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簽訂簽訂協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夠幫到你喲!
酒店合伙經營合同篇一
合伙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 酒店”為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合伙各方本著公平、互利的原則簽訂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酒店經營宗旨:共同經營,并獲得滿意的利潤為宗旨。
第二條合伙經營項目:餐飲,經營地址: 市 大道 商業街 號門面房。
第三條合伙期限暫定六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第四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賬戶。
1.合伙人以現金方式出資,人民幣元,占合伙人以現金方式出資,人民幣元,占合伙人以現金方式出資,人民幣元,占股份比例。
2.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或收回。
3.在經營過程中,如需追加投資,合伙人必須按所占股份比例在規定時間內追加資金。否則視為放棄本合伙中占股份的所有權,所購物品均計入投資固定資產項目,且根據使用年限進行折舊。
4.設立存取款賬戶,作為每次支出與收入的公務賬戶。
第五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合伙各方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余分配:以出資額為依據,按投資所占比例分配。
2.因大股東在酒店經營中同樣付出努力,但未拿報酬,故酒店拿出總營業額百分之一為大股東的活動經費。
3.債務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合伙人共同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外幾方應當按投資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入伙、退出、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合伙人各方同意;
2.承擔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共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4.與本酒店無關的人員不得接納入伙。
(二)退伙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
3.退伙需有提前個月告知合伙人并合伙人同意;
4.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人民幣結算。未經合伙人同意而擅自退伙給另一方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三)出資的轉讓。
1.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財產份額給其它合伙人。不得將合伙股份轉讓給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否則按退伙方式對待。大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2.合伙人三個月內從事與本酒店無關的工作,其股份必須轉讓給其他股東。
第七條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1. 為合伙負責人。
其權限是:對合伙事業進行正常管理;進貨管理、庫存管理、財務管理等等,
主導合作事業,并有優先決定權。拓展事業,選擇合適的項目等等。
第八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協助合伙負責人管理合伙事業。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約定分紅比例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4.每月財務,有財務負責人保管,合伙人監管。每月核算簽字后分紅。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的損失按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則否其他合伙人有權沒收其所占股份。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另一方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四)合伙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一方退伙的情況下,另一方合伙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業務。
(二)在合伙人因其它客觀情況無法繼續經營的情況下,依該合伙人的書面授權或法定選擇,既可以結算其財產。
第十一條合伙的終止與結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雙方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合伙事務完成或在能完成;
4.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又合伙人擔任,自合伙事業解散后15天內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它利害關系的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清償后如剩余,則按本協議約定的所占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4.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本協議出資的,應當賠償有此給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轉讓其財產的,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而導致合伙門店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是本協議或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共同協商,本著有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當地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四分,合伙人各執一份。
(三)本合同經合伙人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合伙人簽字:
合伙人簽字:
合伙人簽字:
簽訂日期
酒店合伙經營合同篇二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共同經營 事宜簽訂本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伙宗旨
本著長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則,共同經營 ,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第二條合伙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伙經營的酒店名字為:
經營場所位于:,面積:平方米
第三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經營項目為 營銷,范圍包括采購、銷售、售后服務等。
第四條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比例及期限
1、甲方 (姓名)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占投資比例%
2、各合伙人的出資,于 年 月 日前交齊,由合伙負責人方辦理銀行卡(開戶行:,賬號:)統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以酒店名義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財產均為酒店的財產,各合伙人在酒店清算前,不得請求分割酒店的財產。
第六條盈余、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
2、獎金分配:隨著合伙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后,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伙人商議后決定:
3、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盈余;酒店于每年月日進行盈余分配,如盈余為負,則不進行分配,合伙人按照下列項進行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合伙人的權利及義務
1、合伙人的權利:
①、酒店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酒店事項表決方式:但對于改變酒店的名稱;改變酒店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處分酒店的不動產;轉讓或者處分酒店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以酒店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酒店的經營管理人員的事項,必須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實施;
②、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③、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2、合伙人義務:
①、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②、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③、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④、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私自以酒店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伙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⑤、禁止參與經營與本合伙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⑥、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⑦、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八條合伙負責人
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方為合伙負責人,對外代表酒店。
其權限為: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酒店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③、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其義務為:
①、定期向其他合伙人報告酒店事務執行情況;
②、定期合伙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
③方在執行酒店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酒店,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酒店承擔。
第九條入伙、退伙、財產出資和轉讓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退伙;
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其他法定事由。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酒店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酒店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合伙財產份額的出資
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善意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行為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伙財產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或另行約定:)第三人應按新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十條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 合伙人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余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 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的合伙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酒店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伙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而導致酒店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其他
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第十四條生效條款
本協議一式貳份,合伙人各執壹份,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全體合伙人簽章處: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酒店合伙經營合同篇三
甲方:
地址:
乙方:
住址:
身份證:
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決定充分利用雙方各自的優勢,資源互補,在中國酒店經營管理及品牌加盟的項目上進行合作。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開發項目和范圍
按甲方要求發展酒店客戶加入華夏客棧酒店品牌的托管。
第二條、合作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合作方式
1、雙方各自承擔開發項目的費用。
2、乙方對外洽談項目,以甲方的名義進行,甲方為乙方提供統一的名片,乙方無權利代表甲方簽署任何有法律責任的文件。
第四條、利潤分配
1、利潤定義:管理費收入。
2、分配方式:甲乙雙方利潤按5:5分成。
第五條免責
如因第三方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導致項目終止,甲乙雙方不負法律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各自承擔合作任務,若任何一方違約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名義損害,違約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七條終止通告
任何一方都有權終止本協議,不需陳述理由,但應該在提前7個工作日通知對方。
第八條保密條款
有關本次合作,甲乙雙方提供的所有資料只能用于本次業務,甲乙雙方應將對方提供的資料視為機密文件。
第九條透明化
具體合作項目進行期間,所有的交流、對話、協議、成交等均需甲乙雙方進行或在對方知曉的前提下進行。在另一方不知曉的情況下,任何一方不得單獨對外簽訂任何協議與達成任何交易。
第十條其它
未盡事宜將由本協議、甲乙方通過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方各持一份,在甲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董事總經理:
乙方簽字:
地址:
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