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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店管理規章制度匯編 連鎖藥店管理規章制度篇一
(2)易燃、易爆等危險性藥品應另設危險品庫存放,并按化學危險物品的分類原則進行分類,單分開隔離存放。以氧化劑配方時應用玻璃、瓷質器皿盛裝,不能用紙包裝。
(3)存放量的中草藥應定期攤開,注意防潮,以防發熱自燃。
(4)藥店和庫內嚴禁明火和吸煙,電氣照明的`燈具、開關、線路,不得靠近藥架或穿過藥品。
(5)化學性能相互抵觸或相互產生強烈應的藥品,要分開存放。盛放易燃液體的玻璃器皿,應放在藥架底部,以免破碎、脫底而起火災。
(6)藥房內的廢棄紙盒、紙屑,不要隨地亂丟,應集中在金屬桶簍內,每日清除。
(7)備有一定防火設備,并經常進行檢查,掌握防火常識及防火器材的使用。
藥店管理規章制度匯編 連鎖藥店管理規章制度篇二
1、藥劑人員應按時開窗,規范著裝,掛牌上崗,堅守崗位,履行職責,實行首問職責制,做好窗口服務工作。
2、從事調劑工作的務必是藥學專業技術人員。
3、調劑處方時務必做到"四查十對":查處方,對科別、姓名、年齡;查藥品,對藥名、劑型、規格、數量;查配伍禁忌,對藥品性狀、用法用量;查用藥合理性,對臨床診斷。
4、調配處方時,對處方所列藥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對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劑量的處方,應當拒絕調配,必要時經處方醫師更正或者重新簽字,方可調配;
5、內含法定"特殊藥品"的處方調配,應按其有關"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6、藥師簽名或專用簽章式樣應當在本機構留樣備查。處方調配者及核對檢查者均需在處方上簽字;
7、發藥時,應將病人姓名、服用方法詳細寫在瓶簽上或藥袋上,核對無誤后交給患者,并進行用法用量交待。
8、專人負責藥品領取、保管、統計、報表等工作;應定期檢查藥品有效期,定期盤存,及時補充藥品,重點藥瓶日統計。
9、藥品應分類定位、不得著地堆放,對外包裝、藥名相似的藥奇放有特殊標簽標識。每日登記溫濕度,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處理;配發藥品應按先進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則進行。
10、門診藥房工作人員不得私自挪用、隨意外借和兌換藥品,一經發現按醫院有關規定處理。
11、工作時間有事離開時應請假,不能擅自脫崗,若下班時有未完成的工作應向值班人員交待清楚。工作場所內禁止吸煙、會客等,嚴禁醫藥代表和非藥房人員進入工作場所。
12、建立配方差錯登記本及處方差錯登記本。如出現差錯事故應及時處理。
13、嚴禁工作人員為銷售人員或廠家統計藥品用量,一經發現調離崗位并按醫院有關規定處理。
14、認真搞好安全保衛工作,下班前關好門、窗、水、電,麻藥品柜等。
藥店管理規章制度匯編 連鎖藥店管理規章制度篇三
(一)藥品進貨必須嚴格執行《藥品管理法》、《產品質量法》、《合同法》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有關法律法規,依法購進。
(二)進貨人員須經專業和有關藥品法律法規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三)購進藥品以質量為前提,從具有合法證照的供貨單位進貨。
(四)購進藥品要有合法票據,并依據原始票據建立購進記錄,購進記錄載明供貨單位、購貨數量、購貨日期、生產企業、藥品通用名稱、商品名稱、規格、批準文號、生產批號、有效期等內容。票據和購進記錄應保存至藥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五)購進進口藥品要有加蓋供貨單位質管部門原印章的《進口藥品注冊證》或《醫藥產品注冊證》和《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復印件隨貨同行,實行進口藥品報關制度后,應附《進口藥品通關單》。
(六)首營企業與首營品種的審核必須按照“首營企業與首營品種審制度”的規定執行,填寫“首營企業審批表”和“首營品種審批表”,并進行相應的質量審查,經審批合格后方可經營。
(七)購進藥品的合同要有明確的的質量條款內容。
(八)定期對時貨情況進行質量評審,一年至少1-2次。認真總結進貨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加以分析改進。
(一)質量管理部門必須根據《藥品管理法》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有關規定,建立健全藥品入庫驗收程序,以防假劣藥品進入倉庫,切實保證入庫藥品質量完好,數量準確。
(二)企業必須設專職驗收員,檢查驗收人員應經過專業或崗位培訓,由地市級(含)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考試合格,獲得合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且不得在其他企業兼職。
(三)入庫藥品必須依據入庫通知單,對藥品的品名、規格、批準文號、注冊商標、有效期、數量、生產企業、生產批號、供貨單位碼及藥品合格證等逐一進行驗收,并對其外觀質量、包裝進行感觀檢查。發現質量不合格或可疑,應迅速查詢拒收,單獨存放,作好標記,并立即上報藥店負責人處理。
(四)驗收特殊管理藥品、外用藥品,其包裝的標簽或說明書上有規定的標識和警示說明。特殊管理藥品必須雙人逐一驗收到最小包裝。處方藥和非處方藥按分類管理要求,標簽、說明書有相應的警示語或忠告;非處方藥的包裝有國家規定的專有標識。
(五)驗收中藥材和中藥飲片應有包裝,并附有質量合格的標志。每件包裝上,中藥材標明品名、產地、供貨單位;中藥飲片標明品名、生產企業、生產日期等。實施文號管理的中藥材和中藥飲片,在包裝上還應標明批準文號。
(六)驗收首營品咱,應有該批號藥品的質量檢驗報告書。
(七)進口藥品驗收時,應憑蓋有供貨單位質管機構原印章的《進口藥品注冊證》或《醫藥產品注冊證》及《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的復印件驗收,進口預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應有加蓋供貨單位質量管理機構原印章的《生物制品進口批件》復印件;進口藥材應有加蓋供貨單位質量管理機構原印章的《進口藥材批件》復印件。并檢查其包裝的標簽應以中文注明藥品的名稱、主要成分以及注冊證號,并有中文說明書。實行進口藥品報關制度后,應附《進口藥品通關單》。
(八)凡驗收合格入庫的的藥品,必須詳細填寫檢查驗收記錄,驗收員要簽字蓋章。檢查驗收記錄必須完整、準確。檢查,驗收記錄保存至超過藥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九)進貨驗收以“質量第一”為基礎,因驗收員工作失誤,使不合格藥品入的庫的,將在季度質量考核中處罰。
(一)藥品質量的好壞,藥品零售服務工作的優劣,關系著千家萬戶,與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息息相關。為給消費者提供放心的藥品、優質的服務,根據《藥品管理法》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二)凡從事藥品零售工作的營業員,上崗前必須經過業務培訓考核合格,同時對與藥品直接接觸的工作人員要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后方可上崗工作。
(三)認真執行價格政策,做到藥品標價簽齊全,填寫準確、規范。
(四)藥品陳列應清潔美觀,擺放時應做到藥品與非藥品分開,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開,內服藥與外用藥分開,人用藥與環境衛生、殺蟲、鼠藥嚴格分開。藥品可按用途或劑型陳列。
(五)營業員要正確介紹藥品,不得虛假夸大和誤導消費者。
(六)營業員根據顧客所購藥品的名稱、規格、數量、價格核對無誤后,將藥品交與顧客。
(七)銷售藥品時,處方必須經執業藥師或從業藥師審核簽章后,方可調配和出售。無醫師開具的處方,不得銷售處方藥。
(八)對缺貨藥品要認真登記,及時向業務部傳遞藥品信息,組織貨源補充上柜,并通知客戶購買。
(九)做好各項臺帳記錄,字跡端正、準確、記錄及時。
(十)做好當日報表,做到帳款、帳物、帳貨相符,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藥店負責人。 (十一)藥品銷售不得采用有獎銷售,附贈藥品或禮品等銷售方式。
(十二)如違反上述規定,將不合格藥品銷出,出現一次,在季度考核中處罰。
(一)倉庫要按照安全、方便、節約的原則,正確選擇倉位,合理使用倉容,“五距”(即地、墻距、垛距、頂距、燈距)適當,堆碼合理、整齊、牢固、無倒置現象。
(二)根據藥品的性能及要求,分別存放于常溫庫,陰涼庫,冷庫。
(三)根據季節、氣候變化,做好溫濕度管理工作,堅持每日二次觀測并記錄“溫濕度記錄表”,并根據具體情況和藥品的性質及時調節溫濕度,確保藥品儲存安全。
(四)藥品存放實行色標管理。待驗品、退貨藥品區——黃色;合格品區、零售貨稱取區、待發藥品區——綠色;不合格品區——紅色。
(五)庫房的安全及分類儲存工作,藥品實行分開擺放。
1、藥品與非藥品分開;
2、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開;
3、內服藥與外用藥分開;
4、性質相互影響、容易串味的藥品分開存放;
5、品名和外包裝容易混淆的品種分開存放;
6、特殊管理藥品要雙人、專柜、專帳管理。
(六)庫放藥品要按批號順序存放,不合格藥品要單獨存放,并有明顯標志。
(七)保持庫房、貨架的清潔衛生,定期進行掃除和消毒,做好防盜、防火、防潮、防腐、防污染、防鼠等工作。
(八)倉庫必須建立藥品保管卡,記載藥品進、存、出狀況。因保管員未盡職責,工作不實造成藥品損失的,將在季度質量考核中處罰。
(一)堅持“ 預防為主”的原則,按照“藥品養護操作方法”定期對在庫藥品根據流轉情況進行養護與檢查,做好養護記錄,防止藥品變質失效造成損失。
(二)配備專職的養護人員,養護人員應經專業或崗位培訓,熟悉藥品保管和養護要求。
(三)對3個月內到失效期的近效期藥品,按月填報“近效期藥品催銷表”。
(四)每月對各類養護設備定期檢查,并記錄,記錄保存二年。
(五)發現藥品質量問題,及時與質量管理部聯系,懸掛明顯標志,停止上柜銷售。
(六)養護人員應配合倉管人員對庫存藥品存放實行色標管理。待驗品、退貨藥品區——黃色;合格品、零售貨稱取區、待發藥品區——綠色;不合格品區——紅色。
(七)養護人員配合倉管人員做好溫濕度管理工作,每日上午10時、下午3時各記錄一次庫內溫濕度。根據溫濕度的情況,采取相應的通風、降溫、增溫、除溫、加濕等措施。重點做好夏防、冬防養護工作。每年落實專人負責,適時檢查、養護,確保藥品安全度夏、冬。
(八)報廢、待處理及有問題的藥品,必須與正常藥品分開,并建立不合格藥品臺帳,防止錯發或重復報損,造成帳貨混亂和嚴重后果。
(九)建立健全重點藥品養護檔案工作,并定期分析,不斷總結經驗,為藥品儲存養護提供科學依據。
(十)如因養護人員未盡職盡責,工作不實造成藥品損失的,將在季度質量考核中處罰。
藥店管理規章制度匯編 連鎖藥店管理規章制度篇四
為了規范我院醫院藥房管理,保障用藥安全、有效,根據及、及、、、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一、人員檔案
從事藥品質量管理、購進、驗收、養護、保管、調配工作的人員應當建立個人檔案,包含資料有身份證復印件、相關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專業技術職稱復印件、年度業務考核表等。
二、健康檔案
從事藥品質量管理、調配、驗收、養護、保管等直接接觸藥品的工作人員,每年應當在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指定二級以上醫療機構或者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進行健康查體,并建立健康檔案。
三、學習制度
從事藥品質量管理、購進、驗收、養護、保管、調配工作的人員應當理解藥事法律、法規及專業知識培訓,每周集中學習時間不少于1小時。
一、藥品的購進與驗收
購進藥品應當以保證質量為前提,從具有合法資格藥品生產、藥品批發企業采購藥品,嚴格審核供貨單位、購進藥品及銷售人員的資質,建立供貨單位檔案。
建立并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驗收人員要逐批驗明藥品的包裝、規格、標簽、說明書、合格證明和其他標識;不貼合規定要求的,不得購進。
建立真實、完整的藥品購進驗收記錄,做到票、帳、物相符。購進驗收記錄保存至超過藥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二、藥品的保管
設置與診療范圍和用藥規模相適應的、與診療區和治療區分開的藥房、藥庫。藥房、藥庫的內墻壁、頂棚和地面應光潔、平整,門窗應嚴密。
在常溫(溫度為030℃)、陰涼(溫度不高于20℃)、冷藏(溫度為210℃)條件下儲存藥品,相對濕度持續在4575%之間。對儲存有特殊要求的藥品應當按照藥品說明書或包裝上標注的條件及有關規定儲存。做好溫濕度的監測和管理,溫濕度超出規定范圍的,應及時調控并予以記錄。
藥品養護人員應當定期進行檢查和養護,并做好記錄,庫存藥瓶季度養護一次,陳列藥瓶月養護一次,重點品種每半月養護一次;對影響藥品質量的隱患應當及時排除;對過期、污染或變質等不合格產品,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予以處理。
三、藥品的調配
進行藥品調配的人員務必具備藥學專業技術相關資格。
調配的藥品應當與診療范圍相適應,務必憑注冊的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或者鄉村醫生開具的處方或醫囑進行,非經醫師開具處方不得調配藥品。
藥品發放應當遵循“先產先出”、“近效期先出”和按批號發放的原則。
調配、拆零藥品,應當根據臨床需要設立立調配、拆零場所或者專用操作臺并定期清潔消毒,持續工作環境衛生整潔;使用的容器和工具應定期清洗、消毒,防止污染藥品;拆零時不得手直接接觸藥品,應當做好詳細記錄,至少保存一年。
在完成處方調配后,務必按照有關規定妥善保存處方。
四、中藥飲片的管理
從事中藥飲片采購、存放、保管、調劑等工作的人員應當經過相應的專業技術培訓并取得相關的資格證書。
中藥飲片的.采購、存放、保管、調配和質量管理,執行的有關規定。
中藥飲片調劑人員在調配處方時,應當按照和中藥飲片調劑規程的有關規定進行審方和調劑。調配每劑重量誤差應當在±5%以內。
五、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
按照、等的相關規定進行管理。
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應當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應及時、處置果斷、依法處理的原則。
藥品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后,應當立即向所在地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逐級報至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藥品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后,用心配合相關部門查清造成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原因,如重藥品質量事件、群體性藥害事件、嚴重藥品不良應事件、重制售假劣藥品案件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突發藥品安全事件。
按照的相關規定進行管理。
從取得的生產企業或者取得的經營企業購進合格的醫療器械,并驗明產品合格證明。
一次性使用的醫療器械不得重復使用;使用過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銷毀,并作記錄。
因醫療器械造成的不良應,按有關規定填寫并上報
1、建立健全崗位職責制度,并嚴格執行。
2、相關人員、藥品、購藥單位等檔案由專人負責保管。
3、醫師處方按相關規定由專門人員保管。
4、開處方權限及醫師簽字,經醫務科審批后,其處方簽字筆跡應在藥房備案。
1、工作人員務必具備相關的專業合格資格證書。
2、藥房、藥庫的管理按中的相關規定執行。
3、醫療廢棄物按照中相關規定處理
4、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藥店管理規章制度匯編 連鎖藥店管理規章制度篇五
(1)為認真貫徹執行《藥品管理法》、《產品質量法》、《計量法》、《合同法》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法律法規和企業的各項質量管理制度,嚴格把好藥品購進質量關,確保依法購進并保證藥品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2)采購員應經專業知識及有關藥品法律、法規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3)嚴格執行本企業“進貨質量管理程序”的規定,堅持“按需進貨,擇優采購、質量第一”的原則,確保藥品購進的合法性。
①在采購藥品時應選擇合格供貨方,對供貨方的法定資格、履約能力、質量信譽等進行調查和評價,并建立合格供貨方檔案;
②審核所購入藥品的合法性和質量可靠性,并建立所經營藥品的質量檔案;
③對與本企業進行業務聯系的供貨單位銷售人員,進行合法資格的驗證,并做好記錄。
(4)采購藥品應簽訂采購合同,明確質量條款。采購合同如果不是以書面形式確立的,購銷雙方應提前簽訂明確質量責任的質量保證協議。
(5)購進藥品應開具合法票據,做到票、帳、物相符,票據和憑證應按規定保存至超過藥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兩年。
(6)購進藥品應按規定建立完整的購進記錄,購進記錄注明藥品通用名稱、劑型、規格、有效期、生產廠商、供貨單位、購進數量、購貨日期等項內容。
(8)對首營企業應確認其合法資格,并做好記錄。購進首營品種應進行藥品質量審核,審核合格后方可購進。
(9)購進進口藥品要有加蓋供貨單位質管部門原印章的《進口藥品注冊證》或《醫藥產品注冊證》和《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或《進口藥品通關單》復印件。
(10)采購員應及時了解藥品的庫存結構和營業銷售情況,合理制定藥品購進計劃,在保證滿足銷售需求的前提下,避免藥品因積壓、過期失效或滯銷造成的損失。
(11)質量負責人應會同采購員按年度定期對進貨情況進行質量評審,不斷優化品種結構,提高藥品經營質量。
(1)為確保購進藥品的質量,把好藥品的入庫質量關,根據《藥品管理法》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2)藥品質量驗收應由質量驗收人員負責,質量驗收員應具有高中以上學歷,并經崗位培訓和地市級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考試合格,取得崗位合格證書后方可上崗。
(3)驗收員應根據合法票據,對到貨藥品進行逐批驗收。
(4)驗收藥品應在待驗區內進行,在劃定的時限內及時驗收。 —般藥品應在到貨后1個工作日內驗收完畢,需冷藏藥品應在到貨后1小時內驗收完畢。
(5)貴重藥品應由雙人進行驗收。
(6)驗收時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對藥品的包裝、標簽、說明書以及有關證明文件進行逐一檢查:
① 藥品包裝的標簽和所附說明書上應有生產企業的名稱、地址,有藥品的通用名稱、規格、批準文號、產品批號、生產日期、有效期等。標簽或說明書上還應有藥品的成份、適應癥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應、注意事項以及貯藏條件等;
② 驗收整件藥品包裝中應有產品合格證;
③ 驗收外用藥品,其包裝的標簽或說明書上要有規定的標識和警示說明。處方藥和非處方藥按分類管理要求,標簽、說明書有相應的警示語或忠告語:非處方藥的包裝有國家規定的專有標識;
④ 驗收中藥飲片應有包裝,并附有質量合格的標志。每件包裝上,中藥飲片應標明品名、生產企業、生產日期等內容,實施批準文號管理的中藥飲片還應注明藥品批準文號;
⑤ 驗收進口藥品,其內外包裝的標簽應以中文注明藥品的名稱、主要成分以及注冊證號,其最小銷售單元應有中文說明書。進口藥品應憑《進口藥品注冊證》或《醫藥產品注冊證》及《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或《進口藥品通關單》驗收;進口預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應有《生物制品進口批件》復印件;進口藥材應有《進口藥材批件》復印件;
⑥ 驗收首營品種,應有與首批到貨藥品同批號的藥品出廠檢驗報告書。
(7) 驗收藥品應按規定進行抽樣檢查,驗收抽取的樣品應具有代表性。對驗收抽取的整件藥品,驗收完成后應加貼明顯的驗收抽樣標記,進行復原封箱。
(8) 驗收藥品時應檢查有效期,一般情況下有效期不足6個月的藥品不得入庫。
(9)對驗收不合格的藥品,應填寫藥品拒收報告單,報質量負責人審核處理。
(10)應做好“藥品質量驗收記錄”,記錄內容包括供貨單位、數量、到貨日期、品名、劑型、規格、批準文號、批號、生產廠商、有效期、質量狀況、驗收結論和驗收人員等項目。驗收記錄應保存至超過藥品有效期—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11)驗收合格的藥品,驗收員應在藥品購進驗收記錄單上簽字或蓋章,并注明驗收結論。倉庫保管員憑驗收員簽字或蓋章的藥品購進驗收記錄單辦理入庫手續,對貨單不符、質量異常、包裝不牢固或破損、標志模糊或有其他問題的藥品,應予拒收并報質量負責人。
(1)為保證對藥品倉庫實行科學、規范的管理,正確、合理地儲存,保證藥品儲存質量,根據《藥品管理法》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特制定本制度。
(2)按照安全、方便、節約、高效的原則,正確選擇倉位,合理使用倉容。
(3)應按照經營規模的需要,配備符合規定要求的底墊、貨架等儲存設施,配臵必要的庫房溫濕度監測和調控設施;
(4)應設臵溫濕度條件適宜的恒溫庫。陰涼庫溫度≤20℃,冷庫(指冰箱)溫度在2—10℃之間,各庫房相對濕度應控制在45%—75%之間。根據藥品儲存條件要求,應將藥品分別存放于常溫庫,陰涼庫,冷庫。對有特殊溫濕度儲存條件要求的藥品,應設定相應的.庫房溫濕度條件,保證藥品的儲存質量。
(5)按照藥品性能,對藥品應實行分區、分類儲存管理。具體要求:藥品與非藥品、內服藥與外用藥應分開存放。
(6)庫存藥品應按藥品批號及效期遠近依序集中碼放,不同批號藥品不得混垛。
(7)根據季節、氣候變化,做好庫房溫濕度管理工作,每日上、下午定時各一次觀測并記錄“庫房溫濕度記錄表”,并根據庫房條件及時調節溫濕度,確保藥品儲存安全。
(8)藥品存放應實行色標管理。待驗區、退貨區——黃色:合格品區——綠色;不合格品區——紅色。
(9)對不合格藥品實行控制性管理,不合格藥品應單獨存放,并有明顯標志。
(10)實行藥品的效期儲存管理,對效期不足6個月的藥品應按月進行催銷。
(11)儲存中發現有質量問題的藥品,應立即將營業場所陳列和庫存的藥品集中控制并停售,報質量負責人。
(12)保持庫內環境、貨架的清潔衛生,定期進行清理和消毒,做好防塵、防污染、防潮、防鼠、防蟲、防霉變等工作。
(1)為規范藥品倉儲養護管理,確保儲存藥品質量,根據《藥品管理法》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特制定本制度。
(2)建立和健全藥品養護組織,配備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養護人員,養護人員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經崗位培訓和地市級(含)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考試合格,取得崗位合格證書后方可上崗。
(3)堅持以預防為主、消除隱患的原則,開展在庫藥品養護工作,防止藥品變質失效,確保儲存藥品質量的安全、有效。
(4) 質量負責人負責對養護工作的技術指導和監督,包括審核藥品養護工作計劃、處理藥品養護過程中的質量問題、監督考核藥品養護的工作情況等。
(5)養護人員應配合倉管人員做好庫房溫濕度監測和調控工作,根據庫房溫濕度狀況,采取相應的措施并做好記錄。每日上午8-9時、下午3-4時各記錄一次庫內溫濕度。
(6)根據庫存藥品流轉情況,按季度進行藥品質量的養護檢查,并做好養護記錄,養護記錄應保存至超過藥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7)對中藥飲片按其特性,采取干燥方法進行養護。
(8)對效期不足6個月的近效期藥品,應按月填報“近效期藥品催銷表”。
(9)建立倉儲設施設備的管理臺帳及檔案,對各類養護設施設備定期檢查、維護、保養,并做好記錄,記錄保存二年。
(10)對養護中發現有質量問題的藥品,應暫停銷售,及時通知質量負責人進行復查處理。
(11)定期匯總、分析養護工作信息,并上報質量負責人。
藥店管理規章制度匯編 連鎖藥店管理規章制度篇六
1、為保證藥品經營行為的規范、有序,確保藥品經營性質和服務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2、應保持營業場所的環境整潔、衛生、有序、無污染物及污染源。
3、負責人對硬件場所的衛生負全面責任,并明確崗位的衛生管理責任。
4、營業場所定期進行衛生清潔,每天早晚各做一次清潔,做到“四無”,即無積水、無垃圾、無煙頭、無痰跡,保持環境衛生清潔。
5、貨架及陳列的藥品應保持無灰塵、無污損,柜臺潔凈明亮,藥品陳列規范有序。
6、保持店堂內外清潔衛生,嚴禁生活用品和其他物品放入貨架,個人生活用品應統一集中存放于專門位置,不得放在藥品貨架或柜臺中。
7、工作人員上班時,統一著裝,穿戴整潔、大方,工作服夏天每周至少洗滌3次,冬天每周洗滌2次,員工應保持個人衛生,著裝整齊,頭發、指甲注意修剪整齊。
8、每年定期對直接接觸藥品的人員進行一次健康檢查,藥品驗收和養護人員應增加“視力”、“色盲”檢查項目,并建立健康檔案。
9、對患有傳染病、皮膚病及精神病的人員,應及時調離工作崗位。
1、為保證藥品經營行為的合法性,確保藥品銷售質量,安全合理地為消費者提供放心藥品和優質服務,根據《藥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2、應按照依法批準的經營方式和經營范圍經營藥品。
3、應在營業店堂的顯著位置懸掛《藥品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以及執業人員要求相符的證明。
4、從事藥品零售工作的營業人員,上崗前必須經過業務培訓考核合格,同時取得健康合格的有效證明后方可上崗工作。
5、認真執行藥品價格政策,做到藥品標簽放置準確,字跡清晰,填寫準確、規范。
6、營業員根據顧客所購藥品的名稱、數量、價格,核對無誤后,將藥品交予顧客。
7、拆零藥品出售時應在藥袋上寫明藥品名稱、規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內容。
8、對缺貨要認真登記,及時向業務部門傳遞消息,組織貨源,補充上柜,并通知顧客購買。
9、做好各項臺帳記錄,字跡端正、準確,記錄及時。
10、做好當日報表,做到帳款、帳物、帳貨相符,發現總是及時報告藥店經理。
11、藥品銷售不得采用有獎銷售,附購藥品或禮品等銷售方式。
12、在店內提供咨詢服務,為消費者提供用藥咨詢和指導。
1、認真執行《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有關藥品法規,依法經營,安全合理銷售藥品。
2、營業員上崗前必須經業務培訓考核合格,同時取得健康合格的有效證明后方可上崗工作。
3、營業時應統一著裝,佩載胸卡,主動熱情,文明用語,站立服務。
4、正確銷售藥品,對用戶正確介紹藥品的性能、用途、用法、用量、禁忌和注意事項,根據顧客所購買藥品的性能、用途、規格、數量、價格核對無誤后,將藥品交與顧客。
5、認真執行處方藥分類管理規定,按規定程序和要求做好處方藥審方、發藥工作。
6、做好相關記錄,字跡端正、準確,記錄及時,做到帳款、帳物、帳貨相符,發現質量問題及時報告質量管理員。
7、負責對陳列的藥品按其藥品性質的名稱、數量、有效期等逐一登記并及時上報組長。
8、對缺貨藥品要認真登記,及時向業務部及配送中心傳遞藥品信息,并通知客戶購買。
9、負責對營業場所環境衛生的清潔與保持,每日班前、班后應對營業場所進行衛生清潔。
10、不得采用有獎銷售,附贈藥品或禮品等銷售方式。
11、應提供咨詢服務,為消費者提供用藥咨詢和指導,指導顧客安全、合理用藥。
1、組織貫徹各項方針目標,對本店內的經營管理及質量工作全面負責。
2、積極實施并完成經營質量目標及各項任務,認真執行各制度和規定。
3、督促各崗位履行質量職責,確保藥品經營質量。
4、負責進貨計劃的報送,調整好進貨與庫存的合理結構。
5、組織質量管理工作的檢查、考核,做好月審核查工作進度表,確保各項考核指標完成。
6、負責督促藥品質量的處理和近效期藥品的促銷落實工作。
7、每月定期召開質量分析總結會議,提出措施,以防為主,不斷改進。
8、負責對消費者提出意見及建議進行分析,不斷改進服務質量,提高管理水平。
9、負責定期上報藥品質量信息,及藥品不良反應報告。
10、以身作則,團結員工,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尊重員工的創造性,增強凝聚力。
11、認真抓好安全保衛工作,協調外部公共關系。
藥店管理規章制度匯編 連鎖藥店管理規章制度篇七
一、藥劑師收方后應對處方內容、病員姓名、年齡、藥汽稱、劑量劑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詳加審查后方能調配。
二、遇有藥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處方等錯誤時,由配方人員與醫生聯系更正后再行調配。
三、藥房人員應按照藥品性質、分類保管、注意溫度、濕度、通風、光線等條件,防止藥品過期失效,蟲蛀霉爛變質。
四、中藥方劑需先煎后下、沖服等特殊煎法的藥物,必需單包注明。對需臨時炮制的中藥材,應切實按照醫療要求進行加工,以保證中藥湯劑的質量。
五、配方所用醫療用毒性中藥飲片和二類特殊藥品按特殊管理藥品管理制度執行。
六、每天配方前必須校對衡器,配方完畢整理營業場所,保持柜櫥內外清潔,無雜。
七、處方調配需嚴格核對后方可發出。發藥人及核對人均需在處方上共同簽字。
八、發藥時應耐心向病員說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項,不得隨意向病員介紹藥品性質及用途,避免給病員增加不必要的顧慮。
九、調劑臺及儲藥瓶等應保持清潔,并按固定地點放置,用具使用后立即洗刷干凈,放回原處。
十、注意安全保衛工作,防止貴重藥品人盜,設立消防設備,防止火災。
藥店管理規章制度匯編 連鎖藥店管理規章制度篇八
一、為確保調配工作的正常進行,未經藥房人員同意,其他筏作人員不得隨便進入。住院部藥房實行交接班制度,按時進行交接班,接班者務必提前15分鐘接班,接班者未到達前,交班人不得離開。二.在處方配方前對其資料、病員姓名、年齡、藥汽稱、劑量、劑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詳加審查后再配發。調劑人員對處方所列藥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越權自作主張用其他藥棄用。遇處方有藥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配伍禁忌等錯誤時,由配方人員與醫師取得聯系,待更正后再行配方。
三、配方時應細心謹慎,遵守調配技術常規和藥劑科的操作規程,稱量準確,不得估計取藥,調配西藥方劑時,嚴禁直接用手接觸藥物。
四、散劑及膠本劑的重量差異限度、檢查方法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對毒藥、麻藥的處方調配,按照“毒、劇、麻限管理制度”及國家有關麻藥品管理和本院制定的實施細則執行。
五、發出的方劑,應將服用方法詳細寫在瓶簽上或藥袋上,凡乳劑、混懸劑或易產生沉淀的液體方劑,務必注明“服前搖勻”;外用藥應當注明“用前搖勻”及“不可內服”等字樣。
六、中藥方劑需先煎、后下、沖服、燒焦、醋制或鹽炒等特殊煎藥法的藥物,務必按照處方要求單另包和聲明清楚。對需由藥房人員臨時炮炙的中藥材,應切實按照要求務必進行加工,以保證中藥湯劑的`醫用質量。
七、發藥時應耐心地向病員說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項,不得隨意向病員介紹藥品的性質、用途或副作用,避免給病員增加不必要的思想顧慮,造成不良后果。
八、調配處方時應經嚴格核對后方可發出,發藥人要在處方上簽字或蓋章,若發生差錯事故,應當立即報告負責人,并立即進行處理。處方按先后秩序配發,急診處方優先,務必隨到隨配。
九、藥房應在配方場所內為病員帶給咨詢服務,指導病員合理、安全用藥;設置意見簿,公布監督電話,對病員的批評或投訴要及時加以解決。
十、發藥務必做到有處方、有發票,嚴格核對含量和數量,嚴禁私自收款發藥。
藥店管理規章制度匯編 連鎖藥店管理規章制度篇九
為了做好藥房的工作,提高員工服務質量,全體員工必須遵守以下規章制度:
1、樹立顧客至上,服務第一的思想,員工上班時著裝要統一、整潔,精神要飽滿,服務要熱情、周到,掛牌上崗。員工必須遵守衛生制度,各班上班前應做好店堂清潔衛生。
2、全體員工必須遵守藥店的一切規章制度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請假。
1、早班(夏季)8:00-16:00,(冬季)8:00-15:00,晚班(夏季)16:00-22:00,(冬季)15:00-22:00,不得遲到早退,違者罰款10元;上班時間做私活,罰款20元;無故早退作曠工處理;如有特殊情況請假,應先書面提出申請,經店長批準后方可,否則做曠工一次罰款50元。曠工二次做自動除名。
2、員工每天做好半小時的交接班工作,對當天本班的`進貨入庫情況一定要與對班交代清楚,如果發現問題應該及時反映及時解決。
3、當班員工必須每天檢查自己管理貨架上的藥品存放情況,做到隨時整理貨架,隨時補充貨源,如果發現當班員工有貨不及時補充,對已銷售完的商品不造計劃或顧客需要的藥品明明有庫存卻說沒有的情況,視情節予當事人處以1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作開除處理,藥品上柜一定要做到先進先出,如發現遠期批號先售出而柜上還擺放近期批號或者兩種批號都有者,追究柜臺實物負責人的經濟損失。
4、員工有責任做好缺貨登記,收款時要唱收唱找,錢貨兩清,日清日結,并與銷貨記錄核對。
5、貨架上的標簽任何人不得擅自拿掉或更改,必須通過藥店經理核實批準后,才可撤銷或更改。
6、對于效期藥品(3-6個月內的藥品),各班要做到心中有數,有計劃,有步驟的促銷,盡可能避免和減少損失,如可推銷的效期藥品不及時進行促銷,造成損失由工作人員承擔 。
7、如發現員工與顧客發生口角,無論什么原因,吵架的一律罰款50元;員工在店堂內吵架,現場各罰款50元,如不服從管理者予以開除。
8、工作人員不得私自接受產品促銷,一經發現予以開除;促銷禮品一律交收銀臺統一存放,并如實登記。其他人員不得私自動用,違者罰款10元。
9、如遇到顧客退換貨,要認真對待,核實情況后交經理簽字及時解決(無論哪個班銷售的,小票核實認可后必須及時解決),不得相互推托,否則每人罰款20元;
10、對于表現優秀的員工我們在月評后給予50-100元的獎勵。
以上規章制度望全體員工自覺遵守,如嚴重違反制度予以辭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