影響 b.中國先進知識分子的介紹

c.它能與中國傳統文化相結合 d.它能適應中國社會實踐發展的需要 4.哲學上的二元論的錯誤在于否認(a)a.世界的統一性 b.世界的運動變化

c.物質和運動的不可分割性 d.時間和空間的不可分割性

5.馬克思主義哲學的物質觀與自然科學物質結構理論的關系屬于(b)a.高級和低級的關系 b.一般和個別的關系 c.整體和部分的關系 d.簡單和復雜的關系 6.毛澤東思想形成和發展的實踐基礎是(c)

a.中國工人運動的發展 b.馬克思列寧主義在中國的傳播

c.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人民革命運動的發展 d.20世紀前中期中國政局的變動 7.毛澤東思想達到成熟的標志是(d))a.人民戰爭思想的形成 b.中國革命基本問題的提出

c.農村包圍城市、武裝奪取政權道路理論的產生 d.新民主主義革命理論的完整論述 8.中國共產黨在民主革命中戰勝敵人的三大法寶是(b)

a.土地革命、武裝斗爭、黨的建設 b.統一戰線、武裝斗爭、黨的建設 c.武裝斗爭、土地革命、統一戰線 d.土地革命、黨的建設、統一戰線

9、江南公司貨運船被當地政府征用截流洪水而損壞。為此,該公司可以申請(c)a、行政賠償 b、司法賠償 c、行政補償 d、民事補償

10、行政訴訟所要解決的糾紛一般發生在(c)a、行政機關與行政機關之間 b、行政機關與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之間

c、行政機關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之間 d、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與職工之間

11、可持續發展理論深刻揭示復雜系統的運行機制,這個復雜系統之一是(a)a、自然系統 b、生產系統 c、經營系統 d、技術系統

12、三大工程材料之一是(c)a、銅 b、陶瓷 c、鐵 d、水泥

13、企業行為能力的基礎是(c)

a、企業創新能力 b、企業研發能力 c、企業法人財產 d、企業管理能力

14、行政案件經過行政復議,復議機關改變原具體行政行為,行政訴訟的被告是(a)a、作出原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 b、復議機關

c、復議機關的上一級行政機關 d、作出原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和復議機關

15、對行政機關委托的組織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被告是(b)a、被委托的組織 b、委托的行政機關

c、委托的行政機關的上一級機關 d、委托的行政機關和被委托的組織

16、行政訴訟的被告提交答辯狀的時限應當在收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c)a、5日內 b、7日內 c、10日內 d、l5日內

17、國土資源直接反映一個國家的(a)

a、綜合國力 b、軍事實力 c、科技實力 d、經濟潛力

18、我國現有(a)個民族。a、56 b、65 c、55 d、66

19、市場經濟運行的動力是(a)

a、企業對利潤的追求 b、政府對經濟的宏觀調控 c、市場的自發調節 d、價值規律的作用 20、經濟正常運行和經濟健康發展的必要條件是(a)a、宏觀調控 b、物價穩定 c、經濟結構優化 d、經濟增長

21、我國的政策性銀行是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品銀行和(d)a、人民銀行 b、建設銀行 c、商業銀行 d、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22、根據憲法規定,民族自治地方是指(b)a、自治區、自治縣 b、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 c、自治區、自治縣、民族鄉 d、自治州、自治縣

23、國家法律監督機關是(d)

a、人民法院 b、人民檢察院 c、公安機關 d、人民代表大會

24、根據《行政處罰法》之規定,可以當場處罰的是(a)a、張某違章超車罰款50元

b、東方純水公司生產純凈水冒充“娃哈哈”,被罰款20000元。c、某酒店消防設施不合格,公安局責令其停業整頓、限期整改。d、某運輸管理所對趙某拖欠稅費行為罰款100元。

25、按閱讀范圍可將公文分為(a)

a、對外公開件、限國內公開件、內部使用件 b、密、機密和秘密文件 c、公務文書和私人文書 d、平件、急件和特急件。

26、黨委各部門應向本級黨委請示問題,也可(a)向上級黨委主管部門請示重大問題。a、在本級黨委同意或授權后,越過本級黨委 b、根據需要,越過本級黨委

c、在抄送本級黨委的同時,越過本級黨委 d、不經過本級黨委同意或授權,越過本級黨委

27、中共某市委號召全市黨員向英雄“××”學習,應向(d)行文。

a、全市各行政機關 b、全市各區縣政府 c、市政府各部委辦 d、下級黨的機關

28、根據行文規則,對不符合行文規則的上報公文,上級機關的秘書部門(a)退回下級呈報機關。

a、有權 b、無權 c、經請示本級機關領導后才能 d、不能

29、收文辦理中的“批辦”指的是(c)。a、機關或部門領導人對文件予以簽發

b、由職能部門或有關工作人員具體承接辦理公文內容所涉事務和問題 c、由職能部門或有關工作人員草擬意見后送機關或部門領導人審批 d、機關或部門領導人對來文提出決斷性的處置原則和方法 30、一份公文如果標注主題詞,其主題詞的數量(b)

a、至少3個,最多不超過10個 b、至少2個,最多不超過5個 c、至少一個,最多不超過5個 d、至少1個,最多不超過7個

31、“1996年10月10日中國共產黨第十四屆中央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通過”是一篇決議,通過的時間和會議名稱應寫在(a)

a、標題下方并加圓括號 b、正文開頭緣由處 c、正文結尾處 d、落款處

32、標題《××關于申辦專項控制商品準購證的報告》,錯誤是(d)

a、發文事由概括不當 b、發文事由表意不準確 c、發文事由概括不簡潔 d、文種使用不當

33、公文格式是指(c)

a、公文的語法規范 b、公文的整體格局和標印形式 c、公文的行文規則 d、公文的行文制度

34、公文標題一般由(a)組成。

a、發文機關名稱+發文事由(公文主旨)+文種名稱 b、“大版頭”+發文事由+文種名稱

c、主送機關名稱+發文事由(公文主旨)+文種名稱 d、抄送機關名稱+發文事由(公文主旨)+文種名稱

35、公文中的數字應當使用何種文字書寫是有嚴格的規定的,下列寫法中錯誤的是(d)a、一方面 b、不管三七二十一 c、十一屆三中全會 d、11屆3中全會

36、總結有助于培養人的正確觀察和分析問題的能力,共同提高(a)a、理論水平b、分析能力 c、寫作能力 d、認識水平

37、(a)是各級黨政機關和單位團體日常使用的一種事務文書。a、報告 b、廣告 c、合同 d、調查報告

38、各級黨代會議的工作報告、開幕詞和祝詞等,是(d)會議講話稿。a、活潑式 b、陳述式 c、靈活式 d、規范式

39、寫作述職報告,要(a),處理好成績與問題的關系。a、實事求是 b、真實可信 c、具體明確 d、生動形象

40、(d)是單位或個人需要公開告知、說明某事,或希望大家協助辦理某項事情時使用的文書。

a、海報 b、公告 c、布告 d、啟事

41、以下行為屬于行政強制執行的是(c)

a、罰款 b、滯納金 c、責令停產停業 d、沒收非法所得

42、甲盜竊丙的電視機,被判刑一年,此案中丙的電視機是(c)a、犯罪客體 b、犯罪對象 c、犯罪主體 d、犯罪工具

43、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犯(c)應當負刑事責任。a、販毒 b、詐騙 c、搶奪 d、盜竊

44、只適用于民事訴訟而不適用于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的原則或制度是(b)a、兩審終審制度 b、調解原則 c、公開審判制度 d、回避制度

45、有期徒刑的期限為(b)

a、1個月以上15年以下 b、6個月以上15年以下 c、6個月以上20年以下 d、3個月以上20年以下

46、當作者與主要受文者存在不相隸屬關系時,只能選取(b)。a、上行文 b、平行文 c、下行文 d、公布性文件

47、在我國,有關法定繼承人的順序,錯誤的說法是(d)。a、第一順序是配偶、子女、父母

b、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可作為第一順序人 c、第二順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d、前一順序排斥后一順序,同一順序的繼承人間也有先后次序之分

48、設想沒有運動的物質的觀點是(b)。a、客觀唯心主義 b、形而上學唯物主義 c、庸俗唯物主義 d、主觀唯心主義

49、我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指的是(a)。a、權利的平等性 b、權利的廣泛性 c、權利的真實性 d、權利的平衡性 50、下列不屬于物質鼓勵的是(d)。

a、獎金 b、獎品 c、工資晉級 d、加班費用

三、多項選擇題(本大題共20小題,每小題1、5分,共30分)

1、財政政策包括(ad)

a、稅收政策 b、財政收入政策 c、分配政策 d、財政支出政策

2、市場機制是(a b d)在市場運行中發揮作用的具體形式。a、價值規律 b、供求規律 c、壟斷規律 d、競爭規律

3.下列選項中,正確表述感性認識和理性認識關系的有(be)a.理性認識依賴于感性認識 b.感性認識有待于發展到理性認識

c.理性認識是感性認識的總和 d.感性認識中包含著理性認識的因素 e.理性認識中包含著感性認識的成分

4.以下選項中正確表達辯證唯物主義時空觀內容的有,時間和空間(bcde)a.是感性直觀的先天形式 b.是物質運動的存在形式

c.隨物質運動速度的變化而變化 d.是不可分割的 e.既是無限的又是有限的 5.對立統一規律是唯物辯證法的實質與核心,因為(abcde)

a.它揭示了事物普遍聯系的根本內容 b.它揭示了事物發展變化的根本動力 c.它是貫穿于唯物辯證法的其他規律和范疇的中心線索 d.矛盾分析方法是最根本的認識方法 e.是否承認矛盾是事物發展的動力是唯物辯證法和形而上學的根本分歧 6.下列選項中,屬于因果聯系的有(abd)

a.2005年11月松花江水污染造成哈爾濱市供水危機 b.植被的破壞造成沙塵暴頻發 c.彗星的出現造成地球上爆發戰爭 d.汽車尾氣的大量排放造成大氣污染 e.對森林的大量砍伐使生物物種減少

7.下列選項中,正確表述感性認識和理性認識關系的有()a.理性認識依賴于感性認識 b.感性認識有待于發展到理性認識

c.理性認識是感性認識的總和 d.感性認識中包含著理性認識的因素 e.理性認識中包含著感性認識的成分

8、下列選項中屬于具體行政行為的有(ad)a、交通局發布《橋道收費管理辦法》 b、教育局向李某頒發《教師資格證書》

c、農業局與張某簽訂《糧食收購合同》 d、稅務局向孫某送達《個人所得稅繳費通知》 e、公安局與第三建筑公司簽訂《住宅建設合同書》 9.在下列選項中屬于行政管理關系的有(ade)a.勞動局實施行政處罰與被處罰人之間形成的關系 b.勞動局購買辦公設備與商場之間形成的關系 c.勞動局建辦公樓與建筑公司之間形成的關系

d.勞動局發放崗位津貼與本局職工之間形成的關系 e.勞動局登記檢查企業用工情況與企業之間形成的關系 10.我國地方政府規章的制定主體是(bce)a.國務院各部委 b.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 c.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

d.國務院批準的較大市人民政府 e.經濟特區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 11.毛澤東思想活的靈魂的基本方面是(abc)

a.實事求是 b.群眾路線 c.獨立自主 d.謙虛謹慎 e.艱苦奮斗 12.毛澤東提出,中國共產黨處理與民主黨派關系的方針是(abcde)a.長期共存 b.互相監督 c.肝膽相照 d.榮辱與共 e.團結合作 13.中國共產黨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則是(abcde)

a.個人服從組織 b.少數服從多數 c.局部服從全局 d.下級服從上級 e.全黨服從中央

14、常州a區居民賈某長期居住在南京鼓樓區,2003年1月因涉嫌酒后肇事被長寧市閘北區公安分局拘留。現賈某想提起行政訴訟,對該案有管轄權的法院是(de)a、常州a區基層人民法院 b、南京鼓樓區基層人民法院

c、長寧市中級人民法院 d、長寧市公安局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 e、長寧市閘北區公安分局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

15、下列屬于社會主義國家和資本主義國家共同具有的政府職能是(abcd)。a、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 b、宏觀經濟調控 c、調節社會分配 d、維護市場秩序

16、調查報告作為研究結果的書面資料,它必須(acd)。a、以科學分析為手段 b、以敘述、描寫為主 c、以客觀事實為基礎 d、以傳遞信息為目的

17、根據行政職權的產生和方式,行政主體可以劃分為(ac)。a、授權性行政主權 b、內部行政主體 c、職權性行政主體 d、外部行政主體

18、消除貧困,逐步實現共同富裕是(acd)。a、社會主義的根本原則和本質特征 b、社會主義生產目的的要求 c、體現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 d、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體現

19、在階級對立社會中,法具有執行各種社會公共事務的作用,主要有(abd)。a、維護人類社會基本生活條件 b、維護生產和交換的秩序 c、組織社會化大生產 d、推進教育、科學、文化的發展 20、當事物處在量變狀態時(ab)。

a、事物處在數量上的增減變化 b、事物表現為平衡和靜止

c、事物從一種質轉化為另一種質 d、事物矛盾的雙方只有統一沒有斗爭 綜合基礎知識題目

本試題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客觀試題。第二部分為主觀試題,客觀試題60分,主觀試題40分。滿分100分。考試時間180分鐘。第一部分客觀試題

一、單項選擇題

1.胡錦濤認為,鄧小平正確對待毛澤東思想的最核心的一條就是()。a.實事求是

b.堅持和發展毛澤東思想

c.完全準確地理解把握毛澤東思想科學體系 d.把毛澤東思想與毛澤東的錯誤思想區別開來 2.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精髓是()。a.和平共處 b.和平競爭

c.和平發展 d.互相尊重主權

3.劃分兩種歷史觀的根本標準是()。a.是否承認人類社會的內部矛盾

b.是否承認階級斗爭在社會發展中的決定作用 c.是否承認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

d.是否承認國家是階級矛盾不可調和的產物

4.“沒有革命的理論,就沒有革命的運動”,這句話直接體現的哲學原理是()。a.意識有能動作用 b.認識有能動作用

c.科學理論對實踐有巨大指導作用 d.物質決定意識 5.黨的群眾觀點的實質在于堅信()。

a.群眾運動都是合理的 b.群眾自己解放自己

c.群眾都有高度的共產主義覺悟 d.群眾的意見總是正確的 6.人類社會的第二次社會大分工是指()。

a.農業與畜牧業的分離 b.農業與工商業的分離 c.工業與商業的分離 d.農業與手工業的分離 7.唯物辯證法的根本規律是()。a.質量互變規律 b.否定之否定規律

c.對立統一規律 d.?永恒發展的規律

8.馬克思主義哲學和各門具體科學的關系是()。

a.理性認識和感性認識的關系 b.無限和有限、絕對和相對的關系

c.一般和特殊、共性和個性的關系 d.本質和現象、必然和偶然的關系 9.我國社會主義建設發展戰略的出發點和歸宿點是()。a.經濟增長 b.四個現代化 c.可持續發展 d.人民利益

10.處在我國經濟工作首位的是()。a.工業 b.農業

c.科學技術 d.第三產業

11.解決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主要矛盾的根本手段是()。a.號召人民生活節儉,抑制社會需要 b.用發購物票的方法計劃分配社會產品 c.發展生產力

d.要求企業增加產品的數量,減少花色品種 12.堅持黨的基本路線不動搖的關鍵是()。

a.堅持四項基本原則不動搖 b.堅持改革開放不動搖

c.堅持黨的領導不動搖 d.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不動搖 13.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基本路線的簡明概括是()。a.四項基本原則 b.改革開放

c.一個中心、兩個基本點 d.兩手抓,兩手都要硬 14.地區經濟結構是指()。

a.生產要素在各地區間的合理配置

b.使各個地區在國民經濟整體運動中,發揮特點和優勢 c.使各個地區的經濟發展相互補充,相互配合,協調一致 d.國民經濟中各地區之間的發展關系和結合狀況 15.市場機制中的基本機制是()。a.價格機制 b.競爭機制 c.供求機制 d.激勵機制

16.市場經濟的基本特點是()。a.資本主義的 b.社會主義的

c.資源配置的一種手段 d.資源配置的唯一手段 17.()屬于行政處罰簡易程序。a.立案 b.調查取證 c.制作當場處罰決定書 d.制作申辯筆錄

18.我國案件審理程序實行的是()。

a.兩審終審制,但最高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即為終審判決 b.單純的兩審終審判,兩審后當事人不得上訴 c.一審終審制,但允許上訴 d.一審終審但可以復核 19.刑事訴訟法屬于()a.程序法 b.實體法

c.特別法 d.臨時法 20.我國社會主義法制的中心環節是()。a.有法可依 b.有法必依 c.執法必嚴 d.違法必究

21.下列人員中不屬于第一順序繼承人的是()。a.配偶 b.兄弟姐妹 c.子女 d.父母

22.吊銷違法者的經營許可證是()。a.執行罰 b.行政處罰

c.行政處分 d.行政強制執行

23.自己的權利和他人的義務、他人的權利和自己的義務是密切相聯的,這說明()。a.我國公民的權利和義務是相分離的 b.我國公民的權利和義務具有合一性 c.我國公民的權利和義務具有對等性 d.我國公民的權利和義務具有制約性 24.不得玩忽職守是公務員的()。a.工作紀律 b.政治紀律 c.廉政紀律 d.社會公德 25.受行政處分的是()。

a.作為行政相對方的公民 b.作為行政相對方的法人 c.行政系統內部的公務員 d.行政系統的國家機關 26.我國的編制工作采取()領導體制。a.歸口管理 b.統籌統分

c.統一領導,分級管理 d.各管各的

27.政黨監督的主體除了黨委和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外,還有()。a.黨的宣傳部門 b.黨的基層組織 c.黨的組織部門 d.黨的領導集團

28.用于對某一項行政工作作比較具體規定的規范性文件,稱作()。a.條例 b.規定 c.辦法 d.決定

29.地方性行政法規的制發,應由()。a.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b.國務院

c.國家主席 d.地主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政府

30.為了維護正常的領導、指導、直接統屬的關系,一般采用()的方式。a.多級行文 b.逐級行文 c.直接行文 d.越級行文

二、多項選擇題

1.下列事實能夠說明我國環境保護形勢嚴峻的是()。

a.我國城市垃圾年產量已達1億噸以上,并以每年8%的速度遞增,垃圾對地下水源和空氣的污染日益嚴重

b.非洲是發展中國家,由于歷史的原因,經濟、技術、醫療水平比較落后,且經常發生災荒,導致社會動蕩不安,人民生活得不到保障

c.信息技術革命的發展給社會生產帶來了很大的方便,但某些人利用先進的信息技術搞“科學算命”,冠以“新潮”的名字,稱之為“時代的發展” d.隨著我國土地沙化面積的擴展,我國北方地區大風揚沙天氣日益增多 2.“一國兩制”方針政策的基本內容有()。a.和平統一祖國是核心 b.堅持一個中國是前提

c.保證“高度自治”繁榮穩定的局面

d.“兩種制度”之間相互支援,共同發展,為國家的繁榮、民族的振興共同作出貢獻 3.我國黨和政府在臺灣問題上的基本立場是()。

a.堅持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基本方針和發展兩岸關系、推進和平統一的八項主張 b.主張用和平方式實現統一,但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

c.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反對以任何方式改變臺灣是中國一部分的地位

d.大力發展兩岸經濟、科技、文化、人才的交流與合作,寄希望于具有光榮愛國主義傳統的臺灣同胞

4.在我國,宏觀經濟調控的基本原則是()。a.由直接管理為主轉向間接管理為主 b.計劃指導原則

c.集中和重點性原則

d.以經濟手段為主的綜合配套調控原則 5.政企分開的措施有()。

a.政府部門與所辦經濟實體脫鉤

b.取消政府主管部門對所屬企業的人、財、物的控制 c.加強對企業投資的審批

d.在國有重點企業試行稽察特派員制度

6.自1997年東南亞金融危機爆發,加上美國經濟衰退,引發了全球性經濟危機。連法國前總理若斯潘也感慨地說:“資本主義最壞的敵人可能就是資本主義本身”。可見資本主義社會存在著不可調和的矛盾,這就是()。a.工人階級同資產階級之間的矛盾 b.執政黨同反對黨之間的矛盾

c.發達資本主義國家同發展中國家之間的矛盾 d.帝國主義國家之間的矛盾 7.當事物處在量變狀態時()。a.事物處在數量上的增減變化 b.事物表現為平衡和靜止

c.事物從一種質轉化為另一種質

d.事物矛盾的雙方只有統一沒有斗爭 8.形而上學唯物主義物質觀的缺陷是()。a.否認了世界的物質性

b.割裂了自然界和人類社會的物質統一性 c.把物質的特殊形式與物質混同起來

d.把自然科學的物質結構學說混同于哲學的物質范疇 9.法律關系屬于()。a.思想關系 b.社會關系 c.經由該關系的參加者的意思表示而建立的關系 d.權利義務關系

lo.可以提起復議申請的具體行政行為有()。a.對責令停產停業不服的 b.對限制人身自由不服的

c.認為行政機關沒有依法發給憮恤金的 d.對財產的查封不服的

11.公民自覺履行法定義務就應該做到()。

a.法律讓做的做,不讓做的也做 b.法律所鼓勵的積極去做 c.法律要求做的必須做 d.法律所禁止的堅決不做 12.行政訴訟第一審程序包括()等步驟。a.書面審理 b.法庭調查 c.法庭辯論 d.合議庭評議

13.我國公民的政治權利和自由有()。a.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 b.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c.人身自由

d.宗教信仰自由

14.自愿提前退休方式的條件是()。

a.男年滿55周歲,且工作年限滿20年的 b.女年滿55周歲,且工作年限滿20年的 c.工作年限滿30年的 d.喪失工作能力

15.下列人員,()有可能屬于行政七級。a.國務院各部委的司長 b.副專員 c.縣長 d.地級市市長

16.公務員培訓有哪幾種()。a.初任培 b.任職培訓

c.專門業務培訓 d.更新知識培訓 17.下列屬非領導職務的是()。a.副專員 b.巡視員 c.調研員 d.科員

18.機關正式制發公文設計的版頭,作者有()。a.表明作者單位的意圖 b.表明公文作者的歸屬

c.顯示該公文的權威性和鄭重性 d.表明該公文的性質和行文方向 19.公文校對的主要內容是()。

a.校正與文稿不符的錯、倒、橫、殘等 b.校正顛倒字句、行段

c.校正標點、公式等方面的錯誤

d.校正格式、注文、頁碼編排等方面的錯誤 20.可以用來發布規章的文件有()。a.命令 b.決定 c.通知 d.通告

三、判斷題

1.任何人只要實施了對社會有危害性的行為,就構成違法。()2.任何一個法律關系的參加者都是作為權利和義務的擔當者出現的。()3.國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權由國家土地管理局代表行使。()4.政府職能決定著政府機構的設置及其規模。()5.省人大常委會有權任命副省長,有權接受省長辭職和從副職領導人員中決 定省長。()6.產業結構合理化和生產結構現代化是相互矛盾的。()7.一般認為,引進硬件,引進成套設備,屬于比較低級的引進方式。()8.屬于宏觀層次的經濟管理只是計劃管理,財政管理、信貸管理等屬于微觀管理。()9.我國的“大躍進”發展戰略大體屬于協作型戰略模式。()10.一定時期內在建未完工程的數量越大,則投資需要量就越少;反之亦然。()11.人的本質是永恒不變的。()12.科學技術水平的高低是衡量生產力水平高低的客觀尺度。()13.市場經濟以市場作為資源配置的基礎性手段,但它并不排斥國家對經濟的宏觀調控。()14.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要保持幣值的穩定,就必須使貨幣流通量等于商品流通的需要量。()15.合法行為和違法行為都可以引起法律關系的產生、變更和消滅。()16.中國第一個資產階級政黨是強學會。()17.領導武昌起義的是同盟會。()18.電子計算機的構成包括硬件、中央處理器和軟件三部分。()19.隨著信息經濟的來臨,信息產業的發展水平已經成為衡量一個國家綜合國力的重要尺度,促進信息產業的發展已成為世界信息化發展的重要目標。()20.技術引進、模仿只是技術創新的手段,而不是目的本身。企業將在消化、吸收引進技術后,依靠自己的努力,創造出有自己產權的技術和產品,只有這樣,企業才能有市場競爭力、國際競爭力。()

一、單項選擇題

1.b2。d 3.c 4.c 5.b 6.d 7.c8.c 9.d 10.b 11.c 12.d 13.c 14.d15.a 16.c 17.c 18.a 19.a 20.b 21.b22.b 23.d 24.a 25.c 26.c 27.b 28.c29.d 30.b

二、多項選擇題

1.ad 2.abcd 3.abcd 4.abcd 5.abd 6.acd 7.ab 8.bcd 9.bcd10.abcd 11.bcd 12.bcd 13.ab 14.ac 15.abd 16.abcd 17.bcd 18.bcd 19.abcd 20.ac

三、判斷題

1.x 2.√ 3.x 4.√ 5.x 6.x 7.√8.x 9.x 10.√ 11.x 12.x 13.√ 14.√ 15.x 16.√ 17.x 18.x 19.√ 20.√

事業單位法律基礎知識重點篇三

第一節 法理學

一、法的概念、特征和本質

1.法的定義

法是由國家制定、認可并依靠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以權利好義務為調整機制,以人的行為及行為關系為調整對象,反映由特定物質生活條件所決定的統治階級意志,以確認、保護和發展統治階級所期望的社會關系和價值目標為目的的行為規范體系。

2.法的特征

(1)調整行為關系的規范。(2)由國家專門機關制定、認可和解釋,并具有普遍約束力的社會規范。(3)以權利義務雙向規定為調整機制。(4)依靠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

3.法的本質

法是統治階級意志的表現。法體現的是整個統治階級的意志,而不是統治階級中個別人或少數人的意志,同時也不是統治階級每個成員個人意志簡單的相加。

二、法的淵源

法的淵源,也被稱為法的形式,是指由一定的有權國家機關制定的各種規范性法律文件的表現形式。當代中國法的淵源主要有:憲法、法律、行政法規、一般地方性法規、自治法規、部門規章、地方政府規章等。

(一)法的淵源

1.憲法

作為法的形式,憲法是國家最高權力機關經由特殊程序制定和修改的,綜合性地規定國家、社會和公民生活的根本問題,具有最高法的效力的一種法。憲法規定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規都不得與憲法相抵觸。憲法的修改,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提議,并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全體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數通過。

2.法律

法律是由全國人大和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修改、補充、廢止的。根據《立法法》第7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國家立法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國家機構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和修改除應當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法律進行部分補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該法律的基本原則相抵觸。”

3.行政法規

行政法規是由國務院制定的規范性法律文件,是國家行政機關體系中最高的規范性文件。

4.地方性法規

地方性法規,是指法定的地方國家權力機關依照法定的權限,在不同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相抵觸的前提下,制定和頒布的在本行政區域范圍內實施的規范性文件。

5.自治法規

自治法規是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即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人大制定的與民族區域自治有關的規范性法律文件,包括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可以依照當地民族的特點,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作出變通規定,但不得違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規的基本原則,不得對憲法和民族區域自治法的規定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專門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規定作出變通規定。

6.規章

規章通常稱行政規章,是國家行政機關依照行政職權所制定、發布的針對某一類事件或某一類人的一般性規定,是抽象行政行為的一種。規章包括部門規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規章。

(二)規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等級

上述各種法的淵源都具有法的效力,但它們的效力等級又是有差別的。

1.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

2.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規章。行政法規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規、規章。

3.地方性法規的效力高于本級和下級地方政府規章,省、自治區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規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區域內的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規章。

4.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的優先適用效力,經濟特區法規的優先適用效力。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依法對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作變通規定的,在本自治地方適用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的規定:經濟特區法規根據授權對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作變通規定的,在本經濟特區適用經濟特區法規的規定。

5.部門規章之間、部門規章與地方政府規章之間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權限范圍內施行。

6.特別規定優于一般規定、新的規定優于舊的規定的原則:同一機關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特別規定與一般規定不一致的,適用特別規定;新的規定與舊的規定不一致的,適用新的規定。

三、法的效力

法的效力是指法具體生效的范圍,及法在適用對象、時間和空間三方面的效力范圍。

1.法的對象效力

第一,中國公民、法人好其他組織在中國領域內一律適用中國法,在國外仍受中國法的保護并履行中國法定義務,同時也遵守所在國的法。第二,我國法律對外國的適用包括兩種情況:(1)在中國領域內的外國人,除享有外交特權好豁免權或法有另外規定者外,一律適用我國法律;(2)外國人在中國領域外對中國或中國公民、法人犯罪,按中國刑法規定的最低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適用中國刑法規定,但按犯罪地的法不受處罰的除外。

2.法的空間效力

(1)有的法在全國范圍有效;(2)有的法在一定區域內有效;(3)有的法具有域外效力。

3.法的時間效力

是指法的效力的起止時限以及對其實施前的行為有無溯及力。法開始生效的時間:一是自公布之日起生效;二是公布后經過一段時間生效。法終止生效的時間:一是以新法取代舊法,使舊法終止生效;二是有些法完成了歷史任務而自然失效;三是發布特別決議、命令宣布廢止某項法;四是法本身規定了終止生效的日期。

注意:法的溯及力,指新法頒布后對它生效前所發生的事件和行為可加以適用的效力。法原則上不溯及既往,但法律有特別規定的除外。

四、法的作用

法的作用泛指法對人們的行為及社會關系和社會生活發生的影響。

1.法的規范作用

作為國家制定的社會規范,法具有告示、指引、評價、預測、教育和強制等規范作用。

(1)告示作用:法律代表國家關于人們應當如何行為的意見和態度。

(2)指引作用:法是通過人們在法律上的權利和義務以及違反法律規定應當承擔的責任來調整人們的行為的。

(3)評價作用:法律作為一種行為標準好尺度,具有判斷、衡量人們的行為的作用。

(4)預測作用:根據法律規定,人們可以預先知曉或估計到人們相互間將如何行為。

(5)教育作用

(6)強制作用:在于制裁違法行為。

2.法的社會作用:

(1)維護統治階級的階級統治。

(2)執行社會公共事務。

五、法的運行過程

(一)立法

1.立法的概念

立法是指由特定主體,依據一定職權好程序,運用一定技術,制定、認可和變動法這種特定社會規范的活動。

2.中國立法指導思想

當代中國立法總的指導思想是馬克思主義,特別是馬克思主義立法觀。

當代中國立法基本指導思想,是中國化的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

我國現階段立法的指導思想,必須是以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和黨的基本路線為指導,為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而不能以別的思想為指導,不能離開社會主義解放生產力、發展生產力這個根本任務。

3.中國立法的基本原則

立法的基本原則:(1)立法必須以憲法為依據;(2)立法必須從實際出發;(3)總結實踐經驗與科學預見相結合;(4)吸收、借鑒歷史和國外的經驗;(5)以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利益為標準,立足全局,統籌兼顧;(6)原則性和靈活性相結合;(7)保持法律的穩定性和連續性與及時立、改、廢相結合。

4.我國立法的基本程序

立法的基本程序包括法律案的提出、法律案的審議、法律草案表決稿的表決和法律的公布等四個階段。

(1)法律案的提出。法律案的提出是指依法有專門權限的國家機關和個人向立法機關提出創制、修改、補充或廢止某項法律的法律案。

(2)法律案的審議。法律案的審議是指立法機關對已列入會議議程的法律案進行審查和討論。列入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議程的法律案,一般經過三次常務委員會會議審議后交付表決。

(3)法律草案表決稿的表決。這是指立法機關對法律案經過審議后提出的表決稿,正式表示同意或不同意的活動。這是整個立法活動中最有決定意義的一步。

根據我國憲法和《立法法》的規定,一般法律要由全國人大全體代表或常務委員會全體組成人員超過半數通過。

(4)法律的公布。這是立法機關將獲得通過的法律依法定形式公之于眾(社會)的一個法定程序

5.當代中國的法律體系

法律體系,也稱為部門法體系,是指一國的現行法律規范,按照一定的標準和原則,劃分為不同的法律部門而形成的內部和諧一致、有機聯系的整體。它不包括國際法和已失效的國內法。當代中國的法律體系通常包括下列部門法:憲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經濟法、勞動與社會保障法、自然資源與環境保護法、訴訟法。

(二)法的實施

1.法的實施中的相關概念

法律實施包括執法、司法和守法。所謂執法,是指國家行政機關依照法定職權和程序貫徹和實現法律的活動。所謂司法,也稱法的適用,通常是指國家司法機關根據法定職權好法定程序,具體應用法律處理案件的專門活動。

2.法律適用的要求和原則

法律適用的要求:(1)準確,指適用法律時,事實要調查清楚,證據要準確;(2)合法,指司法機關審理案件時要合乎國家法律的規定,依法辦案;(3)及時,指司法機關辦案時在正確、合法的前提下,還必須做到遵守時限。

法律適用的原則: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實事求是,有錯必糾。

3.法律關系:

(1)法律關系是在法律規范調整社會關系的過程中所形成的人們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關系。

(2)法律關系的基本特征。法律關系是以權利義務為內容的社會關系;法律關系是由國家強制力保證的社會關系;法律關系是以現行法律存在為前提的社會關系。它不屬于物質關系,而是一種思想關系。

(3)法律關系的構成

法律關系的主體:公民(自然人);機構和組織(法人);國家。

法律關系的客體:物;行為結果;精神產品;人身。

法律關系的內容:法律關系主體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

4.違法行為、法律責任與法律制裁

(1)違法行為:違反現行法律規定并具有社會危害性的有過錯的行為。

構成:違法主體,違法客體,違法的主觀要件,違法的客觀要件。

違法的分類:刑事違法,民事違法,行政違法,違憲行為。

(2)法律責任

法律責任,是指因違反法律上的義務所產生的由相關主體所應承擔的具有法定強制性的不利后果。

與政治責任、道義責任等其他社會責任相比,法律責任有如下特點:第一,法律責任是因違反法律上的義務而產生的責任。法律上的義務包括法定義務、約定義務以及正確行使權力、權利的義務;第二,法律責任具有國家強制性。該責任或由有關國家機關依法定職權和程序,以直接強制手段實施;或由當事人協商主動承擔,但以國家強制力作為潛在的保證。

(3)法律制裁

法律制裁是指由專門機關對違法者依其應負的法律責任而采取的強制性懲罰措施。法律制裁主要有以下幾種:刑事制裁,民事制裁,行政制裁,違憲制裁。

5.法律實施的監督

(1)法律監督及其構成 法律監督,是指由所有國家機關、社會組織和公民對各種法律活動的合法性所進行的監察和督導。法律監督的基本構成要素一般包括三個方面,即法律監督的主體、法律監督的客體和法律監督的內容。法律監督的主體主要可以概括為三類:國家機關、社會組織和人民群眾。法律監督的客體是立法、司法和執法機關及其公職人員進行的公務活動。通過法律監督促使被監督的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嚴格依法辦事,正確行使權力。

(2)國家機關的監督

國家機關的監督,是國家機關為保障法律的切實實施所進行的監督。具體包括國家權力機關的監督、國家行政機關的監督和國家司法機關的監督。

國家權力機關的監督,在我國就是指人民代表大會所進行的監督。

行政機關的監督,又稱行政監督,是指國家行政系統內部、上下級之間存在的法律監督,以及行政系統內部設立的專門機關的法律監督。

司法機關的監督,是我國監督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具體包括檢察機關的監督和審判機關的監督兩種。

(3)社會的監督

指各政黨、各社會組織和人民群眾對各種法律活動的合法性進行的監督。

六、法與其他社會現象之間的關系

(一)法與經濟基礎的關系

1、法與經濟的聯系是最根本的聯系。

2、經濟基礎決定法的性質,經濟基礎的發展變化決定著法的發展變化;法又反作用于經濟基礎。

3、生產力發展的水平直接影響法的發展水平。

4、法在市場經濟宏觀調控中的作用:引導作用;促進作用;保障作用;制約作用。

5、法在規范微觀經濟行為中的作用:確認經濟活動主體的法律地位;調整經濟活動中各種關系;解決經濟活動中的各種糾紛;維護正常的經濟秩序。

(二)法與政治、政策

1、法受政治的制約。體現在:政治關系的發展變化是影響法的發展變化的重要因素;政治體制的改革也制約法的內容及其發展的變化;政治活動的內容更制約法的內容及其變化。法又服務于政治。

2、法與政策的關系:黨的政策是法律的依據和指導,法律是政策的規范化、法律化,是實現黨的政策的重要工具。

第二節 憲法

一、憲法的概念、特征與基本原則:

1.憲法的概念

憲法是確立國家制度和社會制度的基本原則與政策,調整公民權利與國家權力之間的基本關系的國家根本法。憲法在國家統一的法律體系中處于核心的地位,是依法治國的基礎和前提,是國家的根本大法。

2.憲法的特征

第一,內容上,憲法規定的是國家制度和社會制度的最基本的原則,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國家機構的組織和活動原則等根本問題。

第二,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上,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或法律效力。

第三,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憲法的制定和修改比其他法律更為嚴格。

3.憲法的基本原則:

(1)人民主權原則;(2)基本人權原則;(3)民主集中制原則;(4)法治原則。

二、憲法監督:

憲法明確規定,由全國人大和全國人大常委會行使憲法監督權,由全國人大常委會行使憲法解釋權,全國人大有權改變或者撤銷全國人大常委會不適當的決定。

三、新中國憲法的產生和發展

1954年9月20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我國第一部憲法,此后于1975年、1978年和1982年做了全面修改。1982年憲法規定:“憲法的修改,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或者1/5以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提議,并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全體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數通過。”

四、國家性質、經濟制度、國家政體與國家結構形式

1.國家性質

即國體,是指國家的階級性質,反映社會各階級在國家中的地位,體現一定階級的專政。

一般地說,在經濟領域中居于主導地位的階級總是控制或掌握著國家政權,處于統治地位。

我國的國體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

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制度和政治協商制度是我國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是我國政治制度的特點和優點。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是由廣泛代表性的統一戰線組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組織形式。其性質不屬于國家機構,但也不同于一般的人民團體。

2.經濟制度

我國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我國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基礎是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

在法律規定范圍內的個體經濟、私營經濟等非公有制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家允許外國的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依照中國法律的規定在中國投資,同中國的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進行各種形式的經濟合作。

國家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國家加強經濟立法,完善宏觀調控,依法禁止任何組織或個人擾亂社會經濟秩序。

社會主義公有制消滅了人剝削人的制度,實行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原則;國家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堅持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憲法規定,社會主義的公共財產神圣不可侵犯。國家依照法律規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權和繼承權。

3.國家政體

政體又叫政權組織形式,是指特定社會的統治階級采取什么樣的形式去組織自己的政權機關,實現自己的統治。

國體決定政體,政體是為國體服務的,是國體的表現形式。

我國政權組織形式為人民代表大會制度。(1)國家的一切權利屬于人民,這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實質;(2)人民在民主基礎上選派代表,組成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代表大會,作為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3)其他國家機關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接受監督,向它負責;(4)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負責,人民代表大會向人民負責。

4.國家結構形式

國家結構形式是指國家整體和部分之間、中央和地方之間的相互關系。可以分為單一制和復合制兩種。單一制是指由若干行政區域構成的具有統一主權的國家結構形式。單一制國家有統一的憲法、統一的國籍、統一的國家立法機關和統一的行政機關。復合制是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成員國聯合組成聯盟國家或者國家聯盟的結構形式。分為聯邦和邦聯兩種形式。

我國是一個統一的、多民族的單一制國家。我國在民族自治地方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一部分,是我國一級地方行政區,直轄于中央人民政府,享有高度的自治權。

五、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公民是指具有一國國籍,并根據憲法和法律規定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人。

1.公民的基本權利:

(1)平等權: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權利和自由:指公民管理國家事務、參與政治生活的權利和自由。

(3)人身自由權: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嚴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

(4)宗教信仰自由:有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5)社會經濟權利:勞動權、休息權、退休人員生活保障權利、獲得物質幫助權。

(6)文化教育權利:受教育的權利和進行科學研究、文學藝術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

(7)特定人的權利:國家保護婦女的權利和利益;婚姻、家庭、老人、兒童受國家保護;保護華僑和僑眷的正當的權利和利益。

2.公民的基本義務:

(1)維護國家統一和各民族團結的義務。

(2)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機密,愛護公共財產,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會公德的義務。

(3)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

(4)保衛祖國、依法服兵役的義務。

(5)依法納稅的義務。

六、國家機構的組成、性質、地位等

國家機構是統治階級為了保證國家權力的有序運行而建立的相互聯系的國家機關的總稱。

1.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我國的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又是行使國家立法權的機關。它的性質決定了它在國家機構體系中居于首要的、最高的地位:(1)其他國家機關由它產生,并對它負責,受它監督。(2)它制定的法律、做出的決議和決定,其他國家機關都必須遵守和執行。

全國人大常委會是全國人大的常設機關,是全國人大閉會期間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經常性的最高國家權力機關,也是行使國家立法權的機關。

2.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國家主席是我國國家機構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一個相對獨立的國家機關,同全國人大常委會結合行使國家元首職權,對外代表國家。國家主席和副主席由全國人大選舉產生,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年滿45周歲的中國公民可以被選為國家主席、副主席。主席和副主席的每屆任期為五年,聯系任職不得超過兩屆。

3.國務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是國家最高行政機關。國務院每屆任期五年,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

4.中央軍事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全國武裝力量,是全國武裝力量的最高領導機關,即最高國家軍事機關。

5.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

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是地方國家權力機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級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是地方各級國家行政機關。

6.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

包括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政府。

7.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

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各級人民法院由同級國家權力機關產生,對它負責并報告工作,受它監督。

人民檢察院是國家法律監督機關,依法獨立行使檢察權。人民檢察院實行雙重從屬制。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負責并領導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和專門人民檢察院的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對產生它的國家權力機關和上級人民檢察院負責,并接受上級人民檢察院的領導。

8.特別行政區。

目前我國設有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

9.居民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

是基層群眾性組織,而不是國家機關。

第三節 刑法

一、刑法概述

1.刑法的概念

刑法是規定犯罪、刑事責任和刑罰的法律規范的總和。刑法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刑法是指系統規定犯罪、刑事責任和刑罰的刑法典,也就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廣義刑法是指規定犯罪、刑事責任和刑罰的所有法律規范的總和,它主要包括刑法典、單行刑法和附屬刑法規范。

1979年7月1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自1980年1月1日起施行,這標志著新中國第一部刑法典的正式誕生。1997年3月14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了全面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以下簡稱《刑法》),這是一部統一的、比較完備的刑法典。

2.刑法的基本原則

《刑法》第3條至第5條規定了三項基本原則,即刑罰法定原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則、罪刑相適應原則。

(1)刑罰法定原則

刑罰法定原則的基本含義是: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也就是通常所說的“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法無明文規定不受處罰”。

(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則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則的基本含義是:對任何人犯罪,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許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權。對于一切人的合法權益都要平等地加以保護,不允許有任何歧視。

(3)罪刑相適應原則

罪刑相適應原則的基本含義是:刑罰的輕重,應當與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擔的刑事責任相適應。

3.刑法的性質:

刑法是統治階級為了維護其階級利益和統治秩序,以國家名義制定的有關什么行為是犯罪和對犯罪者適用何種刑罰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它鮮明地反映統治階級的意志,具有強烈的階級性,是統治階級實現階級專政的重要工具。

4.刑法的目的和任務。

(1)目的:懲罰犯罪,保護人民。懲罰犯罪是手段,保護人民是最終目的。

(2)任務:用刑罰同一切犯罪行為作斗爭,以保衛國家安全,保護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具體任務有:保衛國家安全;保衛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保護社會主義公共財產和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維護社會秩序、經濟秩序。

5.刑法的效力范圍:

又稱為刑法的適用范圍,指刑法在什么地方、什么時間、對什么人適用以及是否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它包括空間效力和時間效力問題。

(1)空間效力范圍分為:我國刑法的屬地管轄;我國刑法的屬人管轄;我國刑法的保護管轄;我國刑法的普遍管轄。

(2)我國刑法在時間上的效力,始于生效日,中止于廢止日;在溯及力問題上,采取從舊兼從輕的原則。

二、犯罪和犯罪構成要件

1.犯罪的定義及特征:

犯罪是嚴重危害社會、違反刑法并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

犯罪具有三個基本特征:(1)犯罪是嚴重危害社會的行為,即具有一定的社會危害性;(2)犯罪是違反刑法的行為,即具有刑事違法性;(3)犯罪是應當受到刑罰處罰的行為,即具有應受刑罰處罰性。

2.犯罪構成

犯罪構成是指我國刑法規定的犯罪行為所應當具備的一切客觀和主觀要件的總和。

犯罪構成包括犯罪客體、犯罪的客觀方面、犯罪主體和犯罪的主觀方面等四個要素。

(1)犯罪的主體

犯罪的主體指實施了危害社會的行為,依法應負刑事責任的人。它包括作為犯罪主體的自然人和作為犯罪主體的單位。

自然人成為犯罪主體的條件有:實施了危害社會行為;是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的自然人,刑法規定,已滿16周歲的人罰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周歲未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要負刑事責任;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

年齡與承擔刑事責任的關系:①我國刑法規定,公民完全承擔刑事責任年齡為16周歲,相對負刑事責任年齡為14周歲,完全不負刑事責任年齡為14周歲以下。②已滿14周歲的公民,犯以下各罪應承擔刑事責任: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

單位成為犯罪主體的條件有:實施了危害社會的行為;必須是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公司、團體。

(2)犯罪的客體

指刑法所保護的而為犯罪行為所侵犯的社會主義社會關系。

(3)犯罪的主觀方面

犯罪主觀方面是指犯罪主體對自己實施的危害社會行為及其危害社會的后果所持的故意或者過失的心理態度。它包括犯罪的故意、犯罪的過失以及犯罪的目的和動機。

犯罪的故意指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的一種心理態度。在這種心理態度支配下實施的犯罪就屬于故意犯罪。犯罪的故意有兩種:一是直接故意;二是間接故意。

犯罪的過失指行為人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了危害社會的結果的主觀心理態度。

犯罪目的指行為人通過實施危害社會的行為所希望達到的結果。

犯罪動機指刺激犯罪人實施犯罪行為以達到犯罪目的內心沖動或起因。

(4)犯罪的客觀方面

犯罪的客觀方面是指犯罪行為及其危害結果的客觀外在表現。它包括三個基本要件:危害行為;危害結果;危害行為和危害結果之間的因果關系。

三、正當防衛和緊急避險

1.正當防衛

正當防衛是指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對不法侵害者所實施的沒有明顯超過必要限度并且未造成重大損害的防衛行為。正當防衛是法律賦予公民的一項權利,不僅不構成犯罪,而且受到法律的保護。

正當防衛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必須是對不法侵害行為才能實施正當防衛;

(2)不法侵害行為必須是正在進行的;

(3)防衛行為必須是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不法侵害而實施的;

(4)防衛行為必須針對不法侵害者本人實施,而不能針對第三人;

(5)防衛行為不能明顯超過必要限度。

2.緊急避險

緊急避險指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不得已而采取的損害另一較小合法權益的行為。

緊急避險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必須是為了避免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遇到危險而采取的;

(2)必須使正在發生危險的情況下采取的;

(3)必須使在不得已的情況下采取的。如果能采取其他方法避免危險,就不能實施緊急避險行為;

(4)緊急避險行為不能超過必要限度。

四、犯罪的預備、未遂、中止和既遂

1.犯罪的預備:為了犯罪準備工具,制造條件。犯罪預備也是犯罪行為,而犯意表示不構成罰罪。

2.犯罪未遂:已經著手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為得逞。《刑法》第23條第2款規定: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3.犯罪中止: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的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行為。

4.犯罪既遂:是指行為人故意實施的行為已經具備了某種犯罪構成的全部要件。判定犯罪是否既遂,應當以行為人所實施的行為是否具備了《刑法》所規定的某一犯罪的全部構成要件為標準。完全具備的,是既遂;未能完全具備的,則不是既遂。

五、共同犯罪

1.共同犯罪的概念:

共同犯罪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構成共同犯罪應當具備以下條件:(1)犯罪主體必須是兩個或兩個以上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2)各個共同犯罪人必須具有共同的犯罪行為;(3)各個共同犯罪人必須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2.共同犯罪的形式

共同犯罪的形式,是指二人以上共同犯罪的結構,或者是指共同犯罪人之間結合的方式。共同犯罪的形式,可以分為:任意共同犯罪和必要共同犯罪;事前有通謀的共同犯罪和事前無通謀的共同犯罪;簡單共同犯罪和復雜共同犯罪;一般共同犯罪和犯罪集團。

3.犯罪集團

犯罪集團是一種特殊的共同犯罪形式,是指三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

4.共同犯罪人的種類及其刑事責任

《刑法》根據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把共同犯罪人分為主犯、從犯、脅從犯、教唆犯四種。

(1)主犯,是指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共同犯罪人。應按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

(2)從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共同犯罪的人。應當從輕、減輕或者免于處罰。

(3)脅從犯,指被脅迫參加犯罪的共同犯罪人。因其在共同犯罪中處于被動地位、罪行也比較輕。

(4)教唆犯,指教唆他人犯罪的共同犯罪人。教唆犯必須有教唆他人實施犯罪的故意。

六、單位犯罪

1.單位犯罪的概念與特征

《刑法》規定:“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實施的危害社會的行為,法律規定為單位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單位犯罪的特征:

(1)犯罪主體必須是單位,即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和團體;

(2)單位犯罪的主觀方面必須有為本單位謀取非法利益的故意,并且作出犯罪決定的是單位集體或其負責人;

(3)必須實施了犯罪行為;

(4)單位犯罪,法律有規定的才處罰。

2.單位犯罪的刑罰

我國刑法在處罰單位犯罪時采用“兩罰制“原則。即對單位犯罪既處罰單位,又處罰其機關的自然人或者行為人。

單位犯罪的刑罰具體為:

(1)對單位判處罰金;

(2)對其直接負責的主觀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判處刑罰,包括判處可以適用于自然人犯罪的一切刑罰方法;

(3)刑法分則和其他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七、刑罰概念、種類和具體運用

1.刑罰概念:

刑罰,是指我國刑法規定的,由國家審判機關依法對犯罪分子所適用的一種強制性的法律制裁措施。

刑罰與其他制裁的顯著特點有:

(1)嚴厲程度不同。刑罰是一種最為嚴厲的制裁方法。

(2)適用對象不同。刑罰只能對犯罪分子適用。

(3)適用的機關和程度不同。刑罰只能由人民法院代表國家適用,并且要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管轄權限和訴訟程序進行。

2.刑罰的種類:

刑罰分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屬于主刑的刑種只能獨立適用。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附加刑的各個刑種既可以獨立適用,也可以作為主刑的附加刑適用。另外,對于犯罪的外國人,可以獨立適用或者附加適用驅逐出境。

主刑的刑種:

(1)管制

指由人民法院判決,對犯罪分子不予關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機關執行管束和群眾監督下進行改造的一種刑罰。《刑法》規定,管制的期限,為3個月以上2年以下。數罪并罰時最高不能超過3年。

(2)拘役

指短期剝奪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就近執行并實行勞動改造的一種刑罰。主要適用于罪行較輕,需要短期關押的犯罪分子。拘役的期限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數罪并罰時,拘役刑期最高不能超過1年。

(3)有期徒刑

指剝奪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強制其進行勞動并接受教育改造和矯正的一種刑罰。有期徒刑的刑期為6個月以上15年以下。數罪并罰時,有期徒刑的刑期可以超過15年,但最高不能超過20年。

(4)無期徒刑

指剝奪犯罪分子的終身自由,強制其參加勞動并接受教育改造的一種刑罰。適用于罪行嚴重,但又沒有必要判處死刑的犯罪分子。

(5)死刑

指剝奪犯罪分子生命的一種刑罰。它是我國最嚴厲的一種刑罰。對于應當判處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可以判處死刑同時宣告緩期2年執行。

附加刑的刑種:

(1)罰金

強制犯罪分子或者犯罪單位向國家繳納一定數額金錢的一種刑罰。

(2)剝奪政治權利

剝奪犯罪分子參加國家管理和政治活動權利的一種刑罰。剝奪政治權利是剝奪下列權利:(1)選舉權和被選舉權;(2)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權利;(3)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4)擔任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

(3)沒收財產

將犯罪分子個人所有財產的一部分或全部,強制無償地收歸國有的一種刑罰。

3.刑罰的具體運用

(1)量刑

量刑是刑事審判活動的一個基本環節,指人民法院依法對犯罪分子裁量決定刑罰的活動。具體說來,就是人民法院根據犯罪的事實、犯罪性質、犯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決定對犯罪分子的刑罰。

量刑的一般原則是:以犯罪事實為根據,以刑事法律為準繩。

(2)累犯

累犯指因犯罪受到一定刑罰處罰,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內又犯一定之罪的犯罪人。我國《刑法》中規定的累犯,分為普通累犯和特殊累犯。普通累犯指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犯罪人。特殊累犯指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任何時候再犯危害國家安全罪的犯罪分子。對累犯應當從重處罰。

(3)數罪并罰

數罪并罰指一人犯數罪,人民法院對其所犯之罪分別定罪量刑后,按照法定的原則,決定應當執行的刑罰。所謂數罪,就是行為人出于數個犯罪故意或過失,實施了數個犯罪行為,即具備了數組犯罪構成要件。所謂并罰,就是對一個人的犯的數罪,依照刑法分則的規定,分別確定罪名和刑期,除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以外,應當在總和刑期以下,數罪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決定執行的刑期。

(4)緩刑

緩刑指被判處一定刑罰的犯罪分子,在其具備法定條件的情況下,附條件地暫緩執行原判刑罰,當犯罪人滿足一定條件后,便不再執行原判刑罰,如果違反了應當遵守的條件,則原判刑仍要執行的一種刑罰制度。緩刑不是刑種,而是刑罰具體運用的一項制度。

(5)減刑

減刑指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或者立功表現,將其原判刑罰予以適當減輕的一種制度。

(6)假釋

是指對判處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了一定的刑期以后,如果確有悔改表現,不致再危害社會,附條件地予以提前釋放的制度。

(7)自首與立功

自首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交代自己的罪行,并接受國家審查和裁判的行為。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的情形。

(8)實效

是指經過一定的期限,對刑事犯罪不得追訴或者對所判刑罰不得執行的一項法律制度。

八、刑事追訴時效期限

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1)法定最高刑為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經過5年;(2)法定最高刑為5年以上不滿10年有期徒刑的經過10年;(3)法定最高刑為10年以上不滿15年有期徒刑的經過15年;(4)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20年,如果20年以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

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時效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訴期限內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追訴期限從犯罪之日起計算,犯罪行為有連續或繼續狀態的,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在追訴期限以內又犯罪的,前罪追訴的期限從犯后罪之日起計算

九、犯罪的種類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犯罪

1.犯罪的種類

根據新《刑法》可分為:危害國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侵犯財產罪;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危害國防利益罪;貪污賄賂罪;瀆職罪;軍人違反職責罪。

2.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犯罪

(1)貪污賄賂罪

貪污賄賂罪指國家工作人員和其他依法從事公務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違背職責義務,非法占有、使用公私財物的行為。

貪污賄賂罪的種類: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賄罪;行賄罪;向單位行賄罪;介紹賄賂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隱瞞境外存款罪;集體私分國有資產罪。

(2)瀆職罪

瀆職罪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故意或過失褻瀆職責、職務的犯罪行為。具有如下法律特征:瀆職罪侵害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客觀方面是實施了褻瀆職權、職務的行為;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主觀方面既可以是故意,又可以是過失。

瀆職罪的種類有: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徇私舞弊罪;泄露國家機密罪;徇私枉法罪;私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罪;司法工作人員玩忽職守罪;司法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罪;行政執法人員徇私舞弊罪。第四節 民法

一、民法概述

1.民法的概念

調整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法人之間以及公民和法人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民法調整的財產關系的內容主要包括物權、債權和知識產權;民法調整的人身關系的內容主要包括人格權和身份權。

2.民法的基本原則

(1)保護公民、法人合法民事權益的原則

(2)平等、自愿、等價有償原則

(3)公平、誠實信用原則

(4)遵守法律和國家政策的原則

(5)尊重社會公德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原則

二、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內容和客體

民事法律關系是指由民法調整的具有民事權利、義務內容的社會關系,即具體的民事權利和義務關系。它由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內容和客體三要素構成。

1.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

是指參加民事法律關系,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人,通常稱為民事法律關系的當事人。在我國,自然人、法人以及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其他組織可以作為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國家在一定范圍內也是民事主體。

(1)公民

公民是指具有一國國籍的自然人。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規律而出生并生存的人。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自然人是我國的公民。我國民法上的自然人,不僅包括中國公民,也包括外國公民和無國籍人,這些人在我國境內參加民事活動,具有民事主體地位,但其活動必須遵守我國的法律

①公民的民事權利能力,是指法律賦予公民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資格。它是公民取得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前提條件,它是公民具有獨立法律人格,成為民事主體的必然要求和集中表現。根據《民法通則》規定,我國公民的民事權利能力始于出生,終于死亡。

②公民的民事行為能力

公民的民事行為能力是指公民能夠以自己的行為參與民事法律關系,取得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能力。公民的民事行為能力劃分為三類:第一,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第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第三,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2)法人

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法人的成立應當具備以下條件:①依法成立;②有必要的財產或者經費;③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④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依據法人的宗旨不同,法人分為企業法人、機關法人、事業單位法人和社會團體法人。

與自然人相比,法人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具有自己的特點,即法人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同時產生,同時消滅。一般來說,始于法人的成立,終于法人的撤銷或解散。

2.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

是指民事法律關系主體權利與義務所指向的客觀事務,主要包括四類:物、行為、智力成果和人身利益。

3.民事法律關系的內容

是指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所享有的民事權利和負有的民事義務。不同的民事法律關系有不同的內容。

三、民事法律事實

民事法律事實是根據民法的規定,能夠引起民事法律關系的產生、變更或消滅的客觀現象。

根據導致民事法律關系產生、變更或消滅的客觀情況的不同性質,民事法律事實可以分為事件和行為。

事件是指不以當事人主觀意志為轉移的客觀現象。能夠成為民事法律事實的事件主要有:(1)不可抗力;(2)時間的經過;(3)人的出生和死亡。

行為是指民事主體有意識的活動。行為包括積極的活動(稱為“作為”),也包括消極的不活動(稱為“不作為”)。成為民事法律事實的行為必須能夠依法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產生,其主要包括:(1)事實行為;(2)民事行為;(3)違法行為等。

四、民事法律行為

1.民事法律行為概念

民事法律行為簡稱法律行為,是指民事主體設立、變更或者終止民事權利義務的合法行為。是以意思表示為要素,而依意思表示的內容發生法律效果的民事合法行為。

2.民事法律行為的成立條件

民事法律行為的成立條件,是指決定民事法律行為成立的必要條件,如不具備,便是無效的民事行為,不發生行為人預期的法律后果。它可分為實質要件和形式要件:

(1)實質要件。《民法通則》第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①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②意思表示真實;③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

(2)形式要件:《民法通則》第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采取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法律規定用特定形式的,應當依照法律規定。”主要有:①口頭形式;②書面形式;③默認形式。

3.民事法律行為的分類

可分為單方法律行為、雙方法律行為、多方法律行為;雙務法律行為與單務法律行為;有償法律行為與無償法律行為;諾成性法律行為與實踐性法律行為;要式法律行為與不要式法律行為。等等。

五、代理

1.代理的概念

代理是指代理人依據代理權,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與第三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而被代理人承受代理人代理行為的法律后果。

代理的基本法律特征是:(1)代理行為是代理人的行為,而該行為所產生的法律后果卻直接歸屬于被代理人;(2)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實施代理行為;(3)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進行民事活動;(4)被代理人對代理行為承擔民事責任。

2.代理的種類

(1)法定代理。是指代理權直接根據法律的規定而產生的代理,主要適用于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

(2)指定代理。是指代理權根據人民法院和有關單位的指定而產生的代理。

(3)委托代理。是生活中最常見的代理種類,指基于被代理人授權行為所產生的代理。

3.代理權的行使

(1)代理人應在代理權限范圍內行使代理權;(2)代理人行使代理權應當維護被代理人的利益;(3)代理人應親自行使代理權,不得任意轉委托他人代理;(4)不得濫用代理權。

六、物權與所有權

(一)物權

1.物權的概念

物權是權利主體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直接支配其物,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民事權利。

2、物權的特征

(1)物權是一種“對世權”。(2)物權的客體是特定的獨立的物,而不是行為或精神財富。(3)物權的內容是對物的直接管理和支配。(4)物權具有獨立性和排他性。(5)物權具有追及權和優先權。

3.物權的分類 物權按不同的特點可分為四類:

(1)所有權與他物權;(2)主物權與從物權;(3)動產物權與不動產物權;(4)準物權。

(二)財產所有權的概念、特征與內容

1.財產所有權的概念

財產所有權是指所有人依法對自己的財產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2.財產所有權的特征

(1)財產所有權是一種最完全的物權權利;(2)它是一種絕對權;(3)它具有強烈的獨占性、排他性;(4)其客體總是特定的物體和財產,而不是智力成果和行為。

3.財產所有權的內容

財產所有權的內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1)占有,就是單位或個人對于財產的實際管領和控制;(2)使用,是指發揮財產的使用價值而對財產的運用;(3)收益,是指通過對財產的占有、使用而取得經濟效益;(4)處分,是對某項財產在事實上或法律上的最終處置,是所有權中帶有根本性的一項權能。

七、債權

(一)債的概念和產生的根據

1、債的概念

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的權利和義務關系。享有權利的人是債權人,其享有的權利稱債權;負有義務的一方為債務人,其負擔的義務是債務。

2、債產生的根據

也稱債的發生原因,是指引起債的關系產生的法律事實。依照民法通則第84條的規定,我國民法上債的發生原因可分為兩類:一是基于合同;一是基于法律規定。在各國民法上,可引起債的產生的法律事實主要有:合同、不當得利、無因管理、侵權行為、締約過失、單方允諾、其他原因。

(二)債的分類

債的分類主要有:(1)單一之債與多數人之債;(2)按份之債與連帶之債;(3)特定物之債與種類物之債;(4)簡單之債與選擇之債;(5)主債與從債;(6)意定之債與法定之債。

(三)債的履行

1.債的履行的含義

債的履行是指債務人按照合同約定或依照法律的規定,全面地、適當地履行債所規定的義務,使債權人的權利得到完全的實現。

2.債的履行原則

(1)實際履行原則;(2)適當履行;(3)協作履行;(4)經濟合理原則;(5)情勢變更原則。情勢變更原則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因不可歸責于雙方當事人的原因發生了不可預見的情勢變更,致使合同的基礎喪失或動搖,若繼續維持合同原有效力則顯失公平,因而允許當事人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則。

3.債的擔保

是指促使債務人履行其債務,保障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的法律措施。

債的擔保的種類有:(1)人的擔保,其形式主要有保證人擔保;(2)物的擔保,其方式主要有抵押權、質權、留置權和優先權等;(3)金錢擔保,主要方式有定金、押金;(4)反擔保,是指在經濟往來中,有時為了換取擔保人提供擔保、抵押或質押等擔保方式而由債務人或第三人向該擔保人新設擔保,該新設擔保相對于原擔保而言被稱為反擔保。

4.債的消滅

是指債的關系在客觀上不復存在。

債的消滅原因大致有三類:(1)基于當事人的意思,如免除、解除;(2)基于債的目的,如不能履行、清償;(3)基于法律的直接規定。

債消滅的方式主要有:(1)清償,是指當事人實現債權目的的行為。與履行的意義相同。(2)抵銷,是指兩人互負債務時,各以其債權充當債務之清償,而使其債務與對方的債務在同等額內相互消滅。(3)提存,是指由于債權人的原因而無法向其交付合同標的物時,債權人將該標的物交給提存部門從而消滅債的制度。(4)免除,是指債權人拋棄債權,從而全部或部分終止合同關系的單方行為。(5)混同,是指債權和債務同歸一人,致使債的關系消滅的事實。

八、合同

(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1.合同的概念

《合同法》所稱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不適用《合同法》而是適用其他法律規定。

2.合同的法律特征

(1)它是當事人之間在自愿基礎上達成的協議,是雙方或多方的民事法律行為;(2)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3)它是當事人之間以設立、變更、終止特定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為目的的法律行為;(4)它所確立的是債權債務關系;(5)其所確定的內容是符合法律的。

(二)合同法的基本原則

1.平等原則;2.自愿原則;3.公平原則;4.誠實信用原則。

(三)合同的分類

1.雙務合同與單務合同。以雙方當事人是否互負義務為標準。

2.有償合同與無償合同。以合同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是否存在對價關系為標準。

3.諾成合同與實踐合同。以合同成立是否必須以交付標的物或完成其他給付為標準。諾成合同自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時即宣告成立,而實踐合同則除當事人達成合意外,尚需交付標的物或完成其他給付才能成立和生效。

4.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以合同的成立是否必須采用法律要求的形式為標準。

5.有名合同和無名合同。以法律是否賦予特定名稱并設有規范為標準。

(四)合同的訂立

合同訂立的一般程序,從法律上分為要約和承諾兩個步驟。

1.要約

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約的要件,除了必須具備意思表示的一般要件外,和有其特定的構成要件:(1)要約是由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要約人必須是訂立合同一方的當事人。(2)要約必須具有訂立合同的意圖。(3)要約必須向要約人希望與之訂立合同的受要約人發出。(4)要約的內容必須具體、確定。

2.承諾

指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承諾的內容應當與要約的內容一致。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的,為新要約。

承諾的要件:(1)由受要約人向要約人作出;(2)承諾之意思表示須與要約一致;(3)在承諾期間作出。

承諾的效力,我國合同法采到達主義,即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時生效。

(五)合同的內容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1.合同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和住所;2.標的;3.數量;4.質量;5.價款或酬金;6.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7.違約責任;8.解決爭議的方法。

(六)合同的形式

合同的形式具有廣泛性,包括口頭形式、書面形式以及當事人約定或法定的其他形式。

(七)合同的效力

合同的效力,是指法律賦予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約束當事人各方乃至第三人的強制力。

1.合同無效的幾種情形:(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5)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2.合同可變更或可撤銷的情形:(1)應重大誤解訂立的;(2)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3)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

3.效力未定合同:(1)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依法不能獨立訂立的合同;(2)無權代理人以他人名義訂立的合同;(3)無權處分人訂立處分他人財產的合同。效力未定的合同經追認權人追認后,自始有效,否則,自始無效。

(八)合同的責任

主要包括締約過失責任和違約責任。

締約過失責任是指在訂立合同過程中,一方因違背其依據誠實信用原則所應盡的義務而致另一方信賴利益的損失,依法應承擔的民事責任。

違約責任是違反合同的民事責任的簡稱,是指合同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合同約定所應承擔的民事責任。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主要有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如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或者賠償損失(如支付違約金、支付賠償金、支付價金及預期利息)等。

九、知識產權

(一)知識產權的概念、法律特征及范圍

1.知識產權的概念

知識產權是法律賦予人們對創造性智力成果享有的專有的權利,亦稱智力成果權。

2.知識產權的法律特征

(1)知識產權的客體是不具有物質形態的智力成果。(2)專有性,及知識產權的權利主體依法享有獨占使用智力成果的權利,他人不得侵犯。(3)地域性,即知識產權只在產生的特定國家或地區的地域范圍內有效,不具有域外效力。(4)時間性,即依法產生的知識產權一般只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有效。

3.知識產權的分類

一類為文學產權,是關于保護智力作品創造和傳播的權利,包括著作權(即版權)和鄰接權;另一類為工業產權,是工業、農業、林業、商業和其他產業具有實用經濟意義的無形產權,包括專利權和商標權。

4.知識產權的范圍

主要包括著作權和鄰接權、專利權、商標權、商業秘密權、植物新品種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商號權等。

(二)著作權

1.著作權的概念

是指作者對其創作的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依法享有的人身權和財產權等民事權利。

我國《著作權法》中,它同版權系同義語,它包括著作人身權和著作財產權。前者指作者對自己的作品依法享有的以人身利益為內容的權利,具體包括:(1)發表權;(2)署名權;(3)修改權;(4)保護作品完整權。著作財產權可分為兩大類:一是再現作品獲得報酬權,二是演繹權。

2.著作權的主要內容

《著作權法》中規定的保護的作品包括:(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4)美術,建筑作品;(5)攝影作品;(6)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7)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8)計算機軟件;(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3.著作權的保護期限

(1)著作人身權中的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的保護期不受限制,但發表權的保護有時間限制。

(2)公民的作品,其發表權和使用權的保護期分別為作者終生及其死后50年,截至于作者死之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三)專利權

所謂專利權,是指專利權人對其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依法享有的專有的權利。

在我國,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20年,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的專利權期限為10年。

(四)商標權

商標,俗稱商品的牌子,是生產經營者在其商品或者服務上使用的,由文字、圖形或其組合構成的,具有顯著特征,便于識別商品或服務來源的專用標記。根據商標的構成不同,商標分為文字商標、圖形商標和組合商標。根據商標的識別對象不同,商標分為制造商標、銷售商標和服務商標。根據商標的法律保護不同,商標分為注冊商標和非注冊商標。

商標權的內容有以下幾個方面:專用權、許可權、轉讓權、續展權、標示權、禁止權。

在我國,商標權的取得需遵循自愿注冊原則和先申請原則。

注冊商標的有效期有10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期限屆滿,可以續展注冊。

十、人身權

1.人身權的概念

人身權是指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的與其人身不可分離的、沒有直接財產內容的民事權利。

2.人身權的分類

人身權分為人格權和身份權兩大類。

人格權是指民事主體具有法律尚的獨立資格必須具有的民事權利,公民、法人都有人格權。具體包括:(1)生命權;(2)身體權;(3)健康權;(4)姓名權和名稱權;(5)名譽權;(6)肖像權;(7)隱私權。

身份權是指民事主體因具有某種特定身份而依法享有的民事權利,主要包括:(1)親權;(2)配偶權;(3)親屬權;(4)榮譽權等。

3.人身權的保護

保護人身權的責任方式主要有:(1)停止侵害;(2)消除影響、恢復名譽;(3)賠禮道歉;(4)賠償損失。

十一、財產繼承權

1.財產繼承權的概念

財產繼承權是指公民依法承受死者個人所遺留的合法財產的權利。

2.繼承制度中的基本原則

保護公民合法財產繼承權原則;繼承權男女平等原則;養老育幼、互濟互助原則;互諒互讓、團結和睦原則;權利義務相一致的原則。

法定繼承人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法定繼承人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

繼承的方式有四種

事業單位法律基礎知識重點篇四

航帆培訓祝您事業有成!

1.立法必須以()為依據。

a.黨的政策b.客觀事實c.憲法d.既定事實

2.在我國,16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應視為()。

a.限制行為能力人b.無行為能力人c.完全行為能力d.部分限制行為能力人

3.法律規定的不以當事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的能引起法律關系的產生、變更和消滅的屬于()。

a.法律解釋b.法律事件c.法律行為d.法律部門

4.社會主義法是社會主義國家對社會關系進行()的手段。

a.強制性調整b.規范性調整c.引導性調整d.約束性調整

a.某人因家中被盜而報告公安機關

b.某人因不服判決而向高級法院遞交文書

c.某企業因對方不履行合同而將其告上法庭

d.被告因發現原告侵犯自己的權利而在訴訟過程中反訴原告

8.醉酒的人犯罪,依我國刑法規定,()負刑事責任。

a.可以b.應當c.必定d.根據犯罪情節

9.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作出的罰款決定屬于()。

a.刑事處罰b.民事處罰c.行政處罰d.政紀處罰

1o.委任狀、逮捕證、營業執照都屬于()。

a.規范性法律文件b.非規范性法律文件c.司法機關公文d.證據

11.在我國,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與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的關系是

()。

a.領導與被領導關系b.委托與被委托關系

c.監督與被監督關系d.指導與被指導關系

12.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有權批準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逮捕或者刑事審判的機關是()。

a.國家主席

b.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委員長

c.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委員長會議

d.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13.根據我國《刑法》規定,有關精神病人具有的刑事責任能力,錯誤的是()。

a.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時不具有責任能力

b.間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時犯罪應負刑事責任

c.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應負刑事責任

d.精神病人任何時候都不應負刑事責任

14.公民的()不受侵犯。

a.財產b.私有財產c.合法的私有財產d.合法的經濟收入

17.下列哪個選項不屬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

a.自治區的人民代表大會b.自治州的人民法院c.自治縣的人民政府

d.自治旗的人民代表大會

18.按照現行《憲法》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對()負責。

a.上級人民法院b.本級人大常委會c.本級人民代表大會d.本以上考試信息由航帆網為您提供!

級人大及其常委會

19.甲揚言殺害乙全家,乙報案后公安人員即尾隨追趕,在通向乙家的公路上,將攜帶兇器的甲截獲,甲的行為屬于()。

a.犯罪預備b.犯罪中止c犯罪未遂d.不構成犯罪

20.吊銷違法者的經營許可證是()。

a.執行罰b.行政處罰c.行政處分d.行政強制執行

21.在《憲法》規定的公民的權利自由中,居首要地位的自由是()。

a.出版自由b.結社自由c.言論自由d.示威自由

22.行政許可需要行政機關內設的多個機構辦理的,該行政機關應當確定()受理行政許可申請統一送達行政許可決定。

a.本級行政機關b.下級行政機關c.一個機構d.下級組織

23.選民直接選舉的代表候選人的當選須獲得()。

a.全體選民的過半數的選票b.參加選舉的選民過半數的選票

c.全選區選民的過半數的選票d.二分之一選民的過半數的選票

24.某工廠有法人資格,法人應該是()。

a.該廠廠長b.該廠的黨支部書記

c.該廠d.該廠的工會主席

25.我國案件審理程序實行的是()。

a.兩審終審制,但最高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即為終審判決

b.‘單純的兩審終審判,兩審后當事人不得上訴

c.一審終審制,但允許上訴

d.一審終審但可以復核

26.在我國,“公民”一詞的含義是指()。

a.年滿1 8周歲具有我國國籍的人

b.享有政治權利的人

c.具有我國國籍的人

d.出生在我國的人

27.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以相同或相似的商標在同一天申請注冊的,商標局應公告()。

a.申請在先的商標b.申請人效益較好的使用商標

c.使用在先的商標d.在不同地點范圍內分別使用

28.某公民的某一文學作品在其死亡后,根據著作法的規定,()。

a.該作品修改權由其繼承人所有

b.該作品的修改權由國家所有

c.該作品的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在法律規定的保護期內,由其繼承人所有

d.該作品著作權中的人身權利經過50年后將不受保護

29.我國國務院各部、委的設立、撤銷或合并,其決定權在于()。

a.全國人民代表大會b.國務院總理c.國家主席d.國務院全體會議

30.教唆、幫助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侵權行為的人,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a.侵權b.共同侵權人c.主要侵權人d.次要侵權人

31.法律規范生效的時間,如無明文規定,依照慣例應該是()。

a.通過三個月后b.批準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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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公布之日d.公布三個月后

32.中國攝影協會所屬的法人類別是()。

a.機關法人b.事業單位法人

c.社會團體法d.企業法人

33.偵查人員甲為了獲得證據,對犯罪嫌疑人乙施以暴力,結果導致乙肢體殘廢,則甲的行為()。

a.構成刑訊逼供罪b.構成刑訊逼供罪和故意傷害罪

c.構成過失重傷罪d.構成故意傷害罪

34.最高人民法院對在審判過程中如何具體應用法律、法律規范所作的解釋

()。

a.對下級法院具有普遍約束力

b.沒有普遍約束力

c.對下級法院沒有約束力

d.有普遍的約束力

35.根據《憲法》的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有權制定()。

a.基本法律b.行政法規

c.特別行政區的基本法d.除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36.我國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分為()。

a.憲法、行政法、民法、經濟法、勞動法、環境法、刑法、訴訟法等

b.憲法、選舉法、組織法、民法、刑法、行政法、訴訟法等

c.憲法、行政法、民法、刑法、訴訟法、律師法、選舉法等

d.憲法、選舉法、國籍法、民法、刑法、行政法、訴訟法等

37.按照我國現行《憲法》規定,有權制定和發布行政法規的國家機關是()

a.全國人大常委會b.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

c.國務院各部、委d.國務院

38.下列不屬于行政司法的是()。

a.行政訴訟b.行政復議c.行政仲裁d.行政裁決

39.行政確認行為的法律效果()。

a.具有后及性b.沒有前溯性c.沒有后及性d.具有前溯性

40.正當防衛的目的是()。

a.保護本人的利益免受不法侵害

b.保護公共利益、本人利益免受不法侵害

c.保護公共利益、本人和他人權益免受侵害

d.保護國家、公共利益、本人和他人的權益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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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法律基礎知識重點篇五

2018年長春事業單位公共基礎知識:法律練習題

1、張某15歲,因家境困難而輟學在一家手工作坊打工,月入3000元,能夠維持自己的基本生活所需,關于張某的行為能力,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a、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b、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c、屬于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d、以上說法均不正確

【答案】b我國《民法通則》規定,以自然人的年齡與精神狀態為標準,將自然人民事行為能力劃分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三類。

1.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1)十八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2)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1)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2)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3.無民事行為能力

(1)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2)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 本題中,張某15周歲,雖能夠以自己的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但未滿16周歲,所以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2、村民王小二為補貼家用,到附近的礦山打工,2017年6月8日由于工友操作不當而發生礦難,經有關機關認定沒有生還的可能,王小二現有母親、妻子和兒子,下列關于王小二的宣告死亡說法正確的是()a、只能由王小二的母親在四年以后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死亡 b、只能由王小二的妻子在四年以后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死亡

c、若王小二的母親要求宣告死亡,王小二的妻子不同意宣告死亡,則應當宣告死亡 d、若王小二的妻子要求宣告死亡,王小二的母親不同意宣告死亡,則應當宣告死亡 【答案】d 宣告死亡的條件

①自然人必須處于下落不明的狀態。受宣告自然人離開住所或居所沒有任何音訊,處于下落不明的狀態。②自然人下落不明必須達到一定期限。普通期間為 4 年;特別期間為 2 年,該期間僅適用于因意外事故造成的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情況。但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且經有關機關證明該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利害關系人申請不受時間的限制。民法通則》第 23 條規定,戰爭期間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時間從戰爭結束之日起計算。

③須由該自然人的利害關系人向法院申請。利害關系人的范圍與順序:其一,配偶。其二,父母、成年子女。

其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其三,與其有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人。

前一順序的人不申請,后一順序的人不得申請。

本題中,王小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并經有關機關認定不可能生還,申請宣告死亡不受時間限制,a、b錯誤。在申請順序上,配偶是第一順序,父母是第二順序,前一順序的人不申請,后一順序的人不得申請。故本題正確的為d。

3、張三賭博成癮,在外欠下大筆賭債,為了償還賭債,張三打算將家里的一處祖宅變賣,三日后,張三與李四簽訂買賣房屋的合同,李四隨即支付了全部房款,張三的鄰居王五知道此事后,愿意以更高的價格買此房屋,于是找到張三,張三見有利可圖,便又與王五簽訂買賣合同,并辦理了過戶登記,房屋的所有權屬于()a、張三 b、李四 c、王五 d、國家

【答案】c《物權法》第 9 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本題中,張三為王五辦理了過戶登記,所有權已經轉移給王五。故本題答案為c。

4、(多選)2017年6月1日,天津市市民王大力陪女兒小元過六一兒童節,帶去附近動物園玩耍,在走到沒有任何防護設施和標示的猴山時,小元非常興奮,將自帶的零食向猴子拋去,猴子被刺激到以后向小元撲去,將另一個小朋友小美的臉抓傷,花費醫藥費20萬元,關于本案,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a、傷害是由自己引起的,動物園不用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b、小美可以請求動物園或王大力承擔侵權責任 c、動物園承擔責任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 d、動物園承擔責任適用過錯推定責任原則 【答案】bd(1)飼養動物損害責任,是指動物飼養人或管理人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時,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特殊侵權責任。

(2)飼養動物損害責任的承擔

飼養動物損害責任由動物的飼養人或管理人承擔責任。因第三人的過錯致使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第三人請求賠償。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賠償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故a錯誤,b正確。

①對于一般主體飼養的動物致人損害,適用無過錯責任。《侵權責任法》第 78 條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②對于動物園飼養的動物致人損害,適用過錯推定責任。《侵權責任法》第 81 條規定,動物園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園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故c錯誤,d正確。

5、(多選)一般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包括()a、主體 b、因果關系 c、損害事實 d、故意

【答案】bc一般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是指一般侵權責任所必需具備的條件。它包括:行為、過錯、損害事實和因果關系四個構成要件。

1.加害行為

加害行為,是指民事主體違反法律而實施的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因此,加害行為也被稱為“違法行為”。

2.損害事實

損害事實,是指加害行為致使權利主體的利益減少或滅失的客觀事實。3.因果關系

侵權行為中的因果關系,是指違法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的客觀聯系,即特定的損害事實是否是行為人的行為必然引起的結果。只有當二者間存在因果關系時,行為人才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4.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

過錯是侵權行為構成要件中的主觀因素,反映行為人實施侵權行為的心理狀態。過錯的形態分為故意和過失。

故a選項錯誤;d選項錯誤,一般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是主觀過錯,而主觀過錯又包括故意和過失,所以d選項以偏概全,說法錯誤。本題正確答案為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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