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記憶力會隨著歲月的流逝而衰退,寫作可以彌補記憶的不足,將曾經的人生經歷和感悟記錄下來,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憶。那么我們該如何寫一篇較為完美的范文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優秀范文,歡迎大家分享閱讀。
電商公司薪酬制度篇一
為適應社會發展需求,充分發揮薪酬的激勵作用,進一步拓展員工職業上升通道,建立一套相對密閉、循環、科學、合理的薪酬體系,根據公司現狀,特制訂本制度。
本制度本著公平、競爭、激勵、經濟、合法的原則制定。
1、公平:是指相同崗位的不同員工享受同等級的薪酬待遇;同時根據員工績效、服務年限、工作態度等方面的表現不同,對職級薪級進行動態調整,可以上下同時享受或承擔不同德工資差異;
2、競爭:使公司的薪酬體系在同行業和同區域有一定的競爭優勢。
3、激勵:是指制定具有上升和下降的動態管理,對相同職級的薪酬實行區域管理,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責任心。
4、經濟:在考慮公司承受能力大小、利潤和合理積累的情況下,合理制定薪酬,使員工和企業能夠利益共享。
5、合法:本制度建立在遵守國家相關政策、法律法規和公司管理制度基礎上。
1、薪資標準:公司實行崗薪制,貫徹“飲食設崗,因崗定薪”的原則。每個崗位的薪資標準,依照崗位的重要程度、責任大小、難度高低等因素,由各部門中層管理人員擬定草案,交由行政人事部匯總后,報總經理確定。
2、年薪制:享受年薪制的員工由公司總經理確定(一般一年確定一次)。
(1)薪制對象:公司聘任的高層管理人員,相關的高級技術、業務人員和特殊崗位人員。
(2)年薪標準:由公司總經理根據業績、能力、責任等因素確定,享受年薪制的員工薪資由工資總額的20%作為風險資金后,按月平均發放,年終根據工作完成情況核算風險基金的發放額發放給員工(以年終考勤、獎懲、績效考核等依據)。
3、月薪制:享受月薪制的員工由所在部門領導確定并報行政人事部審核,總經理審批。
(1)月薪制對象:除實行年薪制工資以外的固定員工。
(2)月新標準:由部門經理確定,行政人事部審核,公司總經理審批。
4、日制工資:工人
日制工資工人不屬于公司固定員工,日工資制工人工資標準根據工種不同由生產部門擬定,經總經理審批后執行。
5、公司固定員工分類:
(1)高層管理人員: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
(2)中層管理人員:部門經理、工程師、生產廠長、項目經理
(3)基層管理人員:各部門和項目部的主管,包括財務部主管會計、行政主管、人事主管、技術主管等
(4)專業技術人員:出納、會計、人事專員、行政專員、技術員、安全管理員、實驗員、物流員、駕駛員等
(5)行政后勤人員:文員、倉管員、前臺接待
固定員工薪資由基本工資+崗位津貼+通訊補助+住房補助+工齡工資+餐補+年終獎金+績效考核獎金組成。
1、基本工資:
(1)貫徹“因職設崗,因崗定薪”原則,行政人事部根據崗位的性質、責任大小、難度高低、專業性、勞動強度等因素起草各崗位基本工資等級標準,由總經理審批。
(2)每個崗位的基本工資等級由行政人事部和所在部門經理共同協商,報總經理審批后確定,中層管理人員的基本工資等級由總經理確定。一人擔任多個職位的,按照所擔任最高職務確定基本工資等級。
2、崗位津貼
(1)主管以上管理人員自擔任管理職務之日起領取職務津貼,不擔任該職務之日起停止支付;不滿一個月時間按比例計算發放津貼;代管主管職務時,也發給該職務的津貼,但代管職務時間必須在一個月以上。同時擔任幾個管理職務的,領取所擔任最高級別的津貼,不給予雙份津貼。
(2)崗位津貼等級標準由行政人事部起草,總經理審批。
3、通訊補助
(1)通訊補助是指公司管理部門和各職能部門按規定給予報銷的員工手機費等。
(2)通訊補助標準參見《財務報銷制度》
4、住房補助
本市戶籍員工不享受住房補貼,非本市戶籍的所有員工每人每月享有××元住房補貼。
5、工齡工資
(1)按員工為企業服務年限長短確定,鼓勵員工長期、穩定地為企業工作;
(2)工齡工資根據本公司工作的實際年功長短,員工連續工齡每滿一年按100元逐年遞增。
(3)工齡工資的增加均以滿周年后的次月起計算。
(4)新進員工一年內不能享受工齡工資,滿一年后的次月開始享受工齡工資,年滿55周歲的所有員工不再計算工齡工資。
6、餐補:參考×××地區基本生活標準,每天給予×元生活補助。
7、年終獎金:公司年終獎金采取年底雙薪的發放方式。
(1)年底雙薪:年底雙薪體現公司對每位員工的關懷和回饋,于每年春節放假前予以發放,計算公式如下:
年底雙薪=月標準工資+月標準工資×12個月(員工本年度實際工作月數)
實際工作時間不足月的按整月計算。
(2)優秀員工獎(創造獎、功績獎)、優秀管理人員獎:由總經理根據公司年度經濟效益以及個人績效、貢獻程度評定,標準由總經理確定。
8、績效考核獎金根據員工績效考核月評、季評、年評結果,公司年度經營狀況,并結合總經理意見核定發放。
1、整體調整。調薪原則上每年一次,每年的3月1日為薪酬調整日。包括薪酬水平和薪酬結構調整,調整幅度由總經辦根據國家政策結合公司具體經營狀況決定。
2、職位變動時的薪酬調整:
(1)由低薪級職位,調任高薪級職位工作,應改支所調任職位對應的薪級,薪等不變。
(2)由高薪級職位,調任低薪級職位工作;應改支該低薪級職位對應的薪級,薪等不變。
3、晉職與降職時的薪酬調整
(1)同一職級的不同等的晉職與降職,則按同一級工資的對應的等級作出薪酬調整;
(2)跨職級晉職或降職,則調整為相應職級的對應職位的薪級的最低等起薪。
4、臨時調薪
(1)當發生下列情況時,應進行臨時調薪,其標準由公司總經辦會議確定:
①公司經營效益發行重大變化;
②社會物價水平的提高或降低;
③勞動力市場的供求變化與工資行情變化;
④其他公司認定的情況變化。
(2)員工遇有下列情形時,可由其部門經理向人力資源部申請臨時晉職調薪,以茲鼓勵。
①有特殊功勞表現。
②中途錄用的員工、具有優秀的技能與成績。
③為同行業間競相爭取的人才。
④其他總經理認可的情況。
1、新進員工試用期薪酬
①招聘時有薪酬協議的按協議執行;
②招聘時沒有薪酬協議的初次任職者按所在崗位的(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的80%發放,低于法定最低工資標準者則按法定最低工資標準發放。
③試用期間員工照常享受公司的通訊補助、住房補助以及其他公司的福利性補助。
2、特別休假的薪酬計算
①婚假、病假等超過連續一個月的日歷工作日,只支付基本工資與工齡工資;
②事假免發所有工資,人事部門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1、薪酬支付時間計算
①執行月薪的員工,按照每月實際出勤天數計算。
②薪酬支付時間:當月工資下月×日發放,遇雙休日自動順延;遇節假日可視具體情況,提前至節假日的前一個工作日發放。
2、下列規定的各項金額須從薪酬中直接代扣:
①個人薪酬所得稅;
②社會保險費(個人應負擔部分);
③與公司訂有協議應從個人工資中扣除的款項;
④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應從工資中扣除的款項(如罰款);
總經辦、財務部以及人力資源部所有經手工資信息的員工以及管理人員必須保守薪酬秘密。非工作需要,不得將員工的薪酬信息透露給任何第三方或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員。
九、本方案經總經理批準后生效,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十、行政人事部可每年根據市場薪資調查、物價上漲水平、公司經營狀況等,提出此方案的修改意見,報公司總經理審批后,作為此方案的附件。
十一、本方案的修改解釋權歸××××××公司。
電商公司薪酬制度篇二
為適應社會發展需求,充分發揮薪酬的激勵作用,進一步拓展員工職業上升通道,建立一套相對密閉、循環、科學、合理的薪酬體系,根據公司現狀,特制訂本制度。
本制度本著公平、競爭、激勵、經濟、合法的原則制定。
1、公平:是指相同崗位的不同員工享受同等級的薪酬待遇;同時根據員工績效、服務年限、工作態度等方面的表現不同,對職級薪級進行動態調整,可以上下同時享受或承擔不同德工資差異;
2、競爭:使公司的薪酬體系在同行業和同區域有一定的競爭優勢。
3、激勵:是指制定具有上升和下降的動態管理,對相同職級的薪酬實行區域管理,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責任心。
4、經濟:在考慮公司承受能力大小、利潤和合理積累的情況下,合理制定薪酬,使員工和企業能夠利益共享。
5、合法:本制度建立在遵守國家相關政策、法律法規和公司管理制度基礎上。
1、薪資標準:公司實行崗薪制,貫徹“飲食設崗,因崗定薪”的原則。每個崗位的薪資標準,依照崗位的重要程度、責任大小、難度高低等因素,由各部門中層管理人員擬定草案,交由行政人事部匯總后,報總經理確定。
2、年薪制:享受年薪制的員工由公司總經理確定(一般一年確定一次)。
(1)薪制對象:公司聘任的高層管理人員,相關的高級技術、業務人員和特殊崗位人員。
(2)年薪標準:由公司總經理根據業績、能力、責任等因素確定,享受年薪制的員工薪資由工資總額的20%作為風險資金后,按月平均發放,年終根據工作完成情況核算風險基金的發放額發放給員工(以年終考勤、獎懲、績效考核等依據)。
3、月薪制:享受月薪制的員工由所在部門領導確定并報行政人事部審核,總經理審批。
(1)月薪制對象:除實行年薪制工資以外的固定員工。
(2)月新標準:由部門經理確定,行政人事部審核,公司總經理審批。
4、日制工資:工人
日制工資工人不屬于公司固定員工,日工資制工人工資標準根據工種不同由生產部門擬定,經總經理審批后執行。
5、公司固定員工分類:
(1)高層管理人員: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
(2)中層管理人員:部門經理、工程師、生產廠長、項目經理
(3)基層管理人員:各部門和項目部的主管,包括財務部主管會計、行政主管、人事主管、技術主管等
(4)專業技術人員:出納、會計、人事專員、行政專員、技術員、安全管理員、實驗員、物流員、駕駛員等
(5)行政后勤人員:文員、倉管員、前臺接待
固定員工薪資由基本工資+崗位津貼+通訊補助+住房補助+工齡工資+餐補+年終獎金+績效考核獎金組成。
1、基本工資:
(1)貫徹“因職設崗,因崗定薪”原則,行政人事部根據崗位的性質、責任大小、難度高低、專業性、勞動強度等因素起草各崗位基本工資等級標準,由總經理審批。
(2)每個崗位的基本工資等級由行政人事部和所在部門經理共同協商,報總經理審批后確定,中層管理人員的基本工資等級由總經理確定。一人擔任多個職位的,按照所擔任最高職務確定基本工資等級。
2、崗位津貼
(1)主管以上管理人員自擔任管理職務之日起領取職務津貼,不擔任該職務之日起停止支付;不滿一個月時間按比例計算發放津貼;代管主管職務時,也發給該職務的津貼,但代管職務時間必須在一個月以上。同時擔任幾個管理職務的,領取所擔任最高級別的津貼,不給予雙份津貼。
(2)崗位津貼等級標準由行政人事部起草,總經理審批。
3、通訊補助
(1)通訊補助是指公司管理部門和各職能部門按規定給予報銷的員工手機費等。
(2)通訊補助標準參見《財務報銷制度》
4、住房補助
本市戶籍員工不享受住房補貼,非本市戶籍的所有員工每人每月享有××元住房補貼。
5、工齡工資
(1)按員工為企業服務年限長短確定,鼓勵員工長期、穩定地為企業工作;
(2)工齡工資根據本公司工作的實際年功長短,員工連續工齡每滿一年按100元逐年遞增。
(3)工齡工資的增加均以滿周年后的次月起計算。
(4)新進員工一年內不能享受工齡工資,滿一年后的次月開始享受工齡工資,年滿55周歲的所有員工不再計算工齡工資。
6、餐補:參考×××地區基本生活標準,每天給予×元生活補助。
7、年終獎金:公司年終獎金采取年底雙薪的發放方式。
(1)年底雙薪:年底雙薪體現公司對每位員工的關懷和回饋,于每年春節放假前予以發放,計算公式如下:
年底雙薪=月標準工資+月標準工資×12個月(員工本年度實際工作月數)
實際工作時間不足月的按整月計算。
(2)優秀員工獎(創造獎、功績獎)、優秀管理人員獎:由總經理根據公司年度經濟效益以及個人績效、貢獻程度評定,標準由總經理確定。
8、績效考核獎金根據員工績效考核月評、季評、年評結果,公司年度經營狀況,并結合總經理意見核定發放。
1、整體調整。調薪原則上每年一次,每年的3月1日為薪酬調整日。包括薪酬水平和薪酬結構調整,調整幅度由總經辦根據國家政策結合公司具體經營狀況決定。
2、職位變動時的薪酬調整:
(1)由低薪級職位,調任高薪級職位工作,應改支所調任職位對應的薪級,薪等不變。
(2)由高薪級職位,調任低薪級職位工作;應改支該低薪級職位對應的薪級,薪等不變。
3、晉職與降職時的薪酬調整
(1)同一職級的不同等的晉職與降職,則按同一級工資的對應的等級作出薪酬調整;
(2)跨職級晉職或降職,則調整為相應職級的對應職位的薪級的最低等起薪。
4、臨時調薪
(1)當發生下列情況時,應進行臨時調薪,其標準由公司總經辦會議確定:
①公司經營效益發行重大變化;
②社會物價水平的提高或降低;
③勞動力市場的供求變化與工資行情變化;
④其他公司認定的情況變化。
(2)員工遇有下列情形時,可由其部門經理向人力資源部申請臨時晉職調薪,以茲鼓勵。
①有特殊功勞表現。
②中途錄用的員工、具有優秀的技能與成績。
③為同行業間競相爭取的人才。
④其他總經理認可的情況。
1、新進員工試用期薪酬
①招聘時有薪酬協議的按協議執行;
②招聘時沒有薪酬協議的初次任職者按所在崗位的(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的80%發放,低于法定最低工資標準者則按法定最低工資標準發放。
③試用期間員工照常享受公司的通訊補助、住房補助以及其他公司的福利性補助。
2、特別休假的薪酬計算
①婚假、病假等超過連續一個月的日歷工作日,只支付基本工資與工齡工資;
②事假免發所有工資,人事部門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1、薪酬支付時間計算
①執行月薪的員工,按照每月實際出勤天數計算。
②薪酬支付時間:當月工資下月×日發放,遇雙休日自動順延;遇節假日可視具體情況,提前至節假日的前一個工作日發放。
2、下列規定的各項金額須從薪酬中直接代扣:
①個人薪酬所得稅;
②社會保險費(個人應負擔部分);
③與公司訂有協議應從個人工資中扣除的款項;
④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應從工資中扣除的款項(如罰款);
總經辦、財務部以及人力資源部所有經手工資信息的員工以及管理人員必須保守薪酬秘密。非工作需要,不得將員工的薪酬信息透露給任何第三方或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員。
九、本方案經總經理批準后生效,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十、行政人事部可每年根據市場薪資調查、物價上漲水平、公司經營狀況等,提出此方案的修改意見,報公司總經理審批后,作為此方案的附件。
十一、本方案的修改解釋權歸××××××公司。
電商公司薪酬制度篇三
1. 為形成穩定的工作團隊,維護公司各級員工的利益,保證企業與員工的共同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2. 本管理制度是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的薪酬管理規定,是員工獲得勞動報酬的保證,也是個人持續發展的基本保證,體現了企業效益與員工利益相結合的原則;
3. 本管理制度是建立在對員工業績進行客觀評價的基礎上,本著獎勵優秀、鞭策落后、激勵員工的主旨,意在建立以競爭、激勵、選拔、淘汰為核心的用人機制;
4. 本制度中所稱工資,為本公司以貨幣形式直接付給員工的勞動報酬;
5. 本制度適用于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
1. 公司實行以崗位績效工資為主要形式的結構工資制度。即以基本工資為基礎、崗位績效工資為主,年限工資、福利為補充的工資結構體系;
2. 員工工資是每一位員工在其所在崗位承擔(或可能承擔)的責任的應得報酬,同時也體現了員工對企業的貢獻。因此,員工工資依據因崗定薪的原則。它體現了在不同崗位的員工承擔著不同的責任、義務和風險;
3. 員工月工資總額由基本工資、崗位績效工資、年限工資、福利、四部分組成;
4. 根據年度盈利情況公司在財務年度對突出貢獻的員工發放企業紅包。
1. 基本工資
1) 基本工資是保障員工基本生活所需,公司可根據當地物價進行調整;
2) 基本工資劃分為五級,員工入職時根據其相關工作經驗年限、學歷、技能進行初次定級;
3) 基本工資的調整隨員工在本企業的工作性質變化,或根據當地的物價調整進行浮動;
4) 同一崗位系列的基本工資不隨崗級變更而變動。
2. 崗位績效工資
1) 公司根據不同崗位的性質、業務特點,分別制定了四個崗位系列,崗位系列如下:
① 決策層: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 總監
②管理層:部門經理 、分公司經理、項目部經理、行政辦主任
③技術層:土建工程師 、水暖工程師、 電氣工程師、營銷經理、預算員、主管會計
④基礎層:助理工程師 、秘書、行政后勤人員、營銷人員、會計出納
2) 各崗位系列劃分了多個崗級,根據崗位的相對價值(責任、技能要求、風險等)確定各級崗位績效工資;
3) 不同崗位系列的差別,體現了崗位之間的工作性質差別。同一崗位系列中各崗級之間的級差反映了員工綜合能力之間的差別,遵循崗級越高、級差越大的原則;
4) 對新入職員工,根據工作性質和承擔的責任,確定崗位系列,依據相關崗位工作經驗、知識、技能評估進行初次定崗;
5) 崗位的升降、薪資的調整依據對員工的工作態度、工作業績及工作能力三方面的評估結果;
6) 崗位績效工資與工作績效掛鉤,按照員工月度考核成績核算。
3. 年限工資
1) 員工司齡滿1年后開始享有年限工資,按照員工轉正時間計算司齡,次月開始享有;技術層和基礎層工齡工資50元/年,管理層工齡工資100元/年,決策層工齡工資200元/年,高于5年按五年計;
2) 年限工資隨崗位系列的變更、司齡的增加而變動。
4. 福利
1) 公司依據崗位系列的特性差異確定福利補貼。福利補貼包括:交通補貼、通訊補貼、餐費補貼;
2) 公司為符合公司人事管理規定的工齡滿一年以上的正式員工辦理基本社會保險(養老、醫療、失業),企業交納的費用定期存入員工社保專用賬戶;
3) 隨著公司的發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企業的支付能力,公司將不斷調整福利結構,以增強全體員工的凝聚力和忠誠度。
1. 公司根據企業發展戰略變化、公司整體效益情況、行業及地區競爭狀況、國家政策和物價水平等宏觀因素的變化進行薪酬結構和薪酬水平的調整;
2. 員工工資調整分為定期調整及不定期調整兩種形式;
3. 定期調整:公司根據崗位評估的相關管理規定,定期開展崗位評估工作,并針對評估結果進行人員工資調整;
4. 不定期調整:
1) 員工在公司內的發展空間是多元化的,當員工的工作性質發生變更時,工資將根據新的崗位系列進行調整;
2) 對企業生產經營、技術創新、客戶服務等方面有突出貢獻的,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可進行工資調整作為獎勵;
3) 對嚴重違反公司管理規定或造成損失的行為,依據其嚴重性,可采取懲罰性工資調整;
4) 工資調整將以公司級通知下達。
1. 員工工資實行月薪制,付薪日期為每月的18日,支付的是員工上月1日至月底的工資。若遇節假日將做適當調整。
2. 月工資的計算:
1) 月標準工作日為22天,日工資按月標準工資的1/22計算;
2) 月標準工資為月度基本工資、標準崗位績效工資、年限工資、福利、的總和;
3) 試用期員工工資為:基本工資+擬定崗位績效工資×70%,不享有各項福利;
4) 試用期員工入職不足一個月提出離職的,或在試用期間出現嚴重違反公司管理制度被辭退的,不享有崗位績效工資;
計算辦法:當月工資=出勤天數×基本工資×1/22
5) 員工因合同期滿離職時,交接期間的崗位績效工資按照70%計算,享有各項福利,按照實際交接天數核算;
6) 員工違反勞動合同約定提出離職時,交接期間的崗位績效工資按照50%計算,不享有各項福利,按照實際交接天數核算;未辦理交接手續擅自離職的,當月(工資發放日后離職)及上月(工資發放日前離職)的工資停發。
3. 崗位績效工資的計算及發放
崗位績效工資核算公式為:
崗位績效工資=月度考核成績/100×標準崗位績效工資
1) 『基礎層』崗位系列,崗位績效工資在月度發放90%,其余累計在財務年度結束時統一發放;
2) 『技術層』、『管理層』、『決策層』崗位系列,崗位績效工資在月度發放80%,其余累計在財務年度結束時統一發放;
3) 累計在年終發放的崗位績效工資,公司將根據全年員工綜合評價情況,確定∮值進行調整。
4. 下列各項款項直接從月工資中扣除:
1) 個人所得稅;
2) 應由員工個人承擔的社會統籌保險費用;
3) 根據法律、法規以及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應從工資中扣除的款項(如罰款、遲到、病事假等)。
5. 休假時的工資支付
1) 病假
因病缺勤時間當月累計10天以內(含10天)或連續5天以內(含5天)的,病假期間享有基本工資、年限工資;崗位績效工資按50%發放;福利按照實際出勤天數核算;因病缺勤時間當月累計超過10天或連續缺勤超過5天的,病假期間只發放基本工資、年限工資;無崗位績效工資;福利按照實際出勤天數核算;超過1個月的病假,按照政府相關規定,發放不低于西安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
2) 事假
月累計在3天以內(含3天)的,扣除日標準工資;月累計在3天以上的,超過部分按2倍日標準工資扣除;年累計在12天以上的,超過部分以曠工論;
3) 婚假、喪假、陪產假期間,享有基本工資、年限工資;休假期間崗位績效工資按照70%發放;福利按照實際出勤天數核算;
4) 產假期間,員工享有基本工資、年限工資,不享有崗位績效工資、各項福利。
6. 員工在勞動合同期滿離職的,享有本年度累計的崗位績效工資,均按照原發放期進行發放。
7. 員工因違反勞動合同約定離職的,不享有本年度累計的崗位績效工資。
8. 當員工無故曠工或受懲戒處罰時,工資不受××市的最低工資限制。
電商公司薪酬制度篇四
1. 為形成穩定的工作團隊,維護公司各級員工的利益,保證企業與員工的共同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2. 本管理制度是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的薪酬管理規定,是員工獲得勞動報酬的保證,也是個人持續發展的基本保證,體現了企業效益與員工利益相結合的原則;
3. 本管理制度是建立在對員工業績進行客觀評價的基礎上,本著獎勵優秀、鞭策落后、激勵員工的主旨,意在建立以競爭、激勵、選拔、淘汰為核心的用人機制;
4. 本制度中所稱工資,為本公司以貨幣形式直接付給員工的勞動報酬;
5. 本制度適用于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
1. 公司實行以崗位績效工資為主要形式的結構工資制度。即以基本工資為基礎、崗位績效工資為主,年限工資、福利為補充的工資結構體系;
2. 員工工資是每一位員工在其所在崗位承擔(或可能承擔)的責任的應得報酬,同時也體現了員工對企業的貢獻。因此,員工工資依據因崗定薪的原則。它體現了在不同崗位的員工承擔著不同的責任、義務和風險;
3. 員工月工資總額由基本工資、崗位績效工資、年限工資、福利、四部分組成;
4. 根據年度盈利情況公司在財務年度對突出貢獻的員工發放企業紅包。
1. 基本工資
1) 基本工資是保障員工基本生活所需,公司可根據當地物價進行調整;
2) 基本工資劃分為五級,員工入職時根據其相關工作經驗年限、學歷、技能進行初次定級;
3) 基本工資的調整隨員工在本企業的工作性質變化,或根據當地的物價調整進行浮動;
4) 同一崗位系列的基本工資不隨崗級變更而變動。
2. 崗位績效工資
1) 公司根據不同崗位的性質、業務特點,分別制定了四個崗位系列,崗位系列如下:
① 決策層: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 總監
②管理層:部門經理 、分公司經理、項目部經理、行政辦主任
③技術層:土建工程師 、水暖工程師、 電氣工程師、營銷經理、預算員、主管會計
④基礎層:助理工程師 、秘書、行政后勤人員、營銷人員、會計出納
2) 各崗位系列劃分了多個崗級,根據崗位的相對價值(責任、技能要求、風險等)確定各級崗位績效工資;
3) 不同崗位系列的差別,體現了崗位之間的工作性質差別。同一崗位系列中各崗級之間的級差反映了員工綜合能力之間的差別,遵循崗級越高、級差越大的原則;
4) 對新入職員工,根據工作性質和承擔的責任,確定崗位系列,依據相關崗位工作經驗、知識、技能評估進行初次定崗;
5) 崗位的升降、薪資的調整依據對員工的工作態度、工作業績及工作能力三方面的評估結果;
6) 崗位績效工資與工作績效掛鉤,按照員工月度考核成績核算。
3. 年限工資
1) 員工司齡滿1年后開始享有年限工資,按照員工轉正時間計算司齡,次月開始享有;技術層和基礎層工齡工資50元/年,管理層工齡工資100元/年,決策層工齡工資200元/年,高于5年按五年計;
2) 年限工資隨崗位系列的變更、司齡的增加而變動。
4. 福利
1) 公司依據崗位系列的特性差異確定福利補貼。福利補貼包括:交通補貼、通訊補貼、餐費補貼;
2) 公司為符合公司人事管理規定的工齡滿一年以上的正式員工辦理基本社會保險(養老、醫療、失業),企業交納的費用定期存入員工社保專用賬戶;
3) 隨著公司的發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企業的支付能力,公司將不斷調整福利結構,以增強全體員工的凝聚力和忠誠度。
1. 公司根據企業發展戰略變化、公司整體效益情況、行業及地區競爭狀況、國家政策和物價水平等宏觀因素的變化進行薪酬結構和薪酬水平的調整;
2. 員工工資調整分為定期調整及不定期調整兩種形式;
3. 定期調整:公司根據崗位評估的相關管理規定,定期開展崗位評估工作,并針對評估結果進行人員工資調整;
4. 不定期調整:
1) 員工在公司內的發展空間是多元化的,當員工的工作性質發生變更時,工資將根據新的崗位系列進行調整;
2) 對企業生產經營、技術創新、客戶服務等方面有突出貢獻的,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可進行工資調整作為獎勵;
3) 對嚴重違反公司管理規定或造成損失的行為,依據其嚴重性,可采取懲罰性工資調整;
4) 工資調整將以公司級通知下達。
1. 員工工資實行月薪制,付薪日期為每月的18日,支付的是員工上月1日至月底的工資。若遇節假日將做適當調整。
2. 月工資的計算:
1) 月標準工作日為22天,日工資按月標準工資的1/22計算;
2) 月標準工資為月度基本工資、標準崗位績效工資、年限工資、福利、的總和;
3) 試用期員工工資為:基本工資+擬定崗位績效工資×70%,不享有各項福利;
4) 試用期員工入職不足一個月提出離職的,或在試用期間出現嚴重違反公司管理制度被辭退的,不享有崗位績效工資;
計算辦法:當月工資=出勤天數×基本工資×1/22
5) 員工因合同期滿離職時,交接期間的崗位績效工資按照70%計算,享有各項福利,按照實際交接天數核算;
6) 員工違反勞動合同約定提出離職時,交接期間的崗位績效工資按照50%計算,不享有各項福利,按照實際交接天數核算;未辦理交接手續擅自離職的,當月(工資發放日后離職)及上月(工資發放日前離職)的工資停發。
3. 崗位績效工資的計算及發放
崗位績效工資核算公式為:
崗位績效工資=月度考核成績/100×標準崗位績效工資
1) 『基礎層』崗位系列,崗位績效工資在月度發放90%,其余累計在財務年度結束時統一發放;
2) 『技術層』、『管理層』、『決策層』崗位系列,崗位績效工資在月度發放80%,其余累計在財務年度結束時統一發放;
3) 累計在年終發放的崗位績效工資,公司將根據全年員工綜合評價情況,確定∮值進行調整。
4. 下列各項款項直接從月工資中扣除:
1) 個人所得稅;
2) 應由員工個人承擔的社會統籌保險費用;
3) 根據法律、法規以及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應從工資中扣除的款項(如罰款、遲到、病事假等)。
5. 休假時的工資支付
1) 病假
因病缺勤時間當月累計10天以內(含10天)或連續5天以內(含5天)的,病假期間享有基本工資、年限工資;崗位績效工資按50%發放;福利按照實際出勤天數核算;因病缺勤時間當月累計超過10天或連續缺勤超過5天的,病假期間只發放基本工資、年限工資;無崗位績效工資;福利按照實際出勤天數核算;超過1個月的病假,按照政府相關規定,發放不低于西安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
2) 事假
月累計在3天以內(含3天)的,扣除日標準工資;月累計在3天以上的,超過部分按2倍日標準工資扣除;年累計在12天以上的,超過部分以曠工論;
3) 婚假、喪假、陪產假期間,享有基本工資、年限工資;休假期間崗位績效工資按照70%發放;福利按照實際出勤天數核算;
4) 產假期間,員工享有基本工資、年限工資,不享有崗位績效工資、各項福利。
6. 員工在勞動合同期滿離職的,享有本年度累計的崗位績效工資,均按照原發放期進行發放。
7. 員工因違反勞動合同約定離職的,不享有本年度累計的崗位績效工資。
8. 當員工無故曠工或受懲戒處罰時,工資不受××市的最低工資限制。
電商公司薪酬制度篇五
一、 保潔員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2、文明服務、禮貌待人,并注意保持個人的儀容儀表,樹立良好形象。
3、愛崗敬業,聽從上級領導指揮,在規定時間內按照工作標準,保質保量地完成各自分管區域內的保潔工作。
4、遵守考勤制度,按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不曠工離崗,工作時間不干私活,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5、發揚互助精神,支持同事工作,以禮相待。
6、清潔過程若發現異常現象,如跑、冒、漏水和設備設施損壞、故障等,及時報告主管領導或專管人員,并有義務監視事態過程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必要時積極協助專業人員排除故障。
7、 妥善保管清潔工具和用品,不得丟失和人為損壞,不得將清潔工具和用品私借他人使用或帶回家中使用,如損壞或遺失工具照價賠償。
8、拾金不昧,拾到物品立即上交或送還失主。
9、除工作時間外,可在四樓多功能廳休息。
10、認真完成上級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保潔員工作區域:
(一)固定區域:
1、負責董事長室、集團總經理、商務會館總經理、北辰房開總經理辦公室的清掃保潔。
2、負責辦公樓一樓(集團公司)、三、四樓走廊的清掃保潔。
3、負責辦公樓三、四樓廁所的清掃保潔。
4、負責四樓會議室、接待室、貴賓室、多功能廳的清掃保潔。
5、負責南側一至五樓及北側一至四樓,樓梯通道的清掃保潔。
(二)臨時性區域
1、負責5樓外審辦公室清掃保潔。
2、負責李福泉總助、修民川總工、張寒總助辦公室清掃保潔。
3、負責三樓空閑辦公室(4間)清掃保潔。
4、負責多功能廳婚宴后走廊地面清掃保潔。
(三)分工負責
1、一、三樓保潔員負責范圍:
北辰房開總經理辦公室、一樓走廊、一樓接待處沙發、茶幾、接待處花卉、榮譽證書柜、三樓走廊、三樓廁所、三樓空閑辦公室(4間)、北側一至四樓及一、三樓臨時性的清掃保潔工作。
2、四樓保潔員負責范圍:
集團公司總經理辦公室、四樓走廊、四樓廁所、負責南側一至五樓及四樓臨時性的清掃保潔工作。
3、保潔共同負責范圍:
商務會館總經理辦公室、董事長室、四樓花卉養護、四樓會議室、接待室、貴賓室和多功能廳。
4、分工負責實行月輪換制,共同負責范圍在輪換時依然共同負責。
三、保潔員工作流程:
上午:
1、7:30―7:40 清掃各自負責的領導辦公室;
2、7:40―7:50 清掃一、三、四樓走廊;
3、7:50―8:00 清掃共同負責的區域(會議室、接待室、多功能廳和倒垃圾)
4、8:00―8:30 清掃三、四樓廁所;
5、8:30―9:00 清掃南北兩側樓梯通道;
6、9:00―10:00 清掃一、三、四樓走廊;
7、10:00-11:00 清掃三、四樓廁所。
下午:
1、13:00―14:00 清掃一、三、四樓走廊;
2、14:30―15:00 清掃三、四樓廁所;
3、15:00―16:00 清掃南北兩側樓梯通道。
4、下班前清掃各自負責的領導辦公室。
注:以上各項清掃內容除定時、定點清掃外,要隨時巡回檢查,發現衛生不達標處隨時清掃。
四、保潔員工作標準:
(一)辦公室的清掃標準:
1、辦公桌、椅、電腦、電話、煙缸、地面、窗臺、窗框、門、文件柜、刊物架、沙發、茶幾等每天至少擦拭一次,做到無污漬、無灰塵、無水跡。
2、辦公桌上的辦公用品、文件、資料等要擺放整齊,不得隨意翻看。
3、文件柜玻璃、窗框要擦拭得干凈、明亮,無手印⑽蕹就痢⑽匏跡;窗簾懸掛整齊。
4、垃圾筒要保持干凈無污、垃圾及時清倒、垃圾袋及時更換。
5、辦公室內的花草植物要定期澆水,并保持花盆內無雜物,盆體無塵、無污漬。
6、辦公室內的踢腳線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無污漬、無灰塵、無水跡。
7、下班前清掃時,檢查各類辦公設施電源是否關閉,最后將門、窗關閉、鎖好。
8、辦公室窗戶玻璃、天花板及燈具,每月9--11日定期清掃擦拭,如遇節假日順延(董事長辦公室隨時擦拭)。
(二)走廊及大廳的清掃標準:
1、一樓大廳的前臺、形象墻、榮譽證書柜、接待處沙發、茶幾、正門玻璃,每日至少擦拭1次,榮譽證書柜內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潔凈、明亮、無灰塵、無污漬、無水跡。
2、走廊地面每日至少掃拖2次,隨時保持做到無垃圾、無雜物,無污漬、無痰跡、無水跡、光潔明亮。
3、走廊內垃圾桶每日至少擦拭、傾倒1次。做到無手印,無雜物、無灰塵、無污漬、無水跡。
4、走廊內的窗臺、樓道開關、消防栓、滅火器、配電箱門,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無灰塵、無污漬、無水跡。
5、走廊內的花草植物要定期澆水,隨時清理花盆內煙頭等雜物,并保持花
盆內無雜物,盆體無塵、無污漬。
6、走廊及大廳內的踢腳線、安全出口指示牌、消火栓、照明設備箱、滅火器、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無污漬、無灰塵、無水跡。
7、走廊內窗戶玻璃、天花板及燈具,每月13日--15日定期清掃擦拭,如遇節假日順延。
(三)廁所清掃標準:
1、廁所內洗手臺面、鏡面、地面,應隨時清掃,做到無污漬、無積水。
2、廁所內便池應隨時清掃、沖刷,做到無污漬、無異味。
3、廁所內隔斷板、墻面、干手器、開關插座、窗臺等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無污漬、無痰跡、無水跡。
4、廁所內垃圾筒要保持干凈無污、垃圾及時清倒、垃圾袋及時更換。
5、在蚊蠅活動季節里,每周噴藥一次,保證廁所內無蠅、無蚊蟲。
6、每日不定時噴灑空氣清新劑,減輕廁所內異味。
7、廁所內的踢腳線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無污漬、無灰塵、無水跡。
8、廁所室窗戶玻璃、天花板及燈具,每月17日--18日定期清掃擦拭,如遇節假日順延。
(四)會議室、接待室、貴賓室、多功能廳清掃標準:
1、會議室、接待室、貴賓室、多功能廳的桌、椅、地面、門、窗臺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無污漬、無灰塵、無水跡。
2、會議室、接待室、貴賓室、多功能廳內的設備設施(如:電腦、打印機、復印機等)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無污漬、無灰塵、無水跡。擦拭時注意對設備設施的保護,以免損壞。
3、會議室、接待室、貴賓室、多功能廳內的垃圾筒要保持干凈無污、垃圾及時清倒、垃圾袋及時更換。
4、下班前清掃時,檢查各類辦公設備設施的電源是否關閉,最后將門、窗關閉、鎖好。
5、會議室、貴賓室、多功能廳除日常定時清掃外,如遇會議、活動等,應在會議、活動結束后及時對會議室、貴賓室、多功能廳進行全面清掃。
6、會議室、接待室、貴賓室、多功能廳內的踢腳線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
無污漬、無灰塵、無水跡。
7、會議室、接待室、貴賓室、多功能廳窗戶玻璃、天花板及燈具,每月20日--22日定期清掃擦拭,如遇節假日順延。
(五)樓梯通道清掃標準:
1、樓梯通道的地面每日至少清掃1次,每周至少拖1次,做到無垃圾、無雜物,無污漬、無痰跡、無水跡、光潔明亮。
2、樓梯通道內的扶手、窗臺、樓道開關、消防栓、配電箱門等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無灰塵、無污漬、無水跡。
3、樓梯通道內踢腳線、安全出口指示牌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無污漬、無灰塵、無水跡。
五、保潔員安全操作規程:
(一)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確保安全操作。
(二)在超過2米高處操作時,必須使用梯子,雙腳需同時踏在梯子上,不得單腳踩踏,并保證梯子下方有人把扶,以免摔傷。
(三)在清理開、關設備設施時,不得用濕手接觸電源插座,以免觸電。
(四)不得私自撥動任何機器設備及開關,以免發生故障。
(五)在不會使用機器時,不得私自開動或關閉機器,以免發生意外事故。
(六)保潔人員應注意自我保護,工作時戴好膠皮手套,預防細菌感染,防止損害皮膚。清潔完畢,應注意洗手。
(七)應嚴格遵守防火制度,不得動用明火,以免發生火災。
(八)在操作與安全發生矛盾時,應先服從安全,以安全為重。
六、監督、檢查辦法
人事行政部每周進行兩次(每月8次)衛生狀況抽查,每次抽查10個點,檢查地點詳見附表1,抽查時發現衛生不達標處即扣除相應分數,具體處罰標準見《保潔員獎懲辦法》。
七、保潔員獎懲辦法
(一)抽查中,每發現一處衛生不達標,扣1分。
(二)當月未扣分者,在當月工資中獎勵30元。
電商公司薪酬制度篇六
一、 保潔員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2、文明服務、禮貌待人,并注意保持個人的儀容儀表,樹立良好形象。
3、愛崗敬業,聽從上級領導指揮,在規定時間內按照工作標準,保質保量地完成各自分管區域內的保潔工作。
4、遵守考勤制度,按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不曠工離崗,工作時間不干私活,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5、發揚互助精神,支持同事工作,以禮相待。
6、清潔過程若發現異常現象,如跑、冒、漏水和設備設施損壞、故障等,及時報告主管領導或專管人員,并有義務監視事態過程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必要時積極協助專業人員排除故障。
7、 妥善保管清潔工具和用品,不得丟失和人為損壞,不得將清潔工具和用品私借他人使用或帶回家中使用,如損壞或遺失工具照價賠償。
8、拾金不昧,拾到物品立即上交或送還失主。
9、除工作時間外,可在四樓多功能廳休息。
10、認真完成上級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保潔員工作區域:
(一)固定區域:
1、負責董事長室、集團總經理、商務會館總經理、北辰房開總經理辦公室的清掃保潔。
2、負責辦公樓一樓(集團公司)、三、四樓走廊的清掃保潔。
3、負責辦公樓三、四樓廁所的清掃保潔。
4、負責四樓會議室、接待室、貴賓室、多功能廳的清掃保潔。
5、負責南側一至五樓及北側一至四樓,樓梯通道的清掃保潔。
(二)臨時性區域
1、負責5樓外審辦公室清掃保潔。
2、負責李福泉總助、修民川總工、張寒總助辦公室清掃保潔。
3、負責三樓空閑辦公室(4間)清掃保潔。
4、負責多功能廳婚宴后走廊地面清掃保潔。
(三)分工負責
1、一、三樓保潔員負責范圍:
北辰房開總經理辦公室、一樓走廊、一樓接待處沙發、茶幾、接待處花卉、榮譽證書柜、三樓走廊、三樓廁所、三樓空閑辦公室(4間)、北側一至四樓及一、三樓臨時性的清掃保潔工作。
2、四樓保潔員負責范圍:
集團公司總經理辦公室、四樓走廊、四樓廁所、負責南側一至五樓及四樓臨時性的清掃保潔工作。
3、保潔共同負責范圍:
商務會館總經理辦公室、董事長室、四樓花卉養護、四樓會議室、接待室、貴賓室和多功能廳。
4、分工負責實行月輪換制,共同負責范圍在輪換時依然共同負責。
三、保潔員工作流程:
上午:
1、7:30―7:40 清掃各自負責的領導辦公室;
2、7:40―7:50 清掃一、三、四樓走廊;
3、7:50―8:00 清掃共同負責的區域(會議室、接待室、多功能廳和倒垃圾)
4、8:00―8:30 清掃三、四樓廁所;
5、8:30―9:00 清掃南北兩側樓梯通道;
6、9:00―10:00 清掃一、三、四樓走廊;
7、10:00-11:00 清掃三、四樓廁所。
下午:
1、13:00―14:00 清掃一、三、四樓走廊;
2、14:30―15:00 清掃三、四樓廁所;
3、15:00―16:00 清掃南北兩側樓梯通道。
4、下班前清掃各自負責的領導辦公室。
注:以上各項清掃內容除定時、定點清掃外,要隨時巡回檢查,發現衛生不達標處隨時清掃。
四、保潔員工作標準:
(一)辦公室的清掃標準:
1、辦公桌、椅、電腦、電話、煙缸、地面、窗臺、窗框、門、文件柜、刊物架、沙發、茶幾等每天至少擦拭一次,做到無污漬、無灰塵、無水跡。
2、辦公桌上的辦公用品、文件、資料等要擺放整齊,不得隨意翻看。
3、文件柜玻璃、窗框要擦拭得干凈、明亮,無手印⑽蕹就痢⑽匏跡;窗簾懸掛整齊。
4、垃圾筒要保持干凈無污、垃圾及時清倒、垃圾袋及時更換。
5、辦公室內的花草植物要定期澆水,并保持花盆內無雜物,盆體無塵、無污漬。
6、辦公室內的踢腳線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無污漬、無灰塵、無水跡。
7、下班前清掃時,檢查各類辦公設施電源是否關閉,最后將門、窗關閉、鎖好。
8、辦公室窗戶玻璃、天花板及燈具,每月9--11日定期清掃擦拭,如遇節假日順延(董事長辦公室隨時擦拭)。
(二)走廊及大廳的清掃標準:
1、一樓大廳的前臺、形象墻、榮譽證書柜、接待處沙發、茶幾、正門玻璃,每日至少擦拭1次,榮譽證書柜內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潔凈、明亮、無灰塵、無污漬、無水跡。
2、走廊地面每日至少掃拖2次,隨時保持做到無垃圾、無雜物,無污漬、無痰跡、無水跡、光潔明亮。
3、走廊內垃圾桶每日至少擦拭、傾倒1次。做到無手印,無雜物、無灰塵、無污漬、無水跡。
4、走廊內的窗臺、樓道開關、消防栓、滅火器、配電箱門,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無灰塵、無污漬、無水跡。
5、走廊內的花草植物要定期澆水,隨時清理花盆內煙頭等雜物,并保持花
盆內無雜物,盆體無塵、無污漬。
6、走廊及大廳內的踢腳線、安全出口指示牌、消火栓、照明設備箱、滅火器、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無污漬、無灰塵、無水跡。
7、走廊內窗戶玻璃、天花板及燈具,每月13日--15日定期清掃擦拭,如遇節假日順延。
(三)廁所清掃標準:
1、廁所內洗手臺面、鏡面、地面,應隨時清掃,做到無污漬、無積水。
2、廁所內便池應隨時清掃、沖刷,做到無污漬、無異味。
3、廁所內隔斷板、墻面、干手器、開關插座、窗臺等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無污漬、無痰跡、無水跡。
4、廁所內垃圾筒要保持干凈無污、垃圾及時清倒、垃圾袋及時更換。
5、在蚊蠅活動季節里,每周噴藥一次,保證廁所內無蠅、無蚊蟲。
6、每日不定時噴灑空氣清新劑,減輕廁所內異味。
7、廁所內的踢腳線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無污漬、無灰塵、無水跡。
8、廁所室窗戶玻璃、天花板及燈具,每月17日--18日定期清掃擦拭,如遇節假日順延。
(四)會議室、接待室、貴賓室、多功能廳清掃標準:
1、會議室、接待室、貴賓室、多功能廳的桌、椅、地面、門、窗臺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無污漬、無灰塵、無水跡。
2、會議室、接待室、貴賓室、多功能廳內的設備設施(如:電腦、打印機、復印機等)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無污漬、無灰塵、無水跡。擦拭時注意對設備設施的保護,以免損壞。
3、會議室、接待室、貴賓室、多功能廳內的垃圾筒要保持干凈無污、垃圾及時清倒、垃圾袋及時更換。
4、下班前清掃時,檢查各類辦公設備設施的電源是否關閉,最后將門、窗關閉、鎖好。
5、會議室、貴賓室、多功能廳除日常定時清掃外,如遇會議、活動等,應在會議、活動結束后及時對會議室、貴賓室、多功能廳進行全面清掃。
6、會議室、接待室、貴賓室、多功能廳內的踢腳線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
無污漬、無灰塵、無水跡。
7、會議室、接待室、貴賓室、多功能廳窗戶玻璃、天花板及燈具,每月20日--22日定期清掃擦拭,如遇節假日順延。
(五)樓梯通道清掃標準:
1、樓梯通道的地面每日至少清掃1次,每周至少拖1次,做到無垃圾、無雜物,無污漬、無痰跡、無水跡、光潔明亮。
2、樓梯通道內的扶手、窗臺、樓道開關、消防栓、配電箱門等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無灰塵、無污漬、無水跡。
3、樓梯通道內踢腳線、安全出口指示牌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無污漬、無灰塵、無水跡。
五、保潔員安全操作規程:
(一)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確保安全操作。
(二)在超過2米高處操作時,必須使用梯子,雙腳需同時踏在梯子上,不得單腳踩踏,并保證梯子下方有人把扶,以免摔傷。
(三)在清理開、關設備設施時,不得用濕手接觸電源插座,以免觸電。
(四)不得私自撥動任何機器設備及開關,以免發生故障。
(五)在不會使用機器時,不得私自開動或關閉機器,以免發生意外事故。
(六)保潔人員應注意自我保護,工作時戴好膠皮手套,預防細菌感染,防止損害皮膚。清潔完畢,應注意洗手。
(七)應嚴格遵守防火制度,不得動用明火,以免發生火災。
(八)在操作與安全發生矛盾時,應先服從安全,以安全為重。
六、監督、檢查辦法
人事行政部每周進行兩次(每月8次)衛生狀況抽查,每次抽查10個點,檢查地點詳見附表1,抽查時發現衛生不達標處即扣除相應分數,具體處罰標準見《保潔員獎懲辦法》。
七、保潔員獎懲辦法
(一)抽查中,每發現一處衛生不達標,扣1分。
(二)當月未扣分者,在當月工資中獎勵30元。
電商公司薪酬制度篇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使員工薪酬管理規范化,特制定本制度。公司有關薪酬核定、薪酬計算、薪酬發放,除另有規定外,一律按本制度執行。
第二條原則:
1.建立明確的分配制度。根據不同部門的工作性質與特點,建立合理的分配方式與制度,以適應不同部門的需要。同時利于各級管理者有效管理員工,以實現關鍵目標。
2.建立合理的工資構成體系并與企業效益、個人業績掛鉤。員工收入不僅體現工作能力與所承擔責任,而且更強調對績效的傾斜。
3.建立積極的激勵機制。鼓勵員工提高自身能力,承擔更大責任,從機制上激發員工的上進心。同時建立完善合理的考核機制,做到多勞多得按能取酬。在準確傳達公司管理要求的基礎上,表彰績效突出的優秀員工。
第三條公司采用月薪制度,即每月發放工資及相應的福利。
第四條嚴格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由企業與個人分別繳納各自所應承擔的稅費(如個調稅、社保等)。
第五條本規定適用于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員工。兼職員工可參考本規定參照執行。
第二章薪酬的構成
第六條員工薪酬由月薪資、福利、獎金組成。月薪資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司齡工資、區域津貼、特殊津貼與其他津貼組成。
第七條薪資各部分組成及定義:
1.基本工資:根據員工所獲得的國家承認的最高職稱或學歷、結合任職資格體系的有關規定來確定。
基本工資金額對應表
公司任職資格評定的薪等國家承認的職稱國家承認的學歷基本工資(元)
1、2薪等xx
高級職稱博士xx
中級職稱碩士1800
初級職稱本科1500
技術員大專1300
技工中專1100
高中(含以下)1000 2.司齡工資:司齡工資體現公司對長期服務員工的獎勵,初始額為50元,每增加一個年度,增加50元,滿xx年后不再增長。
司齡工資從轉正后第二年開始核發。
3.區域津貼與其他津貼組成:
1)區域津貼體現公司對駐外員工的生活補貼;區域津貼為每月300元(其中北京、廣州地區為每月500元);在本地招聘的員工不享受區域津貼。
2)其他津貼根據經營需要另文規定。
4.崗位工資:由員工在企業中承擔的崗位責任大小來確定,并以崗位的責任、貢獻、市場價值以及企業對崗位的需求作為評測依據。
如果請病假(需有醫院證明),扣崗位與績效,如果請事假或請病假但沒有醫院證明,扣發崗位、基本與績效工資,如請年假或調休假,
不扣發崗位、績效工資。
崗位工資依照崗位劃分為8薪等35薪級:詳見附件一《各薪級崗位工資與績效工資對應表》,其中研發類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員的崗位工資基準是同薪級的130%。
5.績效工資:績效工資體現員工的工作績效;績效工資根據考核周期及考核結果公布次月予以核發。
1)員工的績效工資標準與薪級相對應,詳見附件一。
2)第一、第二薪等員工的績效考評以年度為單位,其主要考評依據為公司當年的經營目標實現情況,其績效工資在考核結束后予以核發;
3)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員的績效考評以季度為單位,在考核結束后予以核發;
4)根據公司不同發展時期的管理需要,績效考評周期與辦法將做適當調整,具體以當時發文通知為準。
6.特殊津貼:在特定時期為公司帶來特殊收益或有價值的人員和業務,公司給與的特殊獎勵,特殊津貼在當月予以發放。
第八條員工福利:包含國家法定福利及公司內部福利。
1.法定福利:包含五險一金:社會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醫療保險以及住房公積金。法定福利的繳交標準依據國家相關規定按月予以辦理。
2.公司福利:包含午餐補貼、差旅保險、附加醫療保險等。其中午餐補貼在月工資中體現。
第九條獎金:獎金分為年度獎金與專項獎金。
1.年度獎金在公司完成年度經營目標的情況下,對工作質量完成出色的部門和工作績效突出的員工進行特別獎勵。
1)公司年度獎金總額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業績予以核定;
2)年度獎金發放對象為對公司經營業績實現有重大貢獻的相關人員,具體獎金分配方案由經營管理委員會統一審定發放。
2.專項獎金為不定期不定額獎金,是根據經營管理需要,為實現階段性重大特定的目標而設定的特別激勵措施。專項獎金方案由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制定,報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第三章新進員工試用期薪酬方案
第十條應屆新進員工試用期工資:
序號學歷崗位金額(元)備注
1博士研發4000
其他4000 2碩士研發3000
其他xx 3本科
研發xx
其他1500 4大專1000 5中專(含以下)800
第十一條有工作經驗的新進人員,其試用期薪酬根據招聘職位在任職資格體系的要求予以核定薪級,其中崗位工資根據行業情況按70%~90%核發。根據經營需要引進的特別人才,其試用期工資由總經理核定。
第十二條試用人員不享受司齡補貼、績效工資等,但享受午餐補貼。
第十三條員工轉正時間:員工轉正時間為每月1日。
第四章薪酬計算方法
第十四條日平均薪酬=月薪酬/月平均上班天數(按國家相關規定)。
第十五條計薪期間中途任職、離職及解雇員工固定薪酬計算:
1.新進員工第一個月薪酬按工作實際天數發給,實際薪酬為:日平均薪酬×實際工作天數。
2.離職的員工當月薪酬按日計算,并依實際出勤日的薪酬總額支付。
3.停職前的薪酬,依下列方式計算:停職前的薪酬×實際出勤日期/月平均上班天數(按國家有關規定)。
第十六條在公司內有兼職的人員,崗位工資就高不就低,兼職不兼薪。
第十七條由于公司的績效考評是以工作績效作為考評依據,而不是工作時間。因此,原則上對于加班不予發放加班費。如確系需發放加班費的,以基本工資+崗位工資作為加班費的計算基數。
第五章員工工資的調整
第十八條員工調薪:公司視業績的成長情況及員工的績效成績及能力進展情況,由分管領導提名,經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討論通過予以調整。
第十九條調薪的內容:
1.基本工資的調
整:員工在取得公司認定的新的職稱或學歷后,資歷工資在當月予以調整。
2.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的調整:
1)員工因工作需要調動、工作能力進行薪級調整時,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標準依據薪級變動當月調整。
2)半年績效考核及年終績效考核后,依據評估結果對崗位進行調整,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標準依據薪級變動當月調整。
3.司齡津貼每年1月1日統一調整。
第六章薪酬發放
第二十條薪酬的發放:為當月發放上個月的薪酬。
第二十一條薪酬計算期間及發放時間:
1.薪酬計算期間為本月1日起至本月結束。
2.每月最后一天制作本月在冊員工薪酬報表。
3.每月薪酬發放時間為每月10日,如遇節假日則順延。
第二十二條薪酬支付方法及扣除:
1、薪酬的支付,通常以現金或匯入存折的形式發放。
2、薪酬個人所得稅、法定保險和公積金項目,在發放前直接從薪酬中扣除。
第二十三條人事行政部每月最后1日匯總整理本月在冊人員名單、考勤記錄提交給財務部,財務部結合本月的調薪變動申請表,填制"月薪酬報表"等,財務部簽署后轉呈總經理核定,再轉財務部門核發薪酬。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員工薪酬采取密薪制,員工應對自己的薪酬保密,并不打聽及傳播他人薪酬信息,如有違反,公司將視情節嚴重程度予以扣發崗位與績效工資、降職降薪、解除勞動合同等處罰。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的修訂權屬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授權人事行政部進行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電商公司薪酬制度篇八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使員工薪酬管理規范化,特制定本制度。公司有關薪酬核定、薪酬計算、薪酬發放,除另有規定外,一律按本制度執行。
第二條原則:
1.建立明確的分配制度。根據不同部門的工作性質與特點,建立合理的分配方式與制度,以適應不同部門的需要。同時利于各級管理者有效管理員工,以實現關鍵目標。
2.建立合理的工資構成體系并與企業效益、個人業績掛鉤。員工收入不僅體現工作能力與所承擔責任,而且更強調對績效的傾斜。
3.建立積極的激勵機制。鼓勵員工提高自身能力,承擔更大責任,從機制上激發員工的上進心。同時建立完善合理的考核機制,做到多勞多得按能取酬。在準確傳達公司管理要求的基礎上,表彰績效突出的優秀員工。
第三條公司采用月薪制度,即每月發放工資及相應的福利。
第四條嚴格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由企業與個人分別繳納各自所應承擔的稅費(如個調稅、社保等)。
第五條本規定適用于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員工。兼職員工可參考本規定參照執行。
第二章薪酬的構成
第六條員工薪酬由月薪資、福利、獎金組成。月薪資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司齡工資、區域津貼、特殊津貼與其他津貼組成。
第七條薪資各部分組成及定義:
1.基本工資:根據員工所獲得的國家承認的最高職稱或學歷、結合任職資格體系的有關規定來確定。
基本工資金額對應表
公司任職資格評定的薪等國家承認的職稱國家承認的學歷基本工資(元)
1、2薪等xx
高級職稱博士xx
中級職稱碩士1800
初級職稱本科1500
技術員大專1300
技工中專1100
高中(含以下)1000 2.司齡工資:司齡工資體現公司對長期服務員工的獎勵,初始額為50元,每增加一個年度,增加50元,滿xx年后不再增長。
司齡工資從轉正后第二年開始核發。
3.區域津貼與其他津貼組成:
1)區域津貼體現公司對駐外員工的生活補貼;區域津貼為每月300元(其中北京、廣州地區為每月500元);在本地招聘的員工不享受區域津貼。
2)其他津貼根據經營需要另文規定。
4.崗位工資:由員工在企業中承擔的崗位責任大小來確定,并以崗位的責任、貢獻、市場價值以及企業對崗位的需求作為評測依據。
如果請病假(需有醫院證明),扣崗位與績效,如果請事假或請病假但沒有醫院證明,扣發崗位、基本與績效工資,如請年假或調休假,
不扣發崗位、績效工資。
崗位工資依照崗位劃分為8薪等35薪級:詳見附件一《各薪級崗位工資與績效工資對應表》,其中研發類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員的崗位工資基準是同薪級的130%。
5.績效工資:績效工資體現員工的工作績效;績效工資根據考核周期及考核結果公布次月予以核發。
1)員工的績效工資標準與薪級相對應,詳見附件一。
2)第一、第二薪等員工的績效考評以年度為單位,其主要考評依據為公司當年的經營目標實現情況,其績效工資在考核結束后予以核發;
3)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員的績效考評以季度為單位,在考核結束后予以核發;
4)根據公司不同發展時期的管理需要,績效考評周期與辦法將做適當調整,具體以當時發文通知為準。
6.特殊津貼:在特定時期為公司帶來特殊收益或有價值的人員和業務,公司給與的特殊獎勵,特殊津貼在當月予以發放。
第八條員工福利:包含國家法定福利及公司內部福利。
1.法定福利:包含五險一金:社會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醫療保險以及住房公積金。法定福利的繳交標準依據國家相關規定按月予以辦理。
2.公司福利:包含午餐補貼、差旅保險、附加醫療保險等。其中午餐補貼在月工資中體現。
第九條獎金:獎金分為年度獎金與專項獎金。
1.年度獎金在公司完成年度經營目標的情況下,對工作質量完成出色的部門和工作績效突出的員工進行特別獎勵。
1)公司年度獎金總額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業績予以核定;
2)年度獎金發放對象為對公司經營業績實現有重大貢獻的相關人員,具體獎金分配方案由經營管理委員會統一審定發放。
2.專項獎金為不定期不定額獎金,是根據經營管理需要,為實現階段性重大特定的目標而設定的特別激勵措施。專項獎金方案由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制定,報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第三章新進員工試用期薪酬方案
第十條應屆新進員工試用期工資:
序號學歷崗位金額(元)備注
1博士研發4000
其他4000 2碩士研發3000
其他xx 3本科
研發xx
其他1500 4大專1000 5中專(含以下)800
第十一條有工作經驗的新進人員,其試用期薪酬根據招聘職位在任職資格體系的要求予以核定薪級,其中崗位工資根據行業情況按70%~90%核發。根據經營需要引進的特別人才,其試用期工資由總經理核定。
第十二條試用人員不享受司齡補貼、績效工資等,但享受午餐補貼。
第十三條員工轉正時間:員工轉正時間為每月1日。
第四章薪酬計算方法
第十四條日平均薪酬=月薪酬/月平均上班天數(按國家相關規定)。
第十五條計薪期間中途任職、離職及解雇員工固定薪酬計算:
1.新進員工第一個月薪酬按工作實際天數發給,實際薪酬為:日平均薪酬×實際工作天數。
2.離職的員工當月薪酬按日計算,并依實際出勤日的薪酬總額支付。
3.停職前的薪酬,依下列方式計算:停職前的薪酬×實際出勤日期/月平均上班天數(按國家有關規定)。
第十六條在公司內有兼職的人員,崗位工資就高不就低,兼職不兼薪。
第十七條由于公司的績效考評是以工作績效作為考評依據,而不是工作時間。因此,原則上對于加班不予發放加班費。如確系需發放加班費的,以基本工資+崗位工資作為加班費的計算基數。
第五章員工工資的調整
第十八條員工調薪:公司視業績的成長情況及員工的績效成績及能力進展情況,由分管領導提名,經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討論通過予以調整。
第十九條調薪的內容:
1.基本工資的調
整:員工在取得公司認定的新的職稱或學歷后,資歷工資在當月予以調整。
2.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的調整:
1)員工因工作需要調動、工作能力進行薪級調整時,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標準依據薪級變動當月調整。
2)半年績效考核及年終績效考核后,依據評估結果對崗位進行調整,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標準依據薪級變動當月調整。
3.司齡津貼每年1月1日統一調整。
第六章薪酬發放
第二十條薪酬的發放:為當月發放上個月的薪酬。
第二十一條薪酬計算期間及發放時間:
1.薪酬計算期間為本月1日起至本月結束。
2.每月最后一天制作本月在冊員工薪酬報表。
3.每月薪酬發放時間為每月10日,如遇節假日則順延。
第二十二條薪酬支付方法及扣除:
1、薪酬的支付,通常以現金或匯入存折的形式發放。
2、薪酬個人所得稅、法定保險和公積金項目,在發放前直接從薪酬中扣除。
第二十三條人事行政部每月最后1日匯總整理本月在冊人員名單、考勤記錄提交給財務部,財務部結合本月的調薪變動申請表,填制"月薪酬報表"等,財務部簽署后轉呈總經理核定,再轉財務部門核發薪酬。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員工薪酬采取密薪制,員工應對自己的薪酬保密,并不打聽及傳播他人薪酬信息,如有違反,公司將視情節嚴重程度予以扣發崗位與績效工資、降職降薪、解除勞動合同等處罰。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的修訂權屬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授權人事行政部進行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電商公司薪酬制度篇九
薪資改革關系到公司每位員工的切身利益,是牽一發而動全身的重要改革。因此,要求我們必須慎之又慎。我們在確立這次薪資改革的思路時,公司管理會議經過兩次充分的討論和醞釀,為這次的改革方案,提出了以下幾點建議:一是崗位工資定位結合工作結構及外部市場的工資水平;二是結合公司經營現狀;三是在控制成本和吸引、留住優秀員工之間找到平衡點。
公司薪資改革方案的原則:
1、完善工資結構,凸現薪資的導向和激勵功能。
2、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和承受力,確立了以同類企業市場薪資的中位線為標準。
第一章、總則
一、為規范公司的薪酬管理,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體現員工的工作價值,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二、工資分為試用期員工工資、正式工資(基本工資+考核工資)、績效工資、工齡工資。
三、本制度經公司管理工作會議通過后實施,適用于地熱城分公司所有員工。
第二章、試用期員工工資
四、試用期工資分為主管級(含)以下人員的試用期工資和經理級(含)以上人員試用期工資,應屆大中專畢業生試用期工資,按如下標準執行:
試用期限:為1---3個月;
試用期工資由部門經理及人力資源部根據招聘的崗位確定,參考該崗位的正式工資待遇,一般為其正式工資的80%;
應屆大中專畢業生試用期工資按如下標準執行:
中專學歷,試用期工資900
大專學歷,試用期工資1100
本科學歷,試用期工資1200
第三章、正式員工工資
五、正式員工工資實行寬帶薪酬,公司所有工資級別分為11等,每等對應4個級,每個崗位根據其所需的知識、技能和責任對應2-3個職等(見《崗位與工資職等對應表》和《工資職能等級表》),員工的工資可根據工作能力、工作表現和對公司的貢獻在等級范圍內進行浮動。
崗位及工資職等對應表(見附表1)
工資職能等級表(見附表2)
六、崗位工資的90%為基本工資,10%作為考核工資參與月度考核,并根據考核結果進行發放,具體考核辦法見《七項考評表》及《員工平日七項考核評分標準》
七、員工當月全勤,全額發放基本工資。如有曠工、請假或其他應扣除工資的違紀行為,則根據公司考勤制度扣除相應天數工資。日工資=基本工資/當月應工作天數。
八、優秀員工獎金、外賣商品提成獎金、拾金不昧獎金、銷售提成獎金等執行公司相關政策。
九、水療動態、靜態、各部錄單員每月享有崗位補貼費50元/月。水療戶外員工、保安外保人員、花草工、戶外保潔員每年7、8、9、11、12、1月份享有崗位補貼費50元/月。
十、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其他應由公司承擔的部分,由員工本人在每年十月份憑交費憑證在公司報銷。
十一、在公司工作滿二年的員工,從第三年開始每月計發工齡工資100元,以后每滿一年給予工齡工資50元。
十二、員工加班二小時至四小時,發放日工資的一半作為加班工資,加班四小時至八小時,發放一天的日工資作為加班工資。加班應由部門考勤員做好加班記錄,經部門申報總監簽批后月初交由人力資源部。
第四章、工資調整
十三、員工崗位變動,則應根據新崗位對應的工資等級確定工資。
十四、部門負責人可根據員工工作能力和對公司貢獻的變化,向人力資源部提出對員工工資進行調整(調高或調低)的建議。調整員工工資應填寫《人事變動表》,經部門負責人和人力資源部負責人簽字后報總經理審批。
十五、員工個人也可向部門負責人提出工資調整要求,調整程序與第十四條規定的程序相同。
十六、員工工資調整應在其崗位對應的等級范圍內進行浮動,如超出其崗位對應的范圍,則應經總經理特批。
十七、員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進行工資調整:
1、在一年內月度考核連續三個月“優秀”或累計五個月“優秀”的,工資上調一級;
2、在一年內月度考核連續三個月“不合格”或累計五個月“較差”的,工資應下調一級或辭退;
3、在年終被評為優先員工的,工資應上調1-2級。
第五章、工資核算
1、員工工資以月為單位統一由人力資源部核算,財務部審核,報總經理審批。
2、員工應出勤按當月實際天數計算,計算工資考勤以當月實際出勤計算。
3、日加班工資=月工資總額÷當月實際天數。
4、各部門考勤實行部門記錄,人力資源部監督。
每月2號前各部門將考勤送至人力資源部;6號前將工資核算結果送財務部審核;8號前報總經理處審批。每月10號發薪。遇節假日,向后順延發放。
十八、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電商公司薪酬制度篇十
薪資改革關系到公司每位員工的切身利益,是牽一發而動全身的重要改革。因此,要求我們必須慎之又慎。我們在確立這次薪資改革的思路時,公司管理會議經過兩次充分的討論和醞釀,為這次的改革方案,提出了以下幾點建議:一是崗位工資定位結合工作結構及外部市場的工資水平;二是結合公司經營現狀;三是在控制成本和吸引、留住優秀員工之間找到平衡點。
公司薪資改革方案的原則:
1、完善工資結構,凸現薪資的導向和激勵功能。
2、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和承受力,確立了以同類企業市場薪資的中位線為標準。
第一章、總則
一、為規范公司的薪酬管理,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體現員工的工作價值,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二、工資分為試用期員工工資、正式工資(基本工資+考核工資)、績效工資、工齡工資。
三、本制度經公司管理工作會議通過后實施,適用于地熱城分公司所有員工。
第二章、試用期員工工資
四、試用期工資分為主管級(含)以下人員的試用期工資和經理級(含)以上人員試用期工資,應屆大中專畢業生試用期工資,按如下標準執行:
試用期限:為1---3個月;
試用期工資由部門經理及人力資源部根據招聘的崗位確定,參考該崗位的正式工資待遇,一般為其正式工資的80%;
應屆大中專畢業生試用期工資按如下標準執行:
中專學歷,試用期工資900
大專學歷,試用期工資1100
本科學歷,試用期工資1200
第三章、正式員工工資
五、正式員工工資實行寬帶薪酬,公司所有工資級別分為11等,每等對應4個級,每個崗位根據其所需的知識、技能和責任對應2-3個職等(見《崗位與工資職等對應表》和《工資職能等級表》),員工的工資可根據工作能力、工作表現和對公司的貢獻在等級范圍內進行浮動。
崗位及工資職等對應表(見附表1)
工資職能等級表(見附表2)
六、崗位工資的90%為基本工資,10%作為考核工資參與月度考核,并根據考核結果進行發放,具體考核辦法見《七項考評表》及《員工平日七項考核評分標準》
七、員工當月全勤,全額發放基本工資。如有曠工、請假或其他應扣除工資的違紀行為,則根據公司考勤制度扣除相應天數工資。日工資=基本工資/當月應工作天數。
八、優秀員工獎金、外賣商品提成獎金、拾金不昧獎金、銷售提成獎金等執行公司相關政策。
九、水療動態、靜態、各部錄單員每月享有崗位補貼費50元/月。水療戶外員工、保安外保人員、花草工、戶外保潔員每年7、8、9、11、12、1月份享有崗位補貼費50元/月。
十、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其他應由公司承擔的部分,由員工本人在每年十月份憑交費憑證在公司報銷。
十一、在公司工作滿二年的員工,從第三年開始每月計發工齡工資100元,以后每滿一年給予工齡工資50元。
十二、員工加班二小時至四小時,發放日工資的一半作為加班工資,加班四小時至八小時,發放一天的日工資作為加班工資。加班應由部門考勤員做好加班記錄,經部門申報總監簽批后月初交由人力資源部。
第四章、工資調整
十三、員工崗位變動,則應根據新崗位對應的工資等級確定工資。
十四、部門負責人可根據員工工作能力和對公司貢獻的變化,向人力資源部提出對員工工資進行調整(調高或調低)的建議。調整員工工資應填寫《人事變動表》,經部門負責人和人力資源部負責人簽字后報總經理審批。
十五、員工個人也可向部門負責人提出工資調整要求,調整程序與第十四條規定的程序相同。
十六、員工工資調整應在其崗位對應的等級范圍內進行浮動,如超出其崗位對應的范圍,則應經總經理特批。
十七、員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進行工資調整:
1、在一年內月度考核連續三個月“優秀”或累計五個月“優秀”的,工資上調一級;
2、在一年內月度考核連續三個月“不合格”或累計五個月“較差”的,工資應下調一級或辭退;
3、在年終被評為優先員工的,工資應上調1-2級。
第五章、工資核算
1、員工工資以月為單位統一由人力資源部核算,財務部審核,報總經理審批。
2、員工應出勤按當月實際天數計算,計算工資考勤以當月實際出勤計算。
3、日加班工資=月工資總額÷當月實際天數。
4、各部門考勤實行部門記錄,人力資源部監督。
每月2號前各部門將考勤送至人力資源部;6號前將工資核算結果送財務部審核;8號前報總經理處審批。每月10號發薪。遇節假日,向后順延發放。
十八、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電商公司薪酬制度篇十一
1、總則
1.1本制度是公司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并結合企業自身實際情況訂立的薪酬管理規定,是員工獲得正當勞動報酬的保證,也是維持企業效率和持續發展的基本保證,體現了企業效益與員工利益相結合的原則;
1.2本制度旨在客觀評價員工業績的基礎上,獎勵先進、鞭策后進、提高員工工作興趣和熱情,體現以選拔、競爭、激勵、淘汰為核心的用人機制;
1.3本制度以公司戰略為導向,強調薪酬的競爭性,通用人才薪酬在北京市有競爭力,骨干人才薪酬在全國有競爭力,檢測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奧來國信公司實驗室所有正式員工。
3、薪酬結構
員工薪酬由四大部分構成:
固定薪酬部分:包括基本工資、司齡工資、崗位工資和資歷工資;
績效薪酬部分:包括月度獎、年度獎、項目獎、特別獎、以及其它單項獎金; 附加薪酬部分:包括加班工資、各類津貼、午餐補貼等;
保健薪酬部分:包括住房公積金、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職工生育保險、補充養老保險、人身意外傷害險等。
不同類型人員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不同組合,詳見附件一《各類人員薪酬組成表》。
3.1固定工資
3.1.1 基本工資
基本工資標準以當地政府發布的企業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并隨著當地政府發布的調整標準而調整。員工探親假、婚假、喪假、生育假期間只享受基本工資。
3.1.2司齡工資
司齡從員工正式進入奧來國信之日起計算,司齡每滿一年可得司齡工資30元/月。 司齡工資實行累進計算,累計10年后不再增加。
3.1.3崗位工資
崗位工資級別共分10級。
3.1.4資歷工資
資歷工資根據員工的學歷和職稱確定,具體標準如下: 大學專科畢業,100元/月; 大學本科畢業,150元/月;
碩士研究生、雙學士畢業,400元/月; 初級職稱,200元/月;
中級職稱(國家注冊師類按國家人事部門文件可等同中級職稱),500元/月; 高級技術職稱,800元/月;
學歷以國家承認的'畢業證書為準,職稱以國家承認且公司聘用的職稱為準,以上多項不再累加,以最高標準為準。
3.2績效薪酬
3.2.1 月度獎金
月度獎金根據評估周期的業績考評發放,具體考核辦法參見《奧來國信(北京)工程材料檢測有限公司績效考核制度》。
3.2.2 年度獎金
年度獎金的發放基數由公司總裁辦公會根據公司當年效益情況確定。
3.2.2 專項獎
根據獎優罰劣的原則,公司質量技術部、行政部對各部門例行檢查,具體獎勵辦法參見《奧來國信(北京)工程材料檢測有限公司三級檢查制度》。
3.2.2 總經理特別獎
對在質量、技術、服務、成本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或提出合理化建議的員工,可享受總經理特別獎,管理制度《檢測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3.3 附加薪酬
3.3.1 加班工資
員工加班工資按勞動法規定執行。
為保障職工正當權益,員工加班時數應嚴格控制在國家有關規定的范圍內。月加班工資不得超過員工月崗位工資的30%。確因工作需要,且經員工本人同意,超過上述限額的加班時間以安排調休方式補償。
公司中層管理人員以及相應級別的員工,除在法定節日加班可計算加班工資外,其余時間加班不計加班工資。
3.3.2 午餐補貼
實驗室員工午餐補貼為5元/工作日,外出員工午餐補貼為8元/工作日。
4、試用期薪酬
4.1 公司新招員工試用期為3~6個月,其中具備檢測工作經驗3年以上員工試用期為3個月,應屆畢業生為6個月。
4.2 試用期工資一般為試用崗位固定工資部分的80%,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和資歷工資。
4.3 試用期間新招員工按試用崗位級別享受相應的福利,包括午餐補貼等。
4.4 其它情況參見公司有關規定。
5、工資級別確定
工資級別(職級)按照高層、中層、骨干層、基層員工共13級,具體見《職級設計表》。
科室主任工資級別由主管總監確定,報總經理批準; 科室員工工資級別由科室主任確定,報主管總監批準。
6、薪酬調整
6.1薪酬調整分為整體調整和個別調整。
6.1.1整體調整:指公司根據國家政策和物價水平等宏觀因素的變化,以及行業及地區競爭狀況和企業發展戰略的變化以及公司整體效益情況而進行的調整,包括薪酬水平調整和薪酬結構調整。
6.1.2個別調整主要指工資級別的調整,分為定期調整與不定期調整。
6.2工資級別定期調整:指公司在每年2月前根據年度績效考核結果對員工崗位工資級別進行的調整。
6.2.1工資級別不定期調整:指公司在年中由于職務變動等原因對員工崗位級別進行的調整。
6.3若發生職務調整,則套入變動后職務所在薪幅中與原級別最相近的崗位工資級別。
6.4各崗位員工工資級別調整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批,審批通過的調整方案和各項薪酬發放方案由行政人事部執行。
6.5調整后工資級別,從執行日期次月初計算。
7、工資的支付
7.1 崗位工資支付
員工工資實行月薪制。工資支付時間為每月10日,以法定貨幣(人民幣)支付,若遇支薪日為休假日時,則提前至最近工作日支付。 下列各款項須直接從工資中扣除: 職員個人工資所得稅;
應由員工個人繳納的社會統籌保險及失業保險費用; 與公司訂有協議應從個人工資中扣除的款項;
法律、法規規定的以及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應從工資中扣除的款項; 司法、仲裁機構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項。
員工有下列情形有由員工本人向公司行政人事部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15天內一次性結清工資。
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 公司認可的其他事由。
8、薪酬組織與發放
8.1公司總經理負責提出整體薪酬政策方向,行政總監負責提供具體方案并在每年年度績效考核結束后組織薪酬調整工作會議。
8.2薪酬調整工作會議主要討論崗位工資級別調整、年終效益獎金方案、特殊獎金發放等有關薪酬激勵的問題。
8.3各崗位員工工資級別調整和各項薪酬發放由行政人事部根據薪酬工作會議和績效考核結果執行。
8.4行政人事部負責編制每月薪酬發放方案,報總經理審批通過后送達財務部執行。
9、附則
9.1公司執行國家規定發放的福利補貼的標準應不低于國家規定標準,并隨國家政策性調整而相應調整。
9.2本規定是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組成部分,由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
9.3本規定從20xx年03月26日起開始實行,自本制度實行之日起原有有關工資管理的制度或規定停止使用。
9.4如有其他制度與本制度相抵觸,以總經理辦公會裁定結果為準。
電商公司薪酬制度篇十二
1、總則
1.1本制度是公司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并結合企業自身實際情況訂立的薪酬管理規定,是員工獲得正當勞動報酬的保證,也是維持企業效率和持續發展的基本保證,體現了企業效益與員工利益相結合的原則;
1.2本制度旨在客觀評價員工業績的基礎上,獎勵先進、鞭策后進、提高員工工作興趣和熱情,體現以選拔、競爭、激勵、淘汰為核心的用人機制;
1.3本制度以公司戰略為導向,強調薪酬的競爭性,通用人才薪酬在北京市有競爭力,骨干人才薪酬在全國有競爭力,檢測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奧來國信公司實驗室所有正式員工。
3、薪酬結構
員工薪酬由四大部分構成:
固定薪酬部分:包括基本工資、司齡工資、崗位工資和資歷工資;
績效薪酬部分:包括月度獎、年度獎、項目獎、特別獎、以及其它單項獎金; 附加薪酬部分:包括加班工資、各類津貼、午餐補貼等;
保健薪酬部分:包括住房公積金、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職工生育保險、補充養老保險、人身意外傷害險等。
不同類型人員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不同組合,詳見附件一《各類人員薪酬組成表》。
3.1固定工資
3.1.1 基本工資
基本工資標準以當地政府發布的企業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并隨著當地政府發布的調整標準而調整。員工探親假、婚假、喪假、生育假期間只享受基本工資。
3.1.2司齡工資
司齡從員工正式進入奧來國信之日起計算,司齡每滿一年可得司齡工資30元/月。 司齡工資實行累進計算,累計10年后不再增加。
3.1.3崗位工資
崗位工資級別共分10級。
3.1.4資歷工資
資歷工資根據員工的學歷和職稱確定,具體標準如下: 大學專科畢業,100元/月; 大學本科畢業,150元/月;
碩士研究生、雙學士畢業,400元/月; 初級職稱,200元/月;
中級職稱(國家注冊師類按國家人事部門文件可等同中級職稱),500元/月; 高級技術職稱,800元/月;
學歷以國家承認的'畢業證書為準,職稱以國家承認且公司聘用的職稱為準,以上多項不再累加,以最高標準為準。
3.2績效薪酬
3.2.1 月度獎金
月度獎金根據評估周期的業績考評發放,具體考核辦法參見《奧來國信(北京)工程材料檢測有限公司績效考核制度》。
3.2.2 年度獎金
年度獎金的發放基數由公司總裁辦公會根據公司當年效益情況確定。
3.2.2 專項獎
根據獎優罰劣的原則,公司質量技術部、行政部對各部門例行檢查,具體獎勵辦法參見《奧來國信(北京)工程材料檢測有限公司三級檢查制度》。
3.2.2 總經理特別獎
對在質量、技術、服務、成本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或提出合理化建議的員工,可享受總經理特別獎,管理制度《檢測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3.3 附加薪酬
3.3.1 加班工資
員工加班工資按勞動法規定執行。
為保障職工正當權益,員工加班時數應嚴格控制在國家有關規定的范圍內。月加班工資不得超過員工月崗位工資的30%。確因工作需要,且經員工本人同意,超過上述限額的加班時間以安排調休方式補償。
公司中層管理人員以及相應級別的員工,除在法定節日加班可計算加班工資外,其余時間加班不計加班工資。
3.3.2 午餐補貼
實驗室員工午餐補貼為5元/工作日,外出員工午餐補貼為8元/工作日。
4、試用期薪酬
4.1 公司新招員工試用期為3~6個月,其中具備檢測工作經驗3年以上員工試用期為3個月,應屆畢業生為6個月。
4.2 試用期工資一般為試用崗位固定工資部分的80%,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和資歷工資。
4.3 試用期間新招員工按試用崗位級別享受相應的福利,包括午餐補貼等。
4.4 其它情況參見公司有關規定。
5、工資級別確定
工資級別(職級)按照高層、中層、骨干層、基層員工共13級,具體見《職級設計表》。
科室主任工資級別由主管總監確定,報總經理批準; 科室員工工資級別由科室主任確定,報主管總監批準。
6、薪酬調整
6.1薪酬調整分為整體調整和個別調整。
6.1.1整體調整:指公司根據國家政策和物價水平等宏觀因素的變化,以及行業及地區競爭狀況和企業發展戰略的變化以及公司整體效益情況而進行的調整,包括薪酬水平調整和薪酬結構調整。
6.1.2個別調整主要指工資級別的調整,分為定期調整與不定期調整。
6.2工資級別定期調整:指公司在每年2月前根據年度績效考核結果對員工崗位工資級別進行的調整。
6.2.1工資級別不定期調整:指公司在年中由于職務變動等原因對員工崗位級別進行的調整。
6.3若發生職務調整,則套入變動后職務所在薪幅中與原級別最相近的崗位工資級別。
6.4各崗位員工工資級別調整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批,審批通過的調整方案和各項薪酬發放方案由行政人事部執行。
6.5調整后工資級別,從執行日期次月初計算。
7、工資的支付
7.1 崗位工資支付
員工工資實行月薪制。工資支付時間為每月10日,以法定貨幣(人民幣)支付,若遇支薪日為休假日時,則提前至最近工作日支付。 下列各款項須直接從工資中扣除: 職員個人工資所得稅;
應由員工個人繳納的社會統籌保險及失業保險費用; 與公司訂有協議應從個人工資中扣除的款項;
法律、法規規定的以及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應從工資中扣除的款項; 司法、仲裁機構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項。
員工有下列情形有由員工本人向公司行政人事部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15天內一次性結清工資。
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 公司認可的其他事由。
8、薪酬組織與發放
8.1公司總經理負責提出整體薪酬政策方向,行政總監負責提供具體方案并在每年年度績效考核結束后組織薪酬調整工作會議。
8.2薪酬調整工作會議主要討論崗位工資級別調整、年終效益獎金方案、特殊獎金發放等有關薪酬激勵的問題。
8.3各崗位員工工資級別調整和各項薪酬發放由行政人事部根據薪酬工作會議和績效考核結果執行。
8.4行政人事部負責編制每月薪酬發放方案,報總經理審批通過后送達財務部執行。
9、附則
9.1公司執行國家規定發放的福利補貼的標準應不低于國家規定標準,并隨國家政策性調整而相應調整。
9.2本規定是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組成部分,由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
9.3本規定從20xx年03月26日起開始實行,自本制度實行之日起原有有關工資管理的制度或規定停止使用。
9.4如有其他制度與本制度相抵觸,以總經理辦公會裁定結果為準。
電商公司薪酬制度篇十三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使本公司員的薪金管理規范化、國際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公司有關職薪、薪金的計算、薪金的發放,除另有規定外,均依本制度辦理。
第三條 本公司員工的職薪,依其學歷、工作經驗、技能、內在潛力及其擔任工作難易程度、責任輕重等綜合因素核發。
第四條 本公司的顧問及特約人員、臨時人員薪金,根據其實際情況另行規定或參考本制度核發。
第二章 員工薪金類別
第五條 本公司從業員工薪金含義如下:
1.本薪 (基本月薪)。
2.加給:主管的加給、職務的加給、技術的加給、特別的加給。
3.津貼:伙食的津貼、加班 (勤)津貼和其他津貼。
4.獎金:全勤獎金、績效獎金、年終獎金和其他獎金。
第六條 從業員工薪金分項說明如下:
1.本薪:本薪乃基本月薪,其金額根據 《職薪等級表》的規定核發。
2.主管加給:凡主管人員根據其職責輕重,按月支付加給。
3.職務加給:凡擔任特殊職務人員根據其職務輕重,按月支付加給。
4.技術加給 (特別加給):凡擔任技術部門或在其職務上有特別表現的人員,酌情支付技術加給 (特別加給)。
5.伙食津貼:凡公司未供應伙食者,均發給伙食津貼。
6.加班津貼 (加勤津貼):凡于規定工作時間外延長上班時間,按實際情況酌情支付加班津貼,或按時計發加班津貼。若于休假日照常出勤而未補休者,按日發給加勤津貼。
7.其他津貼:凡上述各項本薪、獎金、津貼以外的津貼,其發給均需要由單位主管會同人事單位商定支付。
8.全勤獎金:每月除公司規定的休假日外,均無請假、曠工、遲到、早退記錄的人員,應給予全勤獎金。
9.績效獎金:凡本公司員工,均享有績效獎金支領權利,其辦法另行規定。
10.年終獎金:凡本公司員工,年終獎金由董事會根據公司利潤情況及員工年度考績等級核給,其辦法另行規定。
11.其他獎金:包括個人獎金、團體獎金或對公司有特別貢獻的獎金,均由董事會支付。
第三章 員工薪酬管理
第七條 從業人員的薪金計算時間為報到服務之日到退職之日,對于新任用及辭職的員工,當月薪金均以其實際工作天數乘以當月薪給日額。若是下旬 26日以后報到的新進人員,為了便于薪金作業,合并于下月份發給薪金。
第八條 從業人員在工作中,若遇職稱調動、提升,從變更之日起,適用新職等級薪金。
第九條 兼任下級或同級主管者,視情形支給或不支給特別加給。
第十條 較低級的員工代理較高級之職稱時,仍按其原等級本薪支給,但支領代理職稱的職務加給。
第十一條 有關本公司各職等人員考勤加薪規定按國際企業雇員考勤管理 制中有關條款計算。
第四章 員工薪金發放
第十二條 從業人員的薪金訂為每月 5 日發給上月份的薪金,除另有規定外,應扣除薪金所得稅、保險費以及其他應扣款項。
第十三條 從業人員領薪時必須本人親自簽章領取,如有特殊原因,不能親自領取時,由部門主管代領。
第十四條 領薪時,須將錢數點清,如有疑問或錯誤,應盡快呈報主管求證,以免日后發生糾紛。
第十五條 退職人員薪金于辦妥離職及移交手續后的發薪日發給,如遇有特殊情況,經批準后在退職日當天核發。
第十六條 員工應對本身的薪金保密,不得公開談論,否則降級處分。
第五章 員工晉升管理
第十七條 從業人員晉升規定如下:
1.效率晉升:凡平日表現優秀、情況特殊者由主管辦理臨時考績,給予效率晉升,效率晉升包括職稱、職等、職級晉升三種。
2.定期晉升:每年 1月 1日起為上年度考績辦理期,每年 3月 1日為晉級生效日,晉級依考績等次分別加級。
3.本公司特殊職務人員 (專員、特助)其晉升等級最高不得超過本公司主管之職等。
4.從業人員在年度內曾受累計記大過一次處分而未撤銷者,次年內不得晉升職等。
第六章 附則
十八條《職薪等級表》的金額及各項加給、津貼,可價波動及公司財務狀況作適當彈性調整。
十九條 本制度經董事會核準后實施,修正時亦同。
電商公司薪酬制度篇十四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使本公司員的薪金管理規范化、國際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公司有關職薪、薪金的計算、薪金的發放,除另有規定外,均依本制度辦理。
第三條 本公司員工的職薪,依其學歷、工作經驗、技能、內在潛力及其擔任工作難易程度、責任輕重等綜合因素核發。
第四條 本公司的顧問及特約人員、臨時人員薪金,根據其實際情況另行規定或參考本制度核發。
第二章 員工薪金類別
第五條 本公司從業員工薪金含義如下:
1.本薪 (基本月薪)。
2.加給:主管的加給、職務的加給、技術的加給、特別的加給。
3.津貼:伙食的津貼、加班 (勤)津貼和其他津貼。
4.獎金:全勤獎金、績效獎金、年終獎金和其他獎金。
第六條 從業員工薪金分項說明如下:
1.本薪:本薪乃基本月薪,其金額根據 《職薪等級表》的規定核發。
2.主管加給:凡主管人員根據其職責輕重,按月支付加給。
3.職務加給:凡擔任特殊職務人員根據其職務輕重,按月支付加給。
4.技術加給 (特別加給):凡擔任技術部門或在其職務上有特別表現的人員,酌情支付技術加給 (特別加給)。
5.伙食津貼:凡公司未供應伙食者,均發給伙食津貼。
6.加班津貼 (加勤津貼):凡于規定工作時間外延長上班時間,按實際情況酌情支付加班津貼,或按時計發加班津貼。若于休假日照常出勤而未補休者,按日發給加勤津貼。
7.其他津貼:凡上述各項本薪、獎金、津貼以外的津貼,其發給均需要由單位主管會同人事單位商定支付。
8.全勤獎金:每月除公司規定的休假日外,均無請假、曠工、遲到、早退記錄的人員,應給予全勤獎金。
9.績效獎金:凡本公司員工,均享有績效獎金支領權利,其辦法另行規定。
10.年終獎金:凡本公司員工,年終獎金由董事會根據公司利潤情況及員工年度考績等級核給,其辦法另行規定。
11.其他獎金:包括個人獎金、團體獎金或對公司有特別貢獻的獎金,均由董事會支付。
第三章 員工薪酬管理
第七條 從業人員的薪金計算時間為報到服務之日到退職之日,對于新任用及辭職的員工,當月薪金均以其實際工作天數乘以當月薪給日額。若是下旬 26日以后報到的新進人員,為了便于薪金作業,合并于下月份發給薪金。
第八條 從業人員在工作中,若遇職稱調動、提升,從變更之日起,適用新職等級薪金。
第九條 兼任下級或同級主管者,視情形支給或不支給特別加給。
第十條 較低級的員工代理較高級之職稱時,仍按其原等級本薪支給,但支領代理職稱的職務加給。
第十一條 有關本公司各職等人員考勤加薪規定按國際企業雇員考勤管理 制中有關條款計算。
第四章 員工薪金發放
第十二條 從業人員的薪金訂為每月 5 日發給上月份的薪金,除另有規定外,應扣除薪金所得稅、保險費以及其他應扣款項。
第十三條 從業人員領薪時必須本人親自簽章領取,如有特殊原因,不能親自領取時,由部門主管代領。
第十四條 領薪時,須將錢數點清,如有疑問或錯誤,應盡快呈報主管求證,以免日后發生糾紛。
第十五條 退職人員薪金于辦妥離職及移交手續后的發薪日發給,如遇有特殊情況,經批準后在退職日當天核發。
第十六條 員工應對本身的薪金保密,不得公開談論,否則降級處分。
第五章 員工晉升管理
第十七條 從業人員晉升規定如下:
1.效率晉升:凡平日表現優秀、情況特殊者由主管辦理臨時考績,給予效率晉升,效率晉升包括職稱、職等、職級晉升三種。
2.定期晉升:每年 1月 1日起為上年度考績辦理期,每年 3月 1日為晉級生效日,晉級依考績等次分別加級。
3.本公司特殊職務人員 (專員、特助)其晉升等級最高不得超過本公司主管之職等。
4.從業人員在年度內曾受累計記大過一次處分而未撤銷者,次年內不得晉升職等。
第六章 附則
十八條《職薪等級表》的金額及各項加給、津貼,可價波動及公司財務狀況作適當彈性調整。
十九條 本制度經董事會核準后實施,修正時亦同。
電商公司薪酬制度篇十五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集團)總公司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的薪酬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及《上海市工資支付規定》等相關規定,結合集團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 薪酬的構成
第三條 薪酬主要由崗位工資、績效工資(獎金)、津補貼、加班加點工資和中長期激勵五部分構成。
(一)崗位工資、津補貼屬于標準工資部分,績效工資(獎金)、加班加點工資和中長期激勵屬于浮動工資部分。
崗位工資、績效工資(獎金)、津補貼、加班加點工資屬于即期收入,中長期激勵屬于長期收入。
(二)崗位工資是與員工崗位責任相適應的崗位報酬,在崗享受,換崗調整,離崗取消。
績效工資(獎金)是根據員工的工作績效及集團公司經營業績相適應的績效報酬。
津補貼是對特殊崗位工作員工給予的津補貼。
中長期激勵是指對員工的工作業績以補充養老保險(企業年金)、股權激勵等形式支付的延期收入。
(三)對實行計件工資的員工應當科學合理的確定正常工作時間內的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第四條 新招聘的員工,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三章 加班加點工資
第五條 以下情況視為加班:
(一)集團公司出具書面加班通知的;
(二)員工主動加班,事后得到集團公司書面認可的;
(三)員工提出書面加班申請,集團公司批準的。
第六條 加班加點工資支付原則
(一)正常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加班,按照員工本人正常工作日標準工資的150%支付加班工資;正常工作日加班按照法律規定應當支付加班工資,不能用補休代替。
(二)休息日(周六與周日)加班,可按同等時間補休,補休時間應安排在當月或次月完成,最晚在當年12月31日前補休結束;未能安排補休的,按照員工本人正常工作日標準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三)法定節假日加班,按照本人正常工作日標準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
第七條 加班工資基數按照標準工資計算,標準工資不得低于集團公司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四章 工資管理規定
第八條 員工工資執行日薪月結制,月制度工作時間20.83天,月計薪天數21.75天(為計算加班費的依據),員工出勤按實際天數統計(包含國家規定的節、假日)。
第九條 員工當月的工資依據上月的考勤結算。
第十條 新招收的大中專畢業生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發工資。
第十一條 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員工的工資計發到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之日,其工資應當在辦理完工作交接同時支付。
第十二條 工資支付時間
員工工資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日期支付,并向員工提供個人工資清單。約定的工資支付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者公休日,應當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第十三條 工資支付方式
工資由集團公司財務部門按規定核定、結算,銀行代發,特殊情況下以現金形式發放。
第十四條 工資中扣除的費用項目
(一)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個人繳納部分;
(三)代扣代繳住房公積金個人繳納部分;
(四)缺勤扣發工資;
(五)其他法律規定或集團公司規定的扣除項目。
第五章 各種假別的工資扣減標準
第十五條 凡涉及扣發工資的,以標準工資為基數扣發。
第十六條 曠工、事假
曠工一日,扣發一日工資;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
第十七條 病假
(一)病假1個月以內及滿1個月后進入醫療期的工資,按照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發放;
(二)醫療期滿在等待處理結果之前,參照不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發放生活費。
第十八條 工傷
員工因工負傷或者患職業病停止工作在規定醫療期內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支付工傷津貼。
第十九條 婚假、喪假、探親假、年休假
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員工依法享受婚假、喪假、探親假、年休假期間,標準工資照發。
第二十條 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員工休上述假和路程假期間,標準工資照發。
第二十一條 產假、節育假
(一)女員工休產假、男員工休護理假期間,工資待遇按照《河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及《河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實施細則》執行。
(二)節育假期間待遇按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員工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標準工資照發。
第二十三條 集團公司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員工休年休假的,應當按照該員工正常工作日標準工資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第二十四條 其他扣發工資的情況
違反集團公司規章制度、給集團公司造成財產損失或損害集團公司榮譽的,集團公司有權從工資中扣除員工應向集團公司繳納的賠償、補償等費用。
第六章 工資總額管理規定
第二十五條 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工資總額的管理。分、子公司在集團公司的統一管理下,制定和運行本公司的工資總額管理辦法。
第二十六條 分、子公司每年底將當年的工資總額使用情況和下年度的工資總額預算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二十七條 年度工資預算在實施過程中遇到特殊情況,可以通過一定程序進行調整。
第二十八條 分、子公司要認真填報《勞動工資月報表》,準確、及時地反映年度工資總額預算執行情況。
第二十九條 分、子公司要積極配合填寫上級部門下發的各種工資情況調查表等,以便準確、及時地完成上級部門下達的工作任務。
第七章 工資保密管理規定
第三十條 集團公司執行工資保密制度,員工工資標準和實發工資是公司級的保密內容。
第三十一條 了解員工工資標準和實發工資的人員是涉密人員,負有保密義務。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故意泄露秘密引起不良后果的,視為嚴重違反集團公司規章制度;因疏忽大意泄露秘密的,視為失職或不勝任本職工作。
第三十二條 集團公司全體員工有執行工資保密制度的義務,有不打聽他人工資、不擴散工資保密內容、制止他人泄密等責任。故意竊獲保密內容并向他人擴散的,視為嚴重違反集團公司規章制度。
第三十三條 員工查詢自己的工資,憑工資存折或工資條,先到集團公司財務部門查詢是否屬于登記、核算或發放錯誤;發放沒有錯誤仍有疑問的,再到人力資源部查詢工資標準。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四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勞動部門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 分子公司、改制單位可依據本制度,制定本單位的薪酬管理制度,并上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備案。
第三十六條 本制度從xx年1月1日起執行,以往相關規定同時廢止。
第三十七條 本制度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電商公司薪酬制度篇十六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集團)總公司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的薪酬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及《上海市工資支付規定》等相關規定,結合集團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 薪酬的構成
第三條 薪酬主要由崗位工資、績效工資(獎金)、津補貼、加班加點工資和中長期激勵五部分構成。
(一)崗位工資、津補貼屬于標準工資部分,績效工資(獎金)、加班加點工資和中長期激勵屬于浮動工資部分。
崗位工資、績效工資(獎金)、津補貼、加班加點工資屬于即期收入,中長期激勵屬于長期收入。
(二)崗位工資是與員工崗位責任相適應的崗位報酬,在崗享受,換崗調整,離崗取消。
績效工資(獎金)是根據員工的工作績效及集團公司經營業績相適應的績效報酬。
津補貼是對特殊崗位工作員工給予的津補貼。
中長期激勵是指對員工的工作業績以補充養老保險(企業年金)、股權激勵等形式支付的延期收入。
(三)對實行計件工資的員工應當科學合理的確定正常工作時間內的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第四條 新招聘的員工,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三章 加班加點工資
第五條 以下情況視為加班:
(一)集團公司出具書面加班通知的;
(二)員工主動加班,事后得到集團公司書面認可的;
(三)員工提出書面加班申請,集團公司批準的。
第六條 加班加點工資支付原則
(一)正常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加班,按照員工本人正常工作日標準工資的150%支付加班工資;正常工作日加班按照法律規定應當支付加班工資,不能用補休代替。
(二)休息日(周六與周日)加班,可按同等時間補休,補休時間應安排在當月或次月完成,最晚在當年12月31日前補休結束;未能安排補休的,按照員工本人正常工作日標準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三)法定節假日加班,按照本人正常工作日標準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
第七條 加班工資基數按照標準工資計算,標準工資不得低于集團公司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四章 工資管理規定
第八條 員工工資執行日薪月結制,月制度工作時間20.83天,月計薪天數21.75天(為計算加班費的依據),員工出勤按實際天數統計(包含國家規定的節、假日)。
第九條 員工當月的工資依據上月的考勤結算。
第十條 新招收的大中專畢業生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發工資。
第十一條 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員工的工資計發到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之日,其工資應當在辦理完工作交接同時支付。
第十二條 工資支付時間
員工工資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日期支付,并向員工提供個人工資清單。約定的工資支付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者公休日,應當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第十三條 工資支付方式
工資由集團公司財務部門按規定核定、結算,銀行代發,特殊情況下以現金形式發放。
第十四條 工資中扣除的費用項目
(一)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個人繳納部分;
(三)代扣代繳住房公積金個人繳納部分;
(四)缺勤扣發工資;
(五)其他法律規定或集團公司規定的扣除項目。
第五章 各種假別的工資扣減標準
第十五條 凡涉及扣發工資的,以標準工資為基數扣發。
第十六條 曠工、事假
曠工一日,扣發一日工資;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
第十七條 病假
(一)病假1個月以內及滿1個月后進入醫療期的工資,按照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發放;
(二)醫療期滿在等待處理結果之前,參照不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發放生活費。
第十八條 工傷
員工因工負傷或者患職業病停止工作在規定醫療期內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支付工傷津貼。
第十九條 婚假、喪假、探親假、年休假
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員工依法享受婚假、喪假、探親假、年休假期間,標準工資照發。
第二十條 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員工休上述假和路程假期間,標準工資照發。
第二十一條 產假、節育假
(一)女員工休產假、男員工休護理假期間,工資待遇按照《河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及《河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實施細則》執行。
(二)節育假期間待遇按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員工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標準工資照發。
第二十三條 集團公司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員工休年休假的,應當按照該員工正常工作日標準工資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第二十四條 其他扣發工資的情況
違反集團公司規章制度、給集團公司造成財產損失或損害集團公司榮譽的,集團公司有權從工資中扣除員工應向集團公司繳納的賠償、補償等費用。
第六章 工資總額管理規定
第二十五條 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工資總額的管理。分、子公司在集團公司的統一管理下,制定和運行本公司的工資總額管理辦法。
第二十六條 分、子公司每年底將當年的工資總額使用情況和下年度的工資總額預算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二十七條 年度工資預算在實施過程中遇到特殊情況,可以通過一定程序進行調整。
第二十八條 分、子公司要認真填報《勞動工資月報表》,準確、及時地反映年度工資總額預算執行情況。
第二十九條 分、子公司要積極配合填寫上級部門下發的各種工資情況調查表等,以便準確、及時地完成上級部門下達的工作任務。
第七章 工資保密管理規定
第三十條 集團公司執行工資保密制度,員工工資標準和實發工資是公司級的保密內容。
第三十一條 了解員工工資標準和實發工資的人員是涉密人員,負有保密義務。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故意泄露秘密引起不良后果的,視為嚴重違反集團公司規章制度;因疏忽大意泄露秘密的,視為失職或不勝任本職工作。
第三十二條 集團公司全體員工有執行工資保密制度的義務,有不打聽他人工資、不擴散工資保密內容、制止他人泄密等責任。故意竊獲保密內容并向他人擴散的,視為嚴重違反集團公司規章制度。
第三十三條 員工查詢自己的工資,憑工資存折或工資條,先到集團公司財務部門查詢是否屬于登記、核算或發放錯誤;發放沒有錯誤仍有疑問的,再到人力資源部查詢工資標準。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四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勞動部門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 分子公司、改制單位可依據本制度,制定本單位的薪酬管理制度,并上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備案。
第三十六條 本制度從xx年1月1日起執行,以往相關規定同時廢止。
第三十七條 本制度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電商公司薪酬制度篇十七
1企業薪酬策略的制定
企業薪酬策略的制定,對后續環節起著非常重要的指導作用。此時企業薪酬策略的制定應包括水平策略和結構策略兩個方面。這個階段的主要工作是編寫薪酬政策方面的文件,為后續環節提供原則和方向。
1。1薪酬水平策略
薪酬的水平策略主要是制定企業相對于當地市場薪酬行情和競爭對手薪酬水平的企業自身薪酬水平策略。薪酬水平策略主要有:
(1)市場領先策略。采用這種薪酬策略的企業,其薪酬水平在同行業中一般處于領先地位。
(2)市場跟隨策略。采用這種策略的企業,一般都建立或找準了自己的標桿企業,企業的經營與管理模式都向標桿企業看齊,保證同樣的薪酬水平跟標桿企業相差不多。
(3)成本導向策略。又叫落后薪酬水平策略,采用這種薪酬水平的企業一般實行注重的是成本領先,即企業在制定薪酬水平策略時不考慮市場和競爭對手的薪酬水平,只考慮盡可能地節約企業生產、經營和管理的成本,這種企業的薪酬水平一般比較低。
(4)混合薪酬策略。就是在企業中針對不同的部門、不同的崗位、不同的人才,采用不同的薪酬策略。
1。2薪酬結構策略
薪酬結構主要是指企業總體薪酬所包含的固定部分薪酬(主要指基本工資)和浮動部分薪酬(主要指獎金和薪酬薪酬)所占的比例。薪酬結構策略主要包括有:
(1)高彈性薪酬模式。是一種激勵性很強的薪酬模型,浮動薪酬是薪酬結構的主要組成部分,薪酬中固定部分比例比較低,而浮動部分比例比較高。這種薪酬模型,此時員工獲得的薪酬完全依賴于工作薪酬的好壞。
(2)高穩定薪酬模式。是一種穩定性較強的薪酬模型,基本薪酬是薪酬結構的主要組成部分,浮動薪酬等處于非常次要的地位,員工收入非常穩定,幾乎不用努力就能獲得全額的薪酬。
(3)調和型薪酬模式。是一種既有激勵性又有穩定性的薪酬模型,浮動薪酬和基本薪酬各占一定的比例。當比例變化時,這種薪酬模型可以演變為以激勵為主的模型,也可以演變為以穩定為主的薪酬模型。
此外,企業在薪酬結構設計時,還可以選擇混合型薪酬結構策略。這種策略的特點是針對不同的崗位、不同人才的特點選擇不同的薪酬結構策略,此時如對嚴格要求自己、積極上進、喜歡接受挑戰的員工可以采用高彈性的薪酬模型,對老老實實做事、追求工作和生活穩定的員工可以采用高穩定型的薪酬模型。
1。3、策略因素
薪酬策略因素主要包括戰略發展階段、文化、市場和價值等因素。
(1)戰略與發展階段因素。企業薪酬結構設計必須與企業自身的發展階段和戰略導向原則相一致,不同的階段對薪酬策略要求是不一樣的。
(2)文化因素。主要是指企業工作所倡導的文化氛圍,一般包括功能型文化、流程型文化、時效型文化和網絡型文化。
(3)市場競爭因素。包括市場薪酬水平、此時市場人才供給與需求情況、競爭對手的薪酬政策與薪酬水平、市場特點與競爭態勢等。
(4)價值因素。指企業必須支付薪酬的因素,一般包括崗位、知識能力和薪酬三大因素。
2企業薪酬設計原則
企業薪酬體系的設計應遵循一定的原則,這些原則包括戰略導向,經濟性,員工價值,激勵作用,相對公平、外部競爭、團隊原則、隱性原則、雙贏原則等。
(1)戰略導向原則。戰略導向原則強調企業設計薪酬時必須從企業戰略的高度分析,制定的薪酬政體系時應體現企業的發展戰略要求。
(2)經濟性原則。薪酬結構設計的經濟性原則強調企業設計薪酬時必須充分考慮企業自身發展的特點和支付能力。
(3)激勵作用原則。激勵作用原則就是強調企業在設計薪酬時必須充分考慮薪酬的效果。企業在設計薪酬管理制度時,要考慮多種因素來確定薪酬的結構及發放方式。
(4)外部競爭性原則。外部競爭性原則強調企業在設計薪酬管理制度時必須考慮到同行業競爭對手的薪酬水平,保證企業的薪酬在市場上具有一定的競爭力,這樣才能夠在最大限度上吸引和留住企業發展所需要的關鍵人才。
(5)團隊原則。在合作性企業中,人員能夠認識到只有通過團隊協作,自己才能獲益。盡管從激勵效果看,團隊獎勵比個人獎勵效果要弱些,但為促進團隊成員的相互合作,防止員工間工資差距過大,導致部分員工的心態不平衡,有必要建立團隊獎勵計劃。
(6)雙贏原則。員工和企業都有其固定的目標取向。就薪酬而言,員工希望獲取高報酬來體現自己的價值,企業希望有效利用資源和降低成本,以“較小的投入獲得較大的回報”。
3企業薪酬崗位設計
崗位設計是在企業組織機構設計的基礎上,將總任務或工作總目標合理分解、排序、形成員工責任和任務,再將這些責任和任務進行分類、整理、確立相應崗位,同時明確該崗位在組織中與其他崗位的關系,從事這些崗位的人員應具備那些基本條件,以有利于整個組織順利有效的運轉。
4企業薪酬崗位評價及方法
崗位評價是在崗位分析和描述的基礎上,對崗位本身所具有的特性,如崗位對企業的影響程度、職責范圍、任職條件、環境條件、勞動強度等要素進行綜合評價,以確定本崗位在企業中相對價值的一個過程。在崗位評價中,一是要真實、客觀地反映崗位的相對價值,而不是絕對價值;二是要科學、客觀、合理地運用技術手段進行評價,反映崗位的內在價值;三是對崗位對應的工作性質所發生的變化做出相應反應;四是對其他崗位的人事管理關系劃分清晰。對崗位評價的數學模型有許多,但如何確定各評價指標的權重而又消除過多的人為影響因素,是綜合評價研究的一個重要內容。崗位評價方法主要有以下幾種:
(1)排序定級法。由評價人員根據各崗位的重要程度進行分析判斷,根據崗位相對價值的大小按照升序或降序來確定崗位等級。
(2)分類法。也稱分級法或套級法。即事先建立起一個等級序列,為各個等級設定明確的標準,明確本等級崗位的難易程度和職責要求,然后將各崗位與標準進行對比分析,將其歸并歸入相符合的等級的過程。
(3)因素比較法(層次分析法)。是同時確定崗位評價與崗位工資的方法,可作為是對排序法的一種改進。
5薪酬調查
薪酬調查主要解決的是薪酬外部競爭性的問題,以使員工在將自己投入與產出比值橫向比較時感到公平。其調查的主要內容是本行業、本地區,尤其是主要競爭對手的薪酬況狀。資料來源可以是公開的統計資料,也可以是抽樣采訪、問卷調查或者是招聘信息等。
電商公司薪酬制度篇十八
1企業薪酬策略的制定
企業薪酬策略的制定,對后續環節起著非常重要的指導作用。此時企業薪酬策略的制定應包括水平策略和結構策略兩個方面。這個階段的主要工作是編寫薪酬政策方面的文件,為后續環節提供原則和方向。
1。1薪酬水平策略
薪酬的水平策略主要是制定企業相對于當地市場薪酬行情和競爭對手薪酬水平的企業自身薪酬水平策略。薪酬水平策略主要有:
(1)市場領先策略。采用這種薪酬策略的企業,其薪酬水平在同行業中一般處于領先地位。
(2)市場跟隨策略。采用這種策略的企業,一般都建立或找準了自己的標桿企業,企業的經營與管理模式都向標桿企業看齊,保證同樣的薪酬水平跟標桿企業相差不多。
(3)成本導向策略。又叫落后薪酬水平策略,采用這種薪酬水平的企業一般實行注重的是成本領先,即企業在制定薪酬水平策略時不考慮市場和競爭對手的薪酬水平,只考慮盡可能地節約企業生產、經營和管理的成本,這種企業的薪酬水平一般比較低。
(4)混合薪酬策略。就是在企業中針對不同的部門、不同的崗位、不同的人才,采用不同的薪酬策略。
1。2薪酬結構策略
薪酬結構主要是指企業總體薪酬所包含的固定部分薪酬(主要指基本工資)和浮動部分薪酬(主要指獎金和薪酬薪酬)所占的比例。薪酬結構策略主要包括有:
(1)高彈性薪酬模式。是一種激勵性很強的薪酬模型,浮動薪酬是薪酬結構的主要組成部分,薪酬中固定部分比例比較低,而浮動部分比例比較高。這種薪酬模型,此時員工獲得的薪酬完全依賴于工作薪酬的好壞。
(2)高穩定薪酬模式。是一種穩定性較強的薪酬模型,基本薪酬是薪酬結構的主要組成部分,浮動薪酬等處于非常次要的地位,員工收入非常穩定,幾乎不用努力就能獲得全額的薪酬。
(3)調和型薪酬模式。是一種既有激勵性又有穩定性的薪酬模型,浮動薪酬和基本薪酬各占一定的比例。當比例變化時,這種薪酬模型可以演變為以激勵為主的模型,也可以演變為以穩定為主的薪酬模型。
此外,企業在薪酬結構設計時,還可以選擇混合型薪酬結構策略。這種策略的特點是針對不同的崗位、不同人才的特點選擇不同的薪酬結構策略,此時如對嚴格要求自己、積極上進、喜歡接受挑戰的員工可以采用高彈性的薪酬模型,對老老實實做事、追求工作和生活穩定的員工可以采用高穩定型的薪酬模型。
1。3、策略因素
薪酬策略因素主要包括戰略發展階段、文化、市場和價值等因素。
(1)戰略與發展階段因素。企業薪酬結構設計必須與企業自身的發展階段和戰略導向原則相一致,不同的階段對薪酬策略要求是不一樣的。
(2)文化因素。主要是指企業工作所倡導的文化氛圍,一般包括功能型文化、流程型文化、時效型文化和網絡型文化。
(3)市場競爭因素。包括市場薪酬水平、此時市場人才供給與需求情況、競爭對手的薪酬政策與薪酬水平、市場特點與競爭態勢等。
(4)價值因素。指企業必須支付薪酬的因素,一般包括崗位、知識能力和薪酬三大因素。
2企業薪酬設計原則
企業薪酬體系的設計應遵循一定的原則,這些原則包括戰略導向,經濟性,員工價值,激勵作用,相對公平、外部競爭、團隊原則、隱性原則、雙贏原則等。
(1)戰略導向原則。戰略導向原則強調企業設計薪酬時必須從企業戰略的高度分析,制定的薪酬政體系時應體現企業的發展戰略要求。
(2)經濟性原則。薪酬結構設計的經濟性原則強調企業設計薪酬時必須充分考慮企業自身發展的特點和支付能力。
(3)激勵作用原則。激勵作用原則就是強調企業在設計薪酬時必須充分考慮薪酬的效果。企業在設計薪酬管理制度時,要考慮多種因素來確定薪酬的結構及發放方式。
(4)外部競爭性原則。外部競爭性原則強調企業在設計薪酬管理制度時必須考慮到同行業競爭對手的薪酬水平,保證企業的薪酬在市場上具有一定的競爭力,這樣才能夠在最大限度上吸引和留住企業發展所需要的關鍵人才。
(5)團隊原則。在合作性企業中,人員能夠認識到只有通過團隊協作,自己才能獲益。盡管從激勵效果看,團隊獎勵比個人獎勵效果要弱些,但為促進團隊成員的相互合作,防止員工間工資差距過大,導致部分員工的心態不平衡,有必要建立團隊獎勵計劃。
(6)雙贏原則。員工和企業都有其固定的目標取向。就薪酬而言,員工希望獲取高報酬來體現自己的價值,企業希望有效利用資源和降低成本,以“較小的投入獲得較大的回報”。
3企業薪酬崗位設計
崗位設計是在企業組織機構設計的基礎上,將總任務或工作總目標合理分解、排序、形成員工責任和任務,再將這些責任和任務進行分類、整理、確立相應崗位,同時明確該崗位在組織中與其他崗位的關系,從事這些崗位的人員應具備那些基本條件,以有利于整個組織順利有效的運轉。
4企業薪酬崗位評價及方法
崗位評價是在崗位分析和描述的基礎上,對崗位本身所具有的特性,如崗位對企業的影響程度、職責范圍、任職條件、環境條件、勞動強度等要素進行綜合評價,以確定本崗位在企業中相對價值的一個過程。在崗位評價中,一是要真實、客觀地反映崗位的相對價值,而不是絕對價值;二是要科學、客觀、合理地運用技術手段進行評價,反映崗位的內在價值;三是對崗位對應的工作性質所發生的變化做出相應反應;四是對其他崗位的人事管理關系劃分清晰。對崗位評價的數學模型有許多,但如何確定各評價指標的權重而又消除過多的人為影響因素,是綜合評價研究的一個重要內容。崗位評價方法主要有以下幾種:
(1)排序定級法。由評價人員根據各崗位的重要程度進行分析判斷,根據崗位相對價值的大小按照升序或降序來確定崗位等級。
(2)分類法。也稱分級法或套級法。即事先建立起一個等級序列,為各個等級設定明確的標準,明確本等級崗位的難易程度和職責要求,然后將各崗位與標準進行對比分析,將其歸并歸入相符合的等級的過程。
(3)因素比較法(層次分析法)。是同時確定崗位評價與崗位工資的方法,可作為是對排序法的一種改進。
5薪酬調查
薪酬調查主要解決的是薪酬外部競爭性的問題,以使員工在將自己投入與產出比值橫向比較時感到公平。其調查的主要內容是本行業、本地區,尤其是主要競爭對手的薪酬況狀。資料來源可以是公開的統計資料,也可以是抽樣采訪、問卷調查或者是招聘信息等。
電商公司薪酬制度篇十九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保險公司治理監管,健全激勵約束機制,規范保險公司薪酬管理行為,發揮薪酬在風險管理中的作用,促進保險公司穩健經營和可持續發展,根據《保險法》及國家有關規定,參照有關國際準則,制定本指引。
第二條 本指引所稱薪酬,是指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因向公司提供服務而從公司獲得的貨幣和非貨幣形式的經濟性報酬。
本指引所稱的工作人員是指與保險公司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人員,不包括非執行董事、獨立董事、外部監事、獨立監事及工作顧問等。
本指引所稱董事是指在保險公司領取薪酬的董事,監事不包括職工監事,高管人員僅限于總公司高管人員。
本指引所稱關鍵崗位人員是指對保險公司經營風險有直接或重大影響的人員。關鍵崗位人員范圍由公司確定,至少包括但不限于總公司直接從事銷售業務或投資業務的部門主要負責人及省級分公司主要負責人。
第三條 本指引適用于在中國境內依法注冊的保險公司、保險集團公司和保險資產管理公司。
國有保險公司薪酬管理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第四條 保險公司薪酬管理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科學合理。保險公司應當根據公司發展戰略,以提高市場競爭力和實現可持續發展為導向,制定科學的績效考核機制和合理的薪酬基準。
(二)規范嚴謹。保險公司應當按照公司治理的要求,制定規范的薪酬管理程序,確保薪酬管理過程合規、嚴謹。
(三)穩健有效。保險公司薪酬體系應當既能有效激勵工作人員,又與合規和風險管理相銜接,有利于防范風險和提高合規水平。
(四)公平適當。保險公司薪酬政策應當平衡股東、管理層、員工、被保險人及其它利益相關者的利益,符合我國國情和保險業發展實際。
第二章 薪酬結構
第五條 本指引所指的保險公司薪酬包括以下四個部分:
(一)基本薪酬;
(二)績效薪酬;
(三)福利性收入和津補貼;
(四)中長期激勵。
第六條 保險公司應當根據公司實際和市場水平,嚴格按照規范的程序,合理確定和適時調整不同崗位的基本薪酬標準。
第七條 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績效薪酬應當根據當年績效考核結果確定。
績效薪酬應當控制在基本薪酬的3倍以內,目標績效薪酬應當不低于基本薪酬。
保險公司設立保底獎金的,應當只適用于入職第一年的員工或者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
第八條 保險公司支付給工作人員的福利和津補貼,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和行業標準執行。
保險公司每年支付給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的現金福利和津補貼不得超過其基本薪酬的10%。
由外資保險公司股東另行支付的現金福利和津補貼不受前兩款限制。
第九條 中長期激勵包括股權性質的激勵措施和現金激勵等。保險公司實行中長期激勵的,應當報經中國保監會備案。
保險公司中長期激勵管理辦法由中國保監會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另行制定。
第十條 保險公司應當根據公司財務狀況、經營結果、風險控制等多種因素,合理確定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薪酬水平。
保險公司償付能力不足的,中國保監會按照有關償付能力的監管規定限制其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薪酬。
保險公司不得脫離國情、行業發展階段和公司實際發放過高薪酬。
第三章 薪酬支付
第十一條 保險公司基本薪酬按月支付。保險公司可以根據經營情況和風險分期考核情況,合理確定一定比例的績效薪酬隨基本薪酬一起支付,其余部分在財務年度結束后,根據年度考核結果支付。
第十二條 保險公司應當在薪酬管理制度中規定績效薪酬延期支付制度,促使績效薪酬延期支付期限、各年支付額度與相應業務的風險情況保持一致。保險公司應當定期根據業績實現和風險變化情況對延期支付制度進行調整。
績效薪酬延期支付制度應當包括適用人員范圍、條件、期限、比例、風險及損失情形、程序、停發等內容。
第十三條 保險公司董事、監事、高管人員和關鍵崗位人員績效薪酬應當實行延期支付,延期支付比例不低于40%。其中,董事長和總經理不低于50%。
保險公司應當根據風險的持續時間確定績效薪酬支付期限,原則上不少于三年。支付期限為三年的,不延期部分在績效考核結果確定當年支付,延期部分于考核結果確定的下兩個年度同期平均支付。支付期限超過三年的,延期支付部分遵循等分原則。
第十四條 發生績效薪酬延期支付制度規定情形的風險及損失的,保險公司應當停發相關責任人員未支付的績效薪酬。
第四章 績效考核
第十五條 保險公司應當建立指標科學完備、流程清晰規范、結果與實際薪酬密切關聯的績效考核機制。
第十六條 保險公司應當制定公司總體績效考核指標和每一工作崗位的考核指標。總體業績指標應當層層分解落實到具體業務單位、管理部門和崗位。
崗位考核指標應當明確、清晰,充分體現該崗位的業績貢獻和風險合規要求,并盡可能量化,便于比對和評價,同時與業務單位和公司總體績效相掛鉤。
績效考核指標應當符合崗位特點,不與崗位職責相沖突。績效考核過程中,風險合規指標既可以作為構成性指標,也可以作為調節性指標,但應當保證與績效考核結果顯著相關。
第十七條 保險公司績效考核指標體系應當包括經濟效益指標和風險合規指標。經濟效益指標的選取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公司戰略。風險合規指標應當重點反映以下風險:
(一)償付能力充足率;
(二)公司治理風險指標;
(三)內控風險指標;
(四)合規風險指標;
(五)資金運用風險指標;
(六)業務經營風險指標;
(七)財務風險指標。
每類風險指標的構成參照中國保監會有關分類監管的規定確定。保險集團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和再保險公司風險合規指標由公司根據自身情況和有關監管規定確定。
第十八條 保險公司應當制定規范的考核流程,按照“層層負責、逐級考評”的原則明確考核人、考核對象及考核程序,合理確定考核方式。
第十九條 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薪酬應當根據保監會分類監管確定的風險類別進行調整。
分類監管確定為c類的公司,其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當年平均基本薪酬加績效薪酬不得高于上年度水平。
分類監管確定為d類的公司,其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當年平均基本薪酬加績效薪酬在上一年度基礎上下浮,下浮幅度不得低于5%。其中,董事長和總經理的下浮幅度應高于平均值。連續被確定為d類的公司,其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薪酬應逐年下浮,直至與公司部門負責人平均薪酬水平相當。但該公司新聘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前兩個年度的薪酬不受本條款限制。
分類監管被確定為a、b類的公司,可以自行根據分類監管部分指標評價結果對相應崗位的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薪酬進行調整。
第五章 薪酬管理
第二十條 保險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應當區分以下不同對象,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
(一)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
(二)關鍵崗位人員;
(三)其他崗位人員;
(四)不領取薪酬的董事、監事和常任顧問的工作報酬或費用等。
第二十一條 保險公司董事會對薪酬管理負最終責任。董事履行薪酬管理職責時,應當具備專業勝任能力,獨立發表意見,避免受管理層不當影響。
董事會應當對保險公司薪酬管理中的如下內容進行審核:
(一)薪酬管理的基本制度;
(二)年度薪酬激勵方案和年度薪酬預算總額;
(三)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個人績效考核指標及權重、考核結果和薪酬發放情況;
(四)按照監管規定提交的薪酬報告。
第二十二條 保險公司董事會應當設立薪酬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應當具備相應的專業能力,由獨立董事擔任主任委員。
保險公司董事會應當充分發揮薪酬委員會的輔助決策作用。薪酬委員會應當對董事會議案進行充分研究和討論,向董事會提出專業意見和建議。
董事會薪酬委員會可以就公司薪酬管理體系對風險、合規管理的影響及關聯性征求其他相關專業委員會意見。
第二十三條 保險公司管理層負責組織實施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董事會相關決議。
保險公司人力資源等部門負責薪酬管理的日常工作,并為董事會及其薪酬委員會工作提供支持。
第二十四條 保險公司風險、合規管理和審計部門應當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相關的績效考核指標和績效目標提出意見,促進保險公司薪酬與風險相掛鉤。
前款所列部門工作人員的薪酬應當與其所監控業務領域的合規和風險狀況關聯,但相對獨立于該領域的財務績效。其薪酬水平應當得到適當保證,以確保能夠吸引與其職責相匹配的專業人員。
第二十五條 保險公司工作人員違反薪酬管理程序擅自發放薪酬、擅自增加薪酬激勵項目或者在績效考核中弄虛作假的,保險公司應當建立嚴格的問責制度,對違規發放的薪酬應當予以扣回。
第六章 薪酬監管
第二十六條 中國保監會對保險公司薪酬管理依法實施監管,不直接干預薪酬水平。監管內容重點包括:
(一)薪酬管理程序的完備性、規范性及其執行情況;
(二)績效考核指標設計和績效目標設定對公司風險、合規管理的影響。
第二十七條 保險公司董事會應當每年對薪酬管理工作進行自我評價,撰寫薪酬管理報告,按照規定的審核程序和時限提交中國保監會。薪酬管理報告的內容包括:
(一)薪酬管理制度和流程是否完備、規范;
(二)公司總體績效考核指標設計和績效目標是否符合公司戰略,崗位績效考核指標是否能夠充分并準確反映崗位貢獻和風險合規狀況;
(三)績效考核過程和結果是否公正、合理,是否有利于激勵工作人員和樹立以績效和風險為導向的企業文化;
(四)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薪酬與公司績效、業務質量以及業務結構是否匹配,是否對風險具有較強的敏感性,是否會激勵過度冒險行為或導致風險損失;
(五)是否存在管理失當或不符合監管規定的行為;
(六)其他對公司戰略或風險有重要影響的薪酬管理情形。
第二十八條 保險公司薪酬管理中存在以下情形的,中國保監會可以采取要求提交書面說明、監管談話、風險提示、向股東大會或董事會反饋監管意見、要求公司作為重大事項公開披露等措施進行處理:
(一)中途改變績效考核指標或績效目標,致使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實際薪酬總額高于原指標考核結果的;
(二)薪酬水平與公司風險狀況嚴重不匹配或顯著高于市場同等規模和業績水平公司的;
(三)薪酬管理行為不符合監管規定的;
(四)薪酬管理自評與公司實際情形不一致的;
(五)其他可能存在或導致風險,需要進行風險提示的情形。
第二十九條 中國保監會可以根據監管需要,對保險公司薪酬管理情況進行專項現場檢查或組織進行監管評價。
監管評價可以委托獨立的中介機構協助進行,保險公司應當配合并承擔相應費用。
第三十條 保險公司薪酬管理過程中,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未按監管規定作出說明或提交相關報告資料的;
(二)績效考核以及報送的報告資料弄虛作假的。
保險公司及相關人員發生上述行為之一的,由中國保監會或其派出機構依照《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百七十二條、第一百七十三條及其它監管規定予以處罰。
中介機構在為保險公司服務過程中故意提供明顯不實信息,致使保險公司做出錯誤決策的,中國保監會可以在行業內公布該中介機構名稱,其他保險公司不得接受該機構的中介服務。
第三十一條 保險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薪酬由救助機構和保險監管部門確定:
(一)已由中國保險保障基金有限責任公司或者其他法定機構實施救助或參與風險處置的;
(二)被中國保監會依法接管的;
(三)申請破產或被關停的。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二條 本指引自20xx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
電商公司薪酬制度篇二十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保險公司治理監管,健全激勵約束機制,規范保險公司薪酬管理行為,發揮薪酬在風險管理中的作用,促進保險公司穩健經營和可持續發展,根據《保險法》及國家有關規定,參照有關國際準則,制定本指引。
第二條 本指引所稱薪酬,是指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因向公司提供服務而從公司獲得的貨幣和非貨幣形式的經濟性報酬。
本指引所稱的工作人員是指與保險公司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人員,不包括非執行董事、獨立董事、外部監事、獨立監事及工作顧問等。
本指引所稱董事是指在保險公司領取薪酬的董事,監事不包括職工監事,高管人員僅限于總公司高管人員。
本指引所稱關鍵崗位人員是指對保險公司經營風險有直接或重大影響的人員。關鍵崗位人員范圍由公司確定,至少包括但不限于總公司直接從事銷售業務或投資業務的部門主要負責人及省級分公司主要負責人。
第三條 本指引適用于在中國境內依法注冊的保險公司、保險集團公司和保險資產管理公司。
國有保險公司薪酬管理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第四條 保險公司薪酬管理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科學合理。保險公司應當根據公司發展戰略,以提高市場競爭力和實現可持續發展為導向,制定科學的績效考核機制和合理的薪酬基準。
(二)規范嚴謹。保險公司應當按照公司治理的要求,制定規范的薪酬管理程序,確保薪酬管理過程合規、嚴謹。
(三)穩健有效。保險公司薪酬體系應當既能有效激勵工作人員,又與合規和風險管理相銜接,有利于防范風險和提高合規水平。
(四)公平適當。保險公司薪酬政策應當平衡股東、管理層、員工、被保險人及其它利益相關者的利益,符合我國國情和保險業發展實際。
第二章 薪酬結構
第五條 本指引所指的保險公司薪酬包括以下四個部分:
(一)基本薪酬;
(二)績效薪酬;
(三)福利性收入和津補貼;
(四)中長期激勵。
第六條 保險公司應當根據公司實際和市場水平,嚴格按照規范的程序,合理確定和適時調整不同崗位的基本薪酬標準。
第七條 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績效薪酬應當根據當年績效考核結果確定。
績效薪酬應當控制在基本薪酬的3倍以內,目標績效薪酬應當不低于基本薪酬。
保險公司設立保底獎金的,應當只適用于入職第一年的員工或者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
第八條 保險公司支付給工作人員的福利和津補貼,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和行業標準執行。
保險公司每年支付給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的現金福利和津補貼不得超過其基本薪酬的10%。
由外資保險公司股東另行支付的現金福利和津補貼不受前兩款限制。
第九條 中長期激勵包括股權性質的激勵措施和現金激勵等。保險公司實行中長期激勵的,應當報經中國保監會備案。
保險公司中長期激勵管理辦法由中國保監會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另行制定。
第十條 保險公司應當根據公司財務狀況、經營結果、風險控制等多種因素,合理確定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薪酬水平。
保險公司償付能力不足的,中國保監會按照有關償付能力的監管規定限制其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薪酬。
保險公司不得脫離國情、行業發展階段和公司實際發放過高薪酬。
第三章 薪酬支付
第十一條 保險公司基本薪酬按月支付。保險公司可以根據經營情況和風險分期考核情況,合理確定一定比例的績效薪酬隨基本薪酬一起支付,其余部分在財務年度結束后,根據年度考核結果支付。
第十二條 保險公司應當在薪酬管理制度中規定績效薪酬延期支付制度,促使績效薪酬延期支付期限、各年支付額度與相應業務的風險情況保持一致。保險公司應當定期根據業績實現和風險變化情況對延期支付制度進行調整。
績效薪酬延期支付制度應當包括適用人員范圍、條件、期限、比例、風險及損失情形、程序、停發等內容。
第十三條 保險公司董事、監事、高管人員和關鍵崗位人員績效薪酬應當實行延期支付,延期支付比例不低于40%。其中,董事長和總經理不低于50%。
保險公司應當根據風險的持續時間確定績效薪酬支付期限,原則上不少于三年。支付期限為三年的,不延期部分在績效考核結果確定當年支付,延期部分于考核結果確定的下兩個年度同期平均支付。支付期限超過三年的,延期支付部分遵循等分原則。
第十四條 發生績效薪酬延期支付制度規定情形的風險及損失的,保險公司應當停發相關責任人員未支付的績效薪酬。
第四章 績效考核
第十五條 保險公司應當建立指標科學完備、流程清晰規范、結果與實際薪酬密切關聯的績效考核機制。
第十六條 保險公司應當制定公司總體績效考核指標和每一工作崗位的考核指標。總體業績指標應當層層分解落實到具體業務單位、管理部門和崗位。
崗位考核指標應當明確、清晰,充分體現該崗位的業績貢獻和風險合規要求,并盡可能量化,便于比對和評價,同時與業務單位和公司總體績效相掛鉤。
績效考核指標應當符合崗位特點,不與崗位職責相沖突。績效考核過程中,風險合規指標既可以作為構成性指標,也可以作為調節性指標,但應當保證與績效考核結果顯著相關。
第十七條 保險公司績效考核指標體系應當包括經濟效益指標和風險合規指標。經濟效益指標的選取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公司戰略。風險合規指標應當重點反映以下風險:
(一)償付能力充足率;
(二)公司治理風險指標;
(三)內控風險指標;
(四)合規風險指標;
(五)資金運用風險指標;
(六)業務經營風險指標;
(七)財務風險指標。
每類風險指標的構成參照中國保監會有關分類監管的規定確定。保險集團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和再保險公司風險合規指標由公司根據自身情況和有關監管規定確定。
第十八條 保險公司應當制定規范的考核流程,按照“層層負責、逐級考評”的原則明確考核人、考核對象及考核程序,合理確定考核方式。
第十九條 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薪酬應當根據保監會分類監管確定的風險類別進行調整。
分類監管確定為c類的公司,其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當年平均基本薪酬加績效薪酬不得高于上年度水平。
分類監管確定為d類的公司,其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當年平均基本薪酬加績效薪酬在上一年度基礎上下浮,下浮幅度不得低于5%。其中,董事長和總經理的下浮幅度應高于平均值。連續被確定為d類的公司,其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薪酬應逐年下浮,直至與公司部門負責人平均薪酬水平相當。但該公司新聘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前兩個年度的薪酬不受本條款限制。
分類監管被確定為a、b類的公司,可以自行根據分類監管部分指標評價結果對相應崗位的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薪酬進行調整。
第五章 薪酬管理
第二十條 保險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應當區分以下不同對象,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
(一)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
(二)關鍵崗位人員;
(三)其他崗位人員;
(四)不領取薪酬的董事、監事和常任顧問的工作報酬或費用等。
第二十一條 保險公司董事會對薪酬管理負最終責任。董事履行薪酬管理職責時,應當具備專業勝任能力,獨立發表意見,避免受管理層不當影響。
董事會應當對保險公司薪酬管理中的如下內容進行審核:
(一)薪酬管理的基本制度;
(二)年度薪酬激勵方案和年度薪酬預算總額;
(三)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個人績效考核指標及權重、考核結果和薪酬發放情況;
(四)按照監管規定提交的薪酬報告。
第二十二條 保險公司董事會應當設立薪酬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應當具備相應的專業能力,由獨立董事擔任主任委員。
保險公司董事會應當充分發揮薪酬委員會的輔助決策作用。薪酬委員會應當對董事會議案進行充分研究和討論,向董事會提出專業意見和建議。
董事會薪酬委員會可以就公司薪酬管理體系對風險、合規管理的影響及關聯性征求其他相關專業委員會意見。
第二十三條 保險公司管理層負責組織實施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董事會相關決議。
保險公司人力資源等部門負責薪酬管理的日常工作,并為董事會及其薪酬委員會工作提供支持。
第二十四條 保險公司風險、合規管理和審計部門應當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相關的績效考核指標和績效目標提出意見,促進保險公司薪酬與風險相掛鉤。
前款所列部門工作人員的薪酬應當與其所監控業務領域的合規和風險狀況關聯,但相對獨立于該領域的財務績效。其薪酬水平應當得到適當保證,以確保能夠吸引與其職責相匹配的專業人員。
第二十五條 保險公司工作人員違反薪酬管理程序擅自發放薪酬、擅自增加薪酬激勵項目或者在績效考核中弄虛作假的,保險公司應當建立嚴格的問責制度,對違規發放的薪酬應當予以扣回。
第六章 薪酬監管
第二十六條 中國保監會對保險公司薪酬管理依法實施監管,不直接干預薪酬水平。監管內容重點包括:
(一)薪酬管理程序的完備性、規范性及其執行情況;
(二)績效考核指標設計和績效目標設定對公司風險、合規管理的影響。
第二十七條 保險公司董事會應當每年對薪酬管理工作進行自我評價,撰寫薪酬管理報告,按照規定的審核程序和時限提交中國保監會。薪酬管理報告的內容包括:
(一)薪酬管理制度和流程是否完備、規范;
(二)公司總體績效考核指標設計和績效目標是否符合公司戰略,崗位績效考核指標是否能夠充分并準確反映崗位貢獻和風險合規狀況;
(三)績效考核過程和結果是否公正、合理,是否有利于激勵工作人員和樹立以績效和風險為導向的企業文化;
(四)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薪酬與公司績效、業務質量以及業務結構是否匹配,是否對風險具有較強的敏感性,是否會激勵過度冒險行為或導致風險損失;
(五)是否存在管理失當或不符合監管規定的行為;
(六)其他對公司戰略或風險有重要影響的薪酬管理情形。
第二十八條 保險公司薪酬管理中存在以下情形的,中國保監會可以采取要求提交書面說明、監管談話、風險提示、向股東大會或董事會反饋監管意見、要求公司作為重大事項公開披露等措施進行處理:
(一)中途改變績效考核指標或績效目標,致使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實際薪酬總額高于原指標考核結果的;
(二)薪酬水平與公司風險狀況嚴重不匹配或顯著高于市場同等規模和業績水平公司的;
(三)薪酬管理行為不符合監管規定的;
(四)薪酬管理自評與公司實際情形不一致的;
(五)其他可能存在或導致風險,需要進行風險提示的情形。
第二十九條 中國保監會可以根據監管需要,對保險公司薪酬管理情況進行專項現場檢查或組織進行監管評價。
監管評價可以委托獨立的中介機構協助進行,保險公司應當配合并承擔相應費用。
第三十條 保險公司薪酬管理過程中,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未按監管規定作出說明或提交相關報告資料的;
(二)績效考核以及報送的報告資料弄虛作假的。
保險公司及相關人員發生上述行為之一的,由中國保監會或其派出機構依照《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百七十二條、第一百七十三條及其它監管規定予以處罰。
中介機構在為保險公司服務過程中故意提供明顯不實信息,致使保險公司做出錯誤決策的,中國保監會可以在行業內公布該中介機構名稱,其他保險公司不得接受該機構的中介服務。
第三十一條 保險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薪酬由救助機構和保險監管部門確定:
(一)已由中國保險保障基金有限責任公司或者其他法定機構實施救助或參與風險處置的;
(二)被中國保監會依法接管的;
(三)申請破產或被關停的。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二條 本指引自20xx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
電商公司薪酬制度篇二十一
第一條本規則所指的薪酬,是指定期發放的工資、福利及每年年終獎金。
第二條薪酬的分配遵循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及可持續發展的基本原則。
第三條制定薪酬制度的目的在于使員工能夠與公司一同分享公司發展所帶來的收益,把短期收益、中期收益與長期收益有效結合起來。
第四條薪酬分配的依據是:貢獻、能力、態度和責任。
第五條實行崗位技能工資制。員工工資分工齡工資、學歷工資與崗位工資三部分。其中崗位工資依據崗位和技能確定,考慮員工所在崗位的價值;工齡工資根據員工參加工作時間的長短和在公司工作時間的長短來確定,考慮員工對公司的長期貢獻;學歷工資根據員工的正式學歷水平來確定,鼓勵員工提高教育水平。其中崗位工資根據不同職位類別特點,進行適當浮動,根據考核結果和業績水平來確定最終崗位工資收入。
第六條公司根據當期經濟效益及可持續發展狀況決定工資分配水平,即工資總額的增長幅度低于經濟效益的增長幅度、職工平均工資增長幅度低于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
第七條適用對象:本職度適用于所有的公司正式員工。
第八條工資體系采取五種不同類別:與公司整體經營業績相關的管理人員工資制;與營銷業績相關的營銷人員工資制;與技術職能相關的技術人員工資制;與生產相關的生產人員工資制;與各項具體事務相關的事務人員工資制的員工工資體系。
第九條實行管理人員工資制的員工,其工作特征是其工作業績通過全公司的總體業績來進行評估。這部分員工分成高層管理人員、中層管理人員和一般管理人員。其中高層管理人員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和總工程師;中層管理人員包括各部門的部門經理和總經理助理;一般管理人員包括辦公室、人力資源部、財務部、采購部、生產部、質檢部、技術發展部、質量管理部的工作人員、車間主任、車間調度、領料員、總務主管和食堂主管。
第十條實行營銷人員工資制的員工,其工作特征是他們的工作績效與合同量密切相關。這部分員工主要是營銷部的人員。
第十一條實行技術人員工資制的員工,其工作特征是他們的工作績效從結果和過程角度均不易評價,其貢獻與其所擁有的技能相關。這部分員工主要是技術開發部和工藝部的人員。
第十二條實行生產人員工資制的員工,其工作特征是他們的工作績效可以通過工作量來衡量。這部分員工主要是車間從事生產的人員,包括工長、工人和測試人員。
第十三條實行事務人員工資制的員工,其工作特征是他們的工作績效主要以完成規定的操作任務來衡量。這部分員工主要是行政部的人員,包括環衛工、維修工、司機和門衛。
第十四條總經理實行年薪職。其他人員實行崗位技能工資制。
第十五條員工的工資結構為:崗位工資+工齡工資+學歷工資。
第十六條崗位工資根據工作的崗位和崗位所需要的技能來確定,不同崗位對應不同的崗位工資級別。詳細的工資等級表見附件。崗位工資在本工資等級內根據考核情況予以調整工資檔次,達到本級最高檔次后不再上漲。不同職位特點人員崗位工資按不同比例分為崗位固定工資和崗位浮動工資。
第十七條工齡工資根據員工實際參加工作的時間和員工在本公司工作的時間來確定。員工在其他單位的工齡為每年3元,在公司的工齡為每年6元。
第十八條學歷工資是根據員工所具有的學歷水平來確定。博士400元,碩士200元,本科100元,大專50元。
第十九條所有人員的崗位工資、工齡工資、學歷工資按月發放。浮動工資根據考核結果計算得出。對不同的人員,浮動工資的比率和發放的方式不同。
第二十條總經理的實行年薪制。年薪總額由董事會確定(建議為10-20萬元每年)。總經理的年薪=(崗位工資+工齡工資+學歷工資)*12+年終浮動工資。(總經理如不實行年薪制,其浮動工資為年度利潤分成。分成比例由董事會確定。建立為1-2%)
第二十一條總經理的崗位工資=總經理的崗位工資*100%
第二十二條總經理的年終浮動工資=年薪剩余*考核分數/100*公司年度利潤完成率。(非年薪制下為:年度利潤*利潤分成比例*考核分數/100)考核分數由年終考核得分確定。
第二十三條副總經理和總工程師的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學歷工資)*12+年終浮動獎金。
電商公司薪酬制度篇二十二
第一條本規則所指的薪酬,是指定期發放的工資、福利及每年年終獎金。
第二條薪酬的分配遵循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及可持續發展的基本原則。
第三條制定薪酬制度的目的在于使員工能夠與公司一同分享公司發展所帶來的收益,把短期收益、中期收益與長期收益有效結合起來。
第四條薪酬分配的依據是:貢獻、能力、態度和責任。
第五條實行崗位技能工資制。員工工資分工齡工資、學歷工資與崗位工資三部分。其中崗位工資依據崗位和技能確定,考慮員工所在崗位的價值;工齡工資根據員工參加工作時間的長短和在公司工作時間的長短來確定,考慮員工對公司的長期貢獻;學歷工資根據員工的正式學歷水平來確定,鼓勵員工提高教育水平。其中崗位工資根據不同職位類別特點,進行適當浮動,根據考核結果和業績水平來確定最終崗位工資收入。
第六條公司根據當期經濟效益及可持續發展狀況決定工資分配水平,即工資總額的增長幅度低于經濟效益的增長幅度、職工平均工資增長幅度低于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
第七條適用對象:本職度適用于所有的公司正式員工。
第八條工資體系采取五種不同類別:與公司整體經營業績相關的管理人員工資制;與營銷業績相關的營銷人員工資制;與技術職能相關的技術人員工資制;與生產相關的生產人員工資制;與各項具體事務相關的事務人員工資制的員工工資體系。
第九條實行管理人員工資制的員工,其工作特征是其工作業績通過全公司的總體業績來進行評估。這部分員工分成高層管理人員、中層管理人員和一般管理人員。其中高層管理人員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和總工程師;中層管理人員包括各部門的部門經理和總經理助理;一般管理人員包括辦公室、人力資源部、財務部、采購部、生產部、質檢部、技術發展部、質量管理部的工作人員、車間主任、車間調度、領料員、總務主管和食堂主管。
第十條實行營銷人員工資制的員工,其工作特征是他們的工作績效與合同量密切相關。這部分員工主要是營銷部的人員。
第十一條實行技術人員工資制的員工,其工作特征是他們的工作績效從結果和過程角度均不易評價,其貢獻與其所擁有的技能相關。這部分員工主要是技術開發部和工藝部的人員。
第十二條實行生產人員工資制的員工,其工作特征是他們的工作績效可以通過工作量來衡量。這部分員工主要是車間從事生產的人員,包括工長、工人和測試人員。
第十三條實行事務人員工資制的員工,其工作特征是他們的工作績效主要以完成規定的操作任務來衡量。這部分員工主要是行政部的人員,包括環衛工、維修工、司機和門衛。
第十四條總經理實行年薪職。其他人員實行崗位技能工資制。
第十五條員工的工資結構為:崗位工資+工齡工資+學歷工資。
第十六條崗位工資根據工作的崗位和崗位所需要的技能來確定,不同崗位對應不同的崗位工資級別。詳細的工資等級表見附件。崗位工資在本工資等級內根據考核情況予以調整工資檔次,達到本級最高檔次后不再上漲。不同職位特點人員崗位工資按不同比例分為崗位固定工資和崗位浮動工資。
第十七條工齡工資根據員工實際參加工作的時間和員工在本公司工作的時間來確定。員工在其他單位的工齡為每年3元,在公司的工齡為每年6元。
第十八條學歷工資是根據員工所具有的學歷水平來確定。博士400元,碩士200元,本科100元,大專50元。
第十九條所有人員的崗位工資、工齡工資、學歷工資按月發放。浮動工資根據考核結果計算得出。對不同的人員,浮動工資的比率和發放的方式不同。
第二十條總經理的實行年薪制。年薪總額由董事會確定(建議為10-20萬元每年)。總經理的年薪=(崗位工資+工齡工資+學歷工資)*12+年終浮動工資。(總經理如不實行年薪制,其浮動工資為年度利潤分成。分成比例由董事會確定。建立為1-2%)
第二十一條總經理的崗位工資=總經理的崗位工資*100%
第二十二條總經理的年終浮動工資=年薪剩余*考核分數/100*公司年度利潤完成率。(非年薪制下為:年度利潤*利潤分成比例*考核分數/100)考核分數由年終考核得分確定。
第二十三條副總經理和總工程師的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學歷工資)*12+年終浮動獎金。
電商公司薪酬制度篇二十三
第一條 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試用工和臨時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資,是指每月定期發放的工資,不含獎金和風險收入。
第四條 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技能工資、職務津貼、工齡工資、住房補貼、誤餐補貼、交通補貼。
第五條 固定工資是根據員工的職務、資歷、學歷、技能等因素確定的、相對固定的工作報酬。固定工資在工資總額中占40%。
第六條 績效工資是根據員工考勤表現、工作績效及公司經營業績確定的、不固定的工資報酬,每月調整一次。績效工資在工資總額中占0-60%。
第七條 員工工資總額由各部門經理、項目經理擬定后報總經理審批。部門經理、項目經理每月對員工進行考核,確定績效工資發放比例并報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審批后予以發放。
第八條 員工工資扣除項目包括:個人所得稅、缺勤、扣款(含貸款、借款、罰款等)、代扣社會保險費、代扣通訊費等。
第九條 公司根據不同職務性質,分別制定管理層、職能管理、項目管理、生產、營銷五類工資系列。
第十條 管理層系列適用于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
第十一條 職能管理工資系列適用于從事行政、財務、人事、質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務工作的員工。
第十二條 項目管理工資系列適用于各項目經理及項目部成員。
第十三條 生產工資系列適用于生產部從事調試、焊接、接線等生產工作的員工。
第十四條 營銷工資系列適用于銷售部銷售人員(各項目部銷售人員可參照執行)。
第十五條 員工工資系列適用范圍詳見下表1:
第十六條 工資計算公式:
應發工資=固定工資+績效工資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扣除項目
固定工資=工資總額×40%
績效工資=工資總額×60%×績效工資計發系數(0-1)
第十七條 工資標準的確定:根據員工所屬的崗位、職務,依據《崗位工資一覽表》確定其工資標準。待崗人員工資按照本地區當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執行;試用期員工工資參照附件1《試用期員工工資標準表》。
第十八條 績效工資與績效考核結果掛鉤,試用期與待崗員工不享受績效工資。績效工資確定方法見表2。
第十九條 職能部門普通員工考核由其部門經理負責;部門經理考核由其主管副總負責;項目部成員考核由其項目經理負責。考核成績和計發系數每月8號前上報至人力資源部。
注1:原則上管理層工資由公司承擔,若管理層人員兼任項目經理,則其基本工資由公司承擔,績效工資由項目部承擔。
注2:總經理績效工資計算方法:總經理月績效工資=項目經理月平均績效工資×1.5。總經理的收入原則上最高限額為5500元人力資源
副總經理兼任項目經理時績效工資原則上按其負責的項目的經營情況確定其月績效工資。
第二十條 為鼓勵公司部門經理、項目經理及以上管理者為公司忘我工作,體現責、權、利相結合的原則,公司按月發放職務津貼,具體如下表:
第二十一條 原則上公司在每個財務年度結束后,根據當年的經營業績,并根據年終綜合考核成績對全體員工發放二次績效工資(年終獎),并酌情對工資標準予以調整,重新確定所有員工的工資。年工資總額增減幅度與上年度公司經濟效益成正比。
第二十二條 年終績效考核采用檔級評分制,評分方法與考核工具見《工作績效考核辦法》。職能部門員工年終考核成績與薪級調整幅度的對應關系見表4。
第二十三條 員工工資標準的確立、變更。(1)公司員工工資標準經董事長批準;(2)根據公司經營狀況,可以變更員工工資標準。
第二十四條 員工工資核定。員工根據本人業績表現、工作能力、工作態度、聘用的崗位和職務,核定其工資標準。具體的人員工資確定應根據薪酬區間,由用人部門提議,經人力資源部審核,報總經理審批后確定。部門經理、項目經理的工資直接由總經理確定。對于特殊人才的工資標準,由總經理提議,報董事長特批。初次從事該崗位的員工,原則上自該崗位薪酬區間下限起薪,經年終考核后,再調整薪級。
第二十五條 銷售員的薪酬按《銷售工作管理辦法》執行。
第二十六條 工齡工資:工齡工資以到公司服務的時間計算,每滿一年每月發工齡工資50元,每年年初增發,5年封頂。
第二十七條 員工工資變更。根據崗動薪變原則,晉升增薪,降級減薪。員工職務、崗位變動,從生效之日起下一個支薪日,按新崗位標準調整。
第二十八條 員工工資變更辦理。由薪資申報人員填寫《工資調整申請表》,由直接主管建議調整薪級,并報人力資源部按有關審批流程辦理。
第二十九條 工資計算以月為計算期。月平均工作日為20.92天,若需計算日工資,應按以下公式計算:日工資額=當月工資/20.92。
第三十條 公司考勤實行指紋打卡管理,由人力資源部每月對員工的考勤情況進行匯總統計在考勤扣款中體現。
第三十一條 公司員工固定工資發放日為每月15日,績效工資在次月15日合并發放。關于加班、帶薪休假以及當月考勤扣款等項目將在次月兌現。如果工資發放日恰逢節假日,工資在節假日前一天提前發放。
第三十二條 加班工資:在法定節日加班的員工,遵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支付其加班費。員工加班工資的折算以每月20.92天,每天7小時計算。
第三十三條 帶薪休假工資:員工在休假期間按照實際休假天數扣除當月績效工資,即當月績效工資扣發額=當月績效工資÷20.92×休假天數,其它福利待遇不變
第三十四條 員工請假、休假時工資標準,按《考勤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 員工試用期滿后的轉正工資,均于正式轉正之日起計算。
第三十六條 辭職(辭退、停職、免職)人員,于辦理完交接手續正式離開公司(或命令到達)之日起停發工資。
第三十七條 工資誤算、誤發時,當事人(部門)必須在發現后立即糾正,公司還將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同等額度的處罰。因誤算而超付的工資,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可向員工或部門行使追索權。
第三十八條 公司集會或經公司同意的培訓、教育或外事活動,公司按規定付給員工工資。
第三十九條 視公司經營狀況,發放下列福利與補貼:
1.發放取暖、降溫費:12~2月,每人每月30元;7~9月,每人每月10元。
2.節日補助(春節、五一、元旦、國慶等節日)公司給予一定的補貼。
3.生日禮物為公司蓋章的生日賀卡和生日蛋糕券。
4.員工結婚,公司贈送一定數額的禮金。
5.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喪葬,公司給予一定的慰問金。
6.公司根據情況不定期組織各種集體活動,活動費由公司承擔。
第四十條 通訊補貼:根據工作需要確定移動通訊費補貼標準。總經理按實際發生額的90%報銷,報銷上限為600元/月;副總經理按實際發生額的90%報銷,報銷上限為500元/月;部門經理按實際發生額的80%報銷,報銷上限為300元/月;項目經理按實際發生額的80%報銷,報銷上限為400元/月;司機按實際發生額的70%報銷,報銷上限為150元/月;銷售人員及特殊崗位人員的通訊補貼另定人力資源。
第四十一條 住房補貼:每月補貼50元。
第四十二條 誤餐補貼:每月補貼90元
第四十三條 交通補貼:每月補貼50元。
第四十四條 員工的固定工資作為公司為員工xxx保險的基數。當員工固定工資未達到本市辦理各類保險的最低限時,按本市低保基數為其辦理保險。
第四十五條 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討論通過報董事會審批,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第四十六條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電商公司薪酬制度篇二十四
為適應公司發展的要求,使員工能夠與公司共同分享發展所帶來的收益,把短期收益、中期收益與長期收益有效結合起來,增強薪酬的激勵性,以達到公司吸引人才,留住、激勵人才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根據員工的工作性質和特點,公司薪酬體系由崗位績效工資制、業務提成工資制兩種類型構成。
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的員工,其薪酬組成為:基本工資+附加工資+獎金
實行業務提成工資制的員工,其薪酬組成為:基本工資+附加工資+提成工資
其中: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年功工資+技能工資
業務提成工資制適用于公司正式、銷售職系員工,包括辦事處主任、業務人員。
崗位績效工資制適用于公司正式、非銷售職系員工,包括辦公室、人力資源部、財務部、企劃部、供應部、除辦事處主任及業務員以外的其他業務部人員。
電商公司薪酬制度篇二十五
第一條 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試用工和臨時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資,是指每月定期發放的工資,不含獎金和風險收入。
第四條 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技能工資、職務津貼、工齡工資、住房補貼、誤餐補貼、交通補貼。
第五條 固定工資是根據員工的職務、資歷、學歷、技能等因素確定的、相對固定的工作報酬。固定工資在工資總額中占40%。
第六條 績效工資是根據員工考勤表現、工作績效及公司經營業績確定的、不固定的工資報酬,每月調整一次。績效工資在工資總額中占0-60%。
第七條 員工工資總額由各部門經理、項目經理擬定后報總經理審批。部門經理、項目經理每月對員工進行考核,確定績效工資發放比例并報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審批后予以發放。
第八條 員工工資扣除項目包括:個人所得稅、缺勤、扣款(含貸款、借款、罰款等)、代扣社會保險費、代扣通訊費等。
第九條 公司根據不同職務性質,分別制定管理層、職能管理、項目管理、生產、營銷五類工資系列。
第十條 管理層系列適用于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
第十一條 職能管理工資系列適用于從事行政、財務、人事、質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務工作的員工。
第十二條 項目管理工資系列適用于各項目經理及項目部成員。
第十三條 生產工資系列適用于生產部從事調試、焊接、接線等生產工作的員工。
第十四條 營銷工資系列適用于銷售部銷售人員(各項目部銷售人員可參照執行)。
第十五條 員工工資系列適用范圍詳見下表1:
第十六條 工資計算公式:
應發工資=固定工資+績效工資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扣除項目
固定工資=工資總額×40%
績效工資=工資總額×60%×績效工資計發系數(0-1)
第十七條 工資標準的確定:根據員工所屬的崗位、職務,依據《崗位工資一覽表》確定其工資標準。待崗人員工資按照本地區當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執行;試用期員工工資參照附件1《試用期員工工資標準表》。
第十八條 績效工資與績效考核結果掛鉤,試用期與待崗員工不享受績效工資。績效工資確定方法見表2。
第十九條 職能部門普通員工考核由其部門經理負責;部門經理考核由其主管副總負責;項目部成員考核由其項目經理負責。考核成績和計發系數每月8號前上報至人力資源部。
注1:原則上管理層工資由公司承擔,若管理層人員兼任項目經理,則其基本工資由公司承擔,績效工資由項目部承擔。
注2:總經理績效工資計算方法:總經理月績效工資=項目經理月平均績效工資×1.5。總經理的收入原則上最高限額為5500元人力資源
副總經理兼任項目經理時績效工資原則上按其負責的項目的經營情況確定其月績效工資。
第二十條 為鼓勵公司部門經理、項目經理及以上管理者為公司忘我工作,體現責、權、利相結合的原則,公司按月發放職務津貼,具體如下表:
第二十一條 原則上公司在每個財務年度結束后,根據當年的經營業績,并根據年終綜合考核成績對全體員工發放二次績效工資(年終獎),并酌情對工資標準予以調整,重新確定所有員工的工資。年工資總額增減幅度與上年度公司經濟效益成正比。
第二十二條 年終績效考核采用檔級評分制,評分方法與考核工具見《工作績效考核辦法》。職能部門員工年終考核成績與薪級調整幅度的對應關系見表4。
第二十三條 員工工資標準的確立、變更。(1)公司員工工資標準經董事長批準;(2)根據公司經營狀況,可以變更員工工資標準。
第二十四條 員工工資核定。員工根據本人業績表現、工作能力、工作態度、聘用的崗位和職務,核定其工資標準。具體的人員工資確定應根據薪酬區間,由用人部門提議,經人力資源部審核,報總經理審批后確定。部門經理、項目經理的工資直接由總經理確定。對于特殊人才的工資標準,由總經理提議,報董事長特批。初次從事該崗位的員工,原則上自該崗位薪酬區間下限起薪,經年終考核后,再調整薪級。
第二十五條 銷售員的薪酬按《銷售工作管理辦法》執行。
第二十六條 工齡工資:工齡工資以到公司服務的時間計算,每滿一年每月發工齡工資50元,每年年初增發,5年封頂。
第二十七條 員工工資變更。根據崗動薪變原則,晉升增薪,降級減薪。員工職務、崗位變動,從生效之日起下一個支薪日,按新崗位標準調整。
第二十八條 員工工資變更辦理。由薪資申報人員填寫《工資調整申請表》,由直接主管建議調整薪級,并報人力資源部按有關審批流程辦理。
第二十九條 工資計算以月為計算期。月平均工作日為20.92天,若需計算日工資,應按以下公式計算:日工資額=當月工資/20.92。
第三十條 公司考勤實行指紋打卡管理,由人力資源部每月對員工的考勤情況進行匯總統計在考勤扣款中體現。
第三十一條 公司員工固定工資發放日為每月15日,績效工資在次月15日合并發放。關于加班、帶薪休假以及當月考勤扣款等項目將在次月兌現。如果工資發放日恰逢節假日,工資在節假日前一天提前發放。
第三十二條 加班工資:在法定節日加班的員工,遵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支付其加班費。員工加班工資的折算以每月20.92天,每天7小時計算。
第三十三條 帶薪休假工資:員工在休假期間按照實際休假天數扣除當月績效工資,即當月績效工資扣發額=當月績效工資÷20.92×休假天數,其它福利待遇不變
第三十四條 員工請假、休假時工資標準,按《考勤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 員工試用期滿后的轉正工資,均于正式轉正之日起計算。
第三十六條 辭職(辭退、停職、免職)人員,于辦理完交接手續正式離開公司(或命令到達)之日起停發工資。
第三十七條 工資誤算、誤發時,當事人(部門)必須在發現后立即糾正,公司還將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同等額度的處罰。因誤算而超付的工資,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可向員工或部門行使追索權。
第三十八條 公司集會或經公司同意的培訓、教育或外事活動,公司按規定付給員工工資。
第三十九條 視公司經營狀況,發放下列福利與補貼:
1.發放取暖、降溫費:12~2月,每人每月30元;7~9月,每人每月10元。
2.節日補助(春節、五一、元旦、國慶等節日)公司給予一定的補貼。
3.生日禮物為公司蓋章的生日賀卡和生日蛋糕券。
4.員工結婚,公司贈送一定數額的禮金。
5.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喪葬,公司給予一定的慰問金。
6.公司根據情況不定期組織各種集體活動,活動費由公司承擔。
第四十條 通訊補貼:根據工作需要確定移動通訊費補貼標準。總經理按實際發生額的90%報銷,報銷上限為600元/月;副總經理按實際發生額的90%報銷,報銷上限為500元/月;部門經理按實際發生額的80%報銷,報銷上限為300元/月;項目經理按實際發生額的80%報銷,報銷上限為400元/月;司機按實際發生額的70%報銷,報銷上限為150元/月;銷售人員及特殊崗位人員的通訊補貼另定人力資源。
第四十一條 住房補貼:每月補貼50元。
第四十二條 誤餐補貼:每月補貼90元
第四十三條 交通補貼:每月補貼50元。
第四十四條 員工的固定工資作為公司為員工xxx保險的基數。當員工固定工資未達到本市辦理各類保險的最低限時,按本市低保基數為其辦理保險。
第四十五條 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討論通過報董事會審批,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第四十六條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電商公司薪酬制度篇二十六
為適應公司發展的要求,使員工能夠與公司共同分享發展所帶來的收益,把短期收益、中期收益與長期收益有效結合起來,增強薪酬的激勵性,以達到公司吸引人才,留住、激勵人才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根據員工的工作性質和特點,公司薪酬體系由崗位績效工資制、業務提成工資制兩種類型構成。
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的員工,其薪酬組成為:基本工資+附加工資+獎金
實行業務提成工資制的員工,其薪酬組成為:基本工資+附加工資+提成工資
其中: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年功工資+技能工資
業務提成工資制適用于公司正式、銷售職系員工,包括辦事處主任、業務人員。
崗位績效工資制適用于公司正式、非銷售職系員工,包括辦公室、人力資源部、財務部、企劃部、供應部、除辦事處主任及業務員以外的其他業務部人員。
電商公司薪酬制度篇二十七
第一條 目的
本規則乃依據人事管理規章之規定,訂定員工之薪資結構與給付原則,并將升遷、獎懲等辦法共同訂定之。
第二條 薪資決定的原則
員工薪資比例,應考慮社會的薪資水準、公司的支付能力、本人的工作能力、年齡、盡責態度、年資及物價指數變化等原則下,而訂定之。
第三條 薪資包括基準內薪資及基準外薪資兩大部份。
第四條 支付期限
薪資之計算期間,乃自上個月20日開始至該月21日為止之薪資,并于每月25日給付薪資。
第五條 薪資之非常給付
員工結婚、生子、死亡或疾病、受意外災害時,可不依前條之規定,由員工提出書面申請,提前支付薪資。但薪資給付以已執勤之薪資為基準。
第六條 薪資的給付型態為月薪制。
(一)員工申請年度有薪休假及特別休假時,公司得依規定給付相等之薪資。
(二)員工請假時,則下列計算方式直接由薪資中扣除:
[(基本薪資+附加薪資)′請假日數]/一個月平均上班日數
(三)員工遲到、早退及私自外出時,則依下列計算方式,直9接由薪資中扣除。但缺勤時間未超過30分鐘者,則不9扣薪。
[(基本薪資+附加薪資)′遲到、早退私自外出總時數]/ 一個月平均上班日數
(四)主管階級在第3項及第4項之請假時,薪資扣除額最多以3日為限。
第七條 中途進入、退出公司的薪資計算
薪資計算期間進入公司服務或離開公司時,得依下列方式計算之:
(基準內薪資+基準外薪資的交通津貼)′上班日數/每個月規定平均勤務時間
第八條 薪資的支付方法及扣除
(一)薪資之支付,通常以現金直接發放給員工本人。
(二)經由員工提出書面申請后,亦可將薪資直接匯入員工之銀行帳戶內。
(三)但薪資所得稅及勞保費用,則直接從薪資中扣除。
第九條 平均薪資
(一)依據人事管理規章之規定,平均薪資之計算方法如下:
平均薪資=前三個月內平均薪資總額(基準內薪資+基準外薪資)/前三個月內之平均勤務日數
(二)平均薪資之計算,不含臨時性的薪資及獎金。
第十條 休業津貼
(一)公司因經營不善或受社會經濟變化之影響,不得不暫時休業時,得于休業期間給付員工之休業津貼。
(二)休業津貼則依平均薪資的百分之六十支付給員工。
第十一條 無工作經驗者的起薪支付方法
無工作經驗之員工薪資,除參考基準內薪資之計算外,并與同業間之薪資比較后決定。
第十二條 中途采用者的起薪
(一)中途任用之員工,其薪資計算除依第11條規定外,對于員工任職前之經歷及年齡,則依職能資格等級來區分。
(二)若為單純的勞務之勤務時,不論其學歷及經歷,而給予其職能等級第1等之職務。
第十三條 未經公司同意就職者,不給付薪資。
第十四條 基本薪資
基本薪資是由年齡薪資、年資薪資及職能薪資所構成,其標準如下:
(一)年齡薪資 第15條(年齡薪資參考表)
(二)年資薪資 第16條(年資薪資參考表)
(三)職能薪資 第17條(職能薪資參考表)
學 歷 別
職能資格等級
總 合 職
定 型 職
中學畢業
1等14級
9,050
高中畢業
1等24級
11,250
10,050
二、三、五專畢
1等34級
12,500
11,050
大學畢
1等22級
14,125
12,875
第十五條 年齡薪資
年齡薪資以15歲為基準年齡,每月以給付肆仟元之薪資為基準,每增加一歲則按下列標準給付。
16-25 壹佰貳拾元
26-35 壹佰伍拾元
36-45 壹佰元
46-50 陸拾元
50歲以上之年齡薪資則以捌仟元為基準。
第十六條 年資薪資
凡在公司服務滿一年以上者,可按下列標準給付年資薪資
1-15年 壹佰元
16-30年 陸拾元
31年以上 肆拾元
第十七條 職能薪資
(一)職位包括總合職及定型職兩種。
(二)“總合職”的職能分類分成下列8種等級,并依據職能等級分類給付薪資。
(三)“定型職”的職能分類分成下列四種等級,并依據等級分類給付薪資。
(四)職能資格等級需經由人事科評定后,依評定之標準劃分員工最低等級、級職薪資及升等,其評定標準如下:
第十八條 附加薪資
(略)
第十九條 職務津貼
各級主管之職位別,得依下列規定給付津貼。但主管因晉升(降級)時所發生之異動,其薪資計算則依第7條之規定處理,并采取按日計算。
(一)總經理 14,000元-16,500元
(二)副總經理 11,200元-14,000元
(三)部門經理 8.800元-11,200元
(四)部門副經理 6,200元- 8,800元
(五)主任 3,800元- 6,200元
第二十條 特別津貼
對于職務困難度高、責任艱巨以及有特殊技能之員工,公司得視其工作困難程度,給付特別津貼。
第二十一條 扶養津貼
有扶養家屬義務之員工,得依規定申請辦理扶養津貼。但扶養人最多不得超過5人。
(一)配偶 1,000元
(二)直系親屬六十歲以上者 400元
(三)直系親屬及弟妹未滿18歲者 400元
第二十二條 時間外勤務津貼
員工因業務上需要而必須在勤務時間外繼續完成業務時,公司得依員工加班時數依下列計算方式給予時間外勤務津貼:
基本薪資+附加薪資/ 一個月規定平均上班時數′1.30
第二十三條 假日出勤津貼
假日出勤津貼之計算同前條之規定辦理.但隔日補休者,則不給付該項津貼。
第二十四條 深夜勤務津貼
深夜勤務時間乃自晚上十時至翌日清晨五時為止之勤務,其津貼之計算,同第二十二條之規定辦理。
第二十五條 管理階層之主管不得申請時間外勤務、休假日出勤及深夜勤務津貼。
第二十六條 調薪
公司視業務成長率及員工之績效成績及貢獻度,在每年12月31日起實施調薪。
第二十七條 定期調薪的內容
(一)定期調薪包括自動調薪及核定調薪兩部分。
(二)自動調薪乃調整基本薪資中的年齡薪資(依第十五條之規定)及年資薪資(依第十六條之規定)
(三)核定調薪乃調整基本薪資中之職能薪資(依第十七條之規定辦理)
第二十八條 獎金的支付
公司視業績的成長情況,在每年7月(上期)及12月(下期)根據人事科及各單位主管評估在職員工之勤務考績、出勤率及貢獻程度后,決定獎金發放之標準。
第二十九條 獎金計算期間
(一)上期(7月)獎金之計算期間,乃自去年10月21日開始至本年度4月20日止,并與七月份之薪資一并發放。
(二)下期(12月)獎金之計算期間,乃至本年度4月21日開始至10月20日止,并與十二月份之薪資一并發放。
第三十條 附則
本規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實施。
電商公司薪酬制度篇二十八
第一條 目的
本規則乃依據人事管理規章之規定,訂定員工之薪資結構與給付原則,并將升遷、獎懲等辦法共同訂定之。
第二條 薪資決定的原則
員工薪資比例,應考慮社會的薪資水準、公司的支付能力、本人的工作能力、年齡、盡責態度、年資及物價指數變化等原則下,而訂定之。
第三條 薪資包括基準內薪資及基準外薪資兩大部份。
第四條 支付期限
薪資之計算期間,乃自上個月20日開始至該月21日為止之薪資,并于每月25日給付薪資。
第五條 薪資之非常給付
員工結婚、生子、死亡或疾病、受意外災害時,可不依前條之規定,由員工提出書面申請,提前支付薪資。但薪資給付以已執勤之薪資為基準。
第六條 薪資的給付型態為月薪制。
(一)員工申請年度有薪休假及特別休假時,公司得依規定給付相等之薪資。
(二)員工請假時,則下列計算方式直接由薪資中扣除:
[(基本薪資+附加薪資)′請假日數]/一個月平均上班日數
(三)員工遲到、早退及私自外出時,則依下列計算方式,直9接由薪資中扣除。但缺勤時間未超過30分鐘者,則不9扣薪。
[(基本薪資+附加薪資)′遲到、早退私自外出總時數]/ 一個月平均上班日數
(四)主管階級在第3項及第4項之請假時,薪資扣除額最多以3日為限。
第七條 中途進入、退出公司的薪資計算
薪資計算期間進入公司服務或離開公司時,得依下列方式計算之:
(基準內薪資+基準外薪資的交通津貼)′上班日數/每個月規定平均勤務時間
第八條 薪資的支付方法及扣除
(一)薪資之支付,通常以現金直接發放給員工本人。
(二)經由員工提出書面申請后,亦可將薪資直接匯入員工之銀行帳戶內。
(三)但薪資所得稅及勞保費用,則直接從薪資中扣除。
第九條 平均薪資
(一)依據人事管理規章之規定,平均薪資之計算方法如下:
平均薪資=前三個月內平均薪資總額(基準內薪資+基準外薪資)/前三個月內之平均勤務日數
(二)平均薪資之計算,不含臨時性的薪資及獎金。
第十條 休業津貼
(一)公司因經營不善或受社會經濟變化之影響,不得不暫時休業時,得于休業期間給付員工之休業津貼。
(二)休業津貼則依平均薪資的百分之六十支付給員工。
第十一條 無工作經驗者的起薪支付方法
無工作經驗之員工薪資,除參考基準內薪資之計算外,并與同業間之薪資比較后決定。
第十二條 中途采用者的起薪
(一)中途任用之員工,其薪資計算除依第11條規定外,對于員工任職前之經歷及年齡,則依職能資格等級來區分。
(二)若為單純的勞務之勤務時,不論其學歷及經歷,而給予其職能等級第1等之職務。
第十三條 未經公司同意就職者,不給付薪資。
第十四條 基本薪資
基本薪資是由年齡薪資、年資薪資及職能薪資所構成,其標準如下:
(一)年齡薪資 第15條(年齡薪資參考表)
(二)年資薪資 第16條(年資薪資參考表)
(三)職能薪資 第17條(職能薪資參考表)
學 歷 別
職能資格等級
總 合 職
定 型 職
中學畢業
1等14級
9,050
高中畢業
1等24級
11,250
10,050
二、三、五專畢
1等34級
12,500
11,050
大學畢
1等22級
14,125
12,875
第十五條 年齡薪資
年齡薪資以15歲為基準年齡,每月以給付肆仟元之薪資為基準,每增加一歲則按下列標準給付。
16-25 壹佰貳拾元
26-35 壹佰伍拾元
36-45 壹佰元
46-50 陸拾元
50歲以上之年齡薪資則以捌仟元為基準。
第十六條 年資薪資
凡在公司服務滿一年以上者,可按下列標準給付年資薪資
1-15年 壹佰元
16-30年 陸拾元
31年以上 肆拾元
第十七條 職能薪資
(一)職位包括總合職及定型職兩種。
(二)“總合職”的職能分類分成下列8種等級,并依據職能等級分類給付薪資。
(三)“定型職”的職能分類分成下列四種等級,并依據等級分類給付薪資。
(四)職能資格等級需經由人事科評定后,依評定之標準劃分員工最低等級、級職薪資及升等,其評定標準如下:
第十八條 附加薪資
(略)
第十九條 職務津貼
各級主管之職位別,得依下列規定給付津貼。但主管因晉升(降級)時所發生之異動,其薪資計算則依第7條之規定處理,并采取按日計算。
(一)總經理 14,000元-16,500元
(二)副總經理 11,200元-14,000元
(三)部門經理 8.800元-11,200元
(四)部門副經理 6,200元- 8,800元
(五)主任 3,800元- 6,200元
第二十條 特別津貼
對于職務困難度高、責任艱巨以及有特殊技能之員工,公司得視其工作困難程度,給付特別津貼。
第二十一條 扶養津貼
有扶養家屬義務之員工,得依規定申請辦理扶養津貼。但扶養人最多不得超過5人。
(一)配偶 1,000元
(二)直系親屬六十歲以上者 400元
(三)直系親屬及弟妹未滿18歲者 400元
第二十二條 時間外勤務津貼
員工因業務上需要而必須在勤務時間外繼續完成業務時,公司得依員工加班時數依下列計算方式給予時間外勤務津貼:
基本薪資+附加薪資/ 一個月規定平均上班時數′1.30
第二十三條 假日出勤津貼
假日出勤津貼之計算同前條之規定辦理.但隔日補休者,則不給付該項津貼。
第二十四條 深夜勤務津貼
深夜勤務時間乃自晚上十時至翌日清晨五時為止之勤務,其津貼之計算,同第二十二條之規定辦理。
第二十五條 管理階層之主管不得申請時間外勤務、休假日出勤及深夜勤務津貼。
第二十六條 調薪
公司視業務成長率及員工之績效成績及貢獻度,在每年12月31日起實施調薪。
第二十七條 定期調薪的內容
(一)定期調薪包括自動調薪及核定調薪兩部分。
(二)自動調薪乃調整基本薪資中的年齡薪資(依第十五條之規定)及年資薪資(依第十六條之規定)
(三)核定調薪乃調整基本薪資中之職能薪資(依第十七條之規定辦理)
第二十八條 獎金的支付
公司視業績的成長情況,在每年7月(上期)及12月(下期)根據人事科及各單位主管評估在職員工之勤務考績、出勤率及貢獻程度后,決定獎金發放之標準。
第二十九條 獎金計算期間
(一)上期(7月)獎金之計算期間,乃自去年10月21日開始至本年度4月20日止,并與七月份之薪資一并發放。
(二)下期(12月)獎金之計算期間,乃至本年度4月21日開始至10月20日止,并與十二月份之薪資一并發放。
第三十條 附則
本規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