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這里我整理了一些優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業務協議合同 業務協議書篇一
第二條 本業務系指本公司提供訊框傳送等高速數據交換網絡,供客戶作數據通信、視訊會議及多媒體等信息應用之業務。
第三條 申請租用、異動或終止租用本業務,應檢具申請書、固定通信(permanent virtual connections, pvc)需求表及身分證明文件提出申請。
前項異動,變更通信對象或約定信息速率者,需另附pvc需求表;變更設備者需另附cpe接口性能調查表。
第四條 客戶應保證其所提出之申請資料為真實完整,如有不實致發生任何糾紛時,客戶應自行負責。
第五條 本業務所需數字調制解調器限由本公司供租與維護。
第六條 客戶租用本業務所需屋內配線管道及裝設傳輸設備之場所與電力等設施,由客戶自備。
第七條 客戶自備設備者,遇有障礙應自行檢修。電路障礙經本公司派員查修時發現,系因客戶自備設備障礙所致者,得收取檢查費。如因而影響電信網絡之傳輸品質或其它電路之使用,本公司得暫停其使用,所有因此導致之責任問題應由客戶自行負責。
第八條 本公司因技術上之需要,必要時得更換本公司指配之客戶號碼,但應于_________個月前通知客戶,客戶不得異議或提出其它要求。
第九條 客戶租用本公司之電信設備,應妥為保管使用,如有毀損或遺失,除因不可抗力所致者外,應照本公司所定價格賠償。
前項定價,本公司應考慮該設備原購置價格及折舊等因素。
第十條 申請租用本業務應繳付電路、調制解調器接線費及系統設定費或客戶端接取設備接線費或isdn備援接線費或wlan客戶端ap設備接線費。
第十一條 客戶于本公司未施工前,因故注銷申請,已繳之接線費,本公司無息退還;但施工后注銷申請者,其己繳費用概不退還。
第十二條 本公司為配合客戶需要,加裝其它有關數據傳輸等特殊設備時,得按成本向客戶收費。為便于本公司測試需要,得免費加裝測試開關等設備。
第十三條 客戶租用本業務如需項目建設,本公司得請客戶提出金融機構出具之保證書或按建設成本酌量預收建設保證金,并訂定最短租用期間。客戶已繳之建設保證金,于客戶租用滿最短租用期間后無息退還。項目建設,在同一裝機地點租用不滿最短租期申請移設或終止租用者,應一次補足市內電路部份未滿期間之月租費。客戶申請于本公司辦公時間外施工者,應繳付非辦公時間施工費。
第十四條 申請變更本業務應繳費用如下:
一、申請移設者,應繳付線路及調制解調器移設費。
二、申請變更本業務之傳輸速率者,依本公司國內數據電路業務之相關規定辦理。
三、申請裝設或變更wlan之客戶端ap設備者,應繳各費依wlan業務收費標準計收。
四、申請設定或變更固定通信及約定信息速率及特別業務應繳付系統設定費,按每一通信埠每次計收。
五、申請設定或變更客戶端接取設備應繳付接線費或系統設定費,按每部每次計收。
第十五條 租用本業務每月應繳月租費如下:
一、數據電路、調制解調器月租費:按本公司國內數據電路價目計收。
二、通信埠月租費:按租用通信端口速率計收。
三、約定信息速率月租費:以16kbps為單位,按其通信距離及通信量計收。
四、每一通信埠所設定之固定通信超過十六路時,每增一路加收_________元。
五、特別業務月租費:按其速率計收。
六、加租wlan客戶端ap設備者,按wlan業務相關收費標準計費。
第十六條 客戶租用本業務以本公司電路裝妥可供使用之日為起租日,起租日之租費不計;申請終止租用時,以電路拆除之日為終止租用日,終止租用日之租費按一日計算;起租月及停租月之電路租費按實際租用日計算,每日租費為全月租費之_________。
如僅部份固定通信裝妥,則裝妥之數據電路、調制解調器及通信端口等月租費按上述標準計收,固定通信之約定信息速率月租費則按實際竣工日計收。
客戶加租wlan業務者,除前項之規定外,wlan部份以該業務裝妥之日為起租日,起租日之租費不計;申請終止租用時,以客戶端ap設備拆除之日為終止租用日,終止租用日之租費按一日計算。
第十七條 本公司提供瞬間超額訊務(excessburst,簡稱be)功能,提供客戶在網絡系統負載低時,于單位時間內傳送高于約定信息訊務(committedburst,簡稱bc)之訊務量,惟此高額可能因網絡擁塞而漏失致無法傳送至收信端,該部份無法傳送完成之信息,客戶須自行負責重送。請客戶依實際信息傳輸需求,申請約定信息速率(cir),并依照每一固定通信連接(pvc)之be值上限為同一pvc之bc值規定辦理。(注:約定信息速率《cir》為單位時間內可傳送之bc,即cir=bc/t)
第十八條 介接本業務之電路其傳輸速率為128kbps以上時,可設定兩個通信埠;其數據電路月租費仍按其租用傳輸速率計算,惟通信端口月租費及通信端口約定信息速率月租費按其實際租用端口數及約定信息速率分別計算。
第十九條 客戶租用本業務應繳各項費用及收費標準詳如價目表,費率如有調整時,按新費率計收。
第二十條 客戶租用本業務,倘因本公司通信網路或系統設備發生故障而全部阻斷不通,本公司未于_________小時內修復,其租費之扣減國內電路連續阻斷滿_________小時者,每_________小時扣減全月_________之租費,但不滿_________小時部分,不予扣減。部分時間使用之電路連續阻斷滿規定之每日使用時間者亦同。傳輸速率一、五四四、000比次之國內電路連續阻斷滿_________小時以上者每滿_________小時扣減一日應付租費之_________,未滿_________小時者,不予扣減。但最多以扣減當月份應繳租費為限。除本項前段規定扣減租費外,本公司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前項阻斷開始之時間,以本公司察覺或接到客戶通知之時間為準。但有事實足以證明實際開始阻斷之時間者,依實際開始阻斷之時間為準。
第二十一條 客戶終止租用本業務,應于預定終止租用日_________日前提出申請。
第二十二條 客戶租用本業務由于天然災害之不可抗力致阻斷者,自連續阻斷屆滿_________日之翌日起至修復日止不收租費。
第二十三條 客戶租用本業務應繳之費用,應在本公司通知繳費之期限內繳清,逾期未繳清者,本公司得注銷其申請或通知定期停止其使用,經再限期清繳,逾期仍未繳納者,視為終止租用,本公司得徑行拆除其機線設備并追繳各項欠費,并得暫停客戶所租其它電信設備之通信。
第二十四條 本公司為業務需要,得使用本申請書所載內容資料。
第二十五條 本公司如因情勢變更,得暫停或終止本業務之經營,客戶不得異議或要求任何補償。但本公司應于預定暫停或終止之日前_________個月公告并通知客戶。
第二十六條 本契約條款未規定事項,客戶同意遵守相關法令規定、本公司各項服務營業規章規定。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約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約人(簽字):_________
職稱:_________職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統一編號:_________ 統一編號/身分證字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業務協議合同 業務協議書篇二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
聯系方式: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
聯系方式:
為便于有效開展業務,保障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特簽訂以下協議書:
1、雙方商定,甲方委托乙方的業務為:________。
2、雙方確定,委托費用總計人民幣____元,活動結束后甲方一次性付清。
3、委托期限:________。
1、在約定期限內要求乙方提交有關____的策劃方案,從市場調查依據確認后再由甲方協助組織實施。
2、有權要求乙方在委托范圍內從策劃角度提供書面意見和建議。
3、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策劃方案及調整策略和建議。
4、批準乙方制訂的整體____策略。
5、按協議約定與乙方結算策劃費并按時支付。
1、有權按照協議要求甲方支付策劃費。
2、負責根據甲方要求和項目進度的不同階段,提報____計劃,經甲方認可后組織實施。
3、乙方提供:________。
4、承擔因乙方過錯造成的索賠或其他法律責任。
1、因甲方未提供有關資料、活動政策而造成損失的,則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2、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及時提供策劃方案,甲方可追究責任或終止協議。
3、甲方如未按照雙方約定支付給乙方策劃費,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4、在合作過程中任何一方泄露商業秘密或將有關資料提供給第三人的,另一方有權要求對方承擔相關經濟損失并追究相關責任。
5、任何一方單方擅自中止協議或解除協議均屬違約行為,需由違約方承擔因此給守約方造成的相關損失和違約責任。
6、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有因不可抗力因素影響有關條款之執行的,應由雙方協商,妥善解決,在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的基礎上而中止協議或改變協議的有關條款的不視為違約。
1、爭議的解決: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本著友好的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可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起訴。
2、雙方可對本協議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乙各執____份,待雙方簽字、蓋章后即可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開戶銀行:
賬戶: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業務協議合同 業務協議書篇三
甲方:[天翼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乙方(特約商戶):[ ]
鑒于:
(1)乙方希望受理顧客的翼支付業務;
(2)甲方同意作為收單機構,將乙方作為其特約商戶,為乙方受理翼支付業務提供配套支持服務;
(3)甲方作為翼支付業務運營機構,同意直接接入第三方專業化服務公司安置在乙方的pos終端。
為了促進翼支付業務的發展,為廣大翼支付用戶提供高效、快捷方便的優質服務,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相關管理政策、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就乙方自愿成為甲方特約商戶,通過與甲方系統連接的pos終端實現受理翼支付業務達成協議如下:
一、定義
(一)pos機具:特指非接觸式pos終端,可受理以非接觸方式進行數據交互的含有翼支付賬戶信息的介質,協議中此類介質特指中國電信rfid uim卡。
(二)翼支付特約受理商戶:是指已與甲方簽訂合作協議同意受理翼支付業務的合法經營的個體戶和企事業單位。
二、業務受理條款
1、受理翼支付業務
1.1 本協議適用于乙方的顧客以pos方式支付產品或服務費用的交易。
1.2 乙方在接受翼支付用戶消費時,應提供折扣優惠。
1.3 乙方必須開設資金結算賬戶。
2、權利及義務
2.1甲方作為提供翼支付業務的運營機構,其在本協議中的權利及義務:
(1)遵守國家機關制定的第三方支付相關法律、法規、規章;
(2)向乙方做好投訴、差錯及爭議處理服務;
(3)向乙方提供賬款、手續費及商戶交易手續費清算數據及報表;
(4)向乙方提供甲方自有的pos機及其配件,應收取押金,押金于合同結束后無息退還乙方;
(5)委托專業化服務公司對乙方進行定期回訪,對乙方收銀員進行業務培訓,對安放的pos機具進行維護、保養;
(6) 對發生的交易差錯或需調整的賬務,自乙方向甲方提出并經查實后,及時為乙方做相關處理;
(7)有權對收單業務的全過程進行風險監控和管理;
(8)有權對乙方進行業務監督和檢查指導。
2.2、乙方權利及義務:
(1) 遵守國家機關制定的第三方支付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接受甲方的業務監督和檢查指導;
(2)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擺放或張貼翼支付受理標識, 接受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機構對乙方日常管理及巡檢等工作;
(3)組織收銀員及財務人員參加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專業化服務公司舉辦的翼
支付受理操作培訓;
(4)提供必要的營業設施和安全防范設施,確保pos機的正常使用;
(5)按甲方業務受理要求受理翼支付業務,且不得無故拒絕用戶的翼支付消費,保證翼支付用戶享受不低于現金支付消費者的服務及優惠;
(6)不得將pos機具、簽購單、簽購結算單、翼支付標識牌等物品用于受理本協議許可范圍以外的用途,也不得給本協議許可范圍以外的第三方使用;
(7)未經甲方書面允許,不得將受理的翼支付業務委托或轉讓給第三方;
(8)不得將其他商戶或個人的交易假冒本商戶交易與甲方清算, 保證交易的真實性與合法性;
(9) 必須在t+3個工作日內響應甲方的調單要求,協助甲方做好對異常交易和交易糾紛的調查取證及投訴處理的有關工作,并必須執行甲方對此提出的處理意見;
(10)受理翼支付時只能將翼支付卡在pos機具上使用,不得在其他未經認證許可的設備上讀取翼支付卡信息;
(11)不得以任何方式保存翼支付賬戶信息及個人密碼;
(12)必須確保業務處理程序的安全,應將簽購單等存有賬號信息的介質保存在安全領域,只允許經授權人員接觸,嚴禁泄漏給第三方;包含賬戶及交易數據信息的所有載體在失效后應立即銷毀,不得留存;
(13)保證所有入網申請資料真實有效,入網登記的任何資料如商戶名稱、清算賬戶、營業地址、經營范圍、法人代表等發生變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辦理相應變更手續,否則由此產生的相關責任及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14)為翼支付線下消費用戶提供翼支付消費服務環境、正確指引用戶進行
翼支付消費操作,為用戶做好解釋等基礎服務工作,協助甲方對有爭議交易的投訴、差錯、爭議進行處理,承擔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交易資金損失;
(15)對甲方提供的pos終端機具應盡妥善保管之義務,如有人為損壞或遺失,應對由此產生的相關風險損失向pos終端機具提供方承擔賠償責任,機具賠償金額按下列公式計算:
機具賠償金額=機價*(1-已使用月數/60)元(注:賠償金額最多不高于機價,最少不低于rmb600元)
(16)乙方因電話故障或經營場所變更等原因須變更pos接入電話的或改變裝機地點的,應提前向甲方主動報告,由甲方協助乙方變更裝機地址;在未經甲方書面許可的情況下,乙方不得以不同門店受理翼支付業務需要、用翼支付pos上門收款等為理由擅自移機,確有正常經營需要的應向甲方提出申請,由甲方書面審批同意;
(17)不得擅自改造pos機具,不得非法截留和保存用戶信息,否則造成的一切責任及損失皆由乙方自行承擔;
(18)嚴格依照本協議約定條件受理翼支付業務,承擔因自身過錯造成的用戶和甲方損失。
3、賬務處理和清結算
3.1每日交易完成后(以甲方的結賬日為準),由甲方根據當天交易的記錄內容,在下一個結算日將乙方應得款項劃給乙方賬戶;甲乙雙方約定的結算周期為第[]種方式 :(1)每日結; (2)每周結;(3)每月結。乙方指定結算賬戶:
賬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聯行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摘要(最多為8個漢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若要變更上述結算賬戶信息,需提前3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提供相關證明。
3.2協議指定的結算日為每個結算周期后的第1個工作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結算上一周期的成功交易資金,交易的具體結算日期以甲方系統的規定為準;遇國家規定節假日結算日期順延,結算金額合并結算。
3.3乙方如對甲方的pos業務賬務處理有疑問,可向甲方提出詢問,或填寫申述單送報甲方。
3.4乙方的應得款項,系指每個結算周期內,翼支付用戶通過安置在乙方的pos機進行消費支付的總交易金額減去乙方應支付的總手續費金額;
手續費系指對于每筆翼支付消費,乙方根據下述翼支付線下特約商戶手續費標準而向甲方支付的服務費用。總手續費金額是指每個結算周期內,甲方應收取手續費的總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