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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全委會會議制度 工會委員會審議制度表決方式篇一
第一部分:廠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有關制度規定
“廠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的指導思想是:高舉^v^理論偉大旗幟,全心全意依靠職工辦好企業,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以公開辦事制度,深化民主參與、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工作為主要內容,促進企業的改革、發展和穩定為目的,堅持內容和形式的統一,認真組織職工參與改革和管理,讓職工知情、夯實當家作主的基礎,聽職工議事、疏通當家作主的渠道,請職工監督、尊重當家作主的權利,靠職工發展、發揮當家作主的作用。
廠務公開、民主管理應堅持實事求是、依法辦事、突出重點、分開層次、方便群眾、循序漸進、持之以恒、推進企業發展等八項原則。
1、實事求是的原則。公開內容必須真實可靠,準確可信,符合企業實際,注重實際效果。
2、依法辦事的原則。廠務公開的內容、程序、方法等要符合黨的方針、政策以及國家的法律法規。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是黨的根本指導方針,職工是企業的主人,除法律、法規規定應保密的事項外,凡需發動和依靠職工群眾民主參與、民主監督、民主管理的事項必須公開。
3、方便群眾的原則。廠務公開的各類方法、措施應簡便、易行、方便群眾,為多數職工群眾所接受。
4、循序漸進的原則。按照先易后難,先簡后繁,循序漸進的思路,逐步健全完善廠務公開、民主管理的工作體系。
5、持之以恒的原則。把廠務公開、民主管理作為企業的一項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做到每年工作有部署、有檢查、有考核、有總結。
6、推動改革和發展的原則。推行廠務公開、民主管理是一種手段,其目的是為了讓職工知處情、議處事、參處政,推動公司發展。
1、生產經營管理方面:
⑴發展規劃目標和重大生產經營決策。
⑵改革與管理方案。
⑶財務工作情況。
⑷物資采購工作。
⑸安全生產技措費用的使用。
⑹集體協議履行情況。
⑺工程項目投資建設。
2、干部考核、使用情況。
3、人力資源管理方面:
⑴勞動用工制度。
⑵職稱評定工作。
⑶年度考核兌現況。
⑷先進模范人物的評比。
4、職工切身利益方面:
⑴職工福利費的使用情況。
⑵職工困難補助情況。
公開的形式要可行、實用、便捷、靈活有效、因事制宜。
1、建立公開欄。公開欄主要用于那些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群眾比較關注,須讓群眾監督的公開內容。
2、召開職代會(職代會閉會期間召開職代會聯席會)。會前,廣泛征求群眾意見,充分醞釀;會上,讓職工暢所欲言,充分發表自己的意見,并通過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形成決議;會后,做好宣傳,團結職工齊心協力執行決議。
3、廠情發布會。主要適用生產經營過程中一些動態的,需及時公開并在一定范圍內征求意見的事項。
工會全委會會議制度 工會委員會審議制度表決方式篇二
公司工會、分工會干部應定期集中學習,不斷提高政治素質的能力。
班組政治學習是職工日常思想教育的一個重要陣地。工會要接受黨組織及其宣傳部門的指導,在健全班組學習的組織領導,制定學習制度,提供學習材料,落實學習時間、場地和經費,以及進行學習考核等方面做好工作。
勞動競賽不僅能提高勞動生產率,而且還能促使職工增強主義翁責任感,促使職工之間建立起團結合作的良好關系,把社會主義思想教育滲透到生產過程中去的有效形式。
開展合理化建議活動是調動職工群眾的積極性、創造性,團結和吸引職工群眾關心企業興衰的好形式,要對合理化建議的征集、審查、實施、推廣以及計算效益,給予獎勵等內容在制度或方案中作出規定。
先進集體和個人的評選、表彰及管理制度
先進人物和集體所表現出的崇高的思想境界,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忘我勞動的奉獻精神,是對職工進行思想政治教育的`活生生的教材。要將一些常規性的綜合評比和單項評比逐步規范化。
讀書活動是職工自我教育的一種好的途徑,要通過建立讀書指導小組,推薦優秀圖書、幫助制定讀書計劃,組織讀書輔導,開展評讀書征文及演講、知識競賽等工作,切實加強對讀書活動的領導和管理。
健康有益的文體活動,可以增進職工之間的團結,培養集體主義精神,文體活動形式要多樣化,可以滿足不同年齡,不同文化程度職工的需要。
家庭訪問是開展深入細致的個別教育的有效形式,一般有“五個必訪”,職工有傷病時必訪、職工婚姻生育后必訪、職工家庭嚴重不和和需要調解時必訪、職工家庭有喪事或發生意外事件時必訪、職工家庭有突出困難時必訪。
對于有這樣那樣缺點,錯誤的后進職工要落實專人聯系幫教,經常個別談心,必要時還要保持與其家庭的聯系,從思想、工作、生活上予以關心,并為他們創造必要的條件和輿論環境,促使他們盡快轉化。
公司工會分工會定期對職工的思想動態進行全面分析找出主要問題,擬定相應的對策,同時向黨組織和上級工會報告。
工會全委會會議制度 工會委員會審議制度表決方式篇三
為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公司民主管理制度化、規范化,依據《勞動法》、《工會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下同)是我公司實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職工群眾審議重大決策、行使民主管理的權力機構。
第二條公司職工代表大會理解公司黨支部的思想政治領導,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正確處理國家、單位和職工個人三者利益關系,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正確行使自己的權力,履行自己的義務。
第三條職工代表大會務必以職工為本,以充分發揚民主、依法行使職權、促進公平正義、維護團結穩定為宗旨,保障職工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
第四條職工代表大會應用心支持行政行使經營管理決策的職權;行政要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支持職工代表大會的工作,保障職工代表大會行使職權,執行職工代表大會依法作出的決議和決定。
第五條職工代表大會實行民主集中制。
第六條職工代表的產生和結構
(一)按照法律規定享有政治權利并與本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均可當選為本單位的職工代表。職工代表總數按職工總人數的10%調節。
(二)職工代表的產生,務必有全體職工三分之二以上參加,采取無計名投票方式進行民主選舉,候選人獲得應到人數半數以上贊成票方可當選。
(三)職工代表的結構應以一線職工為主體。一線職工代表一般不低于50%,領導干部代表不超過代表總數的30%,先進人物、青年職工、女職工代表應占必須比例。
第七條職工代表的權力
職工代表在職代會上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有權參加職代會及其工作機構組織的各項活動;因參加職代會組織的有關活動而占用生產或工作時間,有權按照正常出勤享受應得的待遇;依法行使職權時,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壓制、阻撓和打擊報復。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間,除嚴重違反企業規章制度、因嚴重失職給企業利益造成重大損失外,單位不得與其解除勞動合同。確需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事先征求本單位工會組織的意見。
第八條職工代表的義務
職工代表應認真學習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現代企業管理知識,不斷提高政治覺悟、技術業務素質和參與管理的潛力;密切聯系群眾,代表職工合法權益,如實反映職工群眾的意見和要求;模范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企業的規章制度,保守公司商業秘密,做好本職工作;認真執行職代會的決議,完成職代會交付的工作任務;為企業可持續發展和不斷壯大用心獻計獻策。
第九條職工代表的變動、罷免及補選
(一)職工代表對本公司的職工負責,職工有權監督職工代表履行職權的狀況。
(二)職工代表調離、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退休或死亡,其代表資格自行終止。
(三)職工代表在受到紀檢監察、公安、司法機關審查期間,其代表資格暫時中止。職工有權對觸犯法律、受到行政或黨紀處分及有其他不稱職行為的職工代表提出罷免申請,罷免的民主程序由職代會或工會確定并履行。
(四)職工代表出現缺額時,應依照規定的民主程序和結構要求及時補選產生,下一次職代會上確認。
第十條職代會的表決方式:
職代會進行民主選舉和審議透過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時,務必采用無記名投票表決方式;一般事項也可采用其他表決方式,但須獲得應到職工代表過半數贊成透過。
第十一條職代會的組織制度
(一)職代會一般每屆3年,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能夠與職工大會合并召開)。每次會議務必有全體職工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開。
(二)凡提交職代會審議、討論的各類報告、方案、規定等有關事項,在不泄露商業秘密的前提下,一般應在正式會議召開前印發給職工代表。
第十二條職代會的日常民主管理工作制度
(一)在職代會閉會期間,本級工會主持日常工作,就需要臨時解決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重要問題,以及對職代會審議透過的方案在實施中發生的個別需要作部分修改或補充的問題進行協商處理,履行民主程序。
(二)職工代表檢查監督制度。在職代會閉會期間,職工代表對職代會各項決議、決定執行和提案落實的狀況進行檢查和監督;
(三)職代會也能夠組織部分職工代表透過向有關部門詢問、查閱報表資料、提合理化推薦等形式,對本單位重大決策的執行狀況、職工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等資料進行檢查,督促相關部門對有關問題進行及時改善。
(四)職工代表培訓制度。要重視職工代表的培訓工作,組織全體職工代表在任職期內分期分批參加法律法規、現代企業管理、民主管理等業務知識的培訓,提高職工代表的綜合素質。
第十三條職代會的文書檔案管理制度
工會對職代會的各種文字材料,要組織專人,分門別類,建檔歸案,并加強日常管理,做到有章可循、有案可查。
第十四條各級工會委員會作為職工代表大會的工作機構承擔下列工作:
(一)組織職工選舉職工代表;
(二)提出職工代表大會議題的推薦;
(三)組織人員進行調查研究,向職工代表大會提出推薦,檢查督促職工代表大會決議的執行狀況,發動職工落實職工代表大會決議;
(四)向職工進行民主管理的宣傳教育,增強職工的參與意識和主人翁職責感。組織職工代表學習政策、業務和管理知識,提高職工代表的素質和參與民主管理的水平;
(五)理解和處理職工代表的申訴和推薦,維護職工代表的合法權益;
工會全委會會議制度 工會委員會審議制度表決方式篇四
職工代表大會制度是公有制企業中職工實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職工透過民主選舉,組成職工代表大會,在企業內部行使民主管理權力的一種制度。它是中國基層民主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任務是: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正確處理國家、企業、職工三者的利益關系,在法律范圍內行使職權,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和主人翁地位,調動職工用心性,辦好社會主義企業
第一條為保障職工的民主管理權利,充分發揮職工的用心性,創造性,提高企業的科學管理水平,促進企業經濟發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企業實行職工代表大會與工會會員代表大會兩會合一的制度.企業工會委員會是職工代表大會的工作機構,負責職工代表大會的日常工作.
第三條職工代表大會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行使職權,支持董事長,總經理行使經營管理決策和統一指揮生產活動的職權,引導職工用心參與本企業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共謀企業發展.
第四條職工代表大會實行民主集中制.
第五條職工代表占職工總數的5%至10%.代表的比例構成是:工人代表占50%;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占50%;男女職工代表占必須比例.
第六條職工代表每三年或五年改選一次,與工會會員代表選舉同時進行,能夠連選、連任.
第七條職工代表大會每年召開一次,每次會議務必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職工代表出席.
第八條職代會作出決議,決定務必有應到會職工代表過半數同意才有效.
第九條召開職代會由企業工會委員會組織和籌備.第十條聽取企業關于經營方針,發展規劃,年度計劃,生產經營的重大決策,職工培訓計劃的工作報告,提出意見和推薦.
第十一條審議透過群眾合同,工資協議,勞動安全衛生協議,并聽取履行狀況的報告;.
第十二條審議討論企業獎懲辦法,勞動保護和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重要規章制度等問題.
工會全委會會議制度 工會委員會審議制度表決方式篇五
一、組織建設
(一)經審會“三同時”
經審會換屆與工會委員會做到“三同時”,此項得分為4分;未做到“三同時”,此項不得分。“三同時”由直屬基層工會換屆選舉文件復印件確認。
(二)干部配備
1、經審會委員人數不少于3人,此項得分為4分;經審會委員人數少于3人,此項不得分。由直屬基層工會確認。
2、配備了專(兼)職經審會主任,此項得分為3分;未配備的,此項不得分。由直屬基層工會的證明確認。
3、經審會配備了專(兼)職人員,此項得分為2分;未配備的,此項不得分。由直屬基層工會的證明確認。
(三)委員專業結構
經審會委員中具審計、會計專業資格人員占全體委員2/3以上,此項得分為3分;未達到2/3的,此項不得分。由人員從業資格證明文件確認。
(四)工作領導
經審會主任參加本級工會有關會議,此項得分為4分;未參加的,此項不得分。由會議紀要等文件確認。
二、規章制度
(一)制度建設
建立健全相關制度,此項得分為5分;未建立相關制度的,此項不得分。由制度的復印件確認。
(二)經審工作
經審會定期召開有關經審會議,此項得分為10分;未召開的,此項不得分。由會議紀要等文件確認。
三、審查審計
(一)本級工會年度經費預算審查
1、經審會對同級工會經費年度收支預算進行審查,此項得分為15分;未審查的,此項不得分。由經審會全委會會議紀要確認。
2、經審會對同級工會經費追加(減)調整預算方案按審查程序進行了審批,此項得分為5分;未審批的,此項不得分。由經審會全委會會議紀要確認。
(二)本級工會年度經費預算執行情況審計審查
經審會對同級工會經費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審計及會議審查,此項得分為15分;審計得10分;審查得5分。未進行審計及會議審查的,此項不得分。由經審會全委會會議紀要及上報的審計意見書確認。
(三)經費計撥審查
經審會對同級計撥工會經費情況進行了審查,此項得分為10分;未審查的,此項不得分。由上報的審計意見書確認。
(四)審計回訪
對審計進行回訪并督促問題整改的,此項得分為10分;未回訪、未整改的,此項不得分。由整改情況匯報文件確認。
四、業務建設
(一)報告工作
經審會向同級工會代表大會或工會全委會報告工作,此項得分為5分。未報告的,此項不得分。由經審會會議紀要確認。
(二)上報考核材料
直屬基層工會按時向市總分管產業工委(會)上報考核材料,此項得分為4分;未按時上報的,此項不得分。由市總分管產業工委(會)根據收到考核材料時間進行確認。
(三)工作經費
直屬基層工會經審會的經審工作經費納入同級工會年度經費預算,此項得分為3分;未納入的,此項不得分。由上報的經審會本級工會經費年度預、決算相關報表證明確認。
(四)上報工作材料
(五)檔案管理
建立完整的工作檔案,此項得分為5分;未建立的,此項不得分。由市總分管產業工委(會)確認。
五、否決事項
(一)若發現上報材料不真實的,取消本年度考核資格。
(二)本級工會經審會工作人員發生嚴重經濟違紀問題,受到黨紀、政紀和刑事處分的,取消本年度考核資格。
(三)本級工會發生違法違紀或重大經濟、重大財產損失問題(萬元以上),取消本年度考核資格。
工會全委會會議制度 工會委員會審議制度表決方式篇六
一、根據xx公司的實際狀況,為落實《工會法》和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切實保障職工民主參與、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權利,充分調動和發揮職工的用心性和創造性,推進公司的事務公開、民主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職工大會是實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職工行使民主權利的組織機構,其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職工大會在黨組織領導下行使職權,正確處理國家、單位和職工個人三者利益關系,保證公司的不斷發展。
三、職工大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遇到有重大事項,能夠臨時召開。每次會議務必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職工出席。職工大會由公司黨政工會主要領導主持召開。
四、公司總經理每年要向職工大會報告工作狀況,負責執行、處理職工大會有關決策和提案,并受職工大會的檢查和監督。職工大會要支持總經理行使職權,維護總經理生產經營指揮中心的高度權威,教育職工不斷提高主人翁職責感,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努力完成生產經營任務。
五、職工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討論審議公司重大改革方案、工資調整。職工福利、社會保險金、住房公積金的繳納,以及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重要規章制度和獎懲辦法等。
(二)民主評議公司領導干部,按照領導班子成員在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進行評測。
六、職工權利:
(一)在職工大會上擁有知情權。
(二)有權參加檢查執行職工大會決議、提案落實狀況,有權對領導干部提出批評。
七、職工義務:
(一)自覺地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依法規范自己的行為,嚴格遵守公司內部的各項規章制度,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二)用心認真貫徹落實職工大會精神,支持各部門領導開展工作。
(三)正確處理國家、公司和職工的利益關系,用心穩妥處理好三者之間關系。
(四)努力學習,不斷提高政策、業務水平和管理潛力,用心參與公司內部管理工作。
(五)自覺遵守社會公的和職業道德,敢于同不法行為、不良風氣做斗爭。
八、工會是職工大會的工作機構,負責職工大會閉會期間的日常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大會籌備工作、會務工作、辦理職工大會交辦的事項。職工大會閉會期間需要臨時解決的重要事項,由工會小組協商處理,并提請下一次職工大會確認。
工會全委會會議制度 工會委員會審議制度表決方式篇七
第一條為了加強企業民主政治建設,保障職工的民主權利,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促進企業健康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的企業。
第三條企業應當建立和健全職工代表大會制度或者職工大會制度。
第四條職工代表大會是企業實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職工行使民主管理權力的機構。職工代表大會實行民主集中制。
第五條企業工會組織是職工代表大會的工作機構,負責職工代表大會的日常工作
第一條審議透過群眾合同草案和勞動安全衛生、女職工權益保護、工資調整機制等專項群眾合同草案
第二條聽取企業發展、生產經營管理、履行群眾合同、開展民主管理活動等狀況的報告;
第三條選舉職工董事、職工監事和參加平等協商的職工代表,推薦勞動模范候選人;
第四條討論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等直接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方案,提出意見和推薦;
第五條督促企業執行勞動法律法規和最低工資制度,履行群眾合同和勞動合同,實行廠務公開,執行職工代表大會決議和決定,辦理職工代表大會代表提案;
第六條教育和督促職工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用心參與企業民主管理;
第七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一條公司工會組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建立。
第二條職工代表大會是公司實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職工行使民主管理權力的機構,依法行使職權。
第三條公司應建立女職工委員會,在公司工會領導下開展工作。
第四條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隨意撤銷、合并工會組織。企業終止,該企業工會、分工會組織相應撤銷,并報告上一級工會。工會撤銷后,工會會員的會籍能夠繼續保留。
第五條公司工會設專職工會主席。公司工會專職工作人員的人數由工會與公司協商確定。
第六條公司工會組織應依據民法通則的規定,取得社會團體法人資格。工會委員會每屆任期三年或者五年。
第七條公司工會委員會定期召開工會會員代表大會,討論決定工會工作的重大事宜。經工會委員會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工會會員提議,能夠臨時召開工會會員代表大會。
(一)幫忙和指導職工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勞動定額、休息休假、勞動定額、保險福利等與企業平等協商、簽訂群眾合同,并監督群眾合同的履行。調解勞動爭議。
(二)組織培養、評選、表彰勞動模范,負責做好勞動模范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對職工進行思想政治教育,組織職工學習文化、科學和業務知識,提高職工素質。辦好職工文化、教育、體育事業,開展健康的文化體育活動。
(四)協助和督促企業做好勞動報酬、勞動安全衛生和保險福利等方面的工作,監督有關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參與勞動安全衛生事故的調查處理。協助企業辦好職工群眾福利事業,做好困難職工幫扶救助工作,為職工辦實事、做好事、解難事。
(五)維護女職工的特殊利益。
第二條條堅持群眾化、民主化,實行會務公開。凡涉及會員群眾利益的重要事項,須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討論決定;工作計劃、重大活動、經費收支等狀況理解會員監督。
第三條按照會員和職工群眾的意愿,依靠會員和職工群眾,開展形式多樣的工會活動。
第四條條開展建設職工之家活動,建立會員評議建家工作制度,增強工會凝聚力,提高工會工作水平。推動企業關愛職工,引導職工熱愛企業,建立勞動關系和諧企業。
第一條幫忙和指導職工簽訂勞動合同。
(一)代表職工與企業協商確定勞動合同文本的主要資料和條件,為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帶給法律、技術等方面的咨詢和服務。監督企業與所有職工簽訂勞動合同。
(二)工會對企業違反法律法規和有關合同規定解除職工勞動合同的,應提出意見并要求企業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工會應對企業經濟性裁員事先提出同意或否決的意見。
(三)監督企業和引導職工嚴格履行勞動合同,依法督促企業糾正違反勞動合同的行為。
第二條依法與企業進行平等協商,簽訂群眾合同,并可就勞動報酬、勞動安全衛生、女職工特殊權益保護等簽訂專項群眾合同。
工會全委會會議制度 工會委員會審議制度表決方式篇八
職代會制度是醫院管理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醫院黨支部領導下職工依法行使民主權利,實行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基本制度和形式,也是醫院領導廣泛聽取教職工意見,促進決策科學化、民主化的重要渠道。
一、職工代表大會每屆任期三年。
二、每年召開1~2次會議,每次大會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大會決議或選舉應有半數以上的代表透過,方為有效。召開職代會時,選舉大會主席團主持會議,主席團不實行常任制。
三、職工代表大會的主要職責:
(1)聽取、審議院長的工作報告。
(2)討論和透過醫院改革方案,職工獎懲條例、獎金分配方案、群眾福利等有關醫院管理和發展的重大問題。
(3)審議透過醫院財務預算、決算,或重大經濟決策和醫院重大基建投資,大型設備儀器購置等重大活動。
(4)監督和評議醫院中層以上干部。
(5)其它需要職代會討論的重大活動。
四、職代會閉會期間,遇有需臨時討論的重要問題,可由工會推薦召開職代會聯席會議。并向下一次職代會報告,予以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