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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時代檢察信訪調研工作匯報發言 紀檢監察信訪調研報告(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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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時代檢察信訪調研工作匯報發言 紀檢監察信訪調研報告(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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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時代檢察信訪調研工作匯報發言 紀檢監察信訪調研報告篇一

檢察機關信訪接待工作調研報告2010-06-29 19:11:18免費文秘網免費公文網檢察機關信訪接待工作調研報告檢察機關信訪接待工作調研報告(2)

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戰略思想,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指導方針,更是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必須長期堅持和貫徹的重大戰略思想。

本文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理念,保障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角度出發,結合我縣檢察機關近幾年來信訪工作情況,在探索加強信訪工作,盡快解決在發展進程中引起的矛盾和問題,把建設和發展納入科學發展軌道的基礎

上,充分運用社會科學、法理學、心理學等理論客觀分析了隨著經濟社會發展信訪問題的發展趨勢,并就產生上訪問題的根源進行了深刻的剖析,提出了具有前瞻性的應對措施。

黨中央提出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戰略思想,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指導方針,更是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必須長期堅持和貫徹的重大戰略思想。當前,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理念,保證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需要各級黨委、政府和領導干部要站在歷史發展的高度,站在對黨、對人民、對事業負責的高度重視群眾信訪工作,盡快解決在發展進程中引起的這些或那些的矛盾和問題,把建設和發展納入到科學發展的軌道上來,最終實現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本文根據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理念的

心得體會

,結合我縣檢察機關近幾年來在接待、處理群眾信訪問題上的得失經驗,進行了客觀的分析和調研,并提出了一些粗淺的意見和建議。

一、當前群眾信訪來訪現狀

隨著社會和經濟的發展、社會改革的不斷深入,人民群眾內部之間出現的新的矛盾也呈現出了較明顯的變化。就我縣檢察機關近五年來接待處理的信訪件總量來看:基本保持著平穩狀態,全年維持在30件左右;從信訪內容來看:基本上無涉檢訪問題,大部分信訪內容也不屬于檢察機關案管范圍,但綜合分析這些信訪件卻可以反映出我縣社會經濟發展進程中的矛盾點,以及潛在的問題。這可以從以下兩個方面概括說明。

(一)、當前群眾信訪來訪反映的幾種主要問題

自國家對涉農稅費進行調整減免以來,來自農村的信訪問題從以往涉及反映負擔過重正逐漸向涉及民間經濟糾紛和權益糾紛方向發展。而來自城鎮群眾的上訪問題則主要是圍繞自身權益受到侵害而產生出權益訴求。

一是山地、林地、可耕地、五荒地在發包過程中劃分不清,流轉、發包過程不規范引發權益得失,矛盾激發后產生的信訪問題。

二是優農惠農政策落實不及時、不到位,特別是一些因災、因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無法得到相關部門足額資助引發的上訪問題。

三是少數基層干部大局意識不強、政策掌握不到位,在帶領和引導群眾發家致富上無思路、村務工作不公開、財務管理不民主、自身素質形象低、工作方法單一粗暴,長期以往群眾積蓄起來的抵觸情緒達到一定程度后引發的上訪問題。

四是隨著城鎮化建設進程加快,在城鎮房屋拆遷安置過程中由于有關部門出臺的房屋拆遷、安置補償政策缺乏透明度,或在執行過程中程序不規范,特別是同一地區存在著不同補償標準時,引發出上訪問題。

五是物業管理跟不上城鎮化建設

步伐,物業服務標準不到位、服務質量低引發的上訪問題。

六是歷史上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在改制時被分流的人員,由于多種原因生活質量至今仍得不到明顯的改善,面對生產生活中的現實困難,要求得到補助或給予某些待遇引發的上訪問題。

七是某些涉法(含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刑事案件)案件引發的上訪問題。這類上訪問題又可以概括為兩個方面的問題,其一是由于司法機關的個別執法人員徇私、徇情執法,不正確按程序辦案,做出的判決有失公允性,行使的自由裁量權同案不同處等引發的上訪問題;其二是個別的涉案當事人即使面對正確的司法裁定和判決,仍心有余慮,特別是在裁定和判決中受懲罰的一方常常會懷疑自已輸了官司,不是理不在已方,而是司法機關有暗箱操作問題,從而產生“信法”不如“信訪”。這類信訪問題主要集中在因不服民商事案件判決結果而上訪,以及利益受損害的群眾在受損

利益得不到滿足時,轉而反映公安部門有案不查、有案不立。

(二)、潛在呈上升趨勢的幾種主要問題

一是某種場合下發生的意外傷亡事件(故),當事人家屬對有些問題不理解或家屬的不滿情緒被某些勢力借用后,矛盾激化引發的上訪問題,這類上訪問題因其煽動性大,社會影響深遠、其潛在危害性也大。

二是在社會轉型過程中,民營企業得到迅猛發展,雇(聘)用大量工人,某些企業主為了自身利益,或采用違法手段加大工作量,損害工人合法權益;或欠薪;或對因公傷殘的工人因為補償不及時、不到位等引發的勞資糾紛。

三是隨著經濟的迅速發展,突發的環境污染事件、潛在的環境污染問題一旦發生,必然會影響附近居民的正常生產、生活和休息權,從而引發受損害一方的利益訴求。

四是群

新時代檢察信訪調研工作匯報發言 紀檢監察信訪調研報告篇二

2018信訪勞調工作

總結

暨2019年工作打算

一、2018年信訪勞調工作回顧

2018是公司運營以來以來,經濟形勢和穩定壓力最為嚴峻的一年,市場行情無情下行,穩定壓力持續上行。我們按照上級關于信訪穩定工作考核辦法和勞動爭議調解工作意見指引方向、明確目標,依法依規維護企業合法權益,顧及民生,化解矛盾,著力打造“制度管人、流程管事、規則約束、獎懲并重”的信訪勞調維穩工作新機制,凝聚全員身心一體、同心同向的干勁合力,基本保持了公司和諧穩定、大局受控。

(一)2018年受理處置信訪情況。我們頂住市場下滑、經營吃緊、收入下降帶來的穩定隊伍壓力,將調處信訪矛盾爭議,作為換位思考、“善待職工,嚴管干部”加強干群聯系的抓手和紐帶,積極受理職工來訪**批****人次,其中集體越級訪*批**人次,個訪**批**人次。一般信訪問題按期處結率達到95 %以上。截止目前,無職工來信、上級信訪部門轉辦信件。目前信訪勞調秩序井然,職工隊伍基本穩定。

(二)主抓了以下幾項工作:

1.強化目標認同,打牢全員和諧攻堅工作基礎

面對安全紅線不能觸碰、節能環保壓力倍增;員工收入增長

-12源頭治理上做文章。注重從源頭上規避引發矛盾的風險點,減少“增量”。凡出臺涉及職工群眾切身利益的政策,主要領導習慣于找普通職工談看法、碰思路、求融合,依據職工心聲定調子,規定出臺后,加大透明公開宣傳,避免因操作不規范引發上訪問題,還提前做好穩定風險評估工作。公司壓縮管理層級、優化工作流程和勞動組織,擬定政策宣傳提綱,宣傳改革和清查意義,先后接待并解答**余名職工咨詢。

3.強化人本觀念,激發職工群眾戮力攻堅的干勁熱情 經過多年信訪工作實踐和勞調工作摸索,我們意識到想問題、作決策始終考慮職工感受和承受度,一刻不停地糾正侵害企業、職工利益和公眾形象的行為,以清風正氣贏得信任,才是根本上破解信訪維穩、勞動爭議矛盾的“秘訣”。

加大政策對接。通過各種途徑向職工傳達上級決策部署,絕不因政策傳導不及時,小道消息滿天飛,擾亂正常生產經營秩序。第一時間張貼或利用班前會組織學習,政策性強的輔以宣傳簡章或“下車間進班組”宣講等形式深入解讀,揭開政策神秘面紗,撥開職工頭上籠罩的政策迷霧,明形勢、知實情、順心氣,共榮辱,職工主人翁自尊自覺得到明顯提升。

強化制度約束。主要領導倡議整合各類規章制度,形成公司全員行為準則——工作規則,班子成員帶頭遵守,凡事只對事不對人,職工由順氣兒逐漸轉變為服氣。嚴謹經營行為、規范各項經營活動流程,經營活動經受住了職工群眾的公開監督考驗。

實施暖心行動。深化領導干部與困難職工結對幫扶工作,截至目前共發放各類扶貧救助慰問金***萬余元。明年擬進一步深化細化民心工程此項活動,力所能及地為群眾辦好事、實事。

深化廠務公開。實施工會代表巡視檢查和專項評價,排查公司勞動用工、職工療休養、物資采購制度落實情況,擴大工資分配、招議標結果、生產作業環境改善等職工關注事項公示透明度,引導職工群眾參與、監督,減少職工因不知情或晚知情造成不必要的爭議和猜忌,增強了向心力。

4.強化組織保障,硬化信訪勞調工作的后盾支撐

面對嚴峻經營形勢帶來的挑戰、增加的不穩定因素,我們充分信任、緊緊依靠各級組織責任和有效舉措,以強有力領導、無死角監控和剛性化考核約束,保住大局穩定。

領導力量保障到位。公司明確提出“信訪是硬任務,抓不好調解就是失職”的硬性要求,警醒各單位拿出行動,見到實效。各車間、部門以支部為單位,按照年初目標責任書要求,堅持黨政同責、親歷親為,查擺隱患,制定措施,督促指導;各級領導干部堅持“一崗雙責”,利用值班時間,敞開接訪,透明調解,當天解決不了或涉及非分管部門的事項,落實主體單位,明確辦

-56控,檢驗和諧企業建設的掌控力、穩定力,堅守“零”越級上訪底線。三是將穩定勞調工作視同安全同等對待。各項既定工作任務目標一律堅持定性評價,嚴格制度約束和責任追究雙線考核。凡因工作失誤、延誤,視影響程度和后果,追究相關分管領導直至主要領導責任。

(三)強化信訪勞調工作規范化建設,構建依法依規處訪常態化機制。堅持“易懂易記、操作性強、執行有力、責任明晰”的原則,強力推進基礎業務規范化建設,保障信訪年度目標及工作任務執行精準高效。一是對本單位現有制度規范進行梳理,做好立改廢工作,使制度程序規范與上級一系列規范性文件配套銜接。進一步強化對信訪業務流轉的過程控制、實時監管和事后評價,真正做到信訪事項勞動爭議流轉到哪里,監督制約就延伸到哪里。二是建立完善矛盾糾紛源頭預防機制。進一步明確牽頭領導,理清工作重點,細化責任分工,限定時間節點,對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敏感問題,進行經濟效益和社會穩定信訪風險“雙評估”。真正把問題解決在基層,將矛盾消滅在萌芽狀態。三是強化信訪勞調矛盾糾紛處置責任包保、跟蹤督導、定期通報、限時辦結制度,確保公司為民務實措施不折不扣,職工合理訴求響應及時,營造重視群眾工作、合力化解信訪問題的良好環境。

(四)注重發揮好職能優勢,維護好職工群眾利益。一是發揮好信訪勞調組織的日常效力,管好、用好信訪室和勞動爭議調解辦公室,執行好信訪制度和紀律,通過開展“亮身份、亮形象、亮承諾”等工作項目,貼心接訪、回訪和處理,讓大部分意見匯集成正能量。二是以信訪基礎規范化建設為引領,開辟集中輪訓、外出參訓、崗位練兵、應急處置模擬演練、“陽光信訪”qq群等學習路徑,加大信訪勞調業務人員培養,吃透學好《信訪條例》、上級最新指示和工作規范精神,掌握政策,提高本領。三是堅持“構建、應用、暢通、有效” 思路,著力打造“陽光信訪”新通道,解決信訪勞調信息化建設 “最先一公里”瓶頸制約。擠壓信訪勞調辦理空檔期,提速提效辦理群眾網帖訴求,努力做到“數據多跑腿,群眾少跑路”,把“贏得群眾信賴”落到實處。四是立足現有條件,建立職工群眾建議征集的平臺、機制、方法,完善信訪建議程序和跟蹤督辦、評價機制,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矛盾隱患。加強各單位之間的信息交流與聯防協作,積極探索通過群團工作途徑解決信訪問題的路子。

新時代檢察信訪調研工作匯報發言 紀檢監察信訪調研報告篇三

檢察機關涉檢信訪工作調研報告

檢察機關作為國家法律監督機關,在新的歷史時期如何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立足檢察職能,做好涉檢信訪工作,已成為檢察機關亟待研究解決的重大課題。按照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的要求,我們組織人員對當前涉檢信訪工作進行了認真的調研,查找存在的主要問題,從積極和消極方面分析了原因,針對原因思考并提出了有關對策,以期更好地做好涉檢信訪工作,維護群眾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涉檢信訪案件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通過信訪渠道反映的涉及檢察機關或檢察人員的案件。近年來,各級檢察機關不斷加大工作力度,依法解決了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的實際問題,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但涉檢信訪形勢仍然嚴峻,檢察機關的信訪總量仍很大,必須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立足檢察職能,做好涉檢信訪工作,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一、涉檢信訪的主要問題

高檢院下發的《全國檢察機關深入開展集中處理涉檢信訪問題專項活動工作方案》對涉檢信訪主要問題是這樣歸納的:群眾舉報后未查處或查處不到位或查處后未反饋的;依法應當受理的申訴、控告不受理的;不服檢察機關處理決定的;執法不規范引發的信訪事項;執法錯誤,該糾正未糾正的;

控告檢察干警執法不廉,違法違紀的;其它涉檢事項,依法屬于檢察機關處理權限的。這些問題雖然大部分是過去辦案中發生的,通過不斷規范和改進,有的已經得到了解決,但還有一些問題在目前的執法工作中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

二、存在問題的原因

1、積極方面的原因。

首先,由于黨中央反腐敗力度的加大,一些位高權重的貪官受到了懲處,廣大群眾看到了黨和政府反腐倡廉的決心,激發了廣大群眾的舉報熱情。

其次,隨著普法和舉報宣傳活動的深入,群眾法制觀念普遍增強,敢于用國家法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第三,隨著檢察機關不斷強化法律監督,不斷加強法制宣傳,公民由不知到知,由知之甚少到知之甚多,只要對人民法院判決裁定不服,就到檢察機關申訴。同時,檢察機關對法院確有錯誤的判決裁定,堅持立檢為公,執法為民,敢抗善抗,取得了社會的信賴。

2、消極方面的原因。

一是信訪機制不完善。檢察機關在接待處理群眾信訪問題時,沒有完整細致可操作的機制 xx,這樣容易導致當事人對檢察機關的處理不服。此外,對于一些無理纏訪的當事人不敢依法處理,檢察機關也沒有細致可操作的機制,而是一味遷就妥協,力求少生事端。

二是辦案中法院、檢察院對一些案件的證據采信、法條理解存在差異,容易引發涉檢上訪。

三是信訪接待工作存在薄弱環節。主要表現在接待人員在接待那些重復訪、無理訪、纏訪的上訪人時,有時耐心不夠,簡單打發了之,甚至工作方法簡單粗暴,致使矛盾激化。

三、做好涉檢信訪工作的對策

學習貫徹科學發展觀,提高思想認識。“科學發展觀”是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提出的新概念,是指導發展的世界觀和方法論的集中體現,回答的是“實現什么樣發展、怎樣發展”這一根本問題。這為我們當前推進新時期檢察機關的涉檢信訪工作提供了一個好的方向與指導,因此,我們檢察機關必須加強自身學習,認真查找自身在涉檢信訪工作中的不足與問題,深刻體會科學發展觀的實質內涵,切實從思想上提高認識,用現代司法理念指導涉檢信訪工作,從而自覺把科學發展觀貫徹落實到涉檢信訪工作的每一個環節,將每一件涉檢信訪工作抓好落實。

進一步加強自身建設,提高“處理涉檢信訪”干警素質。

一是加強學習。即要求“處理涉檢信訪”干警認真學習并熟練掌握黨在新時期的各項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使“處理涉檢信訪”干警“內強素質,外樹形象”,不斷提高為人民服務的水平。二是樹立公仆意識,為民排憂解難。強調“處理涉檢信訪”干警堅持為基層服務、為群眾服

務,要求經常深入基層了解民情,反映社會熱點,除了辦理日常信件外,面對素質參差不齊的上訪群眾,“處理涉檢信訪”干警均能獨當一面,做到耐心聽取意見,深入調查問題,公正處理問題,快速高效地做好處理涉法上訪工作,使一批批來信來訪者反映的問題,能夠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著落。

建立案件質量保障機制,進一步從源頭上防止和減少涉檢上訪。

堅持公正執法、狠抓辦案,以質量效果為中心,全面提高辦案質量,使查辦犯罪工作的重心逐步由數量規模向質量效果轉變。工作中,采取設立案件線索專管員、案件質量專管員,成立案件監督管理中心,建立偵查與批捕、起訴部門雙向延伸、共同把關制度,健全并嚴格落實主辦檢察官辦案責任制和錯案責任追究制,建立完善數量、質量、效果有機統一的辦案工作綜合考評體系,加大對辦案質量和效果的考核力度等措施,有效地促進執法辦案水平的提高,保證案件質量,提高辦案效率,使自偵案件大要案比例、有罪判決率和挽回經濟損失額大幅提高、涉檢信訪案件大幅下降,從源頭上防止和減少涉檢上訪案件的發生。

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制度,確保涉法上訪處理工作規范化。制度是規范和約束工作行為、保障工作有序進行的有力措施。目前,一是繼續推行和落實“案件首辦責任制”,實行領導負責制,堅持領導包案,部門領導就是處理涉法上訪

問題的第一責任人,進一步明確和落實各自的工作責任;二是完善聯系協調機制。外部,主動加強與信訪部門的聯系,定期參加信訪部門召開的情況通報會,及時掌握基層群眾的信訪動態,凡是隸屬檢察機關管轄或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的案件,積極引導群眾依法解決,避免重復上訪;與公安、法院、紀檢監察和政府有關部門暢通情報信息渠道,實現互相配合,信息共享。內部,在做好保密工作的前提下,各部門相互溝通可能引發當事人上訪的信息,使全院信息共享和全院聯辦;三是實行涉檢上訪案件“限時辦理”制度,防止推諉扯皮,提高工作效率。四是完善接訪跟蹤督辦機制。按照職能分工對案件進行分流,控申部門負責跟蹤辦案,及時催辦、督辦,確保案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偵查、偵查監督、公訴等相關職能部門切實履行職責,依法辦案,加強訴訟監督,減少涉法上訪問題的發生。對重大節日、特殊時期及重大活動上訪案件摸底排查,實行動態監控。

嚴格執法,有錯必糾

要站在關心群眾疾苦、為民排憂解難的高度,站在維護整個社會穩定的高度,真心誠意地解決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矛盾和問題,這也是檢察機關服務大局、執法為民的總要求。檢察機關要敢于面對問題,勇于承擔責任,懷著對人民群眾的深厚感情,來做好涉檢信訪工作。對待群眾反映的問題,必須拿出解決問題的勇氣,把案情弄清楚,有錯必糾,把矛

盾和糾紛徹底化解在基層。實踐證明,只要敢于負責,工作到位,避免采取過激手段,涉檢信訪問題就會迎刃而解,就能化解群眾心中的不滿情緒,消除影響穩定的因素。20xx年下半年,我院控申科收到一件故意傷害案因證據不足而判無罪并要求國家賠償的案件后,本著以人為本,有錯必糾的原則,在短短的一個月時間內,審結并支付了國家賠償金到申請人,及時化解了矛盾,維護了檢察機關嚴格執法,有錯必糾的良好形象。

堅決依法打擊個別惡意上訪人員。處理涉檢上訪問題要堅持正確引導教育與保護人權相結合的原則,檢察機關應當把保護公民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作為工作的核心,以加強思想教育為切入點,以解決突出問題為落腳點,正確處理好人民內部矛盾。要區別性質,因勢利導,對那些無理上訪、纏訪以及利用上訪敲詐勒索、蠱惑人心、煽動鬧事、破壞社會秩序的要依法予以打擊處理,以起到教育大多數的目的。

新時代檢察信訪調研工作匯報發言 紀檢監察信訪調研報告篇四

新媒體時代如何提高檢察宣傳工作

檢察宣傳是檢察工作的重要內容。在檢察工作中,檢察宣傳是全面展示檢察機關和檢察人員“立檢為公、執法為民”形象的陣地,是樹立檢察形象、提高檢察公信力的重要保障,是群眾了解檢察職能的重要途徑。檢察宣傳工作是檢察機關面向社會的一扇窗口,社會各界從這扇窗口里了解檢察工作執法監督情況,同時也是檢察機關取得黨委、人大、政府、政協以及人民群眾理解、支持的紐帶和橋梁。

隨著信息技術、互聯網技術時代的迅猛發展,新媒體的出現,檢察宣傳工作面臨急需轉型升級的要求。孟建柱曾在2013年全國政法工作會議中就強調說:政法宣傳工作是黨的宣傳思想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做好新形勢下政法宣傳工作,全面提升新媒體時代社會溝通能力,是政法機關加強執法司法能力建設的重要內容。各級政法機關要從戰略高度看待政法宣傳工作的重要作用,把黨和政府的聲音傳播好,把人民群眾的呼聲反映好,把平安中國、法治中國、過硬隊伍建設的成效展示好,最大限度地增加政法輿論的“正能量”。

一、新媒體時代的宣傳工作特點

新媒體是新的技術支撐體系下出現的媒體形態,如數字雜志、數字報紙、數字廣播、手機短信、移動電視、網絡、桌面視窗、數字電視、數字電影、觸摸媒體等。新媒體以其形式豐富、互動性強、渠道廣泛、覆蓋率高、精準到達、性價比高、推廣方便等特點在現代傳媒產業中占據越來越重要的位置。

新媒體帶給人們更多、更快、更直接的體驗和感受,主要由于它在宣傳方面具有獨特的特點:一是傳播方式多樣化。新媒體傳播可通過文字、聲音、圖像、視頻等,更直觀。二是傳播載體逐漸便攜化。人們了解信息的方式從幾年以前通過電腦上網已漸漸轉化為使用便攜式電腦、平板電腦、手機等載體,了解信息更方便、更快捷。三是傳播速度快。人們在使用新媒體了解信息的同時,即可通過網絡平臺進行轉發,實現了快速傳播。四是宣傳覆蓋面廣、互動性強。如今,多數人的手機都成為了宣傳載體,各類信息更及時到達人們的手中,同時,人們可以就接收的信息進行回應和反饋,互動性增強,并可形成輿論宣傳。五是傳播成本低。與傳統的有償性質的信息獲取方式相比,在新媒體時代獲取信息只需要一個終端就可以享受海量的信息,具有成本低,甚至零成本的特點。六是不可控性。由于新媒體傳播速度快且互動性強等特點,形成輿論宣傳時,可能會因理解錯誤或惡意傳播等形成一些負面的宣傳效果,難以管理,存在一定的不可控性。

二、當前基層檢察機關在新媒體宣傳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一)重視不夠,認識不足

在基層檢察機關,部分領導和多數干警“重辦案、輕宣傳”的觀念根深蒂固,對檢察宣傳工作都持有不重視的態度,認為抓好檢察業務工作就行,尤其缺乏對新媒體時代宣傳工作的學習和了解,對新媒體時代的宣傳工作認識就更為不足。同時,因其不可控性,基層檢察機關在認識不足的情況下,對新媒體的傳播管理存在一定的擔憂,甚至是抵觸。

(二)宣傳力量薄弱

基層檢察機關的宣傳工作任務多集中綜合部門少數幾個干警身上,這基本是基層檢察機關的一種普遍形態。但由于綜合部門直接接觸案件的少,而且所辦事情雜,所以宣傳的及時性、有效性和高質量等方面都有很大欠缺。

(三)宣傳能力不足

在新媒體宣傳工作中,需要宣傳工作人員對新媒體的應用和技巧充分了解,以及時發布信息、回復信息和了解信息傳播態勢等,然而由于對新媒體宣傳的認識和學習不足,對新媒體的應用不熟練,利用新媒體進行宣傳明顯表現力不從心。

三、新媒體時代給檢察宣傳工作帶來的機遇

在新媒體時代的背景下,檢察宣傳工作面臨著嚴峻的挑戰和考驗,但同時,新媒體也因其獨有的特性,給檢察宣傳工作創造了積極的條件,帶來了良好的發展機遇。

(一)載體豐富,受眾更廣

由于新媒體時代的傳播載體豐富,幾乎人人都可以通過手機上網了解各種各樣的信息,較傳統的傳播媒體,受眾大量增加。通過新媒體進行檢察宣傳,利用官方微博、微信等平臺進行宣傳,宣傳達到的覆蓋面更廣,取得的宣傳效果將大大提高。

(二)形式多樣,更易理解和接受

檢察機關在傳統的宣傳媒體上主要是通過文字和少量的圖片進行宣傳,較為枯燥。而新媒體時代,傳播的形式更加多樣化,除了文字和圖片,還可以加入聲音、視頻等,能使受眾更直觀的感受和解讀宣傳內容,更容易接受并留下深刻的記憶。

(三)了解社情民意的通道更廣更便捷

在新媒體時代下,群眾發表輿論信息十分方便,民眾越來越多地利用網絡等新媒體反映民意和提出訴求。每天,網民在網絡上發布的信息不計其數,檢察機關只需通過網絡,就能夠及時了解群眾關注什么、需要什么,就能更好地把握好檢察工作的重點和檢察宣傳的方向。

(四)檢民交流渠道更暢通

新媒體的互動性直接縮短了檢察機關和群眾之間的距離,通過官方微博、微信等交互平臺與群眾交流,猶如檢察人員與群眾面對面。檢察機關可以借助新媒體聽取群眾的意見和建議,及時解答群眾疑惑、回應社會關切,使群眾與檢察機關能加深互相之間的理解,拉近彼此之間的距離。

(五)大大降低宣傳成本

傳統的媒體宣傳模式,如在報紙、雜志、電視等媒介進行宣傳,均需要投入大量的經費,取得的宣傳效果卻十分有限。而通過新媒體進行宣傳,只需在網絡上發布信息即可迅速散播,幾乎是零成本,而達到的效果則不可同日而語。

四、加強新媒體時代檢察宣傳報道工作的對策建議

基層檢察院要充分認識新媒體時代對檢察宣傳工作的現實影響,清醒看待當前檢察宣傳工作與新媒體時代要求不同步、不協調問題。

(一)認清形勢,提高認識,切實加強對新媒體檢察宣傳工作的領導

一是基層檢察機關領導層要提高對宣傳工作的重視,樹立抓宣傳就是抓形象的意識,認清新媒體時代的形勢,把握機遇,讓新媒體為我所用,把新媒體當做聽民聲、察民意的重要渠道,把運用新媒體加強宣傳當做實現人民群眾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的必要途徑。二是提升全體中層干部對宣傳工作的認識,使之自覺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本部門檢察宣傳工作,達到以點到面的效果。三是要提高全體檢察干警對新媒體宣傳工作的認識。一些干警對宣傳工作的任務作用認識不足,總認為我們是業務機關,把業務搞上去就行了,對檢察宣傳工作的認識不到位,檢察宣傳工作的積極性不高。要制訂鼓勵措施,激勵干警在抓好辦案業務工作的同時加強檢察宣傳工作。全體檢察人員要正確處理檢察宣傳與業務工作的關系,把檢察宣傳工作同檢察業務工作擺上同等重要的位置,做到與其它業務工作同布置、同落實、同檢查;單位領導要對宣傳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做到及時研究,親自過問,盡快解決,為檢察宣傳工作創造良好的工作條件。

(二)加強學習,提升新媒體應用能力,使檢察宣傳走上群眾路線

基層檢察院要加強全體干警對運用新媒體進行宣傳的學習,尤其宣傳工作人員,除了提高文字宣傳工作水平,還要加強在新媒體時代下的多形式宣傳模式的學習和運用,提高圖片、聲效、視頻等方面的采集和處理能力,結合新媒體將檢察宣傳效果大大提升。宣傳工作做得好,人民群眾就能看到、聽到、感受到,檢察機關執法公信力就會得以提升,群眾路線就會得以扎實推進。切實提升檢察宣傳水平,把加強和改進宣傳工作與做好群眾工作結合起來思考,共同探索、同步推進。

基層檢察院要為宣傳人員提供物資上的保障和精神上的大力支持,通過征訂各類齊全的報刊、雜志等參考資料進行學習,還可通過“互聯網”、圖書館、派出參加宣傳人員培訓活動給宣傳人員提供學習的無限空間。上級檢察機關應結合新媒體時代的特征和新媒體宣傳的各種應用手段加強對基層宣傳干警的培訓,在提升基層干警文字宣傳能力的同時,提高處理聲像及各種宣傳媒介的運用水平。

(三)加強檢察宣傳隊伍建設,切實提高宣傳能力

要推進新媒體時代的檢察宣傳工作,僅靠領導重視是不夠的,要加強基層檢察宣傳隊伍的建設,形成一支政治過硬、訓練有素、紀律嚴明的正規軍,這個正規軍不僅僅限于綜合部門的部分宣傳工作人員,而應當轉變觀念,將各個業務科室寫作能力較強、語言表達能力較豐富、宣傳水平較高的干警和技術部門對網絡運用較熟練的干警進行整合,加入到宣傳隊伍中來,形成宣傳小組,培養一批熟知新媒體時代規律的宣傳隊伍,在宣傳內容、宣傳時機、宣傳方式等方面都要符合新媒體時代信息傳播的特點,發揮各自的優勢和特點,提升檢察宣傳能力水平,達到好的宣傳效果。通過團隊協作,搭建溝通互動平臺,利用網站、官方微博、微信、手機報等媒介,綜合運用文字、圖像、聲音、視頻等多種模式,充分發揮新媒體對于人們主流思想的影響。

(四)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營造濃厚的檢察宣傳氛圍

檢察宣傳工作要緊緊圍繞辦案工作實際,以個案、類案以及專門性問題展開宣傳,多開展一些有組織有意義的宣傳活動,避免和防止出現重復宣傳,切實提高宣傳的質量和水平。要將檢察機關工作的“重點”與地方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相結合,抓住工作的“亮點”,關注群眾議論的“熱點”,瞄準事關社會穩定的“焦點”。[]

(五)完善機制,加強制度建設

基層檢察院要把檢察宣傳工作納入到檢察工作總體部署中來,建立健全領導機制,積極探索并建立健全各類新媒體應用運作制度,制定網絡宣傳管理辦法、官方微博和微信等公眾平臺宣傳管理制度等,確保新媒體應用在檢察宣傳中的運行,讓檢察宣傳干警在使用和管理新媒體應用時有法可依、有據可查。

(六)強化溝通,建立與相關宣傳部門和媒體的聯系機制

基層檢察院一要加強與相關宣傳部門和媒體的溝通聯系,完善溝通聯系機制,爭取新聞單位和媒體的支持,改進對檢察具體工作的宣傳報道, 實現力量統籌、協調聯動,形成檢察宣傳工作合力,提高了檢察宣傳的實效。二要整合媒體資源,構建宣傳統一系統。傳統新聞宣傳模式多為“顯性”宣傳,通過在電視、報紙、廣播等三大傳統媒體上進行大規模、集中式和持久性的宣傳報道模式,在社會上引導輿論,并在思想和行動上影響受眾群體。但是這種目的性很強的大張旗鼓的新聞宣傳模式往往會使受眾在接受它時產生抵觸感,不利于宣傳目標的實現。相對于這種“顯性”宣傳,新媒體的宣傳模式則更多地呈現出一種“隱性”特色。與大張旗鼓的傳統宣傳模式相比,新媒體時代采用循序漸進的宣傳模式,將正能量的引領融化在個人化的信息發布中。

(七)強化輿論監督,完善應急機制,提升處理突發事件能力

新媒體已逐漸成為社會思潮、民眾情緒表達的有效載體,因為新媒體的受眾十分廣泛及其不可控性,在信息的傳播過程中,很容易產生不可預見的問題,一些組織或個人出于某種目的,進行泄密、破壞、侵權和意識形態的滲透,甚至通過網絡進行政治顛覆等活動,嚴重威脅國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眾的合法權益,公共危機事件引發網絡群體事件的偶有發生,社會危機一般最先在新媒體上露出端倪。因此,基層檢察機關要以。

因此,基層檢察機關需要在檢察宣傳隊伍中需要建立專門的輿情檢測、傳達、應對的專業化隊伍, 建立完善的輿論監督與應急機制,加強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確保在第一時間及時檢測、發現和報送事態發展情況。在新媒體事件發生的初期,要做到防微杜漸,盡量做到早介入,杜絕“蝴蝶效應”的出現;新媒體發生的中期,做好疏通工作,事后做好新媒體事件的彌補措施。通過這種方式持續跟蹤人們思想情緒波動變化,多角度、多側面掌握群眾思想反應,提出有針對性輿論引導的對策建議,切實有效的加強了網絡輿情的管理。

同時,上級檢察機關應與網絡媒體形成一定的協作機制,在各級檢察機關出現涉檢輿論熱點時,與網絡媒體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輿論引導工作。由網絡媒體配合檢察機關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澄清質疑,說明問題。通過網絡媒體協助檢察機關充分利用新媒體這一宣傳平臺,利用微博、微信等新興媒體來占領輿論制高點,把握輿論主動權,提升檢察機關執法公信力。

五、結語

“檢察宣傳以檢察工作為中心,檢察工作以檢察宣傳為喉舌”,因此,檢察宣傳工作關系著人心向背、關系著事業興衰。檢察宣傳工作必須立足于提高檢察機關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眾對檢察工作的滿意度上,只有取得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才能取得廣大人民群眾及黨委、人大、政府、政協以及人民群眾理解和支持。

在新媒體時代,檢察機關必須善用各種媒體, 堅持傳統媒體宣傳與新興媒體宣傳并重,堅持新興媒體建設與運用并重,堅持單位整體宣傳與檢察干警個人宣傳并重,把握好宣傳規律,不斷加強正面宣傳,持續深化檢務公開,努力把檢察宣傳工作提升到新水平,在加強檢民溝通互動中博得群眾認可,提升檢察機關執法公信力。

新時代檢察信訪調研工作匯報發言 紀檢監察信訪調研報告篇五

全市信訪工作調研匯報材料

近年來,xx市認真貫徹執行《信訪條例》,暢通信訪渠道,規范信訪秩序,創新工作機制,化解信訪矛盾,全市信訪總量持續下降,由20x年的萬件次下降到20xx年的35萬件次,信訪秩序顯著好轉。

一、做法與成效

齊抓共管的合力初步形成一是黨委、政府高度重視信訪穩定工作。從近幾年情況來看,我市信訪穩定工作呈現出“三個前所未有”:主要領導重視程度之高前所未有,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定期不定期專門研究部署信訪穩定工作,市委常委會每年不少于5次研究信訪工作,市政府常務會每月綜合獎中的權重。同時,細化考核標準,制定《各縣和市直部門信訪工作績效考核辦法》和《信訪重點管理鄉鎮考核辦法》,進一步增強各層各級抓穩定與抓發展同等重要的大局意識,推動各層、各級信訪穩定工作的有效開展。

全力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一是暢通信訪渠道。xx年以來,我市每年都組織開展領導干部下訪“金橋行動”,推動各級領導干部深入基層排查發現矛盾,傾聽和處理群眾訴求。“金橋行動”已經成為我市信訪工作品牌,曾被省評為制度創新成果一等獎。認真開展市領導接待信訪群眾活動,市委書記每季度首月10日、市長每季度最后一個月20日、其他市領導每周二到市信訪接待中心接待信訪群眾,近兩年來,市領導參加信訪接待146人次,接待群眾208批590人次。全面推行上信訪,加快“陽光信訪”平臺建設,按期實現市、縣、鎮互聯互通,開通市委書記、市長信箱、局長信箱以及手機短信、微信等投訴平臺,基本實現“信、訪、電”四位一體進中心。二是規范業務辦理。優化信訪工作流程,建立健全規章制度,修訂完善接訪、辦信、上信訪、信訪聽證等辦法,制定出臺了全市信訪工作“2+8”制度。聽取一次信訪穩定工作情況匯報,明確工作措施和責任,對全市202個村派駐工作組,及時會辦解決信訪問題。抓信訪工作的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市委先后制定出臺創新群眾工作方法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的意見等文件,為全市做好新形勢下信訪工作提供遵循,主要領導帶頭會辦涉及全市面上的信訪突出問題,副市長對分管范圍的信訪問題隨時會辦、解決問題的成效之好前所未有,近幾年全市最難、最復雜的信訪問題全部由市領導包案,僅xx年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通過市領導牽頭協同、督查督辦予以化解的疑難復雜問題達xxx件。二是建立完善信訪聯席會議工作體系。強化有權部門信訪工作責任,積極推動、完善市、縣兩級信訪聯席會議體系,及時將涉訪量大的部門、單位吸納到聯席會議之中,推動在一線解決問題,成立七個專項工作小組,整合工作資源,實行上下對接、橫向統籌的工作方式,提高了工作效能。市委組織部從市直部門抽調20名后備干部充實信訪聯席會議各協調指導組,常駐市信訪接待中心辦公,聯合接待群眾,協調督辦矛盾化解。三是加強信訪工作目標績效考核。近年來,市委、市政府在考核項目精簡的情況下,單獨增設信訪穩定工作獎,提升信訪穩定工作在縣和市直部門績效考核規范體系,保障了信訪業務的規范辦理。針對群眾越級走訪等情況,推行有訪必接,接后必辦,辦后必復,復后必查,異議必應的“五必工作法”。實施“三級案結”制。從實施情況看,全市初信初訪調處率達xx%,控減越級上訪成效顯著。三是規范信訪秩序。在依法按政策解決信訪人合理訴求基礎上,對涉訪違法行為及時固定證據,依法嚴肅處理。近年來,我市對“非訪”處置實現了“三年三大步”,從實行“執法權歸位”,到實行“挑頭必查”,再到“違法必究”,對所有涉訪違法人員進行訓誡。有效維護了正常信訪秩序。四是規

范突出問題化解。近年來,先后組織信訪積案“百案攻堅”行動、社會矛盾化解“百日行動”、信訪積案化解專項行動以及“百日千案專項化解行動”,集中攻堅化解信訪積案。對所有突出信訪問題落實“五個100%”,即黨政領導必須100%包保穩控到位,對訴求合理部分必須100%兌現解決到位,對生活確有困難的必須100%合理救助到位,對無理信訪事項必須100%終結認定到位,對違法上訪擾亂社會秩序行為必須100%依法處理到位。按照平時抓化解、敏感時期抓穩控的原則,對短期內無法化解的信訪事項,落實一名包案領導、一個工作班子、一套化解方案、一套穩控措施、一份會議紀要,加信訪違法行為處理意見和應追究領導責任的處理意見“5+2”工作機制,即一位縣處級領導、一名鄉科級干部、一名村負責人、一員公安干警和一個直系親友)“五位一體¨穩控措施,全力控減重要時期越級上訪、非訪發生。五是創新工作方法。創新領導接訪、干部下訪、重案包訪、基層吸訪、應急控訪、依法處訪、事結息訪“七訪工作法”,解決維護穩定根本問題。近年來先后推行“四化四提升”、“五提高五壓降”等創新服務舉措,有效提升全市信訪工作質效。我市相關做法先后在《人民信訪》、省《信訪情況》上作了經驗介紹。

信訪工作責任有效落實

一是落實各級領導責任。建立了上下分工一致、條塊結合的責任體系,市領導實行常委包片、副市長包線,負責抓好分管職責范圍內的信訪問題的處理;縣一級全部實行常務副縣長和常委政法委書記合力抓信訪穩定工作的新領導體制。市委專門下發文件,明確市直部門單位主要領導為信訪穩定工作 任人進行責任追究,發生一起,追究一起。近年來,全市有近百名干部因責任不落實等受到黨紀、政紀處理。

二、問題與對策

《信訪條例》的法制權威性有待進一步提升。一是“三項職責”缺乏法律支撐。十八大提出信訪工作“暢通和規范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渠道”,沒有法律法規方面的規定,還需對工作機制、保障機制、追究機制等作出明確規定。二是《信訪條例》必須及時修訂。條例已經實施10年了,社會發展日新月異,有的規定已經跟不上時代了,必須根據情況進行修訂,可以制定必要的具體解釋。三是增強《信訪條例》執行的規范性、嚴肅性,提升公信力。條例對復查復核、信訪聽證、公示等方面沒有明確具體的操作程序和方法,規范性不強。必須要對具體流程等必要步驟進行規范。四是《信訪條洌》的法律層級不高。條例作為行政法規,規定的范圍有很大局限性,對協調規范行政機關之間的關系,沒有權限方面的規定,對相關部門沒有約束力。要進一步加快信訪立法進程,提高信訪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水平。

實行訴訪分離后,涉法涉訴類信訪問題更多形成程序空轉。涉法涉訴類信訪問題本是困擾信訪工作的一大難點,因為相關矛盾通過司法程序無法化解才進人信訪程序。從實踐層面看,化解難主要有三方面因素,一是立法打架,深化改革以來,各部門法規之間的沖突,給法律適用出現難題。比如,公墓建設管理方面,涉及民政、國土、建設、工商、物價等部門以及縣、鎮兩級政府,但目前只有民政部和國土部等六部委xx年聯合下發的《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公墓建設管理的通知》,對“公益性公墓”等定義仍然含糊,各部門之間對土地掛牌等問題的規定存在沖突,最近我市就發生了該類信訪問題。二是司法糾偏乏力,個別上下級法院之間判決完全相反,群眾合法權益得不到及時維護,群眾不滿意,糾偏慢作為,法官亂作為,追責整改缺乏外力。三是判決執行難。在刑事案件中,犯罪分子依法判處死刑,但民事賠償卻往往無法執行到位。在民事糾紛中,有的被執行人家境困難,缺乏賠償能力。在行政訴訟中,被執行的行政機關遲遲不按判決要求落實,執行難到位。

建議:1.調整完善法律規定。加強法律法規內涵之間的協調性,提升法律適用。2.進一步建立健全案件終身責任制,提高司法公正。對群眾有異議的司法判決,組織相關權威司法部門立案督查,并依法追究相關法官責任。3.加大對受害者的社會救助,對無法

律保障的權益部分,通過社會救助等渠道予以合情合理救助,緩和社會矛盾。

新時代檢察信訪調研工作匯報發言 紀檢監察信訪調研報告篇六

做好新時代信訪法治化工作

信訪工作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一項基礎性工作,是黨和政府密切聯系人民群眾的橋梁和紐帶,也是服務群眾、保障群眾利益的一條重要途徑。做好信訪工作,可以為群眾排憂解難,滿足群眾合理要求,增強群眾對黨和政府的向心力,充分調動群眾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積極性。

當前我國正處于經濟社會的轉型期,各種社會沖突和矛盾日益顯現,導致現在的信訪工作形勢嚴峻:一是信訪總量不斷提高,除了多年積累的問題解決的難度越來越大,新的信訪問題仍在不斷產生,涉及群眾的切身利益的信訪矛盾仍在不斷呈現;二是信訪問題的種類較集中,信訪問題大多是因重要工程建設、農村土地征用拆遷、村組對土地征用補償款的分配問題、土地整理等引發的信訪問題;三是信訪形式多樣化,當前群眾信訪的方式主要有書信、走訪、網絡舉報、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越級上訪、纏訪、鬧訪的情況仍有發生。這些情況都表明,社會不和諧因素仍大量存在,有些矛盾還相當尖銳和激烈,已成為影響社會和諧和發展的突出問題。

為做好信訪工作,及時化解信訪問題,信訪法治化建設勢在必行,只有將信訪納入法治化軌道,才能理順信訪工作各方關系,從根本上解決信訪難題。為做好信訪法治化建設,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一是要健全完善的信訪法律制度體系。進一步明確信訪工作職能定位,厘清職責邊界,明晰權責清單,堅持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的原則,在信訪工作中立規矩、講規矩、守規矩,全面推進“陽光信訪”,解決職責不清、工作隨意、辦理不透明、效率不高等問題,形成與時代特征、法治要求、群眾期待同頻共振的信訪工作新格局。

二是要多渠道分流信訪案件。引導信訪群眾通過訴訟、仲裁、行政復議等法律途徑解決利益訴求。對群眾反映的問題,有關職能部門應按照職責范圍梳理甄別,明確解決訴求的責任部門,讓群眾知道由誰來辦和怎么辦。

三是要堅決打擊違法上訪。要加大對無理纏訪、鬧訪、惡意進京非正常上訪、惡意助訪、組織串聯集訪、擾亂秩序等違法信訪行為的依法處理力度,堅決防止形成“大鬧大解決、小鬧小解決、不鬧不解決”的錯誤導向,營造正常的信訪秩序。

四是要樹立了大信訪觀念。由信訪辦接待的小信訪向各部門、各單位共同負責的大信訪格局轉變,由信訪單一渠道思想疏導向權力機關、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多渠道合理分流、依法處理轉變。信訪工作人員要提高責任意識,由信訪辦被動接待分轉處理向全面落實責任制、包案處理轉變。

五是要使大走訪活動常態化。要認真貫徹落實“三大一實干”活動,使大走訪活動常態化,通過大走訪,了解群眾困難,使潛在矛盾浮現,協調相關部門及時處理,避免矛盾擴大引發信訪問題。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進一步明確要求“把信訪納入法治化軌道,保障合理合法訴求依照法律規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結果”,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要堅持全面依法治國,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只有實現信訪工作法治化,才能從根本解決信訪工作問題,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新時代檢察信訪調研工作匯報發言 紀檢監察信訪調研報告篇七

對新時代檢察工作的思考

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深化司法責任制綜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同時也提出,制定國家監察法,依法賦予監察委員會職責權限和調查手段,用留置取代“兩規”措施,這標志著檢察工作進入了新時代。

在監察委員會的成立和司法責任制改革的背景下,檢察機關的職能職責發生了重大調整和變化,未來檢察工作的出路何在,如何發展,是每一個關心、熱愛檢察事業的人不得不思考的問題。

一、司法改革對檢察機關的影響

司法責任制改革,反貪、反瀆轉隸,涉及到檢察干警的去留和檢察機關工作,其影響是不言而喻的,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干警的情緒波動大。司法責任制改革后,員額檢察官與非員額檢察官、行政人員的工資待遇差別較大,未入額干警有想法、有意見。特別是一些擔任多年檢察官的老同志,因名額限制未入額,從主辦案件的檢察官變成司法輔助人員或行政人員,其角色的轉變一時難以適應,再加之福利待遇上的差別,他們有想法有情緒也是在所能免的。

2、人少案多矛盾突出。基層檢察院承擔了大量的辦案任務,而員額制檢察官數量有限,司法輔助人員也缺乏(有的司法輔助人員還同時承擔行政后勤工作),尤其是書記員嚴重不足。在一些基層檢察院,一名書記員同時承擔了幾名員額制檢察官的書記員工作,影響辦案質量和效率。

3、轉隸去留矛盾。反貪、反瀆、預防部門檢察人員按

1 要求統一轉隸到監察委員會,但一些干警不愿意去而不得不去,其他部門的干警想去又去不了,對院領導有意見,認為領導不容人或影響其發展前途。

4、對檢察機關前途命運擔憂。反貪、反瀆轉隸,檢察機關偵查權沒有了,其法律監督缺乏剛性手段,法律監督職能弱化,檢察機關地位下降,未來檢察工作難以開展。

二、新時代檢察工作的新變化

1、檢察機關的職能發生重大變化。隨著監察委員會的成立,檢察機關反貪、反瀆、預防的轉隸,檢察機關的偵查權不再保留,反腐職能劃歸監察委員會,檢察機關的職能變成純監督職能,法律監督的屬性更加明顯。

2、檢察機關的行政色彩淡化。司法責任制改革,建立員額制檢察官辦案模式,由檢察官在權力范圍內獨立對案件作出決定,并對案件質量終身負責。一改過去集體研究、層層審批的行政化辦案模式,檢察官專司辦案職能,一般不擔任或兼任行政職務。另外,檢察機關內設機構改革,將機構和人員重新配置,整合資源,實行大部制工作制,減少中層行政領導職數,充實一線辦案力量。

3、檢務保障更加有力。司法體制改革后,省級以下檢察機關人財物統一省管,在經費保障上,縮小了地區差別,脫離了地方控制,解決了基層檢察院辦案、辦公經費不足的現實問題,檢務保障更加有力。

4、科技強檢全面推進。提高辦案質量,提升工作效率,規范執法行為,加強內部管理,打造“智慧檢務”,是新時代檢察工作的必由之路。以互聯網為載體、以科學技術為支撐的檢察辦案系統、辦公系統、管理系統、安保系統、檢務保障系統將一一建立和完善,實現精準、便捷、高效、服務

2 的“智慧檢務”功能和目的。特別是在辦案方面,將更加高效和便捷,如遠程提訊、網上開庭、語音錄入、審結報告、法律文書智能生成等,必將大大提高辦案效率和辦案質量。

5、云計算和大數據的廣泛運用。在長期的辦公、辦案中,必將產生海量的數據資料,這些數據資料都是零散的、雜亂的,沒有進行分類統計和分析,靠人工來完成幾乎是不可能的。建立數據庫錄入數據資料,通過云計算來統計和分析,將統計分析的結果應用于辦案、辦公,是新時代檢察工作的必然趨勢。一方面,相關單位和部門要收集和上傳所有數據,充實和完善數據庫,另一方面,又要實現數據、信息的交換與共享,方便查詢和結果運用。

三、

對新時代檢察工作的思考

1、準確定位,謀劃未來

我國憲法、檢察院組織法都明確規定,檢察機關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其職能是監督國家法律的統一正確實施。法律監督是檢察機關的憲法地位和工作屬性,新時代的檢察工作也必須圍繞法律監督來履行職責。

有人認為,隨著檢察機關反貪、反瀆部門的轉隸,偵查權的取消,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職能因缺乏剛性手段(偵查權)大大弱化,法律監督工作難以開展。不可否認,偵查權的取消對法律監督工作有一定影響,但法律監督并不是依靠偵查權才能行使。檢察機關行使偵查權,負責對職務犯罪案件的查處,這是檢察權的一部分,是法律賦予檢察機關的一項職權,也可以說是一項特殊權力。我個人認為,偵查權不是法律監督權的范疇。法律監督是對法律實施中嚴重違反法律的情況所進行的監督,包括對法律執行情況的監督、對法律遵守情況的監督和對法律適用情況的監督。

3 因此,法律監督是對國家法律實施中的執行、遵守、適用是否符合法律規定所開展的監督,才是檢察機關的主業和工作的重點。

在未來的檢察工作中,各級檢察院的檢察長和黨組一班人要快速適應司法改革后檢察職權的調整變化,及時調整工作思路和工作重點,采取有力措施,找準監督工作切入點,積極謀劃,扎實推進。

2、履職盡責,強化監督

檢察機關作為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監督什么,怎樣監督,采取哪些監督手段,這個問題長期困繞著檢察機關。現行法律對檢察機關法律監督的內容都有嚴格的限制,是以監督嚴重違反法律的情況為主。目前,檢察機關開展的法律監督,主要是以訴訟監督為主,如偵查監督、審判監督、監管場所監督,以及民事、行政和執行方面的監督,如對民事、行政的檢察監督,對法院執行情況的監督等。

自1979年刑事訴訟法頒布實施后,檢察機關就加強了對刑事訴訟的監督,監督工作不斷程序化、規范化和日常化,取得了顯著成效。

隨著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的相繼頒布實施以及刑事訴訟法的兩次大修,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范圍也在不斷調整變化,民事、行政檢察監督、立案監督等內容納入了法律監督之列,檢察機關法律監督格局基本構建,即以刑事訴訟監督為龍頭,以民事檢察監督為重點,以行政檢察監督為補充,以職務犯罪偵查為后盾。可以說是一架馬車帶兩個拖斗。

新時代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要改一架馬車獨行為兩架馬車并駕齊驅,即刑事訴訟監督與民事、行政檢察監督并重。要重點抓好以下監督:

4 一是立案監督。立案監督是偵查監督的重要內容,也是檢察機關對法律執行監督的重要體現。通過立案監督,一方面加大了對犯罪的打擊力度,另一方面也保護了公民的合法權益,加強人權保護。

二是民事行政檢察監督。應該說,民事行政檢察監督是檢察機關監督的薄弱環節,無論是監督的內容還是監督的手段都比較單一。一度時期,把抗訴作為民事行政檢察監督的重要手段,監督的重點也是法院生效的錯誤判決、裁定。

在日后的民事行政檢察監督中,要拓展監督的內容,公益訴訟、行政違法監督、執行監督工作要加強,要廣泛運用非訴監督手段,如檢察建議、現場監督、法律適用說理、法律執行檢查調研等。

三是社區矯正監督。檢察機關要加強對司法行政機關的社區矯正工作的監督,監督的重點是脫管、漏管、監管不力和監管違法等內容。

四是偵查、審判活動監督。偵查活動監督的重點是取證規范、程序合法,監督暴力取證、刑訊逼供等違法行為,加強人權保護;審判活動監督的重點是審判活動規范、程序合法,防止程序違法造成的司法不公。

3、探索實踐,拓展監督

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主要源于三大訴訟法的授權,是一種專門性的監督,監督面限制很窄,并且有嚴格的程序規定。這種監督格局與當時的政治體制、經濟發展緊密相聯。改革開放30多年,我國的政治、經濟改革取得重大突破,社會關系、社會矛盾也發生了重大變化,僅僅依靠專門性法律監督還遠遠不夠,有必要探索開展一般性的法律監督。

所謂一般法律監督,是對政府機關、社會組織、企業法

5 人以及國家工作人員、普通公民遵守法律的情況實施監督,確保政策、法令、規章制定的合法性,防止違法行為和違法措施的使用,破壞國家法制的統一,損害國家、集體、公民的合法權益。

建國初期,檢察機關的一般法律監督權曾經得到過嘗試和行使,后因條件不具備而取消。現階段,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新時代已經到來,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成為法治社會的基本要求,依法治國、依法行政也是大政方針,檢察機關維護國家法律統一正確實施的職責沒變,除了履行法律監督職能外,有必要探索進行一般法律監督,通過實踐總結和理論創新,為檢察機關監督立法創造條件和奠定基礎。

一般監督的主要內容包括,對政府制定的政策、規章進行合法性審查并提出意見建議,對錯誤的行政行為、措施提出糾正意見,對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行為進行監督并提出處理意見,對其他社會組織、企業法人、公民的違法行為進行監督并建議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4、創新工作,科學考評。檢察工作既要在職責范圍內按部就班,又要圍繞職能創新。創新的目的,一是完善工作機制,改進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對檢察工作的盲區、薄弱環節,延伸觸覺,增強監督實效;三是對相關法律規定不明確、可操作性不強的地方進行制度創新和工作創新。要避免為創新而創新,不切合實際或與檢察職能無關的創新,堅決杜絕缺乏價值和不具推廣性的所謂創新。

對檢察工作的考評,要突出對檢察業績的考核,其設計的指標要科學合理,指標不宜太過細化,要減少人為因素對指標的影響;檢察宣傳、新媒體工作、科技強檢、工作創新

6 等工作的考核比重控制在考核總分的20%以內,避免檢察工作本末倒置,以科學的考評指揮棒引領檢察工作健康平穩發展。

(閬中市人民檢察院 陳鑒)

參考資料:

1、黃亞軍:淺談檢察機關如何加強法律監督,,2014年8月19日

2、王幫元:試論恢復檢察院一般法律監督權,,2007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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